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网约车新政细则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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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深圳网约车新政细则出台
深圳网约车新政细则出台
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于前日发布了《深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两份征求意见稿,引发各界高度关注。
不少受访者认为,若新政落地,网约车价格将相应走高,而现有的行业市场格局也可能面临洗牌。
网约车门槛进一步提高
对比交通部的网约车暂行管理办法,深圳的网约车管理细则相对车辆配置、司机资质等细节提出更高要求。滴滴出行认为,在网约车的车辆、司机方面设定更高门槛,将导致只有中高端车辆才能从事网约车,这会使车辆供给骤减,网约车车费增长,出行效率大幅降低。
有专职网约车司机告诉记者,按照月均500单来计算,如果用A级车型运营,算上折旧、油费、维保等费用,平均每单大概是8.3元;而如果按要求升级为1.8T或者2.0L以上的中高级车,在同样运营情况下,每单成本要达到17.5元。这意味着,如果要保障自己收入不变,未来网约车定价至少要是现在的2倍以上。“如果价格涨不上去,我的收入就要减少,但如果涨上去了,坐车的人也会少,我的收入还是会少。”该司机表示。
有助于提升服务品质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北上广深等地网约车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发布后,各网约车平台的反应并不完全一致。
滴滴希望“地方政府能够为新业态和分享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相对来说,易到和神州的回应较为平淡。各平台不同反应的背后,是网约车现有市场格局可能面临的重新洗牌。
有交通行业分析师认为,北上广深地方网约车管理细则的准入门槛都较高,如果这些地方细则最终落地,私家车接入量最多的滴滴和优步面临的冲击最大。
相比之下,神州专车用的是“B2C的重资产”模式,受到冲击较少,尤其广深两地,对网约车司机户籍并没有做出限制,影响就更小。
也有观点认为,地方细则的出台,将更有助于促进出租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共同为市民出行提供高品质服务。
市民罗小姐认为,这两年受到网约车冲击,深圳的.出租车司机收入下滑明显,由此也带来服务质量下降。而网约车车况和质量参差不齐,难以保障乘客每次的出行体验。此次地方网约车细则出台后,有望减少网约车对传统巡游车的冲击,同时也有助于规范网约车服务,提升市民出行品质。
运发出租车公司负责人郑永志表示,出租车是城市出行的重要交通方式,只有巡游车和网约车双赢才能融合发展。从目前深圳地方拟实施的网约车管理规定来看,有助于实现这一目标。
【各方声音】
市民:建议针对特殊供需情况制定最高限价
深圳市民易女士: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但也要保护消费者权益。现在网约车一边是在积极烧钱补贴,把价格弄得很低,一边是在偏远地区几倍溢价。建议充分考虑地域分布、交通限行、限购、天气等因素,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供需明显不匹配的特殊情况,制定最高限价。
出租车司机:必须保证司机队伍的整体素质
深华华兴出租车司机李海民:出租车行业一直在期盼这个细则早日出台。我觉得网约车必须有一定的门槛,不能什么车、什么人都可以来做,因为必须保证司机队伍的整体素质,这样才能保证乘客的用车安全。
专家:对网约出租车和巡游车进行分层管理
交通运输部深化出租汽车改革专家徐康明:政策的核心在于对网约出租车和巡游车进行分层管理,融合发展。
从定位上来说,网约车应该高于出租车,服务那些对出行品质有高要求的人群。而巡游车,根据市场需求,未来还可以增大供给,以及通过经营权无偿化来维持较亲民的价格。
未来的出租车市场,将主要以巡游车为主,网约车为辅,两种业态共同发力
篇2:网约车新政出台
网约车新政出台
国庆长假结束后第一天,出行行业便迎来了一个“重磅炸弹”: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四个城市相继出台网约车新政,进一步规范网约车出行。
新政:4城市网约车迎来“紧缩”
在此次网约车规范的“战役”中,首都北京打响了第一枪,先后发布三个文件:《北京市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和《北京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新政文件对网约车资格提出更严格要求:网约车驾驶员须为北京市户籍、取得北京核发的驾驶证件,年龄男60岁、女55岁以下,身体健康,申请之日前1年内无驾驶机动车发生5次以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网约车排量不能小于2.0L或1.8T,未被列入出租汽车严重违法信息库等。
上海则要求网约车应在沪注册登记、车辆应通过环保和安全性检测,投保相关保险、燃油车辆达2700毫米以上,新能源车辆应达2650毫米以上、网约车驾驶员应有沪籍和驾驶证。
深圳则出台了非常严格的政策,要求驾驶员不仅需持有深圳户籍或居住证,还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约车车辆需为深圳市登记注册的5座以上7座以下乘用车,并对不同类型车辆轴距和续航里程都有严格要求,同时对安全应急系统和措施也提出了要求。
广州网约车新政亦在车辆车型、排量和司机学历、驾照归属地、出行资格和拼车次数都做了限制,被网友称为“最严苛的网约车政策”。
缘由:新兴行业规范?城市交通整顿?
网约车自从近年进入中国市场以来,以非常迅猛的速度发展,而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的“内斗”带来的一段时间各种优惠政策也让消费者享受到网约车的“物美价廉”,随着滴滴出行与优步中国握手言和,出行行业似乎也逐步进入一个“滴滴出行鹤立鸡群,神舟易到等各领风骚”的相对和平时期。在这个时间点公布新政,究竟意欲何为?
其实此次新政实施也并非无迹可寻,早在今年7月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承认网约车合法化的同时,也指出需规范网约车市场,《指导意见》实施日期为11月1日,而此时四大城市出台的网约车新政,可以看作是对《指导意见》的细化。
概括而言,新政目的主要有二:
首先,进一步规范网约车行业。网约车在中国市场“野蛮生长”,在带给广大出行者便利的同时,也隐藏许多潜在危机:网约车车主门槛太低,只要简单填写一些基本资料就能成为“车主”赚钱,既可能由于车龄不足驾驶技术不够娴熟等引发危险,也可能有犯罪分子披着车主的外衣从事犯罪活动,给出行带去了很大的风险,近两年网约车意外事件也不时见于报端。此次网约车新政,对车主的资历有了非常严格的要求,将在很大程度上杜绝这些潜在的危险因素。
其次,进一步“疏通”城市交通。在网约车刚进入中国市场时,以较高的性价比俘获了许多出行者的“懒人心”,其不菲的利润也吸引了许多人做兼职车主,但也带来一个问题:城市愈发拥堵。早在7月底的《指导意见》中便指出:网约车发展指导思想是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基本思路。在此次更严厉的新政下,许多不合格的网约车将不得不退出市场,一定程度也将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状况。
影响:出行行业格局变天?
在优步中国退出中国后,滴滴出行凭借庞大的车主阵容和广泛的“群众基础”在出行行业中傲视群雄,而此次新政出台,无疑给滴滴出行重力一击,有人统计,如若严格按照新政执行,将直接淘汰80%左右的车辆,而司机方面,以上海为例,能合法出行的仅有2.5%!而另一大巨头神舟专车则表示“影响不大”。
当然,新政对出行行业影响决不仅于此。
首先,传统出租车行业有望迎来“生机”。自从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等打车软件出现后,传统出租车行业便叫苦不迭,滴滴出行等打车软件依靠强大的福利补贴直接将传统出租车行业打入“冷宫”。此后,双方矛盾激化新闻也时有爆出。7月底出台的《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既是对网约车经营的规范,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传统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之间的矛盾。在上一点笔者已经提到:未来滴滴出行价格优势可能不再,那么在“冷宫”里呆了这么久的出租车有望迎来“生机”。
其次,巴士出行“春天”到了?在滴滴出行和优步中国疯狂烧钱抢占市场份额时,另一个移动出行服务业务悄然崛起——互联网巴士出行。与小车相比,大巴缺乏时间与空间的灵活性,但另一个角度看来,这也将成为它的优势:当下大城市交通拥堵、道路资源有限、出行呈潮汐化的现状,需要为此提供更精细化的解决方案。一辆巴士的投入能够释放至少40辆私家车运力,一条定制线路能平均缩减2/3通勤时间。以今年刚获得B轮1亿元融资的嘟嘟巴士为例,其主要与大型运输公司合作租赁车辆,开发车辆调度系统,集闲散车队大巴于互联网平台,以细分市场充分利用车队资源,有效地提高运作效率。目前嘟嘟巴士服务场景已经覆盖上下班通勤、周边旅游、企业定制包车等,打造“5+2“的生态闭环:周一至周五早晚高峰为用户提供定制化的上下班互联网巴士出行,补充公交运力;闲时则响应企业用户或团体出行需求,并且将服务延伸至周末短途出游,跨城出行,实现巴士的最大化满跑,提高效率的'同时,嘟嘟巴士也响应国家政策号召,使用新能源车作为运营车辆,降低了人均碳排放。
北京为首,上海、广州、深圳相继响应,不难看出这将是一个自从而下的政策推行,新政决不可能只是在四大城市推行,相信在不久将来将会有更多一二线城市推出相关政策规范网约车,至于行业将如何发展,不妨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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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上海、深圳三大一线城市几乎同时发布了网约车管理规定草案。随后,兰州、广州也先后发布。而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北京要求京牌京籍,上海要求沪牌沪籍。也就是说,必须是当地人才能进入网约车运营,车辆则必须是当地牌照。
此外,上海还要求,驾驶员的驾照必须由上海相关部门核发。深圳其它方面的规定与京沪相去不远,但允许持有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士从业,这也是草案发布后受到争议最多的要求。应该注意到,这一要求与各地对出租车司机的资格要求相一致。
以上海为例,目前有360万辆车,其中沪牌150万,沪C牌照80万,外牌130万。根据滴滴公布的数据,大约有40万辆外牌车在上海从事网约车业务,也就是占全部外牌的30%,这个比例无疑是相当高的。
以上海为例,目前有360万辆车,其中沪牌150万,沪C牌照80万,外牌130万。根据滴滴公布的数据,大约有40万辆外牌车在上海从事网约车业务,也就是占全部外牌的30%,这个比例无疑是相当高的。
而北京市交通委近两年的拥堵指数则显示,从8月份以来,拥堵指数较上半年大幅增加,这一时间与滴滴专车在北京大规模出现的时间相吻合,6月份,交通拥堵指数又同比上升了31.5%,这一时间段也与滴滴快车在北京出现的时间相吻合。
同时,今年4月到8月,外牌车进京数量平均每月增加15万辆。换句话说,网约车的出现不仅没有缓解北京交通拥堵,反而加剧了。这也从另一面说明了京沪两地限制外地牌照车辆运营的合理性。
同时,今年4月到8月,外牌车进京数量平均每月增加15万辆。换句话说,网约车的出现不仅没有缓解北京交通拥堵,反而加剧了。这也从另一面说明了京沪两地限制外地牌照车辆运营的合理性。
同时,由于京沪深三地都对车辆要求较高,如滴滴所说,等于要求帕萨特、奥迪A4L以上档次的车辆才能获得运营资格,将目前从事网约车运营的大量私家车拒之门外。这就是说,网约车将成为高端出行服务提供者,同时也意味着对现有出租车行业的变相保护。网约车只能做市场增量。
不少人支持网约车的一个理由是,网约车的出现,降低了出行成本,方便了用户。
但持这种观点的人也应当注意到,出租车的运价调整必须经过比较复杂的程序,政府必须配备大量的配套措施,才能完成。作为同行业竞争者,网约车公司采用的疯狂补贴和优惠策略对出租车行业是摧毁性的,本身就涉嫌不正当竞争。
而在基本确认自己获得了市场主导地位之后,滴滴原来用以培养用户习惯和挤压中小规模竞争对手的策略就已经结束,可以收割用户了。
可想而知,如果真照之前的态势发展下去,滴滴将成为全国最大的垄断性出租车企业,必然会大幅提高运价,增加用户的出行成本,而届时用户将别无选择,只能接受。
另一个很容易被人们忽视的问题是,滴滴试图不承担社会责任,就直接从市场上获利,将本应由企业承担的一些责任转嫁给政府。
今年以来,各地爆出的网约车司机恶性案件层出不穷,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网约车对司机的资格审查不严。当媒体和专家谴责滴滴时,滴滴及其辩护者给出的理由非常简单,作为一家互联网公司,滴滴不可能在每个城市都设立分支机构,像传统出租车公司那样去管理,否则,滴滴和传统出租车公司有什么区别?
这种辩护很无力。传统出租车公司之所以运价较难下调,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承担了员工社保等费用,而且,作为实体运营企业,对司机的资格审查相对较为严格,从而导致出租车公司的管理成本较高。
但滴滴完全不承担这些成本,反而试图让政府替代他们承担这些成本,代价则交给用户承担。片面放大资本逐利的一面,而没有顾及出租车行业的社会公益性,拒不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这是应当予以谴责的。
滴滴之所以出现,是为了让人们的出行更方便,但它野蛮生长造成的后果可以说刚好相反。如前面已经提到的,不仅没有缓解交通压力,反而增加了城市的道路交通压力,让道路更加拥堵。
在北京、上海这种人口已经超过两千万规模的超大型城市,缓解交通压力最主要的方式仍然应当是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提倡和鼓励人们乘用公共交通工具,而非发展私家车,增加道路交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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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丽江网约车新政出台
丽江网约车新政出台
12月13日,丽江市交通运输局在丽江政务网公布了《丽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
丽江市交通运输局将于2016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期间就该文件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进一步扩大社会参与,提高丽江市出租汽车行业深化改革系列政策制定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
据《丽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二章第五条,在丽江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资格,非本市注册的法人企业应当在丽江市设立分支机构。此外,与多数城市网约车管理细则相比,丽江网约车新政显得相对宽松,具创新性。
据征求意见稿,在丽江拟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的车辆,应该符合7座车辆裸车价在15万元以上,5座车辆裸车价在10万元以上的条件;车辆应有明显规范的服务标识,但不得安装巡游车的顶灯、载客灯等标识;另外,如果网约车运营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使用年限未满5年,本人确需退出网约车经营可转注册成非运营车辆。
《丽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出炉后,有网友表示丽江网约车新政对司机、游客、市民及旅游业来说都是一个利好的消息,可以明显感受到政府对网约车的理解和支持。“除开客栈外,去丽江开网约车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滴滴出行方面相关负责人也向记者表示,该细则切实地考虑了丽江旅游体验,从衣食住行各方面都要树个好口碑。对车辆准入标准也接近当地出租车价格,以及不用像传统出租车一样安装顶灯等方面,都非常体现创新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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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云南省丽江市交通运输局发布了《丽江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细则(征求意见稿)》,即丽江版网约车新政。相比较昆明等其他部分城市对于网约车高准入标准,丽江网约车新政对网约车的门槛要求相对宽松,充分尊重当地主流车型和市民消费水平,也给当地网约车司机及消费者吃了定心丸。而丽江网约车新政中,允许网约车“营转非”,更被外界赞为创新之举。
宽松+创新 丽江新政“最懂”交通部新规
首先,对于车辆的要求上,丽江版网约车新政要求车辆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7座车辆裸车价在15万元以上;5座车辆裸车价在10万元以上。10万元的5座车,基本与丽江当地出租车的标准持平,也与现有的主流网约车车辆价位基本吻合。
此外,丽江网约车新政要求网约车有“明显规范的服务标识”,但也没有像昆明或其他地方一样,要求车身喷涂网约车字样,并且禁止网约车安装“巡游车的顶灯、载客灯等标识”。这一规定不仅符合网约车的特性及定位,也考虑到了网约车的私家车身份属性。同时,这一规定也与交通部《暂行办法》文件中“差异化运营”的原则相一致。
低准入门槛、人性化的规定,让丽江网约车新政赢得了外界的一致称赞。此前,有的城市出台严苛网约车新政,把网约车高端化定位,遭到了司机、市民以及专家学者的一致吐槽,甚至被人民的日报、新华社等评论为“过度执行”了交通部的文件精神,不利于网约车的健康发展。
而丽江版网约车新政开放、宽松,避免了网约车市场出现较大的政策波动,从而影响网约车从业人员以及市民的日常出行,甚至会影响到丽江的旅游经济与旅游形象。
业内专家也指出,丽江网约车新政结合当地城市的发展特点与居民消费水平的实际情况,做到了因地制宜,是对交通部“一城一策”精神的最好贯彻。
最值得称道的是,丽江版网约车新政在第十四条中提出,“网约出租车运营里程不超过30万公里,使用年限未满5年的,本人确需退出网约车经营的可转注册成非营运车辆”,也就是说,如果网约车司机不想继续做了,可以把作为营运车辆的网约车变更为非营运车辆。
这一政策,可谓是丽江版网约车新政的创新之举,也是其他各城市网约车新政中所没有的。营转非政策不仅疏导了车辆在营运性网约车与非营运私家车之间的正向流动,也有利于市场之手对于网约车数量的调控。
同时,这一规定也是对交通部《指导意见》中要求促进巡游车与网约车“两种业态逐步融合发展”原则的真正贯彻。
文化+服务 旅游名城创“文化硅谷”
各地的网约车新政,从某种意义上,已经成为城市之间对经济和技术的创新思维的`一个风向标。
一些城市因为对驾驶员户籍、车牌、车型有过高的规定和要求,让社会一片哗然。也有成都、贵阳等城市因对驾驶员户口、车牌、车型等限制不高,宽容度大,且尊重市场机制,获得了舆论的赞誉。
而丽江网约车新政的宽松与创新,也让外界看到了丽江的另一种精神面貌。
丽江,地处滇、川、藏交通要冲,与藏区仅一江之隔,有着地理上的优势,是云南出入西藏的咽喉。丽江的茶马古道就像一个连结着滇藏地区各少数民族的大走廊,无数的集镇在茶马古道上兴起,形成了茶马古道上一道美丽的风景线。
丽江也是著名的旅游文化名城。据统计数据,今年一至十月丽江的旅客吞吐量已经突破600万人次,旅游业总收入预达500多亿。可以说,旅游业是丽江的先导产业、支柱产业、生命产业、民生产业,是“摇钱树”与“发动机”。
篇4:网约车管理细则出台
京沪要求本地人车
保障安全缓解拥堵
从目前征求意见的实施细则看,北京、上海明确要求驾驶员和车辆为本市户籍、本市车辆。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表示,之所以要求人车均为本地,首先是从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的角度考虑,治理“城市病”。目前,北京“城市病”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人口无序过快增长,需严控人口规模。出租汽车是劳动密集型行业,其未来发展必然涉及人口规模调控和产业发展及就业导向。
从治理交通拥堵的角度讲,目前北京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60余万辆,交通拥堵由城市核心区向外蔓延,已远远超出道路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近年来,北京持续实行机动车总量调控(摇号限购)和工作日高峰时段尾号限行(每周少开一天车)的机动车需求管理措施,同时对非京籍人士购车和外埠进京车辆也实行了限制政策,这些政策措施使交通拥堵不断加剧的势头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
此外,政策法规也要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优化城市交通结构。
按照公示的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上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与巡游出租汽车实行差异化经营。从绿色角度考虑,应充分考虑道路承载能力与环境容量条件等影响因素,在坚持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前提下适度发展网约车。为此,上海增设了网约车应在本市注册登记,机动车排放标准需达到国五以上。
从舒适角度考虑,车辆的轴距应达到一定的标准。其中网约车为燃油车辆的,轴距应达到2700毫米以上;为新能源车辆的,轴距应达到2650毫米以上。
关于网约车驾驶员的资格条件,在国家暂行办法设定驾驶员条件的基础上,上海市网约车驾驶员应具有本市户籍。同时,为保障车辆运营安全、乘客人身财产安全,上海网约车驾驶员应持有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
与北京、上海相比,深圳对网约车司机驾驶员资格的规定,并没有要求本地户籍。非深户籍只要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也可以申请网约车驾驶员资格。不过,对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车辆,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的车辆,必须是在深圳登记注册的5座以上7座以下乘用车,且登记时间在两年以内。
除了“深圳牌照”“准入年限”外,深圳的细则还从轴距、排量等方面为网约车申请设置了门槛:燃油车辆轴距2700毫米以上、排量1950毫升以上,或者车辆轴距2700毫米以上、排量1750毫升以上且发动机功率110千瓦以上。
网约车车辆准入条件为何如此限定?深圳市交通委回应,按照国家关于网约车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定位,明确深圳网约车的车辆技术条件应高于现行的巡游车车辆技术条件。此外,深圳市作为经济特区和改革开放的窗口,网约车车型应与深圳市国际化城市形象相符,保证乘客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企业】
滴滴认为会抬高车费
神州表示大方向挺好
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公布网约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之后,滴滴出行发出声明。他们认为,地方细则对户籍和车辆的严格限制将使得绝大多数滴滴平台上的车辆和司机被迫退出,老百姓也将重新面对打车难、打车贵。
具体来看,滴滴出行认为,地方政府对网约车轴距、排量、车辆准入年限及网约车驾驶员必须有当地户籍的规定,无形中抬高了准入标准。此举将导致车辆供给骤减、司机大幅减少、网约车车费翻倍、出行效率大幅降低等问题。
以上海为例,据滴滴平台统计,目前在沪从事网约车的车辆符合新轴距要求的,不足1/5,已激活的41万余司机中仅有不到1万名拥有上海本地户籍。此外,网约车定价之所以相对实惠,主要是因为社会共享车辆本身的平民性,要求用帕萨特、奥迪A4L等以上的.车型提供网约车服务必然提高运营成本,或将抬高网约车费到当地出租车价格的两倍或以上。在出行效率上,按照征求意见稿,等待时长也将从目前平均5分钟延长到15分钟以上。
“这是将交通部提出的‘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简单理解为设定更高车辆、司机门槛。”滴滴公关部李玫表示。
滴滴出行表示,非常理解地方政府接纳新经济需要一个过程,将不断通过管理和技术升级、大数据计算,合理地匹配供需,提升服务质量,为用户提供品质高、价格优的出行服务,并帮助推动地方改革创新,成为增强新经济新动能的发展动力。同时,滴滴也希望地方政府能够为新业态和分享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神州专车则表示,各地细则大方向上挺好,对神州专车的影响很小,只是会增加一些成本,神州专车表示支持。目前,神州专车的车辆均是本地牌照、B级以上的车辆,大部分都是新车,基本符合各地网约车对车辆的要求,现阶段没有车辆升级的成本,只是增加了保险和年审等成本。但是神州专车也认为,北京、上海的细则中网约车司机必须为本地户籍的要求,以及广州要求一年之内的车才能做网约车的规定过于严格。
【各方回应】
专家:应寻求多方平衡
市民:车辆门槛有些高
各地网约车实施细则纷纷对外征求意见,对其中提高驾驶人和车辆门槛等关键条款应该如何看待呢?
交通行业专家徐康明认为,出租行业有巡游和网约两种业态,要推进分类分层监管的思路,对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有不同的管理方式。当初,网约车的定位是希望服务档次高一点,使得它与巡游车不在同一市场进行同质化的竞争,用差异化的服务,让两种业态共同发力满足出租车市场的多样化需求。
专家表示,政策的出台其实是让网约车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同时对非法网约车运营有执法的依据。北京等城市的政策只是在国家的宏观政策下进行了细化。现在的出租车市场对高端化服务是有需求的。过去网约车的低价格,是由于大量的补贴和很多前置机制没有到位,很多该花的成本没有花,比方说安全保障、税收、用车标准等等,这种低价格是不可持续的。
“每一项政策的出台,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满意。”北京普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晓林表示,出门就有车,是每个乘客所希望的情况,但真到那种程度,类似于北京这样一个特大型城市是否能够承受?公交优先是我们确定的主要出行方式,网约车不可避免一定会受到约束和管理,不可能让它放任自流,完全不管。一方面我们要顺应潮流,另一方面也需要有序发展。
“为何网约车一定要是两年内的新车?”对于深圳的新规,市民王先生有些不解。他认为,车况好坏和使用年限没有必然联系。“况且深圳从就开始限牌,新车数量大幅减少。符合要求的车能有几台?”
“新规应该能加强对网约车的管理。”深圳市民林先生则认为,提高了网约车以及司机的门槛,确保乘客能够享受到高品质服务,并保障乘客安全。“尽管打车价格可能会上涨,但只要在合理的范围内,应该也能接受。”
深圳市政协委员彭琛表示,新政策的出台,能在一定程度上让网约车的安全性更有保障,并实现数量的相对控制,避免城市拥堵的加剧。不过,政策是否合理,还有待进一步的讨论。“一个政策出台不能只考虑一方利益,而应该寻求多方平衡。”
“新规与现实有很多矛盾之处。”深圳市政协委员张琦举例,新规要求网约车排量在1750毫升以上,“大排量油耗更高,这与提倡环保的大趋势背道而驰。”
作为一名网约车司机,熊先生则坦言,网约车准入门槛过低,会破坏市场,但准入门槛太高,又会造成无车可约,供不应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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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北京、上海、深圳三大城市齐发网约车细则。三座中国一线城市的细则,无疑成了其他地区的风向标。三地细则显示,“对网约车管理趋严”成为共识。公众最关心的网约车价格,或将迎来先升后降的变化。而对网约车平台,细则也将倒逼其走出低水平的补贴战争。
网约车地方细则行业影响:价格或先升后降倒逼升级
网约车价格或将先升后降
对很多乘客而言,关心细则的是因为关心网约车是否会涨价。其实,网约车价格,一方面取决于供需,一方面取决于成本。
在京沪细则中,对于车辆配置及车牌、司机户籍均作出要求,这也将导致合规车辆减少。
对此,滴滴出行表示,“以上海为例,据滴滴平台统计,目前从事网约车的车辆符合新轴距要求的,不足1/5;如上海已激活的41万余司机中,仅有不到1万名司机具有上海本地户籍”。
对于“合乘”,也就是俗称的顺风车,京沪也做出了每天限接2单的限制,这也将导致顺风车供应降低。此外,京沪还规定,“平台所提供下载的合乘软件应独立设置,不应与巡游出租汽车打车软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软件合并”,如果该条规定一旦落地,未来“顺风车”必须单独开发APP,与网约车和出租车叫车APP分割,这也会减少顺风车司机数量。
另一方面,细则也细化诸多合规要求,让网约车的成本与出租车和租赁车处于同等水平。业内人士认为,此前网约车的低价,一方面源于其补贴政策,另一方面也得益于规避了诸多合规成本。随着细则的出台,网约车的成本也将相应增加。
首先是线下成本上升。三地细则均显示,三地均需要增设办公场所、服务网点和管理人员,以处理好服务司机、用户投诉、审查合规等问题。此前,网约车平台多以“轻资产”著称,Uber更是以每座城市的人少业务多著称。细则落地后,这种“轻资产”模式显然难以为继。
再就是保险成本上升。例如,按照北京的细则,网约车“应当按照营运客车类保险费率,投保交强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上海也与之类似,深圳还增设了承运人责任险。业内人士测算显示,按此购买保险,每车每年的保险费用将增数千元。
还有税收上升。此前,网约车司机在缴税上存在诸多暧昧,这也让出租车公司颇多怨言。如今,地方细则均明确依法纳税。但问题在于,司机到底按照什么标准来缴税,也存在诸多说法。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根据各地的不同规定,网约车司机缴税标准从千分之六到百分之二十都有可能,相比之下,京沪等地出租车司机的缴税额并不高。但不论如何,税收也会进一步抬升网约车的成本。
一面是导致网约车数量减少,一面是增加网约车成本,加上网约车实行市场定价,短期看网约车涨价动力十足。
但从长远看,网约车价格或将经历先升后降,最终稳定在略高于出租车的水平。
对此,大众交通董事长杨国平表示,随着网约车行业逐渐规范,只要市场有需求,政府也可能发放更多的网约车牌照,以满足公众合理的出行需求。
实际上,多地的细则中,也都提出了要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根据市场的需求,调整网约车运力。这也为未来调整网约车的数量留下了空间。
地方细则将倒逼出行平台升级
对于网约车新政,不同平台的喜忧不一。
以网约车的B2C模式著称的神州专车,对新政颇为乐观。神州专车副总裁(参配、图片、询价) 臧中堂告诉记者,地方细则会增加企业一定成本,但对神州的影响仍在预期之内,新政对倚重私家车兼职的平台影响更大。
细则对作为网约车市场的龙头老大滴滴出行的影响颇深,对其成本和商业模式均构成不小挑战。在对细则的回应中,滴滴出行表示,“希望地方政府能够为新业态和分享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环境”。
实际上,随着新政落地和细则出台,网约车的红利期基本告一段落。但商业的前途永远在未知。随着细则落地,或将倒逼平台走出低水平的补贴竞争,进而走入创新出行产品的良性轨道。
其实,“互联网 交通”市场的变化正在悄然发生。前不久,共享平台新锐“摩拜单车”走俏资本市场和出行市场,滴滴出行也斥资数千万美元投资共享单车平台OFO。无人驾驶等出行科技的发展也引人瞩目。可见,“互联网 交通”市场仍是方兴未艾。
或许,未来的出行市场更值得期待
篇5:广州网约车本地细则出台
经过近两个月公众征询意见后,前天下午广州和京沪一道同时公布了最终的网约车管理办法本地细则。
相比于征求意见稿的不限本市户籍,细则最大的变化在于要求司机需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证,目的是保障服务质量和乘车安全。另外,在司机的年龄限制方面有新的表述,由从前的“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改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这样的表述无疑更准确了。对车辆排量、车龄要求也降低了,车龄从最高两年放宽至3年,排量标准从1 .8T或2 .0L简化并统一降为1 .8L。车身长度要求4 .6米则没有改变,本地车牌也没有变。相较于京沪司机必须是本市户籍,广州这方面的门槛依然最低。车辆方面虽然降低了准入门槛,但在一线城市中依然最高。对此,广州市交委主任陈小钢解释,细则充分考虑了本地的实际情况,因为广州气候较炎热,一年之中大部分时间要开空调,因此必须规定最低排量。
细则已经出台,下一步就是执法了,陈小钢表示在广州细则正式实施之后,执法人员就会立即配合执行,对不满足细则条件但仍在运营的网约车进行打击。执法力度大,阻力也不会小,首先是满大街跑的外牌车就都不满足细则条件了。这其实也是无奈之举,网约车符合互联网精神,却遇到区域城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如果广州成为一个无掩鸡笼,势必越发拥挤。事实上近一年来大家的驾驶体验舒适度不断下降,跟大量的外牌专车涌入多少有点关系。不客气地说,有时候看见一些外牌车左顾右盼、乱停乱放,心中是有无名火的。尤其是看见司机还一边慢腾腾地开车一边看手机,更是火大,甚至有人说他们将一些乡村小城镇不守秩序的习惯带到了广州这样的大城市。
值得注意的是细则强化了对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责任,增加了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规避或转移承运人责任、应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不得转嫁经营风险、不得隐匿车牌信息等规定。这样的规定可能跟前段时间出现的一些网约车安全事故纠纷有关,一直以来网约车平台公司都自称是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只是撮合网约车司机和乘客的交易,因此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担任何责任。这次则明确了网约车平台公司的责任主体地位,实际上是对国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责任,应当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的细化。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一些细节问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明确、完善。
互联网专车既是一种全新的交通业态,也是全新的乘车体验、交通方式,现在细则已经出台,它就具有了法律权威和效力,所有参与其中的人,平台公司也好,司乘也好,都必须要遵守。实践中肯定还会有新问题出现,也会有新的诉求,但都可以慢慢去表达、解决,前提是必须要知法、守法。
京穗两地实际情况相差悬殊
但网约车限制几乎一样
在国家关于网约车新政实施意见出台时,就曾指出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实施细则。但是记者对比京沪穗三地网约车新政时发现,北京广州两地对于网约车从业资格门槛几乎一模一样,都是1.8L、2650毫米以上轴距、本地号牌。但是两地无论出租车数量、机动车总量还是针对外地号牌车辆限行措施上,都有较大差别。
广州机动车只有北京一半
治理拥堵,是一线城市对于网约车新政对网约车入门门槛设置必须本地号牌的理由之一,值得一提的是,北京、上海和广州已先后对本地市民购买汽车进行了限制措施,俗称“限牌令”。
不过,北京机动车保有总量已经达到了570万辆,广州则是250万辆左右,连北京的一半都没有。北京的交通状况确实堪忧,常年拥堵,而广州市交通情况有所反复,在市交委发布的一周交通情况汇报文件中,经常会出现拥堵指数有所反复的现象。
的士人均占有广州不及北京
根据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发布的信息,北京市目前共计有出租车7.1万辆(含郊区区域运营电动小客车),首汽集团打造的“首汽约车”平台已有网约车近5000辆,配置中档以上车型,在京注册用户已达218万人。
根据媒体的调查,北京出租车人均占有率为每万人31辆,而这个数字在广州,仅为13辆,尚无法满足国家标准《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中,关于大城市出租车万人拥有量不低于20辆的要求。
截至目前,广州市出租车数量仍在2万辆左右。根据今年8月广州市交委公布的数据,广州官方网约车“如约的士”仍正在内测,参与测试人数约5万余人,已安装车载终端车辆仅为774台。其日均约车需求量约1300宗,约车成功量约900宗,订单成功率约69%。
广州仍未实施限外
此外还有十分重要的一个差别,北京实施了限制外地号牌汽车进入北京的限行措施,故网约车新政对注册车辆必须是本地号牌的规定,其实并未引起多少波澜;而广州市的“外地号牌中小客车错峰出行措施”,即早晚高峰限制外地车进入环城高速以内区域的措施,至今仍没有实施,导致了不少外地车长期在广州本地使用,其中就有不少网约车、顺风车。
现在办居住证来得及吗?
有问有答
为何广州网约车新政在正式文件中规定,网约车入门排量门槛不小于“1750毫升”,这个数字在买车时根本没见过。
答:正式文件中表述为“1.75L”,解读文件中称“大于1.8L”,两者确实表述不符合。其实,“1.8L”是一种社会通俗说法,方便理解。本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是“不小于1750毫升”,而解读中的“1.8L”是为了方便市民理解。另外,在实际车商售车中,不少车辆经常存在“1790毫升”、“1788毫升”等不足“1.8L”的情况,四舍五入算作“1.8L”,旨在便于市民理解。文件中的“不小于1750毫升”,能够涵盖市面上主要的“1.8L”车型的实际排量。
没有广州居住证,现在办理是否还来得及?
答:广州办理居住证一般时限为10个工作日,车辆准入门槛至少为一年新车,在新政实施180日内办理可放宽至三年车。故只要车辆符合资质,办理居住证肯定来得及。但需要注意的有两点,一是办理居住证需要在广州市居住半年以上,至少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且居住证有效期为一年,过期要续办。二是在没有报名参加网约车驾驶员考试获得从业资格证、车辆获得从业资格资质之前,不能再从事网约车运营。
有问待答
跨城怎么办?
目前专车快车顺风车按照新政,都必须为粤A号牌车辆,但如果我是外地车牌,在外地接到跨城订单前往广州,在广州辖区内被查,会不会认定为非法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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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合肥网约车管理细则出台
合肥网约车管理细则出台
近日,我市召开新闻通气会,市交通运输局发布《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合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合肥市私人小客车合乘出行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征集日期截至10月20日。
市民可在本月20日前将意见投至电子邮箱hfzqyj@163.com,书面信件可投递至合肥市高新区红枫路2号合肥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出租汽车改革办公室,传真电话:0551—62755622。正式的意见和细则将于10月底或11月初发布。
网约车司机需持证上岗
根据“合肥版”网约车管理细则,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年龄不超过60岁,无各种违规记录,需具有本市户籍或取得市区居住证。这意味着,外地户籍人员同样能在合肥开网约车。
《征求意见稿》明确,今后网约车司机不仅要通过平台审核,还需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据驾驶员申请,按规定条件核查完毕并按规定考核后,为符合条件且考核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有效期为6年。持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可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对于网约车司机来说,需随车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上岗,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不得同时接入多个平台
《征求意见稿》中对车辆也提出了要求,燃油车辆轴距达到2700毫米以上、排量达到1.6L以上;新能源车辆轴距达到2600毫米以上。车辆初始登记日期至申请时未超过3年;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值得一提的还有,网约车不得巡游揽客或在设有巡游出租汽车专用通道的站点候客。也就是说,下个月,在合肥南站和新桥机场等地,网约车不能停靠在出租车停靠区域,而只能在社会停车场等区域候客。
记者了解到,《征求意见稿》提到,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不得同时接入两个或以上网约车平台从事经营。车辆属于个人所有的,车辆所有人名下应当没有登记的其他巡游车和网约车,本人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按规定注册上岗并直接从事运营活动。采取承包经营方式的驾驶员,应当按规定注册上岗并直接从事运营活动,不得转包。
网约车平台承担先行赔付责任
《征求意见稿》提到,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保障乘客合法权益;当服务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应承担先行赔付责任。若未履行承运人责任,发生严重违法违规,服务质量测评不合格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将暂停受理其新增车辆和驾驶员注册业务。
各家网约车平台公司都应将本平台的数据库接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并实时传输。除配合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或刑事侦查权外,不得将采集的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个人信息用于超越提供网约车业务所必需的范围,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地理坐标、地理标志物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
市民乘坐网约车时,最担心的就是线上车辆与线下车辆不一致,对此《征求意见稿》也提出:乘客如遇到线上车辆、驾驶员与线下车辆、驾驶员不一致的,或驾驶员未经乘客允许搭载他人的,有权拒绝支付乘车费用,并可向网约车平台公司或有关部门举报。
私家车合乘全天或不得超过4次
搭乘顺风车或拼车,已成为不少市民出行的主要方式。《征求意见稿》中给予了明确规定:提供合乘的车辆须是合乘服务提供者本人所有的7座及以下乘用车,合乘服务提供者可在全天提供不超过4次合乘出行。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提出,鼓励和倡导公益性无偿互助合乘。合乘服务提供者应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且驾龄达1年以上,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非法客运经营活动,不得以合乘、顺风车、拼车等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
根据《征求意见稿》,合乘平台应将提供合乘出行的车辆及人员相关信息接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并实时传输合乘出行信息。对于费用问题,《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合乘出行分摊的出行成本,仅限于车辆燃料成本及通行费等直接费用,分摊费用只能按里程计费。
篇7:福州网约车管理细则出台
福州网约车管理细则出台
福州网约车管理细则出台,对平台公司、车辆及驾驶员都作出了相应规定,下面是详细内容。
今日,福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了《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对平台公司、车辆及驾驶员都作出了相应规定。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私人小客车合乘,每车每日合乘次数不得超过4次,区域仅限于市区区域内。
据悉,征求意见时间截至11月10日18时,在此期间,公众可通过信函邮寄、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
平台公司要在本市设固定经营场所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在福州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在福州市工商注册登记企业法人或者分支机构,并在本市依法纳税。
同时,平台公司要在福州市设立固定经营场所,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与监管平台信息共享。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明确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为5年。
车辆系本地车籍 登记时间不超3年
征求意见稿规定,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为7座及以下乘用车,要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在车型上,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车辆购置价(含购置税)在15万元(含)以上;轴距2700mm(含)以上且排量1750ml(含)以上;轴距2700mm(含)以上、排量1580ml(含)且功率110kw(含)以上。如果是新能源车辆,必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轴距2650mm(含)以上;续驶里程不低于200公里。
此外,车籍须是本地,车龄自车辆登记之日起不得超过3年(含)。
同时,一辆网约车只能接入一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所有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变更接入的网约车平台。
网约车只能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不得巡游揽客,不得进入巡游车专用候客通道、停靠点等站点候客。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驾驶员要取得网约车准驾证件
对于网约车驾驶员,征求意见稿规定应有本市常住户籍或取得公安机关签发的本市居住证、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暴力犯罪记录、未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良记录,经考核合格,才能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另外,还要求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市公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网约车从业人员信息查询制度,提供申请人准入条件信息查询。
对于已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类别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条件核查后,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私人小客车合乘每天不超过4次
征求意见稿界定了合乘的概念。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的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非营业性共享出行方式。
征求意见稿指出,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每车每日合乘次数不得超过4次,合乘运行区域仅限于市区区域内,对于违反规定的,由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非法运营予以查处。
附:
福州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58号)、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60号令)、省政府《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闽政[2016]41号)、省交通运输厅等七部门《关于贯彻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闽交运[2016]70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五城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管理和服务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 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网约车运力配置实行市场调节,符合条件车辆可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
第四条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合理确定网约车运价,应按规定公开运价结构、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向乘客提供当地的出租汽车发票。
第五条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是网约车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细则。
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网约车经营活动实施日常监督和管理。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负责实施本市行政区域内网约车行政执法工作。
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通信、人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税务、商务等有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六条 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府引导作用,强化“政府监管平台、平台管理车辆与驾驶员”监管模式。建立网约车准入和退出机制。
第二章 网约车平台公司
第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本市工商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或者分支机构,并在本市依法纳税。同时具备投诉处理、驾驶员培训、网络监控等本地化服务管理能力;
(二)法人企业取得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三)在本市设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以及相应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五)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与监管平台信息共享;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本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四)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
(五)本地经营机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等信息;
(六)法人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具备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的证明材料;
(七)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等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应包括:①车辆管理制度;②驾驶员管理制度;③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管理及运输保障制度;④服务质量考核制度及投诉处理制度;⑤运价制定规则;⑥平台数据库接入监管平台的维护保障制度;⑦车辆调度规则);
(八)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实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明确经营范围,经营期限为5年。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在取得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并按照相关规定向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涉及经营电信业务的,还应当符合电信管理的相关规定。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自网络正式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省级公安部门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暂停或者终止运营的,应当提前30日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书面报告,说明有关情况,通告提供服务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向社会公告。终止经营的,应当将相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交回许可机关。
第三章 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
第十二条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
(二)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三)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四)车型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车辆购置价(含购置税)在15万元(含)以上;
2、轴距2700mm(含)以上且排量1750ml(含)以上;
3、轴距2700mm(含)以上、排量1580ml(含)且功率110kw(含)以上;
4、新能源车型应具备:①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②轴距2650mm(含)以上;③续驶里程不低于200公里(以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公布的《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为准)。
(五)车辆为本地市车籍;
(六)车辆车龄自车辆登记之日起不得超过3年(含)。
第十三条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由车辆所有人或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换/发申请表;
(二)《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45度角)2张;
(三)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四)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的证明材料;
(五)车辆购置发票、车辆购置税缴款书原件及复印件。
第十四条 一辆网约车只能接入一家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所有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变更接入的网约车平台。
网约车只能通过网络预约方式提供运营服务,不得巡游揽客,不得进入巡游车专用候客通道、停靠点等站点候客(执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指令性运输任务的除外)。
第十五条 由车辆所有人或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且车辆使用性质变更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不予发证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网约车因故不能继续经营、使用年限届满或达到报废标准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终止为该车提供线上服务,并交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第十六条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本市常住户籍或取得公安机关签发的本市居住证;
(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三)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四)无暴力犯罪记录;
(五)未列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不良记录的;
(六)未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七)经考核合格,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市公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网约车从业人员信息查询制度,提供申请人准入条件信息查询。
第十七条 已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类别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拟从事网约车服务的,符合规定条件并经条件核查后,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直接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第四章 网约车经营行为及服务管理
第十八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法纳税,承担承运人责任,为乘客购买承运人责任险等相关保险,充分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具备合法营运资质,技术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相关保险,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车辆一致,并将车辆相关信息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第二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驾驶员具有合法从业资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工作时长、服务频次等特点,与驾驶员签订多种形式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维护和保障驾驶员合法权益,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服务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和日常教育,保证线上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的驾驶员一致,并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备。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记录驾驶员、约车人在其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订单日志、上网日志、网上交易日志、行驶轨迹日志等数据并备份。
第二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公布确定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计程计价方式,明确服务项目和质量承诺,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和乘客投诉处理制度,如实采集与记录驾驶员服务信息。在提供网约车服务时,提供驾驶员姓名、照片、手机号码和服务评价结果,以及车辆牌照等信息。
第二十二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妨碍市场公平竞争,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
第二十三条 网约车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许可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当在许可的经营区域内。
第二十四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加强安全管理,落实运营、网络等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数据安全保护和管理,提高安全防范和抗风险能力,支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第二十五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提供经营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运营服务标准,不得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违规收费,不得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作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
第二十六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通过其服务平台以显著方式将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等个人信息的采集和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进行告知。未经信息主体明示同意,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使用前述个人信息用于开展其他业务。
网约车平台公司采集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个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网约车业务所必需的范围。
除配合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或者刑事侦查权外,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驾驶员、约车人和乘客的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地理位置、出行线路等个人信息,不得泄露地理坐标、地理标志物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发生信息泄露后,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
第二十七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所采集的个人信息和生成的业务数据,应当在中国内地存储和使用,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上述信息和数据不得外流。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利用其服务平台发布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不得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并采取有效措施过滤阻断有害信息传播。发现他人利用其网络服务平台传播有害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为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国家安全工作,防范、调查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与协助。
第二十八条 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
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九条 交通、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通信、人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税务、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通过“双随机”等方式,对网约车经营行为实施相关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第三十条 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适时公布网约车更新标准,牵头建设和完善政府监管平台,实现与网约车平台信息共享。共享信息应包括车辆和驾驶员基本信息、服务质量、乘客评价信息以及车辆卫星定位数据等。
市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进行调查、检查时,可依法调取查阅管辖范围内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相关数据信息。
第三十一条 通信部门、公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网约车平台公司非法收集、存储、处理和利用有关个人信息、违反互联网信息服务有关规定、危害网络和信息安全、应用网约车服务平台发布有害信息或者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提供便利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配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依法处置。
公安机关、通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监督检查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防范、查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
第三十二条 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信用记录,并纳入本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将网约车平台公司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在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
第三十三条 出租汽车行业协会组织应当建立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不良记录名单制度,加强行业自律。
第三十四条 违反网约车经营行为的,依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予以查处。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的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非营业性共享出行方式。
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提供网约车经营服务,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
私人小客车合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每车每日合乘次数不得超过4次;
(2)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合乘人员分担成本仅限于燃料成本及通行费,不包括时间成本、车辆折旧等;
(3)合乘运行区域仅限于市区区域内,提供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的信息平台应将私人小客车合乘的相关信息接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按照非法运营予以查处。
第三十六条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第三十七条 各县(市)网约车管理参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自20*月*日起实施。
篇8:福建网约车管理细则出台
福建网约车管理细则出台
近日,福建省政府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同时,省交通厅等七部门也联合出台了贯彻落实《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两个文件对福建省的网约车价格等做出了规定。
网约车是否限车型?
省里不作统一规定
上岗网约车平台公司要确保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二手车应符合相应标准和要求。网约车只能通过预约方式为乘客提供运营服务,严禁巡游揽客。
与此同时,网约车报废到期后必须按时报废,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期限为8年、60万公里,达到其中一条的即应报废。
在七部门意见中,并未对我省网约车作出具体的统一规定,而是明确,网约车具体标准和运营要求由各设区市交通运输部门确定。这也意味着,我省是否会对网约车的车型进行限制,还要看各设区市的地方细则。
网约车是否限数量?
不管控车子数量
对网约车不实行数量管控,强化“政府监管平台,平台管理车辆与驾驶员”的管理模式。网约车平台公司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应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社会责任。提供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及其车辆,应符合提供载客运输服务的基本条件。
如何成为网约车司机?
或需参加考试
意见要求,交通运输部门要制定完善网约车驾驶员考试考核基础题库,向社会公开,并要求进一步简化考核环节,缩短考试等候时间,这意味着网约车驾驶员或需参加相应的考试。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已经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类别的从业资格证,且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交通运输部门可直接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约车司机不得向其他机构、企业泄露个人信息数据。
网约车价格如何确定?
实行市场调节
对于网约车,市民最关心的还是价格问题。此前“新政”中规定,各地政府可以执行政府指导价。不过,此次意见规定,我省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价格由网约车经营者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综合确定。
顺风车属于网约车吗?
不属于,每车每日不超4次
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拼车、顺风车。这一出行方式被越来越多人所接受。对此,七部门意见规定,拼车不属于网约车,不能以盈利为目的'。顺风车出行,每车每日不得超过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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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近日出台意见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提出对网约车不实行数量管控,强化“政府监管平台、平台管理车辆与驾驶员”的管理模式。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布网约车管理细则。对比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出台的规定,“福建版”细则对社会普遍关心的驾驶员资质和车型限制,并没有提出明确要求,而是规定由各地政府部门确定。
意见规定,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不得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列入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不良记录的驾驶员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网约车经营。已经取得出租汽车客运类别的从业资格证,且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交通运输部门可直接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意见中还要求,交通运输部门要制定完善网约车驾驶员考试考核基础题库,向社会公开,并要求进一步简化考核环节,缩短考试等候时间,这意味着网约车驾驶员或需参加相应的考试。
意见明确,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该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二手车应符合相应标准和要求。鼓励各地对网约车运输证发放实行备案制,网约车平台公司可依据规定条件对申请接入平台的车辆进行审核,将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向许可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意见还要求网约车需依照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按时报废。
运价机制方面,意见指出福建省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价格由网约车经营者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综合确定;网约车不得享受国家燃油补助;价格部门对网约车平台公司实行明码标价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网约车平台公司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
此外,福建省出台的意见还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网约车经营服务行为,且不以盈利为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名义从事或变相从事道路运输经营。利用平台提供合乘服务的,每车每日不得超过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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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北京网约车管理细则出台
北京网约车管理细则最新消息
面对严格的网约车新政,各大网约车平台纷纷选择谨慎观望的态度,在正式落地前都忙着调整、规范自己的运营策略以适应新政规定。而此时向来低调的首汽约车机则已轻松上路,在高门槛的新政面前更显从容、游刃有余,越来越多车身印着“首汽约车”LOGO、京B车牌的网约车穿梭在北京各大城区的大街小巷当中。可以说首汽约车的出现,为促进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推进巡游车转型升级做出了成功的范例。
自9月成立以来,首汽约车在“互联网+”的大潮里,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结合首汽集团成熟的运营管理经验,不断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搭建起覆盖全国33城,拥有千万级用户,运营15000辆网约车的品质约车平台。首汽约车在选车、选人上始终坚持着自己的高标准、高要求,如今在新政及行业发展趋势下,其优势渐渐浮出水面。
首汽约车在京运营车型均为中档车型以上包括日产天籁、丰田凯美瑞和现代索纳塔等,完全符合新政中对轴距和排量的要求,且在北京的运营车辆均为“京B”牌照。驾驶员方面,细则中要求网约车驾驶员须为北京市户籍、取得本市核发的驾驶证件。在这方面,首汽约车的优势尤其明显,首汽约车的驾驶员此前皆为首汽集团的出租车司机,全部都是本地户籍人口,并且经过严格的调查和筛选,无犯罪、事故记录,平均驾龄超过十年。
驾驶员与车辆全部为“京籍京牌”,首汽约车已完全符合北京市对网约车行业的准入要求。首汽约车一直坚持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网约车出行服务,始终与巡游出租车保持错位发展和差异化经营,已然成为促进巡游车和网约车融合发展的“示范性标杆企业”。
北京网约车细则出台 首汽约车树行业标杆
随着网约车新政的发布及各地网约车管理办法的逐步实施,整个网约车市场正在从以前盲目补贴烧钱的无序状态,渐渐回归到以服务为核心的有序状态。未来,只有优质的用户体验才能真正获得用户及市场的青睐。
当市场上狼烟四起的时候,首汽约车坚持自己的发展路线,在中高端出行的细分领域内深耕。在确保驾驶员和车的高标准基础上,从内到外、从车到人再到平台全方位打造高品质的服务。
车辆运营方面,首汽约车旗下所有车辆均定期清洗、检查,确保车内整洁,备有空气净化器、wifi、纸巾、雨伞、饮用水等。为保证驾驶员与时俱进不断提升专业度,首汽约车针对驾驶员也制定了一套成熟的培训体系,并且首汽约车的驾驶员皆统一黑色西装、白色手套的着装,乘客上下车时为其开关门,堪称“五星级”服务。
在产品上,首汽约车不断完善自身平台技术,根据用户下单的体验做相应的匹配服务,尝试从技术上实现用户的定制化专享服务,陆续推出了“网约多功能车”、“多日接送”、“联程订单”等贴心又创新的功能,目前产品范围已涵盖各种不同用车场景,即时用车、预约用车、代人叫车、接送机、日租/半日租等。无论是用户的日常代步,还是异地出行,首汽约车都能够提供便捷、舒适的多元化用车体验。
除此之外,首汽约车还与12306、北京西站、各地机场及地方交运企业展开合作,意在解决用户出行过程中“最后一公里”的痛点。未来,首汽约车还将进一步打通机场、高端酒店、商圈等服务场景,为旅客出行提供一站式出行服务。
关于《细则》出台的后续动作,首汽约车负责人表示“下一步首汽约车将要积极完成平台相关资质认证工作,配合政府部门监管。落实政策的同时,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在《管理细则》的基础上不断优化产品,做好线下服务,利用移动互联网技术及大数据为用户提供更加便捷、舒适、有效率的出行体验,同时为解决城市交通拥堵、特殊人群出行及环保出行等问题,积极做出自己的最大贡献。按照乘客为本、改革创新、统筹兼顾、依法规范的原则,努力构建多样化、差异化出行服务体系,更好的满足用户多层次的出行需求。”
坚持“专职司机+自有车辆”的运营模式,专注于打造订制化网约车服务第一品牌的首汽约车已经在业界树立了良好口碑,积累了一大批忠实的高价值用户,有望成为新政之后“网约车2.0时代”的最大赢家。
首汽约车的崛起,与其说是享受了政策的红利,不如说是长时间来的稳扎稳打和精准定位让首汽约车抓住了行业发展的机遇,蛰伏起航的首汽约车将在细则出台后,网约车行业有法可依的情况下,更好的借助政策东风的同时,强化自身服务焕发出全新的力量以改变未来互联网出行的生态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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