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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2024-02-04 08:43:5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marlboro7089”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3篇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阅读分享借鉴,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篇1: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住宿要求:

1.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生活上、学习上互相帮助,培养良好的文明风尚.

2.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人,负责该室纪律、内务、卫生等管理工作。发现擅自缺宿或其他人员在本寝室就寝的要及时向生管老师报告.

3.每位同学必须按编定床位入宿,不得私自调换或到别的寝室住宿。

4.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电、门窗、床铺等设备,不私自搬学校公物进宿舍使用。

5.保持宿舍内安静,不在宿舍中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如打扑克等。

(二)卫生要求:

1.要自觉遵守卫生制度,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杂物,不随地倒剩余饭菜,不向窗外丢、倒杂物,不带一次性餐具进宿舍。

2.负责“卫生值日”的宿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扫寝室两次,每周星期五大清洁一次。

3.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要严格遵守内务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好个人内务。

(三)作息要求:

1.起床铃响后,应立即起床,整理内务。

2.午休时间要安静休息,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得使用收录音机。

3.就寝铃响后,必须进入寝室就寝,熄灯铃响后,要立即关灯安静入睡。

(四)安全要求:

1.不得玩弄电线、电器等。

2.不要带贵重物品到宿舍中;不得在宿舍里使用台灯、充电器、变压器等电器,不得使用火柴、打火机等。

3.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并加锁,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4.上课、课外活动、晚自修时间,除因病经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寝室。

5.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在寝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6.不能回校住宿必须向生管老师请假,不得擅自离校住宿。

篇2:学校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了确保学生在住宿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日常生活平安无事、人生安全,避免和减少住宿生伤害事故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健全住宿部的管理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特签订本管理制度及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住宿部应当义务对住宿生进行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本住宿部的安全隐患,一旦发生住宿生伤害事故,住宿部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者,并及时通知家长进行处理解决。

2、家长作为住宿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住宿部对你的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一旦发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纠纷问题或伤害事故,家长应保持冷静,克制情绪,不得在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应当积极配合住宿部进行调解。

3、住宿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住宿部的管理制度,听从住宿部管理人员的安排,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管理制度及安全责任书

1、要遵守纪律,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按时作息,(早6:30起床,晚10:40熄灯)听从管理人员安排。

2、住宿生应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3、严禁半夜外出,翻越大门,去网吧上网,由此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4、在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吵闹打架,互相追逐,上下楼梯要轻抬脚步,相互之间要互帮互助,团结友爱,如有违反,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5、离开宿舍前要关好水龙头,掩好窗,关闭或切断所用电器或电源,并全面检查宿舍安全,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6、星期天回家,去亲友家,上街购置物品,要向管理人员请假。严禁私自外出,严禁去不安全的地方玩耍,否则,发生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7、住宿生在学校期间,上学、放学、离开住宿部、返回住宿部途中发生一切意外事故,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8、严禁拉引非住宿生,异性同学到宿舍内,严禁留宿外人过夜,如有外人主动来宿舍时,请你说服他人迅速离开宿舍。否则造成的意外伤害由当事人承担。

9、要安全节约用电,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用电炉、电热毯、热水器、取暖器、理发器、充电器,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本人自己负责。

10、严禁在宿舍内点燃蜡烛,燃烧废品废物,严禁吸烟、酗酒、打扑克、下象棋、赌博等活动。

11、严禁将酒精,易燃易爆物品,有害物品,刀具等不安全的物品带入宿舍。否则造成意外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

12、要讲究个人和室内卫生,要保持室内外整洁,生活用品要摆放整齐,严禁在墙壁上、床架上、门窗或玻璃上乱张贴、画画、钉钉子,严禁乱堆放废品废物,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倒污水。下水池中不乱扔废物。

13、要防止宿舍内丢失东西,自己要把自己的钱物、手机以及贵重物品保管好,严禁偷拿别人的东西。

14、要爱护公物,严禁损坏室内外所有设施,如有损坏由损坏人照价赔偿。

篇3:校外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校外住宿学生的教育和管理,维护学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掌握校外住宿学生基本情况,规范校外住宿学生的管理,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一条 校外住宿地点应具备的条件

(一)住宿地点必须符合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中的有关规定 。

(二)房东应与当地公安机关签署“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治安责任书”,并认真履行责任书中的各项职责。

(三)住宿地点必须经过学校和有关部门认可,并适宜学生住宿 。

第二条 校外住宿学生管理措施

(一)填写《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登记表》:

认真填写租住地址、门牌号、同住人姓名、房东姓名、职业、房东联系电话、家庭联系电话、住宿点人数等栏目,一式两份,一份班主任保留,一份政教处存档。

(二)填写《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管理责任书》:

每学年初或变更住所后,由家长与房东及时签订《长武县中学校外租住学生管理责任书》。

(三)实施校外租住学生安全排查制度。

学校政教处及各班主任必须对住宿地点进行安全排查,每学期至少两次;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当即责令房东限期改正,若无改观,有权责令学生搬离。

(四)努力做到学校、房东、家庭三位一体,密切联系。班主任应不定期深入到学生租住点家访,全面检查学生学习、生活、安全等情况,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三条 房东职责

(一)房东必须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条件。不能让学生居住在阴暗、潮湿、危漏的房屋。要为住宿学生提供水 、电等基本生活条件。房东应加强对住宿学生的看护,严禁闲杂人员入内。学生在校期间,住所若发生被盗等不安全事件,学校有权请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调查处理。

(二)房东要督促学生按时上学、准时回家,并制定科学严格的作息时间表。在学生旷课或不按时上学时,房东要问清情况,及时督促。若发现学生有不正常迹象时,要及时和学校联系。

(三)密切注视住宿学生动向,加强学生管理。对学生参与赌博、打架、看不健康的书刊影视的等行为,房东应及时制止,学生不听劝止时,要及时报告学校。

(四)如实向来访教师反映学生的表现情况,积极配合学校、家庭共同管好学生。

第四条 其他注意事项

(一)在驻县的亲属家中寄住的学生视为校外住宿学生、必须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校外住宿手续。

(二)本办法与各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对学校的学生教育管理做出新的规定相抵触的以新的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由政教处负责解释。

篇4:校外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近年来,随着我旗集中办学目标的实现,苏木学校全部撤并到镇区,住宿生数逐步增多,其中有相当一部分中小学生在校外住宿。由于学生年龄小、生活自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差,加之有些房东责任意识不到位,学校无法对学生在校外时间进行管理。因此,校外住宿生存在交通、住宿、餐饮、治安等方面的安全隐患。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校外住宿生的管理,确保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将校外住宿生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旗教育、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和各中小学校要从创建“平安学校”、“平安新右旗”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校外住宿生的管理工作作为本部门和学校教育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校外住宿生的管理工作

学校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让学生尽量住校。学校宿舍确实已住满或因其他原因在校外住宿的学生,须学生本人申请,家长签字同意后,学校进行登记备案。辖区派出所与租房户、学生家长与学校分别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每学期开学时学校必须准确掌握本校校外住宿生的基本情况和人数进行重新登记核实备案。同时,要了解和掌握学生校外活动情况、食宿情况及租房户的居室安全、环境卫生、生活设施等具体情况。对食宿条件差,房东管理不严,确实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强行更换住宿地点或搬到学校住宿。

三、不断加大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力度

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与法制教育,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良好行为。要求各学校通过新生入学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形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橱窗、板报等载体,将学生住宿安全和交通安全问题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在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必须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要求。

四、切实加强管理机制与规章制度建设

旗政府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校外住宿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学校要相应成立校长负总责、1名副校长专门负责的校外住宿生管理领导机构。建立健全校外住宿生管理规定和安全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建立校外住宿生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确保重要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建立校外住宿生安全工作检查制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同时,把校外住宿生的管理工作纳入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

五、强化政府监督、相关部门和学校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校外住宿生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一)人民政府职责

要督促公安派出所、消防、文化、卫生防疫、工商等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纳入日程,依法进行管理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要停止营业,以达到确保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二)教育局、文体广电局职责

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和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强学校安全教育,落实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校外住宿生管理制度,形成全社会自觉关心、积极参与中小学校外住宿生安全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有效保障学生安全。

(三)卫生局职责

加强对校外住宿生住所、周边饮食店的卫生监督管理和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以确保防疫、食品卫生安全。

(四)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责

对以赢利为目的的校外住宿生房户进行工商登记,依法实施管理,对不符合安全卫生条件的,应依法取缔。

(五)公安局职责

加强对校外住宿生住所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尤其是对易发案的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巡逻。将校外住宿生纳入暂住人口进行管理,及时排查消防、治安隐患,严密防范各种安全问题的发生。

(六)学校职责

学校要安排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校外住宿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全校校外住宿生档案,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班主任协调,与当地派出所、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教育学生在校外食宿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严格按照学校作息时间学习和活动,注意安全。定期对校外住宿生的食宿场所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问题严重的协调相关部门依法采取行政措施,确保校外住宿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七)班主任职责

班主任要建立校外住宿生档案,对住房情况、户主姓名、位置、门牌号、就餐以及联系电话等方面的情况做到全面了解,注意与学生住户做好沟通工作,督促其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建立有效联系,并象家访走途生一样进行专访,发现问题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及时处理,及时汇报。

(八)住户职责

学生住户要切实树立对学生负责,对学生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对社会负责的高度责任感,主动到当地公安部门为住宿学生办理登记手续。

总之,各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本着为学生的身心健康成长负责,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共同创造一个适合青少年和儿童学习生活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平安新右旗做出贡献。

篇5:校外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原则上不得校外住宿,因身体原因、毕业实习和家庭就近可以申请校外住宿。

2.申请校外住宿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父母签字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和签订安全承诺书。

3.校外住宿期间,必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不得参与黄、赌、毒、传销等违法活动。

4.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课,积极参加学校和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

5.每月以书面形式向辅导员汇报校外住宿情况,若变更校外住宿地址,必须及时报告辅导员更新信息。

6.校外住宿期间,在校外或往返学校途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如属违反校纪校规,将按学校规定处理。

篇6:学校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1、按时起床,按时就寝(具体时间由生指导老师制定),熄灯后不准讲话,不得听收录机(耳机),不得打手电,点蜡烛;不得洗衣服或离开寝室干其它事情。

2、床铺美观整洁,棉被折叠整齐,床上无杂乱衣物。日用品摆放井然有序,无脏鞋、臭袜。按照学校要求,作好个人卫生。

3、寝室墙壁整洁,不在墙上打钉挂物、乱涂乱画,不粘贴明星画像;门窗及墙面整洁无尘,无脚印、球印及其它印痕;角落无蜘蛛网。保持原教师的面貌,不得私自改变原来的教师布置。

4、住宿生除周末外,不得随便外出,如需外出应向生指老师请假,征得同意后报教导处。严禁住宿生夜间外出,严禁将外人带入寝室,严禁擅自留宿别人。

5、不得在寝室放现金,有现金可交生指老师代管;不得把贵重物品放寝室内;箱子必须加锁,严防失窃,如有失窃应及时向生指老师、教导处报告。未经他人同意,不得随便动用他人用品,否则以偷窃论处。

6、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注意防盗、防火、防触电等。如发生意外事故,应及时向学校报告。不得动用灯管、插座等。

7、爱护寝室公共设施,损坏者照价赔偿。

8、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严禁在寝室内玩牌;不得在寝室外、走廊踢球,不得在寝室内就餐;禁止在走廊、楼梯口打闹追逐。

9、寝室卫生及楼道卫生由各寝室负责打扫,禁止用水冲地。垃圾入袋,严禁向窗外扔瓜皮果壳、纸屑及倒水、倒垃圾。

10、必须按指定寝室、床位就寝,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换。保持好自己所在区域的卫生。不得随意将课桌椅搬回寝室,如确实需要须征得学校同意。

11、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的日常事务工作。室员要服从寝室长管理,不无理顶撞,寝室成员团结友爱,生活上相互关心照顾。寝室长忠于职责,重大情况及时汇报。

12、学生在指导的地点洗脸、洗脚,节约用水。除了学校提供保温桶外,每四位学生准备一个暖壶。

13、由学校教导处负责住宿学生管理工作,生指老师主持日常事务工作。

篇7:住宿登记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旅馆业旅客实名登记管理,确保全市旅馆装机联网率达100%,旅客住宿信息登录、上传率达95%以上,达到省厅“四实”(实名、实时、实数、实情)考核要求,结合实际,对全市旅馆业旅客实名登记管理作如下“四个一律”规定。

一、一律责任到人。

旅馆业旅客实名登记管理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原则,一律实行监管工作责任制。属地公安(分)局长和派出所长是该项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局领导、治安大队长是第二责任人,管理民警是直接责任人。

二、一律书面告知。

公安机关一律以书面形式,告知本辖区旅馆业主必须装机联网及实名制信息登记录入要求、相关法律责任,并将书面告知回执存档。

三、一律从严追责。

各县市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派出所应对辖区旅馆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督促辖区内旅馆业落实实名制信息录入登记制度。市局治安支队特业大队和各县市区(分)局治安大队分管副大队长每月必须登录执法办案系统2次,通过案件信息倒查旅馆登录上传工作。市局督察支队、治安支队联合开展常态性不定期暗访抽查,对未按第一、二条落实的,或因工作疏忽、执行不力,导致旅馆业旅客实名登记管理落实不到位,一律追究管理民警责任。因执法不力或未按规定处罚到位,导致本辖区旅馆不按实名制信息登记录入被市级(含)以上公安机关通报一次(含)以上,对辖区派出所及其管理民警给予通报批评;年内因执法不力导致本辖区旅馆不按实名制信息登记录入被市级以上(含)公安机关通报二次(含)以上,对派出所分管副所长、所长予以约谈;年内因执法不力导致本辖区旅馆不按实名制信息登记录入被市级(含)以上公安机关通报三次(含)以上,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罚条例》对负有相关责任的管理民警、派出所分管副所长、所长、治安大队分管副大队长、大队长和分管局领导从严追责,对县市区(分)局长进行约谈;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一律处罚到位。

旅馆业主或前台工作人员不按法律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并及时传送到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初次发现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旅馆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九条之规定,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拒不改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第八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对旅馆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下罚款。

篇8:住宿登记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全面落实旅客住宿实名登记,实时准确掌握旅客住宿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结合全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旅馆,是指按日或者小时计价收费,提供住宿必需的用品和设施,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经营场所,包括宾馆、酒店、饭店、招待所、客栈、培训中心、度假村、公寓式酒店、家庭式旅馆、电竞酒店、民宿以及提供住宿服务的洗浴、足疗、按摩等经营场所。

本规定所称实名登记,是指旅馆按照“实名、实数、实情、实时”要求,查验住宿旅客有效身份证件,应用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旅业系统”),采集、上传旅客身份信息和住宿信息的行为。

实名,是指验证旅客是否人、证相符,并如实登记旅客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实数,是指根据住宿旅客实际人数,按“一人一证”要求登记。实情,是指如实记录住宿旅客本人身份的真实情况、入住和退房时间、房号及其它信息。实时,是指旅客入住、退房同时,旅馆同步采集、录入、上传旅客身份信息和住宿信息。

第三条申请开办旅馆,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领特种行业许可证。

申领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实行告知承诺制,申请人签署告知承诺书并按要求提交材料,公安机关应当当场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发特种行业许可证。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发证之日起2个月内进行实地核查,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旅馆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许可,收回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四条湖南省公安厅建立全省统一的旅业系统,免费给旅馆使用。旅馆应当按照“一家一机”要求,遵循市场化原则,自主选择配备符合适配条件的电脑、居民身份证读取设备、摄像头(人证核验终端)等住宿信息采集、上传设备,开通互联网,安装应用旅业系统,严格执行实名登记的有关规定。对于旅馆自主选择的前台设备和互联网,由旅馆自行负责运维保障。

第五条旅客入住时,旅馆应当按照“一人一证、本人本证”要求,逐人核对证件,确认人、证相符,然后应用旅业系统采集、上传旅客姓名、性别、民族、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入住时间、房间号码等信息。旅客退房时,旅馆应当及时采集、上传旅客退房信息。

第六条旅馆接待团队旅客、会议旅客住宿,可以会同团队领队、会议组织者,统一查验、收集全体旅客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集中办理实名登记。

第七条旅客应当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申报,自觉配合旅馆办理实名登记。凡未按规定办理实名登记的旅客,旅馆不得接待住宿。

第八条中国旅客(含港澳台居民中的中国旅客)在旅馆办理实名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户口簿(主要用于16岁以下未成年人)、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海员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往来港澳通行证、因公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制发的军官证、警官证、文职干部证、士兵证、学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外国旅客在旅馆办理实名登记的有效身份证件主要包括: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出入境证、海员证、外国人护照遗失证明。

第九条需要入住旅馆但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中国大陆旅客,可以应用“湖南公安服务平台”的电子身份证办理住宿业务;或者向住宿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核实身份,由住宿地公安派出所通过全国人口信息库核实打印旅客身份信息,作为旅客办理实名登记的证明文件。

需要入住旅馆但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的港澳台旅客和外国旅客,由住宿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核实身份信息,出具证明,再由旅客凭借有关证明办理实名登记。

第十条旅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必须查验入住未成年人身份,并如实登记报送相关信息;必须询问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并记录备查;必须询问同住人员身份关系等情况,并记录备查;必须加强安全巡查和访客管理,预防针对未成年人的不法侵害;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可疑情况,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时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

第十一条旅馆接待未成年人入住的可疑情况是指:

(一)成年人携未成年人入住,但不能说明身份关系或者身份关系明显不合理的;

(二)未成年人身体受伤、醉酒、意识不清,疑似存在被殴打、被麻醉、被胁迫等情形的;

(三)异性未成年人共同入住、未成年人多次入住、与不同人入住,又没有合理解释的;

(四)其他可疑情况。

第十二条旅馆应当保证旅业系统旅馆前端全年全天候24小时正常运行。旅业系统发生故障或者旅馆临时停电期间,应当在确认人、证相符的基础上,使用《旅客住宿登记簿》登记旅客的身份信息和住宿信息,并在旅业系统恢复运行以后,立即应用旅业系统,补充录入、上传。

第十三条旅馆应当自行制作并在前台显著位置摆放或者悬挂实名登记和接待未成年人入住“五必须”提示牌。提示牌的内容、式样、规格、尺寸由市州公安局统一规定。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检查旅业系统旅馆前端、客房管理系统、《旅客住宿登记簿》等设备、资料,旅馆应当积极配合,不得阻碍、拒绝。

第十五条旅馆应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实名登记制度和旅业系统操作技能的培训,新入职的旅馆前台工作人员应当通过业务培训,了解掌握相关规定,熟练操作旅业系统,方可上岗。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应当配合工信等相关部门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将旅馆业实名登记纳入当地“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事项,制定旅馆业的抽查内容、抽查依据、抽查方式、抽查频次和公开方式等内容。

第十七条旅馆或者前台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湖南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篇9:住宿登记安全管理制度

一、坚持先登记、后住宿的接待基本原则,实行实名登记制度;登记时,前台接待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填写住宿登记表并扫描上传,严格执行公安机关的有关旅客住宿登记的规定,必须要求旅客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登记住宿,坚持“一客一登记”“谁入住谁登记”;对入住旅客的姓名、性别、年龄、照片等信息逐一核对,杜绝一人登记多人住宿或登记与住宿人不符等现象。

二、实行“谁当班,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接待人员有责任保证所填写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填写登记表时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准确、项目齐全、填写规范;对登记单必须进行核查,有无错、漏项,发现差错及时修正。

三、前台人员必须对住宿客人人数进行核对,并在旅客住宿单上标注同时由客人签字确认;早餐卷必须严格按照入住人数发放;对未带证件的旅客须要求其到辖区派出所开示身份证明方可办理住宿登记;访客信息要认真登记,对当日23点前未离店的访客必须扫描上传证件。

四、每日值班经理将检查当班人员入住客人的登记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若有遗漏、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与客人联系补齐,以确保信息的准确。在登记、核对过程中,如遇接待员不能处理的特殊情况,须及时上报,不可擅自处理或随意填写虚假内容,对在登记、验证方面出现问题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处200—500元罚款。

篇10:住宿登记安全管理制度

一、坚持先登记,后住宿的接待基本原则,实行实名登记制度。

登记时,接待员必须认真地核对、填写《住宿登记表》、《临时住宿登记表》上的所有项目,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客人住宿登记、验证的规定,坚持:“一客一登记”“谁入住谁登记”;身份证和护照、签证必须齐全、有效,证件必须经过认真的辨别工作;发现过期失效的一律不得办理入住登记手续。发现协查人员、非法入境、非法居留人员应稳住当事人,协同保安部上报公安机关。

二、实行“谁当班,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接待员有责任保证所填写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填写登记表时要求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准确、项目齐全、填写规范;对登记单必须进行自我核查,有无错、漏项,发现差错及时修正。

三、每日将检查当班人员入住客人的登记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管理,若有遗漏、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与客人联系补齐,以确保信息的准确。在登记、验证过程中,如遇接待员不能处理的特殊情况,须逐级上报,不可擅自处理或随意填写虚假内容,对在登记、验证方面出现问题的人员,视情节轻重进行罚款处理。

四、查验证件要做到六核对:

核对证件上相片是否与住宿人相符;核对证件上姓名是否与登记表上相符;核对性别、出生年月日;核对证件号码;外宾核对本次入境边防入境检查章、口岸和日期;核对国籍、签证种类及有效期是否填写一致;

五、外宾临时登记住宿注意点:“证件种类”、“证件号码”、“签证(注)种类”、“签发地”、“入境口岸”“停留有效期”、“来去处”、“接待单位”;

六、将填妥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按有关要求进行分类、装订后专人妥善保管,并实时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内住宿人信息按要求录入《旅客信息管理系统》,经专人检查无误后将数据传输至公安机关;

篇11:住宿登记安全管理制度

住宿登记安全管理制度

1、总台接待员负责接待旅客住宿登记工作,每天24小时当班服务。

2、所有中、外旅客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如实填写旅客住宿登记单,登记合格率100%。

3、对零散旅客实施登记时必须做到“三清,三核对”。

“三清”即:字迹清、登记项目清、证件检验清。

“三核对”即:核对旅客本人和证件照片是否相符,核对登记年龄和证件的年龄是否相符,核对证件印章和使用年限是否有效。

4、旅行团体客人的'住宿登记可由旅行社陪同或销售代表代办填报。

5、vip客人可先领进房,在房内办理登记手续或由省、市接待部门代为登记。

6、接待员在实施住宿登记时,应负责协助公安机关切实做好有关通缉协查核对工作,发现可疑人员采取内紧外松,先安排入住,后设法报警,避免打草惊蛇。

7、旅客资料和公安机关下发的有关通缉协查对象应及时输入电脑准确无误,以便核查。

8、接待员在办理住宿登记的同时,应提醒旅客贵重钱财,证件可免费保管。

9、按照公安部门规定:访客须登记,访客时间不超过23点。

篇12:学校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建立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和安全、文明的学生宿舍,特制定本规定。

1、严禁学生宿舍组织和煽动学生~;扰乱正常生活秩序;不得侵吞公私财物;不得偷窃或为偷窃者提供作案条件或进行包庇、窝赃、销赃。

2、严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不得在宿舍内玩火,点蜡烛;不准把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带入宿舍。

3、不允许在宿舍内骂人,打架起哄以及打牌等违纪行为。

4、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含亲人),住宿生禁止在校外留宿。

5、学生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贵重物品最好不要带入学校、宿舍内不要存放现金,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

6、开水瓶应摆放有序,防止烫伤。

7、上下架子床注意安全,严禁在床上打闹,防止摔伤。

篇13:学校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为改善住校学生生活环境,规范就寝秩序,保障学生身体健康,为完成学习任务创造条件,制定学生宿舍管理规定如下:

一、宿舍开关门时间及规定:

早晨开门时间: 5:30— 7:30 上午锁门时间: 7:30—11:55 中午开门时间: 11:55—12:40 午休锁门时间: 12:40— 2:15 午休后开门时间: 2:15— 2:45 下午锁门时间: 2:45—4:40 课外活动开门时间:4:40-- 7:15 晚自习锁门时间: 7:20—10:20 晚上开门时间: 10:20—10:50 晚上就寝锁门时间:10:50—5:30

1、学校规定的锁门时间必须严格执行,无特殊情况,课间时间不准学生回宿舍。凡不服从管理的按违反校规处理;态度恶劣者,宿管员报政教处或班主任处理。

2、凡在锁门期间不经宿管员同意私自进入者(或进入者)按有偷盗嫌疑处理。

3、因病因事需回宿舍的,班主任开具批条,并到宿管处登记后方允许进入。

二、宿舍区环境卫生的几点要求及规定:

1、宿舍区环境卫生由宿管员管理划分,各住校生必须按时打扫。

2、凡宿管员通知打扫卫生、整理内务而不打扫者,将由宿管员加锁锁门,打扫不好不开门。值日生接受宿管员批评教育。如将锁损坏或跳窗户的',处以3—5倍赔偿处罚。

3、杂物、脏水须倒在指定地点,乱扔乱倒者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4、宿舍内必须经常保持干净,墙上严禁张贴字画、订钉及私拉乱接电线、绳子。

三、住宿纪律

1、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进宿舍,违反者按违纪处理。

2、严禁学生在宿舍内吸烟、酗酒、打架斗殴,违反者按违规处罚。

3、按时就寝,不准大声喧哗、吵闹,不准点蜡看书,不准播放音乐,以保证大家睡眠时间。熄灯后不回宿舍或跳墙外出的学生,按严重违纪处理。

4、学生离开宿舍必须将门窗关好上锁,不上锁的将由宿管员上锁。班主任说明情况,然后开门。

5、星期天、节假日全校休息不回家的,须提前登记。晚9:30前必须回宿舍,否则不予留宿。出了事责任自负。

6、宿管员抓住上网违规学生,班主任要认真处理并向宿管员反馈处理结果,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首次给予批评教育,二次给予劳动教育,写出保证书,三次给予30元以上经济处罚,四次通知家长酌情给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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