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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读《欧亨利》读后感400在

2023-07-29 08:24:2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滚个雪球”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4篇我爱读《欧亨利》读后感400在,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我爱读《欧亨利》读后感400在,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我爱读《欧亨利》读后感400在

篇1:我爱读《欧亨利》读后感400在

不可否认,机遇是不等人的,它不是被动的,不会等着你去分析这,分析那,考虑这,考虑那等一系列琐碎的事件后,再决定去做。或许它本身就是个稍纵即逝的“精灵”,它考验的是我们的勇气与胆量,智慧与灵魂。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事都不应该经过深思熟虑,周密安妥的进行,如果是这样,那么我们与远古时代又有何分别?当然机遇也是需要珍惜的,需要好好利用的,碰到机遇已经是很“困难”的,要充分地彻底地去利用,却是“难上加难”。怎样去更好地“完善”它,是个重点。

那位警察,不是已经给了索比多次机会吗?而索比并没有为此去认识到什么,只是一味地无休止地不停地为着他心中所谓的“目标”继续扮演着生命的“小丑”,乐此不疲。而幸运的他,总在“舞台”上有写“失足”,但终究被当作“笑料”,一笑置之。

一场“戏剧”的结束,意味着另一场“戏剧”的开演。对警察而言,只是去例行公事;对读者而言,只是将近结尾;对生活而言,只是个小插曲;对编剧而言,是个不错的情节;对观众而言,只是对得起一张票;对索比而言,是对生命的新想法地靠近,是为他先前的“无知”付出的代价,是为他不懂的珍惜从他手中逃脱,也许可以扭转他命运的“机遇”而对其藐视所得到的教训的最终结果。

如果他会怪任何人,那么证明他的确活该;如果他只怪自己,那么他就能大声地对自己说:“三个月,也不算太久,我会珍惜并且把握住每一天的光阴。幸福,其实并没走远,只是我忽略了。等着吧……”

幸福,其实并没走远。没错,主宰幸福的有很多,机遇是其中的一个。不要等到上帝不耐烦了,毕竟他也有喜怒哀乐,给你个下马威,到那时,就好象太没“人情味”了。受苦的可是自己。 珍惜周遭的人或物,它们每天都在改变,只是我们太忙,没看见。机遇,就好比是遇到的机会,是件好事。好好把握,将它的好处发挥至极,则是一件“美”事。一个人的生命中会有形形色色的状况,每一个状况所具有的意义却是截然不同,大相径庭。选择不同的状况,就会有不同的人生,不同的命运,不同的变化……所以,我们要将机遇“透明化”,完全看清,这样,才不会误入歧途啦。

倘若相反,结局就会如同索比:惊恐地醒悟到自己已经坠入了深渊,堕落的岁月,可耻的欲念,悲观失望,才穷智竭,动机卑鄙。

机遇遇到却不把握,是蠢材;不遇机遇却懂得把握,是人才;既遇机遇又懂得把握,是天才。

篇2:读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精选

这本书是我有史以来最慢的读书记录,260页的小说居然看了一两个月。

准确说,自从换了新工作,似乎读的书越来越少了,这是多么危险的信号。毫不清高滴说,自己都觉得面目可憎起来。

每当读这种经典文学的时候,我就忍不住陷入以前学语文的情境当中,比如主题思想是啥,要批判啥啥啥之类的,反而降低了单纯读书的乐趣。不得不说,少年时的教育,果然是一辈子的印记啊。

我努力撇清那些窠臼,把它当做一本床头读物,每次翻了几页就能酣然睡去,简直是催眠利器。这,算是享受读书的一种方式么??

这本书选的小说都是欧亨利比较有代表性的小短篇,几页十几页就组成了一个个完整的小故事。虽然对欧亨利的写作手法,比如总是以意外的结局来震撼读者,已经比较熟悉了,但往往还是猜不透结局。

这个一生都命运多舛的作家,写的最多的也是那些和他一样的小人物,即使是骗子系列,也让人无法对这些骗子们心生厌恶,反而犹如看喜剧桥段一般。 作家自己的不幸命运,并没有让作品的色彩变得灰暗和沉重,这才是欧亨利让后人记取的原因吧。

篇3:读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精选

一个好的段子需要哪些条件?

1。画面感画面感画面感,重要的事情说三遍。每个好的段子必须要有一个扎实的场景,能让人很快地身临其境。

2。好的画面感来自于对细节到位的描述。比如“一个美女”就没有“她穿着灰色连衣裙,足够简单,看不出任何样式和尺寸上的瑕疵。一张大大的网格面纱从她的无边帽上罩下来,隐约透出一张恬静的脸庞,散发着不经意间的美。她每个黄昏都会在这个安静小公园的无人小角落的长椅上出现,看半个小时的书,日落之前还有半小时的余晖,够她看清书上的字。”值得意淫。

3。意料之外的反转或者风马牛不相及的奇葩结局。

汽车等待时讲的就是这样一个段子:

一个小公园里一对年轻男女的邂逅相遇的经过。富家子弟帕肯斯塔克被在一位公园里看书的恬静美丽的姑娘深深地吸引,他借着帮姑娘捡书的机会与她攀谈起来,方知姑娘是出身于当时最显赫的家族之一的富家小姐,因厌倦了身份和财富的束缚而向往平民的生活。看到这里,似乎有一段童话般的浪漫爱情故事要展开了,但“欧・亨利式的结尾”绝对不会如此平淡。为了博得姑娘的好感,这位年轻人声称自己是饭店里的出纳员。不久,这位因怕暴露身份而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姑娘称有急事,要马上坐公园外面一辆白色的汽车离开。年轻人悄悄尾随在后。令他失望的是,姑娘走进一家平价饭店开始了她出纳员值夜班的工作。他迟疑片刻,坐上了姑娘所指的白色汽车离开。两人在谈话中都极力地掩饰着自己的身份,却又恰恰指向了对方的身份,最后结局峰回路转,两人各自回归自己的社会角色。

如果一个穷小子冒充有钱人和你恋爱,然后被你发现。你会如何反应? 90%的人选:坚决断绝关系,诚实是最重要的品质之一。过了一个月,这个网站又出了一道题:如果一个有钱人冒充穷人和你恋爱,然后被你发现。你会如何反应? 90%的人选: 继续交往,我爱的是他的人,又不是他的钱.

篇4:读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精选

《财神与爱神》理查德喜欢兰特里小姐,却没有勇气向她告白,而当他终于鼓起勇气时,兰特里小姐即将要赶往欧洲,他与她相处的时间只剩下一同乘马车的七八分钟,他为此感到十分苦恼。而理查德的父亲安东尼,却相信有钱可以买到任何东西,包括时间。而理查德则相信爱可以战胜一切。当他与兰特里小姐一同乘马车,想把掉下马车的戒指捡回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一场空前绝后的交通事故发生了,持续了一个多小时,正因为有了这一个多小时,理查德赢得了芳心,与兰特里小姐终成眷属。而令人最意想不到的是,堵车事件是他老爸用钱雇人制造的,因此,究竟爱与财孰轻孰重?

《多情女的面包》马萨小姐40岁,面包房的老板,也是一位热心肠的人。有一位顾客经常来光顾她,但每次只买5分钱一个的陈面包。基于自己的判断,马萨小姐认定他是一个贫穷却有才华的画家。怀着几分爱慕与怜悯之心,她趁期不注意之际,给他的陈面包涂上新鲜的奶油。她相信自己的善举会换来画家的青睐。没有想到的是,那位顾客是位建筑师,他买陈面包的目的是为了擦干掉图纸上的铅笔印,就在他设计的图纸即将拿上竞赛台时,一个涂有奶油的面包把他的心血彻底地毁了。

篇5:读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心得体会

我们很多同学都在抱怨外国名著又长又难,人名复杂,情节扭曲,不知道要表达什么意思,远没有看国内的玄幻,修仙来的爽快,不过既然是名著,就一定有他的更深一层的意思,如果你现在读不懂,那就先搁置起来,等你慢慢长大当有天再拿起来,就会自然懂了。

文学名著多是长篇小说,而欧亨利的一生创作了300多篇短篇小说,仅一部长篇小说,可以说在短篇小说里他是更有造诣的,而昨天介绍的杰克·伦敦的书则是长短篇兼有。

在这么多篇短篇里,脍炙人口的短篇也不少,比如我记得初中语文呢课本里就有《麦琪的礼物》这一篇,昨天我又重读了一下,如果你还没有读过,简单的介绍一下:

有一对儿贫穷的年轻夫妻,在圣诞节前夕妻子想送丈夫一个礼物,但是没钱呀,仅有的1美元87美分还是从菜市场里苦口婆心的省出来的。

这对夫妻俩身上最值钱的东西是丈夫身上的一块金表和妻子头上的一头秀发。

妻子想送给丈夫一块合适的表带来搭配上那块金表,以至于丈夫在看时间的时候不至于那么小心翼翼,于是妻子把自己的头发卖了然后换了钱卖了表带,在圣诞节欣喜若狂的告诉丈夫时,却发现丈夫把自己的表卖了换了钱买了精美的梳子给妻子,可是啊,这两样东西都没有什么用了。

其实如果到妻子送给丈夫礼物,丈夫很喜欢接受了就完了的话,并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但是结尾偏偏又来了一些反衬,这样的话整个故事也就更加的完整,与有意义了。

爱情是相互的,并不是一方讨好另一方。同时,也反映出了下层人民的苦难,我们今天不去探讨这些作品的社会意义,因为语文课上已经讲的够多了。

我们来说一下这个写法,在写小说的过程中有一种叫欧亨利式的小说结尾,就是结尾了突然情节来个大反转,一下子把故事推向高潮,语文老师说过,文喜看山不喜平,在短篇小说中,略去大量的细节描写,靠的就是情节来吸引人。

在他的另一篇《爱的奉献》里其实和《麦琪的礼物》差不多的故事情节,也是一对搞艺术的年轻人因为追求走到一起,为了赚钱两个人都去工作,表面光鲜,其实背后都在干着又苦又累的活。同样是在结尾揭示原因,出乎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

再说一个《警察与赞美诗》,意外式结尾出现在了全文中,纵观全文苏比曾几次惹事生非,想进监狱得以安身,可他总是“背运”。当苏比受到赞美诗的感化,欲改邪归正时,警察却以“莫须有”的罪名将他投入了监狱。在所有人都认为苏比将要平安度过一生之时警察出现了并将他带上了法庭。

还有一点,与《了不起的盖茨比》的奢靡相比,欧亨利写的都是小人物的,穷苦人的命运,讽刺社会,讽刺现实,他自己也一生活在穷困之中,写小说也仅仅是为了赚钱买面包而已。所以,读一读他的小说可以学一下小说的构思情节,这对我们写记叙文也是有帮助的。而且理解起来也不是很难呦!

篇6:读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心得体会

我们在看电影,读小说的时候,喜欢让约定俗成的东西变换形式,然后对它们进行调侃,这就是幽默感的由来,随着时代的发展,许多段子手纷纷登上微博的舞台,我们喜欢轻松搞笑的段子,或许还有些哲理,而今天要介绍的作家,就特别喜欢说一些看似一本正经,实际上荒诞不经,结果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最后引人深思。

在他的笔下,文学并不要承载太多的职能,他总是用轻松,近乎白描的方式,让读者看到合情合理又充满反转的故事。他的名字也常常出现在初中的课外读物中,和那些严肃文学不同的是,同样属于十九世纪下半页的文学,欧亨利虽然声名显赫,但是却只属于读者。

他更像一个写作通俗小说的人,写一些没有门槛的睡前读物,描写底层人民的生活,也未曾想到自己的小说百年之后不断有人读起,无论是《麦琪的礼物》,还是《警察与赞美诗》,又或者是《最后一片常青藤叶》,都可以算得上脍炙人口的名篇,以至于人们把出乎意料的结尾都称为欧亨利式的结尾。

有人把他与莫泊桑和契诃夫其名,成为世界短篇小说三巨匠,后者更喜欢讽刺社会现实,而在欧亨利的笔下,更多的是一种温情和怜悯,以及这种温情和怜悯背后社会现实的无奈。

也许有人会批评他的小说浅薄,在他的生前也畏惧别人说他是一位名作家,但是对于喜欢他小说的读者来说,一篇小说,一段文学,最后能让人会心一笑,并且引发思考,那么作品就不会是没有意义的,相比之下,那些繁重的大部头小说,反而令人生畏,我们总是需要这样的小说,来引导阅读的兴趣,继而走进这扇真理的大门。

篇7:学生读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读后感

文章开头第一段便是以第一人称的角度描写丈夫与妻子一成不变的日常生活。“我”对这样的生活似乎已经看得很淡,并且还对妻子的心血来潮感到很反感。我走出家门,能够完完全全意料到妻子的行为动作,她果然走到桌边喝完了已经变凉的茶。我们之间对彼此的行为举止已经熟悉到成了习惯,这样的了解,是一件十分可怖的事情。

医生告诉我别要有太多的压力,可我作为一名优秀出名的律师,必须要保证我的胜诉战绩。我的名誉是无比重要的,社会上的人们对这起诉讼都无比的关注着。我只能每天研究着案情,把法律书拿来当作消遣的读物。

然后“我”就开始失忆了。从火车上醒来后套上了另外一个名字开始了新的生活。我的钱够我的日常花销,我来到海岛大城市,过着逍遥的日子。期间,有个认识我的人跑过来叫我的名字,我装作不认识他,但我知道此地不能久留了。正打算离开,她却来了。

她不是我的妻子,却是我爱的人。十五年没有见面,我似乎都已经忘了一切,只能匍匐于现在的生活。可她那双仍旧美丽的双眼,却敲打起了无数的浪花。我迫不及待的想要与她相识,但却不能。我已经失忆了啊!我不应该认识面前的这个女人!她似乎是看破了一切,叫着我原本的名字,提到我的妻子,甚至提到了那一个夜晚,和那美丽的白玫瑰。我努力的克制着自己,不能让自己“恢复记忆”,一本正经的说这我现在的名字和我的工作。她的眼里透露着难以猜透的表情,一辆轿车来了,她走了。

他们却来了,医生讳莫如深的看着我,妻子只顾在一旁哭泣。我确实是受够了这一切,就算了吧,逍遥日子的末日还是来了。我最终还是不得不“恢复了记忆”,而桌上的白玫瑰,早被我扔出了窗外。

推进过程:丈夫厌烦了日常生活,社会的压力巨大➡医生告诉我失忆症患者的事情➡我假装失忆,想拥有新的生活➡假装自己是医药代表,去了海岛大城市居住➡被一位熟人认出,我继续保持失忆➡初恋女友出现,导致我情绪波动很大➡医生和妻子找来,我终于明白我的逍遥日子其实也只是幻影,我不得不恢复身份,归于原本的生活。

篇8:《爱的奉献欧 亨利》读后感

《爱的奉献(欧 亨利)》读后感

“当你爱的时候,就觉得没有什么奉献是难以忍受的。” 读完《爱的奉献》这篇文章后,我便对这句话有了很深的感触。文中的两位主人公为了让对方不担心纷纷把工作说的十分体面。当谎言被戳穿,两人却都笑了。 于是回想起生活中的自己,原来很多时候,我们都忘却了爱与奉献。常常希望他人能为自己付出什么,却从未用自己的力量关爱、奉献于身边的人。只是记得父母为了我们而到处忙碌的身影。他们的爱,确实如文中所说的那样,无私的奉献给爱的人,我便一直是受利者。 轻轻合上书,静静地闭上眼睛,回想起与家人的`点点滴滴,心被一种名为爱的暖流拂过。于是暗暗地对自己说:下一次,要用爱的名义给予对我好的人暖暖的回报。   --------刘念慈  

篇9:《我在法国读博士》读后感

《我在法国读博士》读后感

昨夜看苏旭写的《我在法国读博士》,查了下此书的借阅记录,很多人借过这本书,苏是北京外国语学院的,公派到法国留学。借此书主要看他写用三年读了硕博,相当艰苦的生活。但比起其它自费留学生,他的学习生活还是较幸福的。逸,你在法国还好吗?

中国人是没自信还是学术水平不如别人。北大与清华据说是“美国最肥沃的留学生培养基地”。现在留学生一但到国外就没有回报祖国养育之恩的心情。我也曾有过念头去国外,但发现知识分子如果不为国做点事,其实是无根的。苏旭是八十年代的留学生,文章内还有很多体制内人写东西的`习气,并且感觉思想价值不高。但他的勤奋与坚毅不拨的精神很值得学习。另外写论文、查资料与导师沟通整个过程还是有参考价值。

太过聪明的人未必能到彼岸,傻傻呆呆的反而可以。相较而言,中国现在的学习环境已大为宽松,但人文气息不够浓郁,目前国人活着也过于功利,整个价值导向都出偏差。

张友渔说,读书靠自己,重思考,不重记忆,

是思维方式的问题,我每本重要的书以思维导图形式做笔记,这样全面而且线索清楚,不像以前都是线性笔记。效率提高很多。思维有无限之空间,人利用的很少,有百分之九十是沉睡状态。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方法可以不停改进,学习、思考、写作,循环往复,互相促进,每一循环,就必然会向更深更广的领域发展。阅读速度决定了阅读量,而思维工具决定了阅读的成果,写作可以提炼成果。我有点贪多嚼不烂,十年中绕的弯路也太多,现在有工作以及有学习的空间,我无太多要求,自己一再减少生活里的种种娱乐,将所有的精力投入在工作和学习之中,也是希望自己学有所成,不想一生碌碌无为。是亡父一直在天上看我,欲玩乐之时,感觉他的眼睛盯着我,如针芒在背。自父亲去世后,我一改昔日之懒散而努力进取,但却做的不是很好。还纠缠在一些琐事当中,我是吴越后代,感觉很愧对父亲。儿时他对我期望过高严厉体罚我,我已不再苛求,有人鞭策是好事,活者自惜。广州是我的第二故乡,孤身一人在广州求学工作的几年,昨天走在街上,照例去图书馆看书,我发现我对广州有了很深的感情,这是我奋斗过的地方,留下了斑斑汗水与血泪的城市。积极乐观向上,不嫉恨不苦涩。“我只看我所有的,不看我所没有的”。

十年中我写了几百万字,没有网络,死后将一字不存,我也曾问我自己为何要写,是肉体 后的自我将精力全部放在创作上?创作无疑是窒息者跃出水面一刻的绝望过后的呼吸,是心意沉沉黑暗中的汽笛,拉回生命线后的求生。死有多强大,生就有多强大。如司马迁,是了,因为肉体毫无出路且不抱任何幻想。我们的精神挣扎而扭曲。知识分子以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为基本目标要求自己。失去后只是行尸走肉罢。

篇10:我爱读名著读后感有哪些

如果让你在深山中生活,你会怎样?如果让你在没有人的陪伴下在深山里生活,你会感觉孤独吗?那么,一只老鹰会给你带来快乐吗?我想你们应该会回答“不会”不过那可不一定。这你就有一位呢,想了解他的话,就和我一起来吧!!

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了家里,他要去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在离开之前,山姆只带了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一些打火石和岗片。仅仅这些他就出发了……

你们说他在山中生活的快不快乐?孤不孤单?有没有伙伴?那我就告诉大家,他快乐得不得了,一点点都不孤单,而且还有许多的“伙伴”不过这个伙伴呢,有点奇怪。它是一只鹰和一只黄鼠狼,怎么样?你有没有这样的伙伴?自我感觉一个能和动物交朋友的人一定非常了不起的人,即使你拥有高超的本领,但也未必能和动物交朋友呀!本书中,山姆是一个非常非常勇敢的男孩子。在面对生存环境的阻挠下,利用自己学到的野外求生知识,让自己在常人无法生存的深山你顽强的生活了下来。这种生活是没人陪,没人说话,就是与人隔绝的地方。在这种地方生活,最难熬的就是孤独。但却又可以体会到常人无法体会到的东西。如果一个人没有坚定的意志,没有野外求生的知识 ,没有急中生智的能力,那恐怕是无法在无水、无食、无衣、无人……在没有一切的地方生存的余地下,不能放弃,一定要抓住一丝希望。或许一丝希望,就救活了自己!

看了《山居岁月》 明白了野外求生是何等的重要,或许野外生存的知识,是你的探究法宝呢!!

篇11:我爱读名著读后感有哪些

《山居岁月》讲述的是男孩山姆离开在繁华城市的家,到深山老林里独自居住生活的故事。他起先还为了点火而犯难,被一只黄鼠狼吓一大跳,还只能睡在地上;但是到了最后,在他的努力下,他成为了一个标准的猎人——他有着自己的房子,有着做饭用的工具,有着纯手工制作的兽皮衣服,甚至还有这一只猎鹰!

从这本书里,我学到了学到了许多关于在野外生活的知识,例如:怎样从树木里提取盐,怎样捕猎,怎样制作工具等。但我从中学到最多的也是最有用的东西是山姆自立的精神与勇气。他在没有任何人的任何帮助下,只凭着一本书里学到的一点点知识,就在山中度过了一个天寒地冻的冬天,并且安全闯过许许多多危险的“关卡”。

自立是我们未来生活的一大关键,总有一天我们会像山姆一样脱离父母,离开温暖的家,独自生活,只不过不一定是在深山中,也不一定是山姆那么小的年龄;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只不过不一定是真正的暴风雪或时危险凶猛的野兽;这些都无所谓,因为关键不在于具体的事情,而是我们能否像山姆一样有探索未知的巨大勇气与克服种种困难的坚定决心。如果我们有着勇气与决心,我们就会成为像山姆一样的优秀“猎人”,我们也会有自己生活所需要的一切,就像山姆拥有他所需要的房子、做饭工具、衣服、猎鹰等等一样。

“自力更生”就是靠自己的力量把事情办好,《山居岁月》这本书的主人公山姆就是自力更生,在山林中独自生活的。我们也要向他学习,学习自立,学习怎样自力更生。

篇12:我爱读名著读后感有哪些

今天,我又读了一遍《山居岁月》,故事中的情节再一次让我着迷。就像《华盛顿电报》对它的评价一样:“非常令人惊讶,这本书吸引我一读再读。它老少咸宜、风格清新,让人回味无穷。”

这本书写了纽约男孩山姆,在五月的一天离开家。他要到克斯奇山寻找曾祖父遗留下来的葛博礼农场。一把小刀,一捆绳索,一把斧头,几颗打火石和钢片是他为这次出走准备的所有东西。对于山姆而言,这不是一次短暂的旅行或露营,他是要像树一样在森林中长久地独立地生存。

跟随着山姆深入森林的脚步,“野外生存”这四个字渐渐地不再是一种抽象的符号和虚幻的想像,它的真实。艰辛和迷人如同磁石一般吸引着所有没有勇气和机会进入野外的我们。如何用打火石和钢片点燃火种;如何把木头削成渔钩在溪水中钓鱼;如何在没有鱼的时候寻找贝壳和山慈姑果腹……当这些人类用千百年时间习得,又被人类用千百年时间忘却的生存技巧在一个叫山姆的纽约男孩离群索居的日子里神奇地再现时,我们才惊觉我们已经和孕育了所有生命的自然界离得有多么遥远!

“惊风抖抖羽毛。我把它捧起来,贴近下巴,用鼻子去搓揉它温暖的毛……从这一刻起,我就爱上了这只鸟。看它滑稽、笨拙的动作,感受生命的存在,真令人愉快。”正是这只名叫惊风的幼小猎鹰与森林里的众多动物陪伴着山姆,让他在这远离人群的深山里,不再孤单。

山姆在少年时代能够有选择离群索居生活方式的自由和勇气是幸运的;有机会能和《山居岁月》相遇的人们也是幸运的,它让我们找到了自己的内心深处。

篇13:我爱读古诗读后感600字

凌晨五点醒来,坐在阳台上听鸟语,望着天空一点点的透出光亮,对面楼里各种灯次第打开,春天的清晨,有凉风拂过,心里生出缱绻的诗意。遂想起少时背诵过的诗句“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经典唐诗》里的注解言简意赅,说此诗意在惜春。这春天多美,仿佛多睡些时刻都是对它的怠慢。于是开灯,去烧了一壶水,准备煮茶,拿起《经典唐诗》在千回百转、意蕴丰富的唐诗海洋里遨游。

喻守真、马茂元、刘永济评注的这本书极美,内与外皆是。120首经典唐诗配上75位历代国画大师的139幅传世名画,这搭配本身就很动人。以仇英的《浔阳送别图》为封面,初翻的时候想着这绚丽容易迷人眼,过后记起这丰富的色彩下是《琵琶行》里的片片诗意,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里的无奈和怅惘。对这书的情感就更加复杂起来了。藏在这些诗画里的充沛的情感,一字一句一帧一格,得慢慢品,细细品,才能知各种真味,且个人能读出个人的百转千回。

扉页上杜甫的“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又逢君”是真真正正地契合了我这读诗的情景和心境。这春日的万千景色,窗外就是一整个温柔的世界,近几日的心浮气躁,倒是又被这诗句治愈了。多好啊,杜甫在江南的好风景里逢着李龟年,虽诗言之外满是惆怅、感伤,但这描述的景象确实极美的。而我在这南国的好风景里,就用诗歌表面描述的情景治愈了近几日的焦躁与不安。多少有点自欺欺人,但诗歌的魅力不也常在于此么?于每个人而言,读到的各种况味都有不同。这亦是诗歌的神奇所在。

诗歌重要的不是韵律,而是在于其所感发的生命,在于此时此刻的感受。从张若虚到杜秋娘,这本《经典唐诗》展现了一个最为广袤丰富的唐朝,也展示了最好的唐朝诗人以及他们的最广为流传的诗句和灿烂华美的人生。这本充满诗意,充满禅机,充满美学意味的唐诗读本,以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和恽寿平的《春山暖翠图》里盎然的绿意开篇,到杜秋娘的《金缕衣》和项圣谟的《花卉十开之九》里的粉色芙蓉花结束,这唐朝乃至这人世间的绚烂、悲伤、愁苦、彷徨、仿佛都在书里了。

篇14:《我在爱的左边,你在爱的右边》读后感

《我在爱的左边,你在爱的右边》读后感

爱情,是人们永恒的话题。不同的爱情观,不同的爱情故事。 我爱你。这三个字,人们再熟悉不过。对于一些人来说,它是最难说出口;对于某些人来说,它须挂在嘴边。爱是情感的历程,有初恋,有热恋,有厮守;也有别离,反目,甚至形同陌路。然而,凡是真爱过的人,无论是普通人还是文化名家,都必定站在爱的左右。普通人的爱,多心领神会,如人饮水,冷暖自知;而名家的爱,在心领神会之余,更为世人赞叹或惋惜,尽管鞋子合适与否,只有脚最清楚。 这本书辑选之文,尽出名家之手。他们是:鲁迅、徐志摩、郁达夫、许地山、朱自清、林语堂、梁实秋、周作人、张大千、冰心、梁簌溟、孙犁、巴金、张中行、沈从文、新凤霞、王小波、季羡林、苏步青、吴冠中、王蒙、黄苗子、文洁若、廖静文、余秋雨、贾平凹、李银河……这些文字,或自由,或信札,或叙旧,或抒情,发人深省,引人唏嘘。这些“公案”,这些“路标”,专为后来的爱的跋涉者而留。浮生若梦,爱如桥船。所以,“曾经沧海难为水”也罢,“缘深缘浅两地书”也罢,“此情可待成追忆”也罢,总是“我在爱的左边,你在爱的右边”。 爱,是甜蜜的苦役。甚至相思成疾。然而我却觉得这相思,是这般的美妙,触动人的神经。有时候,距离是这样的美,能让人产生这种特殊的感情――思念。“看见她时,她在我眼里;看不见她时,她在我心里。” 相爱容易,相处太难。 我认为诗人、作家,属于艺术家这类的人一般比较浪漫,一般都比较重视精神层面,对于物质方面都比较不在意,这有好的一方面,也有不好的一面。因为两人的爱情要长久,就要面对现实问题,两个人如何相处得好很关键。 看到“初恋”的这一辑,有种特别的感觉。初恋,可以是平平淡淡的.,也可以是轰轰烈烈的,然而无论是怎样的形式,刚开始喜欢上一个人的那种感觉确实很甜蜜,很纯真,不包含任何杂质。 “我忽然觉到,我的心原先是空的,这时才因她的眼光和微笑而充满了异样的喜悦”。初恋就是这样,对方的一颦一笑都能牵动自己的心。就是一个眼光,一个微笑也足以让自己充满异样的喜悦,喜悦来的就是这样简单,只因对方的存在。 美妙的初恋,美妙的初恋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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