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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法制宣传演讲稿

2022-07-10 08:25:5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咚咕啦咪”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8篇社区法制宣传演讲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社区法制宣传演讲稿,欢迎阅读借鉴。

社区法制宣传演讲稿

篇1:社区法制宣传演讲稿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大家好。非常高兴能和大家交流法律方面的问题。如今的法制社会,法律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关系越来越密切(适当举例),学习、了解一些法律常识对我们的生活大有帮助,不但使自己做到遵纪守法,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够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我为大家介绍一些与《物权法》有关的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这部法律主要是明确物归谁所有,保护所有人对物享有的各项权利,从而有利于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法律。物权法所称的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如我们从超市中购买的商品都是动产,能够自由移动,房子、道路、桥梁、土地等属于不动产。物权法具体规定了人们如何行使物权、如何保护物权。下面重点介绍一下我国物权法中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管理、相邻关系有关的法律知识。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给大家举一个案例:某小区一住宅楼一楼的业主王某对自有房屋进行装修,期间对承重墙、承重柱打孔以加装隔层,引起该幢楼其他业主的强烈不满,认为王某的行为对其他业主的楼房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由此引发纠纷,其他业主联合起诉王某停止侵权、将破坏的承重墙、承重柱恢复原状。此案涉及到对建筑物所有权的行使问题。有人会问,我自己的房屋,怎么装修是我自己的事,为什么会有他人干涉呢?这主要是自己房屋中还有属于和他人共有的部分,在行使自己权利时影响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假如你四十万元在一住宅小区内购买了一套住房,经过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后给你颁发了房产证,就能证明你对这套房屋拥有法律认可的所有权,你就成了这个住宅小区的主人,房子的主人,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停车场等都与你有关。那么,从法律上讲,你的四十万元真正购买到了哪些权利呢?要弄清这个问题就得明确什么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建筑物及相关的附属设施属于不动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个整体由不同的部分组成,如房屋套内空间、共用楼梯、楼顶、外墙面、楼内安装的相关设施、小区内的道路、绿地、车位等。这些不同的组成部分,由不同的人享有所有权,有的属业主独自占有和使用,有的由部分业主共有,还有的归小区内全体业主共有。所以,从法律上讲,对建筑物享有的权利分为专有权和共有权两种。

专有权是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独自享有所有权。具体是指产权证书上登记的屋内空间、露台、车位等区域。对于专有部分业主享有独立的所有权、使用权。

共有权,是指由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共同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具体指:

(1)法定共有部分主要包括: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共用设施,如公园式建筑、供大家休闲娱乐的设施等;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电梯、水箱属于业主共有。

(2)天然共有部分,即法律没有规定,合同也没有约定,而且一般也不具备登记条件,但从其属性上天然属于共有部分,具体包括:

a、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

b、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

c、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

d、避难层(指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内发生火灾时供人员临时避难使用的楼层)、设备层(指专用于布置机电设备等的楼层)或者设备间(指在每一幢大楼的适当地点设置电信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以及建筑物配线设备,进行网络管理的场所)等结构部分。

建筑物的外墙面、屋顶、电梯、规划之外修建的车位等属于共有部分,利用前述共有部分获得的收益,应归业主共有,比如利用外墙面、电梯做广告、出租规划之外修建的车位获得的收益。共有又分全体业主共有和部分业主共有。如小区内的道路、绿地、楼顶平台、建筑外墙面等归全体业主共有,建筑区划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由一般业主共有。楼梯道、一单元内的照明设施等只属于所涉单元的业主共有,上下楼、或水平相邻的两住户之间的隔墙属于该两住户共有。小区内的会所一般属于开发商所有。

如何行使建筑物的所有权呢?对于专有部分自然由专有人独自行使所有权、使用权,如可以自己居住、向他人出租、赠给他人、卖给他人等等。一方面,专有人在行使自己专有权时有权排除他人的干扰和侵害,另一方面,也应当不能对他人权利的行使造成损害。前面所述案例中,王某对自有房屋进行装修,是对自己专有权的行使,但楼房的承重墙、承重柱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其打孔的行为对整个楼的安全会带来不利影响,属侵犯其他业主共有权的行为。如果由此给其他业主造成损害,其应承担赔偿责任。再如《物权法》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否则就是对他人权利的侵犯。如将住宅房未经相邻其他业主同意擅自出租或自己用于开办餐饮经营、用于开办幼儿园、用于商业办公等,影响了周围其他业主的正常生活,且带来安全隐患,还有如装修房屋噪声扰民、水管破裂不及时维修使水流影响其他住户、煤气泄露发生爆炸影响其他业主安全等等,因此,业主在行使专有权时要合乎法律规定,不能对其他业主造成损害,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对共有权的行使情况较为复杂。如果共有人较多时,如何行使往往会涉及到业主的切身利益。为了有效行使业主的共有权,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法律赋予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行使相关权利。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要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赔偿损失。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举例:某小区一居民楼的住户a将其自有住房出租给b公司做办公室用房。某天,因房公司办公室一员工下班时忘关电源,使热水器燃烧发生火灾,大火殃及楼上住户c,给c造成数万无的经济损失,因赔偿事宜发生纠纷。在此案中,业主c的损失是因楼下住户a将房屋出租给b公司用于经营而发生的,直接责任人是b公司,但住户a将住宅用房出租用于经营,其行为本身给其他相邻住户的安全带来了潜在的威胁,有明显过错,所以c有权向a主张赔偿,a赔偿后可向b追偿。

二、物业管理

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管理。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目前,各个城市的物业管理方面相关秩序不很规范,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的地位不对等,业主缺乏法律意识,因而物业公司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现象非常普遍,此方面的投诉非常多。一方面,通过学习法律知识,明确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之间的服务合同法律关系这种特征,同时充分发挥业主大会或业主管理委员会的管理职能,才能正确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建立公平有序的物业管理关系。

三、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什么叫相邻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也就是,不动产权利人在行使自己权利时有权从相邻方得到必要的便利,并防止来自相邻方的危险和危害。同时,对各自所有权的行使也应有所节制,不能损害相邻方的合法权益。不论是我国的民法通则还是物权法都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举例:刘老先生住在某小区一楼,楼上居住着一位的年轻人小杨。小杨常常晚上回家很迟,响动声使老刘难以入睡,老刘就此多次向小杨提意见,两人因此产生了不愉快。而老刘有养鹦鹉的爱好,他养的鹦鹉很会学人说话。他的鹦鹉一直在阳台上生活,每当小杨早晨出门去上班,从老刘家的阳台旁经过时,鹦鹉总会说“大坏蛋,不要脸”、“大坏蛋,不要脸”,时间长了,小杨便心里很来气,认为是老刘有意欺侮他,当他向老刘郑重提出将鹦鹉搬到其他地方时,遭到老刘的拒绝,于是两人的矛盾越来越深。小杨为了报复老刘,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到楼下公话亭拔通老刘的座机电话,什么话不说,只是将网上下载的阴森恐怖的笑声放给老杨听,老杨因此弄得神情紧张,不得已向公安报案,后经公安机关侦破为小杨所为。后老刘向法院起诉小杨要求赔偿其损失5000元,小杨也提起反诉要求老刘赔偿鹦鹉骂他的精神损失费1000元,此案最终以法院的调解两人握手言和而结束。

再如占用楼道堆砌杂物引起的诉讼等。对于相邻权引起的纠纷,通过诉讼并非解决的良策,因此,相邻各方应有一个善良的心态,应有互谅互让、和睦友好的态度,而不能动辄以邻为敌、互不相让,这样,才会处理好相邻关系,建立一个和谐美好的社区。

篇2:社区法制宣传活动演讲稿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大家好。非常高兴能和大家交流法律方面的问题。如今的法制社会,法律与人们的日常生活关系越来越密切(适当举例),学习、了解一些法律常识对我们的生活大有帮助,不但使自己做到遵纪守法,而且更重要的是能够以法律为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今天我为大家介绍一些与《物权法》有关的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10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这部法律主要是明确物归谁所有,保护所有人对物享有的各项权利,从而有利于充分发挥物的效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法律。物权法所称的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如我们从超市中购买的商品都是动产,能够自由移动,房子、道路、桥梁、土地等属于不动产。物权法具体规定了人们如何行使物权、如何保护物权。 下面重点介绍一下我国物权法中关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管理、相邻关系有关的法律知识。

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给大家举一个案例:某小区一住宅楼一楼的业主王某对自有房屋进行装修,期间对承重墙、承重柱打孔以加装隔层,引起该幢楼其他业主的强烈不满,认为王某的行为对其他业主的楼房安全造成不利影响,由此引发纠纷,其他业主联合起诉王某停止侵权、将破坏的`承重墙、承重柱恢复原状。此案涉及到对建筑物所有权的行使问题。有人会问,我自己的房屋,怎么装修是我自己的事,为什么会有他人干涉呢?这主要是自己房屋中还有属于和他人共有的部分,在行使自己权利时影响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假如你四十万元在一住宅小区内购买了一套住房,经过房地产管理局登记后给你颁发了房产证,就能证明你对这套房屋拥有法律认可的所有权,你就成了这个住宅小区的主人,房子的主人,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停车场等都与你有关。那么,从法律上讲,你的四十万元真正购买到了哪些权利呢?要弄清这个问题就得明确什么是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建筑物及相关的附属设施属于不动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这个整体由不同的部分组成,如房屋套内空间、共用楼梯、楼顶、外墙面、楼内安装的相关设施、小区内的道路、绿地、车位等。这些不同的组成部分,由不同的人享有所有权,有的属业主独自占有和使用,有的由部分业主共有,还有的归小区内全体业主共有。所以,从法律上讲,对建筑物享有的权利分为专有权和共有权两种。

专有权是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独自享有所有权。具体是指产权证书上登记的屋内空间、露台、车位等区域。对于专有部分业主享有独立的所有权、使用权。

共有权,是指由全体业主或部分业主共同享有所有权、使用权。具体指:

(1)法定共有部分主要包括: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共用设施,如公园式建筑、供大家休闲娱乐的设施等;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电梯、水箱属于业主共有。

(2)天然共有部分,即法律没有规定,合同也没有约定,而且一般也不具备登记条件,但从其属性上天然属于共有部分,具体包括:

a.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

b.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

c.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

d.避难层(指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内发生火灾时供人员临时避难使用的楼层)、设备层(指专用于布置机电设备等的楼层)或者设备间(指在每一幢大楼的适当地点设置电信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以及建筑物配线设备,进行网络管理的场所)等结构部分。

篇3:社区法制宣传工作总结

根据xx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办公室《关于报送xx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总结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对xx年度社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

(一)落实法治责任。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支队、站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为法治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法治工作的班子成员是具体组织实施的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是各自岗位分管工作范围内法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二)推动深度融合。一是做好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全市环保中心工作、环保业务工作、规范化建设“三个结合”,坚持在环保业务工作中推进环境法治建设,纳入法治化轨道。二是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对全市环保系统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出了总体规划和具体安排。

二、广泛开展宣传,强化氛围营造

(一)紧紧抓住领导干部带头示范这个关键,切实增强学法用法的紧迫感。充分利用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等,采取领导轮流主讲、班子成员作典型发言或专题讨论的方式。学习内容主要是宪法、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党内法规,以及重要的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等内容;制定了会前学法制度,把会前学法纳入常态化工作来抓,成为干部职工会前的必修课,确保环境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

(二)深入推进法律“七进”活动的开展。一是广泛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环保执法人员带头学习、遵守、执行、维护法律,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牢固树立和自觉践行执法为民、公平正义的理念,提高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提高依法执政、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为全面推进法治化建设进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建立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为增强环境执法刚性,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同时完善环境保护监管机制,维护公众环境权益,从而深入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加强与公检法机关的信息互通、执法联动,充分发挥环保部门、公安机关的职能和整体合力,加强环境保护联动执法,建立了环保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对各类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力度,形成防范、打击各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的合力。

(二)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度。从制度上、程序上保障环保行政处罚量罚公正、公平和公开,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有效预防执法腐败。三是制定了《xx市环境保护局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规定》,对我局依法行使的xx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进行了进一步量化、细化,增强裁量权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三)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xxx上依法公开环境违法企业的违法事实、处罚种类、依据和处罚结果等案件信息,全年公布环境违法企业xx家。

(四)积极推进机关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了xx市鑫泰律师事务所王旗律师为我局法律顾问。在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发挥法律专家的参谋作用,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水平。

四、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年度工作任务

(一)充分发挥行权平台功能作用。所有行政执法案件均在行权平台依法、公开、规范运行,今年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35件。

(二)完成了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我局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对行政权力进行多次梳理,全面完成了xxx项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编制工作。所有内容已通过xx市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xx市xxx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一是对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管理建立了档案,取得执法资格的xx名执法人员均办理了xx卡行政执法证,无不符合执法主体资格的人员参加环境行政执法工作。二是严格行政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和资格认证制度以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对全市环保系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进行了一次梳理和核实,未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或执法资格考试不合格的,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五、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依法治市各项部署要求,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努力完善政策服务指导,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着力加强和改进工作,切实找准服务大局的契合点和着力点,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监管,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方式,努力提升环保工作法治化水平,不断开创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篇4:社区法制宣传工作总结

根据泸教局函(20xx)30号转发市综治办、市法建办、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综治法制宣传月活动及江阳区南城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泸江南综治委[20xx]2号文件精神和统一布署,我校专门成立了以校长、党总支书记刘晓锋为首的三月综治、法制普法领导小组,刘晓锋校长担任组长,分管副校长杨庆平同志担任副组长。为切实贯彻执行泸教局函(20xx)30号和泸江南综治委[20xx]2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我校在全体师生、教职员工中开展了见义勇为挂图教育展,主题班会教育,以综治、法制为主题的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专项活动,以书法绘画、漫画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收到了十分理想的效果。特别是学校在开展活动期间,聘请了法律讲师进行了专题讲座,组织学生以征文比赛的形式,例举了综治、法制对我们日常生活的`影响,学生及家长反映强烈,收到了预期效果。

3月10日,根据泸江南综治委[20xx]2号文件的要求,我校于白塔广场设立宣传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知识,印发了1000余份宣传单,通过与过路群众互问互答的形式,活动取得了群众好评,并在NO.11期泸州广播电视报B04版得到报道。

三月是法制宣传月,今年又是“六五”普法启动之年,我校领导十分重视这一宣传契机,根据“重法治、保民生、创平安、促和谐”这一主题,充分利用我校的硬件平台,利用班会时间,通过校园电视台,连续两周播放法律教育专题,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结合中学生中存在的普遍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综治、法制普法依法教育,效果非常明显。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校在抓好学生教育的同时还将借助三月普法月的宣传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拓宽发展教育渠道,加强对师生教职员工和未成年人的法制宣传教育。

篇5:社区法制宣传工作总结

一、第一季度的工作成绩

第一季度,我村紧紧围绕XX区、黄渡乡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市城市管理局的具体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六五”普法,各项依法治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通过三月法制宣传活动,我村全体干部和村民的法制知识得到了显著提高,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运用法制的能力明显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实现了市政管理和维护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达到了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水平,提高全村村民法制观念的目的。

二、采取的新举措

为保证法制宣传活动取得实效,我村多措并举,精心部署:

(一)成立专门机构,强化领导

我村高度重视法制宣传工作,把法制宣传列入议事日程,召开专门会议,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召开法制宣传活动会议多次。围绕如何推进法制宣传活动开展并取得实效,健全了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强化领导责任,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建立督查制度,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了法制宣传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多举措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为了使全村村民在轻松自然的气氛中接受法律知识教育,进而达到增强法制观念,遵纪守法的目的。我村采取出普法专栏、举办辅导讲座、参加普法培训等多种方式,对村民进行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教育,并收到了良好效果,不但提高了村民学法热情和自觉性,使职工在轻松自然的氛围中增长了法律知识,而且增强了法制观念。第一季度以来,出普法专栏2期,举办普法讲座2次,参加普法培训20人。

三、存在问题

虽然第一季度以来,我村的法制宣传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但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距离,主要是工作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一些具体工作还需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全年的总体目标圆满完成。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了配合接下来“六五”普法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下一步工作计划如下:

一是进一步制定细化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

二是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成立自查小组;

三是在7月中旬对本村法制宣传活动进行自查自评,查找不足;

四是对查找出来的存在问题,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明确内容、明确时限整改落实。

篇6:社区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健全机制,加强领导。制定社区“七五”法制宣传计划,扎实推进社区普法工作。充分利用现代新媒体的优势,开通微信公众平台,以便更快捷地为居民服务。同时,在社区一站式服务大厅有序地摆放宣传材料、普法书籍及法律服务联系卡。以人民法官进社区为平台,邀请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亲临现场,设立法律咨询台,随时为居民提供服务,帮助辖区居民解惑答疑。目前,社区共计开展法律宣传活动2次,邀请法官进社区活动2次,帮助3户居民家庭因为财产损失赔偿意见不一致,解决矛盾纠纷,使大家合好如初。

搭建平台,学以致用。社区党支部将普法学习内容作为社区干部学习计划和理论学习的重中之重,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区各项工作相结合,用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社区管理工作,在社区工作中加强居民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充分利用社区干部集中培训围绕社区的工作重点,开展法治教育专题授课,同时,在社区与居民群众面对面地开展普法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在社区组织开展以“七五普法,人人参与”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社区电子屏滚动式播放“七五”普法内容,制作普法宣传展板摆放在社区显著位置,向居民群众发放《禁毒手册》30本、《法律援助便民手册》以及法律服务便民卡150余张,现场解答居民群众反映的难点问题16件。

分类学习,注重实效。结合本社区工作实际,以法制宣传教育月为活动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学习活动。完善学法制度和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加社区干部培训力度,组织社区干部参加“中国普法”微信平台组织的“学法达人”比赛、国家公务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等各类培训考试,进一步提升社区干部为民服务的意识及法律素质。深入推动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寒暑假期间利用“假期十点钟学校”、远程教育教学站点等结合“在职干部进社区”“千名律师进社区”“争做‘五新’青年”等活动对辖区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5场200人次。深入开展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在主题宣传日、“百姓与法”活动期间,在辖区人群密集区域,针对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进行宣传,进一步增强社区居民的安全意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居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加强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针对外来务工人员特点,实行“网格化”管理,创新工作管理和服务方法。

篇7:社区法制宣传工作计划

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基础,是推进创建“平安湖州”的重要保障。为更好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构建和-谐社会,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好社区法制宣传栏、法制学校,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和载体,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围绕构建良好的社会关系,如邻里、家庭及生产生活各方面的关系,定期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文明素质和法律素质。

一、以宪法为核心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学习党的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学习宣传与公民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认真开展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二、围绕提高公民素质和文明程度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社区法制宣传教育,以社区居民为主体,围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要求,探索具有社区特点、适合居民需要的形式,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增强公民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特别加强对社区闲散人员和青少年的法制教育。

三、围绕维护社会稳定,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杜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预防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刑释解教人员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四、以举办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律咨询活动、开辟法制宣传园地、悬挂宣传横幅、向社区居民赠送法律知识读物和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通过社区开展的“每月一法”法制讲座,大力开展《传染病防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新婚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不断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和法制氛围。

五、组织开展对青少年、老年、妇女、外来工等不同对象的普法教育。以法制宣传月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聘请司法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来社区开展现场法律咨询活动,免费为居民工解答有关法律问题,并根据需要提供法律服务。

六、以金鼎律师事务所为法律援助单位,开辟法律免费热线电话,积极为社区老年人、残疾人、低保户、特困户等提供法律援助。

七、结合计划生育宣传,进行新《婚姻法》图片展览,反对邪教,在社区进行大型图片展览,使法律知识家喻户晓。

八、通过对居民进行法律知识测试竞赛等形式,激发广大居民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九、利用少儿假日学校,对青少年进行法制课教育。针对青少年成长特点,在社区青少年中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兵役法》等。

十、利用法制党校,对老年人进行《老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教育。加大宣传敬重老人、赡养老人、树立家庭美德、弘扬社会正气的教育力度。在社区形成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虐-待老人是违法行为的舆-论氛围。

十一、对外来务工人员及流动人口,通过分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经常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做好计划生育,加强思想道德修养,按照新修改后的《婚姻法》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切实对家庭、子女和社会负责。

篇8:社区法制宣传工作方案

为了使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也为了宣传我国社会主义的法治形象,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相结合,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法制宣传日的开展具有重大的意义与深远的影响。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宪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从今年起将12月4日正式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原为全国法制宣传日)。为隆重纪念首个国家宪法日,进一步推进法治株洲建设,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更好宣传贯彻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省委法治办对“12・4”国家宪法日暨社区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主题

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

二、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提高宪法认识,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全社会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优良氛围,为深入推进法治株洲建设,奋力打造株洲发展升级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优良法治环境。

三、组织领导

全市成立由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谢清纯任总指挥,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格林任副总指挥,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成员的宣传活动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法建办。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段桃庚任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法宣科科长刘克平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事项。

四、时间安排

20xx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市社区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期开始,到12月上旬结束。

五、重点宣传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快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不遗余力的宣传法治中国建设,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二)集中开展宪法和宪法精神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宪法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牢固树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牢固树立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自觉崇尚宪法、遵守宪法,提高宪法认识,维护宪法权威。

(三)不遗余力的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力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四)社区法制宣传活动重点宣传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不遗余力的宣传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社会治安、道路安全、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公民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

六、系列宣传活动

1、主动组织人员参加全省宪法法律知识大赛。该竞赛由省委法治办、省司法厅联合红网共同举办。活动分为公民网络竞赛和省直、市州代表队现场竞赛两部分。网络竞赛已于11月6日在红网推出,竞赛内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中心,涵盖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诉讼法等涉及民生相关的领域。参与竞赛者登陆点击红网首页链接或进入普法频道专题页面,回答系统随机生成的10道题目,点击答案,确认无误后提交即可。个人可多次参赛。12月4日从所有有效答卷(填写个人信息完整和答题完全正确者为有效答卷)中随机抽奖产生400名幸运网友。每名网友将获得100元手机充值话费。各地各单位要主动组织人员参加公民网络竞赛活动。

2、开展各级媒体法治宣传。各级媒体特别是党报党台党网等主流媒体要不遗余力的宣传四中全会精神和宪法精神。株洲日报、株洲晚报开辟宪法宣传专栏,在株洲新闻频道、法制新闻频道、炎帝神农广场户外电子显示屏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进行不遗余力的宣传。同时在法治湖南网、法治宣传媒体机、法治e本等媒体开展宪法专题宣传。

3、市直各单位要在首个宪法日期间主动开展“ 三个一”宣传活动:在单位官方网站登载一篇主题文章;各单位利用单位电子显示屏打出“坚持依宪治国,树立宪法权威”宣传标语,出一期法制宣传专栏或举办一场领导干部法制讲座。

4、从11月中期到12月上旬,组织全市厅级、县处级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学法用法考试,强化宪法和法律认识。

5、“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市社区法制宣传日集中宣传活动。在神农广场组织开展万人签名、法治咨询活动。

七、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国家宪法日活动,要把“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精心策划,周密组织。要全力争取同级党委政府对法治宣传的重视和支持,纳入党委政府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争取对宣传活动的人、财、物的投入和保障。要主动向同级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争取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并亲自到活动现场参与法治宣传。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性,主动参与并认真组织好本部门的法治宣传活动。

2、要严格责任,强化措施。

各县市区委法建办和法治株洲建设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市方案明确的任务要求,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对任务进行层层分解,确保活动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明确到具体部门、具体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各县市区委法建办和法治株洲建设各成员单位的活动子方案及联络员于20xx年11月28日下班之前报市委法建办备案。要加强信息资料收集上报。各地各部门活动开展期间的活动所有情况都要形成视频、图片加文字说明的材料,并于活动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上报市委法建办。

3、创新形式,确保效果。

各县市区法建办及市委法治株洲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紧密结合各地的实际情况,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方法,注重搜集本地本部门的典范案例,编写制作简明、适用的宣传教育手册、宣传画,在学校、企业、运输行业等单位和广场、工地等场所进行发放、张贴,充分体现本地本部门的宣传优势和特色,切实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六进”活动,着力提升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要组织力量深入街道社区、乡村田间和广大人民群众当中,采取老百姓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形式,深入法治宣传教育的开展。

篇9:社区法制宣传年度计划

根据县委县政府法制宣传教育的计划及要点的通知精神和党政领导对法制教育的工作要求,结合社区的实际情况,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建设新平遥、建设法治、构建和谐社区营造良好的法制新的环境做出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七届五中的胜利召开,特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如下:

一、建立建全以党总支居委会成员和辖区民警和组长骨干组成的工作网络建立工作制度和学习培训制度,具体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坚持每个星期组织法制教育工作组人员学习一次法律知识,组织党员骨干每个月进行一次法制教育宣传,学习宪法、物权法等有关法律知识,提高干部居民遵法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三、结合社区特点组织开展一学三讲法制教育主提活动,在社区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内容的法制教育宣传。

四、利用各种会议走访谈心等渠道利用黑板宣传栏,向广大居民进行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营造社区学法律用法律的环境氛围。

五、加强对青少年和重点对象的宣传教育,重点抓好未成年人的保护,预防青少年犯罪,利用放假期间进行禁毒宣传和交通安全的教育宣传,对两劳释放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帮教宣传,让他们重新做人。

篇10:社区法制宣传简报

为了加强社区居民和外来人员的法制意识,提高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

近日,弓长岭区苏家街道泉眼社区在广场开展了“综合治理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制作板报、向社区居民和外来人员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及创建平安社会、平安社区的意义。同时还开展了“禁毒”宣传和“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警示教育宣传,发放各种有关宣传教育资料160余份。

活动中,社区文艺团体还为居民准备了一场自编自演的文艺表演,通过通俗易懂文艺表演,来增长居民的知识,同时还向居民群众征求对社区综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此来提高社区居民参与“平安社区”建设的自觉性。

此次活动经过工作人员精心组织,社区居民和外来人员踊跃参加,这充分说明他们渴望法律知识及要求创建平安社会、平安社区的愿望。同时通过宣传,充分调动了广大居民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为创建平安社区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篇11:社区法制宣传简报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也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为确保全市“七五”普法工作顺利启动,我市精心准备、早安排、早部署,从制度机制、队伍建设、基层调研、氛围营造上狠下功夫,以求彰显普法的系统性、针对性、专业性、实用性,为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全面深化依法治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健全机制,为“七五”普法提供制度保障

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加强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评估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工作制度、目标任务和人员落实到位。

一是加大考核分值。按照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在年初已将“七五”普法启动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党委、政府绩效目标考核、综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并加大分值权重,斗硬考核,确保“七五”普法启动能顺利落到实处。

二是细化普法工作载体。为进一步深化“七五”普法,我市加强了普法宣传的载体建设,在“法律七进”的基础上根据实际作了细化拓展,进一步明确了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即各县(区)负责辖区内“十二进”工作的全面落实,条上由市司法局牵头抓总,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农工委、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和市工商局、市住建局、市房管局分别负责每一进工作,确保法治宣传深入到机关、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寺观教堂等每一个细胞单位。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法治宣传教育与“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相结合,要求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制定具体普法宣传实施方案,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面向社会、服务对象等开展好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宣传,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为“七五”普法的顺利启动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队伍建设,为“七五”普法提供人才保障

全市各级通过理论培训、实践操作,不断提升普法队伍的综合能力素质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分析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

一是开展普法队伍培训。各级各部门通过会前学法、班子会议、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公务员培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各种形式开展法治培训,着力提高普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普法宣传的能力,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是充实普法宣传队伍。全市各级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采用普法成员单位、法律服务机构推荐等方式抽选政治素质高、法律知识丰富、热爱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法律工作者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充实到普法宣传队伍中,为更好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奠定人才基础。

三是探索法律志愿者普法模式。与高校及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在校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及社会志愿者义务普法的工作模式,主要在畅通志愿者服务渠道,健全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志愿者普法宣传水平,利用好志愿者服务队及各种服务平台上积极思考,力求整合力量把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延伸到社会的各个层面。

三、广泛调研、为“七五”普法提供群策保障

一是深入基层,开展普法工作调研。市司法局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实地走访、查阅资料、访问群众、交流座谈等方式深入到基层乡镇、村(社)、学校等,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了解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新方式新方法,为下一步谋划“七五”普法规划,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是征求民意,大规模开展普法问卷调查。全市大规模开展“七五”普法问卷调查,广泛收集民意,并对调查问卷的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分析,深入了解群众对普法工作的建议及对法律知识的需求。问卷调查表发到了各县(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调查对象包括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农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各个层面,有利于更科学、更加贴近实际、更有针对性地安排部署我市普法工作。

四、强化宣传,为“七五”普法提供氛围保障

为给“七五”普法启动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全市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传统节假日活动相结合、与文艺活动相结合、与“互联网+”相结合,充分发挥传统及新媒体宣传、电子显示屏及车载宣传平台的传播作用,使法治元素随处可见,通过浓厚的法治氛围熏染,让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入脑入心。

一是将法治融入节日,创编一批法治文艺节目,结合传统节假日开展法治宣传,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 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知识,使节日活动成为一个更接地气的宣传载体。

二是与法律进公共场所、营造依法治市浓厚氛围工作相结合,在医院、车站、码头、机场、公园、图书馆、体育馆、儿童(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主要人群集中场所,利用LED、电子触摸屏、大屏幕等载体推送法治公益广告、播放法治宣传片,切实做到人群集中场所法治全覆盖。

三是创新载体阵地,加强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全市启动建立了法治主题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文化景点等一批法治文化精品阵地,着力提升了法治文化阵地的品质和内涵。

四是大力开展讲法治故事、唱法治歌曲、读普法三句半和演法治小品、“宜宾微电影”创作大赛等法治文化活动,增强法治宣传的互动性,让广大群众参与到法治宣传中来,人人都做普法宣传者。

五是构筑集网站、微博、微信、手机APP、移动客户端为一体的“互联网+指尖普法”,综合运用新媒体技术手段,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篇12:社区法制宣传工作总结

20xx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重要一年,我们嘉枫社区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在新区司法所、综治办的直接指导及其他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同创平安小区,共建安居乐园”这一目标,注重发挥法制宣传站的职能优势和资源优势,形成了上下联动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注重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社区稳定中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切实做好法制宣传、司法调解、帮教等工作,大力加强公民法制教育,大力提升公民法律素质,确保一方平安。具体做法总结如下:

一、建立健全社区法制宣传站基础建设。

今年是“六五”普法工作的开局之年,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嘉法宣办关于全面推进社区法制宣传站建设 “四个建立”和“四个落实”的工作要求,我们嘉枫社区成立了法制宣传站的组织网络,建立健全了法制宣传站的工作制度,明确了法制宣传站各成员的分工和职责,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居委会还在小区西大门设置了法制宣传橱窗,经常利用黑板报、横幅、活动版面等进行宣传,根据形势和需要更换内容,建立社区法制宣传阵地。

为了扎实推进社区民-主法制建设,嘉枫社区及时成立了包括社区干部、社区民-警、法律志愿者、居民代表、人民调解员等在内的“嘉枫社区法制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健全制度的同时,我们狠抓制度的落实,确定每季度召开一次法制宣传志愿者工作例会,研究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群众议论较多的热点问题、并及时与有关居民群众沟通,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法制宣传站的12名志愿者以各自的专业特长和爱好,利用每双周六的休息日在社区法制宣传站为社区居民义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受到了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二、强化和完善法制宣传各类教育活动。

(一)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针对当前青少年犯罪率不断上升这一现象,抓好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已成为社区干部、社区法制宣传站志愿者们的共识。我们法制宣传站一方面充分利用黑板报、宣传窗、广泛宣传青少年易犯错误的行为和典型的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事实;一方面充分利用两个假期,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做法开展教育,切实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走正确的人生道路。为使教育贴近实际,贴近青少年,我们在教育内容和形式上注重生动活泼,主要采取的方法有:与新区青少年社工站联系,开展青少年教育活动,如今年7月在新区司法所的大力支持下,利用暑期活动为未成年青少年举办了 “ 关注安全健康,关爱你我生命 ”、和“爱国主义”教育等活动。

(二)加强对社区居民家庭的法制宣传教育。我们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优势,采取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服务和宣传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法律素质。同时,我们还发挥社区法制宣传站的优势,每双周六安排志愿者接待,为社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解答群众法律疑难问题,受理群众要求办理的案件,开展法律援助。利用宣传窗定期刊登有关反家庭暴-力案例、规避经济纠纷办法、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等法律常识。我们还积极组织具有法律知识,熟悉党和国家政策的离退休老同志不定期向广大居民群众宣传解答有关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调解群众发生的有关琐事,做到用身边的人,管好身边的事。

(三)因地制宜,广泛宣传法律知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挂图、倡议书、横幅等多种形式向社区居民宣传“远离毒品,珍爱生命”“反,,,警示教育”“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安全防范和依法保护自身权益知识,有效增强了社区居民守法用法和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居委会还利用每周三的读书会对社区中的居民、学生开展反,,,警示片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的法制观念和自我防范意识,经常保持高度警惕。今年上半年,居委会借助社区为民服务活动日活动,特设法律咨询专柜,在居民中宣传法律法规以及为居民解决法律疑难问题,确保了居民生活安居乐业。

(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居民法律意识。为确保“六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我社区广泛进行宣传活动,力求做到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在广泛宣传“六五”普法知识同时,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向居民宣传法律、法规。结合“12.4”法制宣传日活动,张挂横幅、法律咨询、张贴法制宣传画张、以及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法律知识,提高居民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在社区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风气。社区还将法制宣传融入社区文化中,通过开展普法培训班等丰富多样的社区活动,利用社区资源和文化活动,提高居民法制意识、自救意识、防范意识。

三、狠抓矛盾调处工作,切实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居委十分重视居民群众的来人来访和人民调解工作,本着不论事情大小,认真听取居民反映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分析,正确疏通,及时调解,把各种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二年来,在新区司-法-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们从维护广大居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加大了民事纠纷的调解力度,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采取用亲情感化人、用政策帮助人、用法律援助人的工作形式全面开展民调工作,做到了耐心、

细心、知心、贴心。每月到居民家中进行走访,与居民谈心,及时发现并解决邻里之间、家庭之间民事纠纷等方面的矛盾,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让社区到处呈现出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今年,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1起,解决了群体性矛盾3起,成功率达到100%。比如:新城枫景小区22号单元后面的儿童游乐场,小孩在玩耍时发出的噪声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许多居民提出要求将游乐场搬迁,并扬言要集体上访,根据这一情况,居委、物业立即组织居民召开协调会,认真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每户家庭发放意见征询表,在征得大多数居民同意不搬的情况下,居委与物业给游乐场制定了一系列措施,避免了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法制宣传站建立以来,通过具体运作,使广大居民法制宣传意识明显增强,有力地推进了社区的民-主与法治进程,促进了社区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今后,我们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在总结得失的基础上,力争把我们的法制宣传站建设得更好。

篇13:社区法制宣传口号

21.学法守法知法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

22.学法让人生更美好,守法使社会更和谐

23.读书明理,普法医愚,守法律己,和谐添彩!

24.诚信是生活的通行证,法治是社会的安

25.学法知法懂法事事讲法;守法用法护法人人普法

26.学法护法者智,违法乱法者愚

27.人生道路千万条,学法用法第一条

28.以人为本营造和谐,以法为准彰显公正

29.手拉手践行法治,心连心共建和谐

30.学法懂法,心明眼亮;不学不懂,迷失方向

31.学法以正,普法以诚,明法以精,尚法以恒

32.知法明礼,用法维善,护法除恶,守法心安

33.学法以明道,用法以立身

34.学法用法,依法维权

35.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共创法治水城

36.学好法律明是非,依法维权不吃亏

37.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38.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39.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40.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篇14:社区法制宣传口号

41.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2.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公正

43.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

44.增强法制观念,建设法治政府

45.增强法治意识,减少违法犯罪

46.增强宪法意识,促进社会和谐

47.增强宪法意识,推进依法治县

48.知法懂法,一生无忧

49.知律法于心,守法律于行

50.种法治树,开和谐花,结幸福果

51.筑牢平安法治根基,保障经济转型升级

52.抓普法保稳定促发展

53.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篇15:法制宣传演讲稿

有关法制宣传演讲稿

同学们: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仍然突出,是现阶段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今天要讲的就是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问题,题目是《力行“十戒”,预防犯罪》。

什么是“十戒”呢?第一是戒“贪”、第二是戒“奢”、第三是戒“骄”、第四是戒“假”、第五是戒“黄”、第六是戒“毒”、第七是戒“赌”、第八是戒“惰”、第九是戒“散”、第十是戒“妒”。这十种需要“戒”的,都是同学们容易沾染的不良习惯、不好的性格,或不健康的东西,这些不良习惯、性格或不健康的东西如果让它在你身上滋长、蔓延,或不能有效地远离它,那么就会从“量变”到“质变”,最终就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成为人民所唾骂的阶下囚。人们常说“科学与谬误只有一步之遥”,违法犯罪与否我认为也只是一念之差,两者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但是同学们应该明白,这个犯罪之“念”的产生并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它多方面、多层次的原因,之间有着必然的联系。只要同学们加强自身的修养,理解并确实做到“十戒”,时刻预防犯罪之“念”的产生,自然就能够预防犯罪。

第一戒“贪”。所谓的“贪”,是指对某种事物欲望老不满足,有很强的物质占有欲。表现在行为上,就是爱占小便宜、小偷小摸、拾到物品不交。如果这种占有欲膨胀,以非法的手段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已有,严重危害了社会,那就是犯罪。据我统计,在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中,与“贪”字沾边的罪,约占30%。如: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的盗窃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抢劫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自己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已有,或者将他人的遗望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已有,拒不退还或者交出的侵占罪,以及贪污、受贿等等。因贪而被判刑的人非常之多,小的在你们学生当中、大的到高级官员都有,因“贪”最终被执行死刑或被判无期。从我县来说,盗窃、抢劫、诈骗、贪污等案件占了总案件数的65%以上,他们均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罚制裁。有一个女姓少年犯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值得我们深思:陈某3岁时被亲生父母从福州卖到尤溪县洋中镇某村,由于养父家庭经济十分困难,陈某从小对邻居的宽裕生活十分羡慕;其养父在陈某14岁时为了贪图1000元钱,狠心地把陈某卖到我省莆田市给他人当童养媳。陈某在莆田忍受不住给别人当童养媳的生活,曾勇敢地只身偷跑回

养父家。当然,从莆田到尤溪的路费是陈某靠在路上乞讨筹集的。这个经历使陈某深深感到“钱”的重要性,物质占有欲开始强烈。第二年即,陈某到尤溪县某帮忙公司,当打扫卫生钟点工,一个月收入达到500元。但是陈某不满足,时常乘房东不注意之机将小件物品占为已有。公司老板发觉后,陈某被赶出公司。XX年7月间,陈某以该公司的名义窜入水东电站一住宅打扫卫生,见房间无人,顺手牵羊,把手现金、人参蜂王浆、手表、照相机、外币等窃为已有。在对陈某审判的'时候,我问她为什么要盗取别人的财物,她说,那些东西她家里没有,实在太诱人,东西就象磁铁一样,不自觉地把她的手吸引过去。陈某原来的经历固然值得人们同情,但她不甘清贫而用盗窃的钱财满足自己的欲望却是可耻的,因她构成了盗窃罪,被判处了徒刑。某初中学生入室抢劫案也是一个因贪而犯罪的例子。陈某是某初中三年级学生,他平时贪图享乐,时常乘市场里一开食杂店的名叫“拐脚瓮”的人不注意之机,将小样食品偷来。后被“拐脚瓮”发现,告诉了陈某的父亲。陈某的父亲为此对陈某进行严历的看管,放学回家后就不让陈某上街闲逛。陈某人虽在家里,心却飞到了“拐脚瓮”店里的食物。XX年间11月间的一天晚上凌晨2点,他携带一把水果刀和一块蓝布

,窜至“拐脚瓮”的食杂店,用蓝布蒙面,踢门入店,把正在熟睡的“拐脚瓮”揪起来,把水果刀架在“拐脚瓮”的脖子上,要“拐脚瓮”拿出钱来。陈某抢得人民币155元。第二天,陈某把抢劫的事告诉了同学刘某、陈某、朱某和林某,并用抢来的钱买了鸭头、鸡爪和啤酒请刘某等四人。刘某等四人发现陈某得钱这么容易,于是四人就共同用同样的手段抢劫“拐脚瓮”的钱,共抢得人民币920元及香烟、高梁酒等,四人分赃后将赃款、赃物挥霍掉。后这五个人因犯入室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八年、六个六个月。

那么,我们怎么戒“贪”呢?我认为首先要培养正确的消费观,抵制畸形消费,不能染上吸烟、喝酒等不良习气;其次要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合法利益,禁止采取如上所述的偷、抢、贪污等手段取得财物。

第二戒“奢”。所谓“奢”是指花费大量钱财,追求享受。表现在行为中如:出手大方,生活奢侈,经常出入高消费场所、住的追求豪华,穿的追求名牌,讲攀比,附风雅等。一“奢”之下,钱财滚滚出,父母亲辛辛苦苦赚来的钱被你奢得干净,尔后怎么呢?只好孤注一掷:去偷、去抢!以满足你的奢侈!当然这种行为最终逃脱不了人民对你的审判。所以在某种意义上讲,“奢”比“贪”更可怕,“奢”是温柔之刀,在无形中致你于死地。因此要戒“奢”。因“奢”而走上犯罪道路的,也不乏其例。如少年犯许某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许某祖籍莆田,其父母在尤溪经商,许某的家庭十分富裕。他平时只知玩乐,不思念书;上初中时就经常邀集一群狐朋狗友上馆店吃喝,还时常到麻将馆里小赌一番。被其父亲发觉后许某确实被父亲打了一顿,并且断了财源,没有了零花钱。但父亲的教育丝毫没能改变许某奢侈、高消费的习惯,于是在XX年8月间与同伴们乘夜深人静,采取撬门、爬窗入室的手段,进入西滨镇多家饮食店、批发部盗取香烟、啤酒、卤味及猪脚等,价值人民币1600元。后许某因犯盗窃罪,被判处了有期徒刑。

篇16: 法制宣传演讲稿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晚上好!我是来自20XX级本科生3支部的李睿。

从上面两个实例我们可以看到,依法治国,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一项战略性的建设和长期的发展进程;而对于个人乃至于一个家庭来说,在某一个时间点,依法治国与否往往就决定了一个人的一生。很多时候,依法治国不只存在于宣传和制度,而是深深地渗透于我们每个人的生命、生活。这也是我今天演讲的主题,那就是:《法治,就在身边》。

近几年,创业在就业中所占的比例也逐年增大。但同时,创业所面临的非公平竞争,不合理行政干预,相关审批迟缓等问题也日益突出,实行依法治国,是对中小企业生命力和活力的有力保障,保障公平竞争、市场准入等权利,让小企业的生存发展之路不再孤单。

在教育方面,依法治国同样带给我们福利,对于现在的我们,“义务教育“早已不是一个新鲜的名词,而在二十多年前,义务教育的推广,特别是在农村的推广面临着很大的挑战。虽然面临着阻力,但国家还是将《义务教育法》坚定地推行下去。30年后,义务教育终于收到了累累硕果,现今我国有约58万所小学,8万所初级中学,高校也有几千所,教育体系也初步建成。而今的青少年学生,在接受义务教育后,也可根据个人情况进入社会或者像我们一样进入大学继续深造。国家通过对教育基本法的坚决落实实施,让每个青年学生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志愿成为可能。

依法治国并不是高高在上,相反,它存在于我们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它像一张严密的大网,让违法分子无处可逃;而同时,他又像一束光,带着司法和正义的温暖去拥抱我们每一个人。

篇17: 法制宣传演讲稿

各位村民朋友们:

大家好!

今天演讲的主题是“农村老人的赡养”。

我国一向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俗话说百善孝为先,父母们含辛茹苦把子女抚养成人,并且帮助子女组建自己的家庭,他们所付出的心血是我们所无法估量的,在他们年迈之际,作为子女理应承担起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根据近几年的案件种类统计我们发现,农村的老人赡养案件逐渐增多,由赡养引起的如房产分割、侵权、离婚等其他案件数量也呈增长趋势,这些案件处理不好,将大大地伤害父母与子女之间的感情,不但父母的赡养问题得不到解决,父母晚年夫妻生活得不到保障,还会产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当前我们的养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家庭养老,一种是社会养老,而在农村家庭养老更是一种最常见的养老方式。通过对以往农村赡养案件的案情分析,我们发现导致农村赡养问题的事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农村贫困引起的赡养问题。

农民务农经济收入低,只能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加之种植成本不断上升,农产品价格又不稳定,农民增收不明显,农村老人的社会养老保障还不健全,引起了部分农村低收入家庭的老人赡养难,尤其是体弱多病的老人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为了抚养子女和子女成家,父母倾其全力,有的甚至将房子、生产资料、继续以及家里所有的生活欧诺个品全部都分给了子女,自己轮换在子女家里住,有的家庭老人年事已高,病也多起来了,成了子女的“负担”,使本来就贫困的子女们不堪重负,迫于无奈有的子女只好停止对老人的微薄供养。

二是,家庭分家析产纠纷引起的赡养问题。

在赡养纠纷中大多是因分家析产所产生的,有的老人在儿女分家是存在厚此薄彼的现象,导致家庭财产分割不均引发矛盾,人为使家庭成员之间形成积怨,多子女家庭中一个子女对老人不尽赡养义务,其他子女就相互观望,相互推诿,对老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致使老人的基本生活无法得到保障。这种案例在实际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譬如有个村的村民吴某有5个子女,为家庭矛盾及分家析产导致生活无着落去年过年是还到政府要饭吃,法庭多次调解都收效甚微。老大说老人给老二分的田多些,应该老二养老,老二说老人给老幺分的财产多些,应该老幺养老;老幺说家庭生活困难,自己基本生活无保障,无法承担养老任务。子女一个个这样你推我让,最终受伤害的就只有老人。

三是,赡养义务的承担存在误区。

相当部分的出嫁女似乎认为赡养父母是兄弟的责任,与自己无关,因而未尽到子女对父母应尽的赡养责任。长久以来,农村的养老问题一直都落在男性后代身上,嫁出去的女儿不担负赡养义务似乎顺理成章,产生纠纷成为必然。

以上这些事由反应出了我们部分农村家庭在老人赡养问题所表现出的:道德观念滞后、法律知识缺失、法制意识淡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辅助的义务。《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也规定了: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对患病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和护理。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赡养老人是作为儿女应尽的义务,父母们操劳了一辈子,如果在晚年时期不但享受不到儿女应由的照顾,而且连生活都成问题,那么作为子女不但会受到道德的谴责,更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赡养问题虽然看似简单,但是引发的一些列社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内睦者,家道昌。如果一个人连自己的父母都不愿意赡养,家庭内部都不能做到和睦相处,还何谈报效祖国。每个人都会有老去的一天,对老人的赡养不单单是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尽到一个做子女的义务,更是给自己的子女树立一个榜样。俗话说父母是子女最好的老师,尤其是在道德教育上。试想一下如果你不赡养父母,在你年迈体弱之时,你的子女又会怎样对待你。

在座的各位,这次演讲的目的不只是单纯的让你们了解一些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通过宣传教育,破旧立新,扫除封建残余,让广大农民明确赡养父母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18: 法制宣传演讲稿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说起大自然,同学们的脑海中往往就会浮现出高山流水、一片郁郁葱葱茂密大森林的秀美景象,为什么会这样呢?这不仅仅是因为电视里是这样描绘的,根本原因是大自然如果没有茂密的森林,那只是一幅荒凉和肃杀的画面,有了森林点缀的大自然才是生机勃勃、丰富多彩的,这也是同学们心中

对美丽大自然的向往。森林是人类宝贵的物质财富,也是发展国民经济不可缺少的珍贵资源。但也是脆弱的。我们都应保护森林。现实情况是,森林每年都会遭到一定的破坏,特别是森林火灾,所以我们要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根据气候特点和森林火灾的发生规律,浙江省划定每年的11月1日到第二年的4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据省气象部门预测,今冬明春我省三级以上森林火险天气占60%,其中四、五级为森林火险高风险等级,这时天气晴好或连续晴好,林区严格控制野外用火或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这一点在电视台的天气预报栏目中每天都有报道。

同学们,森林防火,人人有责。为了提高每个人的森林防火意识,增强每个人的森林防火责任心,我们应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我校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的要求,将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这“五个一”是指:张贴一次宣传标语,张贴一次森林防火图片,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课,每位学生写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并给家长写一封森林防火宣传信。

为此,我们给每个同学家长写了一封名为“谨防冬季森林火灾”的公开信,同学们一定要拿回去给你们的家长看,并向你们的家长做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工作;再者,我们将开展一次有关森林防火的征文活动,要求三至六年级,每班上交1篇征文,与下周一交给学生处的雷老师。希望同学们能够踊跃参与,将你们有关森林防火方面的亲身经历、所见所闻或者切身感受跃然纸上。你们的参与就是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贡献,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森林防火这一公益事业作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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