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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办案规章制度

2023-12-01 08:30:4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放逐”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执法办案规章制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执法办案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执法办案规章制度

篇1:执法办案研究

执法办案研究

――执法办案研究

工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之法律思考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负有确保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职责。而其职能的发挥,主要体现在查处经济领域内违法违章行为。为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好这一职责,国家法律法规赋予了其较多的自由裁量权。以基层工商部门为例,“无照经营”所占比例较大。如按《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行细则》的规定,“无照经营”可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如以一元作为起点,5000元作为上限,其相去为5000倍。足见其比例之悬殊,自由裁量空间之巨大。再如,公司“超范围经营”,依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之规定,可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虽说比例缩小,但数额巨大。若某公司超范围出售2箱酒,获利200元,而对其处以最低1万元的罚款,这合法吗?公正吗?因此,如何合法、公正地行使自由裁量权,对其作一探讨,已显得具有极大的必要性、现实性和重要性。

一、工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存在的必要性

1、随着现代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和管理社会生活的职能和范围不断扩大,需要相应的自由裁量权,从而与日新月异的现实相适应。

2、效率是行政的生命。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自由裁量的权力,能使其审时度势地及时处理问题,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运行。

3、从法律本身而言,面对复杂的社会关系,法律法规不能概括完美,罗列穷尽,做出非常细致的规定。因此,从立法技术上看,有限的法律只能做出一些较原则的规定(法律的稳定性),做出可供选择的措施和上下活动的幅度,促使行政主体灵活机动地因人因事做出更有成效的管理(现实的变动性)。

二、工商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中的问题

在工商行政执法中,自由裁量权每时都在行使之中,它有效增强了执法办案的准确性和灵活性。但是,也确实存在着很多问题。工商执法人员受地方保护主义干扰,执法难,难执法;说情风盛行,执法不能到位;受地方经济不发达影响,违者难以承受;极少数执法人员素质低,有随意减免等现象,造成自由裁量随意性大。从行政自由裁量权自身“自由”属性看,存在着职权滥用的条件(法条的相对模糊和相对抽象)。在实践中具体表现为:有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以合法为名行不合法之实问题;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侵害问题;少数人在“合法”执法的外壳保护下,运用自由裁量权恣意妄行,为小集体、个人捞取好处的问题,等等。自由裁量权的滥用,负面效应主要有:一是不利于社会秩序的稳定。因为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处理问题随意性很大,畸轻畸重,反复无常,不同情况相同处理,相同情况不同对待,引起群众怀疑、不信任,产生对立情绪,不配合工商执法,行政违法行为增多,导致经济秩序的不稳定;二是助长特权思想,滋生腐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

三、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基本原则

从权力的本身属性来看,任何一项权力都是有腐蚀性和侵犯性,总是趋于滥用。由于自由裁量权的灵活性又决定了它的更易于被滥用。自由裁量权的滥用构成的违法往往是隐蔽的,不易为人们所识破。在现实生活中相应的法律法规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约束较少,给自由裁量权的被滥用留下了隐患。在实际执法中,由于地域不同、个人素质和价值取向不同,导致对法律法规的理解不同,从而也会产生自由裁量权的被滥用。故此,正确地行使自由裁量权须遵循以下原则和标准:

第一,是否符合立法目的。任何法律法规在授予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权时,都有其内在目的。工商机关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正确理解授权机关的立法意图和精神实质。反之,即构成滥用自由裁量权。如为罚款而罚款,为完成罚款任务而执法,即属此种情形。

第二,是否考虑相关因素。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必须考虑到一切应当考虑的因素,进而做出综合判断。未正确考虑相关因素的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是考虑了不相关因素。如政治因素吊销个体营业执照。其二是忽略了相关因素。如公司超范围经营,其产品是否是抵账造成的。

第三,是否基于正当的考虑。如果具体行政执法行为并不是经过慎重的理性思考与衡量的过程,而是凭着主观直觉或臆断做出自由裁量决定。如当事人违法事实轻微,却被处以最高额的处罚,显属对自由裁量权的滥用。

第四,是否滥用程序,包括不正当的迟延和不正当的步骤、方式等。如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执法行为期限的情况下,无故拖延或置之不理。如《商标法》、《产品质量法》等,都赋予工商部门有查封扣押权,但却无期限规定。实际操作中应不超出2个月,特处情况,不超出3个月为妥。

第五,是否符合社会客观规律。客观规律是指每件事项的自然活动过程。如责令当事人撤除侵权商品上的商标标识,应视数量的多少而定,不能要求3分钟内完成。

第六,是否符合情理,包括对当事人是否平等对待,运用自由裁量权行为之间是否保持一定的连续性。

四、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之对策

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除弄清立法意图、端正执法观念、强化司法监督外,笔者认为重点还应放在“立法”上,从源头上解决自由裁量权过于“自由”的问题,使之具体化、规范化,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1、编制案例。借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案例选编》,由国家总局或各省局编制《工商行政管理案例选编》,以案释法,指导基层。虽说我国实行的是成文法(大陆法系),《选编》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各级工商部门的`执法办案所具有的指导作用,显而易见。最起码,不至于同样的案件,结果相反或畸轻畸重。

2、制定规范性文件,明晰和界定“概括性”和“模糊性”的法律词语。在这方面,国家总局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做法。最高人民法院为确保我国成百上千部的法律法规统一、合法、公正的实施,经常发布有关司法解释。如《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解释》。以无照经营为例,可制发《关于查处无照经营若干问题的意见》,对无照经营在什么情况下,达到什么条件,予以何种(种类、幅度)处罚,分门别类,予以明晰,确立具体的标准。当然,这是一项艰巨的工作,同时也是一项伟大的工作。

“徒法不足以自行”。配套的法律文件,构成一个由不同层级组成的法律体系(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层级低的规范性文件,可随着形势的发展废、改、立,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现实,从而也可以克服法律因稳定性较强所具有的局限性。如果不便于做出硬性规定,至少应有一个参照标准,作为指导性的意见。如最常见的“情节轻微”、“情节恶劣”,由于没有一个参照标准,在实际执法办案中,“自由裁量”已演变为“任意裁量”,造成混乱,就不足为奇了。

3、实行定量分析,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了行政处罚应考虑的基本因素“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工商部门可根据以上基本因素,各因素之主次情况及所占比重等,以综合评定的方式来确定一个可供操作的处罚标准,这样,不仅便于执法人员操作,也便于实现行政处罚的统一。可设想建立这样一个公式,犹如单位对每位职工进行的工资核算,工龄、级别、职务、任职年限等各种情况按不同的标准、档次逐一对应,其总和即是该同志的应得工资。这

里有个前提,须首先对法定的考虑因素制定标准,予以量化(前面已述)。以“无照经营”为例,其应考虑的法定因素为“无照经营的事实、性质、情节、后果”(何人、何事、何地、何时、何因、何情、何果)。以“情节”为例,可分为“轻微、一般、比较恶劣、恶劣”四档。再对这四档予以明晰,确定其具体内容。以“轻微”为例,时间短(15天以内)、规模小(资产500元以内)、违法获利少(100元以内)、未出售假冒伪劣产品、消费者无投诉、第一次违法或不知道违法、有立功表现、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其余,以此类推。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对应表

事实  性质  情节  后果

20%以下  一般  一般  轻微  轻微

20%--50%  较大  较重  一般  一般

50%--80%  严重  严重  比较恶劣  比较严重

80%以上  重大  恶劣  恶劣  严重

根据上述分析,以“无照经营”为例,举例如下:王某待业,在家无照经营小百货,20日后被查,其间获利200元。在处理时,应首先对其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同时可处以20%以下的罚款,即1000元(5000元×20%)以下的罚款。考虑其情节“轻微”(原因、规模等),罚款额应掌握在500元(20%中的50%)以下,总的罚没款最高额不超出700元为妥。若王某及时改正(如补办执照),可免于罚款,以仅没收违法所得即可。

工商行政执法,既需要法律条文的“明确性”(刚性),也需要执法中的“可操作性”(弹性),两者容易产生矛盾。如果“弹性”到不便于“操作”,那么法律实施的效益就要大打折扣。这也是“自由裁量权”的负面效应所在,也是有些执法人员钻法律的空子以权谋私的重要根源。

依法行政和自由裁量,这是一对矛盾。就其本质而言,两者是相辅相成,即对立又统一,缺一不可。现实就是矛盾的组合,法律也不例外。矛盾的运动,推动事物的前进,这也是辩证唯物主义矛盾论在工商行政执法中的体现吧。

篇2:工商局执法办案工作意见

工商局执法办案工作意见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搞好本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切实担负起党和国家赋予工商部门的市场监管职责,保障全县经济秩序健康有序的发展,特就我局全年执法办案工作提出以下意见,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职责界定

1、各股室以自身业务为主,在职责范围内为经检队和工商所的执法办案和市场监管工作搞好服务。必要时,参与指导重大案件的查处。

2、经检队重点查处县域内的大案要案。以公用企业、危险化学品行业、传销直销行业、成品油市场、农资市场、房地产市场和大型超市为主。

3、消保股重点查处消费者投诉的和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案件,主要抓好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在商品质量的抽检上,应以文秘114网-www.wenmi114.com互联网最大文秘资源网经检队为主,消保股适时做好抽检计划的争取等服务性工作。

4、监管股重点办理商标侵权、合同欺诈和各类广告案件,力争查处中介服务中的违法违章行为。

5、整治办重点办理黄沙市场和医疗诊所方面的无照经营案件。

6、稽查队重点办理漏缴、欠缴、拒缴个体工商户治理费的案件,与工商所联办的案件可以利益共享。

7、注册股重点办理拒不参加年检,应予吊销《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案件。同时指导各工商所对持有他人再就业优惠证的行为予以清理。

8、基层工商所主要查处本辖区内的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和转借营业执照的行为,配合稽查队开展规费查补工作,并在消保股的指导下,重点抓好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9、财务股负责落实有关罚没、暂扣物资的,对全局已没收和暂扣的物资实行统一治理,并建立单独的物资存放仓库。同时,严把罚没票据核销关,对未经法制部门审查的罚没票据一律不得核销。

10、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查处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

二、具体要求

1、以经检队为龙头,狠抓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工作重点:一是放在公用企业不正当竟争行为的查处上,要将医药行业、保险行业和超市经营中的商业贿赂行为作为重中之重来抓;二是放在传销、直销行为的监管上,要依据《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治理条例》,想方设法从重从严打击息县区域内的传销行为和违反直销治理条例的违法经营行为;三是放在制假售假窝点的铲除上,在城乡结合部和城区内的租赁房中寻找突破口,集中兵力,大造声势,以高压手段进行严厉的打击。四是放在“网吧”等一些高危行业的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上,要充分运用工商部门的执法手段,对专门用于从事高危行业的无照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商)品依法予以查封、扣押。五是放在成品油、农资和食品市场的监管上,重点查处一些质量严重不合格的商品质量案件。

2、以稽查队为拳头,长期做好规费的查补工作。工作重点是查补漏缴、少缴的治理费和办理拒缴治理费的案件。此项工作一是要做到长抓不懈,二是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首先,各工商所要建立健全所有的个体工商户和经营户的台帐。然后,邀请相关部门和社会各阶层的人士对本辖区的个体工商户和经营户当年、当月应缴费额进行公开的评定,并逐户送达《定费通知书》,同时张榜公示。无异议的,既视为同意。有异议的,最后单独评定或者建帐征收。为今后的查补漏费工作提供有力的证据。其次,规定查补规费的统一时间。次月的10日―30日为查补上月规费的时间。在查补方式上既可普查又可重点抽查。普查主要是针对固定的门店,重点抽查主要是针对临时经营户。第三,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收人情费或在稽查中发现的违纪问题,涉及到谁就要处理谁,绝不能搞下不为例和非凡照顾,要真正把好人好事和正风正气树立起来。第四,对拒不缴纳治理费的案件,可以实行所队联办。具体操作是:先由各工商所提供基础材料,如《定费通知书》、《缴费通知书》和《催缴费通知书》等,再有稽查队调查取证和立案审批。

3、以执法中心组为依托,着力解决基层工商所人员力量不足和经常碰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各执法中心组管辖的工商所,要搞好协调与配合,在执法费用上要统筹安排。中心组组长要切实负起责任,有计划的组织执法中心组的办案人员帮助各所解决一些实际问题,重点是协作办理市场监管中存在的突发性和阶段性工作,治理钉子户。

4、以工商所为基础,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及时、有效的为各执法口提供案件线索。各所要立足本职,在日常工作中,要力所能及的查办一些一般的违法违章案件,尤其是重点办理当场处罚案件。对一些较大的案件,要及时移交经检队和相关股、队办理,罚没收入实行联办单位五五分成。果断刹住目前工商所存在的借办案之名,行收费之实的歪风。大所查办案件不少于30件,中型所查办案件不少于20件,小所查办案件不少于10件。同时,根据《河南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治理办法》,狠抓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治理工作,重点查处一批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食品和儿童食品,对不认真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的'行为,要采取先教育疏导,后严管重处的方法进行规范治理,切实做到宽严相济,依法行政和合理行政。

5、认真做好法制

监督工作,确保全局案件质量再创新高。

第一、实行严格的罚没、暂扣财物。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工商行政治理系统罚没财物治理办法》和《河南省治理系统暂扣财物治理办法》,实行罚没、暂扣财物的集中统一治理、存放。禁止各办案单位私存私放罚没、暂扣财物。

第二、全面实行罚没票据报帐(销票)预先审查制度。各执法办案单位在每月结报罚没票据时,要事先经法制部门审查、盖章,未经审查的票据财务部门不得结算、销票。审格的目的,一是看罚没票据填写是否规范。二是看是否存在以收代罚或者以罚抵费现象。三是看是否立案和按时结案。四是看有无乱罚款以及罚没款是否足额到位等。

第三、常抓执法人员素质培训,适时做好知识更新工作。年内将举办三期培训班,重点培训案件证据的取得、行政处罚程序的运用以及如何办理拒缴治理费的案件等。同是,结合《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治理条例》的实施,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并力争走出去,多学习和借鉴外地的办案经验,在查处商业贿赂和房地产案件上寻找突破口。

第四、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增加案件的入库率。20我们将采取压缩案件数量,提高案件质量,增加入库比例的做法增加罚没款的收入。具体是:无照经营案件每件入库不低于元,商品质量案件入库不低于商品货值金额的50,其他案件入库不低于处罚决定书所列罚没金额的70。违者,将追究办案单位负责人和案件承办人员的责任,从而杜绝死案、人情案、关系案的出现。此外,法制部门要认真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对回访中查出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部门严厉处理。

第五、加快案件的办结速度,做到先立、后查、快结。各执法办案单位要严格遵守办案程序规定,在办理各种案件时,必须事先立案。凡未经立案的案件一律不得进入调查取证阶段。今后,对先调查后立案的案件将不再审批,果断制止办案中的随意性和主观性。立案后,要迅速展开调查取证,承办人员要及时做好案件的审批传递工作,一般案件30日内必须办结。非凡案件经主管局长批准后可以延长30日。否则,出现一件未办结的,对承办单位将不再立新的案件。在每一个案件办结后(指处罚决定书已送达当事人),承办单位要在一周内装卷入档,并将装订好的案卷移交法制部门保存或申请强制执行,否则,仍视为该案件未办结。

篇3:工商所执法办案工作体会

“基层工商执法人员不会办案,就不是一名合格的工商干部。”这是今年7月份城关所所长**时常对我们说的一句话。她要求所内每位同志都要学办案、会办案,将多年来我们一直提的“人人会办案”的口号真正落实到工作中。因岗位分工不同,我作为一名基层老工商,接触办案的机会却很少。不是说没办过案件,以往办过的行政案件我往往都是参与者,或是同一类型的案件,所里有做好的案卷做为参照来办案,然而却从来没有作为案件主办者,真正从开始立案直至案件终结独立办案,可以说办理案件我仍然是位新手。

记得*所上任伊始,所里就收到某小区的举报称小区某住户在小区内无照从事废旧家电回收拆解,严重影响了小区居住环境,要求工商所依法进行查处。徐所立即带上所内几位同志一同前往小区检查,经检查那位住户确是无照从事经营活动,我们依法立案并将涉及无照经营的财物依法进行扣押。这起案件所长任命我主办,对于办案经验不足,仍是新手的我来说,深感压力巨大,担心自己做不好,常常会想当事人会不会配合、罚没款能不能到位、我该从哪里着手准备等等。但在实际操作中,我庆幸自己遇到位好老师,徐所每到案件关键时刻就会提醒我:“小夏,今天把某某叫来做询问笔录”,“小夏,这几天把某某的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做出来,”“小夏,节前将某某的告知送达到”,也庆幸能在城关工商所这个融洽的集体中工作,在办理这起案件中遇到自己不太好解决的问题,所里同事都能积极帮我共同谋划、全力配合,最终在所长的指导和同志们的配合下,我将这件无照经营案圆满结案了。

这次主办案件的经历,让我感触颇多:

一是个人思想认识得到转变。过去我总认为办案很简单,只要对照程序做,程序不错、定性准确就不难,真正深入办案后,才发觉没那么简单。不怕大家笑话我,从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到终结报告,每一个办案文书的制作,我把总局28号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和《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文书使用手册(版)》不知翻阅了多少遍,反复打开查看,逐步对照办案程序依次完成每个步骤,有时甚至边做文书边查看语言表述中是否符合文书制作要求。一件案件办理下来,我对办案有了全新的认识,从现场笔录的填写、当事人询问笔录证据的固定到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定性,真没那么简单,整个过程涉及到了许多技巧,比如当事人的询问笔录,不同类型的.案件所涉及的谈话内容就不一样,有的需要问当事人的出资形式,有的需要问出违法所得,有的需要问出违法行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二是办案过程中,只要程序合法,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认定准确,就不用惧怕。这是这起案件给我留下的最深刻印象。办理这件案件过程中当事人多次来所里纠缠,起初我们一跟他谈话,他就说:“你们凭什么扣我放在家里的东西?”、“还有没有老百姓说话的地方?不行我找某某上访去!”、“国家提倡和谐,你们怎么执行的?”,尽管我们反复解释他的行为如何违法,并告知他申诉的途径,他均没有采纳,而是到处向我的领导及其他部门反映,可最终都被领导们劝了回来。和谐不是纵容违法行为放任不管,当事人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积极配合我们结案了。

三是通过办案能更好地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就拿这次办的案件说吧,一起无照经营废旧家电回收拆解案,为了定性准确,我看了《无照经营取缔办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环保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件案件办完后,对一般案件办理从程序到所涉及的法律,我在脑海中都留下了深刻记忆,相信今后遇到类似案件时就会越办越熟练。同时也让我明白了,提高干部法律素质,仅单一的看书本学习法律不行,看过了时间长了,就会忘记,更好的方法是多办理案件,通过具体的办案来促进学法,主动掌握所需法律法规知识,更容易让人记忆深刻。

这起案件的完结,也让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就是在进行当事人询问笔录时,所有的询问在第一次就应该问清当事人,如经营额、投资形式、销售利润等,但因个人办案经验不足,我做了二次询问,二次询问当然没有第一次的询问来的顺利,二次询问当事人,让他有抵触心理,担心自己说错会影响到处罚金额。

相信今后我的办案机会越来越多,我会努力克服自身不足,多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执法水平,做一名优秀的工商干部。通过这起案件的办理也让我明白了所长说的那句话的真正含义,工商干部只有会办案,才能在市场监管中发现问题和制止违法行为的发生,更好地肩负起监管市场的重要职能。

篇4:工商局执法办案信息化经验交流材料

工商局执法办案信息化经验交流材料

从xx年xx月开始,xx市工商局在全区工商系统率先启用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全部通过网络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后进行。这标志着传统的手工纸质办案方式成为历史。xx市工商局执法办案机制由此向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信息化管理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xx市工商局研发的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它是一个集查办案件流程管理、程序控制、网上审核审批、数据统计查询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计算机管理系统。经过半年的实践运行,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已成为xx市工商系统执法领域的法眼慧宝。

一、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在实践中彰显六大功能。

一是实现执法资格管理,防止无执法资格人员办案。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中设定的行政处罚用户为具有公务员资格、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确保有行政执法权的干部才能使用该系统,对执法主体进行了严格的限制。

二是规范案件查办和销案行为。由于行政处罚案件必须录入系统立案,因此案件就只能通过调查终结、执行等环节后结案或者依法销案,并且整个过程都在局领导和法制等相关部门的全程监控之下。

三是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执法办案工作效率。执法办案全程均为“网上办公”,办案人员必须会操作计算机。既要能制作执法文书,又要了解计算机网络操作知识,使学习新知识成为执法人员的自觉行为。同时,通过计算机数据传输与复制功能,使同类型案件的查办和组卷效率成倍提高,在线核审和审批,加快了案件办理速度。

四是实现自动提示和自动关联功能。在工商所查办案件权限和类型、大要案件召开案审会、处罚告知和听证告知的选择等方面,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具有自动提示功能。与经济户口数据库、企业信用分类监管数据库等模块做到信息资源共享,在提取案件当事人基本情况信息、案件办理结果反馈等方面,能够实现自动关联。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对案件当事人进行立案后,与其相关联的工商综合业务系统其它模块将自动形成警示信息。

五是具备强大的数据统计与查询功能。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集证据和数据采集于一身,具有强大的数据统计、查询和维护等功能,且可操作性极强,使数据统计和查询变得简单、快捷。

六是强化了对查办案件工作的执法监督。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具有的法制备案功能,立案后的案件和申请采取强制措施的案件,将在局领导审批同意后自动生成法制备案材料和案件目录,实现了对执法过程的全程监督。

二、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在实践中突显成效

一是有效解决了执法办案体系中的“三不问题”。开发应用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有效解决了执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将执法办案工作全过程在计算机中以程序规则的.方式确定下来,对执法权力的运作过程进行正当的程序控制。开发应用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有效解决了执法效率不高的问题。有效解决了手工制卷带来的弊端,降低了边远基层工商所的办案成本。开发应用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有效解决了执法监督不严的问题。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可以对从发现案源到结案的全程实时监督,有效防止了执法权力滥用,杜绝了瞒案不报、有案不立、压案不办等现象。

二是在实际运行中成效显著。这套系统于xx月初在xx市工商局局机关、xx区工商分局和xx工商所试运行,xx月xx日开始在全市推广。至目前,经过审批系统办理的一般程序案件xx起,强制措施审批xx次,杜绝了违反程序办案、违规操作等现象。执法办案网上审批系统全面应用后,xx市工商局、各个旗市区工商局、工商所行政执法领域不断拓展,监管层次不断升级,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查办水平和案件质量都得到一定程度的提高。截止xx月xx日,全市工商系统累计查办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xx起,较去年同期增长了xx%;案值xx万元,同比增长xx%;罚没入库金额xx万元,同比增长xx%;查办的典型案件和大要案件数量也都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其中罚没金额xx万元以上案件xx起,罚没金额xx万元以上案件xx起。

篇5:从事执法办案的工作简报

从事执法办案的工作简报

非常感谢省局领导给了我这次和大家共同学习、交流的机会,下面,我把从事执法办案工作的一些体会和做法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作一简要汇报,但愿能抛砖引玉,为全省工商系统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尽我的微薄之力。

一、执法者,首先要学法、知法、懂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工商总局公交局局长同志说:工商部门履行职责的过程,就是执行法律的过程,工商部门执行法律的行为是由广大工商执法人员完成的,所以工商执法人员执法水平的高低,执法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工商部门履行职责的质量,影响着企业和当地经济的发展。这就要求工商执法人员要有较高的素质。我认为,素质包括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政治素质往大里说是要忠于党、忠于人民,往小里说是热爱工商事业、忠于执法岗位。业务素质是要知法、懂法、用好法。打一个不太恰当的比方,我认为我们的执法征程就象西游记里孙悟空保护唐僧西方取经,孙悟空凭着一双火眼金睛、七十二种变化和一根金箍棒,一路降妖除魔、披荆斩棘,取得真经。面对经济飞速发展的新形势,也要求我们工商执法人员不断更新执法理念,炼就一双火眼金睛,运用法律这把利剑,去铲除和纠正阻碍经济发展的各种经济违法违章行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运行。所以说,学习法律、用好法律,是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的关键,当然,学法的方法很多,以任丘市局为例,每年组织1次全员封闭学习,邀请省局处室领导、省工商学校的老师授课。每个办案单位也都通过开辟学习园地、案例分析会、每周一题等多种形式进行岗位练兵活动,干中学、学中干,熟能生巧,使每个执法办案人员的素质每年都有提高,实现了全局查办案件数罚没款逐年大幅度递增,而且没有一起案件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可是提高素质是做好工作的关键,包括省局组织的这次培训,说明了各级领导对提高人员素质的重视,同时也是适应新形势打造现代工商的重要体现。

二、积极争取上级的支持,查办大案要案。

工商系统实行垂直管理以来,地方政府从地方利益的角度,对工商系统的行政执法干涉较多,另外受不良风气的影响,社会上说情风对我们的执法工作干扰也比较严重。这就要求我们在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原则的基础上,要讲究策略,其中努力争取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支持,不失为排除干扰,抵制说情风的好办法。XX年我局立案查处了华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华北石油管理局虚假出资案。华北石油管理局与大港油田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河北华北石油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华北石油管理局出资6400万元,这其中有3000万元是实物出资(房屋、车辆),半年内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也未报登记机关备案,案情非常简单,但案值较大。当时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和(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罚则是5%-10%,应该处罚150万-300万,我及时向局长作了汇报,当时,陈局长还在我局当一把手,我说:“陈局这回逮了条大鱼,顶着点”。果不其然,管理局的局长来了、市委、政府的主要领导也出面了,甚至找到了沧州市局的领导。说实话,当时任丘市局面临的压力非常大,因为当时任丘市委、政府提出了一个口号是搞油地一体化,支持油田经济的发展。罚,面临着和油田的关系和市委政府的压力;放,我们又没有履行好职责,眼看着一条大鱼跑了,又很可惜。所以,当时局里面临着很大的困难,正在这进退两难之时,省局的“督办函”来了:“沧州市局并任丘市局,省局接群众来信一件,反映华北石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华北石油管理局有重大虚假出资行为,请你们认真调查,并将结果x月x日前上报省局。”华北石油管理局毕竟是大型企业,它下设一个法律顾问处,正处级单位,有10多个专职律师,对法律法规非常精通,但是一看到督办函他们的态度立马有了改变,主动来到我局沟通,恳请任丘市局向省局、沧州市局说说情,他们积极配合主动改正,要求从轻处理。华北石油管理局的态度变了,市委、政府的态度也跟着变了,最后罚款50万元,三方都很满意。这样,既维护了方方面面的关系,我们又履行了职责。这是对于查处较大案件,上级局予以重视和支持的一个比较成功的案例。当然,这纸督办函是省局公交处领导为支持我局工作而特意制发的。

(我举这个案例想说明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遇有较大案件最好要向一把手及时汇报,让一把手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第二层意思必要时争取上级业务主管机关的'支持,这样使我们办案单位更超脱。)

当然督办函只是其中一种形式,遇到此类问题各位不妨一试。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切实解决执法实践的具体问题。

由于工商执法会涉及当事人的经济利益,而且当事人的素质也参差不齐,所以在执法过程中会遇到暴力抗法,转移非法财物,毁灭证据等多种情况,这样的执法环境,促使我们一线执法人员要开动脑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力争方法多样,达到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执法目的。再说一个案例。任丘市有一个村叫崇村,该村地处任丘、文安、大城三县交界地带,可谓天高皇帝远,这个村生产假化妆品的历史由来已久,有相当一部分村民在自己家里生产假化妆品。我亲自带人去过两次,一次是下午,当事人叫孙中全,当时就堵个正着,抓了现场,正在生产假大宝sod蜜。在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该村的老百姓都出来了,当时有一百多人,围攻我们的执法人员,当事人孙中全趁乱逃跑,最后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对带头闹事的给予行政拘留,对生产的假化妆品部分扣留。第二次是晚上,接到举报,我又带人去了,因为都是民宅里生产,又上了锁,所以我们请村里的干部帮忙找人,村干部也左推右拖,等了一个小时,门打开了,东西没了,尽管是假的,屋里还是留存着淡淡的化妆品香味,转移了!由于没有现场,我们只好无功而返。后来,又与公安机关配合打了几次,效果都不太好。这件事我反复琢磨,越想越不对头,越想越憋气,心想,我非端了你不行。想来想去我想了一个法,在村里我不好治你,等你出来半路上截,反正你要运出去卖,随后下了一个线等着,出来一车我扣一车,经过一段时间的堵截,崇村假化妆品得到彻底根治。

四、充分发挥工商部门执法职能,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实际,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总局领导对我们基层执法工作的要求和希望。工商机关实行省以下垂直,但仍是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的经济监管部门,支持经济发展的职责不变。任丘市的摩托车行业是我市主要经济支柱之一。多的时候全市生产摩托车的厂家有一百多家,但由于资金投入、生产规模和技术力量的不同,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常国家发改委很重视任丘市的摩托车市场,有关领导在考察时说过,这个市场要是这样乱下去的话,将被全部取缔。为了规范这个行业的正确发展方向,任丘市政府出台了一个政策,就是要整合资源,对于规模大、技术含量高、有发展前景的积极帮助他们跑手续,重点扶持,对于那些技术含量低、没有发展前途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工商局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在坐的各位可能都有体会,我们每到一个地方去执法,特别是在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村里的干部或者有头有脸人物都会出来说情,这些人往往又会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考虑行风问题,所以不得不给面子,致使执法力度受到影响。后来我就考虑双管齐下,白天到厂家检查,晚上围追堵截,并加大了处罚力度。经过近两年的治理整顿,任丘市的摩托车市场秩序得到了明显改善,现有5家企业通过了国家部委的公告,成为合法的摩托车生产企业,市政府对工商局的工作非常满意。

举这个例子是说借力(借势)办案,既为政府做了工作,我们又增加了收入,可谓一举两得。

以上两个例子都涉及到了公路执法,这里面就有一个敏感的词“公路三乱”。

五、全方位提高综合素质,充分适应当前执法环境。

通过多年的执法实践,我发现仅仅熟练掌握工商法律法规,不能满足当前执法工作的需要。XX年,我被任命为经检科科长兼队长,号称双天官。当时总想多干工作回报局党组的器重和同志们的大力支持,想来想去,其中想到一个事,有好多外地拉煤的车到任丘送煤、卖煤,大部分是个人经营,没有执照。于是我就带领经检队起早干这个事,当时我也考虑到“公路三乱”这个词,当时我们掌握的政策是查静不查动,我又多了一个心眼,煤车一来要过磅称重,所以我特别交待执法人员在地磅旁边等过磅的时候检查。况且有公安的配合,应该万无一失。第一天,效果不错,查了四辆,都没有执照。过了两天,我正准备多派人手大干的时候,市纠风办的同志找了我,说我们执法是公路三乱,当事人告到了省纠风办。当时一听,我很不服气呀,什么是公路三乱,我是在市区公路旁边的地磅上检查的,后来据市纠风办领导讲公路三乱政策界限是“公路和车之间没有建筑物”。这件事对我的触动非常大,说明我对工商法规之外的政策界限掌握不清,需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同时也提醒我要妥善、正确处理和协调好和其他部门的关系。

六、正确处理、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保证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工商部门不是生存在真空里,我们的每一项工作都需要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需要其他职能部门的倾力配合,所以协调好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

1、与纠风办、优环办的关系。

大家可能都有这样的体会,各地党委、政府都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环境。有的地方搞一个月多少个宁静日,宁静日期间不允许执法部门进门检查,或者到纳税大户等保护单位执法要到优环办开信,尽管我们工商部门是独立执法单位,但当地党委政府的政策,我们也应不折不扣的执行。所以说我三天两头往纠风办、优环办(在一起办公)跑,美其名曰是咨询政策,自觉接受他们监督,实际上是协调关系。有两个好处,一是行风评议纠风办占很大比重,二是去重点保护单位执法开信方便。这为我们提高执法办案效率和创造好的执法环境起到了较好的作用。

2、与公安机关的关系。

经检大队成立,我局就一直和公安局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公安局经侦大队三名同志长期驻我局,每当我们执法遇到阻碍,特别是暴力抗法的时候,公安局的每个科或每个派出所都会大力支持。举个案例:

任丘市北环炉具市场曾是华北地区最大炉具集散地,上百家商户,几百个品种,当然也鱼蛇混杂,假的冒的常有发生,有一次,厂家(方太)来打假,在查处李永斌销售假冒炉具一案时,当事人公开抗拒执法,煽动不知真相的群众200余人围攻、谩骂执法人员,并邀来自己三兄弟,脱了上衣,威胁恐吓执法人员,声称“谁敢动我一个炉具,我就和他拼命!**刚从监狱出来,什么也不怕!你们我都认识,晚上到家掏你!”气焰非常嚣张。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没有畏惧,没有退缩,一方面劝阻围观的群众,一方面耐心地做当事人的工作。最后公安机关对李永斌行政拘留了15天,对依法扣留的假冒炉具由当事人主动送到我局,既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又捍卫了红盾的威严。举此案例说明工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论遇到什么样的人或事,心中要有一个信念,要敢于亮剑,因为工商机关是国家执法机构,我们的执法人员是代表国家执法,况且有公安机关做我们的坚强后盾,我们怕什么!邪不压正!

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关系,主要是需要上路执法,特别是接到举报必须要去,

提示大家一下一定要和纠风办打招呼、要交警部门配合。

3、和检察院的关系,主要是渎侦局和反贪局。

在我们任丘,检察院渎侦局每年都要到我局来几次,主要是检查一下案卷,看有没有该移交未移交,以罚代刑失职渎职的情况。开始我没大注意,后来我想不行,我就和渎侦局的同志们主动联系,一是每结一批案件,我就要到渎侦局去沟通,请他们为我们把关,切实保证我们的案卷不出庇漏;二是请渎侦局的领导到我局讲课,举办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切实保护了我们的执法人员。

和反贪局的关系,主要是治理商业贿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我局搞的较早,我就开始搞,主要是医药购销当中的药品回扣,97年一次,XX年一次,两次大的活动和反贪局就有接触。讲个小故事:XX年我们查处了一起商业贿赂案件,一个做校服的公司,老板叫郭五昌。有人举报说为增加校服销售量,从校服款中提出5%,做为劳务费,直接给老师。当事人也承认,但是做笔录时不签字,只承认有此事,白纸黑字不签,无论怎么做工作也不通。后来我想了法,给检察院反贪一科打了电话,要他们来两个着装的同志到我办公室演出戏,当时我把当事人叫来,他还是那一套,后来检察院同志说:在这里别说了,跟我走,到检察院说吧.老板一听毛了,赶紧和我说:“别让我去检察院了,我在这说吧。”这样,他非常配合,使案件得以顺利查处,罚款2万元。当然,还有其他好方法,权当是个小故事吧。

4、和系统内部各业务科室的关系

主要是和其他业务科室建立信息共享的机制。比如注册管理科对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的行为如逾期未年检、主要登记事项变更、注册资金的变化等情况底数较清,由他们定期向我们提供信息,我们执法办案机构根据此信息加大巡查力度,提高了执法办案的效率。和法制科的关系:遇有较大疑难、意见不统一的案件及时与法制科沟通,尽量达成共识。这样既提高了办案效率、又提升了办案质量。

5、和法院、质检、环保、医药等单位的关系,和法院主要是强制执行,和其他单位主要是案件移交或联合办案,不多说。

七、处理好说情者的关系,提高案件处理效率。

办案人员都知道,几乎查办每一起案件都会有一帮人出来说情,有同学、战友、亲戚、朋友、街坊邻居,形形色色,确实让人很头疼。但是看待说情也应一分为二:好的地方有1、一个信号,说明了当事人对我们执法行为的认可,当事人已经认识到他错了。2、可以使当事人接受一次再教育。办案人员在调整取证时,会和当事人讲到法律知识,当事人可能会将信将疑,办案人员也会对说情者讲清法律法规和自由裁量权,当事人对说情者讲得会容易相信。所以,使当事人又受到一次教育。3、当事人会主动配合,提高效率同时避免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发生。所以说我们在具体工作中要灵活巧妙地对待说情者。举一个案例。XX年我们立案查处了一起制售假电器案,当事人叫孙振东,当时他挺害怕,找了我一个朋友来说情,并且给我拿了5000元钱,并提出和我交朋友。当时我记得非常清楚,说:“知道5000元够杠,我今天放了你,明天我去吃窝头了。”很巧妙地拒绝了。并真诚地说,我愿意和企业交朋友,但是我交的是合法的朋友。最后罚他3万元,后来在我的帮助下他注册了公司,申请了注册商标,短短几年,发展成固定资产超千万,在任丘低压电器行业小有名气。

(举这一案例想说明1是巧妙对待说情提高案件处理效率;2是对误入歧途的当事人,伸出援助的双手,帮助他们走上合法经营,勤劳致富的道路,这也正是我们和谐工商、和谐办案的体现。)

八、不放过蛛丝马迹,努力拓宽案源。

对于执法办案,简单的讲,就是一个是寻找案源,一个是调查处理,有些执法人员常常为案源少而苦恼,不知该干什么。我认为,一个执法办案人员的素质很重要,前面讲到了,执法者首先要知法懂法,要吃透法律法规的内容,除此之外,一个执法办案人员还应具备这么几个特点(或条件)。(1)眼要毒。就是说看事情要看到实质,别人看不到的,你要看到。(2)耳要聪,练武的人常讲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就是要随时随地捕捉一些有关案件的信息。(3)腿要勤。是说不能呆在办公室里等举报,等上级交办,要多走,多转。(4)胆要大。不是胡来,不是“唬”牌,是钱局长讲得亮剑精神,是要敢于碰硬,敢于办大案。XX年我局市场科查处了华油供应处无(成品油(零售)批准证书)销售成品油一案,定性是投机倒把行为(当时打把条例还有效),罚了80万元。我们根据线索其货源是从销售公司购进的,我们按为其提供方便,按打把条例立了案。销售公司属纳税大户,财大气粗,非常不配合,执法人员去,经理眼皮都不抬,甚至扬言工商局要罚我们,我们就搬走。我们也针锋相对,在中国境内,违反法律法规都要受到处罚。随后向政府作了汇报,同时周密考虑每一个执法细节,两个科长带队,把他们电脑全部扣来,最后在铁的事实面前,低了头,在政府协调下交了50万元。(5)心要细。是说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包括调查取证,定性,组卷等方面要耐心细致,不出错。

XX年底,我局搞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XX年初,二名年轻的同志到经检科担任副科长。年轻人,工作干劲很足,找到我说:“田科长,我们跟着你会好好干,你让我们干什么我们干什么”。我说不对,应当发挥你们的主观能动性,他们讲,刚干,不知道干什么。我说交你俩一个任务,晚上看一晚电视,特别是任丘台,或者上网,明天向我汇报。第二天俩人来了,一个说有两个饭店,一个药店开张了,一个说在互联网上有两则广告看着有问题,高高兴兴带着人下去了,尔后,我又把刚才讲到执法办案人员的5个特点慢慢向他们渗透,进步很快,XX年工作干得不错,举一个案例,我有一个副科长叫李伟,从局财务科调来,XX年夏天他在财务科听到财务科的人讲到在农行同城跨行转帐支票不让用,必须使用其网络支付系统,并收取费用。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他回来跟我讲:“田科长,这是不是限制竞争啊?”我让他马上搜集情况,并外围取证,初步了解是我市四家银行加一个信用联社,五家金融系统搞了一个会议记要,擅自取消了支票同城交换业务,强迫客户使用网络支付系统,并加收费用。我又翻了翻(银行法)、(反法)、(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一看适用。我马上向市局公交局做了汇报,公交局领导非常重视,几次到任丘召集5家金融机构负责人见面,并授权我局调查,最后一家处罚款10万元,共50万元。

最后,提个小建议,这有一本书,是省局梁立敏处长编著的(工商行政执法实务与技巧)大家可能都有,里面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传销、查处无照经营行为等都作了详细的阐述并有案例注释,另外,我荣幸地听过省局公交处段处长关于治理商业贿赂和政法处候处长的讲座,我看后感到非常好,非常实用,建议各位抽时间看一看,读一读,我想肯定会对我们的执法办案工作大有帮助。

好了,说实话,当着这么多精英的面白话,心里很忐忑,但上级交给的任务也只好班门弄斧了。没有系统,也没有章法,只谈了自己亲身的案例,谈了些体会,由于水平和能力有限,很肤浅,不对的地方,恳请各位领导、各位同行、各位老师批评指正。

谢谢大家。

篇6: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的紧急通知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执法办案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周强院长在最高人民法院专题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力做好第四季度执法办案工作。

通知指出,今年以来,随着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社会矛盾易发多发,特别是立案登记制改革和修改后行政诉讼法实施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国法院受理案件数大幅上升。截止9月30日,全国法院新收案件1200余万件,同比上升18.42%.同时,未结案件数逐月累积。面对十分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和加剧的办案压力,各级人民法院要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进一步提升以执法办案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全局的意识。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科学研判当前审判执行工作态势,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制定清理积案工作计划,强化服务保障,加强监督指导,促使、服务一线法官集中精力执法办案,进一步确保完成全年办案任务。要根据各种案件类型的增长变化,加强人员和案件的调配,将有限的审判资源配置到办案压力大的岗位。要切实减少办案以外的会议、调研、出差、培训等工作,确保一线办案法官集中时间和精力投入办案工作。要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做好群体性、公益性、关联性、长期未结、重大敏感等案(事)件的办理和处置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通知强调,要用改革的思维和改革的方式破解工作难题,落实法官办案责任。改革试点法院要按照《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要求,深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严格执行裁判文书签署制度,保障独任法官和合议庭依法独立办案。非试点法院也要积极探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逐步降低各类裁判文书的签发层级,充分调动法官办案积极性,切实提升审判质效。院、庭领导要积极主动地到办案一线,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动全体法官办好案、快办案。各级人民法院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作。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要按照诉讼法相关规定,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用足用好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速裁程序,提高审判效率、缓解办案压力。要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引导人民群众更多选择非诉讼渠道解决矛盾纠纷。要高度重视诉前和诉中调解工作,积极利用已建立的各种联动调解机制,力争将更多的.简单民商事案件化解在诉前。要在公正高效审判执行案件的同时,力争取得最佳的办案效果。

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借助社会各界的全面监督倒逼法官提升质量和责任意识、严格裁判标准、统一裁判尺度,推动提升审判质效。要进一步明确各级院庭领导的审判管理责任,充分发挥专门审判管理机构作用,落实各项审判管理职能,规范、保障、促进、服务审判执行工作。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坚决杜绝年底前关门不收案、强迫撤诉、虚假报结等现象发生。要切实发挥信息技术优势,运用网上办案等手段,强化审限管控,加速案件流转,提升办案效率,运用智能化支持和大数据分析,为一线法官办案提供服务,最大限度地减轻其事务性工作负担。

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综合管理、组织人事、信息技术、后勤保障等部门要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切实增强服务、保障审判业务部门和一线办案人员的意识,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回应需求,努力提供更高效率、更高水平的服务保障。要进一步关心干警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为广大干警创造良好工作环境。要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同志学习活动,积极宣传办案工作中的好做法、好法官,树立典型,激励士气,充分调动一线干警的积极性。

篇7: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现状与办案中的软抗拒现象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现状与办案中的软抗拒现象

一、xx市质监系统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基层质监部门整体执法水平亟待提高

归纳起来,基层质监系统整体执法仍存在三种现象:

一是“重罚轻纠”现象。通过调查,发现一些基层质监局在执法办案时,只注重对当事人罚款,而对违法行为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去纠正重视程度还不够,虽然有些地方也在生产领域中推行了“警示预警”制度,但在实践中,这种制度没能被很好的贯彻,这在执法中就走进了“重罚轻纠”的误区。具体表现形式有:

1、只罚不纠。即对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只罚款,对已销售的存在严重隐患的产品不认真追查;

2、只打不追。一些基层质监局只对查到的问题进行处理,而对表面现象背后的隐患问题不注意追查。

3、手段单一。通过我们对部分基层质监局处罚文书的调阅,发现部分基层执法人员对行政法律规定的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领会不深,处罚决定书的处罚条款往往只有罚款一项,不会运用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改正、责令停业整顿等措施,致使某些违法人员误认为执法机关只要罚款,不管纠正。

二是“重实体、轻程序”现象。这类现象通常表现为:

1、执法人员主动与当事人协商来规避法律。少数质监部门鉴于当地执法环境,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压力很大,一些执法人员为了尽快结案、息事宁人,就主动和当事人协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幅度,只要谈妥,就凭当事人的认识材料处罚。但这种行政处罚只要当事人提起复议或诉讼,质监部门将必败无疑。

2、违反法定程序。这些程序包括回避程序、调查程序、告知程序、时效程序等。有利害关系的不回避、进行调查时不亮证、符合听证条件的不告知听证权、采取先行登记保存超时限,这些问题许多执法人员觉得无关紧要,但在诉讼中往往就是这些小细节成为质监部门的死穴,只要当事人诉诸法律,质监部门极有可能“吃官司”。

三是“重证据、轻规范”现象。这种现象集中体现在基层质监部门的大量案卷文书中,一些质监部门法律文书的制作在实践中不规范,归纳起来,主要有:1、有的文书没有执法人员的签名;2、有的案件当事人在文书上不签字,只按手印;3、有的询问笔录修改过后不要求当事人签名;4、处罚决定书和罚没收据上的当事人不一致;5、收集的证据没有提供人签字,证据来源不清;6、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内容过于简单,不反映违法事实和违法现场涉案物品的数量、质量和状态等。

上述三种现象的发生和存在,极大地影响了基层质监部门的执法工作,虽然近三年来,我市质监部门在执法办案的数量上有了很大的提高,[本文来源于大ˇ秘ˇ书ˇ网--有文章需求,请到大*秘*书*网站留言板,12小时内解决您的问题]每年基层质监部门办理的案件占全市案件总量的百分比达到了70%左右,但大案要案很少,万元以上的案件比率只有15%。究其原由,主要有以下几点:

1、质监部门缺少综合执法人员。现有的不少执法人员以前大多没有系统学习执法知识,这就导致他们不熟悉法律、法规,不懂得执法程序、执法技巧及有关查帐、取证等专业知识,因此,这一部分人在办案过程中往往问题不断。

2、少数办案单位和执法人员思想偏差,存在一切向“钱”看的倾向,对已经流向市场、存在隐患的涉案物品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而且存在怕麻烦、怕费事、怕人情、怕出错的消极畏难情绪,认为差不多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深究不放。

3、是综合执法手段不强,质监执法依据不足。在众多质监执法法规中,有执法力度和强制措施的甚少,而且可操作性不强,特别是有些法规的颁布时间超过,这就导致行政执法依据不足,手段不硬,难以达到理想的执法效果。

(二)执法体制不尽完善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两个认识”不统一。

一是市局业务科室对执法办案工作的观念认识不统一,难以形成合力。出于职责本位考虑,稽查大队侧重于执法办案,法规科侧重于执法监督和案件质量,其它各业务科室则偏重于各自业务范围内的事。这是十分正常的,但涉及执法办案工作时,往往出现各持各的态度,各出各的力,各支各的招,很难协调一致形成合力。

二是机关具体执法办案的指导意见不统一,质监部门难以执行。由于职责不同,各有侧重,各科室站在不同角度考虑问题,发出指导意见。意见的不统一,甚至相左,让质监部门很难应对,有的直接影响到办事效率和执法效力。

2、“三个方面”不完善。

一是机构设置方面,由于编制不足,导致存在着职责交叉问题,没能很好解决统分结合的矛盾。执法人员严重不足,制约基层质监部门执法的一个重要问题。例如,以我们调查的xx县质监局,该县局现有编制9人,一线执法人员就更加少了,但却承担着辖区8个乡镇、71个食品企业、以及其他生产企业的监管任务,其难度可想而知。

二是人员培训方面。上级对质监部门培训滞缓,没有很好解决执法指导的问题。质监部门精通法律、懂业务、善执法的业务骨干非常少,能办案、有经验的一线执法人员不成比例,现行的培训工作明显存在不足。一是培训的内容滞后,[本篇文章来源于大*秘*书*网-网址为--大ˇ秘ˇ书ˇ网-解决您的燃眉之需]新的法律、法规或规章出台,不能及时进行培训,如何运用,只能由自己去摸索;二是培训的方式落后,所举办的'执法培训多是从规范角度讲述不能怎样做,禁止怎样做,至于可以怎样做,应对问题可以怎样变通适用,无这方面的培训指导。这就使得执法培训在指导性、实用性上大打折扣。

三是在执法机制和装备方面。首先是机制不活,市局一级只制定了严格的惩罚措施,有明确的责任追究机制,但激励机制明显不足。出现了这样一个不合理局面:执法办案存在过错追究,不执法办案则无任何责任追究,导致“干事的人是非多”的现象发生,使执法人员的积极性受到了挫伤。其次是执法车辆不足、装备还是落后。

3、“四个矛盾” 较为突出。

一是高标准要求与低素质状况的矛盾。市局机关科室顺应依法行政和监管方式改革的需要,对于指导、规范质监部门执法办案工作,提出了较高要求;而基层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不尽如意,其实际执行能力与预期要求相距离甚远。这是一个长期性的根本矛盾。

二是实行刚性标准与谋求弹性空间的矛盾。不管是法律、法规的硬性规定,还是各种办法、规定、制度及考评标准等,均体现了对执法工作的刚性约束。而在实际执法办案过程中,希望在操作上给予尽可能大的弹性空间。就是说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度难以掌握执行,不能很好地做到因地制宜、因案制宜,造成下级埋怨上级箍得过死,上级指责下级随心所欲。

三是指导不力与落实不够的矛盾。站在基层质监部门的立场上,现实队伍素质状况,使得基层执法办案需要强有力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希望市局机关各科室能很好地发挥指导、参谋、协助、支援等作用。但由于机关科室人员的调配受多种现实因素的制约,实际素质达不到指导职能的内在要求,指导、协调作用体现得并不充分。在这种情况下,基层反映市局机关科室指导不力,不无道理。站在市局机关科室立场上,很好的工作安排、工作调度,因为基层的认识偏差、执行不力而流产,达不到预期效果,则是基层落实力度的问题。正反两方面的问题,都是今后加强基层执法工作中应着力解决的现实难点。

四是职能办案机构与基层质监部门争抢案源的矛盾。应该说,这是一种

积极的竞争矛盾,但问题是在竞争中形成了互不信任、互不理睬的“两张皮”局面。按理,市局稽查大队是办案的指导、协调机构,是系统各基层质监部门执法办案的“总头目”,但由于稽查大队和各基层质监部门均承担有很重的办案任务,迫于任务压力,在办理案件上产生了争抢案源的“分灶吃饭、单打独斗”的局面。稽查大队忙于自身办案、办大案,无暇顾及指导基层办案,基层发案后欲独立完成,不愿请稽查大队参与办理。这种只分不合的状况,分散了有限的办案力量,发挥不了整体合力优势,体现不了执法办案的拳头作用。

(三)执法环境亟待改善

主要体现在二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协作困难。当出现暴力抗法事件时,质监部门只能依靠公安部门来处理;当事人拒不履行处罚决定书规定的义务时,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此时的工作主动权已不在质监部门手中,公安、法院的办事效率如何,提出怎样的要求或条件,质监部门只能看别人的脸色行事。高门槛、高成本的执法协作,使质监部门始终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

二是执法(或处罚)难。现在,在质监行政执法过程中,说情太多、干预太重、执行太难等问题较为突出。现代通信联络的发达,使得案件的说情越来越多,原则在人情的攻势下往往会作出让步;行政干预过重的问题还一时得不到很好解决。处理好服务企业、优化环境与强化监管执法力度之间的矛盾很难把握。基层质监部门执法更是两头为难。据部分基层质监部门反映,基层质监部门的很多工作普遍处于“两难境地”,无论做好做不好总有一头不满意,例如,既要依法严把生产源头关,又要为当地招商引资任务的顺利完成,而给企业“开绿灯”、创造“宽松环境”;既要完成上级层层下达的报刊征订任务,又不得违反“自愿征订”原则的纪律;既要加强生产领域监管,但又没有必要的经费保障和完善的检测检验国标;既要打假除劣,但又没有及时、有力、低成本的执法手段等等。至于执行难,是说不清道不明,一个案件办结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又要过新一轮人情关。何况法院是否将案件执行到位,申请人无法监督。

二、当前办案中“软抗拒”现象的表现与对策

(一)“软抗拒”现象主要表现

1、在案件发案阶段。一是当事人在现场检查中不配合,能当场狡辩抵赖的则极力狡辩抵赖,有的甚至当场转移财物,使办案人员取不到有效的书证、物证;二是以当事人不在现场为借口,拒绝在现场检查笔录上签字、盖手印,其它在场人员亦不愿(敢)做现场见证;三是故意拖延时间,或者就一走了之,不让办案人员查扣物品。由于质监部门没有对人的留置权、传唤权,只有对现场的检查权,没有搜查权,结果只能是现场能取多少证就算多少证,给办案工作带来难度。

2、在案件调查取证阶段。一是当事人对收到的询问通知书置之不理,找各种借口不来接受调查询问,或外出、或身体不好、或接待客户,一句话到质监部门接受调查没时间。由于缺乏对当事人采取进一步措施的法律保障,办案人员对此也对束手无策,使约定询问时间白白浪费;二是在接受调查询问时,回答也是避重就轻,作隐瞒及虚假的陈述,能推就推,能赖则赖;三是有的当事人还拒绝在询问笔录上签字确认,反复强调客观理由无理要求办案人员记录,或签注对违法事实不予认承的意见。四是有的当事人甚至藐视质监法规,对质监部门依法封存的产品进行销售、转移、隐匿、销毁等。

3、在案件结案处罚阶段。在不处罚已不可能的情况下,有些当事人仍想方设法要减轻处罚或象征性处罚了结案件。一是软硬兼施,一方面寻找关系说情;另一方面寻找执法中的瑕疵,为说情找借口,二是对查封后已罚没的违法物品,以复议、诉讼为借口,拒绝收缴入库,或者要求由其自行销毁,三是以各种理由不按照处罚决定书中的规定时限缴纳罚款,四是在案件申请强制执行中,当事人通过转移财产,在法院拉关系说情,使法院在执行时以当事人无财产可以执行为理由而中止执行,从而达到逃避处罚之目的。

(二)“软抗拒”现象应对之策

1、努力提高办案人员的办案水平、办案技巧和取证能力。首先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准确理解掌握质监法规,正确判断违法事实,做到有的放矢调查取证,懂得证据的锁链关系,避免事后补证困难。

其次,要改变“重物证,轻口供”的观念。充分地利用证据规则来收集各种类型的、且被法律认可的证据,有效地控制案发现场,及时制作现场记录,对一些违法违规物品该扣押的扣押,该登记的登记,该提取的提取,尤其是对那些可能灭失或事后难以取得的证据,更要及时采取摄影、照相等手段进行固定保存,将可以证明违法的各种证据使用完全,使各个证据之间环环相扣、互相印证,这样即使当事人死不承认也不影响案件的查处。

再次,要规范执法,注重办案技巧,在执法办案中真实客观反映当事人对调查取证的配合态度,并在制作文书时如实体现。

最后,执法人员要不断总结办案成功经验。

2、充分运用好“自由裁量权”。“自由裁量权”是一把双刃剑,现在过多地强调了防止其“滥用”和“规范”运用的一面,忽视了“自由裁量权”在具体案件中的“威慑力”的一面。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在对付“软抗拒”中显示出威力来,通过进一步的细化自由裁量,不仅要考虑当事人违法情节、手段、目的、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而且也要充分考虑当事人在质监部门调查取证时的配合态度,更要考虑当事人有否擅自转移、隐匿、损毁封存的产品这一行为,使质监部门能够审时度势,权衡轻重,不至于在复杂多变的案件面前束手无策。只有合理使用“自由裁量权”,才能促进行政处罚的公平和效率,维护质监部门的执法威信和权威,实现“个体化正义”。

4.加强对零口供案件的探索。在办案实践中,对口供的过分依赖和对证据运用能力较低是许多办案人员的切肤之痛,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当事人不会做出不利于自己的供述,那么需要我们不断探索加强运用“零口供”规则,这样才能更有效打击违法行为。“零口供”不仅指当事人拒绝接受调查询问,而且包括接受调查询问时避重就轻,作虚假的供述。当事人的陈述与质监部门掌握的书证、物证、证人证言有明显出入的,可以认定询问笔录无效,视为“零口供”。 质监部门应按照重物证,轻口供的原则,在书证、物证齐全,事实本身已经清楚,能够证明案件来龙去脉,证据已形成了能互相印证的锁链的,即使没有当事人的口供,也应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篇8:局长在市城管执法网上办案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刚才,*局长传达了市局关于推行网上办案工作的意见,对于这项工作市局党委十分重视。今天我们召开这次专题会议,主要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安排部署网上办案工作,积极加快我局信息指挥中心系统的推广应用,努力实现用科技手段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下面,我就网上办案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网上办案工作

推行网上办案是城管综合执法实现新跨越的一个重要标志,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多年来,城管执法习惯于粗放型管理,有时出现执法不文明,办案不规范,处罚不严谨的情况,直接影响了城管执法在社会上的形象。我市成立综合执法队伍后,市局党委高度重视队伍建设,在抓规范执法行为、强调文明执法的同时,着眼于创新执法管理,提升办案水平,克服城管执法多年存在的随意性和办人情案、关系案的现象,建局之初,就下大的`决心,集中一定财力,筹划组织建设城管执法信息指挥中心项目。经过一年多的筹备建设,目前,指挥中心一期、二期建设任务已基本完成,各大应用系统已全部转入试运行阶段。其中,今年4月份16039投诉受理系统投入试运行,今年7月1日起,市局办公室积极应用网上办公系统,并高质量地完成了局外网改版建设,大大提高了我局电子政务和政务公开水平。另外,指挥调度系统、城市监控系统和移动指挥系统建设任务也进展顺利,达到了设计应用要求。

网上办案是新时期城管执法发展的方向。在指挥中心各系统中,网上办公是基础,网上办案是核心,投诉受理和执法指挥是新手段。为了推广应用网上办案系统,前段时间,市局吕局长、韩局长带领市局法制处、指挥中心有关人员利用三个月的时间,深入各区局各试点中队,进行了面对面、点对点地反复尝试,通过不断改进和实际操作,现已取得了明显成效,筛网滤布推行网上办案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为此,市局党委研究决定,自今天起,在全局系统正式展开城管执法网上办案试点工作,首批试点主要在市局两个大队和7个区局的13个中队中进行,待条件成熟后要在更广的范围、更多的中队中进行普及推广。实行网上办案可以使城管执法更加规范、更加公正、更加透明,必将大大提高城管执法办案质量和效能。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把网上办案做为当前加快指挥中心建设的中心工作来抓,认真抓紧抓好。

二、精心组织试点,确保网上办案取得实质性突破

开展网上办案工作对于我们来说是一项新事物,是一个新的试点工作。我们要本着“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稳步推进、保证质量”的原则,精心组织安排,务求试点工作取得圆满成功。

一是完善试点方案。要安排好试点工作总体计划,制定好每个阶段的重点试点内容,明确试点工作指导思想、目标要求,提前把试点工作方法步骤考虑得更加周密,把试点工作可能遇到的困难考虑得更加周全,把网上办案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做实做好,为网上办案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二是转变工作习惯。从过去的“手上办案”到今天的网上办案,是城管执法一个质的飞跃。我们整个指挥中心建设,最终要实现“文件网上走、案件网上办、绩效网上考”的新型办公模式。当然,近一阶段时间内,我们仍要实行网上办案与传统办案并轨制,但是网上办案是今后城管执法发展的方向,最终要取代旧的办案方式。各级城管执法办案人员要自觉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尽早适应新的办案方式,尽快转变旧的办案习惯。

三是严格办案管理。要严格规范网上办案岗位责任制,使各级办案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确保网上办案每个步骤、每个环节都能顺利进行,保持网上办案的连续性、时效性。严格规范网上办案工作程序,严把立案关、审核关、处罚告知关和结案关,使我们所办案子经得住检验。严格规范电子卷宗,按照办案时限和要求,认真录入各类办案证据材料,保证案卷各类文书整洁规范。严格规范网上办案纪律,认真落实网上办案保密制度,严禁办案过程中擅自在线离岗,严禁外单位和外来人员上线操作等。要通过认真落实以上“四个严格规范”要求,确保我们网上办案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四是加强指导监督。市局法制处、指挥中心要集中时间和力量,深入各区局各试点中队,加强现场指导,及时解决基层遇到的难点问题,压滤机滤布推动面上的工作顺利进行。要加强网上办案跟踪指导监督,积极探索网上办案考核机制,不断提高全局网上办案系统应用水平。各级网上办案人员要抓紧熟练网上办案应知应会技能、熟记规范要求、熟悉业务标准,尽快成为网上办案能手。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力推进网上办案工作

推行网上办案工作,关键是要“用”。从市局到区局都要把推行网上办案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坚持领导同志带头学、带头用,切实做到认识到位、领导到位、监督到位、组织到位。要有计划分层次地组织开展网上办案业务培训,抓紧培养一大批业务骨干,提高系统实际应用效能,争取尽早达到规范运行的要求。要加强应用监督考核,把网上办案作为今后半年和全年城管执法综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检查考核,做到既要务虚又要务实,切实引起各级领导对网上办案工作的重视。要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视情加快我局指挥中心三期建设,有计划、有选择、分步骤地推广应用到基层执法中队。在指挥中心三期建设中要把各区局各中队网上办案试点工作情况,作为一个重要的参考依据,谁试点工作开展得好,下一步就对哪个区哪个单位进行重点建设和优先建设,率先提升基层中队的硬件设施建设。今后还要把是否会应用指挥中心网上办公和网上办案系统作为选拔中队长、大队长和机关处长的必备条件,以此号召所有队员都要积极学习应用指挥中心系统。

同志们,从今天起,我们就要在全局系统正式开展网上办案工作。这是我市城管综合执法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是我局科技建设取得新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希望大家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我局网上办案工作取得新成绩,努力把我市城管执法事业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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