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睡的雾随笔
“Lin”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3篇沉睡的雾随笔,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沉睡的雾随笔,供大家阅读参考,也相信能帮助到您。
篇1:沉睡的雾随笔
沉睡的雾随笔
坐在明晃晃的镁光灯下面。看见那些象水花绽放一样微笑的面容。突然想起很多的事情,象是悄悄躲在海岸岩石下的爬行生物。背着壳,缓慢的出现在阳光下面。
心里面又开始寂寞。发出沉闷的但熟悉的滴水声音。仿佛回到去年高三时,坐在刺目的灯光下面。低着头,看见整张整本的书籍试卷,却写不出一个字。心里面惶惶然的难受。
也知道自己是个与熟悉的人群会渐渐走的陌生的孩子。因为习惯了面无表情的在马路中央行走,一个人。有时觉得应该穿黑色的沉重大衣,应该看起来与世隔绝。也幻想遇到一个同样低着头在树木下面行走的人,起风的时候,有接连不断的树叶疯狂的掉满肩膀。然后天空的边缘有仓皇逃离的鸟群。
也知道自己现在的生活像摊在平地上的白纸。没有褶皱。然而什么都没有。
看到高晓松的《与青春私奔》,看到他十九岁就一个人坐着火车去天津卖唱。在地铁里在车站里在垃圾成堆的街头,没完没了的弹奏自己的音乐。突然就想起自己现在的十九岁,仿佛深海里跟随鱼群行走的小鱼。有自己的自由,只是没有勇气离开。
有的时候觉得自己象摊开翅膀飞行的鸟,只是翅膀上贯穿着枷锁。飞的越久,坠落的越深邃。
然后傻傻的笑。或许自己永远是伤感的,看到美好的东西就只知道远离。然后在未来的日子里怀念。一遍一遍重复的回忆以前的场景,面容慌乱麻木。
轻微的苍白。
在大学的林荫路上穿梭的时候,能够清晰的感觉到空气中渐次弥漫扩散的温暖和明亮的阳光。喜欢那种象水一样的.东西轻轻的浇在脸上,很美好很美好。
想起高三时候的阳光。灼热的,滚烫的,打在脸上可以结疤。或许是心里阴暗太久了才觉得阳光是一种液体的毒。也看见在阳光的漩涡里漂浮着的熟悉面容。素颜的,没有忧虑的。
一直觉得依旧在高中时的黑暗沼泽里,现在的生活只是在偶尔的透气。只是已经不能习惯那种紧张的兵荒马乱的生活,因为已经习惯了懒散和漫无目的游离。
还在和小阴在上课的时候没完没了的玩闹,还在和义新一起低着头安静的写字看资料,听见笔尖划过纸张的沙沙声音。还在突然的转过身去看后面大声说话的女孩子和木门后面空空荡荡的楼道。还在偷偷的写字,编织某些透明幼稚的东西。
还在和胜穿越学校宽绰的街道和马路去食堂去超市买东西。或者在光线微微白皙的时候在干净的路面上走路。还在冬天突然的大雪中央观望浑浊暗淡的天空,落光叶子的树枝濒临天顶。
还在失眠,夜晚不睡眠,上课的时候偷偷趴在课桌上。还在水流冰凉的水管下冲头发。对着镜子里自己的脸傻傻的笑,一圈一圈的忧郁,象云朵象颓败的花朵。
还在听见坤快乐的说话,如同多语的小孩子。还在遇见帅,叼着香烟,站在厕所的窗户边缘。表情桀骜张扬象沙漠里流淌的黑色大风。还在和德询在早上去厕所抢位置,然后看见他忙忙碌碌学习的情景然后幻想被那所神圣的军校录取,然后又在毕业后去复习。也记得和他在毕业后单独在一块去吃肥牛,谈起过去和未来,只有惋惜和幻想。然后约定下一个夏天再次重聚。
不再喜欢徐良的音乐,也不再整天整天的把许嵩当做偶像。开始喜欢那些声音嘶哑绝望或者空灵优美的声音。开始喜欢冬天里的秘密,开始喜欢小贱的声音。开始忘记一些事情和面容,然后又有很多东西走进视线,仿佛是一个一个连接在一起的圆圈。
篇2:醒来的沉睡随笔
醒来的沉睡随笔
行走齐鲁嵩山北黄谷,我的脚步放得很轻很轻。就像一个早起的人,唯恐惊扰了别人的梦境。
也不喜欢成群结队,因为人一多就容易聒噪。最理想的状态是,选择一个早上或者傍晚,独自一个人走进去,想往哪儿走就往哪儿走,想在哪里停就在哪里停。如此,方能静静地与古村说说话,细细地品味那里面隐藏着的斑驳和悠长。
已经来过很多次了,可是每一次的到来依然那么兴奋,一种隐秘的兴奋,在心里涌动着,荡漾着。就像是第一次来到这里时的样子。只不过,随着来的次数越来越多,一种走进光阴深处的感觉也日益氤氲、弥漫。
古旧的石墙石房,有的早已坍塌,有的还那么倔强地挺立着,不时升起几缕炊烟,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人间烟火啊,昭示着一代又一代的薪火相传。明初以来的风雨沧桑里,天灾和战乱已经难以统计,因为地处偏远,这里才得以成为一个宁静的港湾。也许六百多年前,北黄谷村的先人择此而居,就是一种躲避和逃离,只为寻得一个安身立命的所在。生存,这个看似简单的需求,在兵荒马乱、民不聊生的年代里,却是多么艰难,仿若命悬一线的绝处逢生。
北黄谷的先人一定是智慧的,选择安居的这个地方,被马鞍山和青崖顶轻轻环绕着,就像一个襁褓中的婴儿被母亲紧抱在温暖的胸前。而她的南边,则是一条蜿蜒流淌的小溪,不急不缓的流水声是那么的清凌悦耳,把一个小山村喂养得滋滋润润的。我曾循着溪水一路向西,终于在一处山涧找到了它的源头。汩汩而出的泉水,清澈、灵动,让人忍不住捧起来就喝,一股甘洌立即就传遍全身。村人把这泉唤作“醴泉”。
在北黄谷,山是一层层的石头叠成的,院落是一块块石头垒成的,道路也是一块块石头铺成的。房屋皆依地势而建,北高南低,参差错落,从北到南有十层之多。这些院落虽然不太规整,建造却很有讲究,据说是完全遵照了“五行八卦”的配置,颇具深意。同其他地方一样,如今村子里的年轻一代,大都走出大山,投向了外面的大千世界,仍然在村子里生活着的,多是一些中老年人。
跟山外的花花世界相比,这里的生活的确有些清苦,却是一个远近闻名的长寿之乡,几乎家家户户都有八十岁以上的老人,并且绝大多数还耳不聋眼不花,走起路来脚下轻便得像带了风。看来,上帝的确是公平的,他亏欠你的,总会以另一种方式做补偿。我在村子里转来转去,时不时地就会跟那些老人们相遇,古往今来地聊一聊。他们的宽厚、从容和知足常乐的心态,深深地感染着我。有一次,我跟一个看上去已显龙钟之态的老大爷打招呼,怕他听不见,故意把嗓门提得很高,却没想到他哈哈地就笑开了:小伙子,别看我九十五了,耳朵还不聋呢,用不着那么大声。看我有些尴尬,老人赶紧又说:有时间多来这里玩玩吧,保你活到九十九!说完又是一串爽朗的大笑。多风趣、多仁慈的老人!
同老人们一起守护着村庄的,除了那些老旧的院落和石街,还有那两棵古槐。两棵古槐都已是一千二百多岁的高龄,一南一北遥相呼应。虽然立身之地如此贫瘠,树干却三四人方能合抱。漫长的光阴荏苒,它们的主干早已被岁月掏空,却依然那么茂盛着,让人既敬佩又心疼。每次去到那里,我都会轻轻地去抱一抱它们,在接触到它们的一刹那,我分明感觉到了一种莫名的力量进入了我体内,让背负沉重生活的我变得既轻盈又通透,身心了无杂尘。
据说村民们都把这两棵树当作了“神树”,每当遇到什么愁事难事,就来到跟前对它们说一说,祈求保佑,赐予力量,十有八九都会逢凶化吉。“凡是上了年岁的东西,都会生发一些神性的。”此时,那位百岁老人的话语又在耳边响起。
古村、古树、古泉,老屋、老街、老人,北黄谷就像一个收藏时光和历史密语的容器,在我一次又一次的靠近和走进里,一层层地向我展示着它的深厚和绵长。
我在李家大院里久久驻足,细细体味人与狐仙的一段传奇姻缘;在张家大院里久久徘徊,低头沉思官宦之善恶,仕途之凶险;在讳莫如深的绣楼前久久凝视,静心猜想古代那位大家小姐的缤纷心事和谜一样的前世今生。一切明明都已远去,飘散在了不可知的时空里,一切却又分明宛在眼前,密密匝匝地铺陈开来,让人恍若隔世却又情不自禁地沉湎其中,跟那些形散而神不散的生命和故事相见恨晚。
怀抱着这一切的一切,北黄谷却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静静地睡着了。睡得那么安详,那么从容,村南那条黄花溪日夜不息的清朗的潺潺声成为她贴心贴肺的摇篮曲。偏居一隅的北黄谷,由此积淀出了更多的厚重,衍生出了更多的神秘。
直到今天,在世人的千呼万唤里,沉睡中的`北黄谷才终于醒来。她伸一个懒腰,山山水水的筋骨就舒展开来了;她打一个喷嚏,数不清的鸟儿们的歌喉就嘹亮开来了;她向四周看一下,漫山遍野的连翘花和杏花就烂漫开来了;她把头发往后捋一捋,一大片一大片的历史烟云就接踵而来了。
醒来的北黄谷,以其独特的风姿和神韵,成为一个稀释喧闹、安妥灵魂、承载乡愁的“世外桃源”。一个被久久遗忘的角落,一个即将被历史烟云淹没的古村落,重新焕发了生机和活力,引得游人慕名而至、络绎不绝。昔日被遗弃的绣楼,摇身一变成为了咖啡厅,古色古香与现代时尚融为一体;一条条破损坎坷的街巷,被重新铺上石板,走在上面就发出旧日时光的足音;一座座坍塌的旧院落,正在复原重修,差点就要灰飞烟灭的历史承载随之一起复活。
更为可喜的是,随着人气日益旺盛,越来越多在外打工的年轻人重新回到村里,或开农家乐,或搞特色营销,给一度空旷、萧瑟的古老家园注入了蓬勃的力量。如此一来,小村落的清幽当然有些被打破,可是不怕,只需一个夜晚的功夫,一切便又恢复如初。北黄谷就是北黄谷,她能忍受得了长久的寂寞,也能吸纳得了那些喧哗和嘈杂。
前几天又去北黄谷,恰巧遇到临朐籍著名画家、中央美院教授王少伦先生带着他的十几个学生在那里进行油画写生,使得古村落的色彩更加斑斓。问及怎么会选择这里作为了写生基地,他说:这是一处蕴藏着古老时光和丰富内涵的地方,也是一处能让浮躁的心安静下来的地方。在这里,总感觉有一种特殊的气场存在。他的话,一语道尽了北黄谷的密码所在。在一座宅院的过道里,王教授应邀挥笔写就的“临朐县作家协会”几个大字,苍劲、雄浑,在阳光下熠熠生辉,整个村落里都飘荡着浓浓的墨香。
徜徉在北黄谷,我的脚步放得很轻很轻,触角却延伸得很长很长。我用满山满岭的绿树繁花犒劳着自己,用清澈甘甜的黄花溪水洗涤着自己,用安详宁静的从容抚慰着自己,用弥漫在大街小巷里的气息厚重着自己。不知不觉里,我已深深陶醉,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鲜活、跃动起来,生命里那些原本最本真却被世俗蒙蔽了的东西也一点点被唤醒。
到此已无尘半点,四周更有千碧寻。在北黄谷,内心安宁,岁月静好。
篇3: 沉睡
当晨风划破晓夜
漫天的星落了
化作斑斑露水
滋润着
尚未苏醒的尘世
那氤氲着的
是雾,还是霜?
穿过漫漫长夜
却不曾奢企
不属于自己的黎明
我想同这尘世
篇4: 沉睡
我不知道我们是什么时候开始的。只是,我了解,我已经伤痕累累了。一直以来,我都象是温室里的恶牡丹,小心翼翼地活在我所熟悉的环境里,将自己紧紧的包裹。我认为自己有驾驭文字的本领,可是,当站在生活的面前时,我觉得自己除了对它臣服,竟然没有一点办法来描述,我是个笨蛋。
一切都在我的预料之外,令我措手不及,他的执着,我的`无奈,以前那份真挚的友谊变了味道。成了酸楚。
其实,我总觉得挺对不起他的,为了我,他丢掉了工作,众叛亲离,而我在他的保护下,依旧高傲的活着。我给他说过,这段感情,我只是被击中了腿,而他,受伤的却是心,很难愈合,我不止一次进他的空间看他的心情,我只有忧伤,象海水,一波一波的扑来。
今天,我很开心,所有的不快,所有 苍白的过往,都随着他的离开烟消云散,生活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我们重新走回到了原来的轨道。不管怎么样,没有结局的结局就是最好的结局,希望他能早日忘却,我相信他能找到更好的女孩子,希望他幸福。
或许,我说错了,他被击中的也许是胳膊,仅次而已,是我看不开。
开始明白,爱情终究是虚幻。
篇5:唤醒沉睡的心 (教师随笔)
缪加奇
今天下午看了一部电影--《辛德勒名单》。这是我在随意翻高一教材时,看了同名的课文后想看的一部电影。
课文只是节选,说的是在二次世界大站中一个德国人是怎么救犹太人的,当时就很震撼。今天看了电影后就不单单是震撼了,更多的是感动和感慨。在那个德国人残酷杀害犹太人的时候,竟然还有一个不惜耗尽了自己的财产,尽自己所能去救看上去和自己毫没关系的人。要知道,这不单是花几个钱就那么简单的,还要冒着杀头的危险呢。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一个本是靠战争发财的商人却转而又去不惜耗尽自己辛苦挣来的钱去救和自己不相干的人呢?只能说是他良心发现了。否则,好象没法解释这个现象。也因为他的良心发现,不但救了很多犹太人,最后也救了自己--战争结束时,那些被他救了人也救了他。这是他在救人时没想到的,但又是在情理之中的。
一个人究竟靠什么活在世上,我想最重要的就是这个良心了吧?那又是什么唤醒辛德勒的良心的呢?是那一个个无辜受死的犹太人的生命。一个民族在残酷地遭受另一个民族蹂躏的时候,人们的良知也不会完全泯灭的,总有一些有良心的人会挺身而出的,辛德勒应该是这些人中的一个吧?
由这部电影,我还想到另一个问题,那就是一个人如果失去了良心,那这个人也不再是人了。电影中那个司令官和禽兽有什么两样呢?那些残酷杀害犹太人的德国兵和禽兽有什么两样呢?司令官竟然把杀人当做每天早上要做的第一件事,从杀人中,他获得了乐趣。那些杀人不眨眼的人也从杀人中寻求刺激,他们已经不再是人,只是一群狂魔。由此,我也想到了我们国家曾遭受的日本人的屠杀,那些日本人和德国人有什么两样呢?
最后,我自然想到的是,现在的犹太人之所以在世界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和这个民族人的自强精神有关吧?正如在电影最后辛德勒所说,一个人最重要的是自救,如果自己救不了自己,那么,别人肯定也很难救你了。一个强大的民族才是真正打不跨的!那场可怕的战争不单单唤醒了像辛德勒那样的有良知的德国人,更唤醒了犹太人自强的心!可是,现在的生活中,是不是每个人的心都醒着呢?我想这个问题就不用我回答了吧?如果每个人都醒着,那么怎么会有那么多人醉生梦死呢?如果每个人的都醒着,那么又怎么会有那么多人浑浑噩噩呢?
让我们沉睡的心真正醒来吧!
[唤醒沉睡的心 (教师随笔)]
篇6:雾雨西湖随笔
雾雨西湖随笔
苦笑一声,纪念那流失的岁月,只有满地积雪,陪伴我度过一个又一个冬天。早已忘却了,被尘世所封的名号,无非是若出其里,咳!管他呢。不知百年前的我,又是什么样子,一次又一次的生死轮回,是否就是今天我琐事缠身的原因呢?我矛盾了。
坐在游船上,漫无目的的扫过茫茫的湖面,雨中的西湖别有一番滋味。伤感的`风夹着伤感的雨,掠过这伤感的湖。湖面上溅起的水花,好似一个又一个足迹,何必留我?自由自在的去吧,把记忆尘封。一场雨,又怎能消融这千古长愁?仅仅是暂时平息罢了。抒发的、放射的,都在这雾雨西湖中湮没了,仅剩那些无法说出的、压抑的。茫茫的雷峰塔,就是那镇压了白娘子的地方吗?这万恶的法海和尚,只因受世俗羁绊而斩断这仅仅相系的情丝吗?“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是啊,情为何物!“天南地北双飞燕,老翅几回寒暑”谁不愿做天南地北、自由自在的燕子呢?纵观西湖美景,春花江月,有记录了多少王朝的更迭。此时的荒野,又是什么样子,谁能代替这旧时相识的雁告知与我呢?
让这雨,尽情地冲刷岁月,将尘埃洗去吧。我早已不在乎这羁绊了……
篇7:清晨的雾随笔
走出宿舍,就与那若有若无的晨露撞了个满怀。雾中含着清爽的气息。清晨,好凉爽!
跟着队伍,径直走向大篮球场。眼前是一片贫瘠的山。
它的四周徜徉着一群淘气的家伙——雾。它们手牵手,唱着歌,和山一起跳起了舞。一瞬间,常年呈土黄色的山变得面目红润,充满着春天生的希望。向银杏路望去,因为长和不甚宽的原因。这条路变的神秘,他们在林间欢快的跳舞。一下子,仿佛空气也是活跃的。周围一切事物都爱着这一条美丽的人间仙境。
面带微笑得从篮球场走下,脚步不知不觉地停留在了宿舍楼和医务室的中间。
向前望,不禁让人一惊,甚至有一点胆怯。薄薄的雾仿佛在游荡似的,飘忽不定宛若一位美丽的仙女在漫无目的散步。
一层层的雾在这条林阴小道上玩耍,远远的,仿佛只要一走进去,就走入了神秘的另一个世界。
当你在一次走入那薄雾中时,伸手一摸,却什么都摸不到,仿佛这一切又走了。让人不禁想起“不时庐山真面目,只缘生在此山中”。
眼睛微微一眯,再往远处看,仿佛那些细微的雨珠正在慢慢的飘动。
清晨的雾总是最美的,最神秘的,让人感到有趣,然人产生一种对大自然浓厚的爱。
篇8:雾谷杂文随笔
雾谷杂文随笔
“那座山是怎么回事啊。”
“最好不要接近那里哦,听说进去那里的人再也没回来过,是座凡人不能接近的仙山呢。”
仙山?这股令人不舒服的感觉,是仙山?
一头野鹿灵敏地将自己身影隐匿雾中。两个手持弓箭的人紧随而至,看样子是在追之前的那头鹿。
一名女子坐在石凳上,吹动着手中的长笛,身着华裳,美丽异常。林间突然传来一阵骚动,让婉转的笛声戛然而止。一旁,原本一脸陶醉的婢女瞬间清醒过来,眼神变得犀利。
“簌簌、簌簌……”林间的声音让气氛变得紧张起来。
太阳,快要下山了。
“喂!咱们真要进去么?”
“当然,你没看见它跑这里面去了么。”
草地上斑驳的痕迹在雾中若隐若现。
“可、可是这里雾这么大,不一定能找到吧,要不这次算了。”这雾气让人感觉怪不舒服的。
“那你在这等我,我进去找找。”不听同伴的劝阻,那人身影一闪,便进了山谷。
雾气越来越浓了。
“谁在那儿!出来!”婢女强硬的声音划破冰冷的空气。
原来是头鹿啊,婢女松了口气。鹿站在离她们不远的地方,静静地看着,那双大大的眼睛像是漆黑的夜晚,有水气在里面涌动着,让人心生怜悯。
“到这儿来。”温柔地话语从那美丽的女子口中说出,她伸出手摆动了下。鹿犹豫了下,慢慢靠近。
“这头鹿是你们的吗?”
婢女看到有陌生人,警觉起来,上前护住自己的主人,大声喊道:“你是怎么进来的?”
怎么进来的,就是这么走进来的啊。这个小丫头说的话让他有些摸不着头脑。
“我以为这是头野鹿,并不知道它有主人,真是不好意思。”他瞥了眼鹿,左后腿那支箭已经被人拔去,伤口还在不地停地渗着血。
暗红的颜色滴到草地里,墨绿变得更深了。
鹿浑身颤栗着,伸出舌头不停地舔舐着女子的手。女子盯着男人手中的小木瓶问道:“这是什么?”
如此美丽的人,声音又这么好听,男人突然觉得自己身体有些异样的感觉。
“喂!公主殿下在问你话呢!”
“哦。”男人回过神:“这是药,可以治好鹿的伤口。”公主殿下?原来她是个公主啊,怪不得穿的这么好看又端庄。
不知何时,天空中有大鸟开始不停地盘旋。
“公主殿下,该回去了。”
看了眼男人,公主淡淡道:“不需要,离开这里吧。”转身离开,岂料却被拽住,手掌透过衣衫传递给臂膀的,是温热的感觉。
“你在干什么!”婢女尖叫着。
“对不起!”男人放开手,撇过头,把药递上前:“无论如何请收下这个药,这样我心里才能过得去,请务必收下。”
“我知道了。”公主将药纳入袖中:“赶紧离开吧。”继而又嘱咐道:“山中雾气浓时,多有虫蚁出没,请小心些。”
是梦吗?男人躺在床上盯着自己的手。不,不是梦,是真的。他对同伴说谎了,说自己没有找到那头鹿,也没有说那个女人的事,不知道为什么,他不想让其他人知道她的存在。
公主小正心地给笼中的鹿上药。
“您打算养它么?”
“养鹿么?”公主顿了顿:“感觉也不错。”
“那为什么不用您的力量将它治愈呢?”
是啊,为什么呢?看着手中的小药瓶,她有些茫然。
那个男人,又来了。
“上次的药我想着你应该用完了,所以我又拿了些来。”
一而再,再而三,三番五次。
“它的伤已经好了,公主。”
“嗯。”
“那您为什么还要让那个男人来送药。”
沉默不语。
“希望您记得长老们对您说的话。”
阿澜啊,我们一族与人是无法相恋的,不会有结果的,不要忘记你父亲的事。
阿澜的父亲爱上了人类女子,他们一族拥有无尽的生命,人类寿命却只有短短几十载。刚开始他们的确过得很幸福,然而女人害怕了。当她变成一个老婆婆的时候,自己的爱人还是当初的模样,这让她感到恐惧,尽管阿澜的父亲依然爱她如初,可她已经不是当初的她了。人啊,总是这样善变。之后,阿澜的父亲便一直生活在无尽地痛苦之中。
“我是不会爱上人类的。”阿澜垂眉道:“吾乃神祇,不会有人的……情感。”
林间,鸟鸣正欢。
“它的伤已经好了,请你以后不要再来了。”
那头鹿的伤什么时候好他怎么会不知道,送药什么的只不过是借口而已,自己心知肚明,他只是想见阿澜而已。
就这样结束么?不!他一把抓住阿澜。
嘴唇的触感是柔软的。
最初的亲吻,像裹了蜜的`麻药,酥麻,甜至胸膛。
躺在自己身旁的人,有着白皙的身体,美丽的面容和柔软的长发,这就是我所爱的人啊!男人不禁伸手又抚摸起阿澜的脸庞。
“你知道吗?”阿澜靠着他的胸口:“这座山是有结界的,一般人是进不来的。”
“那我能和你相遇,看来是注定的!”
男人笑着,阿澜,也笑了。
天边的云被太阳烧得通红,像田野里大片大片的红花,绚丽得让人睁不开眼睛,只想沉溺其中。
“长老,阿澜殿下爱上了人类。”
开的正盛的花朵,注定要开始走向死亡。
“从今天起不许出城到山里。”长老敲着手中的权杖:“回答呢?”
“哼,你如果不听话,那我就派人去杀了那个男人。”
攥紧衣摆,阿澜低声道:“是,我……知道了。”
阿澜,你到底在哪儿?已经好几天没见到阿澜了,男人无法抑制内心的渴求,在山中不停的奔走。
“父亲。”阿澜看着眼前变得苍老的父亲,曾经的意气风发的男人沦落到如此田地。
“您到现在还爱着她吗?”
本来昏睡着没有一丝要清醒的老者,举起头,抬起松弛的眼皮:“我……一直一直一直深爱着她。”
“您知道怎样才能……变成人类吗?”
如果有办法的话,父亲就不会是现在这个样子,阿澜有些失落。
用粗糙的,带着厚厚老茧的手,老者抚摸着自己女儿的脸,口中叨念着:“阿澜啊……我可怜的女儿……。”
从眼里流下的,就是所谓的泪水么?
“你想见阿澜公主?”穿着斗篷的人突然出现,声音低沉沙哑。
“你知道她在哪儿?”男人看不清那人的脸。
那人指了指天空,又指了指林间深处。
寂静的夜晚只有很厚的积云流动着。当月亮露脸时,远方出现了一座城池。
“去吧,最高塔的顶端,阿澜公主就在那里。”那人将一块奇怪的石头给了男人:“带上它,侍卫不会轻易发现你的。”
看到来人时,阿澜的眼睛亮了起来:“你是怎么上来的?”
被一把揽入怀里,熟悉的味道心跳与温度,总是让人迷恋。
城中开始骚动,男人暴露了。
阿澜拽着男人破窗飞向了天空,清冷的月亮洒着洁白的光辉,二人披着月光冲向黑暗。
“你快离开吧,在被他们发现之前。”阿澜放开手:“再也不要来了。”
“不,我不走。”
“你看到了,我不是人。”
“我不在乎,我爱的只是你啊阿澜!”男人抱紧阿澜不放手:“我们一起离开这里吧。”
黑暗中,星星开始闪耀。
“她是谁?”
“我的妻子,阿澜。”
被盯上的雏鸟,是不会逃过毒蛇的尖牙的。
“阿澜,跟我们回去,否则我杀光这个村里的人。”
“好,请放过所有人。”
“我要跟你一起回去。”
果然这个男人还是杀了的好!长老的手已经扼住男人的脖子,男人手中的箭还是晚了半步,毕竟是个凡人。
无法呼吸,我就要死了么?也罢,如果不能和阿澜在一起,死或许也是解脱,视线越来越模糊……。
“咳咳咳!”不知道为什么长老突然松了手,重或新生的男人大口地呼吸着。
收回红肿的手,长老恶狠狠地一瞥,此时笛子已经重新飞回阿澜手中。
男人和阿澜的手一直紧紧地牵在一起,回到城中亦是如此。没办法,长老只好允许他们来往,但是有一个条件,二人不许离开这座山,毕竟阿澜身份特殊。
“阿澜。”长老对阿澜说:“你会后悔的。”
刚开始两人还有防备,时间长了发现长老不再有动作后才真正放下戒备。
两个人真得很幸福,可幸福的定义究竟是什么呢?在这座不会死亡的神明的城池中,时间开始变得模糊,毕竟没有消亡,时间的存在已经没意义。
像往常一样,阿澜要去见长老谈些事情,男人拽住她。
“怎么了?”
“没事。”男人撇头,不与阿澜对视:“早点儿回来。”
映入眼帘的,是男人口鼻流血,脸色发青的样子。想起自己离开时男人吃的糕点,阿澜脸色变了。
“长老他骗我!”阿澜抱着男人颤抖着。
男人摇头,他知道那盘糕点是有毒的,对,是他自己求死。
“阿澜,我真得好爱你。”男人摸着阿澜满是泪水的脸:“每在这座不会死亡的城多待一天,我便愈发想念外面的生活。想念我的村子,想念我的朋友。”看着窗外,男人接着说道:“我知道长老不会让我出去,而且我怕……我怕我离开后就再也见不到你。我真得好痛苦。不会死亡的你能理解我吗?”
“原谅我吧,我是个胆小鬼……阿澜。”
笼中的鸟儿向往着天空,但它早已不能展翅飞向天空,离开饲主,等待它的,只有死亡。
这是什么感觉?胸口像是破了一个洞,撕裂般的疼痛让阿澜喘不过气来。你为什么死了呢?我要怎样……才能抑制这要绞碎我般的疼痛?胸口热气翻涌,鲜血从口中流出,阿澜跌跌撞撞地离开了。
像是知道会如何一样,长老见到阿澜时没有一丝惊讶。
“阿澜,你,后悔吗?”
“哼。”还没等到回答回答,阿澜冷哼一声,贯穿了长老的胸膛。
“殿下,你!”看到倒下的长老,婢女惊恐地看着阿澜。
那沾满血液的双手,开始变得干枯,青筋暴起,尖利的指甲正在疯狂地生长着。镜子里的阿澜,头上长着角,嘴里长着獠牙,猩红的眼睛流着血泪。
愤怒,悲伤,杀戮,都不足以填充胸中这寂寞的空洞。所以,崩坏吧。
那个婢女大概是被阿澜的样子吓到了,想要逃跑,但是阿澜没有给她这个机会。
看着慢慢从肉身飘出来的魂灵,阿澜笑了,对啊,他们是不会死的,永远不会。既然不会死,那就一直陪着我吧,永远陪着……
“阿澜好可怜啊,当初他们要是能一直在村子里生活是不是就不会发生这么可怕的事了?”
“谁知道呢,传说这种东西,真假难辨。不过还是不要靠近那座山比较好哦。”
篇9:雾与霾生活随笔
雾与霾生活随笔
凌晨四点,仍然是静谧的夜。万里晴空无云,一眼望向高空,月亮像野狼的弯牙,孤零零地挂在天边。那般高傲冷清,直凉到人心窝窝里去。
空气里四处飘散着水汽。此时,有阵阵微风吹来,地面上腾起一股热量,如一张张巨大的网,层层往上升去。周围的气温渐渐下降,水汽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这骤冷的环境里,化成了一颗颗小水滴,就像无数晶莹剔透的水晶。在这乱流之中,它们仿佛新生的雀鸟肆意旋转、飞舞。“呵呵……真好玩”空气里传来水滴稚嫩的声音。乘着风,它们渐渐从初生的激动中缓过来,静静的漂浮着。
天渐渐亮了,人们陆陆续续的从家中走出。看到眼前这朦朦胧胧的景色,都会感叹一句:“啊,好大的雾!”空气似乎在此时停顿了一下,水滴们也静止了,似在疑惑沉思:“原来我是雾。”然后便欢快的浮动起来,聚成浓浓的一团,远远看去就似个巨大的棉花糖,软软糯糯,让人忍不住想要扑上去咬一口。雾看到人们因视线受阻而谨慎的环顾四周时觉得有趣极了。忽地扑向人们的'面颊,相接之处传来一种奇异的感觉,下一秒雾便惊奇的发现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在慢慢的散去。离人群远一点,过一会儿又会逐渐凝聚起来。雾就像发现了一个有趣的游戏,时而聚拢,时而飞散,在一阵阵奇妙的感觉中升华又凝结。
天渐渐亮了,阳光从高空辐射而下,雾看着自己的身体在这一片光亮中迅速散去。一阵灼热过后,剩下的便是满心的无力之感。忽然,有一个声音在雾快要完全消散之前响起:“孩子,别怕,夜里你还会再次凝聚起来的。”
……
之后每一个秋冬的早晨,都可以看见雾活跃在这片天地间。它像一片坠落凡尘的白云,让城市美的如梦似幻。它像一个天真纯洁的孩子,乘着风轻吻人们的面颊,然后快乐地四散而去。
然而有一天,这美好却被打破了。
雾惊恐地看着自己身体里漂浮着数不清的尘埃,颗粒。它们就像是人们口中讨厌的牛皮糖,无论怎样躲避逃跑,那些悬浮物却总是能紧紧的粘着它,而且还越来越多。人们都带起了口罩,再也不和它玩游戏。雾听见了那些东西邪恶的叫嚣:“哈哈,我是霾。”终于有一天,雾在这如魔音穿刺的笑声中死去。人们再也没见到那片纯白美好的雾,取而代之的却是漫天死气沉沉的霾……
篇10:转过头看谁在沉睡现代美文随笔
转过头看谁在沉睡现代美文随笔
突然想起来好久没有再记下些什么了。这学期来,一切都过的那样平静,平静的竟荡不起几分涟漪。从前的不安于平淡,不喜欢无味,现在看来却是如此的理所当然,甚至还有些安逸。这也许可以称之为长大吧!
“为自己活着”,这是句说出去很简单却很难做到的话。这尘世间,总是有着那么多的纷繁俗扰。凡尘里,总是有着那么多尔虞我诈。因为我们生活在这真实的世界里,所以人与人之间,也就学会了“谢谢”“对不起”……,从而去维持着彼此之间的和谐。这不是我想要的,我希望有这属于自己那个自由世界,在那里,每个人可以做着最真实的自我。不再会有所谓“原谅”,因为根本不不存在过什么“不原谅”。
“人生难得再次寻觅相知的伴侣,生命终究难舍蓝蓝的白云天”,罗大佑的一首老歌,让人无限唏嘘。人生,犹如一部自己领衔主演的电影,里面的主角永远是你自己,随着剧情的发展,剧中的人,总是在伴随着季节的变幻而不停的更迭。有些人,注定只能是个客串;有些事,终究只能成为删去的花絮。虽然有过一起的昨天,但我们都活在只有自己的今天和明天。相知的伴侣,是上天赐予的珍贵礼物。“珍惜”!珍惜住这一切才不会有遗憾,才会在那个躺在摇椅上跟儿孙笑谈往昔的时候感叹着无悔今生……
走在繁华的校园里,到处充满欢乐。我们生活在这个热闹的世界里,但是我们每个人却又是一个孤单的个体,属于我们的那些无非也就是上课时教室里那一把空椅,宿舍里那一张属于自己的床和桌子。拥有的伴侣也就平日里围在同一个桌子上吃饭的他们。其他的一切,都不属于我。
孤独,这是每个人都要学会面对的。因为没有人会永远陪谁,没有谁会属于谁!永远和自己在一起的只有自己的影子,还有的就是一颗充满希望的心。寂寞,常被人和空虚联系在一起。我想每个人都会有寂寞的时候,却不是每个人都会空虚。有时候,享受寂寞,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不用跟谁联系,不用去为人挂念。想自己该想的事,做自己该做的事,这何尝不是一种洒脱。
知足,“如果我爱上你的笑容,要怎么收藏要怎么拥有!”这在我看来就是最大的满足。当我们在生活中发现了一件很美好的事物,有时候一个小小的帮助一句简单的问候,甚至是一个微笑,我们都应该知足。知足的感觉让我天天品尝着快乐。这是阿信对知足的诠释,我觉得聪明人就应该懂得知足。
现在是个追求速度的时代,什么都要快!所谓的爱情也是如此,“速食爱情”充满了校园。曾经听人说过一句话“高中时代的爱情是奢侈品,大学时代的爱情成了日常用品”,也许正是因为如日用品般日常,才会显得不那么珍贵才会有那么多的“三三两两在离别,承诺不兑现”。但是,在“速食爱情”里,总还有那些真心真意付出而被有意或者无意伤害的人们。在穿着自己的`保护色,含着眼泪飘飘荡荡跌跌撞撞的走着……在我看来爱情要从朋友做起,当一切都水到渠成时。不需要轰轰烈烈地表白,不需要鲜花和巧克力,一切都是那么的心照不宣……
又是一年春了,走在校园里的小道里。发现树尖的新芽已悄悄焕发成新绿。突然意识到时间季节又在更迭了,短暂的春天又要离去了。人生难得几个美好的春天,春天,就再也不能和奶奶一起坐在门口看桃花烂漫,梨花飞舞了。总还隐约记得小时候的春天,跟着爷爷奶奶去地里玩,一路拿着棍子调皮的打着满路的油菜花。那片金黄和穿梭在金黄里的熟悉却又永远再也见不到的背影,永远定格在记忆里……
窗外的小雨还在轻轻的拍着水花,轻轻的雨声越发衬托着夜的静,静静的夜,一个人在享受。很久没有失眠过了,这学期起来每天都试着把自己弄得很累,总觉得这样每天累着才会是真正的生活着。所谓的大学,让内心的那个勤奋小人像白雪公主吃了毒苹果那样长眠了。却没有骑马的王子让它苏醒。于是,我们都在沉睡着,沉睡着……
篇11:《沉睡魔咒》观后感
百忙之后终于有了空闲,于是晚饭过后约了好友阿媚一起去看电影。来到影院正好赶上了《沉睡魔咒》的播映时间,自然就不必迟疑了。
玛琳菲森曾是一个美丽纯洁的年轻仙子,从小生长在宁静祥和的森林王国,她拥有一双充满力量的翅膀,能够带她自由翱翔在天际。当她遇到作为人类的斯蒂芬,并与他相处的那一段时光大概是她最幸福最难忘的了吧,可是幸福时光总是那么短暂,随着各自的成长,他们终究要分道扬镳。斯蒂芬到人类的世界谋求自己的利益,这一点是玛琳菲森所不能理解的。后来森林王国突遭人类军队侵袭,玛琳菲森在战斗中逐渐成长为这片森林的守护者,这让人类国王很是头疼。玛琳菲森的儿时恋人斯蒂芬为了满足自己的野心和欲望,重回森林王国邀玛琳菲森再叙,并设法割去了她的翅膀。立下功劳的斯蒂芬得以继承人类王位。遭受背叛和重创的玛琳菲森,从此心灵开始变得冷酷,脑海中也只剩复仇的念头了。所以为了报复,她给儿时恋人,也就是当今人类国王斯蒂芬的出生女儿爱洛公主施下恶咒:在她十六岁那年生日,她将被纺车的钉子戳破手指从此沉睡,永不再醒来。在国王斯蒂芬下跪求她饶恕之后,她在笑靥中说道:“可以有一个办法让她醒过来,那就是真爱之吻。”
随着时间的渐逝,爱洛公主出落的亭亭玉立了。在她的成长过程中,玛琳菲森情不自禁默默守护在她的身边,可以算是给予了爱洛公主母爱的护佑。十六年的默默守护,渐渐融化了玛琳菲森冰冷的心,爱洛公主对她的仰慕及对森林王国的喜爱温暖了她整个身心。于是她为自己的所作所为懊悔不已,甚至冒着危险赶到人类王国搭救爱洛公主。最终在爱洛公主的帮助下,玛琳菲森找回了自己的翅膀并成功逃过了斯蒂芬国王的重重钢铁之关,回到了原本绚丽多彩的森林王国。
在整一个故事中,玛琳菲森在灵仙与魔仙之间的转换皆出于爱和恨。因爱而生恨,也因爱而慈悲。阿媚说:“人比魔仙更残忍,更冷酷。”是啊,斯蒂芬因一己之私,利用儿时的恋情,利用恋人的爱意夺走玛琳菲森引以为傲的翅膀,深深地伤害了她。而后因为“沉睡魔咒”而对玛琳菲森痛下杀手,每一次战斗都想置玛琳菲森于死地,在他的身上,我看不到仁爱,也看不到关怀。试问一个连自己的妻子在临终时的遗愿都置若罔闻的人,又何谈感情,身上有太多的污点,人性,在仇恨面前显得那么卑微,那么渺小!而爱洛公主的善良、亲和、温柔,并非她父亲所传,因为她从小就被带去遥远的树林里生活,所以她身上的美好乃是大自然的产物,是人与自然和谐的见证。我想,人大概也只有在大自然中才能找到自己的本真吧,自然真是有着异常神奇的力量,清醒人的头脑,净化人的心灵,陶冶人的情操。所以,多和自然亲近亲近吧,那样我们才会在喧嚣的生活中保留住内心里的那一份最初的纯真!
篇12:《沉睡魔咒》观后感
《睡美人》是很多人的童年记忆,黑魔女、公主和王子这三个人物形象几乎烂熟于心。但《沉睡魔咒》选择了颠覆经典,故事讲述的安吉丽娜·朱莉饰演的女主角玛琳菲森曾是一个美丽纯洁的仙子,生长于宁静祥和的森林王国。然而在遭受到了无情的背叛后,她的心灵变得冷酷。为了报复,她给人类国王的女儿爱洛公主施下沉睡魔咒;然而随着爱洛的成长,玛琳菲森逐渐意识到这位小公主也许是能带来和平的关键人物,同时她也被迫做出了将永远改变两个世界的重大决定……
影片呈现了“降下诅咒”、“陷入沉睡”等经典场面,熟悉的元素勾起了观众童年的美好回忆。不过,剧情也融入了大量创新情节,玛琳菲森最后竟爱上她口中的“小怪物”爱洛,并出人意料地重新塑造了“真爱之吻”这个经典场面:吻醒公主竟然不是王子,而是“黑精灵”。对于这个全新改编,有人表示不突兀可以接受,有的则忍不住吐槽,认为影片故事不仅低龄,还把“童话”拍成了暗黑风格:黑魔女受到了“前男友”的背叛,最后却爱上了他的女儿。“这么暗黑,睡美人只睡了大概五分钟,然后吻醒公主的竟然不是王子!还给不给童话活路了?”“这样宣传世间无真爱真的好吗?连迪士尼都开始逼死异性恋了。”
因为“真爱之吻”不再是王子与公主之间,王子和国王也被认为彻底打了酱油,“王子简直就是个花瓶,没什么戏份,还一无是处,只让人记得他露出十二颗牙的傻笑。”
篇13:《沉睡魔咒》观后感
故事都发生在年轻的时候,因为这样才有大把的时光可以动情,绝情,复仇与放下。
所有的爱情故事都是猝不及防地开始的`。成全他们的是森林里的偶遇,是夕阳里的笑容,是月光下害怕伤害她而毫不犹豫地丢弃的戒指——未曾料到的是,后来背叛她的时候竟然也是如此干净利索,像一个巨大的隐喻。
我猜他也并非不热爱她美丽的容颜和与她飞翔的那种快乐,她曾给过他这样玄妙的热情。只是一颗芳心对他来说远远不够,他要的是一个国度,要的是统治世界。有野心有才华而没有良心的男人是可怕的,他甚至不惜伤害自己的爱人来换取荣华。
他割下了她的一双翅膀,自此她无法飞翔,也同时割破了她的一颗心。这伤害如此巨大,足以毁灭一个少女对爱情所有的幻想与情怀,并将她变成一个咬牙切齿的怨妇。
但她很快就踩着自己怨妇的尸骸站起来了,成了一个真正的女神。
是他曾让她得到又失去爱,所以她诅咒他的孩子会被针扎破手会沉睡过去,除非被真爱唤醒。他目瞪口呆,因为他们心里都明白,这个世界上并没有真爱。他是对的,但也猜错了。
果然十六年后小公主未曾被无能的王子吻醒,因那算不得爱的。不过是萍水相逢少见多怪而觉得惊艳,最多也不过是为你年轻的容颜美丽的皮囊而动心。我们的心脏一直在跳动呢,这样频率的心动其实连自己都说服不了自己呀。
什么是爱呢?是在他们各自为敌的十六年里,她看着他的女儿长出他的轮廓,是她被年轻的生命包围并打动,是她那样恨他却在最后一刻终究还是松了手。
她曾经一怒之下的诅咒,在经历漫长岁月的变迁之后,竟然由她亲自破除。简直就是最好的黑暗童话。
所以说,人生奇妙如此,你永远都不会知道下一刻会被谁爱上又被谁背叛。但无论如何,我都相信此刻有人正在慢慢地艰难地爱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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