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蝶语玫瑰”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4篇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方便职工,体现本单位对职工的关心,特设立职工食堂,为职工提供工作餐,为保证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1、食堂炊事员负责及时提供无质量问题的食品。
2、后勤组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进行归口管理。
3、职工餐的标准:职工餐的标准包含餐食规格和餐食费用标准。
4、职工餐的餐食规格:根据大队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餐可做6道菜式任其选择。(包括:两荤、三素、一汤)
5、餐食费用标准:职工餐的费用标准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于每年年底由大队劳资组提出调整方案经相关领导审核,报大队长批示后执行。
6、职工食堂由食堂管理员负责原料采购、生产制作等工作日常管理,建立每日采购明细帐,以随时备核。
7、大队对餐费实行目标控制和据实入账相结合的方式,即根据实际采购金额进行入账,但入账总额不得超过餐费标准。
8、误餐费管理部门每月应定期检查一次,了解并核实进货的数量和质量。
9、职工餐的质量要求:严禁采购过期、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10、按时开膳;提高烹调技术,品种要做到多式样,改善职工伙食。
11、用餐时间、地点及方式:就餐时间及地点按大队规定执行。
12、食堂餐厨师应做好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
13、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14、所有炊事器具、用具和餐具均应保持清洁,严格依照卫生防疫站的规定消毒;应保持职工食堂整洁。
15、不准在职工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吸烟,应树立文明礼貌的良好风尚。
16、倡导节约,杜绝浪费,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职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17、爱护食堂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18、节约用水,做到人走即断水。
篇2: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有条件的话应聘请有厨师证、健康证和有工作经验的人员从事餐饮工作,食堂员工工作绩效由项目部后勤主管负责管理、考核。
2.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要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工作安排,遇事要请(消)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树立全心全意为员工服务的思想,讲究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文明服务,态度和蔼,平等、礼貌待人;饭熟菜香,味美可口,份量足够。
4.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目相符;接受员工监督。
5.爱护公物,食堂的一切设备、餐具应登记,做到有帐可查;不贪小便宜。
6.食堂员工的个人卫生要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换、勤洗工作服,工作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消毒手套;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准在食堂工作。
7.坚决杜绝饭菜出现不热、有杂质、量不足,碗筷不洁,浪费水、电、油等不良情况。
8.餐厅做到餐餐打扫、清洁;操作间做到一菜一扫,一餐一冲,一天一洗,三天一消毒,碗筷顿顿消毒;工具、作料、碗筷摆放有序。
9.提前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油类、调料等,防止食物中毒。
10.按时开餐,每天制定一次食谱,早、中、晚餐品种要多样,提高烹调技术,改善员工伙食;对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就餐和临时客餐可事先预约或通知。
11.做到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严禁随带无关人员进入厨房;易燃、易爆物品要严格按规定放置,杜绝意外事故发生;食堂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电源开关、设备等,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12.后勤主管要定期对食堂各项工作进行考核、监督,加强管理,团结协作,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保障工地员工餐饮工作顺利进行。
篇3: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加工、出售、饮食卫生五四制度》,切实把好饮食卫生关,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一、食堂专设监控人员,在后勤处直接领导下检查各班组餐厅的各项卫生工作。各班组餐厅接受上级卫生部门的检查和指导,接受用膳者的监督,及时发现并改正存在的问题。
二、非炊管人员(领导、卫生检查人员除外)不得进入厨房、熟食间、售饭处。
三、招收新工作人员必须先经过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能上岗。炊管人员按规定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不合要求的人员应及时调离工作岗位。炊管人员必须经过食品卫生知识培训。
四、餐厅卫生实行划区包干,责任到人。
五、各餐厅的卫生工作列入当月的考核内容,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给予相应处罚。
六、餐厅工作场所做到每天几小扫,每周一大扫,件件工作做到“落手清”,保持餐厅工作场所的整洁。
七、库房整洁,食品分类存放,先进先用。
八、荤素菜拣净洗洁,切配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九、根据食品卫生有关规定,要求工作人员做到:
1、食品道道验收--凡腐烂变质(含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采购人员不买,保管人员拒收。
2、生、熟食品样样分开--操作人员分开,盛具、工具分开,冰箱(库)存放分开。
3、食具件件分工--熟食盛具、刀、出售用的工具,使用前严格消毒,同时做好消毒后的保洁工作。
4、食物烧熟煮透,烹饪时防止外熟内生,隔餐饭菜必须蒸烧透后方能出售。
5、环境卫生整洁无害,下脚料及时清理并倒放在指定地点,餐厅有防尘、防“四害”装置或设施。人人动手灭鼠、灭蝇、灭蟑螂、灭蚊子。
6、讲究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开饭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个人卫生除做到“四勤”外,还应做到“四不”(即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蒂,不在开饭时间抽烟蹲坐、嬉闹和在操作间抽烟,不面对食品咳嗽、打喷嚏,不穿拖鞋和戴首饰戒指上班)和“四洗手”(即加工食品后再加工熟食前洗手,工作前洗手,大小便后洗手,搞好卫生后洗手。)
篇4: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餐具必须按着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操作流程清洗餐具、用具;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3、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4、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5、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6、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篇5: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制度
一、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二、粗加工管理制度
三、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四、配餐制度
五、食品卫生“五四制”
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七、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八、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九、食品供应制度
十、食品留样制度
十一、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十二、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十三、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十四、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十五、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
十六、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十七、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
十八、食品采购、验收与索证制度
1、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2、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3、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4、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5、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7、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5、严格执行“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7、冬夏季节供应点心、午餐,做到“五热”、“五凉”,出食堂的饭、菜、汤必须加盖。
8、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购原则上都做到定点配货中心送货到园。
2、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3、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4、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厂商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5、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6、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15厘米)存放。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它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
7、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冰箱内的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8、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9、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10、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必需烧熟熟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5℃。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9、食品供应制度
1、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2、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
3、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每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
5、为体弱儿童、哮喘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6、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7、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10、食品留样制度
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
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5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
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
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11、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按时消毒,并摆放在固定位置。
2、食堂餐具、生熟容器应分开存放。熟食容器和餐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煮沸、蒸汽消毒应保持温度100度,作用10分钟,煮沸消毒时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应控制在120度,作用15~20分钟;采用含氯制剂消毒的,一般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5、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各类池按标签使用,使用后须及时清洗保洁。
7、餐具、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12、从业人员体检、培训制度
1、从业人员上岗前必须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确定的体检单位进行体检和培训,未取得合格证明不得上岗,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2、幼儿园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与培训档案。
3、食堂从业人员若有以下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退岗或隔离,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1)有腹泻、呕吐等症状;
(2)有感冒咳嗽,热度高于或等于38度。
4、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13、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1、室内净高度不低于2.5米,建有通畅的污水排放系统和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配备分别存放生熟食品的专用冰箱;配备足够的工具、容器。
2、抹布等清洁工具要专用,砧板及各容器应生熟分开,使用后及时清洗消毒并定点摆放于相应标签处。
3、初加工间内必须有专用的淘米池、蔬菜池、荤菜池、水产品池、污水池,并贴有标签。
4、每天清理操作台、灶台、蒸饭箱、消毒箱、调味品橱、冰箱及盛器等,要求堆放整齐,表里清洁无油污。废弃物盛放容器应加盖,做到清洁不漏。
5、国定长假后,食堂工作人员、保育员提早一天上班,对食堂餐具、工用具、容器等进行全面清洗、消毒;保育员对幼儿玩具、课桌椅、扶手等进行擦洗、消毒。最后关闭门窗进行空气消毒。
6、将食堂卫生分干到人,落实承包责任制,与月考核奖挂钩。
7、由分管园长、保健老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有记录有反馈,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14、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1、应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应活动,并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2、马上向区教育局、区妇幼保健站、疾控中心、报告中毒人数、症状、第一发生时间、责任人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
3、协助卫生医疗机构救治病人,并通知家长。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5、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6、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必要时报告公安、工商等部门。
15、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
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者在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应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
1、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2、对病人采取应急处理:
(1)采取病人的呕吐物或排泄物以及可疑食品的标本以备检验;
(2)及时送去医院治疗。
3、对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进行处理:
(1)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清除,排除中毒隐患;
(2)对接触过中毒食品的餐具、容器、用具及冰箱设备,包括加工人员的手都必须彻底清洁、消毒。
4、对餐具、容器、用具等采用煮沸方法消毒,煮沸时间不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行热力消毒的可用75%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
16、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制的分工:
(1)园长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
(2)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对部门的下属从业人员负直接领导作用。
(3)食堂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2、责任制的追究:
(1)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孩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2)对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发生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幼儿园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3)对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17、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
一、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膳食领导小组。明确膳食专人负责,编制膳食计划,安排好每周食谱并及早公布于家长。并定期召开伙委会,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膳食质量。
二、炊事人员及办公室人员每周制定幼儿食谱,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并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三、伙食费专款专用,教职工伙食和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四、食堂工作人员树立为幼儿、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严守纪律,坚守岗位,分工明确,友好合作。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变质食物,妥善保管剩余食物,不食用变质食物。
六、购买食物要精打细算,不许拿回扣,不许为私人代购食物,帐目日清周结。
七、严格食品保管制度,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食堂炊具用具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八、严格食物验收制度,未经验收不得入帐,不符合幼儿卫生的食物坚决退换。
九、严格开饭时间,用膳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用膳,不得将食物带走。
十、保持厨房清洁卫生,炊具、餐具、食具应洗涮干净、一餐一消毒。
十一、炊管人员定期召开业务会议,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烹调技术,讲究科学烹调。
十二、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按时供给饭菜、点心,两餐间隔不少于三个半小时。
十三、不吃变质不新鲜的食物,做好食物48小时留样工作
18、食品采购、验收与索证制度
一、采购人员按《食品卫生法》要求,购买一切食品,应相应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质量。
二、采购时应主动向对方索取此批产品检验报告或化验样品,产品检验合格证。
三、禁止采购腐烂变质、超期、标识不合等不符国家标准的标准的原料和食品。
四、禁止采购未经卫生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五、定期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志、标出品名、产品、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禁止“三无”产品。
六、采购人员在购物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不能外购熟食制品。
七、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不能与有毒物,污物混运,以防污染食品。
八、保管验收员食品卫生要求做好食品的验收登记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各种食物拒收入库,并经常清理。
篇6: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
(五)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六)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二、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食堂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三、食堂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四、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餐饮管理知识。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五、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二)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三)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四)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工厂食堂管理制度。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五)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六)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六、食堂食品供应制度
(一)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二)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
(三)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四)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每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
(五)为体弱儿童、哮喘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六)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七)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七、食堂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八、食堂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一)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三)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食堂场所内吸烟。
(四)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五)严格执行“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对于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六)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七)冬夏季节供应点心、午餐,做到“五热”、“五凉”,出食堂的饭、菜、汤必须加盖。
九、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一)食品采购原则上都做到定点配货中心送货到园。
(二)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你知道医院食堂承包。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三)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四)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厂商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五)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六)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15厘米)存放。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它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
(七)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冰箱内的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八)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九)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十)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必需烧熟熟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5℃。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以上就是满客宝为您总结的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幼儿园食堂对于幼儿园来说,有着不一样的作用。因为,食堂承担着幼儿和老师们的日常饮食,对于他们的营养和健康起着非常大的作用。因此,幼儿园食堂管理者需要不断提高食堂管理水平,避免由于管理不当而引发的食堂安全问题。
篇7: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卫生知识培训
1、幼儿园食堂的卫生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卫生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卫生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和培训。
2、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本单位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做到人人掌握应知应会的食品卫生知识,按要求操作,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每年组织一次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每年培训不少于20学时,并进行卫生知识考试,对卫生知识考试不合格者要重新进行培训,补考不合格者要调出食品生产经营岗位。
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学校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4、调料罐必须有明显标记,表明罐内调料的品名,购入调料或向调料罐内重新填加调料,必须向下一班操作人员交接,操作人员在不明调料的来源时,不得使用。
三、幼儿园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35cm,离墙45cm,离棚65cm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8、库房管理工作未按上述规定操作,造成纰漏,将追究库房管理员、负责人责任。
四、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11、负责人定期检查各岗位人员操作情况。
五、学校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2、肉、禽类食品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4、粗加工人员必须穿戴整齐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5、负责人随时监督检查各岗位工作人员操作情况。
六、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卫生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5、食品原料采购负责人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并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
七、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进入面食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必须穿戴工作服、帽,操作前必须洗手。
2、加工面食品的机械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污物,使用后应该清洗干净。面板使用后不得有残留物。
3、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专用。
4、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
5、污物桶必须加盖。
6、个人物品不得带入面食间。
八、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使用后的餐具必须在指定的餐具洗涤槽内将食物残渣和油污洗涤干净,再将餐具置于另一餐具洗涤槽内用洗涤剂冲洗干净。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餐具置于待消毒的餐具存放架上。
3、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4、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5、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6、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7、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用具不得使用。
九、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侧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十、学校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1、建立健全食堂卫生清扫制度,坚持环境卫生清扫“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制度。
2、主管领导定期检查(每周三下午)。
3、食堂负责人自查(每天上午)。
4、卫生领导组成员抽查(不定期)。
5、按标准严要求,不留死角。
6、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十一、配餐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须洗净、消毒。
4、操作台使用前必须用75%的食用酒精擦拭消毒。
5、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6、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7、操作完毕后关闭食品出售窗。
十二、学校防投毒措施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
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6、各环节由专人负责,学校卫生管理领导小足定期对防投毒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纠正,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具体管理人员及主管人员责任。
十三、幼儿园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包括纯净水生产加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带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本制度执行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4、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要定期检查从业人员持证情况,如在有关部门检查时,发现无证上岗人员,除追究无证上岗人员责任外,还要追究本制度执行责任人责任。
十四、幼儿园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及时处理和控制食物中毒事故,保障本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特制定学校食物中毒预案。
(一)、食物中毒抢救领导小组
组长:罗建红
副组长:谭芳菲
成员:保健医生以及各班工作人员
(二)、发生食物中毒后的报告
当共同就餐人员在就餐后的一段时间被同时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时应怀疑食物中毒。此时,第一发现人应立即向学校食物中毒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组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领导小足成员立即到岗,部署各项救治及处理工作。
(三)、具体措施及责任
1、组织抢救工作由负责。应立即联系医疗单位,及时向医院运送患者进行救治。
2、由罗园长园长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报告电话……
3、由谭芳菲园长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说明事故的经过及严重程度,必要时请求支援。
4、由何志成负责现场的封闭保护。发生中毒的食堂应立即封闭,任何人不得进入。剩余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容器用具必须保留,待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人员调查事故原因。
5、由司机维持现场秩序并接待有关访人员。
篇8: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落实管理责任,保护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成立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刘白玉
副组长:余叔畅高建伟杨飞
成员:行政值日人员、总务处主任
办公室电话:*******
2、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建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遇到突发事件,由组长迅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不得缓报、瞒报、谎报。
二、学校食堂、服务部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一)、食品采购索证制度及保管制度
1、采购食品时必须向商家索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备案存档,以建立健全的台帐制度。
2、库房要由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库房物资的验收、出入库、储存、保管等日常工作,认真做好出入库登记。库房物资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并按物资类别决定物资的储存方式及摆放位置。
3、库房管理人员每周对库房内的物资进行检查,对地面、货架、门窗、墙壁进行全面清洁。发现变质、破损、过期等物资要立即进行处理。
4、入库干杂调料要分类整理,严禁食品与非食品混放,堆放的食品隔墙(大于30厘米)、离地(大于20厘米),整齐存放,并标明品名及入库的时间。检查生产日期和有效期(保质期),按照“先进先出”发放原则予以发放。
5、严格控制库房内的温度,随时对库房内的温度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良好,防止因温度过高或受潮而引起库存物质过早过期霉变。
6、库房内严禁存放任何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污染的物品及原材料。禁止在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及从事与库房贮藏无关的活动。
7、食品冷藏、冷冻贮藏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温度范围的要求,冰箱(柜)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以便于对其内部温度的监测。
8、食品冷藏、冷冻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存放,应有明显区分标志。
9、食品在冰箱(柜)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使用时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10、严禁采购腐败、变质、过期及标识不全的食品。
(二)、食品加工烹调制作管理制度
1、操作人员更衣、洗手后,方可进入操作间进行加工,防止二次污染。
2、加工前认真验收加工原料是否符合质量,严禁加工不合格原料。
3、待加工原料进行清洗后,分类存放,按存放时间进行先后加工,防止交叉污染。
4、加工植物类原料,应根据菜品及烹调的具体来定。对蔬菜原料进行捡摘剥削等加工处理;对容易去皮氧化的蔬菜要及时浸入水中,沥干水分,存于相应盛器内。
5、水产品和肉类产品加工应除尽污秽杂质,按用途进行原料加工,加工后严禁落地存放。冷冻食品应解冻后进行粗加工,加工时避免损伤鲜活水产品肉质。
6、活禽类加工应放血完全、褪毛干净、取内脏彻底;肉禽类清洗后无血、无毛,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保持清洁卫生,不同原材料进行分开加工,防止污染。
7、配备有盖的污物桶,每日工作后垃圾日产日清,污物桶存放点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杀菌。
8烹制前,必须对烹制材料进行检查,严禁烹制变质食品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
9、熟食品应存放在专用的经过消毒的用具、餐具中。
10、剩余熟食品放入熟食箱存放,存放超过四个小时的熟食品,回锅后应彻底加热煮透方可供应。
11、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调料瓶、炊具、工具、用具、灶上、灶下、台面清洁整理干净,地面清扫拖净。
12、厨房管理人员下班时,应检查各功能区域的卫生状况,并做好记录。
(三)、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餐厅每日用完后的菜墩、菜刀必须放在适量的消毒液中进行浸泡,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不能进行浸泡的不锈钢桌、不锈钢架等用具必须定期用适量浓度消毒液进行擦拭。清洗餐具、用具时,应做到“四池分开”,并在水池的明显位置注明标识。
2、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须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不得减少任何环节。
3、清洗时,在水池里放入5――10/1000的洗涤剂,注入热水,将洗洁剂搅拌均匀,水温控制在40℃。;在将餐具、用具内的杂物刮掉,放入水池浸泡5――10分钟后进行清洗。
4、洗净后,凡能用蒸汽消毒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均应放入蒸车内进行消毒,蒸汽温度大于或等于95℃,蒸煮时间为15――30分钟;凡不能用蒸煮的塑料餐具、用具、器皿等,须用药物浸泡进行消毒(药物浓度参照说明书),浸泡时间为15―30分钟。
5、对每餐未使用的餐具,必须收回洗碗间用清水冲洗,进行消毒后,方可再用。消毒后的餐具、用具、器皿等干燥后,应放入指定的位置,并加盖封闭,防止细菌浸入。
6、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7、下班时,承包者应锁好餐具间及洗碗间的门窗。
(四)、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1、员工须参加基础卫生培训、持有效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健康证到期再行体检的员工,检查未合格的应立即停岗,停岗期间禁止进入加工间、禁止与原材料接触。
3、员工在岗期间,健康证原件交个人保管,其复印件交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统一存档管理,以备查阅。
4、健康证到期而未办理的员工,应立即组织办理,直至领取新的健康证后方能上岗工作。
5、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须经常对从业人员的个人健康、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上报。
(五)、卫生检查及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每天不定时地对食堂及餐厅的大厅、外厅、后堂、用具、设施设备进行抽查,并对存在的问题作好记录,及时向食堂及服务部承包人提出改进意见。
2、强化督查。每天坚持学校行政值日人员巡查登记汇报制度,及时填写办公室制定的行政值日填写表中有关学校卫生安全日督查记录表,如遇重大事件,当天值日行政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校长汇报,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否则视为当天值日人员对食品卫生监管不力,责任自负。
3、食堂、餐厅及各部门卫生状况经多次通报仍未落实和完善的,学校食品专职管理员有权对食堂及服务部承包人进行批评和相应处罚。
4、所有检查资料须在部门主任和校长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5、餐厅卫生由专人负责,定岗、定人、定区域。
6、餐厅每日清洁1―3次,每周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并用消毒剂全面消毒,并指定专人进行管理。
7、员工在工作时,着装要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不得用双手接触或沾染所盛装食物的容器内部及食物成品,尽量使用专用的夹子、勺子等用具进行采用。
8、餐厅工作人员在上班前和入厕后,要彻底清洁、消毒双手,保持双手清洁卫生。
9、摆放在餐厅的保洁设施应清洁卫生,非食品用具不得与食品用具混放。
(六)、食物留样及食物中毒报告制度
1、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每样食品必须留足150克,分别盛放在消毒的餐具中。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2、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膜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餐次、留样人,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便于检查。
3、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4、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他食品。
5、经营场所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向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6、停止食物销售,保护现场,封存可疑食品,关闭有关通道,控制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出、接触。
7、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如实回答调查人员的询问,共同寻找中毒原因。
篇9: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完善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本校食品卫生管理,责任到人,杜绝校内发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
2、学校食品生产经营场所要依照《食品卫生法》要求到属地卫生防疫站申领《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每年年审一次。要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相应的防蝇、防鼠、防尘、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4、所提供食品应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味、美等感官性状。严禁购入腐败生虫、过期变质、假冒伪劣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师生健康有害的食品原料。
5、用水必须符合国家现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的卫生标准。
6、学校食品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必须清洗、消毒。
7、存放食品的仓库应当干燥、通风,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贮存食品的容器必须安全、无害,防止食品污染。
篇10: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有一个良好的呃卫生环境,特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接受卫生监督。
二、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中心,讲究职业道德。
三、食堂和各餐厅必须领取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且上岗前参加相关培训,每年体捡一次。上班时间要穿工作服,戴帽,佩戴胸牌、健康证,并保持衣帽整洁。
四、设立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卫生管理人员要定期检查,每月不少于两次,每季度给炊事人员上一次防疫卫生课,每学期召开1—2次卫生知识讲座。
五、采购食品应向持有卫生许可证的单位、个人购买,熟食必须定点采购,食品保证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六、食品的洗切、加工必须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要求彻底符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销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清洁工具,不准用手直接取食物;要生熟分开,实行“三刀三板”:生菜、生板;熟菜、熟板;面刀、面板;“三手”:饭前洗手,便后洗手,操作前洗手。
七、严格贯彻执行食品加工卫生“五四制”: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即采购员不买、验收员不收、加工人员不用、厨师不烹饪腐烂变质食品。
2、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制度,即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和药物、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3、用具实行“四过关”制度,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环境卫生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
5、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八、生产加工用的工具、设备必须经常擦洗,保持清洁;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保持清洁。
九、物资进仓库要保持清洁卫生,存放要生熟分开,食品要隔墙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洁、保鲜。
十、食堂餐厅和摊点,要有防蝇、防尘设施和冷藏设备,室内要有紫外线消毒灯,要有防鼠板和去污桶,做好“除四害”工作。
十一、加工烹饪食品的要注意营养搭配合理、平衡,要符合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十二、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餐桌摆放整齐且清洁,随时打扫,少油腻,定期消毒,不留卫生死角。
十三、注意自身安全,不准穿拖鞋、背心、短裤;经常检修所用的电器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安全操作,严防热油锅、热汤锅、开水锅烫伤,以及电器击伤;各组下班后,关掉一切水、电源,碳火盖好,以防漏火、漏电、漏水。
十四、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进行预防食物中毒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的发生。
十五、对出现违反安全、卫生规定,造成食堂火灾或食物中毒及其它各种相关突发公共事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篇11: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提高全体厨房职工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采购人员不得采购不新鲜或变质的原辅料,如发现班组可拒收。
3、厨房严禁向学生供应生抡海鲜、凉拌菜。
4、厨房人员按规定上班务必穿戴工作衣帽,须整洁。
5、每餐后,按规定对餐具进行蒸汽消毒。
6、紫外线杀菌灯每一天两次开启。(专人负责)
7、上班期间要严守岗位,认真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防止事故发生。
8、食梯上下工作专人负责。
9、学校医务人员不定期作食品卫生安全、食物中毒预防知识讲座。(本学期两次)
10、一旦有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发生,按规定上报,其直接职责人作待岗或解聘处理。
篇12: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部、教育部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群众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食堂工作人员应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理解卫生意识培养。
2、膳食工作要坚持为师生员工生活服务的宗旨,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为目的,开展各种形式的经营服务活动,坚持优质服务,讲究职业道德。
3、食堂工作人员务必持有效的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方可上岗,上班时光要穿工作服,戴帽、口罩、号码、胸卡等。
4、建立食品采购、加工登记制度。采购验收食品应当无毒、无害,贴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且有良好的感官形状。
5、加工烹饪食品的营养要搭配合理,要贴合小学生生理发育的需求。
6、注意内外环境卫生,做到窗明几净、地面清洁、桌椅摆放整齐且清洁,食堂的卫生要随时打扫,定期消毒,不留死角。
7、各种餐具、容器、机械、灶台、案板等务必坚持做到随用随清洗,一日一消毒,经常持续清洁卫生。
8、食品的洗切、加工务必采取“一洗、二浸、三烫、四炒”的烹饪程序,加工好的食品要彻底贴合卫生要求,保证不受污染。
9、搞好各种物质管理,做到按种类、生熟、冷热等分类分开存放,包装食品要离地存放,散装食品应用容器加盖存放,注意保质、保鲜。勤查勤防,防变质、防污染。
10、加强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霉、防潮六防检查,定期检查更换相应设施,不断改善相应的排污、洗涤、清扫设施。建立清洁值日制度,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准随地吐痰,乱倒垃圾,持续室内外清洁卫生,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
1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食堂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防止食物中毒等方面知识的教育,杜绝食物中毒。
篇13: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制度一: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
六、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七、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八、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九、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合规,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
十、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制度二:食品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有碍食品操作与服务卫生的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接触脏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涕后;
6、接触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如处理货物、执行清洁任务、接触钱币等)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制度三: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从事食品操作与服务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及晨检。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以备检查。
制度四: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篇14: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一、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保持食堂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四害及其滋生条件。
2.保证食堂设施设备布局合理、配置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保证餐饮具使用前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消毒后的餐饮具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以备用,贮存柜标有明显标记。
4.保证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5.保证用餐场所有足够的自来水装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
二、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1.严格食品采购制度,以招标形式来确定持有卫生许可证的送配公司,并与其签定供货合同,在合同上规定供货商必须履行的责任,并定期按国家有关卫生法规索证,保证食品来源卫生安全。
2.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对送配公司送来的食品进行检查过秤验收,发现不符合食品标签或验收不合格的肉类、蔬菜坚决退货并追究送配公司的责任。
3.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对食品进行分类,分架隔离,离地存放,并有明显的标志。定期检查及处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4.保证蔬菜清洗干净、无黄叶、无其他杂物,并存放在干净菜蓝里,肉类食品请清洗后加工,加工要用温水清洗干净后储存在干净的器具里。
5.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篮及其它工具容器有明显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整洁。
6.保证加工食品煮熟煮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加工后的熟制品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禁止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一般不超过2小时,食堂一般不得制售冷荤凉菜。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情况下,必须经过彻底高温消毒后,方可出售给师生。
8.每餐的各种菜各取不少于250克的样品标上标志后储存在6摄氏度的冰柜中,保持48小时以备查验。
三、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组织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经常学习有关食品卫生知识及相关法规,提高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组织食堂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接受卫生防疫部门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持有健康证和取得卫生培训合格证后才能上岗。
3.食品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先洗手消毒,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洗手消毒并带上一次性干净手套和口罩。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戴戒指和首饰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吸烟、吐口水、打喷嚏,经发现严肃处理。
4.严格按照有关操作流程进行食品加工处理。
5.严格按照安全标准检查煤气、水电及有关加工食品的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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