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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作品读后感1000字

2023-10-11 08:48:5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玲★”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0篇鲁迅作品读后感1000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鲁迅作品读后感1000字,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鲁迅作品读后感1000字

篇1:鲁迅作品读后感1000字

鲁迅说:“不看书我一天都活不下去。”

叶圣陶说:“许多有成就的人,他们的知识绝大部分都是自己学来的。”

这是一个古老智慧的民族的文化积淀和精神谱系,是历史的记忆和未来的命运,就让我们带着期盼与热情一起来追忆鲁迅之文吧。

一篇篇经典,一幅幅多彩的画面与一串串舞动的语言交错,编织出一片片思念。

他的乐观,他的天真,他那清白的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一脸乱蓬蓬的胡子,他是这个酒店站着喝酒、唯一穿长衫的人。他刚踏进门,就带来了一串串欢声笑语,他只要说话便是满口知乎者也,惹得人不由的痴笑,店内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他姓孔,别人便从描红字帖上“上大人孔乙己”,用“孔乙己”给他取了个绰号。他表面上喜笑颜开,背地里却发生令人惊异的事情:他是这样一个被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残害的“苦人”,本应该得到同样不幸的人们的同情,可是,“短衣帮”却拿他逗趣、开心,给他取绰号,嘲笑他穷酸。特别是孔乙己最后一次露面,是用手爬到酒店的,他已经陷入绝境,可是店掌柜还要逼债。面对这一人间惨相,穷苦人们仍是报之以“笑”。孔乙己的脸,已不是清白而是黑瘦。用手爬,可想而知,他是怎样受尽了折磨而死里逃生,苟延残喘地活下来的。当掌柜取笑他时,孔乙己只是低声应答掌柜的讪笑,露出恳求的眼色,显出他横遭摧残后那种畏缩、害怕、绝望的心境。我们仿佛看见了一个封建制度和封建文化牺牲者的血淋淋的悲惨画面。

鲁迅作品集中《明天》和《白光》都是在讲封建摧残的人做的事情。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凡是长在他乡,再次归家的人们,都不免有此番感慨。然而,鲁迅先生回到阔别20余年的故乡,心境是悲凉的,晦暗的大气,呜咽的冷风、萧瑟的荒村,都衬托出悲凉的气氛。

但这不代表没有希望,鲁迅笔下的《一件小事》充分让我们看到了人性的存在。在这不足一千字的小说中,形象地将车夫的善良与“我”的冷漠作比较。字里行间体现出人与人的和睦共处,这里并没有盲从,也没有迷茫,更没有恐惧,而是充满一种爱。这种爱发自于人的内心且为未来点燃了希望。

在文章的最后,鲁迅先生写到:“这事到了现在,还是时时记起。我因此也时时熬了痛苦……”这里的结尾表达了鲁迅先生的愧疚之心一直都在,过去的事情也一直在鞭策着他自己,教他怎样做人,教他惭愧,教他自新,同时也增长他的勇气和希望。“小事”看似微不足道,却是城市的“人文疤痕”。

鲁迅在小说中将车夫与“我”对于撞倒老妇人一事的处理方式上进行对比,以“我”的自私反衬出车夫光明磊落、敢作敢为的高大形象,反映了我的自省。自省是对自身行为的检点,是幡然醒悟的过程,是启发积极自觉的行为。人的进步很多时候正是在自省中实现的。那些行不文明之举的同志真应该学一学鲁迅小说中的“我”。

文明是一种责任,一种形象,一种素养,做文明人需要从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做起。

篇2:鲁迅作品读后感1000字

月明星稀,夜深人静。岁月流转之间,我仿佛看见灰暗的屋子中,坐着那位一生都在执笔如剑的集大成者。空对着一豆灯火,对那个乌烟瘴气的年代进行深深的思索。他,鲁迅,一支笔便是一把剑,直刺入旧中国的腐烂皮肉中,刺入旧中国行将老矣的心脏里。他笔下的每一个字,都是带血的呼唤,都是沉重的叹息,都引领我们去了解那个水深火热的混乱年代的死气沉沉、麻木凋敝。

初读鲁迅的文章,或多或少总是有些不懂得、不理解的地方,而这些在常人眼中的怪癖之处,大概也就是先生的令芸芸众生望尘莫及的文字的魅力、思想的高度。于是,渐渐地,一读再读,再读复读,便觉得先生的文笔,仿佛都是精心挑选过一般,缺一不可,否则便失去了他笔锋之犀利与不羁。也许有人说,鲁迅先生的文章已经过时,在新的时代里过于有冲击力。我想,先生的一生上下求索,执笔如刃,若无这锐利的锋芒,怎可引领有志之士走出无边无际的黑暗与彷徨?若无这非同一般的冲击力,怎可指引无数热血儿女打破封建礼教的束缚?鲁迅,不可不谓是那个时代的思想先驱。

用心走进鲁迅笔下的那些人物,他们似乎都是平凡无奇的市井白丁,而这些人,带给我内心的,是可怜、可恨与可笑。

是独树一帜的“精神胜利法”吗?是第一个能够自轻自贱的人吗?是思想上的“高人一等”吗?阿Q,这个一生都在游荡与流浪中度过的底层雇农,初觉他的行为滑稽可笑,后感他的结局悲哀潦倒。“打虫豸,好不好?我是虫豸——还不放吗?”虫豸者,底层之轻贱者也。阿Q受人欺侮,非但不作抵抗、捍卫自己的尊严,反而自轻自贱,以践踏自己的人格来求取别人的饶恕,最后还“心满意足的得胜的走了”;而在他受到欺侮后,反把怨气施于小尼姑,这更体现了他精神上的愚钝麻木与人格上的分裂,他似乎已是行尸走肉一般了。其实,于宏观来说,那个时代,如阿Q一般的无赖数不胜数。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鲁迅先生实借阿Q一人映射那个时代所有具有民族劣根性的人。这是一种民族精神痼疾,也是致使中国被帝国列强铁蹄肆意凌辱、飞扬跋扈压迫的原因之一。若那些岁月里,阿Q们能够摆脱这种性格上甘受凌辱的恶劣脾性,泱泱华夏又怎会不崛起呢?可是事实却是,阿Q以及所有的阿Q们,终了,化作一抔黄土,也不过成为旧中国死亡的最终归宿。

而如果说阿Q是令我感到可怜、可恨与可笑之人,祥林嫂似乎留给我的,是无穷无尽的苦水的滋味,是漫无边际的可怜哀叹。寒冬里的祝福不属于她,美味可口的食物不属于她,锦绣华贵的衣裳不属于她,属于她的,大概就是那灰暗的灶房、深冬冰冷的雪花和她念念叨叨的阿毛的故事。书中令我震撼的,是鲁迅的“画眼睛”的手法,使祥林嫂那穷困潦倒的、贫苦无依的形象跃然纸上,栩栩如生——“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表明她是一个活物。”我们或许从未那么认真仔细地看过乞讨者的双眼,而鲁迅先生笔下的祥林嫂,她的眼睛,似乎早已麻木不仁,空洞迷茫,早已被失望的泪水蒙住昔日光彩的瞳孔。她最亲爱的阿毛,由于一场突然的意外,也早已离她而去,与之阴阳两隔。如果说祥林嫂的前半生是哀痛与不幸在折磨她,那么她在别人听尽阿毛的故事后的遭遇,是时代的灰暗与冷漠将她的精神肌体侵蚀得体无完肤,遍体鳞伤。她的悲哀经大家咀嚼鉴赏了许多天,早已成为渣滓,只值得厌烦与唾弃。而最终导致祥林嫂郁郁而终的,应是那岁月中人们的隔膜。多少个日日夜夜,人们习惯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习惯了作壁上观,习惯了自私自利。在这种时代的灰暗与人性的残酷的欺压下,祥林嫂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与信心,她就如臧克家笔下的“老马”一样,她所得到的,只是现实生活中的一道鞭影,望不见前途的希望。而那些“马夫”们,那些一天到晚饱食终日、百无聊赖的人,人性泯灭,又怎么会益于社会?无非成为社会上的蟊贼与蠹虫。她们,只喜欢欺压如祥林嫂那样的无依无靠之人,只喜欢挤在菜市口,满足于自己同胞被杀害后热血如泉的变态之美,于是,他们,变成了鲁迅先生笔下最令人深恶痛绝的看客。

“其实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鲁迅先生甘愿做开辟新中国道路的第一人。我想,这与鲁迅先生一生的遭遇有着密切的关系。记得鲁迅先生的父亲病重,是衍太太让他一直叫父亲而不去请医生,于是耽误了父亲的性命,是父亲命丧黄泉。说起来,这似乎并非是他的错,而是封建迷信的衍太太之过,但是这一举动令鲁迅愧疚一生。他深刻的意识到,留东瀛学医,似乎终归无用。医术何用?不过是治疗人们的肉体,而终究不能根治中国人的思想痼疾。文章误我,弃医从文,鲁迅先生仿佛是旧中国手术台上的主刀医师。他用他异常锋利先进的笔锋作为他的手术刀,清除那旧中国的沉疴毒瘤;他用他如疾风骤雨般的猛烈尖锐的思想,唤醒在黑暗的现实中摸索前进抑或犹豫徘徊的人,为社会注入新的精神动力。时至今日,也许我们会执经叩问:鲁迅,他究竟在追寻什么?我想,用戴望舒动人的诗句来表达就是——“我们不想牲口一样活,蝼蚁一样死”,为了那“永恒的中国”,为了中华民族的所有儿女能堂堂正正地做一个有血有肉、铮铮铁骨之人!

旧社会的黑暗早已随着革命的洪流远去,也许生活在新时代的我们已无法切身体会那岁月的悲哀与人性之殇,但是鲁迅先生的文章,以其前无古人的思想高度,成为绝世经典,久经传唱,薪火相传。他的思想精髓,我们应该深刻体会。“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一支笔,便是一把剑,一把无比锋利的剑。相信不管经历多少岁月的磨砺,不管经历多少人生的痛苦与迷茫,鲁迅先生的高妙文笔总能引领我们走出思想的迷雾,使我们汲取智慧,启迪思想,醍醐灌顶,在我们的一生中,在世界人民的一生中,在人类的文学史上,熠熠生辉!

篇3:鲁迅作品读后感1500字

丘陵如画,山脉连绵;平原如绣,水网交织。那一片澄明如镜的水乡,或脉脉含情,或盈盈若睇,或淙淙细语,或浩浩无边。鲁迅就生在这“云千重,水千重,身在千重云水中”的绍兴。

会稽山麓巍峨的大禹陵,龙山脚下苍劲的越王台,勾践冶金铸剑的若那溪,秦王东巡望海的秦望山,城南的秋瑾故宅和畅堂。鲁迅就长在这人文荟萃的江南古镇的绍兴。

月悠悠,复疆载土,尽管城廓更新,日迁月异,而风景依旧,不减古色古香。会把游人的高山仰止之情,像一瓣心香,一路燃烧,从远方直到现代。鲁迅就驻足在自古为世所艳称的绍兴。

许多人因为鲁迅而知道了绍兴,因为鲁迅的文章而了解了绍兴。

鲁迅的文章就如一杯上好的龙井。初品,觉得生涩难懂,似乎还有一些浅薄;细细品尝,就觉得愈读愈深,茶味也愈香愈浓,颇能感慨到先生文章的妙处。

当我陷于《野草》的漩涡中无法自拔之时,鲁迅先生的游移、偏执、犹疑、叛逆,直至他忏悔般的自剖孤独体验,深深地震憾着真实。真实,是有力的。有时,面 对的是一个世界的真实还是只是一个人内心的真实?一部伟大的作品,总是超越时空而魅力不朽。也就如同鲁迅先生的《阿Q正传》是对我们民族国民性的自我批 判,是对人性弱点的大暴露,是现实生活中人们自我审阅的一面明镜。

《药》通过先驱者“要救群众,而反倒被群众所迫害”的悲剧,体 现了鲁迅先生对“先驱者命运”的独特思考,刻画了国人的精神面貌。草园里美女蛇的'故事,社日狂欢的“无常”鬼世界,风流四散的《语丝》,盛极一时的《新青 年》。这些常以一种倔强粗砺的质感出现的文字蕴涵着深切的悖论着。

他坚实的良心、非凡的阅历和冷峻的观察,是他超然同时代人的前 提,有着难得的热情和冲动,却被囚困于死寂的技术官僚生涯和沉静的浙江会馆中;他有着陀夫妥耶夫斯基的圣徒心肠,却被无数的敌对者、背叛者和自封革命者粗 笔勾勒为有着怪癖的、言行不一、口是心非的道德说教者;他有着足以批判整个世界且构建新世界的文学本体能力,却被文坛上的无聊是非剥夺去了无从挽回的时 间。

仿佛读鲁迅的书是一次心路旅程,透过迷朦,愈来愈年轻,愈来愈本真,愈来愈好奇,也越来越体昧出他的深邃痛彻和博大情怀。我的心灵在这又绝对是必然的行进中洞悉文辞隐约的奥秘,直面目前的惨淡人生。感觉前面始终有一个巨大存在在催促我,催促我不停息自己的追求。

鲁迅曾经“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曾经“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鲁迅曾经“勇者愤怒,抽刃向更强者;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 弱者”。说到底,鲁迅是在绝望中仍在挣扎的人。这些言语总在我放松自己的时候提醒我沉沦的可能,刺激我的平凡宁静,使我常有一个警惕反省的内心。

乌篷船上,那望天的眼眸、水的波光,耳畔若能觅得几声鸟鸣,心里咀嚼着鲁迅先生的文字,那便是再好不过的事了。偶然的搁桨,在船的轻悠悠的颤抖中,扯回了微漾的思绪。谁在弹筝?拨动心弦,一汪心绪甘愿受着桨影的羁绊,不弃舟,亦不登岸了。足矣……

篇4:三毛作品读后感1000字

有人说,三毛的是柔软的,柔软的爱、柔软的痛。也有人反驳,三毛是热烈的,敢爱敢恨,歇斯底里。三毛的一生,其实一段漫长艰难的旅程。一段路途,总是靠着一份热烈的执着,面对路途中险山恶水,坚持着走到最后。总会有雨过天晴,露水荷花映面的美好时光,若我们只看到泥泞湿了裤脚、雨水打湿华衣,亦然不能看到拐弯处,桃花开的正好。

三毛教给我们的,便是在挣扎时,依旧要记得抬头,看漫天灿烂的星光。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我的故乡在远方”,这句歌词不知道寄托了多少人的梦想。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对未知、神秘的地方怀有莫名的向往。三毛是一个传奇女子,几乎走遍世界,当她以一种洒脱、豪爽的姿态出现时,我们心中潜藏的浪漫因子都在她信马由缰的文字中被激活了。“万水千山走遍”,这是三毛一部作品的书名。三毛长发飘飘,常有爽朗的笑声,长得并不漂亮,但她让人过目难忘,她身上散发出的迷人魅力来自于她至情至性的率性。我是循规蹈矩的学生,但在内心里也渴望着有一天能恣意而为。在满大街都在用大喇叭广播播送“潇洒走一回”时,三毛用笔为我们注解了潇洒的含义。

如果三毛只是教给我们浪漫,那三毛只是浮云。其实,在三毛的作品中,她是一个生活的高手,在任何环境下都能活得自在自得,妙趣横生。如今的伪小资们,坐在丽江的茶馆里晒太阳;怎么看都显得有些矫情,哪里比得上三毛的快意行走和快乐生活。喜欢过三毛的读者应该都记得,她在大沙漠中造出的那个家。在《撒哈拉的故事》里,三毛有一种化腐朽为神奇的能力,沙漠中物质的匮乏,生活的贫瘠,也可以在三毛那里产生的愉悦和陶醉。

“每想你一次,天上飘落一粒沙,从此形成了撒哈拉!”三毛的作品,很多源于爱情。她和荷西那场泣天动地的宛若神话的爱情,让多少人为止扼腕痛惜。三毛,让我们看到什么是爱情的相濡以沫,什么是爱情的无欲无求。对一个人的依恋,不是因为自己的无力,亦非浪漫的堆积。依恋,是源于内心的需要。你是我的荷西,睡觉一定要牵着我的手才能睡着的荷西。我是你的三毛,你凶我一句我便会死般绝望的三毛。爱情,或许是我们这个年纪拾手可见的,问问自己,真的懂爱么?三毛告诉我们,爱,是一份责任,是即使对方不在了,也要让他的墓碑永远光洁的承诺。

在我看来,三毛是个极有传奇色彩的女子,她生性豪爽,乐于助人,有着一份善良朴实的心境。虽然从图片中看出三毛并不是个漂亮艳丽的女子,但是由她身上所散发出的人格魅力却闪闪发光。可亲可敬中透露出的气质之美一度让我赞叹不已。然后我认识了荷西,那个等了三毛6年的男人!我一直以为荷西长了一幅娃娃脸,比三毛小4岁,带点稚气,然而从网上搜到的照片却是一个大胡子!“再等我六年,让我念完四年的大学,服两年兵役,六年后我人便可以结婚了.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有一所很小的房子,里面有一个像你这样的太太,然后我去赚钱养活你,这是我一生最幸福的梦想.”(荷西语录)

看的三毛作品不多,写不出什么感想之类的读后感。从《撒哈拉的故事》到《梦里花落知多少》,每一篇都在认真地看,似乎我早已融入他们的生活,真的会笑,会哭,会难过得心疼。她的文字,她的精神,让我悟彻,让我悲痛。她真的深深令我折服!很真实,纯朴又不缺乏幽默。

从三毛的文章中我们不难看出,三毛对爱情是非常苛求的,在与荷西结婚前,32岁的三毛可以说对爱情已经是“曾经沧桑难为水”,而且在这之前的许多追求者都是荷西无法相比的。三毛一直说,“荷西苦恋她六年”,但从来没有说“她也恋了荷西六年”。在那六年里,三毛三年在国外,三年在台湾。在国外期间,最少有三位追求者都是在最后一刻才被三毛拒绝:在西班牙时,被一位日本籍的富商同学追求;在德国时被一位后来成为外交官的德国同学追求;在美国时,被一位台湾籍的在美博士追求。这些人都远比荷西优秀,都比荷西更加接近三毛的爱情标准,但是三毛拒绝了,因为三毛心目中的爱情标准比这三位所能达到的还要高。回到台湾的三年,当她终于选到了愿意结婚的人,却在结婚前被死神夺走了未婚夫。三毛在未婚夫去世不久,就背井离乡与荷西仓促结婚,是因为爱情,还是因为对爱情的绝望,已经非常清楚了。

从三毛的文章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荷西与三毛婚后的关系并不融洽,争吵不断,更重要的是三毛是个感情细腻丰富的人,荷西是个粗线条的大男人倾向很严重的人,两个人在性格上,文化上,情趣上,人生观上等都有着巨大的差异。再加上,荷西忙于工作,整天不在家,所以,在撒哈拉的.三毛几乎是生活在一个人的世界里,写作使她走进理想的世界。

但是我这样说,并不否定三毛与荷西之间有爱情,但有的是“先结婚后恋爱”的爱情,更重要的是这种爱情产生于三毛出名之后。因为当《撒哈拉的故事》出版以后,荷西已经不再是单纯意义上的三毛的丈夫,而成了三毛笔下的一个理想人物,读者需要这样一个理想人物,三毛更需要这样一个理想人物。在荷西意外去世后,这个理想人物得到了进一步的神化。正是这种神化,使得三毛背上了永远无法卸下的枷锁,不管她多么渴望爱情,为了维护神化了的荷西与三毛的故事,三毛都不能再与任何人结婚,尽管荷西去世时,三毛才38岁。

三毛曾经说过,她是个比较传统的人,主张嫁鸡随鸡。其实,这样的表白只不过是为了满足读者的需要,不一定是三毛真实的想法。三毛从小就不是一个循规蹈矩的人,而是一个叛逆性很强的人,再加上在国外生活十几年,她的爱情观不可能那么陈旧。读她的《倾城》,可以感觉到她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强烈地爱上一个人。从她未婚夫去世后能在极短的时间内与荷西结婚,也可以看出她不是一个主张寡妇不改嫁的人。但是为了她自己塑造的荷西与三毛的完美形象,她不能再嫁。

谈到三毛的爱情就不能不谈她的最后一部作品《滚滚红尘》,这是她唯一的一本电影剧本,完成于她自杀的前一年1990年。剧本由名演员林青霞和秦汉主演,但由于剧中的男主角是一个日伪时期的文化汉奸,所以电影拍好后遭到禁映,甚至被指责为美化汉奸。其实这部电影纯粹是感情戏,不是政治戏,它是三毛一身爱情故事的缩影:她是一个为了爱情追求一生,付出了一切的人,但却并没有获得真正的爱情,就像影片中的女主角一样,明明知道自己所爱的人不值得爱,对自己不是真心,还是义无反顾地去爱。

她与荷西的爱情简单、朴实。也许是我还年轻,再也想象不出会有比他们爱的更疯狂的夫妻了!我真的惊异,六年来,竟日日如新婚,分离半晌就相思难耐。不是春花秋月,缠绵细语,而只是平日生活中的一点一滴:做饭、洗碗、吃饭、劳动、看夕阳、吹海风------两个人真想融为一体,永远都不要分离。这样深刻的感情,为什么要让一个人先走呢?为什么要留下一半去忍受活着的煎熬?我能想象那会是怎样的痛苦。如此善良、温柔、和气、孝顺的三毛呀!老天不公,为什么要让她去独自承担这切肤的绞痛,即使她说“愿意”......一如三毛的为人,简单是真,平凡是实,那种天荒地老的感觉让人心底为之震撼:虽然它不轰轰烈烈,虽然它也没有什么浪漫可言。但是,打动人的就是为种平凡中所显露的真实。

至于她对生和死的一些看法,曾经让我觉得不可思议。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在经历一些生离死别的事件后,我才终于明白她所阐述的真正含义:生者的痛苦逝者无法体味到,所以宁愿自己死在爱自己的人之后,这样让生者独自承受这种生离死别的痛苦。可是三毛最终的选择依然让我觉得有些难过,虽然她已去世多年,我依然喜爱她甚至于崇拜她,为人为文都让我由衷地钦佩。

三毛去了,但是她却永远地留在了我的心底,我想对一个已逝去者的最大怀念也只能如此吧。

三毛对于我,不是一个偶像,只是一个可以在夜深时候,静静听她故事的长辈。曾经在一本电子杂志里听到她的一个专访。那是第一次听到她的声音,热闹的,纯净的,有活力的。她乐观的生活态度,淡然的处事方式,都深深地撼动了我。我知道那是我希望成为的自己。可以在荒芜的沙漠里,守着一个家,安静的画一块石头,不管外面漫天飞舞的风沙……

篇5:童年作品读后感1000字

童年,一个简简单单的两个字,一个让人感到欢乐的两个字,一个让人年轻无极限的两个字,却被高尔基爷爷描述的如此悲伤,又如此幸福。

高尔基爷爷活了69年,在生命的69年当中,他创作了惊人的作品,如:《我的大学》《海燕》《在人间》……可让我意义最深的一篇作品就是:《童年》。

小小的阿廖沙,在三四岁的时候,父亲就不幸地去世了,母亲带着阿廖沙投靠到了外婆外公的那里。

母亲的来到引起了大舅米哈伊尔与小舅雅科夫的争斗。他们怕母亲讨要嫁妆。阿廖沙的外公很凶,经常毒打阿廖沙,却又在他生病的时候来关照他。

我喜欢阿廖沙的外婆,外婆很亲切,也很勇敢,不会给阿廖沙带来负面能量,再一次大火中,外婆十分勇敢的扑向大火,拿起水盆把火浇灭了。

我还喜欢阿廖沙的朋友小茨冈,那是一个十分有正义感的小伙子,每次在阿廖沙被打的时候,他总是伸出手来帮阿廖沙挡住痛打。可是,还是被两个可恶的舅舅给害死了。

我们认识的童年,应当是欢乐的童年,是开心的童年,是无忧无虑的童年,可是,在著名作家高尔基笔下的童年,却是痛苦、悲伤、残忍凝聚在一齐的童年,这是童年吗?就这样,阿廖沙在这个沉重的家庭中早早离别了自我的童年。

我为什么喜欢阿廖沙的外祖母,因为她勇敢;因为她慈祥;因为她温柔。她能够给阿廖沙带来正面能量。

阿廖沙3岁丧父,10岁丧母,你能够想象,我们如果和阿廖沙一样,我们到底能不能扛住这一系列的重大打击?我们能不能像阿廖沙一样继续生活?

我们要从此刻开始,珍惜自我童年的一分一秒的时间,更要尊敬老人,孝敬父母。

童年作品读后感1000字范文

篇6:鲁迅自传1000字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鲁迅自传》一文,真是深有感触……

鲁迅于一八八一年出生于浙江省绍兴府城一周姓家庭。在幼小的时候,鲁迅家里很富裕,但在十三岁时,家里遭了很大的变故,几乎什么也没有了。鲁迅被寄住在一个亲戚家里。鲁迅的父亲又生了重病,约三年多,死去了。鲁迅十八岁时,便到南京,考入水师学堂,分在机关科,大约过了半年,又走出,改进矿路学堂去学开矿,毕业后,即被派往日本留学。但待到东京的预备学校毕业,鲁迅决定要学医了。原因一是不想中国人都像他父亲一样被庸医治死;二是让中国人身体健壮。但有一次,偶然在电影上看见一个中国人因做侦探而被斩,其他的中国人在旁边看热闹。因此鲁迅觉得国民现在的问题不是身体健康与否,而是思想不觉悟,没有走出愚昧无知的状态,最需要改变的是他们的精神状态,于是鲁迅弃医从文。

我的心为之一震:是啊,我们身为中国人,就应该像鲁迅先生那样,在国家危难时刻,表现出强烈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彻底的民-主主义思想,表现出对反动当局的轻蔑,鲁迅先生唤醒国民而置个人安危于顾,这种为国为民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像鲁迅先生的人,比如周恩来,每天只休息五六个小时,其余的时间都有在工作上;居里夫人每天都呆在实验室研究镭,最后把研究成果毫不保留地奉献给了全人类;化学巨匠诺贝尔在炸药死神的一次次“亲吻”中,给人类留下一百多项发明及高达3。3亿瑞典币的巨额资金。这些人类的楷模,面对逆境甚至死亡的威胁,他们都没有怨天尤人,更没有退缩,而是不畏艰难,为国为民。

我相信,只要中国人都像鲁迅先生一样,爱国爱民,我们的国家就会越来越强大。

篇7:鲁迅《伤逝》读后感1000字

《伤逝》是鲁迅先生唯一以青年恋爱和婚姻为题材的作品,这是一篇悲情小说。作者以“涓生手记”的形式,回顾从恋爱到感情破灭这一年的经历,用涓生的切身感受来抒发他曾有的热烈的爱情,和爱情破灭后深切的悲痛与悔恨。

涓生的故事发生在“五四”年代那个黑暗社会里,有知识的青年刚刚接触到自由恋爱,自由婚姻的观念,他们向往自由,追求自由,但是在那个年代他们自由的恋爱和婚姻注定了破灭,感情的破灭似乎还可以归罪于社会解放的过程。但是那样的爱情,冲动的结合,缺少交流的生活真的可以幸福吗?即使是在现在,21世纪的爱情就可以这样随便的结合吗?21世纪的爱情,创造在一个更进步更自由的时代,他们不会再经历涓生的社会迫害,不必为“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的苦恼,也无需为求生而象涓生那样“向着这求生的道路,是必须携手同行,或奋身孤注”的决择。但是,我们今天的爱情绝对不是像他们一样可以冲动的结合的,他们爱情的破灭在今天的我看来就似乎是一种对冲动的惩罚,由冲动的爱开始再由理智的现实来结束,如此看来,在今天这个社会似乎也无可厚非呢?

他们相爱了,彼此努力了,最终走到了一起,组建了家庭,可是他们彼此却又生疏了,日子一天不如一天,安静了,沉默了,最后自然而然的破灭了,消失了,分开了。这不是梦,他们真的为了这份爱努力过,可是他们既然相爱,那么努力得到的爱情为什么又要放弃呢?是他们没有努力吗?我看不是,他们有过炽烈的爱恋,他们有过寂寞的等待。“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权利干涉我的权利。”说尽了她的坚持和毅力,我想他们一定是努力了。可是他们为什么还是分开了呢?“不过三个星期,我们似乎与与她已经更加了解,揭去许多先前以为的了解,而现在看来确实隔膜,即所谓真的隔膜了。”生活让爱情变淡了,还是金钱对身体以至精神的折磨摧残了这段爱情?在那个年代我们理解为社会摧残了爱情,生活所迫压跨了爱情。他们感情的破碎归罪与社会的黑暗。

可是这样的爱情放在今天就能长久吗?我想回答是肯定的,他们的爱情就算在今天也不过是三个星期的同居而已。他们的爱是真挚,他们都是互相倾慕对方的,但是他们冲动的结合就是破灭的开始,爱情是需要时间去好好经营,好好呵护的,没有经历恋爱的爱情注定走不到婚姻,或许婚姻可以不需要恋爱,但是没有恋爱的爱情,只是冲动的结合那就注定了破灭。他们冲动的结合,对彼此对不甚了解,他们没有恋爱,不知道该怎么彼此交流,不能很好交流的夫妻怎么过的幸福,怎么共同进退,怎么互相扶持共度难过,正因为他们缺少交流,只是在互相猜想着对方的内心世界,那样的爱情放在什么年代都是要注定破灭。

作为21世纪的青年我们对待爱情,既不能象子君那样爱得失去了自我个性,也不能象涓生那样轻率地开始,更不能像他们一样不去互相交流,而是盲目的猜测对方的心理。爱情必须时时更新、生长、创造,既然两人决定了相爱,就应该相互扶持,共同进退。那样即使生活有再大的苦难也打不到相爱的人。

篇8:鲁迅《伤逝》读后感1000字

8月20号音乐培训的时候,老师不止一次的提到鲁迅的小说《伤逝》。虽然对小说的故事情节比较了解,但并没有真正用心地来读过。回来后找来好好读了一番。

“伤逝”,子君的伤,涓生的伤,也勾起了我的伤。为子君,为涓生!

子君爱涓生,是那样地热烈,那样地纯真。在那个受旧思想束缚的年代,一个弱女子为了追求自己的爱情,不惜与家人反目。我不知道当她分明坚决地说出:“我是我自己的,他们谁也没有干涉我的权利”,又需要多大的勇气。艰苦的生活,子君没有半点抱怨,她总是用笑容去遮掩她的不乐。为了她爱的人,她倾注着全力去做饭,日夜的操心,她就这样终日汗流满面,短发都粘在脑额上,两只手也粗糙起来。然而最终的最终,她还是没有得到那份本应属于她的爱情,子君几乎付出了全部,然而还是输给了现实。

涓生爱子君吗?我想爱吧!爱开始的子君,爱逝去的子君。如果有这样的女子为你付出全部,爱你多于爱自身,我想你也是爱的。只不过后来经历了一些事情,某种东西蒙蔽了那份纯真的爱吧!生活越来越拮据,油鸡们逐渐成为肴馔,阿随也被送走了,涓生看子君的颓唐,感叹人是多么容易改变呵!当涓生孤身枯坐,回忆从前,竟觉得大半年来,只为了爱—盲目的爱,而将别的人生的要义全盘疏忽了。人必生活着,爱才有所附丽。世界上并非没有为了奋斗者而开的活路。如果说子君变了,那涓生必然变了,而且变得更加彻底。爱情与生活,为何硬要这样联系呢?子君没有错,涓生没有错,只是爱情太过脆弱,输给了生活。

我同情子君,也为子君感到不值。那样纯真的人儿,只是为了寻求她的爱情,付出了全部。不管生活多么困苦,她都竭力地呵护着她的爱人,然而结果是他不爱她了。精神上的打击要比物质上的打击更加沉重吧!子君的离开是必然的,她已经没有任何留下的理由。子君死了,她连惟一的希望都破灭了,生存对她又有何意义,活着对她就是一种精神上的煎熬吧!或许有一天,涓生会明白子君的苦衷吧!他会发现子君没有变,子君一直都是那么爱他,子君的付出是那么地无私,以至于连回报都忽视了。不过,子君等不及涓生的觉醒了,她是那样地,带着悔恨,永远地逝去了。

爱情为何如此脆弱?无辜地被扣上“罪恶”的头衔。当所有的矛头指向爱情,我们也只是悲哀地选择结束。是爱情的错?还是我们不够坚持?当爱情遇上现实,爱情就被扼杀了,怪现实太残酷,还是爱情太脆弱?其实爱情没有错,现实也没有错,错的是我们自身,我们总是主观地把爱情和现实联系在一起,为了生活,好像就非要抛弃爱情似的,所以爱情输给了现实,是那么地无奈。

得到的总是被当做理所当然,还挑三拣四,为何要等失去后才知道珍惜呢?失去了,再多的悔恨,也是于事无补。得到的就是最好的,得不到的,那本就不属于你。一个人不可能十全十美,你一直挑她的小毛病,就不会发现她的优点。如果你努力发现她的好,那么她的小瑕疵也近乎完美了。

佛说:“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修来今生的一次擦肩而过。”相遇,相识,相知,难道还要相离吗?一份爱情,的确来之不易,为什么不能好好珍惜呢?不要用其它的理由去扼杀爱情,爱情真的很脆弱。两个人在一起,就是要不断地磨合,学会包容,学会理解。

涓生悔恨了,可是子君不在了。珍惜为你付出的人吧,同时要有颗感恩的心,懂得去回报。爱情就是那么脆弱,需要双方的共同的呵护。输什么,也不能输了自己。

篇9:野草鲁迅读后感1000字

《野草》是一篇感人至深的文章,它借种子的力量来说明生命力是不可抗拒的,借此来启发和鼓舞当时的人们去抗争帝国主义列强的压迫。野草的这种精神也告诉我:在通往成功的道路上往往困难重重、布满荆棘,但我们要像野草一样,只有克服重重困难,才能钻出地面,向世人展示自己蓬勃的生命力。

“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匈牙利诗人裴多菲的诗句多次为鲁迅所称引,不妨看作是《野草》全书的大纲,倘置换为鲁迅自己的说法,则是:于浩歌狂热之际中寒,于天上看见深渊。于一切眼中看见无所有;于无所希望中得救。

鲁迅的散文诗集《野草》凝聚着他在“五四”新文化运动退潮以后思想上处于彷徨时期对人生、对人的存在价值、对中国文化的特征和社会发展的深沉思考。在鲁迅生命最痛苦的时候,“五四”运动高潮后的回落、“新青年”阵营的裂变、统治阶层的专横和欺压……一系列社会的矛盾让鲁迅陷入消沉抑郁的海洋、感受心灵苦闷的煎熬。黯淡的情绪和痛苦的情愫孕育了《野草》的诞生。这部作品是鲁迅以其独特的个性和方式同痛苦作“绝望的抗战”而催生的小花,是他灵魂深处流淌出来的心泉所化成的艺术瑰宝,是一部“心灵斗争的记录”。鲁迅以他不可模仿的艺术才华,将自己微妙的感觉、情绪,难以言传的心理、意识,复杂万端的心态与情感,愤激与焦燥,感伤和痛苦,苦闷与彷徨,探索与追求,溶入这丛野草之中,从而把内心的痛苦转入《野草》,这是他建立在精神死亡之海上的墓志铭。他的一生就是这样以绍兴人那一碗黄酒垫底的生命底气,以来自尼采权力意志哲学的那一派野力,绝望、反抗绝望、坚持绝望。这种绝望的坚持尤其艰忍。殷海光先生曾说,鲁迅既感觉到了生命的虚无,又要在为虚无的压迫下致力于求索一个民族,一个文明的新生之路。这是一个极大的悖论。更痛苦的是鲁迅在求索民族新生之路上又是这样四处碰壁。这样的鲁迅我们可以把他描写成一位举着盾牌的战士,盾牌的后方是生命的虚无,盾牌的前方是出路的虚无。战士要博击的是双向的虚无。这种战斗就尤其惨烈。这样的鲁迅才是一个够味的鲁迅。这样的鲁迅才配称中国在二十世纪的精神高峰。

鲁迅毫不讳言现实在他看来乃是实有的黑暗与虚无,却又认为,不是没有可能从反抗中得救。他一面揭示生存的荒诞与生命的幽黯,一面依然抱着充沛的人文主义激情,这是他高出许多存在主义者的地方。他说,他的哲学都包括在《野草》里面。野草》的低沉阴郁、桀骜不驯,体现出彷徨于传统与现代之间的作者孤愤苍凉的心情,是作者真实的灵魂袒露;是追寻生命意义却感到死亡的悲怆时的焦虑;是独自与黑暗搏斗的直面真相的勇气,是在无路之处走出路来的反抗绝望的生命哲学。

《野草》的语言风格也很有特色。激越、明快、泼辣、温润,它都具有;但是更多的是深沉悲抑,迂回曲折,神秘幽深。作者表现的主要是一种悲剧性情绪,它源自生命深处,许多奇幻的想象,其实都是由此派生而来,因此,最富含热情的语言也都留有寒冷的气息,恰如冰的火,火的冰。《死火》中描写死火:“一切青白冰上,却有红影无数,纤结如珊瑚网,”《野草》的语言,正是那青白背景上的无数张开而又纠结在一起的红艳的珊瑚枝。

作为一部灵魂之书,《野草》开辟的境界,在中国的精神史和文学史上,堪称“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散文诗《野草》被许多评论者认为是中国20世纪文学的颠峰之作。

篇10:鲁迅彷徨读后感1000字

呐喊!呐喊!中国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事情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社会的第一枪。

而《孔乙几》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几,是封建社会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之呼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同情他那?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样走下去。“孔乙几还欠十九个钱那!”是啊,他的债谁帮他还那?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社会对知识分子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彷徨》中有不少热情向光明的人物,但这些人物也不少缺陷,梦想着深山大泽丛林伏莽的“消生”。现代人不能没有缺陷,因为现代人是前代人的后代,而且是长期被压迫下的人们的后代,又是被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所包围,被种种偏见与愚昧包围。但是,先生并不以为这种缺陷是“命”定的,是天老地荒终日如斯的,正因为他并不信永远会如此,所以他要无情地剥露这些缺陷的所以然与根源,也正因为他不信,所以他借着“无有”写他的渴望,而《离骚》的句子--“路漫漫其修远今,吾将上下而求索,”正是他的渴望的暗示。再说说〈阿q正转〉,大家再熟悉不过了。他是鲁迅的代表作。他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你们阿q的典型形象。他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他,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后,他却向往革命。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枪毙时结束,他的死,他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命运揭示了农民在腐朽思想毒害下的人生扭曲,不得不引起人民的慷慨。

鲁迅的小说,有思想,耐人寻味,他让迷陷于封建制度的人们都清醒起来。那么生活在现代的我们该做些什么那?就让我们一起跟着鲁迅一起呐喊,呐喊吧!珍惜现在,珍惜美好的生活,为了祖国的美好明天努力努力!

篇11:鲁迅彷徨读后感1000字

彷徨是苦闷的,彷徨是迷茫的,彷徨是无处宣泄的,彷徨就像游走在荒原上的孤魂,不知该何去何从,不光是身体的无处归依,更是灵魂的无法寄托。前方在哪里,有前方吗?真的有前方吗?那又在哪里?二十年代的中国,黑暗、混乱、动荡不安,满目疮痍,热血的青年奋起反抗,期望毁灭这个千疮百孔的旧世界。于是有了“五四”运动,鲁迅先生写下了《呐喊》,向腐朽的封建社会发出了沉重的宣战。“五四”运动后是新文化阵营的分化时期,原来参加过新文化运动的从,“有的退隐,有的高升,有的前进”,鲁迅当时象布不成阵的游勇那样“孤独”和“彷徨”。曾经,他满怀希望,然而这希望,最终是破灭了。他看不到有更好的出路,出路似乎总是在未来,而不是在现在,于是他彷徨了,《彷徨》表现了他在这一时期在革命征途上探索的心情。后来在《题<彷徨>》一诗中说:‘寂寞新文苑,平安旧战场,两间余一卒,荷戟独彷徨。“这便是题名《彷徨》的来由。他在《彷徨》书扉页上引用《离骚》诗句:”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这又证明了鲁迅先生是十足的智者,是坚强的斗士,虽然彷徨,虽然苦闷,但仍然求索,不轻言放弃。仍然在锲而不舍地抨击着封建社会,表现了对生活在封建势力重压下的农民及知识分子”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关怀。他的人生是一个圆,有彷徨,有苦闷,但没有放弃。

其实我们每个人的人生都是如此,在生活的重压下,总是会有那么一点多多少少的沉重感。压力来源于责任、和期盼,承受,是我们面对压力的唯一方法,我们承受着亲人与故人对自己寄予的热望和要求,我们承受着来自世俗的各种恶意和善待,我们承受人生变故中的各种打击和煎熬。

古老的中华民族同样承受得太多太多了,原始部落的茹毛饮血,奴隶制的非人压迫,欲挣脱铁链的那一声声叹息,封建社会的精神枷锁,外来列强的欺凌,八年的抗战,年的内战,终于中国人民站起来了,华夏五千年,社会的每一次前进,是用无数的血与泪、无数的生命铸就成的。

我们永远无法挣脱的东西,叫生活。鲁迅冷冷道来,铺开了生活绝望的巨网。网中的人可以选择挣扎或不挣扎,而结果都是一样的。灰暗阴冷的调子挟裹着湿冷的风席卷而来,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在生活的泥沼中沦陷,无论他或她以何种姿态与生活对话,无论他们是逆来顺受地妥协麻木不仁地顺逐还是孤独地守望心灵月亮。而鲁迅站在高处,热肠挂住,冷眼看穿,如一个造世主看着他的子民们匆匆奔赴命运既定的悲剧走向。

读着《彷徨》,我感到一阵阵的痛苦,为那时凄惨的现状而痛苦,为那时麻木的人群而痛苦,然而在这痛苦之中,我又为有先生这样清醒的人们而感丝丝安慰。每个时代都需要这样“铁肩担道义”的勇者,独立潮头,振臂呼喊,这样,时代才有希望,历史的车轮才能向前推进!

生活在一个相对民主,相对自由的世界的我们,承受着属于我们这一代的承受。有悲伤,有泪水,但作为人,最高级的动物,我们应该挺起胸膛,伸直腰杆,呼一口新鲜的空气,像我们的祖祖辈辈那样勇敢地前行吧。

篇12:鲁迅《秋夜》读后感1000字

鲁迅《秋夜》读后感1000字

《秋夜》收录 于鲁迅先生的《野草》中,全文十分简短,却饱含了十分丰富的思想感情,使读者感性颇多。

《秋夜》是一篇具有象征意义的文章,全文从头到尾没有出现一个人物, 鲁迅先生巧妙地用秋夜下的枣树,野花,天空,月亮,小飞虫等涵蓄而 又强烈地表达出对虚伪,欺善怕恶的人的讽刺以及对无畏的革命者和默默无闻的人的称颂。

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夜的天空,月亮和星星是极具讽刺意味的,他们高高在上便自认为高人一等,“仿佛要离开人间而去,使人们仰面不再看见。” ,“闪闪地着几十个星星的眼,冷眼。” ,“他的口角上现出微笑,似乎自以为大有深意,而将霜洒在我的园里的野草上。”这些句子都带有鲁迅先生对他们尖锐的讽刺。而在另一方面鲁迅又揭示了他们内心的懦弱,胆小,当枣树用最长最直的.几枝,直刺奇怪而高的天空时,天空“不安了,仿佛想离去人间,避开枣树,只将月亮剩下。”而月亮“窘得发白”,“暗暗地躲到东边去了。”不仅仅是怯懦,他们还自私,天空想将月亮留下,孰不知月亮早以躲到东边去了。

至于枣树,无名的野花草以及小飞虫,它们象征的形象是正义的,勇敢的。那些无名的野花草代表着默默无闻却一直等待着光明到来的人们。虽然他们仍然遭受着封建社会的压迫,但他们心中的那一股信念之火从未熄灭,那便是对光明必然会到来的信心。虽然他们在“冷的夜色中,瑟缩地做梦,梦见春的到来,梦见秋的到来。”然而他们一直坚信“秋虽然来,冬虽然来,而接着还是春,蝴蝶乱飞,蜜蜂都唱起春词来了。”他们是乐观的,也是坚定的,虽然现实中仍充斥着黑暗的阴霾,但他们一直微笑着、等待着。而这一天也终会到来。枣树象征着封建社会压迫下的反抗者,“他简直落尽叶子,单剩干子。”然而苦难并不能使他彷徨,反而使他更加顽强,他在上下求索中寻出一条崭新的道路,他不为自己单剩干子而一蹶不正,反而“欠伸地很舒服”。“ 它用自己最直最长的几枝,默默地铁似的直刺着奇怪而高的天空,使天空闪闪地鬼眼;直刺天空中圆满的月亮,使月亮窘得发白。”他是黑暗势力下的反抗者,怀着满腔的悲愤,直指黑暗。虽然有夜游的恶鸟飞过,但阻止不了先行者的脚步。那一只只小飞虫,在玻璃上丁丁地响,试图冲进来。他们代表革命者.不畏恶势力、身先士卒,没有什么可以挡住他们前进的步伐。“我打了一个呵欠,点起一支烟,喷出烟来,对着灯默默地祭奠这些苍翠精致的英雄们。”表现出“我”对革命者的尊敬与认可。

鲁迅先生对“枣树”、“无名的野花草”、“小飞虫”充满了钦佩与尊敬。他在半夜吃吃地笑,我想他也许是在嘲笑封建势力的虚伪与自以为是,也许是在为光明即将到来而欢喜,也许-----不管是为什么,我们都可以看出鲁迅先生对光明的渴望,而他自己也正是一名战士,在黑暗中求索,也在黑暗中战斗,是为光明而战。

篇13:鲁迅《朝花夕拾》1000字读后感

鲁迅是我国著名的文学家、思想家、教育家,他的作品有很多,有:《呐喊》、《朝花夕拾》、《阿Q正传》,因为鲁迅写过一句话,说《朝花夕拾》的十篇就是从记忆中抄出来的,因为好奇一代文豪的童年,于是我今天就怀着激动心情来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当我打开这本书,就被鲁迅先生优秀的文笔吸引了,让我读后爱不释手。而使我印象最深的一篇就是第一篇《狗、猫、鼠》。

《狗、猫、鼠》——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清算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老在配合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鲁迅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鲁迅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这篇文章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尖锐而又形象地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一类人。

从这篇《猫、狗、鼠》能看出当时鲁迅的爱憎分明的性格,当他听说因为自己的《兔和猫》文章而被传言仇猫时,真的是气坏了,就像现代生活中,我们丢东西或被别人把自己的东西损坏时或者“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时,我们的做法肯定跟鲁迅一样一定要对这类小人予以反击,当鲁迅后来得知“真凶”并非是猫,而是长妈妈一脚踩死了小隐鼠,鲁迅开始对猫客气,由此看出鲁迅的爱憎分明性格里还有对误会解除冰释前嫌的那一面。

其实,与其说鲁迅先生讨厌猫,不如说是借猫来表达他对反动文人和政客残忍无耻的行径的痛恨与鄙视!由此我联想到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误会,我们的做法是默默生气,结果是两败俱伤,如果社会上像鲁迅这样光明磊落这样的人多一点。对就是对,是错误也会自我反思认识到,朋友之间的矛盾还会有吗?

再者就是鲁迅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人人都有天性善良的那一面,都可以不用后天教育天生就会对这些弱小的生灵悠然而然生出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人们反思一下。

《狗猫鼠》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性格就是爱憎分明的,他的性格是有棱角的,而不是光滑的镜子,这为鲁迅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我读到一句话说我们除了生活的世界之外,还可以进入到另外一个世界,叫作“文化世界”。我们当然要生活,但是如果没有文化的熏陶,我们的生活永远是在一个非常庸俗、卑微的境地当中。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我受益匪浅,我觉得我就进入了那个“文化世界”让我受益匪浅。

篇14:鲁迅《朝花夕拾》1000字读后感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

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希望仁慈的地母能让阿长安息。

还有几个人物,我对他们的印象也是极深的。一位是范爱农先生,鲁迅一开始对他的印象是不好的。原因是范爱农的老师徐锡麟被杀害后,范爱农竟满不在乎。鲁迅对他的看法几乎是渐渐改变的,直至范爱农就义,鲁迅开始变得景仰他了。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我”觉得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对别的孩子们“很好”:怂恿他们吃冰,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偷母亲的首饰变卖。而衍太太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她,实际心中却是鄙视衍太太的。因为这是个自私自利,多嘴多舌,喜欢使坏的妇人。

《朝花夕拾》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丰富而有内涵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要求“人的解放”的愿望。

篇15:鲁迅故乡读后感1000字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了,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点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沧桑里长大,他不但有身体上的改变,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奈,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只是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篇16:鲁迅《过客》读后感1000字

鲁迅《过客》读后感1000字

鲁迅擅长揭露国民的劣根性,善于描写农民以及知识分子。他的文字犀利,语言精辟,他的文章更像一把锋利的刀,一刀下来,刺中要害。但《过客》却使我产生了不一样的情愫。

《过客》很特别,首先是在于它的文体,虽是散文,但呈现方法却更像一幕戏剧。戏剧式的散文定是由鲁迅开辟先河。再是在于它的要素:三个人物,老翁、女孩、过客。背景也是“或一日的黄昏”,仅是这样简简单单的画面所表达出来的意味却是耐人寻味,耐人寻思。

有人说“过客”其实就是鲁迅本人,“眼光阴沉”,充满着睿智,对于希望总是执着到底。但我并不完全赞同。若说“过客”是一个带有鲁迅部分精神的人物塑造体,那将更好。一个人并非可以完全了解自己,作家笔下的人物也是难于完全相似于自己,只可以说带有作家的影子。在过客身上我们更多的是看到鲁迅的影子而非鲁迅。然过客给我们展现更多的是一种迷茫与执着。在老翁的`问题下:“你是怎么称呼的?”“你是从哪里来的?”“我可以问你到哪里去么?”过客对这三个问题均是以“不知道”来回答。因为前方的路,对于过客来说,是一个未知数,他经常问那女孩与老翁“前面是个什么地方”,所以内心充满了迷茫。但即使不知怎么走,他总是执着的往前走,纵然前面可能是坟地,纵然老翁说别去,而他依然在内心纠结之后选择大步向前。这也便是迷茫中的执着。几次三番婉言拒绝老翁的好意挽留,只道是:“不,我不能,我还是走得好……”因此,过客内心还带着浓重的无奈与强烈的责任感,然在这种无法言表的氛围下,过客又拥有着一种反抗精神,一种无望的抗争,一种无望的进取心。在这种精神的催促下,他又只能放弃一切的好意布施,如谢绝女孩子的一块布,因为这布象征的是温暖、同情、爱,这对于过客来说是一种情感上的负重,对他的前行造成了一种障碍。一切爱与同情很容易受到布施者的牵连。

老翁说前面是坟,女孩子说前面是花园。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看法。天真浪漫的女孩眼中定是那美好的事物,故她会说前面是一大片的野百合、野蔷薇。老翁历经世俗变化,沧桑的他看待事物淡然镇定,心中更多的是一片灰暗与悲伤,因此他会说前面是一片坟地。过客面对这样两种截然不同的说辞,虽然女孩给了他希望,老人告诉了他最有可能的结果,但他是位寻进者,也“不愿看见他们心底的眼泪,不要他们为我悲哀“,这就是宁愿走向黑暗,走向空虚,也不愿到处都有名目、地主的牢笼里活着的反抗意志。

是的,为绝望而反抗者比因希望而战斗者更勇猛、更悲壮。而鲁迅在这塑造的正是前者。

篇17:鲁迅故乡读后感1000字

鲁迅故乡读后感1000字

鲁迅《故乡》读后感

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

另一个人物杨二嫂,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

现实社会是无情的,人与人之间有太多的规矩、疑惑、胆怯,因为富与穷的不同。产生了太多的阻碍,太多的差距。太多的差距,让人拒之千里。人们说的懂事了,我觉得也只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因为他们的童心与无邪已被现实那昏黑、阴冷,无情一点一点的磨光了,在这个漫漫的岁月之中,在这个凄凉的社会之中长大了。就比如说闰土在岁月沧桑里长大,他不但有身体上的改变,更多的是心中的无奈,他对鲁迅恭恭敬敬地叫:“老爷。”而先前那欢笑着叫鲁迅:“迅哥儿!”的那闰土早已经在社会的冷酷之中淡淡消亡了。让人费解。所以说以前的社会是吃人的。才让鲁迅要拿起笔去反击这个社会,为后人开出一条大道来,让后人走过这条道开出新的路来,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人们常常说要懂事,可这不一定,还不如天真无邪,欢声笑语要好的多。()当看了故乡,我感到了一种凄然的感觉,自己不禁颤了一下,难道友谊在时间的过滤之后会褪色,会暗淡吗?当鲁迅激动得叫了一声:“闰土哥!”而闰土默不吭声。之后,又喊了一声:“老爷!”我知道他俩的友谊不那么深,原来的大海已如一条溪水。我变得恐惧起来,我害怕现在的挚友会贬值,多年以后,也许只是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我不希望这样,就像鲁迅不希望水生和宏儿。走他们的路。哎,难道世界上没有永恒的友谊吗?世界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我早听过了这句话,但一直不明白这句话,读了之后,我懂了:就一条规律,本没有它而做的人多了,就成了一条规律。每件事情总有一个开端,当每个人都认同他时,便成了合理的事情了。我恍然大悟,哦,原来父母做的,那些在我们看来不合理的事情,都有他的意义存在啊。感情会褪色,会变质,而只有记忆不会变,多年以后,对他变感情不是你的错,而不认识他就是你的错。

篇18:鲁迅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鲁迅朝花夕拾读后感1000字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的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卷。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 人都到那里去了?!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 ,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曾几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纷纷挠挠的生活之中。但我自己认为自己还是一个稚气未脱的孩子,有时还做着甜美的童年之梦。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我家原属市郊,附近有一大片田野,小时候,总去那里享受着春日的阳光,秋日的清风,还有那片总被我采得一朵不剩的油菜花,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小时候,每天一吃完饭嘴都不擦就去邻家串门子,和小伙伴一起去吃豆腐花,一起去田野里玩,时不时还跌进泥坑变出个 小泥人 ,采了各式各样的花,又生怕主人找来,就把花藏在树洞里,一会儿回去花早就枯萎了,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

而如今,田野上造起了楼房,我和小伙伴都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因此感受不到了大自然的亲切,也少了许多自由,但我仍沉醉在无拘无束的自由空间之中。鲁迅先生为我们描绘了他童年时候的无限乐趣,这也鲁迅先生当时所处的社会环境形成强烈的反差和对比。从另一个角度,也表达了鲁迅先生对童年的回忆和向往,以及对当时社会的严厉抨击。

篇19:鲁迅《药》读后感1000字

鲁迅《药》读后感1000字

之所以取这个名号,与老师上课提及的鲁迅先生的忧国忧民的思想有关。所以最近又重新拿起了鲁迅先生的小说,细细品味了一番。故事发生在一个秋天的后半夜,月亮下去了,太阳还没有出来。“华大妈在枕头底下掏了半天,掏出了一半洋钱。老栓接了,抖抖的装入衣袋,”他要去买“人血馒头”给自己的儿子小栓治病,天气虽冷,老栓到觉得爽快,仿佛变了少年,得了神通,跨步格外高迈,而当他从康大叔接过馒头之后,他的精神全在一个馒头上,仿佛抱着一个婴儿。

相信很多人看了,都会觉得很荒谬,这和古人求符泡茶治病有何区别呢?而华老栓却跟捡到宝一样,罔若不知。而更荒谬的是这个用血浸过的馒头凝聚着华家夫妇大半辈子的心血。相信,很多人会被这一幕感动。但是恰恰相反,我觉得可悲。假若华老栓有多个儿子,他还会不会倾其大半生的积蓄去为不可救药的儿子治病呢?答案是很肯定的,不会!不只有一个儿子,而有多个儿子,足以让华家传宗接代,那本就贫困不堪的老栓还会不会。。。。。。。因为他还有别的儿子,足以保华氏香火不灭,所以这爱变了“质”。试想老栓生活的年代,尽管当时的封建制度已经土土崩瓦解,但像老栓这一把年级的人,“思想蛀虫”已经深入骨髓了,他的脑子里充盈着的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华大妈也被“三从四德”压得喘不过气来。所以为了华氏的香火,为了到阴间给自己的父母一个交代,他们必须救自己的儿子,相信这种行为,与其说是父母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祖宗的孝吧!

而在另一边,一个资本主义者,夏瑜被处死了。而夏瑜的血,也就是这人血馒头的来源。但是,这个革命者的死并没有给老栓这些人的生活带来什么风浪。他才不管被砍头的人为何流血。如果这血救不了儿子,他便会觉得这没有什么价值。这就是以老栓这典型人物为代表的“民痞”的声音。

而夏瑜的死竟是如此无声无息,她的母亲为她上坟时,“忽然看见华大妈坐在地上看她,便有些踌躇,惨白的'脸上,现出羞愧的颜色”。这又让我倒吸了两口冷气,这有什么羞愧的?难道她羞愧她的儿子闹革命吗?那革命反倒像一只乌鸦,“站在一株没有叶的树上”。这个社会好无知无觉,就算是 革命者的母亲也只认为儿子被冤枉了,可是这就是当时的中国的人民,常用自己的血,去洗权力者的手。

这里的底层人民是麻木不仁的,只要与自己不相干的,那么把杀人也看作一种热闹,“颈项伸的很长,仿佛许多鸭子被无形的手抓住了,向上提着”。他们没有受过教育,愚昧无知,即便康大叔是个大恶人,但他告诉老栓什么时候杀人,且人血馒头能治病时,老栓两口子真的是异常感激,就如今天俗话所说:别人把你卖了,你还替别人数钱呢!

而据当时背景了解,革命者夏瑜隐喻了革命烈士秋瑾,对“民痞”的奴性和麻木不仁让我们不禁思考,如果中华民族没有觉醒,那革命就永远无法成功,只有充分发动群众,共同斗争,才能取得革命的最后胜利。

篇20:鲁迅作品读后感450字

读完鲁迅先生的《药》以后,使我知道当时的旧社会就是一个吃人的社会。那些人都生活在一种似人非人的世界里,但是他们却一直的这样生活,翻版着一个个前人的身影,一个个以前发生过的,却又在不断发生的故事,难道说吃下那带着革命者一点刚劲滋味的血馒头,就能拯救一切?或许在今天我们可以把病治好,但在没有现在医疗条件这么好的情况下,一个血馒头做了什么呢?小栓最终还是离开了人世!

馒头是吃的东西,那蘸了革命烈士鲜血的馒头就成了仙药吗?可能现在看来那是盲目的的,不可理解的。可是在那个时候,辛亥革命时,虽然结束了我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可人民的思想还是没有解放。他们还深受封建思想的迫害。

夏瑜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者,他代表的是广大群众的利益,而大众却不支持他。他讲革命道理,人们“感到气愤”;他挨牢头打,人们幸灾乐祸;他说阿义“可怜”,人们说他“疯了”,他被杀害,人们“潮加”一般地去看热闹。“华夏”本是一家人那!夏瑜应该依靠老栓却没有,老栓应该支持夏瑜却没有;流血的不知道为谁流血,吃血的不知道吃了谁的血。以互不关心为始,以同归为尽为终。鲁迅先生通过夏瑜这一角色,表达出同情。赞美,也表达出当时民众的落后愚昧,统治者的凶狠残忍。同时也一语双关地道出了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没有获得群众的大力支持,但文中在清明节坟头出现的花环,说明革命者仍然在怀念他,革命火种还没有?———也不会被扑灭。它在黑暗中给人以希望。

有很多人说华老栓夫妇麻木但是爱子,我认为恐怕不是的,他在茶馆中忙碌了大半辈子,勤勤恳恳地劳动,为儿子治病而省吃俭用。为儿子治病掏出积攒多年的洋钱,就只换取了几个人血馒头,愚昧落后的表现!试想一下如果华家有好几个儿子,小栓生了病,那么华老栓还会如此尽力吗?恐怕不然,他费尽心思为儿子治病,恐怕是因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封建道德吧!为了华氏的香火,他们不惜一功代价,甚至用别人儿子的命来“移植”,与其说华老栓夫妇所作所为是对儿子的爱,不如说是对华氏祖宗的“孝”,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人们身上还未散去的封建之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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