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你爱我杂文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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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等你爱我杂文随笔
等你爱我杂文随笔
终于熬过了这一整个冬天,日落时的风也渐渐变暖。
有些情感像季节,是不知不觉间就悄悄改变的。总以为他会一直在你身边,恍然间一回头,彼此已经隔了很远很远。
后来昨天慢慢零落成回忆,以光年计、模糊成一瞬的擦肩。
我羡慕那些沐着年轻爱情光芒的青春少年,也想做潇洒坦然的单身贵族——接受不了太甜腻的爱情,却也不甘于孑然孤身的平淡。
于是成为一个摇摆的人,目光迷离里隐现着一个个故事,故事里藏着偷偷喜欢过的人。
春发时,将思春的小情绪扯出来拿到清清暖暖的日光里晾晒,扑鼻而来的是淡淡的多愁善感,逆着光有飞散的尘埃。
我知道,浪漫像烟花一样,来的快、去的也快,却总忍不住憧憬——青春里轻挽着自己的手臂踏过一地碧叶繁花的男孩是谁家少年。
听说——男孩多半是喜欢女孩子的容颜。从一开始的好感,到两个人彼此依恋、相思、怀念——挥着欢快的手掌向人们喊出内心的激动喜悦、以为自己遇见了此生的真心喜欢——
可是心跳这东西,往往是最靠不住的。
后来才发现原来两个人从桥对面走来时的姿态翩然,不过是微风刚好在他身边兜了一个圈——越是了解,越想去改变另一半,只怪年轻的.人们总是将幻想强加给喜欢、迷恋的人,越是被推开、看那人慢慢走远越是深深迷恋。
有了期待,一些念头会像春天的种子一样悄悄发芽抽出细细的枝芊,遥寄一腔孤寂的怀念。
冷风拂过的时候我会瑟瑟发抖,禁闭双眸却幻想着最温暖有力的一个怀抱——去抵挡所有严寒。
很无奈,没有人发觉角落里盛开的一朵朱莲。
朱莲的膝畔卧着最微渺的一瓣喜欢。
篇2:等你回来杂文随笔
等你回来杂文随笔
一个烈士纪念馆的角落里,挂着一幅油画。画中一位少女坐在草地上,静静的仰望着满是繁星的夜空。油画旁边还放着一封信和一支画笔。
一位妙龄少女走过来,少女从很远的大城市过来的,仿佛冥冥之中有什么牵引着她来到这里。此刻,少女站在油画前,静静的看着画中的少女,感觉是那么熟悉,泪便莫名的流下来了。突然脑海中一阵阵刺痛,以前梦中模糊的画面慢慢地清晰起来……
抗战时期,一位年轻的女医生随部队转移战线,暂时驻扎在一个小镇上。女医生每天的任务就是忙着救助伤员。
这天,有个老大爷找到驻扎地,恳求女医生去救一个年轻小伙子。女医生本着救人乃是自己的职责,就随老大爷前去了。
在去的路上,女医生了解到,要救的小伙子是镇上唯数不多的有文化知识的人,是镇上一所小学的'教书先生。前几天为救落水的学生,感染风寒。本来不算严重,可是夜里突然高烧不退,并伴随抽搐,镇上的医生不敢救。老大爷吓坏了,便跑去求助女医生了。
来到小伙子家里,女医生看到许多散落在地的油画,也没有多做迟疑,就快速的帮小伙子检查,确认病情。稍后,女医生转身对老大爷说:“他这病不碍事,等会去我那里拿药给他吃就会好的。”
老大爷千恩万谢,看着躺着床上的小伙子,心疼地说:“这也是个苦命的孩子,父母死在战场上,也没有什么亲人,就剩下他一个人了。”
女医生这才认真打量了一下小伙子,虽不是英伦潇洒,但也算眉清目秀,但眉宇间透着淡淡的忧伤。
“大爷,他是不是喜欢画油画啊?”
“是的,没事的时候就喜欢画,也会教学生画,镇上的人都叫他画家呢。”
画家的病好了后,就给女医生写了一封感谢信。女医生看完信后,为他信中所展现的才学折服,就回了一封信。就这样,一来二往,两人慢慢地熟识。有时候两人会一起谈古论今,也会一起探讨文学以及油画等等,有一种相见恨晚的感觉。虽然两人都对彼此有好感,却谁也没去捅破那层关系。
直到两个月后,女医生告诉画家,战争更加激烈了,她们部队要奔赴前线,自己要离开了。那天晚上,繁星满天,画家和女医生静静地坐在草地上,女医生抬头仰望着星空,画家望着她,默默无言。
第二天早上,画家赠给女医生一根画笔,对她说,自己会在这里等战争结束,等她回来。女医生点头,说自己一定会记得约定,战争结束,她就回来。
女医生走后,画家每天除了教书,剩下的时间都拿来画油画,油画中一直都只有一个女医生,不同的姿态和表情,或笑或安静,以此来寄托自己的思念。
终于,战争结束了,画家每日都欣喜地期盼女医生的到来。可是,一年……两年……三年过去了,女医生始终没有出现。就在画家绝望的时候,收到了一封信,附带着一根画笔。读完信后,画家伤心欲绝。信尾的时间是三年前的时间,原来当年女医生跟随部队奔赴前线的时候,部队曾让每个人都写了一封绝笔家书。在那场战争中,女医生牺牲了,没能从战场上回来。因为地址不详细,信晚到了三年。
画家仿佛一下子苍老了几十岁,他静静地掀开画布,打开画板,一笔一笔画着女医生,那是她临走前坐在草地上,静静地仰望着星空的画面。从那时起,画家不再拿笔,每日看着画中的人,轻轻地抚摸着画中人的脸。没过几年,画家因思念成疾,带着遗憾离开了人世。
后来,镇上要修建一座烈士纪念馆,地址就选在了画家的那里。建筑工人在整理旧物品的时候,发现了那幅保存完好的油画、信和画笔,就将这些交给了政府。纪念馆建好后,油画、信和画笔也被陈列在里面了。
这时,一位陌生的少年站在了少女面前,递过来手帕。少女抬头看到少年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了,天地间似乎只剩下他们彼此。
“我回来了,回来完成与你的约定。”少女轻轻地笑了,那笑容里充满了幸福。
也许是上天觉得,有情人终究要成眷属,让他们历经一世轮回,再次相遇。
篇3:一直在等你来杂文随笔
一直在等你来杂文随笔
01
当你一人独自走过陌生的街头,你期待在街角转身之后遇见的那个人是谁?
我想无论是谁,对你而言,那都是特别的存在吧。
可能在别人眼中,他极其普通,不高也不帅,甚至是有点呆,但在你心里,他就是很特别。特别到在陌生的街角都希望有他陪伴。
有人问起为什么,你双手托腮沉思良久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是只要一想起他,就会觉得安心踏实。
02
你一个人去了他所在的城市,想更了解他的生活。只因你听人说,坐公交能看清一个城市的全貌,所有放弃了搭地铁,可迷迷糊糊的你又赶上了高峰期。
那时,你一个人孤零零的站在公交站牌,有些无措,又有些懊恼。有情侣笑着从你身边走过,你呆呆地望着。
在行人众多的路上,男生小心翼翼地护着女生,时时观察后方是否有小黄车,那个女孩面对嘈杂的`环境、拥挤的行人仍满脸笑容。那一刻,那个男孩就是她的依靠。
这个时候你就在想:要是他在就好了。
如果他在,你肯定不会做出这样弱智的选择。
如果他在,肯定能完美的错过所有的高峰期。
如果他在,他所规划的路线对你们来说一定是最好的。
如果他在,你能开心的丢下一切,可以不带脑子出门了。
可是,别的小朋友都回家了,他什么时候才能带你回家呢?
03
一进家门,你放下背包,在柔软的床上滚了一圈又一圈,拿起手机看到朋友发来的微信:你这次出去都带了哪些东西回来?后面还带了一个奸诈的表情。
你伸了伸懒腰笑了笑,走到客厅打开背包,望着满箱的东西,一时有些踌躇了,零零碎碎的东西堆了小半包。
你去了你们去过的那家陶瓷店,买了一个胖猫咪。因为害怕途中有破损,里三层外三层的包了起来。你路过玫瑰饼店,买了两盒他最爱吃的鲜花饼。
这是你多年来养成的习惯,无论他在不在身边,你都会习惯性的想起他,然后带些他喜欢的小玩意。
以前无论你去哪,他都会去接你。两个人牵手走在马路上,静谧的时光充满温馨。你经常耍赖说自己不想走了,他认命的背起你前行。你总是会问,你胖不胖,是不是特别重。一开始他只是笑笑,后来他说:“我背的是我的全世界。”这句话让你甜到了心里。
04
好多人都讲,回忆只能浅尝辄止。可是对你那么特别的他,你肯定是放在了心尖上。
只是缘分太奇妙了,你去过了很多地方,遇见了各具特色的人,你还是会想他,一直都在等他带你回家。
有时候,你坐在阳台上望着远方,总是会纠结你会不会永远等不到他了。
《前任三》里说:紫霞离开至尊宝后,至尊宝才能真正成长为孙悟空。那他是不是已经成为别人的齐天大圣了?
你还是很想告诉他:
我很喜欢你。
我一直在等你。
你快点来接我回家好不好?
这里是宁汐染
愿我有幸做你的树洞?
篇4:我在等你杂文随笔
“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炊烟袅袅升起,隔江千万里……你眼带笑意”周杰伦的《青花瓷》突像一个漩涡显于我脑海之中,虽然没有那一缕缕地炊烟,没有那豆瓣似大的雨水,我此时此刻已完全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在充满着绿意盎然的大树旁边,听着鸟儿们像在诉说什么的东西,是不是在叽叽喳喳的聊着真正的春天要来临了 ,你看那大树的树梢是不是又准备长出嫩芽的节奏。我非常喜欢这个环境,我似乎有一种穿越的感觉。
刚刚进树屋中,迎面而来的是一个名叫可乐的“小狗” 说是“小狗”,它已经有俩年零六个月。是一个非常可爱的、黑白相间的、身高约一尺左右的狗狗。这时球叔出来,他帮忙我开了这个栏栅。置身于这充满着淡雅的树屋中,我感觉到所有的压力,所有的烦恼都置之度外。
树屋在进门右侧是放一个古色生香的茶具,还有几条球叔亲自去请编织竹椅手艺很好的老爷爷那里,请老爷爷帮忙弄的。桌子上每个茶具无不体现古时候文人所具有的意境。有些东西,只有亲自去感受,才知道这种意境是用言语是无法表达的。
树屋的尽头,是最近才完工的书屋。它是一个韵味十足的,非常现代化的书屋。球叔告诉我,在书屋认真阅读半小时以上的人大概有50个左右,这个数字是在几个月前的。
由古韵的茶室和现代化的书屋,一起组成的树屋。两种的韵味我都非常喜欢。树屋的意境是很美的,有些时候,自己也说不出那种是什么感觉,就想静静的品味这其中的味道。
还记得我与球叔初相识的时候,是我第一次摄影期末考核的时候去拍照片。因为我不知道哪里才是最美的,最应该记录下来的地方,他告诉我说:“那颗大树前面,昨晚的落花还没有扫开,你赶紧去那里拍。”去到那里,那些落花还真是挺好看的。
慢慢地,就喜欢上呆在树屋的那种感觉。让我全身心的放松,丝毫的压力在瞬间早已全无。
就犹如刘禹锡在《陋室铭》中提到的,“斯是陋室,惟吾德馨。苔痕上阶绿,草色入帘青。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以调素琴,阅金经”。虽居于“陋室”之中,但是那些使我尽欢颜。
我想以后,我会按照自己喜欢的风格,弄一个书屋。天青色等烟雨,而我在等“你”,书屋。
篇5:我在未来,等你杂文随笔
我在未来,等你杂文随笔
要改变人生,并不是从哪一刻去改变,而是从此刻去改变。
也许你现在知道的东西很多,但你不知道的东西更多,那才是你真正该去的地方。
人之所以活得糟糕,百般不顺,并不是某个选择出了问题,而是一个人每天的状态注定了他最终可选择的范围,而一个人的性格注定了他在关键时刻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在黑暗中,虽然眼睛看不见,但是一定要保持感觉,只有这样,才知道如何出招去那些眼睛看不见的进攻。
任何事情尽心去做,在人短暂的一辈子里总会派上用场的。
有些人总是希望别人好,于是打着为了别人好的幌子处事,其实到头来只是因为自己这样会觉得舒服,都是为了自己的感受而已。
每个人的人生经历当中都有过这样的时刻吧?突然一下全盘否定自己,觉得自己做人失败、处事失败、没有成功过,也找不到自我,前途渺茫,一切灰暗,好像做什么都是错的,好像身边的任何人都比自己优秀。而这时,看起来是最差的时候,其实也是最好的时候。因为只有这时,你才听得到外界的声音,才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人不怕优秀,人只怕生锈。一旦关上与外界的门,锁一生锈,别人走不进去,自己也走不出来了。
原来很多事情当你彻底放弃、重新面对的时候,才有可能是新的转机和开始。
我最讨厌那种心里不想去,全表现在脸上,但最终还是会权衡利弊妥协的人。既然最后一定会去,为何还要表现出一副不开心的样子,让大家都不开心呢。既然最后要去比如爽快答应。一个人很爽快的答应某件事,才能很爽快的拒绝某件事。如果每次都半推半就,大家会觉得你是一个半推半就就能说服的人,那么你的.决定一点也不重要。
任何事情多想想,总会找到以前注意不到的出口。
知道未来,每一天只是等待。不知道未来,每一天才是期待。
你觉得一件事情难是因为你不觉得它对你有多重要,你觉得不值得。当你知道它足以击垮你的人生的时候,你再看看它难不难,如果你真的尽力了,成绩也上不去,你也能做别的。一个拼尽全力的人能做出成很多事,但首先起码你要先证明你可以为一件事拼命。
如果给你一个机会知道未来的自己,你想知道吗?
知道自己哪里不好只是10%的成功,知道自己怎样才会好才是剩下的90%。
当你真的很了解自己的时候,你就能解决掉那个更差劲儿的自己。
想抓住别人更大的把柄,先让别人抓住自己的小把病。
一个真正想要改变的人,首先要做的就是承认自己真的很糟糕。
如果你有一个回到过去的机会,你愿意吗?
我想,我不愿意。
人生的每一步都要扎实地走,每一步都是积累,每一步都算数。
想想看,如果真的遇见自己的未来,你真的有勇气去面对即将来到来的困难和磨难吗?你会不会整天沉浸在担心和害怕之中?已知的小惊喜还算不算惊喜呢?人生怕是只会剩下惊慌失措和小心翼翼了吧。
所以,未来和过去都不是我们的。现在才触手可及。
篇6:我都会等你,你一定要来杂文随笔
我都会等你,你一定要来杂文随笔
以介.
今天是七夕,不知道我的运气会不会比平时好一些。
很久没见恩倬了,有时庆幸,没有看到她的衰老和病痛,我记住的还是她年轻的笑容。
几十年与漫长的岁月相比只是沧海一粟,而我与这个世界相比仍然是沧海一粟。
我知道我还要等待很久,可能是十几年,也可能是几十年。而且每一次漫长的`等待以后可能是一场更加漫长的等待。甚至有一天这样的等待可能会彻底终止,一切都归于虚无。
原来我漫长的生命是如此孤单,而因为有过她,所以我的生命又如此灿烂。
不过…神啊。
能否让我在今晚的睡梦里遇见她
再见一回,一会就好。
她从粘稠的月色里走出来,踩着浓浓的雾气,在漫山遍野的荞麦花里。夜很深,她却发着光,我可以看清她的轮廓,却没有办法抚摸她的脸颊。我们隔着空气相望。
我的胸膛上没有插着一把待拔出的剑,她的后颈没有属于我的印记。
但是足够了,足够耀眼了,这段和她共度的时光。
我什么也看不见,又什么都看清了。她走进了我的记忆,那些牵手的拥抱的亲吻的瞬间在此刻有近我,与我共度这个夜晚。
神啊,感谢您,给予我这莫大的恩赐。即使一切折磨也因你而起。
恩倬啊,你一定要来…
于.8.17
还是想说,最近凑到了鬼怪四人家庭,好幸福。
篇7:我在回忆里等你杂文随笔
我在回忆里等你杂文随笔
手边的阳光愈演愈烈,岁岁年年不停轮回的时光里,好似连回忆都陈旧的新鲜。
被好友重新翻出的旧日记和旧照片,青涩的笔触和不加滤镜的随拍构图,一个一个的故事更像是不曾远走的昨天。
然而我们却必须承认时间它是会老去的啊,如同张爱玲笔下的那句“青春就是这样脆弱到无法挽留的东西”。十几岁的时候,你从来不曾害怕父母某一天会老去,你只管努力学习和尽情疯闹。二十岁的时候,你从来不曾担心你这辈子爱上的第一个人是不是也是最后一个,你只管满屏幕的秀恩爱撒狗粮,不计较未来的活着。二十二岁的时候,你从来不曾顾虑在大学毕业的那一刻,你是不是会从此一无所有,就算拥有再光鲜的成绩,就算拥有关系再好的挚友,你只管开开心心的去拍好每一张合影,兴奋地参与临别前最齐人的社团聚会。
然而一转眼,这么多年过去了,又或者说是曾经我们以为要经历过很漫长很漫长的时间才能抵达的年龄,一下子来到了。白发爬上了父母的鬓角,以前热爱出门的他们如今更大的爱好是休息在家里好好睡上一天,而他们,也并不是从前那个能够保护你的大力士了。多年不曾联系的曾经形影不离挽在左右胳膊的好友,如今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部落格的照片里,你依旧能够找寻到当年青涩未褪的影子。早已经忘记回忆里二十岁时那个人的样子了,你也遇到了真正懂得和值得的人,你把全部心情收拾妥当不再肆意炫耀,才发现年轻时候的所谓感觉不过一场孩子气的游戏。
“一年一年又一年,飞逝尽在一转眼,唯一永远不改变,是不停的改变” ,电台的音乐里,缓缓流淌出的是王力宏的歌《依然爱你》。我们都太爱怀旧,怀念的`并非过往的回忆,却只是曾经那个傻到会被时间怜悯的自己。
被好友推荐的乐嘉的性格分析的书,翻看了开头部分,甚觉有趣。粗略的看完解析,如若一定要用颜色定义一个人的性格,大概我们都不能非常准确的定义自己究竟属于“红蓝黄绿”中的哪一种。这大概才是一个观点的内涵之处吧,你总需要把字里行间慢慢琢磨通透,才能够理解其真正的含义。
那么一路走来的人生,不也是一路琢磨一路收获着的吗。回忆又是什么呢?大概怀揣的是不改的初心勇往直前吧。
篇8:我爱人人,人人爱我杂文随笔
我爱人人,人人爱我杂文随笔
仅仅说“我爱上帝”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爱我们的邻舍。圣约翰说过,如果你不爱邻舍却还说你爱上帝,那你就在撒谎。连耳触目及,伸手可摸的邻居都不爱,你又怎能热爱看不着、听不见的上帝呢?所以,认识到这点十分重要——即:说句实话,有爱就有伤害。我们应该甘愿倾我所能,以求不伤害他人,这样事实上就是在对他人行善。这也就要求我们心甘情愿地付出,遭受痛苦也在所不惜。否则,我们心中就不会有真爱,我们所带给周围人们的就不是安宁,而是不公正。
因爱着我们,耶稣也是痛苦的。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我们,是让我们去成就更伟大的事业,是让我们做到“我爱人人,人人爱我”。正如经文中训导的那样,我们必须“所作所为向基督看齐”。上帝因此创造我们,教我们像他爱我们一样去爱别人。耶稣让自己忍饥挨饿,让自己赤身裸体,让自己无家可归,让自己遭人躲闪。他说:“你是这样对待我的。”到了最后的'审判日,他将对在他右边的人说:“你对这些人中最卑微的人所做的事情,就是对我做的事情。”他还将对在他左边的说:“你忽视了为这些人中最卑微者做的什么,就等于忽视了为我做的事。”
在十字架上生命即逝的时刻,他还说过:“我渴望。”——耶稣渴望的是我们的爱,是对全天下不分贵贱的苍生的爱。我们每个人都渴望等到别人的爱,渴望别人小心翼翼而不将我们伤害,都渴望自己得到善待。不惜痛苦地去施爱吧,这就是真爱的意义。
篇9:妈妈,再爱我一次杂文随笔
妈妈,再爱我一次杂文随笔
昨晚梦见妈妈双目失明了,抱着妈妈伤心欲绝,又一次哭醒,醒来两眼湿漉漉的,窗外是满天星斗……
经常做同样的梦,妈妈拖着羸弱的身体为我们全家人做饭,虽然和父母住在楼里共同生活十年了,却总是梦到住平房时候的情景。那时家里人多,一天三顿饭都是妈妈一个人做,天天与锅碗瓢盆打交道,忙里忙外没有闲暇,每次我们回到家她都做好了满满一大桌子饭菜。妈妈身体不好,却总是把大家给她买的营养品留给我们,这几年生活水平提高了,可是她一生养成了习惯,仍然舍不得吃,把最好的留给孩子们。
从小到大,我是最让妈妈操心的,身体不好,整天病歪歪的,娇里娇气,我们兄妹四个,所有好吃的东西都留给我。小时候生病,妈就把家里唯数不多的鸡蛋留给我一个人吃,每天早上冲杯鸡蛋水,晚上做些我爱吃的菜。家里养了个大红公鸡,每天清早按时叫落了星星,叫大家起床,很招人喜欢,可是为了给我治病,妈把大公鸡杀了,家里人都心疼沉默了好些日子。长大了,妈妈仍放心不下我,所以这么多年一直在身边照顾我,勤劳忘我的妈妈一直呵护了我48年,我在她的宠爱下一直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直到现在连饭都不会做,这么多年从来没为妈妈做过一顿饭,没给妈妈洗过一次脚,没领妈妈出去一次旅游,没给妈妈买过一束鲜花……妈妈为我付出的太多太多了,而我,只知索取,不知回报。妈妈,现在想起来我真的感觉不配做您的女儿,您是那么优秀,那么伟大,而我,在您面前总把自己当做孩子,直到失去了您,才感到母在无忧,无母自强。
妈妈患有青光眼和白内障,有一只眼睛几近失明了,可是我却一直没有发现,妈妈也从未说起,却在心里一直惦记着我掉头发的小毛病。有一次,别人买了贺奇杨的帽子,说是治白头发和掉头发,妈妈听说后,没舍得花钱买,而是把贺奇杨的口罩拆开,给我缝了一顶帽子。去年这个时候我的头发掉了有鸡蛋黄那么大的一片,妈妈想尽各种办法,让我去齐齐哈尔看过,让哥哥从北京买过章光101,偏方用了好几种,每天用红花泡酒给我按摩,盼望我那铮亮发白的头皮能生长出黑发。
妈妈是一个刚强的人,有病就暗自挺着,无论多痛苦,她都咬牙坚持。妈妈眼睛不好,那一次又缝了一天的帽子,早上起来,泪流不止。我是个大懒虫,很少早起,那天躺在被窝里,隐隐约约听到爸妈在对话中小声争执,爸让妈妈去医院看看,妈妈坚持说不用,说吃点药就好了。我睁开朦胧的双眼,起床到客厅,看见妈妈拿着手帕擦着眼睛,两眼已经睁不开了。我赶紧穿上衣服,给医院的朋友打了个电话,正好她在值班,说早上8点下班让快点去,我看看表快6点30了。决定立刻出发,妈还坚持说不去,慢慢就会好起来,我说有病不要挺,头没梳脸没洗打个车急奔医院。通过仪器检测,妈妈眼里脏东西太多,估计是拆口罩时灰尘太大,碎屑飘到眼睛里,经过盐水冲洗后好了很多,去点滴消炎,直到这时我才知道妈患有白内障和青光眼。医生说白内障熟透了再不手术怕破碎就无法治疗了,由于妈心脏不好,建议我们去哈尔滨治疗,那时高考在即,于是我对妈说,等孩子高考结束,9月份送孩子上大学,我们一起去哈尔滨,妈才告诉我,一只眼睛已经看不见了。我十分内疚,我这个“小棉袄”,一直和妈生活在一起,竟然全然不知。
高考结束了,筹钱准备去哈尔滨做手术,妈妈却说:“都这么大岁数了,不做了,花那钱干啥”。我说:“不做会影响到另一只眼睛,能治的病为什么不治呢?”可是,还没等到做手术,妈妈于8月20日就突发急病匆匆地离开了我们,难道是妈不想给我们留下沉重的负担?又怕拗不过我们,就这样走了?
昨晚梦见妈妈,仍然是生活在平房里,她告诉我双眼都看不见了,我心疼地抱着妈妈说:“和我上楼一起生活吧,我们还得去治眼睛。”猛醒过来,妈妈并不在身边,唯有泪流。妈没有给我们照顾她的机会,她给了我们生命,她养育了我们,我们生病她担心,吃饭她惦记,上学时为我们缝书包,柴米油盐家务事她操劳了一辈子,正是这种伟大的母爱凝聚的精神力量的支撑,使她在晚年还能照常处理一切生活。然而在她最后住院的8天里,我们却没能喂她一口饭,接上一泡尿,扶她走一段路,没有给我们尽孝的机会。坚强了一辈子的母亲,躺在病床上时意识一直清醒,弟弟坐在她身边哭,她还说:“别哭”!可是19号晚上,姐提出给妈妈剪剪头发,于是,哥和弟抱着妈给妈剪头时,眼泪顺着妈妈的眼角流了出来,这是我们平生第一次见妈妈流泪,这是生离死别的泪,这是我们哥四个今生共同为妈妈做的最后一件事,此时此刻,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8月20日10:37分,亲爱的妈妈永远的离开了我们。
妈妈一直身体羸弱却始终性格坚强,几十年来,她从不向疾病屈服,既使在病痛中也还处处为我们着想。弥留昏迷之际,她说:“我得抓紧回家,小华上班忙,我得回家做饭”,这句话将一辈子萦绕在我的耳边,让我肝肠寸断,今生今世我无以回报。妈妈生下我时,剪断的是我血肉的脐带,这是我生命的开始;妈妈离开我后,却剪不断我情感的脐带,这是我生命的'悲哀。有妈的地方才是家,如今,永远长不大的我却成了没妈的孩子,妈妈付出的爱,我们无法报答,妈妈,我们多想再抱抱您,让您再爱我们一次。
我一直以为爱的反义词是不爱,直到现在我才明白,爱的反义词是遗忘,我无法忘了您。现在,我们的脑海里全是您,闭上眼睛看到的全是您。妈妈与我们永别了,妈妈的病逝使我们内心感到十分震惊和悲痛,失去了母爱才知道她在我们心中是多么恩情如天,伟大厚重。她对家庭的全心全意,她对自己的全然不顾,对亲朋的真挚情感,对生活的执著热爱,与天地媲美,与星月同辉。
生命来来往往,夜空总有流星,父母子女相见,总有最后一面。我们做子女的,唯一的错过不是不够爱你们,而是总以为你们会一直永远活着,永远会在我们身边一直陪伴下去。如果真有来世,我们一定要好好关爱着身边最疼爱自己的那个人,别留遗憾。
篇10:秋风起我在等你的杂文随笔
秋风起我在等你的杂文随笔
小喆从外公家回来后,就一直闹着要去草原玩。
我大约知道是为什么,我爸,也就是他的外公,在这两年里,一直想弥补他在几年前犯下的错。
他希望我们去草原上找桑吉。
可是一个存心躲着你的人,你要怎么找?我也知道,这两年来,老爷子也托了很多朋友帮忙打听,也还是一无所获。
哄睡了儿子,我躺进阳台的躺椅里,一口一口地喝着冰冻的啤酒。外面的夜色清丽,月芽儿已经渐渐西沉。一缕清风吹来,吹开了几丝暑气,天上的星星像是撒在蓝丝绒上的珍珠,亮闪闪的,格外好看。
想起多年前,我和桑吉敞开心扉的那次月下长谈,也是从那一次,我们才知道彼此的重要。
两年前知道桑吉离开的真相时,我真的很绝望。那时候儿子小喆已经5岁了,我还一直在盼着他回来,我一直相信他会回来的。
直到父亲说,他是我的哥,同父异母的亲哥哥时,我所有的希望在瞬间崩塌。我知道,桑吉不会再回来了。
从爸爸决定把桑吉带回我们家的时候,或许更早,从他第一次见到桑吉的时候,他就认为桑吉是他的儿子。
他一开始对妈妈说,桑吉的父母在草原上救过他,是恩人的孩子。后来桑吉的父母相继离世,他就把桑吉带回来养了。
妈妈到死都不知道真相。
可是在妈妈去世以后,我和桑吉相依为命。十几年里,父亲从来没有告诉过我们真相。他依然长年在外,做着他的.生意,留我们两个相依相伴。他或许没有想过我们会互生情素,直到准备成婚,桑吉去找他商量婚礼的时候他才说我们是兄妹。
真是讽刺,那时候我已经怀了小喆,只是我们还不知道。
桑吉无法面对真相,无法面对我,所以他走了,走的彻彻底底干干净净,像是从来没有来过一样,从此杳无音讯。
而我,还一直被蒙在鼓里,我还抱着希望在等着桑吉,等着他回来。所以,我生下了我和他的儿子,我做了单亲妈妈。
两年前我才知道桑吉离开真相,我不敢也不愿相信我们是兄妹,可是他已经走了,我不知道怎么证明我们的到底有没有血缘关系。
我很无助,有一次忍不住和以前大学的室友咪咪谈起这些事情,她是学医学的,也在Z市工作,还是我儿子的干妈。她问起我们家族血型,我说父亲是AB型血,前几年他住院,查过。但是我是B型,我儿子随桑吉都是O型血。
咪咪听完以后斩钉截铁地说:桑吉绝对不是你父亲的儿子,AB型血的人生不出O型血的孩子。
“你确定?”我小心的求证着,心砰砰直跳。
“如果你能确定桑吉是O型血的话,那么我很肯定,这是最基本的遗传学。”
我当然可以肯定桑吉是O型血,初中的时候每年体检都会查血,那时候我们生活里只有彼此,所以对方的所有事情都很清楚。可是这个真相,来得有点晚了。
想到这里,我拿起啤酒,发现已经空了。我知道夜已深,我该去睡觉了,可是我睡不着。我又去冰箱里拿了一罐,继续喝着。这些日子,我越来越喜欢这种微熏的感觉,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敢放任自己想念桑吉。
无数个夜色里,我对着天空喃喃自语,诉说着我的期盼。
我想桑吉也一定不好过,他爱的人,竟然是自己的妹妹,虽然是个错误,但是他不知道啊!
他现在过的好吗?他会想念我吗?会想起我们那十几年的相偎相依吗?会想到我们那些缠绵到天亮的时刻吗?他还不知道我们有个儿子吧?他大约每次想到我都会心痛吧?爱上了不该爱的人,犯下了不可原谅的错,他肯定会这样想的,会认为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坏的坏人。
可是我多想告诉他,这不怪你,不是你的错,也不是真的,而我,一直在等你,一直都在。可是,我找不到他了。
有时候我希望他不要记起我们,我希望他能放下这些过往。这也是我一直不愿意去找他的原因。都8年了,我们的儿子都上小学了,他会如我这般,一直报着希望吗?或者他已经成家了,有别人在爱着他呢。
夜色越来越浓,我终敌不过困倦,又在阳台上睡着了。半夜的时候我梦见小喆来给我盖上了薄毯,早上醒来果然身上盖着薄毯,原来不是做梦。小喆同他父亲一样,都是很细心很体贴的男子汉。
吃早饭的时候,小家伙问我,昨晚是不是又在想他爸爸。我萃了他一口,小孩子家家的,懂什么!
他不服气,我也懒得理他,催着他去上学,如今已经上小学了,学业重,玩的时间就少了,一直嚷嚷着去草原的计划也随着开学而泡汤了,他竟然还没有死心。
下午的时候接到他舅舅的电话,是我继母的儿子,我和父亲继母都不亲近,唯独这个半路哥哥,还常有联系,他对小喆很好,小喆也很喜欢他。他说他们公司在国庆小长假要组织去呼伦贝尔深度游,让我带小喆一起去。
他们公司就那么三五个人的,去哪里玩还不是他这个当老板的一句话。我那儿子,真得挺能折腾的,估计是他去找他舅舅的,采取曲线救国呀。
“你别老纵容小喆,他那小小九九你不会看不穿吧?那草原那么大,谁知道他在哪儿,怎么可能找得到?而且,他也不见得会在草原上的。”
“玥玥,你这样等下去也不是办法呀?你要等到什么时候?趁现在还有希望,就不要再逃避了,努力过不后悔的,就算找不到也没关系,我们至少有努力过,大不了下次再去找。就怕是连那一点希望也没有了。”大哥在那边语重心肠的劝着我。
而我忽然觉得自己过于矫情了,比起大哥,我起码还有希望的。
“你先好好想想吧,不要像我一样,一直活在悔恨和自责中!”大哥说完挂了电话。
是啊,总比没有希望强。
我那大哥,现在是一副温文尔雅的上进好青年一枚,可是在他青少年时期,因为父母离婚的原因,一度非常叛逆。打架,逃课,打游戏;吸烟早恋什么坏事都做尽了。他说那时候他就是游戏人生的态度,什么都不当真的。
那年他在校门口被一群混混拦住殴打,他的女朋友小柔心疼他,跑过去护住他,结果被对方失手插了一刀,很不幸被刺中了肺,死了。
这些年,大哥一直生活在自责和悔恨中,他有一次喝多了对我说:玥玥,我又不是真的爱她,她怎么那么傻啊!
那是我唯一一次看到一个大男人在我面前,掩面痛哭。那些过往那些悔恨,大约时时刻刻都在凌迟着他的心,我想安慰他,却不知道如何开口。
我想到桑吉会不会在想起我的时候,也会心痛不已。
劝君休诉十分杯。我只有默默地陪着他喝酒。
我再也没有见过大哥爱过别人。如今老大不小了,也事业有成,依然是单身。
生活就是这样,总会给你这样那样的难堪。
我最后还是同意了和他们一起去呼伦贝尔大草原。出发前,我也真诚的祈祷。但是生活不是影视剧,哪里有那么多偶遇?
早秋草原上已经有些凉了。草原很辽阔,视野很开阔。那蔚蓝辽阔的天空,那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原,那些散落在草地上的牛羊,那些驻扎的蒙古包,还有那丝带一样湾湾流淌的河,都是样的美丽那样的和谐莫名的让人心生愉悦。
小喆被舅舅带着在草原上疯跑,他完全沉浸在放飞的喜悦里,对于那不曾见过面的父亲,这一刻大约也不曾想起。
我没有参加他们的活动,随意的在草地上走走,累了就躺下来休息。天空很蓝,几朵白云浮在上面,偶尔变幻着形状。大地绿则是草茵茵,成群的羊儿像是天上的云朵,点缀在草原上。恍惚间,我感觉自己是躺在天上,而天空是遥远的大地。
一阵风吹来,吹跑了我包头的纱巾。起身去追的时候,大哥刚好来找我,他替我捡起头巾说:“起风了,我们准备回蒙古包烤肉,小喆我先带回去,你要去那边看看夕阳吗?”
原来不知不觉都快天黑了,远处的夕阳里,成群的牛羊开始汇聚在一起,随着放牧人的指引成群结队的回到圈里。
这一刻,我突然特别的想要找回桑吉!
篇11:盛夏花开,我在这里等你来杂文随笔
梦中之城
这世间,我们每个人都是匆匆过客,携一颗宁静致远之心,山一程、水一程,走过万水千山,笑看云卷云舒。
没有人能够做到无牵无挂的来,无牵无挂的去,因此,众生皆有因果缠身,皆有眷念深情。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座城,时时眷念,铭心长情。即使任由时光飞逝,也难以割舍这份深深的眷念之情。
那里或是你出生的地方、或是你快乐长大的地方、或是你一路游走后感觉特美好的地方。我心中也有一座这样的城,一座山水皆妙、美景天然的宜居小城,便是我出生和长大的地方。
我出生的地方,位于河南省东南一隅,地处鄂豫皖三省交界,自古就是咽喉之地、兵家必争。那里群山绵绵、风景秀丽。
一片群山脚下,在狭小的丘陵地带之中衍生出一座静谧之城。这里山风习习,水流涓涓,鸟鸣山幽,人杰地灵。
作为连续三年上榜中国最美宜居小县城的知名地方,小城现代建筑林立而又景致怡然,一条小河穿城而过,河水常年碧绿清澈、水波粼粼。
小城夜景
每到中秋前后,满城的桂花皆开,花香溢城、闻之令人心醉。著名歌曲《八月十五桂花香》,就来源于这座桂花之城。
小城还以花样丰富、令人炫目的各种美食而闻名于世。以早饭为例,有油盐蛋炒饭、丸子豆腐脑、猪油馄饨、滑肉汤、菜叶鲜面条、麻辣面、特色牛肉面、三鲜面、大肉烧饼、鞋底烧饼等至少10余种本地独有的特色早点。
,中国烹饪协会授予小城“中国炖菜之乡”的美誉。既然是炖菜之乡,那数不清的各色炖菜也是本地一绝。
小城知名炖菜
老鸭汤、香菇炖鸡、二补锅、松菇炖海参、蛋白炖甲鱼、腊肉炖鳝鱼、筒鲜鱼、鲢鱼山砂锅鱼、风干山羊肉炖粉条、鸡汤炖鱼丸、野菇子汆鱼片等等,种类合计有百十种之多,在此不再一一细数。
城南郊有座东方红水库(又称铁佛寺水库),小城人吃的水基本来自于此。水库面积很大,鱼虾物产十分丰富。
每当夏日来临,水库坝堤上便是绝佳的乘凉处,坝堤之下有许多排档夜市,专做水中新鲜鱼虾食材。夏日里凉风习习,排档夜市的食材新鲜,常常引得小城中人来此逗留品尝。
东方红水库
小城东南20里,便是著名的大别山脉,数十座山峰徘徊其间。主峰金刚台更是气势恢宏,悠远绵长。金刚台是国家AAAA级景区,山上植被茂密,气候宜人,如今名声在外,游客如梭。风景秀丽的西河大峡谷及瀑布大漂流,令人流连忘返、不能忘怀。
从春暖花开,到盛夏时节,漫山的杜鹃花和映山红次第盛放,一片花团锦簇。彼时,游人慕名登山而来,放眼观花,如故人相逢,喜不自禁。那山花烂漫,光彩夺目,正为赏花之人绽放,无限风光。
映山红
从山脚至山腰,及至顶峰,万树竞相花开,层层沁染。碧蓝如洗的天空仿佛也被映照的有了几许粉红,色彩斑斓,真是好一幅美景画卷,好一个人间天堂。
西河大瀑布
西河大峡谷漂流
山顶有一巨石十分醒目,远看形如猫耳,故名猫耳石。平日里,但凡是天气晴好,在城中都可以清晰看到此石。
金刚台
猫儿石
高中时,老师曾组织本班同学骑车来爬此山。那时,因山路崎岖,我同两位小伙伴登山时掉队迷了路,无意中攀至山顶猫耳石后绝壁旁。为了捡回掉落的一个书包还差点发生坠崖事件,这番刺激经历,至今记忆犹新。
出城往南数里,便进入群山腹地,公路沿着山势一路盘旋上行,开车一个多小时(35公里山路)可到达著名景区--黄柏山国家森林公园。
盘山公里
黄柏山旅游区
小天池
在森林公园中,有大片的原始森林、参天的古树、奇绝的悬空栈道、各种碧水深潭......这里的绝妙风景,始终静待着天南海北的'游客到此探寻。
都说有山有水的地方,绝对灵气十足。小城身处群山环抱、河流小溪多不胜数。
小城正西五里,还有一座超大水库,据说是我国第十三大水库,名叫鲢鱼山水库。鲢鱼成山,光是看到这个名字就足以想象其规模了。
什么鸟岛、蛇岛之类还不算是此水库的精品景点,只有那号称是好山好水好温泉的茗阳汤泉才是此地的超级精品,瑰宝地灵。
鲢鱼山水库全貌
因鲢鱼山水库的水下埋着五个火山口,常年喷出富含各种矿物质的水。经常来此泡温泉的人,当知这汤泉水的神奇效果。
是否想到了同样因地下火山口喷发温泉而闻名天下的东北长白山天池?我们这座小小边城居然也会有这样的神水温泉?茗阳汤泉的水,正是来自地下火山口的矿泉水 。
茗阳汤泉
小城西北方向20里的山里还有一座隐于世间的三教洞,因佛、儒、道三教共存于此天然山洞中而得名。山洞隐于山中,到底是得了一丝灵气,据说十分灵验,故而香火不断。
小城的经典景物还有许多,以上只是其中的一些代表性景点。故土难离,作为一个曾流连于小城各处山水的游子,我深深的热爱着这一片故土。
应该说,正是这座小城的灵山秀水、温柔包容,锻造了我的无上情怀和赤子之心,让我愿意此生用文字和足迹去探寻这世间的大义和美好。
小城的人依然守着鸟鸣蝉嘶、鸡犬相闻的半封闭生活方式,与外面的开放世界仍保持着心里上的距离。但,这份难得的淳朴与清静却是广阔天地间少有的真性情。
我很感激小城的这份真性情给予我的无私养分。纵然行遍万里,依然心系故里。
此生,爱这里,没道理。
篇12:青春期过后,我爱我自己杂文随笔
青春期过后,我爱我自己杂文随笔
(一)
28岁的现在,我开始更爱我自己。
起因是我不由自主得变得怀旧。夜凉如水,霓虹闪亮,高楼林立的夜晚,我会想起初中、高中、大学,那些嫩的出水、闪着光芒,那些阳光照在绿草上的时光。我想起的都是好事,也想起曾让我欢笑的人。我不确定自己是对现状不满,还是对过去变得怀念。我从一个生活在未来的人变成了恋旧的。也许,我是贪恋年轻的力量吧。
借我十年
借我亡命天涯的勇敢
借我说得出口的旦旦誓言
借我孤绝如初见
借我不惧碾压的鲜活
借我生猛与莽撞不问明天
借我一束光照亮黯淡
借我笑颜灿烂如春天
借我杀死庸碌的情怀
借我纵容的悲怆与哭喊
借我怦然心动如往昔
借我安适的清晨与傍晚
静看光阴荏苒
借我喑哑无言
不管不顾不问不说
也不念
——谢知非《借我》
我想,也许我在跟青春,做最后的道别。
(二)
那么青年的关键词该是什么呢?
我的工作越来越忙,健康有点小差,因为际遇不同、没有时间和闺蜜越来越远,有时不能互相理解。我能清醒得听着父母的争执了解原因但无济于事,也被他们批评心里暗暗忍耐,我看见了他们个性中不良的、狭隘的一面,那是小时候我看不到的。我的老公抱着我,但他不懂我。我们也会发生争执,搞得我心灰意冷。
青春期的时候我渴望被爱。现在我不在意也不需要了。有人跟我搭讪,我也淡然和同情他的孤独。
也许青年的关键词就是孤独吧。当我感到寒冷,不知道谁的拥抱能带来温暖。故去的爷爷姥姥,温暖但习惯早已不同的妈妈,和我算账溜清楚的爸爸,还是搭伙过日子的所谓爱人,还是和我同样冰冷的闺蜜。我想能给我带来温暖的,只有我自己。
于是我抱紧我自己,对自己说,我能感到你的委屈与疲惫,亦相信你的勇气和坚韧。我知道你只是累了想倚靠。
我什么都知道。
(三)
以前真的没有好好爱自己啊。
为了拼学习熬夜废眼睛,为了别人伤心哭红了眼眶,到现在为工作伤害颈椎腰椎干眼症,脑子里总想着为他人做点什么,也并没有赢来别人的`理解与温暖啊,把这个自己,消耗在工作和不值得的感情,从来没有好好拍拍自己,抱抱自己,想想自己的躯体是不是很累很累了,自己的脸颊是不是面色不好看了,自己的脑子是不是想逃离开社交app看会书了。
从来没有重视过自己啊。
青春期追求另一半让自己完整,现在才明白自己本来就是完整的这一真相,和人间的这份孤独。不重视自己是因为自己永远也不会离开,可这也正是自己最珍贵的地方啊。
所以还有什么身外之物不能放下,还有什么薄情之人无法忘记,还有什么不快乐的萦绕心头?还有什么事值得纠结哭泣。
我抚摸着自己的手臂,感觉从没真切的感受和感谢过自己。感谢这具身躯伴我行走人间,感谢内在的自己为我尝尽苦辣酸甜,感叹这个从没为自己活过的傻妞幡然醒悟,在28岁的这天。
28岁过后,我变得爱我自己了。
再见青春。我将进入新的篇目,新的章节。
篇13:我在等风等雨也等你杂文随笔
我在等风等雨也等你杂文随笔
张爱玲说:雨声潺潺,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而不来。
C先生,我说你不来,我不走。
三年又三年里,下了无数场雨,也开了无数天艳阳。撑伞的你,何方流浪着?
你就像天空里的一朵云,掠过我的波心,而后了无息影。最是那一悸的心动,不胜凉风的留在我心。
你说我们会有一栋自己的房子,里面有一个院子,种着我喜欢的茉莉,你喜欢的风信子。置两把木椅在其间,在冬日的下午就去暖阳里喝喝下午茶,打个小吨。然后在亮堂的客厅里,一定挂着我们俩的合照。还应该养着一只温顺的猫,在我们洁白的沙发上乱窜。 C先生,可曾记得?
你就像早晨的清风,拂过我青涩的脸庞,而后夹着纷飞的树叶堕息。最是那刻的停留,袭我以次次梦回。
我说我们要去那无边的大草原,看星星在夜晚眨眼,让所有的星星落在我们的肩上。在夜里,你低唤着我的名字,反复地吟唱。还要去那荒远的大海,在蓝蓝的天空下,奔跑在沙滩上,留下我们的脚丫,一串一串到天边。C先生,我好想你!
你是个工作狂,常常忘了时间,所以要记得每天按时吃饭;你不喜欢太吵闹,所以睡觉的时候,要记得关好窗户;你的胃不好,所以每天要记得喝一杯热牛奶。
我喜欢熬夜,总会不知不觉就过了凌晨,所以每次你都早早喊我入睡;我冬天的时候,手脚冰冷,所以你把我紧紧拥入怀中;我过马路的时候常常忘了红绿灯,所以你要把我夹在你的胳肢窝里,稳稳的带我过去。
别人说我这人不懂人情世故,做事慢半拍,跟不上节奏,面容也平凡,身材也不好,在人群中一淹没就找不到踪迹。我好像一点都配不上完美的你。C先生,你,眼神清澈,唇红齿白,高高瘦瘦,身着白衬衫站在阳光下,金光焕发,亮的那么出彩,身旁所有都皆是你的背景。待人和善,遇事从容解决。身边一直有很多人都将你作为中心,展示着她们的爱慕。我好像必须要改变自己,好迎接那头优秀的你。我节食减肥,我买了各种彩妆,看视频贴假睫毛,双眼皮,画着鲜艳的口红。头发也被我搞得一大卷一大卷的。我做着这些生疏的事。你撞见我,心疼温柔的对我说:我希望你做自己就好,不希望你为我改变丁点。
C先生,我在向前奔跑,跌倒,满身泥泞,去追求那个叫幸福的东西。你在我身后。替我擦拭伤口,带我回家,给我一个安稳的怀抱。
我们的初见是在一个冬日的下午,我在公园板凳上晒阳光。你从树丛小道中缓缓而来,在我旁边坐下,静静的。一件长款灰黑色大衣加在西装外面,阳光洒在你的身上,像钻石一样发光。我的眼神竟无法挪开,你觉察到了,在你转头的一刹,我手足无措,把奶茶倒在了自己身上。你认为是自己的错,把我带到了你的工作室。等我把湿润的外套晾上时,才发觉自己竟不知不觉,来到了你的地方。我到底是怎么答应的.呢?我忘了,只记得你的声音好听,一字一句融化在我的冬天,然后瞬间草木生长,莺莺燕燕,花香满园。你叫我坐着,给我一盏香茗,留我细品。待我回神,你已把我的衣服清理烘干。我问以后我可以再来吗?你说,随时。我的心洁柔满地散发在此。
c先生,再一次见你,是两个月后春日早晨。我在一家咖啡厅里喝着苦咖啡,还在为要交的稿件奋笔疾书着。“丫头,还在赶工作呀?”我一抬头,撞入我眼中的是你的脸,像花,像糖,像阳光。我慌忙低下头,让头发遮住红透了的脸颊,然后轻声的答应着。你拉开我对面的椅子,坐下,问我介意吗?我红着脸说不介意。我们就这样同桌了,是饭友吗?呵呵,心里无处安放的快乐。
后来,我的早餐桌旁多了一个你。C先生,因为你,我丢掉了喝了几年的苦咖啡;因为我,你也习惯了略微迟一点的早餐。
C先生,我说你是一个慢热的人。我们在一起半年多,你才对我有说不完的情话,一点没有一般情侣那样,前三个月如胶似漆的情形出现。我带你去见我的同学,你总是最后十五分钟才会开启话唠模式。C先生,所以我有时候很疑惑,你是怎么在我们接触不过一个月的时间里,确定你要追求我的呢?C先生,下一次见到你,我一定要好好让你解释清楚。
我喜欢吃甜食,我喜欢记住我们的每一纪念日,我喜欢你宠着我,我喜欢好多好多关于你的东西。C先生,你呢?好像和我是一样的。像我喜欢你一样喜欢着我。你说你喜欢探险,在没有遇到我之前,你已独自登山过喜马拉雅山、玉龙雪山……还有一些我记不住的名字的地方。你说以后带我去最高的山脉,看最接近天堂的地方,给我你的一生。
后来呢? C先生,我们的故事,后来怎么样了?没有第三者,没有家庭的阻碍,没有身体的疾病。可我发现身边的人都叫我忘了你吧!忘了你吧!
为什么 ?
“小噗,你的C先生早就不在了”
瞬间,我又想起了那年夏天? 20xx年,C先生和友人外出探险登山,因遇大雪,一人失踪,两人轻伤,四人重伤,C先生,至今还未归家。
怎么可以?那些许下的未来,那些我们的往事,那么多那么多的事我们没有去做,怎么可以留我一人!
不会的。
我知道C先生放心不下我的,我什么也不会做,他不会留我一人在这世上。所以我相信他总是会回来的。或许就在明天。
所以20xx,C先生,我还在这里等你。不论大风大雨。
篇14:听风起我也在等你杂文随笔
有的人在你身边,却从未露面,有的人已经离去,却是永远的怀念。这个世界上不缺少人,更加不缺少的是互相错过的人,爱而不得,但是你,一直在我心里,从未离去。窗外听风吹起,其实我也在等你。
我爱的人,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我想象过很多次和一个人从校服到婚纱,初中,高中,大学,然后结婚,但是没有实现,也没有倾心的为过谁,但是有这样一对情侣,今天,我想讲一讲他们的故事,并且也想拿这个当做礼物来送给我的文豪哥哥,我希望他们好,也希望他们能够一直走下去,虽然我不知道他们会不会走下去。
”好久不见“
波澜不惊的海风总有一刻使人们战栗,隐隐约约听到他说出的四个字,好久不见,如果不仔细听或许这几个字一定会被吹风淹没。
X婷站立在那里,她不知道如何用语言来表达此刻的心情,她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她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从何说起。这是他们分开几年后的第一次见面,仿佛W豪哥哥已经变得成熟,他不再是孩童模样,经过时间的洗礼,给人家带来的更是一种无法言语的气质。X婷也从素颜变成淡妆浓抹,她觉得现在的女生都应该好好的经营自己的一切,时光易老,可是,怎能败给岁月。白色的衬衫依然是她最爱穿的衣服,只是她不再像以前一样穿着非主流似的破洞牛仔裤,包包不算名牌,但是很符合她,她向来都是这样,她觉得即使不是名牌,也要穿戴出名牌的气质,别人不在乎你的穿着打扮是否名牌,他们也不在乎你是否因为名牌而改变了自己,他们在乎的是你是否有能力为你自己的生活买单。经过几年的时间,他们再次在这里相遇,是惊喜吗?不,更多的是沉淀在心底的一份爱。
X婷凝视着对方,发呆了几分钟才缓过神“是啊,好久不见。”
“你过的好吗?“
”大概吧,谁都没有过的有多好,过的好不好只有自己知道。“
“你瘦了。”
“好像你也是。”
“你的他呢?”
“在未知的远方吧,你呢?“
“没有考虑过了。”
这是我记忆中他们的谈话,也不知道他们现在都如何,W豪哥哥再也没有别人,就像我一样,再也没有。
你说,为什么情侣在一起之后都要分手呢?既然分手为什么当初还会选择在一起,真是搞不懂,后来,我明白,你生命中遇见的每一个人,大概,都是,命中注定,伤痛也好,快乐也罢。
要说他们的故事,应该还是从高中讲起吧。
高中,那个校服时代。
通过W豪哥哥的描述,他和X婷是在他们初中毕业的时候在一起的,那时候,我是小学六年级,现在想想,真的是美好。
高中,对于我来说是辉煌的最美好的三年,那里有我的恩师,有一起朝着一个方向努力的同学,但不知道对于他们两个高中时代是怎样的,我只知道W豪哥哥的三年几乎虚度,也正因为如此最后才没能上到自己想上的大学。好了,不谈废话,就说他们俩吧。
高中是学生时代最累的三年,X婷也扮演着一个小女朋友的形象,温柔可爱,但是谈恋爱并没有太大影响到她的学业,(这点很令我佩服)。
“大豪,这是你的早饭,一会和我一起去上早自习,昨天的.物理题不是还没有做好吗?*@$%$#$&*~!”X婷认真的从塑料包装中拿饭边认真的说道。(她总是像一个妈妈一样唠叨W豪哥哥,当然如果是我,我也会的。)
“知道了。” ?? W慵懒的声音里仿佛带着一点不耐烦,但依然像被驯服的兔子一样乖乖听着。
————
时间总是飞快,不知不觉半个学期已经过去,他们面临的是下学期分班,文理科也许不会成为他们的分界线,但是这代表着以后他们的道路和方向。
大概爱到深处总会把对方当做自己的亲人,家人,不分彼此,眼里也只有对方。
W选理科,X也一样,X尝试着学习理科,她开始补习,学习枯燥的理科,她以前不是这样的,因为W,她改变了。
————
爱一个人大概就是会忘记自己,不仅X是这样,就连我也是。
————
文章开头的照片是他们多年以后再次相遇的对话,我看了之后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感受,大概,习惯也是一种爱的方式,或许,没有再和其他人在一起不只是因为对其他人没有感觉,也可能是一直在等你。
我其实很惊讶,我和他们有着相似的故事,我的确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我自己,不知道该如何来表达他们的爱。
是啊,也许,我一直在等你来找我。
爱一个人,真的会成长,当然也会受伤,但是,没有后悔过,你呢?
篇15:听风起我也在等你杂文随笔
每次看他们的故事我都泣不成声,更多的大概是共鸣吧,你说,这世间怎么如此奇妙,刚刚好,我们都相遇了,带给彼此快乐,伤痛。
我不知道我还会遇见谁,只知道和你们在一起真好。
此篇文章送给爱我的文豪哥哥和雪婷,虽然我们从未谋面,但是我从来没有停止过爱你。遇见你,何其幸运,给我太多的帮助和鼓励,由于时间关系不能再往下写,你的故事,你们的故事,咱们的故事,未完待续。
未完待续。
篇16:相似的灵魂总会相遇,我等你杂文随笔
相似的灵魂总会相遇,我等你杂文随笔
Hi,我是依珊,半职妈妈,法学专业,却爱文学,也爱臭美!
曾立志成为律政佳人,却发现自己不俱备那种精明干练,也没有能说会道的口才,呵呵!其实骨子里是个喜欢安静享受孤独的文艺小女人
结婚有了宝宝之后,辞职做了全职妈妈,顺便给一些小单位做法律顾问,赚点小钱,应该算是半职妈妈
我想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留给孩子,带他上兴趣班、图书馆,亲近大自然,和孩子一起成长!
我喜欢看书,五花八门的都看,也曾码了不少字,但已多年未曾动笔,直到去年底才走进简书,重新开始记录下自己所思所见,谈不上技巧更没什么文釆,目前仍在磨练摸索中,如果你看出我文中的毛病,欢迎指正点评,不胜感激!
除了互相交流写作,如果你是妈妈,咱们可以互相学习育儿经验和心得,家长里短(我还想如果可以的话,建一个全职妈妈群);如果你是少男少女,或许我可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助你解开那些成长中的情感小困惑,如果你是和我年龄相仿或年长一些的姐姐哥哥,那咱们的`共同语言就更多了,不是么?另外,如果你需要,我很愿意用有限的法律知识,(我不是专家)但至少可以为你提供一些比较专业的建议!
其实现实生活中,因为种种原因,很多时候咱们都不能和身边的人畅所欲言,坦露最真实的自己,但可以对远在天边的陌生人推心置腹!也许你我会成为那样的知音。
嘿嘿,前不久剪掉长发 还有点怀念
我很多缺点,比如做事不能持之以恒常常半途而废,比如懒散随心不夠自律,比如自尊心太强,别人一个不屑一顾的眼神就会难过好一阵子?
但是,我希望咱们可以一起,彼此共勉,最终成为更好的自己!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真诚交友,若觉不同频,不强求,同时,感谢你路过!
如果想要认识这样的我,我等你?
篇17:爸妈,请再深情爱我一次的杂文随笔
爸妈,请再深情爱我一次的杂文随笔
似乎忘记了拥抱的温暖,拥抱已很久很久以前的事了。那拥得结实、那抱的厚实、那暖得坚强。有力的拥抱,足足将我瘦弱的身体高高举起,足以给我想像的高度,让我把梦想放飞。白云苍狗时间在飞逝。美好在逃窜,幸福在闪躲,幼儿欢欣时期不再。尔后的冷漠、孤寂。
生活在都市繁华的灯红酒绿之下,街上车水马龙,人流如织,而物欲横流的时代之下,不得不与时俱进。辛勤劳作的你们总是披星戴月,与之决绝的便是早出晚归,而我见你们最多的只有背影。疲惫的的步伐,羸弱的身躯。此,我不知道了什么是陪伴的快乐,什么是欢歌笑语的幸福。是那周末的冷屏寸许,是那远在千里之外的网络的虚拟的世界吗?是那机鸣炮轰,还是历史的混乱,伟人的穿越的刀光剑影的游戏的吵闹,更或是电视剧的陪伴吗?是你那次带我去的酒味弥漫的ktv的狂欢吗?孤寂、静默,沉思……!这不是孤寂,而是别无他法的自我陶醉。
偌大的房间我一个的'孤独。是静默,是孤寂,充斥着生一般的安静。网络游戏的喧闹,是精神暂时的寄托,是一个人孤寂时灵魂的人的安慰。是时代的进步,是游戏的狂欢。抱歉,不该游戏,sorry,只能玩游戏。
曾几何时是倾情相伴,是没有我的陪伴地球会停止运转,是没有我的笑声月球会失去光芒,没有我的吵闹时间就会定格……。那时我是你们的掌中宝,是你们的心肝宝贝,是你们的命根子。是举在手上怕摔着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宝贝蛋儿。那时你们的代言人,是你们喜怒哀乐的命运器,是你们生命的延续,乃至我就是你们……是你们的全部。
曾几何时,我们是幸福的,是融洽的,更是其乐融融得欢歌笑语。是新福的,是满世界最幸福的家庭;是最温馨的,是最温情的暖心的爱的family。亲爱的爸爸,妈妈,我爱你。……!oh,dearparents,lloveyou.泪不止,情已伤,眼泪不听话地流。你们爱我,我爱你们,我……oh,……你们是爱我的,这点我深知,可是……!亲爱的爸妈,我爱你们。可是你们怎么不再给我一个坚实的拥抱呢?怎么很少……时间的……陪……我……!oh,是我长高了,长大了。可是我是你最“爱”的孩子,还是你们亲生的孩子啊!
嗷,我需要你们的倾情陪伴,就像幼儿园时期的那样的爱我,而不是如今的敷衍了事。陪我成了应付差事,带我出去走走成了负担,说说心里话成了你们的烦恼。亲爱的爸妈,弱弱的问一句,是不是我不够可爱了呀!你看我仍然还会扮鬼脸、吐舌头的表情呢。而且比以前的样式还多呢!……吧啦……吧啦……唉嘿……哈哈……!嗯,是有点僵硬、幼稚,可……,可我还是你们以前的那个可爱的“宝宝”呀!
对不起,爸妈。我错了。也许是我的学习不像堂伯家小哥哥那么优秀,也不像表叔家小妹妹那么惹人可爱……我……对不起!我不像遥控器那样好使唤,也不像电视机那样听话,更不你们如今的掌中宝(手机)那样神奇,不能为您上演使您喜笑哀乐愁的电影,更不会给您汇报工资薪酬的金额。Sorry,我只会花你们的血汗钱。可是,我是你们亲生的,是十月怀胎,一朝分娩,九死一生,从痛苦中,在疲惫的挣扎中,是你们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的,倾注过你们心血的,看着我长大的孩子啊!
哦,对不起,爸妈,是我不对……!泪不止,心却无比疼痛。我不是留守儿童。噩梦中惊醒,冰冷的墙壁找不到一丝的温暖,偌大的房间,你们去了哪里啊?你们怎么不在我身旁。哦,在上班。……在黑暗的夜里,明闪闪的亮光,是那样的专注,是那样的深情,哦,在看手机……。噩梦,我怎么就惊醒了呢!汗湿床被,妈妈、亲爱的妈妈,哦,爸爸、敬爱的爸爸,不,……。谁给我安慰的拥抱!梦魇。想去哭喊,不能呼喊,我还在梦魇。想要拥抱,想要打扰,不能打扰。耳畔又一次清晰想起:多大了,你烦不烦啊!!泪、……泪止不止地流,情在
激荡、情在燃烧,亲情在冷漠。
对不起爸妈,我错了。是我还不够优秀,是我还不够强大,是我不够听话……是我现有的资本引不起你们的注意了,更没资格向你们提出任何要求。但请您记住,我是您的孩子,是你们爱的结晶,是血浓于水的亲情,是时间不会分割,更不会因往事阻碍的亲到不能再亲的亲情。亲爱的爸妈,不论何时何地,我以任何身份……。爸妈,亲爱的爸爸、妈妈,我是你们的好孩子。也将是你们永远的孩子!请再深情地爱我一次!
篇18:我是谁?我爱谁?谁又爱我呢?杂文随笔
我是谁?我爱谁?谁又爱我呢?杂文随笔
我每天醒来总会问自己:我是谁?我爱谁?谁又爱我?
我不怨恨,也不责怪,感情这东西只是肾上腺素带来的刺激产物,它毫无防备地出现,又随着时间慢慢消融。如果只是爱或不爱,事情就变得简单多了,爱就拥抱,不爱就转身,干干净净,毫无牵挂。最怕的就是似爱而非,有一点残留的爱,其实早已不爱。只不过是为了谁,不得不维持这摇摇欲坠的关系。爱与不爱,本是两个人的关系,却无可避免卷入第三人。
人们都说大智若愚,傻人有傻福,我以前总是嗤笑的,但现在愈发觉得它是真理。看破不说破,装作不知道,做一个天真的小傻瓜,未尝不是一件坏事。我不愿被这些感情所困扰,卷入漩涡,最终只会支离破碎。于是,我装作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只当一个快乐的`傻子,这样,偶尔的温存还能让我开心一会儿呢。我知道一切都是假的,但骗骗我,我也是很开心的啊。
我爱他们,他们也爱我,但他们彼此不爱。看来感情不像数学,能推算出来。
如果时间能够停止,甚至倒流,我希望能回到五年前或六年前的某一天,随便的平凡的一天,那是我记忆中最幸福的一段时间。本以为那是我骄傲的起点,却不知如今回头已是顶峰的末路。
那时我还不是小傻瓜,只是一个普通的爱笑的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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