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劳动法》执行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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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人民法院《劳动法》执行情况汇报
人民法院《劳动法》执行情况汇报
一、我县劳动争议案件的基本情况、特点与原因
我县劳动争议案件主要有以下情况与特点:
1.劳动争议高幅攀升。据统计,全县法院受理一审劳动争议案件仅为12件,此后迅速增长。上升到18件,为31件,为53件,高达68件,为89件,达117件,6年间增长了927.39%。劳动争议案件已成为近年来增幅最快的一类案件。这种高幅增长的趋势仍在持续。经初步统计,截止今年5月,我县法院已受理各类一审劳动争议案件52件。同时,劳动争议案件的增长在我院各庭较为均衡。一些原来劳动争议收案较少的法庭收案也有大幅度增长,如冷水法庭两年来审理劳动争议案件21件,截止今年5月柏家坪法庭已受理劳动争议17件。
2.法律关系日益复杂,新类型的争议不断出现。1995年以前劳动争议案件类型比较单一,大多是工资、报酬纠纷案件,其后则逐步发展为多元,到目前劳动争议案件收案几乎涵盖了劳动法律关系的各个方面,包括因开除、辞退、除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和辞职、自动离职引发的纠纷,因工伤、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引发的纠纷和因履行、变更、终止劳动合同引发的纠纷等等。随着企业改制,新类型的劳动争议又在出现。
3、集体劳动争议大量出现。据初步统计,全县法院19受理一审集体劳动争议案件仅为1件,20猛增到58件(含集体争议分个案受理的)。几十名劳动者一起起诉的情况已不再少见。近几年来,县排查办组织的重点矛盾纠纷排查中集体劳动争议的比例大大增加。
4.适用法律、法规和执法统一难度较大。《劳动法》对案件的处理而言非常原则,操作性较差。为此国务院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出台了不少法规、规章与政策作为劳动法的补充,但较为繁杂,缺乏体系性,难于掌握,并且还存在着相互矛盾的情况。此外,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情况的需要也出台了大量文件。劳动部门出台的文件往往成为劳动仲裁的依据,而难以为法院的审判人员所掌握。加之劳动法律关系尚未定型,新问题不断出现,导致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法规的难度较大,集中表现在法院内部执法的不统一,法院与劳动仲裁执法的不统一。同时,劳动法的理论研究尚不深入与具体,与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有较大的差距,从而不能为解决劳动争议提供智力支持。
5.对抗性强、调处难度大。劳动争议一般争议标的不大,争议的事实也容易查清,但由于涉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切身利益,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与焦点问题。新闻界也积极参与。当事人双方既关注纠纷事实本身,更关注处理结果,往往矛盾尖锐,特别是涉及对职工开除、除名、辞退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用人单位更注意企业的效益,坚持强调企业的用人自主权,劳动者面临失去职业就如同失去生存条件的困境,也绝不退让,委屈、困惑与气愤相交织,不少上诉要求政府解决,甚至以死抗争。并且劳动者作为群体其利益具有共同性,一个纠纷往往隐含着、牵引着多起潜在的纠纷,极易引发突发事件,甚至使纠纷性质发生变化,造成社会不稳定。这种情况进而导致纠纷处理后的执行难问题。
二、我院执行《劳动法》的情况
《劳动法》颁布十二年来,我县劳动争议审判也经历了一个重要的发展历程,逐步规范与壮大。十二年来,我县法院劳动争议审判队伍共同努力,在上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坚持公正、效率的司法主题,秉持劳动法的基本理念,克服了案件数量高幅攀升、法律关系日益复杂、集体劳动争议大量出现、适用法规和统一执法难度较大、争议双方对抗性强、调处难度大的现实困难,全面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为建立我县的劳动法律秩序、维护我县社会稳定、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各项改革成果做出了积极的贡献。自1994年到年,我县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18件。截止今年6月,我县法院已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457件。十二年来,我县劳动争议审判在规范与壮大中摸索出一套思路,积累了一些经验。
注重指导思想、原则和理念的明确。立足《劳动法》的宗旨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审理劳动争议的指导思想,县法院在1995年即明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既要依法保护用人单位正当的用工自主权,支持其严明劳动纪律,维护生产秩序,加强管理,搞好改革,又要依法制约用人单位滥用劳动用工权和工资、奖金分配权,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激发其生产积极性,维护稳定团结;既要坚持依法、公平、及时处理,同时也要根据我县劳动关系的现状,劳动就业的社会条件等实际情况,尽可能多做工作,化解矛盾,解决实际问题。总之,审理劳动争议,要立足正确处理和化解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协调两方关系,维护我县的社会稳定和建立、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与劳动关系。
在这一指导思想下,我县法院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中,逐步摸索出有利于社会稳定,立足劳动者的实际弱势地位保护其合法权益,正确适用法律、法规,准确区分各种规范的法律效力及效力等级,依法调解,合法与合理并重,及时处理、避免矛盾激化等六项原则。
近年来,立足做好新时期的劳动争议审判,县法院又提出强化两个观念:一是正确、充分地发挥司法审判的职能。要求准确把握司法审判在调整劳动关系中的角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自觉将劳动争议案件的审判纳入维护我县稳定大局和促进我县改革、发展的各项事业中。二是明确劳动关系的法律定位。指出劳动关系区别于民事关系的特殊性,要求将劳动关系作为兼有民事和行政管理特点的特殊法律关系看待,对依民事审判观念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传统进行反思。既要反对完全依民事审判观念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也要在劳动法的基本规范下,适当参考民法、合同法的理论与具体规范。
篇2: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总结
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总结
我局在院党组及上级法院执行局的正确领导下,全局干警勇于拼搏,锐意改革,追求创新,争创一流,圆满地完成了各项执行任务,全年共新收执行案件732件,执结821件,完成任务数占所收案件数的112,加上去年所存案件,总体结案率达100。在清理积案活动中,我们共排查出应清理积案2123件,现已全部清理完毕。回顾一年来的情况,我们的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真对待,小处抓起,为各项工作打下扎实的基础。
今年涉及执行的活动较多,比较重大的是"清理执行积案"和"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两项活动。在各项活动中,我们都认真对待,精心组织,一是及时向党组进行汇报,争取领导的绝对支持。二是从小事抓起,不因事小而不为。清理活动之初,我们没有直接进入执行阶段,而是首先进行了宣传和发动,3月23日,我们协助院党组向县委进行了汇报,县委召开了由全县26个部门参加的执行工作会议;之后我们又协助院党组召开了由国土资源局、房管局、金融、车管等协助部门参加的座谈会;我们还联合电视台开办了执行栏目,播放上级的政策和具体案例。通过上述措施,在社会上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形成了一个有利于执行工作的氛围,可以说我们的清理积案工作正是建立在了这些细小的基础之上,才使得后来的执行工作势如破竹,保证了在有限的期限内将执行积案全部执行完毕。我们的工作得到了上级法院的肯定,在市中院召开的清理执行积表彰会议上,我院执行局被授予集体三等功。
对于各项活动,我们可以说做到了一丝不苟。7月份,济南中院下发文件,要求各个法院认真开展执行理论研讨,并报送论文。我们及时进行组织干警学习文件,将任务分配到人,要求人人动脑、动手,把调研活动与执行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后我们又及时进行调度,采取层层选拨、优中选优的做法,最后筛选出三篇论文参加全市执行理论研讨会,三篇论文均获得奖项。10月份,上级法院要求各级法院试运行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我们在缺少机器、缺乏知识的情况下,争取院党组的支持,配齐了三台微机,然后又派出专人到外地进行学习,保证了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我们各项工作的成绩得益于认真对待,从细小的工作抓起,工作上的事再小也是大事,由小积大,由少积多,才使得我们的'工作有条不紊。今后我们将继续发挥这一长处,把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二、立足现实,多想办法,执行保障工作得到和谐发展。
今年,执行局立足现实,争取支持,努力改变现状,人员配备和物资装备均有了长足的发展。原来执行局总共有十人,执行力量比较单薄,集中行动受到限制,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党组的领导和支持下,执行工作实施"执行警力整合机制"改革,主要措施是法院对执行局不再设分管院长,执行局长统领全院的执行工作,并且直接分管法警工作,执行副局长兼法警队队长,法警参与执行实施过程,这样执行力量得到有效加强,能够直接参与执行的警力达到二十余人。通过这一措施,执行工作得到整体协调,克服了"执行乱"和"乱执行"的问题。
为了配合全国执行积案清理工作,在确保警力到位的情况下,执行局新购进猎豹警车一部,这样基本上保证了执行工作的需要。十月,为配合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我们抽调庭里的一部微机,又配备了两台新微机,达到了上级法院对执行网络建设的要求。现在我院执行网络已与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成功对接,并全部运行。
物资保障的加强,为执行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今年我院执行案件自主送达率达到90以上,全年拘留被执行人和案外人15人,行车里程平均每车达四万公里,并且实现了全年交通无事故,确保了人员和车辆的安全。执行网络系统的运行,也使我院执行工作达到了前所未有的公开和透明,必将对我院依法、高效、及时、全面执行起到积极的作用。
三、坚持协调,平衡关系,维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执行工作是一项复杂的工作,仅靠法律赋予的强制手段是难以达到目的的。今年以来,我们面对xx的实际情况,转变工作思路,拓宽执法渠道。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我们通过排查,发现其中有近五十件案件是涉及乡镇政府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我们制定出计划,取得领导的同意后,由局长带队对各涉案乡镇进行了走访,向其讲明利害得失,引导他们消除地方保护和部门保护主义思想。通过我们的工作,各涉案政府均高度重视,乡镇主要领导亲自到庭研究结案方式,一批案件当庭了结,还有一批案件和解结案。我们的做法得到了省高院和市中院的充分肯定,在山东高院召开的《全省法院深入开展解决难问题工作会议》上,我县政法委到会进行了经验交流。随后,我县政法委又在市院召开的《全市深入开展解决执行难问题工作会议》上进行了发言。
值得一提的是,我们的协调并不是无原则的以牺牲权益人利益为前提的协调,而是在作了充分的调研、权利人自愿放弃的基础上形成。特别是在处理不良资产案件时,有些案件涉案数额较大,并且是长年积累形成的案件,如果让被执行人全部承担,被执行人的确没有能力,而资产管理公司如果打包拍卖就会遭受重大的损失。我们一方面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进行听证,一方面组织申请执行人到被执行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促使双方相互谅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这样既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又使被执行人以较小的利益换取了较大的利益,实现了当事人之间的双赢,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我们这一做法得到了省高院范玉洪局长的高度赞扬。
四、宣传开路,实抓调研,确保执行与调研同步前进。
济南中院朱新建局长到xx调研工作时指出:xx法院的执行宣传工作是一个亮点,你们走在了全市的前列,并且起到了很好的作用,这一经验值得推广。为了配合执行的顺利进行,今年以来我们不断加强宣传与调研工作,特别是在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我们利用电视和报纸,广造声势,扩大效果,先后组织编写《xx县法院执行信息》68期,在各级报纸发表文章198篇,济南市中院与济南电视台以我院执行姜秀娟离婚案制作的电视片《真情执行》获全国十城市法制类节目展播三等奖。
在抓好宣传的同时,我们还注重调研工作,今年我局在报刊杂志上发表的20xx字以上的调研文章就达12篇之多,这一个数目相当于前几年调研的总和。另外我院还组织参加了全市执行理论研讨会,张树志撰写的《执行中第三人权益的保护》获得三等奖,李明君和杨涛撰写的论文获优秀奖。另外,我局还组织参加了省院组织的全省执行方式方法案例的征集活动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征文活动。
调研工作的开展,不仅表现在文章的发表,更是对工作的促进,我们及时将调研成果转化为实践工作的动力,特别对于一些执行经验的总结都运用在执行实践中,并取得了较好的实效,实现了工作实践与调研活动的双丰收。
五、敢于奉献,不怕困难,换取执行工作的日新月异。
一个完美结果的背后必定有许多人无私的奉献,我们今年成绩的取得同样包含了执行干警伟大的奉献。一年来,所有的执行干警都表现出了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修养,他们识大体,顾大局,不计较个人的荣辱得失,兢兢业业地忘我工作,涌现了许多令人称道的好人好事。我们执行局有两人患有糖尿病,身体不适症状时常发生,但他们坚持随身带药,自己注射针剂,从来没请过一天假。在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我们先后采取搜查措施三十余次,同志们加班加点可谓家常便饭,但同志们无怨无悔,每次都能按时参加局里组织的所有活动,没发生一起不听指挥的现象。
我们还注重域外案件的执行,这次活动涉及青海、江西、海南、吉林等多个省份,同志们克服了高原缺氧、长途疲惫、协助不利等诸多困难,做到了遇事沉着,汇报及时,办案迅速、材料齐全,成功地为企业挽回了九百多万元的损失,同时对拒不协助法院查询的三家银行实施了罚款措施,而这些工作都是在我们没受到任何损失的情况完成的。
篇3:为啥不执行劳动法?
好不容易盼了个端午节,早早的就和儿子商量好了,端午节一起回家看奶奶去。今天一上班,这屁股就和猴子腚似的,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就等着下通知:放假!打听了一上午,盼了一上午。午后熬了俩小时,这通知该下了……刚刚得到消息,端午节假期取消,只休大礼拜。我倒,我狂倒啊对儿子的诺言咋实现哪?这不是让我无法在儿子面前树立英雄形象了吗?为啥?你们就不执行劳动法?刚刚有人说咧,这劳动法,就是变着法儿让你劳动,简称“劳动法”……
[为啥不执行劳动法?]
篇4:IT 公司执行劳动法的情况如何?
试用期、保险、转正和工资晋升方面
对了,顺带把所处城市也说下。
[IT 公司执行劳动法的情况如何?]
篇5:劳动法执行现状问题原因
说起劳动法,很多HR都很头疼。大到自己的老板并不按劳动法办事,HR只能夹在中间;小到员工的某个细则,比如其自身并不希望缴纳社保诸如此类的问题,几乎每天都在发生。原因大概有如下几点:
首先,劳动保障法制建设滞后,执法力度不足。我国现有的保障劳动者权益的法律法规不完善,劳动保障法制不健全,立法层次较低。虽然现行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作了许多规定,却未能有针对性对劳动者这一弱者地位给予相应保护,为他们提供便捷有效的保护措施和手段。再有就是现行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不够。在劳动关系的建立上,对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处罚只是责令改正,对仍未改正行为没有进一步的处罚措施。在工资支付方面,对拖欠,克扣工资等行为,只是设定的50%到一倍的赔偿金。对企业的拖欠,克扣工资等行为没有强制手段。在劳动保障方面,对恣意延长劳动时间,不依法提供劳动保护措施的行为缺乏强便的处罚措施。
其次,部分用人单位有法不依,劳动用工管理混乱,部分用人单位不按国家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要么签合同,要么采取口头约定或者签订“生死合同等形式来规避法律责任,减轻自己的义务。有的用人单位不执行国家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没有建立正常的工资支付制度。还有的不按国家要求实施劳动保护,对保护设施偷工减料,劳动用品或没有,或以次充好,使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受到损害。
再次,劳动者组织化程度低,自我维权能力较弱,法律素质有待提高,组织化程度低是指劳动者很少加入工会组织。一些“三资企业”和私营行业拒不建立工会组织,使农民工的组织程度更低,正式组织的缺乏,使劳动者缺少利益表达和权益维护的渠道和载体,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通过集体的力量,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由于劳动者缺乏法律常识和维权意识,一旦权益遭受侵害,有的因不知法而放弃维权;有的因未签劳动合同,拿不出维权依据,往往识劳动者事先不能预见可能的风险而及逆行自我保护,在遇到权益受损害后往往不在的怎么样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法执行现状问题原因]
篇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已于11月1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71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月2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第一条 对于被执行人所有的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并可以根据抵押权人的申请,依法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已经依法设定抵押的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居住的房屋,在裁定拍卖、变卖或者抵债后,应当给予被执行人六个月的宽限期。在此期限内,被执行人应当主动腾空房屋,人民法院不得强制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迁出该房屋。
第三条 上述宽限期届满后,被执行人仍未迁出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强制迁出裁定,并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强制迁出时,被执行人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可以由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提供临时住房。
第四条 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其房屋品质、地段可以不同于被执行人原住房,面积参照建设部、财政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属廉租住房管理办法》所规定的人均廉租住房面积标准确定。
第五条 申请执行人提供的临时住房,应当计收租金。租金标准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参照当地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当地无同类房屋租金标准可以参照的,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确定。
已经产生的租金,可以从房屋拍卖或者变卖价款中优先扣除。
第六条 被执行人属于低保对象且无法自行解决居住问题的,人民法院不应强制迁出。
第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施行前本院已公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设定抵押的房屋的规定]
篇7:你们公司执行《劳动法》第44条了吗?
今天讨论个事关大家利益的问题,劳动法的第44条,施行了吗?
第44条是什么,大家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 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大家算算看,你们公司把这条伟大的条款施行了吗?你的权益有享受到吗?
[你们公司执行《劳动法》第44条了吗?]
篇8:法院执行局见习总结汇报
法院执行局见习总结汇报
一、概述
在武汉工程大学政法学院有关领导和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的共同安排下,我们于今年6月16日起到7月18日止,进行了为期35天的系统的业务实习。对于我们中的大多数人来说,这都是一个全新的经历。业务实习意味着我们从今天起就要面对别样的人和事,这些人可能是法官、是书记员、是当事人、是代理人、是同事,但就是不可能是老师、是同学,也就是说我们必须精神抖擞,争取在最短的时间里,最大限度的学到课本之外的知识。如与人交往,一个个未必单纯的社会人;同事相处、上下级关系;还有我们要把所学的知识融会贯通,真正做到时常挂在嘴边的理论联系实际。我对这些事情,既新奇又期待,充满憧憬。
事实上,第一天学院老师领导把我们送到武昌区法院的时候,很多同学对它的第一印象是简陋。我们看到了两座陈旧的主楼屹立着,其中一座正在进行装修改造,内含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档案室等。另一座不起眼的白色矮楼,竟然内含刑庭、民庭、行政庭、办公室、政治处等机构。我们首次分配实习具体办公室也是在这里进行的,那时发现它竟有11层。指导老师、法院工作人员和同学们商议讨论后,分派任务,我被分到了另起一栋的三层小楼的执行局。
自此我就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实习生活。在六七月的武汉阳光下,我们很早起床,追逐公交汽车,被黑压压的人群中推来搡去,很少能占到座位,转车在内的近两个小时里,穿越将近半个城市,不顾一切,奔到实习地点。汗流
浃背,身心俱碎。个中滋味,非求学人不能体会。我想:学到实践经验还真是不容易,怎么说也得好好钻研,至少得对得起这么辛苦的途中跑啊。下面让我结合实际,谈一下在执行局实习的体会:
二、两位老师
在这里我一共遇到过两位老师,首先是郭书记员。不知道是不是案件分配的原因,我只在他的教导下学写过民事裁定书和执行通知书,制作过一份笔录和一份合议庭讨论记录。这些东西对于没接触过的人来或许很玄奥,实际上并不难做。制作法律文书只需要依照相应的格式,充实具体的案情就行了。你需要的品质是细心和勤奋。在这里实习的学生和法院工作人员地位是一样的',都要对当事人负责。比如在打印民事裁定书时,就得认真核对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尤其是身份信息不能出任何差错。
印象最深的是郭书记员的口才,那一次在他巧妙的调解了一起执行纠纷,双方当事人心服口服,最后该案以自动履行的方式了结。他告诉我,以什么样的姿态或语调面对不同的当事人,都大有讲究,我深有同感。想来也是,有时候一句话可以激怒一个人,让矛盾一发不可收拾;有时候一句话可以平息一个人,使干戈顷刻化玉帛。就看你怎么说。
其余时间里执行局是很闲的,终日只是看报上网,于公务上却不十分打紧。
第二位老师是王晓明庭长,他大约五十岁上下,顾盼之间,神采飞扬。堂堂一张国字脸,不怒自威,举止风度,十分不凡。一看就知道他是办事老练,为人爽朗的好老师。后来的接触证明了我的看法。我每天在他到来之前开门,打扫房间之后烧水泡茶,然后打开电脑查询法院信息系统,再就是翻阅今天要办的案件的卷宗。王老师来的时候我总是主动问好,或是找要做的事情,或是询问下一步的任务,没事时就读书看报。而经验丰富的老师对我也十分不错,礼貌的同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倾囊相授,使我学到了不少知识。
三、制作法律文书
其间我制作过民事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询问笔录、案件上网信息通报表、合议庭评议意见、执结报告、代为拘留书、查询冻结扣押划拨存款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每一份文书老师都要亲自过目,检查无误后才让我提交打印。
(一)询问笔录
以上文件我都逐渐掌握了大致情况,其中制作笔录对我来说很困难。因为我是安徽人,对武汉
话很不敏感,而当事人几乎全是流利的武汉话。我只好听懂一点就问一下当事人,不懂的让法官解释,然后当事人确认无误之后才予以记录。有一次申请人说他被开麻目的撞了,要求赔偿,我就很迷惑,这“麻目”为何物?后来才知道他说的是机动三轮车……这使我认识到记笔录也不简单。需要有很强的应变能力、手脑耳的协调能力、敏锐的洞察力和高度的概括力。(二)审阅整理卷宗
除制作法律文书,我做的最多的就是审阅整理卷宗了。开始由于我对案件的审理程序不够熟悉,面对大量法律文书不知如何处理。后来我翻阅了《民事诉讼法》、自学了《人民法院执行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试行)》,加上王法官的细心教导,我才学会整理卷宗:
篇9:人民法院社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汇报
人民法院社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汇报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院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强化措施,扎实学习,认真开展一系列实践活动,有效地推动了我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
一、提高认识,深入动员,把广大干警的思想统一到中央重大部署上来
我院党组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清理错误思想认识、端正司法指导思想、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的重大举措,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5月24日中院召开动员会之后,我院25日就迅速召开了党组会,认真学习、传达上级法院和党委会议精神,深刻理解中央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的重大意义,统一了思想认识。成立了党组书记、学习学院长为组长、党组成员xxx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开展我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xx兼任办公室主任,政治处人事科、办公室、研究室、监察室为办公室成员单位。为了强化领导责任,明确党组书记为教育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分工,负责督促指导所分管庭室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我院还建立了院领导联系点制度,以文件形式下发,院班子成员分别联系1-2个法庭,推动法庭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我们及时制定了《xx人民法院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全院。
我们深入进行了思想发动,5月26日,我院召开了全体干警参加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大会,对我院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动员会上,xx副院长传达了中院、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精神。xx院长作了动员讲话,深刻分析了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现实原因及重要意义,阐述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深刻内涵,并对开展好教育活动提出了搞好“三个结合”、坚持“五个不动摇”的具体要求。即:必须要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章活动相结合、专项整改活动相结合。一是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动摇。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改革中做到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维护法制的统一适用;二是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不动摇。全面落实司法为民要求,通过思想教育,解决“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做到慎用权力,心系群众,坚决反对官僚主义作风,切实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三是坚持“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不动摇。努力维护司法公正,坚决消除司法不公现象,以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实现;四是必须坚持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不动摇。坚持司法工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维护社会稳定,优化发展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五是必须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不动摇。认真贯彻党委的工作部署,把执行法律与执行党的政策统一起来,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审判。
在进行思想动员中,我们注重解决少数同志中存在的思想问题,澄清模糊认识,克服厌倦情绪,激发了全院干警参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二、联系实际,多措并举,确保教育活动的实际效果
在教育活动中,我们着眼于提高干警的理论素质,努力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明确学习重点
我们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读本》为基本教材,充分运用《人民法院报》、《山东法制报》等报刊,认真学习《人民法院报》第一版“大法官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栏目和《山东法制报》上刊登的有关理论文章。我们分专题制定出每个阶段的《学习安排表》。在第一、第二专题,我们重点学习了《孙寿海院长在全市法院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第一章)》、《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第二章)》、《肖扬院长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部署》等篇目,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对依法治国、执法为民理念进行学习、探讨和研究。
我们统一下发了《学习笔记本》,人手一册,督促干警做好学习笔记。
2、健全制度,突出学习的严肃性
我们坚持用制度来保证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人员落到实处。
一是集中学习制度。明确集中学习的人员、内容、时间、地点等,抓好组织落实,在第一专题共集中学习5次,第二专题截至目前,我们集中学习了两次。二是考勤制度。印制了《考勤登记表》,对全院干警集体活动认真进行考勤登记,集体学习一般不得请假,确保了学习人员。三是补课制度。对因特殊情况请假并缺课的`干警,庭室负责人负责告知学习的内容,发给学习材料,补上学习内容,做好学习笔记。四是检查调度制度。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随时到各庭室、各支部检查组织学习的情况。我院还创办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简报,对活动开展情况等及时刊发,及时上报。截止到目前已编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简报7期。
3、开展多种活动,增强教育活动效果
一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演讲活动。为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检验学习的效果。院党组研究决定,在我院开展一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演讲比赛。通过撰写演讲稿、背诵演讲稿、观看演讲比赛的过程,深化了学习,强化了对法治理念的理解。
二是积极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胡锦涛提出的以“八荣八辱”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非标准鲜明,价值导向明确,体现了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是与依法治国理念相辅相成的。我们制定《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方案》,在全院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强化教育效果,号召干警从我做起,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我们开展了全院干警签名活动,我院干警在印有“践行八荣八辱,从我做起”的条幅上,郑重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表示自己要努力践行以“八荣八辱”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三是认真开展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和“党旗颂”歌咏比赛。学习贯彻党章活动和“党旗颂”庆七一歌咏比赛,是对干警开展的一次党性教育,对于增强干警党性观念,强化党的领导理念,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党总支的安排,我们以支部为单位,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章活动。我院组织了学习贯彻党章知识竞赛代表队,参加了县委组织的学习贯彻党章知识竞赛,取得了全县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三、在工作实践中,认真落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1、不断强化党的领导理念,始终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
接受党的领导,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政治保证,把法院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才能保证法院工作的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才能保证法院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在工作中,我院认真加强干警政治思想教育,组织干警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理论,用科学理论武装干警头脑,教育干警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使干警永葆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我院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认真落实上级党委决议,经常、及时地向县委汇报工作,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请示,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开展审判工作,我院工作受到县委充分肯定,法院队伍是一支党委满意和信赖的队伍。
2、落实依法治国理念,加强审判管理。严格审判管理,促进司法行为规范化,是规范司法行为活动的要求,更是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内涵。
(1)进一步完善了审判管理。强化了审判流程管理,确保了审判流程顺畅、有序、高效运行;进一步加强了审判效率管理,认真落实院内审限,要求所有案件都应当在法定期限届满前提前一定时间结案(民事案件4个月、刑事案件1个月、行政案件2个月。)强制缩短办案周期,切实提高效率;进一步加强了审判效果管理,把办案效果作为衡量审判质量的重要指标,纳入个人“质量档案”,避免就案办案和机械执法,力争所有案件都能具备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审判质量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我院继续完善了以审判监督庭为主体、其他业务庭密切配合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案件审理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重点加强对审判质量评查工作的管理,依照法律规定,把各个环节的审判质量要求逐项分解,具体量化,在此基础上进行严格评查,同时,将评查后的审判质量情况按月通报,并将其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切实提高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提高。我院在审判监督管理机制方面的做法得到了上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在今年5月份省高院召开的审监工作会议上,我院做了典型发言,并被评为“全省审判监督工作先进单位”。
(3)完善修订了综合考评制度。我院认真总结去年以来实施“综合考评”的工作经验,本着突出重点,拉开档次,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细化了考核标准,完善了工作机制,增强了操作性。
3、落实执法为民理念,建立人文关怀的司法工作机制。
完善了《司法为民二十条规定》,进一步深化了“司法为民”举措,认真落实院长轮流接访和预约接访制度,积极加强诉讼指导,通过向来访人员发放诉讼“明白纸”,向群众提示有关诉讼风险,充分保障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切实体现司法的人民性,对于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和特困企业,按规定减免诉讼费用,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同样可以通过诉讼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伸张正义。
4、认真落实服务大局理念,努力为党委中心工作服务。
我们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强化服务措施,为xxx社会的稳定、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一是严打犯罪保平安。我们认真贯彻党的“严打”方针,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把审理的每一起刑事案件,放到社会稳定的大环境中来认识、来把握,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推动“严打”斗争深入开展。
二是维护权益促发展。我们把化解矛盾、服务发展作为自己的职责,强化促进xxx经济发展的责任感、紧迫感,牢固树立“人人是环境,案案是环境”的责任意识,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决不因工作不及时、不到位而影响经济发展和招商引资。
三是努力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我们制定了关于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文件,采取多项措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
5、强化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自觉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是社会主义司法理念对法院工作的基本要求。一是开展执行工作座谈会。6月8日,我院针对普遍存在的“执行难”问题,专门邀请部分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回答所提问题。二是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对重点案件旁听庭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6月5日,我院邀请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及县政协委员,在院大审判庭旁听了一起抽逃出资案件的庭审过程。
篇10:我市非公有制企业执行劳动法现状问题和对策
我市非公有制企业执行劳动法现状问题和对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迄今已历。在这10年中,非公有制经济从最初被定性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到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直到今天已成为我国、我省和我市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据统计,截止目前,我市非公有制企业已经达到5176户,从业人员17万余人,占到全市企业和从业人员总数的35%和42%。上缴税收接近全市财政总收入的30%。随着我市新一轮百强调产的深入实施,我市非公有制经济还将持续大踏步向前发展。但是,在蓬勃发展、不断壮大的同时,我市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执行劳动法、自觉维护职工权益的意识还远远没有跟上,与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极不适应。长此以往,不但会严重影响社会保险基金的支撑能力,而且还会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在充分肯定非公有制企业为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优化经济结构和促进经济发展中做出巨大贡献的同时,我们还必须站在以人为本,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科学发展的高度上,对其在贯彻执行《劳动法》方面现存的问题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一是劳动合同签订率过低
我国是从85年开始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度,94年颁布的劳动法更是从法律的角度对此做了硬性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而且对合同应当具备的七项条款也作出了明确要求。但在我市170115名非公有制企业职工中,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为81928名,仅占全部职工的48%。也就是说,还有一半以上近9万名职工无法得到劳动合同的保护,其工作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福利待遇、安全生产等很大程度上还是老板说了算。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口说无凭,很难有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是社会保险严重缺失
从92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起步,到20工伤保险实施,我市已经初步形成了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科学化的现代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现在,公有制企业和职工实现了全覆盖,参保率达到了100%。与此形成明显对比的是:非公有制企业就像是社会保障工作中的盲区,养老、失业、医疗的参保职工分别为1.3万、1240、1059人,参保率分别为10.7%、0.5%、0.2%,即使参保率最高的工伤保险也仅为3.4万人,参保率20%。需要指出的是,参加工伤保险的企业主要集中在工伤事故多、职业伤害风险大的煤、焦行业。其他行业已经参保的职工,也一般仅限于经营者,管理和技术骨干。在社会保险面前,职工被人为地划成了三六九等。广大真正在一线工作,为企业和社会创造财富的职工,仍然大量游离于社会保障体系之外。
三是劳动者素质亟待提高
职工的生存靠企业,企业的发展靠职工。没有一支职业技能素质突出的职工队伍做保证,任何企业想实现长远发展都是不可想象的。特别是当前,我市非公有制企业逐步摆脱苦、脏、险、累的产业模式,正在大步向技术密集、管理科学的方向发展的时候,劳动者素质所起的作用将更加重要。在这个背景下,我市非公有制企业通过国家职业技能鉴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仅有5345人,为全部职工的3%。大量的还是那种离开农田进厂房,放下锄头拿扳手,刚刚脱离农业生产,就加入现代工业生产的农民兄弟。以我市最大的民营企业常平集团为例,农民工占到全部职工的85%以上,初中以下文化水平的占到75%上,全部5000名职工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还不到50人。不但直接制约了企业发展,而且形成了大量的事故隐患。近年来,非公有制企业不断提高管理和技术骨干待遇水平,大量“抢购”技工学校毕业生,也从侧面反映出企业对提高职工队伍素质的迫切愿望。
四是落实最低工资制度还有差距
去年7月,省政府重新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我市四类地区最高的为城区520元,其余三类分别为480、440和400元,由于新一轮百强调产的强劲拉动,最低工资制度在我市得到了较好的落实,大多数非公有制企业都能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但和周边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仍有11608名职工的工资收入低于当地最低标准,占到总人数的6.8%。从地域分布上看,主要集中在壶关、城区、长治县、沁县等四个县区,屯留、黎城、沁源、长子、襄垣、郊区基本趋近于零。从行业分布上看,主要集中在餐饮服务,商业零售和部分经济效益较差的企业,最低的如壶关,上述行业的平均工资仅在240―260元左右。这部分人比例虽小,但绝对值大,因此而形成的社会矛盾隐患不容小觑。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上述问题的存在既有经济转轨过程中管理错位的深层次原因,也有劳动保障部门职能转变、管理手段不硬的主观原因。但更重要的是,脱胎于农村经济的非公有制企业,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其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现代企业经营理念还不到位。下面,本文从政策、社会、企业三个方面对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政策设计上重公有制经济、轻民营经济的历史因素客观存在
我国多年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导致国家和社会对国有集体等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重视程度不同。对国有企业管得过死,其职工的生老病死全部由企业承担,导致企业负担沉重。因此在国企改制过程中,为保持社会稳定和公有制主体地位,国家首先重视公有制企业的职工的社会保险问题。所以公有制企业的劳动保障工作起步早,发展时间较长,相对比较规范。与此同时,却没有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以及在这些企业的职工个人利益引起高度重视,在制定相关政策时,没有充分考虑其生产经营特点,过于简单,缺乏具体的指导措施和操作办法。再加上我们宣传不到位的原因,使得很多非公有制企业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政策存在模糊认识,甚至把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混为一谈,使非公有制企业参保步伐远远落在了公有制企业后面。
二、全社会齐抓共管劳动保障工作的氛围没有完全形成。
在公有制经济的边缘逐渐成长起来的非公有制企业,上边没对口行政部门的管理制约,下边是社会保障矛盾不突出的青壮年职工,不存在国企那样职工养老、医疗一肩挑的历史包袱。中央关于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又为其创造了非常宽松的发展环境。经过这些年的高速发展,在不少人的眼里,非公有制企业似乎只要办好营业执照,照章纳税,招上工人就可开工生产,至于劳动法所规定劳动合同,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职工培训等则往往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换句话说,税法、工商管理条例是关系企业生死存亡的大事,而关乎职工生死存亡的劳动法则成了说起来重要,想起来次要,做起来不要的小事。在落实劳动法过程中,国有、集体企业由政府主管,劳动保障部门对其具有一定的行政职能,约束力较强。而非公有制经济则无主管部门,加之人员流动较快和企业自身变化很大,政府及劳动保障部门对其缺乏硬性行政管理手段,最多罚款了事。开展工作显得软弱无力,社会保险的强制性得不到充分体现,很难对违法用人单位形成有力震慑。在当前供求失衡的就业形势下,职工对侵害自身权益的行为往往是敢怒不敢言,不敢理直气壮地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害怕因此失去来之不易的就业岗位。这也在客观上助长了某些不法用人单位任意侵害职工权益的先焰。应该说,市委、市政府对这个问题也引起了高度重视,分别于、、年多次下文要求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一起把好社会保障这道关口。但由于条块分割、政策制约等因素的限制,在实际落实过程中不尽人意,几乎还是劳动部门单打独斗。
三、非公有制企业以人为本,保障职工权益的观念需要提高。
在现代企业中,建立企业文化是大家非常重视的一个课题,这其中就包括了如何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凝聚职工队伍,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内容。正所谓“职工的生存靠企业,企业的发展靠职工”,职工与企业是一种鱼和水,水和舟的关系。试想,职工权益无法保障,一盘散沙式的企业何谈企业文化,谈何长远发展。但就是这样一个很浅显的道理,我市很多企业还没有认识到。以参加社会保险为例,不少企业短视行为严重,视参加社会保险为额外负担无效投入,认为是白花钱。不愿意承担法律赋予的社会责任,不惜牺牲职工的合法权益来降低成本,甚至以职工不愿意参保为借口,这些都是十分错误的。按照政治经济学原理,劳动力的价值应当包括本人及家属所需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接受培训教育促进自身发展的费用。主要体现在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等方面。企业应当从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中扣除相应部分,并支付给劳动者,其余部分才叫剩余价值,可以用于企业积累、再生产和支付税金等。认真执行劳动法,及时支付工资,参加社会保险,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正是以人为本,尊重人权,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最根本途径,这才是一个负责任的、眼光长远的企业家应当具备的智慧和管理艺术。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来抓。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是市场经济的“减震器”,社会公平的“调节器”,广大劳动者的“安全网”。涉及到每一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不论是工伤、医疗,还是失业、养老,可以说都伴随了劳动者的一生,也是最能体现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是影响决定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领域之一。如一个劳动者不能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失业、疾病、伤残、养老得不到社会基本保障,这种职工利益失衡的社会是不可能和谐的,更是无法实现科学全面发展的。因此,必须认真贯彻劳动法,落实劳动合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各方面的规定,把各类企事业、个体工商户、中外合资企业的所有从业人员以及所有从事灵活就业,弹性就业,自由职业人员都兜进这张社会保障“安全网”,进而增强社会互济性,改善人口抚养比,提高基金抵御风险能力,缓解老龄化压力,促进社会公平,构建和谐社会。
一是强化宣传,提高全民参保意识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特别要注重在宣传效果上下功夫作文章。使各级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充分认识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的重要意义以及必须履行的权利和义务。
首先要进一步明确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推行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每个中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是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职工。因此,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参加社会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企业法定的义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保,拖欠养老保险费。
其次要进一步明确参加社会保险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企业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但由于历史及产业结构差异等原因,造成了企业负担畸轻畸重,严重地影响了企业平等竞争的地位,要解决这个矛盾必须通过建立规范完善的社会保险制度来均衡企业的负担。对于职工个人来说,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可能有兴有衰,甚至可能倒闭和破产。如果个人的伤残、患病、养老完全依赖企业,风险就难以避免和防范。因此,必须通过建立社会保险制度来均衡企业负担,使企业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这是发展市场经济的本质要求。
第三要进一步明确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有利于职工队伍的稳定。企业发展离不开人才,更高不开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任何用人单位不仅要对职工的今天负责,更要对他们的明天负责,企业为劳动者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这是职工的合法权益的体现,必须予以维护。同时,企业通过参加社会保险,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有利于稳定职工队伍,有利于吸引高科技人才为企业出谋划策,有利于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二是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
劳动保障工作是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各有关部门必须加强协调,相互联系,齐抓共管,为非公有制企业执行劳动法把关。如工商、税务部门要在非公有制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年检和税务登记证时必须让其出具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证明以及税前提取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证明;财政部门要提供扩面工作必要的经费保证;审计部门要对非公有制企业是否参保及缴费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各主管部门要监督非公有制企业依法参保;工会、工商联要及时检查非公有制企业是否劳动合同健全,是否给职工参保,是否落实了最低工资标准,切实维护职工权益。新闻单位要把劳动保障宣传作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把好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和舆论监督关。各部门要明确责任,各负其责,加强协调,相互配合,共同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纳入社会保险范围。
三是依法监督,严格规范执法
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行政执法机关的重要职责,劳动保障监察担负着新形势下解决劳动与保障突出问题及建立长效机制的特殊任务,是法律之剑。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及其监察队伍要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贯彻执行劳动法情况的监督和执法力度,要严格监督检查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的订立情况和落实最低工资标准情况等,所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都必须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要严格监督检查各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对有意不参加社会保险或拒不参保的,令其限期整改,直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决不故息迁就。要抓好对结果的跟踪落实,维护法律、法规、规章的严肃性,要立案一家,处理一家,教育一片。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
四是强化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是政府行政部门授权唯一的公共服务性质的机构,承担着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支付及其它事务。在社会保障与市场经济接轨任务繁重而且责任更加具体的今天,各级经办机构发挥着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劳动保障部门的经办机构必须以高效、优质、公开、透明的工作作风,打造社保品牌,锻造社保品格,培育社保文化,弘扬社保精神。一要丰富服务内容,不断强化职工基本素质,提高服务宗旨知识和服务水平;二要规范服务制度建设,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运行机制,形成一套内容全面,程序严谨,相互制约的制度体系;三要创建优良的服务形式,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既要关心职工生活冷暖,又要准确掌握各参保单位动态信息,把各项服务送到每个企业、送到每个职工,把各项服务搞的丰富多彩,有声有色,扎实有效。
(五)调整支出结构,增加社保资金投入
我市财政收入逐年增长,人民群众生活普遍得到提高,各级政府要适当调整地方财政在社保方面的支出结构,不断增加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法定支出,当前一个时期要着力解决和支持做实个人帐户和信息化“金保工程”建设所需资金问题。逐步解决政府对社会保障历史欠帐的补偿。通过政府财力调整,社保资金的刚性支出不仅反映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视程序,同时可以使人民群众对社会保险增强信心,有利于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有利于社保基金的良性循环,有利于社会保险的持续发展,长远看,在不远的未来老龄化到来时,更有利于减轻财政承受的压力。
篇11:你供职过的 IT 公司执行劳动法的情况如何?
试用期、保险、转正和工资晋升方面 对了,顺带把所处城市也说下。
[你供职过的 IT 公司执行劳动法的情况如何?]
篇12: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信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政策解读
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实行诉访分离以及建立健全信访终结制度的指导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信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执行信访案件交办督办、实行诉访分离以及信访终结等问题作出规定。
《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应当设立执行申诉来访接待窗口,公布执行申诉来信邮寄地址,切实畅通执行申诉信访渠道,并公开信访办理流程与结果,确保相关诉求依法、及时、公开得到处理。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加快建立执行信访互联网申诉、远程视频接访等网络系统,引导信访当事人通过网络反映问题。
《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建立和落实执行信访案件交办督办制度,上级人民法院交办执行信访案件后,要通过挂牌督办、巡回督导、领导包案等有效工作方式督促办理;以辖区法院执行信访案件总数、已化解信访案件数量等作为基数,以案访比、化解率等作为指标,定期进行通报;下级人民法院未落实督办意见或者信访化解工作长期滞后,上级人民法院可以约谈下级人民法院分管副院长或者执行局长,进行告诫谈话,提出整改要求。
《意见》规定,执行实施类信访案件的办理,遵照“执行到位、有效化解”原则。如果被执行人具有可供执行财产,应当穷尽各类执行措施,尽快执行到位;如果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应当尽最大努力解释说明,争取息诉罢访,有效化解信访矛盾。《意见》严格限定了信访化解的认定标准,即案件确已执行到位,或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已开始依协议实际履行,或申请执行人书面承诺息诉罢访三种情形。
《意见》规定,执行审查类信访案件的办理,遵照“诉访分离”原则。如果能通过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予以救济,必须通过法律程序审查;如果属于审判程序、国家赔偿程序处理范畴,应告知通过相应程序寻求救济。信访当事人向执行法院请求纠正执行错误,如果符合执行异议、案外人异议受理条件,应当严格按照立案登记制要求,正式立案审查。信访当事人向上级人民法院请求纠正执行错误,如尚未经过异议程序或执行监督程序处理,应当通过信访制度交办督办,责令下级人民法院按照异议程序或执行监督程序审查。
《意见》将部分典型执行信访纳入法律程序处理:一是案件已经执行完毕,但申请执行人以案件尚未执行完毕为由申诉信访,告知针对结案通知书提出执行异议;二是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以案件尚未执行完毕为由申诉信访,告知针对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提出执行异议;三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不服执行复议裁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信访,应当作为执行监督案件立案审查,以裁定方式作出结论;四是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而执行法院未予立案审查,如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在异议期限之后继续申诉信访,执行法院应当作为执行监督案件立案审查,以裁定方式作出结论。
《意见》对执行信访依法终结作出规定: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执行人书面承诺息诉罢访,如果又以相同事由反复申诉、缠访闹访,可以依法终结信访;即使已经终结信访,执行法院仍然应当定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异议,经异议、复议及执行监督程序审查,最终结论驳回其请求,如果仍然反复申诉、缠访闹访,可以依法终结信访。
《意见》的发布实施,对于全面规范执行信访工作,完善执行信访工作流程,畅通执行信访渠道,加强依法化解执行信访的力度,强化各级法院对人民群众反映的执行问题的责任感,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篇13:加强公司党委班子建设 提高执政与执行能力汇报
加强公司党委班子建设 提高执政与执行能力汇报
加强公司党委班子建设提高执政与执行能力汇报提纲xxx:
为进一步提高分公司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全面学习、深入贯彻中共中央“两个条例”和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现将我司加强党委班子建设,提高执政与执行能力的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xxxx公司的基本情况
xxx位于xxx中部,地处x、x、x地,素有“xxxx”、“xxxxx”之称。总面积xxxx平方公里,下辖x区、xx县,共有人口xxx万人。20,国内生产总值xxxx亿元。
自7月xx新一届领导班子成立以来,在总、省公司的正确领导下,xxx分公司以省公司“xxx、xxx、xxx、xxx”xx字方针为指导,坚定不移的践行分公司提出的“xxx、xxx、xxx、xxx、xxx、xxx”xx字经营方针,业务突飞猛进、基础建设显著增强,员工士气凝聚高涨,职工收入成倍增长,取得了一定成绩。实现保费收入xx亿元,年,公司业务在20成功突破x亿元大关的基础上,再次呈现迅猛增势,全年实现保费总量xx亿元,完成比例全省排名第一,同比增长全省排名第二,实现期交保费xx亿元,同比增长x,完成省公司全年任务指标的x,总量全省排名第三。十年及以上期交保费收入xx,全省排名第一。实现短期险保费xx万元(其中大额医疗xx万元),同比增长xx%,完成省公司全年任务指标的xx%。其中,纯意外险xx万元,同比增长xx%。各项指标不仅圆满完成省公司计划任务目标,业务总量大幅攀升,而且业务结构日趋合理,经营效益显著提高。主要业务指标在省内均名列前茅,在全国80个大中城市的排位也由20的第xx位,年的第xx位跃升至2004年的第xx位,取得了历史性的跨越。
二、加强公司党委班子建设的主要工作
(一)统一党委班子成员的思想,明确工作分工
“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只有明确的思想,才有统一的行动。我们根据公司的全年工作任务,市场竞争形势和公司发展的.实际,多次召开党委班子会议,分析总结两年来公司发展的历程,提炼发展经验,查找工作不足。面对可喜的形势,反复强调,目前取得的成绩,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小半步,要时刻保持“两个务必”的作风,加快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全面建设。同时,根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对领导班子进行重新分工,一名副总经理主抓行政、纪检和党务工作,由三名副总经理分别负责三个业务渠道的工作,一名副总经理负责公司基建工作,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方针、政策和公司决策落实的实效性,准确把握和认真执行公司的会议精神,为公司业务发展和全面建设奠定了基础。
(二)加强党委班子团结,提高共事能力
“凝聚产生力量,团结诞生兴旺”。团结产生向心力,团结产生战斗力。党委班子非常注重自身团结,各种会议上,党委班子成员加强沟通联络,交流情况,着眼全局,解决问题;日常工作中,在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党委成员更是互相支持,互相关心,互相补台,提高合作共事能力。正是因为有了全体班子成员的众志成城、团结一心,才有了大批德才兼备、一心谋发展的各级领导干部,才有了在各个岗位上尽心尽职,甘于奉献,团结协作的全体员工,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齐心协力,公司才有了今天大好的发展局面。
(三)严格要求单位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做表率
员工对党委班子的信任,来自于班子成员良好的政治表现。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加强党委班子的廉洁自律教育。一是加强理想信念、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和清正廉洁教育,增强了法规意识和观念,明辨是非知标准,规范言行重服务,自我免疫力显著提高。二是重点进行了“两个务必”教育。结合公司的工作实际和自身的思想实际,深刻理解西柏坡精神,为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尽心、尽责、尽力的做好工作,争创更高的业绩。三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三次会议精神,明确的“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规定、严肃纪律。还用以会带训的方式对上级公司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制度,进行了学习和落实。四是加强自身学习,提高自身免疫力。公司订阅了《求是》、《领导科学》、《党风廉政》、《防范风险》、《保险杂志》等各类书刊杂志,近期又购买了十六届四中全会辅导读本,为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习提供条件。五是注重专题教育。聘请专家、学者、教授讲解领导科学、“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企业管理方法、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六是在内部网站开辟了《警钟长鸣》栏目,刊发党内腐败分子堕落的案例,警示大家从中吸取教训,增强自身免疫力。
(四)开好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重整改
首先是根据上级公司的指示精神,明确会议议题;二是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同时,班子所有成员都进行了充分的发言准备,认真撰写发言提纲,进行自我剖析,最后是精心选定参加会议人员,保证从纪检、文书、组织和综合等不同的角度,为领导反馈真实的情况。三是会议过程中,注重会议质量。在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敢于正视问题和矛盾,既谈工作,也谈思想,实事求是,深刻地进行剖析,认真查找不足。保证了会议效果,提高了会议质量。四是针对民主生活会上反映的问题,由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整改,人事部门汇总成为党委班子的统一整改措施,在分公司召开的司务会议上,向全体干部、员工进行通报。把学习教育、查摆问题、执行制度、整顿队伍有机结合起来,达到了提高素质、解决问题的效果,实实在在地转变了作风,树立了形象,营造了公司发展的良好环境。
(五)抓好基层班子建设,明确方向起带头
一是在全系统内开展“两争创,一争做”活动。“两争创”即争创“五好部室”和“五好公司”,机关各处室要努力做到“履行职责好,团结协作好,作风纪律好,保障服务好,工作成效好”,基层各司部要努力做到“基础建设好,环境机制好,工作谋划好,执行落实好,经营绩效好”;“一争做”即争做“五好员工”,即“想得好,写得好,讲得好,做得好,效果好”,营造浓厚的“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二是努力提高基层领导干部的执政、执行能力,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责任心、使命感,工作尽职尽责,尽心尽力;严格落实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和重大问题请示制度,形成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学习,加强决策能力和执行能力建设,执行上级决定,把握市场脉搏,提高经营、管理和创新能力,切实提高工作水平。
总之,我司党委班子从自身做起,严格要求做表率,雷厉风行起带头,真正用实际行动为全体干部、员工树立的廉洁自律、勤政为民、务实奉献的良好形象。
篇14:请问劳动法关于急辞工的规定,我急辞工是否能按行政部的明文规定执行?
如题,请问劳动法关于急辞工的规定。我急辞工是否能按行政部的明文规定执行?
[请问劳动法关于急辞工的规定,我急辞工是否能按行政部的明文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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