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dsfdsf”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国家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国家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国家防暑降温费标准
据统计发现,在明确发放时间的22个省份中,发放高温津贴时间最长的是海南省,为4月至10月,有7个月。
由于我国南北方气温差异较大,各地发放高温津贴的时间长短不一,正和我国各地气温差异有关。其中,多数省份发放时长为4个月,多为北方地区,达到11个省份。如北京每年发放的`时间是6、7、8月,这3个月也正是北京比较热的时期。
其中,海南发放时间最长,时长为4-10月,达到7个月时间,紧随其后的为重庆市,时长为5-10月,为6个月;发放时长最少为3个月,有四个省份。
另外,安徽、新疆和四川等地发放高温津贴则没有天数的限制,规定以当地气象台公布的气温为准,当地气温露天在35 、室内不能降低至33 以下时,就可发高温津贴。
各省国家防暑降温费标准如下:
四大直辖市:
北京市
发放时间:3个月(6月、7月、8月)
发放标准: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调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90元。
上海市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月200元
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
重庆市
发放标准:一般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5元标准发放;中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0元标准发放;强度高温天气作业的,按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标准发放。
5月~9月,当日最高气温在37~39.9℃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5~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含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元~20元。
天津市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月128元,4个月共计512元
35℃下露天工作并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到33℃以下的,21元/天。
浙江省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
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10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福建省
发放时间:5个月(5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9.2元。
湖北省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2元。
发放时间:6、7、8、9月。发放标准: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江西省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240元,室内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160元。
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12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00元/月;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80元/月。
河南省
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10元
劳动者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天气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业发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温津贴,
广东省
发放时间:5个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50元
广东省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6.9元。发放时间为6月至10月。
江苏省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如果企业安排职工在6月、7月、8月、9月这四个月安排职工在33度以上高温天气(环境)工作的,要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具体的标准按照江苏省的规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陕西省
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
山西省
发放时间:3个月(6月、7月、8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发放时间:6月份至8月份。发放标准: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广西省
发放时间:5个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100元至200元
发放时间:每年6月至10月。发放标准:高温津贴标准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间
海南省
发放时间:7个月(4月、5月、6月、7月、8月、9月、10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
发放时间: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发放标准: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湖南省
发放时间:3个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最低150元
夏季高温期间(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在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达到37℃以上时,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降温措施的,应停止作业。气温和工作场所温度超过35℃的,要配备相应的防暑降温防护设备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中暑,同时支付防暑津贴。 防暑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
辽宁省
发放时间:3个月(7月、8月、9月)
发放标准:每人每月200元
发放时间:6月份至9月份 发放标准:每天分别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
山东
发放时间: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四川
发放时间:未设定。发放标准: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新疆
发放时间:6-8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贵州
发放时间:6-9月。发放标准: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标准发放。
宁夏
发放时间:每年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
安徽
发放时间:每年的6月至8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吉林
发放标准:每人每日10元以上
云南
发放时间:6月至9月发放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室内工作场所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甘肃
发放时间:7-9月。发放标准:每人每月45元
河北
发放时间:6月-9月份。发放标准:有三档(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
内蒙古
发放时间:未设定。发放标准:高温岗位津贴为180元/月;高寒岗位津贴为230元/月
篇2:国家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广东、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现就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049号)若干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生产线、集成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
企业购建的生产线、集成设备,如由进口设备、国产设备以及各种零配件、辅助材料等组成,应仅就其中属于国内制造的、且购进时按单项资产判定已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部分,给予抵免企业所得税。
二、关于进口料件简单组装后销售的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
企业所购买的设备,如果属于由进口的各项配件、零件简单组装所形成的,不得抵免企业所得税。
三、追加投资项目所购买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
对企业就其符合规定单独计算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追加投资项目购买的国产设备,在计算购买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时,应与同期原投资项目所购买的国产设备合并,统一以企业为单位,从企业当年度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
四、合并、分立企业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问题
(一)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的,合并、分立前企业尚未抵免的国产设备投资额,可在财税字〔2000〕049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延续抵免期限的剩余年限内,由合并、分立后的企业延续抵免。
(二)企业合并当年购买国产设备的,其前一年的企业所得税基数为合并前各企业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和。合并后第二年购买国产设备的,其前一年的企业所得税基数,为合并前各企业和合并后的企业在合并当年度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和。
(三)企业发生分立的,其尚未抵免的投资额,可以按照分立协议约定的数额,分别在分立后的各企业延续抵免。分立协议没有约定数额的,分立后的企业不得再抵免分立前尚未抵免的投资额。
(四)分立后的企业凡当年购买国产设备的,其前一年的企业所得税基数,按下列公式确定: 前一年所得税基数= (企业分立时分得的帐面资产/分立前企业总资产 ) * 分立前一年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分立后的企业第二年购买国产设备的,其前一年的企业所得税基数,按下列公式确定: 前一年所得税基数= (企业分立时分得的帐面资产/分立前企业总资产) * 分立当年度企业(分立前)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 分立后本企业当年度实际缴纳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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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室内环境降温节能六招
俗话说热在三伏,目前正是中伏,已经是艳阳高照,热浪滚滚。 人们纷纷打开空调在空调的凉风中度夏。可是大量的使用空调,不但浪费电力,增加了二氧化碳的排放,而且,长时间在密闭的空调房里面,会造成人们身体健康问题,患上空调病或者空调综合征,造成近期各医院患者激增。
怎样才能在少开空调或不开空调的情况下也能达到防暑降温的目的呢?改善夏天过高的室温的基本途径:一是尽量减少房间的得热,包括减少进入房间的热量和减少房间的产热量;二是尽量促使房间的热量向室外散失;三是适当利用人工制冷降温。对此,中国室内装饰协会室内环境监测委员会宋广生主任提示,只要做好以下六件事,就能在不开和少开空调的情况下,让室内环境变凉快。
一、家具:更换夏凉的竹木制品和家具
现在很多家庭都喜欢布艺沙发,还喜欢在家里放好多柔软的棉垫子。但这些东西在夏季都会让人觉得热,而且夏天如果身体直接靠在这些软制品上,会更容易出汗。要想让家里更凉快些,这时候不妨把这些软制品暂时收纳起来。可以考虑摆放一些造型简洁、色调偏冷的藤、竹制、木制和玻璃等家具家饰,像藤制品、竹制品,还具有冬暖夏凉的特点,本身就可以吸热。用它们装饰家居,不仅可以在视觉触觉上让人感到凉爽,而且还可以吸收室内部分热量,对降温起到辅助作用。
二、灯光:更换低瓦数的冷光节能灯
夏季一般白天比较长,阳光充足,如果室内灯光太亮过多,特别是一些家庭选择了暖光灯,夏季会使人感觉室内比较热和烦躁。可以在保证必须的阅读亮度的前提下,或者使用局部照明的台灯和落地灯,用低瓦数的冷光灯替换暖光灯,这样一来可以省电,二来也可以营造凉爽氛围。
三、窗帘:加装防紫外线窗帘和遮光帘
般家庭中应该备有冬夏两套不同厚度不同色系的窗帘,冬季使用厚窗帘可以保温防寒,而夏季适合挂薄一些的看起来淡雅清爽的窗帘。
可是如果你家有东向和西向的窗户,太阳的毒烤会让房子迅速升温,由于薄的.窗帘和纱帘的透光性强而遮光性弱,所以,在薄窗帘上再加装一层具有显著的隔热功能的防紫外线窗帘非常有必要。据测试,如果早上出门时把窗户关好,把防紫外线窗帘拉严实,到了晚上下班回家,室内温度可以比室外低3-5℃,会感觉比较凉爽。如果家中白天有人,除了安装防紫外线窗帘,还可以考虑安装竹帘或卷帘,它们既有透光性又有遮光功能,会让家里既不憋得慌又能得到凉爽的感觉。
为了降低室内温度,一些西晒的房间有条件的可以安装室外遮阳帘,据研究,最好的外遮阳可以阻挡68%热能量。
四、窗户:安装隔热效果好的窗户和玻璃
可以在装修时也可以在入住后,可以安装隔热断桥铝合金窗是在老铝合金窗基础上为了提高门窗保温性能而推出的改进型,通过增强尼龙隔条将铝合金型材分为内外两部分阻隔了铝的热传导。可从根本上改善普通金属外窗由于窗框的热传导。另外可以采用中空玻璃、镀膜玻璃、真空玻璃等措施,提高玻璃的热阻值,防止室内温度过高。
五、通风:把握好开窗通风的时机
夏季需要保持通风,不过,通风也是有讲究的,如果中午左右通风,不但不会让家里凉爽,还会让更多热气进屋。正确的通风方法是早上一起来,最好七点前,就进行一次对流通风,即把两个方向的窗户完全打开,形成对流。然后出门上班前要记得关闭阳面窗户,并拉严窗帘。等到晚上六七点钟,下班回来后,再进行一次对流通风,就可以让室内温度相对凉爽。另外注意应该先开空调后关窗,刚开空调时空调里面的污染物释放以后再关闭门窗。如果长时间在室内使用空调,也要注意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关闭空调,开窗通风30分钟以后再封闭。
有条件的家庭,最好可以安装具有热交换功能的新风机,可以保证在不用经常开窗的情况下,随时进行室内环境的通风换气。
六、阳台:多种绿色攀爬植物
夏季楼房的阳台或室外花园经过暴晒后会产生很多热量,是室内温度增高的主要来源。如果不及时散热,会明显影响到室内温度。一方面注意阳台与室内门的密封,另外可以加装隔热窗帘。最好在阳台或者花园靠墙处多种些绿色植物,尤其是那种攀爬生长的绿萝、爬墙虎、金银花和各种瓜类、豆类植物,因为植物生长过程中会吸收热量,而且茂盛的叶子恰好可以抵挡阳光直接照射地面或墙壁,不但可以有效消热降温。同时又可以产生新鲜空气、美化室内环境。
篇3:防暑降温费标准通知
防暑降温费标准通知
按照安徽省颁布的政策执行高温津贴标准,企业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不低于10元。
安徽高温补贴发放标准
人社部等四部门3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发放高温津贴。据安徽省人社厅了解,安徽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还将按照10元/天的老标准。
根据修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饮料凉茶等不能取代高温津贴。”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透露,由于高温津贴的.发放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室外工作和35度以上高温。不少企业在高温天气中都采 取了劳动保护措施,比如在工厂内增加电风扇、空调,错峰工作等。因此满足发放条件的天数并不多。而且到目前为止,监察部门也未收到关于高温津贴的投诉。
政策小贴士
中暑可享受工伤待遇
值得户外工作人员注意的是,如果劳动者因中暑诊断为职业病,可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发生工伤之日,或者职工被确诊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用人单位营业执照登记地县(市、区)人社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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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防暑降温费标准
防暑降温费标准
防暑降温费标准享受补贴须符合一定条件 实物现金补贴均缴个税
连日来的高温酷暑让人不由得“惦记”起高温补贴来,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企业为员工下发的降暑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按照规定,劳动者在室外露天作业应按每月元的标准领取高温补贴。同时,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高温补贴并非人人有份
“今的高温补贴标准尚无上调计划。”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本市今的高温补贴仍执行去《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也就是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元;在℃(含℃)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元。该负责人提醒说,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降暑饮料不能充抵补贴
根据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时间为每的月至月。至于具体到月初、月中还是月末发放,该负责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单位随发薪日期自行确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领的工资条,上面应该有月份的补贴发放记录。”该负责人提醒说,上述通知特别列出一条,企业在高温期间下发的防暑降温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也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该负责人表示,高温补贴只向高温期间在岗工作的'劳动者发放,其间休假或脱岗的劳动者并不享受。劳动者如发现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可凭工资条举证,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防暑降温费也须缴个税
国税总局日前在其网站上回复网友提问时明确表示,防暑降温费也须缴纳个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
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全校各单位:
我校今的防暑降温费,按照《关于发放防暑降温费的通知》(北航实设字〔〕号)规定发放。发放范围、发放标准不变。请各单位将发放人员的统计情况于月日前报送到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环保技安办公室(办公楼室,电话:),具体表格在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网站下载区下载。防暑降温费将直接发放到职工工资账户。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环保技安办
月日
附件:
《关于发放防暑降温费的通知》(北航实设字〔〕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行〔XX〕号文件中发放防暑降温费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校防暑降温费的发放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月份发放工资的在岗职工及离休人员;
(二)人才交流中心待岗职工中参加临时工作的人员;
(三)在我校发工资的在站博士后;
(四)已在人事处办理正式借调手续的各类借调到我校工作的人员;
(五)在学生处和研究生院注册的半脱产学生干部。
二、发放标准
(一)月到月,教工每人每月元。
(二)半脱产学生干部按教工标准的%发放。
(三)发放标准将随国家、地方的变化适当调整。
三、发放时间
月份由财务处根据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提供的人员名单(含职工编号或学号、姓名、金额)按规定发放。没有职工编号或学号的,由各单位凭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到财务处领取现金。
篇5:防暑降温费标准
防暑降温费标准
享受补贴须符合一定条件
实物现金补贴均缴个税
连日来的高温酷暑让人不由得“惦记”起高温补贴来。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企业为员工下发的降暑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按照规定,劳动者在室外露天作业应按每月60元的标准领取高温补贴。同时,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高温补贴并非人人有份
“今年的高温补贴标准尚无上调计划。”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本市今年的高温补贴仍执行去年《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也就是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该负责人提醒说,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降暑饮料不能充抵补贴
根据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至8月。至于具体到月初、月中还是月末发放,该负责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单位随发薪日期自行确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领的工资条,上面应该有6月份的补贴发放记录。”该负责人提醒说,上述通知特别列出一条,企业在高温期间下发的防暑降温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也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该负责人表示,高温补贴只向高温期间在岗工作的劳动者发放,其间休假或脱岗的劳动者并不享受。劳动者如发现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可凭工资条举证,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防暑降温费也须缴个税
国税总局日前在其网站上回复网友提问时明确表示,防暑降温费也须缴纳个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标准防暑降温费通知范本:
全校各单位:
我校今年的防暑降温费,按照《关于发放防暑降温费的通知》(北航实设字〔〕12号)规定发放。发放范围、发放标准不变。请各单位将发放人员的统计情况于6月22日前报送到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环保技安办公室(办公楼135室,电话:82317866),具体表格在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网站下载区下载。防暑降温费将直接发放到职工工资账户。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环保技安办
篇6:防暑降温费标准
连日来的高温酷暑让人不由得“惦记”起高温补贴来。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企业为员工下发的降暑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按照规定,劳动者在室外露天作业应按每月60元的标准领取高温补贴。同时,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高温补贴并非人人有份
“今年的高温补贴标准尚无上调计划。”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本市今年的高温补贴仍执行去年《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也就是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该负责人提醒说,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降暑饮料不能充抵补贴
根据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至8月。至于具体到月初、月中还是月末发放,该负责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单位随发薪日期自行确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领的工资条,上面应该有6月份的补贴发放记录。”该负责人提醒说,上述通知特别列出一条,企业在高温期间下发的防暑降温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也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该负责人表示,高温补贴只向高温期间在岗工作的劳动者发放,其间休假或脱岗的劳动者并不享受。劳动者如发现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可凭工资条举证,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防暑降温费也须缴个税
国税总局日前在其网站上回复网友提问时明确表示,防暑降温费也须缴纳个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篇7:防暑降温费标准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行〔20xx〕378号文件中发放防暑降温费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校20xx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6月份发放工资的在岗职工及离休人员;
(二)人才交流中心待岗职工中参加临时工作的人员;
(三)在我校发工资的在站博士后;
(四)已在人事处办理正式借调手续的各类借调到我校工作的人员;
(五)在学生处和研究生院注册的半脱产学生干部。
二、发放标准
(一)6月到9月,教工每人每月50元。
(二)半脱产学生干部按教工标准的'50%发放。
(三)发放标准将随国家、地方的变化适当调整。
三、发放时间
20xx年7月份由财务处根据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提供的人员名单(含职工编号或学号、姓名、金额)按规定发放。没有职工编号或学号的,由各单位凭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到财务处领取现金。
四、发放办法、统计要求
(一)在职职工和正式借调人员名单,由各单位环保技安负责人与人事干部根据六月份工资名单审核上报。
(二)离休人员名单由离退休工作处审核上报。
(三)半脱产本科和研究生学生干部名单分别由学生处和研究生院审核上报。
(四)不在我校发工资的在站博士后,由各单位人事干部审核上报,费用在各自经费中支付。
(五)人才交流中心参加临时工作的待岗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审核上报。
五、其他规定
(一)6月至9月出国人员不发,在此期间回国的,按实际在岗工作的时间补发。
(二)6月至9月份新报到人员根据人事处数据按实际在岗时间10月份后补发。
(三)出国定居人员不发。
(四)借出人员不发。
(五)在编不在岗人员不发。
(六)正在接受各类审查、处分人员不发。
(七)长期病休(包括享受劳保)人员不发。
(八)资产公司、后勤集团等单位可参照学校标准自筹资金发放。
特此通知。
xxx
20xx.xx.xx
篇8:防暑降温费标准
防暑降温费标准
享受补贴须符合一定条件 实物现金补贴均缴个税连日来的高温酷暑让人不由得“惦记”起高温补贴来。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企业为员工下发的降暑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按照规定,劳动者在室外露天作业应按每月60元的标准领取高温补贴。同时,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高温补贴并非人人有份
“今年的高温补贴标准尚无上调计划。”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本市今年的高温补贴仍执行去年《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也就是室外露天作业人员高温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人员,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该负责人提醒说,高温补贴并非每个劳动者都有,“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获得高温津贴。”
降暑饮料不能充抵补贴
根据规定,发放高温补贴的时间为每年的6月至8月。至于具体到月初、月中还是月末发放,该负责人表示可由各用人单位随发薪日期自行确定。“大家可以注意一下本月领的工资条,上面应该有6月份的补贴发放记录。”该负责人提醒说,上述通知特别列出一条,企业在高温期间下发的防暑降温饮料,并不能充抵高温补贴。也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该负责人表示,高温补贴只向高温期间在岗工作的劳动者发放,其间休假或脱岗的劳动者并不享受。劳动者如发现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可凭工资条举证,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防暑降温费也须缴个税
国税总局日前在其网站上回复网友提问时明确表示,防暑降温费也须缴纳个税。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所得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的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以现金或实物发放防暑降温费等都要并入个人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标准防暑降温费通知范本:
全校各单位:
我校今年的防暑降温费,按照《关于发放防暑降温费的通知》(北航实设字〔2011〕12号)规定发放。发放范围、发放标准不变。请各单位将发放人员的统计情况于6月22日前报送到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环保技安办公室(办公楼135室,电话:82317866),具体表格在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网站下载区下载。防暑降温费将直接发放到职工工资账户。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环保技安办
2011年6月11日
附件:
《关于发放防暑降温费的通知》(北航实设字〔2011〕1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京财行〔XX〕378号文件中发放防暑降温费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我校2011年防暑降温费的发放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6月份发放工资的在岗职工及离休人员;
(二)人才交流中心待岗职工中参加临时工作的人员;
(三)在我校发工资的在站博士后;
(四)已在人事处办理正式借调手续的各类借调到我校工作的人员;
(五)在学生处和研究生院注册的半脱产学生干部。
二、发放标准
(一)6月到9月,教工每人每月50元。
(二)半脱产学生干部按教工标准的50%发放。
(三)发放标准将随国家、地方的变化适当调整。
三、发放时间
2011年7月份由财务处根据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提供的人员名单(含职工编号或学号、姓名、金额)按规定发放。没有职工编号或学号的,由各单位凭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到财务处领取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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