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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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校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三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篇2: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五条 国标代码:13791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学院简介: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以培养旅游人才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地处郑州市区,已有30年办学历史,学院占地面积1251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值7000余万元,建有150多个校内外实习就业基地。现设8系3部1院,开设43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万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汇集了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半数以上专任教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被社会誉为河南旅游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
近年来,学院以学生为本,倡导“快乐学习、阳光生活”的校园文化,人才培养面向新兴高端企业,定位于中高级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学生毕业将走向美国迪士尼乐园、迪拜“七星帆船酒店”、中国国际旅行社、洲际酒店集团等国际知名品牌旅游企业,高端大气的工作环境和未来广阔的职业发展前景使学生走上了阳光快乐、积极向上的人生道路。
第十条 办学特色:学院推行“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重视学生职业能力培养,鼓励学生在校期间“边学习、边实践、边创业”。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学生在校可考取导游证、民航资格从业证书等多种从业资格证书。同时学院为学生实现“留学梦”、“本科梦”搭建三座桥梁。一是学院与韩国湖原大学等多所国外院校合作办学,互派留学生;二是与河南大学等六所本科院校合作开展本科套读,使学生专科毕业的同时取得本科文凭及学位。目前,学院已有1000多名学生完成学业并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三是专升本渠道畅通、升本率高。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招考试或河南省对口升学考试,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无传染疾病。旅游类专业要求无肢体残疾、心脏疾病等。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
系别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系别 | 专业代号 | 专业名称 | 学制 |
旅游管理 | 01 | 旅游管理 | 3 | 社会服务 | 23 | 航空服务 | 3 |
02 | 旅游管理(企划与营销方向) | 3 | 24 | 民航商务 | 3 | ||
03 | 旅游管理(文案方向) | 3 | 25 | 休闲服务与管理 | 3 | ||
04 | 旅游管理(人力资源方向) | 3 | 26 | 旅游管理(会展经济方向) | 3 | ||
05 | 旅游管理(生态旅游方向) | 3 | 27 | 体育服务与管理(高尔夫方向) | 3 | ||
06 | 旅游管理(财会方向) | 3 | 经济贸易 | 28 | 环境艺术设计 | 3 | |
07 | 导游 | 3 | 29 | 市场营销 | 3 | ||
08 | 旅行社经营管理 | 3 | 30 | 会计电算化 | 3 | ||
09 | 景区开发与管理 | 3 | 31 | 物流管理 | 3 | ||
酒店管理 | 10 | 酒店管理 | 3 | 32 | 电子商务 | 3 | |
11 | 酒店管理(营销方向) | 3 | 烹饪食品 | 33 | 食品营养与检测 | 3 | |
12 | 酒店管理(财会方向) | 3 | 34 | 烹饪工艺与营养(西餐方向) | 3 | ||
13 | 餐饮管理与服务 | 3 | 35 | 烹饪工艺与营养(中餐方向) | 3 | ||
旅游外语 | 14 | 国际邮轮乘务 | 3 | 36 | 食品加工技术 | ||
15 | 旅游英语(国际领队方向) | 3 | 信息工程 | 37 | 计算机网络技术 | ||
16 | 旅游英语(涉外酒店方向) | 3 | 38 | 动漫设计与制作 | 3 | ||
17 | 旅游日语 | 3 | 39 |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旅游影视包装与广告) | 3 | ||
18 | 应用俄语 | 3 | 机电工程 | 40 |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 3 | |
19 | 应用德语 | 3 | 41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 3 | ||
20 | 应用韩语 | 3 | 42 |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 3 | ||
21 | 商务英语(国际贸易方向) | 3 | 43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3 | ||
22 | 应用英语(幼儿管理方向) |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三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纪检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 实施阳光工程,郑州旅游职业学院从达到生源地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分数由高到低和志愿先后顺序择优录取。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生源所在省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录取照顾的政策。
第十七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信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第十九条 收费标准: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文件中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国际邮轮乘务、民航商务、航空服务、环境艺术设计四个专业以及信息工程系、机电工程系所设专业为3600元/年,其余专业均为3300元/年。郑州旅游职业学院已形成完备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完成学业。
第二十条 毕业待遇:学院本着“以生为本、终身就业”的服务理念,瞄准新兴高端企业,承诺为毕业生提供终身就业服务,就业主要面向为:
1、外企:如迪拜“七星帆船酒店”、美国迪士尼、美国皇家加勒比国际邮轮公司、丽兹卡尔顿酒店等
2、国内著名旅游企业:中国国际旅行社、希尔顿大中华区、杭州宋城集团、深圳华侨城集团、河南旅游集团等
3、国内外各类航空公司及机场:中国国际航空、中国南方航空、海南航空、深圳航空、白云国际机场、郑州新郑机场等
4、升学:专升本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一条 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1、学校地址:河南省郑州市豫英路一号,邮政编码:450009
2、址:www.zztrc.edu.cn
3、中文域名:郑州旅游职业学院.CN
4、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38、B17路,其他地点可乘B1、46、86、518路,到航海东路陈家门站下车。
5、咨询电话:0371-68271973、68271919、68271827、15136288093
篇3: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五条 国标代码:13791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学院简介: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是河南省唯一一所以培养旅游人才为主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地处郑州市区,已有30年办学历史,学院占地面积1251亩,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值7000余万元,建有150多个校内外实习就业基地。现设8系3部1院,开设43个专业,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万名。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汇集了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半数以上专任教师具有博士硕士学位。被社会誉为河南旅游人才培养的黄埔军校。
近年来,学院以学生为本,倡导快乐学习、阳光生活的校园文化,人才培养面向新兴高端企业,定位于中高级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学生毕业将走向美国迪士尼乐园、迪拜七星帆船酒店、中国国际旅行社、洲际酒店集团等国际知名品牌旅游企业,高端大气的工作环境和未来广阔的职业发展前景使学生走上了阳光快乐、积极向上的.人生道路。
第十条 办学特色:学院推行教、学、做一体化的教学模式,重视学生职业能力培养,鼓励学生在校期间边学习、边实践、边创业。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学生在校可考取导游证、民航资格从业证书等多种从业资格证书。同时学院为学生实现留学梦、本科梦搭建三座桥梁。一是学院与韩国湖原大学等多所国外院校合作办学,互派留学生;二是与河南大学等六所本科院校合作开展本科套读,使学生专科毕业的同时取得本科文凭及学位。目前,学院已有1000多名学生完成学业并顺利取得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三是专升本渠道畅通、升本率高。
第十一条 招生对象:
参加20全国普通高招考试或河南省对口升学考试,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无传染疾病。旅游类专业要求无肢体残疾、心脏疾病等。
篇4:郑州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有关郑州交通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郑州交通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河南省第一所交通汽车类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坐落在中国八大古都之一的郑州市,学院以专科教育为主,以修德、启智、博学、笃信为校训,坚持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实施校企合作和订单式培养、工学结合的办学模式,通过工学交替、定岗实习、教学做一体化等教学模式充分提升学生的`通用素质和实践技能,培养面向生产、建设、服务与管理第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继续面向河南、安徽、河北、黑龙江、山东、重庆、四川、贵州、陕西、青海、内蒙古、甘肃等十二个省招生。
一、学院代码:13498
二、办学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三、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2、学院录取新生的基本条件:①、符合教育部颁发的《20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②、参加全国文化统考且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录取分数线;③、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3、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我院招生计划,按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所报专业计划额满,对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照分数高低的原则调剂到生源不足的专业,对不同意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所有专业男女不限,文理兼收。4.加分政策按生源所在地招生委员会制定的政策执行。5、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6、录取结果考生可通过各省招生部门指定的网页进行查询,考生也可登陆学院网站招生信息主页查询。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双过线的前提下,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收费标准:统一按照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专业进行收费,各专业学费每年分别在6700元6900元之间,住宿费700元/年,代收书费300元/年(多退少补)。
六、语种要求:语种不限,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安排教学。
七、帮困措施:学院进一步完善了奖、贷、助、减的资助体系,开通绿色通道,不使任何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主要措施有:1、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新生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等奖项,大力提高奖学金总额,扩大获奖面。2、学院设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在报到时向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情况属实并经审批后可办理助学贷款手续。学院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比例和资金落实情况,对于符合申请助学金条件的学生,每生每年还可获得一定比例的助学金。3、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多方位、多渠道的组织贫困生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既培养他们各方面的实践能力,又为其解决部分生活费用。4、学院每年开展减免特困生部分费用活动。
八、毕业后待遇:学习期满经考试合格,由郑州交通职业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网上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可获得与所学专业相关的技能证书,代办中高级汽车技术等级证、工程监理资格证书、营销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专业证件。学生毕业后由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推荐工作,并由河南省就业主管部门发放就业报到证。
九、学院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通讯地址:郑州市嵩山南路南段郑州交通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450062
乘车路线:从郑州市火车站乘53路公交车终点站下车即到,从医学院乘49路公交车终点站下车即到。
电话:0371-6818771668187719 传真:0371-68187222
网址:www.zjtu.edu.cn E-mail:jtxyzsc@163.com
篇5: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五条办学类型:高等职业院校(民办)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学院国标代码:14405 河南省招生代码:6390
第八条办学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铁魏路东段(化工路与西四环交叉口西一百米)
第九条颁发证书:
1.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
2.颁发学历证书的证书种类:国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三章 学院简介
学院概况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普通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高等院校。我院位于河南省省 会——郑州市,始建于1993 年,由原河南医科大学副校长、离休干部刘鼎业教授担任理事长,郑州大学刘仁教授担任院长,马明芬教授担任党委书记。目前新批建设规划用地 700 余亩,现在校生达5600 余人。23 年来,学院先后多次被市委、市政府、市教育局评为“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职业教育先进集体”“先进办学单位”。我院护理专业被河南省教育厅评为“省级重点专业”。8月,被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评为“支援老区建设先进单位”。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评为“河南省职业教育攻坚工作先进单位”。年我院被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为“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院校”。我院大专护理专业被郑州市教育局评为“重点专业”。被郑州市教育局评为“郑州地方高校急(特)需专业”, 已为国家培养三万余名优秀医学专业人才,毕业生遍布全国各地。
雄厚的办学实力
我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年龄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 并聘请郑州大学医学院 ( 原河南医科大学 )、河南中医学院及省会专家、教授任课。现有专兼职教师266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及双师型教师占90%。学院各项基础设施齐全,图书馆藏书20多万册,教室全部为多媒体教室,宿舍为标准化学生公寓,配有无线网络、暖气、空调、独立卫生间、淋浴房等。为培养学生实际动手能力,学院配备有基础护理实训室、儿科护理实训室、内科护理实训室、助产实训室、机能实验室、重症监护室、健康评估实训室、模拟手术室、小儿脑瘫康复训练室、康复训练室、显微镜室、护理示教室、中药标本室、口腔综合实训室、针灸推拿室等,以及教学需要的各种标本、模型、挂图等。学院每年都组织学生参加河南省教育厅、卫生厅联合举办的.“全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并多次获得“团体奖”“优秀组织奖”和“个人奖”。每年都有一大批学生被评为省、市、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 秀毕业生”,每年院党委都从学生中培养、发展和吸收一批新党员。学院坚持依法治校,严格管理,以学生为本,努力构建和谐校园。
奖励及助学体系
我院领导高度重视助学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资助标准,对普通专科品学兼优的学生分别实行以下奖励和资助措施:国家奖学金 8000元/每人每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5000元/每人每年、国家助学金3000 元/每人每年,贫困生也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校内优秀学生助学金、勤工助学等。
广阔的就业前景
我院一贯高度重视学生的实习和就业工作 , 专门设有就业指导中心 , 向学生提供全方位、深层次的就业指导、培训、咨询等服务,并负责推荐、安置毕业生就业。因郑州市处在中国东西部结合的枢纽地带,是国家级战略“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中心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势力强劲。 年郑 州市经济总量进入全国 20 强。郑州以现代化的城市建设发展,八百多万的常住人口为就业和创业者提供巨大的就业和发展空间,特别是新建的郑 州航空港综合实验区,到 年可增加至少 20 万个就业岗位。目前郑州市各级各类医院逾百家,并逐年增加,需吸纳众多医护人才。同时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发达地区及世界发达国家也大量招聘医护人才。我院已与省内外 100 多家大型医院和医疗机构签订实习协议,既保障了实习需求, 也为就业打下良好基础。在省会上学,其优势得天独厚,促使其就业无忧!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刘仁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马明芬、副院长李道南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办公室、教务处、相关专业系部领导为成员,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下设考务、录取、纪检监察、后勤保障安全等工作组,分工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按照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的统一组织下,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和按志愿择优录取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录取结果通过河南省招生考试信息网发布,也可登陆学院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六章 招生专业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收费标准
1 620201 护理 1763 3 7200
2 620202 助产 174 3 7200
3 620301 药学 118 3 7200
4 620405 口腔医学技术 241 3 7200
5 620501 康复治疗技术 104 3 7200
6 2400 3 7200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三条统一按照发改委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按专业进行收费,各专业学费7200元/学年,住宿费700元/学年,书费450元/学年。
第十四条学院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学院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铁魏路东段(化工路与西四环交叉口西一百米)
电 话:0371-67898116 67898118 67898139
电子信箱:
网 址: 邮 编:450066
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东广场乘44路公交车到黄河护理职业学院(终点站)下车即到,从郑州大学医学院(原河医大)乘322路公交车到化工路口下车即到,从紫荆山乘100路公交车到化工路口下车即到。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篇6: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郑州黄河护理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篇7: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为了保证高职招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高等职业教育入学考试的通知》(闽教考〔〕10号)要求,经我院招生委员会研究通过,特制订如下录取规则,并向社会公布。
一、学院全称:_________职业学院
二、学院地址:_______________
三、办学类型、层次:民办省属全日制高职院校
四、学院概况:
_______________职业学院位于福州闽侯上街大学城,是唯一入驻大学城的民办高职院校。1984年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是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通高等学校,学制三年。学院设有外语外贸系、生活科学系、服饰艺术系、现代管理系和建筑工程系。下设应用英语、商务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商务经纪与代理、食品营养与检测、学前教育、家政服务、老年服务与管理、服装设计、鞋类设计与工艺、艺术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涉外旅游、酒店管理、会展策划与管理、公共事务管理、会计电算化、工程造价和室内设计技术十九个专业。
五、招收男女比例:男女兼招
六、专业招生计划及各专业相关要求:
1、2015年我院招生计划均经福建省教育厅核准,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社会公布。
2、各专业外语语种:我院目前仅以英语作为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3、各专业考生体检录取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
七、录取原则:
严格按照福建省高职招考录取相关文件精神执行。2015年专科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我院对投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各专业均招收男、女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我校委托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的教育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省幼儿高等专科学校组织;面向中职生招生的医药卫生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省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向中职生招生的旅游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财经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泉州黎明职业大学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相关学校在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录取时,面向中职生各专业均按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的文化课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85%,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综合分的比例为15%。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八、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元/年/生) 备注
各专业 8500 报考代码以《2015福建招生资讯》为准
注:学费标准以福建省物价局批复为准。退费办法:根据闽价[]费154号文件精神执行。
九、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毕业条件的,按国家教育部规定颁发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予以电子注册。
十、我院设有奖学金、政府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制度。
十一、联系方式:
电话:_________________(招办)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篇8: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三条学院代码:14031
第四条学院地址:西安市红庙坡永安路1号
西安市泾渭新区(教学区)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学院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依据省教育厅统一下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招生考试
第九条报考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的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四章录取
第十条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录取考生时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第十一条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按照考生填报的志愿,对高考成绩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投档线上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顺序并录取,在第一志愿录取未满额的情况下接受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二条按有关政策享受加分的考生,可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在实考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有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和与报考专业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三条分专业录取时,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依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对所有已投档考生分科类按实考成绩排队,由高到低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依次录取。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任何专业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到其它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且确实无法满足专业要求时作退档处理。
第十四条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五章颁发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学生完成学业后,成绩合格者,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以学院名称具印。
第六章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收费标准
烹饪工艺类:8800元/学年
旅游管理类:7800元/学年
酒店管理类:7800元/学年
食品类:8800元/学年
餐饮管理类:8800元/学年
电子商务类:7800元/学年
第十八条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各专业均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上述收费,均属于陕西省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收费标准。
第七章其他
第二十条新生入学后,将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原单位。
篇9: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咨询电话:029-8523310713572114227
通信地址:西安市红庙坡永安路1号
邮政编码:710016
网址:
电子邮件:yupeng-029@163.com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由陕西旅游烹饪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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