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三项措施助“海归”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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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深圳:三项措施助“海归”创业
近200名“海归”昨天从深圳首期留学人员就业与创业培训班毕业,从市财政局在市人事局管理的专项经费中拨款,让留学人员免费接受培训,是深圳帮助留学人员提高就业与创业成功率而出台的三项措施之一,
有关部门最近一项抽样调查显示,来深的留学人员有两个新特点:一是年轻化趋势凸显,二是选择求职就业的比例上升,占了65%,选择创业的占35%。在求职人员中,有25%左右尚未找到合适岗位或处于未确定状态,这类留学人员俗称“海待”。针对当前出现的新情况,我市采取三条措施,帮助“海待”就业和创业:一是为留学人员开展就业培训与创业培训;二是建立留学人员求职信息库和空缺职位信息库,积极发挥深圳国际人才市场的平台作用;三是借助“高交会”、“金领世界”等平台,积极为留学人员就业广泛拓展渠道。(张苹、何伟才)
篇2:天津高新区设专项资金 每年一亿元助海归创业
天津高新区设专项资金 每年一亿元助海归创业
记者日前从人事部门了解到,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简称高新区)最新出台《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并同时设立“海外高层次人员创新创业专项资金”,2月18日起施行。自今年起五年内高新区每年将安排1亿元资金,支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到高新区创新创业。
《办法》在创业资助、人才鼓励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进驻区内海外留学生创业园孵化的留学人员企业,在孵化期间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办法的,享受最高100平方米的三年 “零房租”的优惠政策,即自入驻之日起三年内全额免除房租费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办法对企业进行审核评估,审核合格的.企业,三年内按照上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度予以全额奖励。因使用天津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大型仪器设备发生费用的,经审核,予以实际使用费用50%的资助;对获得国家科技和产业计划资助的项目,给予资助金额100%的配套资金支持;对获得天津市科技和产业计划资助的项目,给予资助金额50%的配套资金支持。按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办法对企业进行审核评估,审核合格的企业,予以在企业设立时法定代表人实际出资额20%的创业资金资助,最高不超过60万元;企业正式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后,可再获得同等额度的创业资金资助。因购置科研仪器设备、进行产业化而申请银行提供短期(不超过两年)贷款的,经审核,对贷款额度内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0%的部分,按照银行结息单补贴贷款利息的50%,单个企业累计补贴额度不超过100万元。购置科研仪器设备、为进行产业化而申请银行提供短期(不超过两年)贷款的企业,可获最高100万元补贴。此外,企业每吸引一名全日制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的人员到企业工作,可享受三年每年5000元专款补贴用于企业交纳各类社会保险,享受补贴人数最多为5人。
人才鼓励办法则包括,到高新区创办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以及主持实施国家、天津市重大科技项目及产业化项目的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三年内每年将分别享受2万元和3万元租房补贴;其未满18周岁的在学子女,在学期间每人每年可享受5000元教育津贴等。
篇3:青岛出台7项措施助大学生创业 可提供小额贷款
青岛出台7项措施助大学生创业 可提供小额贷款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今年预计约有7万余名高校毕业生在青就业。为应对严峻的就业形势,我市推出七项措施助推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创业。 作为市政府主导成立的专门从事创业教育培训和创业服务的国内首所创业大学,青岛创业大学自5月正式成立以来,已经累计培训大学生8901人,3020人实现了“创业梦”。为激励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今年我市将进一步深化青岛创业大学运营模式,培养更多的大学生创业者。具体包括,制定简化创业手续、降低创业门槛的具体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及时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税收减免等政策扶持;建立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开展创新创业竞赛、模拟创业等实践活动,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风险评估、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同时继续深化与美国百森商学院项目合作,加入全球创业教育联盟,引进专业创业教育教材和先进的运营管理模式。 为了给创业大学生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企业孵化服务,扶持更多大学生创业,我市将完善“一中心、多基地”的大学生创业孵化格局,由市大学生创业孵化中心指导各区市按照省级标准整合或新建一个标杆性、具有示范作用的`高校毕业生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园),并根据各区市孵化基地运营情况实施孵化奖补。“湛山创意工厂”二期建设也将于年内启动,预计建成后可吸纳入驻企业35家,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约1300人。 作为今年的创新之举,我市计划成立青岛市大学生就业联盟,通过整合政府、高校、用人单位、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培训机构等多方资源,以高校毕业生、高校和用人单位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发布、岗位对接、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培训、人才合作培养、法律援助、人事代理等全方位服务,打造毕业生就业相关各方共同参与的信息共享和互动平台,提高高校毕业生就业率,满足用人单位人才需求。 此外,我市还将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千方百计拓宽就业渠道,选拔一批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担任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人员;在20所驻青高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高校行”活动,送政策进校园、送岗位进校园,精心组织民营企业招聘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就业服务周和每季度的全国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月活动,积极促进供需对接;强化高校毕业生综合职业能力培训,联合高校将综合职业能力培训纳入高校毕业生课程,年内计划培训毕业生3000人;做好在青就业研究生住房补贴、青岛生源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就业求职补贴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社区工作者)补贴等各项补贴发放工作。
篇4:深圳5年将助万名大学生创业 拟推人才立法
我市将稳定和扩大就业规模,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未来5年每年将实现新增就业8万人,扶持就业弹性高的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挖掘新的就业增长点;5年将扶持1万名大学生创业,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创办创业学院;还将推动人才立法,重点解决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保障和服务等环节的突出问题。
支持高校创办创业学院
根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我市将发挥政府公共投资、重大项目、自贸区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重视利用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现代服务业的就业容量。重视新兴产业对就业的吸纳作用,扶持就业弹性高的中小微企业和创新型企业,挖掘新的就业增长点。未来5年,我市每年将实现新增就业8万人,到2020年将共新增就业40万人。此外,在促进异地务工人员就业方面,实施“异地务工人员技能提升计划”,拓展异地务工人员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内容。
我市将加大对最具创新创业活力的青年大学生的创业扶持力度,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5年扶持1万名大学生创业。鼓励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开展形式多样的创业教育,将创业教育纳入教学大纲。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创办创业学院。在创业服务平台建设方面,推广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众创空间,建设一批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为劳动者创业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
拟推动人才立法
我市将利用特区立法权,推进出台经济特区人才条例,重点解决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保障和服务等环节的突出问题;我市将探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双向交流机制,鼓励我市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离岗创业。探索实行特设岗位、购买服务等方式,拓宽体制外人员流向事业单位参与科技创新的途径;实施技能菁英资助计划,每年遴选一批技能菁英,重点扶持其开展技术改造和技艺革新、技能传承和技艺交流等,造就一批鹏城工匠和技能大师;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试点外国人及外国专家在深就业分类管理,提供差异化的管理和服务。开展外籍、台港澳籍留学生毕业后直接在深就业试点工作。
通过多项政策、举措大力培育本土创新人才,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确立人才竞争新优势。目标是到2020年,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2000名,带动引进留学人员2万名,新增认定国内高层次人才1500名;新增技能人才60万人,新增高技能人才49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的34%;新引进在职人才50万人。
探索社保机构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
去年我市探索社保机构同商业保险机构的合作机制,建立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促进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保险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和循环,建立参保人受益机制。据了解,接下来我市还将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拓宽社保服务渠道。深化与社会机构合作,实现参保人在全市多网点办理社保业务,并可通过商业银行、商业保险机构等办理社保资金结算。委托商业保险机构代办我市医疗保险异地转诊的报销业务。委托商业银行代办少儿医保参保和个人缴费业务。委托商业保险机构开展医保现金报销、异地就医审核等业务。
据了解,《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向社会征求意见,欢迎广大市民提出意见和建议,具体可登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szhrss.gov.cn/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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