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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证明

2025-01-20 07:48:2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星空”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0篇交通事故赔偿证明,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交通事故赔偿证明,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交通事故赔偿证明

篇1:交通事故赔偿证明范本

证 明

兹证明 ,男(身份证号: ),其于 年 月起与其妻(子) 一直在我辖区内(地址: )居住生活。

特此证明。

证明方:居委会或单位

当地派出所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证明如何出具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4一、基本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后继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鉴定费、整容费等。

二、我是交通肇事案件的专业律师,若需法律帮助,欢迎预约面谈或来电话为你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答。1、实际损失。2、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3、上年度本地收入数据。

其实收入证明是最好搞的证据。

篇2:交通事故赔偿证明

证 明

兹证明 ,男(身份证号: ),其于 年 月起与其妻(子) 一直在我辖区内(地址: )居住生活。

特此证明。

证明方:居委会或单位

当地派出所

年 月 日

2

(1)公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调解书或复议裁定书;

(2)受害人受到伤害及伤害后果的证明(病情诊断、法医鉴定、伤情等级、有关照片等);

(3)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及交通费的证据(医疗费单据、误工天数和误工收入的证明、医疗部门准许专人护理的证明及护理费凭证、住宿费单据、车船票等);

(4)要求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提供亲属关系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含出生日期及其他扶养人情况证明);

(5)其他证据

3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交通事故中误工费证明如何出具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4一、基本赔偿项目: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后继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鉴定费、整容费等。

二、我是交通肇事案件的专业律师,若需法律帮助,欢迎预约面谈或来电话为你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答。1、实际损失。2、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3、上年度本地收入数据。

其实收入证明是最好搞的证据。

5

【举证和质证】

申请人证据1:收入证明 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工资为每天90元。

被申请人(公司)质证:该证明明确,除用于交通事故索赔外,不作为任何其他用途,故不能证明劳动关系建立事实及劳动报酬数额。

申请人证据2:工伤认定书 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发生工伤事实。

被申请人(公司)质证:对真实性无异议。

申请人证据3:伤残等级鉴定报告 证明申请人工伤伤残等级。

被申请人(公司)质证:对该证据的真实性无异议。

被申请人(公司)证据:无。

【庭审辩论】

焦点1: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可否兼得

洪桂彬:申请人系外来从业人员。《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外来从业人员被认定为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的`,由商业保险公司按相关标准一次性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由于被申请人未依法缴纳综合保险,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应由被申请人承担。

倪碧芸:《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因机动车事故或其他第三方民事侵权引起工伤,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先期支付的,工伤人员或其直系亲属在获得机动车事故等民事赔偿后,应当予以相应偿还。

申请人已获交通事故肇事方的民事赔偿,故被申请人只承担支付差额部分的赔偿责任。现申请人拒绝提供相关理赔依据,被申请人可不予支付。

洪桂彬: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伤待遇,系基于双方劳动关系。与交通肇事方的民事赔偿关系无关联。被申请人未缴纳综合保险,故不存在工伤保险基金先期支付的问题。

倪碧芸:原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第28条规定,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申请人不可能因一次事故而多次受益。

洪桂彬:《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已被《工伤保险条例》取代。《工伤保险条例》取消了禁止双重获赔的规定,故申请人主张工伤赔偿不违反现行规定。

焦点2:工资证明能否作为劳动报酬履行依据

洪桂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未订立劳动合同,且被申请人至今未支付劳动报酬,故在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申请人的劳动报酬数额可参照被申请人出具的《收入证明》予以确认。

倪碧芸:申请人第一天上班即发生事故,被申请人根本没时间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出具的《收入证明》,是经申请人恳求,为协助其更好地获得交通事故肇事方赔偿而开具的。而且,该《收入证明》明确,不得作任何其他用途。

洪桂彬:申请人认为,该证明系被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对申请人所在岗位工资情况的确认,可作为申请人后续劳动报酬履行的依据。

至于该证明“不得作任何其他用途”,不能否认证明的证据价值,且其意思表示本身也是无效的。

倪碧芸:劳动报酬履行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可以参考同岗位薪酬标准予以确定。

申请人的岗位为水泥安装工,每月报酬按公司规定仅1500元,不可能达到每天90元。且工资证明是单方意思表示,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确认,不能作为劳动报酬的履行依据。

篇3: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需出具证明

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不可避免的会给事故双方带来一定的损失,而损失的具体情况就要根据事故程度决定。在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后,索要赔偿就是非常麻烦的环节,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需出具证明是赔偿顺利进行的关键。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需出具证明有哪些?小编为大家总结如下。

一、误工费的概念

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误工损失是一种间接损失,赔偿误工费是对受害人的损害进行法律上的补救。即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赔偿受害人误工损失体现了民法侵权法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原则。

二、提供证明收入状况的证据

(一)《收入证明》 有固定收入的,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

(二)《收入状况证明》 没有固定收入的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三、提供证明误工时间的证据

(一)《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正常情况下,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历或者出院小结。 内容包括即医疗机提出的'建议休息时间、需要加强营养、需要专人护理的建议。

(二)《误工证明》 所在的工作单位可出具受伤人员误工时间的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误工期司法鉴定书》 即关于误工时间的司法鉴定文书。可申请司法鉴定机构对误工期长短进行鉴定,凭鉴定文书确定误工时间。

四、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篇4:交通事故赔偿

赔偿项目

计算公式

医药费

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治疗费等收款凭证所载费用之和

误工费

A类:受害人有固定收入

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

B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公式=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

C类:受害人无固定收入(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

公式=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X(元/年)×误工期限(天) ÷365(天)

护理费

护理人员有收入

(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护理人员有固定收入

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赔偿

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

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X(元/年)×误工期限(天)÷365(天)

护理人员无收入或雇佣护工

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元/天)×护理期限(天)。 护理期限:1 护理至受害人恢复自理能力为止;2 因伤致残不能恢复的,护理期限结合受害人年龄、健康状况等确定合理期限,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交通费

正式票据所载实际交通费用之和

(包括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票据所载事项应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吻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

1、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2、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此时住院伙食补助费还包括受害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丧葬费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6(月)

残疾赔偿金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伤残等级确定;因伤残未导致实际收入减少对残疾赔偿金作适当调整)

(网友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再区分城市、农村;统一按城镇标准计算)

受害人为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镇居民索赔条件

≤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①X(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②;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伤残赔偿系数;

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③X(元/年)×20(年)×伤残赔偿系数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伤残赔偿系数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5(年)×伤残赔偿系数

死亡赔偿金

(网友提供:内蒙古自治区对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不再区分城市、农村;统一按城镇标准计算)

受害人为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符合按照城镇居民索赔条件)

≤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年)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年)×5(年)

受害人为农村居民

≤60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年)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20-(实际年龄-60)}年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元/年)×5(年)

被扶养人生活费

(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被扶养人为城镇居民

≤18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④X(元/年)×(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60周岁

(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0(元/年)×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元/年)×{-(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X(元/年)×(年)5÷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被扶养人为农村居民

≤18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⑤ X(元/年)×(18-实际年龄)÷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60周岁

(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元/年)×20(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60-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元/年)×{20年-(实际年龄-60)}÷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75周岁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X(元/年)×5(年)÷扶养人数×伤残赔偿指数。  备注:受害人死亡的伤残赔偿指数看作1计算。

精神损害抚慰金

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场合、行为方式、侵权行为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经济赔偿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确定。

注意事项

1.精神损害抚慰金计算的具体标准,因个案和地域经济发达程度的不同会有较大差异。目前深圳地区一般按如下标准计算:根据伤残等级从10级至1级分别对应为1万至10万,死亡的,同1级。

2.司法实践操作中:在诉讼中,注意该费用应在诉讼请求中明确提出在交强险中优先支付。商业保险中没有精神损失的赔偿项目。

财产损失

根据估损清单及相应财产有效凭证主张(包括车辆维修、施救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经营车辆停运损失;非经营车辆替代支出的交通费等等)。

扩展阅读:

篇5:交通事故赔偿

提醒一:被告一个不能漏

李某驾车途中与王某驾驶的客车相撞,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因客车的车主系刘某,事后李某将王某和刘某起诉到法院,在诉讼过程中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协议,约定6.2万元赔偿款分两次支付给原告。

因两被告未将剩余的赔偿款按约赔付,故李某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两被执行人和车辆均不知去向,导致案件执行中止。

法官说法:发生交通事故后,有些肇事者赔偿能力不足,但由于受害方未及时将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致使一些肇事者在先向保险公司申请事故理赔后,携带赔款“失踪”。

因此,交通事故受害方当事人既不能轻信对方的“承诺”,也不能消极等待,而要及时将肇事方投保的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或者第三人,才能保障胜诉以后的赔偿请求得到实际兑现。

提醒二:申请保全要及早

杜某乘坐郑某驾驶的`面包车外出办事。

当车行至一路口时与客运公司的一辆出租车相撞,造成杜某重伤,经鉴定为四级伤残。

交警部门认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郑某负主要责任,客运公司承担次要责任。

因赔偿问题杜某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郑某及客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经法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书生效后,被告郑某未按时履行赔偿义务,杜某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发现,发生本次交通事故后,被执行人郑某已将原来经营的副食店铺转让给他人,已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法官说法: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据此,在交通事故纠纷诉讼前,法院一般不去主动查封当事人的车辆和其他财产,交警部门也不能长期扣押肇事车辆,这样就给肇事者迅速隐匿或转移财产造成了可乘之机。

因此,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方要尽快了解肇事方的赔付能力,视情及早申请财产保全。

提醒三:事故存疑可起诉

小李骑摩托车下班途中,与驾驶轿车的王某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小李受伤、摩托车受损,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小李负全责,王某不负责任。

小李对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

那么,他该怎么办呢?

法官说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依照上述规定,本案中,如果小李对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并有足够证据证明王某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和责任,则无须要求交警部门重新认定,而直接以对方为被告提起诉讼,由法院审查认定侵权行为的过错比例及赔偿金额。

提醒四:诉讼请求别“出格”

石某驾车外出办事,途中与一辆大货车相撞,事故中石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处理期间,石某年迈的父亲因悲痛过度突发疾病也随后去世。

石某的家属向肇事司机要求赔偿时,还提出了赔偿石某父亲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10余万元的要求,并为此起诉到法院。

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了原告的此项诉讼请求。

法官说法:对于交通事故的赔偿,应当按照《侵权责任法》等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赔偿范围包括:

(一)受伤未致残的赔偿范围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营养费;

(二)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为:除第一条的各项费用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范围: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以上三种情况,受害人或死者的近亲属还可以要求赔偿义务人支付精神抚慰金。

本案中,石父的死亡可能与失去亲人过度悲伤有一定联系,但并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提醒五:无事故责任不等于无民事责任

李大妈乘坐刘某驾驶的营运人力三轮车外出串门。

不巧的是,在横过马路时李大妈忽然从车上摔下致死。

交警部门认定,本起事故属于意外事故,三轮车驾驶员和乘车人均没有责任。

后经调解,刘某表示愿意从人道主义出发赔偿3万元。

可事后,刘某又反悔拒绝履行承诺的义务。

李大妈的女儿便将刘某告上法庭。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原告3万元。

法官说法:交警部门认定的事故责任不同于民事责任,没有事故责任并不等于一定就没有民事责任。

本案中,李大妈乘坐刘某所驾驶的三轮车,双方存在着运输合同关系,刘某有义务将乘员安全地送到目的地,现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了事故,刘某当然负有责任。

所以尽管交警认定交通事故属于意外,但被告的民事赔偿责任不能免除。

残疾辅助器具费的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6条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三十二条规定:“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残疾辅助器具费以补偿伤者的实际损失为目的,对使用年限具有显著可能超过二十年的伤者,其残疾辅助器具费应当按照伤者的实际使用器具的单价计算至平均寿命七十周岁。

若残疾者在年满七十周岁前便死亡的,对于未实际发生但侵权人已经支付残疾辅助器具费,应当由残疾者一方返还给侵权人。

篇6: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2016一

甲方(赔偿义务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系辽AXXXXX车辆驾驶员

乙方(赔偿义务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系辽AXXXXX登记车主

丙方(赔偿权利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系受害人XXX(包括配偶、父母、子女)

xxx0年X月X日,甲方XXX驾驶辽AXXXX号XX牌轿车行驶至XXX路段XX公里处与受害人XXX发生碰撞,至受害人XXX当场死亡的后果。本起事故经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交警大队认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车辆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现辽AXXXX号车辆驾驶员被刑事拘留。经依法查明,辽AXXXX车在交管部门登记的实际车主为乙方XXX,该车在XXX保险公司XX支公司投保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依据《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负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胜利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解释》的规定,经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交警大队的见证下,就事故所造成的赔偿造成调解协议如下:

一、甲方和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丙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以及财产损失项目共计 万元(小写: 元)整。

二、丙方同意接收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甲方、乙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乙甲方、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丙方及丙方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再向甲、乙两方提任何要求,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

三、本协议签订后,为方便甲方和乙方进行保险理赔,甲、乙、丙三方均同意互相配合;

四、鉴于甲方被追究刑事责任已经不能避免,故甲方和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丙方支付赔偿金 元,剩余款项 元,甲方和乙方应于法院出具判决书并宣告甲方XX缓刑之日全部付清。

五、丙方对甲方的违法行为表示谅解,保证不再要求司法部门追究乙方的任何行政、刑事责任,并保证在必要时配合乙方向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说明本协议的情况,出具相关文件或证明。

六、丙方保证不再要求甲方、乙方或保险公司赔偿超过本协议赔偿数额以外的任何赔偿。因本事故产生车辆保险的赔付,由甲方和乙方进行理赔或索赔,保险赔付款项全部归甲方和乙方所有。

七、丙方保证本协议合法有效,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就此事故再向甲方和乙方主张权利,若本协议被确认无效,丙方应将已收取的全部赔偿款返还甲方和乙方,若造成甲方和乙方其他损失,则由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

(本页无正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交警部门:

年 月 日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2016二

甲方:______,男,____镇____村人。

乙方:______,女,____镇____村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晚,甲方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在____镇____村把在路边行走的乙方撞伤,致使乙方左肋骨折断两根。当晚,甲方立即将乙方送至____县医院紧急救治。住院期间,甲方妻子一直陪伴照顾。____年__月____日,乙方治愈出院。双方友好协商,并经双方家属同意,无异议,就相关赔偿事宜协议如下:

一、乙方住院期间医疗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二、出院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营养费________元,误工费____元,镶牙费____元,复查费____元,合计__________元。

三、以上各项费用一次性付清后,甲方不再负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交警大队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2016三

甲方(赔偿义务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现居住地____身份证号码____工作单位____系赣AY____车辆驾驶员

乙方(赔偿权利人):姓名____性别____年龄____现居住地____身份证号码____系被损害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甲方____驾驶赣AY____号大众桑塔纳牌轿车行驶至____路段(可详细说明)与受害人乙方____发生碰撞,至受害人____________(医疗机构诊断结果)。本起交通事故经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交警大队认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车辆方负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赣AY____车载交通部门登记的实际车主为青岛联信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分公司,该车在____保险公司____支公司投保了____________(保险种类)。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交警大队的见证下,就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害达成赔偿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一次性赔偿乙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共计____元(小写____元)整。(可写明具体各项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二、乙方同意接受以上赔偿款项,并放弃对甲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甲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乙方(包括乙方其他利害关系人)再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由甲方决定如何处理解决;

三、本协议签订后,为方便甲方进行保险理赔,甲乙双方都同意相互配合;

四、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或其他时间)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赔偿金____(小写____)元整;

五、乙方对甲方的行为表示谅解,保证不在向司法部门提出其他诉讼请求,并保证在必要的时候配合甲方和甲方所在单位向有关部门说明本协议的情况,出具相关的文件或证明;

六、乙方保证不再要求甲方或者保险公司赔偿超过本协议赔偿数额以外的任何赔偿。因此次事故产生车辆保险的赔付,由甲方进行理赔或索赔,必要时候乙方要配合甲方进行理赔或索赔,保险赔付款项全部归甲方所有;

七、乙方保证本协议合法有效,保证没有其他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就此次交通事故再向甲方主张权利,若本协议被确认无效,乙方应将已收取的全部赔偿款项返还甲方,若造成甲方其他损失,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八、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元整;

九、本协议于甲、乙双方在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交警大队的见证下双方签字、并由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交警大队签章后立即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区交警大队各持一份,如各文本发生冲突,以甲方未经修改、涂改的文本为准。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交警部门:____________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篇7: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赔偿义务人(简称甲方):韩某某,身份证号码

赔偿权利人(简称乙方):路人甲,身份证号码:

依据《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就路人甲在交通事故中发生人身损害赔偿事宜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书,供双方谨守遵行:

一、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人民币156400元。

一次性赔偿包含但不限于乙方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

一次性赔偿金采用银行转账(金额较大时建议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乙方;乙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时应亲笔书写一份收条。

二、乙方承诺:

1、赔偿协议书签字且收到上述赔偿金之日起,因该起交通事故引起的民事赔偿事宜终结,双方再无其他任何纠纷。乙方及其亲属不得再以诉讼、非诉讼方式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2、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门诊病历、处方、住院病案、费用明细清单、诊断证明书、医疗费收据等保险理赔资料。乙方保证提供的全部资料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乙方需提供其名下的银行账户:因乙方过错提供银行账户引起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且甲方无需再次支付赔偿金(银行转账用)。

三、本协议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

篇8: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协议书

甲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

乙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

(简要描述事故的情况,车辆信息,物品受损情况及其他损失等)

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依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就乙方损失达成一次性赔偿协议,对具体的赔偿事项和双方权利义务明确如下,双方须谨遵恪守:

1、甲方自愿赔偿给乙方各项损失共计XXXXX元人民币。

2、赔偿乙方的交通费、护理费、丧葬费、伙食住宿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赔偿共计XXXX元人民币。

3、乙方在收取甲方一次性损害赔偿金时,必须同时将所有的医疗费用票据、病案材料、其他费用票据等全部交付给甲方,并保证票据材料的真实性。并出具收条。

4、本协议所涉及的赔偿是一次性终结赔偿,甲方支付乙方费用后,今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甲方不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5、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四份,每份共两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委托人各一份。四份均是协议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篇9: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年月日晚,甲方驾驶一辆白色面包车在西滨镇坂兜村把在路边行走的乙方撞伤,致使乙方左肋骨折断两根。当晚,甲方立即将乙方送至尤溪县医院紧急救治。住院期间,甲方妻子一直陪伴照顾。年月日,乙方治愈出院。双方友好协商,并经双方家属同意,无异议,就相关赔偿事宜协议如下:

一、乙方住院期间医疗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二、出院后,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营养费x元,误工费x元,镶牙费x元,复查费x元,合计x元。

三、以上各项费用一次性付清后,甲方不再负任何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交警大队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篇10: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

甲方:赔偿义务人基本情况

乙方:赔偿权利人基本情况

经双方协商一致,现甲方与乙方就交通事故赔偿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一次性赔偿给乙方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抚慰金等合计人民币___元。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三、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 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

四、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 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五、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

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

甲方: (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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