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就是为了不苟且的活着》读后感
“ScarlettLee”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4篇《努力就是为了不苟且的活着》读后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努力就是为了不苟且的活着》读后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篇1: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
百年孤独听说很有名。霍乱时期的爱情听说也很有名。
马尔克斯的很多著作听说都很有名且负盛誉。但我一本也没看过,这本他的自传算是看到的他的第一本书吧。
作为自传,我很喜欢马尔克斯的“诚实”。许多方面都能感受到不加以修饰的讲述。
很多人喜欢在拥有了名声地位以后,把自己身上那些不太为人知的经历和想法尽量描述的成功,或者说让它们看起来好看。
比如马尔克斯在设计安排时间顺序和层次上简直让人震惊。看的时候一直提醒自己去特意看一下他对时间细节的运用。但看着看着,就根本注意不到哪里是转折。一切都太自然了。在我觉得他真是个了不起的天才的时候。他自己偏要说自己在这方面是多么的薄弱和无力。直到请教了大师朋友,直到从他们身上学习到了更多的写作技巧,他才得以从稚嫩的菜鸟成为了展翅的鹰。
从文风到面向,马尔克斯都是一眼就能看到的大写的“倔”。
一生不得不说靠倔字走过了很多路。都是至关重要的路,走错了哪条都无法让他作为一个作家而存在。
但他又很谦卑。虽然他已经获得了很大的成就,在很多人眼里俨然就是大师。
他依然当自己是学生。是那些身边挚友最默默无闻诚心从他们谈话中摄取知识的那一个。
读他的自传,总会感叹,怎么会有这么好运气的人生。各种机遇都像磁铁一样吸过来。
但跟很多人一样,仔细想想,如果马尔克斯本身不是一块磁铁,那么他的命运哪能吸的来机遇?
当一个人总结自己的大半生甚至一生时,有许许多多的动人小事其实都并不记得。我们能记住的只有那些刻骨铭心的部分。
很喜欢他的一句话:“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
即使是伟人,一生也太过漫长了。真正构成一个人的并不是所有活过的日子,事实上也许我们大部分的活着的时间都只是一种“虚无”。一生,只是那些特别的瞬间所构筑的。
有的人,这样的瞬间多一些,他们便成为了周知的伟人。
有的人,这样的瞬间很少,他们便成了最普通的人生参与者。
马尔克斯的自传让我想了很多。
有关人生、有关梦想、有关职业,有关结识。
令我有点惊讶的是,在马尔克斯的自传里,几乎没有爱情出现。算出场的话,他偷情的那个军人的妻子都比他真正的妻子多。直到最后我才知道原来他的妻子叫梅塞德斯。
我想他是个没有爱情观的人吧。毕竟无法理解与那么多那么多各式各样的女人做爱以后,灵魂还能不能被赋予爱情的能力。
然没有十全十美。虽然我可以说很讨厌他在感情上的作为。但不得不承认,也正是因为有了讨厌,才让其他部分的喜欢更真实。也正是因为有了讨厌他的地方,才让他在我的意识里,呈现出一个真实的模样。
就像标题一样,马尔克斯真的长的,还挺好看的。
篇2: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
在人生的许多时间里,我们都会产生难以摆脱的迷茫和困惑。远离故乡也好,重返工作岗位也罢,我们都是为了能拥有更好的明天。
而多读书,能够让人生的方向更清晰。所以,继续一起读书,以读书来开启元气满满的一天吧!
马尔克斯的故事还在继续,让我们来看一看,他是如何度过人生的迷茫时期。
马尔克斯在波哥大的大学生活伴随着动荡的国内政治环境,除了继续读书写作,以及交到一帮毕生的挚友,他在大学里什么也没学到。
他长期旷课,沉浸在写作的世界里,第一年靠临时突击通过了考试,但他却感到非常苦闷,觉得自己已经陷在了死胡同里。
在现实与梦想之间,马尔克斯该如何选择?让我们开始今天的共读。
大学课堂对马尔克斯来说好比监狱。授课的都是大师,可惜学生们没兴趣。当年教过他的老师,有来自总统世家的阿方索·洛佩斯·米切尔森,大家都说他天生有当总统的命,后来,他果真当上了总统。
当马尔克斯翘课翘得见不到人影的时候,就被这位老师叫回来参加考试。他只好使出从中学开始就屡试不爽的老办法:天花乱坠,离题万里。
当然,这次也没有例外,他又通过了考试。在这个崇尚文学的国度,马尔克斯的才华总是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一次次帮他度过危机。
后来,还和这位未来的总统成了亲密的朋友。他们在一起畅谈文学,从而忘记了政治。他在法律系神奇地耗了十六个月,什么也没学到,只换来一帮毕生的挚友。
大学校园并不是象牙塔,老师们也分为自由派和保守派,甚至上课时也不掩饰他们的政治倾向。马尔克斯没有政治头脑,只管畅游在文学世界里,对眼前的现实视而不见。
一天,他的大学好友突然决定听从内心的召唤,收拾行李去投奔距波哥大100多公里的神学院。他受到启发,也暗下决心:不能在法律系虚掷光阴,但他没有勇气面对父母。
他继续创作短篇小说,在他看来,任何一次奇妙的经历都可作为小说的绝妙素材。虽然马尔克斯后来觉得那个时期的小说荒唐离谱,全都缺乏真情实感。但是,那些短篇是他对小说创作的一种摸索,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马尔克斯在之前阅读过的小说中学习创作技巧,通过不间断的实践,找到了对作家起步切实有用的门道。但是,靠写作是不能养活自己的,马尔克斯觉得愧对父母。
经历了四十多年的和平时期后,国内的时局渐渐紧张起来,新的内战一触即发。而大学则是国家脉膊跳动得最强劲的地方。
自由派的候选人盖坦,大力推进竞选活动,希望能重塑国家道德体系,超越保守派与自由派的历史分歧,实现真正的社会变革。
保守派无论如何也不想被夺去政权,于是,政府提前实行扫荡政策,试图消灭敌对的自由派。警察在农村造成的死亡无法计数,血染国土,殃及无辜的平民百姓,国家又将陷入内战的深渊。
而哥伦比亚的内战,从获得独立开始,从祖辈打到曾孙,只有休战,战争却从来没有结束过。
1948年2月,马尔克斯的弟弟来到波哥大,找了份工作。父母为了给马尔克斯一个惊喜,寄来了一台漂亮的打字机。那是他此生第一台也是最不幸的一台打字机,当天就被他送进典当行,用当来的钱为弟弟接风洗尘。
2月7日,盖坦召开政治集会悼念政府暴力下的无数遇难者。口号只有一个:保持静默。
这是马尔克斯平生第一次参加政治集会,几万人组成静默的人海,感人至深,让他不由得泪流满面。
或许,这就是沉默的力量。它让所有人反思,内战给人们带来的深重灾难和无尽伤痛。那个历史性的下午让支持者和反对者都意识到:盖坦必将当选。
4月9日,发生了一件震惊全国的大事件:盖坦在成功处理了一起案件之后,在一家咖啡馆门前遇刺身亡。紧张的国内形势终于随着自由派候选人盖坦的遇刺而暴发,波哥大顿时变成了人间地狱。
▲盖坦遇刺,波哥大全城**
马尔克斯亲眼目睹一名男人煽动愤怒的人群抓住“凶手”,被抓住的人很快被打死了。直到五十年后,他才突然明白,那人是为了保护真凶,才煽动民众杀死了替罪羊。
波哥大陷入**之中,穷人从各个角落钻出,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自由派人士则组成革命委员会,冒着街头战乱,前往总统府,和保守派政府共商大计。
街上商铺被洗劫一空,马尔克斯和弟弟冲到典当行,却再也找不到那台崭新的打字机。无数狙击手躲在暗处向人们开枪,死亡人数已经无法统计。
马尔克斯永远也忘不了,一个满身是血、奄奄一息的人爬出死人堆,向他求救的情景。
4月10日,增援部队赶到,镇压了平民**,保守派强行恢复了社会和平。同时,两党联合政府成立,这意味着,盖坦为之献身的根本性社会变革的梦想,在余烬未消的断壁残垣间灰飞烟灭。
但盖坦的政治主张及其领导的运动,对哥伦比亚政治进程产生了重大影响,他是一名真正的勇士,永远受到哥伦比亚人民的尊敬和怀念。
马尔克斯和弟弟在舅舅家避难数日之后,终于在弟弟的帮助下,离开正处于水深火热的波哥大,坐上了飞往卡塔赫纳的飞机,去那里的大学继续完成学业。
他知道自己这一生都不可能当律师,只想争取时间稳住父母。可是,马尔克斯没想到,这一趟行程会让他决定:就在那儿生活下去。
离开了生灵涂炭的波哥大,马尔克斯来到景象截然不同的卡塔赫纳,这里仿佛是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它的壮丽与和平,让马尔克斯感到重获新生,萌生了强烈的归属感。
在周末舞会上,他遇见了一位波哥大的熟人,这位热心人非要介绍他去新闻界碰碰运气,并为他约好了《宇宙报》的主编萨巴拉。
马尔克斯并不想进入新闻行业,他想成为与众不同的作家。
在波哥大的《观察家》报发表了几个短篇之后,他感觉自己进了死胡同,不知道该如何突破写作的瓶颈。但他架不住朋友的热情,只好硬着头皮去了报社。
没想到,那几个短篇令马尔克斯声名远扬,连主编萨巴拉读后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就这样,他开始了自己的记者生涯。
但是,他好不容易憋出的第一篇社论便没有通过。萨巴拉认为,他写的不是新闻评论,而只是个人经历的主观描述,没有任何社论的味道。但是,有文学价值。
这无疑是马尔克斯进报社以来获得的最宝贵的经验。
报社为他开设了每日专栏,在编辑部待了近两年,他每天都绞尽脑汁写文章,少则一篇,多则两篇,极大的锻炼了他的写作能力。
4月9日的波哥大暴动之后,政府采取政治暴力,全国血流成河。五月初,卡门-德玻利尔又发生警察无故开枪扫射圣周游行队伍的事件。
愤怒的报社决定无视新闻审查制度,由马尔克斯执笔刊登社论,责成政府彻查,严惩凶手。
面对政府的不屑一顾,报社继续向政府开火,每日一篇社论,言辞越来越激烈,直到有一天,一队荷枪实弹的士兵突然袭击,大张旗鼓地闯进了报社的大门,威逼社长收手。
马尔克斯逐渐适应了报社的工作,他顾不上学业,也没写过短篇,作为一个报社记者,他将自己手中的笔化为一杆枪,对国家的悲惨现状表示不满,向暴力和独裁发起了挑战,但绝无党派色彩。当年乃至以后,他从未加入任何党派。
他胡乱吃,胡乱睡,常常和朋友们流连在酒馆和妓院,也经常与报社的朋友们彻夜长谈,马尔克斯在书中写道:“我们不喝水,不喘气,只抽烟,人生苦短,只怕来不及畅所欲言。”
为了送别一位马戏团的朋友,马尔克斯来到了巴兰基亚。从圣若瑟中学毕业之后,成年后的他第一次来。在这里,他又认识了在《民族报》共事的阿方索、阿尔瓦罗和赫尔曼。从咖啡馆出来之后,他们已经是莫逆之交。
巴兰基亚有天堂般的妓院,新朋友们陪他在其中一家妓院度过了第一个历史性的夜晚。在这里,他们彻夜长谈,关于小说和新闻报道的共性,他们纵情歌舞,直至黎明时分。
和文艺界人士的神奇友情给了马尔克斯勇气,使他熬过了如今想来依然是人生中最没把握的那几年。
命运在冥冥之中引领着马尔克斯前行,文字都是相通的,只是,他选择了最有使命感的一种。他将继续沿着这个方向前行吗?
篇3: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
最近读马尔克斯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这本自传的字里行间透露,写的时候他已经70多岁了,作家生涯的大多数作品已经尘埃落定,大有向自己,读者和人世间来个总结人生的味道。
人到70,又是作家中的作家。真正的无需再有任何羞耻的自由和看清人生世界诸多诡异的睿智,化成幽默又深情的句子,读起来叫一个过瘾。
以前读《百年孤独》,《恶时辰》,《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枯枝败叶》,每一本都是一气呵成,让人不觉一丝沉闷。马尔克斯影响了80年代的很多中国作家,莫言就说自己是读了马尔克斯才觉醒:他妈的,原来小说可以这样写。
自传读到一半,很多年前对于马尔克斯小说的那种显现出来的魔幻感,都在真实的自述中找到了其出处。就好像电影的花絮记录片完整得将拍电影的来龙去脉以及心路历程交代清楚。
从外公辈到父母辈,以及父母的爱情和多子家庭,父母如何义无反顾得要结合,婚后又是怎么样分离两地,母亲如何独自抚养众多子女。以及马尔克斯作为作家的独特的成长道路,从小到大怎么认知和女性的关系,以及和不同的女性交往。真实而自然的笔触呈现,让人觉得,好像一切就是如此,经历就是如此,成长就是如此。
好的作家就是这样用虚构的作品,让人觉得一切都那么真实。尤其是心理上产生的种种震撼感,读者即使并不活在那样魔幻的年代和大陆,也还是可以产生生命的共情,相信一切的事件里呈现出来的生命真实。
一个会讲故事的作家。
但他的会讲故事,除了天才之外,也和嗜书如命的习惯不可分割,《活着为了讲述》中,总是在他叙述的流畅文字里,邂逅到大量的知道的不知道的作家和书籍,为了理解他的内在,我专门将出现的很多我没读过的作家和书名记了笔记,准备查一查,研读一番。
读不了原版,仅从中文译版中就有很多感触,可想马尔克斯的中文译著者,付出了许许多多的心血,相信也巧妙得再现了原著的语言节奏,才使得这位伟大的拉美文学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作家,深刻得影响了一代中文作家们。
在书里,有许许多多精彩的句子,读到的时候就像谈恋爱一样甜蜜,他也并没有在叙述中谄媚过读者,仅仅是其语言的魅力,幽默,深情,很多“这怎么好意思写出来”的句子,就在他幽默的笔端轻松呈现,仿佛是“这有什么好遮遮掩掩的”。
高级的坦诚。我是这么理解《活着为了讲述》的。
好像给我自己的写作也上了一课。
像一个睿智的老人那样,使用呈现的自由。
仿佛不久于人世,再不呈现,就要带在棺材里离开那样书写。
篇4:《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一个伟大的作家,虽然年轻的时候生活糜烂了点,但是中年后,作为记者和专栏作家,他还是很出色的,在他的国家,他的时代,他也算是一个文化名人,跟总统、知名音乐家、歌星都有来往。这是我所跟不上的。
《百年孤独》是以他的外公外婆那一代为背景展开的想象,而《霍乱时期的爱情》他结合了爸妈的爱情已经自己的经理,杜撰了一片凄美的爱情故事。他在写这2篇之前,已经写过很多短篇,报道和专题社论等,积累了足够多的经历和技巧,以及他还有书写的欲望,不写就会死。
他对物质、名利都不感兴趣,他只想写自己想写的`东西,他只关注他自己的写作欲望,虽然年轻的时候穷困潦倒,也经常跟贪恋女色,但是他还是一位非常伟大的作家,他的想象力,他的文笔,非常棒。
我能从他的生活经历中寻找出他写伴你过的的记忆,南美不是虚构的梦幻,是真的很梦幻。毛姆说他就是个二流作家,我觉得也是。但是从我目前的资质来看,我可能也只是个二流作家。而马尔克斯、刘慈欣才是一流作家。
篇5: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500字
加西亚·马尔克斯是一个伟大的作家,虽然年轻的时候生活糜烂了点,但是中年后,作为记者和专栏作家,他还是很出色的,在他的国家,他的时代,他也算是一个文化名人,跟总统、知名音乐家、歌星都有来往。这是我所跟不上的。
《百年孤独》是以他的外公外婆那一代为背景展开的想象,而《霍乱时期的爱情》他结合了爸妈的爱情已经自己的经理,杜撰了一片凄美的爱情故事。他在写这2篇之前,已经写过很多短篇,报道和专题社论等,积累了足够多的经历和技巧,以及他还有书写的欲望,不写就会死。他对物质、名利都不感兴趣,他只想写自己想写的东西,他只关注他自己的写作欲望,虽然年轻的时候穷困潦倒,也经常跟贪恋女色,但是他还是一位非常伟大的作家,他的想象力,他的文笔,非常棒。
我能从他的生活经历中寻找出他写伴你过的的记忆,南美不是虚构的梦幻,是真的很梦幻。毛姆说他就是个二流作家,我觉得也是。但是从我目前的资质来看,我可能也只是个二流作家。而马尔克斯、刘慈欣才是一流作家。
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
家族里众多的女性和儿时众多的女佣铸就了我的性格和思维方式,他们个性坚强,心地善良,用人间天堂中一种自然不做作的态度对我。
一生中,和女人在一起总是比和男人在一起更自在,更有安全感。我坚信女人支撑世界,男人只有捣乱的份,有史为证。
我始终战胜不了独处的恐惧,更别提独自在黑暗中待着。我知道根源在哪里:夜里,外婆的幻想和预感会成真。
多少个夜里我辗转反侧,感觉生活在幸福世界里的我也背负着那栋传奇老宅的诅咒,每晚死去。
我无法想象还有那种家庭更适合培养文学志向。家人疯疯癫癫,把我带大的女人们都是如此。
这里的一草一木,仅仅看着,就在我心中唤起一种无法抗拒的渴望:我要写作,否则我会死掉。灵感这个东西既可恶又真实,稍纵即逝,却摧枯拉朽。
要么写作,要么死去。
文学和人生是形式上的差别,本质上是想通的。
不要写真实的地名,否则读者的想象力会被限制。
正在创作的初稿,永远不要给别人看。
似乎我干哪行都行,就是当不了作家。
好日子也好,坏日子也罢,父母教导我们:好坏都要过,要像老牌天主教那样,不卑不亢,逆来顺受。
我一辈子都无法克服自己的腼腆。
《金银岛》《基督山伯爵》《唐吉坷德》《尤利西斯》《变形记》
面对逆境,她像一头沉默而凶猛的狮子;面对上帝,她绝不俯首帖耳,而是誓死抗争。这两种态度,她终身受用,屡试不爽。
无论今生来说,对作家而言,凡事皆有用。
严肃作家绝不会让人物没有充分理由就死去
要当就当一流作家,这年头,出不了什么大师。
欲哭无泪是伟大女人为达到目的所用的杀手锏。
先构思故事,再想风格,两者相辅相成。
在养病期间,我意识到自己馄饨的人生状态。可是我没有方向感,也找不到新的理由去劝服爸妈:我有能力为自己的人生做主。
我坚信自己的厄运与生俱来、无可补救,特别是财运和桃花运,命里没有便是无。我对荣誉、金钱、衰老一概不感兴趣,我笃信自己会年纪轻轻的死在街头。
我开始改善生活,走向堕落。
当我意识到题目太大,我就会放弃
生活本身教导我,最实用的的写作秘诀之一是在不敲门、不发问的情况下,学会读懂现实的象形文字。
一个月不回信,我就定居欧洲。
篇6: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500字
因为工作环境的关系,然我觉得自己闲的快发疯,于是,将年初的书单拿出来,最后决定买这本书。
因为在此之前看过《百年孤独》,即使在看的时候我依然会想起书中的一些情节,即使百年孤独到现在也没看完,不过接下去我应该会接着看的。
其实我不是一个特别好的阅读者,至少我是这样认为的,虽然我不否认自己对于阅读的兴趣。但是,我总是没办法很好的表达出自己的读后感受,这一点我曾经和一位在家住过几日的 法师 探讨过。
最后的结论就是 可能和我的生活阅历有关系, 确实不同的时代,每个人的理解力和感受都是有差别的,只是,我的显得比较浅薄罢了。
对于这种生活阅历的缺失,除了从书里获得弥补,我还真的不知道应该做点别的什么。不过,可以确定的是 我应该是可以 一直保持对阅读的兴趣。
以前的想法很简单 就是单纯的 希望有个人生导师指引我, 不过,可能自己慧根不够 更应该说是运气不足 一直没能遇到,所以 把希望寄托于书籍之中,希望能对我的人生有所指引,解惑。
虽然我 现在依然觉得自己性格上的缺陷美还没办法得到很好的 改善,包括自己在对待一些事情上的消极态度,一直让我很困扰,不过,我觉得我应该更加 勇敢一点,承认自己的不足 然后做出改变。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时候, 感觉是有障碍的,有个坏习惯就是 有时候会觉得自己是为了看书而看书,并没有在很认真的 跟随读者的脚步 去感受到一些什么, 让我一度觉得自己是不喜欢这类 叙事类书籍的,至少我对作者的 生平没什么多大的兴趣。 这也是我一直不喜欢看 自传文本的原因 就是本能的排斥,总感觉 那些东西都是经过美化的,并非我所喜欢,也就很少去碰触。
只是,没想到的是 读到 后面越读越喜欢,喜欢这种娓娓道来的感觉,就好像一个老者 跟你面对面讲述 他的人生经历,让你自己去感受。 拿到书的时候 我只是对于扉页的“生活不是我们活过的日子,而是我们记住的日子,我们为了讲述而在记忆中重现的日子”有所感悟。 到最后合上书 在看到 封面的 导读“给所有在梦想的路上走得磕磕绊绊的人-----我年轻过,落魄过,幸福过。我对生活一往情深” 就算走到绝境,失去耐心,也要永远保有幽默感,热爱生活,这是我们人生最大的财富‘’
有了更深的 体会,为什么不呢? 和曾经的他们所经历的 现在的我们不需要背负战争,不需要 想明天的面包在哪里。 只是现在的时代 带给了我们更好的生活,更多的物质膨胀才让我们活的 如此不堪。
我一直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从来没有好坏之分,存在即是合理。也因此每个人选择的路是不一样的。 周末的时候见了一个多年未见的朋友,她已不是记忆中的她 ,而我应该也不是她记忆中的我吧。 那不是一次愉快的约见,至少在我看来。 她跟我说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没钱是万万不能, 我无力反驳, 这是她的人生价值观, 只是我不敢苟同罢了。 也可能 就是我们的家庭环境和 后面的人生阅历 导致了 如今我们价值观的迥异。 但我 也并不觉得她是错的,或者我更高尚一点。 人生原本如此, 按自己开心的想法过活 没什么不好的。
很多人都说我们90年代是垮掉的一代。 这能怪我们吗?我们生活在这样的时代,物欲横流,信息发达,每天都有无数的诱惑,不想六七十年代,妈妈那一代人,单一的生活环境和娱乐,除了读书,别无消遣。
但我更向往 当时的那种氛围,现在很可惜的是 圈子里的人读书的太少,即使有好书 想要分享也找不到一个圈子来 畅谈阔论。 是不是这也是我自身 阅读无法提升的一个原因,我是有所怀疑的。
所以以后决定 多写写感受,也多看看别人的感受,提高一下自己的思想觉悟。
最近这段时间,感觉情绪挺消极的。 看完 这本书 让我多少有豁然开朗的感觉, 有时候还是要多跟自己对话, 不要总被 自己的情绪牵着走,其实这样挺不好的。 也希望自己能时常与人为善。
更重要的是 不要做个浅薄之人,要常怀感恩之心,这世上没有什么是理所当然的。
最后,对生活依然一一往情深,不管好还是坏,总会过去。 这一生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善待他人也是善待自己。
篇7: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500字
多年前,当马尔克斯还在为了生计忙得焦头烂额、为了梦想奔波劳碌时,也许他早就想过,终有一天,他会写出一本旷世杰作,站在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台上,受众人崇拜。这并非夸夸其谈,读完马尔克斯的自传《活着为了讲述》,就能够明白只要加上一点点的运气,他足够企及这样的高度——完美诠释“魔幻现实主义”。
因为马尔克斯之所以为马尔克斯,并非一场完美的意外。
就拿他自身而言,虽然家里贫困不堪,有十个兄弟姐妹需要人照拂,但他继承了自学成才的父亲的“智慧”与温文尔雅的母亲的“乐观”,前者帮助他不需太多努力就达到优异成绩,并在文学圈内大展拳脚;后者却带领他走出人生中最艰难迷茫的时刻。也许正是这一点微妙的差别,使得他“对生活一往情深”,并坚信“爱真的存在,幸福真的可能,死神也会败在幸福手下”,不曾步入他痴迷的海明威、福克纳的“后尘”。
而马尔克斯最与众不同的地方在于——他那超乎常人的梦境,在书中曾多次提到,他总是容易做梦,而且常常会大喊大叫,导致同一宿舍的小伙伴只能不约而同地用枕头把他砸醒。那扑朔迷离、变幻莫测的梦境,就如同他笔下充满魔幻色彩的马孔多,一会儿带着所有人进入遗忘的深渊,一会儿又等来了长久的水旱,直到最终被一场充满魔性的暴风卷走。也许“魔幻现实主义”的“魔幻”雏形,除了那本厚厚的《一千零一夜》,这也占了很大比例。
放眼马尔克斯的人生,“魔幻现实主义”中的“现实”成分,则多是他做记者时的人生际遇和身边人的陈年往事,特别是他的外公马尔克斯上校,在《族长的秋天》、《百年孤独》、《迷宫中的将军》等多本小说中出现。他将现在与过去完美糅合,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导致他的长篇小说总是充满了年代感与距离感,《百年孤独》里浩浩荡荡的七代人,那么漫长的时光,正是赤裸裸的现实对话。
因为不管是如今还是曾经,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这块魔性的世界,都不曾真正地得到切实的改变。自由党、保守党,甚至共产党、掌握军权的将军,都在为了权利明争暗斗,独立的哥伦比亚比起殖民时期,反而更像一块扶不上墙的“烂泥”,而这些是是非非,马尔克斯都在《观察家日报》做记者时敏锐地捕捉到了。自传中对于军队屠杀香蕉工人、波哥大恐怖暴动都有着让人身临其境般的描写,渗透了小说笔法的《活着为了讲述》,危险与恐慌几乎就是迎面逼来。
除此以外,马尔克斯也受到了很多大师的熏陶与指点。哥伦比亚不同于如今中国,出名的饱学之士们并不是平常人难以见到的,他们像法国的艺术家们会一起待在熟悉的咖啡厅里漫无边际地聊天,而这些内容都是难能可贵的知识。初出茅庐的马尔克斯就曾想办法坐在靠近这些人的茶座旁,只为了能偷听到他们的谈话内容。
但真正让马尔克斯成为那个我们都敬仰的马尔克斯的东西,却远远不止这些,最重要的莫过于他那句“要么死,要么写”的人生信条。马尔克斯的“追梦史”就像美国电影《当幸福来敲门》里的威尔史密斯,抛下一切或得到一切,将生活“置之死地”,才有可能赢来“后生”。他说,他曾想过也许有一天就这样穷困潦倒地暴尸街头,但他不在乎。他放弃了波哥大,放弃了体面的律师职业,放弃了看似稳定安逸的未来,年轻的马尔克斯如同一个无所畏惧的亡命赌徒,站在人生喧嚣的赌场里,手中握着名叫“时间”的唯一筹码,只为能成就一生的作家梦。所幸的是,从阿拉卡塔拉到苏克雷,再到波哥大,命运的重重叠叠,人生的曲折上下,马尔克斯终于成为了他梦想中的样子。结尾处的那封“回信”戛然而止,就像他对所有读者开的最后一个玩笑。
《百年孤独》中说:“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绝对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而此去今日,也不会再有第二个马尔克斯了。
唯有孤独的故事永恒。
篇8: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500字
《活着为了讲述》是豆瓣年度推荐书目,也是自己继《霍乱时期的爱情》之后,再读到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作品。这一次更加贴近的了解了这个哥伦比亚作家。
读欧美作者的作品,总是会因为绕口的人物名字而觉得晦涩难懂。又恰逢全力写论文期间,这本450页的书竟然拖了近一个月才看完。书中只是讲述了作者成长的故事,一路走来遇到的人和事。字里行间夹杂着他对于曾经时光的复杂感情,也反映着在当时那个战乱的国家政权下,家庭、工作、爱情的落魄模样。
我很佩服作家可以写出这么多文字,而自己却被3万字的学位论文折腾了一年。我觉得作家都是比较细心的人,可以将生活场景中的小事发掘成为一个故事。他们热衷于观察、分析和思考,关于生活、关于人性、关于一切,都在他们头脑中有了另外一副模样。这样的人渴望独处的环境,渴望有时间将想法诉诸笔端,也渴望那种从生活中获得灵感的乐趣。所以,我一直觉得善于用心感受每一天的人,生命的精神长度是更长久的。别人感觉一年倏然而逝,年终总结总是那么一页纸的时候,他们会感觉像是过了十年,可以从旅行、读书、识人、成长进步等多个方面整理很多收获,可以清楚的记得每一个会心时刻的别样感觉。这也是我一年级时候有过的心理活动。所以,用心生活,善于思考,真的有益身心,收获满满。
作家可以将一生的几年写成风靡的故事,或许在于升华,在于深度。我觉得未必是,所以我应该也可以。记录自己的生命轨迹,带上所知所感,多年后,我也会拥有自己的人生故事。
活着,不是为了功名利禄,不是为了锦衣玉食。如果在生命的最后几年,还可以有豪情讲述自己一生的故事,这是最高贵的人生意义了吧!
但愿你我,活着是为了讲述。
篇9:活着为了讲述读后感500字
知乎的私家课,马家辉讲马尔克斯那一节,已经反复听了好几次,没有什么听不明白的,但是马博士滔滔不绝的讲述里,又没有几句能真的听得入语。
马尔克斯有一个内容丰富的童年,他的姓马“本家”马家辉说,过于幸福和顺利的童年,对于写作者来说,人生未免过于简单。然后,我在另一本关于世界文学的书里,看到了马尔克斯那一节的,他何止童年,他的一生都是故事。我们平凡难免会焦虑未来,也难免惧怕灾难。但灾难要来的时候,想躲也躲不了,死了的一了百了,活下来的无论何种心情,都要学会接受,不愿意接受的,时间会磨平一切。
《活着为了讲述》是马尔克斯生命后期的自述性作品,也许他还想继续写,但是病魔已经不想放过他了。马尔克斯自身的经历就是一部长篇巨著。他还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人。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时候,他一度犹豫,要不要去领奖,因为他担心成名以后,私人空间会更少。首度访华,发现自己的作品被盗版得到处都是,一气之下声称,死后150年都不会授权给中国大陆。当然后来也妥协了,价钱谈得拢,互相尊重,何乐而不为?对于不讲游戏规则的人来说,你不卖版权他们照样盗版,还美其名曰的为了文学呢。
《活着为了讲述》这本书我早就买了,好书买起来存着,参加共读的时候,恰巧书不在身边,都是靠网络电子版支撑。我阅读向来粗心大意,图书看完可以即刻忘记,电子阅读的效果就更差 说这些,不是给自己找借口,拖到今天这个时候才写,是我内心希望写得好一些,这个“好”,只是自己和自己比较而已。应付式的字,我都可以靠东拼西凑解决,但那又何苦呢?别人又不会看你,纠正你,自己的良心过不去罢了。
我知道自己是“看不懂”马尔克斯的,几位名家点评的网文,早早收藏了,字句我都认得,但真的做不到转化成为自己的东西。以前看到看书的速度远不急买书的速度,我的心就会莫名焦虑,现在好些了,知道有些书就是买来先放着的,或者某个阶段可以看得明白,也许一辈子都不会碰,又或者反复看了好几次,依然“不明白”,真的是各人造化。所以偶尔听到某些人把好书藏起来,生怕别人知道了看了超越他,我就想笑。首先,好书的概念就人各有异,然后呢,这么小家子气的人,就算全世界的好书都在手,也是无福消受的,因为他一心一意在算计别人。
马尔克斯是谁,非中文系,非文学爱好者,非看书癖真不一定能知道。但是《百年孤独》看没看过,知道的人会比较多一些。马家辉博士说过,最好把《百年孤独》看了,我看过,知道大概的情节,但不算看懂了。我的阅读经历就是由一串串的看不懂看得懂连接起来的,业余爱好,不影响别人,看不懂无所谓。我都写了这么多,其实和《活着为了讲述》没有多少关系,因为我自己掌握得太少,胡说就会误导了。不同的人固然有不同的《红楼梦》解读,但是关键的内容应该还是一致的。
为何看不懂马尔克斯?南美国家的文化,历史完全没有基础,这是很致命的,这样会很影响阅读,我会脑子转不过弯来。马尔克斯的作品没有系统阅读过,也是阅读困难的理由之一。那么为何不做好准备而匆忙上阵?因为小目标打卡的阅读主题不是等着我准备好了才开始的,当然,我是可以选择不参加或者放弃。明知道自己的根基不行,偏要阅读,就要接受各种焦虑煎熬,别人得心应手的分享,自己天天不是抄书就是说看不懂,“抄书”是学习方法之一,看不懂也要记住某些佳句,只不过是把读书笔记搬到网上。参加各种打卡好几个月了,我的心得就是,越是自己不懂得的,焦虑感就会越重,这个过程当中,并没有任何人监督或者批评,修行靠自己,但是当你接触到各种精彩的人群,内心难免波动,也想向她们靠近,于是会觉得《猫》很难,《西方哲学史》很痛苦,《活着为了讲述》看不懂……这小小的煎熬对自己是有好处的,总比不学无术,天天叫人给自己点赞安心。
一场夜雨阻挡了回家的路,刚好有家肯德基,我就蹲在门口,写了这么多。送餐小哥刚才在我旁边接了个生气的电话。,“我在送餐,你一连打好几个电话做什么?有事快说。真的在送餐,肯德基,不信要不要视频……”,取了餐出来,电话还再来聊,“快说,什么事,我送餐,饭都没吃。”肯德基的送餐箱是很大个的,听到他气极的聊天,我差点把我的手机扔了,要去抢他的手机,骂电话中的那个人,但是理智告诉我,赶紧写自己的作业吧.看着他匆忙的背影,真想说,如果是你的女人,赶紧分手。
读马尔克斯的书,需要不停的阅读阅读,反复的想象想象。可是有些人,只能不停的忙碌,反复的奔波。
篇10:为了不悔,我努力前进作文
夜幕上几颗星星扑闪着,散发着柔和的光辉,照亮自己。
屋内,我烦躁着。盯着密密麻麻的题目,眼睛直胀的疼。手中的笔,一上一下地被我抛着。“啪”,笔掉落在地上。重重的吐出一口气,挪椅,弯腰,身子向下倾斜着。手在黑暗中胡乱摸寻着,没有。心情愈加的烦躁,直起身,“彭”,头撞到了桌子,脚一打滑,向一旁倒去,震落了一旁的书堆。书倾泻下来,竟将我埋了起来。倒在书堆中,一本书落在我脸上,拿开,饶有兴致地翻了起来。
看着一本一本的教科书,看着试卷上红色,我迷茫了,在这条路上我看不到光亮。
门外脚步声响起。母亲进来,想必是被屋内的响声惊动。
“怎么了?”母亲的声音还是一贯的温柔。
“妈,我好累!”看到母亲的那一瞬间,我扑入她怀中。在母亲面前,我终究还是个孩子。我的泪水涌出,模糊了视线,只闻着的母亲身上那独有的气息。向母亲哭诉着,发泄着,她拍着我的背,就像小时候那样。
她静静听着我哭。我哭了许久,才渐渐停了下来,抽噎着。母亲的声音响起。
“妈知道,你苦,妈知道的”说着,母亲的声音竟有些哽咽起来,“但是熬过去就好了。”
“人的一生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妈,不想你以后后悔。妈妈是无法跟着你一生的,只有你现在努力了,长大后才能不悔。不管你觉得努力有没有用,不努力去后悔还不如努力了,再去后悔。”母亲的声音坚定,一字一句都透着沧桑。我张嘴,想说些什么,母亲接下来的话却打断了我。
“你说你努力了,你确实努力了。可是你有拼尽全力吗?你一丝一毫都没有松懈吗?”我心虚,躲闪着母亲的视线。
“我是你妈,我了解你的性子。你贪玩,我是知道的。可是,有后悔过吗?”
有!我后悔,我无时无刻不在后悔。我后悔我贪玩,我后悔我不努力,我后悔我上课不听讲,我后悔我浪费了这大好的光阴。可是我却放任自己。
“后悔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直后悔下去。”母亲的声音又在耳畔响起。我明白,我该有所行动。平复心情,不管那一堆的书籍,重新回到书桌旁。拿起笔,笔开始舞动起来,时间正在流动……
不知何时,书堆已重新回到原位,房门也被轻轻带上。窗外,一轮明月,皎洁的光辉撒落在它的周围,身边,几颗星星也愈加闪耀。
篇11:为了不悔,我努力前进作文
为了不悔,我努力前进作文
夜幕上几颗星星扑闪着,散发着柔和的光辉,照亮自己。
屋内,我烦躁着。盯着密密麻麻的题目,眼睛直胀的疼。手中的笔,一上一下地被我抛着。“啪”,笔掉落在地上。重重的吐出一口气,挪椅,弯腰,身子向下倾斜着。手在黑暗中胡乱摸寻着,没有。心情愈加的烦躁,直起身,“彭”,头撞到了桌子,脚一打滑,向一旁倒去,震落了一旁的书堆。书倾泻下来,竟将我埋了起来。倒在书堆中,一本书落在我脸上,拿开,饶有兴致地翻了起来。
看着一本一本的教科书,看着试卷上红色,我迷茫了,在这条路上我看不到光亮。
门外脚步声响起。母亲进来,想必是被屋内的响声惊动。
“怎么了?”母亲的声音还是一贯的温柔。
“妈,我好累!”看到母亲的那一瞬间,我扑入她怀中。在母亲面前,我终究还是个孩子。我的泪水涌出,模糊了视线,只闻着的母亲身上那独有的气息。向母亲哭诉着,发泄着,她拍着我的背,就像小时候那样。
她静静听着我哭。我哭了许久,才渐渐停了下来,抽噎着。母亲的声音响起。
“妈知道,你苦,妈知道的”说着,母亲的声音竟有些哽咽起来,“但是熬过去就好了。”
“人的一生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妈,不想你以后后悔。妈妈是无法跟着你一生的,只有你现在努力了,长大后才能不悔。不管你觉得努力有没有用,不努力去后悔还不如努力了,再去后悔。”母亲的声音坚定,一字一句都透着沧桑。我张嘴,想说些什么,母亲接下来的`话却打断了我。
“你说你努力了,你确实努力了。可是你有拼尽全力吗?你一丝一毫都没有松懈吗?”我心虚,躲闪着母亲的视线。
“我是你妈,我了解你的性子。你贪玩,我是知道的。可是,有后悔过吗?”
有!我后悔,我无时无刻不在后悔。我后悔我贪玩,我后悔我不努力,我后悔我上课不听讲,我后悔我浪费了这大好的光阴。可是我却放任自己。
“后悔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一直后悔下去。”母亲的声音又在耳畔响起。我明白,我该有所行动。平复心情,不管那一堆的书籍,重新回到书桌旁。拿起笔,笔开始舞动起来,时间正在流动……
不知何时,书堆已重新回到原位,房门也被轻轻带上。窗外,一轮明月,皎洁的光辉撒落在它的周围,身边,几颗星星也愈加闪耀。
篇12:原来他非不快乐-《活着》读后感
原来他非不快乐-《活着》读后感
当初在一叠书堆中选中余华的《活着》作为暑假读书书目,不仅因为它鲜艳抢眼的水蓝色装订,更是因为那令人玩味的书名。只是那简短的“活着”二字我的脑海瞬间闪过无数念头――这本书是告诉我们为什么活着?怎么活着?在哪活着?与谁活着?还是……其实,我想无论内容是什么,都与“活着”紧密相连,对于正“活着”的我想必会有一番启发。 很多人对《活着》的作者余华有很高的评价,小说《活着》以福贵老人第一人称的自述为主线是我非常赞赏的。世人习惯用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去评判别人的生活,看到金钱觉得富裕,看到笑容觉得快乐,看到受挫便觉得不幸,大家习惯于站在旁观者放大别人的经历。正如有人问过作者,为什么他的小说《活着》讲的是生活而不是幸存。因为《活着》中的福贵虽然经历苦难,但他是站在第一人称在讲述自己的故事,那是他的生活。若用第三人称讲述,便是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有了旁观者的看法,那讲述的.便是一个幸存者的故事。我想,若如此,《活着》更多的会是旁观者的评判,而少了最直接的个人感受,如此一来作为读者看到的更多的将会是作者对福贵的怜悯、同情或其他情感,读者感受到的则变成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生活的怜悯,而那便不再是福贵的生活了。由此,可见小说的名字取得甚是用心且切题。 《活着》讲述了作者在一个午后偶遇一个叫福贵的老人,老人对自己活着所经历的一个自述,是在二十世纪中国动荡历史背景下,福贵老人迄今为止的一生。他讲述着自己从一个败家的阔少爷沦为向地主租地耕作的佃户,父亲不堪重创去世,自己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被国民党兵抓走服役后被共产党俘虏,回家时母亲已在无尽的遗憾中往生,女儿因高烧无钱救治变哑,土改后被没收田产丧失了经济来源,大跃进时被迫煮钢铁,妻子在家中急需劳动力时得了软骨病,善良儿子因为村长妻子献血而失血过多死亡,被村里人嫌弃的哑巴女儿风光地嫁给了老实的偏头男后在要了福贵儿子命那家医院产下男婴后死了,重病的妻子最终也随女儿进了坟墓,丧妻的女婿郁郁不振不幸死在工地,在缺乏食物的时候唯一与自己相依为命的孙子因为自己的失误吃豆子时被噎死,最后的最后,他与自己取名为福贵的老牛相依为命。小说虽不长,却令人玩味。
一直觉得快乐是处暗礁,许多年轻人都触礁而覆没。千舟竞发地追逐快乐却无罗盘指引航道,改变航道时缺乏正确的判断,其回报就只会是痛苦与羞愧,断无快乐可言。福贵落魄前吃喝嫖赌,过度追求骄奢淫逸,当时或许他觉得那就是快乐,但一切改变之后,父亲的死亡以及拖累家人的自责都让他痛苦,过往那一切不过是恶习而非快乐。
读完《活着》,看着福贵接二连三地失去亲人,备受活着的打击,最后与他相伴的只有一头老牛,很多人难免用不幸、悲惨又或者坚强之类的形容词定义他的人生。但读《活着》时我一直在揣摩福贵讲述自己人生的语气,我看不到他对自己的怜悯,对生活的抱怨,取而代之的却是对活着的这一切经历的接受,我感受到的是那股强大的平静。福贵总结自己一生时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这句话道出了,原来福贵他非不快乐。
快乐在于心态而不在于事物。福贵的快乐在于他拥有自己的所爱,而不在于他拥有别人觉得可爱的东西。他拥有大把的家产和土地,锦衣玉食绸缎缠身时看似快乐实际却非快乐,后来的日子甚是艰苦或者不幸,但他拥有十分爱他而又坚强的妻子、善良而又倔强的儿子、懂事而又乖巧乐观的女儿、老实而又努力的女婿、能言善道伶牙俐齿的孙子,失去所有的亲人后他也还有一头老牛陪他,在看似不快乐的生活中原来福贵他非不快乐。
快乐背后可能是灾祸,灾祸后面也可能是快乐。不可否认活着必须经历许多喜怒哀乐,但大多数人常常将娱乐误当快乐,不幸时放大痛苦,仿佛活着一切都缺唯独不缺烦恼,但有时,生活真的没那么不快乐。福贵的爹临死前对福贵说“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后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变成了鸡,现在是连鸡也没啦”。几句话道出了福贵家族的没落,但福贵却从此过上了踏实而又有爱的日子。很多时候我们原本只想要一个拥抱,不小心多了一个吻,然后你发现需要一张床,一套房,一个证……离婚的时候才想起:你原本只想要一个拥抱。活着本该很简单而又快乐,只是越看越远,越要越多,纯粹不再纯粹,简单也变复杂,快乐亦觉非快乐。看一看,想一想,数一数,你会发现你拥有很多,生活没有那么艰苦而不快乐。
别忘了,原来我非不快乐,只是活着多挫磨,得你一人未发觉。
.08.27
09护甲吴晓婷
篇13:五年级《狼王梦》读后感:为了梦想而努力
读完了沈石溪写的《狼王梦》,我的心就像大海的波浪一样,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匹小狼,三公一母,紫岚希望它们其中的一匹可以成为狼王,所以它就一直培养一匹叫黑仔的小狼,但是有一次黑仔出洞后,被一只金雕给抓住了,再也没回来;它又想培养次子蓝魂儿,可是它被猎人抓到了。最后紫岚只好培养双毛……
为了实现狼王的梦想,紫岚与它的狼崽们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后来又把希望移到狼孙身上,但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紫岚为了狼王梦会付岀所有生命为代价?如果紫岚知道这个后果的话,它还会这样做吗?后来我才渐渐明白,有了梦想不去试一试,一切都不可能实现,只是白曰梦而己,只有努力了,才有可能实现。
狼也罢,人也好,只要有梦想,都要为之不懈努力,哪怕牺性了生命!这样的生命才值得我们尊敬,这样的一生才是无怨无悔的!
作者|玉川路小学 五(2)班 翟一龙
公众号:金笔快乐作文
篇14:《女人可以不漂亮,但可以漂亮地活着》读后感250字
读到了一篇《女人可以不漂亮,但可以漂亮地活着》,允我发表感慨如下:
一个女人要活得有内容,可以是精神的,也可以是物质的。当然精神世界比之物质世界将会更有意义,也更有遐想空间,因为人的内心欢愉才是真正的开心。
物质会老化,会陈旧,当然可以更新。但精神具内涵,可以思维的`方式将其它扩大化,虚拟化。可随自己的心情去润色,因此是可以用来享受的。比如一张漂亮的花木雕大床,可价值连城,但也不过是个睡觉的东西,但若加以精神,你可以想象在这种大床上。。。,哈哈,无限的遐想!但是,一张极为普通的大床,你也可以展开相同的遐想,只是这张大床需要结实点。那么一张小床呢?不是也一样可以展开联想吗?也许还更有情趣呢!因此,物质是媒介,而思想是自己的,是你可以驰骋的空间。
以你的驰骋空间去完成你的现实,当然不仅是床第之事!你会活得潇洒,活得漂亮。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记住,这是个法理。所以女人可以不漂亮,但可以活得漂亮。天生你“材”(你可以不是“才”),必有用!
去漂亮地生活吧,人是精神的,即便没有物质的享受,我们想象还不行吗?会想象的女人才是迷人的,会博得欢心和欢欣的,至少可以获取欢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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