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检查方案
“Jiangjiang”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公司安全检查方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公司安全检查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1:公司安全检查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哈电集团232号《关于转发<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通知》、哈电集团运行31号《关于落实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厂区的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结合建筑工程当前安全生产状况,切实开展自查自纠,从中吸取教训,结合我处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新理念,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依据,进一步加大检查监管力度,通过全面深入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全面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控制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检查目标
通过检查,全面落实施工安全防范措施,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推进安全管理的程序化和现场安全防护的.标准化,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和违章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体系,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彻底排查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厂区基建技改项目施工任务的持续稳定进行。
三、组织领导
基建处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连生
副组长:李菁、周玉芝、孔英、闫浩
组员:王广明、李冬、陈亚君、李娟、王兆新、任国峰、李凤英
四、整治范围和内容
1、公司厂房安全管理状况。
2、基建处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情况。
3、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情况。
五、检查方法
1、检查与自查相结合。各施工单位队先行自查,然后由领导小组对其检查。
2、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查出来的隐患和问题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对达不到安全要求,隐患和问题严重的坚决关停。
3、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检查出来的重大安全质量隐患问题,拒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者和负责人的责任并进行处罚。
六、检查时间
安全生产大检查,从8月15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检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准备、检查阶段(8月15日—8月25日)研究制定检查方案,落实责任及人员,做好相关的宣传发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库。
2、整改阶段(8月26日—9月20日)对照问题库落实整改,能够立即解决的安全质量问题立即整治……
3、验收阶段(9月21日—9月30日)主要工作:对安全质量大检查活动发现的问题逐一进行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不彻底的进行再次整改,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七、检查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质量大检查的重要性,结合我处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针对我公司实际情况,明确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对易发生事故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问题,要登记建档,重点监督,切实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事故和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落实责任,自查自纠
成立安全大检查领导机构,明确职责和分工,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质量大检查工作。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进行整改。
(四)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要大力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和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全处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全处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篇2:公司安全检查方案
按照菏泽市城乡建设局菏建97号文件具体要求,立即开展本施工项目部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成立安全检查组
组长:刘毅
副组长:卢兆方、龚伟忠
组员:李亚、王凯明、赵孝光、张明
二、检查范围
阅城国际花园(二期)施工现场。
三、检查的依据、标准
《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等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四、检查内容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建立健全,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具体包括:
1、执行国家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执行情况。
2、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执行情况。
3、“打非治违”、“建筑施工扬尘”、“安全生产月”活动、“违章搭建彩钢板临时用房”等专项行动集中开展情况。
4、施工现场脚手架、起重机械、施工用电、施工机具、模板支撑、安全防护、基坑支护等自检和规范管理情况。
5、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扬尘等危害防治与防汛、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情况。
6、现场突发事故或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完善,应急演练情况;
7、对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识别和监控预警制度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8、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人员的全员教育培训等情况;
9、所有在建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五、检查步骤、方法和时间安排
检查工作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施工企业自查整改阶段(6月9日--6月13日)
通知各施工班组要认真对本单位全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彻底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二)执法检查阶段(6月14日--6月18日)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进行检查。
(三)总结、处理阶段(6月19日--6月20日)
检查小组对执法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依法严肃处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违法违规行为。
六、具体要求
施工项目部、施工班组要迅速开展自查自纠,根据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安全自查,特别是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施工环节的检查,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工程项目要责令其限期整改,跟踪落实,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篇3:公司安全检查方案
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项目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进行,特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加大项目部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强化各级安全责任和职工的安全意识,为生产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确保项目部顺利完成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目标
二、检查范围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矿山施工现场和职工生活区。
三、定期安全检查
1、项目部定期大检查由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带头,各部门负责人和班长参加,检查要有重点、讲实效,每月至少进行一次。
2、部门和班组定期检查由部门和班组兼职安全员组织,进行安全生产互检,每周至少一次。
3、项目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
4、春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雷、防静电、防触电、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
5、夏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暑降温、防讯为重点。
6、秋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火,安全防护设备和防冻保温为重点。
7、冬季安全大检查是以防火、防爆、防毒、防雪、防滑为重点。
8、每逢节假日都要进行一次节日前检查,联合组织有关部门和班组参加,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的四次检查,主要是检查节日的安全保卫措施,如节日值班、保密保卫、安全消防、节日生产准备等。
四、日常安全检查
1、岗位操作人员在上岗作业前及作业中应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岗位作业范围内的安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2、班组长应在作业前对本班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本班作业后再次对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并在交接班时将安全生产隐患和处理情况交给下一班,在交接班时,有关安全方面的问题也必须认真交接。接班后并作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上报所在部门,同时将情况写在交接班日记上。
3、项目部当班专(兼)职安全员应进行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
4、安全技术部门应坚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听取群众意见,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五、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检查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开展好检查工作。
2、安全生产检查要做到边查、边改、边落实。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发出“现场检查整改通知书”,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解决。并进行跟踪,确保落实。对于受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提出解决措施和方案,订出计划、限期解决。
篇4:安全检查方案
局属各单位:
XX年“十一”黄金周在即,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为认真做好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及时、优质的出行环境,保证各种生产生活重要物资运输安全、畅通,确保“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八大召开期间交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9月12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市交通委员会安全委员会《关于认真做好“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从8月21日开始正在开展的为期60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决定在全系统继续做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认真开展“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安全生产法》、《省重特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办法》、《市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则(试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市交通委、市安委会关于“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工作的要求,按照《市交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确定的职责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由局领导带队,深入监管第一现场,继续全面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认真开展生产安全大检查,确保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一)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必须在10月10日前整改完毕,事故隐患整改率要达到100%,使交通系统的安全生产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由分管领导牵头,各单位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根据《市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则(试行)》要求,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由分管领导带队,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及时完成检查中发现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工作。
三、检查治理重点和责任分工
(一)港口码头经营企业、海上水路运输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检查
以防风、防火、防碰撞、防破坏为重点,严格落实海上船舶运输各项安全生产规定,严格执行“逢七不开”“雾航”、避碰、消防、船员管理、船舶检查、守舱巡舱、了望、值班等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旅客行包“三品”检查率达到100%,确保船舶适航、船员适任率达到100%。重点查处无证上岗和“三无”船舶(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严禁船员在工作时间内脱岗、酗酒,禁止带“病”船舶从事营运,杜绝违章占用航道和不设值班观察员现象,尤其要加强对大湾港危险品仓储码头和灵山号客船的监管,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积极配合海事部门严格执行船舶抗风等级、开航前船长声明、现场签证等制度,严禁超航区、超抗风浪等级违规作业,严禁“三品”上船,督导水运企业切实把消防、绑扎系固等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船舶航行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二)通村公路工程建设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安全检查
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对全部施工路段施工安全的督导检查,各交通管理所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施工路段的施工安全的检查。重点强化对公路工程“三同时”执行情况和水毁路桥的监督检查,认真排查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杜绝施工企业在施工危险路段不设警示标志、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等现象,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坚决停工整顿,对未通过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和投产,督促施工企业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三)出租车企业和公交车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
加大对出租车企业和公交车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的力度,严厉查处公交车随意停靠、急开猛刹和出租车乱涨票价、拒载、甩客等现象,加大对“三品”上车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保证群众出行安全。
(四)道路客运、长途货运、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
加大对班线客运、长途货运、旅游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严把企业、人员、车辆审查关,严禁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人员、车辆从事黄金周运输工作。规范包车程序,只限三级及以上客运资质企业经营客运包车,并实行包车手续“一次一办理”,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后,领取包车牌,杜绝违规包车。加强客运站源头管理,搞好客运站安全监督检查,把住车门、站门,严禁超员、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三品”进站上车、售超员票、发超员车等各种违章行为,监督企业抓好对驾驶员安全生产培训,突出反超员超限、反疲劳驾驶、反超速强行教育,提高恶劣天气驾驶和处理突发情况的能力。严查客车超员出站,货车载人超载、消防设施不齐全、从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车辆未经检测投入运营和“三品”上车等现象。加大对乾元运输公司、泰利运输公司和市汽车运输总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分公司等危化品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和检查力度,严把危化品的承运、到达、交付三道关,重点抓好挂靠车辆的安全检查,认真解决“只挂靠、不管理”的问题,逐步取消运输企业挂靠车辆的做法。
(五)机动车维修、机动车性能检测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检查
重点检查和排查机动车维修企业在电器、消防、起重设备、电气焊、轮胎充气、喷漆、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加强对机动车性能检测站的检查,严把机动车辆性能检测关,严厉查处违规检测、出具虚假检测报告行为。
(六)路检路查
加强对道路客运、长途货运、农用运输车、危险化学品运输、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等机动车的路检路查,加大对汽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稽查力度,重点检查从业人员资格、企业经营资质、车辆性能和等级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超员、超限,“三品”是否上车,公交车是否存在随意停靠、急开猛刹现象,依法严厉查处违法行为。
(七)安全督查
“十一”黄金周和十八大召开期间,局将组成督查组,由分管领导带队,采取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协调有关部门随时解决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将检查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责任单位: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八)全局车辆安全和机关安全保卫、消防检查
加强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安全保卫、消防、值班以及全局车辆行车安全的检查,防止突法事件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
确保“十一黄金周”和十八大召开期间及以后交通运输安全,是一项政治责任,本次活动是加强交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的具体措施,带队领导要靠上抓,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把这次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密组织,强化措施
各责任单位要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针对各自不同的特点,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安全检查,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整改责任,限期整改完毕。
(三)突出重点,依法行政
按照“事故隐患不整改不能生产”的要求,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管人员,限期整改;对那些事故隐患危险等级高、又不能整改的,依法予以取缔,确保生产安全。
篇5:安全检查方案
6月3日,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目前已造成120人死亡,70人受伤,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为吸取此次事故的惨痛教训,切实加强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根据办《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为了便于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此项工作卓有成效地开展,县安委办特成立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督查领导小组。
组长:朱志玉县安监局局长
副组长:商务、农委、安监、质监、消防等部门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督查组:
第一督查组:县安监局监察队
督查范围:盱城镇、淮河镇、管镇镇、明祖陵镇、鲍集镇、兴隆乡、铁佛镇
第二督查组:县安监局危化科
督查范围:穆店乡、桂五镇、王店乡、河桥镇、古桑乡、仇集镇、三河农场
第三督查组:县安监局监督科
督查范围:官滩镇、维桥乡、马坝镇、观音寺镇、黄花塘镇、旧铺镇
第四督查组:县安监局开发区分局
督查范围:县经济开发区
各督查组在督查时,请县质监局和消防大队各派一名同志参加督查。全面抽查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均要通力协作,抽调精干力量参与工作。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禽类加工企业(包括各类冷库)。
检查重点:
(一)各禽类加工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情况,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二)禽类加工储存(液氨使用管理)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实行定人、定措施,保管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安全培训;
(三)企业是否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建立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是否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行业规程,是否严格履行了职工三级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是否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和使用隐患自查自报平台,是否严格落实安全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
三、检查的方法和时间
1、企业自查(6月9日-15日)此次全县范围内开展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采取以企业自查为主的方式进行,按照“有企必查、有储必看,查必彻底、不留死角”的原则,各乡镇(场)、各部门要全面开展禽类加工企业拉网式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各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跟踪督导和督查。
2、各组督查(6月9日-18日)
3、全县面上抽查(6月19日-22日)
四、检查要求
(一)各乡镇、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对应的领导小组,分管安全的领导要亲自参与,专人负责。要摸清底细,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落到实处。
(二)各乡镇负责检查辖区内和在县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主引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做到不能保证安全,不生产、不运输、不使用。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在企业内张榜公布,由职工监督整改,并确保整改到位。
(三)要认真排查重特大安全事故隐患。发现重大隐患,应在当地主要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告,挂牌督办,并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踪报道。实行检查和整改相结合,边查边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时不能整改又无法保证安全的,要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尤其是要重点检查消防通道,液氨使用是否符合要求,防液氨泄漏应急预案的演练是否落实,严防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四)严格实行安全检查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安全生产和检查工作责任制,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不到位、查出问题不整改和其他失职、渎职行为,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凡在事故隐患整改期间,酿成较重大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从严查处。
五、材料上报
各乡镇(场)、各部门于6月19日前将此次《县禽类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及其整改情况的总结材料报各相应督查组,各督查组于6月22日前将自查抽查情况和书面总结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篇6:安全检查方案
一、活动名称
镇食品安全集中检查日。
20xx年6月起,将每月10日作为我镇“食品安全集中检查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二、活动目的
为坚持集中治理整顿与严格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及时总结各乡村(居)、企事业单位食品安全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检查内容
对畜牧业产品、种植业产品、水产品、饮用水、加工食品“五类产品”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学习推广,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多发领域进行现场检查,找准症结,排查隐患,并提出切实整改措施。
四、活动方式
重大节假日配合协助县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每月10日前后,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带队深入一线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检查。针对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要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并将展开情况进行总结整理上报县食安办。
篇7:安全检查方案
根据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河南电网迎峰度夏和主设备专项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全面落实河南电网迎峰度夏重点措施,防止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重大设备损失事故和局部影响较大事件,确保实现“三个不发生”目标,经研究决定,公司在7—8月期间,组织开展电网迎峰度夏和主设备专项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的
全面落实公司迎峰度夏工作部署,认真总结春检百日安全活动成效和经验,以防范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重大设备损坏事故和局部影响较大事件为重点,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有效落实防止电网稳定破坏和大面积停电的各项措施,有效落实防止机场、铁路、煤矿等重要用户和公共场所停电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强设备全过程安全质量管理,确保实现“三个不发生”目标,确保世博会保电万无一失,全面完成电网迎峰度夏任务。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迎峰度夏和主设备专项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检查深入开展,取得实效,公司成立安全检查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整个检查工作。具体名单如下:
同时,成立安全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对各单位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指导和抽查。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及分工
今年的迎峰度夏和主设备专项安全大检查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程制度、查隐患为主,结合上级有关要求和季节特点,突出防人身事故、防误操作、防雷害、防接地网和继保事故、防外力破坏、防变电所房屋漏水等。为突出工作重点,加强指导监督,保证专项安全检查取得实效,明确以下检查内容和分工:
(一)安全监察部
1、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检查领导是否亲自批阅上级安全生产的重要文件,是否主持安全分析会,是否经常听取本部门安全员的汇报;检查安全分析会是否正常召开,会议纪要明确的事项是否得到落实;检查各级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制是否严格履行。
2、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完善、执行情况。检查各岗位所需各种规程、制度是否齐全;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在实际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
3、检查安全生产反违章开展情况。检查反违章活动宣传情况;检查国网公司《安全生产典型违章100条》落实情况;检查本单位员工接受安全警示教育情况;检查行政正职是否亲自讲安全课;检查职工是否参观公司安全教育室;检查现场违章查纠情况;检查作业现场督查情况。
(二)生产计划部
1、检查配电线路专业管理情况。检查线路地理结线图、线路路径图、线路断面图等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检查是否坚持按周期定人、定线、定时进行巡线,各种巡线记录是否齐全、准确;检查线路跳闸是否有记录、有分析、有预防措施;检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的鱼塘岸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牌情况,与鱼塘主签订安全协议情况;检查是否有计划的开展防污工作,监密测量、绘制污区分布图;检查是否开展线路检修标准化作业。
2、检查检修施工现场管理情况。检查项目法人及各参建单位在各项工作中的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程分包管理,临时工、外包工管理,是否存在违规转包、分包情况;检查特种作业、特种机械以及作业现场动火的安全管理情况;检查施工、调试、启动方案制定情况;检查《变电设备作业现场围栏和标示牌设置规范》执行情况。
(三)农电发展部
检查低电保护专业管理情况。检查低电保护标准化作业开展情况;检查低电保护图纸管理情况;检查微机保护软件版本管理情况;检查直流开关和熔丝管理情况。
(四)市场营销部
检查高危客户供用电安全管理情况。检查高危及重要客户供用电安全隐患治理的执行情况;检查用户设备,低压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检查客户原因安全隐患是否采取防范措施并向地方政府备案;检查电网原因安全隐患是否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检查高危客户是否有供电应急预案。
(五)调度中心
检查非电力生产类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六)输变电部
1、检查电网迎峰度夏准备情况。检查迎峰度夏输变电工程及技改工程实施进展情况;检查去年夏季、冬季用电高峰期间电网和设备暴露出来的问题是否进行了整改;检查去年秋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及安全性评价等发现的问题是否有整改计划以及计划的完成情况,对于一时无法整改的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对措施;检查电网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有关错峰限电措施的制订和落实情况。
2、检查变电运行专业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两票三制”执行情况;检查变电站现场运行规程和典型操作票及时修订、审查情况;检查操作队危险点分析预控开展情况;检查操作录音执行情况;反违章督查开展情况;检查复杂操作,部门专职和班组长到岗到位情况;检查变电站设备反措执行情况,是否满足防潮、防雨、防小动物、防雷要求,站内接地网接地电阻是否满足要求,是否定期开挖检查;检查防止误操作工作开展情况及解锁钥匙使用管理情况。
(七)新闻中心
1.针对机场、电铁、煤矿等重要用户和公共场所,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梳理,制定落实整改治理措施情况。
2.突发事件尤其是造成局部较大影响停电事件的新闻宣传和舆情应对措施制定落实情况。
(八)应急办
检查安全风险管理执行情况。检查《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规定》落实情况;检查安全风险预警和控制体系建立情况;检查各机构、人员职责履行情况;检查安全风险预警和控制工作流程与节点标准执行情况。
四、安全检查时间安排
7月1日—8月10各单位组织自查,按照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和结合停电检修等制订和落实整改计划,8月15日前将自查总结、整改计划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五、安全检查要求
1.开展电网迎峰度夏和主设备专项安全检查,是巩固和深化百日安全活动成效,确保实现“三个不发生”目标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认真领会公司安全工作要求,将当前安全生产重点由春检期间防止人身伤亡和误操作事故,转移到夏季防止电网大面积停电、重大设备损失事故和局部较大影响停电事件上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逐级开展检查,确保取得实效。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迎峰度夏和主设备专项安全大检查工作,以本次专项安全检查为契机,抓紧实施,认真搞好今年度夏前期的设备体检工作。对迎峰度夏工作进行再检查、再梳理,对电网和设备安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进行再排查、再评估,对各项措施和要求进行再完善、再落实,要做到风险隐患务必心中有数,措施要求务必落实到位,切实促进迎峰度夏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落实。
3、各单位在检查中要务求实效,全面彻底,力戒形式主义。检查完成之后要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进行分析,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逐项进行整改,对一些重大隐患,要尽快落实解决方案,限期解决。
篇8:安全检查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市近期一系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强化“底线”思维,从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入手,切实做好我街道安全生产工作,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推动全街道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决定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一次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二、整治重点
即日起至8月30日,重点在下列领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整治工作。
(一)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是氨、氯介质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生产使用单位)。
(二)气瓶充装单位和检验单位。
(三)简易升降机及载货电梯使用单位。
(四)土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土制锅炉、土制压力容器、土制起重设备及无牌无证特种设备)。
(五)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沿海码头、港口、除“两工地”以外的工程建设领域)。
(六)小型锅炉、快开门式压力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使用单位。
(七)电梯使用单位。(特别公共领域电梯使用单位)。
(八)已检验合格未办理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
(九)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三、组织实施
时间为即日起至8月30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阶段(6月10日前)
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地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发动辖区内相关企业积极参与,周密部署,迅速启动,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在去年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立即落实整改方案,为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奠定扎实基础。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1日至7月10日)
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指导、协调、督促辖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方案“五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重点抽查和督导落实阶段(7月11日至8月10日)
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对辖区企业开展抽查、督查工作,检查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情况,对抽查、督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整改;对整改无望、危险性较大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
(四)巩固提高阶段(8月11日至8月30日)
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在企业自查、重点检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回头看”工作,要及时梳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出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评估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实际效果,总结分析、研究、解决和部署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一时无法解决的疑难问题,上报街道研究、解决,促进特种设备动态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四、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部署。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工作,督促企业排查治理隐患和治理本地实际问题等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有序安排。社区主干要亲自组织研究,分管两委具体布置并狠抓落实,认真落实特种设备安全层级监管机制,不走过场,不图形式,从严执法,务求实效。
(二)要强化检查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加强对属地企业的督促检查,重点检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设备定期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及主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内容,及时掌握面上情况,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确保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取得成效。要切实加强治理工作的跟踪问效,相关工作见证要形成闭环;遇到棘手问题、疑难问题要及时向街道报告请示,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清缴等严厉措施,注重治理效果。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按照本通知要求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三)充分利用各级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把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始终作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解决企业管理层认识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问题,坚持教育引导与批评惩戒相结合,促进自律;紧密结合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形势、任务有针对性的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工作,制定计划报街道安办;加强对责任区域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宣传、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并按要求报告;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加大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监督,促进他律。
(四)强化隐患治理,解决突出问题。请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在去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基础上,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检查整治的始终,主动与街道安办开展联合检查,深入排查事故隐患,强化事故预防。对逾期不改或整改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予以停产整顿或关闭,真正做到将事故消灭于萌芽中,确保特种设备零事故。
(五)各社区居委会、工作点,基层有关单位要合理安排时间,抓好进度,认真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检查,及时上报阶段性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将附件1、2、3于每月24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街道安办。
篇9:安全检查方案
为深刻吸取近期重特大火灾、生产安全事故教训,根据区安监局《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泰姜安监〔20xx〕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镇政府决定即日起至9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由分管副镇长陈兆斌同志任组长,派出所、安监办、市场监管城北分局、三产办、企服站、综治办、城管中队负责人任组员消防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督促各村落实工作方案,开展排查整治,上报检查整治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电话88125001)负责消防安全检查整治日常工作。
二、工作目标
组织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单位进行火灾等安全生产隐患的检查整治,严厉查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三、检查内容
(一)排查范围
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
(二)排查重点
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单位:
1.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
2.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仓库堆垛是否符合标准要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私设仓库进行非法储存,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检验合格,消防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等。
3.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单位是否超量储存、违规存储烟花爆竹、经营销售非法产品;经营场所消防器材是否有效配备;是否设立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店)、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的落实情况。重点是《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情况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全体员工对《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4号)的掌握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特别是动火、进入受限空间、检维修等作业环节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是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定期修订完善情况,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环节的风险辨识、票证审批、安全措施的落实等情况。
3.安全管理人员配置和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是是否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其专业素质和培训取证情况,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企业员工三级教育情况,涉及高危生产工艺岗位人员是否取得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操作证等。
4.隐患排查制度执行情况。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xx〕103号)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按《危险化学品企业进一步落实班组岗位隐患排查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监〔20xx〕39号),落实企业班组交接班检查和巡回检查制度情况,企业隐患排查情况是否按要求录入隐患排查自查自报系统。
5.安全设施的完好与运行情况。尤其是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报警系统投用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对检测报警系统的了解和掌握情况,紧急停车系统和联锁等系统的有效投用情况,现场视频监控设备的完好情况,安全仪表、安全设施定期检测情况。
6.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对重大危险源尤其是化学品罐区采取安全管理措施情况。重点是重大危险源是否配备了压力、液位、流量、组份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测系统以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一级或者二级重大危险源是否具备紧急停车功能;化学品罐区是否实现了单罐单堤(隔堤)的要求。
7.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演练情况,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物资配备使用情况。汛期和高温季节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10日前,镇按照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召开专门会议,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全面检查。9月5日前,督促涉及到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必须一律提请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镇安监办结合日常执法检查计划,对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并根据相关要求建立台帐,如实记载检查时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整改意见,并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总结提升。9月8日前,对开展排查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查找不足与存在问题,推广工作经验,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各村、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确保本次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实行群防群治。按照本方案要求,各村督促各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督促相关单位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自查评估。
(三)加强宣传教育,形成强大声势。要充分运用广播、网络等公共媒体,结合“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向社会公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内容和要求,集中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各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四)严格规范执法,狠抓责任落实。要严格履行职责,对排查发现的生产安全、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严格依法查处,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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