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证办理流程
“低調”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天津居住证办理流程,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天津居住证办理流程,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天津居住证办理流程
天津居住证办理流程
按照已经出台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市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届时,我市多年来实行的暂住证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许多人都关心居住证是什么样子的?申领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又有哪些步骤?
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的境内来津人员,拟居住7日以上半年以下的,应当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2.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者就学的境内来津人员,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1.《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天津市证件数码相片检测中心出具的近期照片认证回执。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还应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
3.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供房主同意居住的证明和房地产权证或其他合法居所证明复印件;
(4)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5)居住在学校内部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6)其他合法居所证明,
4.在津就业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津投资开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还需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
法人申请人办理集体申领居住证时,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申请人员名册。
办理流程
1.需要申领居住证的,由个人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或者由个人所在工作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集中到单位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2.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材料后,负责对申领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补齐材料。
3.受理申领居住证的单位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将已经出具收件凭证的申领材料送至所在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将制证信息上传至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
居住证由公安机关统一签发。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应当自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申请人凭收件凭证到受理单位领取居住证。
篇2:天津居住证的办理流程
办理条件
1.年满16周岁的境内来津人员,拟居住7日以上半年以下的,应当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2.已居住半年以上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未满16周岁或者就学的境内来津人员,可以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篇3:天津居住证的办理流程
哪些情形会注销居住证
天津居住证办理积分入户等细则详解
办理时限及费用居住证办理时限
备齐了所有材料成功提交居住证申请后,如果您的材料完全合乎要求,您就可以可以在最短20个工作日内得到来自受理单位的制证消息了
篇4:天津居住证的办理流程
天津办理居住证有什么好处
办理材料
1.《天津市居住证申请表》和天津市证件数码相片检测中心出具的近期照片认证回执。
2.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还应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
3.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提供自有住房房地产权证或者与配偶、子女共有住房房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房地产权证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供房主同意居住的证明和房地产权证或其他合法居所证明复印件;
(4)居住在单位内部的,提供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
(5)居住在学校内部的,提供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6)其他合法居所证明。
4.在津就业的,还需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在津投资开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还需提供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其他证明材料。
法人申请人办理集体申领居住证时,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申请人员名册,
天津引进人才如何办理居住证问题解答
办理流程
1.需要申领居住证的,由个人到现居住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或者由个人所在工作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集中到单位所在区县的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办理。
2.区县各级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收到申请办理居住证的材料后,负责对申领材料进行现场核对。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补齐材料。
3.受理申领居住证的单位应当于2个工作日内,将已经出具收件凭证的申领材料送至所在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区县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认定工作,并将制证信息上传至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
居住证由公安机关统一签发。对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市公安机关制证部门应当自受理单位开具收件凭证之日2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申请人凭收件凭证到受理单位领取居住证。
篇5: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办理流程
《积分入户申请人婚育情况承诺书》
单位经办人登陆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网站,点击“网上申报”,进行用户注册。
单位经办人登陆天津市居住证积分专栏网站,点击“网上申报”,进行用户注册。
《天津市居住证预约凭证》
预约成功
单位经办人在预定日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窗口办理,包括单位证明材料和申请人材料。
《单位授权委托书》
应先到公安窗口进行前置审核,审核申请人的居住证、身份证、户口本、落户地点等材料。
公安窗口审核通过后,到人力社保窗口提交材料,经人力社保窗口受理后,领取受理通知书。
单位经办人将申请人准备的申请材料提交至各相关窗口(民政局、国土局、教委、公安局、地税局、卫计委、公积金中心、知识产权局)。
因特殊情况需补交材料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送达,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成功
积分公布期为3个工作日,每年的6月、12月在积分专栏网站公布,对积分如有疑问,申请人可填写复核申请表在公布期内到窗口进行复核。
篇6:天津市居住证积分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于积分公布期结束后,领取留存的包括职称证、省部级奖励证书、高级技工学校毕业证等原件。
每年的6月、12月在积分专栏网站公布,单位经办人或申请人可以通过积分专栏网站查询。
榜上有名
公示期结束后,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中心自市人力社保局报送《准予积分落户名单》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户口准予迁入证明》信息登记、核对工作。经核对无误后,于20个工作日内通过邮政速递的方式将《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发放至申请人指定地点。
申请人请在《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有效期内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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