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险调查报告范本参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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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中国农业保险市场需求调查报告
金融专业人才市场需求状况调查报告 推荐度:市场需求分析报告 推荐度:存款保险制度 推荐度:保险文化演讲稿 推荐度:保险内勤工作总结 推荐度: 相关推荐
中国农业保险市场需求调查报告
农业保险是对种植业(农作物)、养殖业(畜禽等)在生产、哺育、成长过程中可能遭到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的一种保险。我国在1982年恢复了农业保险业务,但这一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创立的农业保险制度,未能很好地满足广大农民参与保险、扶危济困的需求。相比我国城市保险保障体系的发展和完善,农业保险的'体系建设却严重滞后。供求失衡是目前我国农业保险资源配置中最突出存在的问题,一方面是巨大的潜在市场需求,而另一方面农业保险供给极为不足。
设立中国农业保险公司作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在我国都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方面还需要我们不断地去探索,也有许多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解决与完善。农业保险既有我国保险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的一般特点和规律,也有许多新特色、新问题。目前我国农业保险的经营不论是从法律架构、治理环境、经营主体、保险模式、财政税收的扶持等方面,都不能满足农业经济发展的需求。所有这些都为农业保险课题留下了很大的研究空间和探索余地。
笔者认为对该课题的研究可分为四个部分:
一、中国农业保险现状分析。
可介绍我国农业保险的自然环境和经济环境状况,分析我国农业保险的总体情况和局部试点情况。
二、制约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因素分析。
可从供给、需求和政府政策方面力求找出制约我国农业保险发展的症结所在。
三、各国农业保险制度的借鉴。
通过研究国外发达国家及发展中国家在农业保险制度方面的国家立法、政府支持、运行模式和实践效果等,可总结各国制度对我国农业保险的启示。
四、设立我国农业保险公司的构想。
可在对设立农业保险公司的必要性、应遵循的基本原则进行论述,对不同模式的农业保险公司进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对中国农业保险公司运作模式的设想及需要配套采用的政策措施。
篇2:关于保险调查报告范本参考【篇】
我国自1980年恢复国内保险业务以来,保险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保险业与其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需要不断完善。
一. 调查目的
了解人们对保险行业的认识,购买保险的渠道以及对保险产品和保险公司的看法,从而了解现今保险业存在的问题。
二. 调查对象及其一般情况
调查对象:商贸楼、家属区、超市、北京街心公园、学校及周边人员。 一般情况:被调查者有一半为男性,一半为女性。大多为中低等收入者,年龄为18-55周岁之间,以36-45周岁之间的人居多。大部分人教育程度不是很高。
三. 调查方式
我们一组4人展开调查。
调查开展的方式为随机问卷调查。发放问卷是采用当场发卷填写,并当场收回的形式。共发放调查问卷40张,回收40张。
四. 调查时间
4月26日到29日
五. 调查内容
主要调查了被调查者的资金运用情况,购买保险产品的渠道及主要原因和影响其在各保险产品间选择的因素以及接触到的保险公司等。问卷共向被调查者提出了9个问题。
六. 调查结果
根据回收的40份问卷进行统计,调查结果统计见附。
首先在第一题,对人们闲散资金的了解上,有12个选择股票,25个选择了存款,9个选择了保险产品,2个选择了奢侈品,用于公益事业的为0,6个选择用于其他用途。由此可以看出人们在处置自己闲散资金方面多数人还是选择了运用最普通最保险的方式,即存款。而有一部分人已经意识到存款收益率低,渴望通过股票获得较高收益,而选择保险产品的人是少数,可见保险的普及率有待于提高。
在第二题您是否购买过保险上,28个人选择了是,12人选择了否。此题可以看出有大部分人已经对保险产品有过接触,购买过保险。
在问到拥有的产品为那个公司时,4个选择太平,17个选择平安,8个选择
太平洋,10个选择人寿,6个选择泰康,1个选择安邦。可见平安的产品更加普及。
关于人们购买的保险是哪种类型的,20个人选择了人寿保险,可见人寿保险市场较多,第二的是意外伤害险。由此可见人们多数是出于对自己的关注而购买保险,财产和婚嫁险的市场有待于进一步扩宽。
在选择没有购买过保险的人中,有一半的人选择想过为家人购买保险,一半的人选择从没有想过。而多数人选择不会购买保险,少数人选择会
在1年以后购买保险。
在了解保险产品的渠道方面,通过电视媒体了解保险产品的人占大多数,而报刊杂志为第二,接下来为通过自己主动去了解。可见保险行业在电视媒体和报刊杂志的宣传方面做得还不错,同时还可以再利用别的媒介,比如广播和网络,由此提高知名度,扩大市场占有率。
关于购买保险产品注重的方面,大部分人都认为最重要的是企业信用和产品本身。由此可见保险公司要发展业务,得到人们的认可,必须提高企业的信用以及提高自认产品的优势。
对于购买保险的渠道,亲友介绍占大多数,推销人员其次,再次是自己主动购买。可见人们对购买保险的主动性不强,多数是亲友推荐才购买。
问到保险的受保人,给子女和自己以及父母购买的占大多数。
而购买保险的初衷方面,绝大多数人认为是作为自己和家人的保障,剩下4个人认为可以作为一种投资。可见理财型的保险产品还需要进一步推广。
七. 调查体会
从调查结果可以看出,了解保险产品的人比较多,很多人已经接触过保险产品或保险公司,这种趋势将促进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因此,保险公司需要进一步了解客户的需求,注重本身产品的品质,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的素质,提高企业信用,这样才能适应这种增长趋势的需求。
篇3:保险营销员现状调查报告
保险营销员现状调查报告
从短期经营成本来看,保险公司并不愿意采用员工制,此前少数保险公司曾试行员工制改革,却因成本问题停滞不前。尤其是大型保险公司有着几十万的保险代理人不可能都转为员工制。
1992年,友邦保险首次将保险代理制引入中国,经过20多年发展,代理制在保险营销体系中依然占据主要地位。无论是大型保险公司还是中小型公司,增员似乎是不变的主题。只是,大量增员的同时伴随着营销员大幅流失,流失率高达60%。现阶段,人海战术是大多数保险公司采取的销售策略,这些“地面部队”穿梭于熟人圈、陌生人圈,费尽口舌地讲解保险理念、推销保险产品。他们有着数百万人之多,却有近6成奋斗在温饱线上;他们创造了保险业的辉煌,催生万亿保费规模,却也遭受诟病……
温饱线
38岁的张文芳来自哈尔滨,先后在泰康、平安等数家保险公司做营销员。涉足保险营销之前,她亲眼目睹邻居遭遇事故后获得保险赔付,因而对保险行业多了一份认同,并接连为家人买了两份保额20万元的重大疾病险保单。初入保险行业的时候,张文芳有过一段迷茫期,尤其是向亲朋好友推介保险时,亲友们却片面而固执地认为保险“骗人且不祥”,以至于三个月内未拿下一份保单,导致被公司清退。
谈到保险营销工作,张文芳调侃道:“如果视之为工作就会饿死”。由于保险营销员与公司签署的是代理制协议,一般没有底薪,只有努力卖出保单才可以获得提成。总结经验后,张文芳去年第二次涉足保险营销,这一次她用一种全新的心态卖保险。用她的话来说:当成小公司创业。所谓的小公司,是把保险营销工作当成是自己创业,自掏腰包参加保险公司组织的各类酒会、产品说明会,在同客户聚会、聚餐交流的过程中销售保险。
以产品说明会的方式进行营销,是许多保险公司常用的手法,这也反映出近年来保险营销员逐渐从单兵作战转向团队作战的变化。其间,保险公司会安排专业讲师讲解保险产品,营销员则在一顿饭的功夫里植入产品营销。“以菜品1000元一桌的成本为例,一般公司补贴一半,其余成本由自己支付,邀请潜在顾客出席。”张文芳说。
除了产品说明会,保险营销员还会走街串巷,向陌生人推销产品,比如在汽车4S店、小区底商、洗车场、公园等场所。
目前国内大部分保险营销员与保险公司都是一种“零底薪+销售提成”代理制关系,这样一来,双方并不构成雇佣关系,但很多保险公司依然要求营销员上班打卡、开早会和参与相关公司活动。更为现实的问题是,代理制背景下,大部分保险代理人的佣金收入不足以养活自己,生活十分窘迫。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12月发布的《保险营销员现状调查报告》显示,截至年底,全国共有保险营销员289.9万人,其中超过六成的寿险营销员月均收入在1333.33元(佣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及以下。
“跑断腿、磨破嘴、工薪低,还不受人待见。”这是张文芳最感辛酸的地方。现阶段,保险从业人员工资水平较低、缺乏基本的员工福利保障且行业负面评价较多等问题引发保险营销人员流失率居高不下,阻碍保险业健康发展。
流失率高
从流动性看,保险营销员队伍不稳,大进大出现象比较严重。《保险营销员现状调查报告》显示,至20,年均解约人数超过167万人,尤其是人身险领域,年流动人力占总人力近60%。如此高频率的流动给投保人或受益人的理赔、续期缴费、定点医院变换等问题带来极大不便,并使保险公司陷入“招聘——流失——再招聘——再流失”的恶性循环。
北京一家招聘网的工作人员向新金融记者透露,在他的客户中,70%是保险公司客户,这些公司都在大力招聘保险营销员。“客户从我们网站上购买招聘端口,然后不限量下载简历,再拨打大量电话招聘,以筛选愿意从事保险营销的 资深保险人士丘斌斌在接受新金融记者采访时表示,代理人制度与客户的利益其实存在一定冲突,尤其是我国代理人制度要求保险代理人只能代理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这就意味着无论该保险公司的'产品优劣与否,代理人面对客户时总是倾向于推销其代理的保险公司产品,在对客户进行综合保险规划的过程中客观性不足。
人。”这位经常与保险公司打交道的工作人员说,不少保险公司营销部门的主任、经理都有不同标准的业绩和增员任务,若业绩下滑,职位也会下滑,甚至降为普通营销员;如无法实现增员,即便业绩达标也无法升职。
张文芳所在的保险公司营销部门有100多人,以中年人居多,本科以上学历的寥寥无几。“大学生的留存率很低,100个人进来能留下三分之一就不错了,有的干两三个月没有业绩,赚不了钱也就走了。”张说。
保险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与代理制不无关联。资深保险人士丘斌斌在接受新金融记者采访时表示,代理人制度与客户的利益其实存在一定冲突,尤其是我国代理人制度要求保险代理人只能代理一家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这就意味着无论该保险公司的产品优劣与否,代理人面对客户时总是倾向于推销其代理的保险公司产品,在对客户进行综合保险规划的过程中客观性不足。
“在代理制的规则下,客户购买的保险金额越大,代理人拿到的佣金越多;而站在客户角度上看,客户希望能够少花钱多办事,以更少的钱购买到同等保额的产品。因此在利益的驱使下,保险市场上的销售误导、欺诈行为屡见不鲜,使整个保险行业的形象受损。”丘斌斌说。
值得注意的是,为获得更多收入,许多保险代理人身兼数职,除了销售保险产品,还代理化妆品、医疗器材、证券产品等,代理范围较为混乱。记者采访发现,保险代理人普遍存在“卖单现象”。比如A保险公司营销员的客户若有意向投保B公司产品,A公司营销员通常会将顾客介绍给B公司的营销员以获取佣金,而B公司的营销员一般可获得续期收入,二者皆有收益;也有的保险营销员习惯把保单卖给中介公司(部分中介公司佣金比例高于保险公司),以获取更高的佣金比例。
这些年来,保监会多次发文对保险中介市场进行摸底调查和清理整顿,尤其是涉及保险营销员、专业中介机构等内容要求保险公司自查,试图规范整个行业。
丘斌斌表示,在我国香港地区,保险营销员佣金一般需要向投保人明示;部分西方国家的营销员佣金一般由保险客户单独支付,而非抽取部分保费收入,这便需要营销员具有较高的专业水准,成为客户的保险规划师而非简单的兜售产品,以赢取客户认可。
事实上,随着互联网保险销售渠道的开放,保险公司的获客能力正在提高,成本有所降低。受访人士认为,互联网销售渠道将替代许多低端营销员,成为标准型保险产品的主要销售渠道。在此背景下,传统保险渠道增员和市场拓展将受到挑战,目前不少保险公司已经开始转型,专注互联网销售渠道,比如前海人寿、珠江人寿重点开发互联网渠道,未来这类保险公司会越来越多。
员工制尝试
为改变保险营销格局,一些保险公司已经启动营销体制改革,比如员工制改革、产销分离等。不可否认的是,保险代理人是保险公司新增价值和利润的重要依托,大约贡献了保险公司六成的保费收入。但发展至今,较低层次的人海战术已经难以持续,未来保险销售人员应朝着专业化、精英化方向转变,以扭转行业形象和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在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研究中心主任王绪瑾[微博]看来,代理制的好处在于降低保险公司销售成本,而实行员工制的公司经营成本一般会高出30%至50%。所以推行员工制,保险公司能否扛得住还是个问题。
民生人寿天津分公司目前正在进行员工制改革,公司30名销售人员全部采用员工制。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在人均收入方面,员工制营销人员收入远高于代理制员工收入。一般而言,保险公司营销员的月均收入1千多元,但民生人寿天津分公司试点的员工制制度下,营销员的人均月收入达到8千多且享有五险一金的福利。
“公司营销员底薪1680元,收入加上提成,视业绩而定,工资收入从4000元到2万元不等。”民生人寿天津分公司总经理王传胜在接受新金融记者采访时表示,公司目前的新单保费稳步提升,在市场上初露锋芒,然而这一切仅由一支30人的销售团队实现。在王传胜看来,通过创新模式,30名营销员在新单业务上可以超过300多人的营销团队。
王传胜介绍,一般单个保险营销员的人均保费销售业绩大约三四千元,民生人寿天津分公司目前实现了人均保费1.2万元的销售业绩;人均销售业绩达到同行业市场的三倍左右。
但民生保险实行员工制的过程中也面临不少的挑战,与代理制不同,员工制成本相对较高,必须要有精细化的管理体系支撑,需要有较高的保费规模作支撑。只有员工制的产出大于公司的综合投入时,才能持续下去;若产能过低,公司负担会很重。这便要求保险公司必须找对有能力的营销人员,然后匹配不错的营销模式和管理制度,令其实现较高收入,从而使人力成本降下来并留住人才。
受访人士分析,国内消费者不是没有足够的资金买保险,也不是缺乏保险需求,而是一直以来较低水平的保险销售人员带来了诸多负面效益,比如销售误导、忽悠等行为,以至于人们不信任甚至心生厌烦,这种局面必须尽快扭转。
“实行员工制很有挑战,但可以逐步使保险营销人员走向高素质的精英团队模式,长远来看,是提升行业形象的有效途径。”王传胜说。
事实上,从短期经营成本来看,保险公司并不愿意采用员工制,此前少数保险公司曾试行员工制改革,却因成本问题停滞不前。尤其是大型保险公司有着几十万的保险代理人不可能都转为员工制。
近几年,保险行业营销难度加大,人们开始重视保险销售体制问题。在丘斌斌看来,保险营销体制改革主要有两大方向:一是产销分离,保险公司只负责生产产品,销售交给专业公司来做;二是实行独立代理人制度,由自然人注册公司或者成立工作室,代理各类保险产品。
对于已经开启的,王传胜期待:一方面业界在销售人员的用工制度上做实际性的有益探讨;另一方面营销员在销售保险以外的其他金融领域的产品方面进行更多探讨,诸如推荐或销售银行理财、证券产品等多元化金融产品。
篇4:我国银行保险存在问题调查报告
我国银行保险存在问题调查报告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银行、保险、证券是金融体系的三大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一体化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变化,世界范围内金融严格分业经营的界限正逐渐被打破。金融全能化、超市化经营的趋势在西方国家日益明显,特别是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建立了新型的合作关系。例如保险公司利用银行的分支机构网络开拓新的销售渠道,由银行代理销售保险产品,代收保险费,代付保险金,这是国际上早已盛行,且目前在中国普遍存在的银行保险合作形式。
我国银行保险的现状
国内银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起步于1995年。当时一些新设立的保险公司如泰康、新华和华安等为尽快占领市场,纷纷与银行签订代理协议,开始尝试联手开拓市场,迈出了我国发展银行保险业务的第一步。近几年,我国的银行保险得到了迅速发展,银行保险业务量在寿险总收入中所占比重不到3.5%,到,银行保险已经夺取了寿险总收入20%的份额,20国内寿险总保费收入增长16.56%,同期银行保险增长则达到400%,截止到银行代理寿险业务收入已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17.1%,成为人身险业务的三大支柱之一。201月1日后,国家放开银行保险代理中“1+1”模式的限制,一个银行的网点开始销售多家保险公司产品。同一网点代理多家保险公司的产品,保险公司之间的竞争逐渐由险种的竞争转向手续费的竞争。除去向银行交纳的3%-5%的手续费,在银保业务方面保险公司几乎是没有利润的,难怪现在各大保险公司的银保部门十个有九个都说赔本赚吆喝。
篇5:我国银行保险存在问题调查报告
银行保险市场激烈的恶性竞争使保费和利润同步减少,为我国银行保险的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负面问题。
银保关系尚未理顺
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还仅仅局限在浅层次的协议代理阶段,远未形成长远的、利益共享的战略伙伴关系,这种关系不可避免地造成双方更多地在代理手续费上进行博弈。
这种状况,在“1+1”的兼业代理模式下如此,在取消“1+1”模式后,这种状况也未发生根本性转变。目前的银行保险还只限于单一的银行兼业代理经营保险模式,是浅层次的合作,实质性的“战略联盟”不多。银行保险双方的利益很难统一,各保险公司开发的银行保险产品很类似,相互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竞争,并没有形成相互融合、补充的态势,导致双方存在较大的猜忌和互不信任。银行利用手中的网络、信息、客户、良好的信誉和形象占居了银行保险博弈中的有利位置,通过索要高额手续费方式,直接造成保险公司经营成本的提高。年,保险公司的营业费用、手续费、佣金分别同比增长了67.45%、212.99%和28.92%。
针对银行代理费用不断攀升的情况,曾有人对取消“1+1”模式提出质疑,但是为避免手续费的正面交锋而退求独家代理的方式并不能治本,保险监管部门应给予寿险公司更为明确的操作规程,最好能统一手续费的支付标准。如果银行能积极介入的话,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将更具可行性。比如各家保险公司统一向银行支付相同标准的手续费,再由银行拨出其中一部分统一对临柜人员进行奖励,而不是像现在由保险公司直接支付。
保险从业人员和银行柜员的保险理念不足
客户经理中仅仅将自己定位于销售人员的占大多数,缺乏丰富的理财知识,没有真正向客户提供保障计划。银行职员对银行保险业务的重视程度普遍不够,职员的保险知识也不足。由此造成了储户对银行保险产品的不信任,无法真正理解这些产品,也就难以真正接受。因此银保产品在销售困难的同时伴随着较高的退保率。
营销宣传片面
目前我国的银行保险产品以分红型为主,保险公司和银行对红利的过多宣传,容易误导投保人,也偏离了保险产品的本意。
一项对银行代理分红保险投保人的回访表明,有48%的投保人购买分红险是看重其红利,28%的投保人看重其保障功能,24%的投保人则是二者兼顾。可见近一半的投保人为红利购买分红险,他们把购买分红保险当作了投资理财获取利润的投资方式,看作是储蓄的良好替代品。这种状况的出现主要是因为,银行代办人员存在着较为集中和普遍的不当宣传、讲解问题,他们将银行代理分红保险与银行存款、国债进行片面比较,一句“能保本有固定利息、有红利还不上利息税”的介绍,就把众多的储户变成了银行保险的投保人。
保险公司销售的产品,其根本立足点还应该是保障性,银行保险产品的保障性本来就不强,加上多数投保人并不看重,红利就成了投保人的惟一理由。保险公司把主业放在理财而非保障,偏离了主业,以己之短搏人之长,自然是要吃亏的,保险业又一次自食了经营中短视行为带来的恶果。投保人一旦发现自己“被骗”,势必引起一场信用危机。投保人在潜意识中将银行代理保险产品与银行信誉联系在一起,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银行保险的畅销,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银行以自己的信誉对保险产品进行了“保证”。因而这场危机不仅会危及保险公司,还会席卷在人们心目中形象高大的银行,有可能导致银行保险合作出现裂痕。
保险产品结构单一
各家保险公司的产品具有“同质性”。保险公司之间竞相提高约定的收益率,并且由于客户的需要,公司都争相开发短期分红储蓄产品,目前多为五年期产品。另外,现有的产品中缺乏与银行业务密切结合的产品,这样,合作双方不能充分发挥优势,制约了银保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代理技术手段落后
目前我国保险公司和银行大部分没有实现电脑联网,各银行机构代理保险全是手工操作,银行网点受理客户业务后,给客户出具临时单据,在保险公司签署保单后,再转交给客户,保单流转缓慢,导致投保到承保的周期较长,影响了客户到银行购买保险的积极性的同时也不利于代理保险业务的发展和风险防范。
人民银行监管存在真空
代理保险业务发展迅速,但起步较晚,人民银行在这方面的法规政策较少。《商业银行法》仅对代理保险业务这项范围进行了规定,《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也只作为普通的中间业务并进行参考分类及定义,没有针对性地具体管理规定,缺乏操作性,有些方面甚至无章可循,出现监管真空。比如,对保险代理手续费的.支付,收取方式缺少规定,若保险公司用现金或存单等形式支付,容易造成银行私设小金库或公款私存而人民银行难以查处。同时,目前我国现行分业监管,而代理保险涉及到了混业经营的范畴,人民银行对保险公司无法进行监管,对保险公司在代理过程中 的不规范行为,如保险公司的单独不正当对外宣传,难以做到有效约束。
发展我国银行保险的对策
国内外众多的银行保险合作的成功范例说明,银行保险具有互通互利性和提高我国金融业整体水平的特点。鉴于此,银行与保险公司可以建立战略组合框架,在资金、业务、技术等方面开展合作,以达到二者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
尽快建立和完善银行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制止和消除不正当竞争。如规定费率波动范围、规定银行佣金的比例及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内容。同时,通过各方面宣传和教育,加强客户的保险理念和保障意识。以法律为依托,以现实生活为宣导,使银行保险为社会所普遍认同和真正接受。这是其获得长足发展的必要条件。
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拓展银行保险合作的成功模式。各寿险总公司和各代理银行总行层面上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制订合作计划,规范、管理双方的合作关系。工商银行旗下的工银亚洲,通过参股太平人寿姐妹公司、同属中国保险控股集团成员的太平保险,与后者形成迄今为止中国内地惟一一例有间接股权关系的银行-保险同盟。凭借这一层“特殊”关系,在太平人寿内地复业的第一个完整财年(2002年),太平人寿揽进了11亿多的保费收入,这相当于先前中资寿险公司开业五六年的战绩。其中,银行保险几乎占接近80%。工商银行与太平人寿合作的成功,可以为其它保险公司提供很好的借鉴经验。也为银行保险合作提供了一个成功的模式。
重视银行保险人才的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性。银行保险人才的缺乏,是限制目前我国银行保险发展的一个瓶颈。对此,保险公司和银行应加强培训,通过培训,提高银行保险销售人员的业务水平,在技术、业务上培训出合格的银行保险销售人才。也可考虑保险公司人员直接进驻银行分支,可以担任理财顾问的角色。这是解决银行柜员保险知识欠缺、销售产品不积极的有效办法,并对促进保险机构和银行业务融合起一定的催化作用,并有利于提高客户对产品的信任度和接受度。
单位负责人评语:银行保险合作作为世界经济一体化和金融服务融合的产物,已成为银行和保险业开辟新市场、提高利润率的重要手段。目前,我国银行保险还处于起步阶段,分析我国银行保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有利于进一步深化我国银行与保险公司之间的合作。银行保险的发展需要信息技术强有力的支持,银行和保险公司必须实现联网才能提高业务能力和业务效率,这是银保合作的基础和保证。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建立统一的操作平台,为客户提供方便、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保险公司的信息部门要针对银行的特点开发出适合银行代理工作需要的操作系统,实现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工作的电子化操作和同银行的电子商务合作。同时,要使银行的电脑网络与保险公司的电子商务网站进行连接,双方的客户能直接从网上获得包括银行、保险和证券在内的全方位的个人理财服务。
篇6:第二轮下岗潮调查报告:失业保险知多少
第二轮下岗潮调查报告:失业保险知多少
近日,有新闻报道称:据中国就业研究所所长曾湘泉在人大老博士论坛称,劳动市场信号已经失真了,统计局公布的登记失业率对于研究者没有用,“那个指标根本没有敏感性”。其表示,由于国企重组等因素影响,要准备迎接第二轮下岗潮。
如果这个专家的预言成真,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你还坐得住吗?你购买了失业保险吗?知道怎么申请失业保险吗?
失业保险的三个问题:
1、能不能领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领多少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各地领取的月标准不一样。
3、怎么领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一般60日内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农村户籍的,个人不参加失业保险的,是发放一次性失业金救助金)。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不一样。
篇7:民宿行业保险现状分析与调查报告
客栈群英汇针对民宿保险的现状向民宿经营者们进行问卷调查,内容涉及到保险保险意识、保险购买渠道、是否购买保险等问题。共收到了1000多份来自全国民宿经营者的调查反馈。
参与问卷调查的都为民宿经营者。调查问卷的数据显示出,民宿目前的一些基础现状。
●民宿的合法性:
在此次调查中,有四分之一的民宿经营者反应,没有获得合法的民宿身份。同时有更多的经营者反应,没有获得获得特种经营许可证。
●单体民宿的'体量:
民宿中客房数量偏少,5-10间和10-20间分别占到了31%和34%的比例。其次20-30间占到了15%,1-5间占到11%,超过30间的只有9%。
●购买保险比例:
根据问卷调查结果,现在有超过四分之三的经营者没有为民宿购买过保险。
●未购买保险原因:
没有购买保险的民宿经营者中,其中仅有10%认为自己不需要为民宿经营购买保险,10%认为现有的保险不适合自己的民宿,80%的民宿经营者因为没有渠道平台了解和购买保险而放弃。
●希望购买保险种类:
经营者主要想购买的保险种类,第一房屋财产险,可以保证在火灾、水灾等意外导致房屋受损时能有赔偿;第二客人入住安全险,可以保证当客人入住客栈后出现人生意外伤有保险公司赔偿。会有不到一半的经营者为客人购买客人出游保险,保证当客人在入住后出游发生意外伤害有保险公司赔偿,以及水暖管炸裂损失险。
民宿行业现状
根据调查结果,小编了解到,现在民宿产业有数以万计的经营性财产主体及从业人员和数以亿计的旅游人次的巨大市场,而各个保险公司却对民宿产业的关注不高。就住宿行业来说,民宿和已经成熟的标准酒店产业相比较,是完全新兴的产业。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项目主要以符合标准酒店的需求为主,推广和传播也比较针对标准住宿酒店业,基本还没有介入民宿。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民宿市场的复杂特性,保险行业一直没有推出专门针对民宿行业保险的原因有:
1.“身份未合法化”:近期陆续出台的政府政策,才真正确认了民宿的合法地位。而在这之前,民宿没有合法的身份,就没有资格为经营场所购买保险。现在购买保险需要提供有关经营执照、各种相关的许可证件。
2.“体量小不受重视”:民宿房间数都在29间以内,更有多数单体店民宿的房间在10间以内,保单太小,不能引起保险公司的重视。
3.“木质构造建筑”:在一些民宿集中的古镇,如独克宗古镇,大部分是木质结构建筑,为木质结构担保,会承担更大的风险。
4.“原有保险适用”:民宿做为个性化住宿,始终也是标准酒店的后裔,有些符合标准的民宿可以直接购买为酒店推出的保险套餐,但这样的保险价格通常偏高。
5.“偏远的区域”:传统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大多有区域限制。
民宿对保险的需求旺盛
整个民宿产业的壮大,民宿对保险的需求旺盛。
安保落后,防盗能力弱。对于在民宿行业里有很多单体店的民宿主人,单体店投入成本低,安保设施落后,相对遇到盗抢风险升高,需要有相应的盗抢保险来保障入住客人的权益。
人员流动性大,安全需要保证。对于从业人员和入住客人同样需要保障。许多小型民宿经营者,由于某些原因没有给雇用员工购买社保等,就需要购买保险来作为权益保障。入住客人的流动性大,出现安全问题的情况也多,一份保险能解决店家和客人双方的后顾之忧。
木质结构建筑易发火灾。而在古镇中的民宿经营者,就知道古镇建筑绝大多数都是木结构或砖木结构,建筑历史比较久远,存在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耐火等级低、疏散通道狭窄等先天不足,再加上后天的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发生火烧连营的情况。火灾保险是经营者最看重最需要购买的保险。
以上都是作为民宿经营者,需要的最基础的保险。根据自己民宿经营状况的不同,会需要更多更细节的保险。客栈群英汇后期会邀请专业的保险从业者为大家讲解。
现安全问题的情况也多,一份保险能解决店家和客人双方的后顾之忧。
篇8:保险事故车辆定损修配情况的调查报告
荆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根据在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发[]70号)中,将理赔问题作为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的重点工作之一,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健全理赔服务标准、规范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服务质量。按照这一要求,协会组织专人于205月10日至6月8日在城区各财险公司、城区相关的修配厂、荆州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相关部门、荆州市汽车维修检测行业协会及客户进行个别的座谈,集中座谈了解分析荆州市保险事故车辆定损维修的情况,得到了各个部门领导支持和重视,使这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情况
(一)荆州市城区经发证部门颁发资质证书的修配厂,城区修配厂共300余家。其中具有一类资质的11家,二类资质的70余家,三类资质的200多家。保险公司有业务往来和协议的修配厂共有30家,其中:一类修配厂 家、二类修配厂 家、三类修配厂 家、无证修配厂 家。人保财险荆州分公司在城区四家固定(指定)定损修配厂四家,并签订协议书。公司实行远程定损、24小时对定损单位进行监控。除人保财险对四家修配厂签订书面协议外,其他公司没有规范的协议书,调查中相关人员反映只是口头协议和客户自选修配厂。
(二)城区修配厂维修中存在问题。
保险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客户对修理厂反映:一是扩大损失项目,报价不真实。对车辆的结构、零部件不了解、承修方怎么说,保险公司就怎么定。不然就要发生争议和纠纷。二是修配厂和司机(客户)联合骗保,扩大修理范围和随意提高修理和配件价格,引起保险公司与客户的矛盾。三是修理厂拉业务给回扣,造成有的修配厂无事做,自己业务不能保时保质,影响了理赔效果和质量。四是客户反映修理厂不能保质维修,正品更换次品。如:保险杠有80元/根、120元/根/、400元/根,定损是400元/根的只给更换200元/根的现象时有发生。
(三)保险公司定损维修中存在的问题。
通过座谈了解,修配方反映,一是查勘人员素质不商(业务素质),不能准确定损,不能给客户一个满意的答复,引起客户与保险公司发生矛盾。同时给修配厂带来维修中的难处。二是保险公司选修配厂,不是以维修技术和质量,而是用业务换业务,例如(4s店提供车辆保费,产险公司提供维修业务)并签订了交换协议书。不能保证维修质量,损害了客户的利益和公司的形象。三是个别查勘人员和客户合伙做假案。例如:查勘人员要求车主(客户)换上旧件进行第二次碰撞,伪造现场,骗取赔款进行分利。四是个别查勘员到修配厂拿钱物用修理费冲帐。
(四)修配厂和保险公司合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有的公司年终在修配厂报销费用和职工福利。二是按修理金额提取适当利润(提成)。三是个别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修理厂有股份(分红)。三是保险公司与修理方共同得利,定损只是一个摆设,存在“人情损”、“指定损”,不能公正、公平、公开、合理地现场出具车辆损失定损价格,还要等几天才能出单。报价下来后,保险公司还要对价格进行压价,承修方怕得罪保险公司,只能以次充好,共同赢利,受害方是客户(车主方)。四是大型车与小轿车定损维修标准不合理,某些项目上要高,有些查勘人员业务不熟悉,对大型车零部件定价高,特别是工时价及折装费(比如:大型货车的大梁校正工时就达七八千元,换一个全车的大梁,价格才1万元),车辆只要一出险,维修企业风雨无阻,比保险公司的查勘人员跑得还要快,吊车、拖车一起上,特别是外地的代查勘车辆,涉及不到自己公司的.理,价格定的更高,因为都有好处:1、维修企业施救费、拆定损费,不在该修配厂修理还要收其他费用;2、查勘人员得到客户好处(事故方)明明知道是假现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客户出谋划策,使假现场改为真实,扰乱汽车维修市场。3、客户在现场给查勘员承诺,只要你办好事,花点钱也无所谓。
(五)近几年来,保险车辆事故逐年增加,赔付率逐年上升,XX年共赔付9039.7万元,赔付率48%;XX年年共赔付1.29亿元,赔付率50.4%;2010年共赔付1.53亿元,赔付率54.1%;2010年一季率共赔付5181.11万元,赔付率51.5%,由于保险车辆事故发生频繁,保险车辆定损维修纠纷不断增多,引起的纠纷和争议既影响了保险行业的形象,也影响了客户对保险投保率,同时引起了社会矛盾和不安定因素。
经过调查情况,反映我市保险事故车辆维修市场确实还存在一些问题,规范修理市场克不容缓,是保险业发展的需要。规范保险事故车辆维修市场是提高理赔服务质量,提高汽车维修质量,是防贿赂、防腐败,维护客户利益,维护行业利益的重要举措。
二、建立企业标准、规范车修市场、维护行业形象及客户利益。
建立行业标准,规范保险事故车辆维修市场,是维护消费者和保险行业的利益。汽车修理厂与车险理赔有着密切关联,必须循求一个最佳最好最适合措施和方法,解决现行矛盾,推动行业标准的建立。要建立合作有效的机制、搭建合作的平台,获得者得三赢的效果,建立行业标准,不断提升车险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汽车维修水平和质量。
(一)建立行业标准日益迫切,规范查勘定损及维修市场势在必行。一是汽车产业发展迅猛,汽车市场汽车出售逐年增加,既给保险公司带来了机遇,也伴随着危机。XX年荆州市汽车总量达 辆,其中私家车 辆,2010年汽车总量达 辆,其中私家车 辆。汽车保有量快速增加,尤其私用汽车保有量增加迅速,汽车家庭化、社会化程度增高,这一发展趋势将使消费者对汽车修理质量与服务更加关注,相关纠纷和矛盾将更加突出,如果建立一个有效的机制,保险公司在理赔服务中越来越被动,特别是汽车保险事故定损和汽车维修矛盾纠纷越来越突出,必须建立行业标准,维护客户利益,减少矛盾和纠纷的发生。二是新保险法对理赔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新保险法将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保险法对理赔程序和时限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对保险公司和维修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三是监管部门日益关注。“理赔难”是目前我们保险发展过程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现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2010年中国保监会印发了《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保监发[2010]70号)中,将理赔难的问题作为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的重点工作之一,要求保险公司建立健全理赔服务标准、规范理赔和维修程序,提高理赔服务质量。四是车险业务影响广泛。车险作为一个大众化的险种,涉及面广,影响大,在理赔方面,特别是定损维修的问题上更容易引起矛盾和纠纷,也容易激化为社会矛盾。建立车险行业维修标准,是提高理赔服务水平,无论对保险公司和对消费者,还是对维修企业都大有裨益。
篇9:民宿行业保险现状分析与调查报告
随着关于民宿、乡村旅游“利好意见”在各地方的跟随政策落地,以及民宿客栈“准生证”的发放,会吸引大量投资商来进入民宿行业,乡村农业旅游大发展的铺路,给民宿发展提供了绝佳机会。
民宿行业发展前景
根据中国产业调研网发布的中国民宿行业现状调研分析及市场前景预测报告(版), 年我国民宿行业市场规模达到200亿元人民币。目前全国农家乐已超过190万家,民宿4万多家,民宿从业人员达到近100万人。随着关于民宿、乡村旅游“利好意见”在各地方的跟随政策落地,以及民宿客栈“准生证”的发放,会吸引大量投资商来进入民宿行业,乡村农业旅游大发展的铺路,给民宿发展提供了绝佳机会。到 年,我国民宿行业营业收入将达到362.8 亿元人民币。
篇10:民宿行业保险现状分析与调查报告
客栈群英汇针对民宿保险的现状向民宿经营者们进行问卷调查,内容涉及到保险保险意识、保险购买渠道、是否购买保险等问题。共收到了1000多份来自全国民宿经营者的调查反馈。
参与问卷调查的都为民宿经营者。调查问卷的数据显示出,民宿目前的一些基础现状。
●民宿的合法性:
在此次调查中,有四分之一的民宿经营者反应,没有获得合法的民宿身份。同时有更多的经营者反应,没有获得获得特种经营许可证。
●单体民宿的体量:
民宿中客房数量偏少,5-10间和10-20间分别占到了31%和34%的比例。其次20-30间占到了15%,1-5间占到11%,超过30间的只有9%。
●购买保险比例:
根据问卷调查结果,现在有超过四分之三的经营者没有为民宿购买过保险。
●未购买保险原因:
没有购买保险的民宿经营者中,其中仅有10%认为自己不需要为民宿经营购买保险,10%认为现有的保险不适合自己的民宿,80%的民宿经营者因为没有渠道平台了解和购买保险而放弃。
●希望购买保险种类:
经营者主要想购买的保险种类,第一房屋财产险,可以保证在火灾、水灾等意外导致房屋受损时能有赔偿;第二客人入住安全险,可以保证当客人入住客栈后出现人生意外伤有保险公司赔偿。会有不到一半的经营者为客人购买客人出游保险,保证当客人在入住后出游发生意外伤害有保险公司赔偿,以及水暖管炸裂损失险。
民宿行业现状
根据调查结果,小编了解到,现在民宿产业有数以万计的经营性财产主体及从业人员和数以亿计的旅游人次的巨大市场,而各个保险公司却对民宿产业的关注不高。就住宿行业来说,民宿和已经成熟的标准酒店产业相比较,是完全新兴的产业。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项目主要以符合标准酒店的需求为主,推广和传播也比较针对标准住宿酒店业,基本还没有介入民宿。
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民宿市场的`复杂特性,保险行业一直没有推出专门针对民宿行业保险的原因有:
1.“身份未合法化”:近期陆续出台的政府政策,才真正确认了民宿的合法地位。而在这之前,民宿没有合法的身份,就没有资格为经营场所购买保险。现在购买保险需要提供有关经营执照、各种相关的许可证件。
2.“体量小不受重视”:民宿房间数都在29间以内,更有多数单体店民宿的房间在10间以内,保单太小,不能引起保险公司的重视。
3.“木质构造建筑”:在一些民宿集中的古镇,如独克宗古镇,大部分是木质结构建筑,为木质结构担保,会承担更大的风险。
4.“原有保险适用”:民宿做为个性化住宿,始终也是标准酒店的后裔,有些符合标准的民宿可以直接购买为酒店推出的保险套餐,但这样的保险价格通常偏高。
5.“偏远的区域”:传统保险公司推出的保险,大多有区域限制。
民宿对保险的需求旺盛
整个民宿产业的壮大,民宿对保险的需求旺盛。
安保落后,防盗能力弱。对于在民宿行业里有很多单体店的民宿主人,单体店投入成本低,安保设施落后,相对遇到盗抢风险升高,需要有相应的盗抢保险来保障入住客人的权益。
人员流动性大,安全需要保证。对于从业人员和入住客人同样需要保障。许多小型民宿经营者,由于某些原因没有给雇用员工购买社保等,就需要购买保险来作为权益保障。入住客人的流动性大,出现安全问题的情况也多,一份保险能解决店家和客人双方的后顾之忧。
木质结构建筑易发火灾。而在古镇中的民宿经营者,就知道古镇建筑绝大多数都是木结构或砖木结构,建筑历史比较久远,存在可燃物多、火灾荷载大、耐火等级低、疏散通道狭窄等先天不足,再加上后天的隐患,一旦发生火灾,极易发生火烧连营的情况。火灾保险是经营者最看重最需要购买的保险。
以上都是作为民宿经营者,需要的最基础的保险。根据自己民宿经营状况的不同,会需要更多更细节的保险。客栈群英汇后期会邀请专业的保险从业者为大家讲解。
现安全问题的情况也多,一份保险能解决店家和客人双方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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