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拆迁状况调研报告
“小二同学”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9篇区拆迁状况调研报告,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区拆迁状况调研报告,如果喜欢可以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喔!
篇1:区拆迁状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我区按照“发展经济,善待百姓”的原则,坚持把有情拆迁和依法推进有机结合起来,全区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虽然受到“拆迁难”的大环境的影响,但拆迁工作开展情况总体来说还是比较好的,有力地推进了全区老城棚户区改造的有序发展和拆迁形势的根本性好转;但同时也存在不少问题值得我们去思考和解决。
一、我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现状
1.顺利完成了新旧拆迁政策的转变
以前,我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和实施的主要依据是国务院、省、市拆迁法规,而缺少地方特性,被拆迁人的权益未能充分体现。我区根据地方实际情况,依据国务院、省、市规定,制定了适合全区拆迁实情的拆迁政策,不但充分保障了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明确了责任,建立了奖惩机制。区拆迁主管部门积极行动起来,通过汇编印发拆迁政策小册子、电视、横幅、政策上网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拆迁政策的宣传,通过实践和运作,新的拆迁政策和安置模式已被绝大多数拆迁当事人认可和接受。
2.强化管理职能,逐步规范拆迁行为和工作程序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江苏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强化了政府在房屋拆迁中的行政管理作用,强调政府要从拆迁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确立了政府“裁判员”的角色,我区拆迁主管部门积极转变观念,调整思路,从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圈子中脱身而出,依法行使管理职能,提高了行政水平。如严格执行房屋拆迁许可证制度,除要求必须按拆迁法规的规定提供所需的有效文件和资料外,还认真核对拆迁范围,审查拆迁方案,发现问题及时指出要求纠正,确保了拆迁手续的合法性和拆迁方案的可行性,从源头上确保了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拆迁实施单位转型改制,拆迁代理工作走向市场。
我区的城市房屋拆迁之前,与市内其他区、县一样,实行统一拆迁,所有拆迁项目均由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承担实施,拆迁管理部门“一肩挑”,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为了转变政府角色,加强拆迁工作的管理,同时也有利于逐步形成房屋拆迁市场的竞争机制,我区积极鼓励有条件的拆迁实施单位申报办理资质,现我区已有二家拆迁公司取得了拆迁实施单位资质证书,拆迁从业人员达二十余人,为我区的拆迁工作走市场化、专业化道路奠定了基础。
二、棚户区的基本情况及分布状况
**行政区域内现有棚户区37个,总建筑面积1955730平方米,总户数37704户,总居住人口118051人。其中:
——主城区棚户区。主城区现有19个工矿棚户区,占**区棚户区50%。总建筑面积831160平方米,总居住人口40000人,总户数12535户,户均面积66.29平方米,人均面积17.1平方米。(老矿片区棚户区8个。总面积387962平方米,总户数5132户,居住人口19697人,夏桥片区棚户区6个。总面积309213平方米,总户数4515户,居住人口17457人,新工区片区棚户区5个。总面积133985平方米,总户数2892户,居住人口9773人。)其中:
①主城区棚户区中的涉煤户有7702户,总建筑面积420742.31平方米,总人口11373人(含徐矿集团移交的1635户,建筑面积89147.6平方米,居住人数4905人)占主城棚户区总户数的61.44%,总面积的50.62%,总人口的28.44%。
②徐矿集团以外的工矿棚户区总2333户,总建筑面积67000平方米,总人口6999人。占主城区棚户区总户数的18.61%,总面积的8.06%,总人口的17.49%。
以上两项合计占主城棚户区总户数的80.05%,占总建筑面积的69.5%,占总人口的45.93%。
——周边矿区棚户区。有青山泉、董庄、权台等9个矿工居住棚户区。总户数17820户,总居住人口5人 ,总建筑面积904100平方米。其中,徐矿集团移交的'工矿棚户区总户数1328户,总建筑面积51949.6平方米,总人口3984人。
——徐矿集团系统范围内的采煤塌陷地棚户区。主要分布在鹿庄、潘安、湖里等9个 村庄,总户数7349户,总居住人口26051人,总建筑面积220470平方米,总占地面积7477.9亩。
三、以来拆迁改造情况:
20以来,我区共开发改造棚户区13万余平方米,1400余户,极大地改善了城市面貌和居民生活条件。尤其是,我区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共实施同旺家园、华宸大厦、**火车站改造、久地雅苑、新华路等5个拆迁项目,共拆迁建筑面积5万余平方米,500余户,占地面积15.3万平方米,是04、05、06三年拆迁量的总和。同时,呈现出拆迁总量增加、拆迁速度增快,拆迁信访量大幅下降的“两增一降”的好形势。
四、目前在拆迁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近年在执行现行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政策,以及开展房屋拆迁工作过程中,总体情况来看还是比较平稳的,多数拆迁项目通过努力能够成功实施,拆迁裁决和强制拆迁量较小,也未在拆迁过程中引发群体性上访等矛盾激化现象。但在具体项目实施中,也确实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
1.政府公布的拆迁基准价格虽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仍旧跟不上新建商品房市场价格的上涨速度,房屋拆迁货币补偿价格与拆迁户的心理承受价位仍有差距。
2.拆迁安置用房的储备满足不了大量旧房拆迁的安置需求。近两年来,我区集中实施了一批重点工程和实事项目,使拆迁工作量大面广,而安置房的建设却跟不上,在某种程度上又推动了商品房市场价格的持续上涨。
3.被拆迁人对拆迁政策了解不够,对拆迁工作认识有偏差,有的拆迁户趁房屋拆迁之机漫天要价,有“靠拆迁发财”的思想,不切实际地要求提高安置补偿标准,有的甚至不达到目的拒不搬迁;有的拆迁户把拆迁协商作为平台,不合情理地要求拆迁人解决一些与房屋拆迁无关的问题:如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
4.自建房、突击建房、“住改非”以及拆迁中弱困群体的安置问题在我区拆迁项目中较突出,由于没有合理规范、可操作性强的处理办法和依据,从而阻碍了拆迁项目的顺利进行,甚至拖工近两年。
这些问题已成为开展房屋拆迁工作的瓶颈,如不能及时妥善地得到解决,将严重影响我区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下步做好拆迁工作的一些想法
如何做好拆迁工作,解决拆迁中的突出问题,对于加快推进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步,我们应结合当前存在的问题,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拆迁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市拆迁规定,依法行政,加强管理,严把拆迁审批关,对安置房不到位、补偿资金未落实、安置方案不完善等不符合条件规定的拆迁项目不得发放拆迁许可证,对在拆迁安置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进行查处。
2.要不断修订和完善房屋拆迁安置政策,要多学习吸收外地的先进经验和管理模式,并在实际运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应在解决被拆迁人反映强烈的、矛盾集中的问题上的处理政策上有所完善。如对违章建筑、临时建筑的拆迁补偿、拆迁中弱困群体的安置、住改非房屋的认定及安置补偿问题等等。
3.还应根据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通过调整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合理确立拆迁评估价格,切实维护被拆迁户的合法利益。拆迁经验告诉我们:“手中有房、拆迁不难”,因此,必须注重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要逐步做到“先建房,后拆迁”,改变期房安置的模式,实行直接现房安置。
4.加大对拆迁人及拆迁实施单位的监督管理力度,要着重加强拆迁单位的行业管理工作,要努力促进他们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建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努力造就一支懂政策、懂业务、会做群众工作、善于打硬仗的拆迁工作队伍。
5.要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做好拆迁信访工作,及时化解拆迁矛盾,把问题和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妥善解决拆迁遗留问题,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社会各方对拆迁工作的支持,营造做好拆迁工作的良好氛围,城市房屋拆迁是一项系统工程,光靠建设单位或拆迁管理部门的孤军奋战,很难做好,所以还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篇2:区教育局教育学位状况调研报告
区教育局有关教育学位状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伴随着XX区城乡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人口总量、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发生较大变化,现有学位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优质教育的迫切需要,因此,在“十二五”期间,切实改善全区中小学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资源的使用效益,合理规划中小学布局结构,已成为全区教育实现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更加科学、合理地规划中小学布局结构,区教育局就乌当教育学位状况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分析原因、提出可行性建议,为区委、区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更好地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实现基础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协调,促进全区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有力的决策依据。现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全区教育基本情况
全区现有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114 所,其中,幼儿园53所(公办12所,民办41所);小学44所(公办37所,民办7所);初级中学7所(均为公办);普通高中1所,完全中学2所;职业高中1所;特教学校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公办3所,民办1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1所。全区现有在校学生38396 名,其中:幼儿园8046人,小学16160人,初中8054人,普通高中3160人,特殊教育29人,职业高中2947人。
二、当前教育学位状况
(一)学前教育学位情况。全区幼儿园现有学位数9090个,至将新增990个学位,3-5周岁户籍数与3-5周岁市外流入人口预计9551人,还余529个学位;新天地区幼儿园现有学位数6780个,203-5周岁户籍数与3-5周岁市外流入人口预计5318人,还余1462个学位。
(二)小学学位情况。全区小学现有学位数 18270个,2015年户籍学生数与随迁子女数预计16229人,还余2041个学位, 2041个学位全部在新天地区以外的学校;新天地区小学现有学位数7695个,2015年户籍学生数与随迁子女数预计8925人,尚缺学位1230个。
(三)初中学位情况。全区初中现有学位8950个,2015年户籍学生数与随迁子女数预计7583人,还余1367个学位, 1367个学位全部在新天地区以外的学校;新天地区初中现有学位4000个,2015年户籍学生数与随迁子女数预计4067人,尚缺学位67个。
新天地区教育资源严重不足,城乡义务教育出现“倒置”现象:农村建设大量校舍,学位过剩,而城市一“位”难求,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全区中小学布局结构不尽合理,办学规模、效益不高,城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的问题。
三、采取的工作措施
(一)扎实实施教育“9+3”计划,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分步实施,搭建“新添城区”和“农村地区”两个实施平台。按照“做大高中教育,集中办好初中,小学就近入学,适度撤并村小,增建幼儿园所”的`思路优化教育资源,新添城区以“新建、改扩建”为主,农村地区以“整合撤并”为主,使中小学、幼儿园布局更加有利于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提升办学效益和质量。
(二)加快教育项目建设
1.学前教育项目,一是新建羊昌镇第一幼儿园,建设内容:规模12个班,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计划投资1200万元,可增加农村学前教育学位360个。二是新建振新幼儿园,建设规模与内容:规模12个班,规划总建筑面积3200㎡,项目总投资估算2000万元,可增加新天地区学前教育学位360个。
2.义务教育学校项目,一是新建水田镇完全中学,建设规模与内容:规模42个班,规划总建筑面积50000㎡,项目总投资估算16000万元,可增加初中教育学位2100个,项目预计在209 月完工。二是新建下坝九年制学校,建设规模与内容:规模30个班,规划总建筑面积42000㎡,项目总投资估算12000万元,可增加初中教育学位 1410个,项目预计在年9月完工。
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学前教育资源不足。一是学前教育公办园数量少、规模小,特别是乡(镇)中心幼儿园规模不能满足乡(镇)幼儿园入园需求;二是城区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数量少,目前5个社区只有2所公办幼儿园,达不到一个社区一所幼儿园要求,社会力量办园数量多,办园规模小,优质学前资源少,不能满足幼儿入园需求,“入园难”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2.义务教育优质资源短缺,均衡发展任务艰巨。新添城区中小学数量少、学位少、规模小,超规模、超班额现象较普遍,严重制约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新建住宅小区教育设施配套不足,现有学校规模和班额不能满足群众需求。人力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区,农村设施设备已按标准配备,但使用率不足,易造成资源闲置。
3.教育布局规划实施难度大。按新编制的《XX区中小学布局规划》要求,需在新添地区新建小学6所、中学4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国际学校1所,目前,存在一部分规划教育用地需拆迁,部分涉及新征地资金量较大,征地困难较多,资金需求量较大,区级资金不能完全解决等问题。
4.农村教育方面。农村学校校点较多、分布广,办学规模小,管理水平不高,教育教学质量较低,“控辍保学”工作任务依然艰巨。
5.教师队伍建设方面。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学科结构不合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音体美、英语、计算机等学科专业教师缺口较大;部分农村中小学教师年龄偏大、教学方法陈旧、教学技能创新不够,不能适应新课程改革。另外,农村教师队伍不够稳定,一定程度影响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统筹规划,优化城乡教育资源配置。严格按照全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总体方案,认真规划城乡中小学布局。城乡中小学新学校建设统一实行城市学校的建设标准。在新校建设、布局调整过程中进一步消除农村薄弱学校,缩小城乡学校的硬件建设差距。深入推进教育“9+3”、“4+2”、农村寄宿制标准化学校和全面改薄等教育项目建设,按期完成年度建设项目。继续加大“班班通”、教育信息化设备建设力度,抓好“教学点数字教育资源全覆盖”项目建设,全面实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空间人人通。
(二)加大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牢固树立教育投入是战略性投资的观念,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加大财政对教育特别是农村教育的投入,确保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快改善办学条件。实行多条腿走路的办法,认真研究实施“ppp模式”等多元筹措经费模式,广泛吸引民间资金、社会资金、外资,多渠道筹集教育发展资金。
篇3:统计局关于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调研报告
在领导创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和艰苦卓绝的苏维埃斗争运动的实践中,毛泽东同志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进行深入思考和创新实践,先后撰写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反对本本主义》、《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等光辉篇章,提出了“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独立自主”重要理论,找到了符合中国现实的中国革命道路。
新中国成立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人民依然以革命战争年代的真情、热情,无私地支援着国家建设。江西赣南被誉为“世界钨都”、“稀土王国”,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国家三年困难时期,赣南钨砂大量出口创汇,为国家偿还外债、度过难关做出了重要贡献。建国后以来的60年赣南累计开采钨精矿130万吨,占全国一半以上;累计开采稀土25万吨,占全国中重稀土总量的七成以上,有力地支持了国防建设和国家经济发展。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森林资源丰富,建国初期被列为全国调运木材的重点地区,并修建了森林铁路专门外调木材。仅赣南苏区就累计为国家提供统配木材2450万立方米、毛竹8718万根。由于长期被过度砍伐,森林面积锐减,水土流失严重,其中1975年至1982年7年间,赣南林地面积减少257万亩,荒山面积增加183万亩,水土流失面积1678万亩,占林业用地面积的37.8%。在资源大量输出的同时,历经战争深重创伤的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经济基础薄弱,加上地域偏远、经济欠发达,苏区的主要劳动力大量外出到沿海发达地区,仅,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跨省输出劳务185.19万人,占乡村从业人员的比重达33.7%,为国家经济建设做出了贡献。
但是,与全省和全国的发展相比,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仍是全国较大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经济发展基础依旧十分薄弱,总体发展水平低、发展差距拉大、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差、社会事业发展缓慢等问题仍未根本性改变,脱贫致富实现全面小康的任务还很艰巨。主要存在以下突出问题:
1.总体发展水平较低。与全省和全国人均水平比,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主要人均指标水平较低,差距较大。20,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人均生产总值(gdp) 为16219元,相当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的62.7%、46.2%;人均财政总收入1724元,相当于全省、全国的46.9%、22.3%;人均地方财政收入1130元,相当于为全省、全国的48.0%、29.0%;人均固定资产投资10706元,相当于全省、全国的54.7%、47.6%;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14元,相当于全省、全国的66.2%、37.4%;农民人均纯收入4949元,相当于全省、全国的71.8%、70.9%。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主要指标发展水平均低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严重制约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进程。
2.发展差距不断加大。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新世纪以来,全国各地发展步伐不断加快,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由于长期的营养不良和缺少政策的大力扶持,主要指标增长速度慢于全省和全国平均水平,和全省、全国其他革命老区的发展差距逐渐扩大。-2019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人均生产总值相当于全省人均水平由71.5%下降到62.7%;人均财政总收入相当于全省人均水平由48.4%下降到46.9%;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相当于全省人均水平由72.5% 下降到66.2%;农民人均纯收入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由83.5%下降到71.8%。与其他革命老区相比,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速度同样较慢,如,2019-2019年,XX市生产总值增长9.5倍,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仅增长3.5倍;XX市地方财政收入增长8.7倍,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仅增长 5.7倍;XX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3.4倍,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仅增长1.7倍。
3.经济发展基础薄弱。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单一,工业基础十分薄弱,农业比重偏高,落后于全省和全国工业化、城镇化步伐。2019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第一产业占生产总值的比重分别比全省、全国高6.3和8.2个百分点,仍处在工业化初级阶段,经济基础薄弱。大部分工业企业属资源初加工型企业,产业规模小、层次低,安全性和稳定性差,抗风险能力弱。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纳税上千万的工业企业仅87家,部分县除供电、烟草等垄断企业外,没有一家纳税超千万企业。与工业化水平低相伴的是城镇化水平低。2019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城镇化水平为39.3%,分别低于全省、全国平均水平6.4和12个百分点。由于没有大城市的辐射和带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就不能协调发展,工业化水平难以提高。
4.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进入新世纪以来,全国各地固定资产投资步伐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固定资产投资从2019年的94.19亿元提高到2019年的1350.46亿元,2019年增长13.3倍,基础设施得到改善。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交通、通信、能源等基础设施仍然相对滞后,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31个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中无铁路的县15个,无高速公路的县9个。农村路、水、电和水利灌溉等基础设施建设欠账更多,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有52.9%的自然村不通客运班车,60%的农田灌溉设施不全,43.7%的人没有解决饮水安全,16.9%个村收看不到电视,8.2%的村组还未通电。
5.社会事业发展缓慢。江西省31个苏区县中有12个是国家级贫困县,占全省贫困县个数的一半以上,大部分县区财政自给能力弱,完全靠上级转移支付维持,长期的财政困难造成政府负债居高不下,由此造成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有限,社会公共事业投入严重不足。据调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人均教育、社保、医疗支出分别只有全国平均水平的62.3%、62.9%和80.2%。由于社会投入偏低,大部分苏区群众生产生活水平还很低,条件也较差。据调查,31个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处于贫困线以下人口比例达22.4%,上学困难的人口比例30.6%,看病困难的人口占21.1%,不安全饮用水人口比例达43.7%,土坯房住户比例达40.6%。仅有22.7%的自然村有卫生室,且医疗设备普遍简陋。
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缓慢的原因分析:
1.生产要素流失,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中国民主革命时期,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人民为革命事业输送了一批批革命精英,演出一幕幕母送子、妻送郎的感人话剧,奉献了全部的优质人力资源,就连一批“红小鬼”、“儿童团”都上了战场。与此同时,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也遭到了国民(min)党的疯狂烧杀,出现了一个又一个“无人村”、“无人区”,多数县出现人口负增长。幸存者大都是老、弱、病、残,加上生活环境恶劣以及各种地方病困扰,致使当时的人口素质普遍偏低。建国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在疗养战争创伤和化解沉重的战争包袱中艰辛缓慢前行,发展压力和治理贫困落后难度远远超过其他地区。由于老区经济条件的限制,既留不住分配来的科技人员,也难以兴办教育培养本地人才,即使偶尔出了几个“金凤凰”,也常常是远走高飞。同时,为支援新中国建设,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还无私的大量输入了各种矿产资源和森林资源。由于长期被过度砍伐,矿产资源和森林面积锐减,水土流失严重。人才和自然资源的大量流失使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更加不足。
2.交通条件闭塞,发展潜力得不到充分发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县大部分处于边远山村,交通非常不便,信息闭塞,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特色很浓。这种情况,在民主革命时期,是建立和巩固革命根据地的有利条件,是苏区发展革命建立红色政权的优势,但在和平年代则成了脱贫和经济发展的瓶颈,地处偏远山区,交通不便,使商品生产成本高、损耗大、效益低。即使有廉价的劳动力和比较丰富的自然资源,也难以吸引外部投资。信息闭塞就把握不了市场行情,难以实现商品生产中 “惊险的一跳”。加之苏区旱涝灾害频繁,地方财力微薄,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随着京九铁路的开通,赣南吉安苏区有史以来首次通火车,铁路贯穿赣州、吉安的11个苏区县,沿线苏区人民第一次见到火车,交通状况首次有所改善,但在近两年京广线和武广高铁通车、周边地区交通设施极大改善的背景下,大大削弱了我省赣南苏区的交通优势,缺乏高铁、大吨位水运等运输方式,运输能力和辐射范围有限,跨省区综合交通运输建设整体上没有形成网络效应,人流、物流耗时较长、成本较高,发展潜力得不到充分发挥。
3.政策扶持力度不足,缺乏有利有效的发展条件。建国以来,国家对老区的财政扶持资金并不少,对解决老区人民的温饱问题起了积极作用。对于那些“食不果腹,衣不敝体,住不挡风雨”的特困户,确实需要采取“输血”的方式,拿出一定的资金、衣物、粮食解决他们的燃眉之急,使他们有一个安于生活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起码条件。但对国民经济发展、苏区产业振兴的扶持力度不够。国家已经实施了十一个五年计划,除了“一五”时期在赣南建设统调资源的大吉山、西华山和岿美山三大钨矿,以及作为配套动力设施的装机5万千瓦的上犹江水电厂外,没有针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投资建设过其它的大型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钨矿建设为国家做出了重大贡献,同时也给当地留下了资源枯竭、环境破坏和转制职工安置等问题。由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基础薄弱,地处偏僻,一直以来难以获得国家的重大项目、重点投资和规模大的国有大型企业。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中,苏区已明显属于“中部塌陷”,受到极大的地域壁垒制约,面临日益被边缘化的境地,差距正在进一步拉大。
加快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有利于优化区域发展布局,打造区域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有利于更好地推动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计划实施,缩小区域差距,有利于促进生态环境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有利于发挥区域资源优势,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让苏区人民过上更加富裕幸福的生活,是对我们党光辉历史最好的回顾,是对革命先烈最好的纪念,是对苏区人民最好的回报,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坚持执政为民,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具体实践。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按照把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打造为江XX区域经济新增长点的目标,综合运用政治、财税、金融政策等手段,扶持培育区域的聚集发展,不断改善发展环境。一是实施财税优惠。根据各地区域经济中心培育发展的经验,财税政策是促进区域发展最重要的政策工具。要改变传统的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专题研究财税扶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变输血为造血,进一步发挥财税在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区域中心形成中的作用。二是加快金融创新。新一轮的金融改革试点已在全国部分地区轰轰烈烈地展开,江西应借此次振兴规划出台的契机,争取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金融改革跟进,通过加大对区域中小金融机构的政策支持,完善准入制度,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放宽民间资本成立金融机构的种种限制等措施,搞活区域金融市场,吸引外围资金进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加快产业升级,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
一是依托资源优势,大力发展高附加值的应用产业。随着稀土在国民经济中战略地位的突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稀土资源优势愈发明显。科学合理、环保地开发利用稀土资源,成为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壮大稀土产业的一个契机。一方面通过提高稀土产业集中度来加强工业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整体竞争力,从而将资源优势有效转化为市场优势;另一方面大力发展清洁开采技术,保护资源环境,发展高附加值的深层次产品,将稀土产业打造成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支柱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二是打造高新技术的劳动密集性传统产业。传统的劳动密集性产业仍是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主要产业,创造良好环境,促使传统产业良性发展是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吸引资本、引进技术、促进苏区就业的重要途径。一方面对传统产业进行信息化改造,充分利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改善企业的管理运营理念,建立新型的科学管理模式。企业通过现代化网络信息技术打破地域壁垒,突破信息闭塞瓶颈,使生产经营能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扩展企业的生存空间,如网上交易可以帮助企业打破地理、时间的限制,开拓广阔的市场。另一方面对传统产业进行技术创新,加大高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和利用,特别是节能环保技术,促进生产方式转变;加大科研与开发投入,提高自我创新能力,建立有自主产权的核心技术优势;加强企业内部员工技术培训和人才培养。三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第一产业在经济中仍占据较大比重,同时也是江西粮食、蔬菜、水果的主产地,大力发展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现代农业具有重要意义。一方面从优化品种、提高单产、稳定播种面积着手确保粮食安全生产,同时鼓励优势产区集中发展油料、水果、茶叶、花卉等大宗农产品,促进农产品专业化、集约化生产经营;另一方面大力扶持农产业龙头企业,促进产业优化升级。鼓励龙头企业引进先进适用的生产加工设备,改造升级贮藏、保鲜、烘干、清选分级、包装等设施装备,支持龙头企业以农林剩余物为原料的综合利用,开展农林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节能、节水等项目建设,使之在带动农户生产、增收中发挥积极作用。
(三)构建区域中心城市,充分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
中心城市对整个区域经济的组织协调和辐射带动作用不容置疑,包括江西中南部以及粤北闽西广大地区范围几乎没有大型城市,长期以来对地区经济发展形成一定的制约,这既是不足,也是契机。一是打造两大中心城市区域。江西除南昌外尚无超过100万人口的大型城市,其他城市都没有成为中心城市的规模,但是我们看到,在吉泰以及赣州南康区域都已经有了集聚融合的趋势,首先XX市、XX县、XX县以及XX市、XX县、XX市这两个区域本身具有地理位置靠近的先天基础,其次这两个区域的经济、文化中心正在互相靠拢,有一体化的趋势,为打造江西中部、南部大型中心城市提供了有利条件,利用此次中央支持原苏区振兴发展的契机,打造两个区域经济中心甚至合并上述地区为两个大型城市,发挥大型中心城市的辐射作用,向北连接呼应昌九,形成纵贯江西的经济发展通道,为江西的经济起飞打下良好基础。二是在基础设施方面加紧投入和建设。力促鹰梅、赣韶、赣州至井冈山、衡茶吉等铁路的建设完工,与原有的京九、赣龙铁路形成纵横交错的通道。同时着力解决能源短缺的瓶颈,加大区外电力输入,适当加快区域内新电源点建设。三是大力发展区域物流和交通运输中心。吉安、赣州不仅是江西的中、南部中心,同时也是整个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面向全国大部分地区的出口,要充分发挥这一地理位置优势,转化为打造这两个中心城市的基础动力。顺应当今物流业的高速发展,大力发展物贸流通业,使之成为这一地区的贸易中心、交通运输中心,以此为基础进而推动城市的生产、服务、金融乃至成为信息与科技中心和人才密集之地,充分发挥引领、辐射、集散功能,带动整个地区发展。
(四)继承苏区传统,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红色文化是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地区的一大特色,除红色文化外,庐陵文化、宋城文化、客家文化以及丰富的自然资源更是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优秀的文化遗产,充分发掘利用这些文化资源,推动该地区文化事业发展,加速文化产业的兴起大有可为。一是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创新,完善政策保障机制。文化体制改革是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的根本途径,是推进文化繁荣发展的强大动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培育文化产业领域战略投资者,加大对文化体制改革的扶持力度,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文化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二是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增强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公共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向社会开放。统筹文化、教育、科技、体育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规划建设,综合利用、共建共享,最大限度地发挥公益文化单位的社会效益。增加农村文化设施、文化产品、文化服务、文化人才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创建苏区欣欣向荣的文化氛围。三是优化布局,引导文化产业良性发展。根据各地特点,因地制宜,科学布局,引导项目、资金、人才、科技、金融等优势要素集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文化产业高地。深入推动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高层次、高质量、高效益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与工业、农业、科技、金融、旅游、体育、信息、物流、软件、服务外包、城市规划建设的融合发展,形成文化引领经济、经济支持文化、文化经济互动的发展格局。
(五)建立科学合理的统计监测系统,及时跟踪监测赣南等原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状况
一是要尽快建立苏区统计制度。实施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战略规划是一项重大系统工程,为使这一战略规划顺利实施,取得良好效果,必须建立起一套完整、有效、科学的统计制度,跟踪监测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展进程,帮助各级政府部门有效把握关键问题和优先发展领域,督促、引导完成各项发展规划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任务。二是要建立苏区统计指标体系。应针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发展状况、规划目标、发展进程进行认真分析,建立起一套涵盖经济发展、社会民生、资源环境等各方面的指标体系,通过监测指标的选择,实现政府对区域发展的导向意图,同时补充以问卷调查、抽样调查等形式补充当前估计指标的不足,最终形成一套较为完备的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基础数据库。三是要加强苏区经济社会发展统计监测。在建立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数据库的基础上,可针对苏区振兴规划的具体重大政策措施,提取出相应的数据,运用现代统计学方法,对政策措施的执行、进程、效果进行实时跟踪分析,以直观量化的形式,清晰的反映出这些政策措施的运行状况,使决策者真正能够明确地把握全局、运筹帷幄。
篇4:征地拆迁调研报告
要发展就要建设,要建设就免不了要拆迁。而征地拆迁工作,一头要保证各项重点工程及时用地,推动经济发展;一头又要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征地拆迁工作牵涉到政府、投资业主、拆迁实施单位和被拆迁群众等多方的利益,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发展与稳定,被目前许多基层干部称之为“天下第一难事”。“城中乡”因为征拆任务十分繁重,尤显突出。碧江区灯塔工业园区就是一个典型的“城中乡”,征地拆迁也是近年来的一项主要工作。根据我处近年来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对此进行了一些调查与思考。
一、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征地难,难在哪从调查以及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主要症结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各种利益体在争夺土地这一重要资源的问题上高度集结以及相关制度上的缺失。其主要表现在:
(一)无法可依,农民有疑惑
1.国家对农村征地拆迁的法律存在空档。20xx年出台的《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物权法》实施后已停止执行。而作为农村集体土地,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和颁布征用集体土地和农民房屋的专门法律法规。因此,在解决农村土地的征用和农民房屋拆迁的问题上,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
2.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缺乏动态管理。目前,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均依据的是地方性规章。随着经济建设的加快、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社会情况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在近年来土地、房价均有较大幅度上涨的情况下,地方性行政拆迁规章制定几年不变,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对征拆政策的落实与工作的推进带来困难。
(二)土地价差大,导致征拆难
近年来,因为物价上涨、土地紧缺等缘故,导致了土地征收价格的调差频率也极为快速。以我处土地为例,20xx年期间,我处土地征收价格在3万元左右一亩,而到了20xx年土地的征收价格又上涨到了37000元左右一亩地,再过渡到现在的4万余元一亩地的价格。短短3年时间中,土地的价格却跳了几个坎,这就导致了部分民众同一区域的征地价格不一致,许多配合工作的群众先行丈量土地后得到的土地补偿款反而比部分拖到最后时刻的“钉子户”还低,这一情形的出现更加恶化了征地工作的开展难度。直到现在,我处仍然存在少许往年遗留下来的土地差价纠纷问题。
(三)土地补差款及时足额到位难
土地差价是事实存在,虽然影响到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但不可否认它也是必然的社会趋势。而抛开这条不可避免的因素来看,土地补差款难以及时足额的到位反而是导致土地征拆纠纷问题的重要因素。就如我处当前遗留下的少许土地差价纠纷问题,经过我处政府与投资业主方、群众方多方协调成功后,投资业主方的土地补差款却难以及时的、足额的落实到老百姓手中。首先,来我处的投资业主方极大多数都为中小型私人企业,本身资金就还存在空缺,除去前期支付的土地征收款、土地使用保证金、建设费用等,可用资金便已所剩无几了,投资业主方即使愿意补差价也会感到无能为力;其次,也存在部分投资业主方钻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的牛角尖,而把激化后的民众纠纷矛盾臵之不理,而让政府部门来作善后工作,无形中给我政府部门在往后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增添了难度。
(四)违章建筑加剧了征拆难
城乡结合部的违章建筑不仅影响了村容村貌,更增加了征地拆迁难度,造成资源的浪费。由于诸如我国目前有关征拆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监管失控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城中乡”的违章建筑严重,而我辖区违章建筑也达到合法建筑的三分之一,这不仅造成我辖区的大量经济损失,更加给征地拆迁工作增加了难度。
(五)征地补偿费分配难
目前农村征地补偿分配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征地补偿分配存在两难:一是确定分配对象难。“城中乡”的情况复杂,有的是纯土地承包经营户;有的是户口在本地,人在外地分了地,有工作单位;有的是外来落户人员。二是确定分配方案难。作为“城中乡”,由于土地征用时,对一个行政村或一个
村民小组往往只是局部的征用,前后征用又有价格和人口变动的差异,在分配时存在着是以人口平均分,还是征谁给谁等等矛盾和问题。因此,一次征地,补偿分配工作往往要拉锯数月,甚至数年之久。时常会因为矛盾纠纷未得到解决,征地补偿费的存折锁进了村保险柜,乡村干部也常常为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头疼犯难。
(六)征地拆迁群众安臵和发展难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一是安臵房的建设速度慢。由于业主资金等原因,房子拆了,安臵房一年、两年,甚至三年仍未建成。即使建成了,有的群众因为习惯问题和房子质量不满意等原因也迟迟不搬家。我处到目前已有2个安臵区的房子虽建好了,但很少有人搬进去住。二是失地农民对今后的生活感到忧虑和担心。由于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他们失去了世代赖以生存的土地,加上文化程度不高,没有专业技能,就业困难,担心生活水平比原来会降低。三是“城中乡”的农民原来靠着种菜、水稻、养殖业等相对还比较富裕。群众担忧:“地被征了,地没种了,养殖业不能办了,失地也失业了”。我辖区中还有部分干部反映:“我们也有实力发展,也有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可我们自己要征用自己的地搞项目,却非常难。”
二、以人为本、深化改革,实现和谐征拆
征地拆迁问题是当前社会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征地、深化改革,城乡统筹,调整好国家、集体和被征拆群众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努力实现和谐拆迁。
(一)完善政策法规,为实现和谐征拆提供法律保障征地拆迁必须坚持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对农村集体土地以及房屋的拆迁补偿应尽快在法律的层面上予以规范,使补偿标准更加明确、公开和统一,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在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的情况下,生产有妥善安臵,生活有切实保障。现代文明政治,凡“征”必须依法,依法才能开“征”,征税是这样,征兵是这样。要按照《宪法》和《土地管理法》以及《物权法》的规定,尽快制定城乡统一的《城乡征拆条例》,将征拆过程中各个利益体之间的关系用法律予以理顺、调整和规范。建立和完善各拆迁主体平等、城乡统筹发展的法律体系,使征地拆迁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公平公正,合理补偿,实现和谐征拆
1、扩大群众对项目建设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拆迁前,对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拆迁政策进行全面深入的宣传,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认真梳理,使拆迁方案能够充分反映民情、体现民意,各方利益兼顾,多方利益均衡分享。
2、切实落实“三公开”。做到征拆数量公开、补偿标准和安臵政策公开,补偿金额公开,并接受审计监督与被拆迁群众的监督。
篇5:征地拆迁调研报告
征地拆迁是服务和支持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县域经济工业化、城镇化步伐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但在实际征地拆迁过程中,往往矛盾层出不穷,信访量居高不下,农民与政府极易形成对抗关系。为了获得农民的支持,化解征地拆迁难题,稳步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就必须了解农民的所思、所想、所盼、所忧。为此,斗湖堤镇征地拆迁专班对辖区内的7个村、场进行了调查。
一、被征地农民的普遍心理与行为特点
经过走访调查,我们发现被征地农民主要存在以下几种心理:
一是老住户的排斥心理。他们认为本组的土地是其父辈的祖业,凝结了父辈和自己改天换地的辛勤劳动,现在土地被征用,不能让第一轮承包以后迁入的农户分一样多的钱,给迁入户分不分、分多少应由他们说了算。
二是田多户存在土地私有心理。他们认为既然实施了土地二轮延包并颁发了经营权证,确权颁证的土地就归我私人所有,其补偿款应该征谁补谁。
三是补偿价格上的攀比心理。农民往往通过电视、网络,或者其它地区被征地拆迁的亲戚朋友了解补偿价格,并且不区分情况简单对比,如果价格偏低就觉得不合理、太吃亏。
四是对未来生活的恐惧心理。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保障,是农民的衣食饭碗,尤其是老年人对土地和房屋有着血浓于水的感情,凝结着他们的毕生心血,虽然给予了安置补偿,但不少农民处于有房无钱、有钱无房的尴尬境地,不少农民谈及未来无不黯然神伤,对今后生活举棋不定,认为土地没了、房屋没了,成了居无定所,无田可耕、无业可做、无岗可上的游离于城市边缘的“三无”农民。
五是对土地征用款分配不公的担忧心理。农村集体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始终是农村矛盾的焦点、漩涡。农民从自身出发,往往要求一次性分光土地款,并以补偿款入袋为安,毕竟农民还很穷,结婚、还贷、子女教育等还需要大量投入。
六是解决问题方式上的吵闹心理。他们总认为在征地拆迁中涉及自己利益的事,“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难以静下心来解决问题。
正是基于以上六种心理因素,农民与政府工作人员在征拆过程中表现出的行为特点是:不支持、不配合、不认可,阻碍用地、阻碍拆迁、阻碍办公,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很大难度。
二、原因
(一)宣传不到位。农村土地房屋征拆工作难、群众阻力大,首要的原因还是宣传不到位,在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上存在着三个问题。
一是宣传不全面,工作人员对群众宣传讲义务的多,讲权利的少,或者只讲义务,不讲群众应享受的权利;
二是宣传不透彻,工作人员虽然经过了学习培训,统一了宣传口径,但部分群众对法律法规和政策往往断章取义,在对政策的理解层面上发生偏差不能达成一致;
三是宣传不具体,农民群众关心的是征地价格、拆迁补偿价格、养老保险怎么买,买多长时间,要多少钱,月领标准是多少,以前买了多种保险的怎样并账,等等。这些具体的数字工作人员对农户还回答不上来,老百姓也不愿意听大道理之类的话,说不到一块。
(二)信息不对称。所谓信息不对称,是指征地拆迁专班与农民群众在征地价格、拆迁价格、还建安置房价格上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等。工作人员所掌握的是县里印发的宣传单或小册子上的价格,而群众掌握的价格信息有的`是报纸上的,比如某某镇某某村征地价格是20万元每亩;有的是从电视上看到的,比如某某村征地价格是多少;有的是从网上看到的,如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虽然目前具体修改条款还不知道,但有业内专家推测,此次修改的主要内容是提高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至少为现行标准的10倍。由于信息不对称,所以对群众很难进行疏导。
(三)分配不满意。最大的不满意就是土地征用款的分配。土地征用款的分配属于村民自治的范畴,分配方案是民主议定,是群众说了算,而具体操作中是群众代表先行商议后由农户签字认可。征拆专班的职责是在民主议定的程序上进行指导,对显失公平的内容进行引导。一旦引导不当,多数代表就会说,既然我们说的不算,干脆你们拿一个方案出来。而少数弱势群体指望专班工作人员为他们讨个公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利益诉求,对统一的分配方案不可能都满意。土地款分配方案的出台很艰难,对其最终结果专班人员也很无奈。
(四)保障不确定。目前采取单一的货币安置,农民对此积极性不高,抵触情绪强烈。未被征地时,农村不少家庭可以自给自足,一家人的粮食、蔬菜、畜禽自给,除逢年过节买些肉,很少买菜,还有余粮可卖,一些农民从事养殖、种植时令蔬菜,或者到城市集镇打季节工、散工还可增加收入。失去土地房屋后,农民的思想一时还转不过弯,面对今后家庭生活十分茫然和恐慌。房屋土地征收后,失地农民的生活压力无形中加大,每月电话费、水电费、生活费增多。普通百姓家开门是油盐酱醋茶,以一家三口计算,每月没有1000元生活费无法在城镇生存,尤其是家庭教育投资不堪重负,供养一个大学生上学每年至少要万元以上。同时,由于大多数农民文化偏低、年龄偏大、技术偏少,重新创业发展是个并不轻松的话题。失地对农民是个“阵痛”,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是农民最大的痛处。一次性补偿,农民所得补偿款有限,难以维持今后长期生活所需,由于生活无稳定来源,失地农民对未来茫然和恐惧。
(五)信访无良策。信访工作不存在领导不重视的情况,关键是化解结案缺少更好的办法。涉及征地拆迁的信访最多的还是土地款的分配不公。由分配问题带出来历史分配习惯、征谁补谁、土地二轮延包的不彻底等等问题,要想缩小分配差距老户不干,要满足少数弱势群体的诉求而最终结案又无资金来源。
三、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农民认知上的统一。征地拆迁工作专班要加强学习,理直气壮地宣传土地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政策要全面、透彻、具体,要让政策深入人心,这就要求专班工作人员在宣传政策时要力求通俗易懂,纠正农民的错误认识,如土地私有、买卖自由等。《土地管理法》中明确规定农村集体
土地不能私自买卖,个人只拥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同时,对征拆中漫天要价,非法阻挠施工的要予以重惩,对拒不交出土地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二)加强村民自治的指导和引导,维护好少数弱势农民利益。在农村土地款分配上,往往以是否是集体成员定性。以前的操作中,对分配对象的确定有多种:有的确定办法是“三有”,即有户口、有房屋、有耕地;有的确定办法是在上次分配对象的基础上加上自然增员的人数再减去自然减员的人数;有的确定办法以参与负担的人为基础来确定的。在各种界定办法中,专班对失地农民群体中如离婚女、外嫁女、鳏寡孤独、劳释等人员要维护他们的合法利益。
(三)充分发挥村“两委”的作用,做好过细的群众工作。在征拆过程中,村干部很辛苦,镇干部也很无奈,这时就要充分发挥村干部地缘血缘亲缘优势来做好农民的工作,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有的农民镇干部出面做工作他不配合,但村干部做工作他听;有些事情的处理镇干部束手无策,但村干部就有办法。村干部要武装好群众代表,统一思想、统一口径,收集群众意见和反馈集体意见,使征拆工作有序推进。
(四)畅通信访渠道,把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斗湖堤镇是个信访大镇,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摸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如摸底排查、日报告制、领导接访制、下访制、月分析季分析会议、案情包保责任制等。在征拆中引发的信访问题一要超前,二要重视个案。超前就是在征拆之前就要做好信访评估,与村组干部一道摸底登记、走访座谈、预测风险、有针对性地做好预案。重视个案就是将集体访变为个访。征拆上访往往是一个群体,搅在一起如一团麻,有的参与上访甚至连诉求都不清楚,一问要求解决什么问题则开始对工作人员质问,二轮延包程序合不合法?你们搞征拆是不是依法依规?上访人员这时情绪会越来越激动,这样费时费力还难以理清。重视个案就是要做到一户一档、一户一策、一户一回复。
(五)做好保障工作,确保失地农民无后顾之忧。一是加大就业培训力度。为促进失地农民更好的就业,提高技能水平,拓宽就业渠道,政府应加强失地农民的免费培训力度,让年轻的失地农民掌握一技之长。二是用足用好集体预留地安置政策。在做好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清人分类、配置股权的基础上,对村集体预留地在搞好还建房的同时,充分利用剩余预留地搞好开发,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为失地农民(也是股民)提供生活保障。
篇6: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要发展就要建设,要建设就免不了要拆迁。而征地拆迁工作,一头要保证各项重点工程及时用地,推动经济发展;一头又要依法保护被征地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征地拆迁工作牵涉到政府、投资业主、拆迁实施单位和被拆迁群众等多方的利益,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发展与稳定,被目前许多基层干部称之为“天下第一难事”。“城中乡”因为征拆任务十分繁重,尤显突出。碧江区灯塔工业园区就是一个典型的“城中乡”,征地拆迁也是近年来的一项主要工作。根据我处近年来开展征地拆迁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对此进行了一些调查与思考。
一、征地拆迁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征地难,难在哪从调查以及了解到的情况来看,主要症结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各种利益体在争夺土地这一重要资源的问题上高度集结以及相关制度上的缺失。其主要表现在:
(一)无法可依,农民有疑惑
1.国家对农村征地拆迁的法律存在空档。出台的《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在《物权法》实施后已停止执行。而作为农村集体土地,目前国家还没有制定和颁布征用集体土地和农民房屋的专门法律法规。因此,在解决农村土地的征用和农民房屋拆迁的`问题上,我国还没有统一的法律规范。
2.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缺乏动态管理。目前,征用农村集体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均依据的是地方性规章。随着经济建设的加快、城市建设的日新月异,社会情况的不断发展,特别是在近年来土地、房价均有较大幅度上涨的情况下,地方性行政拆迁规章制定几年不变,难以适应形势的发展,对征拆政策的落实与工作的推进带来困难。
(二)土地价差大,导致征拆难
近年来,因为物价上涨、土地紧缺等缘故,导致了土地征收价格的调差频率也极为快速。以我处土地为例,期间,我处土地征收价格在3万元左右一亩,而到了土地的征收价格又上涨到了37000元左右一亩地,再过渡到现在的4万余元一亩地的价格。短短3年时间中,土地的价格却跳了几个坎,这就导致了部分民众同一区域的征地价格不一致,许多配合工作的群众先行丈量土地后得到的土地补偿款反而比部分拖到最后时刻的“钉子户”还低,这一情形的出现更加恶化了征地工作的开展难度。直到现在,我处仍然存在少许往年遗留下来的土地差价纠纷问题。
(三)土地补差款及时足额到位难
土地差价是事实存在,虽然影响到征地拆迁工作的开展,但不可否认它也是必然的社会趋势。而抛开这条不可避免的因素来看,土地补差款难以及时足额的到位反而是导致土地征拆纠纷问题的重要因素。就如我处当前遗留下的少许土地差价纠纷问题,经过我处政府与投资业主方、群众方多方协调成功后,投资业主方的土地补差款却难以及时的、足额的落实到老百姓手中。首先,来我处的投资业主方极大多数都为中小型私人企业,本身资金就还存在空缺,除去前期支付的土地征收款、土地使用保证金、建设费用等,可用资金便已所剩无几了,投资业主方即使愿意补差价也会感到无能为力;其次,也存在部分投资业主方钻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的牛角尖,而把激化后的民众纠纷矛盾臵之不理,而让政府部门来作善后工作,无形中给我政府部门在往后的征地拆迁工作中增添了难度。
(四)违章建筑加剧了征拆难
城乡结合部的违章建筑不仅影响了村容村貌,更增加了征地拆迁难度,造成资源的浪费。由于诸如我国目前有关征拆的法律体系不完善,监管失控等诸多方面的原因,“城中乡”的违章建筑严重,而我辖区违章建筑也达到合法建筑的三分之一,这不仅造成我辖区的大量经济损失,更加给征地拆迁工作增加了难度。
(五)征地补偿费分配难
目前农村征地补偿分配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和政策依据,征地补偿分配存在两难:一是确定分配对象难。“城中乡”的情况复杂,有的是纯土地承包经营户;有的是户口在本地,人在外地分了地,有工作单位;有的是外来落户人员。二是确定分配方案难。作为“城中乡”,由于土地征用时,对一个行政村或一个
村民小组往往只是局部的征用,前后征用又有价格和人口变动的差异,在分配时存在着是以人口平均分,还是征谁给谁等等矛盾和问题。因此,一次征地,补偿分配工作往往要拉锯数月,甚至数年之久。时常会因为矛盾纠纷未得到解决,征地补偿费的存折锁进了村保险柜,乡村干部也常常为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头疼犯难。
(六)征地拆迁群众安臵和发展难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一是安臵房的建设速度慢。由于业主资金等原因,房子拆了,安臵房一年、两年,甚至三年仍未建成。即使建成了,有的群众因为习惯问题和房子质量不满意等原因也迟迟不搬家。我处到目前已有2个安臵区的房子虽建好了,但很少有人搬进去住。二是失地农民对今后的生活感到忧虑和担心。由于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健全,他们失去了世代赖以生存的土地,加上文化程度不高,没有专业技能,就业困难,担心生活水平比原来会降低。三是“城中乡”的农民原来靠着种菜、水稻、养殖业等相对还比较富裕。群众担忧:“地被征了,地没种了,养殖业不能办了,失地也失业了”。我辖区中还有部分干部反映:“我们也有实力发展,也有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项目,可我们自己要征用自己的地搞项目,却非常难。”
二、以人为本、深化改革,实现和谐征拆
征地拆迁问题是当前社会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征地、深化改革,城乡统筹,调整好国家、集体和被征拆群众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努力实现和谐拆迁。
(一)完善政策法规,为实现和谐征拆提供法律保障征地拆迁必须坚持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对农村集体土地以及房屋的拆迁补偿应尽快在法律的层面上予以规范,使补偿标准更加明确、公开和统一,切实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证农民在土地被征用、房屋被拆迁的情况下,生产有妥善安臵,生活有切实保障。现代文明政治,凡“征”必须依法,依法才能开“征”,征税是这样,征兵是这样。要按照《土地管理法》以及《物权法》的规定,尽快制定城乡统一的《城乡征拆条例》,将征拆过程中各个利益体之间的关系用法律予以理顺、调整和规范。建立和完善各拆迁主体平等、城乡统筹发展的法律体系,使征地拆迁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二)公平公正,合理补偿,实现和谐征拆
1、扩大群众对项目建设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拆迁前,对工程建设的重要意义和拆迁政策进行全面深入的宣传,并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进行认真梳理,使拆迁方案能够充分反映民情、体现民意,各方利益兼顾,多方利益均衡分享。
2、切实落实“三公开”。做到征拆数量公开、补偿标准和安臵政策公开,补偿金额公开,并接受审计监督与被拆迁群众的监督。
篇7: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征地拆迁事关益阳发展全局,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十分重要、也十分棘手的工作。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最近,由市委政研室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事务处(以下简称“市征拆处”)配合,就中心城区征地拆迁体制等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调查组先后到益阳高新区、赫山区、资阳区、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分别听取了情况介绍和意见建议,召开了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城建投、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法制办等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座谈会,组织财政、编办就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召开了“三区”部分村党支部书记座谈会,就征地拆迁问题听取了基层干部的意见。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心城区征地拆迁体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目前中心城区集体土地的征地拆迁由市征拆处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许可,并进行具体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每宗地的征用拆迁大约要经过20个程序,包括接受项目主体申请、组织用地预审、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查、发布征地公告、支付补偿资金、拆迁安置等等。征地拆迁安置的具体操作主要有三种模式:
一是由市征拆处直接承担,有关区、乡(镇)、村组配合。在这一模式中,包括公告、丈量、安置在内的所有工作环节和步骤都由市征拆处完成,村组干部协助配合做工作。这部分主要是城建投的储备土地、市本级重点项目用地等。比如益阳大道两厢部分土地的征拆。这一模式在工作中大约占35%。
二是由市征拆处领导监督、“三区”具体负责。这种模式主要是园区用地(也包括“三区”的其它部分项目)。目前市征拆处分别在益阳高新区、龙岭工业园、长春工业园设立了征地拆迁办公室,由这几个办公室按法定程序出示法律文书,进行业务指导帮助,具体工作主要是由“一区两园”负责,相关村组配合完成拆迁和安置工作。这一模式在工作中大约占50%。
三是益阳高新区、赫山区、资阳区自行组织征拆。即“三区”在未取得征地拆迁许可的情况下,以区重点办、项目指挥部的名义组织实施,或交由区建设局、各园区拆迁部、区国土资源分局征地拆迁测绘队等部门进行征地拆迁。比如资阳台资工业园部分项目、赫山茶叶市场部分配套项目、益阳高新区部分项目等。这一模式在工作中约占15%。
当前中心城区征拆工作体制主要存在三个问题:
(一)机构设置与工作职责不相适应
市征拆处是归口市国土资源局管理的正科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任高配为副处级(一直未配备到位)。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定其“宗旨和业务范围”是:“代表市人民政府承办全市重大建设项目和市内所有建设单位和个人用地征地拆迁工作”。目前市征拆处实际承担的职责主要有8项:新增建设用地报批资料的组织,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征地拆迁,确定安置地,领导“一区两园”的拆迁工作,参与市人民政府征拆安置政策的制定,协调征拆矛盾、应诉,协调各级各相关部门支持征拆,申请司法强制腾地。
实际工作中,市征拆处除行政许可外,主要工作就是协调。其协调上至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区”政府等,横向涉及市国土资源局的8个内设科室,向下延伸到了乡镇、村、组、农户,范围相当广,中间所要调处的利益冲突、矛盾纠纷层出不穷。要一个正科级单位代表市人民政府去协调“三区”和市直部门单位,事实上很难做到。
(二)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一是工作量大、人员少。这些年,随着城市的加速扩容、招商项目的大量进驻,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工作量大幅增加。前些年,中心城区平均每年集体土地的征用拆迁面积为3000亩左右,为4500亩,预计今年将达到5000亩以上,相当于每年征拆一个行政村。目前市征拆处的工作涉及到“三区”的56个行政村,近段必须完成的征拆任务涉及龙洲路建设、十洲路建设、益宁城际干道建设等8个重点项目80多宗地。而市征拆处在编在岗人员仅有9人,要高效完成这些工作,确实人手不够。
二是人员素质与工作要求差距较大。由于拆迁任务重、时间紧,市里专门机构人员少,“三区”纷纷从机关单位临时抽调工作人员进行拆迁。这从推动工作的需要来说是必要的。但是临时抽调的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相当一部分人不具备从事拆迁工作所应有的法律法规知识、群众工作经验及专业技术知识,容易引发种种问题。比如有的为了尽快完成任务,常常人为地改变征拆补偿安置政策,形成了一个工作队实行一个拆迁标准甚至多个标准的混乱局面。
(三)工作机制与依法高效办事的要求不相适应
征地拆迁工作既要依法又要高效。但目前的工作机制远不能与依法高效的要求相适应。一是市与区之间没有统筹协调机制。征地拆迁许可权在市级,但大部分拆迁任务由“三区”承担,这之间有很多事项需要沟通衔接、共同协调解决,但目前市征拆处事实上不能承担协调职责,政府也没有形成统一规范的协调机制,出现问题往往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临时出面协调,政策口径很难统一。二是市与区在征拆工作中是松散关系,没有规范约束。市征拆处本来人手就少,没有主动管“三区”的征拆;而“三区”为了加快征拆速度,常自主征拆,当搞不下去时才回过头来找市里,造成了工作被动。如大桃路建设,从开始由赫山区重点办进行征拆,到几栋房子拆不下了,才告知市征拆处。三是各级征拆相关部门没有形成配合联动机制。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国土、建设、规划、电力、自来水等20多个部门,只有各部门齐心协力、形成合力,才能把工作做好。但当前相关部门的工作还没有形成联动机制。比如,目前高新区铺开了18个征地拆迁安置点建设,至少需要新架18台变压器,但目前只架了4台。自来水管道铺设也存在类似问题。配套设施跟不上,直接影响了拆迁安置进度。
二、目前这种征拆体制带来的不利影响
主要表现在五个方面。
(一)部分拆迁主体不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四款规定,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政府进行公告并组织实施,市、县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征用土地方案,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进行公告,地级市所辖区人民政府无权发布征地拆迁公告。而目前“三区”有一部分征地拆迁,无论是征用土地公告,还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大多是以不具备法定主体资格的区重点办、项目指挥部、园区拆迁部等的名义进行,其做法是不合法的。
(二)实际补偿标准不一。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益阳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3号令)和20市人民政府出台的《益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4号令),从政策上统一了集体土地上征拆安置补偿标准。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体制不顺,“三区”各自为政,造成了一个补偿政策多个补偿标准的局面。一是补偿范围不一致。主要情形有:房屋周边的青苗在征地时已经补偿,在拆迁房屋时又重新列入补偿范围;房屋自然隔热层是房屋主体,已列入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但有的区将其作为“小屋面”,在房屋主体补偿之外另行追加补偿,等等,均有悖于4号令。二是台基安置面积不一致。益阳医专、城市学院新校区建设征拆任务分别由高新区和龙岭工业园完成。在工作中,高新区严格按每户60平方米划给安置宅基地台基,而龙岭工业园为了加快拆迁进度、降低工作难度,按每户80平方米、甚至120平方米划给安置宅基地台基,造成了当地群众的攀比设阻。大明村以前属龙岭工业园管,执行的安置台基面积是每户120平方米,而去年大明村划给高新区,只能执行每户60平方米安置台基的政策,拆迁时很难做通群众工作。三是丈量标准不一致。拆迁中没有统一明确的丈量主体,导致个别工作人员在丈量房屋面积时“放水”,左邻右舍差不多大小的房子,丈量结果却相差十几、几十个平方,导致补偿不均,群众意见大。市征拆处在赫山区抽查两个征拆项目,结果区里丈量的面积比市里抽查丈量的面积大20%。四是对个别刁蛮户被迫提高征拆标准。有的地方在征地拆迁中,没有按政策严格控制,对胡搅蛮缠的,为了尽快解决问题,往往以多支付费用的妥协方式解决,而对于势单力薄的,则往往采取强制手段。
(三)基础工作薄弱。由于市征拆处力量有限,区里拆迁工作有待规范,再加上市与区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缺乏协调,各相关部门配合松散,导致征地拆迁基础工作薄弱,没有一个部门牵头收集整理各种征拆户信息档案。特别是村民户籍信息、婚姻信息、村民实际房屋数量、安置户信息、衍生安置户信息等等,都是征地拆迁工作中必须掌握的重要信息。这些信息资料的缺失,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比如有的村民在安置中一户多基,有的以假离婚来骗取安置补偿和安置台基,有的被安置了几次。这样导致该安置的安置不了,不该安置的多处安置,群众意见很大。市城建投反映,赫山区毛家塘村总户数为765户,安置面积达到了300亩,根据安置经验推算,每亩安置面积至少可安置4户拆迁户(包括配套设施),300亩安置面积至少可安置1200户拆迁户,而村里现在仍然说安置点面积少了,但有关部门又拿不出具体资料来证明他们的违规安置问题。
(四)程序不规范。由于缺乏市征拆部门的必要指导,区重点办、项目指挥部抽调来的工作人员业务不熟,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了行政指挥的随意性,导致工作程序违法,成为征拆诉讼的主要起因。一是未经批准实施征拆。按程序,只有在收到省国土资源厅的建设用地许可批文后,才能进行征地拆迁工作。但为了赶进度、及时交地,有一些项目常等不及批复即开始拆迁。二是不按规定公告或公告内容不全。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征用农民集体土地的,征用土地文件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以书面形式公告;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由于区里知道自身无公告主体资格,所以有些项目用地干脆不公告。有些以“三区”名义进行公告的,也未按规定的内容进行,要素不全,内容不完整。三是没有按规定听取群众意见。《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后应听取被征地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意见。但实际工作中有的地方省略了这一程序。正是由于一些征拆项目一开始就不按程序走,遇到困难才“补火”,反而耽误了征拆时间。赫山区毛家塘村涉及梓山苑小区配套开发用地,需迁坟486座,去年11月,赫山以区重点办名义发布迁坟公告(不具备公告主体资格),公告期满后采取强制迁坟措施(没按程序申请),导致当地群众不满,于今年3月“两会”期间集访省政府,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现在只能回过头来重新申请市征拆处走相关工作程序,大大延误了征拆时间。
(五)增加了征拆成本。目前,征地拆迁补偿经费的运作模式是:项目主体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后,按规定将土地使用权取得款交市财政,市财政将征拆成本按土地来源分别付给市城建投或市土地储备中心,再由市城建投或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给市征拆处或“三区”重点办、长春工业园、龙岭工业园,上述部门再将补偿经费交给村,然后由村上按比例留成后分发给拆迁户。由于补偿经费是市财政支付的,而财政并没有监督这批经费运行的全过程,代表市人民政府的市征拆处又没有力量、在现行体制下也不可能全程监控到补偿经费的运行过程,因此造成资金管理漏洞,也引起了各方争利。一方面,群众向政府争利。比如:一些农户只要获得征地信息,就在征地拆迁前大肆抢种、抢栽、抢修、抢建,实施拆迁时就漫天要价,很多时候,具体实施的基层组织往往被迫迁就。另一方面,下级(包括区、办事处、镇、村)向市里争利。比如多造拆迁预算、丈量“放水”等等,各级都可以从中得利,这无形中增加了政府征地拆迁成本。
三、对理顺中心城区征地拆迁体制的建议
(一)调整机构设置,科学界定职能
根据工作需要,借鉴常德、娄底等地做法,建议将益阳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事务处升格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同时加挂“益阳市人民政府征地拆迁办公室”牌子,归口市国土资源局管理。主要职能是:组织新增建设用地报批,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安置,统一规范“三区”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安置,为市人民政府调整完善征地拆迁安置政策当好参谋,协调各级各相关部门支持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接受农民群众咨询、来访,申请司法强制腾地,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安置相关案件的应诉,收集整理征地拆迁信息资料。
升格后的市征拆处内设征拆一、二、三科、综合科和办公室,一、二、三科常驻“三区”,分别负责组织“三区”的征拆工作。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三名,三名副主任分别兼任一、二、三科科长。
(二)配齐配强工作力量
建议市征拆处的人员定编25人为宜,其中征拆一科、二科、三科分别为5人,综合科、办公室9人。人员来源采取国土资源局内部调节和公开考选相结合的办法解决。
(三)健全工作机制
一是规范相关程序。中心城区征地拆迁必须统一规范。要明确规定,中心城区所有集体土地上的征地拆迁主体是市征拆办公室,必须实行“四统一”,即:由市征拆办统一发布征地拆迁公告、统一丈量测绘、统一补偿标准、统一核算补偿费用。具体实施由“三区”和有关办事处、村密切配合,既依法办事,又形成合力。二是建立征地拆迁工作联系协调会议制度。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牵头,市征拆办具体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三区”等单位参加,定期召开征拆工作联系协调会议,商讨协调有关工作。三是规范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经费的发放管理。“三区”和各相关部门必须设立拆迁安置补偿经费专用帐户,严格做到专款专用;要严格区分拆迁补偿经费和工作经费,不能混同使用,更不能超越标准使用工作经费;财政、审计部门要完善监管办法,加强审计,严格监管。
四、当前征地拆迁工作要特别重视解决的四个问题
征地拆迁是一项十分敏感的工作,如果操作不当,会引发许多矛盾和问题。调查发现,影响益阳征地拆迁的因素除征拆体制机制问题外,还有四个问题比较突出,亟需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以解决。
1、拆迁安置点建设问题。安置点建设是决定征地拆迁进度至关重要的一环。按有关规定,要先安置、后拆迁,被拆迁户在动迁腾地之前要落实好具体安置地块,完成该地块“三通一平”工作;被拆迁户的安置过渡期不应当超过9个月。事实上大多没有做到。近些年来,中心城区平均每年的拆迁安置达1000多户,绝大部分是采取货币补偿、异地(安置点)建房的安置方式。目前安置点建设制约主要存在三个问题:一是安置点缺乏统一规划,操作无所适从。无论是《益阳市城市总体规划》,还是《益阳市市区住房建设规划(—)》都没有对村民拆迁安置建房进行规范。龙岭工业园、长春工业园、高新区分别于、20、20制定(或修订)了详细规划,虽然确定了一批村民安置点,但由于用地调整等原因,部分安置点被反复变动,有的甚至被撤销而没有及时增补,客观上造成了安置地数量不足,影响前期操作,也导致了乱搭乱建、重复拆迁等问题。二是安置点选址相对偏僻,群众不满意。有的安置点被安排在偏僻地段,群众认为生活不便,缺少发展空间。有的安置点被安排在山丘区或低洼地,增加了建设成本,拉长了建设周期,群众也不愿意去。三是安置点建设滞后,历史遗留问题多。拆迁安置点从启动建设到投入使用有一定的建设周期。从实际看,由于建设主体不明、前期资金投入不够,我老秘网市中心城区现有安置点的建设严重滞后,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慢,远远不能满足拆迁需要。高新区1995年至年间完成了拆迁却没有及时进入安置点的农户达70%左右,近三年的拆迁户大部分还居住在亲戚、邻居家或者临时“过渡房”里,部分拆迁户在“过渡房”内一住数年甚至上十年。龙岭工业园在2004-年曾一度出现村组为主支配村民拆迁建房安置台基的做法,造成很多遗留问题。基于此,调查组建议:一是市里要抓紧做好拆迁安置点详细规划。规划一经确定,就要严格执行,努力形成小区化的安置新区,避免重复拆迁。二是加大前期投入,适当超前建设拆迁安置点。三是要堵疏结合,在澄清底数、确认资格后,依法规范受理村民分户建房审批,按照一户一基、一律进拆迁安置点建房、手续齐全等要求批准村民建房,既堵死违法建房,又疏通合法建房。同时要下决心清理解决村民建房的有关历史遗留问题。
2、失地农民的后续保障问题。据统计,目前我老秘网市中心城区失地农民总数约3.5万人,其中益阳高新区0.92万人,赫山区1.45万人,资阳区1.13万人。由于目前我老秘网市尚未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加上缺乏就业创业技能,没有明确的未来预期,结果导致相当一部分拆迁户心理失衡,不配合政府和部门的工作,强揽工程、强装强卸等问题大量存在,造成项目建设环境不优。我们认为,失地农民也是城市的主人,他们为城市的发展让出土地,作出了牺牲,理应共享城市发展成果。所以,调查组建议:一是加紧出台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尽快出台失地农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办法,为他们解除后顾之忧。要加快完善失地农民转为城市社区居民的管理衔接。二是建立失地农民就业培训机制。政府设立专项资金,采取免费培训等方法,更多地为失地农民提供继续教育机会,提高失地农民的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使其有能力自谋出路。同时,政府要加强拆迁安置点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努力拓宽失地农民的就业空间。三是扶持发展集体经济。通过集体经济发展为失地农民提供就业机会,增加社会福利。
3、拆迁安置基础信息资料收集管理问题。调查中我们了解到,由于历史原因、管理缺位等,目前中心城区规划区内的居民和村民的土地、住房、分户等情况底子不清。特别是村(居)民建房情况混乱,没有手续或手续不全,绝大部分没有依法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待实施征地拆迁时麻纱很多,严重影响拆迁进度。调查组建议:由国土、规划、公安、民政等部门抽调专门力量,会同三区有关街道(乡镇)、社区(村组)等基层组织,对中心城区所有农户的在册人口、住房、田土、从业状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完整的信息档案,归集到市里统一管理、随时调阅,这将为征地拆迁工作带来很大的便利。
4、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拆迁工作亟待加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的规定,根据土地权属不同,集体土地的征用拆迁和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管理机构分设。因此,目前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工作由市房管局(安全与拆迁管理科)代表市人民政府实施行政许可。随着益阳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些年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工作量也随之剧增,过去每年拆迁量为20万平方米左右,今年中心城区计划拆迁房屋面积66.2万平方米、搬迁户数为7196户,相当于过去三年的总和。而目前市房管局安拆科仅有3人(其中1人从外科室抽调)。由于人员太少、机构设置与所承担的职责不相适应等原因,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行政管理远没有到位,以致有三分之一左右的房屋拆迁没有获得行政许可,隐藏了许多矛盾和问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借鉴娄底、岳阳等地做法,调查组建议:将市房管局的城市房屋拆迁行政管理职能剥离出来,以其为基础成立“益阳市人民政府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定为副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市房管局管理。内设拆迁管理科、政策法规科、综合科。主要职能是:编制益阳市拆迁年度计划,代表市人民政府进行国有土地上拆迁行政许可,指导、监控全市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安置工作,拆迁行政裁决,拆迁单位资质管理,房屋拆迁安全监管,决定申请行政或司法强制拆迁,调处拆迁纠纷、处理征拆信访,国有土地拆迁安置相关案件的应诉,收集整理拆迁信息资料。建议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人员定编为12人,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拆迁管理科5人、政策法规科2人、综合科3人,人员来源采取市房管局内部选拔和公开考选相结合的办法解决。
篇8:拆迁工作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一大批省市重点项目在十堰市茅箭区开工和推进,但因拆迁补偿引发了上访,群体性事件激增。如何解决拆迁工作中突现的各类矛盾,让拆迁群众分享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带来的实惠,这些问题如处理不好,很可能会引起大的事端,影响社会的稳定。如何破解这个难题,笔者在十堰市茅箭区开发区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
一、当前拆迁工作现状
(一)重点建设项目多,经济发展迅猛。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42个;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50个,同比增长120%;开发区在建重点建设项目60个,同比增长120%。20,开发区实现工业总产值110亿元,同比增长9%;固定资产投资30.8亿元,同比增长21.7%;园区入驻企业195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52家,双亿企业11家,成功跻身全省52家重点产业集群,开发区正逐步建成东风商用车8万辆重型车新基地、整车及改装车基地、汽车关键总成和核心零部件生产基地及先进制造业生产基地。
(二)矛盾突出,信访量大。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24件,56人次,无群体性事件和赴省进京信访事件;20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35件,135人次,无群体性事件,赴省进京信访3件1人,信访件同比增长150%;年开发区接待来信来访65件,250人次,集体信访件11件,186人次,赴省进京信访21件3人;信访件同比增长190%。在这些信访件中,要求分配宅基地的占信访总量的60%,反映村组集体分红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30%,反映土地补偿金、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分配不合理的占信访总量的10%,所有信访件均与项目建设拆迁工作有关。
(三)各项保障机制不断建立健全,拆迁群众得到妥善安置。目前,开发区因项目建设累计拆迁2051户,占总户数的68%;涉及房屋拆迁面积21.5万平米,失地农民6450人,占总人口的68%。为妥善解决失地农民生产生活问题,开发区一是通过土地置换,将高速公路、市政建设项目和工业园区拆迁出的近户拆迁户实行集中安置。按照新农村建设标准,分别在天津路、东风大道、许白路沿线陆续新了民和、民安、梅子、银杏等12个拆迁户集中安置小区,统一规划配套了水网、电网、管网、路网、绿化、闭路电视和通迅等设施。二不断加大对拆迁群众的就业培训,免费向失地农民提供用工信息,免费提供就业培训。几年来,开发区共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3493人,社区再就业培训2506人;新增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590人,参加居民医疗保险2667人。三是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以农民特别是拆迁失地农民就医、就学、养老问题为重点,积极推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参保率达99%;建立和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助体系,开展拆迁群众特困人口大病救助工作,拆迁群众农村合作医疗的参合率达100%;落实拆迁困难群众低保待遇,目前, 1780户拆迁群众、3141人拆迁群众享受农村低保待遇,拆迁群众的应保尽保率达100%。四是集体经济得到进一步壮大。目前,开发区已有9个村的集体经济收入超过5万无,通过村组集体分红,拆迁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
二、拆迁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征地拆迁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繁重、影响很大,在征地拆迁工作中出现了一些补偿标准偏低、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落实、保障机制不完善等不容忽视的问题,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了不良影响。
(一)征地拆迁政策不完善。目前,我国已颁布了《物权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但是,征地拆迁政策还是显得不完善,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许多困难。
1、补偿标准不一致。在项目征地拆迁工作中,往往出现同一时期不同项目的补偿标准不一致的情形。如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和东风传动轴项目同是开发区辖区20的征地拆迁项目,天津路片区千亩山地整理项目土地补偿费标准是45000元/亩,而东风传动轴项目的土地补偿费标准是32000元/亩,2011年东环路项目的补偿标准也是32000元/亩,补偿标准不一样,造成补偿标准低的拆迁户心理失衡,对项目拆迁产生抵触情绪。二是农村村民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与同时期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城市居民拆迁补偿方式一般为还建房屋,还建的房屋面积是原房屋面积的1.2倍至1.8倍,按现有市区房屋均价4500元/平方米计算,则市区居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为5400元/平方米至8100元/平方米。目前,开发区辖区项目拆迁补偿标准是砖混有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585元/平方米,砖混无产权房拆迁补偿标准为90元/平方米,相差甚远的补偿标准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也引发了不少纠纷。
2、补偿标准偏低。长期以来,开发区辖区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一直执行着十堰市物价局2005年出台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该标准规定:砖混结构房屋以585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偿,但现在在农村建房的成本价为800元/平方米,拆迁户就面临着房屋一旦被拆,所得补偿款就盖不起或者买不起与原有面积一样的房屋。作为征地拆迁对象的农民,希望尽可能得到合理补偿,或者多一点补偿,以维护自己的生计和权益。这就会引起利益上的冲突与矛盾,这是征地拆迁工作中各方面都要予以关注的重要问题。
3、征地拆迁手续不完备。由于现行土地审批制度不能适应城市开发建设的速度,客观上也存在先征地拆迁后补办拆迁手续的违规操作程序,或者是边拆迁边办征地手续,没有按照规定先办征地手续后拆迁。加之部分拆迁户认为一些项目建设拆迁并非公益事业拆迁,拆迁不具备合法性,由此导致的直接后果是他们对于拆迁工作产生反感和抵触,这也给拆迁补偿纠纷的解决带来了一定的难度。如:近两年来,西坪村瞿某某以项目征地手续不完备为由先后多次向国家、省、市国土资源部门和新闻媒体写举报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和问题。
(二)拆迁户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在征地拆迁中,拆迁户的利益在一些方面得不到保护,具体表现在:
1、补偿款未及时到位。在征地拆迁中,有些政府部门对拆迁中土地补偿金、安置补助费的发放监督不够完善,加之补偿金一般先拔到村委会,由村委会发放到拆迁户手中,不是由项目部直接发给拆迁户。一些村干部往往以种种理由拖延不发给被拆迁户,甚至存在将拆迁户补偿款抵扣上访费或拆迁户拖欠其它费用的现象,造成拆迁户不满,必然妨碍征地拆迁工作的进行。如2011年9月,许白路沿线的许家棚村、回船村、鸳鸯村、胡家村部分村民发生集体上访,反映
许白路项目的土地补偿费及劳动力安置补助费尚未兑付问题。
2、拆迁户安置工作不力。个别项目在征地拆迁后对拆迁户的安置不及时,在拆除农户房屋后迟迟未启动安置工作,拆迁农户失去土地和房屋后,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安置,其根本利益得不到保证,不仅不利于征地拆迁工作,更易于激化社会矛盾,影响政府公信力。如2011年2月,刘湾村40余户正和项目拆迁户,以拆迁后安置工程未启动为由集体围堵正和大门、在正和围墙上悬挂横幅。
3、个别社会保障措施尚未配套。开发区辖10个村,有农业人口9430人,3023户,因项目建设拆迁农户达2051户,占总户数的68%;失地农民达6450人,占总人口的68%。原有土地面积6692亩,现有土地面积670亩,仅占原有土地面积的10%。拆迁农户就是失地农民,他们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土地后,虽然政府也对失地农民的养老、医疗、就业、生产生活等问题出台了一些惠民政策和具体办法,部分年青的新生代农民能很快融入和适应城市生活,但中老年农民因没有受过工业技能培训和文化水平不高的限制,很难找到一个生存之道。
(三)个别拆迁户拆迁心态不正。他们挖空心思,不惜一切手段,想借项目拆迁达到“拆迁富”。
1、个别拆迁户以非法上访、闹访、在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方式引起社会关注,枉图混淆视听、以此达到个人目的。如在东风传动轴厂迁建项目中西坪村村民瞿某对其一间土木结构正式房和八间小临时房补偿九万余元的补偿数额不满,要求补偿二十万元。在其无理要求被拒绝后,他便以阻挠项目施工,到省、市、区等处上访,锁开发区办公大楼、在网上和其它媒体上发表不实言论等过激行为给政府施压。
2、个别拆迁户以突击抢栽抢种、搭棚等方式,枉图达到获取高额补偿费的目的。个别拆迁户在得知项目启动建设的消息后,一夜之间,在几分的菜地里插上几十万棵树苗,并要求对该几十万棵树苗以50元/棵的标准进行补偿。还有个别拆迁户突击搭“大棚”、“铁棚”。
3、一部分拆迁户抱着“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态,为达到目的,就组织有共同利益诉求的人反复闹事,以对抗手段制造影响。如徐家沟村四组、五组、六组、七组部分所谓天津路片区拆迁户以分配宅基地为由经常有组织的到市政府、市信访局闹访,据了解,该部分所谓拆迁户大部分属户口不在徐家沟村,拆迁时从未在徐家沟村生活居住过,但在拆迁时往往又以与住在该村某位村民有所谓房屋联建协议为由,主张自己也是所谓的拆迁户,而要求分配宅基地。这部分人为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成立了所谓的维权小组,并规定若有人不参与集体上访,在分配宅基地时取消其宅基地分配资格。这类信访件只要有人挑头,便一呼百应,极易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
(四)个别干部工作方法不当。在拆迁工作中,个别干部政策掌握不准,行政不依法、工作方法失衡,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
1、个别村干部法制观念淡薄,未依法行政。如刘湾村老上访户赵某自年以来,以普林工业园建设拆迁时未给其分配宅基地要求分配宅基地为由,在“三访终结”后还多次赴省进京缠访闹访。追根溯源是村委会在分配宅基地时未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对宅基地分配对象和分配范围只是少数人商量后予以确定,既未制定书面的分配方案,也未有文字性的会议记录。这在当时农村宅基地申请政策宽松、宅基地充裕、房地产市场尚未升温、宅基地无市场价值的情况下,宅基地分配不是农村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拆迁农户对宅基地分配并无太大异议。但自2007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升温,宅基地分配成为村民的利益焦点问题。赵某此时提出当时其符合宅基地分配对象,要求分得一块宅基地时,村委会却没有书面宅基地分配方案或会议记录,使赵某不能信服,造成其累访累诉。
2、个别干部工作方法简单失衡。个别干部在处理拆迁钉子户、难缠户问题时,为加快项目进度,一味迁就满足这部分拆迁户的无理要求,造成了老实人吃亏的局面,从而使大多数配合拆迁的村民觉得自己待遇不公、利益受损,引发更多拆迁群众的不满,认为在拆迁中只要耍赖、只要能缠才能获得利益,形成一种“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问题解决思路。
三、解决拆迁矛盾纠纷的工作建议和对策
近年来,不断出现的拆迁纠纷表明,拆迁问题表面看是城市化进程推进过程中城市建设的方式,但实际上有着深层次的行政管理方面和体制方面的影响。为此,提出以下防范建议和对策:
(一)教育拆迁群众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加大对拆迁群众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拆迁群众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政府为了建设需要才进行征地拆迁,拆迁群众要正确处理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要清醒的认识到开发建设是国家富强、人民富裕的必由之路,开发建设必然要进行利益调整,不可避免地会损害到一部分人的利益,但最终受益的还是大家。
(二)积极发挥政府在拆迁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一方面,政府在征地拆迁工作中要严格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决制止和纠正拆迁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不统一、补偿不及时到位、安置不及时、工作方法不当等问题;另一方面,要对拆迁工作中出现的本级本部门解决不了的群众合理要求及时向上级汇报反映,争取上级的重视和政策支持。
(三)增加拆迁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程序办事,建立透明的拆迁工作制度,怎样拆迁如何补偿及依据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都应向被拆迁户公示,并将拆迁工作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杜绝暗箱操作带来的拆迁户之间相互猜疑、不信任政府而导致的不稳定因素。此外,对于个别拆迁户提出的不合理要求、发生突击种树、搭棚、造假坟等错误做法,要及时披露与纠正;对于个别漫天要价、无理取闹、影响很坏的“钉子户”提出的无理要求,应坚持原则,按政策和标准办事。
(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征地拆迁中很多矛盾纠纷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社会基本矛盾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与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加大对失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力度,是化解问题的根本。要对有劳动能力的失地农民进行就业技能培训,并通过多种渠道向他们推荐就业岗位。同时监督指导村委会用好土地补偿费这笔集体资金,通过投资固定资产、兴办第三产业、为没有劳动能力的村民购买养老保险等方式解决村民的生活出路和生活保障,杜绝一些人为谋取蝇头小利而阻挠施工的纠纷发生。
(五)严厉制裁非法上访、闹访缠访者。对个别无理闹访缠访者,政府应责成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调查收集材料,依法予以制裁。对无理缠访闹访者起到警示作用,杜绝此类事件层出不穷。
(六)提升公务员、村组干部的法律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培训、健全村规民约、建立工作制度、严肃责任追究的方式,进一步规范基层干部行为,杜绝违规操作和人为操作现象发生。
(七)组建征地拆迁专业调委会。建立一个由林业、土地、建设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专业性调委会。在矛盾纠纷发生的第一时间,先由专业性调委会介入,了解情况、宣传法律、讲解政策、疏导情绪、化解矛盾。通过第三方调解机制的主动介入,避免一些矛盾因项目上长时间不管不问、群众又无处可诉而转化成群体性事件或疑难纠纷。
篇9:房屋拆迁调研报告
房屋拆迁调研报告
房屋拆迁是国家的工业化、城市化以及社会转型必然要经历的过程,而且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性的政府行为过程。近年来,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了一系列维系公共利益的困境。从安徽农民朱正亮因拆迁纠纷点火自焚,到轰动全国的重庆最牛钉子户,这些恶性案例表明征地拆迁领域矛盾的激化已经成为扰乱社会正常秩序的风险隐患。从基础层面来看,房屋拆迁难的根源首先在于规范性缺陷,其次才是制度性缺陷,如何从法律解释的技术方面完善法律术语的界定,又如何从法律实施的制度方面平衡利益冲突,本文尝试为我国“拆迁难”课题的破解提供一些建设性的对策。
(一)现行法律对“公共利益”之涵义界定不清
1、“公共利益”术语欠缺具体化的法律释义
20xx年,修正后的现行宪法第13条财产权保护条款确立了“公共利益”的存在与“补偿”的必要两项制度性要件,但这两项要件尤其是“公共利益”的标准、程序等一直没有在制度性的层面上得到充分具体的界定。纵观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没有一部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对什么是公共利益做出明确的界定和适当的解释。我国现行《宪法》第13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宪法》第10条第3款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20xx年就开始实施到目前还未修改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更是对公共利益只字不提,其中的某些条款似乎是将“公共利益”具体化,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3条规定:“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但这些条款显然无视对个人合法合理权利的平等保护也是一种公共利益,忽略了作为拆迁理由的公共利益与平等保护个人权利这种公共利益之间的权衡。
2、模糊性的概念界定为地方政府的“明修暗渡”埋下了隐患
公民财产权的保护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政府为了公众利益的目的可以对它进行限制和剥夺,但必须按照正常法律程序,如果是为了商业开发的目的,则必须符合民事商品交易的民事合同的自愿有偿。在实施细则中,《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一方面没有明确什么是公众利益,政府自己当自己的法官,另一方面剥夺了公民的司法权利。我国对公共利益的涵义说的非常的笼统和模糊,根本就没有一个具体标准。在实践中,这往往就造成很多征地拆迁中的诸多问题。国家建设既可以是国防、文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兴办各种社会公共事业,也有兴办各类企业从事一般经济活动的情况。经济活动尤其是微观经济活动,并非都是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城市规划也是如此,纵观各地方政府的城市规划,是不乏浓厚的经营味道和商业气息的。这种对公共利益的界定的模糊性,很难避免地方政府明修公共利益栈道,暗渡商业利益陈仓。
(二)房屋拆迁中法律关系主体间利益关系失衡
1、利益主体之间“权利”与“权力”的博弈
从征地拆迁领域来看,其中涉及的利益主体包括政府、开发商和被拆迁户。开发商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投入为目标,开发商希望支付的土地成本越少越好,其拆迁成本中有一部分是上交政府的,这部分决定权在政府;另一部分是补偿给居民的,但决定权并非在普通公民,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主体房屋价格依评估确定,附属部分和其他费用由各地规定,而评估机构及具体办法仍有各地具体规定。”可见,决定权不在居民而在政府。因此,开发商肯定会把重点放在政府,而不是居民。在同等条件下,开发商当然会倾向于其长期打交道的政府而非对其无经济价值的居民。
2、政府与被拆迁户之间“公共利益”与“部门利益”的博弈
政府这一方拆迁的出发点是什么呢?政府会通过重新规划改善城市面貌和交通而进行房屋拆迁,这也是公共利益之所在。但是政府的这种行为背后真的是以公共利益为目的吗?利用拆迁将城市土地出让给开发商取得丰厚利润是一个实实在在的利益诱因。开发商给被拆迁户的补偿费越低,就越有可能给政府的土地出让金越多,虽然这并不必然发生,但是这种存在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因此,总体上政府和被拆迁户的利益是相悖的,彼此利益可能会发生冲突。
3、现行条例与被拆迁户间“补偿标准”与“重置成本”不对称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被拆迁人可以得到的补偿项目包括:被拆迁房屋的价值补偿费、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因被拆迁造成停产停业的适当补偿。但是其具体的标准往往是由地方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而且补偿标准都是偏低,拆迁人差不多都是直接按照补偿标准确定补偿数额,以至于拆迁补偿协议的“自愿、平等协商”等大多只是具有形式意义而已。当被拆迁户得到补偿之后,又要再买房,这是最直接也是最急需解决的现实问题,但从被拆迁人的再购置能力来看,其购房能力明显弱化,现在房价高,买房难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一)明确界定标准,正确定位“公共利益”的法律内涵
在实践中,几乎所有的征地拆迁项目都是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号,当出现要牺牲个人利益时,或者说被拆迁户不愿意拆迁,补偿费用太低的情况下,政府就会说是为了“公共利益”,个人利益必须要服从公共利益。然而在究竟是不是真的为了公共利益还有待审查。为了避免实践中的一些不合理做法,在此我们必须要重新界定“公共利益”的涵义,使其涵义更明确化。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思考:
1、净化“公共利益”的主观目的
从主观要素上讲,征地拆迁主体是具有公共性的目的。主观上具有为公众利益着想的目的,一种是为了纯公益事业或者公共利益而进行拆迁补偿;另外一种是虽然有多个目的,但是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公共利益,例如某一个贫困山区的乡镇,教育资源紧张,无法满足教育的需求,如有人申请征用土地开办私立学校以解决教育资源的供需矛盾,其设立学校明显具有公共性,与此同时,其设立学校的行为还存在另外一个目的即满足私益,但这并不妨碍其符合公共利益的原则。
2、优化“公共利益”的客观条件
从客观要素上讲,征地拆迁的行为能为公众带来效益,与公民的生存发展密切相关,符合公共利益的原则。土地征用所欲实现的利益,
与公民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社会价值相关。人若
要生存和发展,需要一定的客观环境和物质作基础,土地征用如果是为了实现这些基本条件,
则认为其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例如南水北调工程,其建设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着北方几个省市居民的基本生活状况,水又是人生活的必需物质,所以这项工程是与公民生存所必需的价值相关的,自然其具有很强的公共性。
(二)适当平衡房屋拆迁法律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
1、赋权:赋予司法机关一定的“公共利益审查权”
赋予司法机关一定的权力,对土地征用目的之公共性进行审查。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司法机关无权对土地征用的目的进行司法审查,对征用行为的目的审查只存在于行政审批程序中,行政主体对征用申请的目的是否具有公共性时,主要依据是申请者提供的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这种审查缺乏公开性和透明性,其可信度较低。赋予司法机关一定权力对公共性进行审查,有利于保障被拆迁人的权利。
2、维序:维护公共利益与公共补偿的程序保障
公共利益与公正补偿的实体性要求,还需要法律上的程序保障。其中,听证和诉讼程序又是需要关注的重中之重。在公告之后,应给予权利人发表意见的权利,为此有必要设立听证制度。土地征用涉及众多人的切身的重大利益,通过公告、听证程序,听取有关专家和人民的意见,将更有利于公共利益的确定。而这种以客观形式所决定的主观公益,或许更符合民主宪政的要求。通过听证程序使开发商和被拆迁人真正实现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司法救济即诉讼程序是保障私人权利的最后一道防线,要真正做到司法公正公平公开,在征收补偿上,也应该允许被征收者就抽象行政行为提起诉讼。否则,公民就征地拆迁进行诉讼连打官司的渠道都没有。
3、定标:确定合理的拆迁补偿标准,完善房屋拆迁补偿制度
第一,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应当高于市场价值。
首先,虽然房屋拆迁的决定是由政府做出的,是一种行政行为,但是补偿则是一种民事行为,双方要签订补偿合同。因此,要坚持民事行为的基本原则:平等协商、等价有偿。征地和收地可以要求被拆迁人必须服从,但补偿则不能强迫对方接受,除非有充分理由证明补偿合理。在买方一定要买、而卖方不一定想卖的情况下,买方付出一个高于市场价的价格是合理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正常现象。
其次,拆迁补偿只是对有形的资产进行补偿,而被迫搬迁所造成的无形损失有时是很大的。例如个人就业、子女转学、重新适应新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工厂搬迁后要重新做广告、支付各种报建、报装、办证费用等。这些往往没有得到补偿。制定合理的补偿原则和补偿标准,有利于加快征地和收地的进程,最终加快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有利于耕地的保护和土地的集约化利用。
第二,房屋拆迁的具体实施应当市场化。
首先,拆迁当事人逐步市场化。随着用地性质的日益市场化和专业的中介公司进入到拆迁活动中,拆迁的强制性逐步减弱,拆迁方与被拆迁方正逐步形成平等关系,拆迁谈判也逐步形成一种平等的协商机制。拆迁方需要综合考虑拆迁成本和工程建设成本,选择总成本较低的选址方案;被拆迁方也可以讨价还价,为自己争取最有利的补偿方案。强制拆迁作为一种单方面的行为越来越少被采用。
其次,拆迁评估逐步市场化。各类房地产估价机构已不再是政府的附属机构,其性质已由政府部门的咨询机构转化为独立、公正、客观的价格鉴定机构。估价结果不再只对政府部门负责,而是对各方当事人负责,对社会负责。房地产估价机构不再只为某个政府机构服务,而是面向整个市场,为拆迁双方当事人服务。拆迁双方当事人都可以委托符合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拟拆迁房屋进行评估。
最后,拆迁补偿方式和补偿价格逐步市场化。补偿方式更多地采用回迁安置(旧房换新房、农民私宅换商品房)的方式,或者是提供多种方式供被拆迁人选择;补偿价格也从重置成新价改为市场价格,更加接近于被拆迁房屋的现实收益和预期收益,易于为被拆迁人所接受;补偿范围也有所扩大,趋于合理,除了房屋给予补偿外,室内装修和其他构筑物、附属物也给予补偿,临时安置费、搬迁费、经营损失费补偿标准都以市场租金为标准,随行就市,更为合理;不但房屋所有权人得到补偿,用益物权人(租赁人)也得到补偿。
在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房屋拆迁领域,规范缺陷与制度缺陷共同导致的公共利益泛化、公正补偿缺乏与利益行为失衡,以完善拆迁补偿制度,实现公正补偿,约束政府的过度征收行为以及依法律程序保障被拆迁者的私有财产权利,来重构征地拆迁制度,以期从根本上遏制房屋拆迁所导致的一系列社会冲突。只有市场化可以给被拆迁人一个平等的法律地位,而只有获得了平等的法律地位,被拆迁人才能获得比较合理的补偿。
篇10:五大功能区建设状况的调研报告
五大功能区建设状况的调研报告
根据区委第二批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本人在深入走访调研的基础上,对“工业园区、中心商务区、港口物流园区、东部新城区、现代农业开发区”等五大功能区建设的背景、重大意义、发展现状、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发展对策与建议作了进一步地分析和思考,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提出建设“五大功能区”的背景
20xx年区划调整以前,迎江区作为**市的中心城区和老城区,囿于城区职能和资源的限制,产业结构单一,发展平台缺乏,难以支撑和推动区域经济实现跨越发展。区划调整以后,迎江区的人口规模、地域面积和辖区资源随之发生了显著变化,形成了以城带乡的城郊结合型新城区,市委、市政府对迎江区在促进宜城板块率先崛起中的地位和作用提出了新的要求。区委、区政府主动适应形势变化,立足区情,自我加压,及时确立了“率先建设成全省经济强区、率先构建成和谐新区”的阶段性奋斗目标,着力实施“工业强区、商贸富区、城乡统筹、外向带动、可持续发展”等五大发展战略,从而推动了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区划调整实现平稳过渡,顺利完成了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三年翻番”计划。在日趋激烈的区域发展竞争格局中,巩固迎江在宜城板块领先位次,必须加速追赶跨越、率先崛起,区委、区政府认识到这必须要有更加明确的发展战略重点,必须打造更加具体的发展平台,切实增强经济发展的后劲和动力。20xx年下半年,区委、区政府在认真调研,科学分析和集体决策的基础上,果断地提出了“工业园区、中心商务区、港口物流园区、东部新城区、现代农业开发区”等五大功能区的建设任务,抓主抓重,集中力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这是对“五大发展战略”的进一步延续和深化,是实施统筹全局、重点突破领导策略的具体体现。经过一年多来的实践,这一战略决策已经成为全区上下的强烈共识,加快推动“五大功能区”建设已经成为当前各级各部门的自觉行动。
二、建设“五大功能区”的重要意义
(一)建设“五大功能区”,有利于建立坚实地发展平台。长期以来我区工业经济总量较小,建设好迎江工业园是加速工业振兴、做大做强工业经济的重要平台,也是实现追赶跨越的`关键。商贸是迎江的传统优势,大力建设中心商务区是巩固商贸中心位置、提升第三产业层次的重要载体。依托得天独厚地长江岸线资源,加强区港合作、建设港口物流园区是发展港口经济的有效途径。作为“双百”城市建设的主战场,积极建设东部新城区是加速城市化进程的迫切需要。新洲乡是城市的后花园,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建设现代农业开发区,也是发展现代城郊型农业经济的最好选择。建设“五大功能区”充分考虑了迎江区情,使各个产业都会形成坚实的发展平台,推动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二)建设“五大功能区”,有利于强力推动项目建设。“五大功能区”建设作为重要的发展平台需要有各类项目作为支撑,与此同时,项目建设也需要发展平台作为立足点,二者是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为了推动“五大功能区”建设,区委、区政府确立了重点项目县级领导负责制,各负其责,定期调度,分类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在具体推进过程中,针对“五大功能区”建设不同条件,选择不同的工作切入点,如工业园区、中心商务区和现代农业开发区的建设主体是迎江区,我们千方百计加快项目建设,而东部新城区、港口物流园区的建设主体则是市一级有关部门,我们主要是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做好建设环境保障和服务工作,促进项目建设。
(三)建设“五大功能区”,有利于充分整合各类资源。我区拥有全市最丰富的岸线资源、最明显的商贸优势以及东部新城在我区开发建设的良好机遇,通过建设“五大功能区”,能够及时有效地将这些资源优势化作发展动力,促进各个产业做大做强,形成各具特色的功能园区。同时,实施错位发展,能够实现资源互补,促进行业之间地有机结合,不断创造新的经济增长点。如建设工业园区可以集约、节约工业用地,实现工业退城进郊,促进规模扩张,带动房地产等第三产业发展。如港区的建设可以推动临港工业、仓储物流等产业发展,如在中心商务区建设中引进国内战略投资者开发建设大型商业项目,有利于提升城区品位,提高消费水平,促进城郊型农业发展。如东部新城区建设,将进一步加快城镇化步伐,促进新的商业中心形成。“五大功能区”建设使各类资源充分释放活力,将产业发展与区域经济有效地结合起来,实现了资源优化配置。
三、建设“五大功能区”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主要问题
区委、区政府研究提出“五大功能区”建设战略决策以来,围绕各功能区建设的阶段性目标任务,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克难攻坚,重点突破,“五大功能区”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着力建设工业园区,增强了工业经济实力。工业园区起步区框架基本形成,实现了水、电、路、气等“七通一平”,规划拓展了8.4平方公里的临港产业区,其中4平方公里启动区控制性详规已通过规划设计院专家评议。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南风日化、安泰玻璃2个亿元项目均已实现投产,比雷福钢铁制品项目即将部分投产,华大电缆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塑机总厂项目完成入园签约,高低压配电柜项目、一枝梅油化、摩托车配件加工、抓斗项目、有机硅项目、宇宝电器项目、劣质油综合利用等在谈项目正在洽谈或即将签订协议。工业经济加
快发展,江鑫矿业、特种橡塑、塑机总厂等骨干企业增势强劲,20xx年产值超千万元的企业达到23家,超万元的企业17家,超亿元企业6家。20xx年全区规模工业企业实现产值20亿元,同比增长13.3%;实现销售收入19亿元,同比增长14.2%。逐步形成了以轻工日化、机械制造、食品加工和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
(二)着力建设中心商务区,提升了商贸物流水平。商贸物流作为我区传统优势产业,不断得以壮大和提升。金华联、玉安物贸、新东方物贸等商贸龙头企业进一步加快发展,其中金华联20xx年全年营业额超过6亿元,实现税收710多万元,解决就业2500多人;玉安物贸营业额达到1.4亿元,实现税收650多万元;新东方物贸实现营业额8000多万元,实现税收380多万元。茶叶、家居、服装等专业市场进一步拓展,错位发展、互为补充的商贸流通体系基本形成。重点商业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倒扒狮历史文化街区整修工程顺利完工,赛博数码城、长青蔬菜批发市场等建成运营,金华联物流配送中心、康熙河农贸市场改造试点等项目前期工作进展顺利。扎实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社区“双进”工程,巩固和新建农家店39家,新增全省商业示范社区3家。
(三)着力建设港口物流园区,彰显了港口经济特色。依托市直有关部门和企业,借势借力,优化服务,有力推动了港口物流园区的发展。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马窝散货码头一期工程完工并投产,长风港区一期工程、**港18#码头扩建、现代物流信息中心等项目前期工作有序展开。完善的港口配套设施、较强的综合服务功能,推动了临港产业加速聚集,港口经济特色日益显现。全区有一定规模的水运企业达到7家;煤炭、矿石、建材等大宗货物运量大幅提高,集装箱运量迅速增长,20xx年港口吞吐量达到3000多万吨,集装箱吞吐量达到1.2万标箱,同比增长25%。
(四)着力建设东部新城区,加快了城市建设步伐。在过去短短两年时间里,全国知名的广东碧桂园、上海绿地以及温州大发等房地产开发集团相继落户我区,在遭遇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形势下继续推进建设步伐。碧桂园集团开发的东部新城商务区一期项目部分商居用房顺利开盘,五星级大酒店主体工程即将完工;绿地集团也已开工建设;大发集团正在抓紧开工;先期入驻的雨润集团、中海外集团等相继开发了中央商城、宜海林语堂小区等项目。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我们认真履行征地、拆迁、还建的主体职能。继20xx年组织实施大规模征迁以后,20xx年又组织实施了顺安路、东部新城商务区三期等重点项目征迁,完成拆迁房屋25万多平方米,征地2700多亩,同时迅速转入大规模还建房建设,全区还建规模达到87万平方米,其中区政府组织实施63万平方米,目前东部新城商务区一期还建点46栋楼已全面通过主体验收;二期还建点北片40栋楼正在建设,南片正着手桩基工程施工。同时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解决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再就业、社会保障等重大问题,确保征迁区社会政治安定。
(五)着力建设现代农业开发区,打造城郊型现代农业新格局。建设现代农业开发区,是发挥我区独特区位和生态资源优势作出的重要选择。按照抓好重点项目、培育特色产业的思路,现代农业开发区建设扎实推进。新洲乡土地整理项目全面完成,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改善,土地得到集约利用,新增耕地750余亩;土地置换项目完成测量及调查摸底等前期工作,首批获取520亩农用地转用指标;现代农业示范项目稳步推进,项目起步区顺利实现土地流转。以服务城市为主的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家;城郊型现代农业经济稳步增长,20xx年农业总产值达到4.43亿元。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功能区建设规划指导性不够。尽管全区上下对加快“五大功能区”建设充满期待,社会各界也给予了极大关注,但目前各功能区的具体规划和工作方案还未出台,对相关发展目标定位也不十分明确,这项工作正在紧张推进中,规划指导性需进一步加强。
2、功能区产业关联性不强。尽管“五大功能区”的主导产业定位比较清晰,但目前各功能区的产业链短且不完整,企业间关联度较低,布局分散,产业聚集程度不高,集群效应得不到充分发挥。
3、功能区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受诸多条件制约,各个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进度尚达不到项目大规模入驻的要求,整体形象缺乏吸引力。如工业园区起步区主体框架虽然已经基本形成,有的项目已经开工落地,但污水处理、道路运输等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对项目完工后的投产也造成了影响。
四、加快“五大功能区”建设的对策建议
针对目前现状和存在的问题,集中力量建设“五大功能区”,必须要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突破;发挥优势,借力发展”的原则,切实找准工作着力点,加大力度,实现突破,为迎江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具体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高起点做好规划编制工作。要科学规划,根据各区的产业功能定位,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编制总体规划,同时研究起步阶段规划,实行规划一次到位,建设分步实施,项目滚动发展。要统筹规划,在**市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布局规划基础上,制定各功能区的分区产业规划,分区规划要服从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产业布局规划,在功能上相互依存、相互补充。要系统规划,对功能区内项目安排和企业布局以及基础设施等进行系统、合理地规划,并力求做好功能区内、外规划的有效衔接。
(二)加快完善各项基础工作。要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市政道路、污水处理、水电气供应等公共基础设施状况。要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强化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良好的服务保障。要切实加强宣传推介,科学合理编制项目,利用各种信息平台,吸引更多的投资者来我区投资兴业。要切实加强科技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开展科技、市场、人才等信息服务,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
(三)着力壮大产业规模。要认真研究产业资本转移的走向,立足“五大功能区”现有基础,主动承接产业资本转移,加快构筑产业体系,优化产业布局,壮大产业规模。在工业园区,要积极引导机械制造、日化轻工等产业集群式、规模化发展,逐步形成优势产业体系;在中心商务区,要坚持新城、老城错位发展,发挥老城的规模优势和新城的后发优势,引导发展商务楼宇经济、现代金融信息服务,促进科技、金融、商业、旅游、文化融合,培育壮大现代服务业;在港口物流园区,要以科学开发与综合利用港口资源为先导,引导货物装卸、储存、运输、加工、水上服务、船舶修造等产业聚集发展。在东部新城区,要按照集政务、商贸、科教、文卫于一体的现代化新城区的规划定位,吸引国内外大企业聚集发展;在现代农业开发区,要引导加快特色产业发展和特色产品开发,大力发展优质种苗、无公害蔬菜以及休闲观光农业,培育城郊型现代旅游农业产业体系。
(四)重点突破招商引资。要把招商引资作为推进“五大功能区”发展的重中之重,把握产业转移机遇,全方位争取资金、技术、人才、市场。要科学分解任务,围绕“五大功能区”建设,分单位分序列分产业落实招商引资任务,突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强化责任机制,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强化招商项目跟踪服务,实行严格的考核和问责机制。要大力推进招商引资专业化,组建专业招商队伍,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招商人员的信息筛选、项目论证和谈判公关等专业水平。要创新招商方式,突出以情招商、以企招商,争取更多的能人回乡、企业回归、资金回流,并通过他们接触更多客商,引进项目、资金和技术。
(五)积极开展多方融资。积极向国家和省、市争取各项专项资金、政策性无偿资金和财政发展基金的支持,解决“五大功能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符合国家政策扶持项目的资金问题。要抓住国家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扶持政策机遇,把有关功能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项目结合起来,主动争取国家和商业银行扶持、信贷资金。鼓励外商以bt、bot、项目融资、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在基础设施领域进行投资,引导民营资本投入“五大功能区”建设和发展。加强企业效益评价和资产评估,对发展有潜力、产业有市场的企业和项目,积极推荐给各商业银行,争取更多的金融支持。
(六)强化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促进功能区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建立统筹协调,利益共享的发展规划。要加强财政扶持力度,根据发展需要,适时设立有关功能区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重点项目推进、贷款贴息、兑现各种奖励等。对有关重大项目,除享有规定的有关财政扶持政策外,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根据投资规模、建设周期、达产效益等确定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全面落实有关规费减免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区直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国家产业政策,细化有关产业发展指导意见,从财税、信贷、土地等多方面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政策体系。
(七)深化各项配套改革。要加快企业改革步伐,以改革促进发展,进一步盘活存量、扩大增量,发展壮大市场主体;鼓励推动关联企业之间联合重组,促进要素向优势产业、优势企业集中。要着力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切实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就业问题,积极支持农村社区建设,全面推进城市化进程。要进一步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五大功能区”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五、强化“五大功能区”建设的机制保障
加速“五大功能区”建设,完善体制机制是根本保障。继续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最有力的抓手就是推进“五大功能区”建设,最直接地成效也体现在“五大功能区建设”的速度上。当前,我们要把握好三个方面:
一要建立推进机制。要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功能区建设的需要,组建专门建设领导小组,实行“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领导机制,超前谋划,周密安排,快速推进。要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调度,突出重点,分解任务,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有力有效地扎实推进“五大功能区”建设。
二要抓好跟踪落实。对在建的项目,要跟踪问效,及时督查和随时服务;对成熟的项目,要抓紧开工,争取提前实施;对在手的项目,要盯住不放,密切跟踪,加快推进前期工作,促进尽快落地。区直各部门、单位要树立项目就是实绩的观念,保证项目工作的领导力量和工作力量,确保重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要通过一批大项目的开工建设,带动“五大功能区”的大开发、大发展。
三要严格考核问效。要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将功能区建设纳入全区经济考核指标,强化鞭策机制,严格落实奖惩措施,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使区直各部门、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充分认识到建设“五大功能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充分调动全区上下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推动功能区建设取得明显突破,促进区域经济加快发展。
篇11:改革状况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弄清我市供销社系统改革发展的现状,更好地研究、解决其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规划出下一步改革和发展的方向,最近一段时间,我和市供销社的主要领导同志进行了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汇报。现就这次调研情况,作一分析,并提出今后的发展思路及建议。
一、我市供销社系统的基本状况
我市供销社系统,现有10个县区社,121个基层社,16个专业社;市社所属企业11个,县区社及基层社所属企业86个;全系统共有在册职工14929人,离退休职工5944人。截止20xx年底,全市供销社系统资产总额1155万元,负债总额120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4.67%;全系统累计亏损总额635.7万元,划断历史经济包袱后,20xx年供销社系统实现盈利87.1万元,其中市社所属企业盈利51.9万元,县区社盈利35.2万元,在盈利的基层社中,各类专业社占到70%,专业社的盈利面为90%。由于受到行业性竞争的影响,全系统全年商品销售总额为39.076万元,同比下降了10.66%。
全市供销社系统的现状可概括为:经营状况趋势好,但总体还未走出困境;虽有创新,但生存与发展仍面临新的挑战。
二、我市供销社系统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行业性亏损依然存在,经营状况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计划经济时期,供销社根据行政职能的需要,按照行政区划设立基层社和经营服务网点。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大部分基层社在农村市场竞争中由于网点分散、规模较小,缺乏竞争力,经营连年亏损、包袱逐年增加。20xx年全系统汇总亏损635.7万元,比上年末减亏390.5万元,其中市社亏损681.9万元,同比减亏160.4万元,县区社盈利46.2万元,同比减亏230.1万元,虽然减亏的幅度比较大,但行业性亏损的现状并没有改变,潜在的亏损依然存在。
(二)体制、机制的制约因素依然存在。改革改了二十几年,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主经营”的指导思想并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各级供销社及社属企业在产权制度、管理制度、管理办法、管理措施等方面比较落后,在经营结构上过于单调、陈旧,在服?三农“上缺乏有效的手段。这是我市供销社系统难以上规模、上档次的主要原因。
(三)人员负担过重,减员增效并不明显。由于职工分流渠道单一,职工人数多,包袱大,特别是离退休人员比例大,负担过重,一些县区社及基层社将其主要的经济收入都用于人员开支。20xx年,全系统仅解决职工吃饭问题就支出2300万元(其中市本级1814.3万元,10个县区社按每个50万元计算,共有500万元)。
(四)资金紧张,仍是困扰供销社进一步发展的首要问题。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资产负债率高,还贷压力大,全系统每年的还贷总额为120万元,占其年利润的231.21%。
二是由于供销社系统亏损严重,不能按时还贷,加剧了信贷资产的风险,降低了自身的信誉,导致多数银行拒绝再提供贷款,造成了供销社系统收购资金筹措困难的严重局面。
三是股金问题的困扰没有完全解除。按照中央的要求,为了确保社会稳定,清退农民股金的工作必须按期完成。但我市一些基层社由于已资不抵债,清退农民股金已成困难。即使经营状况较好的一些县区社及基层社,由于清退股金的影响,不仅降低了还贷能力,还大大减少了流动资金的使用量,影响到供销社的正常运转。截止目前,全系统仍有3200万元的社员股金没有清退完毕。
(五)政策不到位,在一定程度上迟滞了供销社的发展。一是历史包袱沉重,国家政策性未弥补亏损达1.1亿元,给供销社系统减亏增盈造成了额外的负担;二是供销社企业改制后,县区社无企业管理费收入,日常经费难以保证,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市政府下发了(20xx)78号文件,要求各区县对所属供销联社实行定额经费补贴,但时至目前,除灞桥、雁塔两个区社外,其余县区社并没有得到政府的补贴。
三、我市近几年在供销社改革方面的探索
虽然我市供销社系统面临的问题很多,但是近年来,仍然在以下几个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社属企业的战略性调整迈出可喜的一步。市社在深入研究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培育支柱骨干企业和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的思路,下发了《西安市供销社社属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企业改制要在“整体推进、分步实施、一企一策”原则下,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控股、参股、股份合作等的形式,初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构筑社有资产管理的新体制,建立社有资产有进有退的新机制,实现“社有资产产权实现多元化置换,职工实现脱离供销社身份的置换和股权向企业经营者群体集中”的改制目标。目前,市供销社所属的2家企业进入改制前期的准备工作,预计年底前可完成改制工作;在县区社及基层社所属的86家企业中,已有76家企业进入改制阶段,占其企业总数的88%。其中,到20xx年底,在雁塔区社所属的11家企业中,已有9家完成改制,占应改制企业的82%;改制后,区供销社系统当年实现利润11.9万元,上缴税收68.7万元,增幅均达到10%以上,职工工资水平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二)大力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协会,积极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一是全市供销社系统依据资源、地缘优势,立足“三农”,把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加快自身的改革与发展结合起来,加强与其它经济成份、民间经纪人的合作与联合,以产权多元化对供销社的组织体系、经营机制等进行了改革和改造,取得了一定的进展。近年来,我市各县区社在原基层社的基础上,按照股份合作制原则已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16个,参加专业社的农户达到2815户,入股资金达460万元。其中周至县的司竹猕猴桃专业合作社吸收300多户农民入股,年购销猕猴桃100多万斤;蓝田县的玉编产品专业合作社解决了周围4个乡镇的玉米皮编织品的销售问题,全年为社员推销产品50多万元;户县成立的全省首家由供销社领办的农民经纪人协会,已吸收会员130人,帮助当地农民解决了买难卖难问题。二是为农业产业化提供系列化、全方位的配套服务。到去年底,全市兴办村级综合服务站367个,农资科技服务站96个,建立科技示范点30个,建立扶持农产品研发机构6个,与129个村的7529户农户建立了联系,较好地发挥了为“三农”服务的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经营。
(三)在经营业态和经营内容上有所创新。近年来,连锁经营、配送业务等新型业态的相继出现,给供销社系统注入了新的活力。市果品副食公司从自身经营条件出发,主动占领零售商业的末端市场,成立了“西安西果连锁商贸有限公司”,建立了31个连锁店,不仅较好地满足了居民生活的需要,并且促进了企业经营效益的提高。公司去年实现商品销售710多万元,同比增长75%,实现了划断盈利10万元的目标。由于公司发展的需要,企业不仅使100多名下岗职工重新上岗,又从社会上聘用了80名下岗职工。
四、关于我市供销社系统今后改革与发展的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合作社事业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合作社的实力和规模日益扩大,为完善和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双层经济体制,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助农增收,扩大社会就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供销社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于弱势地位的广大农民通过经济上的联合进行自我保护、自我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是上联市场、下联农户、服务“三农”、确保农民增收的重要环节,是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利益的有效工具,是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的一支重要力量。因此,加快供销社系统的改革、加速形成行业协会、农产品流通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专业合作社,形成农户紧密联合、互促互动的农产品产业化经营的农产品流通体系,仍是今后我市面临的一大任务。
我市供销社在改革改制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面临着不少困难和问题。因此,我认为,只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995)、国务院两个5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根本目标,实行开放办社,不断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供销合作经济的新框架、新模式,才能促进供销社的大发展。
这次对我市供销社的调查,给我的印象很深,触动较大。我认为,实施“四次改造”,推进体制创新是摆在我市各级供销社面前的课题。现就供销社系统的体制改革和今后发展提出以下几点建议与思路:
(一)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要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
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是深化供销社产权制度改革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供销社改革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它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没有党委和政府的直接领导,没有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仅靠供销社自身孤军奋战,是难以完成的。因此,建议各地供销社要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努力争取将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工作纳入到当地经济改革的总体规划中,为供销社的改革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
(二)供销社的各级领导要重视调查研究,对具体情况要分类指导、规范操作
为了避免改制过程中图形式、走过场和社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建议市社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联系县社及市社直属企业,经常深入基层和企业现场办公,就地解决问题,实行解剖麻雀、分类指导。特别对于市直企业的改革,要给全系统的社企改革做出样子,探索出路子,形成了上下联动、全面推进的大好局面。对于县社的指导,我建议对体现为农服务性质、带有政策性的农资、棉花、烟花爆竹、废旧物资等经营企业一般应由供销社控股经营;对发展前景好的企业供销社要积极参股;对于竞争性强的商品经营企业,社有资产可以彻底退出,由职工出资置换社有资产,参与市场竞争。全市各级供销社的具体情况都不尽相同,因此各级供销社要立足于创造小气候,立足于依靠自身的能力和力量来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坚决克服等靠和依赖思想。
(三)积极推行以资产和人员身份置换为核心的产权制度改革,推进基层社体制和机制的创新。
改革产权制度,是供销社解决诸如体制不顺,机制不活,效益低下,包袱沉重等突出问题的根本之策,它不仅是社、企、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的一次重大调整,也是把供销社彻底融入市场经济的一项战略性举措。我们推进产权制度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适应市场,焕发活力,提高效益,增强发展后劲,从体制和机制上彻底消除亏损根源,实现扭亏增盈。对我市而言,供销社系统的产权制度改革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要以“减人、减债、减负”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基层社的重组力度。要结合当地小城镇建设、乡镇撤并调整规划,选择交通方便、购买力强的中心集镇,要合理布局基层社,组建中心社。对边、小、微、亏以及早已失去为农服务功能的基层社,要尽快通过破产、解散、重组、兼并、资产置换等多种形式进行调整。对于基层社的债务问题,可以采取以资抵债、抵贷返租、商品偿债、破产减债、资产变现等多种形式予以解决。
2、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动力,真正建立不再亏损的新机制。目前,我市供销社系统已有不少企业通过改制扭亏,但我认为,扭亏不等于脱困,改制只是手段,发展才是目的。。因此,建议各级供销社在改制中要严格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依法改制,规范操作,切实抓好清产核资、资产处置、改革方案的论证、法人治理结构、依法注册登记和企业职工安置等环节的工作。要注重通过控股、参股等资产运作的方式,推进”一县一社“向集团化、企业化发展,不断壮大自身的经济实力,确保供销社在县域经济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同时,也建议市社和县区社要对改革企业逐个进行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当然,改制也应有所侧重,应该首先从那些还有净资产、有发展潜力的社企改起;对于那些早已资不抵债又发展无望的企业,应坚决让其退出,以免造成新的经济包袱。
3、要继续稳妥地推进人员的身份置换,确保改制工作顺利进行。人员身份置换是实现彻底改制的难点,也是产权制度改革绕不过去的问题。如果不能实现员工市场化,我们的社属企业就将继续背着沉重的人员负担,很难设想这样的改制会取得最终成功。当然人员身份置换要确保重点,多策并举。首要的问题是要妥善安置好离退(养)、伤残人员和遗属,能交社保部门管理的可以交社保部门管理;不能交社保部门管理的要从企业净资产中按标准划出一块,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进行管理,还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相关协议,一次性支付费用,一次性彻底脱钩。对于在岗职工,也要先置换身份,然后再根据个人意愿,或自谋职业、或参与新企业重组。无论是自谋职业,还是参与新企业的重组,都要解除原有劳动关系,按照员工市场化的要求,建立新的劳动关系。但从客观上讲,我市供销社所属多数企业的改制成本有限,甚至严重不足。因此,我的意见是,必须坚持多策并举的方针,凡适合以资产置换的则以资产置换,适合以经营设施租金收入置换的则以经营设施租金收入置换;对于与供销社彻底脱钩的职工则可以用现金置换。
浙江、重庆等一些地区的经验充分说明:产权制度早改早主动,晚改就被动,不改就会被市场无情地淘汰。为此,我建议各级供销社,要尽快把产权制度改革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建立主要负责人责任制。对已经完成改制的单位,要对照先进经验,坚持规范,完善不足,力求做到彻底改制;对刚起步的单位,要抓紧制定改制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对尚未进行改制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使广大干部职工支持改革,投身改革,在改革中寻求更加广阔的生存与发展空间。
(四)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贷款难问题
供销社的发展需要贷款,需要银行支持,没有必要的流动资金,供销社发展就会受到极大的限制。因此,建议由市政府出面,尽快召开由财政、金融等部门参加的协调会,具体讨论解决供销社系统的贷款难问题。当然,市供销社也要尽快将有关财务的详实情况上报市政府,供市政府决策。
(五)要创新经营方式,重组经营结构
从全市供销社系统的总体业务经营形式来看,经营业态单一,市场适应能力差。因此,我市各级供销社要积极调整经营业态,重组经营结构。各级供销社应在分析“苏果”和“西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引进连锁、配送等新的经营业态和组织形式,重构为农服务网络,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站,开拓农村服务业,拓展为农服务功能,满足农民产前、产中、产后和生活中的各种需要。起步较早的江苏省东台市供销社已经办了30多个农村综合服务社,其生活、生产资料分别由”苏果“和农资公司统一配送,内部管理则实行”四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服务承诺、统一配送商品和统一商品价格,形成了全新的连锁销售模式和服务体系。由于农民群众的日常需求基本上都能在综合服务社得到满足,因而深受当地农民群众的欢迎和乡村领导的好评。我想,“西果”和“苏果”的经验应该给我们各级供销社带来一些启示,各级供销社也应在这方面多做一些有益的.探索。
(六)以兴办专业合作社为核心,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专业合作社作为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载体,在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生产水平、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为“三农”提供系列化服务等方面有着广阔的用武之地。对我市来说,就是要在充分利用现有的经营设施、网络、信息、市场、人才等优势的基础上,立足“一社一品”,积极创建各类专业合作社和农民经纪人协会等组织,并使其以高效的管理、灵活的机制、完善的服务来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充分体现“民有、民管、民享”的办社方针,这些专业社可以由供销社控股、基层社职工和农民入股、参股等形式来共同创办,可以采取“公司+专业合作社+农户”等灵活的方式来运作,也可进行跨地区的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逐步形成上下贯通、纵横交织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以期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此外,还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经营设施,把兴办各类农村市场与农业产业化有机结合起来,以商品的流通带动农民进入市场,使农民能够通过市场把土特产品变成商品,增加农民收入。当然,各专业社也要采取多种手段主动出击,拓展销售市场,以解决当前普遍存在的销售难问题。针对我们西安的实际,我认为,各种养植(殖)专业社应在规范化操作、标准化运输、无公害绿色食品认证等方面有所突破,并以此来创建、宣传自己的品牌。同时可以采取与西安市的大型超市等单位合作、联营等形式,共同拓展西安市场,以期发挥品牌效应、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七)培植几个大型农业龙头企业,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要围绕我市的优势农产品,培育或引进有品牌、上规模、上档次的农业龙头企业,以此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政府出面给予扶持政策,对农产品深加工的企业、贸易企业,要一视同仁。对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物流技术加以改造,逐步升级,完善功能。要鼓励大型工商企业、外资企业在我市建立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农产品加工工业。同时,要借助日益发展的连锁超市的配送中心和分销网络,促进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积极引导大型超市、酒店、餐饮系统在农村建立基地,实行定牌生产,定点收购。对采购和推销我市农产品的大型连锁超市企业,在税收、网点建设、用房等方面给予优惠,以促进全市农、工、贸一体化发展,特别是农村连锁经营的发展,从而形成现代的农产品分销网络。
(八)加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
我市目前的农产品流通基础仍很薄弱,应加大投入和扶持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重点建设一批现代化的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
第一,建设一批农产品仓储中心、配送中心。我市农产品专用仓库,如冷藏库、保鲜库、数量很少,农产品配送中心几乎是空白。政府应在全面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全市统一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对大型连锁超市、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龙头企业建设的仓储中心和配送中心,应重点支持。
第二,建立西安农产品展示和流通信息中心,集中展示我市名优农产品,销售农产品的优良种子,发布全国乃至世界农业信息、农产品销售信息,以引导农民生产。
第三,建立市场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了让市民吃上放心蔬菜、水果、肉禽、粮食,要抓紧建设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制定农产品生产中农药使用的规定,推广和实施农业生产标准化,普及“绿色生产、绿色消费”的观念。
(九)要继续争取舆论上和政策上的支持。各级供销社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宣传媒体,综合反映全系统专业社和村级社建设的整体面貌,大张旗鼓地开展合格社授牌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吸引社会各界的关注。同时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协调,争取政府的扶持政策。当然政府对供销社改制的重视,不仅体现在参加会议、讲重要意义上,更体现在具体政策的制定上;体现在政府领导的身体力行、大力协调上,体现在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上。对于供销社企业在产权制度改革中,以国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改制成本的,我的意见是,可以通过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售、减免建设项目的有关税费(例如减免土地出让金、城市建设配套费等)等方式筹措改制资金。但是,这将涉及到财政、税务、工商、房产管理、劳动、银行、社会保障、审计等诸多部门,因此,建议市供销社尽快拿出一个具体意见,供市上有关部门研究与论证,以便尽快出台相关的扶持政策。
篇12:改革状况调研报告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营制度的又一重大变革。为贯彻落实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省林业大发展,承德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承担了河北省重点政研立项课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农思想状况的调查与思考》的调研工作。抽调专人组成专题调研组,针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农的思想状况走村入户进行专题调研,全面总结了承德市林改工作的做法和成效,并针对林农思想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一、关于承德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成功实践
1、承德市在具体工作中大胆实践“均山”、“均利”、“均股”、“均山+均利”等多种林改模式,得到了林农一致拥护,顺利完成了林改工作。是有效保护了森林资源。
2是维护了农村稳定。
3是促进了林农致富。
4是加快了林业发展。
5是推动了农村民主。
二、林权改革后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些地方存在不稳定因素。主要有两种:一是确权争议引发矛盾。二是利益再分配引发矛盾。
2、部分林农对林改政策有后顾之忧。
3.一些地方林牧矛盾依然突出。
4、林木砍伐及融资难问题突出。
5、林业技术服务存在滞后问题。
三、有关对策建议
1.加大林权政策宣传力度,切实稳定林农心态。继续加大林改政策宣传力度。明确告知林农,本次林改政策总结了历史上林业改革政策的经验和教训,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为基础,将农村的家庭承包责任制引入到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并结合林业生产特点,确定了合理的承包期限。我国已进入民主与法制社会,林改的政策不会变,如果变也应向着有利于林农、有利于林业发展的方向变化。再者是今后制定涉及林业方面的政策和配套措施,要保持林改政策的稳定性、连续性让广大林农吃上“定心丸”。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依据相关政策,加大林权争议调处力度,积极稳妥地调处林权争议,消除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
2.创新林业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建立“稳定公益林、搞活商品林、放开人工林”的运行机制,简化林木砍伐手续,缩短审批时间,进行有计划的砍伐,调动林农爱林、护林、育林、营林的积极性,真正实现“还山于民、还权于民、还利于民”,使林农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3.推进林业融资改革,筹集林业发展基金。结合林业生产周期长的特点,完善财政贴息和农业低息贷款政策。加大林业补贴、林业产品税费扶持力度,保证林农发展林业事业能贷到低利息和长时间使用的贷款。同时为了保证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结合林业生产风险大的特点,建立和开展森林保险制度。按照经济领域惯有的金融产品+保险产品配套开展的模式。建议上级部门将森林保险纳入国家政策性保险保费补贴范围,加强中央及地方政府政策扶持力度,由中央财政在地方财政提供配套保费补贴的前提下,对各地政策性森林保险业务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森林保险业务开展起来后也能促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顺利开展,才能保障林农投入林业后不担心。
4.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有效化解林牧矛盾。结合土地规划调整,根据生态条件合理确定牧业用地。根据牧场大小或牧草生产力合理确定载畜量。划定的生态脆弱区严禁放牧,幼林期(5年内)林地严禁放牧,对违规放牧实行严厉的经济处罚,有效地解决林木矛盾,使林业、畜牧业协调发展。
5.转变职能,改革林业管理体制。林业管理部门、林业工作者要从重管理向管理、服务并重转变。尤其是在为林农提供技术服务上下功夫,深入基层农村,为林农解决技术、组织、管理等难题。林业机构的设置应独立,增加人员编制,大乡(镇)7-9人,小乡镇3-5人,选调农林类大学毕业生充实乡(镇)林业站,在林改中充分发挥他们的专业和特长。
篇13:改革状况调研报告
近两年来,xx区紧紧围绕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等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不断加强财政财务管理,规范收支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形成了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一本预算管一年的格局
从20xx年开始,在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教育局、区城建四局进行部门综合预算改革的试点。通过总结和完善试点单位综合预算管理,制定了《xx区部门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办法》,将单位预算内外资金统一纳入预算管理。另外,通过对部门预算收支状况调研分析,按其工作职能、特色工作和资源占有状况,制定出不同类别的部门预算定额标准,人员支出按政策、公用支出按定额、项目支出视财力,统筹安排、分类管理、综合平衡。对不同性质的部门采取不同类别的预算编制方法,执收执罚部门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编制综合预算;城建部门按预算内外资金统一包干,预算外部分以收定支编制综合预算;街道办事处按街道财政体制管理办法编制综合预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按预算内外统一标准编制综合预算。到20xx年全区所有的51家一级预算单位、184家二级预算单位全部实行综合财政预算,形成一个部门一本预算,一本预算管一年。部门预算推行以后,不仅使全区一、二级预算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得到加强,也使财政分配的科学性、公平性和公开性得到较好体现。
二、推进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实现了财政资金“中转”变“直达”
20xx年底,全区所有一二级单位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所有预算资金支付全部实行网上运行。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大网上直接支付力度,将纳入财政工资统发范围的人员工资、津补贴实行“二卡合一”,对人员经费及政府采购资金全部实行网上直接支付,实现财政资金使用中“中转”变“直达”格局,有效控制了预算单位挤占、挪用和截留财政资金行为。与此同时,还制定了《xx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工作。至20xx年8月,统一撤销全部预算单位的银行基本账户98个,集中资金13,500万元,实行财政资金统一管理,分户核算,增强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切断了部门执罚收入与自身利益的“链接”
20xx年,区财政部门首先对政法系统、城管执法大队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彻底收支脱钩。由过去的预算内定额包干、预算外补充经费不足,改变为现在的以“收支两条线”管理为核心的部门综合预算管理。对收取的非税收入全额上缴财政,列为财政收入;取消比例返还,不再实行收支挂钩,未纳入预算的资金,部门一律不准使用;部门履行其职能所需的经费支出全部通过编制部门预算由财政予以解决(人员支出按政策,公用支出按定额,项目支出按财力)。这一做法既保障了执法部门的正常工作经费,又切断了部门执罚收入与自身利益挂钩的“链接”。在政法系统、城管执法大队实行彻底的收支脱钩的基础上,20xx年,全区所有执收执罚部门全部实行了彻底的收支脱钩,从源头上避免了因收支“链接”而产生的腐朽问题。
四、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实行了“采”“管”分离,大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府采购行为,增强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化、程序化、制度化,区政府出台了《xx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区政府每年印发xx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使全区各单位政府采购意识得到不断增强,区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按照《政府采购法》,于20xx年率先在全市城区中实行采管分离,区采购办和区采购中心各司其责,区采购办履行监督和管理职能,区采购中心负责实际采购活动和定点采购服务的管理工作,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体制。20xx年,财政部门把全区教育系统中小学的工程采购作为管理重点和突破口,深入推进全区政府采购工作。截止20xx年年底,全区工程采购规模突破千万元,占全部采购规模的四分之一,同比增长295%,采购规模达到区历史最好水平。与此同时,为配套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对全区公务用车的定点管理办法作了重大调整,制发了《xx区公务用车定点加油管理办法》、《公务用车定点维修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务用车定点保险管理办法》,规定凡属于财政性资金即不论是预算内资金还是预算外资金负担的公务用车必须全部纳入定点管理范围,全部定点供应通过招标来确定。实现了新的公务用车管理方式、资金结算方式和车辆费用节约激励方式,充分调动了各单位公务用车管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五、推进街道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大了街道公共事业投入,促进了区域经济全面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0xx年6月,区财政部门实行了以“街道财政收支实行账户统一管理和预决算制度”,在保障街道办事处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消费性支出,加大对社区建设、城市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投入为核心内容的《xx区街道财政收支管理试行办法》。为充分发挥街道服务群众、管理城市的职能,20xx年4月制定了以“提高财政基本保障水平,增强街道运转能力;鼓励街道招商引资,大力发展区域经济;加大公共事业投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为指导思想,以“扩大基本保障、税收超收分成、综合预算管理”为主要内容的《调整和完善街道财政管理体制的试行办法》。街道财政体制的运行,促进了街道服务群众、管理城市职能的进一步发挥;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环境创优、社区建设的水平进一步提升;区域经济得到较快发展。20xx年全区街道实现全口径财政收入14.68亿元,比体制调整前的20xx年10.48亿元增长40%,并配合“公司总部区”、“首义文化区”和“白沙洲都市工业园区”建设,逐步打造出一批以中华路“户部巷小吃”、粮道街“胭脂山衣坊”、“昙华林历史街区”为品牌代表的区域特色经济。通过财政基本保障经费和街道超收分成收入,街道用于社区建设、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文明创建等方面的经费投入达1,558万元,比20xx年1,047万元增长48.81%。
篇14:市场状况调研报告
市场状况调研报告
一、市场的基本情况
XX市建材市场,原名玉林建材家具市场,由XX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于**投资兴建,并负责管理。市场是集建筑材料、摩托车销售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市场,是XX市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
市场位于XX市一环北路中段(一环北路307号),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南、北能便捷通达广州、湛江、茂名、XX、北海和南宁、柳州、桂林、贵港、梧州等地,进入市区乘坐15路公交车可直接到达。
综合市场总占地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建材市场部分约6万平方米,摩托车市场部分约4万方米。建材市场有围墙包围,呈封闭式,内部道路宽畅,建设和安装有卫生保洁、仓储保管、金融、通讯、消防等一流的配套设施,聘请有治安保卫、运输装卸队,大小货车24小时可以装卸货物,服务周到,治安状况良好。
市场建筑面积29108平方米(包括:商住面积4020平方米,仓库面积3060平方米,经营面积22028平方米),共有门店500间。市场最初为经营副食、五金、旧货、兽药等行业的综合性市场,到一九九六年最终发展成为专业性的建材市场。市场开业之初,已有XX、XX、XX、南宁、柳州、贵港、钦州、北流等省市的经营户180多户进场经营,虽有的经营业主在中途转手,但门店出租率始终保持在99%以上。市场经营的产品主要有产于XX佛山等地的塘瓷瓷砖、水暖器材、卫生洁具、厨具、五金制品、防盗门、建筑涂料、石材,和产于柳州、XX萍乡、XX水城、XX昆明等地的建筑钢材等,共有上千个品种,商品门类广泛,品种齐全。商品的销售网络覆盖整个XX市,部分的商品销售还辐射附近的地区,如贵港、桂平、岑溪、合浦、浦北、灵山等县市。据统计,目前市场的日客流量在10000人以上,年成交额约达3亿元,年上缴税金310万元,其它征费约70多万元。
经调查,建材市场目前铺面利用率达99%以上,销售量基本能满足玉林附城地区的居民需要,但由于其面积有限,规模小、档次低,周边缺乏扩展空间,进一步发展潜力有限。
二、市场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全面调查了解发现建材市场在建设和管理中存在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市场发展定位不够高,不适应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作为中南地区的商贸集散地,玉林有着悠久的商贸历史和较好的商业发展前景。而建材市场的建立和发展,由于认识上的局限性,其发展战略定位不是很高。表现在二个方面:一是市场建设档次不高,大部分建材经销商虽能够归行入市,但是经营方式仍停留在摊位式经营,商品以低、劣居多;二是市场销售覆盖面不广,目前市场上的`商品多销在本地,及周边一些县城,知名度低,辐射范围不广,销售量有限,影响力低下。
(二)政策法规配套跟不上,进一步发展受阻。表现为:一是行政引导不力,造致了市场分散。当前XX市区内还有很多建筑材料店铺未能归行入市。如公园路上的建筑涂料店和其它各种装修材料店,工业品市场附近的管材店和灯饰店,清宁路上的铝合金(不锈钢)窗(门)店等等。市场的分散既不利于市场的管理,也不利于市场的良性发展,更不利于市场品位的提升。二是征费政策过紧,各种征费过高。行内业主普遍反映,本市场与XX的佛山、东莞、顺德、珠海、湛江、茂名以及区内百色、钦州等地的同类市场相比,同类征费偏高,这无疑会打击业主的投资信心,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的进一步发展。
(三)市场设施不配套,服务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门店(货位)面积大小不一,不合适。业主普遍反映是小户不够用,大户用不完。二是钢材货位场地没有硬化,场地沆洼不平,积水疏排不畅,雨天一身泥,晴天一身灰。三是无地磅设施。四是仓储设施不配套,仓库容量远不能满足业主的需要。五是缺乏对装运队的有效管理。六是生活设施不配套。
(四)地理位置已不相适XX市发展要求。市场建成之初,其地理位置尚属城郊。随着二环路的建成以及城区的扩展,目前市场已进入市区之中。承载建材商品的重(大)型货运车辆将不再适宜进出市区内的市场,在市区内设置建材市场,一方面对其自身发展是一个限制,另一方面影响到城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影响到城市的品位和档次。
三、建议
根据当前建材行业的发展形势以及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查组结合调查到的情况认为必须重新建设我市建材市场,这是因为:
1、鉴于当前二环路的建成、城区的扩展,现在的建材市场已进入了市区之中,承载建材货物的重(大)型车辆将不能再在市区内自由进出市场以及现有的建材市场离铁路和公路交通要道太远,运输不方便。
2、现有建材场建设的不规范、不集中,仓储保管、生活办公设施不配套,远不能满足业主的需求。
3、经营户在市场内切割瓷砖和切割铁制管材时的噪声污染和尘粉污染超标,严重影响了城区居民的正常生活。
4、目前现有的建材市场销售状况已饱和,规模小、档次低,周边缺乏发展空间,已不适应当前城市建设速猛发展的需求。
因此现有的建材市场已不宜再继续留在闹市区中,必须重新选址,整体搬迁。
(一)建设新的建材市场应该考虑的几个问题
1、市场定位。新建市场应按照立足现在,着眼未来的要求,建设成为玉林城区范围内唯一的综合性建材经营地,成为专门、集中、门类广泛、品种齐全、管理统一、服务优质的专业市场,成为凭借玉林传统的区位优势,充分展现岭南商贸都会魅力,有品位、上档次、有影响力的专业建材市场;进一步建设成为两广及中南地区以建筑材料为主,集展示、交易、信息、仓储、服务为一体的建材贸易集散中心。
2、新建市场选址。建议选择设置在二环路北流路口至秀水收费站之间路段的北侧或在苗园路石子岭附近。主要是因为建材产品多属体重量大产品,对运输条件要求较高,而该地段铁路和公路运输交通方便,空地较多,便于建设和使用,同时也可拉动该地段的经济繁荣和劳动就业。此外,新建市场近邻的新体育馆,对今后组织开展商品会展活动也相当有利。
3、建设规模。新建材市场占地15万平方米,其中营业面积4、5万平方米,仓库面积3万平方米,营业门店设计为二层,上面为办公室、住房,下层为经营门店,仓库设计为单层。新市场经营门店为1500个,年销售额为5亿元人民币,产品主要销往桂南及粤西地区。
4、新建市场投资。新市场预计总投资4500万元,其中置地费用约1100万元,建筑费用约3400万元,建设资金可由市场服务中心独立投资兴建,也可通过招商引资,实行股分制进行经营。
5、市场的管理和经营。市场的管理既可保持原有模式,继续由市场服务部负责,或是实行股份制,由股东董事会负责实施经营管理。经营方式采取先进的敞开式、超市式经营,里面经营商品齐全,基础设施配套齐备,实现“一站式”采购,提供细致周到的售后服务。
(二)建设新的建材市场政府应加强宏观调控
1、加强协调,组建市场管理体制。主要由市政府牵头,协调规划、建设、市政、工商、税务、XX区政府以及市场服务中心等部门,组建市场建设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强对市场建设总体规划和建设的领导,加强对市场内外关系的协调和管理。
2、调研报告的范文3篇3篇调研报告的范文3篇3篇2、加大行政引导和管理力度,扩大市场规模。加大行政引导力度,将城区范围内与建筑业相关的、分散的专业门类店归行纳市,迁入建材市场之内。如公园路上的建筑涂料店和其它各种装修材料店,工业品市场附近的管材店和灯饰店,清宁路上的铝合金(不锈钢)窗(门)店……等等所有分散的经营户一律引进市场内经营,进一步扩大市场规模,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影响力,提高市场活力。
3、营造良好经营环境。帮助建立建材行业协会,充分发挥协会帮助协商解决经营业主之间的矛盾,协助组建专业的装卸、搬运、运输队伍的作用。制订出台统一管理和统一收费标准,除按服务内容收取相应的服务费外,在征费上免收业主地(铺)租,降低经营户的经营成本。出台相适应的优惠政策,以优惠的政策和优质的服务稳定和吸引厂家直销商和其他经销商进驻市场。
篇15:行业状况调研报告
为推动和规范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为居民营造整齐、清洁、安全、宁静、方便、舒适的家园,使我县环境创优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XX年8月份,县政协经济农业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联合商务局、建设局等单位,深入我县住宅小区,通过走访和座谈的形式,对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的物业管理行业现状
1、 物业服务行业情况:
我县的物业管理行业起步较晚,XX年枫丹白露小区开发建设,我县第一家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枫丹白露小区。 XX年我县开始办理物业管理资质,目前,有三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4家(可可居物业、金色家园物业、御城物业和申嘉物业),正在办理资质申报手续2家(鹤宝物业和依林家园物业),从业人员83 人,还有9家物业公司正在办理前期资质。
2、住宅小区的类型:
我县的住宅小区大致有以下五种类型:一是县直单位的集资建房,这类房屋占我县住宅的45%;二是开发商建设的开发小区,目前已入住并开始运行的开发小区有枫丹白露、锦泰花园等5家,约占我县住宅的25%,在建的住宅小区还有11家;三是“小产权房”,即由村民集体组织或个人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这类房屋占我县住宅相当的比重,约我县住宅25%。四是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我县共建两个小区,一个已入住部分居民,另一个正在建设中。五是商务局下辖的七个居民小区,后两种住宅类约占5%。
3、物业管理情况
开发商建设的的五个小区中,鹤鸣花园小区992套住房已入住830户,由鹤宝物业公司管理,管理人员19人,人均月工资400-500元,年户交物业费360元,管理相对规范;枫丹白露小区746户,由东润物业公司管理,管理人员23人,物业收费标准0.32元∕平方米∕月,月工资700元左右,目前存在问题较多;龙辰小区一期476户,入住110户,入户率30%,物业管理人员24人,物业费标准月均0.4元/平方米∕月; 锦泰花园756户,物业管理人员10人;荆山鸣邸168户,物业管理人员5人;属于开发商前期管理,暂无物业公司进驻。
商务局下辖的七个居民小区,每个小区成立了小区管理委员会,工作人员2-3人,月工资800元左右,负责管理居民低保、物业、信访稳定等工作。
二、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小区实施物业管理覆盖率低
我县物业管理处于萌芽、发展阶段,居民小区有25 个,由物业公司实施管理的仅 2个,占8%,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只有 1 个,而且新建住宅小区、单位院落小区、老住宅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程度又各不相同,差异较大。
2、小区物业管理行为不规范
我县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培训没有跟上,普遍存在无证上岗现象,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理念落后、服务意识不够强。很多企业局限于常规服务,只负责清扫垃圾、看管大门、种种花草等,缺乏高品质的服务,与业主的服务需求存在较大差距。 专业人才缺乏,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大部分物业管理企业缺乏专业管理、专门技术服务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员工缺乏正规培训,服务意识淡薄,不能及时满足业主的正当要求,物管企业从业人员素质和服务质量及经营理念都亟待提高。特别是小产权房的小区,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也不缴纳维修基金,更谈不上物业管理服务,大部分只有一个门卫负责安全及配合有关职能部门收水电费、卫生费及小区所需的有关费用,部分小区连个门岗也没有,脏、乱、差、失盗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开发商未严格按照规划要求配套相应的公共设施,如绿化、安防、公共车棚等设施配备不到位。诸如这些都是今后问题的焦点。
3、物业管理协调机制不健全
县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主要依靠一个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直管,缺乏行政部门、业主委员会条块结合,层层节制的运行监管机制,缺乏物业管理矛盾协调机制,行政部门、业主委员会、物管企业三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共建和谐小区的机制还没有形成。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遇到问题和矛盾,缺少沟通渠道和协调渠道。
4、物业管理标准不统一
我县物管管理企业收费标准不统一,服务内容也各不相同。物业管理服务费普遍偏低,鹤鸣花园每年每户收360元,龙辰小区每月每户0.49元/平方,枫丹白露收费0.32元,服务内容就相对较少,大部分业主的物业管理服务的消费观念尚未完全形成,对服务收费理解存在偏差,引发对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满,而影响缴费,象枫丹白露小区XX年收费率只在10%左右,导致物管企业经营困难。鹤鸣花园小区卫生区域不包括门道楼梯卫生,有些业主愿意多缴费得到多的服务,所有小区都没有公共厕所,给业主造成很多不便。
5、物业管理行政体制尚未理顺
我县承担小区物业行业管理职责的是县房管所,只是行业指导性的工作,负责枫丹白露、鹤鸣花园、锦泰花园、荆山名邸(一期)、龙辰盛世(一期)五个小区的管理;商务局管辖下的中州文化小区、酒城宇华文化小区、杜康花园小区等七个小区属于旧房改造的小区或破产、关闭、撤并的企业单位住宅生活区,这些小区的物业由每个小区的小区管理委员会管理;单位集资房由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集资房的物业管理;小产权的小区实际上是开发商自主管理物业,有的根本就没有物业。
三、意见和建议
根据有关精神,物业管理实行“属地(分类)管理,业主自治,行业指导”的原则,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1、完善物业管理的监管。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物业管理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从根本上减少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一是完善和规范物业管理行政管理体系,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县、乡镇、房管等部门的综合协调和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积极探索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的物业管理机制。二是有关部门应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着手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前期和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服务范畴、服务标准、合同期限、服务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行为。三是强化物业管理指导监督。职能部门与乡镇要主动介入,认真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并有效开展工作。同时,还要组织不定期巡查,对管理水平低、信用等级差、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的企业,降低甚至取消其在本县辖区内从事物业管理的资格,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物业管理企业崇尚优质服务、业主自觉按时缴纳物业服务费的和谐氛围。
2、要深化物业管理法规宣教。强化对相关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成员和业主代表的教育培训,促进基层行政管理人员、业委会成员依法履职;促使物业管理企业遵纪守法,规范管理,更好地为业主提供服务;增强广大业主的物业管理法律意识和消费观念,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搞好物业管理不单是物业企业、政府的事情,而且是需要全体业主和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工作。
3、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要树立质量与品牌意识,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取得广大业主和业委会的支持和配合。一是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应当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统一采用收费标价牌形式,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对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同时,每月应在小区公告栏等醒目处公布一次当月由业主使用的公共水电费用分摊详细情况、日常维护收支情况等,使广大业主“明白消费”。三是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广大业主提供相应服务并达到服务承诺标准,对业主和业委会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及时整改。
4、推进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加快小区整治,解决处理好维修资金归集困难、物业管理用房缺乏等问题,整合物业管理资源,完善物业管理条件,改善旧住宅小区的居住环境。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我县实际情况的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最终促其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篇16:行业状况调研报告
玩具生产加工是**市的传统特色产业,随着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玩具行业与国际行情的依存度逐年加大,截止XX年底,全市从事外贸玩具生产企业达257家。但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的不断加深以及国内经济运行矛盾加大,**市玩具企业也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困境。
一、**市玩具行业运行现状
1、出口大幅下降。受国际市场需求减弱、人民币升值、原材料价格和劳动力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市玩具行业形势严峻,出口销售呈持续负增长态势。从五家玩具样本企业调查数据看,今年1-9月份全部销售收入为8656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43.8%,其中免抵退销售收入5321.1万元,同比下降达51.8%。如降幅最大的盐城彩虹工艺品有限公司,XX年1-9月份免抵退销售收入5481.5万元,而今年1-9月份免抵退销售收入仅468.4万元,比去年同期净减少5013万元,降幅高达91.5%。
2、效益负向增长。今年以来,该市玩具企业经营效益大幅下滑。从5家样本企业调查看,1-9月份利润总额呈负增长态势。由于该市玩具企业大部分均兼做纺织品,从8月份开始,纺织品出口退税率提高了2个百分点,加之部分企业已基本消化了前期订单,新的订单价格有所上升,因此,9月份,企业的利润总额回升,然而累计亏损仍十分严重。如前面提及的盐城彩虹工艺品有限公司1-9月份累计亏损人民币206.8万元,其中9月份赢利0.93万元,而去年1-9月份赢利123.09万元。用该企业负责人的话说:从事玩具行业20多年,第一次遭遇到如此巨大的困难。
3、入库税金骤减。今年以来,玩具企业入库税金较上年同期下降较为严重。从五户玩具样本企业看,今年1-9月份累计入库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413.99万元,其中免抵调库收入为271.49万元,而上年同期入库税款和调库数分别为905.11万元和746.44万元,降幅分别达54.26%和63.63%。
4、企业关停严重。该市玩具行业大多系中小企业,对政策和环境应变能力相对较弱,抗风险能力较差。随着国内外经济环境趋紧,企业生产经营每况愈下。一些为大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小型玩具加工企业,一方面自身不断上升的成本因素难以消化,加之上游企业拖欠资金严重,引发大量的加工型小玩具企业退出了市场竞争,截止XX年9月底,该市已有约三分之一的玩具企业关停。
尽管玩具企业举步维艰,但现存的大多数企业仍选择艰难的负亏经营,其主要原因:一是玩具行业属劳动密集型企业,一旦企业停产,熟练工人将大量外流;二是企业停产将失去长期以来建立的客户群,这对企业将是致命的。因此,从XX年11月1日起调高玩具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的'税收政策,对出口玩具企业无疑是雪中送炭。
二、玩具企业面临困境的主要原因
1、进口国经济环境恶化。该市玩具行业主要出口美国、欧洲两大市场,今年以来,随着国际金融危机加剧,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特别是美国次贷危机从金融保险领域向实体经济蔓延,其国内企业生产经营严重滑波,甚至倒闭,居民的购买力大大减弱,对进口商品需求则大幅减少。如**市创意工艺品有限公司3月份出口美国一笔50万美元玩具,而美国进口商已于近期宣布破产,导致该笔货款将无法收回。
2、汇兑损失继续扩大。玩具行业属劳动密集性产业,出口最大的优势在于价格低廉,行业平均利润率仅2—3%,因此,对汇率的变化非常敏感。汇改以来,人民币相对美元累计升值达21%,以外贸生产为主的玩具企业利润被汇率波动吞噬严重。今年以来,为防范美元的持续贬值,不少玩具企业改由相对坚挺的欧元结汇,然而,下半年欧元的汇率下跌严重并超过同期的美元,欧元汇率由年初的11跌至目前的8.94,去年以美元计价的玩具企业损失惨重,而今年改由欧元计价同样遭受重大损失。
3、贸易壁垒频增。今年以来,欧盟、美国、日本等近40个国家和地区纷纷出台新安全环保标准,特别是美国《XX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案》中玩具“含铅禁令”和“强制第三方认证”的通过并生效,进一步提高了玩具的准入门槛,玩具出口的检测费用大幅飙升,使得国内玩具行业雪上加霜。如,过去一份检测报告能多批次使用,而现在要对每一批合同、每一种玩具的所有用料和零配件进行分次检测,仅此一项较过去平均增加费用10倍以上,约人民币10万元。
4、经营成本上升。去年以来,玩具企业的经营成本增速惊人,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原材料大幅上涨。如截止今年月底,玩具常用的面料毛绒和短毛绒每米增加了0.5—1元,pp棉每吨上涨200元,pe袋每吨上涨3000元。以**市神龙玩具有限公司XX年全年用量来测算,300万米毛绒用量和500吨pp棉用量就增加成本300多万元。二是人工成本大幅增加。XX年新《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明确了最低工资保障和劳动用工报酬,从而规范了企业用工行为。而该政策的出台对于劳动用工欠规范的小型玩具企业来说,劳动力成本则增加可观。**市属非廉价生产区,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仅工伤和养老金保险两项费用就增加1980元/人,加之今年以来工人正常的调增工资,截止9月份,辖内玩具企业用工成本平均增加26.5%。如:现有工人280人的**市创意工艺品有限公司,去年劳动力成本为292万元,经预测今年将达到400万元,年增长约37%。
5、出口退税率下调。XX年7月,国家将玩具产品出口退税率由13%降至11%,玩具企业颇受冲击。从五户样本企业办理的出口退税情况,今年1-9月份仅办理出口退税170.55万元,而去年同期为842.92万元,退税数仅占去年的五分之一。因此,今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玩具行业提高出口退税率至14%的举措,对于支持玩具企业通过降本增利克服经营困难,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必将起着积极的作用。
三、玩具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加深的挑战和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决策,酝酿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大扩大国内需求,这无疑将给艰难中的中小企业带来发展的转机。政府、企业和税务部门三家都要积极行动起来。
政府—加强宏观监控,及时进行风险预警。政府应会同相关部门,一要加强宏观政策的解读和研究。密切关注和认真分析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国际贸易摩擦及人民币升值等对企业生产经营和进出口市场所造成的影响,引导企业及时采取应变措施,调整经营策略。二要加强企业的风险监测。对玩具行业经营方向的变化、经营者的思想动态、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的,要及时进行跟踪管理,分析、提醒和引导企业防范经营风险。三要加强市场规范和监管。特别要防止物价过快上涨,以及搭车涨价、乱涨价等现象的发生,使物价保持在合理水平,为出口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企业—调整经营策略,强化内部管理。如何应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迅速走出困境,关键还在玩具企业自身对营销策略的把持。一是扩大营销视野,寻求全球市场。该市的玩具产品主要以出口欧美市场为主,建议在保留欧美市场的同时,积极寻求新兴出口市场,向大洋洲、非洲等国家地区进军。与此同时,要积极拓展国内市场,要抓住国内消费升级的契机,不断开辟新的国内市场,为内需提供新的产品和服务。二是主动应对变化,调整对外议价。调查中发现,该市部分较大的老玩具企业在目前全球经济动荡情形下,既不敢接受国外新客户的订单,对老客户又不敢冒然议价,因此不仅丧失了新客户群,也错失了通过产品议价形式与上下游客户共担风险的机会。三是加快自主创新,提高产品档次。企业应注重内部管理挖潜,通过加大科技投入、优化产品结构,增加玩具产品附加值和档次,变贴牌产品为自有产品,以此来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税务部门—强化纳税服务,帮助企业摆脱困境。一是提供税收政策服务。在最新的出口退税、增值税转型等政策解读方面,在企业调整产品结构、更新技术过程中发生的机器设备更新、高新技术研发、库存产品处理等涉及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上,国税机关要积极主动为企业提供政策性指导。二是简化优化办税流程。要切实加快出口退税审核审批以及退税的进度,为玩具出口企业提供充足的资金保证;三是努力提供特色服务。如:建立出口退税申报提醒制度,按月发布即将到期海关电子信息,提醒企业及时按期申报;加快退税频率,可能的情况下实行每月多次退库的办法等等,以优质的服务千方百计帮助玩具企业渡过难关。
篇17:食品企业状况调研报告
为贯彻县政协有关精神要求,对食品园区内及镇辖区内企业进行了一次调研活动,具体企业包括济宁食品有限公司、食品有限公司、食品有限公司等。现报告如下:
一、企业目前整体状况
目前,食品工业开发区内企业有30多家,多数是刚刚建设的新企业,达产的企业很少,有不少还在建设期。我对已投产的几家企业进行了走访,做了详细调研。通过调查发现,现有企业基本上比较有上进心,在各自的领域内都想干一番事业,部分企业有很长远的发展规划,有的企业还想挂大连强,走集团发展模式,比如华光集团、齐盛食品等等。这些企业的想法和作法都是很好的。总体来看企业基本面很好,但是也存在许多不良因素制约企业发展,具体表现为:
1、思想不够解放,小农意识制约发展。在全县上下“解放思想、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下,特别是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优惠政策,给全县经济注入了活力,激发了企业内部潜力。但部分企业主小农意识任然严重,“小富即安、小进即满”的心态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有的墨守成规,只在小范围生产经营,眼界底,看不清外部世界,局限于小圈子,失去开拓外部世界的眼光。
2、产品科技含量低,产品附加值低。区内企业多数是粗加工企业,产品科技含量不高,多数企业主要集中在生产基础产品的产业上,这些产业对企业的规模、技术、资金、劳动力素质的要求都不高,需要的是技术熟练的年轻工人、高精密加工设备,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增加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扩大企业利润。
3、缺乏高素质的管理人才。有些现在的私营企业的管理的粗放式管理,企业内高素质、经营理念先进的管理人才少,有的基本没有,加上企业疏于对人才的.培训,导致企业不能形成一支高效的管理人才队伍,使企业负责人大事小事一肩挑,抽不出较多的时间研究市场、充电学习,管理水平得不到快速提高。另外,即使企业有意愿聘请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也很难从我们当地聘请到。我们当地人才急缺,企业为聘到合适的高级技术人才需到经济发达地区高薪聘请,而且很难聘到,比如济宁食品有限公司聘一名负责生产的技术厂长,必须从青岛聘请,聘用金很高,企业为此很头疼,一方面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另一方面限制了企业升级提档。
4、资金短缺,筹资成本高。我们区内企业规模不大,流动资金小,处于刚刚起步阶段,资金非常紧张。筹资难度大,银行“嫌贫爱富”,达不到银行要求的标准贷不到款;民间筹资成本太高,企业利润率达不到贷款利率,大大限制了企业筹资量,严重制约企业发展和规模的扩张。
二、几点建议
1、出台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发展壮大。用足用好县委、县政府的各项优惠政策,利用好当地资源优势,打造特色企业,鼓励企业走规模化生产的路子,政府应着力培植企业上市,力争区内企业在三到五年打造出一批上市企业或拟上市企业。
2、加强银企对接,保障企业资金运转。政府鼓励银行对有潜力的企业放款,给予相应的利息补贴或政策上的优惠。满足企业发展所需资金。
3、加强技术合作,提高产品附加值。开展企业与高校联谊对接,设立技术攻关项目,研发高科技产品,同时支持企业自身研发能力,使企业自创品牌,打开市场,力争走出国门。拉长产业链,走高精尖的路子,提高产品科技含量。
4、培养高级人才,充实人才市场。采取引进与培养并举,实施人才带动战略,让引进的高级人才带初级和中级人员。学习先进管理和技术,带动人才素质向高水平发展。
篇18:城市污染状况调研报告
摘要: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使得各种污染情况变得更加严重,给人们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影响。目前,城市水污染情况不断加剧,给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带来严重阻碍,必须给以高度重视,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才能有效改善城市水污染现状。本文就城市水污染状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城市水污染的治理措施,以有效提高城市水体的质量。
关键词:城市水污染;状况;治理措施
一、引言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水资源占据着非常重要的地位,必须高度重视城市水污染问题,并制定合适的治理措施,才能减少各种因素带来的水污染,从而提高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率,真正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
二、城市水污染状况
(一)地表水状况
根据相关数据显示,城市水污染中地表水已经出现污染程度不断加重的情况,受到城市居民日常污水排放、工业生产废水排放等多个方面的影响,使得部分化学物质、有毒物质进入到地表水中,最终出现居民日常用水被污染的情况下,严重的还会给生态环境、城市环境带来严重影响,从而出现生态系统失衡的问题。
(二)地下水状况
根据我国城市经济发展情况来看,城市水源过度开发、不合理利用等情况正在不断加剧,特别是北方部分比缺水的地区,如淮河和海河等区域出现突破国际警戒线的情况,大大影响地下水的合理利用。如果正在情况继续恶化下去,则较多城市会出现管网漏损、地面下陷等现象,并且,各种化工石化污染程度的不断加剧还会导致各种水污染事件频繁发生,如北京密云水库上游垃圾污染事件、黄浦江死猪事件、广西贺江水污染事件等,给人们的生活健康和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威胁。
(三)城市污水处理情况
随着经济不断发展,城市水污染治理一直是城市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以采取合适的治理措施,有效降低各种污染物带来的影响。但是,部分人员对水污染的严重性没有比较深入的了解,从而不重视水污染处理措施的有效落实,并且,污水处理技术不够先进、设备不够完善等,大大降低城市水污染治理的整体效果。与此同时,较多城市的污水排放指标不够清晰,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导致污水处理与实际情况不相符情况出现,最终无法达到有效治理水污染的目的。
三、城市水污染治理措施
(一)提高全民意识,加强污水治理
在城市经济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城市水污染治理是一个长期坚持的工作,有着较强综合性和复杂性,必须有效提高全面的水污染治理意识,提高他们对水污染治理重要性的认识,才能真正提高水资源的有效利用率,从而减少水污染情况出现。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必须加大水污染治理的投入力度和宣传力度,不断加强污水处理,才能真正增强公众的环保意识,从而降低水污染处理贯彻到人们生活的每个环节,以在节约用水、正常排污等基础上,避免污水任意排放、水资源肆意浪费等情况出现,从而推动城市水污染处理成效不大提高。
(二)加大投入,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
在城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中,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和治理力度,注重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置建设,合理采用先进的治理方法和相关技术,才能有效完善城市水污染治理体系,从而促进水资源的再生利用。目前,城市水污染处理采用的先进技术主要有二级处理、三级处理、二级强化处理和消除处理等。
其中,二级处理指的是在一级处理完成以后,使用活性炭污泥法、生物膜法等来深度处理污水,以将悬浮物质和溶解性物质除去;二级强化处理指的是在二级处理完成以后,再使用物化法、生物法等将污水中的氮和磷的部分物质去除;深度处理指的是在二级处理或者二级强化处理完成以后,使用沉淀、化学混凝和过滤等多种方法,对污水中的胶体、悬浮固体和病原体等进行净化,以提高污水的水质。在城市发展速度不一样的情况下,每个城市的水污染程度也不相同,因此要根据实际的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法,才能真正将污水中的有害物质除去,最终实现水资源的最有效利用。
(三)注重工业废水处理,从源头进行治理
根据城市水污染的相关调查可知,其主要来源是工业废水的大量排放,使得城市地下水和地表水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因此,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必须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力度,采取一定强制手段,不断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才能真正减少污水排放量,从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在实践过程中,国家针对工业废水的排放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排放标准,因此,各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以充分体现污水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如果出现违规排放废水的情况,政府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情节比较严重的则需要立即关闭工厂,以在改进污水处理技术和完善相关机械设备的情况下,提高各种工业生产的清洁度,从而推动城市水污染治理不断向前发展。另外,城市水污染治理过程中,还需要注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不断健全,有效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加强执法监管和考核,才能真正实现以防为主、防治共行,最终促进水资源开发与利用可持续发展。
(四)有效调整治理结构,充分利用再生水资源
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加上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我国针对性的提出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水是万物发展的根本之基,城市要想可持续发展保障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就必须要重视和治理水污染。现今很多城市都已经出台和制定了相关的水污染治理措施,并且也在结合实际情况在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城市水污染治理的影响范围正在不断扩大中。要想让水污染治理取得好结果,就必须注重治理结构的有效调整,充分利用各种再生水资源,才能在加强垃圾管理、实施清洁生产和不断推进市场化机制的过程中,真正降低城市水污染程度,最终实现水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首先,对垃圾填埋、再利用和燃烧等多种情况进行实地检查,以避免二次污染情况出现,从而有效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真正达到减少水污染情况的目的。与此同时,注重清洁能源的不断推广和利用,特别是工业生产中污水排放的监管,必须真正落实少排放、低污染的治理政策;其次,针对不同情况的城市水污染,采取合适的治理方法和技术,有效集合分散治理和集中控制,以在确保城市水污染整体效益的基础上,做到无害处理、无污染处理,从而提高水资源有效利用率,让众多民众参与到城市水污染治理中;最后,市场化机制的不断推广和应用,使城市水污染处理的很多缺陷得到弥补,如收费标准更加规范化、法律体系更加完整化等,大大提高污水处理的费用,从而不断的完善和更新城市水污染处理基础设施建设上,让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水资源保护、利用和水污染处理中,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最终为人类、经济和自然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四、结束语
总的来说,经济全球化发展趋势的不断加剧,使得城市水污染问题面临着非常严峻的形势,要想治理好水体污染,必须要根据各个城市水污染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治理措施,注重基础设施的有效建设,并不断增强社会各界人士的水污染治理意识,才能真正实现水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最终提高水资源有效利用率,推动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
篇19:税收状况调研报告
摘要: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市家庭装饰业的繁荣,家装业关系到千家万户,我市的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是必须予以重视的问题。本文以**市市区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问题作为调研对象,在对我市市区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归纳、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建立市场准入机制等六条加强**市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的积极建议,以期对我市家装业税收征管提供行之有效的解决途径。
关键词:家庭装饰业 税收征管 对策
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消费观念改变,小区物业管理日趋完善,居民个人购买住房并进行室内高档次装饰已成为人们的消费时尚和热点。根据**市房产局的统计,XX年**市区居民住宅销售面积为47.28万平方米,XX年37.85万元平方米,XX年60.11万平方米,XX年37.41万平方米,若以每平方米400元装饰费计算,XX年至XX年累计装饰费达7.3亿元,不考虑所得税仅按3.42%的综合税负率计算,应纳税款达2500万元。再将**市居民个人购买的非住宅用房、竣工交付使用的拆迁安置房装修和更新改造旧居室等因素考虑进来,家庭装饰业产生的税收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税源,规范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是目前税务机关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市市区家庭装饰业及税收征管的现状
(一)家庭装饰业情况复杂
XX年以来,市区房地产市场日益火爆,居民消费观念改变,促使市区家庭装饰业迅猛发展。截至XX年3月,我市已经在工商办理注册登记的家庭装饰企业约250户,还有数量众多无法统计的“三无”家装队。我市的家庭装饰业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装饰队伍多样化。既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家装公司,也有“挂靠型”装饰公司,还有相当部分是无资质、无工商执照和税务登记、无固定办公地点的“三无”个体装修队。二是装饰形式多样化。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半包工包料(即大宗装饰材料业主自行彩购、小额装饰材料装修公司或装修队采购的形式)皆而有之。三是合作形式多样化。既有装饰公司或个体装修队统一承包装修的,也有将一项装饰工程分解成水电、泥水、木工、油漆等分别承包装修的。根据我们对市区10家物业管理公司的调查走访,结果显示目前**市区家装公司占了整个家庭装饰市场约40%的份额,另60%的份额则由“三无”个体装修队占据。由于家装工程数量众多,地点遍布千家万户,众多的`“三无”家装队难以找到他们的下落,税务机关对家庭装饰业难以进行税收征管已经成为普遍的事实。
(二)行业管理缺位严重
目前对**市家庭装饰业进行监管的部门主要是**市房地产监察大队和**市装饰装修管理办公室,由于管理人员相对不足等原因,这两个部门对**市家庭装饰业的监管很难到位。这一方面使得没有建筑装饰装修资质的散兵游勇长期活跃在**家庭装饰行业的现象无法得到遏制,装饰装修质量、工程造价无从掌握;另一方面使得国家的有关规章制度没有落实到位。《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10号)第十三条规定“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申报登记。”对此条规定,**市目前的状况是装修人不知道应该提出申请,物业管理单位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也没有将此项工作纳入实施之中。监管的不力导致家装行业中的企业及经营者采取各种手段恶性竞争,逃避缴纳税款是他们的手段之一,个人经营者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游离于税务管理之外,企业不入帐、入假帐偷逃税款的现象屡见不鲜。
二、**市市区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中的难点分析
(一)税源难以监控
家装工程具有分散性,单个工程量小,总体工程数量多,税源遍布城市的角角落落。税务部门在工程时间短、面广、分散的情况下,单靠自身的力量很难掌握工程开工的时间、地点以及最终结算金额等具体情况。另一方面,家庭装修纯属个人行为,大量的个体装修队都是通过熟人介绍开展业务的,业主和装修队有了这层关系,同时也是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一般是不会向税务机关主动提供税源情况的,更不会督促施工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计税依据难以掌握
一是个人经营者的计税依据难以确定。由于个体装修队大部分都是社会分散的手工艺者临时拼凑而成,采用将工程化整为零的形式,即将一项装饰工程分解成水电、泥水、木工、油漆等项目,分别由不同的人员进行承包装修。实行分项承包装饰后,一项家装工程出现了多个纳税人,他们既无工商营业执照,也无装饰业所必需具备的资质证书且流动性大,价款大都是口头约定,付款时是现金交易而且客户不需要开具发票。在这种情况下,税务机关难以对这些个体装修队实施有效的跟踪管理,因为没有合同、发票所以无法掌握其发生的真实应税营业额。二是家装企业的计税依据难以确定。由于目前市区家装行业缺乏强有力的规范管理,“三无”装修队运营成本低廉,利润颇丰,那些有质量、依法纳税的有资质的正规企业反而失去了竞争优势。在这种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中,一些中小型家装企业在求生存的压力下,出现了偷逃税款的行为。他们在施工过程中不签定合同或者与业主私下达成协议,签订假合同,不如实反映承包金额。隐瞒下来的营业额根本没有计入帐本之中,而业主装修过程中交易付款方式多以现金为主,税务部门很难从企业的帐本、帐户上寻找到这部分隐身掉的税款。
(三)税收征管缺乏有效的控管手段
长期以来,税务机关对建筑安装、装饰企业的税收控管,一般采用“以票控税”的办法,但此控管手段对家庭装饰业来说却难以发挥作用。由于住房装修者大部分是个人,业主无索取发票意识,客观上也不需要发票报账,并且向装饰公司或装修队索取发票还会增加许多额外的费用,使得“以票控税”的办法很难在家庭装饰装修业中发挥作用。个体装修队不需要向税务机关领取发票,长期游离于税务管理之外;家装公司既不需要向地税部门领购发票,也不需要在采购装饰材料时取得发票,很便利地偷逃了大量国家税收。由于对装饰公司缺乏有效的税收控管手段,目前地税部门对装饰公司在税收管理上普遍采取定期定额方式进行管理,但税收定额普遍较低。迎江区50余家装饰公司税收定额最高的为月定额XX0元,最低的月定额只有3000元。而在这次调查过程中,一位家装行业的业内人士告诉我们,目前**市规模较大一点的家装企业年营业收入已经达到参百万元。企业的实际应税营业额与其申报纳税的数之间差额的巨大由此可见。此外,由于业主和装饰公司在采购装饰材料时,不要求销货方提供发票,而代之以发货单等,这也造成了装饰材料销售环节税收的大量流失。
三、加强**市市区家庭装饰业税收征管的对策
(一)建立市场准入制度
建立市场准入制度是规范家庭装饰装修业税收征管的前提条件,同时也能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的行为,减少矛盾和纠纷,促进我市家庭装饰装修业的健康发展。因此,建议市政府研究出台《**市住宅室内装饰管理实施办法》,对我市家庭装饰装修业进行规范。其内容应包括:所有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公司的承担;凡未按规定取得营业执照和建筑资质证书的装饰公司一律不得承接装饰装修业务;所有的装饰公司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必须持装饰合同、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以及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向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申报登记。对未按规定进行申报登记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阻止其进场施工,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罚。
各职能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形成统一联动、综合治理的局面密切配合,齐抓共管,促进市区家庭装饰装修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家庭装饰装修行业的资格审查及房屋装修申请备案的管理,严厉查处违规装饰行为;工商、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打击无证经营和偷逃税行为的力度;质检部门要加强对关系消费者人身安全的项目进行检测;物业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装饰装修申报登记、现场管理等重要职责,严格把好装饰公司的进场检查关。通过密切配合加强管理,达到公平税负、鼓励竞争、保护合法经营的目的。
(二)建立委托代征制度
针对税务机关对家庭装饰装修业税收征管缺乏控管缺乏控管手段的实际,税务机关应充分发挥物业管理企业能够对装饰企业进入小区施工前后及施工整个过程进行有效监控的有利条件,建立协作关系,委托其代征家庭装饰修业税款。具体可按以下程序办理:
1、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会同委托装饰企业,将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证明其合法权益的有效凭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装饰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装饰合同等有关资料,向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面积、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合同价款等内容,填写《家庭装饰工程纳税登记表》。
2、物业管理企业根据装饰企业填写的《家庭装饰工程登记表》、装饰合同等相关资料,向装饰企业收取相当于装饰工程价款应纳税款的纳税保证金,合同价款高于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营业额的,按合同价款计算收取;装饰合同价款低于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营业额的,按税务机关核定的计税营业额计算收取。装饰企业缴纳纳税保证金后,方可进场施工。
根据房产管理部门的调查,目前一般家庭的居室装饰装修单位建筑面积的装饰费用(不包括电器、地板、洁具、橱柜、灯具等)在300元-600元左右。根据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建议在征收的初期以广覆盖低税负为原则,单位建筑面积计税营业额按400元核定比较适宜。
3、月度终了后,装饰企业应持已完工工程合同、《家庭装修工程登记表》、**市建筑安装统一发票、纳税保证金收据,向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纳税保证金转税手续。
(三)建立税源监控体系
由税务机关自行或委托电脑公司设计开发装饰业税源监控系统。新楼盘开盘以后,税务机关及时从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相关购房者的信息,包括小区名称、购房者姓名、房屋建筑面积、联系电话、门牌号等,并将取得的信息按小区录入监控系统。对以前年度已出售但尚未装修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会同物业管理单位逐户进行登记造册,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监控系统。物业管理企业在装饰企业进行装饰申报登记后,将购房者姓名、门牌号、装饰企业名称、装饰企业税务登记证号、合同价款,拟开工竣工日期、缴纳纳税保证金数额、纳税保证金收据号码等内容录入监控系统,并在月度终了后,将相关信息导出连同装饰申报的资料一并报给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及时将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监控信息导入监控系统。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将装饰企业税款结算信息录入监控系统,通过监控系统全面反映各装饰工程的税款缴纳情况。
(四)加强对装饰企业的财务监管
一是加强纳税辅导,要求所有装饰企业必须建账建证,规范财务核算,装饰工程完工后必须开具**市建筑安装专用发票,购买的装饰材料必须按规定取得发票,充分发挥“以票控税”的作用。二是实施源泉控管,协调市区各税务机关,定期汇总家装公司在各物业管理公司、家居以及建材市场备案的家装合同数据,将以上数据反馈给家装公司主管税务机关,由其主管税务机关将企业申报的营业额、开具发票信息与家装合同金额进行分析、比对,力求从源头进行监督检查,堵住税收漏洞。三是强化监督,设立举报热线,接受广大群众对家装公司不签合同、签假合同、不开发票、开假票的行为进行举报,并认真查办落实举报内容。
(五)建立装饰业税收管理责任区制度
针对装饰工程涉及面广,工程隐蔽、缺乏有效税收管理手段的特点,在建立委托代征制度的基础上,还应建立装饰业税收管理责任区制度,由税务机关根据税收管理的需要,将市区按地域划分成若干个片区,由专人负责对片区各物业管理单位的联系,并会同物业管理单位对片区内装饰业税收的监控处理,从而达到税务机关与物业管理单位有机配合,共同做好装饰业税收控管的目的。
(六)进一步加大税法宣传力度
加强税收政策的宣传,营造对家庭装饰修业必须依法纳税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台等媒体以及小区护税网络,大力加强家庭装修业税收政策的宣传,让普通居民都知道家庭装饰工程作业需要缴纳地方税收。同时,通过宣传、鼓励和提倡居民在家庭装饰工程竣工结算时及进向施工方索取发票,让广大居民懂得发票才是双方建立装修施工关系和最终价款结算的直接凭证,一旦发生质量纠纷,发票能够保证他们的合法权益。采取发票抽奖的方式,刺激消费者索取发票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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