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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约翰克利斯朵夫》的个人观后感

2022-11-09 10:12:4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上海在逃吴彦祖”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8篇名著《约翰克利斯朵夫》的个人观后感,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名著《约翰克利斯朵夫》的个人观后感,欢迎参阅,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名著《约翰克利斯朵夫》的个人观后感

篇1:名著《约翰克利斯朵夫》的个人观后感

江声浩荡,自屋后上升… …这个开场,似有令人震颤之声若隐若现,彷如巨大的篇章只能用江水的汹潮来开启。但这幻想之后的真实情节,只是一个扭动着在摇篮里无知的小婴儿。

而这个刚刚看到世界的“新生者”的生命似乎就附着着哀痛的烙印。摇篮没有那么温暖,怀抱没有那么甜蜜,“溺爱”之说更是九霄云外… …“他统驭万物,时而抚慰他们的睡眠,连他自己也快要在波涛声中入睡了;时而狂嚎怒吼,好似一头噬人的疯兽。”连睡觉的安稳也不属于他——约翰·克里斯多夫。

若干年前的西欧正是罪恶横行的时候,阶级、家族的铐链正被无数名利之人贪婪的摇晃,而这片无垠的黯淡也压抑在无数人的心间,压迫着无数的可怜者在石灰上淌血。

“最难受的痛苦就是儿童第一次发现别人的凶恶。”更何况在心灵中伟大的母亲已不再如此“坚强”。没有了唯一的“力量”,他懵懂的心便已经沉沦于泪水中。而在添以对“死亡”的初识,他只是恐惧地知道一个和他名字一样的哥哥已经在风暴与混沌中走向未知。

“悲惨”,何以喻之?“浩荡的绿波继续奔流,好像一整片的思想,没有波浪,没有皱痕,只闪出绿油油的光彩。”

委屈,欺辱,让一个孩子的泪水饱以惧怕,从脑海的画面流沥至心中妄以奔洒的血液中去的,是无助。

光明的流星在小城的天空照耀了一晚。这个孩子的出现到如今,唯一的快事就是与阿斯莱的相遇,好若昏黑的剧情中有了一丝音乐的悦动。

以哀楚降生,一位或许不太平凡的人物,开始被文字所描绘……

篇2:名著《约翰克利斯朵夫》的个人观后感

诚如傅雷先生所言:“真正的光明决不是永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也决不是永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永不向卑下的情操所屈服罢了。所以在你要战胜外来的敌人之前,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消你能不断的自拔与更新。”

约翰·克利斯朵夫一生都在用自己真诚的热情热烈地追求着,不断地奋斗着,他所具有的现实主义思想和永不言败的战斗精神让所有读者得到战斗的力量,难怪罗曼·罗兰将小说献题给“各国受苦、奋斗,而必战胜的自由灵魂。”而罗曼·罗兰精心刻画得十分成功,他塑造了一个敢于反抗不健全文明,敢于追求真善美,不随波逐流,有着非常强烈责任感的“自由灵魂”。

童年时,他的内心已被音乐占据,他不由自主的爱上音乐,并要把一生都献给这个凝聚自己所有喜怒哀乐的艺术。他的舅舅——高脱弗烈,这个乡村货郎的崇尚“平常的人”,他感情真切,给了约翰另一种教育。他唱动听的歌谣,让约翰呼吸田野清新的空气,在夜里感觉大自然交响曲中数不清的乐器,去感受大自然的美丽与宁静,到生活中去创作真正的音乐,使克利斯朵夫受到更好的音乐熏陶。那是一种悠长而又沁人心腑的于天地间长长的漫步与沉思。

在历经一次又一次的爱情创伤后,克利斯朵夫悟得,爱人的肉体,以及这个神圣肉体上的灵魂,能代替所有学问、所有信仰。然而精神的大树一倒,藤萝般的爱情就失去了依傍,这样,两人就在爱情中毁灭。可以说,阿达和法朗梭阿士只是他爱情萌芽时的一种载体,是约翰·克利斯朵夫真爱还没有到来时的霍乱。

美丽的格拉齐亚给了约翰·克利斯朵夫最纯粹的爱。这个在童年就爱恋克利斯朵夫的女子,成为克利斯多夫晚年最知心的朋友。他们之间的关系是那样的纯洁与神圣,以至于脱尽了所有的尘俗,最终升华为一种真正高尚的情感。在这么一个虚伪的年代里,惟有格拉齐亚,在克利斯多夫最困难的时候向他伸出了双手。她是克利斯多夫真正的“高山流水”的知音。是格拉齐亚把迷失的克利斯朵夫引回生活,这位温柔细腻的少妇用最无私的关怀安抚受伤的天才,让他的眼睛重新清澈明亮,让他的耳朵重新灵敏善听,让他重新感知大自然的魅力,天主的恩泽。

克利斯朵夫和奥里维,两个朝气蓬勃的年轻人在命运的引导下相遇,一同忍饥挨饿,却怡然自得;他们交谈不多,却舒心惬意。奥里维钦佩约翰的音乐天才和充沛精力,约翰也喜欢奥里维的智慧清明,谦和仁爱,他们都热爱自由,追逐理想。克利斯朵夫是雄性的,充满力量。他要保护他所热爱着的朋友,用他的直率和笨拙表达柔情。奥里维是柔弱的,无论外表还是内心,加上他病弱的身体,这给了爱他的人照顾他的理由,而他内心的温情也因此有了倾注的对象。我无法用世俗的庸见来衡量这些高贵的灵魂,他们用全心全意的爱在震撼我渐渐被生活磨得麻木的心灵。这样的友情是多么让人向往,他们个性相异,一个柔弱,一个暴烈,却能在灵魂的深处寻找到共鸣,共勉共近。他们对彼此没有私心,全心全意,肝胆相照。彼此成了对方的一部分,使双方的生命更趋于完美。

作家茨威格曾写到,奥里维是法国文化的精华,约翰·克利斯朵夫是德国力量的代表。智者被强者提高,强者被智者净化。这种相互的喜悦对两个民族来说是一种象征。他们共同构筑了一个最高的理想,把西方的两个翅膀联系在一起,让欧洲精神自由地翱翔于血淋淋的过去之上。

克利斯朵夫的本质,注定了他和各色人物的关系。而这些关系,又由于克利斯多夫的人生而变得丰富、悲怆和动人。在那个黑暗遮蔽了整个天空的时代,具有如此优秀品质的约翰·克利斯朵夫的出现,犹如是一面镜子,照出了我们每一个人内心深处或多或少的阴暗面。他身上的真诚达到了坦白纯净的地步,显示出道德的美和文明的力量。

真诚是可贵的,但更可贵的是捍卫真诚的勇气和胆识,不畏强权与暴力。约翰·克利斯朵夫做到了,他受到排斥,陷入困境,但他始终没有放弃理想的追求。只有像约翰·克利斯朵夫这样一个激昂慷慨的、天赋着巨大意志力和崇高目标的性格才能经得起他所遭遇的无数困厄,抵抗一切卑鄙和可憎的、渗透在社会机构的每一个细胞中的机会主义。只有一种不可压抑的创造的企冀,一种健全而精力充沛的肯定人生的动力,才能支持约翰·克利斯朵夫,使他能克服逆境。

篇3:名著《约翰克利斯朵夫》的个人观后感

她在四五岁的时候,字还写得歪歪扭扭,比楔形文字还要粗细不均——虽然现在也并没有多大本质上的改良——就开始在小本子(与其说是本子,不如说是用订书器固定起来的一叠纸)上写小说了。写一些其他星球上的故事。她不说那是火星还是月球之类,因为知道上面确是没有人的,她只说是什么别的星球。

“你还是把字练好看些罢。”成年人们看了多是这样的回应她。她很疑惑为什么简直成了一种可原谅的普遍性行为。(虽然内容比她的字还要荒.唐就是了)

她的外祖母是一名虔诚的佛教信徒。外祖母读她的小说是很认真的,还常常拿了厚厚的垫子和她坐在吱嘎作响的地板上,一谈就是几个小时。

“那是一个这样的地方……”

“啊,那你写的,不是和西方极乐世界有一点相似吗?”老人总是用她的理解,来解读她的内容,她本意虽然不是这样,但看到有人认真和她谈话却也高兴极了,于是愈发认真地重新解释起来。祖孙两个人这样的聊天往往彼此都极认真、极虔诚的。

与克里斯朵夫相反地,小时候的她是一个安静而且几近于软弱的人,比她年幼而且个子矮小的孩子全都敢于而且乐于欺负她。有一次她心爱的玩具被摔在地上,有一次她自己也被推到地上。而她甚至连站起来谴责他们都是不愿意的。

“喂,你们不能这样做!“一个娇小的身影挡在满身尘土的她面前,一手叉腰,一手指着他们的鼻子大声说……后来她觉得,这个女孩子简直是她人生中的一道光。

大概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的罢,把保护别人当成了奇奇怪怪的人生目标之一。但那个挡在她面前的娇小的女孩子早就搬家了,两个人再没见过,说不定早就忘了。

没关系……这种事,我不忘记不就好了嘛。她是这么想的。

她在看到操场上被踏死的蝴蝶的时候并不会觉得恶心或者可怕,而是会用树叶小心翼翼地把它盛装起来,挖一个小土坑把它埋起来。也曾经尝试过自己谱曲结果因为不好好学习乐理而非常失败,以后再也没有尝试过。所以在读到书中描写的自然之音乐美的时候,她丝毫不觉得夸张了,反而相对真实些。一个人在经历了一些难以立即恢复的挫伤的时候,往往可以在常规的事物中有更深刻、更夸张的体验。克里斯朵夫所做的,并不是绝对的顽强,而是[增强了感知的能力]从而借此来平衡生活上的磨难。虽然这相对地为他融入社会带来了困难,并造成了精神上的混乱和负担,但确实使他更加愉快了。事实上很多的文人、艺术家都会[不自主]地选择这样做,这不是一种逃避,这也是一种面对苦难的方式。与其一成不变地被痛苦的洪流淹没,做出牺牲与改变是积极的选择,至少是抗争过了的,是一种[可能性的拓展]。写入文学作品中之后,这种选择会让许多读者体会到[悲剧美学]所能带来的感受,但我们仅仅看到主体斗争的一面、勇敢的一面是远远不够的,我们也应该体会他们妥协的一面、软弱的一面,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构成一个[人]完整的人性。一个人经受多大的痛苦,并不是由痛苦直接决定的,而是由痛苦作用于这个人对其产生的影响决定的。从这一角度来看,克里斯朵夫确实是一位精神上的强者了,他的精神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并且应当批判地吸收他的精神——因为并不是对每个人、每个时代一样适用的(指契合度)。

在回家的火车上,她一口气读完了三百页《约翰·克里斯朵夫》,毫不夸张地说,简直是又哭又笑地看完的。后面的就读得慢了,因为没有前面的有意思,准确地说,从少年时代的克里斯朵夫身上,她可以较为客观地看到自己(事实上,很多评论都认为这部书让人认识到人在精神上的共通之处),后期的克里斯朵夫则是越来越复杂的人格叠加,经历的事情总是不断地相似重复,但他的反应又显然不同,她因为还没有经历过,从他的身上就不能明显地看到自己了,只肤浅地觉得格外无聊——只能从文学角度欣赏作品在她仿佛是很没意思的。总是从名著的男主角身上看到自己,这是不是过于自恋了?(她这样责问自己)《红与黑》的于连也是……难道说是因为这种普遍性,名著才被叫做名著的吗?(她这样为自己辩白)

克里斯朵夫的普遍性与独特性,对于这部作品的成功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缺一不可。她今天读这部作品,首先不是带着同情的态度去读的,其次不是带着崇拜的态度去读的。在了解一个人乃至于了解自己之前,很难做出正确的预判。那么,她大概是在[认识]克里斯朵夫这个[人]的过程中,发现了他生活中可借鉴的部分的罢,就像对她的每一个在她看来优秀无比的朋友一样。

说实话,书的封底的一句话她实在不太满意。大概是“知道受苦的不只你一人,就会感到宽慰”这样的意思。干嘛要拿别人的痛苦当作自己的宽慰呢?这不是太奇怪了吗?但是看了整本书,她似乎并没找到类似的内容,克里斯朵夫的整体情操也并不是这样的,她就放心了。

差点因为封底错过了一本这么好的书。她庆幸。差点就错过了,还好没有。我们每个人的生命,都是一件值得羡慕的事情。生命本身是值得羡慕的事情。

书上说,大部分人在二三十岁就死去了,或是活成他之前生活中的一个影子。

但是活着还是死去,从本质上来看——我认真的说——是完全由我们自己选择的。这篇读后感看上去比较混乱。这种奇怪的文体(没有文体)只是为了尽最大可能把我读这本书时的感受还原出来。

约翰克利斯朵夫观后感

篇4:观看《忏悔录》名著个人观后感

第一次读卢梭的《忏悔录》,当时对许多人和事的看法非常幼稚,觉得这么伟大的一个人物,怎么会骗人、调戏妇女、偷东西……伟人应该是“完人”,没有一点暇癖。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增加,对人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当我第二次重读《忏悔录》时,才感到敢于赤裸裸地公开披露自己的隐私、揭示自己伤疤的卢梭,才是人格意义上的人,值得让人尊重和佩服。而中国当代的传记文学创作,是否应该学一点卢梭的精神呢!

现在,不管是在大大小小的书店里还是大街小巷的书摊上到处是各种名人的传记。然而,翻开一本本书,从头到尾,通篇都是过五关、斩六将,而看不到他(她)走麦城,更有甚者,把自己说成一朵花,把别人说成豆腐渣,借机抬高自己,为自己树碑立传。总之,不是他(她)实际的那样,而是他(她)希望的那样。其实写自传的不管是自己写还是请别人写,真正写出自己的成长变化,犯过什么过失,倒是对世人有益。

其实学一点卢梭的精神,并不是象某些明星那样拿自己那点隐私来吸引读者。更多的应该是对读者、为后人有教益的功过是非、经验教训。一个人在几十年的经历中,他所走的路程,很难说是笔直的,一点弯度也没有。不犯错误的人是没有的。问题是看你有没有卢梭的那种自我剖析的觉悟。周总理生前曾说过:如果我写书,我就写我一生中的错误,要让活着的人们都能从过去的错误中吸取教训。翻译者刘思慕在《歌德自传》译者新序中说:“深刻的自我解剖和坦率的自我披沥,是《歌德自传》的第一个特点……”而这些伟大的、著名的人物,敢于披露和承认自己的缺点,并没有因此而影响自己的威望,后人不是同样敬重他们吗?

我和许多的普通人似乎没有写自传出一本书的资格或兴趣。不过活着的每一个人无时无刻不在写自己的历史。因而,在这个文化浮躁的时代,我不合时宜地重读了《忏悔录》,发一点愚不可及的感受。

篇5:名著水浒传个人观后感600字

《水浒传》是我国最早的长篇小说之一,成书于元末明初,是一部描写和歌颂农民起义的伟大史诗。

它以发生在北宋末年的宋江起义为题材,生动地叙述了起义的发生、发展和结局,塑造了一系列农民起义英雄形象,直接鼓舞了封建社会人民大众对统治者阶级的反抗斗争。

它运用纯粹的白话,达到了绘声绘色、惟妙惟肖的艺术效果,确立了白话文体在小说创作方面的优势,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崇高地位,对后代文学具有深远影响。

《水浒传》真实反映了农民起义的全过程,它由相对独立、完整的各个故事联结成一个整体。

一百二十回的《水浒传》是由层次分明而又统一连贯的前、中、后三大段落组成。

作者首先写了林冲、晁盖、武松、鲁智深以及宋江等人的故事,一方面反映了各种形式的“逼上梁山”,另一方面也表现了各路英雄逐渐聚集,梁山队伍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发展过程。

《水浒传》充满了的悲壮和“替天行道”的豪情,是一曲“忠义”的'悲歌。

小说通过对宋江领导的梁山泊农民起义的全过程的描述,展现了北宋末年政治、奸臣当道、民不聊生的社会面貌,在封建专制社会具有普遍意义。

作为对社会全景式的描述,在政治的上层,有高俅、蔡京、童贯、杨等一群祸国殃民的高官;在政权的中层,有受前者保护的梁士杰、蔡九知府、慕容知府、高廉、贺太守等一大批贪酷暴虐的地方官;在此之下,又有郑屠、西门庆、蒋门神、毛太公一类胡作非为、欺压良善的地方恶霸。

如此广泛的对于面的揭露,是随着长篇小说的诞生而第一次出现。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完全通俗口音写成的长篇小说,它标志着古代通俗小说语言艺术的成熟。

《水浒传》的语言生动、活泼,极富表现力,充满生活气息。

无论写人叙事,还是描景状物,其语言或细腻,或简洁,或夸张,或明快,都显得粗俊爽,雄健豪放。

在中国古代长篇小说中,《水浒传》是运用日常口语达到炉火纯青艺术境界的典范。

篇6:《基督山伯爵》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

《基督山伯爵》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1

前几日又将《基督山伯爵》细读了一遍,再一次喜欢上了这个法国式的故事,一个关于复仇的故事。仍记得初读是在高中课堂闲隙之时抽空浏览,喜欢这本书的最大原因是它迎合了我们中国人堆快意恩仇的独有武侠情结。大部分人同我一样喜欢武侠,喜欢中国式的江湖,喜爱”爱憎分明“的酣畅淋漓。

年轻有为的唐代斯,因为四个不同的原因遭到了四个人的联手陷害,在暗无天日的牢房呆了十几年。一个睿智的神甫帮他分析了局面,由此一颗复仇的火种也在他的心底开始燃烧……

初读时,一些细微的场景让我久久难忘。法老号扬帆归来时的喜悦让我感动地流泪,他的老板终于解决了债务,而唐代斯也结束了报恩,开始那条真正的复仇之路;当马克西米连和他的妹妹一家邀请唐代斯做客,那种久违的家庭气氛和他们对唐代斯的爱也都让我无法忘怀;神甫的博学多才和高瞻远署让我叹服。

一连串完美的复仇计划在一步一步完成后,和海蒂乘船远走的唐代斯留下了:等待和希望。再读时才从纯粹的情节中脱离,开始慢慢体会这几个字的意义。随着人生阅历的不断丰富和完善,我对唐代斯的经历也有着不同的理解。坚毅、忍耐、执著、冷静、从容,所有的这些都是唐代斯在等待中的品质,而我也相信,这些正是我们普通人所欠缺的,我们只是在放弃希望的时候,轻轻拥抱了一下阿Q先生,说上一句,这就是生活!再踏上一段新的征程。我仍抱着希望在等待中过活,等待着不断挖掘基督山的财宝,那或许不是让我富足的金银珠宝却是能够让我释然的心灵召唤,唐代斯,时间向前,而你亦没有让它淹没!

有人也将这本书译为《基督山恩仇记》,这个名字并不能真正的完全反映唐代斯的整个传奇人生。相反,我认为《基督山伯爵》更能体现出其中的韵味!他在最黑暗的时候并未被仇恨完全蒙蔽了内心,而是”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他并没有违背作为一个伯爵应该有的气度——”报恩报的彻底,报仇报的彻底“。他是实至名归的”传奇之王“。

《基督山伯爵》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2

必须牢记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

——题记

世上最险恶的是人性。因为嫉妒与自私,邓格拉斯伪造证据,将前途光明的邓蒂斯送进了法院;因为恐惧与自私,检察官维尔福销毁信件,将确信无罪的年轻邓蒂斯投进了黑牢。

世上最高尚的也是人性。因为善良与信任,摩莱尔先生为邓蒂斯四处奔走,自掏腰包给老邓蒂斯置办了丧事并帮他还清了几笔所欠的小债;因为挚爱与真诚,法利亚长老在弥留之际,将所有的祝福都给了他像儿子一样爱着的邓蒂斯,并将所有的宝藏都留给了他,他相信这可以使邓蒂斯得到一切幸福。

于邓蒂斯而言,快乐是短暂的,十四年的囚禁生活,他曾经绝望过,想到过死,然而与法利亚长老的相遇相处,却又给了他生的力量!在书中,我看着他从天堂掉入地狱,看着他从云端掉入地底,看着他从充满希望到彻底绝望,看着他从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变成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复仇天使。十四年的牢狱之灾,使他的外貌、声音、心性、性格也都发生巨大变化。他从坟墓中爬出来,恩怨分明,他以上帝的名义,用仁慈、人道和感激报答了一切高贵的情意。他用复仇之神授以他的权力,惩罚了一切险恶之人。最终,正义战胜了邪恶,邓蒂斯也找到了属于他的幸福。书中凸显了一个充满正义感和理想主义气息的英雄形象。我想这也正是作者对人性善的一个最终认可,也是这位有着四分之一黑人血统的大文豪身上天生具备的反对不平、追求正义性格的一种显现。

基督山伯爵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最终终于看透世事,正如他对莫雷尔所说:“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幸福也没有不幸,只有一种处境和另一种处境的比较。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我想,在大仲马的笔下,这生与死的种.种考验,应该就是善与恶的种.种较量吧!

在民主和谐的今天,对于生与死,我想说:存善念,说善言,做善行,让善良的阳光普照耀每一个心灵,让生与死不在是考验,而只是一种单纯的自然现象!

《基督山伯爵》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3

有这么一个人,他一直是一个朴实的水手,有和蔼的上司,美丽的未婚妻和美好的前程。但因为两个人的诬告和法官的“让这个人做我父亲的替罪羊”心理,他被打入了死牢。

在明白了真相后,他的心里升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情绪——复仇。这种情绪如毒蛇般啃噬着他的心灵。他越狱了,通过隔壁牢房的难友给他的地址,他得到了一大笔财富,从此踏上了慢慢复仇长路。

十四年,很长,很长。重见天日的他,已从25岁的壮小伙,变成了39岁的中年人。自己的父亲在极度的饥饿中死去,未婚妻嫁给了那个差点害死自己的人。那颗被名为复仇的苦水浸没的心,让他淡漠地看着自己的仇人在自己的揭露下死的死,疯的疯。

但是,他依旧不快乐。他已经回不去了。他甚至忘记了,当初当水手时,那份得到20埃居的小费都很满足的快乐。

复仇是一滩苦水,浸进去,发现什么都是苦的;你倾尽一切,最后发现除了一时的快感之外两手空空。

故事的最后,他离开了,和自己心爱的女人一起,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没人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他要去找回,最原始的快乐与幸福。

其实,很多的时候,不也是这样吗?为了一段不幸的过去,放弃自己的未来。自暴自弃。放眼网络和身边,多少花季少年开始混社会,抽烟、打架,更有甚者,犯下一生都难以挽回的错误:“没错,我这样就是为了报复那个人,让他后悔!”可是,难道这值得吗?将本应美好的未来盛满过去的苦痛与仇恨,又有什么意义呢?

复仇是一滩苦水,你浸进去,是满目疮痍的世界;你跳出来,幸福在前方等待。是的,不是有人说“在伤害处长出一朵花,伤害就变成了上天的馈赠”吗?

活在过去的人,注定没有未来。既然自己的过去是不幸的,那就不要为了一个不幸的过去而使自己的未来也变得不幸。过去的事既然已经过去,那就让它过去吧。或许,人类的全部智慧真的可以用五个字概括——等待和希望。

《基督山伯爵》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4

基督山伯爵是一个人们非常喜欢的人物,他非常的敢爱敢恨、豪爽气派,也聪慧过人,由于饱经沧桑,他对任何事都格外的执着。基督山伯爵可以说是一个比较完美的形象,但他并不是凭空捏造的,他蕴藏了部分作者的写照。作者大仲马是一个非常豪爽的人,他在基督山城堡连续几年每日宴请宾客,高朋满座;其中许多人,大仲马连姓名都不知道,可见他的气派,比起基督山伯爵来,有过之而无不及。在基督山城堡门厅的正位,堂而皇之地放着一尊大仲马的半身像,还配上一条座右铭“我爱爱我的人。”

由此可见,基督山伯爵的敢爱敢恨、豪爽气派是遗传了大仲马。其实这条座右铭,大仲马只讲了半句,基督山伯爵这个人物才体现了完整的意思。那就是“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别人如何对待我,我就如何对待他。这样既公平,也符合情感上的平衡。但其实真要做到这一点也不容易。人们很多时候就会非常的优柔寡断,不知所措,而不像基督山伯爵那样敢于决断。或许得不到的才是的,“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

《基督山伯爵》更多的是揭露当时社会的暗无天日、金钱至上。邓蒂斯的悲惨遭遇足可以说明这一切。邓格拉斯、费尔南、维尔福三人的飞黄腾达也证明了这一点,但事实不仅仅是如此,金钱、名誉对人性的毁灭超乎了我的想象。且看维尔福一家,维尔福先生自私自利,为了名誉、前途不惜违背自己的父亲,为了金钱,他凭靠着他法官的身份不知出卖陷害了多少人;维尔福夫人贪恋金钱,为了一份价值可观的遗产,她不惜毒死四个人,其中有她丈夫前妻的父母和女儿。由此可见人性的卑劣啊!相比19世纪,如今金钱的地位似乎越来越高,那么人性的毁灭也越来越深吗?但有黑自然也有白,莫雷尔一家就是不被金钱所吞噬的好人,最后金钱却不请自来。

而维尔福夫人最后却落个两手空空,这就是事与愿违吧,老天还是有眼睛的。在看完了整本书后,触动我最深的一句话就是:“直到天主垂允为人类揭示未来图景的那一天到来之前,人类的全部智慧就包括在这五个字内‘等待’和‘希望’。”耐心的等待加之希望带来的动力,必然能迎来黎明的曙光。基督山伯爵也正是靠着这两个词度过了他最艰辛困苦的岁月。“等待”和“希望”就是我在大仲马智慧的火花中学到的两个词。希望大家能像所崇拜的基督山伯爵一样,用这两个词达到人生目标。

《基督山伯爵》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5

“人的智慧在‘等待’与‘希望’中,我爱爱我的人,我恨恨我的人。”这是《基督山伯爵》的真实写照,也是令我最难忘的金句。

这本书讲了大副水手埃德蒙·当泰斯被法官和情敌残害入狱,在狱中受尽苦难,但最终逃了出去。他找到了宝藏,以基督山伯爵的身份隐姓埋名,开始复仇。最后,情敌费尔南开枪自杀,法官维尔费尔除女儿和父亲外,全家死亡。嫉妒基督山的大银行家当拉格尔的钱财被强盗抢劫一空,名声毁尽。这看似没基督山半点关系,可他却是幕后的计划者。

基督山伯爵爱恨分明,面对已经嫁给情敌的未婚妻,埃德蒙不忍对未婚妻下手,只是让她离家出走了;基督山为了报答那个信任他的船主老莫雷尔,在老莫雷尔的公司快要破产时,基督山暗中送了钻石给老莫雷尔,让他的公司起死回生;埃德蒙甚至为了保住小莫雷尔的性命,救下维尔费尔的女儿瓦朗蒂娜,让这对情侣重新相逢。而在仇人面前,他也毫不手下留情。利用继承遗产的矛盾,让维尔费尔一家几乎全都丧命,仆人们慌忙辞职,逃到别处。

人的智慧的也的确是在“等待”与“希望”中的。基督山伯爵等待了,终于逃出了魔鬼地狱;他又等了,终于又完成了复仇计划;他又让小莫雷尔苦苦等待了3天,终于盼来了他救得的瓦朗蒂娜。在任何时候,基督山都在等待,而他也同样抱有希望,才能成就一番事业。在生活中,要保持无论什么事都抱有希望的心理。如果没有希望,那会让一个人绝望,甚至丢掉性命。等待也是人必备的技能,在基督山伯爵在狱中绝望时,他会等待,最后成功逃出地狱;当基督山伯爵已经和仇敌建立友谊时,他要等待,抓住机会,一击致命。生活中无疑也是这样,当你会等待,你的耐心就会使你变得更强大。

总而言之,基督山伯爵不仅让我体会到了19世纪的别样风情,家族之间的明争暗斗,更让我读懂了一个深刻的人生意义。

《基督山伯爵》名著个人观后感700字

篇7:法布尔名著《昆虫记》个人观后感

抿一口茶,心情略微激动地开始阅读一本书——《昆虫记》,它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著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曰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本书的问世被看作动物心理学的诞生。《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著,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他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就是这样一个奇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而且,这本书有很强的可读性。它的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啊!难怪鲁迅先生将《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昆虫记》也很有真实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真的使人身临其境。被我因为厌恶而忽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昆虫记》,让我重新喜欢上了这些小生灵,发现它们并不讨厌,相反,还有很多可爱之处;是《昆虫记》,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同与小说,它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独自的,安静的,是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和艰辛。

法布尔名著《昆虫记》个人观后感

篇8: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1

历时6个月,把这本百年孤独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给我的感觉是好似神话,又好似昨日都有同样的事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一个家族的兴旺与衰败,从家族的第一代到家族的最后一代,不断的重复着相似的命运。

刚开始看这本书有点云里雾里。搞不清剧情和人物关联。之后百度了一下对大致剧情和人物有了了解。有些人物关联还是搞不清。

家族第一代能自己开创新大陆,建立了马孔多。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是天才也是疯子,最终被绑在树上死了。

家族第二代,何塞和上校都是丰富多彩的人物。何塞继承了这个名字的特有性格,外向。对新鲜事物有着强烈的好奇心和探知欲望。年轻事跟着杂技团出去闯荡江湖之后回来了,以打猎为生。最后被抢打死了。是不是丽贝卡打死的,留下了一个悬念。上校则是冷酷孤独的性格。发动了N场的战争最终都失败了。被X次暗杀都没死成功。17个儿子全部挂了。最后孤独的做小金鱼直到死去。他的世界,他的孤独没人能够明白。

还有小说中的各位传奇女主,个个特点鲜明。乌尔苏拉家里的第一代女主,活了好几百岁,精明、能干富有洞察力。知道家里发生的大部分事情。阿玛兰妲和丽贝卡俩个人为了争,勾心斗角毁了自己的一生也毁了别人的一生。终生孤独直到死去。那位叫皮拉什么的占卜女生,不知道怎样描述她,她也算是整个小说的核心人物把。和何塞家族的各种人物有过接触或给过影响。

还有哪位预言的法师梅尔基亚德斯似乎是这小说的导演,而那张羊皮纸就是早就已经写好了的剧本。一切都是按照剧本的预期在发展着,一步一步知道消失。

唯一感情的结晶是一个长了猪尾巴的小孩。对于小说这是剧情,对于生活就是天意。当看到那句译文时,我感到头皮一阵强烈的麻麻的感觉:家族第一代被绑在树上,家族最后一代被蚂蚁吃掉。看着这本小说,总感觉上方发生的事总能在现实生活中找到影子。或许我们也在重复着自己的命运,或许我们也在每一天抱怨喋喋不休,或许我们的命运早已注定,或许百年的孤独正是你我的孤独。生命、生活、人性、伦理、道德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的影子都应在了这本书上…

从开始读这本书到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和看红楼梦很像。不懂,看不下去--似乎有点意思--剧情很精彩舍不得放下--似乎写的就是身边的昨日这天和明天--就这样结束了,留下的是满脑子的回味,像一杯茶,淡淡的很舒服…

第一遍我看的有点迷糊,但是很精彩。这是要怎样的大脑才能装下这本小说,并把他写出来?前几天新闻说作者逝世了,伟人一路走好!这本书不知道还会不会再看,也许会。

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2

孤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会感觉到,可是,能以孤独为主题,写成一本畅销但是实际上却也“孤独”的小说,这让人实在叹服。谁要想真正读懂孤独,《百年孤独》必看。

我不敢说,我读懂了孤独。这本书,情节曲折跌宕起伏,事件密度大,而且离奇荒诞,夸张变形,令人应接不暇。所以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感到非常痛快,可是,连里面的人物关系也没有理清。不过,外国人名字长还可以忍受,最难以忍受的是,几代人都可以叫同一个名字。忽略混乱的人物关系对于读小说的影响,我还是得到了一点点感悟。

《百年孤独》以一个家庭为主线,时间跨度一百年,描写了一家人与孤独相关的种.种经历。

为爱疯狂是因为孤独吗?因为同时爱上皮埃特罗,贝丽卡和阿玛兰妲展开爱的角逐,当得知皮埃特罗和贝丽卡订婚后,阿玛兰妲甚至不惜一切代价阻挠婚姻。奥雷里亚诺爱上蕾梅黛丝后,迫不及待希望将还是孩子的蕾梅黛丝娶回家。梅梅爱上巴比伦后,整个心思都掏空了,全都放在与情人的欢爱之中。庇拉尔年轻时,与无数男人欢爱,老年后,还为年轻人提供欢爱的场地。为爱疯狂不是因为孤独吧,是因为爱火中烧,是因为人的欲望。相反,没有爱的能力的人,从来不会爱上别人的人,才注定了一生的孤独。奥雷里亚诺上校,从出生起,就不曾爱过任何人,晚年靠制作小金鱼排遣孤独。

还有一种人的孤独,源于对爱的莫名的恐惧,阿玛兰妲错过皮埃特罗,又断然拒绝马尔克斯上校,一个人晚年靠织一件精美的寿衣打发,准确说是享受这份孤独。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她始终拿不出爱的勇气?又是什么原因,让她在生命的尽头终于放弃对于贝丽卡的怨恨?在生命的尽头,她终于领悟了孤独,看到因为孤独,梅梅和贝丽卡遭受的苦难,文中说这不是出于爱或者恨。那是出于什么?出于同情心,出于悲悯的同理心,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正是如此,她才终于能够心平气和地面对死神,才能够与往事和解,才能够获得一份真正的心理上的宁静与平和。

看得出,莫言的小说,深受这部小说的影响。《丰乳肥臀》,同样是以一个家庭为线索展开,写爱情时,人物多是着魔的疯狂的状态。悲剧产生的原因,除了个人性格的严重缺陷外,又笼罩了一层若有若无的冥冥中注定的命运的魔力。《百年孤独》中,开头的羊皮卷写下的预言,在结尾处,完美地精准地得到了验证,仿佛这一家族的孤独是注定的无法逃脱的。而上官家的女儿们,一个个丰乳肥臀,但一个个都零落了,好像也是命运的嘲弄。看似是人在命运面前无能为力,实际上是,人在自己性格的局限上的无能为力,个人性格导致悲剧。

人的性格,关乎人性,是一个说不尽又说不清的话题。将人性中的某一部分夸大,比如欲望,看似变形不真实,实际上有助于我们更好地认识人性,因为人性中的一些部分在日常生活中比较隐蔽。从这个角度讲,马尔克斯和莫言都是把人性的思考和表达推到极致的大师。

这部小说中的孤独,我还没有读懂。在这里谈一谈,只是经典作品的一种误读。日后,再读《百年孤独》,恐怕又会有别样的体会。

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3

西亚.马尔克斯的让我有些懵懂,也许是第一遍阅读的缘故。

它到底想表现什么?作者因本书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这本书的内涵应该很深刻,它到底是什么?一个家族兴衰的过程及结束的原因?还是告诉读者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无法逃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个世纪的真实再现?布恩地亚家族延续了100多年,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独中,并在其中终其一生。虽然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世,也有过繁华与鼎盛,但自始自终没有人能逃离孤独。每一个灵魂都在孤独中游荡,家庭成员中没有情感,没有交流,没有沟通与理解。每一个人都是一个独立的世界,没有人关心他人,没有人关心身外的世界。他们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着,却不知道为何忙碌。他们在忙碌中体味孤独,甚至享受孤独,最后在孤独中离开这个世界。

虽然他们孤独的表象一样,但孤独的缘由却不尽相同。乌苏拉的孤独是理性的,这个百岁老人历经沧桑,却一门心思为家族的兴旺而努力。她孤独地奋斗着,争取着,看管着,但直到老死,仍是一个人在努力。没有人感谢她,没有人支持她,没有人继承她,没有人关注她,她的努力空前绝后,她的孤独也成为布恩地亚家族中唯一理性的孤独。乌苏拉的丈夫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和二儿子奥雷良诺的孤独是人性的孤独。霍塞整天忙着搞科学试验,发誓要让愚昧、闭塞、落后的马贡多小镇富裕起来。他倾其财力、智力,但从未得到过任何人的理解和支持,他也从未想过要得到他人的理解和支持。他孤独一生,最后因发疯被绑到栗子树上孤独地死去。奥雷良诺一生发动了32次战争,成了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但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发动战争,也不明白不关心自己声名显赫,他最终把自己困在制作小金鱼的工作间结束了一生。乌苏拉的大儿子霍塞.阿卡迪奥的孤独是兽性的孤独。他的生活里除了情欲和霸道的占有,什么也没有了,他身上没有人性的痕迹。乌苏拉的女儿阿玛兰塔的孤独是爱情的孤独。她心里有如岩浆般炽热的爱情,也多次与爱情相遇,但每次都坚决地拒绝,用冰封住火热的心,让自己陷入深深的孤独中。在诅咒与怨恨中,在渴望与拒绝中结束了可悲的一生。布恩地亚后代们重复着前人的故事,亦重复着先人的孤独。

虽然是初读这本书,虽然书中情节琐碎,故事亦魔亦幻,亦真亦虚,虽然还不能很好地把握小说的脉搏,不能很好地领悟它的宗旨,但还是感受到了布恩地亚家族的孤独之魂,这也应该是书中马贡多小镇的孤独,是哥伦比亚的孤独,是拉丁美洲的孤独。读着它,总是不由自主想起《红楼梦》,想起它的繁华、热闹,但这繁华、热闹的背后是否也有孤独在叹息?林黛玉清高寡合的孤寂,贾宝玉享尽荣华的孤寂,薛宝钗圆滑于世故的孤寂,贾元春表面荣华、内心卑贱的孤寂,王熙凤两面三刀的孤寂,贾氏家族表面兴盛、实则腐朽的无奈,不都是真实地存在着吗?不同的著作,不同的故事,不同的国情,却有着同样的灵魂——孤独。也许孤独对每个人而言都是与生俱来的,是永远无法走出的。

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4

“What matters in life is not what happens to you but what you remember and how you remember it。生命中真正重要的不是你遭遇了什么,而是你记住了哪些事,又是如何铭记的。”

《百年孤独》的作者马尔克斯在此书中创造了一个独特的天地,围绕着马孔多的世界,汇聚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百年孤独》的艺术魅力正在于那幻想与现实的融合所营造出的魔幻之境;马孔多人辛酸了百年的孤独之旅与埋藏在作者内心深处的悲愤之歌。

《百年孤独》主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孤独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家徽,每一个成员都自觉不自觉地佩戴着它。同时,孤独在他们的世界里又是一把双刃剑。他们害怕自己陷于孤独的泥淖,而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在反抗孤独,他们渴望保持孤独的高傲姿态。

马尔克斯的作品在“冰块”和“石头”中开始,在一阵风中结束。加西亚·马尔克斯曾经近乎绝望地指出:“拉丁美洲的历史也是一切巨大然而徒劳的奋斗的总结,是一幕幕事先注定要被人遗忘的戏剧的总和”,这样的历史象征了孤独,就是“百年的孤独”。

这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阶级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

《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在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外来文明以一种侵略的态度来吞噬这个家族,于是他们就在这样一个开放的文明世界中持续着“百年孤独”。

在今日这个渐远离盛夏的日子,微风凝滞,天空晦涩不明。我倚在树下,抚阅《百年孤独》,我又一次感觉到经典文学名著那不朽的魅力。在灿若群星的世界文学大师中,马尔克斯和他的这一代表作,在我心里存留了无法磨灭的记忆。

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5

有这样一句歌词唱到“孤单是一群人的狂欢,狂欢是一个人的孤单”。最初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总不能明白其含义。后来反复琢磨设身处地去考虑,倒是有些懂了的苗头。正是因为孤单,才使一群不甘寂寞的人儿齐聚在 一起,彼此消磨着对方的时间,去宽慰自己的颤抖的心灵。而与此对立的,纵使这群孤单的人聚集在了一起,在纸醉金迷中沉沦,自己内心的墙依旧把自己圈存在哪只有自己的密闭的空间内,所以他们注定孤单。

正如同我刚开始对那句话的不了解,我在读《百年孤独》这本小说的时候,发现孤独二字在文中出现的频率并不高。但当我合上书本,再去细细品读,却又看到了隐藏在字里行间的隐藏着的孤独,甚至乎那个时代的孤独 。

孤独之处首先体现在故事中的人物身上。故事中的第二代贝丽卡,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阿玛兰妲以及从他们身上展开故事中联系到的相关人物的结局都不约而同地体现出孤独二字。

就好比布恩迪亚上校,在他身上当 真发生着让人意想不到的事情。谁会猜想到当初那个延续着父亲没做完的事业在实验室里炼金的寡言的男人,有一日会成就那样一番大事业,征战沙场,杀敌无数;又有谁料到原本对梅蕾黛丝充满爱意,对家庭充满关怀的男 子会在战争中渐渐迷失其本性,变得麻木不仁;更不会有人料到其结局竟是那般。

原本与梅蕾黛丝结为夫妇,孝顺的布雷迪亚本是感性的,如果一定要把孤独往那个时候的他身上套,大概只有他一人在实验室里炼金的时候了 。但战争,因对那处“世外桃源”的冲击而爆发的战争却使他彻底改变。冷血,孤僻,对周边的人充满警惕。他禁止一切人在其划定的范围以内出现,包括其母亲。用武器围成了人墙,把自己包围其中。

至于其他人的孤独,我搞不懂为什么阿玛兰妲要让自己笼罩在孤独中,一直费尽心机想要博得意大利技师皮埃特罗的喜爱,到手了却死活不要,让皮埃特罗落得自杀的下场。后来又有了情人赫里索多上校,两人情至深处又断然拒绝其求婚,终使自己在悲伤与孤独中渡过。我想也许是因为她失手害死了梅蕾黛丝而产生的愧疚感,让她诅咒,也不允许自己得到幸福吧。

名著《百年孤独》个人观后感800字

篇9:关于《双城记》名著的个人观后感

狄更斯在《双城记》的开篇说道:“这是最好的时代,这是最坏的时代;这是智慧的时代,这是愚蠢的时代;这是信仰的时期,这是怀疑的时期;这是光明的季节,这是黑暗的季节;这是希望之春,这是失望之冬;人们面前有着各样事物,人们面前一无所有;人们都在直奔天堂,人们都在直奔地狱。”

——题记

如果要让我来形容当下中国社会的现状,着实有些吃力。我无奈只好向伟大的前人求教,于是便有了文章开头引用的狄更斯的名言。无论处于哪个时代,这段话都能得到很好的印证。当然,也包括当下的中国。

沧海桑田的不断更替中,一个国家已历经无数次波澜壮阔的岁月转换。而历史行进到今天,这个国家的社会面临着一波又一波激荡而又复杂的冲击。跌倒的老人扶不扶?被碾压的女童救不救?落水的姑娘帮不帮?……摆在人们面前的赤裸裸的现实像一面面犀利的镜子,一遍遍拷问着人们心底的道德良知。深陷纸醉金迷、权钱游戏的漩涡,一些人蜕化得空前的自私和冷漠,一些人唯利是图、善恶不分。更有甚者,将高尚堕贬成愚昧,丑恶美化成高明。这些错误认知不仅败坏了社会风气,更腐蚀了时代肌体。

我闭上眼不忍再看,任思绪翻飞间仿佛听见一个浑厚的声音穿透历史的沉沉雾霭而来:“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是的,脚踏实地、一丝不苟、任劳任怨、默默奉献——这个年轻人确确实实以自己二十二载的青春年华无怨无悔地践行了这句话。他短暂的生命定格在永远年轻的22岁,他年轻的容颜永远定格在千千万万人的`心中。

他就是伟大的共产主义战士、党的好儿女、我们学习的好榜样——雷锋。有人说:雷锋是没有户口的,是三月里来,四月里走的。于是他升华为一种精神,渗透到了中国文化的肌理,成为中国文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经过漫长岁月的洗礼,“做好事”成为人们通常对雷锋精神最朴素的理解。而这正是目前整个中国社会极度缺乏和迫切需要补充的精神养料。像雷锋一样忠于信仰、忠于党、忠于事业。雷锋说:“我就是长着一个心眼,一心向着党,向着社会主义,向着共产主义。”过去我们党无论怎样弱小,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一直有强大的战斗力,因为我们有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从小党在我心中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但同时它又是一种信仰般的光辉存在。“少年强则国强”,作为社会主义的接班人,我愿意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之中,在生动火热的改革建设中经受洗礼,接受锻炼,在党的哺育下茁壮成长。

像雷锋一样受恩知恩、知恩感恩、感恩报恩。雷锋说:“我的一切都是党给的,光荣应该归于党,归于热情帮助我的同志,至于我个人做的工作,那是太少了。”善存一颗感恩之心,是成为一个讲品德之人的基本条件。有感恩之心才会有报恩之行。“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缘于他时刻怀德。而对于一个初中生而言,更为实际的是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时刻提醒自己尽全力帮助和关心身边的人。

像雷锋一样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知行合一。雷锋的班长张兴吉回忆说:“雷锋的学习毅力不得了,白天黑夜都在学习,凡是有灯的地方都在学。”雷锋无论是当通讯员、拖拉机手、推土机手,还是当汽车兵,都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精一行,工作在哪里,就在哪里闪光发热。学习雷锋,不能停留在表面的宣传与口号。学好科学文化知识是我们学生的第一要务,“刻苦学习,争做栋梁”不仅仅是一种决心一个信念,更是一种实践一种行动。祖国未来的发展,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的力量。

在这流火七月,让我们怀着如火的热情在晨间灿烂的朝阳下郑重起誓:学雷锋、心向党、讲品德、见行动!

篇10:名著书籍个人观后感400字

观后感400字1

许久想品一部名著,之前觉得是炫耀的本钱,后成了欣赏作家们的灵感及文笔。这是继《老人与海》两年后读的第一本完整的著作。起初猜测着文豪们该以何种文笔续写着一段段优美的文字,继而抬高自己的身份去欣赏文采,就如语文老师品着古文一

然而事实被故事情节所吸引,终以跳跃的眼光带过轻描淡写。确实如钱老所说,写这个社会一类人,一类事。无论社会怎个变化,这类人这类事照常存在。这是我最欣赏的一类文章,不比电影那样不寻常,那样夸张。然用最平常的事反映着一个个事实。

之前我总认为在乱世这样的大学生甚至留学生该如毛主席样当投身革命。然却以家世为靠苟活于乱世,活的很平庸,甚至可以说颓废。思想终没有那么伟大,致使我想到扶不起的阿斗,但能做到活在当下,也不失为一个良愚。这类人的生活恰如现在的没落富二代。

最终我变成了方鸿渐的脑子,人也如走下坡路,思想结构简单。这是我作为读者的一个感慨,至于钱老深层的意蕴未能体会。

观后感400字2

在一堂作文课上,我们班读了蒙田写的《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有的人对时间置之不理;有的人对时间恭恭敬敬;有的人随意打发时间;有的人争分夺秒抢时间......作者反思自己,倡议大家热爱生命,珍惜时间。

生活中,我发现有人把时间大肆挥霍,而我当然认为这是不对的,因为这样的话时间就白白浪费,白白从你身边溜走。人人都说:“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但现实生活中有多少人珍惜时间呢?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电脑游戏上,大把大把的时间用在吃喝玩乐上。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我们的时间确是一去不复返。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如果你无视时间,闲置时间,那么成功会不知不觉地远离你。相反,如果你支配好自己的时间,那么成功会离你越来越近。正如鲁迅所说:“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功夫用在工作上。”成功人士其实都是成功的时间支配者。

从今天就开始,从现在就开始,热爱生命,珍惜时间,做成功的时间支配者吧!

观后感400字3

我们学了《慈母情深》这篇课文后,我的感受非常深。

这篇文章讲的是”我“想买一本叫《青年近卫军》的一本书,于是去母亲工作的地方要钱,发现母亲赚钱非常不容易,而且还非常辛苦,”我“看到这样本来不想说要钱的,可还是说出来了,母亲虽然没有钱,但还是毫不犹豫的给了我钱,从中可以看出母亲通情达理和对”我“的爱,最后有了一本长篇小说——《青年近卫军》

我也想起了我的妈妈,我的妈妈是一个做生意的,每天回到家还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她总是在忙碌,上班时间要打理生意,回到家要给我们洗衣做饭,还要检查作业,她总是对我说,不累,不累。每天晚上我睡着后,妈妈就把我当天穿的袜子洗一洗,地板拖干净才睡觉,从不让我穿丑袜子,在我印象中,妈妈就像是用铁打的,用钢铸的,不知道苦,不知道累。

有一天晚上,我睡一觉醒时,突然听见隔壁卧室传来妈妈痛苦的呻吟声音”真是累死我了“那一刻我心痛极了。我的心紧紧缩成一团,妈妈不是真的用钢铁做的,她也是人呀!也会疼,也会苦啊,只是在我看不到的地方累的垮了下去,妈妈这么辛苦都是为了我们这个家。

此时,我不禁想到了冰心的一首诗”母亲啊,天上的风雨来了,小鸟躲进它的巢里,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躲进你的怀抱里“

观后感400字4

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们生活的最终目的是什么,这些问题一直困扰着许多人。但是,无论怎么去解答,有一个问题我们必须去解答,活着,就是为这个世界做些什么,力所能及。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以后,更加坚定了我的这一信念。

海伦·凯勒——一个生活在黑暗中却又来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女性,一个读过了88个春秋,却熬过了87年无光、无声的孤独岁月的弱女子。然而,正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吉利夫学院,为残疾人造福,还评为20世纪美国十大英雄偶像,人们都说: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仑,一个是海伦·凯勒。

她用生命来对我们诉说生命的意义,来激励起我们对生命的意义,既然上帝给予我们那么好的条件,难道每个人不应该扬起生命的风帆吗?

掩卷沉思,使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能不能为社会做点什么,不在于你的四肢是否健全,不在于生活给予你的条件是否优越,而在于你有没有奋斗的精神,有没有认识到生命的意义。

观后感400字5

一场秋雨过后,绿叶和青草都换了一身金黄色的衣服。太阳出来了,蚂蚁兄弟们开始准备过冬的粮食,它们来到树下,将树上掉下来的果子收集起来,整整齐齐地摆在树下晒成干儿,然后一点点地运回家。蚂蚁兄弟的粮仓可真大啊!那里有许多好吃的东西,但是为了使粮仓里的粮食充足一些,蚂蚁兄弟仍然四处寻找食物,汗水顺着它们的脸直往下流,它们谁也顾不上擦汗。这时,玩了一夏天的蝉从它们头上飞过,看到蚂蚁累得那幅情景,便嘲笑说:“傻瓜,又在自讨苦吃,你们看我多么自在,你们什么时候才能和我一样自在呢?……”说着飞到了蚂蚁兄弟头上的树枝,跳了一会舞,那舞姿实在是太美了,蝉在心里赞美着自己。

转眼间,冬天到了,蚂蚁兄弟推开门想呼吸一下新鲜空气,这时蝉飞了过来,它有气无力地说:“好兄弟,给我点吃的吧,不然我会饿死的。”蚂蚁兄弟说:“那你夏天为什么不找些过冬的粮食?”“夏天我正忙着唱歌呢。”“那秋天呢?”“秋天我正忙着跳舞呢?”蚂蚁兄弟拿出粮食给蝉吃,看着蝉那狼吐虎咽的样子,叹了口气说到:“如果你只能夏天唱歌,秋天跳舞,那冬天就只能饿肚子了。

观后感400字6

寒假,我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快速地读完了《拇指班长》第一册,读完这本书,我的心犹如一面平静的湖水,扔进一块石头,荡起层层涟漪,久久不能平静。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孔东东的男孩在班里最大的敌人就是班长孔西西,孔东东搞了一个恶作剧——趁着班长孔西西不留神,在他的珍珠奶茶里撒入了胡椒粉、鸡精、酸梅粉……不料,孔西西喝下这杯特殊调制的珍珠奶茶后,竟然变成了拇指一般大的小人儿。在和拇指班长斗智斗勇的过程中,孔东东竟然开始佩服班长了。为了把班长重新变回正常的身高,孔东东抓紧时间研究解药,却不料弄巧成拙,反而把自己也变小了······

自从孔西西变小后,孔东东就知错就改,上课认真听,作业按时交。孔东东也有一颗善良的心灵。他把孔西西变小后,并没有扔下她不管,而是细心照顾她,天天去上学的时候,把孔西西放在自己的衣兜里,让孔西西也可以听到老师教的知识。

在最后一章时,孔东东把他自己给变小了,可有趣了。孔东东再喝第三十八口珍珠奶茶时,把自己给变小了。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到:太神奇了!太神奇了!一杯珍珠奶茶竟然能把人变成拇指般大小的人,虽然这只是虚幻的,但作者却写得和真的一样,我们也要有一颗善良的心灵,去帮助我们身边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让他们得到温暖。

观后感400字7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有幸福的,有悲伤的就像主人公阿廖沙一样。

高尔基的童年,是在一个弥漫着残暴和仇恨的家庭里度过的: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幼小的他过早地体会到人间的痛苦和丑恶,小小的心灵因而受到许多打击。而外祖母和那些像外祖母一样的人,保护和支持了高尔基。故事生动展示了一个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我们深深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体会到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以及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记得还有那次夏令营吧,在绿色学校里,教官要求我们自己洗衣服,洗衣服说说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先要擦肥皂,然后这边搓搓,那边搓搓,再……,洗到再来,衣服还是不成样子,脏的地方还是脏,所以爸爸批评我依赖性太重,缺乏独立生活和独立思考的能力。。

读了《童年》这本书以后,不仅让我珍惜这美好的童年,还让我懂得了应该怎样做人和做事。

篇11:名著《三国演义》个人观后感800字

《三国演义》是元末明初小说家罗贯中根据陈寿《三国志》和裴松之注解以及民间三国故事传说经过艺术加工创作而成的长篇章回体历史演义小说。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名著《三国演义》个人观后感8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名著《三国演义》个人观后感800字1

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使我意味深长。《三国演义》是四大名着之一。这本书刻画了200多个人物形象,把许多人物写得淋漓尽致,比如说:刘备、关羽、曹操、诸葛亮等。这本书主要写魏、蜀、吴三国之间发生的斗争,这本书从东汉末年一直写到晋朝那个时代。书中有几个人物让我对他们产生了很深的感受。

首先是刘备,从一开始的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就让我对刘备产生了很深的感受,他非常重情义,也很有爱心,也非常的顾全大局,就拿三顾茅庐这个故事来说,刘备为了统一乱世,三次才请到了诸葛亮,他的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他。但刘备也有一个缺点,就是受到打击不能控制自己,关羽、张飞被杀害后,他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听诸葛亮的话,一定要攻打吴国,导致失去了一员战将,如果他当时听从诸葛亮的话,就一定能联吴抗曹。

然后是关羽,他一生获得了许多的战功,比如说:千里走单骑、过五关斩六将、华容道义释曹操等等,他为了与刘备会合,便不远千里来找刘备,斩颜良,诛文丑,结果鲁莽的张飞以为他背叛了刘备,准备要杀他,然后又看见他跟敌方打仗,这才明白。于是关羽和张飞准备一起去找刘备,最后终于与刘备会合,想象着那令人激动的场面,真为他们而高兴!在书中描写关羽的一句话是: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手拿青龙偃月刀,还有赤兔马。这样搭配,简直是无人能敌!

最后是曹操,曹操是有名的ZZ家、军事家、诗人。他在与刘备煮酒论英雄时说:当今天下,英雄只有你我二人,刘备吓的把筷子掉在了地上,又装作害怕打雷,这才蒙混过关。他在统一魏国时,可以说是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他的策略,无不可以统一天下。但曹操生性多疑,在赤壁大战中,只是因为周瑜的一个小计策,而失去了蔡瑁、张允那么好的将军,也导致了他们没有好的水军将领,也没能识破庞统为他提供的连环计,结果大败而归,全军覆没。

通过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刘备教我们什么事情都要冷静对待;关羽教我们忠诚就能得到别人的信任;曹操教我们做什么事情都不要多疑。我们只要取长补短,就能战胜一切困难

名著《三国演义》个人观后感800字2

怀着激动的情绪,我第三次翻开了古典文学名著《三国演义》。

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孔明的谨慎,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具有不一样的性格,作者刻画的淋漓尽致,细细品味,让读者仿佛进入了一种境界。

故事的主要资料是以智和勇来依次展开的,但是我认为智永远是胜过勇的。比如:在西城,孔明用空城计吓退了司马懿率领的十五万大军。此种例子举不胜数。

但是在故事中也有“智不划谋,勇不当敌,文不拿笔,武不动枪”的。像汉室刘禅,整日饮酒作乐,不理朝政,心甘情愿的把蜀国献出,最后竟然上演了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乐不思蜀。谁会想到一个国家的统治者能做出这样的时移俗易的事情来呢?

有勇无谋,大敌当前,只能拼死征战。吕布,颜良都是典型的例子:如果吕布在白门楼听从谋士的计策,何必被曹操吊死在城门上呢?如果颜良把刘备在河北的事情和关羽说清楚,哪儿至于被义气的关羽所砍呢?古人云:大勇无谋,祸福占其,祸居上,福临下,入阵必中计,死无不目。

再谈谈国家,魏,以前煊赫一时;蜀,以前功成不居;吴,以前名震江东。这么来看,从国家就能够反映出国君的性格。曹操,欺压百姓;刘备,爱民如子;孙权,称霸江东。

如果说魏国在三国里智谋最强,一点也不为过。曹操的用兵堪称举世无双,司马懿就更是用兵如神。但是两个人都有自己致命的弱点:曹操多疑,司马懿太过阴险。再说蜀国,首当其冲的必定是卧龙诸葛亮。他那过人的机智,娴熟的兵阵,无不让后人叹为观止。还有像庞统、姜维、徐庶等等一些人物,但是我认为都不如孔明。吴,一个占据三江六郡的国度,能算得上是有谋略的,也就是周瑜了,少年时期的周瑜就熟读兵书,精通布阵。经过一番刻苦的发奋,最后当上了水军大都督,总统水兵。但是他太过于嫉妒,死时年尽二十六岁。

从这些人物和国家我们不难看出人的性格的重要性。性格关联着成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目标,只要踏踏实实,仔仔细细地走好追求成功过程中的每一段路,坚信成功必须会不远的。

名著《三国演义》个人观后感800字3

我用了近一个星期读了《三国演义》一书,真是收益非浅啊!《三国演义》是一部断代体古典名著小说,它讲述了从东汉末年时期到晋朝统一之间发生的一系列故事。

首先我看到的是像“滚滚长江东逝水……”这一类脍炙人口的诗句,之后引入正文。第一句话这样说到:“话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这句话不无道理。周末七国分争,并入于秦,及秦灭之后,楚、汉分争,又并入于汉……书中还有上百个人物、无数的军事谋略,加上作者本身借着历史人物,来阐述忠、教、仁、义、爱的道理,更是深入人心。它写的庸主献帝、刘禅,无能之辈吕布、袁术、袁绍、刘表、刘璋,气量狭隘的周瑜,长厚的鲁肃,勇者张飞、许楮、典韦,无不个极其态。这些人物给了我很深的教育。

虽有这些人物,但最令我有所感受的是这本书当中所描述的几个英雄人物。先说关羽。这是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人物之一。他降汉不降曹、秉烛达旦、千里走单骑、五关斩六将、古城斩蔡阳,之后又在华容道义释曹操。他忠于故主,因战败降敌而约好一知故主消息,便不知千里万里往投。我认为虽降了敌,但最后还是回来了,不但仍算忠,而且还要算一种难得可贵的忠。《三国演义》表现关羽的方法也极简单:“丹凤眼,卧蚕眉,面如重枣,青龙偃月刀”,之后加上“赤兔马”,又读过《春秋》,刮骨疗毒不怕疼,斩颜良,诛文丑,几乎变得天下无敌。他的所做所为值得我们学习。

封建统治时期需要忠臣,需要一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这就是诸葛亮。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一生谨慎,鞠躬尽瘁。他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这些是常人所想不到的。我本以为这种人就应相貌非凡,可书中描绘的却十分简单: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纶巾,身披鹤氅。他的所做所为给后人很深的印象。现说曹操。曹操在《三国演义》中被称为奸雄,可能是正因他的儿子篡了汉。他说刘备与他是并世英雄,说得刘备都不敢听,但是他没有杀刘备,虽刘备正是他的瓮中之鳖。这使我感到了曹操的大度,也是周瑜做梦也梦不到的。周瑜眼中只有诸葛亮,与其誓不两立,只要把诸葛亮杀了,东吴的天下就太平了。之后又发现刘备也不是一般人物,便想杀刘备,至少把他留在东吴,东吴的天下也太平了。目光短浅,气量狭小,非英雄也。这也与曹操构成了鲜明的比较。曹操还是个实干家,以前行刺董卓,矫诏聚诸侯讨伐董卓。这些使我感到了曹操的伟大之处。总的来说,读过这本书之后我大开眼界,而以上几人也给了我很深的感受,他们我很是喜爱。

作为一部文学作品。正因它经过了艺术加工,有不少虚构。《三国演义》的艺术成就是多方面的。它成功地塑造了众多的人物形象。全书写了四百多人,其中主要人物都是性格鲜明、形象生动的艺术典型。各类人物各有共性;同类人物各有个性。作者描述人物,善于抓住基本特征,突出某个方面,使人物个性鲜明生动。对于主要人物,往往透过一系列的故事情节和人物语言表现其复杂的性格。故事也同样展现了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战争场面。其中尤以赤壁之战最为出色。使读者都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

《三国演义》一书不愧为名著!值得一读啊。

名著《三国演义》个人观后感800字4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泪。是非成败转头空。青山依旧在,几度夕阳红。白发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一壶浊酒喜相逢。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题记

翻开尘封的历史,找出“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战争情况,领略风流人物,盖世英雄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叱咤风云。读了又读,看了又看,《三国演义》一直伴随我,走过那段日子,走过那段“梦里依稀慈母泪,城头变幻大王旗”的乱世。

乱世当空,群雄逐鹿。袁绍坐拥四州之地,精兵良将多如牛毛,他犹如豺狼当道,窥视中原,野心天下皆知。董卓霸道,凶狠无比,“挟天下以令诸侯”。公孙瓒,乌桓占地为王,吕布一代枭雄,狼子野心。然而,他雄心勃勃,雄才大略,器宇轩昂,破乌桓于白登,斩吕布于垓下,摧袁绍于官渡。他是“治事之能臣,乱世之奸雄”,他又是“可爱的奸雄”,奸诈狡猾但不失豁达开朗;残忍冷酷但又我行我秀,笑傲江湖;大气磅礴但又随和风趣。纵然他年过半百,却依旧吟鞭东指,壮心不已;纵然他腹背受敌,生死攸关,却依旧谈笑风生;纵然赤壁受挫,华容道侥幸逃生,他依然自信满满,决议扫荡中原,统一北方。

他,雄姿英发,泰然自若,谈笑间,强虏灰飞烟灭;他,戴纶巾,摇羽扇,指挥若定,以四两拨千斤,以少胜多,以弱胜强;他,潇洒儒雅,风流倜傥,把战争变成艺术,把指挥军队变成指挥乐队。他,战功赫赫,驰骋疆场,建功立业,少年老成,令苏东坡自叹“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他的一把火,给不可一世,骄横狂妄的魏军带来了灭顶之灾;他的一把火,令不可一世的魏武帝胆战心惊;他的一把火,诉说了四两拨千斤的神话。

他,过五关,斩六将,诛颜良,斩文丑,何等雄壮;单身赴会,水淹七军,千里走单骑,何等聪慧;刮骨疗毒,败走麦城,何等悲壮,华容道义感天地,放开金锁走蛟龙;会古城情感天下,桃园兄弟再聚义。

一起走过的日子,一起阅读的历史。一起讨论过的问题,《三国演义》伴我一起走过那段惊心动魄,烽火连天的日子。

名著《三国演义》个人观后感800字5

《三国演义》是四大名著之一。刚拿起这本书,我便被里面的情节与人物所深深吸引。

《三国演义》主要写了东汉末年,汉室衰弱,黄巾起义。以刘备、曹操、孙权为首的蜀、魏、吴这三个政治势力开始了统一天下的战争。关羽过五关斩六将、刘备三顾茅庐、孙曹的赤壁之战……每一次战争,都令人感到惊心动魄;每一次战争都是勇气与智慧的考验;每一次战争,都令我们变得亢奋起来了。最后,曹操之子曹丕统领了中原,结束了三足鼎立的局面。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这生动的情节所打动和那有血有肉的人物所感染。它展现了社会的尔虞我诈,表现了人们对各个阶级与人物的赞扬与憎恨。曹操的诡诈、刘备的谦逊、周瑜的心胸狭窄,每一个人物都被刻画得惟妙惟肖,有情有义。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要数虎威将军——赵云了。他身高八尺,浓眉大眼,骑匹汗血宝马,提把钢枪。他不仅威风凛凛,还有万夫不挡之勇。在长板坡,他手持武器,就是因为为了保护阿斗,而在这千军万马中开辟一条血路。他砍倒两面大旗,杀死名将五十多,士兵被他杀死无数,可见是多么勇敢啊!

是啊!在现在社会生活里,是这些勇敢的人,为了大家和平友爱的生活,而去帮助他人,挺身而出。

就说说周传金吧。他在上海时,看到小偷正在偷别人的手机时,路见不平,猛地冲上去,死死抓住小偷的衣领,一边大声喊叫,一边把小偷往旁边的地铁站务窗口拉。小偷一心想着逃跑,在周传金手上砍断了八根肌腱,血流如注。但他仍然坚持着,直到保安赶来……看到这个场面,我被震撼了,我明白了在遇到危险的时候,只要我们与赵云一样,敢于去搏斗,去帮助他人,并有具备不屈不挠的精神,便能成功。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是的,英雄如浪花一样,一个一个出现在我们身边。《三国演义》的情节与人物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中……

名著《三国演义》个人观后感800字

篇12:书籍名著个人观后感800字

书籍名著观后感800字1

读完这本书,我有许多感悟。这是一本很好的书,我十分喜爱它。相信大家都知道并且都读过这本书,故事的内容就不需要介绍了。

看完这本书后,特别是了解了巴金的生平后,我真的觉得书中的觉慧与巴金本身十分相似。

残酷的现实确也教育了青年巴金:母亲死后四个月,二姐就患“女儿痨”死了。她性情温和,从小熟读《烈女传》,她学到了许多封建“妇道”,知道作为女人,要顺从一切,忍受一切。那本书里,有个寡妇因为陌生的男子拉了她的手,她便把自己的手砍掉;有个王妃,官里起火,她甘愿烧死,也不出来,因为怕失体面。二姐熟读这本书后,显得与她年龄不大相符的沉默与忧郁。祖父生日的三天后,她的生命就结束了。

大哥的处境十分困难,巴金是非常了解的。大哥本来与一个从小在李家走动的巴金表姐很好,但是这门亲事后来没有成功,他用在祖宗神位前拈纸团的办法,选中了另一个姓张的姑娘。大哥心事成虚话,虽满肚委曲,但也没有反抗,也从不曾想到反抗。后来祖父死了,恰好这时大嫂怀孕,临盆在即,这就成为叔婶们打击他们的可趁之机,他们一方面在祖父灵堂前提出分遗产,一方面又认为祖父去世不久,长房在服孝期间,在家生孩子,将与祖父在天之灵相冲,因而竟然要求大哥送妻子到城外一个偏僻的乡村去生产,说离开家里越远越好。

大哥在大家庭中与长辈因循、敷衍、妥协、服从惯了,并不能接受巴金兄弟要让大嫂留下来在家生产的建议。他最后还是拿着衣被陪着自己的夫人上轿,到城外把孩子生了下来。虽然,大嫂并不像《家》里的瑞珏那样难产而死,但当孩子弥月以后,大嫂抱着孩子回家,巴金看着叔婶们脸上所显露胜利者虚伪表情,愈益增加了他对这个大家庭的憎厌。

巴金是觉慧吗?高家的悲剧源于李公馆经历的悲剧;鸣凤、瑞珏、梅表姐这些悲剧人物的诞生,是巴金从李家悲剧生活的经历中提炼出来的,这是因为巴金所感受到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悲剧,他感受的是一代人的悲剧。正是巴金在封建大家庭中经受了大量的心灵折磨以后,最后才演化成了小说《家》中觉慧的决心和眼泪。他比觉慧看到的更广,也更深。

可以说巴金的《家》是他对自己的家族生活的记叙和讽刺。

这些便是我读完这本书的感想。

书籍名著观后感800字2

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及其实施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_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毕竟是个好苗子,所以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我们不难发现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实质上,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_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这些所谓的幸福仅仅是表象而已,于连为了表象而牺牲了本质。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_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本质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对于于连的爱情,我们同样怀着强烈的兴趣。因为于连的成功幸福既而毁灭都与他的爱情紧密联系着的。他的两个恋人——德·莱纳夫人和玛蒂尔德伴着短暂而奋斗的一生,所以不妨分别来看看于连与两个恋人的恋情。于连和德·莱纳夫人的爱情始于于连对她的_。起初,他只是在履行所谓的“责任”,这是一种对贵族老爷的报复,一种虚荣的满足。但是德。莱纳夫人的善良、淳朴、温柔深深地打动了于连。一段时间,他疯狂地爱上了德。莱纳夫人。可惜这颗爱心又很快被种.种野心占有了,直至最后才又复燃,爆发。

而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书籍名著观后感800字3

曾经,有这样一条沟,又脏又臭,蚊蝇成群;沟附近住的人过着这般生活,住在将要倒塌的房屋里,传染病在此肆虐,下雨天,臭水携着大尾巴蛆和一些尸体冲进屋中。

人们过得生不如死,却也无可奈何。

但是,改革开放以后,共产党没有先修达官贵人们的住处,而是先挖这条臭水沟,男女老少一心向党,轮番上阵,终于疏通了新沟,堵上了旧沟。

从此,人们的生活得到了无可比拟的改善,日子蒸蒸日上。

不错,这正是老舍的话剧作品《龙须沟》,它生动再现了中国解放前的黑暗生活以及解放后的幸福生活,令人惊叹、欣喜。

现在的生活更是让人舒心,衣食住行全都不用担心。

许多低保户都得到了党和zf的关心和帮助,一些党员主动为他们送米面,捐钱财。

中华大地沐浴着共产党神圣的光辉,在党的阳光下正一天天变得更加繁荣,更加富足,更加强盛。

我很同情那个极为不幸,失足淹死在龙须沟里的小女孩——小妞,她若是有幸能看到当今国泰民安的状况,一定会感慨万千。

激动不已,这些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都离不开党和人民的共同努力和共同创造,现在的孩子恰是生活在好时代;每天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接受着免费的教育,在宽敞平整的操场上愉快地玩耍。

我们的住处也在改变,由漏雨的茅草屋,到灰砖的瓦房,再到混凝土的小平房,直至我们现在住的高楼大厦。

这些情景一定会使解放前的人们羡慕不已——在过去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到了这个新时代,竟然从梦想变成了现实。

时代在变迁,物质生活也在逐步改变,一切的一切仿佛都在改变。

但是,党徽依旧闪耀,党旗仍然鲜艳,党员们还是义无反顾地奉献。

不变的只有我们的共产党!

父辈人拥戴起的共产党,用烈士的躯干为我们铺垫了一条平坦的大路,他指引我们走向幸福、成功,而我们只需要怀揣着一颗为国家、为人民奉献的心,在党的阳光下健康地长。

书籍名著观后感800字4

读了《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我感悟到我们向雷锋学习,就要从做好每一件小事开始,从身边最平凡的小事做起:捡起地上的一片纸屑,你就是一个爱清洁的环保小卫士;帮助身边有困难的老人,你就是一个有爱心的人;珍惜每一分钟,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你就是一个爱学习的标兵;见到老师,问一声好,你就是一个懂文明,讲道德的人;过母亲节时,你送给妈妈一束康乃馨,或为她端上一杯热气腾腾的茶水;献上一曲动听的歌等等,来表达你对妈妈的爱。

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的具体表现。

这一切,不仅让别人得到了快乐,你自己同样也享受着快乐的。

读了《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我还体会到雷锋叔叔的“钉子”精神,也值得我学习!无论做什么事都是挤时间钻研!我以前学习马马虎虎,能偷懒的地方就偷懒。

自从了 解 到雷锋叔叔为工作、学习都非常认真、刻苦钻研时,我也暗下决心认真学习,为祖国效力读好书,做一个有能力、出色的人!把学习看成一种乐趣,为自己的将来而读书。

读《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有这么一句话让我感触颇深:“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的确,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为人民服务是做不完的!我们应用有限的生命为人民多做些好事,有益于人民的事,这样生命才有价值和意义。

“学雷锋,做有道德的人”听上去很伟大,行动上做一个有道德的人并不难。

只要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我相信,一天、半天、一小时、一分钟,甚至就在那么一秒钟,只要持之以恒的去做一件件有道德的事,你终将会成为一个有道德的人。

让我们像雷锋叔叔一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时时刻刻为他人着想,去争做做有道德的人吧!

书籍名著观后感800字5

孔子曰:未知生,焉知死?

从智者时代,无数哲人毕生致力于弄清楚1个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万物初生于水,终将复归于水。古代朴素的唯物主义如是说。“万物生于有而归于无”。

中国古代国学,将人生划分为几个阶段,三十而立,从懵懂步入成熟,四十不惑,不惑,极尽人生苦乐,五十知天命,人生听天由命,死亡的终极将是1个倍为严肃的话题。

他恳切踏实的论调,加上诸佛菩萨的箴言开示,除却人们对死亡的“大恐惧”,甚至使人们视死为相伴一生的老友。《西藏生死书》在西藏佛教和现代科学2个传统之间,提供了1个交会点。索甲仁波切在喇嘛大行后看着酥油灯点着的影子,思考着死亡和自己的死,“在我的悲伤当中,慢慢浮现出1种深沉的接受,一旦接受死亡的事实,我就决心把一生奉献在修行。”或许佛家的修行固非目的,却是格物致知的1种方式。固然,死亡不是终点,却使人类在自然的面前跌了跟头。当他们肆无忌惮地为着自己眼前的利益而掠夺地球,生活自私得足以毁灭未来,直到后悔莫及。如同致力挽救亚马逊雨林的前任巴西环境部长所说的,我们到底还需要多少类似的警告呢?

那日去北川,站在老北川废墟前,看着滔滔的江水,卷起层层浪花,静默的北川,在浪花中总结生命力。“是否有来世”,从西藏佛教所持观点来看,我们可以把整个存在分成4个不断而息息相关的实体:①生,②临终和死亡,③死后,④转世。佛学者在这个空隙之间,提出1个观点,像天空一样无边无际的心性,刹那间生死之际显现无遗。

或许北川对于过去来说已经成为1个符号,颓败的符号,这(]符号中,每一处是有故事的,天灾毁灭的是自然,作为符号的存在,好似时间的产物。庞贝呢,庞贝的每一处,都流下了历史的眼泪,颓败的美丽见证着地球的成长,就像美丽的堰塞湖,形似九寨的山水,三色汇流,错落有致,符号也涌动出应有的生命力。

书籍名著观后感800字6

在这个星期,我们班又开始了读书漂流活动,我们读的数目是《意林》!意林这本书中,有许许多多的小故事,我心想最为深刻的就是狼奶这一篇了!

《狼奶》这篇文章主要讲了:嘎古的老婆怀孕了,但脸上长满了脓疙瘩,这时有人出了一个偏方,说:“打头狼来,和狼奶!”嘎古很快就答应了,并去打狼了,忽然,他看见了三只小狼崽,这时他想到,有小狼还怕没有母狼吗?嘎古就立刻白了捕兽夹,不一会,母狼就中招了,狠毒的嘎古为了斩草除根,把他的宝宝都杀掉了,还把死的宝宝放在他___眼前晃来晃去。但此时的狼妈妈已经断了一条腿了,被嘎古关在一个大笼子里,把他的奶挤出来,给他的老婆喝,可是,半个月后,老婆却流产了,大夫说,是因为母狼有怨气进入了奶里,形成了热毒,当嘎古回到家时,母狼已经死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深刻的体会到人类的自私,嘎古就是利用母狼护子的心里,把母狼一步步的引入圈套,可是,这样是换成人类,换成一位母亲,他是不是也会这样,不顾自己的性命来拯救他的孩子,嘎古觉得人类的孩子就是很重要的,但我们又没有想过,,那三个狼崽也是母狼辛辛苦苦养育出来的,人家本来是幸福的一家,却因为人类需要狼奶就把他的宝宝给杀死了,人类是在太自私了,让嘎古老婆流产,就是老天爷对嘎古最大的惩罚,也让嘎古常常失去爱子的痛苦。这个故事让我感觉到了人类的残忍,大家应该都记得几个星期前归真堂活取熊胆的事件吧!当人们去指责去质问他们的时候,他们却很平淡的说:“这样取熊胆,让熊感觉很舒服!”可是人们有没有想到,要是人来活取人的胆的话,人会不会也说很舒服吗,虽然熊不会说话,但是他们苦苦哀求的声音,已经充分的证明了它们的有痛苦,我们一定要将心比心,想想我们在杀害动物的同时,动物的痛苦。

狼奶这个故事让我深有感受,我们以后一定要善待动物!

书籍名著个人观后感800字

篇13:高中名著个人观后感800字

高中名著观后感800字1

乌骓马一声长嘶,似闪电划破黑暗的时空。身后是四面楚歌,眼前是浩浩乌江。

哦,我的霸王!黑色的虚空压得你喘不过气来,没有千军万马,没有呐喊嘶杀,你孤寂如同深秋的残塔……力拔山河兮气盖世!是的,霸王,你可以拔山,可以扛鼎,可以号令三千铁甲的征战,但此刻,你已无力再拔心头的那缕悲伤。

那些因你在鸿门宴中释了刘邦而唾你为“妇人之仁”的人,焉能知道在狼烟四起的秦王朝中,你一声巨吼,扛起天下苍生凄楚目光的胆量;你披甲上阵,任铁蹄踏遍关山万里的勇猛;长城内外,你挥臂奋斫,在刀光剑影中划出一道血色风景时的豪气万丈。

你是英雄!

你不懂得诡计阴谋未必只是小人伎俩,败为贼寇胜为王!你西楚霸王不是君王,你不会知道,猥琐小亭长也会唱出“大风起兮云飞扬”!

“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是的霸王,你是个君子,可是你是否知道,在战场上,没有道义,只有伎俩!在万骑逐鹿年代的君子正如那痴想飞过沧海的蝴蝶,顷刻间,跌落在大海,腐烂或永恒。

在四面楚歌中,那个在主帐翩翩起舞的窈窕身姿微微颤抖。只一瞬,一道银光划过。血如纱一般,杜撰在绝望的空气中。“虞姬,虞姬,奈若何”。虞姬只有以死,来报你的满腔柔情。

而你仍不醒悟么?霸王!

虞姬翩翩起舞,祭你柔情万丈。

宝马凄凄长鸣,泻你一世悲凉。

你的一生中只有这两个知己啊,我的霸王!

江水汩汩,唤你回寂寞的岸边。你拔出长剑,最后一丝亮抖抖过楚歌飘扬的夜空。

在西边的天空,一颗明星渐渐坠落,

分解,崩溃。

直至灰飞烟灭……

霸王,你的出现正如昙花一现,可昙花的美却无法使人忘却,即使只有一瞬间。所以我们忘不了那个拔山的勇士,那个原谅仇敌的君子,那个火烧阿房宫的英雄。

江水悠悠,易安居士临江悼念,凭谁干杯?

江水涛涛,千古文人抚剑长叹,泫然泪下!

忘不了,忘不了,那么沉重,那么凄凉,让后人评述,让后人哀伤。

我永远的西楚霸王!

高中名著观后感800字2

“人的残缺证明了神的存在”

——史铁生

苦难,你姗姗而来。带着微笑,在人们的心中留下永恒的烙印。

苦难,这场人生的必修课,造就了天才,改变了世界。

在苦难的海洋里,人们一直在寻求她的最小值,困难,不在是压倒人的精神负担,而是激发潜能的催化剂。

史铁生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废了双腿,他坐着轮椅去寻找苦难的最小值。他曾说:“所谓宿命就是无奈,所以我说是在悲剧的背景中做喜剧的演出,你不承认这种悲剧的背景,你是个傻瓜;你不做这种喜剧的奋斗,你是个懦夫。”他不是傻瓜,也不是懦夫,因为他知道去寻找苦难的最小值,去创造人生的辉煌。

洪战辉,他不仅为了自己,还有别人,他寻找着苦难的最小值。命运捉弄人:父亲是间歇性精神病人,不堪生活重负的母亲离家出走,年幼的弟弟和嗷嗷待哺的妹妹。从12岁开始,贫困与苦难就将洪战辉推进一个黑暗的枯井。这是一个孩子难以承受的重负,洪战辉却用他稚嫩肩膀扛起了这一切。他不愿意看到一双满怀希望的眼睛被人漠视。他,出于自己的良心,收养了一个被人遗弃的小女孩。他愿意自己承受苦难,也不要别人来帮他抗那沉重的担子。

苦难也许是失败,但她成就了爱迪生。他在发明电灯时,做了一次又一次的试验。在每一次试验失败后,他总结经验,又投入到下一次的试验中,反反复复,直到成功为止。是他,在寻求到苦难的最小值之后,照亮了这个世界。

苦难就像一块石头,对于弱者来说是绊脚石,让你却步不前,而对强者来说是垫脚石,使你站得更高。贝多芬在寻求苦难的最小值,在双耳失聪之后,造出了震惊世界的音乐《第三交响曲》、《命运交响曲》。

时间还在一样地走着,苦难也在不停的奔向那些不幸的人。不,也许他们是幸运的,如果他们找到了苦难的最小值,他们就可能成为一颗颗耀眼的珍珠,发出璀璨的光芒。

高中名著观后感800字3

法国女孩爱美丽·布兰从来就没有享受过家庭的温暖,她的童年是在孤单与寂寞中度过的。八岁时,母亲因意外事故去世,伤心过度的父亲也患上了自闭症,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他是一名医生,因此他除了给爱美丽做医疗检查之外,很少和女儿接触。可笑的是,他仅仅根据爱美丽在检查时心跳较快就断定她有心脏病,并决定将她留在家里休养。阿梅丽又被剥夺了与同龄伙伴一起玩耍的乐趣,孤独的她只能任由想象力无拘无束地驰骋来打发日子,自己去发掘生活的趣味,比如到河边打水漂,把草莓套在十个指头上慢慢地嘬等等。

终于等到她长大成人可以自己去闯世界了。爱美丽在巴黎的一家咖啡馆里做女侍应,光顾这家咖啡馆的似乎总是一些孤独而古怪的人,他们的行为往往乖张怪癖。不过总的说来,她的生活还过得不错。但爱美丽并不满足,她的满腔热情还不知向那里发泄呢。

夏天,戴安娜王妃在一场车祸中不幸身亡。爱美丽突然意识到生命是如此脆弱而短暂,她决定去影响身边的人,给他们带来欢乐。一个偶然的机会使爱美丽在浴室的墙壁里发现了一只锡盒,里面放着好多男孩子们珍视的宝贝。看来这应该是一个小男孩藏在这里的。那个男孩现在或许已经长大了,早已忘记了童年时代埋藏的“珍宝”。于是,爱美丽决心寻找“珍宝”的主人,以悄悄地将这份珍藏的记忆归还给他。而她那暗中帮助周围的人,改变他们的人生,修复他们的生活的伟大理想也开始实施了。

爱美丽积极行动起来,冷酷的杂货店老板,备受欺侮的伙计,忧郁阴沉的门卫还有对生活失去信心的邻居都被她列入了帮助对象。虽然遇到了不少困难,有时甚至也得耍耍手段,用用恶作剧,但经过努力,她还是获得了不小的成功。

在她斗志昂扬的朝着理想迈进时,她遇上了一个“强硬分子”,她的那一套“法术”似乎对这个奇怪的男孩——成人录象带商店店员尼诺没多大作用。她渐渐发现这个喜欢把时间消耗在性用品商店,有着收集废弃投币照相机底架等古怪癖好的羞怯男孩竟然就是她心中的白马王子……

高中名著观后感800字4

深秋,筷子兄弟自编自导自演的《老男孩》掀起了网上的热潮,仅优酷视频网的官方播放次数就已近九万次,这部诙谐、伤感、又带着点无厘头的青春电影,感动了来自60至90后的各年龄层的广大观众。

《老男孩》叙述了一对中学的好朋友在他们中年时,组合成乐队参加“欢乐男生”选秀节目,因为一首歌让他们回到青春的故事。主题曲“老男孩”同时也感动了所有的观众。

回忆伤感的电影并不少见,但短短的42分钟却叙述了一个如此完整、鲜活、紧凑的故事却实属难得,里面的男主人公年轻时调皮捣蛋,并有着远大的梦想。然而岁月无情,将他们磨砺成一副平凡的样子,整日为生活奔波。

“那是我日夜思念深深爱着的人啊,到底我该如何表达,她会接受我吗,也许永远都不会跟她说出那句话,注定我要浪迹天涯,怎么能有牵挂”。

“囡囡啊,你不知道,你妈那个时候多蛮,穿着短裤赤脚就跑到河边看我们捕鱼,那个时候她爱笑,我也渐渐和她搭上话,挑最大的鱼送她……”爸爸坐在摇椅上,缓缓地跟我讲故事,夕阳在他的眼里幻化出年少的样子。

“转眼过去,多年世间,多少离合悲欢,曾经志在四方少年羡慕南飞的雁,各自奔前程的身影匆匆渐行渐远未来在哪里平凡?”

一个多月前,阿姨专程从青岛赶来,赶赴一场初中同学会。

阿姨拍了很多照片,还做了一张联络方式的卡片。她指着照片上的人,开始了回忆:当年看起来傻傻的男生如今居然也成了大老板;曾经漂亮的班花如今衣着朴素;从前学习成绩超好的班长居然也只是一名普通工人,当然,也有联络不上的,或者已经去世的……

《老男孩》这首歌出现在电影的最后。在歌声响起的时候,画面转移给了他们的高中同学。如今,他们身在四方,做着各种各样的工作,过着截然不同的生活。但相同的是,在这首歌响起的时候,他们都留下了眼泪。

你的青春必定会有难以割舍的记忆,曾经的同学为了梦想和生活奔赴各地,但是心依旧连在一起。记忆会在某个瞬间,让你眼里的泪水决堤。远行结束了,生活还是在继续。

高中名著观后感800字5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

——题记

也许许多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这世间珍贵的感情,让我知道,原来可以为了兄弟一句话上刀山下火海,可以付出那么多。

主角叫吴邪,因为爷爷留下的一本笔记而结识了嗜财的王胖子和闷油瓶张起灵,这三人结成铁三角,从七星鲁王宫到蛇沼鬼城,这一路的坎坷与考验,让他们建立了彼此胜似亲情的感情。

一路走来,一个接一个的秘密铺天盖地的袭来,你或许知道了几个秘密却无法推论真相。正如同与真相隔了一道门,而你却没有钥匙。或许你颓废过,或许你想放弃过,但经过这一路,你还是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了未来,到那时你才知道,曾经哪个天真无邪有多让人心疼。

“我希望你能够活下去。”

铁三角拥有太多我们想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无论是结伴闯鲁王宫还是张起灵不顾生死救吴邪,他们教会了我太多太多,虽然我知道他们是虚拟人物,但是我似乎可以感受到他们的灵魂,只不过,他们在书内,我在书外,一纸相隔。

也许正是因为他们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无处寻找而显得珍贵,就像别人所说,正因为你不看盗墓笔记,所以你不会知道,为了兄弟他们可以付出生死,所以你不会知道,《红高粱》这首歌有多叫人心疼,所以你不会知道,这些鲜活的人物一路走来,被一个“十年”拍在那里,鲜血淋漓。

原来……命运不会放过任何人。

但那又何妨,8月我们照样回去长白山接张起灵,就算都知道那是假的,却没有人放弃,毕竟那是我的信仰和光。

或许像铁三角一样的友情我们得不到,但我们可以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人。事。物,珍惜所有,珍惜一切。

《盗墓笔记》教会了我太多,也许它不会被传承,也许会随着历史的长河而被人遗忘,但是我不会遗忘它所教会我的一切,让我知道什么是友情,让我记得有一本书叫做《盗墓笔记》,感谢三叔创造了他们。

此文记得我所钟爱的《盗墓笔记》。

高中名著个人观后感800字

篇14:名著《三国演义》个人观后感500字

“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三国时期群雄争霸,战火硝烟,早以烧遍华夏。民间正处水深火热,一份份家书在信使的穿梭下来到他乡,带着那份有温度的情义。

乱世出英雄。曹操,孙权,刘备,三足鼎立,曹操拥有三分之二的天下,其狭天下以令诸侯,统帅三军。那颗狼子野心就要吞并天下,其身边高手如云,文臣武将,样样不缺,疑心极重。在他的刀刃之下有成千上万的贤臣的血与肉,刘备、孙权、共同与曹操斩杀,赤壁之战将曹操这位一代奸臣杀得面如土色,可曹操就是曹操,不到黄河心不死,卷土重来,吴蜀两国兵马少之又少,那些三朝老臣纷纷与世长辞,这为他们火上加油,刘备、曹操、孙权都相继去世,中国古话“扶不起的阿斗”,他能有多少能耐,孙皓迷信邪说,不顾朝政,司马家族势如破竹,吴蜀惨败。成者为王,司马昭登上了宝座。

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心狠手辣,杀人灭口,动不动就诛九族,可人家有权有势,怕谁,只等坐以待毙,森林法则从来都是这样,杀了皇帝,自立为王,改国号为晋。

弱者坐以待毙,强者自造良机。居里夫人曾经这样说过:“若你想要就去争取,不要坐以待毙,人从来不分三六九等,只有那些没有志向的人永远在原地踏步,有志不在年高,无志空上百岁,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若你真的无力回天,那也要去拼一拼,这样人生才不会留下遗憾。”

三国时期,那些个个想要天下,可有些人在途中便放弃了。

篇15:名著西游记个人观后感500字

《西游记》是中国古代第一部浪漫主义章回体长篇神魔小说。现存明刊百回本《西游记》均无作者署名。清代学者吴玉搢等首先提出《西游记》作者是明代吴承恩。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名著西游记个人观后感5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名著西游记个人观后感500字1

混沌未分天地乱,茫茫渺渺无人见。自从盘古破鸿蒙,开辟从兹清浊辨。覆载群生仰至仁,发明万物皆成善。欲知造化会元功,须看西游释厄传。

吴承恩笔下的西游记,体现一个团队不断前进的路。这条路是危险的,群魔乱舞;这条路是艰难的,行万里路,翻万座山;这条路还是真实的,越危险越能见真情。取经八十一难,难难惊心,唯独第三十四难“大赌输赢”铭刻我心中:唐僧师徒四人,对赌车迟国三大国师虎力、鹿力和羊力。第一回合,“云梯显圣”,鹿力欲用大臭虫取胜,却被行者化蜈蚣弄得摔下台,第二回合,“隔板猜枚”,先是山河社稷袄,乾坤地理裙。被行者变作跛烂流丢一口钟。后为一个大仙桃,碗来大小,被行者吃得干干净净。最后是道童,被行者剃发换装变作一和尚。

后来,三国师与悟空比寻死之路,砍头再生、剖腹剜心、油锅洗澡,样样极至危险。老大虎力与其比砍头再生,头被行变出猎狗叼走。二兄鹿力与其比剖腹剜心,正在鹿力整理肠子之时,行者拨下毫毛变作老鹰,叼走了鹿力的肠子,让鹿力空着肚子当场死亡。三弟羊力,与行者比油锅洗澡,行者油滚烫,那羊力油却冰凉,后来问龙王得知,这是他自己炼的冷龙护住锅底,悟空便教龙王收了那冷龙,油锅里一阵噼啪声,三国师被炸得连灰也不剩了。

一个团队,要互相信任,一起努力,才能到达梦想的彼岸。

名著西游记个人观后感500字2

在寒假,我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它的主要内容是,唐僧带着三个徒弟去西天取经。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要不怕吃苦,什么事都能干成功!

我最喜欢《西游记》里的孙悟空。因为,孙悟空很勇敢很聪明,它的个子不高,可是,他一身本领,在有唐僧有危险的时候,他都是第一个想办法来救他。所以,我最喜欢他。

他一路上西天取经,一共有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了西天。孙悟空是一只石猴,他和花果山的小猴们成了亲人,还当了美猴王。后来大闹天宫,再后来当了唐僧的徒弟。然后猪八戒、沙和尚也都加入这个取经队伍。他们终于走到西天取得了真经。我也挺喜欢猪八戒,我决的他很善良很老实,他有时候会让我们呵呵大笑。猪八戒的样子也很好玩,我一见到他,就觉得很好笑。他也很听师傅的话,所以我也很喜欢他。

唐僧有时会很固执,但他最大的优点是非常善良,虽然有时会显得有些懦弱,但柔弱的外表下,却有一颗坚持目标、永不懈怠的心。凭借着这种坚忍不拔的精神,取得了真经。

《西游记》让我领悟到:想做成一件伟大的事情,往往不是一帆风顺的,总会遇到挫折和困难,因此我们要学着勇敢,要有一颗执着的心,不断努力奋斗,只有这样最终才能取得成功。

名著西游记个人观后感500字3

《西游记》是我接触过的第一本名著,书中那些精彩生动,惊险刺激的情节给我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西游记》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孙悟空出世以及孙悟空护送师父前往西天取经这两个重要故事,整整有一百回这么多。虽然文字很多,篇幅大,但一点也不会枯燥,什么“大闹天宫、三借芭蕉扇、三打白骨精”,真是趣味极了,那一个个死板的汉字仿佛有了生命似的,带你感受书中的趣味。

在一百回中,我最喜欢的便是“三打白骨精”了。当我看到狡猾的白骨精变为提着饭菜的农家姑娘前来诱骗唐僧师徒时,我的心就不由自主得提了起来,真为他们的命运揪心,幸好孙悟空有火眼金睛,一棒打死妖怪,悬着的心总算是落地了。在这一个情节当中,我仿佛身临其境,也是孙悟空他们的一员了,当我将整本书看完时,我就如同与唐僧师徒共患难,一齐闯过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真经,这是一种多么奇妙的感觉啊!

看完了整本书,我合上书本,闭上眼睛细细地回顾第一处精彩的情节,同时也了解了人物不一样的性格特点。比如机智勇敢、嫉恶如仇的孙悟空,贪图女色、喜欢耍不聪明的猪八戒,任劳任怨、默默奉献的沙僧等,其中有好多可贵的精神值得我学习。虽然我没有真正读透这本书,但我却从中明白一个道理:做一件事想成功,就要持之以恒,不怕困难,才能成功!

《西游记》是一本十分好的书籍,期望其他人了来领略一下它的风采吧!

名著西游记个人观后感500字4

在我的成长路上,《西游记》始终陪伴着我,不论是电视剧还是动画片,虽然看了一遍又一遍,但是仍不过瘾。当看到唐僧师徒四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取得真经时,不禁对唐僧的执着、孙悟空的勇敢机智、猪八戒的幽默和沙和尚的任劳任怨感悟颇深。但最受感动的还是唐僧对徒弟的谆谆教诲。如今再次细细品味这家喻户晓的名著,不变的是故事情节,变的是我的感触。

小时候看《西游记》总会有个疑问:孙悟空一个筋斗就可以翻十万八千里,那为什么不直接带着唐僧坐筋斗云去取经呢?随着年龄和阅历的增长,这个问题的答案也迎刃而解了,这只是在告诉我们:这个世界没有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获得的东西,一切事物都要靠自己的努力争取。“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就像这句歌词所说的,想要成功不能只依赖捷径,成功的秘诀就是踏踏实实地沿着脚下的路走下去,不管路的两旁是荆棘还是鲜花,不管路的上方是艳阳还是阴云。

孙悟空求学七年才学到真本领。七年间,他只跟着师傅和师兄念着自己不喜欢的经文,但他从未说过放弃,因为他知道总有一天师傅会将真本领传授给他,他所要做的就是耐心等待。

这也告诉我们做事不能急于求成,取得成功的快慢不在于我们消耗的时间,而在于我们为获得成功所受的磨练。一个真正想取得成功的人是不会在意自己为这个目标耗费了多少时光和精力,他们在意的只有自己是否为这个目标真的在拼搏。他们知道:接受的磨练越多,获得的经验也就越多,离成功的大门也就越近。

名著西游记个人观后感500字5

此书描写的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爱护唐僧西天取经、历程九九八十一难的事。

钟头间,我问妈妈,我是从哪里来的。妈妈开玩笑的说我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听了这,我万分的兴奋。因为孙悟空也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他神通广大,会火眼金睛,把握着七十二变化之术,法力无边,在我的心目中也是1个非凡厉害的人。我们似乎也是孙悟空的化身。刚一来到这个多姿多彩的世界里,我们对一切都布满了好奇。孙悟空在花果山上自由安闲、无忧无虑的日常、玩耍时在还没学习的时间的童年,天天都在开开心心 的 玩 耍 ,即 使 犯了错误,也没有人来吵我,只是让我下次小心也是了。当孙悟空大闹天宫时,就像我们跑到大人面前,让大人陪我们玩,扰的大群众没法上班了。于是大群众要哄着我,便封了我1个“弼马温”。但是,“弼马温”并没有满足我的心愿,于是,大群众又封了我1个“齐天大圣”来哄我,但是还没哄住。最后,如来佛祖呈现了,用他的大手将孙悟空压在了五指山下。这时,我们就像1个顽皮的小孩,不听父亲的话,最后,父亲只能亲自出马了,制服了他顽皮的小孩。又经过漫长的五百年后,观音菩萨又给了孙悟空1个机会,让孙悟空爱护唐僧去西天取经。在西天取经的路上,他们碰到了九九八十一道难关,最后,他们坚持不懈,战胜了困难,取得了最后的胜利。这正所谓“功夫不负有心人”,因此我们要有不怕困难和坚持到底的决心,才能取得最后的胜利。这也也是“谁笑到最后,谁就笑得最好”。

唐僧师徒四人经过了八十一难,但他们没有半途而废,而是一直坚持到了最后。经过这本书,使我了解了要想成功的干一件事,中途务必会有困难和挫折,但只要有坚忍不拔的意志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就务必会成功,究竟失败是成功之母嘛!

名著西游记个人观后感500字6

作为中国四大古典名著之一的《西游记》,多少年来,一直成为人们必读的经典书目。那么,这样的经典也肯定有着它历久弥新的魅力所在——是《西游记》让我们懂得了什么是坚持,什么是团结,什么是不畏艰辛。

本书作者吴承恩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小时候的我,对《西游记》的认识还是很浅显的,只觉得故事中爱打抱不平的孙悟空、贪吃懒惰的猪八戒和救苦救难的观音菩萨等人物形象栩栩如生罢了。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渐渐领悟到了《西游记》作者的另一份用意。例如,作者笔下的孙悟空,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的艺术形象,不仅生动地体现了古代人民摆脱压迫的强烈愿望,而且也反映了人民为战胜邪恶、争得自由而不怕天,不怕地,敢于蔑视一切传统和权威的反抗精神。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作斗争的勇敢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或许,你看到了唐僧冤枉悟空,悟空回花果山的一幕;或许,你看到了猪八戒常常抱怨,说要回高老庄的一幕,但是,他们并没有留下师傅只身一人,他们是有情有义的。

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师徒四人历经各种艰难困苦,但依旧执着,锲而不舍,不言放弃。还记得六十一回合,孙悟空三调芭蕉扇吗?为了扇灭火焰山之火,帮助老百姓,孙悟空又是变虫子,又是变牛魔王,足以可见孙悟空的机智。正是在取经途中遭遇三打白骨精、车迟国斗法、狮驼岭斗三魔等等的八十一“难”,方显坚持的可贵,方显师徒四人不畏艰辛的难得!

在前往西天取经的路上,师徒四人身上的品质着实值得我们学习。他们的坚持不懈,让我惭愧我做事时的虎头蛇尾;他们的团结一心,让我懂得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他们的不畏艰辛,让我明白了“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的道理。

让我们一起捧起这本经典名著,在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里畅游,感受它的独特魅力吧!

名著西游记个人观后感500字

篇16:名著《基督山伯爵》个人观后感700字

这本书是全世界流传最广的名著之一,但一直没有去看,原以为会有枯燥的开头和与现代合不上的对白,没想到一读就放不下了,欲罢不能。

书中我是喜欢基督山这个人物的,很真实的感觉,设身处地地想,如果我遭遇到他的遭遇,我也会进行复仇,但那不是上帝的手,而是复仇天使,是死神的手。我看着他从天堂掉入地狱,看着他从云端掉入地底,看着他从充满希望到彻底绝望,看着他从一个充满朝气的青年变成一个心中充满仇恨的复仇天使,看着他最终放下仇恨,找到幸福。

快乐对他来说是短暂,十四年的牢狱之灾使他的外貌、声音、心性、性格也都发生巨大变化。他从坟墓中爬出来,恩怨分明,对帮过他的人进行报恩,对那些对不起他的人施以报复。。

人们总是不满足既有现状,不满足于既得的幸福,可只有当失去时,才发现那份幸福是多么的弥足珍贵。

我们总是埋怨工作的辛苦,父母的唠叨,而我们却不知道,学校是这社会上仅剩的净土,父母的爱是世上最无私的情感。

他经历了许许多多的事,最终终于看透世事。正如他对莫雷尔所说:“在这个世界上既没有幸福也没有不幸,只有一种处境和另一种处境的比较。必须想到过死的痛苦,才能懂得生的快乐。”那是怎样的豁达,怎样的胸襟啊!那是历经磨难后得出的人生感悟。

终于读完了《基督山伯爵》,花了我整整三个星期的时间,不过我觉得还是受益匪浅的。在初中的时候我就听过大仲马的这本名著,可惜因为这部小说的篇幅很大,所以一直都怀着一种敬畏的心理,还有我觉得咱们中国人的文化观念和人家法国人有太多的差异和隔阂,因此这次拜读也是怀着一种虔诚的心理来感悟它。

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挫折与打击,都要勇敢的活下来,不要放弃上天给予你的宝贵生命,在怀着希望和等待的人生里,上帝会看到你的虔诚,会给予你幸福。

篇17:名著《基督山伯爵》个人观后感700字

有这么一个人,他一直是一个朴实的水手,有和蔼的上司,美丽的未婚妻和美好的前程。但因为两个人的诬告和法官的“让这个人做我父亲的替罪羊”心理,他被打入了死牢。

在明白了真相后,他的心里升起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情绪——复仇。这种情绪如毒蛇般啃噬着他的心灵。他越狱了,通过隔壁牢房的难友给他的地址,他得到了一大笔财富,从此踏上了慢慢复仇长路。

十四年,很长,很长。重见天日的他,已从25岁的壮小伙,变成了39岁的中年人。自己的父亲在极度的饥饿中死去,未婚妻嫁给了那个差点害死自己的人。那颗被名为复仇的苦水浸没的心,让他淡漠地看着自己的仇人在自己的揭露下死的死,疯的疯。

但是,他依旧不快乐。他已经回不去了。他甚至忘记了,当初当水手时,那份得到20埃居的小费都很满足的快乐。

复仇是一滩苦水,浸进去,发现什么都是苦的;你倾尽一切,最后发现除了一时的快感之外两手空空。

故事的最后,他离开了,和自己心爱的女人一起,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没人知道他什么时候回来。他要去找回,最原始的快乐与幸福。

其实,很多的时候,不也是这样吗?为了一段不幸的过去,放弃自己的未来。自暴自弃。放眼网络和身边,多少花季少年开始混社会,抽烟、打架,更有甚者,犯下一生都难以挽回的错误:“没错,我这样就是为了报复那个人,让他后悔!”可是,难道这值得吗?将本应美好的未来盛满过去的苦痛与仇恨,又有什么意义呢?

复仇是一滩苦水,你浸进去,是满目疮痍的世界;你跳出来,幸福在前方等待。是的,不是有人说“在伤害处长出一朵花,伤害就变成了上天的馈赠”吗?

活在过去的人,注定没有未来。既然自己的过去是不幸的,那就不要为了一个不幸的过去而使自己的未来也变得不幸。过去的事既然已经过去,那就让它过去吧。或许,人类的全部智慧真的可以用五个字概括——等待和希望。

篇18:名著《基督山伯爵》个人观后感700字

《基督山伯爵》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压卷之作。这是一部以“复仇”为主题的书。善良的水手埃德蒙。唐太斯,被情敌和船员陷害,诬告他叛国。而判决的法官因为怕父亲受到牵连,将埃德蒙投入关押重刑犯的孤岛监狱里。

在狱中,他结识了一位神甫-法利亚长老。长老在狱中教他学习各方面知识,同时他们一起挖地道以期能够逃出。但是长老没能等到那一天便病发猝死了。临死前,长老将他所知道的一处“宝藏”告诉他。而埃德蒙则躲入装长老尸体的袋子里投入大海,逃出了孤岛监狱。

出狱后,埃德蒙找到宝藏,成为了一名贵族,化名基督山伯爵,开始实施复仇计划。最后他把法官逼疯,让情敌身败名裂、自杀,但也饶恕了走投无路而忏悔的船员。于是他释然了,飘然而去。

这部书的情景构思十分巧妙。首先,在起始的章节,我们对于主人公——埃德蒙的美好前程可谓是满心欢喜,仿佛他就是我们的朋友一般,在心底对他进行虔诚的祝福。然而,在这大喜之后却是大悲,让人不禁为他捏了一把汗;在听到他的情敌和船员们商讨如何让唐太斯永无翻身之日而唐太斯毫不知情时,简直想把那些恶人正在写的诬告信一把夺来。但是,唐太斯终于摆脱了厄运,并且跻身贵族,成为路人皆知的明星。我们又对此十分欣慰。当他成功复仇时,可谓是大快人心。

当然,这部书也不仅仅是讲“复仇”,他也有讲感恩。对于当初十分器重主人公,甚至为了他不顾危险去找法官求情的摩莱尔先生,后来生意却每况愈下,甚至已经被各种债卷缠身即将破产时,他隐瞒了身份资助了他,助他们一家还清了债务。后来,主人公还多方面帮助了那位先生的孩子,并最终将自己的巨额财富继承给了他。

主人公是一个爱憎分明的、善良的人。他的善良感染了我,我想,这也许就是这部书能够长盛不衰至今的重要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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