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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牌加工承揽合同范本

2025-01-10 09:34:3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yanzi0629”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7篇贴牌加工承揽合同范本,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推荐的贴牌加工承揽合同范本,欢迎大家分享。

贴牌加工承揽合同范本

篇1:贴牌加工承揽合同范本

定做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承揽方:

地址: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2.1 定做方和承揽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揽方委托加工承揽方目前和将来的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可批量生产之外的产品,双方另行协商。

风险提示:

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目的在于避免发生纠纷。质量条款要约定明确仔细。

如果质量是以样品为准,除了双方封存样品外,还应有样品质量描述的书面材料。以免样品灭失或自然毁损或对样品内部质量有异议而发生纠纷。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 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 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如果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有另行规定,以相应的标准为准,承揽方应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关的资料文件。

四、订单确认

4.1 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或者快递给承揽方。

4.2 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双方另行协商交货期。

4.3 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4 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 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定做方验收货物后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

5.2 产品包装要求:采用承揽方的中性包装,并加印定做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联系方式等,具体的包装,以具体的订单要求为准。

风险提示:

原材料可以由定作人或承揽人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特别是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情况下,承揽方更要注意对原材料的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方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完成的成果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应该负损害赔偿责任。为此,承揽方应该提高保管材料的风险意识。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 (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 (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风险提示:

定作方应对自己提供给承揽方的图纸或技术方案予以认真审议。但承揽方对图纸及技术方案提出异议时,要及时核实情况、组织论证、完善方案。切不可拖延推诿,由此将会承担承揽方产生的窝工、设备租赁、生产线闲置等相关损失。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 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 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7.4 由承揽方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图纸和技术资料发生变更的,承揽方应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认可后方可按照订单生产。

八、价款

按照具体的订货单进行价款结算。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 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报告。

9.3 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 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 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风险提示:

加工后的成品,一般有两种交货方式,一是由定作方在承揽方仓库提货,二是由承揽方送货到双方指定的地点。定作方提货和承揽方送货两种方式在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有很大的区别。为此,双方应慎重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 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 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风险提示:

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协商约定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

注意,要明确约定如果由于定作人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路线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哪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运输费用的负担,应结合货物价款考虑,要明确约定清楚,以避免争议。

11.2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 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保密条款

13.1 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 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 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 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 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价格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 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

13.7 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 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

13.9 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 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3.11 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 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 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 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 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 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 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 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14.7 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 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 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 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2 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做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20%的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 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 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揽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 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2:贴牌加工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方:

乙方: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商标受理书(注册证);

5、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6、乙方应提供产品爆炸图和结构明细、零配件明细表、主板原理图、控制面板原理图、关键元

器件规格书等以及他相关的检证证书与检验检测报告。

二、协议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 牌 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厂名、厂址、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乙方按销售所得的10倍进行赔偿。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见车贴牌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

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

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

四、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

外箱包装、彩盒、说明书、标贴、铭牌、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设计稿,乙方负责采购,彩盒生产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样品由甲方确认封样;

产品的包装所需要的制版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运输及气候变化的要求,达到防潮、防震、防跌等作用;

乙方应保证不出现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产品资料错放、漏放、多放的情况。

五、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价格

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购计划单为准;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造成甲方装机停产的,乙方负责赔偿。

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乙方应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并通过提高加工效率等来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最新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甲方的《产品规格书》与《检验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应达到双方所签的《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有必要时,经双方确认,可采取封样的方式来确定上述条款未能确定的产品要求。

七、品牌管理

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

双方合作期满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

八、售后服务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支持,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乙方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按国家规定的有关工业产品售后服务法规进行售后服务保证,保修3年,终身成本维修;甲方对乙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甲方无法维修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将产品维修好;

乙方应供给甲方足够的零配件以保证甲方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1、原则上,配件发放按以旧换新来操作;

2、在保修期内,乙方按货款2%的比率免费提供易损件供甲方维修使用(或并在货款中直接扣除);如甲方所需的易损件超出乙方的配备数,则甲方所需配件应以旧换新,否则,乙方有权收取超出部分的成本费;

3、超出保修期所用维修物料,甲方需按材料成本价向乙方购买;

4、甲方下达派件发放通知单后,乙方应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配件准备完成,并按甲方退回的旧配件数量及时发出,运费由乙方支付;

乙方有义务在双方协定的地点为甲方人员与甲方客户的售后人员免费提供售后培训。

贴牌产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责任赔付费及法律责任等。

九、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应商前继续供货,保持甲方的经营销售正常运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保证消耗完乙方根据甲方订单生产的产品,并按合同规定的货款方式结清余款;

无论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仍有义务按成本价向甲方提供足够的零配件以供甲方进行售后服务。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甲方当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

未经己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图纸、资料、检验标准及合同内容、价格等商业机密以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转让、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订立采购产品合同或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也不多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户的名称。

甲方确保“ 星派 ”贴牌商标的独占性与无争议性,如贴牌商标出现了争议时,该争议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本合同为总合同,每批订单执行以双方确定的《采购计划单》为准,《采购计划单》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壹年(以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见则自动续约一年。

甲方 :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篇3:贴牌加工合同

甲方:(承揽人):

乙方:(定作人):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xx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生产##品牌服饰,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装名称牛仔裤牛仔裤牛仔裤牛仔裤合计总金额(大写)伍万肆仟肆佰元整附订货配码及数量明细货单,货单单价不含税票费用,开票需另加收税费。以上订货数量与实裁数有10%±,以实际出货数量为准。订做物数量与金额:工厂货号客户款号面料成分62%棉,10%竹纤维,18%涤纶,10%天丝60%棉,40%涤纶100%棉100%棉颜色黑色蓝色蓝色黑色单价数量金额(元)货期

二、服装款式和制作要求:服装款式由乙方提供或者到甲方现场指定,并经过乙方最终确认的样板,如需对一些款式进行修改的则按产品工艺单要求生产。

三、布料和辅料的提供及确认:经双方确认款式、面料和制作要求后由乙方提供带有自己logo的辅料(里子布、logo挂牌、包装袋、钮扣、拉链、水洗唛、布标等)给甲方生产中使用,成品面料由乙方在甲方处选定并由甲方提供,若产品上出现一些装饰物如贴布、贴皮,金属装饰件、绣花等辅料则由甲方提供。对于根据乙方提供的商标,如有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而引起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四、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法和运杂费:

1、货物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xx年09月18日到xx年3月15日完成,余下货款到帐后,于甲方公司验收提货,也可由甲方代为发往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2、因乙方逾期提供辅料或交订金致使甲方无法按期交货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包装要求:内层包装由乙方提供包装袋,外包装用纸箱包装加套编织袋,必须准确无误的注明服装名称、数量、货号。

六、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按实标数量以现金的方式结算。

由甲方按实标数量给乙方开具发货清单,乙方以汇款或现金方式结算。

七、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确认订单工作的,甲方的交货时间顺延。甲方如逾期交货的,应在交货期前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出安排,但超过十天以上的,每天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则向加工承揽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空格内填写的文字部分及订货细码单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元),货好通知乙方元),甲方收到货款后马上发货。

甲方: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乙方: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电话:

日期:

篇4:服装贴牌加工合同

甲方:(承揽人):

乙方:(定作人):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生产##品牌服饰,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服装名称牛仔裤牛仔裤牛仔裤牛仔裤合计总金额(大写)伍万肆仟肆佰元整附订货配码及数量明细货单,货单单价不含税票费用,开票需另加收税费。以上订货数量与实裁数有10%±,以实际出货数量为准。订做物数量与金额:工厂货号客户款号面料成分62%棉,10%竹纤维,18%涤纶,10%天丝60%棉,40%涤纶100%棉100%棉颜色黑色蓝色蓝色黑色单价数量金额(元)货期

二、服装款式和制作要求:服装款式由乙方提供或者到甲方现场指定,并经过乙方最终确认的.样板,如需对一些款式进行修改的则按产品工艺单要求生产。

三、布料和辅料的提供及确认:经双方确认款式、面料和制作要求后由乙方提供带有自己logo的辅料(里子布、logo挂牌、包装袋、钮扣、拉链、水洗唛、布标等)给甲方生产中使用,成品面料由乙方在甲方处选定并由甲方提供,若产品上出现一些装饰物如贴布、贴皮,金属装饰件、绣花等辅料则由甲方提供。对于根据乙方提供的商标,如有涉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而引起纠纷,概由乙方负责。

四、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法和运杂费:1、货物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在XX年09月18日到XX年3月15日完成,余下货款到帐后,于甲方公司验收提货,也可由甲方代为发往乙方指定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2、因乙方逾期提供辅料或交订金致使甲方无法按期交货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包装要求:内层包装由乙方提供包装袋,外包装用纸箱包装加套编织袋,必须准确无误的注明服装名称、数量、货号。

六、a。b。结算方式和付款方式:按实标数量以现金的方式结算。由甲方按实标数量给乙方开具发货清单,乙方以汇款或现金方式结算。付款方式:乙方预付给甲方订金为总订货额的30%(即由乙方再付总订货额的70%。

七、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确认订单工作的,甲方的交货时间顺延。甲方如逾期交货的,应在交货期前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作出安排,但超过十天以上的,每天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八、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则向加工承揽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各方各执一份,空格内填写的文字部分及订货细码单具有同等效力,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货。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篇5:贴牌加工协议书

定做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承揽方:

地址: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定做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组成及内容

1.1 本合同规范由定做方委托承揽方承揽加工后,将全数加工制成品交付定做方之一切相关法律行为。

1.2 原物料、包材、加工制成品之具体品种数量、交期、交货地、加工费金额、支付日期、支付方法,按经承揽方确认之定做方采购单、发票或其它书面约定所列,并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合同附件及其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加工成品

2.1 定做方和承揽方一致同意,只能向承揽方委托加工承揽方目前和将来的可批量生产的产品,可批量生产之外的产品,双方另行协商。

三、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3.1 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质量标准为检验合格的标准,经检验,定做方有权拒收任何低于该样品质量标准的产品。

3.2 承揽方需为每单件产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如果国家或者行业标准有另行规定,以相应的标准为准,承揽方应提供完整的成品以及相关的资料文件。

四、订单确认

4.1 定做方以订货单形式将订货信息传真或者快递给承揽方。

4.2 承揽方收到定做方订单在_____工作日内确认交货期及交货数量。在正常情况下_____天内交货。大宗订单,指单品订购数量_____套以上,特殊产品,指非承揽方正常产品(正常产品指定做方对承揽方原有产品没有改动的情况下)及新产品,双方另行协商交货期。

4.3 定做方指定订货负责人,订单必须由该负责人签字或盖有定做方公司公章才生效,否则承揽方不认可该订单的有效性。

4.4 定做方传真给承揽方订单经确认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订单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包装要求

5.1 定做方所委托承揽方加工的产品订单经双方确认日起____天内,定做方首付该订单总额的____%给承揽方作为预付款,余下____%在定做方验收货物后____天内付清给承揽方。

5.2 产品包装要求:采用承揽方的中性包装,并加印定做方的公司名称、产品名称、型号、联系方式等,具体的包装,以具体的订单要求为准。

六、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6.1 (用定做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做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做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6.2 (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做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做质量时,定做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七、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7.1 承揽方在依照定做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做方赔偿。

7.2 定做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7.4 由承揽方提供图纸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图纸和技术资料发生变更的,承揽方应及时通知定做方,定做方认可后方可按照订单生产。

八、价款

按照具体的订货单进行价款结算。

九、验收标准和方法

9.1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9.2 承揽方需提供每款新产品的检测报告,以及国家和行业强制要求的报告。

9.3 每批产品,定做方按照双方认定的样品作为检验标准进行验收,如不符合样品的产品,定做方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双方约定时间内退换符合样品标准的产品。

9.4 定做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做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做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9.5 当事人双方对委托的定做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十、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0.1 交(提)定做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做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10.2 交(提)定做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做物的以定做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做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做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做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做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十一、包装、运输及费用

11.1 发货方应确保其供料或加工制成品包装牢固,并保障运输过程安全。

11.2 发货方应按收货方确定的运输路线、运输方式、送货地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以节约费用。

11.3 承揽方对定做方供料及定做方对承揽方运送加工制成品之运输及保险费,由承揽方负担。

十二、加工贸易手册、原物料进口及成品出口报关(若有)

加工贸易手册由定做方按海关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填报,但因承揽方向定做方提供资料性文件与实际进口料件不符(包括但不限于重量、品名规格、数量、原产地等),导致定做方在料件进口报关或加工制成品出口报关时产生一切支出费用损失,由承揽方全数承担。

十三、保密条款

13.1 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置于承揽方工厂展示给除定做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13.2 承揽方未经定做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印刷于承揽方自身或与承揽方有关的样本、介绍、图册等宣传品上。

13.3 未经定做方事先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定做方产品或印有定做方商标或标识的产品在展销会、展览会上展览或展示。

13.4 定做方不得将承揽方所报产品价格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13.5 承揽方同意对所有定做方口头或书面的披露或提交给承揽方的保密信息严格保密,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价格和其他信息。即使定做方对承揽方有责任,仍然不可以使任何第三方直接或间接地轻易地得到上述信息。

13.6 承揽方同意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采用技术措施保护存在计算机中的数据,以避免任何第三方从外部轻易地得到上述数据。

13.7 双方同意定做方提供的包括工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均在上述义务的范围内。

13.8 承揽方同意在定做方要求返还上述的样品和文件时,承揽方立即返还。即使定做方在这期间与承揽方有关系,但承揽方也无权保留。当根据承揽方的文件浇铸、再制造、抽选等样品或其复制品时承揽方同意将上述物品与原始文件一起返还给定做方。

13.9 上述所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制图、原料、规格、手册、文件、样品、模具、产品和其他信息,承揽方未经定做方同意不得自己使用或者给第三方使用,或者再为第三方加工产品时使用。

13.10 应非常小心地对待专门为生产所发送的样品,同时不能够让任何第三方轻易地得到。只有当执行定单所需时才能使用照片、扫描或者其他光学记录等。无论如何,将上述物品转给任何第三方都是被禁止的。执行完订单后,上述样品应无需要求立即返还给定做方。

13.11 承揽方和其合法继承者,如果有同意在样品和文件或以摘录或零件的方式交付给他或他们时,不将此用于给任何第三方或其本身的市场生产制造。

13.12 在生产订单的过程中定做方和承揽方共同研发的结果和其技术秘密应为定做方的无限制的财产,未经允许,承揽方不得使用。

13.13 定做方同意另外用书面声明来约束与订单生产有关的所有和其任何员工遵守上述的合同条款。

13.14 定做方可以在任何时间检查承揽方的保密措施。

十四、违约责任

14.1 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定做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做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14.2 交付定做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做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做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3 未按合同规包装定做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做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做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做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14.4 逾期交付定做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做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14.5 未经定做方同意,提前交付定做物,定做方有权拒收。

14.6 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做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14.7 异地交付的定做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做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做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14.8 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做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做物的责任。

14.9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4.10 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做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4.11 擅自调换定做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做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做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做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做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14.12 承揽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当赔偿定做方的所有损失,并加付合同标的额的20%的违约金。

十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六、合同解除

16.1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如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合同。但提出方应于该原因发生起二十四小时内通知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手续。

16.2 如承揽方在规定交货期迟延的_____日内仍然无法交付货物,定做方有权解除合同,承揽方所收定做方款项应如数退还,如_____日内不能退还,承揽方还应在确定还款之日起每日_____向定做方加付迟延付款违约金。

十七、纠纷的处理

对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交_____________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做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做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承揽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帐号:

法定地址:

电话: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篇6:贴牌加工协议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为了能充分发挥双方企业资源优势,本着互利双赢、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贴牌生产项目达成如下条款:

一、双方交换企业资信材料,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 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1.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1.4 商标注册证;

1.5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证书复印件;

1.6 乙方应提供产品图和结构明细、零配件明细表、主板原理图、控制面板原理图、关键元器件规格书等以及其他相关的检测证书与检验检测报告。

二、协议范围

2.1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_________品牌系列产品,采用甲方的厂名、厂址、品牌标识;乙方应确保这些产品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2.2 甲方利用自身的营销网络开发市场、销售贴牌产品;乙方利用其技术、设备、人力等资源生产制造符合甲方要求并经甲方认可的贴牌产品。

2.3 贴牌产品完全由甲方销售,乙方不负责销售,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生产的贴牌产品转卖给任何第三方。

2.4 双方合作期满后或终止合作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再生产或销售有甲方品牌标识的产品,乙方若违反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销售所得的10倍进行赔偿。

2.5 甲方有权派员监督贴牌产品的原料、配件、生产的整个过程、产品质量等,乙方应予以全力配合与协助。

三、产品名称、型号、价格(RMB)

产品名称(乙方)

产品型号(乙方)

价格

备注

后续产品价格以乙方报价经甲方确认的价格为准

产品价格应包含内外包装、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装费用(不含增值税发票),详见产品价格表。

四、交(提)货地点、方式及费用

4.1 乙方直接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或双方协定的交货点,单价含运费;

4.2 乙方严格按《订购计划单》中规定的数量和日期准时交货;乙方在装车或交付托运后须在2小时内以电话或传真的形式通知甲方发货情况及预计到货时间、地点,以便甲方及时提货。

五、产品包装与防护要求

5.1 外箱包装、彩盒、说明书、标贴、铭牌、合格证、保修卡等相关包材由甲方提供设计稿,乙方负责采购,彩盒生产所需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样品由甲方确认封样;

5.2 产品的包装所需要的制版费由乙方负责支付;

5.3 乙方提供的产品包装应达到甲方认可的包装要求,有足够的强度,以便适应运输及气候变化的要求,达到防潮、防震、防压等作用;

5.4 乙方应保证不出现说明书、标贴、合格证、保修卡等产品资料错放、漏放、多放的情况。

六、提出交货、质量异常及期限

交货数量和时间以《订购计划单》为准;乙方接到订购计划单后若有异议,应在接到《订购计划单》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接受甲方订单;对于不能及时供货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价格与结算方式

7.1 产品价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为准,若价格有变动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确定新的价格及执行日期,乙方应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并通过提高加工效率等来降低产品成本和价格;

7.2 双方确定货款结算方式为:月结30天,例如:3月1日至203月31日的货款,甲方在次月月底前结清。

八、质量要求

8.1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并应适时满足国家标准的有关最新要求;

8.2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各项指标符合甲方的《产品规格书》与《检验规范》及其他相关要求,同时应达到双方所签的《质量保证协议》的要求;

8.3 乙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符合相关环保要求;

8.4 有必要时,经双方确认,可采取封样的方式来确定上述条款未能确定的产品要求。

九、品牌管理

9.1 甲方提供的商标(包括包装设计、图形、汉字、英文及其组合等)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能在甲方授权许可的范围内使用,不得私自转让或扩大其使用范围;

9.2 双方合作期满或终止后,乙方即无权以任何方式使用或生产任何带有甲方标识的产品。

十、售后服务

10.1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的相关义务,对于因乙方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换货,乙方应予以全力解决,与此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10.2 乙方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按国家规定的有关工业产品售后服务法规进行售后服务保证,免费保修十四个月(日期以乙方销售出库日开始计算),终身成本维修;甲方对乙方所贴牌生产的产品进行售后服务,甲方无法维修时,乙方应协助甲方将产品维修好;

10.3 乙方应供给甲方足够的零配件以保证甲方进行售后服务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10.3.1 原则上,配件发放按以旧换新来操作;

10.3.2 在保修期内,乙方按货款2%的比率免费提供易损件供甲方维修使用(或经乙方同意由甲方直接扣除货款的2%作为替代);如甲方所需的易损件超出乙方的配备数,则甲方所需配件应以旧换新,否则,乙方有权收取超出部分的成本费;

10.3.3 超出保修期所用维修物料,甲方需按材料成本价向乙方购买;

10.3.4 甲方下达派件发放通知单后,乙方应保证在五个工作日内将配件准备完成,并按甲方退回的旧配件数量及时发出,运费由乙方支付;

10.3.5 乙方有义务在双方协定的地点为甲方人员与甲方客户的售后人员免费提供售后培训。

10.4 贴牌产品本身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和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责任赔付费及其他法律责任等。

十一、产品认证、检验报告与专利申请

11.1 甲方委托乙方贴牌生产的产品,乙方已有产品认证证书与第三方检测报告应免费提供给甲方;

11.2 甲方所需而乙方所没有的产品认证证书与相关第三方检测报告,乙方应全力予以支持与协助,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1.3 甲方要求办理的专利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全力协助甲方办理或通过。

十二、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12.1 若乙方未能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任何条款,并无合理解释,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结算的货款甲方推迟为三个月后给付;

12.2 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在甲方未找到替代供应商前继续供货,保持甲方的经营销售正常运行,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

12.3 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保证消耗完乙方根据甲方订单生产的产品,并按合同规定的方式结清余款;

12.4 无论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仍有义务按成本价向甲方提供足够的零配件以供甲方进行售后服务。

十三、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通过___________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四、其他约定

14.1 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图纸、资料、检验标准及合同内容、价格等商业机密以任何形式出示或借用、转让、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14.2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已经与乙方订立采购产品合同或服务这一情况进行广告宣传或公之于众,也不能在广告中使用甲方或甲方任何客户的名称;

14.3 甲方确保“__________”贴牌商标的独占性与无争议性,如贴牌商标产生争议的,该争议引起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14.4 本合同为总合同,每批订单执行以双方确定的《订购计划单》为准,《订购计划单》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4.5 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以合同签订日起计算);合同到期后,双方均无意见则自动续约一年。

(此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 (或授权签约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篇7:承揽加工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县木具厂 (承揽方)

乙方:××县百货公司 (定作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 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0元(贰万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

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各存一份.

甲方:××县木具厂(盖章) 乙方:××县百货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华新(签名) 法定代表人:王新法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篇8:加工承揽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由乙方承包采伐甲方的林木,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方式:乙方给甲方采伐每棵树,甲方给乙方支付1元钱的代班费及安全管理的保证金。

二、工资价位是现场论价,价款方式是一处完工到另一工地时,支付前一工地的工资,年底结清半年的所有工资。

三、安全需求:甲方需求乙方承包人 管理好从业人员的安全,森林防火,一旦发生火灾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责乙方因安全事故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和责任。

四、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听从承包人杨正均的工作安排。

以上条款,甲乙双方仔细阅读后无异议,特签此合同,本合同至签字之时产生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篇9:承揽加工合同

订立合同双方:

承揽方:××县木具厂 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县百货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一,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二,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三,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 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四,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 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 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 图纸由乙方于一九八五年二月一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 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 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 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 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25000元.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 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 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 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一九八五年六月十日至六月二十五日全部交货. 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 .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 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98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2元计算, 共计490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 本合同签字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0元(贰万元). 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 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 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 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 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二,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 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 甲方赔偿. 三,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四,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 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五,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 违约金.

六,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 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 的损失.

二,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

三,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 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 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五,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六,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 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 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 发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 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 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 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于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 一份.

甲方:××县木具厂(盖章) 代表人:黄华新(签名) 地址:七都镇 电话:66.8971

开户银行:××县支行七都镇营业所 帐号:104750 乙方:××县百货公司 代表人:王新法 地址:城关中山街5号 电话:33.7347 开户银行:××县支行

帐号:003485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五日

篇10:加工承揽合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的协作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以利共同遵守。

一、订立合同单位

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范围:钢构件、屋面与墙面围护的制作安装

三、工程工期: 月 日开工至20 月 日竣工,总工期 50天。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进度、质量的检查监督。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竣工。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况则工期延误:

四、合同文件

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顺序如下:

1、本合同协议书

2、施工图纸(包括土建施工图)

3、双方有关工程的洽谈、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等 业主认可的工期延误。 收到预付款之日起20天内施工现场达不到钢结构安装条件。 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雨雪天等)

五、承包方式

1、本单位工程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平米造价220元/平米,平米造价:330元/米,建筑面积:共计平米。

2、工程总造价: 万元( 元 )以上全部为含税价格。

3、本工程所有吊车等机械设备、施工脚手架搭设、其它辅助设施及制作、转运所需机械设备、施工工器具均由乙方负责。

篇11:加工承揽合同

委托方:_____公司

签订地点:

受托方:

签订时间:

标的、数量、价款:

1、验收标准:按双方确定的样品验收。受托方须将送货单随货同行,并将送货单及物流单一起交给委托方收货人员,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件数及单品数量,按委托方提供原样验收,如果由于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由受托方负责赔偿,并执行相关行业标准。

2、质量要求:应提供盖有鲜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包括质材、检验依据、执行标准等),特殊产品须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或提前送达)。

3、结算方式:委托方支付30%预付款,收到货验收合格入库后再支付60%,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待下次合同履行时支付,但时间不超过45天下单,如未下单即付清上笔合同10%尾款。

4、包装标准:货物外包装必须在外包装的醒目位置整齐标注,内容包括商品名称、单品规格、单品数量(每层数量_数/每排数量_数)。

5、(交)提货方式及地点:委托方厂房内。

6、运输方式及到站(港)和费用承担:受托方承担。

7、交货地点、日期及方式: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发货,逾期按合同总额1%支付违约金。

8、保密条款:双方应当对本协议内容、因履行本协议或在本协议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因商业秘密泄露给委托方造成的损失由受托方承担,同时委托方有终止一切合作的权力。

9、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被告方地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后制定,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传真或扫描件有效)

委托方:___公司

受托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表:

委托代表:

传真: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传真: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篇12:加工承揽合同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经过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执行。

一、乙方负责为甲方加工所有需要雕花的产品,产品雕花单价双方确认,(详见附件《雕花单价表》)。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加工场地,水电,锣机,打磨机等机器。乙方自备所需要的手工制作雕刻工具。

三、乙方为甲方加工的雕花产品所需要的工人由乙方自行聘请及管理。(包括工资及食宿福利等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干预与管理)。

四、甲方向乙方提供雕花木料及图样,由乙方雕刻及砂光成雕花产品。样品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予以封存。

五、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品或设计图纸进行加工,甲方提供的样品或设计图纸在正常情况下,能生产或制作出符合甲方产品要求及质量标准,并由甲方自行决定是否变更设计图纸或样品。

六、交货期:从甲方提供雕花木料日起,同一款式_______套的_______天内必须完工,_________套以下的_______天内必须完工,___________套以下的_______天内必须完工。特殊情况加急的,在双方协定的期限内完工,非标的必须在两天内完工。

七、甲方品质管理员有权验收乙方为甲方加工的雕花产品,乙方必须给予配合与协助。验收不合格产品,乙方必须负责无条件返修。乙方不得对其进行刁难或进行贿赂,一经查明有此种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且向乙方索赔。

八、乙方为甲方加工的雕花产品,必须完全配套,并由甲方品质管理员验收签名,甲方生产管理人员签名确认,方可结算加工费。

九、加工费按月结算。当月加工的产品,乙方必须在下月______号前将当月加工的产品《过料单》交给甲方财务部予以确认,甲方在下月底____日前将当月加工费以_______付款方式付给乙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限交货,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每迟延一天,按其价款总额的_______%计算,还应当继续履行合同。

2、乙方不得提供甲方的产品花样给同行竞争对手仿造,不得对外泄漏甲方的相关产品机密及信息。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相关损失赔偿。

九、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甲、乙双方因此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诉讼。

十、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协商解决。雕花加工单价为本合同的附件,视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签定盖章之日生效。

甲方(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盖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篇13:承揽加工合同

承揽方(甲方):_________

定作方(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了保证全面地履行各自的义务,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甲方加工定作物的名称、规格、质量、数量、加工费

┌─────┬───┬───┬─────┬────┬───┬─────┐

│定作物名称│ 型号 │ 规格 │ 质量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 │ 加工费 │

│ │ │ │ │ │ ├──┬──┤

│ │ │ │ │ │ │单位│总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二条 加工成品的完工时间、检验标准与方法、包装标准与费用承担

┌─────┬────┬──────┬──────┬────┬────┐

│定作物名称│完工时间│检验时间地点│检验标准与方│包装标准│包装费承│

│ │ ││法 │ │担 │

├─────┼────┼──────┼──────┼────┼────┤

│ │ │││ │ │

├─────┼────┼──────┼──────┼────┼────┤

│ │ │││ │ │

└─────┴────┴──────┴──────┴────┴────┘

第三条 加工成品的交付时间、地点、运输方法与运费承担

┌──────┬─────┬──────┬──────┬───────┐

│ 定作物名称 │ 交付时间 │ 交付地点 │ 运输方法 │ 运输价款承担 │

├──────┼─────┼──────┼──────┼───────┤

││ │││ │

├──────┼─────┼──────┼──────┼───────┤

││ │││ │

├──────┼─────┼──────┼──────┼───────┤

││ │││ │

└──────┴─────┴──────┴──────┴───────┘

第四条 乙方提供原材料名称、规格、质量、数量、价款等及图纸、技术资料

┌────┬──┬──┬────┬────┬──┬──┬──┬────┐

│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质量要求│计量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图纸、技│

│ │ │ │ │ │ │ │ │术资料及│

│ │ │ │ │ │ │ │ │交付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五条 原材料交付时间、地点、包装、检验方法、运输

┌────┬────┬────┬────┬────┬────┬────┐

│材料名称│交付时间│交付地点│交付数量│包装要求│检验方法│运输方法│

│ │ │ │ │ │ │和运费承│

│ │ │ │ │ │ │担 │

├────┼────┼────┼────┼────┼────┼────┤

│ │ │ │ │ │ │ │

├────┼────┼────┼────┼────┼────┼────┤

│ │ │ │ │ │ │ │

└────┴────┴────┴────┴────┴────┴────┘

第六条 加工费结算办法与时间

_________。

第七条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定金_________元;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预付款_________元。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甲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

第八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整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_________‰偿付违约金。

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6.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_________%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它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条 声明及保证

(一)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一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十四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承揽方(盖章):_________ 定作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篇14:加工承揽合同

定做方:(称甲方)

承揽方:(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双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加工制作内容:

主钢构:钢梁.H(400~800)x200x6x9.35。材质为Q235。钢构必须进行除锈。刷中灰面添一道、中灰底漆(防锈漆)一道。

二、合同价格及结算方式:

1.合同造价按/吨。合同总价款为,以实际决算为准。(货款可以用现金或承兑付给。)

2.合同签订三日内甲方付款

3.提货:

(1).第一次送齐二十八架钢架,甲方不付货款,提第二次货时付清前次货款,依次类推,至此全部提清,最后一次提货时甲方全部付清货款。

4.结算方式:按合同规定及甲方图纸制作,成品按理论重量进行决算。

三、质量要求: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现行钢结构制作、验收规范(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认真加工制作,确保构件质量达到钢结构规范要求。

四、交货地点和时间:

1.交货地点:甲方在乙方厂房内提货;运费由甲方负责,装车由乙方负责。

2.交货时间:

五、包装及运输:

1.乙方负责装车。装车时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装运,要求运输公司使用足够数量的垫木,尽量避免运输过程中出现构件变形、油漆损伤,装车费含在合同价内。

2.甲方负责运输,运输标志应按甲方要求实施(具体由甲方再出发运前另行交底)。

3.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构件到位后甲方负责卸车。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构建加工图纸一套,并签字认可。由乙方认真完善后按照甲方图纸进行加工制作。

2.甲方应对乙方加工制作过程中的疑问及时给予解答,并提供修改和变更通知。否则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以顺延。

3.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质量监督检验,不得擅自外协加工,乙方应按甲方委派的现场质量监理的合理要求制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甲方如现场发现质量问题及时通知乙方进行整改,乙方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协助解决。

5.乙方质量问题导致返工,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返工费及直接费用。

七、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八、合同纠纷处理方式:

甲乙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由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附则:

1.本合同

2.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甲方定金到账后生效。此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另立补充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篇15:加工承揽合同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供料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丙方为甲方____________加工原材料的指定供料方,乙方在甲方处所承揽的加工成品所需原材料须在丙方处采购。经三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项目名称:

二、施工地点:

三、工程量:

四、工程总额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额:

2、付款方式:

3、甲方支付完毕工程款项,拥有制品所有权。

五、工程期限:

1、合同签定次日起核算,7个工作日。

风险提示:

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目的在于避免发生纠纷。质量条款要约定明确仔细。

如果质量是以样品为准,除了双方封存样品外,还应有样品质量描述的书面材料。以免样品灭失或自然毁损或对样品内部质量有异议而发生纠纷。

六、乙方工作:

1、保证在工程期限内完成工程的制作.安装工作。

2、施工所有材料严格执行工程项目预算书所规定的规格、品型。

七、甲方工作:

1、保证如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工程款项。

2、乙方进入现场施工时,施工场地应具备施工条件。

3、施工过程中协同乙方进行物业管理或相关管理单位的协调工作。

4、负责合同约定门面标识的所有审批工作。

八、丙方工作

风险提示:

原材料可以由定作人或承揽人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特别是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情况下,承揽方更要注意对原材料的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方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完成的成果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应该负损害赔偿责任。为此,承揽方应该提高保管材料的风险意识。

1、丙方应当提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符合同规定的,如果不符合规定,甲方声明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甲乙丙三方再次协商定价。

2、丙方交货质量有瑕疵丙方还应承担返工返修、产品本身、物料或产品报废的费用、质量问题所造成的乙方交货不及时承担责任等。

九、验收:

1、材料以工程预算书中所标明规格、品型验收。

2、广告制作的规格、尺寸按施工图纸及说明验收(效果图仅作为视觉参考,不做为验收标准)。

3、项目施工完毕由乙方工程监理先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上交工程验收单,由甲乙双方进行验收。

4、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对质量如有意见,须在验收单中说明,经双方现场勘察,确有质量问题的,乙方进行后期整改。

5、工程验收单支付甲方时,甲方应在接收单手续上签字或盖章,收到工程验收单三日内,甲方无意见说明或无任何书面意见,视为验收合格。

十、保修:

1、甲方如发现制品损坏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制品检修,通报维修情况。24小时内保证制品的正常使用。

十一、安全责任:

1、乙方施工户外广告制品机构安全责任1年。

2、施工过程中,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员工或第三者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3、因使用不当、擅自改造、灾害及不可抗力造成制品损坏,乙方免除安全责任。

十二、合同变更:

1、合同内容及条款的变更,需双方代理另立合同附件,签章有效。

2、因合同变更造成与本合同相关内容不符时,以合同变更后的附件为依准。

十三、违约责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在施工期内完成工程,逾期一天扣罚工程总额1%。

2、甲方如不能如期支付工程款项,逾期一天扣罚工程总额1%。

3、因审批手续造成工程延期或罚款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4、在甲方逾期未付应付款项时,乙方拥有制品所有权。

5、如一方未经对方同意而违反约定,另一方可不再履行合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赔偿。

6、在双方发生纠纷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朝阳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附件:

1、双方公司经营执照(加盖公章)

2、工程项目预算,施工图及效果图。

十四、合同成立和生效

1、本合同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和解决均适应中国法律。

2、附件及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2份,双方各持1份。

十五、其他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的,经甲乙双方或甲乙丙三方协商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有关方盖章签字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冲突的,以后补充协议为准。若协商不成的,则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解释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甲方: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

委托代理人: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6:加工承揽合同

甲方(定作方):

乙方(承揽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相关___________等小商品事宜约定如下:

一、采购产品情况:

1、品名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

2、品名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

3、品名____________,规格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

……

总金额(含税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样品约定时间: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其______个工作日内,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制作__________样品,经甲方去人后的样品将作为乙方最终交货的标准。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费:

合同生效且_______%预付款到乙方账户、确认协议第一条中各拼命的尺码数量后_______天内交货(具体数量双方那个协商去人以书面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确认)。

四、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按照甲乙双方事先确认的`样品为标准,货物主要技术指标说明:

按国家兴行业标准。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期限:

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样品为准,如甲方发现货物的品种、面料、数量、颜色、规格与装箱单不符,应与收到货物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乙方核实后,尽快做出相应的处理。若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标准,乙方应当负责更换或者退货,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应当由乙方承担。

六、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乙方按其企业或行业标准提供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

合同生效且受到乙方发票后______日内甲方支付总价款______%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约定汇款方式为甲方电汇,乙方收款账户为:

收款人:

开户行:

账号:

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定作、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和金额为准,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支付其余货款。

八、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合同一方单方解除合同的,合同一方有权要求违约一方支付总合同金额的_____%作为违约金。

2、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制作样品的,不能按时交货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3、若乙方提交的样品和甲方定作的_______小商品存在较大差异,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调或者调解不成的,双方当事人同意向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其生效。合同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代理人: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地址:

电话:

代理人: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篇17:加工承揽合同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风险告知:本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由承揽方单位定做加工服务。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订立之前应确定承揽方必须具备履约能力和条件,并针对是否允许承揽方将部分或全部工作内容转移或有第三方协助进行讨论。通常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对甲方承施的________________工程项目结构中的钢筋部分进行成型加工(含机械连接接头)、配送事宜达成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_________________项目位于_______________,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结构封顶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加工事宜:

甲方向乙方订购的成型钢筋所使用的线材、圆钢及螺纹钢的原材料为首钢、唐钢、宣钢、邢钢产品。如加工过程中乙方使用非合同规定的原材料时,须事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经甲方授权委托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加工(如甲方在二十四小时内未能做出书面回复,则视为甲方同意乙方意见)。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风险告知:上述条款列明了定做方对加工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材料等的要求,经双方约定无异议之后拟定本合同并签字承诺。在定作方必须明确提出定作物的品名、数量、质量及其他特殊要求后,承揽方不得擅自改变,否则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亦不可以以该批次产品可替代使用为由。

三、重量结算依据:

根据甲方提供的本工程成型钢筋配筋单,经乙方进行理论重量计算,作为本合同重量结算依据。结算重量单位为吨,重量数值经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四、甲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样本作为本合同附件,并明确其授权范围。

2、合同签订时,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流水作业段划分平面布置图,计划施工进度(月度计划及结构封顶时间排序计划),以及成型钢筋箍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甲方应于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本工程所用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数量不得超过30吨),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签字人字体样本附后)。

4、成型钢筋加工制作过程中,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加工现场就加工质量进行抽检工作,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

5、如甲方工程工期延误,仍按照本合同执行。

6、成型钢筋出库前,甲方应指定专人进行清料工作,待甲方清料人员对成型钢筋数量确认签字后乙方方可发货(签字人签字样本附后)。

7、成型钢筋每车装车数量不得小于10吨。

五、乙方工作:

1、合同签订时,乙方应积极组织资源,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乙方接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时,应认真校对,如规格、数量、图示尺寸、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甲方授权委托人应在12小时内书面确认,否则免除乙方的供货责任。

3、乙方所使用的钢筋机械连接工艺为剥肋滚压直螺纹。

4、乙方所配送的成型钢筋必须提供原材料出厂质量证明合格证书。

5、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一张标牌,固定在钢筋打捆处。

6、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人员在乙方加工现场对成型钢筋进行清料及装车工作,并按甲方的要求运至施工现场。

六、设计变更:

1、施工过程中如出现不可预见及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形式及时向乙方提供补充配筋单,并标注“急配”字样及需用时间(供应时间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如需增加费用以甲、乙双方协商为准。

2、设计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部分按合同规定价格结算,如出现以大改小损耗部分及所需增加人工费用部分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低碳钢热轧圆盘条》gb701-199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3013-199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1998的规定。

2、产品质量检验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中的第五章5.3.4及《建筑结构长城杯工程质量评审标准》dbj/t01-69-20xx的规定。

3、直螺纹连接接头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96、《钢筋等强度剥肋滚压直螺纹连接技术规程》q/jy16-20xx中的规定。

八、钢筋原材复试及资料:

1、钢筋原材料在投入使用前,乙方负责原材料的取样及送检工作,委托检验的机构必须是经北京市建委审核合格具有见证试验资质的检测中心。

2、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试验实行有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的暂行规定》,甲方及监理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时应持正式书面通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取样工作,其检测机构及费用由甲方负责。

3、根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xx规定,乙方在成型钢筋配送至施工现场后,提供《半成品出厂合格证》表式c4-5附钢筋原材料出厂材料质量证明书及产品铭牌、原材料复试检验报告。

九、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合同价款:

(1) 本合同成型钢筋的结算单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吨(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均为本单价),上述结算单价包括材料费、成型制作费、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费用(卸车及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2) 三级螺纹钢的结算价格在本合同结算单价基础上加____________元/吨。

(3) 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单头(钢筋不分品种、规格加工套丝,并戴好保护帽),按照配筋单图示数量进行签收。

(4) 钢筋原材料复试费用按照《半成品出厂合格证》实际标注数量进行签收。

(5)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钢厂价格调整,其结算价格以首钢现货市场、北京市京首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恒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其中之一公布的调价政策通知作为价格调整的依据,由乙方以书面形式送达甲方,调价依据在送达后24小时内,甲方予以书面确认或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补充协议。

(6) 本合同成型钢筋总量为____________吨,总价款(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总价中不包括原材料复试及机械连接接头费用。

(7) 验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风险告知:承揽方应该在在双方约定的交货时间之前将加工品于约定地点进行验货、交付。在承揽方完成工作或交付工作成果以前,应当对一切风险承担责任。承揽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对定作方的材料、定作物具有占有、管理的责任,不仅对完成工作成果的质量、数量、期限负有全部责任,而且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标的物毁损或灭失的风险,也必须承担由于未能预料和不可防止的事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也就是说,承揽方不得要求定作方给付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2、付款方式:

(1) 本合同结算期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甲方在送达本月成型钢筋加工配筋单时,同时将货款支票一并送达(乙方预收当月货款80%,余款20%月末前结清),乙方经配筋单录入生成系统确认数量后划转。

(2) 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加工费用随成型钢筋货款同时划转。

(3) 原材料复试费用依据《半成品出厂合格证》中确认数量经甲方签认,在月末前结清。

(4) 本合同总价款如发生变化,超出部分甲方应按配筋单数量以现款形式预付给乙方。

十、违约责任:

1、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装卸及运输费用。

2、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钢厂市场价格调整,根据合同第九章(5)条,甲方接到乙方调整价格依据24小时内未能书面确认或签订补充协议,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3、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要求将配筋单及货款同时送达,乙方有权拒绝接受配筋单及加工任务。

4、由于甲方清料人员不能及时清料,致使配送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所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同时工期顺延。

5、甲方如未能按合同规定时间付款,逾期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并向甲方按每延期一日收取至货物发出之日起计算每天3元/吨违约金。

6、乙方未能在甲方计划工期内将成型钢筋送至施工现场,甲方应按当日该批送达数量以50元/吨扣除乙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它:

1、本合同签订时,甲、乙双方需相互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原件等相关法律文件,并注明相关文件的授权使用范围。

2、如遇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民法153条规定)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应另行协商。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有效文件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即正本、副本各两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并经合法授权人签字后生效。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本合同变更条款及内容(销售部门填写):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承揽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定作物

1、原材料的消耗定额问题:

若是定作人提供原材料的,为了防止承揽人在工作中浪费定作人的原材料,可以在签订合同时规定承揽人使用原材料的消耗定额。要求承揽人本着经济节约原则使用原材料,如果超过原材料消耗定额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2、定作物样品的封存保管问题:

若存在定作物样品的,样品应进行封存并当场由承揽人和定作人确认后签字。此外,样品的保管问题一般是定作人提供的样品一般由承揽人保管,承揽人提供的样品一般由定作人保管。因此,在签订合同时要规定保管人保管义务,并要求若保管不当造成损失或丢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3、定作物的后期保证问题:

因有些定作物无法在检验当时就发现问题,所以定作人可以在合同中规定在一段期限内承揽人要保证定作物的质量合格问题,除了是因定作人使用、保管不当造成定作物存在问题以外,承揽人应负责定作物的无偿修复或更换。此外,质量缺陷造成定作人损失的,承揽人还应负赔偿责任。

二、支付款

1、定金条款的规定:

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若采用定金的担保方式的,定金数额一般以合同总额的20%为限,且交付时间要在承揽人进行加工定作之前。同时规定,若是承揽人违反合同时,应双倍返还定作人定金;若是定作人违反合同时,承揽人不返还定金。

2、关于结算方式应注意:

结算方式是指价金和其它费用的清结方式,包括现金结算和转帐结算两种。要注意,除了国家允许使用现金履行义务的以外,承揽合同的结算必须通过银行转帐结算。

三、关于合同中提交定作物的规定

1、提交期限问题:

在约定定作物提取日期时应注意计算定作人必要的途中时间;

2、提前或延期提交问题:

合同中应规定若是定作人或者承揽人要求提前或延期提交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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