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才是你最爱伤感美文
“手在键盘弹钢琴”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什么才是你最爱伤感美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什么才是你最爱伤感美文,欢迎阅读借鉴。
篇1:最爱美文
最爱美文
7岁的女儿最爱和爸爸妈妈说:“我是你们的最爱,唯一的一个哦!”可见最爱总是动心的。
歌曲:《最爱》当然是最爱歌曲名单中。
词:钟晓阳 ,曲:李宗盛, 歌手:张艾嘉,潘越云,齐豫,张国荣。最爱的版本是张艾嘉的。越简单的声音,越可以深刻的表达最爱的感受。
当然也是喜欢潘越云的。最爱如云般漂浮。齐豫的也是动人的。轻轻地诉说着最爱之情,最有最爱的心意。
(自古多余恨的是我 ,千金换一笑的是我.)
最爱不就是这样自相矛盾吗?
以为是爱着的,以为付出千金的代价,怎么还会觉得空遗恨呢?其实主要就是对于最爱的意义的不理解。
爱的回报有时不是等值的。追求回报,就会感受太多的.爱的苦汁。
(是是非非恩恩怨怨 ,都是我.)
因为最爱,所以衍生许多的爱爱,恨恨,是是,非非,恩恩,怨怨。
显示的不一定是爱的深度。表达的也不一定是正确无误的。爱毕竟就是一生所要学习的课业。
(只有那感动的是我 ,只有那感动的是你.)
为了只是感动对方。
而整个过程,最触动心弦的是自己的。
(以前忘了告诉你, 最爱的是你; 现在想起来,最爱的是你 .)
其实告诉与告诉都不重要。
感受到了,自然收到。
人靠爱生活:爱自己是死亡的开端,爱别人才是生命的起源。这句话应该是对于最爱最好的诠释注解吧!
其实从最爱到不爱的距离不是很远。一轻忽就是掉入不爱的苦楚。
最美的爱应该就是:全世界,心相连,用爱围一个大圈圈。梦就算,再遥远,心里有家就会团圆。
能够把最爱一人衍生至最爱世人,最美。
篇2:致最爱的你的美文
致最爱的你的美文
下定决心不写任何关于你的东西已有些许日子了。最开始的时候,我以为我会忍不住地去想你,会忍不住地记录你的一切,可是,我没有。那么爱你的我居然没有,我问我自己,是不是我爱的不够深才会淡忘了?我不知道,我也想弄清楚,那习惯性地去了解任何关于你的事情的我为什么会淡忘了?
在故事的开头,我每天都会去微博逛一圈,看的内容也是关于你的。每次都会进你的主页,即是你没有任何动态。但我也是高兴的,还能看到你的头像,知道你在这里,耳畔就又回响起你的声音,是那么动听,那么令人着迷。
知道你的Q是个意外。那天不经意间看到一个帖子,不错,是关于你的。点进去看到帖子上写的是你的.QQ号,下面有很多人评论这是假的,可是我信了,我居然信了。对数字完全不感兴趣的我破天荒的记下了这一串数字,说出去每一个知道我的人会信的,可我真的记下了。我每天都输入这个账号查找,看到查找出来的人,我并没有请求加为好友。我明白这个号不是你的,但我也愿意去相信,透过手机看到的那个页面就像看到你一样的,多好。
曾看到过一句话“愿你所爱之人,最后会是你的爱人。”可我却不愿如此,我能做的只有远远地看着,不打扰已是最好。我愿你爱的她会是你的爱人。
“叶的离去,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亦或都不是。叶会有老的一天,她明白树的生命还很长,爱着大树的远不止她一个。于是她选择了离去,不想让大树看到枯黄的她。我也愿她也如你爱她般爱你,而我,在一个你不知道的角落里默默地关注地关注你,悄悄地爱着你,这也就够了。
其实,还是会有想你的时候,就像现在,还是会习惯性地写你。习惯是难以改掉的,我亦在想,或许我本就未淡忘,我只是爱得更安静了。我明了你我就如同平行线一样,交点在很远很远的地方,所以我不会去找,就像永远不会出现在有你的地方一样。
致最爱的你,我终将如叶般离去。此后,再不相见里(或许本就没有遇见过),愿你一切安好。
篇3:原来你才是我的初恋美文
原来你才是我的初恋美文
一天,松鼠从居住的森林来到一个小山庄,它在小山庄走着走着,身体左右摇晃,不知道在思索着什么。
人都说狗是最忠诚的伙伴,在这个故事中,狗成了松鼠的死党。灰色有一种魔力,会在适当的时候增进亲切感。一条灰色的看门狗问松鼠:你打哪儿来,这是要到哪儿去?松鼠毫无戒备的答道:我从一座不知名的森林来,想要在这里寻找我的.初恋。看门狗又问:这个小山庄没见过有松鼠,你该不会是找错地儿了?松鼠说:怎么会,我就是因为不想找同类才来的。森林的动物又现实着,倾慕一些有固定住所、毛皮养眼的动物。所以,我想来这儿找找看。看门狗说:既然如此,我帮你吧,这一带的地形什么的,我比较清楚,帮你物色物色。松鼠说:感谢你,看门狗,以后我们就以兄弟相称吧!
天刚蒙蒙亮,看门狗就同松鼠一起出发了,来到母鸡家,松鼠看母鸡的的毛色很漂亮,对看门狗说:兄弟,就是它了。看门狗说:没想到这么快就找到了,我还以为要花上很长的时间。兄弟,祝你好运!于是,松鼠开始和母鸡发展恋情,过了一个月,松鼠发现自己由始至终只是单纯的喜欢像母鸡那样漂亮的毛皮。于是,松鼠对母鸡说:我们适合做普通朋友。母鸡说:赞成。看门狗听说后,义不容辞的同松鼠再一次出发,到了天鹅家,松鼠看见天鹅在河塘游泳,对它的本领表示敬佩。对看门狗说:它锋芒万丈,不适合我。到了兔子家,松鼠看兔子可爱,兔子看松鼠一脸崇拜。兔子说:这次不会错了。又一个月过去了,兔子只是对松鼠崇拜,没有爱,松鼠只是看着兔子可爱,有好感,也没有爱。松鼠说:看来,我们只适合做兄妹。又同看门狗踏上寻找之路,来到马家,松鼠说:它很魁梧,不适合。来到老鼠家,松鼠说:它很瘦弱,不适合。来到蛇家,松鼠说:它天生冷血,妈妈不会喜欢。就这样,又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当中有相处看看,也有直接否决的。
两年后,一条白色的狗爱上了看门狗,看门狗喜欢白狗的俏皮,白狗喜欢看门狗的真诚。
原来,初恋不是错把友情当爱情使,也不是将单纯的喜欢或仰慕当爱情使。应当是这样,你会随他(她)心情的变化而变化,喜欢看他微笑,在他情绪低落的时候默默地为他祈福,都过去,天放晴。
看门狗对松鼠说:你找了这么久也没找到,知道是何道理吗?松鼠说:难道是我不够努力,魅力不够。看门狗说:不存在,不存在,你找的初恋要同类,不在这儿,你该回到居住的森林,相信总会那么有一天,你会找到一个只在乎你就是你,不看别的,善解人意的好松鼠。松鼠对看门狗说:也许吧!不管怎样,谢谢你这么久以来,陪伴在我身边,帮我寻找初恋,我祝福你!于是,松鼠回到了居住多年的森林,继续寻找。
又过了两年,皇天不负苦心人,松鼠找到了看门狗说的那只善解人意的好松鼠,不为别的,只因你是你。
松鼠对善解人意的好松鼠说:原来你才是我的初恋,曾苦苦寻找过。
篇4:放弃一个你最爱的人美文
放弃一个你最爱的人美文
曾经为了等你,我改名叫彼岸花,等着岁月无声侵蚀我的容颜。即便你再也没有回来,我还是在满门风雨时细数我的丝丝白发,说,你不来,我不敢老去。
可是有一天,我渐渐放弃了等待,开始安心地在属于自己的小窝中吹着南边来的夏风,闻着香水百合的香气,看着让人赏心悦目的菜谱,恬静地走在林荫路上,仿佛从另一个世界回来。
我站在窗边,看着楼下忙碌穿梭的人群,听着电话中的人说:丫头,我感觉有热浪啊,你千万不要出门。而当天的昆明,气温远远达不到30度;或者,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接收着催促我睡觉的短信;再或者,在清早接到叮嘱吃早餐的电话。
这一切,你都不曾给过我。
你给我的,是无休止的,充满绝望的等待。
我知道你的电话,我看到你亮着的QQ,可是当我偶尔鼓起勇气去“招惹”你一次的时候,你从来都没有给过我任何回应。已经习惯了你的.这种“冷漠”,我从此只能不言不语。
昨夜你给我电话了,那为你特别设置的铃声久远而陌生。我没奢望它会响起。
我没有曾经的那种兴奋和激动,因为即便你来电话,也只存在两种可能:喝醉了,要来找我,或者纯粹问一下。曾经这两种情况都会让我疯狂,前者,想尽任何办法也要出去见你,然后听你说一堆酒话,我哭个呼天抢地,然后看你离开,我再悲悯到弯下腰来,永远不知道下一次的见面时间地点人物。后者,我由激动到深深的绝望,抓住一切机会哭,以示我的在意,然后整夜整夜地失落不眠。
毫无例外地传来你迷醉的声音,依旧是在酒后才会说的一句“我想你”。这一次,你添加了一句“我无家可归了”。
我躺在宽大的床上,把电脑搁于膝盖,和好友说着至真至纯的话语。因为你的一句“无家可归”而心烦意乱。但是最终我说的是“对不起,不方便透露我的住所”。
你难过地挂断电话,而我也并没有比你好过。亲爱的,我这样做,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决心呢?我知道你喝多了,我知道你还是不会记得我说的话,我知道我的眼泪最终还是留不住你,我知道你走后,我还是会无声地哭泣,无声地隐忍和绝望地等待。
所以我情愿在这个夜让手和心一起冰冷。
这一夜的辗转反侧,为你的安身,为我的以后。
曾经我千万次地幻想过和你在一起的种种,把我相思的红豆熬成缠绵的伤口,等你有一天陪我看细水长流。可是,你除了给我等待和绝望,别无他物。
我希望能和最爱的人烟花三月下扬州,我希望那个最在意我的人能带我一起出差。而这一切,你从没说过,也没做过。我希望有个人,在我想他的任何时候都能表达,能得到回应,能把我暖在心窝,有一双温暖而绵软的手抚慰我内心的寂寞。而不是闻过了花香浓,还要问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曾经那么深刻而绝望的等待,在某些细小温暖的举动中停止。我开始关上心门,等一个专属于我的人,一如曾经我等你那般的真实和虔诚。如果彼岸花还没有开,那么就让它静静地枯萎吧。
曾经你说三点钟来,从两点我就开始幸福;曾经我不止一次地问我在过马路而你在哪里;曾经我说等你的关心,等到我关上了心;曾经不相识,最终不相认。
所以亲爱的,这一次,即便你不来,我也要老了。
篇5:你最爱的是我美文
你最爱的是我美文
秋天,带着绵绵的秋雨一路走来,绵绵的秋雨带过一串串纠缠的情思。纵然,你已经离我而去,可我知道你不是不爱我。
真爱一个人,那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决心,放弃一个你正爱的人又需要经过多少的思想斗争,才能让你有如此大的勇气说分手。秋风渐起的日子里,你究竟有多少不为人知的悲伤匿藏在心深处,我从没有真正的知道过。所以,我不怪你,也无须恨你。
爱一个人是需要勇气的,可是恨一个人则需更大的勇气,我不选择恨你,我知道我真的没有勇气恨你。
因为,我知道,你的离去一定是带着对我的爱而离开的。我知道,我曾经做的`还不够好,我也知道我从未夸赞过你是美女。
亲爱的!其实那一切都不重要。有一种爱,无须用美丑来决定,那种爱是用心去爱的,爱你的一切爱你的心灵。只是,我知道,我还没有做好。
天下着雨,淅淅沥沥的,带着浓浓的哀伤弥漫在我整个世界。你知道吗?你脸上遍布的泪水,让我那样的痛,也让我那样的幸福。幸福并痛着,这不是在一起的时候,而是在你离去的时候。你带着我的爱,这份爱如此的沉重,其实我知道你不想走。
在一起的日子不长也不短,你来到我的世界,不早也不晚。如果说相遇是一种缘分,那么能够走在一起,则是莫大的幸福。咱们在一起,走过那么多开心的日子,够了!我已经幸福过了,我再不敢奢求自己把你留下来,其实,我是那样的想说“你别走”。
雨,交织在一起,有我理不清,诉不明的心情。一个多事之秋,一个多雨的季节,一个凄美而阴柔的季节,竟让我唇齿难启。那句“你别走”我始终没有说出口,可是,心在痛。在与你最后相拥那一刻,疼痛竟开始遍布全身,开始吞噬自己的思想。
我明白你的心痛,你的不舍,你的爱。可我,却无法明白你究竟有怎样的伤痛未曾对我说过,也许你已经说过,可能是我未在意吧。我只能说,和你在一起的日子,是我做的还不够好。
我总是对你说《婚礼的祝福》很好听,希望以后唱给你听,或是以后你结婚的时候唱给我听。当我轻轻的哼起“你的喜帖是我的请帖”的时候,你竟泪如雨下。你坐在床上,发丝如瀑布般铺了一床,犹如你洒落了一床的悲伤。
其实,我依然想说,那只是我留给你的一句玩笑话。也许,女人的心事,我始终无法明白。也许,许多的男人都会不拘小节,也许男人们的心思总是如此简单。
你走了,生活中留下了太多你的影子,房间里依然充斥着你的气息。是我,将你送回了你的住处,也许你很心痛。其实,我依然想说,我只是想静静的再陪你走一段路程。
还记得你最后给我的话,你说“我忘不了曾经的男友,可是我心里很爱你,我觉得对你不公平,所以选择离开”你留下了这样一句话。
其实,亲爱的!我曾说过,我不介意,你真是太傻!可我,依然支持你的决定,因为我是那样的爱你。
你走了,可我依然会在原地等你,我知道你最爱的是我。所以,我会选择静静的等你,等待重新给你最完整的爱。
这个秋季,咱们不诉离殇。
篇6:“最爱”美文欣赏
“最爱”美文欣赏
曾经有人问过我,如果让你在生活中只可选择三种物品随身,你会选择什么,一瞬间,我没有了头绪,真的从没想过这样的问题。仔细想想,又觉得只有三种物品可选,这样的游戏规则太苛刻了吧,需要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比如手机,恐怕是最难以让人舍弃的吧,别说永远放弃手机,就是某天忘记随身带了,这一天也是过的惶惶恐恐的,生怕错过了什么重要的电话,生怕耽误了要紧的事情。这个问题让我思却良久,刚开始在纸上列下了很多物品的名称,不下十种,无奈这个题目就是只可选择三种,没办法只能忍痛割爱依依不舍的划掉了一种又一种,每划掉一种物品,仿佛在现实世界里真的被剥夺了拥有这种物品的权利,一刹那间感觉心里失落惆怅,真的非常的难过。
当最后纸上只剩下三种物品时,分别是:平底鞋、书、香水,那些曾经看起来绝不可或缺的物品,竟然不敌这三种而一一被我狠心的划掉,犹如在我的生命里永远抛弃了它们一样。
现在,我要说说经过艰难的抉择,我最后留下它们的缘由,平底鞋,我想应该是我首先考虑留下的物品,人常说,鞋合不合适脚知道,其实,我想说,腿也知道,如果脚不舒服那腿能舒服吗?!“鞋合不合适脚知道”这句谚语的另一层意思也是说明了一个人的欢喜痛苦只有当事人自己才可切身体会。我的膝盖非常不好,也许是幼年营养不好或是保暖不好,也许是天生我的膝盖就是我身体的薄弱环节,膝盖很容易酸疼,负重或是爬楼下坡时,尤其的难受,如果稍有劳累受凉总会隐隐作痛,所以,我是从不穿高跟鞋的,那样会让我膝盖增加额外的受力会引起难耐的酸疼,所以,任凭那高跟鞋多么的优雅时尚,多么吸引别人的目光,我还是远离了它,在商店的橱窗前也曾驻足欣赏它,恰如欣赏一件美丽的艺术品,对于我来说,最爱,还是我的平底鞋,稳当舒适,不漂亮不时尚却很体贴很温暖,穿上它让我感觉行走时一种随心所欲的幸福,这其中的美只有我自己可以体会得到。
第二件幸存的物品是书,我也曾把它和手机之于我的价值细细考量了一翻,是放弃书还是手机,最终,我放弃了手机,手机固然重要,但是,和书相比,它不但不能让我心神宁静和从容淡然,反而是常常扰乱我的生活,手机铃声一响,哪怕我手里有特别重要的事情,还是忍不住有拿起它看看的冲动,它好像一个怪物很容易就控制了我的生活。而书,在我还没有条件和能力拥有这些电子产品的时候,陪伴我走过无数的日日夜夜,当我困顿在生活的囚牢里时,一篇好的文章,会像一缕沁入脾肺的新鲜空气,为我焦灼的心灵,带来一份实实在在的慰藉。孤单清贫的日子里,捧一本喜爱的书会暂时忘却眼前的艰辛和俗尘的烦恼。每一篇好的文章,都是时空那头另一个饱满的灵魂的一场倾情诉心,我读了,懂了,认可了,感动了,也就想开了,解脱了,释放了心灵的纠结,生活才会从容而淡定。读书有时候会像黑暗中的一盏明灯,心若明,身处逆境也不会对生活感到绝望,我想,这也是书对于我的意义所在吧。
再来说说我的另一个挚爱---香水,我从小就对味道特别敏感,对味道的记忆深刻清晰,我常常记得我某个同学家里饭菜的味道;我外婆身上的味道;我的新书的味道;外婆家玉米地里刚抽穗的玉米须子的味道;每一种味道都和一个故事一个场景密不可分。敏锐的嗅觉是天生的,这到底是个优势还是缺陷呢,我也说不清楚。我无法忍受难闻的味道,对于好闻的味道可以用迷恋二字来形容,印象中关于嗅觉最甜美的记忆莫过于我家乡的洋槐花的味道了,就是此刻闭上眼睛,也仿佛闻得到它的香甜,在脑海中以一种立体清晰的姿态出现,我的许多记忆都相关着各种味道深深印刻在我的脑海中。
记得第一次在商场的化妆品专柜闻到真正的香水是范思哲的爱慕,迷人的暖香,浓烈悠长,好像尽情的诠释了一位风姿卓越自信洋溢的女人应该有的模样。而真正拥有的第一款香水是BOOS的深红,那是一个冬天,寒冷无比,买了一本《追求》杂志,扉页内侧有一个粘贴的密封的小卡片,揭下来撕开了一闻,暖香飘散,与若干年前偶然闻到的爱慕的那种香味儿有几分相似却又不大相同,但是小小卡片上散发的那种暖香在一瞬间仿佛让我租住的小屋温馨而暖和了起来,第二天,我到专柜买下了那款香水中最小包装的一瓶,永远不会忘记,它的名字叫做深红。那是我在那个孤独而寒冷的冬季,送给自己的`一份最温暖的礼物。后来陆陆续续的拥有其他的几种香水,每一种香水都带给我不同的幸福愉快的体会。菲拉格慕的甜心魔力是我目前最喜欢的,花果清香,喷上它仿佛置身在开满鲜花芳草连天的世外桃源,每当闻到那个味道,消沉的心情会愉悦振奋起来。我一般买最小包装的,这样既经济又可以多尝试几种喜爱香味,喜欢品质较好的香水散发的若有若无又持久优雅的那种醉人气息,喜爱香味的同时也喜爱精致绝美的香水瓶,每一个晶莹剔透造型各异的小玻璃瓶子都是一件美妙的艺术品。我一直觉得香味是我的一部分,如果有喜爱的味道伴随,我就会感觉到孤单也是一种人生的享受。其实幸福的记忆也是由很多种喜爱的味道组成的,所以,我放弃不了香水,它当之无愧的成为我不忍舍弃的三种物品中的一种。
人生,看似难以舍弃的东西很多,就像我写下的那十几种物品,手包、口红、笔、电脑、手机、、、等等,我本以为我都是无法放弃的,实际上,当我不得不做出选择时,我才真的直视自己的内心深处,不断的问自己的问题是:哪一种我绝不能放弃,而不是哪一种我也需要。
这个选择看似是一个无聊的游戏,而它的实际意义在于,让人们体验到在不得不做的抉择面前,审视内心,听得见内心最真实的声音,发现自己最珍爱的东西,往往是那些被忽略了的东西。发现自己以为失去就会疯狂的东西,在最后的时刻却可以轻易的放弃。原来,我们真正需要的其实并是很多,只是我们认为我们需要很多。
我不知道假设若干年后,重新来做这样的一个游戏,我的答案会是什么,但是至少,现在我很清楚了自己真正无法舍弃的三种东西,是平底鞋、书、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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