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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总结

2024-03-10 07:46:56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cncjdjob88”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8篇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总结,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总结,欢迎阅读!

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总结

篇1: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总结

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总结

一、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加强领导,组织精干人员进行检查。为认真落实此项工作,我局加强领导,及时成立检查小组,以房地产监察队为中心,从各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积极配合,并根据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和步骤。

(二)积极组织,精心安排,稳定推进。根据文件精神,我们确定以“五个重点”为内容,开展检查,即以查处未经备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行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签订“阴阳合同”行为;不实行明码标价行为;违规分解收费项目变相收取或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不按规定执行信息公示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行为,针对当前我县房地产市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关措施,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

(三)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我县除按照通知的`要求对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查处外,还针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改,解决重点薄弱环节。具体是狠抓“四点”:即抓基点,强化经纪机构管理;抓难点,切实搞好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管理;抓热点,加大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抓弱点,正确处理规范与发展关系。尤其针对商品房销售等突出问题,我们采取突击检查和日常管理相结合,通过强化信息公示、销售人员持证上岗等环节,增强企业的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意识。

(四)查处结合、边整边改。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能否查、处并举,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落到实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能否建立起来。从实际情况看,我们这次整顿和规范改变以往只查不究,重查轻罚的现象,加大了依法行政的执法力度。在加强整顿和规范期间,我们还结合全县作风建设的要求优化管理软环境工作。将机关作风建设、行风建设纳入到部分服务管理中,通过整顿窗口单位,抓便民服务、抓政务公开等,也树立了部门新形象。

二、整顿和规范过程中查处情况

(一)房地产交易方面:各开发企业都能按规范办理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没有发生收取房号定金、诚意金等变相预售行为;能够使用规范化示范合同文本及“两书”。

(二)冰溪测绘事务所针对房屋测绘所出现的问题,勤练内功,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确保测绘工作无误差。

(三)房地产评估:大多数评估机构均能按规范操作评估事务。

(四)房地产中介服务:目前我县只有一家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暂无代销售公司。开发企业的销售人员已按规定要求参加培训,取得上岗证书。

(五)物业管理:目前我县小区物业管理逐步落实到位,均能按要求留置物业管理及社区管理用房,各小区业主委员会也正在逐步落实成立。

三、存在问题

(一)物业管理工作滞后,仍需进一步加强开发项目的物业覆盖面。

(二)商品房合同签订上有不规范现象,执行“一价清”和明码标价制度力度较弱。

(三)存在少数无资质中介服务机构,有少数外地评估机构不按实评估。

(四)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管理,住房租房市场监管等工作不够重视,需进一步加强落实。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防范商品房预售风险,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继续执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

(三)继续加强房地产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物管工作,强制推行房开项目引入物业管理。

(五)同相关部门多沟通、多联系,联合整顿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改善房地产交易市场环境。

(六)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制度上确保对房地产经纪管理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加大执法力度和宣传力度,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中违法违规行为,从而确保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篇2: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总结汇报

房地产交易秩序工作总结汇报

一、开展整顿和规范工作的基本做法

(一)加强领导,组织精干人员进行检查,为认真落实此项工作,我局加强领导,及时成立检查小组,以房地产 为中心,从各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积极配合,并根据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和步骤。

(二)积极组织,精心安排,稳定推进。根据文件精神,我们确定以“五个重点”为内容,开展检查,即以查处未经备案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行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签订“阴阳合同”行为;不实行明码标价行为;违规分解收费项目变相收取或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不按规定执行信息公示制度和明码标价制度行为,针对当前我县房地产市场具体情况,采取相关措施,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

(三)联系实际,突出重点。我县除按照通知的要求对存在的五个方面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和查处外,还针对突出问题进行整改,解决重点薄弱环节。具体是狠抓“四点”:即抓基点,强化经纪机构管理;抓难点,切实搞好房地产开发项目销售管理;抓热点,加大典型案例的查处力度;抓弱点,正确处理规范与发展关系。尤其针对商品房销售等突出问题,我们采取突击检查和日常管理相结合,通过强化信息公示、销售人员持证上岗等环节,增强企业的遵纪守法、合法经营意识,

(四)查处结合、边整边改。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能否查、处并举,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是否落到实处,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能否建立起来。从实际情况看,我们这次整顿和规范改变以往只查不究,重查轻罚的现象,加大了依法行政的执法力度。在加强整顿和规范期间,我们还结合全县作风建设的要求优化管理软环境工作。将机关作风建设、行风建设纳入到部分服务管理中,通过整顿窗口单位,抓便民服务、抓政务公开等,也树立了部门新形象。

二、整顿和规范过程中查处情况

(一)房地产交易方面:各开发企业都能按规范办理商品房预售(销售)许可证,没有发生收取房号定金、诚意金等变相预售行为;能够使用规范化示范合同文本及“两书”。

(二)冰溪测绘事务所针对房屋测绘所出现的问题,勤练内功,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确保测绘工作无误差。

(三)房地产评估:大多数评估机构均能按规范操作评估事务。

(四)房地产中介服务:目前我县只有一家有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暂无代销售公司。开发企业的销售人员已按规定要求参加培训,取得上岗证书。

(五)物业管理:目前我县小区物业管理逐步落实到位,均能按要求留置物业管理及社区管理用房,各小区业主委员会也正在逐步落实成立。

三、存在问题

(一)物业管理工作滞后,仍需进一步加强开发项目的物业覆盖面。

篇3: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汇报材料

首先,我代表**市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小组对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工商局联合检查组的各位领导来我市检查指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地感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37号)和《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2006]166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全省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建房[2006]407号)要求,我市在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上,坚持“点面结合,防治并重”,不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交易行为的监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情况汇报如下:

一、以来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基本情况

按照国家和省整顿房地产交易秩序相关文件统一部署,我市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认真学习贯彻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我市房地产市场交易实际情况,讨论落实我市专项整治方案和重点,通过近半年的努力,我市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阶段性成果明显,自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共查处了商品房违规销售3起,不规范广告20余起,违反商品房“一价清”行为1起,共进行约35.6万元行政处罚,下达了整改通知书30余份,有效地落实了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各项制度和措施。我市在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活动中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

(一)建立机构,扎实推进专项整治迅速开展。自209月6曰三部委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我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早于全省近一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检查。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物价局联合成立专项整治协调小组,市建设局分管局长任组长,市物价局、工商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建设局房管处,市建设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相关处室同志参加办公室。同时要求各县参照市区机制制定整治方案,有计划分步骤扎实开展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切实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落到实处。目前,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协调顺畅,专项整治进展顺利。

(二)周密计划,制定详细的专项整治方案。我市的专项整治活动共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2006年9月6曰-30曰)宣传发动、部署安排阶段。制定下发了《**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方案》,市建设、物价、工商等部门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建立健全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机制,并建立方便快捷的投诉渠道。第二阶段(2006年10月-3月)自查自纠与督查阶段。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并督查各县管理部门落实专项整治的各项。对发现的问题自行整改,对查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第三阶段(204月―年7月)经验、巩固成果阶段。建设、物价、工商部门根据专项整治的情况写出报告分别报省建设厅、省物价局、省工商总局。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义召开一次座谈会。对第二阶段的进行,推广好的经验和作法,提出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有关政策措施。继续巩固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完善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第四阶段(2007年8月―2007年9月)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阶段。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的经验,研究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下一步。通过制定政策、出台法规的方式将有效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做法固定下来,推进房地产交易的制度建设、建立房地产交易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目前第一、二阶段已告一段落,依据省、市的文件精神和部署,下一步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房地产交易专项整治的开展,认真做好第三阶段的,并做好转段衔接。

(三)明确分工,深入专项整治的各个重点环节。根据全省房地产交易秩序活动安排意见,我市重点开展了查处整治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房地产广告发布管理、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管理、房地产经纪管理等六个方面的活动内容。市建设局从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管理等方面入手;市物价局从房地产价格成本构成及相关收费的监督管理等方面入手;市工商局从房地产展销登记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等方面入手,加大了各自行业监管的力度;同时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房地产交易秩序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对全市进行了大规模、集中拉网式排查。

(四)加强宣传,营造浓厚专项整治活动氛围。一是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宣传。为使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9月15曰我市召开了全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大会,市建设局分管局长作了动员讲话,就本次整治活

动的意义、目的、检查内容和具体活动安排作了专题部署。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还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投诉和举报。二是利用舆论媒体营造声势。与**曰报社联合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宣言”活动,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推出了一批有实力、讲诚信的开发企业、中介企业和楼盘,为消费者竖起了一座购房指示牌,切实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为市民咨询、投诉设立了“快速通道”和交流平台。认真做好网上**和**建设信息网投诉咨询,并在建设“12319”投诉热线基础上,将办公室和手机号码公布给投诉人。在处理各项投诉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效快捷”的指导思想。2006年受理房地产交易秩序方面的电话投诉110件、网上**投诉89件,受理信访投诉25件、来访320人次。

二、开展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整治以来取得的成效

市建设、工商、物价三部门按照《**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方案》要求,通力合作、周密部署、分项排查,把握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重点,围绕房地产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扎实开展各项整治,目前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已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建设部门加大房地产交易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一是查处无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行为。市建设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云峰帝景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情况下擅自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市建设局依据《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泗阳县建设局发现**市恒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清华园变相收取订房款34.5万元,违规面积约1.8万平方米,立即责令其停止预售,退返所收订金。

二是查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规范行为。沭阳县建设局对东方名都、长江家园、祥和花园等项目合同中分摊面积和套内面积未写明、没有明确约定公共部分归业主所有等违规现象责令限期改正;盐城泽园房地产开发公司泗阳分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示范合同文本,泗阳建设局已责令其整改到位,并在全行业内予以通报。

三是加大对商品房交付使用的监管力度。我市**市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青华花苑项目在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情况下擅自交付商品房,市建设局依照《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其进行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是加大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07年1月25曰,市建设局召开全市房地产评估机构专题会议,结合当前评估市场评估报告不规范等现象提出相关整顿要求,加强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并在市区对评估机构实行评估报告留存登记制度。

(二)工商部门加大房地产广告和经纪机构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县区局、基层分局工商部门采取三级联动的方式,通过媒体监督、群众举报、曰常巡查以及集中整治等多种途径,共立案查处房地产违法广告案件20多件,罚没款达23.6万元。

一是严肃查处广告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润城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和预售许可证情况下,发布滨河名城房地产预售广告案等5件违法广告,被罚没款4.3万元。沭阳县恒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布内容为“开盘3天销售率达65、开盘4天销售率70”的虚假广告宣传和有关房地产位置、周边环境等虚假广告宣传案件4件,被罚款7.8万元;另外,查处了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并在广告中使用“最佳、绝版、升值潜力、投资回报”等房地产开发企业9家,罚款11.5万元。

二是加强房地产经纪违规行为监管。针对市区房产中介投诉较多的现象,宿城工商分局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加大宣传力度,重拳出击,集中查处房地产中介违法欺诈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户10户,查处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服务、看房费等中介4家,罚没款800元。

(三)物价部门加大房地产价格监管力度

一是推行住宅商品房强制“成本认证”制度。从3月1曰开始在全市推行的“住宅商品房成本认证制度”,对所有开发销售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商品房(含多层和高层)实行成本认证(别墅型高档住宅、商业用房履行成本备案手续)。这项措施实施以来,共有7家开发商参与认证。进行成本认证达到了一举三得的效果:价格部门、建设部门按月对认证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供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决策参考;税务部门也可依据认证资料加强税收征管;开发企业可以根据成本认证结论,结合市场供求,合理制定商品房销售价格。

二是坚决查处违反“一价清”行为。我市在商品房开发企业中推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在销售窗口标明最终销售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之外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任何费用。此次检查中,泗洪建设局发现**市富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应该由企业缴纳的测绘费,转嫁到业主头上的违规行为,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更正。

三、率先开展房地产专项执法监察,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今年2月28曰,我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国土、规划、建设、审计、国税、地税、财政等部门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监察,比国家八部委召开全房房地产秩序专项整治提前1个月。为保障本次专项执法监察的顺利开展,我市专门成立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县(区)和市各相关部门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并将1月1曰至2006年12月31曰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列入执法监察范围,重点对这些项目的用地受让方式、用地规划、建设规划、规费缴纳、税收征缴、销售许可、市场秩序等方面开展执法监察。目前此项进展有序,阶段性成效明显,全市20至2006年房地产开发项目613个,存在问题项目253个,通过自查自纠,已经整改到位项目75个,追缴土地出让金3.29亿元、追缴各项规费1922.68万元,并扣押了价值万元房产、移交司法机关追缴土地出让金案件2件、收回土地4宗,追缴税收393.26万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企业自查、基层排查以及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领导小组的抽查情况看,我市认真贯彻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在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方面,做了一定的,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房地产交易秩序有所好转,群众满意度有所提升。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房地产交易秩序不规范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房地产交易中还存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现象,各相关部门领导对专项整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上还应加大;二是各县区的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效果还不太平衡,力度、措施有待深化;三是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整治力量投入不足,整治效果不明显;四是针对房地产竣工交付中时有发生的违规现象,必须进一步规范开发企业竣工交付使用行为。

五、下一阶段打算

(一)巩固阶段性成果,好的经验和作法。我市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将在巩固前一阶段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明确部门职责,加大管理力度,同时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实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交流好的经验和作法,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作为一项长期,坚持不懈地抓好,做到目标不放、力度不减、继续深化,切实做好第三阶段的。通过对一批典型案例查处和曝光,震慑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交易中各种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联合“十一部门”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八部委4月6曰召开的全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期,市建设局将牵头组织市工商、物价、税务等十一部门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等问题联手开展一次规模大、范围广、力度强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以强化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注重长效管理,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基础性。一是按照省各部门的要求,尽快建立诚信制度。把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结合起来,加强舆论监督,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的基本情况、经营业绩、经营中违规或违法劣迹以及受到的处罚等记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涉房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涉房企业市场行为和质量行为的监管,把是否有不良记录、违规违法行为作为年检和晋级审批的重要条件。对房地产市场准入的各项条件严格标准,并进行动态评价,注销一批不合格的涉房企业。三是加强房地产信息化建设。在全市推广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从技术上杜绝商品房预销售中的违规行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人员的培训,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人员和商品房销售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合同欺诈行为,切实保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由建设部门会同工商部门联合进行房地产经纪咨询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凡在市区从事房地产经纪咨询业务的中介人员,原则上需持有房地产经纪人证书,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的从业行为,确保房地产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虽然我市的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我们将以省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督查组来宿检查指导为动力,进一步加大力度,扎实有效,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专项整治,维护我市房地产交易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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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的意义、目的、检查内容和具体活动安排作了专题部署。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还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投诉和举报。二是利用舆论媒体营造声势。与**曰报社联合开展房地产开发企业“诚信宣言”活动,引导企业依法经营,推出了一批有实力、讲诚信的开发企业、中介企业和楼盘,为消费者竖起了一座购房指示牌,切实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为市民咨询、投诉设立了“快速通道”和交流平台。认真做好网上**和**建设信息网投诉咨询,并在建设“12319”投诉热线基础上,将办公室和手机号码公布给投诉人。在处理各项投诉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高效快捷”的指导思想。2006年受理房地产交易秩序方面的电话投诉110件、网上**投诉89件,受理信访投诉25件、来访320人次。

二、开展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整治以来取得的成效

市建设、工商、物价三部门按照《**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方案》要求,通力合作、周密部署、分项排查,把握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重点,围绕房地产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扎实开展各项整治,目前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已取得一定的成效。

(一)建设部门加大房地产交易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一是查处无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行为。市建设局在专项检查中发现**市金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云峰帝景项目,在未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情况下擅自进行商品房预售活动,市建设局依据《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泗阳县建设局发现**市恒生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清华园变相收取订房款34.5万元,违规面积约1.8万平方米,立即责令其停止预售,退返所收订金。

二是查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规范行为。沭阳县建设局对东方名都、长江家园、祥和花园等项目合同中分摊面积和套内面积未写明、没有明确约定公共部分归业主所有等违规现象责令限期改正;盐城泽园房地产开发公司泗阳分公司未按规定使用示范合同文本,泗阳建设局已责令其整改到位,并在全行业内予以通报。

三是加大对商品房交付使用的监管力度。我市**市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青华花苑项目在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情况下擅自交付商品房,市建设局依照《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对其进行10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是加大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监管力度。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房地产估价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2007年1月25曰,市建设局召开全市房地产评估机构专题会议,结合当前评估市场评估报告不规范等现象提出相关整顿要求,加强对房地产评估机构的监管力度,并在市区对评估机构实行评估报告留存登记制度。

(二)工商部门加大房地产广告和经纪机构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县区局、基层分局工商部门采取三级联动的方式,通过媒体监督、群众举报、曰常巡查以及集中整治等多种途径,共立案查处房地产违法广告案件20多件,罚没款达23.6万元。

一是严肃查处广告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润城置业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和预售许可证情况下,发布滨河名城房地产预售广告案等5件违法广告,被罚没款4.3万元。沭阳县恒通房地产开发公司发布内容为“开盘3天销售率达65、开盘4天销售率70”的虚假广告宣传和有关房地产位置、周边环境等虚假广告宣传案件4件,被罚款7.8万元;另外,查处了未经登记擅自发布户外,并在广告中使用“最佳、绝版、升值潜力、投资回报”等房地产开发企业9家,罚款11.5万元。

二是加强房地产经纪违规行为监管。针对市区房产中介投诉较多的现象,宿城工商分局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加大宣传力度,重拳出击,集中查处房地产中介违法欺诈行为,取缔无照经营户10户,查处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服务、看房费等中介4家,罚没款800元。

(三)物价部门加大房地产价格监管力度

一是推行住宅商品房强制“成本认证”制度。从3月1曰开始在全市推行的“住宅商品房成本认证制度”,对所有开发销售经济适用房和普通住宅商品房(含多层和高层)实行成本认证(别墅型高档住宅、商业用房履行成本备案手续)。这项措施实施以来,共有7家开发商参与认证。进行成本认证达到了一举三得的效果:价格部门、建设部门按月对认证结果进行汇总、分析,提供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决策参考;税务部门也可依据认证资料加强税收征管;开发企业可以根据成本认证结论,结合市场供求,合理制定商品房销售价格。

二是坚决查处违反“一价清”行为。我市在商品房开发企业中推行商品房销售“一价清”制度,开发企业在销售商品房时,必须在销售窗口标明最终销售价格,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之外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任何费用。此次检查中,泗洪建设局发现**市富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应该由企业缴纳的测绘费,转嫁到业主头上的违规行为,立即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更正。

三、率先开展房地产专项执法监察,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今年2月28曰,我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国土、规划、建设、审计、国税、地税、财政等部门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监察,比国家八部委召开全房房地产秩序专项整治提前1个月。为保障本次专项执法监察的顺利开展,我市专门成立了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监察领导小组,并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各县(区)和市各相关部门也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并将年1月1曰至2006年12月31曰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列入执法监察范围,重点对这些项目的用地受让方式、用地规划、建设规划、规费缴纳、税收征缴、销售许可、市场秩序等方面开展执法监察。目前此项进展有序,阶段性成效明显,全市2002年至2006年房地产开发项目613个,存在问题项目253个,通过自查自纠,已经整改到位项目75个,追缴土地出让金3.29亿元、追缴各项规费1922.68万元,并扣押了价值2000万元房产、移交司法机关追缴土地出让金案件2件、收回土地4宗,追缴税收393.26万元。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企业自查、基层排查以及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领导小组的抽查情况看,我市认真贯彻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在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方面,做了一定的,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房地产交易秩序有所好转,群众满意度有所提升。但是,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房地产交易秩序不规范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主要表现在:一是房地产交易中还存在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现象,各相关部门领导对专项整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上还应加大;二是各县区的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效果还不太平衡,力度、措施有待深化;三是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整治力量投入不足,整治效果不明显;四是针对房地产竣工交付中时有发生的违规现象,必须进一步规范开发企业竣工交付使用行为。

五、下一阶段打算

(一)巩固阶段性成果,好的经验和作法。我市建设、物价、工商三部门将在巩固前一阶段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明确部门职责,加大管理力度,同时加强部门协调沟通,实行部门间信息资源共享,交流好的经验和作法,把整顿和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作为一项长期,坚持不懈地抓好,做到目标不放、力度不减、继续深化,切实做好第三阶段的。通过对一批典型案例查处和曝光,震慑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规范房地产交易中各种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联合“十一部门”开展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按照国家八部委4月6曰召开的全国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期,市建设局将牵头组织市工商、物价、税务等十一部门围绕房地产开发建设和交易中容易发生违法违规、权钱交易等问题联手开展一次规模大、范围广、力度强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活动,以强化我市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依法打击房地产开发建设、交易、中介等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注重长效管理,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基础性。一是按照省各部门的要求,尽快建立诚信制度。把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结合起来,加强舆论监督,将房地产开发企业法人的基本情况、经营业绩、经营中违规或违法劣迹以及受到的处罚等记入企业和个人的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建立涉房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涉房企业市场行为和质量行为的监管,把是否有不良记录、违规违法行为作为年检和晋级审批的重要条件。对房地产市场准入的各项条件严格标准,并进行动态评价,注销一批不合格的涉房企业。三是加强房地产信息化建设。在全市推广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从技术上杜绝商品房预销售中的违规行为。加强对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人员的培训,推行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人员和商品房销售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依法查处房地产市场合同欺诈行为,切实保护住房消费者合法权益。四是由建设部门会同工商部门联合进行房地产经纪咨询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凡在市区从事房地产经纪咨询业务的中介人员,原则上需持有房地产经纪人证书,以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的从业行为,确保房地产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虽然我市的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上级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因此我们将以省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督查组来宿检查指导为动力,进一步加大力度,扎实有效,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市专项整治,维护我市房地产交易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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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4:房地产交易店长年终工作总结

房地产交易店长年终工作总结

房地产交易店长年终工作总结

各位优秀的伙伴们:你们好!

今天是12月28日,20只有最后的三天时间了,在这里,作为店长,我将对于即将过去的这一年,做一个深刻的检讨与总结!

回首即将过去的年,是较为失败的一年,今年3月份4月份,是政府对于房地产调控最严的时候,但也是房地产交易量最大的时候,在这个时候,我,以及我们的团队,对于市场以及政策的把握不足,在人人都有钱赚的大牛市里,选择了放弃,放弃了原本属于我们的市场份额。等到我们清醒的时候,五六七月份的市场已趋于平淡,虽然我们有努力去拼,也抢了一些单子,但三四月份的高峰期已经提前透支了的.市场,并没有太多的成交量。在八月九月份,我们的团队开始浮燥,有想到外面走一走,再开一家分店,却忘记了自己的根据地,以至于市场份额进一步丢失,到10月份以后,大的市场行情成交萎缩,有些伙伴对于自己没信心,对行业前景也失去了信心,选择了退出,在11,12月份,市场受一手楼盘低价促销的影响,二手房成交量持续走低,我和留下来的伙伴们一起,迅速调整心态,不急不燥,用平常的心态去做好每一天,接待好每一个客户,因为,我们坚信,努力付出才会有回报,今天的努力,是明天成功的基础,遇到一点事情就放弃的人,是没法和我们一起分享成功的喜悦的!寒冷的冬天很快就过去了,春天,还会远吗?2013年的失败将属于过去,我将带领伙伴们一起努力拼搏,找回属于我们的市场份额,展望未来,20将是激情,辉煌的一年!我将和伙伴们将一起去创造,去迎接,这个美好的时代,因为我们都坚信,成功与辉煌一直都属于我们这些努力干事业的人们!谢谢大家!

傅**

2013年12月28

篇5:房地产交易普法工作总结

XX年,是实现“十五”计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落实xx大精神,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的重要一年。半年来,根据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体部署,我中心认真贯彻xx总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xx第421号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各项要求,紧密围绕“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综治工作方针,确保了中心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加强教育,狠抓两个关键

要搞好综治工作,必须做到抓住重点,有的放矢。为此,半年我中心从当前综治工作的形势出发,狠抓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强化法制教育。

在职工中强化法制教育是我中心近几年来各项工作取得佳绩的一个重要原因。为加大对法制教育工作的领导,我中心十分注重机构和队伍建设。每次普法,我中心都要对普法领导机构进行调整或充实,并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单位。今年是全国“四五”普法教育的第五年,同时也正值xx总理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xx第421号令《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颁布实施,一年来,我中心除采用专栏、黑板报、录像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教育,学习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外,中心副科级以上干部还全部参加了全市组织的“四五”普法考试。与此同时,我中心还从增强职工法制意识、提高职工法律水平入手,紧密结合中心的业务工作特点,经常对全体职工进行《房地产法》、《产权产籍交易登记管理办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学习和培训,通过邀请市委学校副校长巩树青、法院副院长以及我中心长年聘请的专业律师就这次先进性活动的职责任务、法律法规、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讲授,还征订《法制日报》、全国法制办的《普法宣传资料》等报刊杂志对干部职工进行日常点滴的法制教育。

是群众意见的集中体现,是社会矛盾的“焦点”,也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难点和关键。半年多来,我们抓住群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也是房地产行业实践“xxxx”中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表现。中心的形象直接影响到我局甚至是政府的.形象,中心的行风、党风建设也将直接关系到我局乃至政府的行风、党风建设。为抓好“行风”,树立行业新形象,我们结合全市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双评”工作,主要抓了四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职工服务意识。中心要求职工牢记党的宗旨,当好人民公仆,使大家充分认识到,我们的工作是同社会接触最广泛,工作的内容与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最密切的政府窗口单位,也是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具体、最前沿的岗位,规范执法行为,改进工作作风,既是开展“双评”活动的目标,同时也是我们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忠诚实践“xxxx”的具体体现。为此,中心通过在单位内部开展一系列“学优创优”的活动来全面创建服务型窗口单位。如在去年7月市建设局开展的“整顿作风纪律、创建品牌服务”活动中,我中心的交易登记科及房地产测绘年以“思想素质高、作风建设强、廉洁自律好、工作成绩优”,而被评为全局“十大品牌服务集体”。今年五月,建设工委荣获我中心在XX年“双评”活动中“优秀单位”称号。在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84周年“七一”前夕,结合当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被建设工委评为“学习型优秀党组织”。

通过狠抓思想政治教育。一是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以及中心工作人员进行认真开展《房地产法》、《产权产籍交易登记管理办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政策性强的学习培训,并邀请市委学校副校长巩树青、法院副院长以及我中心长年聘请的专业律师就这次先进性活动

的形势教育、职责任务、法律法规、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等进行了讲授,职工大局观念强了,单位好人好事多了,工作效率高了,服务态度更周到了,中心的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中心的文明窗口形象也得到了广大群众和上级的认可。二是实行公开办事制度。搞好“双评”工作,其核心就是实行“阳光操作”、公开办事、公开承诺。因此,中心结合此次“双评”工作的要求,对原制定的服务承诺进行了个性和细化,根据工作人员工作变动情况,对原监督台进行更新,对各种有关法规、办事程序、提交证件、收费标准等全部上墙。使该中心各执法科室的执法权限、执法内容、执法标准、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进一步具体化、最大化和制度化,从而实现了“业务范围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岗位职责公开、违纪处理公开、廉洁自律公开”的政务六公开,受到了办事单位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三是推行“首问责任制”。为强化每一名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避免出现对前来办事群众的“推、拖、生、冷”现象,在此次“双评”活动中,中心在各科室全面推行了“首问责任制”,即当办事人员涉及到工作单位,询问办事的有关问题,接待询问问题第一人时,无论是领导或职工,无论是份内份外,都必须对顾客提出的问题予以明确答复,内容涉及办事程序、须知、地点、主办窗口及人员等,必须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释、首问必果。为此,该中心在交易登记大厅内设立了咨询台,从中心领导干部到普通工作人员都毫无例外地输液值班,以实际行动促进了中心工作方式和工作作风的转变。四是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中心作为建设局的行政执法委托单位,始终注意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端正服务态度,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坚决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于执法工作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我们及时给予表扬鼓励。与此同时,我们也加大查办违法违纪违规案件力度,对违法违纪违规的人和事,坚决查处,决不迁就手软。

半年来,由于我中心的综治工作始终坚持了“领导抓、抓领导”的正确方针,中心上下形成了下一个“安定团结、工作积极、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在今后的综治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围绕全局“四五”普法工作重点,上下一心,齐抓共管,把我中心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提到一个新的水平,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

篇6: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构

?1、市政府成立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秘书长曹俊良任组长,市房产局局长朱作清任常务副组长,市物价局局长计和生、市工商局局长孔祥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房产局,由市物价局、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办公室主任由市房产局党组成员刘观明担任。

?2、各县(市、区)要相应地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加强组织领导,抓紧部署本地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切实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各项要求。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落实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各项制度和措施。重点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问题,使房地产违规销售、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以及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实施欺诈,发布房地产交易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不正当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使房地产交易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不断完善,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

?(三)工作任务

?贯彻落实国办发〔XX〕37号、建住房〔XX〕166号和九府厅发〔XX〕40号文件精神,房管、物价、工商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承担相应的任务。

?房管部门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管理,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管理,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和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等。要加快构筑房地产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用档案体系。

?物价部门的主要任务:负责房地产价格及相关收费的监督管理。加强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各类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的查处,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

?工商部门的主要任务:严把房地产市场主体准入关,查处未经核准擅自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等违法行为。负责房地产展销登记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会同房产管理部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查处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查处合同违法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查处房地产交易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篇7: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出发,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稳定住房价格的通知》(国办发明电〔XX〕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26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37号)、《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建住房〔XX〕166号)等文件的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整顿规范和健康发展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抓好制度建设,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培育市场信用体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工作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活动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2、把握政策,维护稳定。要从我市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与保护人民群众住房权益相统一。既要查处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又要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3、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市房产局、物价局、工商局要分工协作,联动整治。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治理责任,细化工作任务,解决突出问题,严格责任追究,并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效能、纪检、监察工作实行联动。

篇8: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制

?房管、物价、工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房地产交易信息共享、情况通报以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查处机制。

?(二)工作方式

?1、部门配合。房管、物价、工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落实各自职责,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工作的任务,分解到具体部门。每一项工作,都要落实一个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予以积极配合。

?2、政府主导,多方参与。专项整治活动由政府主导,广泛发动行业组织和社会公众参与。采取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3、加强监督检查。房管、物价、工商部门要将经常性的督促检查与重点抽查结合起来,看自查自纠是否落实。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要及时加以督导;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单位或个人,要从严处理。

?四、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活动的步骤和要求

?(一)工作步骤

?1、宣传动员阶段(XX年10月)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形式,宣传贯彻两个“国八条”和“国六条”、九府厅发〔XX〕40号的精神,广泛宣传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使参与专项整治的工作部门、市场主体、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自查自纠阶段 (XX年11月—XX年12月)

?各部门要根据建住房〔XX〕166号文件要求,自查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系统和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制度等的落实情况。自检商品房预售许可、价格、广告监管等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特别是房地产管理部门要结合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完善房地产企业和执(从)业人员信用档案系统。

?3、督促检查阶段 (XX年12月—XX年年4月)

?从XX年12月份开始,市房产局、物价局、工商局联合组成督查小组对各县(市、区)的`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整改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4、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阶段 (XX年年4月—XX年年8月)

?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召开一次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工作座谈会。对前期的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和作法,巩固已经取得的整治成果,提出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有关政策措施。加快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系统的建设,继续巩固、完善房地产交易信息公示制度和房地产

信用公示制度,建立长效的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

?5、推进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阶段(XX年年8月—XX年年9月)

?总结我市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的工作经验,研究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下一步工作。建立房地产交易规范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快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完善对房地产特别是商品住房市场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 。对这次整改效果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对整改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二)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1、房管、物价、工商部门要把查处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案件工作贯穿于专项整治工作的始终。建立健全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机制,建立方便快捷的投诉渠道。要组织力量,重点查处当前严重影响房价稳定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囤积土地、炒楼花、炒楼号,捂盘惜售、哄抬房价,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违规销售、欺诈;中介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合同违法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2、要继续加大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典型违法违规案例的查处力度。对影响恶劣、后果严重的大案、要案,要依法从严惩处,并及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各县(市、区)要在XX年10月底以前,将这次专项整治中查处的涉及房地产开发、销售、中介服务等有关方面的3个典型案例报市专项整治办公室。

?3、经查处的违法违规案件,一律作为不良记录记入该企业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附: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查处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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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秩序维护的年终工作总结

7.房地产一月工作总结

8.房地产转正工作总结

9.房地产经理工作总结

10.房地产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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