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酒销售简单版合同
“小夜卷”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5篇进口酒销售简单版合同,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进口酒销售简单版合同,希望大家喜欢!
篇1:进口酒销售简单版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被授权人
法定代表: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信、发展的原则、在互利互惠、密切配合、实现双赢的前提下,就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地区代理销售泸州老窖香酒坊散酒系列,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商。
合同期限及期限结束后应进行续签规定。
1、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合同期满,乙方可以申请续签,但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同等条件下将优先续签合同约定销售区域范围。
3、为充分保障广大经销商的利益,甲方在进行产品价格体系调整时将严格遵守承诺,保证产品价格体系正式调整前7个工作日将调整信息通知经销商。
甲方的权力
1、有建议和指导乙方实施甲方制定的市场营销方案权利。
2、有审核、规范乙方进行产品广告宣传的权利。
3、有权处置乙方出现的违规行为、违规经营和损害甲方(利益)的权力。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厂家合法有效证件。协助乙方做好货物托运工作(周转壶返厂中间物流费乙方自理)。
5、采取有效措施调节和规范市场秩序,严守乙方的业务机密。确保乙方区域销售权。
乙方义务
1、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和声誉,在甲方的指导下处理好代理经销区域内产品终端用户的投诉与相关服务请求,并做好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配合工作。
2、严格遵守甲方市场营销方案中关于市场营销秩序维护及经销商行为约束方面的相关规定。
3、不得擅自生产、伪造、售价变改、甲方之产品,并要协助甲方做好保护甲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工作。
4、保持和甲方的持续沟通,及反馈各种市场营销信息。
5、乙方印制各种针对甲方产品的宣传资料前必须经甲方审核,得到甲方书面许可后方可发布。
6、不得以甲方名义与第三者签订经济合同,从事其他民事行为,甲方亦无须为乙方与任何第三人发生的经济和民事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与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刻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2:进口酒销售简单版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共同拓展市场。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向乙方供货,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定的酒水质量标准。如产品质量未达到所设定的质量标准和不好销售的产品,甲方接受退货。
二、甲方所提供的产品,由乙方负责统一销售和管理。
三、双方议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商品及价格清单详见附页)均已专场代销方式进行销售,每月以实际销售量为结算款。双方约定在每月15日互相结算一次。乙方根据当月的实际销售量,按双方商定的结算单价(详见报价清单附页)以现金的'方式付款。
四、每次供货时,甲方应与乙方采购部联系,按乙方要求准时准量得送达。送货时甲乙双方必须仔细清点验收,如有残损·过期等情况,甲方应及时跟换或退货。
五、甲方保证对供货的产品质量负责,若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的规定,或甲方提供的产品因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将由甲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有效期年月日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友好协商解决。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守约方将按《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向违约方索赔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其他: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签字(章)
法定代表签字(章)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酒销售合同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开发赖世家赖茅酒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共识:
一、销售区域及合同约定销售量:
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乙方为赖世家赖茅酒全国总经销。合同约定销额为________万元。
二、产品及价格:见附件
三、首次进货条款: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汇款5万元作为首次进货预付款,如逾期乙方未汇出相应款项,该合同无效。样品出来乙方认可后,乙方须将首次进货的全款打到甲方指定的账户(按实际出货量结算货款)。
四、订货及发货条款:
(一)乙方承诺准确地向甲方提供收货单位(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甲方以铁路或汽运的运输方式发货到乙方指定站郑州或漯河,运费由甲方负责。甲方不负责多点运输、卸货以及相关费用。
(二)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书面定单,并将相应货款同时汇到甲方帐户,甲方根据先款后货原则组织发货。
(三)乙方每次进货量不得少于20万元。
(四)甲方在收到乙方定单和货款后5日内发货。
五、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给乙方提供营业执照、质检报告、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2、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DB52/52620________标准。
3、甲方保证乙方享有独家经营权。
4、甲方提供赖世家酒业公司的全部证件复印件(带红章)并保证产品的合法性。
5、甲方提供的产品酒精度均为53度。
(二)权利义务
1、乙方需具备合法的经销手续、有健全的网络、物流及终端市场。
2、乙方按国家标准DB52/52620________验收货物。货到后三日内乙方组织验收。在验收期内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在验收期满后七日内持国家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的检验报告向甲方提出疑义。逾期未验收,视为甲方产品合格。
3、乙方的仓储条件、运输条件不符合甲方在产品标识上明确告知的条件导致产品及其包装物受损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六、其它约定事宜:
(一)甲方若受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影响,如洪灾、旱灾、铁路中断、地震等因素,不能按时、按量向乙方提供货物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应加盖双方印章方可生效。
七、解决争议条款: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统一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九、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篇4:酒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销售方式
乙方提供葡萄酒在甲方酒店由甲方进行销售。
二、甲方责任及权利
1、甲方须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市场销售工作,甲方有义务和责任维护乙方的产品形象。
2、甲方不得对外公开乙方商品供价。
3、甲方须确保乙方所供商品品种齐全完整,库存充足。
4、甲方合同期内有权要求乙方对其有保质期的.库存商品,在距保质期限3个月时更换商品。
三、乙方责任及权利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服务人员提供葡萄酒知识培训及乙方所供葡萄酒的相关知识、文化介绍。
2、乙方可根据甲方的销售状况制定合理的销售政策提高乙方产品销量。
3、乙方送货人员进入甲方场地送货时,应着装整洁,个人卫生良好,运输工具保持清洁。
4、乙方所供商品品种价位若有调整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
5、乙方负责在甲方要货24小时内将货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6、乙方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及相关资料文件,具体如下:“海关报关单”、“卫生证书”等。
四、商品交验
1、商品的送货计划,应由甲方向乙方以传真或电话的方式报送货计划。
2、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商品交验程序办理交货手续。
3、甲方在验收商品时,如发现所供商品的品牌、规格、数量、质量与验收要求不符,甲方有权要求无条件更换或补送。
五、货款结算
1、本合同结算货币为人民币,付款以现金、银行转帐或转帐支票方式支付。
2、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其它
1、本合同有效期从_____年____月___日到_____年___月___日,合同到期30天内,乙方向甲方提出续约书面申请,经甲方审查合格后,予以续签。
2、本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提交XX市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委托人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篇5:酒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充分发挥双方各自的优势,共同拓展市场。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向乙方供货,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定的酒水质量标准。如产品质量未达到所设定的质量标准和不好销售的产品,甲方接受退货。
二、甲方所提供的产品,由乙方负责统一销售和管理。
三、双方议定: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商品及价格清单详见附页)均已专场代销方式进行销售,每月以实际销售量为结算款。双方约定在每月15日互相结算一次。乙方根据当月的实际销售量,按双方商定的结算单价(详见报价清单附页)以现金的方式付款。
四、每次供货时,甲方应与乙方采购部联系,按乙方要求准时准量得送达。送货时甲乙双方必须仔细清点验收,如有残损·过期等情况,甲方应及时跟换或退货。
五、甲方保证对供货的产品质量负责,若甲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中的规定,或甲方提供的产品因质量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将由甲方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六、本协议有效期年月日止。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友好协商解决。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如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守约方将按《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向违约方索赔由此而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八、其他: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篇6:酒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 江苏 省 市 县 (乡、镇)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仓库。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
四、首批进货普曲200箱、小明波100箱、大名波50箱以上,每年度可享受普曲2元/箱、小名波4元/箱、大名波6元/箱的返利。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酒销售合同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定地点:
为确保供需双方的利益,特制定如下销售政策:
一、瓶装啤酒的产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
1、产品名称:
2、产品规格:瓶装啤酒有精装塑包(1x9)和彩箱包装(1x12)。
3、产品价格:普通型暂定8度塑包型小环标9.90元/包;塑包大环标10.60元/包,精制大环标12.80元/包,普通彩箱16.00元/箱,高档彩箱18.00元/箱。根据原材料及馐物的市场价格浮动,由供方给需方价格,如有价格变动,供方需要3日内通知需方。
4、销售数量:需方全年销售普通型啤酒30万/瓶一组,按月计划销售供货,三个月完不成计划,供方有权解除合同。
单位:万瓶
月份
1月份
2月份
3月份
4月份
5月份
6月份
7月份
8月份
9月份
10月份
11月份
12月份
数量
5、12月底完成任务将保证金退还给需方,如完不成任务供不付保证金,超额完成达到100万瓶送长安之星面包车一辆,完成200万瓶送桑塔纳一辆。
二、产品选题:
系列啤酒产品质量符合国标,保持期内符合产品运输,避光常温0-25度以下储存及正常销售条件下,如出现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但需方发现批量产品存有质量问题,必须在货到十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否则,需方即确认本产品合格,出现任何问题概不负责。
三、交(提)货方式:
供方指定仓库,当场提货,当场验收。因商标造成本合同条款不能履行(包装外观、文字的修改)时,乙方同意给予谅解和支持。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
供方代办运输,所有产生费用由需方承担,或需方自提均可,汽车造成的损失由乙方直接向承运方索赔,铁路运输失盗或造成损失向保险保价部门索赔。
五、销售范围:
系列啤酒指定 (市、区)一家总代理,未经供方许可,需方不得自行转让买卖合同,否则则视合同无效。需方在合同约定的县、市、地区内销售,不得冲击其它县、市市场。在所销售区域内销售价格必须统一,不得降价销售,否则供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或采取惩罚措施,扣留全年返利和保证金。
六、返利结算:
销售供方啤酒按销量不定期执行返利政策、不重复返利办法;需方销售20万瓶,每瓶返利2分;销售40万瓶,每瓶返利5分;销售60万瓶,每瓶返利8分;返利金额只能按现行价格提洒,可顶下年销售任务额。
七、空瓶加收及验收标准:
供方回收本标的空瓶,普瓶0.45元/个,600异型瓶0.45元/个计算,只顶酒款,不付现金。
八、结算方式:
现金(汇票)结算,款到发货。
九、违约责任:
双方按照经济合同法承担责任,需方违约不退保证金,供方违约双倍退还保证金。
十、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如有纠纷,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理。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需方向供方交合同保证金全任元后方可生效。
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本系列产品公司所有。
供方:
需方:
签订日期:
篇8:进口日用品销售合同
进口日用品销售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代理资格:
法人实体、个体工商户或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
二、产品质量与价格:
1:甲方有义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保证情飘飘多功能洗衣液(q/wpr 01-XX)产品质量。
2:全国统一出厂价:3.0元/660克/每袋(含代理商0.06元)
3;全国统一批发价:3.6元/660克/每袋(含批发商0.6元)
4;全国统一零售价:4.5元/660克/每袋(含零售终端0.9元)
5:乙方在销售过程中,为确保市场稳定和乙方正常的经营利润,乙方不得低于或高于合同规定的产品批发价进行零售终端铺货销售。
三、销售区域:
1:乙方于 年 月 日至 . 年 月 日期间,在 省 市 县(区)地区内享有代理权,但如果进行批发零售须另行与甲方签订批发销售合同。
2:乙方必须根据与甲方签订的《批发销售合同》规定的经销区域批发销售甲方产品,任何跨区域的销售必须征得甲方的事先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向已有甲方确认的签约批发代理商区域直接或间接地销售合同标的产品。
3:甲方保证一个市辖区或县级城市只发展唯一代理商,确保签约乙方的业务覆盖范围。
4:在同一市辖区或县级城市区域内,乙方为该区域的代理商并确定代理商资格,在乙方作为代理商资格的区域范围内,不论是通过乙方发展签约(注:乙方发展的批发商必须和甲方签订批发销售合同)的批发商,还是通过甲方直接签约的该区域批发商,都归属乙方的下级乡镇批发商范畴。
5:在本合同期限及区域内,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通过任何途径向本合同区域之外代理批发销售甲方任何产品。
四、财务往来
1:乙方与甲方之间的一切财务往来只能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篇9:如何选择进口酒?
基于世界人口第一大国的消费人群的基数以及正在上升的经济发展水平,中国的酒业市场也随之成为一个巨大的市场,投资酒业也已经成为了一种新的投资时尚。但是,酒业中又分为国产酒与进口酒之分,即使是国产酒又同样是有许多的细分市场。对于国内的酒业商家来说,国产酒是相对比较熟悉的,但是,对于进口葡萄酒由于语言和地理空间等的信息不对称就很难说到了解。随着近二年包括进口葡萄酒在内的葡萄酒市场趋势的快速发展,国内众多的资本和传统的酒业商家都开始关注起进口葡萄酒市场。
国内首批进口酒投资商大都是做进出口贸易的。因受贸易方所在国的葡萄酒文化影响,而在与这些葡萄酒原产国的贸易中把原产国的葡萄酒带入中国市场。如目前国内最大的美国葡萄酒专业进口商“广州莎菲堡酒业”即是如此。那么,面对包含世界各国诸多葡萄酒品类风味特色与口感不同的进口葡萄酒市场,国内商家又如何选择呢?
一、进口葡萄酒概况
进口葡萄酒是国外葡萄酒的总称。按照历史与地理等综合因素的国际惯例,世界葡萄酒又分为新世界和旧世界。新世界是指以美洲、澳洲、亚洲、非洲等葡萄酒发展历史相对较短的国家,其中以美国和澳大利亚为代表,中国的葡萄酒也属于新世界范围。旧世界则是指以法国、意大利等相对历史较长的欧洲国家。
中国的进口葡萄酒市场发展也就是近几年的事。以深圳海关为例,深圳口岸葡萄酒进口991.5万升,价值1.2亿美元,比分别增长75%和1.7倍,其中,仅美国葡萄酒进口就达228.4万升,增长24.5%;此外,上海口岸也是增长飞速,2001-2003年瓶装葡萄酒进口金额年均增幅为71.2%;2004-2007年达到96.6%,其中,2007年比2006年猛增1.2倍;尽管2008年上海海关重点打击相关 行为,整顿贸易秩序,瓶装葡萄酒进口增幅依然高达44.8%。,2008年,上海口岸进口瓶装葡萄酒约250亿升,进口金额约1.4亿美元,分别占全国瓶装葡萄酒进口总量的48%和进口总额的53%。
进口葡萄酒的葡萄品种则包含了目前世界各国的所有葡萄品种,除了大众化的葡萄品种如赤霞珠、霞多丽、梅洛、白苏维翁、雷司令等,还包括一些小产区及特定产区等很有特色的葡萄品种,如美国加州利弗莫尔谷(Livermore valley)世界首创的小西拉(PETITE SIRAH)、洛蒂(LODI)产区的“TANTALIZI”、加州特产的仙粉黛(ZINFANDEL),以及意大利亚德里亚海沿海岸的土著葡萄品种“蒙泰普尔恰诺”,德国法兰肯产区的“巴夫斯、米勒”等,
依据市场印象,最早进入中国市场的葡萄酒算是法国葡萄酒,其次是加拿大(冰酒)、意大利和美国、澳大利亚、德国等,近二年,包括南非、西班牙、新西兰、智利、葡萄牙、罗马尼亚等国家的产品也陆续进入国内。
目前进口葡萄酒的市场区域还是以广州、深圳、上海、北京等一类城市为中心辐射二类中心城市的市场轨迹,沿海一带的接受度要高于内地,经济发达地区高于欠发达地区。以浙江为例,仅上述专业运营美国葡萄酒的广州莎菲堡酒业的莎菲堡(Southern point)品牌的三个葡萄单品,其浙江省总经销商在温州市场的一个月就达到500多件(12支装),而这一品牌进入温州市场也就是上半年的事。从一个方面也说明了以温州为代表的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对进口葡萄酒的市场需求量是很大的。
进口葡萄酒的主流消费群体则为时尚高端人群,即拥有消费能力和葡萄酒消费意识,以及传统的礼文化消费意识,即送礼。配合葡萄酒的品味、时尚、健康而又贵族的文化背景,接受人群除了年轻时尚一族外,则是通过商务外交等形式影响国内的高端意见领袖人群从而带动了大众消费意识与行为,总体上的市场发展是符合经济学规律的,即经济学凡勃伦法则的高端影响的带动作用。其实也是符合中国国情的,所谓上面领导喝什么,下面群众就喝什么。
二、选择的渠道
现在国内商家获取进口酒产品信息的渠道还是很多的。除了商家自己亲自去国外考察外,目前,国内商家选择进口酒主要的还是通过进口酒的贸易代理商为主;还有如包括全国糖酒会在内的各类(进口)酒展、品酒会、(以葡萄酒为主的)酒业专业媒体、酒类网站等信息渠道获得;再则,就是找一些专业的进口酒投资管理机构,如美国葡萄酒网,作为国内首家美国葡萄酒投资管理机构与品牌运营商,其本身就在美国拥有专业的酒业公司与全美各大酒庄保持沟通,可以直接为国内商家提供一手货源,包括可以为国内商家提供收购美国酒庄等全方位咨询服务等。
篇10:酒销售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限在江苏省市县(乡、镇)区域内作为甲方产品的独家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独家销售权。
二、业务办理方式:现款现货,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仓库。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约定区域、价格销售,不准跨域降价销售。
四、首批进货普曲200箱、小明波100箱、大名波50箱以上,每年度可享受普曲2元/箱、小名波4元/箱、大名波6元/箱的返利。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第一批货物交付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备案一份。因本协议执行发生纠纷,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负责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1:酒代理销售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所有酒系列广东省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总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广东省区域及经甲方许可的其他区域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酒系列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本合同书列明的甲方所生产的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3)乙方代理销售的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年内,即20xx年xx月xx日起到20xx年xx月xx日止。
(4)乙方总代理销售的区域:
A、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服务商,或自行建立销售网络;
B、销售甲方规定的酒系列及甲方今后所生产的所有酒类产品。
(5)乙方有权对甲方的工作(销售、市场、广告、服务、质量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6)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7)甲方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维护乙方代理商的利益。
(8)须按实际情况填写《代理商注册登记表》,表中内容发生变更时须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9)乙方积极开拓甲方产品在当地的市场,并逐步提高甲方产品在该地区的市场占有率。
(10)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保障双方的长期利益,共同维护代理产品在当地的声誉。
(11)乙方应及时同甲方结清货款,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及时供货给乙方,并保质保量。
(12)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
(13)为树立双方的良好形象和维护乙方及终端用户的利益,乙方应逐步建立系统的商务体系,并对下级经销商给予技术支持及逐步提供完整的培训体系。
(14)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乙方应忠实于甲方提供的各种资料,保证各种宣传准确无误,不得任意夸大和捏造,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市场形象,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各种证书,例如: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注册商标证书复印件等(上述复印件应加盖甲方公章)作为备份文件,并对以上证件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确保为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理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代理,只帮助乙方在当地设立次级分销渠道。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所设立代理的营业额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仍负有赔偿义务(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损失、调查费、律师费等)。
(3)甲方保证该区域内的所有甲方产品均由乙方统一销售,甲方应严格控制跨区域窜货或自行向该区域销售,否则乙方要求甲方按照窜货或自行向该区域销售的营业额支付违约金,如造成乙方其他损失的仍负有赔偿义务。
(4)在给代理商供货当中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5)甲方应保证提供给乙方的所有产品均自主享有知识产权等权利,不存在其他争议,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有经济损失。
(6)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优质经济的产品。承诺统一调整价格时,按乙方实际库存数适当返还差价。
(7)保证向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培训乙方的市场人员和技术人员,协助乙方拓展市场,根据当地市场情况提供必要的宣传支持,并努力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工作;
(8)负责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9)在本协议规定的乙方总代理区域内开行业大型展览会时,免费为乙方及其代理区域内的地级、次级代理商(由乙方指定)做全面的市场指导和培训。
(10)如因甲方产品在销售地不能很好的适应时,乙方应及时将问题反馈给甲方,甲方应尽快改进,以适应市场需求。
(11)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检验标准。
三、经营指标考核和扶持政策
(1)甲方以后推出新产品(以甲方公布为准)时,乙方可以在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以优惠价格(总代理价%)一次性购买每品牌不超过、总金额不超过万元的样品。已经代理的达不到甲方规定最低销售金额度的,不享受此项待遇。
(2)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3)甲方产品的制定价格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四、关于《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
(1)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向乙方开具有效的《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该授权书向客户宣示乙方总代理资格权限,以便乙方开展工作。
(2)乙方出现违法经营或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商资格。
(3)区域总代理授权书是本协议附件之一,是本协议的必要生效条件。
五、产品价格、结算及交货
(1)甲方和乙方的结算以区域总代理价格为依据。
(2)详附总代理商价格体系一份。
(3)甲方执行款到发货原则,本合同发生的支付均通过银行帐号进行。
(4)货款由乙方直接汇到甲方指定账户,不得将现金或无公司名称的支票交给甲方业务人员,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发货。同时,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常备货,当月销量超过万元以上时应提前天尽早通知甲方,甲方提前准备。
(6)乙方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下达进货计划,应写明产品型号、数量加盖公章和订货人签名后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后予以回复确认,并将汇款凭证传真到甲方,甲方(可根据乙方需求分批)按约定将货物发往乙方指定地点。
(7)货物运输本着快捷、节俭原则,乙方委托甲方初选、实际考查,最后确定承运商。产品运费、保险费由方负责。
(8)产品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由乙方负责向承运方索赔,甲方应积极协助处理。
(9)货到乙方指定地点后,由乙方负责验收。乙方在指定地点提货时,须当场验收合格后再提。货物有损坏时,甲方协助乙方与运输公司交涉追讨相关损失,如果是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甲方负责保修,乙方对保修后产品不满意可以换货,换货后,依然达不到用户使用要求的,可以退货。乙方在提货后,及时清点货物品种和数量,如与订货清单不符,甲方负责换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
六、售后服务条款
(1)具体的售前、售后服务机制,并指定专人负责。
(2)甲方按照甲方负责和义务的规定提供相关的服务。
(3)关于换货:乙方收到的换货合格产品更换只限定在三个月内进货总值的%以内,外包括包装与产品外观的损坏。
七、市场支持及奖励
1、乙方在___区域内开设的所有直营及加盟专卖店的宣传喷绘、门头灯箱喷绘等宣传品,由甲方提供。除此之外,甲方应负责按比例向乙方提供宣传单页、按实际布点数量提供海报、宣传册,宣传光盘母盘、现场展示等宣传物料。
2、乙方有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申请甲方在本代理区域内给予每季度一次特别优惠总代理价格的权利,该部分数量不超过每季度总销量的xx%。乙方有根据当地市场竞争对手条件每年申请一次特价促销的权利,具体数量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3。乙方在取得大型集团或者团体数量较大的定单时,甲方有义务按照乙方和终端客户要求重新设计外型等。额外费用超过该笔定单总定货额的xx%时,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xx%,甲方承担xx%。
5.甲方取得乙方全部首批代理产品款万元后,甲方在15日内,发送完所有业务操作的培训文件和系统的营销策划文件给乙方。
6、其它有关市场支持及奖励的政策在实际操作中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7、乙方取得甲方在该地区该品牌的独家总代理资格后,甲方要在15日内将该地区过去的市场情况给乙方移交清楚,甲方尊重乙方对该区域市场过去客户的处置权,但是,为了保证平稳过渡保证业务的延续性,乙方要尽量保证老客户不流失,并且尽量利用地利条件帮助这些老客户把业务做好。对一些历史遗留客户,乙方不可以只拣便宜不管售后,应该和甲方协商维持好客户关系。原则上,乙方为了维护历史遗留问题而发生经济上的损失时,这些损失全部由甲方及时据实100%补偿给乙方,前提是乙方处置前必须先和甲方备案,不能先斩后奏。如果该区域不存在遗留问题,甲方则不需要向乙方移交和说明。该工作统一由甲方客服档案中心处置并且提供给乙方服务性说明。
8、双方约定:只要乙方是甲方合格的广东省独家总代理商:
(Ⅰ)乙方可以在广东省目前甲方尚未设定总代理的.任何城市设立销售网点,此类网点一律从乙方提货。
(Ⅱ)乙方在该区域开展览会期间,可以和外省或广东省以外任何地区的意向代理签约,发展销售网点,权限同上条约定。
(Ⅲ)乙方在处广东省以外任何城市设立独家代理商或者办事处,需向甲方一次性订购万元的首批货物,而且要在甲方备案,合同内容需要经过甲方同意,甲方在合约有效期间也不得再在此地设立任何级别的代理。
八、保密条款
(Ⅰ)本协议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协议本身、技术资料、价格、图表等影响到双方利益,技术、商业秘密,双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双方书面认可不得向第三者泄密。
(Ⅱ)乙方在业务活动中,牵涉到利益的各方,甲方同样有保密的义务。
九、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的行为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商业道德和法律规范或损害对方利益时,可以书面形式终止本协议的效力;
2、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授权期满后,本协议自行终止,但是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3、双方因有关业务方面联系的各种书信、传真件等文字材料,均为有效文件,发件方对其负法律责任;
4、本协议内容仅限甲、乙双方按法规要求使用及阅读,禁止甲、乙双方向无关联单位及个人传播,一经发现,由过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有效)。到期终止后,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以续签。
8、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或双方均可部分或全部免责。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0天内,向对方说明理由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9、协议生效:
(Ⅰ)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由乙方支付首批提货款,甲方开具区域总代理商授权书及相关文件之日起生效。
(Ⅱ)本协议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之法律效力
10、其它约定事项:
(Ⅰ)未经双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不得将自己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第三方。
(Ⅱ)双方相互之间做出的任何承诺,均应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期:
篇12:酒代理销售合同
甲(进口商):
乙(地区代理商):
现因市场发展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甲同意授权乙作为甲地区(省会、地级、县级)代理商,销售地域为范围内。并约定以下条款互相遵守:
一、乙代理资格及代理期限
1、乙必须具备有工商及酒类经营执照。
2、乙必须在签订此协议后一周内向甲支付代理保证金人民币xx万元,若在代理期内无违反此协议的情况发生,代理期满后十五天内甲将退回保证金(无利息)。
3、代理期限叁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xx日止。
二、销售定额数量
首次订货不少于箱共支。以后每月订货量不低于箱支(可分次或一次订货)。每年为箱共支。
每次订货赠送等于总货值10%的葡萄酒作为促销用酒。
三、提货价与零售价
1、乙在甲处的提货价为全国标准零售价的折(不包括运费及保险费);地区代理商对区域内分销(或经销商)的价格由各代理商确定。
2、甲建议乙按照全国标准零售价销售,具体价格由乙自行确定。
四、订货及结算方式
1、乙订货必须提前一个月,甲根据各代理商先后订货供应。
2、甲接受乙预定后,乙需向甲支付50%预付款,余款于提发货前付清。
3、运费及保险费费用由方负责。
五、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总代理商)
1、全国统一策划宣传、广告,统一制订有关市场定价和定位。
2、向乙提供葡萄酒有关进口手续、商检资料和有关产品介绍。
3、确保地区代理商订货的供应和合同的执行,对各地区代理商应一视同仁,先后顺序发货。
4、及时协调各地区代理商区域销售关系,统一组织各地区代理商的销售业务培训和西班牙酒庄交流活动。
乙(地区代理商)
1、在甲授权区域内建立销售网络,选择和确定分销或经销商,保证完成年度销售计划和额度。
2、自行确定区域内的销售批发价和特定场点(娱乐场所、酒楼、宾馆等)的市场价格。
3、及时向总代理商反映有关销售情况、库存情况和市场定向。协助总代理商处理与周边区域代理商的关系。
六、违约责任
1、甲若违反本协议或不能按合同供应货源,乙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要求返还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2、乙若违反协议或未能完成协议规定的订货量,甲有权提出中止代理合同并处罚代理保证金和直至要求有关赔偿损失的权力。
七、代理期满的中止和延续
1、本协议执行代理期满前一个月,乙应通知甲是否延续本地区代理权,同等条件下,地区代理商有优先延续地区代理的权利。若乙未通知甲是否延续,则本协议到期中止。
2、本协议存续期内,甲乙双方欲解除代理关系,均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3、代理保证金在代理期满或中止后的十五天内退还给地区代理商。
八、其它
1、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上述的各项事宜执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
2、在本协议执行中若出现有关违约行为。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可诉讼仲裁。并按有关仲裁承担相应的责任。
3、本协议在双方签署并乙交纳保证金后生效。乙交纳保证金和本协议签署后五天内,甲应将授权书送交乙,确保地区代理商的经营合法性。
4、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章):
乙(章):
签约时间:
签约地址:
篇13:进口合同
合同编号:
甲 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职 务: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乙 方: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代表人:职 务: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 电子邮件: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办理空运进口货物运输事宜,签订以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一)委托范围:国际空运 □ 国内空运 □ 国内陆运 □ 国内水运 □ 仓储 □ 报关 □ 转关 □ 投保 □ 报检 □ 报验 □ 代垫运输费用 □。
(二)甲方应按乙方规定的格式向乙方出具委托书及乙方代其提货所需的单据。
(三)甲方在货物派送前天向乙方提供甲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准确、详尽的书面送货信息。送货信息应注明送货时间、货物名称、性质、件数、重量、体积及收货人的名称(姓名)、地址、电话、联系人等。
电 话: 传 真:
二、报关、检验
(一)甲方如委托乙方清关,应在货物到港后,及时向乙方出具委托书,并提供货物清关所需的各种文件。甲方应对其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及准确性负责。
(二)乙方应及时将海关、检验机构查验货物的要求通知甲方,但不承担由于查验所造成的外包装破损、货物短缺、损坏的责任及相应的延误责任。
(三)甲方应按合同附件中所规定的标准支付清关代理费及应由甲方支付的其他清关、检验费用。
三、货物保险
(一) 甲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委托的货物进行保险。
(二)甲方如委托乙方办理委托货物的运输保险,应出具委托书,并承担保险费用。
四、货物交接
(一)乙方从航空公司提货时若发现货物情况异常,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按甲方的意见采取处理措施,必要时协助甲方办理商检事宜,以便甲方索赔。
(二)乙方对于其直接掌管下的货物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
(三)乙方应根据货物特点及甲方要求选择适当的运输方式、承运人及发运时间,以保证货物能及时送达目的地交付收货人。
(四)货物运到后,乙方应会同收货人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外包装情况及无需开箱或拆捆直观可辨的质量情况。包装内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以外包装或货物上的标记为准。散装货物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收。双方根据验收情况办理交接手续。
五、信息通报
(一)乙方应在货物派送完成后24小时内向甲方反馈货物签收状况信息。
(二)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货物运输的进展情况,在运输、仓储过程中货物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甲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甲方。
(三)乙方每月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提供货物运输信息及乙方服务状况的统计报表。
六、保密
双方人员对实施本合同而接触的对方的文件和信息资料予以妥善保管,并承担保密责任。
七、费用及结算
(一)乙方按照附件中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甲方收费。在运输过程中需要由甲方支付的其它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甲方在结算中一并付清该费用及利息。
(二)乙方应在每月 日以前将上一个月的结费清单交给甲方。
(三)甲方收到乙方的结费清单并审核无误后,应在该月 日前向乙方以 形式付款。(单票货物在发运前付款)
(四)乙方在甲方付款后为其开具正式发票,如果甲方在乙方的发票中发现错误和不当之处,应在收到发票的 日内通知乙方。
(五)如果甲方不能在上述期限内支付前述费用,则应按每迟延一日向乙方支付该费用 %的违约金。同时乙方保留通过留置货物来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
八、责任与索赔
(一)由于甲方提供的提货、送货信息有误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 由于甲方原因而增加的额外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货物处于乙方直接掌管之下的期间,由于乙方过失造成甲方货物破损、货差或灭失的,由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进行赔偿。
(四)对于乙方以外的承运人或其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货损、货差或货物丢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掌握的索赔证据,积极协助甲方向责任人索赔。
(五)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操作延误,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货物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
5、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6、抢劫、盗窃等人为因素造成的。
九、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一致同意(二者择一):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照其仲裁规则在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二)提交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
十、修改与补充
(一)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并于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本单位公章后生效。
(二)在修改或补充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之前,仍应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
十一、生效和终止
(一)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二)合同期满后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的,应办理续签手续。
(三)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十二、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三、其它
(一)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三)本合同由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用文签署,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 期: 日 期:
篇14:进口合同
甲方: 名称:
办公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信箱:
法人代表:
乙方: 名称:
地址:
邮编: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
电子信箱: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协商一致,并约定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品牌及区域范围
1.1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
□靓妃 □兰蔻 □资生堂 □高丝 □伊丽莎白雅顿 □雅诗兰黛
□兰芝 □露得清 □薇姿 □DHC □娇韵诗 □嘉娜宝
□香奈儿 □碧欧泉 □倩碧 □CD □欧珀莱 □ZA
□多芬 □欧莱雅 □妮维雅 □靓妃 □POLA宝丽 □佰草集
□海蓝之谜 □希思黎 □FANCL
□其他:
品牌在 省/自治区 市(地区)之(城区/县)渠道的(□代理商/□特约经销商)
1.2 乙方不得自行生产或委托他人生产销售该品牌产品,并有义务维护甲方品牌形象,不得有任何毁损甲方信誉和形象的行为,否则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条:合同有效期
2.1 本合同有效期自20__年 月 日起,至20___年___月___日支。
第三条:预定目标
3.1 乙方确认合同期首批款至甲方品牌总计金额不低于回款指标总计金额¥ 万。其中首次付款应不少于人民币(大写)¥ 万元,¥ ,此款最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付清,否则本合同自动作废。
第四条:价格及付款方式
4.1 供货价:为全国统一之供价,
4.2 乙方须以银行电汇或票汇的方式向甲方支付货款,甲方拒收现金,账户资料参看附件,银行手续费由乙方自理。
4.3 结算方式为:款到发货。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保证所供应商品为合格产品,并提供合法销售产品所需相关证件和资料。
5.2 乙方在3.2框架内按进度履行回款义务的前提下,甲方须按照第一条之约定区域,在本合同有效存续期间向乙方供货。反之,若乙方连续三个月不能按履行合同约定的回款任务时,甲方有权利取消乙方的代理权,并享有在此区域内发展新客户的权利。
5.3 乙方区域内的全球或全国性连锁商超(如家乐福、沃尔玛、华联、联华等)如规定由其总部实行全国统一采购的,即由甲方统一供应,销售与乙方无关。其他地区连锁亦相对应执行,总部所在地供货原则。
5.4 乙方有配合甲方,在所代理区域内宣传、推广及维护甲方产品形象的义务。
第六条:运输方式及货损
6.1 甲方使用第三方运输的方式讲货物运抵乙方所在地级城市的车站、码头,此间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县级城市及乡镇的运费,站点到仓库的一切装卸杂费,由乙方承担。
6.2 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短少或包装上有缺陷,导致影响销售的,应立即要求承运人在运输单据上注明,并将此单据及时传真至甲方,以便甲方向运输人索赔。如乙方没有注明或不履行提供单证义务,甲方则视为乙方为全部签收正确。
6.3 滞销于调换
甲方原则上是不接收任何无质量问题的退货,应乙方要求,甲方给予乙方总回款额20%的调货额度,乙方须承担相关费用及相应折旧(调货额度以合同年为单位)。相关费用是指:双程调货以运费;内外包装损耗;其他辅料;5%的人工整理费。相应折旧是指:进货期在6个月内的按10%折旧;进货期在7-9个月之间的,按原订货价的75%计价;进货期在10-12个月之间的,按原订价的50%计价;进货期超过12月的理应不接受退调。应广大乙方要求,在乙方停止这边生意后,在不影响甲方二次销售的情况下甲方按进价的70%进行回收乙方产品(同时乙方要承担5%人工整理费,双程运费)。如有特殊原因需调换货,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第七条:终端费用及物料支持
7.1 所有市场支持均以货品形式兑现,当月结算,次月上账或与乙方同期账款相冲抵。
具体额度详见合同补充条款约定。
7.2 本合同书补充条款中所列各项支持的兑现均以按合同3.2条款完成月度汇款任务为前提,否则乙方无权享受,但乙方在合同年度结束时完成全年回款任务的,则甲方可将乙方未享受之月度政策支持予以补足。
第八条:奖励
8.1 乙方按照本合同3.1条款之约定,累计完成销售额到达30万返利5%,累计完成销售额达到50万返利8%,累计完成销售额达到80万返利10%。
8.2 所有奖励均以货品的形式兑现,当月结算,次月上账与乙方同期账款相冲抵。
第九条:合同变更、有效期、终止及争议的解放方式
9.1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双方可以变更合同,双方可在本合同存续期间签订补充协议,未经特殊申明,补充协议之条款与本合同发生冲突的,以本合同为准。
9.2 本合同有效期为1年,具体参看2.1条款。乙方完成全年额定回款指标的,非其自愿放弃,甲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代理合同。本合同结束时双方应于合同结束日期始一月内续约,否则应向对方结清账款,逾期未有续约合同,甲方有权利重新选择客户签约。
9.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4 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争执的,当本着诚信原则,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依法处理。
第十条:补充条款
第十一条: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项下的有效附件
11.1 附件一:《经销商档案表》
11.2 附件二:《订货申请表》
11.3 附件三:《调换货申请表》
甲方: 乙方:
总经理: 法定代表:
委托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篇15:进口合同
甲方:xxx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xx中路6号世贸中心A座23E
电话:xxx
乙方:
地址:
电话:
甲方系一家经过国家授权机关批准,有权经营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的专业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愿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为乙方承揽的货载提供航空运输服务及与航空运输相关的货运代理服务;
乙方系一家从事货运代理业务的专业公司,愿意根据本协议的条件将其所承揽的货载委托给甲方承运或代运;
为此,双方经友好协商,于20xx 年 1月 1日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定义条款
1、“受托人业务”
为本协议目的,“受托人业务”是指甲方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以受托人的身份为乙方或“客户”办理航空货物国际运输业务及相关的货运代理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乙方或“客户”名义或以甲方自身名义为乙方或“客户”向承运人订舱、办理报关、报验、制单、安排短途陆路运输、代理货物交接、代为结算、垫付运杂费用等。
2、“承运人业务”
为本协议目的,“承运人业务”是指甲方以契约承运人的身份为乙方或“客户”提供航空货物国际运输服务及/或以本公司拥有的车辆、设备为乙方或“客户”提供与航空运输相关的短途陆路运输业务服务。
3、“费用”
为本协议目的,“费用”包括乙方根据本协议及附件一《运价表》应当支付给甲方的空运费、陆运费、报关费、报验费等各项费用。
4、“客户”
为本协议目的,“客户”指与乙方建立委托关系或运输关系的托运人、收货人或货物所有人。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从事“受托人业务”时,应当严格按照乙方的指示和要求,为乙方办理本协议约定的各项受托业务;在因故不能完成受托业务时,应当及时将不能完成的情形通知乙方,征求乙方的指示。
2、甲方在从事“承运人业务”时,应当按照明确约定的时间或在没有明确约定
时,在合理的时间内安全地将乙方或“客户”的货物运抵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给乙方指定的收货人或其他有权接收该货物的人。
3、根据乙方提供的资料,代表乙方或“客户”填写、签署航空货运单。
4、在因不能免责的过失不能完成“受托人业务”或“承运人业务”时,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或“客户”承担赔偿责任。
5、在办理前述业务过程中因第三方责任给乙方或“客户”造成损害时,协助或代理乙方或“客户”向该责任方进行索赔。
三、乙方的义务
不论乙方委托甲方的业务属于“受托人业务”还是“承运人业务”,乙方应与“客户”根据本协议连带承担以下义务:
1、制作《货物运输委托书》,注明出口货物的品名、件数、重量、体积或者尺寸、目的地、收货人名称及地址、拟出运日期及航班、货物价值、运费价格及支付方式等,并送交或传真给甲方。
如果乙方或“客户”提供的委托书缺少前述一项或几项内容,除非乙方或“客户”另行书面确认,否则视为授权甲方补记。此项默示授权包括甲方代表乙方或“客户”在航空货运单上的补记。
乙方和“客户”应当连带保证其提供的前述货物资料及说明或声明的正确性,因所提供的前述货物资料及说明、声明不正确而给甲方或甲方对之负责的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客户”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乙方送交或传真的委托书应当加盖乙方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并由乙方业务经办人签字确认。没有加盖乙方印章并经乙方业务经办人签字的委托书,甲方有权拒收。
虽有前述规定,甲方有合理的理由和依据证明所办理的货运业务来自于乙方的委托的,乙方仍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3、前述委托书必须在货物出运48小时以前送交或传真给甲方。乙方自行办理或委托他人办理商检和报关手续时,前述委托书必须在货物出运24小时之前送交或传真给甲方。
4、在提供出运货物的同时,应提供办理货物出境所需要的有关文件,根据贸易性质的不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单证:报关单、报关委托书、发票、装箱单、报验委托书、核销单、合同书、配额、许可证、海关手册、进口报关单副本、协议书、批文等。
5、乙方所出运的货物属于中国以及运输过程中有关国家的法律和规定限制运输的货物,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有关国家准许运输和出、入境的证明文件。
6、以适当的方式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掌管情况下的安全运输。 乙方所提供的每一包装件上均应清晰和耐久地标明托运人、收货人的名称及详细地址。
7、在甲方根据乙方的委托已经订妥舱位时撤销委托、不再出运的,承担由此而给甲方或甲方对之负责的第三方造成的损失。
8、按照本协议第十二、十三条及《价格表》的约定,向甲方支付约定的各项费用。
四、连带责任
1、乙方同意,“客户”基于本协议对甲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同时视为乙方对甲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乙方保证与客户一道向甲方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2、甲方行使对客户的追索权并不减轻或免除乙方根据本协议所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五、转委托
1、乙方保证,其已经取得“客户”的同意和认可,有权将“客户”的业务转托给甲方办理。
2、无论事实上乙方是否就转委托取得了“客户”的同意和认可,乙方都不减轻或免除根据本协议应当向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六、特殊货物
1、乙方不得向甲方托运或委托甲方代运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或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包括不明化学物质的化学物品)以及活体动物、尸体、骨灰、贵重物品等特种货物。
2、如果乙方确有必要出运前述货物,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遵守航空公司关于运输前述货物的特殊规定,包括提供必要的资料,缴纳额外的费用等。
七、代理出单或出具分单
1、根据乙方委托业务的具体情况,甲方有权根据航空公司的授权以代理人的名义向乙方出具航空货运单(主单),或者径行以承运人的名义直接向乙方出具航空货运单(分单)。
2、甲方在前款中的业务操作,不影响甲方在从事为乙方办理报关、报验、安排陆路短途运输等受托业务时的受托人的法律地位。
八、特别声明
除非甲乙双方有书面的特别约定,否则无论是从事“承运人业务”还是“受托人业务”,甲方提供的班期时刻表上的或甲方在其他场所公布或提供的时间为预计时间,不构成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或甲方作为承运人或受托人的承诺,也不能作为货物运输开始、完成或货物交付的时间。
九、责任限制和免责
1、甲方在从事本协议约定的业务(包括“受托人业务”和“承运人业务”)时,对乙方承担的赔偿责任以乙方所遭受的直接损失为现,责任限额依据一九二九年十月十二日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和《修改一九二九年十月十二月在华沙签订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的议定书》(海牙议定书)的规定执行。
2、前述规定不影响乙方在向甲方托运或委托甲方代运时按照规定声明价值并支付价值附加费情况下,向甲方或甲方对之负责的第三方主张全额赔偿的权利。
乙方在《货物运输委托书》中未声明价值并同意支付声明价值附加费的,视为放弃按声明价值条件运输货物。
3、前述规定不影响甲方依据本协议适用的国际公约、货物起运地、目的地或经停地国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惯例等享有的各项免责抗辩的权利。
十、个别条款无效
本协议个别条款被认定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和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十一、本协议与航空货运单之间的关系
在甲方出具航空货运单(分单)、承担承运人责任时,本协议的各项约定不影响甲方根据其出具的航空货运单(分单)所享有的各项权利。
十二、“运价”
1、甲方根据《运价表》或经双方约定的“运价”标准向乙方收取空运费、陆运费、报关费、报验费等各项费用。
2、甲方可以根据航运市场的变化向乙方提出修改《运价表》的建议并提供修改依据。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新的“运价”标准。
3、双方经协商不能就新的“运价”标准达成一致时,甲方可以拒绝接受乙方新的委托或托运业务,但不影响拒绝以前已经承接或完成的业务及其结算标准。
十三、结算
1、乙方出运货物在航空公司飞机起飞后付清全部运费,甲方收钱后付乙方提货单提货。
2、如果乙方经审核对部分费用有异议,应在收到甲方传真的对帐清单后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否则视为乙方已经确认甲方提供的对帐清单。
3、对于有异议部分的费用,乙方应当提供异议的根据,并及时与甲方协商处理方法。对于无异议部分的费用,乙方应当按照前款规定的期限与甲方进行结算。
4、甲方为乙方业务垫付的业务款最高不超过人民币万圆,当乙方应付甲方运费达到 壹拾万圆时,甲方将不再为乙方业务垫付款项,乙方应立即付清相关款项后,双方才可继续开始合作。
5、本协议约定的收费标准、方式、费用名称不影响双方在本协议中的法律地位。 十四、违约责任
1、本条约定的违约责任,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2、甲方因故意或因严重不负责任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并不得享有本协议及相关国际公约、国内法律所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保护。
3、乙方迟延或拒绝按照本协议及《运价表》的约定向甲方结算费用的,应当向甲方承担迟延结算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直至乙方结清应当支付的全部款项之日止。
十五、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在双方不能友好协商解决时,均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十六、协议的生效/份数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没有前款所述双方授权代表的签字或者没有加盖双方的公章,但有证据证明双方已经形成本协议规定的业务关系的,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适用本协议的约定。
3、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七、协议期限及延展
1、本协议自 20xx年 1月1 日起生效,有效期 一 年。
2、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得以签署《续约备忘录》形式延展本协议的有效期,并约定延展的条件。
十八、协议的修改
1、本协议得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予以修改。
2、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甲方:青岛世纪恒润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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