《人生》的读后感收获
“Oyster7”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人生》的读后感收获,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人生》的读后感收获,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篇1:人生的读后感个人收获
最近重读《人生》,感触最大的一点就是——不要在人生低谷时候去谈恋爱,更不要去结婚。处在人生低谷的人,他们缺乏两点:1.归属感;2.价值感。
你缺什么就要到外在找什么,而残酷的外在世界是不可能给予我们归属感和价值感的,所以我们只能从另一半上去寻找。缺归属感,就找能接纳你的人;缺价值感,就找认可你的人;
可是,处在人生低谷的人,大脑都是不清醒的,只要能给他们归属感、价值感,他们都会心存感谢,认为对方就是确认过的眼神的人。然而,灵魂的伴侣,是需要经过理性思考、不断判断、长期磨合之后选择在一起共同成长,最后促使两方共同达到心智成熟的那么一个人。
高加林不就是在人生的低谷,因为巧珍的热烈感情而暂时忘记了自己内心真正想要的生活了吗?
上流的成功人士,发达后抛弃陪他们奋斗的原配,也正是因为他们处于人生低谷时候需要别人接纳、认可罢了。
最后,我对巧珍充满怜悯。她不识字,思想境界不高,只是一个农村姑娘,她借仓促结婚来掩盖自己内心的悲痛!我丝毫不怀疑她忠贞马栓一辈子,她也会逐渐爱上马栓。但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一定会看着夜空想着加林。
在选择人生伴侣的时候,一定要以内心深处的最大需求为依据。而不是以大脑为依据,尤其是处在人生低谷的时候。
篇2:收获诗意人生作文
收获诗意人生作文
暑假,父母带我去登华山。我们报了一个旅行团,一天爬两三座山,对于那些名胜古迹,导游只是简略粗糙地讲解一下,便匆匆往前。若不是那位挑山工的`出现,我恐怕早就放弃离开了。
初识他,是在山腰幽静的亭子里。
那时,是平静美丽的黄昏,落下的太阳,照亮了整座山峰。落日的余晖将一草一木都染成了金色,我正奋力地爬着,腿却像灌了铅似的沉重,每一步似乎都是折磨。终于,我在山中的小亭中停下休息了。一会儿,我的背后传来一阵声响,转头一望,一挑山工肩上担着一个装满西瓜的扁担。只见他虽身负重物,却身轻如燕,拾级而上。他坐在我的面前,这是一位上了年纪的挑山工,两鬓已经有些染白。他从衣袋中掏出一块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汗珠,将扁担轻轻放下。他竟然轻轻哼起了歌,是《水手》!我饶有兴趣地盯着他看。他有些不好意思,腼腆地笑了笑,说:“你一定是爬山爬累了吧?”我有些惭愧地摇摇头,他笑了笑说,“孩子,其实你可以把这一个个台阶看成一道道坎,登上一级便迈过了一道坎,这样,你会很有成就感的!”说完,他轻轻地拍了拍我的肩膀,挑起扁担又继续上路了,边走边唱、边唱边走。
看着他的背影渐渐消失在曲折起伏的山道上,我似乎明白了什么……我打起精神,一步步向上攀登。渴了,喝几口水;累了,停下歇歇。那些我攀登过的石阶在我的视线里显得越来越小,越来越模糊,直到最后成了一连串黑色的小点。终于,天黑之前,我攀登上了山顶。俯瞰山下,群山绵延起伏,伸向远方;山间云雾缭绕,宛如仙境一般。我就像一个巨人一样矗立在峰顶,我的头上,是一片广阔的天空。
我的耳畔,似乎还回响着他的话语,我想:人生的道路上,只有不断地向上攀登,突破一个个自己,才能拥抱成功,才能收获诗意的人生!
篇3:《高老头》读后感及收获
巴尔扎克不愧是享有盛誉的讽刺小说大师,他洋洋洒洒地写尽了金钱背后的所有罪恶。寥寥数语,就能将一个丰满的人物呈现在我们面前。他用犀利的笔锋刻画出了人类灵魂最丑陋的部分——贪婪、自私、虚荣,但是我认为他这样写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击人类的自尊,而是跟鲁迅一样不留情面地抨击社会和麻木、冷酷的人类,是为唤醒人性的觉醒。
正如没有好人的善良就衬托不出坏人的罪恶一样。书中人面兽心的人随处可见,可是值得投以敬佩目光的人还有两个人——维克托莉和高老头。高老头在书中虽是一个悲剧人物,可是他那份父爱神圣的不可侵犯——尽管这种父爱是溺爱,也害了自己的女儿,但是他太无私太伟大了,让人不得不为之感动。他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女儿,只留下几百法郎的最低生活费。当女儿出现了麻烦,连偷和把自己卖掉的想法都有,可见爱之深,恨之切。
他的死更是凄惨至极催人泪下,更难去想象:在一个潮湿阴暗、破旧不堪的房间里,一位老人躺在满是破片的床上痛苦呻吟,嘶声竭力地呼唤自己的女儿的名字,可是女儿们迟迟不肯来,只能带着悔恨和悲哀离开人世。在当今的社会同样的悲剧又会上演多少次?受金钱支配的人们怎么能如此狠心地将如此伟大的亲情抛至脑后!
而维克托莉纯洁美丽的像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对父亲的残忍竟会如此豁达地包容,还在上帝面前帮他赎罪。得知哥哥死了,宁愿牺牲自己的所有也要哥哥健康地活着。她对爱情更有着纯情少女的天真,爱对方就包容对方的一切,哪怕对方一无所有,甚至正在追求另一个女人。在她的身上我们看到了美的存在,哪怕这个社会都是淋漓的鲜血,生活总会有美好的一面。
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人就是伏脱冷,不仅因为他的聪明干练及对社会的非正义有着透彻的理解,更因为他的邪恶里透露美的地方,也许是反叛美。他对上流社会的腐朽深恶痛绝,杀人不眨眼,并且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引诱一个正义青年走向。可是,在下流社会里他乐于帮助别人,对邻居的背叛可以宽容地原谅。他的阴谋里也似乎在打击富人帮助穷人。他虽不光明伟大但有他睿智的地方:一双锐利的双眼仿佛能洞察世间的一切,任何人站在他的面前仿佛是赤裸裸的。也许正是因为他对一切看得太透彻了,才会泯灭良心。
拉斯蒂涅,即那位在污浊的社会里一步步走向堕落的有志青年,从他有强烈的欲望往上爬开始时,对昧良心的事他也会断然拒绝,正如他自己认为的“青年人若心存不义,绝不敢在良知的镜子面前照自己,成熟的人倒敢正视,这就是生命的两个阶段的不同之处。”一样在成熟中不断地迷失自我。当欲望无法得到满足的时候,他会埋没自己的良知去欺骗一个纯真的少女。欲望和道德在他的心中进行着强烈的挣扎,当他身处的社会又是一个畸形的社会时,他在失望中一步步冲破道德的防线。虽然他后来拥有他想要的一切,可是他难免地成为这个畸形社会的牺牲品、可怜虫,他本拥有亲情、爱情渐渐地离他远去。
篇4:《青鸟》读后感收获
读完这本书,我想问大家:幸福在哪里?你幸福吗?肯定大家都有各自的答案,其实幸福往往就在你我的身边,只是我们不常常关注它罢了。
书中的主人公狄狄与美狄做了一个梦,那梦非常奇特,说来了一个仙女,委托他们去找一只青鸟,因为他的女儿病的很重,只有青鸟才能救治,于是他们就开始了历险,在光神与各种不同伙伴的陪伴下,一次又一次地寻找,青鸟一次又一次地奇异失踪,幸福的青鸟看似捕捉不到,但意想不到的是青鸟又恰恰在自己的家中,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啊!其实那青鸟象征着幸福。
刚才谈到幸福,我认为真正的幸福不是荣华富贵,不是金钱权力,而是在每一个生活的点点滴滴,可以是母亲慈祥的一个微笑,可以是朋友关怀的一个动作,也可以是一些美好的回忆,到处都充满着幸福,幸福是付出,而不是一昧地索取,为什么狄狄与美狄他们就算在穷人家也能找到青鸟,找到幸福呢?这说明就算是在简陋的小屋,破烂的床上躺着也可以找到幸福,总之幸福就在我们的身边。
故事结束了,狄狄与美狄找到了青鸟,我相信我也找到了,因为我用心去感受和体验了,大家也一起来寻找幸福吧,只要帮助或关心需要帮助的人,那样你就会找到幸福,记住,幸福就在咫尺之间!
篇5:《青鸟》读后感收获
古老的钟里走出十二一个神个欢乐的舞蹈家,面包箱里跑出一个怪里怪气的男人,火中跳出一个得意扬扬的火神,水龙头里跳出一个神情忧郁的姑娘,光环中闪现出一个仪态万方的光神······当猫、狗、牛奶、水、火都变成了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这一切,都在《青鸟》这本书中实现了。
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棣棣和咪棣受仙女的委托,去寻找幸福的象征——青鸟。两个孩子历尽千辛万苦,在这些各种静物的灵魂的陪伴下进入另一个世界。回忆国、夜神宫殿,幸福花园、未来世界等等,他们还是找不到青鸟,一年过去了,陪伴他们的那些水、狗、猫等等都依次告别了咪棣和棣棣。两个孩子回到了家。他们的邻居的女儿一直在生病,很想要棣棣的小鸟棣棣经历了那么多事情,明白了很多事理,原本不舍得给别人小鸟的棣棣变的慷慨大方,一口答应了,邻居女儿的病好了,原来这只鸟就是“青鸟”。
这本书中的人物个个生动活泼。忠诚的狗,爱说谎的毛,自以为是的面包,暴躁的火,温柔多情的水和书中的两位主人公,棣棣勇敢坚强,不惧怕困难,咪棣富有爱心,非常坚定,作者把这书中的人物刻画的栩栩如生。
或许很多人都不知道幸福的含义,幸福,有时是人类物质上的幸福,有时,又是精神上的幸福。我想:只要我们经常怀着美好无私的愿望,幸福就会近在咫尺,伸手可得。《青鸟》如同一只在天空中翱翔的鸟儿,在我们成长的天空里,指引着我们向前的道路。
篇6:《百年孤独》读后感及收获
家族中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吃掉。——题记
每个人都是孤寂的。无论是你正在酩酊大睡抑或是思考着难以回答的问题,还是与畅谈未来。一阵欢闹过去,终会面临孤独。这并不是一个让人逃避的词。
也许你会对它带着一份恐惧,一份害怕。但它还是来临了,迈着悄悄的步伐向你靠近。它并不是掠杀你笑颜的魔鬼,而是可以与你卧膝长谈的知心。它与时间是共同的人生倒数器,但并不可怕,反而使你的内心得以沉淀,当你去掉外表的浮华与暴躁,你会得到新的东西,开启一个新的世界,到了那时你就会一如初生的模样,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对世界充满了好奇,不再会有害怕束缚着你,你会尝试,会去探索,回去发现,他人与本我。
《百年孤独》中的每一个人,都代表着过去与将来,起源与发展,开端与结束都在孤独的各自中画地为牢如同野蛮人般的,没有爱的地域,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百年孤独》里的一个家族的兴荣好似一个微型社会一般,但七代人的生与活却被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刮走就好像一滴水融入了一般这百年家族也随时间的洪流逝去得了无音讯。阿玛兰妲她以自己独特理解的爱固守一生,安静、神秘、深沉。所以她的历时百年的孤独全是为了珍藏守护一份神秘之爱。她越是醉心于寿衣的缝制越是表明对那份爱的历久弥坚。美人蕾眉黛丝,她是只有自我任性而为清心寡欲不为世俗沾染的一个至美的绝对的孤独体。所以她的终结是那么的奇幻超绝。双胞胎恶作剧颠倒了名字,长大后性格体征行事作派大不相同,唯一相同的是各自孤独,当何塞。阿尔卡蒂奥第二扑在吉普赛人的羊皮卷上死去,另一边的奥雷里亚诺第二也同时终结了生命,人们惊异的发现两具尸体是如此的相像,当晚烂醉的埋葬工人糊里糊涂的埋错了各自的位置,一切还是回到了原本的样子,因为孤独的宿命如此精确无误…奥雷里亚诺。巴比伦。在飓风中解读了羊皮卷所有秘密,那个时候他才明白,孤独已经不是一个人而是整个家族整个马孔多,孤独到脱离整个世界消失得干干净净,连记忆都没有。
以七代香火,百年历程,为时间轴,以马孔多小镇南美洲历史民间奇幻铺展空间,以吉普赛人羊皮卷预言为线索,去证明一个孤独的命题,没有爱情必定孤独,但是爱情总是那么的遥不可及,除了孤独你可能什么也抓不住。
在读《百年孤独》这本书时,内心涌起一种类似于平静恬然的快乐。就好像我知道人终究会衰老死亡,但在照耀到阳光的瞬间,仍然忍不住微笑。一切就好像放刚刚睡醒的午后,我躺在地上看着墙上时钟一分一秒走过。内心平稳而安适。
矫情一点的文章里经常会看见,在这个城市里,寂寞泛滥。其实吧,生命从来不曾离开过孤独而独立存在。无论是我们出生、我们成长、我们相爱还是我们成功失败,直到最后的最后,孤独犹如影子一样存在于生命一隅,时不时地出来提醒你一下它的存在。它说上一句笑话,你就不知道如何是好。
有阳光也有雨水,有爱情也有孤独。其实这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花那么大的心思去抵抗它呢?写一本书,做一次爱,去一个好地方,爱一个好姑娘,赚一百万以后再赚一千万……这些都不错,但不要把这些变成抵抗孤独的武器。不不不,各种各样的体验都不过是生命的一部分,但不应该是作为战斗的筹码白白被牺牲掉。孤独无法抵抗,孤独无法遗忘,孤独不会随着时间的过去而变老衰弱,孤独不会因为爱人增多而变浅薄苍白,孤独它在这里,不动不逃,偶尔出来说几句冷笑话。
孤独随时出现,我们能够怎么办?那就附和它笑几声罗。仔细想来,它并不是什么残酷的敌人,它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就陪伴着我们,而且将不离不弃陪伴到死神来到。它提醒我们珍惜眼前,它督促我们体验人生,它使我们在成功的时候可以清醒,在失败的时候淡然一笑。它让我觉得许多东西值得试试看去争取,也让我觉得许多玩意没什么大不了的。有些东西,从出生到死亡,别人无法体会,无法替代,无法夺走——孤独就是其中之一,它流动在我的血铭刻进我的骨,它时而让我活的热烈,时而让我安静无奈——但我很高兴我比想像中容易地接受了它,它让我在一个人的时候,知道自己是谁。
浪漫是接受并享受无法改变的结果,浪漫是敢去玩一场必输无疑的美好的仗,浪漫是情有所用,心有所属,但同时不会遗忘自己是谁:请容许我介绍一直在教我如何浪漫的朋友,它的名字叫做孤独。
篇7:《百年孤独》读后感及收获
阿卡迪奥和奥雷良诺是家族的第二代,可是这两个人却走上了截然相反的道路。阿卡迪奥幼年时即与马戏团出海,十余年不归;而奥雷良诺则走上了军人的道路,并掀起了几乎影响全国的内战。而内战的起因则是由于政府将强行管理马贡多这个“世外桃源”。这象征着在文明的初创后,即开始了对压迫的反抗。奥雷良诺,即书中的布恩迪亚上校,是一位有着传奇经历的人,他带领部下经过无数次战斗,终于使政府坐在了谈判桌的对面。可是他所争取的和平很快即葬送在下一代手中。当他发现这一切时已经锤垂老矣。他打算再次战斗来捍卫人们的自由却发现自己已经力不从心。终于他也陷入了循环烧制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的承传着。美一代的成员都经历了历史长河中波涛汹涌的时刻,又渐渐的老去,第三代的阿卡迪奥曾见证了垄断资本的兴起和剥削的凶残。而之后的奥雷良诺则见证了自给自足的农业在这片处女地上最后而短暂的繁荣。原始的繁荣很快就结束了,取而代之的是垄断资本主义的侵入和自给自足的消亡。当家族的男子死去时,这个百年世家很快陷入了衰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在羊皮书卷中发现这一切只不过是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才恍然大悟。而这个百年世家也终于在这个世界中完全消失并再也不会出现。
家族中的另一个贯穿始终的人即是乌苏拉,她从未看过羊皮书卷,却远比所有人都先知先觉。早在羊皮书破译之前,她就曾经在内心中对自己说“这些事情在他们发生之前我就曾经见过,也早就知道”。这个智慧的人象征了什么?是普通的人有着永恒的智慧,抑或是历史循环的真谛?只有作者知道。
《百年孤独》是一部有趣的作品,她没有波澜壮阔的情节,故事的发展更是令人费解。担当你读完他,掩卷长思,你却可以感受到作者对历史的重复。对拉美的孤独百年的思考。并情不自禁的沉浸其中。我想,这也是这部作品如此引人入胜的原因吧!
篇8:《百年孤独》读后感及收获
辛格之所以被大家所爱着,正是由于他从来不向他们倾诉,永远扮演着倾听者的角色。唯一不爱他的人,就是他的倾听者安东尼,这几乎是一个悲伤的讽刺。更悲伤的讽刺在于辛格是个聋哑人。据我所知,能够读唇语的聋哑人所能读懂的只限于极慢的语速和夸张的口型。因此他们那些飞快热切的倾诉,其实辛格是完全不可能听懂的。但他们却认为,他在听,并且懂了。其实他们的倾听者,从来只有他们自己。
每个人作为一个个体,和喧嚣的外部环境之间都存在疏离。
我们无法真正体会到别人的痛,即使是一位很优秀的倾听者。毕竟,伤口在别人身上。所谓感同身受,我是不大相信的。只是身世相同者抱在一起互相哭泣诉说,究竟是还是只有自己在揭开自己的伤疤给自己看。
网络时代给了我们倾诉的契机,于是我们更加滔滔不绝的,翻来覆去的申明自己的主张,描述着自己的灵魂。有时,我们甚至挖空心思的去想个绝妙的标题,千回百转的用一些华丽的词句,来捕猎着读者的目光,渴望着人们的倾听。整个世界像一张喋喋不休的大嘴,无止境的倾诉着。而那些文字和话语,字里行间那些真挚的孤独和热情也许始终没有人能理解,甚至没有人愿意倾听。每个人,关注的,只是自己的孤独。
曾经读到过一个故事:一只受伤的小猴,伤心地把自己的伤疤给朋友们看,朋友们也都很关心它,关切的问它伤口是怎么来的,并告诉它怎样处理伤口,可是后来还是死掉了,死于伤口发炎感染溃烂全身。它不停地展示伤口不顾一切地诉说痛苦,赢得朋友们的关心,而不去抚平它。溃烂是迟早的,害死他的是他自己。
即使得到了别人的倾听,得到了别人的关注,那又能怎样呢?伤口终究在自己身上。怎样才能不孤独,怎样才能不受伤?或许,我们的孤独是和我们的存在一样与生俱来,这是宿命。这种感觉无论在谁身上总是能找到的。或许,我还是抱有幻想,最亲最爱的人,我们是在一起的。我们的心可以贴得很近,我们可以很快乐,可是孤独不会因为你爱或被爱,倾诉或者倾听减少,只是那些东西能让你有孤独减少的幻觉。
篇9:《百年孤独》读后感及收获
我喜欢《百年孤独》这本书,因为读它让我觉得孤独不是可悲的可耻的,而是上帝的恩泽,让我们如此安静。
读前两章的时候心情有些浮躁,因为那会儿刚从武汉回家,家里没武汉那么热,但空气干燥,没有我习惯的夏天的生活模式……于是又开始看书,我从书架拿起这本书的时候,姑父刚好看见,他说别看那书容易忧郁。回家前妈妈就和我提起姑父得了忧郁症,我还不是很相信,后来见了他,才相信了。
他比我大十二岁,是个很聪明很好学的人,我印象中他总是在看书,总是在尝试着学到更多新的东西。他小时候成绩很好,但是每次考试都考的不好,那时候也没有过复读或是上个职业学校之类的概念,就那么耽误了。他做过很多工作,但做的最长的就是建筑。他个子小,身体也不是很好,总之建筑根本不适合他。后来自学画工程图,终于不用在做那些体力活儿了。这半年相当长一段时间他没上班,因为春夏时节他的鼻炎忽然严重了,会汩汩的出血,他劝姑姑别害怕,其实他自己也有些心惊,去过很多家医院看过,但鼻炎和肝炎什么的一些病一样,只能控制根本无法治愈。
具体情况要根据每个人的情况而定了。生病失业是他忧郁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姑姑和姑父结婚很多年了,但是他们一直没有孩子,医生说两个人都有病,于是东奔西走的四处求医,终究还是没有效果。就在姑父在家养病的那段时间他们领养了个孩子,是个女娃娃,很可爱,看起来也很聪明。抱回家一个多星期了,渐渐觉得这孩子有点儿不对劲。为什么她总是抬不起来头来呢?他们带着孩子去医院做了全身检查,结果让大家都惊呆了:是脑瘫。万般无奈之下,姑姑又把那孩子送了回去。姑父从那时开始就一直郁郁寡欢了。他说:“我一个大男人就不能照顾个小孩吗?如果我们不养又有谁会养这孩子呢?”他说的句句是理,可是谁平白的要给自己的家庭多加一个这么大的负担呢?他自己心理也明白,后来他就越来越少说话了……
男人过了30很多事就不得不想了。人生总是这样充满了苦累,但是也充满了希望和成就。我们都是这天地间飞舞的尘埃。还是要尽量开心的过日子!我说的太多了,显然是事业,家庭,身体的病痛共同造就了姑父的忧郁,不是《百年孤独》可是我的孤独是从哪里来的呢?
篇10:《百年孤独》读后感及收获
在刚刚开始阅读《百年孤独》时,我们会发现作品中有两处奇怪的地方,其一是书中诉说的故事大都荒诞不经;其二是作品中人名的反复出现和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联系到作者的创作年代和生活环境,我们不难发现这象征了什么。
拉丁美洲,这片广袤的土地,蕴含着无穷的神秘,创造过辉煌的古代文明,但拉美的近代史却充满了耻辱与压迫,血腥和悲剧。自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这片神秘的土地经历了百年的风云变幻。在作者进行创作的七十年代,几乎整个拉美都处在军人独裁政权的统治下。作者凭借其深刻的政治见解和敏锐的洞察力,发现拉丁美洲百余年的历史,并不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而只是一个不断重复的怪圈。这也就是为什么书中的那些人那些事情总是在不断重复的原因。
作者在《百年孤独》中用梦幻般的语言叙述了创业的艰辛,文明的出现,繁衍与生存,爱情与背叛,光荣与梦想,资本主义的产生,内战的爆发,垄断资本主义的进入,民主与共和之争等足以影响拉美的大事,却让他们集中发生在一个小小的名叫马贡多的乡村中。把布恩迪亚家的每个成员都深深的牵扯了进去。在故事的结尾时。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阅读了记载这个百年世家的命运的羊皮卷后说:“这里面所有的一切,我都曾经看到过,也早已知道!”作者正是借这个总结性的人物之口,表达了自己对拉丁美洲百年历史的看法,即近代拉美百余年的历史是重复的,拉美的发展和历史进程都停滞不前。
老布恩迪亚,即家族的创始人,和他的妻子乌苏拉,带领他们的亲眷和朋友历尽艰辛来到了一片广阔的新天地,那个时候这片未开垦的处女地尚未命名,而这片新天地的主人,也从未想过要确立统治者来管理这里,他们过的是一种类似于自给自足的生活。
他们经历了创业的艰辛也体验到了收获的欢乐,他们为这片土地带来了文明并为他取了名字:马贡多。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老布恩迪亚渐渐的丧失了对未知的好奇和探索的勇气。不只是由于自己预感到了什么还是只是单纯的无意义行为,老布恩迪亚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所开创的马贡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
篇11:《高老头》读后感及收获
巴尔扎克不愧是享有盛誉的讽刺小说大师,他洋洋洒洒地写尽了金钱背后的所有罪恶。寥寥数语,就能将一个丰满的人物呈现在我们面前。他用犀利的笔锋刻画出了人类灵魂最丑陋的部分——贪婪、自私、虚荣,但是我认为他这样写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击人类的自尊,而是跟鲁迅一样不留情面地抨击社会和麻木、冷酷的人类,是为唤醒人性的觉醒。
正如没有好人的善良就衬托不出坏人的罪恶一样。书中人面兽心的人随处可见,可是值得投以敬佩目光的人还有两个人——维克托莉和高老头。高老头在书中虽是一个悲剧人物,可是他那份父爱神圣的不可侵犯——尽管这种父爱是溺爱,也害了自己的女儿,但是他太无私太伟大了,让人不得不为之感动。他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留给了女儿,只留下几百法郎的最低生活费。当女儿出现了麻烦,连偷和把自己卖掉的想法都有,可见爱之深,恨之切。
他的死更是凄惨至极催人泪下,更难去想象:在一个潮湿阴暗、破旧不堪的房间里,一位老人躺在满是破片的床上痛苦呻吟,嘶声竭力地呼唤自己的女儿的名字,可是女儿们迟迟不肯来,只能带着悔恨和悲哀离开人世。在当今的社会同样的悲剧又会上演多少次?受金钱支配的人们怎么能如此狠心地将如此伟大的亲情抛至脑后!
而维克托莉纯洁美丽的像一朵出淤泥而不染的莲花,对父亲的残忍竟会如此豁达地包容,还在上帝面前帮他赎罪。得知哥哥死了,宁愿牺牲自己的所有也要哥哥健康地活着。她对爱情更有着纯情少女的天真,爱对方就包容对方的一切,哪怕对方一无所有,甚至正在追求另一个女人。在她的身上我们看到了美的存在,哪怕这个社会都是淋漓的鲜血,生活总会有美好的一面。
一个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人就是伏脱冷,不仅因为他的聪明干练及对社会的非正义有着透彻的理解,更因为他的邪恶里透露美的地方,也许是反叛美。他对上流社会的腐朽深恶痛绝,杀人不眨眼,并且为了自己的利益去引诱一个正义青年走向。可是,在下流社会里他乐于帮助别人,对邻居的背叛可以宽容地原谅。他的阴谋里也似乎在打击富人帮助穷人。他虽不光明伟大但有他睿智的地方:一双锐利的双眼仿佛能洞察世间的一切,任何人站在他的面前仿佛是赤裸裸的。也许正是因为他对一切看得太透彻了,才会泯灭良心。
篇12:《水浒传》读后感及收获
宋江为救柴进,攻打高唐州,遇到会呼风唤雨的高廉,全无取胜的可能,可见这高廉的法术了得,宋江要想胜,只有请来也会法术的公孙胜方有胜算。
此处把高廉说的利害,自然是为了证明公孙胜利害。
先前,戴宗到蓟州去找过一次公孙胜,没有找到。现在,只有找到公孙胜,方可战胜高廉,才能救得柴进性命。戴宗又一次接受了寻找公孙胜的任务,带着李逵前往蓟州。
戴宗再去寻找公孙胜,幸亏带着李逵。李逵做了什么?
他做的第一件。在去蓟州的途中,他不听戴宗招呼,偷吃荤食,犯了禁忌,被戴宗收拾得够呛,李逵这才收敛了一些,但在路上吃素食时又同一老者争执起来,偏偏是这老者指出了能寻找到公孙胜的地方,因这老者是个道教信徒。
他做的第二件。好不容易找到公孙胜的家,没见着公孙胜,他便劈了人家的一堵墙,还以要杀公孙胜的老娘相威吓,这才逼着公孙胜露脸。
他做的第三件。公孙胜以师傅为由,不愿下山,当拜见到公孙胜的师傅罗真人,罗真人也以出家人不管闲事为由,不放公孙胜下山。这本人他们师徒合谋好了的。李逵见此,想绝公孙胜的后路,便于深夜上山杀了罗真人和一个道童,到第二天,再去见罗真人,罗真人不愧为是真人,竟毫发无损。李逵见此,大惊失色。罗真人用了法术,他就被抛到了蓟州府。
他做的第四件,他人落到了蓟州府的大堂,跌得头破血流,接着被人家当做妖人,受到狗血尿屎伺候,紧接着又是一场严刑,被打得死去活来,他招了个“人妖李二,”官府才住手,将他入监了事。入了监,他借罗真人的江湖名气作起文章来,骗得好吃好活。
正是这四件事,使得李逵的形象更丰满,正是李逵所为,才有了公孙胜再上梁山。
罗真人让黄巾力士将李逵从蓟州牢中接了回来,也同意了公孙胜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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