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消防通告
“ssc”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3篇电梯消防通告,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后的电梯消防通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电梯消防通告
各单位:
近期,媒体报道二起电梯事故,为了保证广大业主的乘梯安全,望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对电梯安全管理的认识,防止悲剧发生,同时应提示业主注意乘梯安全。
乘电梯,您必须知道的
近期,媒体报道二起电梯事故。一起是上海市南京东路华联商厦的一名女游客购物后,到六层电梯旁并按下外呼按钮后,1扇电梯厅门打开,女游客进入正在安装更新的电梯井,从六层坠落至底层,当场身亡。另一起是北京市东三环写字楼博瑞大厦一名女员工进入电梯后,电梯以2.5m/s的速度正常上行,然后突然停止运行,接着急速下坠,造成该女员工脖子受伤。在此,我们提醒您:
一、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当电梯急速上行甚至冲顶或下行甚至蹲底时,最好两腿微屈,以增加缓冲力,降低伤害;两手护头,以防头部受伤。
二、被困电梯内时,千万不要惊慌,应打电话求救,并等待专业人员来救援;切不可撬门、扒门、踹门,否则,若电梯没有停在厅门口,轿门被打开或轿门离了位,电梯内的人就可能掉入底坑,引发伤亡事故。
三、电梯门打开后先观察一下,电梯是否在门口,确认电梯在门口且平层之后,再进入电梯或走出电梯。
四、电梯门一般有光幕或安全触板,起到安全保护作用。但有时也会出现故障而失去作用。所以,千万不要在轿门与层门结合处横跨站立或停留,更不能为了等人,用身体挡住门。否则,由于电梯故障,会导致电梯剪切人体的惨剧发生。
篇2:电梯消防通告
各区住建(房产)局:
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苏建房管【20xx】208号)规定,为保证居民小区设施设备使用安全、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结合我市建筑安装造价成本情况,现就本市归集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归集范围
20xx年5月1日后受让土地的,配置电梯的住宅物业项目,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交存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
二、交存标准
1.多层住宅(建筑层数7层(含)以下,建筑高度24米以下)专项资金收缴标准为16元/平方米;
2.高层住宅(建筑层数7层以上,建筑高度24米以上100以下)专项资金收缴标准为20元/平方米;
3.超高层住宅(建筑高度100米以上)按项目实际工程竣工结算资料计算。
三、交存方式
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销售许可手续前,一次性交存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
主城六区交存受理地点设在南京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中山南路111号3楼)。浦口、六合、江宁、溧水、高淳区分别设立辖区的缴存受理点,向社会公告。
四、使用管理
1.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应按小区建账,并按幢、单元建立明细账,以幢、单元建筑面积核算。
2.电梯、消防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电梯更新和单幢大楼内的消防设施设备改造,不得用于日常维护维修。
篇3:电梯维修通告
经本中心向大厦A座业主咨询更换2号梯变频器,签名同意更换的业户有147户占总户数208户的70.67%,占A座总建筑面积14374.499平方米的73.07%。
因此本中心决定将大厦A座2号电梯的变频器进行更换,经本中心前期联系日立公司的报价为16580元,按大厦A座19671.5558平方米分摊为每平方米 0.8428元。并安排日立公司定于2016年11月3日对电梯变频器进行更换。
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电梯消防通告】相关文章:
1.电梯管理制度
2.电梯诗歌
3.物业管理通告
4.环保通告
5.交通管制通告
6.质量问题通告
7.秋游通告
8.交通事故通告
9.航道通告
10.通告范文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