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工作报告范文
“袋鼠”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5篇合作社工作报告范文,这次小编在这里给大家整理后的合作社工作报告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
篇1:合作社月份工作报告
合作社月份工作报告
20XX年的第六个月中,我们结合上月的计划,做了很多的尝试,虽不是很理想,但我们同样也收获了很多。现将合作社在6月份中的工作得失与大家做一个分享:
1、饲料加工作坊未能生产
主要原因是饲料加工机因电机烧坏,一直没修好,所以导致机器一直未能正常开展工作。
2、青年中心冬令营活动开展顺利
①、借助“行动援助”资助我们的青少年活动经费,在寒假期间,我们启动了青年中心冬令营活动;
②、6月19日,在各地志愿者的帮助之下,组织孩子们开展了一场趣味丰富的运动会;
③、6月25日,值除夕之时,组织孩子们开展了为困难家庭送春联的活动;
④、6月28日,结合孩子们意愿,我们在绵竹剑南春森林公园设计了一套野外潜能拓展训练活动,拟在2月1日开展。
3、“红基会”项目正式开始执行
①、6月1日,确定了三名社区协调人,并在他们的努力之下,进行了前期的宣传和报名工作;
②、6月4日,与广济镇政府就“红基会”项目一事做了汇报;
③、6月1日至10日期间,就“红基会”资助金额及项目书修改完善等问题与”红基会5。12办公室”做了反复地沟通;
④、6月10日,合作社收到“红基会”签章的资助协议书,并与之正式签订了协议;
⑤、6月30日,合作社就项目开展情况向“红基会”做了工作报告。
4、合作建房项目进展受阻
①、6月8日至11日,在四川各高校志愿者的帮助之下,为9大7统建农户丈量了宅基地面积,并签字确认;
②、6月12、13日,协助新和村村委在9大6召开了村民大会并做了建房统计;
③、6月14日,继续在9大8做了建房统计;
④、6月18日,在“天地志愿者队”队员老史帮助之下,联系了xx军区,对方答应在春节过后为村民免费运输红砖;
⑤、之后由于补助款等一系列复杂的问题,村委会建议我们在春节过后再做行动。
5、村民文化活动工作进展
①、6月15日,我们借绵竹市年画节,到绵竹参观了舞龙队,拟在本地成立一支舞龙队;
②、6月16日,我们调查了本地舞龙的历史,发现我们本地有舞龙的条件和人员。我们即报告村委会,拟成立舞龙队,但村委会出于各种原因的考虑,劝阻我们在今年暂且不要成立;
③、6月20日,在“512中心”的帮助之下,我们从社科院借来一台投影仪。利用这台投影仪,我们在春节期间为村民播放了多部电影,让大家找回了十几年前的感觉,丰富了大家的文化生活。
总的`说来,6月份的工作开展得有些平淡,以下是我们7月份的工作计划:
1、完成“红基会”项目农户的初选工作;
2、继续开展好青年中心冬令营活动,设计一批丰富多彩且有意义的活动;
3、电影放映及其它村民文化活动继续开展,电影放映下月将在征得绵竹广电局和广济文化站的同意之下,在其它各村流动放映;
4、继续协助新和村村委做好其它村民小组的建房统计;
5、开始发布大蒜销售广告;
6、结合建房统计工作,收集农户基本信息,并力所能及地拓展农户飞信信息系统。
以上是合作社7月份的工作计划,望各位老师和朋友继续给予关注和支持。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一如既往的努力下去,在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在同事们全力配合下,我们就要开始我们的最好的工作了,之后的工作就是这样的,我们的饿工作要继续这样,不能有任何的闪失,我们的工作就这样努力不断进步中!
篇2:土地存贷合作社工作报告
土地存贷合作社工作报告
一、基本情况
xx镇xx土地存贷合作社自 20xx年xx月xx日 成立以来,已开展存地业务x宗,存地面积x亩,其中农户承包地x宗xx亩,村集体发包经营地x宗x亩,已开展贷地业务x宗,x亩,其中龙头企业贷地x宗xx亩(青龙湖公司以每亩x元贷地x亩;湖北省莲莲康生态农业发展公司以每亩x元贷地x亩);冬青蔬菜合作社以每亩x元左右贷地x宗x亩;x户种植能手贷地x宗x亩,其中,种植能手许行兵贷地x亩,陈士军贷地x亩;一般农户x户以每亩x-x元贷地x宗x亩。通过土地存贷合作社的载体,目前该村已形成了蔬菜、养殖、莲子等三大基地。
二、主要成效
一是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化经营,提高了农业生产的效益。通过流转农村土地相对向种田大户集中,全村经营大户x户,x亩,土地规模经营不断扩大,优化了土地配置,完善了农业生产要素市场,较好地解决了粗放经营问题,促进了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了农业专业化程度和产业化营水平,提高了土地规模化和集体约化经营水平,提高了农业生产率,
二是促进了农村劳动的转移,推进了农村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实行土地流转以后,全村外出务工农民逐年增加,达到x人,劳务收入x多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的建立,改变了外出务工农民“亦工亦农,亦商亦农”的兼业化状态,提高了农业的.专业化、规模化水平,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分工分业,使外出务工农民安心工作,解除了土地对这些农民的束缚,进一步促进了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城镇集聚,推进了农村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
三是增强了农业市场主体活力,提高了农业市场化水平。土地流转培育了一大批新型农民的规模化经营参与市场竞争,有助于各类工商企业介入农业领域,增强了市场主体活力和抵御市场主体活力;有利于培育各类农业龙头企业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提高了农业产业化经营程度。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x家,农民专业合作社x家,带动农民x户,提高了农业生产和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了农业的市场竞争力。
四是提高了土地价值,切实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的收益权。通过市场机制,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流转,使农户在流转承包经营权的同时,稳定流转收入,实行了土地增值,每年可增加农民收入x万元以上,保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
篇3:经济合作社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济合作社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xx经济合作社监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推行合作社社务、财务监事会制度,有效整合合作社监督组织,健全完善以村党支部为领导核心、社员会议和社员代表会议为决策机构、社委会为管理执行机构、合作社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的“四位一体”的公共权力制衡体系,是落实党的会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的重要体现,也是实现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体制的重大变革和进一步完善,xx经济合作社是向公司化发展过程中的一个过渡性集体经济组织,无论现在的合作社运作还是将来的公司化管理,合作社都必须健全和完善日常监督机制,以免造成权力运行失控。因此,推行合作社社务、财务监事会制度,有利于实现民主自治制度更好地发挥优势,有利于促进民主政治建设和社会长治久安。
政务、财务公开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主要体现,也是维护农村集体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重要工作。为切实加强合作社民主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社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在原来村委会民主理财小组基础上,我们参照全国农村经济合作社的有关规定和做法,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xx经济合作社监事会。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要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监事会的设立,可以使社务、财务监督工作步入有章可循的制度化阶段,使广大社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有很大的提升,有利于化解基层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经济合作社民主自治和民主监督能力,能够有力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坚持按照上级全面推行村务监督委员会制度的意见要求,加强合作社民主监督工作,完善合作社的社务、财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保障和推动合作社的社会经济能够稳定快速发展,进一步提高社员的生活水平,造就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保一方稳定,促一方和谐,对今后的xx经济合作社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于监事会是一个新生事物,监事会成立一年来,大家还不明白自己的工作任务是什么,责任是什么,目标和目的是什么。还不知道该做一些什么工作,该干一些什么事情。目前新一任监事会还处在适应阶段,处理不好与“两委”之间的关系,“不会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依然困扰着大家。致使合作社监事会的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由于我们xx经济合作社的经济发展在本地区较为先进,其它各项工作都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认可和肯定,监事会工作领导很重视,我们这里被上街区纪委推荐、郑州市纪委确定为郑州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为正确使用权利,恪尽职守,更好地完成郑州市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系点的工作,很好的开展监事会的工作,在上级党委、政府和村党支部的领导下,我们开始着手监事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万事开头难,从什么地方着手呢?我们请示了有关领导,决定按照监事会的“十有”标准一项一项去落实。经过多次召开监事会成员会议,学习文件、组织讨论、征求意见,监事会的准备工作总算有了眉目。现在我向大会汇报一下监事会的准备情况。
按照监事会要达到“十有”的要求:第一,有人员。我们按照有关规定由一届一次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11人组成的监事会。第二,对外有牌子。xx经济合作社监事会铜牌已经悬挂在大门口。第三,监审有印章。从全区来讲,由于我们正处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前期,政府相关改革政策还不配套,合作社及监事会的公章没能及时刻印,经过努力,合作社及监事会的公章现在都已刻好,随时可以启用。第四,有监事会成员公示栏。社委会和监事会工作人员的信息都已经在大门公示栏内进行了公示。第五,有办公场地。监事会办公室设在西楼便民服务中心三楼北,面积超过50平方米。第六,有办公桌柜。根据办公需要,特意为监事会购置了全新的办公桌椅和六组文件柜。第七,有工作制度。参照其他地方的工作制度结合我们的实际情况,在党支部领导下,经全体监事会成员集体讨论制订了xx经济合作社监事会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并上墙。第八,有会议记录。按照要求我们为每一位监事会成员都发放了会议记录簿,并专门为监事会指派一名大学生村官作为工作人员,对监事会的每一次会议,每一次活动,每一次工作做好记录。第九,有工作档案。工作档案是监事会整个工作的记录和根据,是我们检查、回顾工作的重要依据,社、组要做好工作台账记录,保存好各类工作资料。第十,有经费保障。按照我们社组集体经济收入情况,我们有足够的资金保障各种正常费用的支出。包括正常的监事会办公经费和监事会成员的误工补贴。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合作社监事会的准备工作已经就
绪,那么监事会该如何开展工作呢?监事会的职责又有那
些呢?我想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起。
一、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尽快开展工作。
合作社监事会要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全面履行对合作社事务决策、执行、公开全程监督的职责。监事会的“六项职能”概括来说包括三个方面,重点围绕管人、管财、管事进行监督:一是要管好人。要把监督的重点放在对“两委”班子成员和其它社组干部的监督上,尤其是对社组的主要干部,重点监督他们的履职、勤政廉政情况。监督他们是否自觉学习并运用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民主自治等规章制度和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知识;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矛盾纠纷调处、涉农惠农政策落实等工作中,是否依法履行职责;在带领群众致富方面,有何新点子、新路子,能否为群众接受;在换届选举时向群众作出的承诺,是否已付诸实施或制定实施方案;是否存在权为私用、优亲厚友、办事不公等违纪违法行为。督促社组干部认真履职。发现社组干部在履职、勤政廉政等方面存在问题的,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调查核实。二是要管好财。参与制定社组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对社组资金开支、资产和资源的处置及开发使用过程中,严格规范财务手续,对决策程序不到位、财务手续不完备的财务帐目及相关经济活动事项,监事会有权提出异议,不能形成统一意见的,提交社员代表大会或社员会议讨论,“两委会”和小组不采纳正确意见的,监事会可向上级或有关职能部门反映。三是要管好事。实行监事会对重大事务决策的全过程监督。决策前,参与意见征求,通过民主听证、走访座谈等途径,广泛听取社情民意。决策中,出席涉及社员利益等重大事项的社组事务会议,了解掌握事务决策的程序和过程,对违反决策程序的,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并视情向上级反映。决策后,监督执行过程,并通过适当形式公布监督结果,督促改正违规行为。对事务、财务公开事项,认真审查相关事项是否及时公开,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对不合要求或存有异议的,应及时向社组提出,社组应予以解释或纠正。认真处理社员对公开事项的意见或建议,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公开处理结果。
二、发挥监事会职能作用,把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1、监事会既要敢于监督更要善于监督。加强对“两委”和社组干部的监督,是监事会的主要职责。监事会要不断强化监督意识,大胆行使监督权利,敢于监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以扎实工作、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同时,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注重学习,坚持学习,要认真学习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新农村建设政策、民生工程政策等,对一般的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关反腐倡廉建设文件,要有基本的了解,提高监督水平和能力,真正做到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监到点子上,督到关键处。
2、既要事后监督更要事前、事中提醒。监事会要有效发挥监督职能,需要加强事前提醒。对群众关心的重要事务,监事会要注意提前介入,做一些调研,听取民声民意,及时反馈给“两委”和小组;对于一些“两委”和小组想要实施的事务,但群众有反对、条件不成熟、实际情况不许可的,监事会要及时事前提醒,沟通协调。要加强事中监督,对基础设施建设、物资采购、集体资产处置等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要加强事后监督,对照有关规定对合作社事务活动特别是财务开支进行认真审查。
3、既要抓监督又要发挥其他方面功能。监事会承担着重要的使命,广大基层干部群众寄予厚望。监事会在保证做好监督工作的同时,要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协助“两委”向群众宣传好党的方针政策和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就“两委”开展的重要工作的进程、效果及时向群众说明、解释;听取收集并及时向“两委”和小组反馈群众的呼声、愿望和要求;积极帮助“两委”化解与群众之间的矛盾;督
促“两委”完成重要工作计划和兑现向群众承诺等等。
三、正确处理监事会与“两委”的关系,大胆开展工作。
1、监事会与“两委”的关系最主要的.关系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事会的主要工作职责就是对“两委”和小组进行监督。监事会在监督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大胆纠正。如果监事会提出的意见与“两委”和小组不一致,可以通过社员代表大会解决。监事会是代表社员行使监督权的,在开展工作中,既不能直接参与“两委”的决策和管理,也不能干涉“两委”和小组的正常工作,更不能假公济私、滥用监督权力,与“两委”和小组唱“对台戏”、有意制造矛盾。在日常工作中,监事会必须接受村党支部的正确领导,支持和保障“两委”和小组有序开展工作。对此,“两委”和小组要正确对待,要尊重监事会,充分认识到监事会行使监督职能是从源头上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是对被监督者的关心和爱护,是为了保证或促使“两委”及社组干部正确履行职责,“两委”及社组干部应积极创造条件支持监事会工作,真诚欢迎监事会的监督。
党支部对监事会有领导关系。按照要求,监事会在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党支部是村级组织的领导核心和农村工作的战斗堡垒,监事会接受党支部的领导。但党支部对监事会的领导主要体现在政治领导和组织领导上。政治领导,主要是党支部要积极向监事会宣传中央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及“两委”落实这些政策的措施,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供监事会学习;主动向监事会通报工作,让其及时掌握“两委”在想什么、干什么、为什么,及时听取并认真落实监事会成员对“两委”的意见和建议,使大家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监事会与“两委”关系处理好又保证了党支部对监事会的领导,是为了便于监事会知情履职、统一思想,并促使其正确履行职责;监事会对党支部及社委会的监督,也是为了让两委正确履行职责,更好地服务好基层群众,发挥好党在农村的战斗堡垒作用。虽然监事会与“两委”的关系基本明确,但在实际工作中,监事会与“两委”难免会产生一些矛盾和分歧,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对此,我们将要制定预防机制。按照规定,要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监事会委员的教育培训,提高监事会委员的履职能力;涉及监事会监督工作内容的有关文件及时发给监事会。
2、监事会为合作社常设监督机构,由社员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接受其委托独立行使“六项监督”职责,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不参与社组事务管理。对“两委”和小组不按照规定程序和办事规则做出的决定,监事会可建议提请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监事会每年要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为规范监事会工作,不断提高监事会成员履职能力和水平,建立长效机制,我们已经制定了《xx经济合作社监事会组织机构》、《xx经济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制度》、《xx经济合作社监事会工作职责》等制度,明确了监事会的组织架构、职责范围、责任义务及工作程序,保障了监事会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监事会成员要坚决服从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在党支部的带领下学习知识,领会政策,遵守制度,把握尺度,尽自己最大的能力做好本职工作。监事会的工作是上级的要求,干好工作是为了更加规范,绝不是为了整人找事,因此在工作中我们要做到有名有实,坚持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补位不超位、监督不出位,真正反映群众心声,监督社委会理政行为,为全体社员负好责、把好关,通过我们的工作,使干部清清白白,群众明明白白,使干群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监事会没有规范的工作模式,我们只有根据我们合作社的实际情况摸着石头过河,首先要恢复财务报表制度,对各组每月的财务报表进行审理,监事会成员签过字、监事会盖过章后,再向外公布,每个月审查公布一次,下个月公布时收回上月的报表,在监事会办公室存档,使集体财务收支情况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发现有不合理的开支及时纠正,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社委会和党支部汇报,尽快的做出整改与纠正。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扩大监督覆盖面,把社、组各类财务、政务纳入我们的监督范围。如社、组的大小协议、合同情况、干部工资、奖金发放情况,每个门面房租金的收缴情况等等,逐步地走向正常化,合理化。
请领导和群众放心,我们不做就不做,要做就要做好,我们要在干中学,学中干,不断提高对监事会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提升监事会人员素质,解决好监事会人员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的问题。
会后,我们决定再准备一个月的时间,从七月份开始,每个月的10号左右召开一次会议,进行一次合作社事务、财务审核监督工作,先从每个月审查账务收支和经济合同开始工作,以后逐渐增加监督的范围和具体事项。先从政务、财务公开监督抓起,完善政务、财务公开的内容,规范政务财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和基本程序,接受群众监督。在公开的方式上继续采取过去的以公开栏为主,小组会议或社员代表大会公开为辅,正常工作定期公开,重点工作及时公开,财务做到每月上旬公开一次,确保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
为了进一步抓好政务、财务公开工作,我们监事会要坚持做到:
一、要找准工作定位。监事会是一个在街道纪工委指导下,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的自治组织,监事会和社委会工作职责不同,但工作的目的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促进本社经济快速发展工作的,监事会在工作中要注意自身的工作角色,树立大局意识,明确任务,勇担使命,大胆监督,同时要接受党支部领导,全力支持两委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树立好形象。每一位监事会成员都要以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自觉加强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监督的能力和水平。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理念,切实负起对社组干部工作进行监督的责任,从而提高社组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这样既能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又能使社组干部少走弯路,少犯错误,从而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通过有效教育和严格监督,树立合作社清廉团结、进取为民的良好形象。
三、把握公开内容,做到全面真实,突出重点。对社组财务收支情况、计划生育指标使用情况、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情况、集体经济所得收益情况、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情况、集体债权债务情况、重大决策情况和经济实体运行情况等与社员利益相关的重要问题都做到及时公开,同时突出财务公开这个重点。
四、完善公开方式,做到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一是社里在大门口设立固定的社委会事务、财务公开栏,各组在各自小区大门口至少设立一个政务、财务公开栏,定期、及时更换需要公开的内容;二是采取印发“xx村中事”等一些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形式,切实方便群众;三是召开社员会议和社员代表大会将有关事项和账目在会上公开。
今后社里的大小事都需要监事会审核,我们11个人组成的监事会要对得起全社人民的信任,感觉到压力很大。但是,只要我们在上级党委政府和党支部的领导下,高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主线,以增强社组领导班子整体功能、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推进富民强社为目标,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积极开展监事会日常工作,逐步形成“党支部领导、社员代表大会决策,社委会实施、监事会民主监督四位一体的民主自治新格局。
各位代表:
实现合作社经济事务监督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一种新的监督机制,这项工作的开展是要对xx经济合作社全体社员负起责任,是对全体社组干部的关心和爱护,这项工作的开展,需要得到广大社组干部和社员的支持和帮助,需要得到广大社员代表的大力支持,整个监事会的工作是要对社组的政务和财务进行监督,很多时候需要向当事人调查询问,经常对一些财务账目进行审计和审查,也请社组干部和当事人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总之,我们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推进政务、财务公开制度是新时期、新形式下新农村发展的需要,我们将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将社务组务公开工作与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紧密结合起来,以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推动我社各项事业的全面进步。
谢谢大家!
篇4:合作社5月份工作报告暨6月份计划
合作社09年5月份工作报告暨6月份计划
绵竹市民生合作社09年5月份工作报告暨6月份计划 现在将本社在5月份的主要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红基会”项目开始发展第二批项目农户 5月1日至3日,合作社邀请成都“大邑兔王”的培训老师在广济镇花石桥村委会院内,为当地报名参加养兔的农户进行了为期3天的技术培训; 5月3日至5日,合作社在上月第二批农户报名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走访和调查,结合农户培训效果,确定了20户项目农户,并与之签订了协议; 5月13日,合作社从成都“大邑兔王”购回20组种兔和40组农资,发放给了项目农户; 5月26日至27日,合作社邀请成都“大邑兔王”技术专家来合作社为总共45户项目农户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技术指导服务。 二、生态建房 由于沟通不力以及经验欠缺等综合原因,生态建房工作在5月出现了一些问题。由于当时户型单一、钢材价格又迟迟未降,对农户的`推广工作造成了一定的阻力。经过合作社努力的沟通,合作方答应降低钢材价格、改造户型,主要以农户的意愿为主,真正做到协力造屋。现合作社正在积极地在各地寻求愿意修建轻钢房的农户作为试点。 三、电影放映 电影放映工作一直是作为合作社长期性的一项工作,之前由于人员不稳定,放映工作一直断断续续。目前确定了一个电影放映工作人员,结合养兔项目,在各地流动放映,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益。 四、其他项目 1、饲料销售服务:从5.2日开始,合作社开始了针对项目农户的饲料加工销售服务。第一批1000斤饲料在什邡加工完成,由合作社专人配送到每户农户家中。 2、肉兔市场服务:为了保证农户肉兔价格的稳定,合作社从现在起即开始了肉兔市场的开拓工作。目前已经与成都城乡社区发展中心、绵竹双流老妈兔头总店、绵竹万鑫大酒店等客户终端取得了初步的沟通。 五、来访活动 5月14日―5月16日,合作社派理事王支禄、执行干事许丰强到成都参加了由绿色流域主办的“灾害管理培训”; 5月28日,剑南社工站在合作社的邀请之下,来到合作社与大家一起度过了一个难忘的端午节。在活动中,社工站与合作社欢聚一堂,一起愉快地探讨了合作社、兔业发展、产品开发等项目,以及社工站与合作社未来的合作等。 六、财务整理 在月底经过执委会一班人以建房工作出现的财务问题为切入点,对合作社整体财务状况做了整理,并确定了完善的财务制度。规定今后一切财务制度, 以上是合作社5月份工作报告,以下是合作社6月份的工作计划: 一、发展第三批养兔项目农户,争取在月底达到总共70户以上的规模; 二、针对兔业的饲料销售服务及市场服务将作为持续的一项工作; 二、月中组织开展与剑南社工站第二次联谊活动; 三、开始组织农村综合服务的全面调查工作,通过各种方式,收集第一手资料,为今后的农村综合服务探索工作打下基础; 四、加强与乡村建筑工作室的合作,改进生态轻钢房的修建模式,争取做几户协力建房的试点。 以上是合作社6月份工作计划,望各位老师朋友指正。 绵竹市民生合作社 5月30日篇5:合作社3月份工作报告暨4月份计划
合作社09年3月份工作报告暨4月份计划
合作社09年3月份工作报告暨4月份计划 现在将本合作社在3月份的主要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红基会”项目开始第一批种兔饲养 3月12日,合作社从“大邑兔王”购回250只种兔,50套笼子及附件,分发给了上月确定的25户项目农户; 3月20日―3月21日,在“大邑兔王”的帮助之下,对25户项目农户进行了走访,并进行了为期两天的技术指导; 3月23日,鉴于农户信息蔽塞,市场上农资价格偏高,合作社在天平村村委会确定了一处兔业农资服务部,以便为养兔户提供质优价廉的饲料及兔药。 二、生态建房进展顺利 3月2日,位于绵竹广济的生态轻钢样板房开始动工; 3月20日,样板房基本竣工。 在修建样板房的过程中,合作社在“乡村建筑工作室(RAS)”的协助之下,培养起了一支施工队伍,这只队伍将在今后的灾后重建过程中,为推动生态轻钢房的.建设起到重要的作用。 截止目前为止,我们已和3户农户签订了修建轻钢房的协议,第一批将在本月29日动工;另外什邡蓥华、洛水、湔氐、绵竹土门、广济、金花、九龙等地农户多次来到合作社参观轻钢房,并表示出了修建意向。 三、对外交流 3月3日,“绵竹市社会资源协调平台”组团来到合作社,对合作社修建的生态轻钢房以及养兔项目进行了了解; 3月8日,日本“人与防灾未来中心”一行在中心主要负责人室崎益辉的带领下,到访合作社,对合作社养兔项目以及面临的问题作了初步的了解; 3月10日,“千秋助读”来合作社调查图书室运作情况; 以上是合作社3月份工作报告,以下是合作社4月份的工作计划: 一、展开红基会项目第二批宣传工作,改变以往陈旧的宣传方式,力求让更多的农户知道并了解此项目; 二、在天平村村委开张一家兔业农资服务部,导致本月确定的组织建设工作迟迟未能开展,下月将尽力地将此项工作推进; 四、继续推进生态轻钢房的建设,尽快地保质保量为农户修建起经济实惠的轻钢房。 以上是合作社4月份工作计划,望各位老师朋友指正。 绵竹市民生合作社 年3月28日篇6:合作社4月份工作报告暨5月份计划
合作社09年4月份工作报告暨5月份计划
合作社09年4月份工作报告暨5月份计划 现在将本社在4月份的主要工作进展报告如下: 一、“红基会”项目开始启动第二批项目 4月15日,合作社通过张贴宣传画、开广播会、发动项目农户宣传等方式启动了第二批项目的宣传报名工作; 4月20日,在天平村村委会成立了一处兔业农资服务部,我们在绵竹市畜牧局购回兔病防治药物,并对销售人员进行了一些简单的.培训。 4月23日―4月24日,“大邑兔王”工作人员来到合作社,对第一批项目农户进行了技术指导; 4月25日―4月27日,对第二批报名农户进行了为期3天的技术培训。 二、生态建房进展顺利 4月2日,开始组织对上月签订建房协议的农户进行建房施工; 4月25日,位于广济镇中心村的一户农户房屋基本竣工。 三、改组理事会 4月28日,合作社召开了第一届第一次理事会,自合作社成立以来,一直没有一套过硬的理事会班子,合作社经过多方努力,终于完善了理事会班子。目前理事会共有5人,其中妇女1人。另设执行监事1人。 以上是合作社4月份工作报告,以下是合作社5月份的工作计划: 一、发放第二批种兔,并进行第三批项目的宣传报名工作; 二、整理好合作社章程,并报理事会审议修改; 四、继续推进生态轻钢房的建设,为更多农户修建起经济实惠的轻钢房。 以上是合作社5月份工作计划,望各位老师朋友指正。 绵竹市民生合作社 4月28日篇7:县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典型材料的工作报告
一、概况
1、基本情况。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是晓街乡万佑村“两委”自发组建的服务型专业合作社。10月末,在新的村两委班子确立产生以后,为找到一个新的切实可行的农村致富道路,集村两委班子成员、先进党员及村民部分代表在一起共同研究,首先分析从包产到户调动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生产力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到如今生产力发展到一定程度后,怎么样打破再发展的瓶颈,借鉴我国当代农村发展较好的经验,最后确定了村里的发展路子。具体想法就是充分利用现实的生产力,打破一家一户小规模生产模式,达到立足市场解放劳动力,节约生产资料,共享先进科技,使农民生产、生活得到最大的提高,确定成立以全程机械化作业为主,整合零散土地集约生产,向外积极输送劳力为主的合作社。通过两年的摸索,于申请注册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注册资金50万元,成员48名,拥有大型吊车1台,中型吊车1台,拖拉机13台,电动喷雾器10台,货车8台,装载机1台,微型耕作机16台,茶园修剪采摘机18套,以组织采购,供应成员农业生产中所需的机械设备及配件;销售并引进农机新技术新设备,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为业务范围,采取“公司+农户+基地”的形式开展农机服务。
2、建章立制。合作社有牌子和固定的办公场所,设立了信息、维修、培训等服务机构,有健全的财务制度、管理制度,组织机构民主选举产生,有成员大会记录,股金设置合理;合作社有48名社员,其中技术人员15名,均在农机部门取得了操作证,有成套的农机作业机具,机具服务基本覆盖了山地和田间作业,作业机具总价值达258万元。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1、“多元化”服务,提供给农户更多自主权
合作社在不改变农户土地承包权的前提下,提供三种服务模式供农户自主选择:
一是农户将承包地几年或一年出租给合作社经营,租赁款可以结算现金或粮食由合作社交给农户。
二是农户承包田自主经营,由合作社提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服务,农户向合作社交纳相应的服务费。
三是农户在粮食生产过程中,可选择合作社为其提供部分作业环节的机械化服务,并按市场行情交纳相应的服务费,日常田间由农户自已承担。
2、“基地+公司+农户”,实现互利共赢合作社充分利用本村的优势产业主动与农机公司、烟草公司、茶叶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农机公司以入股的形式注入资金,购买工农业机械等先进设备,壮大了合作社实力。同时,合作社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的推进,生产合作社“多元化”服务和“基地+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提高了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实现了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推进了农机作业服务的社会化和市场化进程,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一是加快了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步伐,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积极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据不完全统计,合作社今年开展机耕作业1100亩、茶叶机收作业2500亩,农机作业总收入67.5万元,实现农机作业纯收入20.3万元。同时,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合作社对“五保户”采取五折优惠服务,受到广大农民朋友的好评。
二是整合农机资源,提供了技术保障。合作社定期举办农机技术培训班,为广大有机户提供了学习交流的机会。合作社成立来,先后选派合作社成员参加农机局举办的机插育秧技术培训班、机插技术培训班和联合收割机技术培训班,培训了18名农机手,为机手开展机械作业提供了技术保障。
三、基本经验
合作社始终抓住增收这条主线不放,本着要提高农民收入的决心,创新生产经营模式,才能真正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回顾合作社筹备、成立至今,取得的经验如下:
(一)必须要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模式。这么多年来,农民仍处于传统的生产模式,土地一家一户一小块再加一点钱,仍是单家独户经营、单打独斗的生产模式,收入低、致富能力弱,抗风险能力差,辛辛苦苦一年仅能解决温饱。农民还是困惑于“赶猪鸡好卖,挑鸡猪好卖”的市场怪圈中。农民在自己的那一分地里种植玉米,附加值很低。而成立合作社,可将分散于农户手中的资金、土地等有限的资源进行整合,壮大生产力量,组织农户们联合进行产业化的生产,发展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找准发财路子,什么赚钱本社发展什么,走规模化、产业化、现代化农业发展之路,才能切实加快经济发展的步伐。
(二)政府的扶持和引导是我们成立合作社的基础。在合作社的成立过程中,感到最难的就是资金问题。虽然农民现在手中有了一点钱,但要发展产业化的'农业,完全依靠农民自行解决资金问题难度很大。在我社成立过程中,政府给予了大力的支持。
(三)成立合作社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一个村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都很强,在农民群众中有很强的号召力。事实证明,合作社能发展顺利,村党支部发挥了坚强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了党的核心领导作用,推动了合作社的发展。
四、合作社今后的工作思路
通过去年的初步实践,在合作社今后的发展上,也逐步明确方向和内容,裕农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就是全心全意为老百姓改善本地农村环境、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加快农民致富服务。
20__年合作社主要进行农业生产上代耕服务,其主要目的是让农民接受认可合作社的生产模式,并达到农民思想上的转变。同时,合作社将进一步尝试把入社社员土地进行土地流转。只有实现土地流转,才能最有效整合土地资源,科学合理的安排种植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为今后健康的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明年继续发展壮大,将自愿入社的农民全部吸纳到合作社中,所有耕地纳入合作社进行土地流转,根据实际种植高附加值的作物。发展高效农业的同时发展其他产业,即扩大烤烟产业,改善村民生活条件;有效启动新家园建设,提高社员的居住质量。
篇8:合作社协议书
第一条 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本社由朱友、朱臣、朱斌江、张军、张国才、李桂荣、刘文波、等 人发起,于4月26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本社名称:莫力达瓦旗小青背杂豆种植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壹佰万元整。 本社法定代表人:朱友 理事长本社住所: 莫旗坤密尔堤办事处兴泉村。
第三条 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 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杂草、大豆、玉米、马铃薯、白瓜籽种植;农副产品购销;组织采购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农药、种子用于成员自用);牛、马、羊生猪养殖;畜产品购销;组织采购成员所需的牲畜饲料;开展成员所需的加工、包装等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上述内容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要业务内容相符。
第五条 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本社成员以其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 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第八条 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九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农副产品生产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协议,履行本章协议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申请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条 凡符合前条规定,向本社理事会提交书面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审核并讨论通过者,即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 本社成员的权利:
(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四)查阅本社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 本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基本表决权。
第十三条 本社成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
(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所拥有的债权,抵销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销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成员的债务;
(七)承担本社的亏损;
(八)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第十四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
(一)主动要求退社的;
(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三)死亡的;
(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
(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十五条 成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其中,团体成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成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成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 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
第十六条 成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条件的,在 6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第十五条的规定办理退社手续。
第十七条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一)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三)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第十八条 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四)决定成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五)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六)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八)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九)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十一)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十二)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第十九条 本社成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每 5名成员选举产生一名成员代表,组成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履行成员大会的 部分职权。成员代表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二十条 本社每年召开2次成员大会。成员大会由理事长负责召集,并提前十五日向全体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社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一)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
(二)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
(三)理事会提议;
第二十二条 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一名成员最多只能代理 1名成员表决。
成员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社设理事长一名,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理事长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第二十四条 本社设理事会,对成员大会负责,由5名成员组成,设副理事长2人。理事会成员任期 3 年,可连选连任。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组织开展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六)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决定成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不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八)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十五条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二十六条 本社设执行监事一名,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执行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 本社设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长和监事会成员任期 3年,可连选连任。监事长列席理事会会议。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三)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四)向成员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五)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七)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第二十八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决议以书面形式通知理事会。理事会在接到通知后 5日内就有关质询作出答复。
第二十九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第三十条 本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理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本社的生产经营工作,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经营管理制度;
(四)提请聘任或者解聘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五)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理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之外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十一条 本社现任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三十二条 本社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
(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五)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所得的收入,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三条 本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严格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核定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过程中的成本与费用。
第三十四条 本社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健全财务和会计制度,实行每12月30日财务定期公开制度。
本社财会人员应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和出纳互不兼任。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本社的财会人员。
第三十五条 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名记载于各该成员的个人账户中,作为按交易量(额)进行可分配盈余返还分配的依据。利用本社提供服务的非成员与本社的所有业务交易,实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
第三十六条 会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长按照本协议规定,组织编制本社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经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审核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三十七条 本社资金来源包括以下几项:
(一)成员出资;
(二)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
(三)未分配收益;
(四)国家扶持补助资金;
(五)他人捐赠款;
(六)其他资金。
第三十八条 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库房、加工设备、运输设备、农机具、农产品等实物、技术、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三十九条 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 2个月内缴清。
第四十条 以非货币方式作价出资的成员与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成员享受同等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经理事长审核,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第四十一条 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调整成员出资时,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成员出资。
第四十二条 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成员证书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第四十三条 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 十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第四十四条 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五 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百分之 。 第四十五条 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篇9:合作社财务制度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____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____-____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______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
篇10:合作社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的财务行为,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合作社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要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坚持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办社方针,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营效益,增加社员收入。
第三条合作社填制会计凭证、登计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四条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合作社依法独立享有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侵占、平调、截留和私分合作社的财产。
第二章资产管理
第六条合作社的资产按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
第七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1年或者超过1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等。
篇11:合作社管理制度
一、学习培训内容
主要学习培训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合作社法律法规政策、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合作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合作社相关的生产技术等。
二、学习培训时间
每年全体社员集中学习培训不少于六次。合作社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管理人员、社员代表每月集中学习不少于一次。有重要、紧急的学习内容随时安排集体学习。
三、学习培训方式
学习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自我组织培训与接受其它组织培训相结合,()专题学习培训与以会代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学习培训要求
1、学习培训要做到“六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考勤、有笔记、有测试、有奖惩。
2、理事会负责社员学习培训的组织和领导,每年制订符合本社实际的学习培训计划,为社员统一免费配置笔记本。
3、加强以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为重点的入社人员学习培训,经测试通过后方可入社。
4、社员要按时参加集体学习培训教育活动,凡无故缺席1次或者迟到早退3次,扣除相当于农民纯收入2天额度的盈余分配 用于学习培训奖励,一年内连续3次或者累计5次无故缺席的,理事会可以予以除名。
5、每年集中1-2次学习培训测试,对成绩优秀的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篇12:合作社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积极作用,规范供销合作社的行为,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保证供销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供销合作社是在国家扶持下由农民和其他劳动者自愿入股组成的集体所有制合作经济组织,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力量,是加强政府与农民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城乡商品流通的主渠道之一。
第三条 供销合作社的宗旨是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提供综合服务,促进城乡经济的发展。
第四条 供销合作社实行自愿联合、民主管理、平等互利、风险共担的办社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自批准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的企业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经核准后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第六条 本省各级供销合作社和有关单位、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本省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支持供销合作社事业的发展,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章 供销合作社的组织体制
第七条 供销合作社的基本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行使政府赋予的管理职能;
(二)研究制订并实施本社的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工作意见,加强内部管理,搞好教育培训;
(三)组织、指导所属企业、单位及下级社开展业务、经营活动,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四)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的要求及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情况与意见,为社员和社员社搞好服务,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八条 供销合作社由下而上逐级入股联合组成。上级社制定的基本规章制度、发展规划和重大决策等,下级社应当执行。上级社与下级社应当加强合作与联合。
第九条 各级供销合作社所属单位的资产归本级社所有,由本级社授权其经营管理和有偿使用。所属单位对其所占用的资产负有保值和增值的责任。
第十条 供销合作社实行代表会议制。社员代表大会是供销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每届任期3至5年。有关供销合作社的重大事项,必须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和确认。
基层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社员推选产生。
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的代表,由社员社的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 供销合作社社务委员会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领导和执行机构,向社员代表大会负责。每届任期与社员代表大会相同。
第十二条 供销合作社实行主任负责制。供销合作社主任是供销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对社务委员会负责。供销合作社主任应接受社员(社员社)监督。
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正、副主任由县级社提名,经同级社务委员会选举产生,或者由县级社聘任,经同级社务委员会确认。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的正、副主任分别由同级社务委员会选举产生。市和县级社主任的任免和调动须征得上一级社的同意,并按供销合作社章程有关程序规定予以确认。
第三章 供销合作社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第十三条 基层供销合作社以集镇为中心,按照经济区域设置,不设基层供销合作社的乡(镇)所在地可设分社或站。县级以上各级供销合作社按照行政区划设置。
有条件的地方可逐步推行“一县一社”,实行供销合作社县级和基层之间组织一体化。
第十四条 新设立供销合作社必须经上一级社审核同意,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批准或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供销合作社的合并、分立与终止,须经同级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并报上一级社批准,或由上一级社社务委员会讨论决定。供销合作社企业的终止,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 供销合作社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供销合作社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对其全部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处分的权利;
(二)聘任和解聘所属企业和单位的负责人;
(三)审批所属企业和单位的重大经营、投资决策;
(四)监督检查所属企业和单位的经营管理活动;
(五)享有独立进行经济、社会活动的自主权,自主确定经营形式、分配形式,自主决定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劳动组织形式和用工办法;
(六)其他依法应当享有的权利。
第十七条 供销合作社应当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和本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社员的合法权益,提高职工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三)接受并完成国家和地方政府委托的任务;
(四)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为农服务能力;
(五)依法缴纳税金;
(六)其他依法应当承担的义务。
第十八条 供销合作社所属企业和单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经营、用工、分配等自主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五章 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服务
第十九条 供销合作社应当在城乡建立综合性经营服务网络,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营服务。经营服务机构的设置,要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城乡建设和社员的需要,通盘规划,合理布局,行业配套,协调发展。
基层供销合作社要坚持方便群众购销、便于领导和管理、符合经济核算的原则,设置综合商场、综合门店、专业公司、专业门店、饮食服务、加工、修理、仓储、运输和其他生产经营服务机构;在人口较集中的村落可设置供销分社或站;在行政村兴办综合服务站或委托社员办代购代销店,同农民联办商店等。
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可以根据发展市场经济的需要,扩大经营规模,设置专业公司,在城市和集镇建立批发市场、贸易中心、商场、连锁商店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服务机构。
第二十条 供销合作社可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投资举办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国界的企业集团、综合商社、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境外企业。
第二十一条 供销合作社的经营服务不受城乡分工、行业分工、商品分工、经营层次和经营品种的限制。对于国家实行专卖、专营的商品和其他业务,只要供销合作社具备相应条件,都可以委托其经营或代营。
供销合作社要积极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业和其他二、三产业。积极扩大对外开放,发展对外经济、贸易、技术合作,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不断增加出口创汇。
供销合作社应当根据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需要,积极拓展服务领域,扩大经营范围,繁荣城乡经济。
第二十二条 供销合作社实行购销结合、批零结合、联购分销、分购联销、综合经营、专业经营、集团经营等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可以自营、联营、代理、代办,还可以和其他经济组织实行股份经营。
在供销、信息、科技、运输、加工、储藏等方面,为农民发展商品生产提供综合性、系列化服务,积极推行贸工农一体化,引导农民有组织地进入市场。
第六章 供销合作社的内部管理
第二十三条 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的企业应当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证职工依法参与民主管理企业的`权利。职工代表大会应当动员和组织全体职工,保障社员代表大会决议的贯彻落实。
第二十四条 供销合作社的企业应当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强化经济责任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大中型企业要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第二十五条 供销合作社的资产由社务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供销合作社应当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单位设立、变更、终止后的财产处理,按国家、省有关规定和社章执行。
第二十六条 供销合作社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执行国家规定的财会制度。建立和实行互助合作、基金调剂制度。年终盈余在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由各级供销合作社按照本社章程和上一级社规定进行分配。
第二十七条 供销合作社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对各级管理人员实行选举制、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
第二十八条 供销合作社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积极开展成人教育,兴办文化科学教育事业。
第七章 供销合作社与政府的关系
第二十九条 县级以上供销合作社接受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管理,应当认真履行政府赋予的管理职责,完成政府委托的各项任务,保证政府宏观调控措施的实现。
第三十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供销合作社进行指导、协调、扶持和监督。应当把发展供销合作社事业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信贷、税收、网点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
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的供销合作社,享受国家和政府扶持当地经济发展所实行的优惠政策。
第三十一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所属各部门,要保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保障其组织的完整性。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平调供销合作社的资金和财产、随意改变其隶属关系和限制经营范围,不得非法干预其内部机构设置和用人自主权。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地方城市建设规划占用供销合作社土地、房产、经营网点、设施等,要有偿使用,给予相应的补偿。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重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作用,并要兼顾供销合作社的经济利益。政府委托的任务应当保障提供必要的资金。供销合作社因执行政府委托的任务而发生的政策性亏损,政府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供销合作社有权拒绝、控告、检举,有关人民政府及部门应当对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追究行政责任、给予经济处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单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平调供销合作社人、财、物,干预供销合作社资产处置权的;
(二)限制、截留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侵犯供销合作社经营自主权的;
(三)对供销合作社实行摊派,以及对拒绝摊派的单位及其负责人打击报复或变相打击报复的;
(四)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使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
(五)其它侵犯供销合作社合法权益的行为。
上述行为由政府部门作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责令纠正,进行处理;由政府作出的,由其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纠正,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供销合作社及其所属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政府或政府有关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对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追究行政责任,给予经济处罚,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单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由供销合作社组建的各种专业合作社参照本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过去与本规定相抵触的本省有关规定同时废止。
篇13:合作社承诺书
一、我社经营活动以内部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不对成员外人员进行经营活动。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三、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账户,主要记载下列内容:
1、该成员的出资额;
2、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
3、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四、不接受成员以外任何人员的投资,不以成员名义非法入社集资、分红;变相吸储,变相分红、分息及变相赠送生活、生产等用品(在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除外)。
五、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
六、不向登记机关提供虚假登记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取得登记,依法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财务报告等材料中,作虚假记载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人(签字):
(赵县工商局监制) 年 月 日
篇14:合作社名称
合作社名称500例1、零度合作社
2、安泽农业合作社
3、金元多合作社
4、富捷兴合作社
5、名扬合作社
6、达世农业合作社
7、和圣本合作社
8、源盛和合作社
9、家乐合作社
10、松祥合作社
11、谦全聚农业合作社
12、信干吉合作社
13、太月合作社
14、金川兴农合作社
15、永佳合作社
16、盛隆合作社
17、瑞美厚合作社
18、原生态合作社
19、悦来颐和合作社
20、正香蜜宝农业合作社
21、亿牛合作社
22、顺满茂农业合作社
23、光照合作社
24、益西合作社
25、金土地合作社
26、鹏锦农业合作社
27、永同弘合作社
28、和谐合作社
29、弘升利合作社
30、隆晖合作社
31、宗富合作社
32、远信农业合作社
33、辉久正农业合作社
34、吉鼎多农业合作社
35、恒信复合作社
36、高兴恒合作社
37、发丰生合作社
38、聚通合作社
39、金丰源农业合作社
40、良美农业合作社
41、弘亚高合作社
42、爱赢农业合作社
43、南红合作社
44、飞长飞合作社
45、圣越合作社
46、昀康合作社
47、益聚正合作社
48、卓越合作社
49、政川合作社
50、金硕香合作社
51、溪涧合作社
52、路发合作社
53、爱赢合作社
54、坚讯合作社
55、开先合作社
56、金信合作社
57、红叶合作社
58、天然园合作社
59、万物生合作社
60、新日农业合作社
61、富民农业农业合作社
62、永晶百合作社
63、金健合作社
64、众勰合作社
65、东盛合作社
66、金满田合作社
67、源林合作社
68、君林合作社
69、达星合作社
70、优本干合作社
71、欣欣荣合作社
72、精胜农业合作社
73、瑞鑫合作社
74、腾达合作社
75、洪耀鼎合作社
76、千红农业合作社
77、新泰恒泰合作社
78、裕信丰农业合作社
79、旭阳农业合作社
80、元谦旺合作社
81、家园农业合作社
82、正裕高合作社
83、丰农合作社
84、远东合作社
85、光大成合作社
86、格润合作社
87、优凯洪合作社
88、贵贺农业合作社
89、嘉隆合作社
90、裕民合作社
91、正庆裕合作社
92、腾辉合作社
93、瑞和春合作社
94、欣荣合作社
95、南金合作社
96、春婷合作社
97、华永合作社
98、华绿合作社
99、荣华合作社
100、凯信合农业合作社
101、顺洪成合作社
102、日达琳亿合作社
103、官峪合作社
104、云波合作社
105、腾越合作社
106、林涛合作社
107、智名合作社
108、建来合作社
109、先傲合作社
110、合汇康合作社
111、世茂合作社
112、畅通合作社
113、福康合作社
114、伟强合作社
115、和谐农业合作社
116、旺丰合合作社
117、亚优通合作社
118、南金农业合作社
119、金诺合作社
120、桔丰合作社
121、丰城万有合作社
122、昊博合作社
123、聚通农业合作社
124、邦德农业合作社
125、圆佳农业合作社
126、欣森合作社
127、协安光合作社
128、优久发合作社
129、春林农业合作社
130、元春禄合作社
131、盈收农业合作社
132、裕亨祥合作社
133、丰收谷合作社
134、聚利润合作社
135、宝电合作社
136、特月合作社
137、美图合作社
138、山里旺农业合作社
139、聚鑫源合作社
140、健飞农业合作社
141、元福协合作社
142、新萃合作社
143、达星农业合作社
144、西明合作社
145、厚伟弘合作社
146、光昌成合作社
147、千红合作社
148、旺世合作社
149、释野山合作社
150、富农合作社
151、鑫达合作社
152、绿源合作社
153、合进兴合作社
154、炬晟农业合作社
155、绿韵合作社
156、宝丰润合作社
157、杏山合作社
158、兴发昌旺合作社
159、复合利合作社
160、本复佳合作社
161、兴信如农业合作社
162、圣广贵合作社
163、邦德合作社
164、伟昌宝合作社
165、高禄德合作社
166、乡情农业合作社
167、亮国合作社
168、水生合作社
169、农家乐合作社
170、泽森合作社
171、丰卓合作社
172、绿瀛源合作社
173、晶德裕合作社
174、君林农业合作社
175、茂大润合作社
176、万达合作社
177、永辉多合作社
178、富民合作社
179、致富农业合作社
180、晶禄华合作社
181、元弘德合作社
182、永福神元合作社
183、正浩农业合作社
184、华航合作社
185、正大寿合作社
186、康大隆合作社
187、弭科合作社
188、辉久正合作社
189、紫云合作社
190、硕果合作社
191、振亭农业合作社
192、天鑫合作社
193、厚凯华合作社
194、彩云梨果合作社
195、优满汇农业合作社
196、正欣本农业合作社
197、复益捷合作社
198、信鸿农业合作社
199、继红农业合作社
200、吉鼎多合作社
201、隆亚贵农业合作社
202、洪雅合作社
203、永良合作社
204、水禾农业农业合作社
205、白利合作社
206、美图合作社
207、意取丰盈收获
208、诚至农业合作社
209、纳百川合作社
210、优千汇农业合作社
211、信同汇合作社
212、帝泰合作社
213、云聚力合作社
214、乐清CPC合作社
215、益园合作社
216、鹏锦合作社
217、聚富辉合作社
218、慧兴农合作社
219、月英合作社
220、俊发合作社
221、永发农业合作社
222、惠农宝合作社
223、凯浩厚合作社
224、桑梓农业合作社
225、宝盛谦合作社
226、奥磊合作社
227、长泰合合作社
228、秋丰合作社
229、金溪合作社
230、飞本欣合作社
231、好水源合作社
232、福全耀合作社
233、鑫全泰合作社
234、万物生合作社
235、鹏众合作社
236、隆祥益合作社
237、土果途农业合作社
238、大自然合作社
239、全伟佳合作社
240、旺庆益合作社
241、集圣合作社
242、顺洪成农业合作社
243、汇和谦合作社
244、原生态农业合作社
245、华晨农业合作社
246、鼎原合作社
247、福全耀农业合作社
248、华宇合作社
249、源台中合作社
250、俊铭合作社
251、金多协合作社
252、吉稻良仓合作社
253、富民农业合作社
254、茂恒合作社
255、豪月合作社
256、华航农业合作社
257、聚鼎升合作社
258、盛和本合作社
259、丰农合作社
260、贵顺贵合作社
261、家园农业农业合作社
262、勤力合作社
263、清江合作社
264、禄亨成合作社
265、禄亨成农业合作社
266、农丰合作社
267、精胜合作社
268、伟力合作社
269、华彤合作社
270、天玺合作社
271、道然合作社
272、德福昌合作社
273、金捷晶合作社
274、裕民农业合作社
275、田金合作社
276、仁禾农业合作社
277、众城合作社
278、捷广光合作社
279、家园农业合作社
280、永百同合作社
281、茂盛林合作社
282、元旺生合作社
283、联华农业合作社
284、生贸合作社
285、耀长聚合作社
286、正彬合作社
287、仁大弘合作社
288、新世纪合作社
289、弘亚高农业合作社
290、丰亚和合作社
291、高广飞合作社
292、邦源合作社
293、俊森合作社
294、保德合作社
295、万朵合作社
296、忠厚合作社
297、德福昌农业合作社
298、舒兰合作社
299、宝福浩合作社
300、进升瑞合作社
301、同兴农业合作社
302、裕亨泰合作社
303、安森农业合作社
304、春林合作社
305、裕信丰合作社
306、顺满茂合作社
307、美图农业合作社
308、鑫川合作社
309、优满汇合作社
310、盛隆农业合作社
311、唐济农业合作社
312、云山合作社
313、商龙合作社
314、北白农业合作社
315、源野合作社
316、安泽农业合作社
317、宝电农业合作社
318、欣凯禄合作社
319、鑫全泰农业合作社
320、源林农业合作社
321、永寿本合作社
322、乐清CPC农业合作社
323、鑫合合作社
324、瑞顷合作社
325、泽山天宝合作社
326、兴瑞合作社
327、发联合作社
328、正盛佳合作社
329、云亭合作社
330、丰顺农业合作社
331、锦绣合作社
332、焕永合作社
333、优千汇合作社
334、新河合作社
335、永旺瑞运合作社
336、帝泰农业合作社
337、康泰源合作社
338、墨子合作社
339、大贵福合作社
340、协安光农业合作社
341、谷匠藜麦合作社
342、翔隆合作社
343、聚德和合作社
344、伊鑫合作社
345、艾清合作社
346、宝微合作社
347、轩辕丘合作社
348、圆佳合作社
349、美源发农业合作社
350、如成凯合作社
351、浩昌合作社
352、美源发合作社
353、恒舜合作社
354、仁禾合作社
355、佑源合作社
356、宏发合作社
357、昌农农业合作社
358、吉凯农业合作社
359、迎丰合作社
360、柏瑞合作社
361、碧兴农业合作社
362、意取平安福泽
363、升祥春合作社
364、兴民合作社
365、永发合作社
366、通满进合作社
367、光安弘合作社
368、天之稻合作社
369、荣业合作社
370、建洁合作社
371、祥瑞合作社
372、健飞合作社
373、金田源合作社
374、裕丰合作社
375、湛洋合作社
376、尚源合作社
377、玖水莲合作社
378、云亭农业合作社
379、药美合作社
380、汇森合作社
381、贵隆合作社
382、继红合作社
383、发联农业合作社
384、坤益合作社
385、振亭合作社
386、腾越五金合作社
387、万本福合作社
388、华永农业合作社
389、美贵旺合作社
390、生贸农业合作社
391、祥和合作社
392、致富农业合作社
393、恒宇农业合作社
394、旺耀鼎合作社
395、安泽农业合作社
396、芳菲合作社
397、永和金合作社
398、伊鑫农业合作社
399、晶中亨合作社
400、俊森农业合作社
401、正香蜜宝合作社
402、万丰农业合作社
403、华晨合作社
404、俊杰合作社
405、久义旺合作社
406、自然美农业合作社
407、原生态合作社
408、秀雅合作社
409、鑫淼合作社
410、众信合作社
411、正欣本合作社
412、宏发农业合作社
413、富盈满合作社
414、裕民合作社
415、欣源合作社
416、耕天下合作社
417、永旺瑞运农业合作社
418、大富合作社
419、义盈德合作社
420、博峰合作社
421、书聪合作社
422、裕丰农业合作社
423、雄兵合作社
424、娇皇合作社
425、诚至合作社
426、谦全聚合作社
427、宏昌合作社
428、尹集合作社
429、红豪特合作社
430、玉宏合作社
431、桢楠合作社
432、辉煌合作社
433、广亮合作社
434、宗富农业合作社
435、杨陵合作社
436、兴信如合作社
437、献鹏合作社
438、果途农业农业合作社
439、名标合作社
440、多仁欣合作社
441、成倍合作社
442、正中合作社
443、久宝合合作社
444、贵生如合作社
445、金满仓合作社
446、祥义广合作社
447、达世合作社
448、宝成昌合作社
449、犇潞合作社
450、元晶新合作社
451、光发合作社
452、码微合作社
453、国华合作社
454、阳光玫瑰合作社
455、隆亚贵合作社
456、绿森合作社
457、金丰源合作社
458、山里旺合作社
459、巨祥宏合作社
460、捷多德合作社
461、庆丰合作社
462、茂盛林农业合作社
463、碧兴合作社
464、鼎升农业合作社
465、为民合作社
466、奉佳合作社
467、众康合作社
468、玉宝合作社
469、长信升合作社
470、远信合作社
471、永祥合作社
472、康鑫农业合作社
473、福欣合作社
474、宝福合作社
475、同兴合作社
476、义弘仁合作社
477、美瑞农业合作社
478、谦弘安合作社
479、巨兴发合作社
480、泰达合作社
481、祥泰农业合作社
482、浩贵协合作社
483、润佳源合作社
484、光安弘农业合作社
485、南红农业合作社
486、碧野田庄合作社
487、绿惠苑合作社
488、合胜种植
489、华志仁合作社
490、木诺合作社
491、安森合作社
492、王强合作社
493、豫林合作社
494、旭阳合作社
495、正长通合作社
496、鲁剑农业合作社
497、圣先合作社
498、元永复合作社
499、豪杰农业合作社
500、大亚康合作社
篇15:合作社申请报告
1、办理地点
办税服务厅
2、申请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3、提交资料清单
(1)减免税申请报告(包括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以及要求减税、免税的原因和理由);
(2)《减免税申请审批表》;
(3)近三年财务报表;
(4)工商登记证明;
4、办理时限
窗口受理,符合条件,当场办结。
5、注意事项
(1)凡无法准确辩别是否属于自行申报的税收优惠的,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减免税审批申请。
(2)纳税人对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导致未缴、少缴税款的,按照征管法及实施细则的管理处理;
(3)纳税人在免税期间应按税法规定,如期办理纳税申报和减免税申报。纳税人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变化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地税机关报告。纳税人享受减免税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以及未按规定程序备案而自行减免税的,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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