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合作协议书
“扣子爸爸”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改造合作协议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改造合作协议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棚户区改造合作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公司
为了加快旧城改造步伐、优化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根据《合同法》、《城乡规划法》及《达州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供双方遵守执行。
第一条、 项目名称
经甲方村民会议研究决定同意乙方参与 棚户区(暂定名)改造工程。棚户区坐落于:达州市达川区 片区(四至边界:东 ,西至 ,南至 ,北至 )改造范围土地面积约 亩(最终以国土部门勘测面积为准)。通过对此的改造,建成一个集商贸、服务、住宅等功能为一体的商务社区。
第二条、 项目内容
拆迁安置补偿(含安置还建房建设)、各项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上述内容完成后的剩余土地开发利用。
第三条、 资金来源
由乙方全额投资,包括申报立项费用、规划设计费用、房屋安置补偿费用以及支付土地出让金等开发建设资金一切与改造相关的费用。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给乙方出具书面委托办理该棚户区改造相关手续的申报、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建设等。
2)甲方应当按照达川区区委,区政府棚户区改造的有关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使每个居民了解掌握棚户区改造的政策和在改造中居民所得的实惠和好处,让居民积极参与到棚户区改造工作中。
3)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后成立该项目工作指挥部,组建专门班子,全心全力做好该项目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甲方在整个拆迁安置工作中,应遵循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条例和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标准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决定,甲方不得私开口子和超政策规定标准进行安置补偿。
4)甲方负责与每户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包括建筑物、附属物),负责拆迁补偿安置的统计汇总,乙方配合。各个环节所需资金由甲方据实列出清单,乙方核实后再与被拆迁户进行清算。产权置换的按实际的合法建筑面积进行产权置换。
5)甲方应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3 个月内自行负责改造范围内的拆迁工作并组织完成拆迁(即所有拆迁户搬迁完毕)。甲方不能如期完成的,应向甲方支付损失 万元。
6)甲方负责改造区域内的安全维护,协调邻里关系,调解纠纷。
7)协助乙方办理完成改造范围内新建项目的申报、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建设及相关手续并协助乙方享受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
8)其他甲方应履行的有关义务。
第五条、乙方权利义务
1)由乙方独立进行改造,负责改造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负责本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与投入,自主经营管理。自行按规划要求对剩余土地进行开发利用。
2)乙方负责改造范围内的所有拆迁安置补偿费用(含安置还建房建设),按时将该项目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等费用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负责向有关人员发放。
3)享受棚户区改造的优惠政策。
4)乙方应先行向甲方预投入每亩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3 日之内支付。由乙方一次性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帐号: xxx)。保证金在所有拆迁户搬迁完毕后 3日内,由甲方一次性退还给乙方。
5)乙方负责办理该项目的申报、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建设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6)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整体开发建设工作,开发建设过程必须依法进行,照章办理好该项目的注册、国土、规划、环保、消防等相关手续,并承担其全部费用。
7)其他应当由乙方履行的相关义务。
第六条、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本区域的相关开发改造协议,否则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万元。
第七条、 协议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本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可以免除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不可抗力消失后,甲、乙双方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正本共4份,双方各持2份。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章后生效。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期: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期:年 月 日
村民代表(签字):
签订时期:年 月 日
篇2:旧村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白云区XXXXXX民委员会
乙方: 置业有限公司
为快速推进XXXX的旧村改造建设,切实改善村民居住环境,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广东省广州市相关三旧改造政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村委研究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甲、乙双方就新楼村旧村改造项目(下称本项目)合作开发建设的有关事情,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白云区江高镇东侧,该项目建设总用地约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以规则报建为准),其中用于村民安置房面积约4万平方米(实际以双方协商为准)。
第二条 合作方式
1 、项目地块按XXXX控制性详细规划报请广州市及白云区“三旧办”同意后,由甲方负责协调由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挂牌出让手续。乙方参与挂牌竞买并在取得本项目开发权后,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设筹建办公室全权负责旧村改造各项事宜。设筹建办公室负责从项目前期立项、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到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包括勘探、设计、管理、土建、水电安装、消防、弱电智能化、人防、区内配套设施等本项目的全部建设工程及销售等具体工作。
2、 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建成后,乙方负责落实分配甲方村民安置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按宅基证面积分配),本项目其余建筑面积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3、 鉴于乙方承担本项目全部建设工程的投资建设。村民原有宅基地及住宅的拆迁费用按白云区房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作价补偿后,可实行永迁。先由村委会按被拆迁户的人口、面积、房屋质量做好调查,然后与每户签订拆迁和回迁合同。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唯一合作方,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情况下,与其它单位签订本项目旧村改造的相关协议。
(2)甲方必须在挂牌后三个月内拆除该地块上的相关建筑和构筑物,清除建设用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和附着物,并安排村民在项目建筑期间的过度安置工作。(实际清拆工程的费用按施工预算由乙方负责)
(3)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建设项目所需的村民代表大会、村两委员会的决议及其他一切相关文件,协助乙方办理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手续,在所需的报告、图纸、文件、表格上加盖公章。
(4)若乙方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当地村民发生纠纷,由甲方出面负责解决,保证工程如期进行;
(5)甲方在工程建成竣工后按约定接受由乙方代建的安置房。办理产权登记牵涉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自行负责;
(6)甲方全力协助乙方以招拍挂的方式取得本项目的开发权,并由乙方指定的公司摘牌,市国土局返回给甲方的土地出让金应全额无条件返回给乙方,返回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全面负责本项目开发。
(2)乙方在负责落实建设用地指标;
(3)乙方应办理本项目建设的有关审批手续;
(4)乙方负责缴纳土地契税,向土地局交纳各期地价款;
(5)乙方享受除为甲方代建安置房意外面积的收益;
(6)负责加强对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 担保
为了保证本协议履行到位,乙方自愿在本项目一期正式挂牌出让公告5日内向甲方支付100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在本项目土地摘牌后5日内返回保证金。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单方终止协议,甲方应返还保证金和乙方前期投入全部费用和损失,并以保证金相同金额作为违约金补偿给乙方。乙方若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单方终止协议,甲方可没收保证金,不予返还,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 如果由于国家的政策或不可抗力造成该项目不能实施,甲、乙双方均不作违约论,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 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误工,由甲方承担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补充协议。
第八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鉴印单位一位,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签约代表:
年 月 日
村民代表:
乙方:
签约代表:年 月 日
篇3:强电改造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
强电改造工程项目合作协议书
项目资源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身份证号: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秀英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的国科园生活区,机关第三宿舍,花城锦苑,汇宇花园,百货楼宿舍等五个小区(以下简称本标段)的强电改造工程,甲方出客户资源,负责拿项目;乙方出技术团队,负责施工、技术、资料等。
第二条本次合作经营期限至本标段工程款全部结清,完成相关税务债务及人工工资等费用。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三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合伙期间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总额的甲方50%、乙方50%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合伙债务按照甲方50%、乙方5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合伙期间,在没有用公司名义签定合同之前,所有项目款全部进乙方的个人账户,账户信息:
户名:______
开户行:______
账号:______
第七条项目款进入乙方个账户后,乙方个人不能擅自提取该账户的款项挪作他人或擅自转账给他人,该账户的.费用应经傅春涛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公司与第三方公司签订(秀英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后,第三方公司支付的项目款应打入甲乙双方指定的共管账户中,该共管账户有两个密码,甲乙双方分别管理一个,因该项目产生的支出均应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从该账户中支出相应的费用。
第九条甲乙双方在该项目合作期间产生的个人债务由双方各自承担,如甲乙双方在该项目合作期间产生的个人债务以合伙公司的名义对外产生债务的,对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害的,除该债务应由其本人承担外,还应对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并应向其他合伙人支付本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
第十条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并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费用外,并应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本标段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四由甲方提取安排所有的居间费用,在本标段回款达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八十时,居间费用全部提取完毕,工程全部回款作利润分红结算。
第十三条合作期间,所有的个人所得税均由合伙双方自行负责。
第十四条合作期间,如需要投入现金,双方按5:5的比例投入,未投入的资金不得分红,以实际投入资金计算。
第十五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项目管理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资源维护理日常协调事务。
第十八条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一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九条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双方约定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二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提前退出本项目,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退出一方应赔偿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退出后违反本协议,不交出相关资料的,应向另一方支付本协议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十二条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二十三条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甲方:______(签章)乙方:______(签章)
地址:______地址: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
篇4:三旧改造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
三旧改造建设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白云区XXXXXX民委员会
乙方:置业有限公司
为快速推进XXXX的旧村改造建设,切实改善村民居住环境,进一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广东省广州市相关三旧改造政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村委研究并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甲、乙双方就新楼村旧村改造项目(下称本项目)合作开发建设的有关事情,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白云区江高镇东侧,该项目建设总用地约6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以规则报建为准),其中用于村民安置房面积约4万平方米(实际以双方协商为准)。
第二条合作方式
1、项目地块按XXXX控制性详细规划报请广州市及白云区“三旧办”同意后,由甲方负责协调由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挂牌出让手续。乙方参与挂牌竞买并在取得本项目开发权后,成立房地产开发公司(下称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设筹建办公室全权负责旧村改造各项事宜。设筹建办公室负责从项目前期立项、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到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包括勘探、设计、管理、土建、水电安装、消防、弱电智能化、人防、区内配套设施等本项目的全部建设工程及销售等具体工作。
2、甲、乙双方约定本项目建成后,乙方负责落实分配甲方村民安置房建筑面积******平方米(按宅基证面积分配),本项目其余建筑面积的收益由乙方享有。
3、鉴于乙方承担本项目全部建设工程的投资建设。村民原有宅基地及住宅的拆迁费用按白云区房管部门规定的标准作价补偿后,可实行永迁。先由村委会按被拆迁户的人口、面积、房屋质量做好调查,然后与每户签订拆迁和回迁合同。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为甲方唯一合作方,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情况下,与其它单位签订本项目旧村改造的相关协议。
(2)甲方必须在挂牌后三个月内拆除该地块上的相关建筑和构筑物,清除建设用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和附着物,并安排村民在项目建筑期间的过度安置工作。(实际清拆工程的费用按施工预算由乙方负责)
(3)甲方向乙方提供本建设项目所需的村民代表大会、村两委员会的决议及其他一切相关文件,协助乙方办理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手续,在所需的报告、图纸、文件、表格上加盖公章。
(4)若乙方在该项目实施过程中与当地村民发生纠纷,由甲方出面负责解决,保证工程如期进行;
(5)甲方在工程建成竣工后按约定接受由乙方代建的安置房。办理产权登记牵涉的一切税费由甲方自行负责;
(6)甲方全力协助乙方以招拍挂的方式取得本项目的开发权,并由乙方指定的公司摘牌,市国土局返回给甲方的土地出让金应全额无条件返回给乙方,返回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全面负责本项目开发。
(2)乙方在负责落实建设用地指标;
(3)乙方应办理本项目建设的有关审批手续;
(4)乙方负责缴纳土地契税,向土地局交纳各期地价款;
(5)乙方享受除为甲方代建安置房意外面积的收益;
(6)负责加强对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担保
为了保证本协议履行到位,乙方自愿在本项目一期正式挂牌出让公告5日内向甲方支付100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在本项目土地摘牌后5日内返回保证金。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甲方若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单方终止协议,甲方应返还保证金和乙方前期投入全部费用和损失,并以保证金相同金额作为违约金补偿给乙方。乙方若违反本协议有关条款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单方终止协议,甲方可没收保证金,不予返还,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如果由于国家的政策或不可抗力造成该项目不能实施,甲、乙双方均不作违约论,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误工,由甲方承担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补充协议。
第八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一式柒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鉴印单位一位,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签约代表:
x年x月x日
村民代表:
乙方:
签约代表:x年x月x日
篇5:旧房改造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舞钢市政府新农村建设精神及铁山党工委政府的规划以及营街村委要求,特将铁山供销社营街门市部加以改造。甲方愿将铁山供销社营街门市部东5间旧门面房,面积约100平方米的改造工程交给乙方施工改造,乙方在改造过程中必须遵照甲方的改造要求进行施工,不准偷工减料,确保施工质量。
一、甲方房屋的改造说明
1、甲方原旧门面房5间下半部分不拆动,上半部拆止房门头平,甲方不承担一切费用及责任。
2、房门高改为3米,宽度不变,门口上部设过梁加雨蓬出80公分。
3、室内地坪上提50公分,房屋总高为3.6米,楼板下设240×240圈梁,每间中间设南北240×500大梁一道。
4、砼标号为c20,钢材采用国标,砖砌体用50水泥砂浆砌筑,屋面采用sps柔性防水屋面。
5、内墙为防瓷墙面,外墙采用1:3水泥砂浆墙面,用白水泥收面,屋面设前排水。
6、主门采用卷闸门。
二、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工程总造价:3万元
四、付款办法:竣工后付款
五、工程保修期及保修金:主体1年,屋面3年,待工程竣工后扣除总造价的5%,在此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进行返修。
六、乙方应文明安全施工,在施工中出现安全人身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乙方负责村组协调及建筑时所发生的纠纷,如不能按时竣工,每月按门面房市场租赁价的`双倍赔偿甲方。
八、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市社一份,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篇6:旧房改造协议书
甲方(户主):
乙方(施工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同意,乙方负责彩钢屋顶、外墙保温、粉刷等改造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单价:安装彩钢屋顶瓦每平方米柒拾伍(¥75.00元),外墙保温每平方米玖拾圆(¥90元),外墙粉刷每平方米贰拾圆(¥20元),老虎窗每个叁佰圆(¥300元),完工后彩钢总面积以施工单位、户主、社区三方共同测量的实际收方面积为准。
二、监督质量方式:由户主自行监督质量,施工前可向施工方索要施工材料质检证明,在施工期间户主发现材料有问题,可以让施工方停工,待材料送质检部门质检所用施工材料为合格后,施工方可继续施工。在施工期间,出现设计或质量问提,户主与施工方商定解决,认证人只负责协调证明,认证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保修期:施工方的施工必须保证其质量,其保修期为两年,实际的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彩钢屋顶如出歪斜、跨塌或被风吹走,以及外墙保温脱落等事故,乙方要负责维修或更换,并且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如购买维修材料、车旅费、工人工资等),均由乙方承担,如彩钢棚是人为损坏,乙方不负责维修。
四、其它:
工程竣工后通过甲方验收后,在质量保修期内,出现一切质量问题,甲方可根据工程质量保修期时间,让乙方进行维修,凡属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各部位的质量问题或其他缺陷,及由于乙方维修造成业主的相关损失,均属于乙方保修责任范围,认证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产生法律效律,望双方共同遵守协议内容。
甲方(户主):
乙方(施工方):
认证人(托里镇、社区干部):
年月日
篇7:棚户区改造协议书
甲方(安置人):x公司
乙方(被安置人或棚户区房主或房主代表)
根据棚户区改造工程的相关政策,为了棚户区改造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环境下操作,保证棚户区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在棚户区改造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供甲乙双方遵守执行。
一、甲方与属地政府对接,在旗市所在的以政府为主,企业配合,在乡镇所在的森工公司以企业为主实施,在规划、拆迁、建设请政府支持和给予优惠政策,完成棚户区改造的规划、选址、勘测、设计、拆迁、招投标及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的全部工作。
第二条 乙方愿意将其拥有独立产权的位于 (旗市) 镇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建筑面积平方米)由甲方拆除,进行统一规划、统一改造。
二、棚户区房屋拆迁安置以房屋产权证或经房产部门认定的有效证件为依据,对棚户区改造区域内的居民,原则上实行“就地”、“就近”或“异地”安置回迁楼房或平房,或对成片砖结构平房进行维修改造的方式予以安置。
第四条 棚户区改造安置采取房屋产权调换与根据户型补交结构性差价和货币补偿二种方式,分楼房和平房。
三、选择产权调换安置面积户型标准为:楼房:40、50、60和69m2四种户型,平房:50、40、35m2三种户型,根据职工意愿和经济承受能力分配。
四、50型楼房,企业人员交纳 元/m2,其它社会人员交纳 元/m2; 40型楼房,企业人员交纳 元/m2,其它社会人员交纳 元/m2;超过50 m2的部分按当地棚户区改造工程造价全额交纳购房款。原房无偿收回。
50型平房,企业人员交纳 元/m2,其他社会人员交纳 元/m2; 40型平房,企业人员交纳50元/m2,其他社会人员交纳 元/m2;35型平房,企业人员不交款,其他社会人员交纳 元/m2。原房无偿收回;
第七条 属于“就地”安置的安置户,在协议签订后乙方将原有房屋及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明等转交甲方,同时乙方要在 日内迁出,待竣工验收后回迁。 属于“就近”或“异地”安置的,甲方安置补偿乙方后,乙方将原有房屋及产权证明和土地使用证明转交甲方。
乙方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或附属设施XX应在XX日前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甲方有权拆除。
五、乙方需要安置的户型(建筑面积)XM2,按第六条要求测算后,共需交纳RMBXX元,其中在 年 月 日前预付房款的 70 %,RMBXX元,剩余部分待交钥匙时一次付清。
六、异地建设50平方米以内,按成本价扣除国家、自治区、企业补贴(4万元/户),超过50平方米部分按照当地市场价执行。
七、乙方选择楼房栋号、单元、楼层或平房栋号的顺序,根据乙方交纳房款时间、拆迁时间顺序确定。异地安置的居民按交款顺序选择楼房号。
第十一条 棚户区居民足额交纳购房款后,产权归个人,但 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甲方负责给乙方办理各类房屋产权手续和土地使用证明等,乙方需交纳必要的手续和工本费用。
第十二条 乙方需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元( 元/m2)。
第十三条 甲方必须按照规定的期限和约定的个人承担价格将房屋交予乙方,在此期间如遇建造上涨或下调,户型面积在50 m2之内的由甲方承担,超过部分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按造约定的价格和时间交纳剩余购房款和受领房屋。
第十四条 乙方要在公告规定限期内签订协议并完成搬迁,乙方无正当理由,经多次思想工作拒不搬迁的,经甲方申请,安置管理部门作出行政裁决,依法予以行政强迁或申请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 乙方无理取闹、聚众滋事、制造事端,干扰、阻碍工作正常进行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 安置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侵害被安置人合法权益,给被安置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安置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所在单位或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协议的定立、履行、变更和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
第十九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各执一份,并报房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一条 特别约定:(凡不在旗(市)所在地林业局,棚户区改造安置时,均适用本办法,各林业局在不违背基本原则、不增加成本的情况下,可以自定管理办法)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X日
篇8:棚户区改造协议书
甲方: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
乙方:郑州中原基础投资有限公司
为做好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 中原区人民政府同意郑州中原基础投资有限公司参与中原 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改造范围为伏牛路小学北、中原路南、伏牛路西、秦岭路东区域(中原路精品街1号)以及市环保局西、中原路北、秦岭路东、伏牛路五小学南区域(中原路精品街2号),改造范围土地面积约130亩(具体改造范围以甲方最终划定为准)。通过对此的改造,建成一个集商贸、服务、高档住宅等功能为一体的商务社区。
二、 双方确定,拆迁安置必须按照《郑州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 条例》规定执行。
三、 经甲方和市有关部门审核,报市有关部门批准,享受棚户 区改造的有关政策。
四、 甲方的责任:
(一) 由甲方成立郑州中原基础投资有限公司棚户区项目 建设指挥部。
(二) 与乙方一同制定让被拆迁户认可的拆迁补偿方案。
(三) 协助乙方与改造区域内原产权人和土地使用人签订 拆迁补偿协议。
(四) 负责按时向有关人员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 助费、搬迁奖励费等相关费用。
(五) 组织完成拆迁工作。
(六) 协助乙方完成改造范围内新建项目的规划审批和建 设审批工作。
(七) 其他甲方应履行的有关义务。
五、 乙方的责任:
(一) 负责改造项目的整体规划、设计,负责本项目建设 资金的筹措与投入,自主经营管理,承担和享有本项目开发经营的风险和权益。
(二) 承担项目建设的各项费用。
(三) 按时支付拆迁工作经费。
(四) 按时完成共同约定的安置建设时限。
(五) 按时将该项目拆迁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 拆迁奖励费汇入甲方指定账户,由甲方负责向有关人员发放。
(六) 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乙方不得转让本项目。
(七) 其他应当由乙方履行的相关义务。
六、 其他事宜
(一)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 章后生效。
(三) 本协议正本共四份,双方各持两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XX年X月XX日
篇9:同意改造协议书
协议编号:
甲方: 股份合作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其它证件号码: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护照/其它证件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改变拟更新改造区域[1]----片区老工业厂房/旧住宅区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差/产业收益低/环境落后/存在安全隐患/土地用途和利用效率与规划功能不符等状况,甲乙双方经多次协商,本着“改造增值,优于现状收益,互惠互利共赢”的原则,就------片区的城市更新项目的合作事宜订立合同,内容如下,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项目更新范围及现状
本城市更新改造项目获得相关部门批准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后,项目区域现状见附件一。(本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材料:地块现状一览表、更新单元范围图、现状权属图、建筑物信息图。)
本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专项规划情况见附件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通过审批,可附本城市更新项目的专项规划)
甲方在项目区域内的房地产占地(包括构筑附属物)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 平方米,厂房面积 平方米),详细情况见附件三。
第二条 项目改造期限:
2.1 本协议签订后,应在 个月内(建议12个月内)制定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并通过甲方的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同意;
2.2 本协议签订后,应在 个月内(建议24个月内)完成 %以上(建议90%以上)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工作;分期建设的,应在 个月内(建议24个月内)完成首期 %以上(建议90%以上)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工作。
2.3 本协议签订后,应在 个月内(建议36个月内)完成更新改造区域中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筑物拆除工作;分期建设的,首期应在 个月内(建议36个月内)完成更新改造区域中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筑物拆除工作,其它期应在 个月内(建议60个月内)完成更新改造区域中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筑物拆除工作。
2.4 本协议签订后,从取得本项目(或各期)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年内完成本项目(或各期)的全部改造建设工作,建设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准许顺延。
第三条 合作方式
3.1 本项目现已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已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的审批,还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制定更新单元的实施方案,签订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拆除建筑物,申请确认项目实施主体,办理房地产证注销,申请建设用地审批,办理土地出让手续,项目建设,房地产预售和规划验收等。
3.2 甲方同意以项目区域内自有的房地产,占地面积约为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与乙方合作进行更新改造。
3.3 甲方负责为合作项目提供非农建设指标约 平方米。
3.4 乙方应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以甲方自有的房地产占地面积计算,具体金额由双方约定,其中工业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得低于每万平方米(土地面积)500万元,商住项目的履约保证金不得低于每万平方米(土地面积)1000万元,共 元,本协议签订后十天内支付。
3.5 乙方负责本项目的全部出资,包括拆迁补偿款项、物业拆除及场地平整、本项目报批立项、申请用地规划许可证、按相关规定缴交地价款、申请办理土地出让手续、申办开工许可证、工程建设开发及地盘管理、楼宇销售等工作及办理上述工作中所需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当保证投资到合作项目的所需资金充足和及时到位。
第四条 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原则
本项目搬迁补偿安置原则为:以政府同类同期补偿安置标准为基线,以周边相同的旧改项目搬迁补偿安置标准为参数,以被搬迁房屋的市场价格为依据,制定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在尊重本项目补偿安置标准的基础上,搬迁补偿方式尊重被改造业主的选择权。甲、乙双方协商共同拟定本项目城市更新改造搬迁补偿安置方案。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5.1 甲方同意以项目区域内自有的房地产与乙方合作进行更新改造。
5.2 本协议应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通过,表决过程参照《龙岗区基层集体经济组织实施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工作指引》的相关内容。甲方应将项目可行性报告、资金来源说明、董事会和股东代表大会决议等相关材料报街道和区集体资产管理部门备案。本协议经甲方董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并经街道办备案批准后签订。
5.3 甲方应做好本项目各阶段的宣传、动员、解释工作。
5.4 从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起,甲方应停止在甲方项目区域内的建设、装修等相关行为。因甲方抢建、装修等行为造成的补偿款增加部分,乙方不予补偿,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拟更新改造区域内的其他抢建、装修行为,甲方及时向乙方反映。
5.5 甲方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本项目审批工作,包括及时盖章、及时提供所需要的一切文件、资料等。
5.6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应将搬迁区域内属甲所有的房地产的产权资料、建筑面积,外卖地(包括租赁土地使用权)以及合作建房的相关协议、房屋租赁合同等资料复印一套给乙方。属其他权利人所有的房地产的权属核实工作,甲方可予以配合,并收取协助费、工作费,协助费及工作费的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决定。
5.7 甲方配合乙方完成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商工作及签订房屋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工作,甲方有权收取协助费、工作费,协助费及工作费标准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决定。
5.8 乙方完全、适当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甲方应于乙方将属甲方所有的的安置房交付后 天内,将乙方支付的.履约保证金返还于乙方。
5.9甲方应做好安置房的选房工作,根据被搬迁业主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顺序来确定选择回迁安置物业的顺序号。
5.10甲方配合本项目的建筑物拆除工作。
5.11 根据本项目工作需要完成其他相关配合工作。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6.1 乙方应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内容中的改造目标、建设意向等城市更新诉求,实施本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6.2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就本合作项目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合作开发协议,亦无权转让本项目,不得设置任何第三方权益
6.3 作为本项目改造实施主体自行负责本项目的财务管理及资金安排、项目策划、宣传、销售、银行按揭及产权过户等相关工作。
6.4 负责本项目的全部出资、规划设计、开发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施工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及资料归档等工作。
6.5 根据本项目进展足额投入所需资金,确保项目顺利进行,保证本项目按期完成改造建设任务,及时支付本项目搬迁补偿过程中产生的专项工作经费:包括测绘费、评估费、法律顾问费等;及时向被搬迁人交付回迁安置的安置房及支付补偿款项。
6.6 乙方作为本项目改造实施主体,负责在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完毕及拆除工作完成后,报请区城市更新办及相关部门确认改造实施主体。
6.7乙方协助甲方完成本项目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商工作及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工作。乙方向甲方支付协助费、工作经费及奖励,协助费按每平方米用地面积 元标准收取,支付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如有协助费、奖励等约定)
6.8乙方应优先建设用于安置用途的房屋,取得竣工验收证书后交付给被改造业主,并保证安置房的建设档次符合本协议的约定。
6.9根据相关主管部门制定拆除重建类项目中配建一定比例的政策性用房的办法以及保障性住房建设及产业用房建设的有关要求,建设保障性住房。
6.10对甲方在完成工作过程中产生的疑问及上报的问题,积极协助解决。
6.11对于城中村以外的区域上的工作,乙方对于甲方的配合工作给予协助费标注由双方另行协商。
6.12 根据本项目工作需要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乙方未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内容中的改造目标、建设意向等城市更新诉求,实施本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的,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以及有权不返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2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就本合作项目与第三方签订合作开发协议、转让本项目、设置任何第三方权益的,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以及不返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乙方与第三方签订合作开发协议无效,转让本项目、设置第三方权益的行为无效,甲方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责任。
7.3 乙方未按项目进度及工作需要按时支付各项费用,导致本项目工作进展迟缓或造成中途停止相关工作,属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4 乙方未能及时支付甲方协助费及工作经费,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暂停协助工作,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5 乙方未在本协议签订后 个月内(建议12个月内)制定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方案并通过甲方的股东代表大会表决同意,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以及有权不返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6 乙方未在本协议签订后 个月内(建议24个月内)完成 %以上(建议90%以上)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工作;分期建设的,未在 个月内(建议24个月内)完成首期 %以上(建议90%以上)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签订工作,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以及不返还履约保证金,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7 乙方未在本协议签订后 个月内(建议36个月内)完成更新改造区域中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筑物拆除工作;分期建设的,首期未在 个月内(建议36个月内)完成更新改造区域中的房地产收购搬迁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建筑物拆除工作,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返还履约保证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8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从取得本项目(或各期)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年内(如遇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准许顺延)未完成本项目的全部改造建设工作,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以及不返还履约保证金,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条 其他
8.1任何一方对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8.2 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公司的有关文件、数据、信息等,非因工作需要,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方泄漏,否则,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8.3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4 本合同书经双方签署盖章并经股份合作公司签字盖章、乙方按时支付足额履约保证金后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5 本合同书一式八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两份,报甲方主管部门一份,其余份数根据工作需要报政府相关部门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股份合作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所在街道集体资产主管单位意见:
甲方所在街道集体资产主管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年 月 日
篇10:同意改造协议书
甲 方 :
乙 方:
一 、工程项目:旧房改造,将原有 旧房拆除,按照甲方所提供图纸进行施工。
二、施工地点:汤王头村。
三、工程 内容及施工范围,经过双方协商以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
3.1、乙方在拆除完毕后,旧料属于甲方所有,旧房拆除后的建筑垃圾由乙方清理。
3.2、甲方只负责材料的采购,乙方负责施工工具,施工中所需要的模板,脚手架。
3.3、门窗采用五洋塑钢材料,洞口超过1.5米必须做过梁。
3.4、甲方负责提供水暖电材料,乙方负责 安装。二层所有的 房间地面贴瓷砖,卫生间、厨房墙面 贴瓷砖,一楼和三楼的 卫生间、厨房贴至1.5米处。
3.5、在 施工过程 中,乙方负责所有外墙面抹平,粉刷内墙面负责抹平,一 楼和 三楼地面用 水泥抹平。东山墙和 西边路面 、院内用 水泥抹平。
3.6、原地基有 空虚的 地方,乙方 必须在 打地梁时挖到实处,以保证房屋的 承载力。
3.7、房屋的所有防水都由乙方 负责材料和 施工。
3.8、三层屋顶用小 瓦或片瓦,甲方负责任何一 层预制板,其余各层都由乙方负责。
3.9、经双方协商每平米造价320元,阳台按一半计价,地面的 所有垃圾由乙方负责清理,拆除后所有建筑材料归乙方。
3.10、建筑施工 中安全第一 ,一切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 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 必须按甲方图纸施工。甲方负责水电。
四、付款方式:一 层上板后,付乙方叁万元;二层上 板后,付乙方叁万元;三层屋顶用 小瓦或片瓦施工结束后,付乙方肆万元;室内墙面抹灰、水暖电安装 完毕后,付乙方 两万元;室内瓷砖、门窗安装完毕后,付乙方两万元;施工 全部结束后除扣除总价的 5%保质金外 ,其余 的工程 款全部 付清。
五、从签订合同 之日起,乙方 必须 在 三个月内完工,否则扣除2%的 违约金。
六、本 合同 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房屋改造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工程概括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筑面积:平方米
工程内容:土建工程、给排水、锅炉及采暖、防水、外墙粉饰、垃圾清运等
承包方式:总承包
第二条: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12月5日
竣工日期:20xx年3月5日
总工期:90天
第三条:工程价款及付款方式
1、本工程合同价款为82万元(大写:捌拾贰万元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32万元工程首付款,施工中按工程进度付工程进度款,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工程款付至95%,余款5%待一年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质量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施工规范为验收标准。
第五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 提供施工图纸;
2、 办理相关手续;
3、 按期提供工程款;
4、 质量检查及验收;
5、 提供施工用水、电及施工场地。
乙方责任:
1、 按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 严格执行本合同制定的施工工期,按期交工;
3、 安全文明施工,非甲方原因发生一切安全责任事故自行负责;
4、 工程竣工后一年内为质保期,在质保期中,乙方负责向甲方免费提供维修。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及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其它情况;
2、 乙方不按合同工期完工,产品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及不按约定履行义务的其它情况;
3、 一方违约后,赔偿因其违约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索赔
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的时效证据;
2、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当由甲方承担的'责任的其他情况,乙方可以向甲方索赔。
3、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可以向乙方索赔。
第八条:不可抗力
按合同法执行
第九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甲方和乙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合同价款完毕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2:合作协议书格式
合作协议书格式
第一条 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企业的名称:
第四条 合伙人姓名:
第五条 合伙人共出资
第六条 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
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企业领醛 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七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 企业经营场所:
邮政编码:
第九条 合伙目的:
第十条 经营范围: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在《营业执照》明示的经营项目,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有关项目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例如:餐饮;零售药品。)
第十一条 合伙人姓名及其住所
姓 名住 所
第十二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合伙人出资
方式出资数额
(万元)出资权属
证明缴付出资
期限占出资总额比例
第十三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
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十四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委托合伙人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并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2、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五条 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④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六条 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
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主要职责:
①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③清缴所欠税款;
④清理债权、债务;
⑤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⑥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伙协议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全体合伙人签字:
合作协议书(一)
股东各方:
甲方:法定地址:
乙方:法定地址:
丙方:法定地址:
丁方: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
(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丁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4、本协议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人:
乙方:代表人:
丙方:代表人:
丁方: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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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4.标准版合作协议书
5.代理合作协议书
6.投资合作协议书
7.入股合作协议书
8.专家合作协议书
9.经营合作协议书
10.多人合作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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