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最喜欢的花为题的议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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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以我最喜欢的花为题的议论文
去年秋天,妈妈给我买了一盆菊花,经过我细心的照料,到今年秋天就开花了。
这盆菊花很美丽。花朵是金黄色的,非常鲜艳,花瓣一层层重叠着,像个毛茸茸的毽子。
它的叶子是墨绿色的,边沿有锯齿,样子好像一个小巴掌。它的花朵本来是向着阳光——也就是向窗外开的,我嫌看花时不得劲,就把花盆动了一下,让花朵向着屋里开。可是没过一个星期,它的茎却自已了一个弯,花朵又朝着阳光了。后来我又实验了好几次,结果都与第一次相同。我想:人是向往光明的,菊花也许和人一样,时时在追求光明吧。
菊花特别好活。有一次,我不小心碰掉了它的一个花枝,我很难过。妈妈对我说:“没有关系,你把这个花枝插盆里,过几个星期后,它就成为了一棵菊花了。”我按着妈妈说的,把那个花枝插入盆里,浇上水,过了半个月,那个花枝还真的活了。别人都说月季花生命力强,可我认为菊花的生命力才强呢。从这以后,我就有意识地这样插花枝,不到半年,一棵菊花就变成五六棵了。我的朋友想要菊花时,我就送给她们,让她们分享我的快乐。
我喜欢菊花,还因为它不怕风霜,在百花几乎全谢的深秋还傲然开放。牡丹花虽因娇艳而被称为“花中之王”,茉莉花虽以香浓而驰名,但它们只能在温暖的季节开放,还没有香到秋天就凋零了。菊花虽然美不如牡丹,香不如茉莉,可它经受得住严霜的考验,这一点是其它的花远远比不上的。因此,自古以来,不知有多少诗人写诗赞扬过它的品格!
篇2: 以我最喜欢的花为题的作文
我对孤高的牡丹花并不感兴趣,或许是因为他们太尊贵了吧!但我却喜欢它----角落中的旱莲 。
去年腊月的一天,爷爷回家时带回了四粒种子。娇娇的,小小的,好像轻轻一碰就会骨断筋折似的。爷爷说,这是旱莲的种子,现在种上它,到春节的时候,正好能开花。
我用双手轻轻的托着那四粒种子,生怕有一点差错。我来到院中一片松软的土地上,开始挖洞。当我准备把四粒种子送入他们的新家时,忽然发现少了一粒。
无论我怎样实行地毯式搜索,还是白费功夫。“算了,”我想,“三粒就三粒吧!”
慢慢地,年关就要到了,家中置办了些年货,包括几盆花草。
・ 看着他们,我想起了我的旱莲。我马上跑到院中那片松软的地方,却发现那三粒种子安然无恙地卧在土里,刚种上时什么样现在还什么样。“真是的,”我的气不打一处来“别的花都开了,你们仨倒好,安享天伦之乐!”我边说边把那三粒种子丢进了垃圾箱。
在转身回屋是,我忽然发现,在离三颗种子的“家”不远的墙角下,有一棵植物正在迎着微弱的阳光茂盛的生长着。是他?
我认识旱莲的叶子(不认识种子),青青的,小小的,长得像谁中的荷花一般。
那就没错,就是它,就是那里丢失的种子:它的根须露在地面上三分之一,但还很健壮,红红的茎上流露出生命的力量,小小的叶子“胆怯”的迎着阳光、雨水、狂风的袭击。
终于,他战胜了生命,在 死神手里夺回了力量……
为什么他活下来了,在坚硬的泥土里扎下了根;而那些在松软的泥土中生活的“娇子”们,为什么没有发芽呢?
……
大年初一的早上,我再来看那棵“生命之神”时,它已开花,那娇小的花朵羞涩的躲在那青青的绿叶下,伴着那还在熟睡中的早露,伴着那轻轻的早风,更显出它的美丽、可爱、婀娜多姿……
婚 虽说那棵旱莲的花那么小,也不是太珍贵,可在我的心目中,它,可值千金,因为,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生命的力量。
我爱你――角落里的旱莲。
篇3:以我最喜欢的花为题的作文200字
我最喜欢的花是向日葵。
向日葵长着长长的茎,碧绿的叶子,茎的顶端托出一个园园的花盘,花盘上长着金灿灿的花瓣,十分耀眼。秋天,沉甸甸的花盘上长出黑黑的瓜子,密密麻麻地挤在一起。这就是向日葵的种子,也是人们喜爱的葵瓜子呢!向日葵最大的特点就是向着太阳转动。花盘绽开之前,它那可爱的小脸总是微笑着,望着天上的太阳;花盘绽开后,也许它太累了,美丽的花盘朝向东方,望着那日出的美好景象。
向日葵是开朗自信、热情有礼的象征,每当我看到它时,它总是那样微笑着,像一位热情的主人迎接我的光临,我也要像向日葵一样自信,一样热情。
篇4:以我最喜欢的老师为题的作文
以我最喜欢的老师为题的作文
我的老师是副校长。她有这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面前的平刘海更加衬出她白白的皮肤,刘海下有着两弯柳眉,眉下有着一双明亮的眼睛,再加上她那张很会说理的嘴,是那么美丽。她总是穿着漂亮的裙子,加上她淑女般的举止,宛如一不小心迷失在人间的仙子。
上语文课的时候,她带着甜甜的笑容走进教室,就像是一股暖风拂过,让我感觉温暖。她走到讲台上,朱唇轻启,一阵娓娓动听的声音传来:上课。起立班长喊道,我们都站起来,对着老师鞠了个躬说:老师好!那阵悦耳的声音再次传来:同学们好,请坐下。我们听闻就坐下了。当她想请某位同学起来回答问题的时候,会把手伸向那位同学,做出请的姿势,说:请那位同学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非常的有绅士风度,非常的有礼貌。
在她讲课的时候,有一些同学会不安分的.搞小动作或是开小差,她不会像别的老师那样对着他就破口大骂,让他颜面扫地,而是迈着优雅的步伐走到那位同学身边,轻轻摸一下他的头,以示提醒。下课的时候,她会和我们在一起聊聊在学校或在家里有什么趣事,当我们抱怨道爸爸妈妈对我们有什么不好时,她都会轻轻地摸着我们的头,对我们说:傻孩子,爸爸妈妈那样是为你们好,想想他们平时对你的好你就会知道了。我们听完也仔细地想了一想,也感觉老师说的对,于是羞愧地低下了头。她对我们也很严格。写作业的时候,我们心不在焉,写的字非常潦草,她会对我们说:你们人长得这么漂亮,这么帅,字怎么可以写的这么难看呢?当然要写的和你们人一样好看才行啊!我们感到惭愧,再次低下了头。
过了一会她对我们说:好了,好了,再重写一遍吧!如果再写不好就要抄五遍哦!我们当然也听她的再重写了一遍。这就是她,像仙女一样的她,总是挂着甜甜的微笑的她,对我们很严格的她,无时无刻都很温柔的她,而她就是我的老师,我最喜欢的语文老师。
篇5: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为题的作文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而我说书是我成长中的好伙伴。所以我很爱书。
还记得有一次,我和妈妈去街上玩。经过一家书店是,我不经意间看到了我最喜欢的《名侦探柯南》又出新一个版本了。我看到后急忙停下脚步,拽住了妈妈的衣角。妈妈回过头望了望我。我用眼神意识着妈妈;妈妈,《柯南》又出新一个版本了。你就给我买嘛!妈妈好像明白我的意思了。对我说道:“你看家里的书那本不是崭新的你翻过吗?再说那个什么《柯南》有什么好看的。可以帮助你的学习吗?不买!”看着妈妈漠然的样子。我失望极了,低下头小声嘀咕:那些书一点也不好看,根本不和我“胃口”。
于是我下定决心一定要靠自己买下这本书,一定要攒到59元。我掐着手指头认真的算着这笔帐:我每天的早餐前有三元,每天存一元。回到家我忍痛割爱把我的小猪储钱罐砸破。一共51元。还差8元。在存钱时我也克服了许多困难。
有一次朋友要我和她一起去买夹子。我看着那一个个可爱的发饰。它们像在对我招手呢!“我……”这是一个念头出现在我脑海。不行!一旦买了钱就不够了“于是我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此后我每隔几天就要去看看那本书,只期盼它不别买走。第六天,第七天。第八天。“耶我的钱够了”只见我欢呼道。我兴冲冲的一路小跑到书店。拿着这“珍贵”的59元交给老板。我捧着那本我梦寐以求,日思夜想的书。开心极了。我迫不及待的打开,边走边看。
没错!这就是我和书之间的故事。
篇6:以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为题的作文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小公主》的.书。自从读了这本书后,我突然明白了成长中是一定要经磨难的。而经历过磨难的人,成功后,才会变得更加璀璨、闪亮。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善解人意的贵族女孩儿莎拉。克鲁在一所名叫“明钦小姐优等女子学院”的学校发生的点点滴滴的幸福、感人、悲哀的事情。当然,在最后莎拉以幸福的结局在我们这些读者的眼里画了一个完美的句号。
这又是一本很值得我们深思的书。全书完全的显露出了一个充满友爱的世界和充满人情味的生活。从莎拉充当暴躁女孩洛蒂的“小妈妈”到莎拉一直努力帮助胖女孩埃芒加德学法语;从莎拉友好对待小苦工贝基到莎拉唯一的亲人—爸爸去世后,贝基、埃芒加德洛蒂努力安慰莎拉等事件,都很令我感动。
其中,我最喜欢第九章—“米奇塞德克”。这一章讲了在莎拉十二岁生日当天,莎拉爸爸去世的消息传到这所学校的校长——明钦小姐的耳朵时,明钦小姐一怒之下,把莎拉赶到了阁楼里,让她当女仆。莎拉在阁楼里结识了一个老鼠伙伴这只老鼠长得很古怪,像一个长着灰色八字胡的小矮人。所以莎拉叫它“米奇塞德克”。每天,莎拉都从厨房拿来一些残余食物来喂“米奇塞德克”,她与“米奇塞德克”建立了奇特的友谊。一次,埃芒加德来阁楼里看莎拉,当她看到“米奇塞德克”时,吓得浑身发抖。后来,在莎拉的调节下,她也与“米奇塞德克”成了好朋友。
在最后,莎拉在爸爸的合作伙伴—一名印度绅士的帮助下,拥有了一所钻石矿。从此,莎拉又过上了那公主般的生活。
一本书读完了,而我却有些意犹未尽,我觉得莎拉暗暗告诉我:以善良对待别人,就会得到幸福的回报。
篇7:以我想当孩子为题的议论文
以我想当孩子为题的议论文
我大声地对着天空呼喊:“我想当孩子。”
太想当孩子,只有孩子才有大人得不到的快乐。
孩子不用在教室里循规蹈矩地被束缚着思想的翅膀,整天局限于小小的书页之中,最终变成不可一世的“书呆子”;孩子不用面对升学的压力和家长的殷切期望,还可以张望窗外初春的亮丽风景;孩子不用被这个优胜劣汰的社会的残酷规则,还有金钱、权力和地位所吞噬……
孩子有纯真的世界,所有的苹果都是甜的,尽管听过《白雪公主》里面有可恨的毒苹果;孩子有雪亮的眼睛,他们所知道的学习是缤纷的,大自然是绿色的,花儿是鲜艳的,如利箭般穿透厚厚的尘垢直刺事物本质;孩子有清脆的声音,每一句话都洋溢着童真的乐趣,不会掺入任何的假意、虚伪和奉承。
一个个可爱的孩子就是天使安琪儿的化身,身上闪耀着日月的光辉。
回头当孩子,这显然是不可能的.。自然界的规则谁也不能扰乱,人一生只能一直走下去,没有后悔,也不能后悔。如花,有花开,就有花落。我们唯一能做的是——坚强的,努力的,踏实的。
多少的泪水洒过的岁月,多少的笑容恋过13年的时光。一年的逝去,新一年的来临。我们在青春路上徘徊,选择与取舍,胜利与失败。当一切的障碍过去了,我们又踏上新的征途,思想的成熟令路边的野花不断逊色,眼光的长远让小鸟不会歌唱,雄心壮志使杨柳不再青翠和耀绿……获得的总够不上失去的,又是一种莫名的惆怅。
难道命运总是这样作弄人?
也许并不是,毕竟,自己的路由自己掌握,自己的心由自己导航。
即使失去了童年,但还有一颗童真的心。
心的飞翔是重生,是解脱,是振作。
应该是这样,保持童心。你看,那春景又怎能不为你而绚丽奔放呢?
篇8:以我心中的夏天为题的议论文
以我心中的夏天为题的议论文600字
夏天,一个连伤感也热烈的季节,一段连诅咒都美好的故事,述说着的是一篇安静而疼痛的美丽。夏天,不是单纯的酷热,如果你有一颗信仰热烈的心,必能看到我眼中的夏天……
已经七月初了,夏天的感觉已经很浓厚了,有着微微的太阳的味道。
在我的认识中,夏天很干净,很平淡。那轰轰烈烈的安静,那表面平静,却潜伏着无数的惊险,是如此神秘的'季节。
夏天,暗红的齿轮开始转动,负载着轰轰烈烈的悲伤,拥抱着轰轰烈烈的甜蜜,当夏天结束时,齿轮便不再拥有生命的力量,一切就都结束了,所有的悲伤与甜蜜都将停留在这个热烈的季节,造就如此刻苦铭心的记忆,却被人以“痛苦”而诅咒。
朋友们都说喜欢秋天,凉爽的秋天,都埋怨夏天的高温,都说热只会让他们觉得烦躁,心慌,忧虑。我有些无法理解,可能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都有适合自己的季节。
夏天,总是有一种泡沫的感觉,很美,很干净的天空,绿得浓郁的树,金灿灿的太阳,尽管真实地存在着,却令人觉得像泡沫那样虚幻。
夏天总是在凌晨五点就点亮了天,又到晚上七点才依依不舍地用黑暗覆盖。它是白天最长的季节,似乎总是在迷茫地寻找着什么,无法安心地迎接黑夜。
夏天,一个连伤感也热烈的季节,一段连诅咒都美好的故事,述说着的是一篇安静而疼痛的美丽。夏天,不是单纯的酷热,如果你有一颗信仰热烈的心,必能看到我眼中的夏天……
篇9:以我爱的文竹为题的议论文
以我爱的文竹为题的议论文1500字
站立在我电脑旁的文竹,我们相识都快一年了,每天都能看见她静静的生长,一点一点的长高,然后由翠绿变成墨绿。尤其不知何时从土里冒出来的嫩芽,跟小竹笋似的,让我特别的高兴,每天都关注着嫩芽的成长,定时给她浇水、松土,期盼着她快快长大,枝枝节节地生长。
在过去的一年里她始终陪伴着我,当我工作没有头绪的时候,我就默默地望着她,她也看着我,相对无语。看着一簇簇墨绿色的叶子,我烦恼的心情会豁然开朗起来,思路也会渐渐清晰。当我在工作中获得一些成绩的时候,我也会静静的看着她,看着她的生长的环境,不论土壤的湿润与干涸她都在生长,我漂浮的心也会沉淀下来。
今天难得清闲,放下所有的杂念,认认真真地看看她,向她表白我对她的爱和情感。
第一次看见她的时候,是在亲戚家卖花的车上,有很多种植物,有的开着鲜艳的花,有的长着翠绿的叶子。我是比较喜欢花的,家里也养了许多。她看我比较喜欢花,就让我随便拿,我一眼就相中了这盆文竹。当时她矮矮的,瘦弱的身躯,很不起眼,但错落有致的打扮深深的吸引了我,或许这就叫做一见钟情吧。以前没有见过文竹这个植物,我还特意上网查查关于她的资料。
文竹又称云片松、刺天冬、云竹,它属于一种常绿的观叶植物,观赏价值高,为百合科天门冬属植物文竹,文竹的根可以做药,有治疗急性气管炎和止咳作用,具有润肺的功效。以盆栽观叶为主,又为重要切叶材料。文竹有提高文化修养的说法,而且可以对肝脏有病,精神抑郁,情绪低落的人有一定的调节作用,文竹,在夜间除了能吸收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氯气等有害气体外,还能分泌出杀灭细菌的气体,减少感冒、伤寒、喉头炎等传染病的发生,对人体的'健康是大有好处的。
知道了文竹的诸多好处,在以后朝夕相处的日子中,让我由衷的喜欢上了她。现在她已经由矮矮的小姑娘,长成亭亭玉立的大美女了,躯体也丰满了许多。就是头发有点凌乱,那是因为我不会给她修饰打扮。
我喜欢文竹因为她有军人的素养。一层一层宛如细丝般的叶片很有规矩地站在自己的应该站的位置上, 笔直而整齐,即使是新长出来的叶子也一样没有错乱的现象。看着她,不由得会让我想起国庆阅兵时的列兵,笔直的站立在自己应该站的位置,目光永远向着前方,不去计较得与失。还有那些方队的士兵,整齐的行走,把自己忽略在队伍中。叶子上根根直立的小毛刺,对称性地生长,谦让地吸收阳光与营养,就像士兵默默地保卫着国家的安全。
我喜欢文竹因为她有农民工的朴实。她没有漂亮的花朵, 不会与其他植物争风吃醋,就像农民工没有文凭,不会去与大学生争抢体面的工作;她不娇贵,对肥料和水份的要求也不太讲究。想起来了,我会把杯中的茶水倒一些在盆里,有时忘记了,任由她渴着,有时我还把烟头放在她的领地,她都依然默默地生长着。就像农民工从不讲究工作的环境,脏也好,差也好,有时还要饱尝包工头和老板的欺凌,他们都坚强地忍受着,生存着。文竹有着极强的生命力,有时看着好象叶枯黄得快不行了的样子,但只要稍浇一些水,过几天又会生机盎然地展现在你的面前.就像农民工只要能挣到钱,钱拿到手里,都跟打了鸡血一样。
我喜欢文竹因为她有文人的气节。文竹有一种向上生长的气节,能够提高人们的文化修养。她对精神抑郁,情绪低落的人有调节作用,给人带来清凉,有如诗人李白面对世俗的社会拥有独自清醒的神气;她能吸收有害气体,杀灭细菌,有如文人鲁迅面对压迫的阶级有斗争的骨气;帮助人们抵御感冒、伤寒、喉头炎等传染病的发生,这种面对挫折的磨难让我拥有拼搏的志气。
大自然就是这样,每一种生命都有其存在的理由,每一种生命都会展示其独特的美,人生也该如此。
篇10:以我最喜欢的明星为题的高中作文
暑假的一天,我和妈妈一起去超市买东西,看上了一张CD名叫《不良笑花》,我想:这个电视剧的名字很特别,一定很好看,我就叫妈妈买下来。
我和妈妈回到家后,就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里面有一个叫唐门的帅哥立刻吸引了我。唐门是一个非常酷,对自己人要求非常严格的发型设计师,他最不能容忍别人穿花花绿绿的花衣服。但他总是忍不住去帮助那个天下最俗的小花,可见唐门其实也是一个很有爱心的人。他和小花爱打爱闹,我们一家人看着忍不住哈哈大笑。
后来我才知道他的真名叫潘玮柏,他是现在最有名的流行歌手之一。我喜欢他的一首《双人舞》,让我百听不厌,我还会哼上几句呢!
潘玮柏是我最喜欢的明星,我要向他学习,学习他的多才多艺。
篇11:以我最喜欢的明星为题的高中作文
我最喜欢的我最喜欢的明星是李宇春。要是你们看过超级女声,就一定认识她,她就是超级女声的冠军。喜欢它的人是玉米,我和妈妈都是玉米。
李宇春唱歌非常好听,还会唱许多英文歌。她很有礼貌,尊敬老人,孝敬父母。玉米送她东西,她都会说“谢谢”,或者鞠个躬。她是个特别有魅力的女生,所以,我和妈妈都喜欢她。
我的妈妈天天都上网查李宇春的资料,看她的表演和照片,听她的歌,给她投票,有时还和网上的玉米聊天。妈妈到音像店买李宇春的各种各样的光碟,《皇后与梦想》我们家有,妈妈还放在了自己的办公室。家里李宇春的东西很多,不是图片,就是照片;不是影碟,就是和李宇春有关的用品。
而我呢,要写作业,写完作业还要学英语,根本每时间上网看。但是,只要李宇春唱了什么新歌,我多会努力地学,努力地唱。现在李宇春的新歌我已经会唱一首了,就是《Loving》。可妈妈一首都唱不好,亏她还是个老玉米呢!哈哈……
听说李宇春要来南宁签售了,我和妈妈心花怒放。妈妈说她要写一封信给李宇春,信封全贴满李宇春的照片。她要我画一幅画给春春姐姐,我高兴地说:“好啊!那你快点行动吧!”妈妈说:“不用着急,还有一个月呢。而且我的礼物还没想好。”我又说:“那我先画,我要画三幅。”
现在我已经画好一幅,题目是《玉米伴春飞》。妈妈说我画得还蛮不错的嘛。我真希望李宇春能在双休日来南宁,这样我就能亲眼看到她,亲手把我画的画送给她了。
从李宇春身上,我也学到了很多美好的品质,我懂得了要孝顺父母,尊敬长辈,关心他人了。同时因为李宇春全世界、全中国到处飞,我也认识了很多我以前不知道的地方,比如:新加坡、新疆、湖北武汉、湖南长沙、四川成都、山东青岛、济南,还有深圳……
李宇春真了不起,我真希望自己也能像她那样。
篇12:以我最喜欢的明星为题的高中作文
人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的偶像成龙是一位动作喜剧电影明星。他拍的电影总是又好看又好笑。
他有一张圆圆的脸,头上盖着卷曲的头发。一双大大地眼睛炯炯有神,眼睛下是一个大大地突出的'鼻子,正是他的鼻子总是让人们发笑。鼻子下是一个长挂笑容的嘴。他常常穿着白衬衫和白裤子,这样显得他就像一个习武之人,成龙天天也会练武的。他的身高近1米80左右,两肩平宽。在他的影片中,很多部是与小孩子们一起拍的,成龙自己也非常喜欢和孩子们在一起。他的双臂非常有力,他的双臂上满是肌肉,显得他特别的强壮。成龙还是一位大善人,在希望工程或别的捐款中都有他,每一次他都捐很多钱,有人会问他,你为什么会捐那么多钱,他却说:“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在成龙的影视作品中,有很多是具有惊险动作的,而这些惊险动作是经过多次拍摄才完成的,而有时也会出意外,成龙也少不了会受伤。但他坚持不懈,最终还是会闯过去。
成龙的这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篇13:以我最喜欢秋天为题的500字作文
以我最喜欢秋天为题的500字作文
一年365天,可却分为四个季节。有生机勃勃的春天,烈日炎炎的夏天,秋高气爽的秋天,雪花飞舞的冬天
然而在这四个季节中,我最喜欢的季节是秋高气爽的秋天。如果让我用一种颜色来形容秋天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说:“金黄色!”
春天是冷的绿,夏天是热的`赤,秋天是美的黄1=,冬天是寒的白。一年四季,每一个季节都有它独特的颜色,而秋天,就应是属于她的黄色!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农民伯伯们辛苦了一个夏天,到秋天丰收了,家家户户都在享受着丰收的喜悦;每个人脸上都流露着灿烂的微笑。
秋天来临,大雁南飞,去寻找它们温暖的生活。数叶枯黄,小草枯萎,花朵凋谢。他们的脸上好像也露出笑容,仿佛在与它们的亲人告别。
一片片树叶从大树妈妈的怀抱中落到了地上,给大地增添了色彩。枯萎的树叶是黄色的,落到了地上,田野里,小路上,仿佛铺上了一层金黄色的地毯。它们翩翩起舞,又像是在为农民伯伯们跳舞,庆祝他们收获。
秋天就是这样,人们的一切活动都将终止,尽情的享受着丰收的喜悦。
我之所以喜欢秋天,不仅仅单纯的是因为我家也住在农村,我的父母也是农民,而是因为我对秋天又一种亲切的感觉,所以我非常喜欢它!
我要大声赞美秋天,赞美这夏与秋之间的黄金季节-―秋季!我喜欢它!
篇14:以我最喜欢的动物为题的作文300字
以我最喜欢的动物为题的作文300字
要问我最喜欢哪种动物,当然非狼莫属啦!狼头的最上面长了两只毛茸茸的大耳朵,下面则是泛起凶光的眼睛。到了夜晚,如果你在树林里看见一双绿色的眼睛,你就有可能碰见狼了。而眼睛下就是那令谁人都惧怕、长满雪白尖牙的嘴巴!狼一般都是灰色的毛,但腹部的毛会薄一些,漏出肚皮的.肉色。当然,随着狼种与血统的影响,有些狼的狼毛颜色会发生变化。比如,有的狼狼毛偏蓝,有的偏紫,有的黑黄相间,还有的漆黑发亮......如果你看到一群毛色各异的狼在草原上奔跑,你一定觉得那景色美丽无比吧!
噢,对了,给大家介绍一下狼的习性吧。狼的习性很奇特,它们一年中有族群在一起的时候,也有单独生活的时候。狼的奔跑速度也很飞快,可到底快到什么程度呢?快到你看见一匹狼在追逐猎物,当你反应过来是怎么一回事时,狼已经开始享用“美食”了。
我为什么喜欢狼呢?因为狼身上有许多好品质,勇敢、不屈、正义......而且现在有些狼已经列入世界保护动物里了。我们应该自己爱护环境并且呼吁大人不再猎杀狼,这就是我们小学生要做的事情。
篇15:以我最喜欢的季节为题的150字作文
一场秋雨彻底的驱赶了燥热,不留一丝痕迹。终于可以和这个憋闷的夏天彻底告别。
秋,我最喜欢的季节,尤其是深秋。可能真与性格有关,我喜欢她带给我的安静沉稳,没有春天的浮躁,夏天的火气和冬天的萧条,有的只是沁人心境的安逸。
大家都说秋代表丰收,而对于我,秋似乎更代表耕耘和奋斗。秋天的泰山很美,清新又富有内涵。何不把秋当作一个开始,在这样一个美丽的季节开始为自己的梦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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