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个人的冬天》有感
“四季遛狗”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5篇读《一个人的冬天》有感,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读《一个人的冬天》有感,希望大家喜欢!
篇1: 读《一个人的冬天》有感
这是一个森林探险的故事。自从布莱恩坠机以后,他在原始丛林的冬天里没有食物,没有御寒的衣服,他再也不能像夏天那样捕鱼打猎……生存陷入了绝境,但是他却告诉自己:积极应对,做自己能做的事!
我觉得里面最精彩的是布莱恩与驼鹿殊死搏斗的场面。驼鹿是一种很凶猛的动物,它的腿就像小树一样粗壮,它的角可以轻易地将布莱恩叉在中间,它发起脾气来就像失控的小卡车向你冲来。所以,布莱恩非常小心。布莱恩举起弓,把最好的一支箭搭在弦上,等待驼鹿的出现。驼鹿终于来了,布莱恩向它放箭,箭猛地刺进驼鹿的脖子。可是,受伤的驼鹿仍然不要命地向布莱恩冲过去,布莱恩一阵绝望。这时,他的脑海里闪过一句话:积极应对,做自己能做的事!布莱恩捡起一根长矛,对准向他发起进攻的驼鹿,锋利的长矛深深刺进了驼鹿的胸膛,驼鹿便轰然倒下。
从布莱恩的身上,我学会了在不利的环境中找到有利的条件,在危险中学会自救。人总会经历各种各样的困难,如果你战胜了这些困难,就会变得越来越勇敢。有句话说得好: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只要牢牢地记住这句话,你就会像布莱恩一样尝到成功的滋味。
篇2: 读《一个人的冬天》有感
读《一个人的冬天》有感
假期间,我阅读了一本有趣的书――《一个人的冬天》,它是获得美国纽伯瑞文学奖、被评为美国1来最优秀的50部青少年图书之一的《手斧男孩》系列中的一本。讲述了主人公布莱恩在原始森林的冬天里 ,没有食物、没有御寒的衣服、没有保暖的房子,但他像原始人一样自己制造各种工具好衣服,最终战胜了重重困难的故事。通过阅读这本书,我获得了许多野外生存的知识和技巧,还增强了战胜困难的信心。
布莱恩虽然只有13岁,但他非常能干,仅仅依靠一把手斧,就造出了弓、长矛等打猎的武器,又用兔皮、驼鹿皮缝制成连指手套、兔皮背心、驼鹿皮外套、鹿皮靴子、雪地鞋等防寒衣物,真是了不起。
布莱恩所处的原始森林是在北方,冬天非常寒冷,大雪封门,湖里冰冻三尺,有次,他撒尿时,尿液还没有落地就变成了冰,落到地上就摔碎了。如此寒冷,让我这个生长在南方的人觉得简直难以想象。
布莱恩在森林里学会了和一些动物友好相处,这对他非常有用。他有一个“邻居”――臭鼬贝蒂,他经常把自己煮的肉块分一点给它吃,久而久之,他们成了朋友。有一次,一头巨大的黑熊闯入了布莱恩的棚屋里来,横冲直撞,把棚屋撞得乱七八糟,面目全非,还准备攻击布莱恩,就在布莱恩危在旦夕的时刻,贝蒂挺身而出,把满腔愤怒的臭屁全部喷射在熊脸上,把熊臭得在地上不停的翻滚,最后落荒而逃。真是有趣极了,看得我都快笑死了。
冬天里,布莱恩的食物主要靠打猎。有一次,布莱恩遇到了一头雄鹿,他先躲在树丛中,然后小心翼翼地、一步一步的慢慢向雄鹿靠近,他抓住最佳时机,抬起他的大弓,用力拉开,瞄准、放箭!箭像闪电般射向雄鹿,深深的刺进雄鹿的身体里。这是雄鹿像布莱恩奔来,想要攻击他,布莱恩又投出了一杆长矛,给了它致命的一击,结束了它的生命。整个过程真是惊险极了。这次打猎,布莱恩获取了许多鹿肉,够他吃好长时间的了,布莱恩还用它的皮做了件“皮大衣”,暖和极了。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在困难和危险的时候,首先要克服自己的恐惧,冷静的思考才能找到解决的办法。还有在森林里要学会和动物们交朋友,在关键时候它们也许会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从布捞恩身上,我学会了如何在不利的.环境中努力地去寻找有利的条件,在危险中学会自救,学会仔细观察身边的事物,这非常有用。
一个人总会经历各种各样的艰苦、磨难,乃至于意想不到的灾难。然而,如果你不被这些挫折击垮,你就会变得坚强,战胜挫折,你就会不断变得强大起来,取得非凡的成就。我们只要不怕这些磨难,就会尝到成功的滋味。我告诉你一个我领悟到的变强的方法:阴影只是一条纸龙!你别看它青面獠牙,坚不可摧,其实,只要你克服畏惧心理,它就弱不禁风。你只要牢牢记住这句话,你就能够像布莱恩一样尝到成功的滋味。
篇3: 读《当我遇见一个人》有感
最近,我在微信读书上读了李雪的《当我遇见一个人》,书中提到:接纳并完善自己,教育是一种传递,当自己杯满之后,孩子自然会顺着对的方向蔓延。这本书的很多观念与我们的常识相背:好习惯无法培养,坏习惯只因缺乏爱。但值得仔细读读。
幸运的是,从卷卷很小的时候,我就请教过长辈,学习了与《当我遇见一个人》中提到的类似的教育理念,倾听孩子的需求,竭力去满足,尽量不评价孩子(详见:不评价的交流方式是怎样的李松蔚,惭愧,自己有些时候还做不到完全不评价)。所以,即使卷卷偶尔淘气的乱扔东西,我也只是默默收起来,不批评。现在看来,只要多回应孩子,她自然的就培养了同理心,健康的成长。
读了《当我遇见一个人》,我又学习到了一些具体的与孩子交流的方式。比如提到了:我们最容易犯的错误是试图解决对方的情绪,其实只要确认对方的感受就好了。孩子失去心爱的小猫,非常想念。如果父母提出解决方案--别太伤心了,再买一只。其实是否定了孩子对小猫的爱。如果父母只是陪伴或者回应--妈妈看到了你的悲伤,孩子就完整的体验失去的悲伤,变得自然平静,或许自己就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再买一只小猫。
篇4: 读《当我遇见一个人》有感
朋友推荐《当我遇见一个人》这本书,并说:“你一定要读呀”。我相信朋友的眼光,随后就买来了这本书,列入了寒假必读书目中。
我是在半天之内把它读完的,并在笔记本上摘录了很多的章节,用两个字可以概括这本书带给我的感受就是“颠覆”。我甚至想把书里的主要观点都背诵下来,化成自己真实的行动与实践。这本书究竟有什么的魔力让我产生如此的疯狂举动呀!
这本书的作者叫李雪,是一位美女心理学家。《当我遇见一个人》重点关注母婴关系的书,认为母婴关系就像人生的背景色,童年的关系模式与长大后的事业、婚恋、养育等有着丝丝入扣的对应。如果能通过高质量的陪伴在孩子初期为其输入温暖扎实的人格基础,那么这个基础将犹如一枚定海神针,无论外界风浪有多大,都能稳住中心,化解度过。
“爱,是‘如他所是’,而非‘如我所愿’。”。“爱本身不存在“过度”的问题,真爱永远不会过多,就像储存再多的金子也不会变成铁块一样。至于溺爱,他是家长的需要,而不是孩子的需要。”。“延迟满足能力始于婴儿期的及时满足”。“退行,是内在疗愈的种子在发芽”。“孩子的好习惯无法培养,坏习惯背后都是匮乏爱的痛苦呐喊”。“父母和孩子建立怎样的沟通模式,孩子在未来就会重复怎样的关系模式”…….看到这一句句犀利而睿智的话语,你是否和我一样被拨动了内心的某根神经?对于我,很多的观点却是颠覆性的。
关于延迟满足能力。所谓“延迟满足能力”,是为了追求更大的目标,获得更大的享受,可以延缓眼前的利益满足。心理学研究表明,具有延迟满足能力的人,在社会上更容易获得成功。于是,“育儿专家”就拿著名的棉花糖实验当做科学先进的育儿理念,提倡父母延迟满足孩子的需求,让孩子知道需求是必须等待的,从而训练孩子的延迟满足能力。之前,我也是这样理解延迟满足能力的,还曾给家长们赠书《孩子,先别急着吃棉花糖》,引导家长们训练孩子的延迟满足能力。
李雪老师说,延迟满足能力真正的成因,恰恰是父母经常及时回应和满足孩子,使孩子深信自己的需求会被满足,因为信任,所以能安心等待。婴儿的饥饿、微笑、哭闹着寻找母亲等情感表达,得到的回应越及时,越零延迟,长大后越具有延迟满足的能力。因为孩子对世界充满信任,自然能安心等待最合适的时机。相反,那些幼时需求经常被刻意延迟回应的孩子,很多时候都处在得不到的恐惧中,反而会歇斯底里地要求父母立刻兑现。她还说,若孩子经常被批评,被刻意延迟满足,他成年后可能走向两个极端,一是像填不满的无底洞,再多的物质也弥补不了爱的空洞。二是压抑的老好人,不敢为自己的争取利益,该拿的都不敢要,同时也很难拒绝别人,人际关系中经常只付出,不索取,老是吃亏,积攒一肚子怨气。
关于溺爱。通常,我们很多家长担心过度的自由会变成溺爱,导致孩子不断侵犯自己的界限。然而,李雪却认为,爱本身不存在“过度”问题,真爱永远不会过多,就像储存再多的金子也不会变成铁块一样。自由同样也是多多益善,越自由的孩子越智慧,活得越精彩。至于溺爱,它是家长的需要,而不是孩子的需要。也就是说,溺爱是家长在满足自己“内在缺爱的小孩”,并将之投射给孩子,跟孩子真实的需要并没有关系。
关于习惯养成。李雪老师认为,任何顽固的坏习惯背后,都是孩子爱匮乏的痛苦呐喊,例如那些长期沉溺于游戏,以致影响到正常生活和工作的人,缺乏从现实人际交往中收获快乐的能力,而游戏正好能带给他们掌控感和虚拟的社交。
孩子的好习惯无法培养,只要有充足的爱,好习惯自然呈现。她认为,孩子的学习成长是通过内化与抚育者的情感关系得来的,是孩子与父母的各种情感关系内化到心里,形成以后的性格。好的性格是得到充足的爱和允许之后,灵魂自发、自然的选择形成的,从而影响到人一生的命运。
关于沟通模式。在我们身边有多少父母和孩子朝夕相处却无话可谈,“我心里有你,口头的沟通就不必了”,这是以爱为名的借口。所以李雪老师认为父母和孩子建立怎样的沟通模式,孩子在未来就会重复怎样的关系模式。生活中负面的沟通模式无关反应和情感逆转型比较常见。
无关反应就是父母的反应与孩子关注的内容完全不相关。比如,孩子抓到一只蚂蚱,兴奋地拿给妈妈看。如果妈妈说“好可爱的蚂蚱啊”或者小心蚂蚱咬人,这些都是对孩子所关注内容的反应,不管是正向反应还是负向反应,至少和孩子关注的是同一个内容。但如果妈妈说“你的`手脏,快去洗手”,那么她的反应与孩子所关注的内容完全不相关了。若孩子经常得到父母的无关反应,甚至是漠然的无反应,就会造成孩子的虚伪感,缺乏关爱的感觉。
情感逆转的沟通方式中最典型的表现就是反人类情感。就是与正常人的情感反应相悖。例如:孩子对妈妈说,妈妈我在楼下看到一只小狗,眼睛大大的,还会站起来跟人握手,真可爱!妈妈却说,别碰它!有个人养狗得了传染病,最后连肝脏都切掉了。孩子说,妈妈我毕业了,准备去大城市好好打拼一番!妈妈则说,报纸上说了,连博士毕业都找不到工作……这样的沟通方式,总会把任何气氛都逆转成压抑的、扭曲的、痛苦的,造成沟通不畅,爱不流通。
一般父母是在“无关反应”和“情感逆转”的环境中长大的,那么很难与孩子产生自然丰沛的情感呼应,但至少可以有意识的觉察自己的反应模式。最理想的沟通模式,李雪认为应该是共振互助的,父母以孩子的感受为中心,与孩子共振,给予积极的回应与关注,给孩子生命最好的滋养,是确认孩子的感受。
《当我遇见一个人》关注的是母婴关系,它的主要观点同样适用于学校的师生关系和学校管理中。老师和学生相处时,让学生形成延迟满足的能力,就要及时地回应和满足学生需要;让老师具有延迟满足的能力,管理者同样要及时地回应和满足老师的需要。老师对学生的爱,只要是真爱就不会过多,要尊重的爱,“放手”的爱;管理者对教职工的真爱不会过多,生活上的照顾,工作上的引领与服务,温暖而有力量的团队文化建设会上老师们把这种爱的满足感带给学生。老师与学生形成互振互助的沟通模式,会让师关系和谐,学生信任老师,喜欢学习;管理者与教职工形成互振互助的沟通关系,则会把学校当成自己的家,学校的事就是我的事,形成学校的共建共享团队文化建设……
书中还有很多真实存在而又常被我们忽略的现象,“控制是对孩子的情感勒索”、“父母无须完美,但需诚实”、“ 对孩子真正的富养是内心丰盛的流动”等等,都很有启迪作用。
尽信书,则不如无书,需要且读且思且行。朋友推荐的书,也推荐给你,朋友!
篇5: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建良战友组织的月读小组在7月份的书单是《一个人的朝圣》,作者是英国资深剧作家乔伊斯.蕾秋,这是她的我第一本长篇小说,获得20xx年度英国最佳新人小说奖。
主人公哈罗德是一个年过六旬的老人,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几年后默默退休,没有要好的同事,没有相知的朋友,甚至与他的相依为命的妻子莫琳也是貌合神离长期分居,他每天所做的仅仅是读一读当日报纸和孤独的发呆,他的生活呈现的是这般无趣,平凡,寡淡。
书中写道:哈罗德望向窗外的花园,看到一个塑料袋挂在月桂篱上,在风中上下翻飞,无法挣脱,获得自由。由此可以感知,哈罗德的空寂的内心和摇摆的婚姻。
有一天他收到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同事奎妮写来的信,奎妮患了癌症,写信告别。他在伤心之余写了一封信回复,并去街边邮筒寄走,但在他经过第一个,第二个邮筒时,并没有停下脚步,也没有寄走那封信,他思绪难平。或许是想起了自己已是暮年的人生,或许是想起了老同事奎妮为自己所作的牺牲,亦或许是有了一种悻悻然的冲动,不愿放弃不甘心如此,他一直走一直走,直到来到一个加油站时,加油站小女孩对哈罗德说到自己姨妈得了癌症,因为坚定的信仰延续了生命,突然让他萌生了用走路的方式为奎妮祈祷,他要横穿英格兰,亲手把信送到奎妮手中,希望奎妮能够活下来。
就这样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笨拙,木讷,内向,不会表达情感的他没有任何准备,仅是临时出门穿着的一双帆船鞋和一件防水夹克,也没有带手机,他甚至没有任何宗教信仰,仅凭着自己强烈的意念,便开始了漫长的徒步之旅。哈罗德行走了87天,627公里,从英国的最西南一路走到了东北的贝克里。
在一路的行程中,从最开始吃住旅馆,到后来露宿天地之间与植物露水相伴,从开始兴奋的出发,到期间后悔纠结,最后的坚定执着,从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群中渴望得到认同到一个人与一条狗偷偷溜走获得宁静,从内心封闭痛苦,到一次次的回想和释然,从那个禁锢他与妻子感情的牢笼的家到最后妻子追随他一起送别奎妮,哈罗德以一个英雄的姿势,完成了一个人的朝圣之旅,不是对任何宗教的朝圣,而是对生命的尊重和朝圣,是把自己和妻子在儿子去世后那种蚀骨的痛苦和埋怨,自责中解放出来的救赎。
哈罗德在幼年时被母亲抛弃,他害怕分离,社交障碍。年幼时心灵的伤害在他成年后显现出不会对爱的表达,他的儿子与他之间的疏离一点点积累,妻子对他的误会和偏见一日日增加,直到儿子自杀后,他与妻子仅存的情感山丘轰然崩塌,他们变成了空心人,他妻子莫琳则用常常给死去的儿子打电话的方式来消化这份痛。他们彼此封闭自己,生活过的像一层纸一样轻薄。这时奎妮的这封道别信激起了哈罗德的勇气,他之所以能够走完这全程,一定是这几十年来积累的疑问和不甘心,对生命的质问,对自己的交代,对未来的期许,所有的条件在一个契机里找寻到的出口,哈罗德终于找到的命运给出的答案。
最后不得不提的时,作者写作的高明。全文在细节处的描写尤为生动,情感的铺垫和烘托又恰到好处,比如最后哈罗德成功的完成了一个人的徒步之旅,在最后精疲力竭之时来到了奎妮修养的医院,原本到这里该是本书的高潮部分,哈罗德完成了他的壮举,修道院这时会聚集很多媒体,四处掌声聚光灯此起彼伏,然而偏偏这时只是一个安静的出奇的修道院,只有一个修女接待了哈罗德,奎妮等到哈罗德来到后安详的离开了人世。哈罗德历经千辛万苦来到奎妮身边,没有强烈的情感起伏,只是那么平常的淡淡的忧伤,甚至还有一点如释重负的感觉,一切就这么自然而然。
在读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有过一点读书笔记,摘抄如下:
“哈罗德真希望自己没有和这些顾客讨论他的计划,更希望他们刚才不要提起宗教话题”从来都活得像个隐者,他不希望被关注,害怕被关注。
“头顶上和奎妮分享着同一片天空,他越来越相信奎妮知道他正在赶过去的路上,她一定在等他。他知道自己一定能到达贝里克,他所要做的只是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只要走就可以,多么简单,往往有了一个目标持续去做就行,难的不是做,是持续。
“他更愿意把计划牢牢地装在脑子里,就像把奎妮的信牢牢装在裤带里一样”有时候倾吐内心的秘密需要勇气,而现在他最想做的就是守护这份初心,坚持!
“但过去那么多年他们都淡漠了语言的沟通,只要看一眼他,她就会被拉回到痛苦的过去,还是三言两语的交流更为安全。他们都自觉的和对方停留在最表面的交流,因为言语之下是深不可测,永不可能逾越的鸿沟。一路走着,一路想着,渐渐打开尘封的记忆,压抑的情,亲人见渐行渐远的冷漠,曾经的温情,回忆起来没有撕心裂肺肝肠寸断,一切都很平淡,温凉温凉......
”哈罗德擦擦眼睛,又惊讶又羞愧的发现自己又落泪了“哈罗德大半生都在找寻情感的归宿,却在有了儿子以后又迷失了,一个人的朝圣之路是在找自己,麻木的心逐渐鲜活起来。
“在路上,他解放了自己过去二十几年来努力回避的记忆,任由这些回忆在他脑子里絮絮说着话,鲜活而跳跃,充满了能量”哈罗德一直回避的是孩提时不被看见的隐痛痛,是成为父亲后渐渐疏离和被疏离的痛,不愿触碰。
“走在通向码头的路上,真相如刺破黑暗的光线袭来。她和哈罗德凑合这么多年的原因并不是戴维,甚至不是因为同情。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又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哈罗德离开的这段时间,莫琳一定在无数个辗转反侧的深夜回想起种种过往那个,当阳光照耀过来,才感觉所有伪装都无处遁形,因为她深深懂得哈罗德的孤独,正如她自己,如果哈罗德在家,两个人的孤独似乎比一个人去忍受要好的多。
“他听到外面整个世界兀自运行的声音,车流,人流都在奔向自己的方向。没有人知道他是谁,他在哪儿。他躺在床上,不想动,不想卖你对这一天的任务,但他知道自己已经无路可退”忽然有一种迷失,但也是一秒钟,哈罗德还想着自己的任务,尽管心生疲惫,但也想坚持,他真的是担心奎妮等不到他吗?或许他只是怕自己放弃,再陷入死寂一般的生活。
“这是第一次又人把这段艰辛的旅程说的好像是两个人共同的责任一样。哈罗德激动的几乎流下泪来,但他只是点点头,然后坐下。”一个人的徒步有多意外就有多艰辛,坚持下来不仅仅是自己的毅力,还有外界善意的加持。
“好像他等了一辈子,就是为了走这一趟,他不再在乎自己走了多远,只要还在向前走。”此时的哈罗德已经不是在世俗世界的他,他如此贴近人的本真,感情有如此丰沛,他活成了大家向往的样子,这一次他真真正正的活着。
“并不确定,但好像听到了轻轻的一声抽泣。她说;你上新闻了,哈罗德,你和奎妮,到处都是关于你们的报道”读到这段突然有种哽咽的感觉,哈罗德的坚持,莫琳的守望,他们冰封的感情在一点点融化,哈罗德的行走像一座灯塔,照亮了别人,拯救了自己“我怕”。他说,那双蓝色的眼睛寻找着她的。她看到了他眼里的惶恐,悲痛,无奈。然后她突然想到了,他还从来没有见到过遗体。我知道,但是没事的,我也在,这次会没事的,哈罗德。分离,从来都是哈罗德最害怕的时刻,儿时母亲突然的离去,中年时儿子决绝的离去,今日历经千辛万苦还得面对奎妮的离去,这是他不能从容面对的,但幸好有莫琳在指甲缝里塞着泥土的感觉真好。重新养育一些东西的感觉,真好
泥土的芬芳,让他有了重生的感知,一切变得美好又又希望
篇6: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友人的一本书,告知我很一般,翻到第三个章节就停滞不前了,结果第一页就让我惊艳,遂掠夺带走,一周的时间读完了。
一切的开始源于一封二十年未见的朋友的信,我在想二十年后我是否还会写一封信给一个许久未见的朋友,我又是否能收到一位老朋友寄给我的粉红色的信(原著中特意强调了是一封粉色信笺)。
主角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像极了很多人)。他跟一见钟情却因为一些隔阂疏离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一个安静的小镇,生活平静,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一天,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一个善意的谎言衍生出来的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哈罗德千里跋涉的过程中他遇到了很多人和事,很多人帮助了他,他也帮助了很多人,你总能从一些细节发现像极了自己的某个阶段,比如那个善意谎言的加油站女孩,是不是像极了那年的自己。
哈罗德六百多英里旅程,穿越时光隧道给了我一份安静而勇敢的陪伴!
哈罗德以为的人生被一封信改变,我们的人生又会因为什么而改变呢,我在翘首以待,你呢?
迅速买了一个人的朝圣第二部-奎妮的情歌,期待它带给我更多惊喜!
篇7: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姑娘向我分享了她最近的读书笔记,说说我的感想。
哈罗德因为一封信,一个小姑娘的一句话,踏上了独步前行看望病重的朋友之路,希望给朋友带给希望,看似不理智的背后,也使他逐渐认识到家庭缺陷对自己的影响,逐渐认识到对儿子自杀未能及时救助的胆怯,对妻子的忽视及愧疚。
而他的妻子也从最开始的冷漠,活在儿子依旧活着的假象中,逐渐到不安,担心,后面也在暂时的离别中开始正视丈夫也是很爱儿子的,只是他太胆怯,很多细节被她重新想起,她正视儿子已经去世的事实,和丈夫重归于好。
这场徒步旅行使哈罗德和妻子更加了解自己,正视自己的不足和优点,这也是我们所追寻的内心真正的需求,不止看事情表面,更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每个人都需要一场心灵的洗涤,让我们能逐渐了解自己,正视自己的不足和优点,内心也能成为更加温和的人,找到最舒适的生活状态,经营好自己的人生,感受生活中的美好瞬间,内心更加坚定。
正好,虽然是雨夹雪,还是很有春天的味道,一条狗说过,喜欢下雨,下雪天,似乎所有的污垢都能被冲刷和掩盖,世界一片安详,希望不快的日子短些。
篇8: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你以为走路只是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是世界上最简单的事吗?不,漫漫人生路,走路对于我们而言又何尝不是一种修行呢?乔伊斯《一个人的朝圣》便说明了这个道理。
故事是围绕着一个叫哈罗德的退休职工讲起,他在酿酒厂默默工作了四十年,没有升迁,没有故人。退休后,他和妻子生活在英国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自从他退休以来,几乎没怎么出过远门。直到那封信的出现,这封信来自他二十年未见得老友奎妮,奎妮患了癌症,来写信告别。哈罗德震惊、悲痛之下,写了回信,正准备寄出。在寄信路上,他想到了奎妮,想到了自己的过往,以至于经过了一个又一个的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了整个英格兰。87天,627公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而这一走,完全没有准备的出行,没有手机、没有地图、没有指南针,没有一切一切,而哈罗德怀揣着一颗坚定的心,脚穿一双帆布鞋,一走到底。
“87天,徒步627公里”是需要多大的信念才能完成,而哈罗德这位老人却做到了,难道仅仅是因为老友的一封信就让这个老人奋不顾身冒险出发吗?我想不是这样的。一个人无论在什么时候都应该对自己的生活有信念,一个人更应该学会对待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在漫漫人生路中,认真珍惜身边的人和物,欣赏生命中最美丽的风景,发现探索从来没有注意过的事情,反思自己过去的得与失以及时光流逝中那些被忽略的感情。
哈罗德在朝圣路上中的反思,使他找回了昔日的爱。他开始尝试着努力做了:他向妻子表达了爱,虽然每次明信片上的字迹寥寥,但他毕竟做了。
我始终相信,个人境遇不同,思考的角度也不同。爱要表达出来,爱是要人感受到的,这样人和人之间才有温暖。我想这世界上每个人的生活都是独特的,每个人都走在不同的道路上,那条只属于自己的道路。
一个人的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还不如说走在心中,去面对一些我们不敢面对或不愿面对的心结。只有勇敢面对,才会打开心结,获得理解、获得幸福。哈罗德,让我感受到了这份内心旅途中的坚定与温暖。
我们要趁年轻,趁着一切还来得及,一定要多努力,多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有些事,宁愿做错,也不要后悔没有做过。
走路虽易,但在路上能感悟人生的人极少。在你不停地向目标奔去时,不妨停下脚步,回头看看属于自己的珍贵经历。
有时候走路也是一种修行。
篇9: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成长:必经痛苦与磨难!
一个人的朝圣不但要有开启新旅程的自信,还要有坚持到底的勇气和决心。期间要忍受孤独、寂寞、困难、疾病等许多未知因素。正是这诸多的未知因素形成了巨大的挑战。
遥远的600多里的路程,哈罗德决定徒步跋涉,他坚守着自己的承诺;路途中经历了脚受伤、腿受伤、生病晕倒等,他都一一咬牙坚持了下来;面对别人的不理解甚至嘲笑挖苦,他也一笑了之,不放在心上;而最痛苦的莫过于记忆侵蚀,幼时在家庭受到的伤害,还有对妻子和儿子的愧疚之情一直缠绕着他。
身体上的疼痛可以忍受,挺一下就会过去,可心灵上的疼痛却无法逃避。“他弓起双肩,更加有力地迈步,仿佛不仅仅是为了赶到奎妮身边,更是为了逃避自己。”哈罗德坚定地走向远方,其实也是一种心灵的自我救赎。而他的每一份“痛”和“苦”的经历,都是成长过程中的宝贵财富。
或许,并非每一次努力都能有收获,但每一次收获都离不开努力。成功与苦难从来都是孪生兄弟,一脉相承的。
篇10: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故事的主人公哈罗德是在一家酿酒厂工作了四十多年的销售代表,退休后的生活乏味沉闷。
一天,他接到了远方自称得了癌症的朋友的来信。这一消息如惊雷入耳,随后,他告诉朋友:等我,我走过来……他坚信,只要他在走,他的朋友就会活下去。自此,他踏上了横跨英格兰的心路旅行。
不善言谈的他、退休后活的了无生机的他路上遇到了美丽的风景,他惋惜以前为何从未用心领略;后与所遇陌生人交谈,紧张惊喜之余他渐渐的开朗,他们友好的鼓励使他远行的信念也越加坚定。尽管每次他电话给妻子时,得到都是反对(他徒步穿越英格兰),而这无疑也是他不愿回头的原因。
孤单的路上,抛弃了束缚他脚步的房屋与妻子,哈罗德让往事徐徐展开:与痛苦的原生态家庭、中年丧子的悲痛与自责及从此以后妻子的形同陌路……相关的一切细节琐事历历在目,他任由悔恨思念袭来。期间穿插着现实人际交往的温暖:善良友好的人会收留他过夜、与他交心甚至吐露生活的心扉……于是,貌似萍水相逢的众多两段人生有了温暖的交集与感动。哈罗德对自己已做的和未做到的过往渐渐感悟、释怀……
而与哈罗德如同最熟悉的陌生人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妻子,在丈夫离开后抓狂、失落……,在无助的思念与挣扎中她翻索照片、儿子与丈夫的衣物回忆温暖、却又找到了自己无理抱怨的自私与证据、理解了丈夫……她冲破了虚伪的自己:斗胆告诉邻居丈夫出走的事实,她驾车追赶丈夫吐露心扉后又鼓励他独自前行……
哈罗德最终到达终点,完成了夙愿,送走了二十几年未见过面却让他无法忘怀的朋友。
再见妻子,二人终于都从生活的痛苦中脱胎换骨,一个过去会感觉索然无味的笑话让二人久久开怀……那是他们找回了宽恕与爱的力量。
我不想说小说有多好,但与普通人生活的契合让人感觉哈罗德犹如平庸的自己:某天发愿要做件始终想做却没有勇气去做的事。完成一次孤独的朝圣。持久的循规蹈矩、一成不变从来就无法让人得到满足。也许一段独处的时光最终能让我们与一切做出阶段性和解。
篇11: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每个人的一生都是一个人的朝圣,给自己时间,不要焦急,一步一步来,一日一日过,请相信生命的韧性是惊人的,跟自己向上的心去合作,不要放弃对自己的爱。
其实《一个人的朝圣》,我三年前读了一次,这次重新读了一遍,平铺直叙的故事情节中,总在不经意间给我深深的触动。第一次读这本书正是我开始晨跑的时候,那时候坚持得很辛苦,世界充满了怀疑,怀疑自己的能力,怀疑自己的开始。
“他所要做的只是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这种简单令人高兴。只要一直往前,当然一定能抵达的。”
感到艰难的时候,我就想起这句话,忘掉一切杂念(什么目标,为什么他们跑得这么轻松,我好累呀……),简单的放空自己,不停地把一只脚迈到另一只脚前面,简单的过程,简单的向前,我的晨跑一直开心地跑到了现在。
和解,与生活和解,和自己和解,温柔地对待生活,对待家庭。这五年是我和丈夫最艰难的时光,彼此充满不信任,倦怠,就像书中所描绘的:“因为他们个个都表情凝滞,好像所有的喜悦都被榨干了。有些车里坐着母亲和孩子,看起来同样疲惫不堪。那些像莫琳和他一样的伴侣也是一副僵硬的疲态。”
“哈罗德但愿那女人没有说出再也忍受不了丈夫这种话,也希望那男人可以笑一下,抓住她的手。他想起莫琳和自己,还有福斯桥路13号这些年的寂静。莫琳会不会在咖啡厅众目睽睽之下对他说他的声音让她想尖叫?他离开的时候,远足男依然在地图上指指点点,那妻子依然在对着空气说话,手中剩下的餐巾纸被她握成一团。两人都没有注意到哈罗德的离开。”
各自执拗着,伤害着,生活过得很窒息。看到哈罗德和莫琳在各自分开后,才重新放下心中的执念,回忆一起走过的日子,各自思考在一起的可能。我想,既然最坏就是分开,为什么不给各自一个机会,去尝试另一种解决方案呢。试着温柔地对待我们之间的不同,不纠结,不刻意,不控制,还原生活本来的样子,还原彼此二人在一起的初衷,我们现在并没有恩爱如宾,但舒服自然,虽然时时还是有冲突。“给予和接受都是一份馈赠,既需要谦逊,也需要勇气”我们给予爱,也要有勇气接受对方的爱,这都是一个我们需要不断学习的能力。
“她忍过这些年,是因为无论和哈罗德在一起的日子有多孤独,没有他的世界只会更加孤单。”其实是很多夫妻的心声,既然这样,那就放过自己,放过对方,好好去爱,好好去生活。
生活,多给自己留白,去接受一些你不了解的东西,去争取,去相信自己可以改变一些事情。
篇12: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这本书的出现是个尴尬的故事,一个男孩到我们公司上班第一天,当作见面礼给每人送一本书,后来一些意外的原因导致男孩第二天就被开除了,我猜他也是一时赌气懒得找我们把书要回去,而我则本着合理利用资源的原则把书带回了家,书不厚,但是我读得慢,所以两个月过去了才有观后感。
故事主人公一开始偶然收到一封信,信来自一个多年都没有联系的故人,故人身患重病,时日不多,原本这只是一封道别的信,可是却意外唤起了主人公多年压抑的勇敢(我想他应该是和我一样的双鱼座,感性意识这么强),他开始了漫长的徒步之旅,目的地是故人所在的那个需要跨越整个英国才能到达的医院,而他随后表现的行为仿佛是在表达:只要他还在走这段路,故人就不会离去。
旅途中历经坎坷,受过太多伤,主人公有怀疑,但不甘心放弃,自己也不知道能不能到达终点,只知道继续将一只脚放到宁一只脚前面就好了。
有段时间他出名了,好像全世界都知道他这种堪称“朝圣”之旅,还来了不少主动加入队伍的人,这段时间让他坚定了信心,主人公意识到自己的决定是对的,可是带着这么多人上路,又变成新的麻烦,他开始意识到这段朝圣之路唯有一个人走才能到达真正意义上的终点。
临近终点,孤独的主人公却意外的打算放弃自己的旅程,他太累了,他不相信自己能走下去,他想回到妻子身边,回到平平淡淡才是真的生活,而这时妻子给了他强有力的鼓励,劝他继续走下去,因为妻子知道这段路是他想要的,眼前的情况是马上就要成功了,放弃只会让他未来的人生都在后悔中度过,妻子鼓励主人公坚持自己的旅行,他振作起来继续向前,迷迷糊糊又走了几段反方向的旅程……晃晃悠悠中体力也即将耗尽,意识也只能支撑着将一只脚放到宁一直脚前面……终于到达目的地,主人公却开始不知道如何面对结局,读后感・这大半生的经历,在旅途中像影片一样在脑海中放映,失去孩子的痛苦,妻子的疏离和埋怨,在这段旅途中反复重现,然而伤心痛苦之后,主人公选择将那些难以释怀都放下。小说结尾妻子来到主人公身边,两个人在沙滩上回想起第一次见面的那场浪漫舞会,悸动的心让他们再次相依。
整个阅读感受如果用一个词形容,我觉得是孤独,仿佛小说的每个词都被独孤的气氛笼罩着,让我时不时有种想要找个山头喊一嗓子的冲动,但是又不得不承认孤独本是生命的主旋律,就像有人说每个人生而孤独一样,生病没有人能替你打针,跌倒没有人可以替你趴下……然而生活也有温暖、有人愿意给予、有人愿意安慰和陪伴,只要你愿意敞开怀抱,将自己坦诚,那是给别人一个温暖你的机会。孤独不可怕,可怕的是沉迷孤独不能自拔,不管受过多少伤,流过多少泪,只要你还活着,请再相信一次美好。
篇13: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字面上理解《一个人的朝圣》书名,以为是关于纪行和信仰的,但当我看完了这本书才发现,他讲述的是一个老头因为寄信引起的徒步行走到英国另一端去看望癌症晚期旧友的故事。
而在这个表面情节背后是老头哈罗德对自已一生的回思,在一个信念的支持下他徒步87天行走627公里的过程中发生的故事。他相信只要自已真的可以坚持徙步穿越整个英国,出现在旧友身边,她的癌症就会痊愈,就会好好活着。最终他真的做到了,故事的结局温情而感人,徒步行走的哈罗德在途行过程中经历了种种磨难,他回忆了自己过往的生活,在他年幼时就离家出走的母亲与酗酒的父亲,儿子戴维的自杀,与妻子由于隔阂导致后来的分居。这些回忆都深深的折磨着哈罗德,或许他的出行,某种程度上是潜意识想逃离这一切,在遇上行行色色的路人,听他们讲述各种故事哈罗德发现,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已的幸或不幸的事,究竟能拥有怎样的`生活,得看自己如何抉择。他在行走中放下了对旧事的心结,重新唤醒了内心深处对妻子深深的爱。而当妻子驱车前来希望他回家时,她看到了他的改变,他当然没有长高长胖,但看着眼前这个满面风霜的男人,黑色牛皮一样的皮肤,卷曲的头发,铮铮发亮的眼睛,坚定的眼神,她突然觉得自己像张白纸一样平淡无奇,他那种生命力使她颤抖。好像他终于成为了早该成功的男人。
《一个人的朝圣》是一场心和灵的行走,跳出平凡的生活,在行走中找到了自己的存在。用勇敢面对内心,面对曾经不愿意碰的心结,将它打开释放。
我想在我们一生中或许已经有了一个固定模式的剧本,每天按部就班地演绎,久而久之,我们觉得现在的一切都是理所应当,可能早已经不记得自己最初的梦想了,不记得有多久没有和自己对话,没有进行心灵深处的反思,现在的生活真的是理想的生活吗?读后感・我想我们偶尔也需要出去“走”一次,去寻找真正的自己。去追寻内心的声音,尝试一次为信念而执着的行走。
人就是越长大越孤单,往后的路要学会自己走,有些荆棘需要自己去劈斩,用自己坚定的信念和沉稳的脚步大胆的向前走吧!一个人的朝圣,做自己,不忘初心。作者:刘云花
篇14: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名叫哈罗德的男人。在退休之后日复一日的平淡生活中,有一天,他意外收到了一封来自旧时同事的信,并通过信的内容得知,那位已有未见的善良的同事奎妮已经身患绝症,生命垂危。
主人公哈罗德本想回一封信表示慰问,但是却在寄信的途中,因为与一位加油站女工的谈话,冲动的做下了一个决定,那就是他要步行穿越大半个英格兰,到贝里克郡去看望奎妮。就这样,一次漫长的甚至可以称之为“朝圣”的旅程就在仓促的决定下开始了。
罗德没有专业的步行装备、没有地图、没带手机,哈罗德的旅程在仓促的决定和不理解中开始,在回忆和现实交替、在时而怀疑自我、时而又充满希望中向前。哈罗德的“朝圣”之路充满了坎坷和挑战,但是一次次他经受住了挑战,克服了身体的不适、接受了好心人的帮助,一次次在迷茫绝望中重拾坚定的信念。
如大家所愿他最终成功了,历经87天,横跨大半个英格兰,他见到了奎妮,尽管他的行为并不能让一个患了癌症的人起死回生,但他完成了对奎妮的承诺,获得了妻子的理解,也完成了对自己的救赎。关于爱与信念,书中用并不华丽的辞藻描绘出一切,如此简单朴素却令人深深感动,人生的路只够一个人走,从一个人到两人一狗,到声势浩大的朝圣团,最后世界只剩一人的宁静与超脱。
这一场朝圣,与其说走在路上,不如说走在心里。哈罗德的这次远行,最大的意义就在于,给予我们继续前行的鼓励,以及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时坚守心灵土地的勇气。我们的生活也不会永远顺风顺水,有些梦想需要坚持很久才能有所收获。
我们都是梦想路上的朝圣者,每一条朝圣路都是朝圣者自己走出来的,我们生而不同,也必将与众不同。只要你勇敢的迈出第一步,坚持走在自己的朝圣路上,无论正在经历什么,都请不要轻言放弃,因为从来没有一种坚持会被辜负。愿你的坚持,终将美好!
篇15: 读《一个人的朝圣》有感
书,不厌百回品读。独捧一杯香茗,鼻尖萦绕着清茶的馨香与书间文字的独有墨香,是人生之中最惬意幽香的时光。从遇见哈罗德的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离开他。
一个人,行走在朝圣的路上,坚持着、坚信着。也许哈罗德仅仅只是我们茫茫人海,芸芸众生之中的一个平凡之人,却做着不平常的事,走着不平凡的路。老友奎妮患了癌症,这使他一度悲伤;但当他受到一位加油站女孩无意间的启发,有一种名为信仰的光芒绽放于心间:他坚信,只要他一直走下去,奎妮就一定会痊愈。
1个人,87天,627英里,横跨整个英格兰。
这条路不仅饱含着信仰,更凝聚着意志。也许在某种意义上,这条路并不是真正的朝圣,它的初衷只是为了救愈奎妮;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它却从一个简单的信念,汇聚成神圣的信仰,人生的高度得到了体现。这里的“走路”,已不是一般意义上两只脚一步一步地前行,而是信念的驱使。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走在朝圣之路上,心怀信念,坚定向前。
也许我们在人生之旅上也曾迷惘无助,也曾茫然彷徨,不妨停下匆忙的脚步,掠过浮世的繁华,回顾过往,静静地思考一下,自己的初衷是什么?自己的梦想是什么?我们每个人都需要有一个信念,或真或幻,却是一个能支撑人生的点,心怀梦想,坚信自己,坚定地走下去。毕淑敏言:人生本没有意义,每个人必须为自己的人生确定意义。也许目标可以实现,也许目标形同虚设,但在为其奋斗,为其努力的过程之中,你的心灵却受到了洗涤。结果也许并不重要,但人生路上奋斗的过程却是难能可贵的。我想,这应该是朝圣最浅显的真谛。
作者运用独到的笔触,细腻地描写了哈罗德的朝圣之旅。画面的描绘,简单的落笔,却刻画了真实的生活,深刻的情景,使我们恍若身临其境。书中人物的任何一个心理活动,都如此牵动着我们的心灵,使我们久久无法忘怀。潜移默化之中,我们仿若阅读了一生的漫长。
生活之中,总有一些事情会触动人的心灵,有时一个契机,或许会改变人的一生。一个人的朝圣,或许就是那个改变我们的契机,它真正触动了我们的内心,使我们与哈罗德情感融汇在一起,思想迸发出灿烂的火花。
结局的塑造是悲伤的,却又是圆满的,就如我们的人生。这样一本自然纯粹,不加修饰的书籍,如何不教人读之深切,读之入迷?
再一次沐浴在朝圣的光辉之中,凝神静想,我们每个人都走在朝圣之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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