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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2023-10-10 08:36:04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bobosky1014”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4篇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仅供参考,喜欢可以收藏与分享哟!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篇1: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调研报告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农村问题牵动着亿万人民的心。我身为Xx村大学生村官,深切感受到了近几年来我村的巨大变化。同时也让我感受到党和政府兴农富农政策给农村和农民带来的实惠。

以前村民们在种地的同时还要给国家缴纳农业税,而现在人们不仅不用缴税还可以得到国家给的粮食补贴;以前村里的孩子没钱上学,现在却可以免费去上学甚至还有补贴的伙食费,以前村民们总是因为家电太贵而买不起,现在家电下乡工程更是大快人心,让那些没钱用电器的人们拥有了自己的家电.....更令人欣喜的还要算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了,村民们从此不用再愁有病没钱看的问题了。使更多的人民得到了实惠。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内容。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是指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采取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的方式筹集资金。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做法。

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在县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镇上下的积极争取和共同努力下,我们村坚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大力改善民生,加快构建 和谐社会 的德政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强化责任,狠抓落实。以前在我们村,自费医疗制度仍然占主导地位,农民是当地最大的自费群体。前几年,本地农村人口老龄化医疗服务普及药品价格上涨,农民医疗费用攀升超过了农民平均收入增长幅度,越来越多农民无力承担。增长的医疗费用已成为我村医疗卫生保障问题“因病致贫”的主要成因,而现在县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分别成立管理组织,并成立相应的监督组织。在Xx村,村干部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广大农民逐步树立互助共济的观念,积极参加合作医疗。农民以户为单位自愿缴纳,还采取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原则,近年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村民们收到了政府的关怀和实惠的效果。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存在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村的全面实施,有效地缓解了患病家庭的经济压力,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因病返贫、因病致贫现象,促进了我村卫生事业的发展,受到农民的拥护和支持,但该制度推行过程中仍有不少问题需要解决。

(1)少数农民认识不够到位。由于部分基层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推行新农合的目的、意义缺乏深入了解,宣传发动工作尚有差距,致使少数农民对实施新农合的'认识还不足;加之合作医疗曾几经反复,一些农民对新农合制度还存有疑虑:一怕合作医疗不持久;二怕挤占挪用合作医疗基金;三怕医疗单位多收费、乱收费。同时,一些农民的健康投资观念、互助共济观念以及风险观念较为淡薄,自觉参合意愿还不强。

(2)参合群众的受益面和受益率均较低。新农合实施以来,我村主要对参合群众的住院医药费用给予报销,另有10种慢性病门诊可审核结报,加上享受体检和分娩补助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

(3)缺乏稳定高效的筹资渠道。尽管新农合强调农民参加要以自愿为原则,但为了保证参合率,目前参合群众个人筹资部分主要还是采取行政推动、层层包干、实绩考核的办法,由基层干部挨门逐户收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筹资成本较高。

(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建议。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涉及千家万户、维系农民健康的“民心工程”,在农村,村干部要从执政为民、以人为本和建设 和谐社会 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新农合工作的重大意义,把这项造福广大农民的大事抓紧、抓实、抓好。

(1)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本村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法,利用多种方式,帮助群众算大帐、算细帐、算长远帐,引导他们克服侥幸心理,转变单纯“受益”的观念,强化健康投入和互助共济意识,增强参合自觉性和主动性。要广泛宣传医疗服务机构不同的报销比例和医生用药告知制度,切实保障农民权益。要强化和普及农村健康知识教育,建立农民健康档案,切实提高农民的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

(2) 完善农村医疗服务监管机制。要建立合作医疗定点服务机构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加强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医务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高政策和业务水平,坚持实行用药告知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保证广大参合农民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坚持按期公布收支账目,及时公示农民个人医药费用核销情况,并扩大公示范围,广泛接受监督,提高农民对新农合的信任度。

(3)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有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做好新农合制度的实施、推进和监督工作。财政、宣传、农业、民政、食品药品监管、扶贫以及纪检监察、物价、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新农合工作的开展。

篇2: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当前,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工作正在全国各地迅速推开。新农合涉及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所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种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我国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从起在各地逐步推开,计划到,在全国基本建立起覆盖农村居民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试点工作推开后,特别是去年试点工作会议后,各地加大了工作力度,加快了工作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新农合已经覆盖了全国约半数的地区和农业人口。截止到203月底,全国开展新农合试点的县(市、区)达到1369个,占全国县(市、区)总数的47.83;覆盖农业人口近4.74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53.44;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口3.74亿人,占全国农业人口的42.25,参合率为79.06。二是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已初步形成。试点地区建立起了合作医疗的组织管理体系,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管理资源的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因地制宜形成了多样化的补偿模式;初步建立了较为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特别是资金的封闭运行管理和信息公开、公示制度,为加强基金管理和群众监督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三是参合农民的卫生服务利用水平提高,抵御大病风险能力明显增强。据有关部门对27个试点县16198户农户调查,有57.6的参合家庭获得医疗费用补偿,其中14.1的家庭获得了住院补偿,51的家庭获得了门诊补偿;参合农民住院次均补偿783.6元,占次均住院总费用的23.2。四是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比较平稳,受到广大农民群众普遍欢迎。据对上述27个县的调查,农民参合率总体较高,达到82.7。合作医疗得到大多数农民的.支持,90的参合农民认为合作医疗对自己有益,要继续参加;在未参合的农民中,51的农民明确表示下年度要参加合作医疗。

在新农合试点工作推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尽快加以解决。一是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的同志对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对于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准备不够,没有将这项工作摆到应有的高度,采取有效措施去推动。二是新农合管理网络不完善。一部份地区乡镇新农合经办机构编制不落实;县乡新农合经办机构普遍人员不足、业务经费不足,缺乏基本的办公设备,有些地区甚至无办公经费。三是新农合财政补助经费不到位。有些地区财政补助资金仍然留有部分欠帐,个别地区甚至至今没有下拨补助资金;一些财政困难县往往只有补助资金指标,难以筹集补助资金,新农合基金财户存款不足。四是基金沉积过多,参合农民受益程度低。以广西为例,到年5月31日止,全区参合农民获得的补偿金额占当年全区新农合应筹集总基金的16.94,最低县仅达到2.2;参合农民平均获得住院补偿仅占住院总费用的27.68。

篇3: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首先,提高对新农合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其次,加强新农合管理网络建设,提高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在当前新农合覆盖面越来越大、扶持新农合资金越来越多、新农合管理任务越来越繁重的情况下,必须将健全新农合管理网络,解决新农合管理与经办机构、人员编制和工作业务经费等问题作为当务之急,切实抓紧抓好。同时,还要着眼于提高经办机构服务能力,对管理和经办人员实施政策和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第三,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切实保障农民权益。各级财政的拨款是否及时到位,不仅关系政府自身的形象,也直接影响到农民交款和社会捐助资金的积极性,是决定新农合成败的最重要条件。各级政府要调整财政投入方向,按照各自分担的比例,千方百计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并进入新农合基金帐户。新农合基金是农民群众治病救命的保命钱,必须健全基金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成立各级合作医疗监管委员会,对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基金实行监管,对报销及大病补偿资金实行监督,提高基金合作透明度,确保基金安全。

第四,进一步扩大合作医疗保障范围,提高合作医疗保障水平。要制定科学的补偿方案,调整补偿比例和封顶线。坚持以保大病为主、适当兼顾受益面的原则,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门诊补偿,门诊补偿可在村卫生所报销,解决“小病不出村”问题。尽可能将大额的慢性病门诊费用、住院分娩、白内障手术等费用纳入合作医疗补偿范围,不断扩大使用基金的群体。总的来说,就是要逐步扩大合作医疗的受益面,尽量使当年基金当年基本用完,不要沉积太多,让农民真正获得实惠。

第五,为五保户和特困户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切实解决好特困农民“看病难”问题。解决农村五保户、低保户、特困户等特困人口就医问题是解决“看病难”问题的重点。可使用农村医疗救助中的一部分基金,为老复员军人、军烈属、五保户和特困户等民政救助对象参加合作医疗代缴参合费。制定农村医疗救助基金二次补偿办法,参加新农合的一部分因患大病重病住院的民政救助对象,在获得合作医疗规定补偿后,还可凭相关材料到民政部门报销一定比例的医药费。加大农村医疗救助基金筹资的力度,为农村贫困群体提供更多的医疗救助。

第六,强化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规范医疗服务,控制医疗费用。要强化对农村医疗机构的监管,防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给农民带来的利益被医疗费用上涨所吞噬。制定新农合《基本用药目录》招标办法,对新农合用药进行统一招标采购和统一价格,从源头上控制药品费用增长。建立健全定点医疗机构各项诊疗规范和管理制度,严格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控制医疗费用,减轻农民医药费用负担,为农民提供安全、有效、优质、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篇4:在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会议上的讲话稿

同志们: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在我市实施已经三年了。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在社会的广泛关注下,我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初步发挥了缓解农村因病致贫和看病难问题的作用,减轻了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了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把党和政府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关心落到了实处。但是,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不会一蹴而就,需要不断总结经验

此外,各地在规范报销程序、数据统计以及阳春市的网络化管理方面也有不少好的经验。

一、全面推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发展。

经过三年的探索和不断完善,我市除海陵试验区外,其余县(市、区)都建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今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县(市、区)都积极开展工作。阳西县和阳东县的宣传发动工作比以前做得更加深入,各镇的发展比较平衡,覆盖率全部都达到了40%以上。阳春市是省的示范点,今年实现了信息化管理,在规范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这三个县(市)在今年的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考核中获得了优秀。据统计,全市今年有78.8万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占全市农业人口43.6%。三年来,我市农村合作医疗筹集资金达3566万元,其中农民集资1293万元、省财政扶持1713万元(含救助基金)、市、县(市、区)、镇扶持560万元。全市共有9728人因病住院得到补偿,补助金额687万元;大病救助816人,金额124.5万元;扶持特困农户参加农村合作医疗48428人,金额37.7万元。大量事实说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减轻农民的医疗费用负担、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促进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方面确实能够发挥很好的作用,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心工程。今年6月,省人大代表对我市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议案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充分肯定了这项工作取得的成效。

二、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存在的问题

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工作,虽然我省农村合作医疗发展出现了良好的势头,但发展不平衡,取得的成绩只是初步的,这次市政府对各县(市、区)的考核,发现各地合作医疗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工作难度依然很大。

(一)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不高。一些地方仍然没有把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摆上议事日程,个别地方迟迟没有开展这项工作;一些地方对能否在农村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持怀疑态度,特别是一些镇的领导干部,只强调困难,工作欠主动,难以打开局面。有的地方对合作医疗采取放任自流的态度,对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不闻不问。有的地方不是在提高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质量下功夫,有的甚至靠弄虚作假、上报虚假数字掩盖工作的不足,

(二)地方财政比较困难,经费投入不足。一些地方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难度,特别是镇级的合作医疗机构连必要的工作经费都没有。从总体上看,我市各级财政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上投入的资金不多,所以保障标准不敢定高,不足以吸引群众参加合作医疗。

(三)合作医疗的操作形式和管理不完善。我市大多数地方的合作医疗是镇统筹,统筹层次低,在制度规范、监督管理上有一定的难度,容易产生漏洞。各县(市、区)对合作医疗方案的设定、补偿标准测算、资金管理等方面缺乏经验,影响了方案的正确实施。如我市整体的报销封顶线偏低,造成合作医疗资金滞留较多,没有充分发挥好合作医疗有限资金的作用,影响农民群众受益。

(四)宣传发动工作欠深入。由于过去合作医疗办办停停,政策不稳定,使一些群众对合作医疗缺乏信心,有的缺乏互助共济意识,怕吃亏。因此在发动群众参加合作医疗时难度较大,阻碍了我市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有些镇村因参加人数少,或工作不到位,难以举办合作医疗,使部分农民最终被排除在外。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我们指出问题的目的,是为了充分认识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把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省人大议案的要求,县(市、区)、镇党委、政府要把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积极协调各方面的关系,继续贯彻落实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以中央、国务院和省的有关文件为指导,统一思想认识和工作标准,认真做好各项工作。这里提出以下意见和要求:

(一)集中力量做好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

人口覆盖率是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志,是基础性工作。省的文件已经明确,从今年起要统一全省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发动时间。今后各地要将第四季度作为下年度农村合作医疗的宣传发动期,集中领导、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做好发动农户参加合作医疗的工作。要早做准备,早定方案。宣传发动工作要做细做实,政策、制度要宣传到位。要定出宣传发动工作的时间表,严格掌握宣传发动的时间。农户参加合作医疗的交费时间主要定在10月至11月份,12月10日前,各乡镇要把群众交纳的资金集中上缴到县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帐户。名册和人数统计要在12月中旬上报。参加人数一律以实际交费人数为准,不得上报计划参加数,也不得用财政资金、集体资金或其他个人资金垫付。全市的目标任务是覆盖率达到50%。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高度重视,立即集中力量、集中时间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全省已统一下发了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度表,各地要按时上报。20农民个人负担经费的收缴工作原则上都要在底之前完成。到期未参加的农户,只能在下一年度参加。以后原则上不再跨年度吸收农民参加合作医疗。收费时间截止后,即使达不到计划的覆盖率要求,也要停止收款,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周期从201月1日开始。

验,解决存在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规范管理制度。从明年开始,全省将逐步实行县(市、区)统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更加规范和完善。根据省的统一部署,今年剩下的两个月时间将是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的关键时期。今天市委市政府召开这次会议,一方面是总结推广经验,对今年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考核优秀的`县(市、区)以及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另一方面,就是对下一阶段的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任务要求,使我市的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较大突破。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主要成效

(一)理顺了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和工作思路。

我市自开始实施省人大《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议案》,农业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使我市的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根据市政府的决定,今年六月,我市的农村合作医疗管理职能由市农业局划转市卫生局。市卫生局接管合作医疗工作后,立即对做好交接期间的工作提出了意见,确保合作医疗工作不受职能移交的影响,较快理顺了各级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关系,并要求各县(市、区)以职能移交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目前我市各县(市、区)都设置了农村合作医疗专门工作机构,工作力量得到加强,工作条件有明显改善。同时,市卫生局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主动向市政府汇报工作情况,提出进一步加强合作医疗工作的措施,引起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加强对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领导小组。6月28日,市政府召开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明确工作思路,进一步部署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工作。尽管我市是全省最后一个完成农村合作医疗职能移交的市,但各级党委、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互相配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今年我市较好地完成了省、市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任务,阳春市还实现了信息化管理,成了省的示范点,今年全省的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现场会在阳春市召开。

(二)初步形成了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基本方法

为吸引广大农民群众参加合作医疗,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明确责任、宣传发动、落实资金、加强管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三年来各地总结摸索出了一套农村合作医疗的工作方法:

一是集中宣传发动。按照合作医疗的运作规律,统一宣传发动时间,把每年第四季度作为下一年度合作医疗的宣传发动期,用1到2个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进行宣传发动,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报名。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向农民讲清楚合作医疗的作用,宣传典型事例,营造良好氛围。

二是财政资金引导。为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发展,从今年起,市财政按参加人数人均2元的标准安排合作医疗引导资金,同时要求县(市、区)、镇两级财政扶持资金力争达到人均8元以上,农民个人出资不低于人均10元的标准。根据省、市的要求,各县(市、区)也不同程度地增加了对合作医疗的扶持资金,提高了合作医疗对群众的吸引力。

三是发动社会力量帮扶。对农村特困群众参加合作医疗,各地都采取了帮扶措施,从有关专项资金中给予资助。有的通过挂钩单位、社会热心人士资助困难群众参加合作医疗。有集体经济收入的村组,也按一定比例扶持农户参加合作医疗。这些办法增加了群众参加合作医疗的热情。

四是改进医疗机构的服务。各县(市、区)都规定乡镇卫生院为参加合作医疗的人员提供就诊让利优惠,例如到镇卫生院就诊,可免收1元挂号费;一些检查项目,可减收10—20%的费用;对参加合作医疗的急诊病人,救护车费可以减免;定期派医务人员到村为参加合作医疗人员巡诊。通过这些措施,让群众感受到合作医疗的好处,也改变了乡镇卫生院的工作作风。

五是加强资金管理。资金管理是整个合作医疗制度的焦点问题。不少地方已经取得好的经验。阳春市全市合作医疗资金实行封闭运行,钱账分离,资金在国有银行专户存储,经办机构管帐不管钱,市合作医疗办公室可以通过管理网络,监控各乡镇的资金运行情况,资金入帐后不能调出。当事人持取款凭证到信用社取钱,确保了资金安全。这一做法将在我市逐步推开。

六是建立责任制。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各级政府的责任。各县(市、区)通过建立责任制度,把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列入乡镇年终综合考评的内容,推动工作进行。今年,我市各级都签订了责任书,阳春市还制订了乡镇合作医疗工作规则,明确了基层政府应负的责任,有效地推动了工作开展。

篇5:农村合作医疗年终总结

在盘县县委、县政府和县卫食药局、乡(镇)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正健康稳定的发展,基本达到了农民得实惠、医院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目标,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自实施以来实行封闭运行,从农民缴纳参合资金到中央、省、市、县下拨资金都是实行封闭式运行,严格遵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制度》的要求。现将20xx年上半年合作医疗基金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1、参合筹资情况

20xx年全县总人口1,179,859人,其中农业人口966,762人,参加合作医疗947,387人,参合率为98%,达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95%),筹集参合金2,842.16万元,20xx年共筹集国家、省、市、县配套资金18,947.74万元,目前已到位国家级资金4,010万元,省级资金 3,007万元,总的筹集资金为21,789.9万元,相比20xx年多筹集到8,526.48万元,提取风险基金1,089.5万元,全年可供使用资金20,700.4万元。按平均计划每月可供使用资金1,725.03万元。

2、资金报销情况分析

(1)全县1-6月份共报销4,521.32万元,平均每月753.55万元,占平均每月可使用资金的43.68%,占总可使用资金的21.84%。受益人数为206,911人次,收益率为21.84%;门诊补偿资金303.06万元,占补偿资金的6.7%,门诊资金补偿比为68.3%;住院补偿资金为4218.26万元,占补偿资金的93.3%,住院资金补偿比为50.72%。具体报销使用情况见下表:

从以上图表看出,就诊人次数村级、乡镇级、民营医疗机构下滑很多,接近一半;县级、慢性病门诊、外出务工、转诊转院基本没有变化。在基金使用方面,下滑最大的是乡镇级,下降56.94%;其次为村级下降40.75%;民营医疗机构下降36.1%县级下降18.75%;慢性病上升62.44%;外出务工下降3.68%;转诊转院下降3.46%。

(2)各定点医疗机构业务下降原因分析:在3月份的网络运行情况及5月份举行的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考核意见征求会议上了解到,由于乡镇医院实行绩效工资以后,医院没有奖励可发,医院职工没有积极性;再是由于实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以后,很多药品供应机构供应的药品不全,导致乡镇医院没有药物可供使用,医生不敢看病,出现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现象产生。而从具体的情况了解下来,以前可以在乡镇医院进行平产或剖腹产的孕产妇,现在乡镇医院没有可使用的药物而不能进行接生或剖腹产,导致孕产妇要到县级或以上医院来生产,而且县级医院由于乡镇不接收病人,床位难以让出,医院已“人满为患”,导致孕产妇不能正常如院生产,而且还产生不必要的额外费用,而且违背了合作医疗“就近就地就医”的原则,望相关部门引起重视。

民营医疗机构由于启动时间相对晚一点,基本上3月份才开始正常运转,与20xx年相比不具有可比性。

县级医疗机构由于还差人民医院的数据没有报上来,按前几个月的数据来核算,基本上保持正常水平,不应下降。

(3)补偿基金构成分析

在补偿基金构成情况方面,县级医疗机构占了绝大部分,比例达到40%,转诊转院占21%,乡镇占18%,外出务工占11%;从上面的比例分析,县级比例上升了,外出和转诊转院上升了,由于今年对村级进行了每天15元的统筹支付和每年100元的封顶,对村级有了一定的限制;而对转诊转院和外出务工的政策没有多大调整,比例基本维持正常。根据国家现行医疗卫生改革的实施原则,对合作医疗统筹支付应倾向乡镇及村级的原则,应加大对乡镇及村级的补偿支付,从而提升乡镇及村级的服务,以满足参合人群的正常就医。

存在的问题网络化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于乡镇卫生院的网络人员及医技人员对网络和软件的操作存在一定的难度,导致乡镇及村级的数据难以上传,从而导致乡镇合管办和合管中心不能及时审核数据,进而影响本年度基金的使用。

乡镇和县级合医机构日常工作量大,包括日常报销、处方审核、对定点医疗机构督查、人员培训等及其他相应工作,在县合作医疗网络运行中,需增加工作人员才能更好的管理合医工作。乡镇合管办人员负担过重,不但分管合医工作,有的还负责包村及计划生育工作,造成合医工作人员不能及时正常的审核上传数据,导致乡镇卫生院的补偿资金不能及时下拨到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资金链紧张。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下,在县卫食药局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仍存在着一些问题,我县将继续以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契机,大力深化农村改革,努力构建和谐社会,协力新农村建设,实现全面小康。除继续保证合作医疗的报销工作正常运行外,还要坚持以下四点:

1、进一步坚持督查制度,进一步加大督查的力度,以确保我区农村合作医疗在县、乡两级工作的正常平稳运行。

2、在原有基础上推进网络化的建设,真正做到网上录入,网上审核,网上报销,在明年实现省级平台运行后能够实现省级直补。

3、利用移动通信网络,实施农民就诊报销信息进行实时管理。

篇6:农村合作医疗年终总结

自我院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得到了辖区内群众的广泛关注和支持,进展顺利。这为我院推行新农合医疗制度打下了良好基础,也积累了宝贵的经验。现将一年来我院新农合医疗工作运行情况汇报如下:

一、运行情况:

1、健全新农合规章制度,设置“宣传栏”“公示栏”,做到了及时、准确、规范;开展人员培训,使医护人员熟悉新农合相关政策和知识;参合农民住院时,严格审核患者身份,达到人、证、薄相符,各种报销结算资料数据准确、清晰、上报及时;医疗收费透明,直通车报销规范,患者出院当日兑付报销金额;医疗文书方面,进一步加强管理规范,无弄虚作假,套取合疗资金,坚决杜绝“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不合理治疗”“不合理收费”等情况的发生。

2、补偿情况。20xx年全年我院合疗共诊治病人1645人次,其中:合疗门诊统筹病人1442人次,门诊统筹总费用75176.40元,合疗门诊统筹补偿 48692.90元;合疗住院病人203人次,住院病人总费用187815元,住院补偿137540元,人均住院费用925.19元。

二、主要措施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由院长王晓东为组长、合疗审核人雷永梅、经办人吴淼为副组长,李政府、李素云为成员的新农合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下设办公室,吴淼具体负责新农合开展的日常事务,进一步加强对机构、人员、赔付运作的监督。

2、广泛宣传发动。通过召开动员大会,认真做好动员工作。对每一个参与农合活动的工作人员进行深入引导,明确责任,详细安排和部署,使新农合工作高标准、高效率运行。印制新农合宣传单,分发到每家每户,把农村医保的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给群众讲明,让群众清楚。加大宣传参加农合的好处,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使农民群众从实际事例感受到农村合作医疗的优越性,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意识,引导广大农民自觉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3、强化工作职能。及时解决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及时核实并兑付医疗补偿费用,以优质服务取信于民。把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手续和报销制度、程序、报销范围、报销比例等相关制度张贴上墙,让群众清楚明了。同时新农合管理小组及时掌握本辖区参保人员住院情况并提供指导服务;以住院病人健康和利益为重,实行重点服务、规范服务。

三、主要成效

1、提高了农民对新农合补偿制度的意识,从而使参保农民治病、防病的行为更加科学、效果更加明显、意识更加增强。

2、简化了办事程序。和以往的合作医疗制度相比,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更强调“简单”、“方便”。明确了参保人申请医疗费用补偿所需的简要证明和材料,同时规定了赔付金额和时限。实行报销直通车,把补偿金直接送到农民手中。

四、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本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采用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农民对不予报销部分思想准备不足,造成部分人员不理解。

2、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合理有效使用,本乡患者住院实行定点医疗机构逐级转诊制,农民认为限制了自由选择医院的权利。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原则是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大病(住院)”的同时,兼顾“小病(门诊)”。部分农民抱怨门诊看病不予报销而体会不到报销的优越性。

五、下阶段工作打算

1、继续强化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深入农村了解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存在的疑虑,通过身边事例等方式广泛宣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益处,使广大农民真正树立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不断完善政策制度。及时总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的经验,合理吸收广大群众的建议和意见,不断完善政策制度。

3、不断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和服务模式。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严格实行零差率药价,更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

篇7:农村合作医疗年终总结

一、基本情况

十字路乡位于平舆县东北部,与上蔡、项城两县市接壤,距县城28公里,全乡耕地面积46134亩,辖8个行政村。

20xx年8个村委会:十字路村、石磙庙村、前盛村、曹庄村、王关庙村、中马村、秦胜村、三麻村。

乡域总人口39812人,是典型的农业乡。截止XX年年12月31日,筹集资金35万多元。

20xx年参合农民门诊看病11400人次,补偿家庭帐户金额323013.9元,每次人均补助28.34元。

20xx年参合农民在十字路医院住院出院1580人次,住院总费用932644.02元;合理费用912822.58元;共补偿585696.51元;人均费用590.28元,人均补偿费用370.69元,补偿率62.8%;自费费用9821.44,自费率2.13%;药品总费用211184.20元,药品自费费用752.66元,药品自费率0.00%;诊疗费用107076.08元,诊疗自费费用2711.68元,诊疗自费率3.00%。

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具体做法

(一)稳妥启动,科学测算,积极推进。

XX年十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乡开始筹备,乡政府抽调专人对我乡8个村的农民近3年来就医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对其他县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验的学习和借鉴,结合本乡实际情况,乡党委、政府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研究制定了适合本乡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召开了由各村三大头、医疗单位、乡直各单位负责人等参加的动员会。会上,着重强调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性。会后全乡8个村积极行动,按照乡政府的部署,分阶段进行了宣传发动、登记造册、资金收缴、填写证书等工作,保证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XX年年1月1日正式启动。

(二)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乡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协调指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任主任,党委委员、纪检委员任副主任,成员由乡政府办、财政所、民政所、卫生院等负责人组成。拟定、修改和完善农医所各项制度;负责参与各村的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以提高参保率;财政部门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监督管理。

(三)广宣传,深动员,提高农民认知度。

1、充分发挥电视媒体覆盖面广的优势,利用两个月的时间,每周播报合作医疗政策、进度、农民认知情况等新闻,并用字幕打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标语;在报销现场解答农民疑点,起到了很好的宣传发动效果。

2、各村利用广播、标语、自制宣传单等形式在各村进行宣传动员。各村召开支部会、党员会、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发动。在宣传动员期间,农医所及时向管理委员会汇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进度,反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动态。乡政府多次召开各村主任汇报会,了解各村参保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给予解决、答复和协调,提高了我乡的整体参保率。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全乡迅速展开。

(四)启动资金落实到位

1、县乡两级合管工作人员热情,周到解答农民提问,认真,负责给参合农民报销,确保资金运转的安全,真正做到蕙民,利民,解决农民的实际问题。

2、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由财政协助建立专用账户,保证做到专款专用。

(五)定期业务培训,确保报销畅通。XX年年至20xx年,我乡合管办对8个村定点诊所负责人进行了多次业务培训和现场指点。完善各项政策,促进工作开展。

(六)控制医疗费用,规范服务行为。为更好的配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实施,乡合管办制订了本乡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要求。

篇8: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汇报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从去年全面实施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已基本形成了政府主导、农民参合、卫生部门主管、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各方监督、基金有效运行的良性运行机制,使政府得信誉,农民得实惠,有效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这次,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情况,会前,各位委员和代表们深入基层对新农合工作进行调研视察,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将对我们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广大农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下面,我从三个方面就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作以汇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情况

(一)全县农民参合情况和补偿情况

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年元月份正式启动,经过各乡村和县直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去年全县共有267119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83.62%,乡村覆盖率达100%,共筹集资金1329.2万元。20xx年,全县参合农民为288312人,参合率达90.25%,比上一年有了较大提高。目前,全县共有定点医疗机构267个,其中县级定点医疗机构4个,乡镇定点医疗机构12个,民营定点医疗机构1个,门诊定点医疗机构250个。

20**年共补偿816**人次,补偿医药费711.68万元。住院9804人次,补偿567.32万元;门诊71803人次,补偿144.38万元。5000元以下7469人,补偿438.9万元;5000D10000元91人,补偿60.8万元;10000元以上34人,补偿49.79万元,其中达封顶线2人6万元;参合农民受益面达30.5517最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汇报最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汇报。

20xx年1D4月份共计补偿38214人次,共补偿412.79万元。其中住院5723人次,补偿322.82万元;门诊32491人次,补偿89.97万元。

(二)深入调研,科学测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实施奠定扎实基础

20**年冬,为积极筹备申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我县实施,我们组建了以祁彦军副县长为组长的新农合申报工作筹备组,从卫生局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抽调专业人员对全县9个乡镇、27个行政村、1200名农民近三年的住院费用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全面掌握了解农民住院人数、住院费用、疾病流行等情况,根据调查结果,研究制定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同时,又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我县新农合的申报和启动等前期准备工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领导,健全机构,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既是政府的一项惠民举措,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加快我县新农合申报准备工作并如期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了**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县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县长祁彦军担任,成员由政府办、卫生、编办、财政、发改局、民政、农业、监察、审计、食品和药品监督、人口和计生、宣传、广电中心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组建经办机构,根据工作性质和岗位需求,从卫生系统抽调素质高、业务熟、能力强的专业人员12名,其中在编人员8名,借调人员4名,并落实了办公房屋、办公设施和科室设置,成立“**县新农合管理中心”,又在四个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和12个乡镇卫生院设立了新农合管理办公室;制定完善了工作流程图、岗位职责、公示、审核等各项制度;同时,加强县、乡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组织他们到兄弟县、市参观学习,及时参加省、市培训,使他们尽快进入角色,能够独立完成岗位工作。

(四)积极动员,广泛宣传,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理解和支持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尽管对农民是一件好事,但毕竟是新生事物,群众认识、了解和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我县被确定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后,为使新农合政策深入人心,我们积极组织发动相关部门和乡镇、农村,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画、标语、板报、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尤其是启动大会的成功召开,为新农合工作的开展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县长与11个乡镇长签订了征缴责任书,在《**县人》报上刊发了**县长《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每个乡镇、每个行政村都悬挂新农合的宣传标语,在短短的半个月时间里,宣传年画一户一张发放到户,真正使新农合惠民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广大农民积极主动交费参合,各乡镇征缴工作一天一排队,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了农民个人部分的征缴任务,使我县第一年参合率就达到83.62%,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

今年新农合政策调整、新方案启动后,我们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内容上,积极编印新方案、新政策的目的意义和惠农实质宣传材料,突出筹资标准的提高、住院补偿比例的提高和儿科住院补偿起付线降低等新内容;在宣传形式上,力求多样化和广泛性,利用会议、宣传媒介、面对面宣传和已获大病补偿农民现身说法等方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使广大农民群众既消除对新农合工作在认识上的顾虑和误区,又让群众充分认识到新农合制度的优越性,增强他们互助共济、共同抵御疾病风险的意识,积极主动宣传政策,踊跃缴费参合。

(五)严格标准,加强监管,有效确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运行

为了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就医需求,在新农合工作实施前,我们对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县、乡、村三级医疗服务网络的标准化建设。对县、乡两级医疗机构进行评审验收,各定点医疗机构针对评审中提出的整改意见,认真分析,采取措施,积极整改,夯实基础,优化服务,加强管理,规范运行;对村卫生室,我们结合实际,以县政府办公室文件转发了《**县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村卫生室做好新农合定点门诊的实施意见》,重新确定了250个村卫生室,建立了一支知识化、年轻化、能力强、素质高、群众信得过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队伍,有效方便了群众就医,促进了新农合工作的顺利开展。

篇9: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总结

一、  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情况: 我区现有总人口391366人,其中农业人口274780人,分布在全区16个乡镇和1个街道的275个行政村。由于部分人员外出务工及就学等原因,全区实际应加入合作医疗人数为252092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自12月开始宣传发动,截止到3月底,全区共有67808户的185067人,志愿加入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户参合率达81.35%。乡镇村覆盖面100%。市、区、镇村及个人筹集资金额总计1480多万元,均超额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指标。

二、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具体做法:

(一)稳妥启动,科学测算,积极推进。 20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区开始筹备,区 政府责成卫生局抽调专人对我区16个乡镇的农民近3年来就医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通过对其他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验的'学习和借鉴,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区委、区政府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研究,于年10月份制定了适合本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包括:《试行办法》、《实施细则》及《具体措施》。2003年11月14日,全区召开了由各委办局、医疗单位、乡镇街道和各村委会等领导参加的平谷区卫生工作会。会上,着重强调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重要性。 2003年12月18日,区政府又召开了有各委办局主管领导、各乡镇街道主管镇长、主任和各乡镇街道的财政所所长、社保所所长、经管站站长、医疗单位院长等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专题会。对全区工作进行了统一部署。会后全区16个乡镇、1个街道及275个行政村的各级领导积极行动,按照区政府的部署,分阶段进行了宣传发动、登记造册、填写证书、费用收缴等工作,保证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从202月1日正式启动。 本网网

(二)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2003年6月,成立了平谷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由区长王云峰任主任,区委副书记李印泽、副区长刘汉勤任副主任,成员由区政府办、农委、体改办、卫生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审计局等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组成。区体改办、卫生局牵头负责政策调研、拟定、修改和完善,区卫生局同时负责调剂资金管理及参保人员资格审核等日常工作;区农委负责参与各乡镇的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以提高参保率;财政部门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拨付和监督管理;审计部门负责合作医疗资金筹集和支出的专项审计。

2、2003年11月成立了平谷区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由人事局正式批准为事业编制,办公地点设在卫生局,负责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指导、协调、调研、特大疾病调剂资金的管理、医药费支付的统计等工作,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将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对各乡镇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评,并及时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汇报情况。 3、各乡镇、街道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由乡镇长任组长,主管乡镇长任副组长,成员由社保所、财政所、经管站、卫生院组成。 年1月各乡镇、街道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算中心,及时抽调兼专职人员。兼职人员由社保所、经管站、财政所、卫生院派人组成。社保所主要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组织宣传,经管站负责合作医疗资金的征缴,财政所负责资金的管理和报销,卫生院负责医疗费用的审核。

篇10:农村合作医疗如何报销

一、申请受理:

1、申请人:参合病人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参合病人本人不能亲自办理申请手续且没有配偶、父母、子女的,由其兄弟、姐妹代其申请;没有兄弟、姐妹的,由村民委员会负责人代其申请。由其代理人代理申请的,应当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与参合病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2、受理机构: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3、申请结果:

(1)申请报销的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真实、提交材料齐全的,应当场受理;

(2)对参合病人身份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应移交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核实其身份;

(3)对提交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齐的全部材料。

二、费用核算县级定点医疗机构:

由县级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核算意见。乡镇定点医疗机构:由乡镇卫生院合作医疗窗口初审核算人员受理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具体核算补偿范围内的医药费用和补偿金额,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签署初审核算意见后,由复核人员或者乡镇专职审核员对初审项目和补偿金额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

三、费用兑付:

费用兑付由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合作医疗窗口兑付人员根据审核意见,向申请人支付应当报销的医药费用,并由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表》上签字。

四、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所需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新农合医保卡;

3、门诊病历、出院小结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费用原始收据;

5、费用明细清单;

6、若委托他人办理报销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1.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如何报销?

2.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及报销程序指南

3.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4.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

5.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时间

6.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7.新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8.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流程指南

9.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报销流程

10.2017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比例

篇11: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1)医患难服务的矛盾。患者认为,国家有补贴,个人拿了钱,我叫你怎么服务,你就得怎么服务,医患之间服务与被服务矛盾会很尖锐。

(2)药品难满足的矛盾。合作医疗微薄的资金也只能维持简单治疗。而患者则认为,国家、个人都给你钱了,就要指名要药、要好药,为此,医患矛盾突出反映在指名要药上。

(3)误区难克服的矛盾。合作医疗实质上是一种简易的统筹医疗。而那些身体好没有病的人陷人了他钱拿出去了,不吃药他吃亏的误区。所以,医患矛盾就显现在没病也要药上。

(4)用药难合理的矛盾。医生一般是根据患者的病情,按照轻重缓急,本着节省、速效的原则合理用药,而患者考虑的是多用药、用贵药、用新药,在用药方面往往医患矛盾很大。

(5)人才难招聘的矛盾。技术好的医生用药少治得好,技术差的医生用药多治不好。合作医疗只是维系低水平医疗,不可能用高薪聘请高技术的医生。另外,有技术的医生也不愿加人合作医疗里来工作,这是一个非常难解决的矛盾。

合作医疗解决了看病难这个老矛盾,医疗难的新矛盾又出来了,这就是矛盾是运动的、发展的、转化的规律的体现。农村合作医疗难以克服的五个矛盾告诉人们:解决农民看病难必须在医疗制度上进行创新。

十二、结语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条件,是惠及亿万农民的好事,而坚持农民自愿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基本原则之一,但自愿不等于放任自流。合作医疗要想取得成功,必须突破农村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的瓶颈,提高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控制医疗服务费用。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就要尊重农民,给参合农民更多的权利,并创造条件,使得他们的各种权利得以充分行使,只有这样,这一政策才能得到广大群众的真心拥护。要创新机制,确保基金筹措到位,让农民及时、足额地领取到补助,提高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认同和参与程度。

各地要遵循政策要求,因地制宜,有效利用和合理调配农村现有卫生资源,通过规范管理,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控制不合理费用,使农民方便就医、放心就医。

篇12: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

参保者出院后,将经患者本人签字或盖章的住院发票、出院记录、费用清单、转诊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籍证明缴本乡镇合管所,经审核后集中统一送交市农保业务管理中心。未记载的医药费用以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规定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不纳入报销范围。所有医药费用报销时须提供发票原件,年度内住院1次以上的医药费用须分次按比例结报,不得累加计算。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患者须凭本人医疗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的凭户口簿),经确认身份后,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报销,在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结帐时直接刷卡报销。

二、在市外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应在出院后三个月内,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带医药费用原始发票(复印件无效)、住院医药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及门诊病历、患者身份证、医疗卡、户口簿、经办人身份证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三、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可持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历及有关检查、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及医疗机构证明书,以及《黄岩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经区新农合办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不包括支持疗法、辅助治疗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医药费用)可以列入新农合基金的报销范围,按住院报销标准以年度为单位报销。

四、因意外伤害的住院患者,出院后还需提交由户口所在村(居)签字盖章的意外伤害引发的原因确认证明以及医院的病案记录。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及记录的,不予受理。报销周期为经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新农合窗口受理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新农合业管中心稽查人员调查、审核,属实后予以报销;责任由第三方负责的,不予报销;住院患者自己也承担部分责任的,凭协议书或相关证明到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新农合窗口报销自己承担部分的医药费用。

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相信大家已经了解清楚了,农村合作医疗确实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农村看病难的问题,减轻了患病家庭的负担,加强了村卫生室、乡卫生院和县医院三级医疗机构的建设,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新发展。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的一项重大举措,相信这绝对是一项惠民的好政策。

篇13: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须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诊证》(很多地方已换成IC卡)并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无身份证的,要带上户口簿)看门诊或住院。原则上,首先在县(市、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或住院。如须转诊到县(市、区)外的医院住院,应提前告知当地新农合管理部门,以便备案。转诊备案者,在补偿待遇上可给予适当优惠。这样可以避免农民往返办理转诊手续的麻烦,这是一个比较人性化的政策。

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看门诊,由医疗机构按照县(市、区)制定的《门诊统筹实施方案》规定的报销比例,当场减免相应部分的费用。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时,农村合作医疗怎么报销需要按照规定的报销比例和相关报销范围,由医疗机构先行垫付病人应该得到的报销款。

凡是已经与省市级定点医院签订协议开展“即时结报”(异地结算)的地方(目前全省100%的县市区与市级医院、有80个县市区与省级医院签订即时结报协议),病人在省内住院,都能实现“在哪里住院、就在哪里报销”,出院当时就拿到报销款。同时,我们鼓励各地与本地转诊病人相对集中的省外大医院、本地农民工相对集中的打工地医疗机构签定协议,方便转诊病人和跨省务工农民看病报销。安徽省正在考虑完善跨省住院异地结报的政策。

现如今,随着国家对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农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也会越来越广,以便更好的为农民服务。

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日益提高,人们也越来越关心健康问题。如果你还想了解农村医疗保险问题,可以登陆“有事找律师“网站进行咨询。

篇14:农村合作医疗调查报告

据桐庐,余姚,海宁,桐乡,德清,路桥等6个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中等以上的县(市,区)和龙游,青田等2个欠发达县的810户农户,56名具体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管理人员抽样问卷调查表明,浙江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中,主要存在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

(一)满意率低,参合积极性有下降趋势。在问及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满意程度时,786户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只有48%表示满意,38、8%基本满意,13、2%不满意。在问及下一个年度是否继续参加时,有72、9%表示会继续参加,但有23、5%不一定或肯定不参加,其中占3、6%明确表示不参加。

(二)报销范围窄,农民受益面小。从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情况看,除桐乡,海宁对门诊有一定比例补偿外,其余均限制在住院费用中。因此,农民在缴纳费用后,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医疗补偿。据调查,786户参合农户参合以来仅有11、5%的报销过医药费。

(三)定点医院少,农民就医不方便。据统计,8个县(市,区)20**年末有村及村级以上医疗点1531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261家,占村及村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17、0%,平均每万农村应参合人口仅拥有0、98家,定点医院少,给农民看病带来不方便。

(四)定点医院收费高,农民利益受损。许多调查农户反映,同样一个感冒或其它小病,在乡村医生那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医生却要病人作各种检查,什么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现象时有发生。农民说,大医院的床位费太贵,睡不起,为了能报销,有病往定点医院跑,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

(五)外出打工人员享受极不方便。部分调查县(市,区)对外出农户就医政策缺乏灵活性,外出农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才可能报销医疗费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外地治疗报销有关费用。因此,外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后,患病就医时常常陷入两难困境:直接在外地就医,无法享受到补偿带来的好处,心有不甘;回到当地定点医院就医或办理相关手续,要花费不菲的路费,甚至有可能耽误病情。调查中已经发现部分农民由于打算外出,表示不再继续参加。

(六)村干部有“三难”、调查中,一些村干部反映,目前他们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有“三难”:宣传动员难,筹集资金难,报销解释难。因此,面对上级的任务,为避免矛盾,有的地方出现了村集体经济为村民参合垫资,村干部四处奔波动员个私企业老板资助等现象。

浙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存在的问题,原因和建议——农村合作医疗情况调查分析之一。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减轻医疗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具有重要作用。浙江省作为全国四个试点省之一,目前已在全省27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为了进一步了解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供决策依据。最近,浙江省农调队在前期对有关部门走访了解,深入到试点县有关乡镇,农户调研的基础上,设计农户问卷,采取抽样调查和采访座谈等形式开展了专项调查。调查结果表明,当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广为人知,也受到了部分农户认可,但实际工作中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要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还需不断倾听农民的呼声,改进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完善实施方案。

一、调查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在27个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中,选择了桐庐,余姚,海宁,桐乡,德清,路桥等6个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中等以上的县(市,区)和龙游,青田等2个欠发达县的810户农户,56名具体经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管理人员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调查表明:

1、99、8%的农户知道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调查显示,在被调查的8个试点县中,绝大部分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普遍有一定的了解,在被调查的810户农户,只有2户不知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知晓率达99、8%。

2、81、0%的农户参合。截止2004年6月30日,被调查的8个试点县应参合人数327、51万人,已参合人数为265、34万人,平均参合率81、0%、从810户调查农户看,有786户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占调查户的97%、在参加的农户中,79、6%的农户认为是完全自愿的,16、3%的农户认为上级政府规定要参加才参加的。从参加途径分析,40、2%的农户是看了政府分发的宣传资料后决定的,46、9%的农户是通过村干部动员后决定的。

特别需要肯定的是,56个调查乡镇都较好地解决了贫困家庭的参合问题,95、3%的因病致贫户在各方面的帮助下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3、72、4%的农户看病首选乡村医院。被调查的810户农户中,有41、3%的农户患病后首选乡镇卫生所,有31、1%的农户首先村合作医疗卫生站,18、1%的农户首选县城医院,6、7%的农户首选个体医生,还有2、8%的农户不看病,能拖则拖,能扛则扛。

4、46、6%的合作医疗基金由个人筹集。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中,农民个人筹资5051、99万元,占实际到位资金的46、6%;村级集体经济扶助1382、84万元,占实际到位资金的12、8%;企业家捐助43、80万元,占实际到位资金的0、4%、从个人缴费金额看,除困难户外,普通农户每人每年最低的为10元,最高40元。

5、11、5%的参合农户报销过医药费。至6月底,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786户农户中有90户报销过医药费,占11、5%、共发生医药费总额146、16万元,实际报销医药费总额17、40万元,占参合农户医药费发生总额的11、9%、由于本次调查农户的样本量较少,实际各县(市,区)参合农户的受益面更小。

6、17、2%乡镇实行计算机管理。在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134个已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乡镇中,只有23个乡镇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信息实行了计算机管理,占17、2%。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行,干部群众普遍存在“三怕”思想,即乡镇干部怕麻烦,村干部怕收费,老百姓怕吃亏。从调查情况分析,主要存在以下6个方面的问题:

(一)满意率低,参合积极性有下降趋势。在问及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满意程度时,786户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户,只有48%的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表示满意,38、8%的农户表示基本满意,13、2%的农户明确表示不满意。在问及下一个年度是否继续参加时,有72、9%有农户表示会继续参加下一个年度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但有23、5%农户表示不一定或肯定不参加,其中有28户占3、6%的农户明确表示不参加。

(二)报销范围窄,农民受益面小。农民挣钱不易,他们希望每一分钱的投入都要得到回报。而目前我省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情况看,除桐乡,海宁对门诊有一定比例补偿外,其余均限制在住院费用中,也就是说,农民生病后,只有住院治疗发生的医药费才有可能得到报销补偿。而一般来说,农民患上需住院治疗的大病相对较少,而头痛,感冒等小病时有发生,但不需住院治疗。因此,农民在缴纳费用后,往往全年得不到任何的医疗补偿,导致农民认为付出多,回报小,不划算。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特别是自我保健和互助意识淡薄,而身体健康,没有患过大病的农民更是不愿意参加。调查得到的11、5%的受益面也表明,绝大部分农户近期并没有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得到实惠。部分农户在问卷上写上了他们的困惑:“为什么只有住院费才能报销”、

(三)定点医院少,农民就医不方便。调查显示,农民就医大多数选择乡镇卫生所,村合作医疗站以及个体医生。因为他们觉得这些医疗单位离家近,就医方便,药价便宜,收费低,服务态度好。据统计,8个县(市,区)20**年末有村及村级以上医疗点1531家,其中定点医疗机构261家,占村级村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总数的17、0%,平均每万农村应参合人口仅拥有0、98家,定点医院少,给农民看病带来不方便。

(四)定点医院收费高,农民利益受损。目前无论是营利还是非营利医疗机构都是按市场经济规律经营,把追求利润最大化作为目标之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定点机构有在合作医疗制度中受益的期望。而定点医院是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实施第一线的部位,它的服务好坏和收费高低至关农民切身利益。目前农户由于受经济条件制约,生病一般都就近到村级卫生站或个体诊所就医,一来方便,二是收费低。而定点医院收费普遍较高,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所能获得的补偿相比微不足道。许多农户反映,同样一个感冒或其它小病,在乡村医生那只花二十多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一些比较常见的小病,医生却要病人作各种检查,什么心电图,b超和各种化验,小病大看现象时有发生。农民说,大医院的床太贵,睡不起,为了能报销,有病往定点医疗跑,路费,餐宿费,误工费再加上虚高收费等,化了许多冤枉钱,就算得到了一定补偿,仔细算算反而不划算。另外,部分定点医院的医生服务意识欠佳,或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了解太少,虽然有些病可以用多种不同品名的药治疗,药效基本相同,但医生不明就里所开的药很可能就是不能报销的,德清一乡镇管理人员反映了一个病例,住院用药总费用18000元以上,结果只报销了50元左右,绝大部分的药物都无法报销,在当地起了较大的负面作用。

(五)外出打工人员享受极不方便。我省农民外出经商务工的人员较多。部分调查县(市,区)对外出农户就医政策缺乏灵活性,外出农民一旦患病,需要回本地定点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才可能报销医疗费用,或者需要回本地相关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在外地治疗报销有关费用。因此,外出农民参加新型合作医疗后,患病就医时常常陷入两难困境,直接在外地就医,无法享受到补偿带来的好处,心有不甘;回到当地定点医院就医或办理相关手续,要花费不菲的路费,甚至有可能耽误病情。调查中已经发现部分农民由于打算外出,表示不再继续参加。

(六)村干部有“三难”、回顾这些年在农村推行的新政策,很多时候干部和村民的说法有太多的不同,做了工作的干部得不到农民的认同,而农民的苦衷有些干部也漠不关心,而政策需要化为实效,才能进入人们的内心,求得认同。农村长期以来形成的不宽松的干群关系,使每做一件事都要付出加倍的努力,在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过程中也是如此。一些村干部反映,目前他们在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有“三难”:宣传动员难,筹集资金难,报销解释难。因此,村级干部面对上级的任务,为避免矛盾,我省有的地方出现了村集体经济为村民参合垫资,村干部四处奔波动员个私企业老板资助等现象。集体经济好的村100%替村民参合,而村民却不知道自己参合,村级经济稍差点的按80%村民参合,却无法落实到户,导致谁生病谁报销医药费的现象。也有个别村,为凑足人数,完成参合率,村干部自己个人为少量农户垫资,期望在发生报销时扣回。一些村干部反映,如果自己村有人生大病获得了补助,等于给自己村里人捐了一次款,若没有人生大病,就不好向村民交代了。个别村书记甚至向我们建议,能不能将村里农民自己缴的费一年清算一次,结余的返还给村里,这样来年的收费工作就好办一点,上级补助给我们的钱,算我们捐献了。

三、原因分析

(一)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知半解。我们从调查和座谈中了解到,农户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细则,特别是参加后,需要遵守哪些规定,什么情况下才能够享受补偿以及如何结算等细节问题的宣传上,做得不到位。调查显示,只有52、5%的农户知道报销医药费是有条件限制的,有11、5%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44、8%的农户知道医药费报销手续,有16、8%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有33、2的农户知道可报医药费范围,有25、9%的农户明确表示不知道。农民对报销住院医疗费用的限制条件,如何计算报销的医疗费用,医药费报销的手续等知之不详,导致农民普遍觉得报销手续十分繁琐,有的农民原本自认为能够报销的医疗费用得不到补偿,极大地挫伤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如台州市路桥区一陈姓村民反映,今年因患病住进了台州市立医院(非农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但农民不知道),出院后凭住院证所列的医疗费到路桥人寿保险公司结算,被告知费用不能报销,他感到没有享受到参加合作医疗的好处。由此可见,我们在动员农户参加的同时,还需要进一步向农户讲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政策,以便农户在就医过程中充分享受自己的权利。

(二)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方式过于简单。由于受经济发展水平制约等原因,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在我国广大农村曾几度沉浮,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轰轰烈烈,到八十年代的瘫痪无力,再到九十年代的有始无终,在不少干部群众心中留下了一定的阴影,给本次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也产生了一定消极影响。卫生部,民政部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充分认识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一定要坚持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严禁硬性规定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指标,向乡村干部搞任务包干摊派等做法,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对农民的宣传和引导工作”、但我省个别地方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长期性认识不到位,宣传发动工作方式简单,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在了“收费”和完成“参合率”指标任务上,以致有的农民误将此项工作认为是政府形象工程,对自己不会有好处,也有的农民将其与乱摊派,乱集资等同起来。由于工作方式简单或不到位,出现了住院病人不知道住院费用能否报销和参合农户没有领到医疗卡的情况。据调查,在786户参合农户中,有73户没有领到医疗卡,占9、3%。

(三)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弱。让农民真正拥护和认可,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不断发展的基础。依靠行政手段,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力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和体会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义和好处,树立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推行的基础和保证。互助共济是传统美德,但现阶段对于并不富裕的群众要求都有这样的思想境界是不现实的。树立农民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不可能一蹴而就。目前,大部分农民比较现实,今天用了20元参加了合作医疗,就想着能不能得到实际的利益,许多农民认为交了钱没有生病就吃亏了,也有的觉得这个制度交了钱连资助谁都不知道等于白交。生病后能拖则拖,能扛则扛,也反映出一部分农民自我保健意识不强和对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严重性认识不足。

(四)有些地方的管理方式让农民心存疑虑。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宣传和推行过程中,最大的困难之一是农民普遍存在的对政府的信任问题:担心合作医疗能不能长久,担心各项政策能否真正兑现,担心合作医疗经费会不会被截流,挪用,贪.污和私分,担心在实施过程中有没有凭关系,走后门,在报销范围和额度上因人而异,等等。被调查的8个县(市,区)中,有3个县(市)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委托给了当地的保险公司。报销管理机构由当地政府管理,群众乐意且放心;交给保险机构管理,农户心存疑虑。他们认为刚推行时为政府行为,到具体实施时变成商业行为了,农民对政府收费,保险公司赔付的脱钩管理模式不放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坚持的是“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与保险制度“以支定收”的事先费率精算,保险公司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的原则相违背,它将合作医疗的经营风险转嫁给了参合农民,政府仅承担有限责任(补贴部分),农民担心在处理赔付时,得不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参合补偿利益得不到保证。本次调查中,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委托保险公司代理的3个县(市,区)农户的满意率明显低于其他调查县(市,区),不满意率位居前3位,也说明了农户对这种运作方式缺乏信心。

四、几点建议

“救护车一响,一头牲畜白养;住上一次院,一年农活白干;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穷”这一顺口溜是农民长期以来缺乏基本医疗保障的真实写照。天灾人.祸,疾病是“人.祸”之首。因病而贫,贫病交加,成为农民绕不开的怪圈。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我国正在探索的新型农村保障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从调查情况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施总体上得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认同,但是对这一工作是否能长期坚持,不少人心怀疑虑。如何让这艘承载着农民群众厚望的大船顺利远航,让社会保障更为完善,是试点工作的一大重点。针对目前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一项新政策,新制度的推广,在农民和基层干部之间,可以作为一次接触沟通的契机来对待,而不是规避,敷衍所能替代。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国务院为切实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统筹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促进农村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是各级领导一定要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和省里下发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推行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教育工作。通过行政手段下计划抓参合率不是长远之际,只有切实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加办法,参加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报销和管理办法等宣传到千家万户,使广大农民真正认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意义和好处,不断培育和引导农民增强自我保健和互助共济意识,才能逐步实现农民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良好愿望,才能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保持持久的生命力。

二是加强政府的介入程度,充分体现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诚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维系亿万农民的民心工程,能否真正受到人民群众欢迎,能否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关键是我们的工作能否得到群众的认可和信任。从调查情况看,目前,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大部分是从各级卫生行政和事业单位中临时抽调,人员变动很频繁,业务不熟悉,对政策理解不够透彻,影响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导致部分农民认为合作医疗资金的收,管,用等操作不够公开透明,赔付机构缺乏有效监督,存在有关系小病大报,没关系大病小报的现象。同时,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日臻完善,也许今后以社会保险为主,商业保险为辅的模式可以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依托。但目前在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没有足够认识和信任度,参加意愿不十分强烈的情况下,将这项工作委托给经营性质的保险公司代理的做法也值得商榷。我们认为,要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这一民心工程办好,目前在试点起步阶段,应充分保证政府的介入力量和程度,以确保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诚心。

(二)扎实工作,稳步实施,不断完善政策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和艰巨的实事工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从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出发,务必扎实工作,稳步实施,及时深入了解和分析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疑虑和意见,及时吸收合理的要求和建议,不断完善政策制度。

一是扩大报销范围,调动农民参加积极性。农民的风险意识相对较差,更加关注眼前的利益,对大部分农民来说,仅实行住院医疗费用补偿,难以调动他们参合热情。因此可以考虑将报销范围扩大至门诊。调查显示,82、1%的农民要求将报销范围扩大至门诊,农民的这一愿望非常强烈。

二是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以收定支,量入为出,逐步调整,保障适度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从调查资料分析,一方面报销比例低是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满意的`主要原因之一。另一方面,确实也出现了基金过多结余现象,被调查的8个试点县,从试点开始到2004年6月30日止,农户结报的医药费总数仅占实际到位资金的46、4%、因此,在已掌握一定信息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研究,及时调整补偿标准,使基金既不沉淀过多,也不出现透支,以提高农民受益程度。

三是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在各县(市,区)乃至全省,依据一定标准确定一批定点医疗机构,并根据成熟一家扩大一家的原则,逐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面,参保农民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方便参保农民就医。根据医疗机构不同级别,设置适度的报销比例梯度,鼓励农民就近就医。对外出的参保农民,允许其在外地符合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的医院先行就医,然后凭相关证明,发票至当地报销,以提高需要经常外出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四是建立家庭账户,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吸引力和参合率。从调查情况分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推动的难点和焦点主要集中在农民的“本钱”问题上。()部分县市承诺给没有发生医疗费的农户提供免费体检,一方面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另一方面对没有较好自我保健意识的农户来说,缺少吸引力,无法从根本上消除农民怕吃亏的思想。我们认为,应针对农民怕吃亏的思想,尽快建立家庭账户,将农民个人所缴的费用全部或大部分划入家庭账户,使农民看得见摸得着,消除农民怕“白交或吃亏”的思想,同时还可设置一定的比例梯度,对当年没有发生医疗费用的家庭,在返还家庭账户费用时可适当奖励,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吸引力和参合率。

(三)多方争取,不断改善农村医疗机构基础条件和服务模式,减轻农民就医负担。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农民,政府,医院是不可或缺的主体,医疗机构的作用十分关键。调查显示,只有30、9%的农户对当前农村就医条件表示满意,16、2%的农户明确表示不满意。我们认为医疗机构改革可以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衔接,完善对卫生服务,医疗收费监督管理等基础工作起步,直至将医疗机构分化成从事公共产品服务的公立医疗机构和实行商业运营的私立医疗机构,只有将合作医疗基本就诊纳入服务型医疗机构中,才能彻底解决农民承担不起过高医疗费用的问题。

一是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服务模式改革。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动员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加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建设,逐步配套必要的医疗卫生设备,合理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加快改进乡村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加快开展农村社区卫生服务。

二是增加农村卫生投入,加大卫生支农和扶贫力度。目前部分乡镇特别是欠发达地区乡镇卫生院医疗设备投入不足,药品周转资金短缺,村级卫生所医疗设备简陋,加上各种原因造成的卫生员素质偏低,无法对病人及时做出正确的诊断,难以满足群众的需要。据丽水市莲都区调查反映,该区一些卫生院已好几年没有添置新设备,偏僻的卫生院仍使用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老三件看病,严重影响了为广大农民提供良好服务的医疗服务环境,导致农村卫生院平均病床使用率仅为17、3%、因此,增加农村卫生投入,特别是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卫生支农扶贫力度,缩小地区差距,保障欠发达地区农民也能享受到新政策利益。

三是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加强人才培养,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鼓励优秀的医学院校毕业生到卫生院工作,提高现有医务人员的业务技能,特别是要加强省,市,乡,村卫生机构纵向业务合作,不断提高乡,村卫生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更多村民能在乡,村就诊医治,既降低了医疗成本,又能保证村民及时就医,努力做到让农民“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疑难重病不出县”,从而减少农民群众医疗费用负担。

四是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制度,加大行风建设力度,最大限度降低药价,更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尽管经过几次医改,药价几度下调,但高昂的医药费用仍是农民进医院道路上的首要障碍,也影响了新制度的推广,客观上延长了农民认同新政策的时间。在调查座谈时,乡村干部反映,一些长期患病的困难户,虽然政府出钱解决了他们的参合问题,但由于经济困难,他们害怕上定点医院看病,调查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现象。在被调查的7个(不包括德清)县(市,区)中,只有6%的因病致贫农户报销过医药费。因此,必须加大行风建设力度,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使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以医德医风取信于民,服务于民,切实维护参合农民利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农民,让困难群众也能看得起病。

(四)尽快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增强资金运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保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每一项涉及到资金管理的政策,都不可避免地会遇到资金的收,管,用如何保证透明,公开的问题,虽然敏感,但必须触及,因为它关系农民的切身利益。要让农民充分信任,除了做好每一件具体的工作,还必须建立在制度,手段和信息的透明和畅通上。面对庞大的参合群体,靠几个人手工登记农民收支账本,汇总数据是很难保证资料的准确,规范,也难以提供取信于民的透明,畅通的信息渠道。目前各试点县(市,区)在报销方式上虽各有各的招术,由村干部收集代为报销的,由乡政府开设专窗的,委托保险机构代理的,等等,但由于管理手段原始落后,终究避免不了农民因此产生的结报不方便,工作透明度低,手续烦等埋怨声。建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化,网络化管理,这是解决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不规范,不透明等问题的必由之路。实行信息化,网络化,既可以增强资金运作的透明度,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又可以避免人工审核报销的弊端,确保数据准确,方便农民结报,减少农民往返奔波之苦,取信于民。为此,我们建议有关部门应将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网络化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尤其是要加快县,乡两级信息化建设,实现计算机联网,通过网络来管理农民个人的缴费,就诊,报销等资金运作的各项资料。

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一项重要工作。浙江作为沿海发达省份之一,有望率先在全国实现全面小康。我们相信,只要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浙江有能力,有条件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体系和提高保障水平上走在全国前列,也一定会走在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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