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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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
各县(市、区)建设局、东阳市建管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环保征迁局、金磐开发区建设规划局,市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督查的通知》(金安办〔〕41号)和《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金市建建〔2016〕87号 )文件要求,在各地自查基础上,我局于12月15日至23日对金华大市范围内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本次督查分两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抽查暗访等方式,共检查了9个县(市、区)及3个开发区的20个工程项目,重点检查了起重机械、重大危险源、台账资料等方面。
一、总体情况
从督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地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大部分抽查项目的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到位。但督查也发现部分项目存在安全生产措施不到位,赶工期等情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督查组已通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整改;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项目,督查组已建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工整顿,并限期将整改结果报市建设局。
二、主要问题
(一)起重机械情况
督查组共抽查了12台塔机,4台人货梯,2台井架。从抽查情况看,塔机发现的安全隐患相对最多,有的工程项目关键性的安全装置也存在失效情况,如塔机100%力矩限位失效、起重量限位失效、吊钩起升高度限位失效、吊钩保险装置失效、变幅小车滑轮处起升钢丝绳防脱失效、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等,给安全生产埋下严重事故隐患。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问题集中在进料口围栏门机械锁钩失效和司机下班后没有关机上锁。井架式物料提升机主要问题为司机无专人持证上岗、未粘帖安全操作规程等。
(二)现场安全情况
脚手架:内封闭欠缺较多,部分工程均未设置,架体开口处横向斜撑均未设置,架体上杂物均未及时清理,毛竹片铺设连续性较差,部分拉结点拆除后临时拉结点设置不及时,且数量欠缺较多,影响整体架体稳定性,边坡治理脚手架搭设不规范。
施工用电:部分工程用电隐患较大,未执行TN-S系统,一个漏保下引出两路线路现象较多,漏保参数不符现象较严重,施工现场动力与照明未分开设置。
临边围护:楼层孔洞临边未围护现象较多,电梯井内隔断不严密,部分防护门未安装。
支模架:部分高大支模未按专家论证要求严格执行,监理未严格检查。部分支模架缺纵横向水平杆、扫地杆连续设置,剪刀撑设置欠缺较多。
(三)资料情况
1.现场自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及闭合。
2.对监理下发整改通知单不重视,未及时整改回复及闭合。
3.现场特种作业人员人证不符。
4.部分未提供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5.部分未提供安全防护设备检测报告(安全帽、安全网)。
(四)隐患较大项目
1. 磐安县石坑里安居小区工程:塔吊吊钩保险失效仍在操作且未配备司索工,塔吊司机人证不符等。
2. 兰溪新湖香格里拉项目:塔吊100%力矩限位失效、起重量限位失效、吊钩起升高度限位失效等。
三、处理意见
对磐安县石坑里安居小区工程和兰溪新湖香格里拉项目予以通报,建议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两个项目停工整顿,并于1月6日前将整改结果报我局。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贯彻中央、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领导指示要求,做好排查的基础上推进整改工作。
(二)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把隐患排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三)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以上隐患排查要彻底到位,对专项方案的实施检查、验收到位。
(四)其他企业、在建工地要举一反三,结合自身做好排查工作,减少隐患。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1月3日
篇2:建筑工地安全检查通报
为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监管,切实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局于12月份开展了一次全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共检查在建项目44个,建筑面积107.26万平方米,涉及施工单位22家,监理单位16家。签发整改通知书书44份,其中3个项目因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措施严重不足等原因被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行政处罚。
此次检查重点有:工程建设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相关主体重要岗位人员是否到岗到位;施工用电、承重支撑架、外脚手架、高大支模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测、管理和备案情况;民工安全教育和工人持证上岗情况;工地的临时设施使用、文明施工情况、民工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等情况;基坑支护及临边围护的安全措施情况等。
从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意识均有较大提高,能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认真进行整改。但仍有一部分施工、监理单位市场行为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不到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麻痹大意,存在侥幸心理,企业领导不重视,安全设施投入不足,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针对此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施工、监理单位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我局将在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进一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加强对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安装拆卸、高层外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部位安全生产情况的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格执法,依法从严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生施工安全事故的从重从严处罚。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证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和施工用电安全。
篇3:安全检查通报格式
从7月中旬开始,在区安委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全区8个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分别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1.建筑施工、石化天然气、地质灾害、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组:8月初,根据副区长洪流工作安排,区政府副县级干部宁资军带领区住建局对还未拆除的2号混凝土站(无名站,湘江村3组)、3号混凝土站(无名站,湘江村5组)、5号混凝土站(华江站,白沙村2组)、6号混凝土站(昌永站,白沙村1组)进行了整治情况检查,该四个混凝土站现还未拆除,检查组与四个混凝土站负责人逐个进行了谈话,其中2号、3号两家混凝土站同意拆除,但提出了需要适当补偿的要求。
2.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组:7月28日,区委、常务副区长单绪平带队对衡阳市金焰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烟花仓库、颐和隆浏阳烟花经营部、方园烟花爆竹店、东洲渡口等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衡阳市金焰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烟花仓库存在储水池储水量未达标、灭火器配置不足、仓库内货物不按要求存放等问题,检查组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颐和隆浏阳烟花经营部、方园烟花爆竹店存在超量储存的行为,责任其店主立即整改;东洲渡口的人员值班情况、客渡船执行签单发航制度、六不发航制度、上船穿(拿)救生衣制度基本落实,但仍有部分时间段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检查组要求区交通局督促湘江乡政府、东洲村两委责成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以确保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3.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管组:28日下午、29日上午,区委、副区长周春华率领区重点办、区住建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对辖区幸福嘉园·黄茶副商业中心、福朋·喜来登、金钟·时代城、三鹰国际·城市综合体、美美世界、中心医院、金色家族等16个在建市级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督查。周春华区长对项目施工现场发现穿拖鞋施工、不戴安全帽、未执政上岗、安全标志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严厉批评,并要求各项目单位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做好高温酷暑期间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4.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组:8月1日上午,区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孙艳平、副区长江红带队督查辖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先后抽查白沙洲别宿一格、崇尚百货哈特波波餐厅、感叹号餐厅以及人人乐超市,对个别经营户未及时建立台账、购进食用油未索票证、厨房垃圾桶未遮盖,以及超市面点、熟食未遮挡等问题现场责令整改。
5.校园安全监管组:8月1日,区政府副区长陈泰山带队对辖区内的所有幼儿园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多多幼儿园、体艺幼儿园使用无校车专用标志的车辆接送幼儿,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责令这两家幼儿园立即停止使用无校车专用标志的车辆接送幼儿,并要求他们到专门的校车租赁公司租赁,同时,做好接送记录和台账和校车出车前检查,不得超载、超速行驶。
6.社会事务、农业农村安全监管组:近段时间以来,区政府副区长张光耀带队,邀请市执法大队一道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和甲胺磷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农资企业10余个,有力地净化了农资市场,从源头上控制了违禁农药流入生产领域。
7.交通、消防、公共安全监管组:7月25日上午,区政府副区长、公安雁峰区分局局长陈俊华带队,对雁峰区玻璃瓶罐加油站、香江百货岳屏广场店、森香木业、湘南汽配城、华天大酒店等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东方大酒店存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超过50%,自动消防设施不能联动控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对雁峰区玻璃厂加油站存在的灭火器数量不足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对湘南汽配城存在的擅自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违法行为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督促该单位整改到位。
8.工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组: 8月上旬,刘浪涛副区长带队对全区的重点工贸企业进行了督查,并召开了安全生产座谈会,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并实地查看了企业的生产车间、产品仓库、员工宿舍等重点隐患部位。对在督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安全隐患,现场要求整改。同时,要求各街道、乡镇对辖区的工贸企业检查率达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各领导小组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生产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依然不足。
三、下步工作要求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加强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领导小组要针对大检查大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本着“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对号入座,立即督促整改,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举一反三,进行认真的自我对照检查,克服畏难情绪,对那些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要落实具体的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
(二)严格隐患整改查处。各领导小组要坚持把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整改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实抓好。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造册,充实完善辖区或行业事故隐患台帐,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实做到高危行业情况清楚、隐患及整改情况清楚、重大危险源及监控情况清楚。同时,要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大事来抓,既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又要落实问责制,对隐患排查不留情面,隐患不除,决不罢休。对发现隐患未整治,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严格追究责任。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各领导小组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并定期向区安委办(办公室设区安监局、电话:8661646)报送报表及安全生产信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xxxxx
年月日
篇4:安全检查通报
校属各单位: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尾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具体部署,以及青岛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尾年初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开展一次全校安全大检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总体要求
各单位切实增强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始终把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时刻把安全工作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抓得细而又细、实而又实、紧而又紧。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各级、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动员全校各部门力量,突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格监督检查集中行动。不断提升单位安全自主管理水平,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确保安全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全力保障学校安全稳定。
二、检查重点
此次安全大检查活动以隐患排查、隐患整治、严格监督检查为重点,针对学校的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消防安全、山林防火、饮食卫生、燃气安全、学校建筑安全和施工工地安全、校内经营网点开展工作。
(一)安全网格化管理责任落实情况
1.各二级单位是否设置网格联络员,负责本网格日常安全事务工作。
2.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情况,主要包括:组织保障责任、安全投入责任、规章制度落实责任、教育培训责任、安全管理责任、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责任,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应当承担的安全工作责任。特别是是否层层分解本网格的责任,并签订责任书。
3.落实安全监管责任情况,主要包括:安全宣传责任、安全审批责任、安全检查责任、违规(事故)处理责任、安全培训责任和应急救援责任,以及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应当承担的安全监管责任。
4.是否落实本网格内的人、地、事、物、组织的安全管理工作。
5.是否建立健全本网格各类安全工作台账,并及时更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准确掌握各类防控资源和对象的情况。
本项工作由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二)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检查是否健全和落实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是否明确学院、系(所)、实验室各自管理职责;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安全管理责任层层落实到位;是否清楚现有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底数及安全现状;购置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储存场所是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是否采取了防雷、防火、防爆、防静电、防盗、防泄漏等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建立使用档案,全面记载购置、领取、使用、结存情况,定期进行盘点核对;使用人员是否进行过培训,能按照操作规范正确使用;废弃的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危险品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处置;对剧毒化学品是否落实“五双”管理制度;是否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并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
本项工作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公安(保卫)处、有关教学院部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财务资产办公室、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和有关单位组织开展。
(三)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校内各单位要重点检查消防安全制度是否完善;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是否具体到岗位;是否签订各岗位的消防责任书;是否进行逐级巡查,并有巡查记录;特殊工种、岗位是否定期进行人员培训,并持证上岗;消防设施是否能正常使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是否及时;是否开展重点要害部位防火巡查;是否制定了相应的消防应急预案及应急管理措施;是否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
本项工作由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四)饮食卫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学生食堂要认真检查《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规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健全制度;是否实施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明确责任;每个学生食堂是否按规定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是否按地方政府的要求实行“阳光采购”;是否建立了严格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饮食物资质量和安全;是否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两公开”和食用油公开公示制度;是否建立完整的台账,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等产品能全部追溯;校内学生饮用水的管理和服务是否规范;食堂燃气管道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安装了燃气报警装置,并确保装置正常使用;是否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管理措施,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本项工作由后勤管理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组织开展。
(五)校内建筑安全和施工工地安全制度落实情况
按照各级针对建筑施工安全要求和标准,严格落实建筑安全和施工工地安全制度建设,开展安全教育宣传,落实安全责任人。重点检查:安全责任、安全制度、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安全教育、安全措施、安全防护、安全标识、设备培训、操作规程和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违规行为和安全记录等。
本项工作由规划建设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组织开展。
(六)校内经营网点隐患排查整治
校内各经营网点要严格遵守教育部《高等学校校园秩序管理若干规定》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校园服务网点经营活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要认真对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经营网点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服务网点用房安全责任书》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排查整治,切实督促经营网点合规合法经营。
本项工作由产业经营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由东营校区财务资产管理办公室、产业经营管理处、山东石大恒业科贸有限公司、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七)做好今冬明春的防火安全工作
目前已进入冬季火灾多发期,为确保今冬明春校园防火安全,各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牢固树立消防宣传也是“灭火器”的理念,向师生广泛宣传防范火灾的重要性,大力普及安全用电等防火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知识。相关单位在抓紧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同时,要特别加强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管理,确保疏散通道畅通。还要加强对食堂、实验室、电脑多媒体教室、图书馆、配电房、锅炉房等用火、用电管理,坚决杜绝私接私拉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的现象。
小黄山是我校师生休读场所,冬春季节是山林防火的重要时期。公安处要加强山林防火宣传,提高师生山林防火意识,严禁带火种上山,严禁在山林周边使用明火或燃放烟花爆竹;要落实山林防火巡查责任和措施,排查整治山林火险隐患,有效遏制山林火灾发生。
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由党委学生工作部(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处、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留学生公寓的安全检查由国际教育学院组织开展;小黄山安全检查由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东营校区学生公寓由东营校区后勤保障处、教育发展中心、东营校区公安(保卫)处组织开展。
以上各项检查工作,由排序第一位的单位作为各项检查工作的牵头单位。学校校办产业的安全检查方案和安全检查工作由产业部门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东营校区由胜利学院使用的场所、楼宇的安全检查,由胜利学院自行负责。
三、工作步骤
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单位自查整改阶段(11月25日至12月15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强化本单位师生安全防范意识,不断提高师生逃生避险、自救互救技能;结合本单位制定的自查工作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工作,针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行为,制订相应的整治措施和防控应急预案。发现安全隐患和事故,应及时整改,分析事故原因,落实责任,并做好记录,建立安全台账。
(二)学校检查督导阶段(12月15日至明年1月1 日)。学校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采取普遍检查、重点抽查、跟踪检查等方式组织督查,重点检查责任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到位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应急措施制定情况以及安全台账情况。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制定时效性和针对性强的措施,责任到人,限期彻底整改。对检查中发现自查整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敷衍了事和拒绝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巩固深化,总结阶段(明年1月1日至1月15日)。学校各单位对本次安全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安全稳控工作机制。
各单位自查材料和部门专项检查总结材料于20x年1月5日前报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6981215,邮箱: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
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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