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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签就业协议注意事项

2023-05-11 08:33:0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月亮的五分之一”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5篇大学生签就业协议注意事项,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大学生签就业协议注意事项,一起来阅读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大学生签就业协议注意事项

篇1:大学生签就业协议注意事项

从实习生到职业人,是千百万大中专院校学子人生的第一步跨越,在这关键的人生转型期,就业协议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过渡角色:而作为粘合学生与用人单位意愿的重要载体——就业协议,在实践当中却屡屡酿造争议,现就就业协议相关法律问题梳理解答如下:

一、何为就业协议?

就业协议,又称三方协议,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该协议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署,明确三者在毕业生就业中的权利义务的书面协议。该协议依据的是原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订的协议无效。”

在性质上,就业协议属民事协议,实习生毕业前在用工单位实习,与用工单位建立的是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因为实习期间实习生虽然得服从实习单位的实习管理,但是对实习单位并不具有依附性,反倒在身份归属上仍然依附于供其完成学业的学校,所以实习生不具有劳动者身份,在获得劳动者身份以前签署的就业协议也不适用劳动法而仅受合同法调整。违反就业协议的任何一方均须承担违约责任。

在内容上,就业协议既包括了学校对学生的就业过程进行行政管理的内容,例如:移转学生档案、发放报到证等内容,也包括用人单位和学生平等自愿协商的内容,其中关于违约金的内容就是这种双方平等协商后约定的内容。违反这些内容的行为就是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规定:毕业生在协议书上签署个人意见之后,用人单位或学校两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毕业生即不得单方面终止协议的签订工作。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招生就业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二、就业协议的冲突解决

1、就业协议与实习协议

在签订就业协议以前,许多用工单位通常与在校生签订实习协议,明确实习期间的工作内容、报酬及工作时间等,而一旦签订新的就业协议,意味着一些权利和义务可能发生变更,如实习的报酬、工作内容等。如果就业协议与实习协议内容发生冲突,如何解决?

按照合同法的基本原理,后生效的合同往往较先生效的合同更具法律效力,若两份协议并无冲突,应当同时履行。如:就业协议未规定实习报酬,而实习协议规定了确定的实习报酬数额,在就业协议签订以后,应当继续履行实习协议规定的内容,若就业协议规定的内容与实习协议相冲突,则应当以后生效的就业协议为准。

2、就业协议与补充协议

就业协议由于涉及到学校方、高校就业办等主体的管理要求,其涉及学生和用工单位的权力义务内容往往极为简单的,许多用工单位为了进一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往往在签订就业协议的同时签订补充协议或附加协议,譬如:关于实习报酬、人身损害、保密义务等条款。

由于补充协议往往基于就业协议而产生,其与就业协议构成从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若补充协议与就业协议条款无冲突,应当并行履行。若条款有冲突,譬如:就业协议约定的违约金为5000元,而补充协议规定的违约金为1万元,此时应当遵照主合同即就业协议的约定5000元执行。另一反面,就业协议往往有学校一方的管理界入,其更能体现缔约时的公平合理原则,而实习生与用工单位的双向补充约定,虽属于自由约定,但实习生缔约的弱势地位明显,应当从保护实习生角度去理解条款间的冲突。

3、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

就业协议通常有期限规定,协议到期终止,用工单位应当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但许多用人单位往往在就业协议中规定“效力顺延条款”即如果毕业生在一定期间内改变就业意向,在该期间内不继续履行就业协议中的相关约定,必须依据就业协议支付违约金。

案例:某大学生王某是届毕业生。毕业前,他与一家网络公司和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协议规定,王某第1年为见习期,服务期为3年,每差1年支付1万元违约金。7月,公司与王某签订了劳动合同,期限4年,并规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工作1个月后,王某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被拒绝。公司扣留了他的档案,并要求支付4万元违约金。

王某认为,试用期间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网络公司要求交违约金或赔偿金没有道理。网络公司认为,王某是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引进的外地生源。而劳动合同产生的基础是三方协议,如果要解除劳动合同,前提是要首先解除三方协议,所以王某应当首先承担违反协议的相关责任。

本例中网络公司通过就业协议约定服务期以及违法服务期的违约责任,而实际上关于服务期是劳动合同中方可约定的内容,用人单位企图把见习期、服务期、违约金的效力延伸到劳动关系中,这实际上是不成立的。因为:就业协议本身是有时效限制的,在毕业生拿到报到证去单位办理入职手续后,该协议因履行完毕而自动终止,其有关的条款也随之失去效力。而在劳动关系建立以后,相关的权利义务受《劳动法》调整,根据《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王某只要履行提前三十天即可解除合同,其辞职权受法律保护。因此单位以违反就业协议为由要求王某承担违约责任不能成立。

因此,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单纯的“效力顺延条款”只是用工单位的一厢情愿,并不能起到真正的约束作用。

三、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风险规避

1、事实劳动关系风险规避

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已经毕业的学生“以实习的名义”寻找工作,用工单位接纳以后往往只是发一些实习补贴,其实习报酬标准往往与最低工资的标准相去甚远,由于已毕业的学生其身份已是适格的劳动着,其与用工单位所建立的关系为劳动关系,受劳动法调整(合同签订、最低工资、工伤责任、社会保险等)。如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也意味着用工单位应在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双倍工资的惩罚责任。招用这类“有实习生之名,而无实习生之实”的毕业生,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风险。而用工单位在就业协议终止后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也会给未来的事实劳动关系争议留下了隐患。

基于此,对于用工单位而言,第一,在选择实习生时,应当鉴别实习生的身份,要求实习者提供在校学生的身份证明,并控制好学生的实习期间。避免因学生身份关系的转变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从而承当不必要的风险和责任。第二,在就业协议终止后应当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具体的签订日期可以根据报到证、劳动手册、毕业证等确定。

2、人身损害风险规避

按照《劳动法》和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受伤后,应当进行工伤认定,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或者由没有办理工伤保险的单位支付。但是实习生和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在劳动当中受到了伤害却很难按照《劳动法》或者《工伤保险条例》来进行工伤认定。

虽然学生实习受伤不能按照劳动案件来处理,但并不意味着实习生在劳动中受到的伤害应当由其自己负责。在这一法律关系中,实习生与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同时发生了法律关系:学校作为学生的施教者、监护人和实习活动的指挥安排者,应当预见实习生在实习劳动中必然存在和可能出现的风险,并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实习生发生人身损害后,学校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学校与用人单位事先对于责任的分担有约定的,双方可以按照约定分担责任,但该项约定不能构成任何一方对实习生受伤的免责。

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降低发生事故伤害的可能性,避免发生人身伤害事件,对于易发生人身损害的企业,可以考虑为实习生购买意外伤害险等转移风险。

3、学生违规及违约风险规避

毕业生在实习期间,其劳动过程与普通劳动者并无二致,工作中间也会发生操作失误、造成企业损失、严重违纪等情形,我们把这一类风险统称为“实习生违规风险”,而另一方面,在实习生签订就业协议以后,企业也面临着实习生因为选择更好的单位、读研等而产生的“违约风险”。

对于第一类风险,企业应对的重点应当是管理上的投入,譬如加强对实习生的操作培训、与实习生签订保密协议、加强内部的管理控制等。对于实习生造成企业重大损失的情形,应当事先在协议中规定好损失的计算办法以及损失的承担办法。

对于第二类风险,由于实习生违约成本极为低廉,企业为了违约金而去打官司也往往得不偿失,所以规避风险的重点应当是做好事先防范工作,譬如:严把实习生的招用关,加强前期遴选的投入,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没有必要过多的投入培养资源;譬如:特殊待遇、高价培训等。

就业协议无小事,无论对毕业生还是对企业,都不可等闲视之。

篇2:签就业协议注意事项

签就业协议注意事项

就业协议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就业协议一般由国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区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

对于大学生而言,签署就业协议要慎重承诺,一旦承诺就要严格信守。

签订时,五大风险需规避

大学毕业生签订协议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下面几种风险:

就业协议的期限:就业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将成为双方的劳动合同期限,由于大学生是初次就业,缺乏明确的职业规划,不宜将第一次期限约定的非常长,以便在不合适的时候及时作出调整。

改派成本:就业协议强调的是“三方签约”,毕业生一旦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在征得用人单位同意并交纳违约金后才可重新签约。由于就业协议每个毕业生仅有一份,所以毕业生违约时,必须办理完毕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有原签约单位的书面退函,交纳完毕违约金),然后将原协议书上交还高校就业工作处,并换取新的协议书。

就业协议的违约金:违约金虽然是对双方的一个保障,也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双方的承诺需要通过违约金来约束,尤其对于企业来说,由于毕业生往往是先就业再择业,一遇到更好的工作就不惜毁约,极大的增加了企业招聘成本。另一方面,也有一些单位利用毕业生急于就业的心理,漫天要价,趁机牟利。所以,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协议时要慎重考虑,量力而行,对于那些违约金约定数额较高的企业,毕业生应该考量自己可能承受的风险及承受能力,而不要“病急乱投医”。

工作内容:大学生在实际工作中运用自己的学识是非常重要的,甚至超出了劳动报酬的重要性,因此对于日后的工作岗位以及工作内容等要有明确的约定。

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也是大学生毕业后作为劳动者最大的权益,因此对于劳动报酬应当约定明确。

签订后,就业协议不能代替劳动合同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就业协议的作用仅限于对学生就业过程的约定,一旦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就业协议就失效了,不能替代劳动合同,不是确定劳动关系的凭证。一旦劳动合同签订并生效,就业协议也就完成了历史使命。

需要提醒的是,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时,如果有关于工资待遇、住房等的补充协议,在日后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对协议内容应给予认可。

除了时间一个在先一个在后以外,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还有许多不同:

从内容来看,就业协议主要包括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

而劳动合同的内容涉及劳动计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两者的管辖权也不同,因为就业协议属于民事合同,相关争议和纠纷由法院直接受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法院起诉。劳动合同属于劳动法调整,因此劳动合同产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对仲裁裁决结果不服的,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临近毕业,又到了大学生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大四狗可千万不能因为学校催的'紧就随便签一份就业协议来应付哦!

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了几则案例供大家参考

案例一

大学生张某,是外地在沪就读的大学生,成绩优异,被上海一家房产公司相中并签订了就业协议,约定企业为其办理大学生毕业入沪手续,以及必须工作两年的约定,并约定了违约金5000元。

报到后,张某很快在公司的帮助下办妥了户籍手续;待到公司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时,张某却不愿意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而只愿意签订一年,以至于协商不成,张某一怒之下辞职离开了公司。

公司随即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张某不遵守就业协议的约定,无理拒绝签订劳动合同,构成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专家点评:

用人单位的要求应被支持。根据《就业协议》,公司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了提供工作岗位、办理户籍的义务;而双方依法建立劳动关系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有权要求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且书面劳动合同的内容并未超出双方在就业协议中的约定,是有约定依据的。但张某拒签,其行为客观上造成了双方无法签订劳动合同,使得劳动关系处于非法状态,并且其离职行为也违反了协议约定,应支付违约金。

案例二

小冯毕业前与一家单位的市场部签了就业协议,并在7月份毕业后来到这家单位上班。但是工作了不久他就感觉,自己的身体状况很难适应单位高强度的工作方式,而且现有工作也不适合其今后发展定位,于是在8月底向单位提交了解除协议申请,虽然单位答应了他的离职要求,却以违约为由,要求其必须缴纳5000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小冯觉得很委屈,身体不好无法胜任工作是客观原因,再说现在还处于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凭什么说自己违约?自己在公司已经了一个多月,一分钱的工资都没有拿到,反而还要交5000元?由于小冯不肯交违约金,单位就拒绝帮助其办理离职手续,双方的僵持让小冯感觉损失很大。专家点评:

单位要求不应得到支持,如前所述,就业协议是小冯与公司签订的约定将来建立劳动关系的民事合同,7月份毕业后小冯已按照约定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原就业协议已经履行完毕;而双方的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调整。如果小冯仍处于试用期内,依据劳动法规定,小冯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关系;若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属事实劳动关系,小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而无须支付违约金。

但反之,如果在报到后,毕业生因为发生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用人单位则应该按照在职人员的有关规定处理,即使处于试用期,单位也不能将随意其辞退。

就业小贴士

在毕业求职的过程中,除了关注就业协议签订的风险外,大学生还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以下建议或许值得考虑:

不要轻易交保:一些企业在签订就业协议的同时为了保障协议的履行,要求学生缴纳一定金额的押金。这往往成为大学生受骗的陷阱。

不要虚假陈述:诚信是一项收益最稳定长期投资,而欺骗终有一天被拆穿,大学生在投递简历、面试等过程中不能过度夸大甚至欺骗。

不要希望一劳永逸:一些毕业生在接到用人单位的用人通知后,往往会认为万事大吉,可以放松自己了,但是故步自封的人很容易被淘汰。应届毕业生一方面要不断充实完善自己,以适应用人单位的需要;另一方面要尽可能掌握更多的专业技能,以适应有可能遇到的各种工作。

篇3:大学生签三方协议注意事项

大学生签三方协议注意事项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

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以劳动合同为准,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四个方面,签三方协议要留心五个细节。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一要明确职务和岗位,否则,用人单位会利用调职的方式,变相压迫你主动辞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打发你。

二要防止用人单位不断用换岗位的方式,反复延长试用期,因为同一个岗位同一个人不能适用两次试用期,而换岗位就没有限制了。

三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最低的工资标准,最好能将年终奖用条款固定下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由于我国暂时没有对年终奖定性,这个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单位利用,将来成为克扣薪水的一种方式。

四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社保,等于工资减去很多,还不能享受国家和单位的社保福利。

大学生签三方协议,首先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D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第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第五,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

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

篇4:签就业协议书注意事项

我国《劳动法》第32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相应报酬,如果单位不履行,可去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经仲裁后,如对仲裁不服还可在接到仲裁之日起60天内向当地法院起诉,以此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就业协议书每位同学一式四份,并在第一页封面盖有学生学号,请各位同学在领取就业协议书时确认自己拿到的学号与自己无误。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劳动管理切实保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第2条规定:“企业不得向职工收取押金实物等作为‘入厂押金’。”

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

夫妻婚后购有坐落在____路____号的楼房一套,合同价人民币60万元,现值人民币100万元(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购房时以男方为主贷人贷款42万元,现尚剩余贷款本金30万元。该房购买时首付18万元,首付款来源于婚后双方存款。现协商该套房产归女方所有,由女方给付男方房屋折价款35万元,折价款计算公式为:房屋现价100万元,未还贷款本金30万元。女方给付男方的折价款35万元在两年内分3次付清:

2、本科推免生、研究生硕博连读生无就业协议书。

7.签约前,毕业生应多方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尤其要弄清该单位是否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及用人自主权,以免上当受骗。

3、就业协议书遗失申请补办,程序是:个人写申请说明遗失原因,学工组老师审核后签字盖章,交就业指导中心,公示,一周后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对于谎称就业协议书遗失而补办的,学校将公开通报批评。

4、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是整体,正式签定后分别由学生个人、用人单位及学校保存;学生签约后欲与其它用人单位签约的,须与之前的用人单位办理解约手续后,凭解约单位的解约函(盖有单位公章)、一式四份协议书及解约申请到系里找学工组老师签字,方可办理新的就业协议书。(具体流程请看就业指导科相关文件说明)

5、一般情况下签定就业协议书的流程如下:

a、确定用人单位录用你;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

b、将一式四份的就业协议书当中个人部分填写完整;

c、将四份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请他们填写完用人单位部分,一定要盖好章;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d、将四份协议书拿到系里找学工组老师签字、找办公室李老师盖章;

答:任何一方不同意,合同不能作出变更,维持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任何一方提出解除要承担劳动法约定的违约责任。

e、将四份协议书拿到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盖章;

f、就业指导中心将个人、用人单位、院系、学校均已签字盖章后的协议书收走其中二份保存;

g、个人将其中一份交给用人单位保存;

h、个人保存最后一份协议书。

请同学们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按上述流程依次办理。

特别提醒同学们在签订就业协议的时候注意附加条款,不要在附加条款留空的时候在附加条款下面随意签名。

6、关于就业相关注意事项等,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的办事指南一栏有具体说明,请务必仔细阅读。关于签约、解约、改派等手续上面均有详细解说。

篇5:签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

签补偿协议的注意事项

签补偿协议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

第一、不要轻易签字。

在拆迁中,包括北京在内,拆迁补偿协议基本都不是在完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但不管怎样,你一旦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上签字,事后想反悔难度非常大,尽管合同法规定在欺诈、胁迫或威胁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可以在撤销,但在现实中是行不通的,包括全国法制状况最好的北京也是这样,原因有两个:一是举证难度大,你如何向法院拿出证据证明你是在欺诈、胁迫或威胁的情况下签字的;二是拆迁具有的特殊性,这个我相信你能够明白,我就不细说了。

实践中,有些地方的拆迁,仅是口头与拆迁户约定补偿安置条件没有书面协议,或者拆迁户签订补偿协议后自己手里没有书面协议。

更可怕的情况是有些地方让拆迁户在拆迁方提供的空白纸上签字,补偿条件由拆迁方事后填写,我们郑重的提醒正在经历拆迁的人,坚决不能犯这样的.低级错误,因为后果不堪设想。

我们经常说一句话,一字值千金,对于一般的老百姓而言,绝大部分人可能一生也遇不到自己写出来的字能够价值千金,但在拆迁中,你的签字估计用一字值千金也不能形容它的价值,所以在拆迁中请你一定要慎重签字。

第二、不要轻易签收。

很多人不大明白什么是签收,简单讲就是拆迁方送给你书面资料让你签字以证明你已经收到这份书面资料的签字就叫签收。

一般情况下,凡是要你签收的,都是对你产生法律效力的文书,所以建议拆迁户要慎重,不明白的最好不要签收,已经签收但不明白意思的,强烈建议你咨询专业拆迁律师。

第三、不要将证件等原件书面资料交给拆迁方。

实践中,有些地方,为了不让拆迁户通过法律维权,会以核查证件等为名将你的与房屋有关的资料特别是房产证、土地证,交费的凭证等收上去,你再想要回来时他们会以种种理由推诿。

当你选择法律维权时,复议机关或法院会以缺少证据资料为名不受理你的案件,所以我们提醒你要保管好与房屋有关的资料,特别是原件资料绝不能交给拆迁方。

非给不可的情况只能给他们复印件。

第四、不要轻易报价。

这主要因为,一是地方政府出台的拆迁补偿安置条件是明显偏低的;二是在实际补偿安置中对有的人补偿高对有的人补偿抵,主要看拆迁户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这种情况下,你要过早的报出自己的补偿条件,事后如果是同样的条件,有的人比你拿的补偿安置条件高你就会后悔,但你自己已经报价想反悔恐怕难度很大。

为了不使自己被动或得到不合理的补偿时,我们建议你不要轻易报价。

篇6:大学生签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大学生在求职中取得的阶段性成绩,但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在经验和掌握专业知识程度等方面的不对称性,使他们明显处于劣势。为了保障自己作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大学毕业生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慎之又慎,对自己负责。通常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面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应当合法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其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法,那么求职者的权益保护就会遇到困难。因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这一劳动合同主体须符合法定条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成立,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两年以下合同试用期不能超60天

大学毕业生刚进单位,一般都会有一定的试用期。根据现行的法律和政策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在两年以下的,应按合同期限的长短来确定试用期,即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劳动合同期限在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天;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如果劳动合同期限在两年以上,可以在6个月内约定试用期。需注意的是,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应细化

岗位工种外延大或比较广,说明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当事人从事的岗位工种变化范围大。求职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岗位工种适度细化。

对于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求职者希望在劳动合同体现的内容,当事人可提出在劳动合同中写明的要求。

掌握必要的相关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应具备以下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除了前面这些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它内容。

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最好应该认真学习和了解一些劳动法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例如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法律责任等规定,这样求职者才有利于争取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权利和义务,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求职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掌握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时应该承担的责任,有利于毕业生争取主动权。比如: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以上规定期限的,当事人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按照非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按照规定,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当事人要求约定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当事人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则应按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对应相关的规定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及时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在求职者上岗、试用前与用人单位签订,而不是试用合格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未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并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由劳动监察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对劳动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而未订立劳动合同的,除非职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符合开除、除名、辞退条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

掌握相关细节

签订劳动合同前,大学毕业生应该仔细阅读关于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不论这些用人单位的文件是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因为,这些文件中会涉及毕业生求职者多方面的权益,求职者遵守规定是法定义务。而且,这些文件作为劳动合同附件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约束力。

篇7:签就业协议妙用备注栏

签就业协议妙用备注栏

在求职签约过程中,你想学到更多技巧吗?你想为自己遇到的困惑找到答案吗?你想学会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吗?在这里,我们给你想要的,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就业协议书,因为要凭协议书转人事档案、户口等关系。毕业生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并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所享有的权利义务。

就业协议书有备注栏,毕业生可在备注栏中填入补充条款,该条款也具有法律意义。备注是为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共同约定的其他条款所设计的,

三方在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如有一些其他的事项或特殊的'约定,应当在就业协议书的备注栏中写明。其内容可为“如本人考上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该协议效力终止”,也可为协议期内工资多少,违约时是否缴纳违约金等容易产生纠纷的条款。一般就业协议签订在前,劳动合同订立在后,如果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就工资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约定,亦可在就业协议备注条款中予以注明,日后订立劳动合同对此内容应予认可。

在备注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的条款如果不涉及学校的有关规定,不违反政策,并只在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约定,学校是不予干涉的。

特别需要注意的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备注条款,必须要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方的签字,否则当发生争议时,备注条款很难发生作用。而且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就业协议书的使命就完成了,其效力也自动消失。

篇8:大学生就业协议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国办发[]19号),结合我院相关管理规定,为规范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是确定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责、权、利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效力的文书,是签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依据。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统一编号,必须按照编号使用。

第三条 每年9月15日前,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按各系毕业生生源情况将协议书及编号表下发到各系。

第四条 各系在协议书“院(系)意见”栏内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之后,将协议书发给毕业生,作为联系单位的凭证。待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聘用意向后,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到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由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将协议书送交招生就业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各持一份,三方必须签章完备,否则无效。

第六条 协议书不得私自涂改、转借、交换。

第七条 协议书如果出现损坏、撕裂等情况,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各系审批登记后,持系领导签字的申请书及破损的协议书到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更换手续。

第八条 毕业生持有的协议书不慎遗失,应立即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在遗失地省级报纸挂失。见报后,凭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先到各系由系领导签注意见,再到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办理补发手续。

第九条 遗失的空白协议书补发后,首先到所在系加盖公章,之后可直接和用人单位联系并办理签约手续;如协议书遗失前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则补发后必须和原单位联系签章,作为毕业派遣的依据。

第十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需重新签约的,须持原签约单位解约函、原已签约的《就业协议书》和新签约单位的接收函到学院招生就业处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篇9:大学生就业协议

甲方 (单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个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 年______ 月___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劳动协议期限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类型为_____期限协议。

本协议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终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试用期____。

二、工作内容和义务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关规定,经与乙方协商,对乙方的工作职务和岗位进行调整。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

3、维护甲方的荣誉和利益;

4、忠于职守,勤奋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业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为本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个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标准工作时间。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工时制度。

第五条 甲方延长乙方工作时间,应安排乙方同等时间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第六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制定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甲方应按照国家或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组织安排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第七条 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四、劳动报酬

第八条 甲方的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

第九条 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____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__元。

第十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劳动的,甲方保证支付乙方的生活费不低于_____元。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障的有关规定交纳职工养老、失业和大病统筹及其他社会保险费用。甲方应为乙方填写《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协议后,《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有关规定转移 .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期和医疗期满后关于本协议的办理,按照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执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医疗和生活费用按照_______执行。

第十四条 乙方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等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劳动纪律

第十六条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规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规范;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培训,提高思想和职业技能。

第十七条 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协议。

七、劳动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八条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九条 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的内容。

第二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协议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条 协议期内,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内外甲方所属机构工作的,原有劳动协议仍然有效,但应和企业签订有关境内外工作的协议;经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内外非甲方所属机构担任一定阶段工作的,可由乙方与该机构签订有关协议。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以欺诈手段订立本协议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损失的;

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不能胜任劳动协议约定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劳动协议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协议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协议达成协议的。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条第7、8、9款的规定解除本协议时,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条 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并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解除协议。

第二十五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条终止、解除本协议: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医疗终结,经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的;

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职工;

5、复员退伍义务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中初次参加工作未满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 乙方欲解除劳动协议,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业务以及清理完所办理的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可解除劳动协议。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权利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甲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协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在本协议期满前 天向对方表示续订意向。

第二十九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协议的,乙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终止条件出现,本协议终止。

八、违反劳动协议的责任

第三十条 甲方根据本协议第二十条、二十二条第7、8、9款、第二十四条解除劳动协议,应按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协议的经济补偿办法》给乙方经济补偿。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对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并按原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协议规定的赔偿办法》执行:

1、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协议,包括劳动协议部分无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协议,即招用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协议以及劳动协议到期后十日内未办理续订劳动协议手续的;

3、甲方违反《劳动法》的规定侵害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权益的;

4、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或本协议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协议的。

第三十二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补足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以按国家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要求甲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资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支付乙方报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4、解除劳动协议后,未按本协议第三十条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三十三条 甲方依据本协议第二十二条第8款解除劳动协议,除给乙方经济补偿外,甲方应根据原劳动部制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协议的经济补偿办法》发给乙方医疗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 乙方有第二十二条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协议外,可保留依法索赔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内提出解除劳动协议或自动离职,经协商解除协议后,亦不得在 期限内自行或在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单位从事和原在职时相同或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协议或者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事项,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本协议约定或损失数额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七条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条件解除劳动协议的,应承但相应的经济赔偿。如果在公派境内外培训或出境实习后为甲方工作期限在 年以内发生的,应赔偿甲方有关的费用。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八条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_______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条 甲方以下规章制度___________对协议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第四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盖章)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本次续订劳动协议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协议,续订协议生效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续订协议终止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 年____月____日

本次续订劳动协议期限类型为______期限协议,续订协议生效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续订协议终止日期为_____年____月_____日。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 年____月____日

篇10:大学毕业生签三方协议注意事项

三方协议,这是应届毕业生与单位、学校签署的正式协议,对单位、学校、个人都有很强的约束力,也是正式的签约形式。签三方协议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也可能是你人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大学毕业生要怎么签三方协议呢?有哪些地方时需要注意的,下面具体来看看~

1-如果你非常想去这家单位的话,就在个人意见栏填写“同意到xxx单位工作” 。

2-如果对方向你承诺解决北京户口,一定要把这一条写到三方后面的备注栏里,例如“xx公司承诺为本人解决北京户口”,这是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当然,公司也会在里面写上“违约金xxx”。

3-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4-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5-有些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取消违约金这一条规定。或者尽量降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6-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7-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以防单位在填写的时候,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而无法挽回。

8-三方协议书只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对劳动关系没有约束力。因此,签订了三方协议并没有进入就业的“保险箱”,还需要接受用人单位实习期、试用期的进一步考察。

篇11:签就业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

签就业协议应注意哪些问题

1、毕业生情况部分:如实填写,姓名、学制、学历,专业名称、家庭地址要详细填写,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联系电话一定要填写清楚,电话号码变更要及时告知所在系或本班辅导员,一旦有事学院或用人单位便于通知。

2、单位情况部分:检查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用人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单位联系人、电话、通讯地址及性质要写清楚;档案转寄地址一栏,一定要将人事档案保管单位的全称和地址填写清楚,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单位可填写单位地址,无人事保管权的单位应填写其委托保管档案的地址(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主要指挂靠到人才交流中心或人才市场的三资企业、民营企业和私营企业)。

3、双方协商达成的附加条款:双方应将毕业生就读本科考取专升本,体检等特殊要求、违约的责任及违约金以及其他有关事项经协商达成的附加条款填写清楚,落实在协议书应聘意见或用人单位意见栏里,或者另备一份补充协议,避免将来出现麻烦。

4、关于用人单位公章: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时,一定要注意用人单位级别和主管部门,不要以为只要有接收单位公章就万事大吉,也不要以为“反正有单位同意接收我,无所谓”,其实,用人单位除有单位性质之分,还有级别之分,一定要将所有需要的公章盖全,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用人单位有几种级别:中直单位、省直单位、市县属单位、区属单位。 ①联系中直单位的,有人事部门接受意见和公章即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例如:中铁大桥局的人事章); ②联系省直单位的`,分两种:一种是联系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如果直接到省主管厅局就业,有厅局的接收意见和人事章即可;如果联系的是厅局下属的单位,就要有该单位的接收意见和人事章,还要有主管厅局的人事章(如省公路局要有省交通厅人事章);另一种是挂靠到省人才交流中心的非国有企业(三资、私营、民营),应有企业的人事接收章和省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章(所以,应该在和用人单位洽谈的时候咨询清楚,也就是了解该单位是否有用人权和档案保管权),

③联系市县属单位的,有三种情况:联系的是国有企事业单位,有用人单位的意见和人事章,用人单位主管局的人事章,以及市县人事局的接收章;联系的是挂靠到市县属人才交流中心的非国有企业,就应该有该企业的人事接收章、市县人才交流中心的人事章以及市县人事局的毕业生调配专用章;如:联系县公路局的,有单位的人事章、主管局的人事章,加盖市县人事局的公章(无编制的要有市县人才服务中心章)。 ④联系区属单位的,要有用人单位人事接收意见、公章,用人单位主管局人事接收章,区人事局公章,最后加盖市人事局调配章。

总结:一个章(两种):中直单位;省主管厅局;两个章(三种):省厅局下属单位(单位接收意见、人事章,主管厅局人事章);省属挂靠省人才的非国有企业(企业人事接收章,省人才人事章);市县属的单位三个章(两种):市县属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用人单位意见人事章,用人单位主管局的人事章,市县人事局接收章);市县属挂靠到市县人才交流中心的非国有企业(企业人事接收章,市县人才交流中心人事章,市县人事局毕业生调配专用章);四个章:区属单位。

5、部分省市就业审批表:部分省市为控制人事编制或控制人口增长的户口问题,对毕业生有特殊要求,在与这些省市单位签约时,要注意这些特殊要求,即该省市提供的进入该省市工作的就业审批表。截至目前,这些省市包括:广东,黑龙江,福建,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深圳,珠海,青岛,沈阳,南京,厦门,宁波,成都,石家庄(本地生源返回就业不需要)

6、就业协议书的使用与管理工作。凡我院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时,均应使用省教育厅印制的《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四份)。协议书人手一份,专人专号,遗失不补,复印无效。毕业生考取专升本,就业协议书须上交院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可与多个用人单位洽谈,但最终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协议书一旦签定生效,协议三方必须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原则上不得违约。对使用他人协议书、一人签定2个以上协议、协议书遗失、涂改,不论何种原因,一律按违约处理。

篇12:大学生怎样签就业协议书

一、关于就业协议

1.就业协议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它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就是它只限定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的录用协定,而不能进一步调整双方的劳动关系。因此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并不能代替,毕业生在正式上岗后应立即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2.就业协议上规定的违约金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违约金有严格区别,毕业生对于双方协商确立的违约金应充分注意它的公道性,违约金数量一般不应太大。

3.就业协议的主体合法原则:签订就业协议确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对毕业生而言,就是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毕业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企业或公司则必须具备合法经营,并有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证件,同时有大学生录用自主权。对高校而言,则必须如实地向用人单位告之毕业生的相关情况。

4.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经过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后,必须签订学校同一发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其他就业协议书无效。

5.就业协议书在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当事人须履行协议内容。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对就业协议书进行鉴证登记,并列入就业方案。

6.每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多项或复制后与多家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的行为是违规行为,不仅协议无效而且将受到追究乃至处分。

7.签约前,毕业生应多方了解用人单位的情况,尤其要弄清该单位是否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及用人自主权,以免上当受骗。

8.经双方充分洽谈和选择,真正达成就业意向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由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经所在学院(系、所)负责就业教师签字后交学校学生就业办公室审核、鉴证登记。就业协议书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鉴证登记后返还给用人单位和毕业生。

二、签订就业协议书应注意的条款及内容

1.有关自身信息应如实填写。

2.用人单位的信息一定要让用人单位填写详细,以便学校就业部分核对盖章。

3.备注部分有关提升学历和考研情况应与用人单位提前沟通,并取得对方谅解,但一定要诚实取信,不能有欺骗行为。

4.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时,应注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商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岗位、培训机会、违约条款、“四金”福利、薪酬(应注意了解单位提供的薪酬是否是扣除“四金”后的税后收入)这些条款宜在就业协议中标明,万一今后产生劳动纠纷,这些都是劳动争议的判定依据。

5.除协议书规定内容外,三方如有其他约定事项可在协议“其他约定”内容中加以补充确定,口头承诺无效。

篇13:大学生就业创业洽谈会举行 3870人签用工协议

大学生就业创业洽谈会举行 3870人签用工协议

8月26日,“西安市暑期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洽谈会”在曲江会展中心举行,500家招聘单位提供就业岗位1.5万余个,推介创业项目164个,提供见习岗位2428个。洽谈会吸引了1.5万余大学毕业生前来参加,有3870人与用人单位达成用工协议。

现场发放贷款1227万元

此次对接洽谈会主题为“伸出援助之手,共帮大学生就业创业”,由西安市政府主办。陕西省委常委、西安市委书记孙清云,西安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宝根,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鬲向前,省教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厅长杨希文等省、市有关领导出席了洽谈会开幕式。

开幕式后,西安市劳动保障、银行、担保机构等现场为34名自主创业的大学生、5户劳动密集型企业代表办理了小额担保贷款手续并发放了小额担保贷款,总金额1227万元。其中大学生小额担保贷款19人共111万元(每人5万-8万元不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共5户贷款820万元、大学生担保基金贷款15人共296万元。

西安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董军介绍,截至目前,全市共为249名自主创业大学生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340万元,为15名大学生发放大学生创业基金贷款296万元,共带动就业1500人。

3870人达成用工意向

在就业洽谈会现场,记者了解到,500家招聘单位提供的`就业岗位,主要涉及IT、电子、通讯、交通运输、金融、旅游等多个行业。据统计,昨日的招聘会吸引了15300名大学毕业生进场,3870人与用人单位达成了用工协议,245人参加SYB项目推介会,383人接受了职业指导和素质测评,800多人参加了报告会,展示创业成果170余项,人接受政策咨询,现场还发放了宣传资料20余种8000余份。

篇14:三方协议怎么签?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

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三方就业协议书不同于劳动合同。

首先,三方就业协议书是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主要是明确三方的基本情况及要求。三方就业协议书制定的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法规和规定,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而劳动合同是受《劳动法》和《合同法》的限定和保护,有些用人单位如许多外企在确定录用时(注:在到用人单位报到前),就同时要求和毕业生签订一份类似劳动合同的协议;而更多的用人单位则要求先签“就业意向书”,毕业生报到后再签订劳动合同。

其次,就业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

第三,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

如果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附件内容矛盾,以劳动合同为准。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四个方面,签三方协议要留心五个细节。 大学生签劳动合同

一要明确职务和岗位,否则,用人单位会利用调职的方式,变相压迫你主动辞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打发你,

二要防止用人单位不断用换岗位的方式,反复延长试用期,因为同一个岗位同一个人不能适用两次试用期,而换岗位就没有限制了。

三要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最低的工资标准,最好能将年终奖用条款固定下来,作为工资的一部分。由于我国暂时没有对年终奖定性,这个法律空白有可能被用人单位利用,将来成为克扣薪水的一种方式。

四要了解用人单位是否给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社保,等于工资减去很多,还不能享受国家和单位的社保福利。

大学生签三方协议

首先要看填写的用人单位名称是否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协议无效;填写自己的专业名称时,要与学校教务处的专业名称一致,不能简写。

第二,外企、合资企业、私企一般采用试用期,根据合同期的长度,可以从1D3个月不等,通常试用期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一年。

第三,不少单位为了留住学生,以高额违约金约束学生。学生在协商中要力争将违约金降到最低,通常违约金不得超过5000元。

第四,现行的'毕业生就业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一套、做一套,毕业生可将签约前达成的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说明,如发生纠纷,可以此维护自己合法权利。

第五、学生在签订协议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进行。等用人单位填写完毕、盖章后再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写完毕后就直接到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要求盖章。这样带来的后果是,单位在填写时,工资待遇等与过去承诺的大相径庭。学生却因为自己和学校都已经签字盖章,无回天无力。或者逆来顺受,或者就被迫违约赔偿用人单位 三方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国家派遣证发放的一个证明。

只有你签署了三方协议,拿回学校,学校才会在你毕业后将派遣证发给你,而你拿着派遣证到你工作的单位报道,就此开始计算工龄,而你也就拥有了干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毕业,所以6月18日前必需将三方交到学校)。

篇15:夫妻离婚房屋如何分割,签房屋分割协议注意事项

夫妻离婚房屋如何分割,签房屋分割协议注意事项

一、夫妻离婚房屋如何分割

首先必须确认在诉讼中争议的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而非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确定这个前提后,按照以下原则从法律上进行分割:

(一)首先考虑夫妻双方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是否有约定,或是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对房产的分割是否有明确的约定,如果存在这一前提,法院会优先尊重双方的约定;

(二)未达成约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或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具体有: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4、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当的,人民法院不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签房屋分割协议要注意什么

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2、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1) 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4、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1)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2) 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3)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5、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6、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处理为:

(1)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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