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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冤家优美散文

2022-06-28 08:26:23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早晨失踪人员”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农民冤家优美散文,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农民冤家优美散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农民冤家优美散文

篇1:农民冤家优美散文

农民冤家优美散文

自小是从农村长大的,骨子里是农民,但农民朋友却几乎没有。到了四十来岁的年纪,突然很思索起这件事,非常怅惘,非常惭愧。

小时的玩伴,特别是一起背着书包长大的同村的同学,那时候好得要命。可是,时过境迁,现在简直是很少来往了。少年的友谊,也许真是靠不住的吧。人心的变,想来还是在踏上社会之后。常常很怀念小学、中学时的几个要好的同学,一起上学放学,一起割草放牛,一起风里雨里,一起说个不休,似乎山盟海誓的话也是有的吧。一个中学时的同学,极会讲故事的,便总是缠了人家在放学的路上为我讲。他是不能与我完全同路的,但他宁肯每天绕上二里多,直至陪我把一个新的故事讲完。这个朋友,十多年了,再也没有音讯。

记得刚毕业的时候,小蚂蚁同学有幸考入了中专,但大部分同学回到了农村。回到老家,同村的老同学,每每是要聚一下的。转折的裂痕,可能是在各自成家之后吧。我回家的次数不多,他们多半外出打工,联系的渐渐少了。但我很快发现一个根本的问题,那就是到一起之后,谈话变得很勉强了,各自的口上,都好似套上了笼嘴。这般相见的闷酒,确实是难以下咽的,以后的见面,也就更少。就想,难道真是地位改变了人心么?或是为道不同,难以相谋?我只是侥幸到一个小县城去生活的人,脚一迈就重新踏在了田土上,何以就有了距离呢?他们倘然潜生了自卑,那又是怎么回事呢?各自为命运打拼着,忙碌得不成样子,这档子事,陀螺一般,二三十岁的年纪,真是很少思索呢。

一位表姐,长我一岁的,从小学一年级就开始一起上学,两家离得又近,的确是一起长大的。她下学后的命运便很不好,离了婚,又嫁到很远的地方去了。一直到成年的时候,我们的心还是相通的,也颇能在一起谈些儿女间的深事。可是后来,轻易便难见面,见面也成寒暄了。亲情只能让我们不遗余力地相助,但话要深入几分,的.确比潜海还难。成人的心顽如坚果,很难砸开呢。

又有一位中学的朋友,虽然不是一个班的,但简直形影不离。直到我上完三年师范,每次回到老家,第一个找的就是他。那时他已下学务农了,大做着发家的年轻人的梦。这梦的火同样烧灼着我,我们便很有谈不完的话了。后来,他尽管敢闯敢为,到底没做出名堂。有时主动联系看他,简直如一个小老头了。他有一阵突然又精神焕发,找我发展下线,要做传销的发财梦,自然被我婉拒了。之后,我们的来往完全中断。

不幸的童年、少年的友谊,就这样慢慢葬送完了。在农村,现在想来,真是没有一个可以畅所欲言的可以自诩为朋友的人了。就反思,到底是什么原因呢?不是一条路上的人,就走不到一起,更说不到一起吗?后来就觉得,问题还是出在了我自己身上。不管怎么说,我到底是所谓的城里的人,现在居然还混到了九品的“官仆”,如果我不主动去想起这些小时的朋友,他们出于种种顾虑,又怎好意思主动找我呢?是我这只小蚂蚁同志把那个“本”给忘了。

在县城郊区住的时候,偌大的院子,只有三间土墙瓦房。邻居都是乡间的农民,和农村老家一样,串门便如进自己的家。乡亲们有了红白之事,我和组长同志都要出面的。组长姓赵,人很通达情理,大家都很爱见,说话很管用。和他一起料理乡亲们的场面之事,我简直是一位代表本组形象的二组长。和这位赵组长处得非常要好。岳父大人很赞赏,说我们这是布衣之交,嘱我千万要珍惜。现在搬离已是多年了,常常就想起这位仁兄。他有时就打来了电话,还是过去的嗓门,让人倍感亲切。有时春节间去看他,叙一叙旧,小酌几杯,心头是那么温暖。

六年前到乡镇工作了,接触的主要是村干部。他们是农民中的农民。我这个农民的儿子,农村长大的穷孩子,也就觉得又融入到农村的生活中了。很快交了几个村干部朋友,坦诚相待,相互支持,交情很牢固。有一个老支书,说话最是不客气,硬来直去,当面就捅破我的失误,真让人脸面挂不住。但我们最终成了朋友,我从心底里最感激于他。调离了这个乡镇,每当路过那里,总是想起他们。不能停留,就情不自禁地给他们挂个电话。我曾经说过:能从工作关系升化为朋友关系,弥足难得。

现在,小蚂蚁同志主动和一位88岁的老党员缔结了朋友关系,可谓是忘年交了。这位朋友当过三十多年的村支书,年龄这么大了,身骨健朗,思维敏捷,关心天下大事。每隔一段日子,他不到我办公室来,我就要去看他。听他讲讲过去,谈谈对世事的看法,对乡里工作的评价,旁观者清,那是很有裨益的。他的性格更是直爽无比,有时还有点倔强,对我这个朋友有时很不客气。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此直人快语,便如一面明镜,寻常哪里觅得?

农民朋友,我真正的亲人朋友,以后还得多交呢!

篇2:小冤家教师优美散文

小冤家教师优美散文

小朋友老师12岁了,暂居广州,生辰不详,姓字不详,号称王子,英俊潇洒飘逸,无人可比。一袭青衫,搭一条青色围巾,一个小分头,那样子优雅而沉香,古典而时尚。别看小朋友老师只有12岁,那小脑瓜可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前知8,后知500年,大到宏观宇宙,小到微信,都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言谈之间,奇词妙句,吐珠纳翠。譬如他论女生美:女生若要美,品味要高雅,体态要婀娜。婀娜也就是柔软而美好!即华容婀娜。走路要轻,步伐齐整轻盈而不粗旷,以柔软雍容为主。品味要高雅,要高傲而自成一格,云卷云舒,云霞里画出一彩虹!举止要飘逸,飘而不远,若近若远!与人相处,要以静制动,以柔克刚,以柔克敌。敌不动你动,敌动你不动,观察致微,以静取胜。动时温柔似水,柔情是最高境界。为了柔,可多穿女生衣服,说话时不大声,要用商讨语气,先礼而後兵,依依傍傍亦温柔。寂寞与孤独,道释:冷热巧用。若别人不理你了,寂寞无边,这时,对别人更加要热情,热情如火,热情使人有活力。对已要冷莫,冷漠可使人不为名而烦躁;要冷若冰霜。冷己冰思维,万事占不到心。热情与冷漠,都要量力而为,凡事量力而为,问心无愧,人就无忧,就会乐乐天下!同时还要省己,“吾日三省吾身”,省己能脱天下事,寂寞自然解除。总之,人到高处不胜寒,人到无求品自高,施比受更乐乐!从不求之中稍见才是更满足。

某从师以来,先学目光理论。小朋友老师说了:目光不同于眼光。眼光是肤浅的,即便眼光独到也会失败,而目光则不同,目光如镜,是内涵的,是温柔的,是优雅的,优雅的洞穿一切。修炼目光,太严谨不可以,太松懈又会轻浮。需下功夫好好琢磨。因为,目光严谨才能辩轻重,目光松懈言辞轻略。

继而是童心理论。小朋友老师说了:小朋友不懂爱,不懂愁,他们每天有糖糖吃,有瓜瓜吃就高兴。为了修炼童心,小朋友晚上会去捉萤火虫,并且对着萤火虫追问:小莹莹,你见到我要找的人了吗?小莹莹却扑闪着迷惑不解的小翅子:你要找的人是怎样的?是红姑吗?她很遥远,我努力飞吧,看看我的小灯笼能不能照到古代去,照见你所找的人。小朋友老师便大声说:你一定可以的,你是身体发光的,你是心脏发光的!那些小小萤火虫便乐滋滋地照亮小朋友老师的柳暗花明。

童心第二项,谨记两个开心公式:一是学会自我享受,二是学会自我欣赏世间事物,其最关键的项目是自我。为了自我,一定要用心推动物件,推动行动。譬如清晨喝水,用心推动着去喝,就会看到那是一杯洁白的`水,温馨,美丽。也许还会看到一个水公子,正在那里微笑……于是笑着告诉自己:眼前与身旁的就是最好的,离去的都是不美的。而后,拉着朋友,对着世界宣告:我是最美的,我是能干的,我是甜甜的!

童心第三项,留一些美好在人间。为此,每天伸伸舌头,看看玩具,也可以害害羞,撒撒娇,但小朋友一定要有底线,这个底线就是小孩子的尊严。只要别人不超底线,不越雷池,那就任由他人评说,而我一笑置之,如果越了雷池,那就外而攻之,绝不妥协。但是,如果别人道歉了,那就内而哄之,温柔如水,疼疼他,世界就纯洁美丽。

后来是内外法则。我说我太简单,内外基本一致,小朋友老师奔溃。他说,内外一致只能对工作,而不能对人。我不解,他说了:内外一致用于个人行动,对世界会有不适当,需要随机应变。譬如熟人,他熟悉了你的内外,必然无新鲜感,必然闷死。我突然明白,我曾经的好友一个个离我而去,我还暗自感慨着世情凉薄,却原来是自己太过于内外一致,一览无余,又怎么能够……

还有,小朋友老师知道那些飘逸的人,飘逸的鬼,飘逸的荆轲刺秦王,好多飘逸的故事飘逸地讲。小朋友老师说了,飘逸会有扑朔迷离的美感。当然,飘逸也有内外之分。外飘逸由品味和行为组成,行为飘逸有点像潇洒,譬如说话,一句起二句止,绝不唠叨;说话还要不黄不色,带色不飘逸,沾黄没品位。我是很认真地练习过飘逸功课的。按小朋友老师指导,我顶着十八本书,手摆莲花指,脚做鸳鸯腿,轻揉向前走,我都快听到窗外的风声了——一激动,那些书劈里啪啦落地,书中的那些小方块一个个跳出来,骂我摔疼他们踩疼他们,而后他们手拉手,连成长长的一条,绳索吧,把我五花大绑了,但手脚尚可以动。我用手比划,祈求松绑,结果人家不理解,一把将我推到十里之外。我用脚跺地,人家说我把他老槐树下的蚂蚁家属踩死了,于是联手将我踩扁。最后,我想用口,却发现他的耳朵里满满的都是那些小蚂蚁的哼哼唧唧,根本听不到我的呐喊……内飘逸由潇洒和绝情构成。有了潇洒,就有浪漫在内。但我不喜欢绝情,就说内飘逸应该是由潇洒和知识组成的。我的小朋友老师就很飘逸,最飘逸的莫过于临末时小旗子一挥:停!那样子潇洒极了!但我总会隐隐地埋怨那打钟的帕瓦叔叔,(是的,一定有一个不飘逸的帕瓦叔叔不合时宜的敲响那下课的钟),埋怨他让时间也这么飘逸,一下子就飘得无影无踪,但我不敢说出来,说了就会不飘逸。小朋友老师的飘逸还在于他极简洁的文字极哲理,极深刻的句子极可爱,可爱的童心若清晨晶晶亮的小露珠,清新极了。就如结尾叹词吧,小朋友老师不用口牙“呀”,而用“丫”。“对丫”,“十年后,二十二岁,是一帅哥丫”……那时我会看到一个童真无邪的小男孩,蹦蹦跳跳于蓝天白云下无边的青草地上,就像泰戈尔的诗。不,那时,应该还有一个七岁的小朋友,一起,笑着,跑着,打着,闹着,去逐雀儿,去捉流萤……

我的小朋友老师就这样,飘逸,却不扑朔,不迷离,而是真真切切,真真切切的给了我许多美好清浅的时光,很纯净很美好的童心浅唱的时光,在那些时光里,我只有7岁(小朋友老师说我礼拜一一岁,礼拜二二岁,七天后一个轮回。所以,我永远七岁,而他,永远十二岁),纯净美好的7岁光阴,就在小朋友老师那里,快乐的流淌着。所以,当小朋友老师说:小朋友雨伞,你已学到我全部本领了,你该毕业独闯江湖了,应该去做女侠了。我一定会说,我不要做女侠,我不要毕业,我要永远欢笑在七岁的天空下,哪怕有一天我们各自绝情的飘远,但尽可能的时光内,我愿七岁永远!

篇3:《冤家》随笔散文

《冤家》随笔散文

《冤家》随笔散文

看到她如同看到镜中的自己,一直以为只有在照镜子的时候才会看到自己的样子,她是我,还是我是她?我不解,我困惑,我失措,看到镜中的人大弧度扬起的唇角,我知道她不是镜中的自己,一向沉敛的我从来都不会有这样张扬的笑容。

“你是谁?”这是谁的声音?那样的颤抖,我的嘴在动吗?

“哈哈,亲爱的蕊,我是你的双生子姐姐蕾啊,哈哈哈哈……”放肆的笑声回荡在整个房间,刺耳的让我蹙起了眉头。

“我不认识你!”蕊?蕾?我不会相信的!决不!

“是啊,你当然不认识我,我们一出生就被分开了,你成为一个娇儿,我却成为一个孤儿!”镜中的自己,不,是蕾,她的五官在痛苦的扭曲。

“不!爸爸妈妈没有告诉我你的存在。”我的话多残酷啊,她的脸色已经发白了。

“我不是瘟神,不是!”她大叫,抱住自己的头颅,叫声是那么的.凌厉。

“蕾?你怎么了?”我上前询问,她也许真的是我姐姐,我终究不是一个狠心的人。

她忽然抬头看到我,那眼神我退却了,像野兽,“你是我的生死冤家,生死冤家……”

我一惊,猛然坐起身,天还没亮,我望向放在床头的镜子,镜中的自己额头上的汗亮晶晶的,是个梦!我庆幸是一个梦!

我的瞳孔忽然开始变大,越来越大,镜中的自己露出笑容,唇角嚣张的大弧度扬起……

篇4:一生冤家散文

一生冤家散文

早上,面对他,没有往日的亲昵。想藏住自己的不满和对他的怨恨,但我做不到。

他吃了,走了,我也出门了。9点40的拉丁。

真的很感谢这群热爱运动热爱跳舞的女人们,人们已不再年轻了,但脸上的笑容开朗,比谁都多。到得比较晚,前排位置都铺了垫子,我在第三排炸了个位子。后来,一位阿姨把她第一排的位置让给了我。她说,喜欢我在前面跳,我的节拍踩得准,她在后面好看我跳。

我有那么行么,好多人都会说我跳的好,那天不知是谁说起,说我是从小就开始学跳拉丁了。哈哈,这哪跟哪啊,听这样的话听多了,我自己都有点不好意思了,只有在前面认真的跳,好像只有这样才不辜负大家的好意似的。课后,别人问我动作,我也是不厌其烦的相告,或领着大家跳。大家在一起是缘分,开心就好。

课开始前,和周姐姐聊了几句,发觉她的衣服都挺时髦时尚的,问她是儿子还是女儿,她说是儿子。她问我是不是看出来了。我说不是,看你的衣服很好看,还以为你有个年轻美丽的女儿呢。她笑了,说,是儿子。并且她还说,我肯定也是个儿子。

我感到很诧异,问为什么?她说一般家里养了男孩子的女人一般够豪爽干脆些。因为家里两个男人一个女人,久而久之女人好像受了影响一样,也会变得有点男性化起来。

听了她的话觉得好好玩,开心的蹦了老高。她的话好像是有点道理的,想起儿子初中时的一些男同学的妈妈,真的都是比较豪爽的。

我也向周姐姐说了一件好玩的事,那个胖胖的阿姨有次对我说,说我家里肯定是个男孩子。我问原因,她说,一般家里是男孩子,妈妈总喜欢打扮些,比家里是女孩子的收拾得漂亮些。

说着这些家长里短的稀奇话,真的觉得好好玩,说笑着,声音似乎比平时大了许多。是很开心,好像也是为了散解心中的郁闷。在这里,心真的是开心的,一切的烦恼好像都离我而去,只剩下快乐和笑声。

课间,和一位大姐说起上海火灾的事,还有现在物价一片涨声的现实。她感叹,活着真的很不容易了,何必争,何必活得太累,生命本已脆弱,到处是灾祸,到处有死亡。生活过得去就是幸福了。对目前的生活应时刻怀抱着一颗感恩知足的心就好。很同意她的观点,想到自己的近况,还有什么想不开的呢。好好的开心的生活才是大道理。

两节课完了,回家,他已在家里。他似乎总在不自觉的笑,而我觉得他不应该笑的,是他让我的心情变得不好,他怎么哈这样笑得出来呢?他应该安慰我,为我的悲伤而悲伤啊。

可是他不。他说说的那些都是玩笑话。我说既然是玩笑话,那你为什么天天、时时的说呢?你体会了我的感受吗?

气氛没有往日的融洽。我渴望着他忏悔的歉意,他却觉得这一切根本没什么。别扭里,我是多么希望他能对我好好的`呀,可是他出奇的吝啬。我倔强着不肯去开家长会,要他去。他央求我要我去,我偏不,要他请假去。他说不行。

他已睡在床上,我跪坐在床边,问他,为什么总这样说我,我对你这样好,你还要我怎样啊。

说着,我的声音变了,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此时我多想趴在他的身边痛痛快快的哭个够啊,然后他疼爱的哄我,说起对不起请原谅的话。可是他的表情太木然,他还是没有意识到我心的痛楚。

我为什么要低下我的高傲头颅呢?痛苦的硬撑着,心里苦到了极点。

在开家长会这件事上,我也不能和他太僵硬,我只是想以此要挟,要他认识到我的痛苦啊。带着感伤失落的心还是去了儿子学校,开家长会。

坐在儿子的座位上,听老师讲期中考试的情况。外面歌声嘹亮,以为是哪里在唱卡拉OK,猛然记起学校正在举行艺术节晚会。

在家长会即将结束的时候,外面的歌声更嘹亮高亢了,觉得这声音应该是儿子的,那么大的声音,那么洪亮。侧耳听着,这种想法更加坚定了。虽然从没听到儿子唱歌的声音,但我断定,这声音就是从儿子嘴里发出的。

儿子回家后,证实我的感觉是完全无误的。最后一首,压轴节目。

晚上他回家了,和他还是有点心不照宣。慢慢的,一时到总这样也不好,在这个大城市,我和他并无其他的亲人。自己不过好,又怎能与快乐幸福可言呢?

后来儿子回来了,我们之间的关系无形中又近了。儿子很懂事,没有被早上不快影响,他大声开朗的和我们说笑着。我的心境变得开朗了,他的脸色也好多了。

他说我是晴转阴,现在终于阴转晴了。

有什么办法,谁叫我们是一家人,谁叫我不能习惯没有爱和关怀的生活。

谁叫我找了你。一生的冤家。

篇5:农民现代散文

农民现代散文

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农村孩子,在十多年的乡村生活中,我并不觉得我与城里的孩子有多大的差距。我带着一骨子农村人的骄傲走进了社会。

我在一个三线城市的建筑公司打工,和其他地方一样,工地上有许多的农民工。他们带着农民的优点在工地上生活工作,他们大多是因为家乡经济不发达,土地又不那么肥沃,每年播种之后就来到工地上,干上几个月的苦力,待到家里的作物成熟或者其他事物便回到家乡。

看到他们,我始终觉得很亲切,常常和他们在一起聊天。然而在公司看来,我是技术员,而他们是只是普通的劳动力,整天在一起有碍身份。但是在我看来,他们宛如我的亲人一般,我和他们其实都是一样的,我也只是个不一样农民工罢了。我会在每天下班后,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坐在板房门口。点上一根烟乘凉,看着他们露天洗漱,望着他们的身影,我总会想起我儿时的见闻。我很小的时候,父母下海经商,我住在一个偏僻的山区里头,当年的路还是土石相嵌的那种,外公外婆一直带着我。贫困农村的生活不好过,但是还是吃得饱饭,只是清苦些许。我跟随他们两老一起在田间,播种、除草、收获,过着早睡早起、割草喂猪、采药砍柴的生活。我喜欢趴在田间的石头上,看着外公他们在地里薅草,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很无趣的,但是,看着一锄一锄不断升起、落下,简单的动作仿佛蕴含着无限的趣味。这种快乐一直到我上幼儿园的时候,我的父母带着经商失败的失落,回到了家乡务工。将我接到了镇上,一直在学校和家两边转,算是较远地离开了土地,离开了农民。但是,外公锄地的样子依旧在我的脑海,不知道为什么,我好像陷到了里面无法自拔,我想这就是耕种的魅力吧。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能够否认农民的作用,人活着就要吃饭,而粮食来自于基层的农民,我从未听说哪个国家不需要农民。而且在我国古代,士农工商,农民的社会地位是很高的,只是生活的不好。而现在,农民的生活是越来越好,但是,很多人却都不愿种地了。在社会经济发展飞快的今天,大多数年轻人都不愿在回到地里,然而在我们村里,有一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拿着工商管理的高学历回来种地,放弃了在城市光鲜的工作。在多数人看来,有些太不可思议了。有人曾问过他为什么这么做,“难道种田比上班还挣钱?”他只是平淡地说:“我是农民的儿子,终归还是要种地的,现在家里就我一个人了,我不能把我父亲传给我的地荒废了。守着这片养我的`这块地,娶妻生子,再等我老了入了土,就把地再传给我的下一代。”多么豁达洒脱的思想啊,一代传一代,只要后人不懒惰、不学坏,我们的血脉得以传承。只要农民还在,我们国家也就定能稳健的发展,我想这就是农民的命吧。我想,等我漂泊够了,我也会回到农村吧,回去耕种那一份浪漫,享受那一份优哉游哉的诗意。

我一直相信,土地与农民之间,在冥冥之中是有缘分的,土地的魅力在于它蕴藏的无限资源。而农民因为耕种而富有魅力。农民是可敬的、可爱的。善良、朴实、勤劳是他们的人生信条,不管是在山区还是平原,无论是在工地上还是在农田里,这些精神却从未磨灭。一颗敢于平凡的心,做着平淡又不平凡的事。这是一种高尚的情操,是农民的执着,是属于农民特有的骄傲。

篇6:农民现状散文

农民现状散文

时代变了,什么都有着很大变化。尤其是现在的农民,变化之大,真的叫“今非昔比”。虽然,他们还叫做农民,可是,却不是从前的样子了。无论是从劳动的方式,或是从业情况来说,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且,这种变化,还在随着岁月翻新,而深刻变化着。

本来,农村人被规定为“农业人口”,都被固定着做单一农业,不能从事其他行业的事。而做农业又强调单一的粮食生产,口号是“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可是粮食生产却无论如何也跟不上目标要求,因此,“全面发展”便无从谈起了。

当时,做农业是非常辛苦的。每当六月暑天,天气酷热之时,却正是江南农业上“双抢”大忙之季。这时候,“一寸光阴一寸金”。因为,双季晚稻对季节很敏感,早布置的禾苗,比迟布置的产量增加悬殊;特别是将近立秋之时,甚至会分出早晚来。这时候,别的行业里的人们,可以避暑,有的还能为避暑而歇业,起码可以放松一点;而这里的农民们,却既要收获早稻,又要布置双季晚稻,必须抢时间。因此,这个季节被形象地称着“双抢”,一个“抢”字,充分说明了季节的繁忙、劳动的艰辛。

即使是在平常的季节里,哪怕是收获了庄稼,在寒冷的冬天,农活不算很忙了,兴修水利却要“不失时机”地大干快上。当局下达的任务似乎没有完成的希望,因此,仍然很是繁忙的。

在那大集体的框架里,农民们经济状况普遍拮据,生活难得温饱,而劳动却都是凭体力,既繁重又艰苦;加上政策“农业、非农业”的限制,农民们的生活环境,总是年复一年地徘徊在低水平上。于是,只要有一点条件的人,总是千方百计地“跳农门”,致使传统的“千行万行,种田上行”的谚语,被颠倒了过来。

改革开放后,农民们自己有了土地,很快便解决了温饱。同时,农业机械化迅速普及,本来都是繁重的农业劳动,大部分被机械化所代替。随着机械化的广泛实现,国家对土地进行了平整,形成了大型化农业生产的格局,劳动力大量剩余。由于社会经济日益快速发展,农民们便觉得自己的土地出产非常有限,于是,许多地方农民的土地,转包给大户去经营了,农民只收取规定的流转金。本来专门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们,大多数都挣农业以外的收入去了。

开放后的城市建设突飞猛进,需要大量的工人。于是,年轻一点的农民,都脱离农业,离开农村,凭着年轻精干,学得了一门或者多门新行业的新技术,在城市里放开手脚驰骋。一些虽然没有进入城市的年轻人,在家乡也都另行创业,走上了新的就业岗位。这些人都挣到了满意的收入,虽然还号称农民,却已经脱离了农业,算不上是农业劳动力了。正因为这样,农村经济发生了飞跃式地改善,城乡差别明显缩小。

农村里年轻人脱离了农业,年老的人便留守了下来。因为目前农民们还没有“退休”之说,现实情况是,当他们年老时,只有患上了疾病,丧失了劳动能力,才可能算是“退休”;因此,他们“退休”没有年龄规定。由于历史的原因,绝大多数上了年纪的农民,没有多少适应新行业的新技术,只好“做着老本行”。这些人,年纪最小的也近六十岁了,还有七十岁,甚至八十岁的人。因为农村年轻人很少,这样的老人居然成了农业上主要的劳动力。我根据这个特点,曾经写了一首打油诗:

人生七十古来稀,如今七十正当时。不信君看田野里,众多老人奋耕急!

也有这样的老年人,并不甘心留守于农村,而是选择了外出打工。然而,他们也是因为没有新技术,所做的总是最笨重的劳动,所挣到的,却是最低等的工资,而且还都没有稳定的工作。

目前,农业上的机械化虽然很普遍,然而,必需人工做的农活还是不少。现实中农业上的劳动力,除掉承包大户经营者还算年轻外,其他做农业的人,竟是老年人居多。由于土地流转,私人很少经营土地,这些老年人所做的农业活,基本上是给大户经营者打工。由于年纪大了,还能有这样的挣钱平台,他们的心情都还算满意。

可是,无论是给大户打工,还是在城里做工,农民们的工作时间,大多数都是十个小时左右,甚至更长。对于他们,没有“八小时”工作时间之说。所谓“节假日”,更无从谈起,即使是节假日休息,也都没有工资,休与不休,都是自己的事。他们除掉所挣的工资外,完全谈不上什么“劳保、福利”的事。

然而,尽管这样,农民们的经济条件还都有了巨大改善,生活条件也有着很大提高。他们原来所住的房子,多数是简陋的草房,瓦房很少。穿的衣服,只要可以遮住身体,不至于太冷,也就心满意足了,没有特别时髦的服装。吃的,只要能塞饱肚子,就算不错了,根本谈不上讲究。现在,农民的房子,一般都是钢筋混凝土的楼房,砖瓦结构的房子,已经算是低等的了,草房甚至难以找到;穿着也都有了讲究,几乎与城里人没有明显区别。吃喝方面普遍好了起来,以致一些“富贵病”也出现了。

同时,国家对农民加大了福利照顾。种田的人,本来是国家税务的重要来源,用农民的话说,种田的人供养国家军队,是理应该当的`事。因此,向国家缴纳钱粮国税,在所难免。然而,现在种田不仅不再交税,国家还给予农业补助;而且,医疗保险,使农民们也能像城里人一样,有了大病可以安然就医。到了六十岁后,还享受养老补贴,虽然还只是象征性的,可是,这些都是农民们原来连做梦都没曾想到过的事。

更加喜人的是,国家对农村建设大量投入。给农村主要道路铺上了水泥,将电力、自来水等现代化生活设施,送到了农民家里。还大规模地“改水改厕”。所有这些,不仅改善了农村的生态与人居环境,更是提升了农民们的生活质量。

农民们由于经济条件的提升,环境和生活方面的改善,加上医疗方面的进步,他们的健康水平大幅度提高,于是,寿命也大幅度增长。原来,农民们能活到六十岁,就很幸运了,俗话说,“活到花甲子,死后不用挑黄河埂”了;七十岁称作古来稀,很少有人可以活到这个岁数。可是现在,七十,甚至更年长的,身体都还健康,仍然是农业上不错的“劳动力”。这些,农民们都说,真正是盛世盛景。

以上这些,便是农民的现状,而且还是很普遍的情况;随着社会的进步,这些情况,还将会越来越会提高。

农民们是从大集体的圈子里,在经济拮据的环境中过渡到如今开放的社会里来的。抚今忆昔,都是感慨万千。为了更美好的明天,他们都还在不懈地努力。农民们希望,“现代化社会”,年老退休、八小时工作制度、基本的劳保、福利,对他们也应该完善起来。因为,农民们虽然已经过上了丰衣足食的生活,但是,离“现代化”的水平,其实还有不小的差距。

现在,党和政府对农民群体非常重视,将执行了半个多世纪的“农业、非农业的界限”正在打破,许多大政方针,也正在向农民倾斜。不久的将来,做农民,一定会与其他行业里的人一样,生活会更加幸福美满。传统的“千行万行,种田上行”的谚语,还会回归到本来的意义——确实,农民是中国人口最多的人群,只有农民们真正过上了幸福的日子,全中国才算是真正地实现了幸福社会。

写于元旦

篇7:我的冤家散文

我的冤家散文

冯冯坐在我的对面,双手轻握茶杯,用清澈的眼光看着我,台灯柔和的光映在她的脸上,我的心一阵温暖,这是我与她交往以来见到她最娴静的一次。

初识冯冯是那年的夏日,因一项共同的工作我们相识。那时的冯冯,面色黝黑,说话急切,穿着打扮很是随意,一看就是个不甚讲究的女人,但她的大眼睛给我留下了印象。

工作空闲,我喜欢坐在冯冯的对面,看着她的眼睛,听她讲她的种子。她那时很像个学者,说出一串串的专业名词,搞得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虽然我听不懂什么品种选育试验,但深深体会到她是用母亲对孩子的疼爱之心爱着她的工作。这时,我明白了,她黝黑的皮肤原来都是试验田里风吹日晒的结果。

那个女人不爱美?可冯冯却把她的美给了她的新品种选育,无悔无怨地用美丽谱写着最美的青春。她培育出的本土品种,提高了单田产量,增加了农民收入。冯冯因而获得了各种奖励,成了大家羡慕敬佩的女人。

曾经我们还在夜里隔了屏你一段、我一段续写过一些唯美的故事,我们会被自己编得情节所感动,那时受冯冯的感染,我读书的面也宽了许多。可后来冯冯出名了,应酬多了,没有更多时间让我们再如姐妹一样在一起,我们之间的关系便渐渐地疏远。

就在我离开了那个小城,几乎有点淡忘了与冯冯的情谊时,忽然在一次会议上与冯冯不期而遇,当时,她有点刻意躲闪的眼光和憔悴的脸色让我诧异。冯冯怎么了?她遇到了什么吗?

也许是冯冯觉出了我的诧异,第二天约我去了她入住的宾馆。

“我的婚姻结束了!”冯冯拉住我手的那一瞬间突然告知我。

“啊!”我被冯冯的话惊呆了。

怎么会呢?尽管冯冯声惧泪下,断断续续地讲述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可我不信。我想也许是冯冯因母亲的突然离世,心情悲愤了与家里弄了矛盾,才有了这样的.想法。我安慰着冯冯,舒缓着她的悲泣,劝她看在孩子的面上,再缓一缓做这样的决定。

“不可能了,已协议了。”冯冯流着泪,苦楚的脸色让我心疼。

曾是多么骄傲的女子,夫妻双方事业有成,美丽乖巧的女儿又考上了不错的大学,按说他们一家正是越来越幸福的。可事与愿违,冯冯追随的爱情就这样划上了句号。

那个冬天,她选择了逃离,带着女儿去南方过年。

随后再见过冯冯几次,她好像变了个人,更加地憔悴,眼神幽怨,面色灰暗,尽管她再研究的选育品种得到了更高的奖项,可她除了工作,似乎对什么都没有了兴趣。我不知怎样才能帮到冯冯,只好默默地守望。因为时间是最好的安慰剂,它可以慢慢地抚慰她的伤痛。

“亲,下班了吗?我来接你吧!”再听到冯冯的声音,我都不敢相信这是她,那么愉悦的快乐话语,让我的心都激动起来,忙冲出去,向着她来的方向。

一辆小轿车,稳稳地停在我的身边,车窗玻璃缓缓地摇下,一位女子探出头来。

微卷的长发,白清的面孔,浅浅的一笑,让我都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天呀,我的冯冯,凤凰涅磐了吗?

夜里,坐在西餐厅里,与冯冯絮叨着这几年的离别。她幽深的眼睛清纯,声音温润,时而透出的羞涩,让我心存怜惜。

是什么改变了那个几乎要枯萎的冯冯呢?

是时间!冯冯淡淡而坚定地说。

是的,时间久了,滴水可以穿石、风可以化石,时间可以淡忘一切,散了也就是散了,何必还要为别人抱怨终生,因为时光还很美好,前路还阳光灿烂。

灯光柔和中带着温暖,冯冯安静地与我对话,她讲她的工作,讲她的女儿,我静静地听着。原来,这么多年我并没有丢失了冯冯,她是把自己包裹起来在独自舔食着自己的伤痛,她在蕴结着足够大的力量,等着破茧化蝶,绽放更美的自己。

细细打量灯光下的冯冯,眉宇间,是一种清秀。唇齿间,挂一份浅笑。最诱人的是那双眼,深情,牵心。

一眼相望,顾盼生辉,这么美好的女子,只盼有缘人能与她纤纤握素手,共度幸福的此生。

篇8:我的农民情结多么顽固优美散文

我的农民情结多么顽固优美散文

我十六岁之前没有走出过麟游县城半步,读初中时从来没有读过课本以外的文学书。在写一篇《我最喜欢的一本课外书》的命题作文时,我写的书竟是《中学政治复习纲要》。我对宝鸡市充满了无限的向往和好奇心。当时县城到宝鸡来回车票只有四元多,这个数字对我这么一个穷学生来说已经很贵了。我给县运输公司写了一下午标语,经理答应我免费坐车去宝鸡逛逛。一路上,售票员对我怒目而视,我反复给他解释这是经理的意思。那是我第一次去宝鸡。

如今一晃荡,我成了靠舞文弄墨混饭吃的人。我成了市民。一张银行工资卡。一本城市户口本。住上单元房。本该属于我名下的那份责任田早已划到别人名下了。我在城市里已经生活工作了十多年。李广田在《画廊集·题记》中说:“我虽然在这座大城市里住过几年了,我几乎还是像一个乡下人一样生活着,思考着。”感觉李广田这话好像是为我而说的。

这些年在一些场合和报刊上,我被称为“著名文学评论家”、“教授”时,我脸红的心里发慌。恨不能地上裂出一条缝赶快钻进去。在“家”的帽子满天飞,教授满街走,博士一操场的今天,我什么时候成“家”了,而且“著名”了。我算什么“教授”。我要说的是,我的真实身份是:陕西麟游县常丰乡武申村村民。

我到了三十五岁才一捅一破一张纸,所谓“学术研究”,所谓“科研成果”,其实就是几篇文章而已。长长短短的句子简单的排列组合,充其量也就是能够熟练利索运用文字的手艺活,也就是个文字搬运工。扛着大包小包的文字在稿纸上爬坡上坎,这跟那些奔忙于码头、车站、工地的搬运工从根本上毫无二致。

走进富丽堂皇的大厅,我人模狗样的混迹在一群西装革履的专家学者中间,与跟我父亲年龄相当的人,拍着肩膀,碰着酒杯,称兄道弟。一次在学术大厅的圆桌周围,讨论后现代主义语境下“乡下人进城”的文学策略。几个从京城来的“后主”豪情满怀,抡圆胳膊,唾液四溅。我透过宽大明亮的落地玻璃窗,看见不远处的工地上,头戴安全帽的农民工兄弟,正头顶烈日,挥汗如雨地站在脚手架上忙着施工。脚手架像巨大的蜘蛛网,民工在蜘蛛网上艰难地爬来爬去。我顿时黯然神伤。民工们不知道他们正是我们正在讨论的对象和话题。我们的言说对农民工兄弟来说,是那样的无奈和无力。

读着《华商报》上农民工跳楼讨薪的报道,面对自己几篇底层文学的“乡下人进城”的“科研成果”,我不禁扪心自问:我研究炮制的这些东西有什么意义呢?袁隆平的研究让水稻亩产达到一千斤,给整个人类带来了福音;刘殊威一篇六百字的文章,终结了上市公司蓝田股份的业绩神话。这么想着的时候,我不禁悲从心中来。我们这些一天到晚鼓捣搬弄文字的人,我们这些在课堂上、在学术会议上唾沫四溅、滔一滔一不一绝讨论什么后现代主义,什么现代语境下“乡下人进城”,我们的“学问”又能影响什么呢?其实我们什么也没有做,一种文字的乌托邦想象而已。

夏日持续的高温总会让人望而却步。看着城里的人们悠闲的在空调的.丝丝冷气中,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发着牢骚。我总会想起家乡三夏大忙的情景。这个时候麦地里满是收割机的轰鸣声和吆喝声。男一女老少齐上阵,抢时间收割,忙着虎口夺粮。瓢泼大雨,不期而至,驱散了酷暑,让人享受到难得的清新和凉爽。我却站在陽台上望着密集的雨帘,心急如焚。大量的麦子收割后不能及时晾晒,阴雨连绵,更容易发芽和发一热霉变。

在城市里混日子,也灯红酒绿过,也风光虚荣过,却常常面对丰盛的美味宴席没有了胃口。总想起那一大碗扯面,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这种面要擀厚、切宽。煮熟后捞在大瓷碗里,浇上半铁勺肉臊子,再加上红萝卜、蒜苗、土豆、豆腐、鸡蛋炒好的菜。盐、蒜泥、味精等调料,腥油拌的辣子,醇香柔绵的岐山醋,大疙瘩蒜。面要搅开,这样味道才能进去。吃起来筋道、滑一爽、热火。下面的菠菜面汤。青中泛绿,绿中透亮,呼噜噜吞进一口面,再喝一口菠菜面汤。在我看来,人生的极致享受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在外几天,嘴里没了面味,便淡出鸟来,觉得这人活得实在窝囊。出了火车站,打的直奔家外家面馆,人还没坐定,就对服务员说:干扯面,要大碗,来碗面汤,两瓣蒜!

在一家五星级酒店开会用餐,每天早餐是自助西餐。看到临桌吃一道,取一道,右手持刀,左手拿叉。吃牛排时,先将叉子朝上,用叉子背部压住肉,使整片肉固定,再用刀沿骨头插人,将肉切成小块,用叉送入口内。边切边吃。吃西餐的礼仪我根本学不来。我找来一个铁盆盆,将三文鱼、寿司、贝类海鲜、牛排、鸡翅、烫青菜、金针菇弄了半盆盆,服务员专门给我找来筷子。我一阵风卷残云,喝一口木瓜猪骨汤,吃毕一摸嘴,一下子找到吃面的感觉。

二十来岁时曾迷恋过牛仔裤、花格子衬衣。这些年,我莫名其妙的对平底圆口布鞋、中式对襟褂分外喜欢。老北京布鞋一买就是好几双,除了雨天、雪天,布鞋从不离脚。几件长袖短袖对襟褂,穿着上课、买菜、开会,出没于大街小巷。一位同事说,你穿这身衣服有儒家气质。我不禁哑然失笑。我爷爷穿了一辈子圆口布鞋、对襟褂子,没有人说他有儒家气质。他也不知道儒家是哪一个村的?看来,所谓“儒家气质”也就是“农民气质”。

闷得心慌,我就喜欢到菜市场到处晃悠。停放的农用车满载着土豆、萝卜、白菜、大葱、青椒、葱头、韭菜、蒜苗。看着它们闯入我眼帘,我顿觉得神清气爽。是这菜市场,让我进入到一种对菜园、土地和收获场景的追忆和憧憬中。我仿佛回到小时候家乡自留地那一片菜园子里,赤脚从田垄上走来。想起菜园里的蚂蚱和蜻蜓,想起菜园里的蜜蜂和花朵。也是这菜市场,让我时时沉醉于泥土的芬芳,感受生活的纯朴和厚实。书架两旁挂两串红辣椒,再放上一个金黄饱满的老玉米棒,一个橙黄鲜亮的南瓜,把田园留在了室内,朝夕相伴,让我心生暖意。

我有一颗农民的平常心,明白自己的平凡与简单。单位开会我总喜欢坐在后面角落里,可以打盹、看报纸;一群人坐车我总喜欢坐在后排座,惬意的独享窗外的风景;集体会餐我最不愿意坐主桌,更不会坐上座,总是挑个不引人注目的位置,这饭就吃的自在了。我从来就不是个清高的人,走到那里都不会器宇轩昂,趾高气扬。从不争强好胜,锋芒毕露。不吹胡子瞪眼,也不看人脸色。

一无一党一籍可开除,二无官职可免。粗茶淡饭日三餐,一觉睡到自然醒。偶有文章娱小我,独无兴趣见大人。挟着教案去上课,提着篮子去买菜。我喜欢这种朴素安静的生活。淡然为人处世,静然读书写作。布衣暖,菜根香的日子啊,让我心里踏踏实实的过好每一天。守住自己的田园,种好自己的庄稼。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朝也安然,暮也安然。耕田撒种,锄草施肥。头上白云,耳旁清风。我爷爷是庄稼活一把好手,他的一句话:现在趁风好,多扬几锨是几锨。在我看来,胜过我读过的所有名言佳句,使我终生受益。

在一个没有大师的年代,我甘愿做一个农民。

篇9:冤家夫妻情更浓散文

冤家夫妻情更浓散文

我的爱情故事很平凡,但就在这平凡的爰情里,却让我欲罢无能格外谨慎,把握耕耘呵护一生。这座爱情的城堡里,有悲欢离合、有爰恨交织、有多愁善感、有幸福快乐,组建一个家庭不容易,想毁掉一个家就在一念之间。

我出生在70年代,籍贯重庆潼南县一个僻远的小乡村,父辈祖辈贫下中农,那时中国正经历历史的过渡时期,贫穷让我幼小的身子体弱多病差点夭折,是父母全身心的庇护与抚育使我成长,用劳动换来我上学、懂事、做人、成家,我感恩父母养我身教我心,更值得庆幸的是,我生在新中国,让我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今天,如今家有老婆,膝有儿女,有车有房,小日子过得酸酸甜甜、苦辣够味、滋滋润润。

我来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九十团打工,先由远房表哥介绍种地,经过漫长两年半时间,我慢慢适应了西北边陲的恶劣环境与家乡南方气侯的反差,兵团人用勤劳屯垦,用意志戊边,用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兵团精神,深深激励着我热爰这片一年四季大风不断的国防风口,并下定决心扎根这里,梦想是娶个好媳妇,共同建造一个幸福的小窝,这个梦终于实现。

1993年农历冬月二十四日,是我和爱人结婚的日子,也是我人生难忘的转折期,那年我23岁,我从新疆生产建没兵团第五师九十团打工探亲回来,父母找来媒人给我介绍对象,我和媳妇从相识到结婚短短20天内,就带上她踏上了返疆旅程。

和媳妇闪婚,是由于我当时的年少无知,在和她一起生活一段时间后,才知道彼此性格的差异,无法勾通。刚来这里,媳妇成天哭哭啼啼,我理解她是想父母想的,但我想尽一切办法劝她总是无效,她不和我说一句话总是闷在心里,这样让我难受了好几天,我想这下完蛋了,难道我就这样和一个闷声不响的女人过

一辈子吗?从那时起我爱上了汹酒,在烦恼中寻找刺激,在酒醉时分对酒说话,洒已成了我的知心朋友。

这样冷战了好几天,媳妇的哭声突然刹车,给我撩了一句话:“老公,你要这样继续喝酒下去就送我回家”。我先是一愣猛然惊喜,紧紧搂住她便自已不由大哭起来:“老婆你终于说话了,你终于说话了”。那一夜,我和她温存缠绵了好久,两颗心在融化,爰的火花终于点燃。

今天的阳光格外明媚,我正在酐睡甜梦中,媳妇推醒我起来吃了早饭,我和媳妇坐上班车来到博乐市里,用仅剩的500元人民币积添置了一些简单的日常生活用品,唯一显眼的是那部录音机,它虽然昂贵花掉了我200元人民币,但我成天有媳妇和音乐陪伴,再苦的日子也觉得不孤单,媳妇脸上洋溢笑脸,让我感受到了初婚的幸福和甜蜜。

我和爱人白手起家,她刚来不吃面条和馍馍,当时大米又很稀少昂贵吃不起,我们只好大米稀饭里掺和面疙瘩,这样媳妇可以慢慢适应,半年下来,爰人美丽的容颜失去光泽消瘦不少,本就怀上身孕的身子骨,哪能经得起这般折腾,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但当时条件就那样,只有等一个礼拜吃一回鱼肉来改善生活。

媳妇和我虽然身单力薄,但干活都心灵手巧动作麻利,我们骨子里那股对生活向往美好充满年轻朝气的心不服输,在那艰苦的岁月里,1994年农历十月,我们的第一个宝贝女儿在新疆出生了。由于生活很是艰难,当时种植棉花又没经验时常亏损,地里没收入,只有靠公家补贴一些扶贫款来维持生活,我有了回南方闯一闯的念头,冬天,我携带妻女回到老家,把女儿交给了年迈的父母亲抚养,我和爱人南下广东,在另一表哥的帮助下,分别进厂打工。我在玩貝厂爱人在表壳厂相距几十公里,每次要想见爱人都得等一个月休假时才能约好日子相见,这样一来,我和她在一起的时间很少了,但更让我每天都想见到她,日复一日,也非常想念二老及身边的宝贝女儿。我开始自责自已,把女儿丢给父母,爱人又时常不在身边,这是一个完整的家吗?我想起在新疆那些日子,虽然日子过得清苦,但每天都能看到老婆孩子和我团团圆圆在一起心就很痛,是自已的选择折散了家的幸福。在广东一年半时间后实在煎熬不下去了,我又劝说爱人重回新疆发展,爱人当时没有表态,她说我已经习惯了这里工作,你要是不习惯就先回新疆,等你重新承包一块好地能有一定收入我再回来。我岂能承受和她两地分离的痛苦,死死缠着她辞工,可她当时就是不肯走还和我吵闹起来,说我没出息东闯西荡,我不会和你一起受罪,你爰上哪去哪。当时我是气得一跺脚就一个人买了回乡的火车票毅然起身。回到家乡看望双方父母后,以及看到宝贝女儿愣愣地看着我,我把她紧紧搂在怀里泪流满面说爸对不起你宝贝。我给父母親谈了我在广东呆不下去要回疆发展的想法,二老没有什么意见,父母親劝我先把女儿暂时由他俩抚养一段时间,等我回新疆安置好,等媳妇回心转意再回来接她和孩子,我含泪告别了父母,于春天一个人返回了新疆兵团第五师九十团,这个让我留连往返,曾经让我幸福快乐的地方。

值得庆幸的是,回来棉花价格上涨正是港奥回归祖国的大好时期,棉农们都陆续发了财,科技改进,改革创新,给兵团职工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信心百倍地在连队承包了80亩地,一切重头再来,我把这个喜讯给远在广东的.媳妇写了信,看她是否能愿意回来和我一起种地。一日夫妻百日恩,百日夫妻比海深,出人意料,媳妇当时和我分手说出那么绝情的话,可就在我重返新疆三个月后,她给我一个惊喜,怎么也不敢相信她有那个胆量一个人从几千里之遥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的泪水模糊了视线,擦干眼泪这是真的,原来爱是那么难以割舍,既让人失去快乐又让人幸福拥有。

由于爱人来疆及时为了不担误棉田农活,就没有回老家一趟看望双亲和孩子,她说:“等这里条件好些就把孩子接来上学,现在女儿来跟着受罪,在老家有父母親带孩子放心,就是辛苦了了两位老人,等我们日子好过了,和我的弟兄姊妹商量,到时把父母親和女儿一块接来新疆”。老婆的一番话让我非常感动,她是一位孝顺的儿媳妇,也是一位好母親。

经过两年的共同努力,日子终于有了希望,我和媳妇特想亲人和女儿,在女儿五岁的时候把她接来了新疆,双方父母親由于考虑我们兄弟姐妹的种种原因不愿意来疆。女儿和我们俩分开了三年时间,就好像不认识爸妈一样,经过好长时间,才让她慢慢对我和爱人有了好感。宝贝女儿聪明伶俐,从小听话爰学习,如今就读硕士二年度,这让我们格外舒心。

春天双喜临门,我和媳妇落户后转为兵团正式职工,同时又喜添贵子。在多年风雨滚打中,我俩打过、骂过、爱过、恨过、痛过、乐过,酸甜苦辣味味俱全,如今儿子也学他姐的风范,学习优秀,考上了市里的重点高中。看着两个孩子逐步成长起来,我两都非常欣慰,在别人的眼里,当父母的脸上有光有修养。

其实,我和媳妇之间的爱恨恩怨,大多数是为了两个孩子。在当今网络盛行的世界里,网络好处佷多,是信息与科技、知识与文化、交流与感情联络的好工具,同时也是侵害人们身体健康、影响孩子学习的杀手,大人和孩子迷恋网络,一旦陷入深渊就不能自拨。自从媳妇迷上了电脑,她是一有空闲时间就上网种菜收菜玩一些有趣的游戏,孩子回到家里也受了一些感染,有一次女儿和妈好争电脑,让我好好训斥了一顿,正好那一年我的老岳母来新疆住了两个月,意外的事发生了,我说孩子的语气太重,让老岳母很不高兴,认为我当她老人面训斥她的女儿和外甥女,结果老岳母没玩多久就要买票回家,怎么挽留也不管用,只好让在乌鲁木齐建筑工地打工的大舅子把她接走了。为这事,媳妇和我大吵大闹,一直冷战好长时间。

夫妻之间闹予盾,有时是干活意见不一致发生口角,她喜欢争强好胜个性刚烈,我喜欢据理力争一意孤行,造成互相不理解,有时她说的有道理过后我才认识到是我错,也向她诚垦道谦才烟消云散,但如果我是对的也不要给她讲道理,女人耍横起来就蛮不讲理。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情战的导火绳,往往是因为第三者开始。我喜欢说教孩子严厉约束,而她庇护孩子关爱有加;我喜欢说话交流性格外向,而她冷漠孤傲性格内向;我喜欢业余写作、看书、唱歌、跳舞,而她形同陌路既不支持也不反对。有一次,我在xx空间发了一首动情的诗,主人公是以天山微儿的博爱思想,展开爱情的丰富情感,然而我的好友网名里确实有一个叫天山微儿的,她看到后醋意大发无理取闹,为这事我俩还闹到团里司法办,我真是又爰她又恨她,在她的脾气上来,我做什么都是错。后来,我的写作水平慢慢提高,散文诗歌频频刊报与站发表,我的诗作在团里也慢慢小有名气,如今我的思想行动也入了党,在自已的行为和作风的问题上严格要求自已,在孩子、家庭、社会、国家争当表率,争做好人。媳妇再不过问我的业余生活了,只是偶尔说几句早点休息之类的关心话。

一家之主责任重大,为人父母引导为心。夫妻之间不同的性格,不同的爱好方式,为了孩子成长为了这个家不遭破裂,最终两人得达成共识,给对方一个空间,包容、谦让、冷静、成熟。我和媳妇之间的爰情,即是冤家又是亲家,冤家路窄,狭路相逄,磨刀斗舌,情路弯弯,共度坎坷、爱路绵绵。

在爱恨交织的情感世界里,绝大部分爰我的小冤家,要是没有她,就没这个家;要是没有她,就没我的娃;要是没有她,就没有人激发我上进;要是没有她,我永远不会成熟,看不清这个世界。人到中年放眼宽,冤家对头共枕眠,不怨天来不怨地,命运自控皆周全。

篇10:倒霉冤家谁怕谁经典散文

倒霉冤家谁怕谁经典散文

遇到常威是一个雾很重的清晨,我想今天也许会下雨,不然空不会如此漉漉的,想着想着就听到皮皮颤抖在声,回发现一个家伙正单脚跨在车子用手它的额。

“你干什么?”我跑过去,担心地抱起皮皮。这个小家伙果然吓坏了。

“怎么了?”孩一脸无辜的表,似笑非笑地看着我,“你家的狗很可,我只想摸摸它而已,并没有恶意啊。”

“你知道这是什么狗吗?”孩耸肩,一副难以理解的样子。

“这是吉娃娃,一种胆子非常小、很容易受到惊吓的狗、而且它们很怕别用力弄它们的额。”

“吉娃娃?”

“说了你也不懂!”我生地转回家,干嘛和这样无聊的搭话。

背后传来他的声音:“喂,你家狗如果有什么事就来找我。我住在五号楼三门,我常威。找不到我可以在楼下喊。”

喊他?别做梦了!皮皮是我的心肝宝贝,他居然这么用力地摸它的。不可原谅!楼吃过早饭,还在想今天早的事,时间怎么过得这么慢?谁知道再仔细一看原来表停住不动了,一定是老粗心忘了换电池。这下可害苦了我!几步冲出家门连再见都忘记和皮皮说了,路一阵风卷残云,差点撞到过马路的老婆婆。好不容易赶到了学校,冲三楼喊了声“报告”,连老师的脸都没敢看就回了自己的座位。才开学没几天就迟到,不被骂才怪呢。

可是……我傻了。我的位置稳稳地坐着一个生。我擦了擦眼睛,居然是早遇到的那个家伙!我怎么会坐在我的座位?我生地做了一个“起来”的手势,可惜他不明白,还死皮赖脸地坐在那不动。

“这是我的座位!”我急了,新仇旧恨一脑冲顶。

谁知道教室里突然爆发出惊天动地的笑声,我抬顿时吓出了一冷汗。这……这不是我们班“对了,开学的时候换教室了,我怎么给忘记了呢?真是该死,这回洋相出大了!我灰土脸地溜了出去,真想一撞到死算了!

一午我都闷闷不乐的。同桌梁亮问我:“谁又惹我们糖糖生啦?瞧这噘的。”

他不问还好,一问我的鼻子竟酸了起来。委屈地把事从到尾讲了一遍之后,本想这家伙能有点阶级感安慰我一下,谁知道他居然抱着肚子倒在桌子半天没起来!

“笑,笑吧!早晚有一天笑死你!”我自认不是狠毒的女生,却破例对他下了毒咒。

放学被老师罚一个打扫教室卫生,因为我开学以来惟一一个迟到的学生。很好,今天算是倒霉透了。看着梁亮站在门冲我摆手说再见,我的心真是拔凉的。没想到噩梦并没有就此结束。就在我心疲惫回家的时候,竟看到惨不忍睹的一幕。我那宝贝”坐骑“横尸车棚,显然一副奄奄一息的样子。

“啊!是谁这么缺德?”我冲过去,这时才发现倒在一起的还有一辆白的单车。帮不帮他扶起来呢?自己今天这么倒霉,如果碰了的话会不会把霉运传给它的主?都到了这个份我还能替他着想,真是越来越佩服自己了。我站在那发愣,背后突然传过一个似曾相识的声音,而且带着挑衅的吻:“喂,你该不会为了报复我就故意弄倒我的车吧?”

“什么?你说是我弄倒你的车?”我回,马倒吸好几凉,“你……你和打架了?不对,一定是被群殴了,太可怜了!我替你打120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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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威丢给我一个白眼忿忿扶起他的单车:“我今天不知道怎么搞的会这么倒霉!自从早碰到你以后我一天都不顺利。先是课被老师莫名其妙地提问,回答不出来就被狠狠K了一顿。然后午休去食堂,饭盒打翻了饿了一下午。这还不算,放学和同学去踢球,结果摔这样,你说我衰不衰?”

“哎呀!你现在怪到我来了是不是?我也有被老师罚打扫陌生啊!你看,浑都弄得脏兮兮的。而且车子又被弄倒,搞不好要抛锚了。”说完我也扶起自己的车子,认真检查了一下,还好各部位都能正常运转。

常威不说话了,好久才挤出一句:“咱俩都差不多啦!一对倒霉鬼!”接着我们俩相互看了一眼,竟异同声地笑了出来。算了,看在今天有陪我一起倒霉的份,早的事就不和他计较了。说起来也怪自己粗心大意走错教室。

出了学校大门常威突然提议:“不如我请你吃冰淇淋吧?冲冲霉运也好。”

我说:“算你小子有良心。本姑娘就勉为其难地帮你消费一次吧!”

说实话之前的两次碰面我没仔细看过他,第一次只顾着生了。第二次走错教室羞得连都没敢抬。眼下正好有机会让我好好看一看。原来常威长得也不赖嘛!材还算标准,发削得短短的看起来很利落。眼睛不大也不小,倒是双眼皮很深。巴也满精致的。我把一大冰淇淋塞进里,含糊不清地说:“常威来,笑一个!”

他一歪满脸无奈的样子,最后忍吞声地给了我一个笑容。嘿嘿!这家伙果然有酒窝。我笑了笑得他莫名其妙。从那以后我们俩算共同患难有了一点点的。加了又住在一个小区里,经常都能碰面。早常威总是走得很早,我在楼下陪皮皮散步的时候他就已经骑着他的“宝马”去学校了。仔细一打听才知道,这家伙踢足球,虽然脚法其臭,可瘾却不小。接下来在学校里他不经意路过我们班门的时候就往里面瞟几眼。我喊他:“喂,想进来就进来,别摸摸的!”他就大摇大摆地走了过来,引得一群生吹哨。

时间久了觉得常威这个还不错,平时大大咧咧的`,可是没有坏心眼。最主要的是和我的脾能臭到一起。偶尔我们俩能在车棚里遇见,然后就一起骑车回家。赶他去踢球,就死皮赖脸地非要去替他加油。我坐在操场边急得要命,好半天也不见他摸球。接下来学校组织了足球联赛,常威在他们班居然是主力。我笑,这次又有好戏看了。果然在最后评选“最差球员”的时候常威黑着脸走了主席台。好半天他才委屈地抬走,冲着底下的一群喊:“冤死我了!你们评评理,我在场踢过球吗?”

周末时常威突然给我打来电话,说一个大惊喜。我糊糊地从爬起来,蓬垢面就出了门。边走边想:真是讨厌,还想好好睡个懒觉呢!见了我常威一脸夸张的表,用手揪我一没有梳理过的“秀发”,“真是一眯都不可,怎么偏偏就看了你了?”

“什么?”我被他弄糊涂了,“你把话说清楚一点,谁看了谁了?”

“我们班一个生看了你了啊!瞧,书都托我给你带来了。”说完他从袋里掏出一个信封。

这回我彻底清醒了。接过来一目十行地看了那些恶心的字,幸亏早还没有吃早饭,不然一定连隔饭都吐了出来。之后我忍不住想要爆打的冲动问:“到底是哪个不怕死的家伙?你……你怎么能帮他带呢?”

常威倒是轻松:“就是次足球联赛后卫的那个四号啊!”四号?我在脑海里搜索,天啊!不会是……我用怀疑的眼神看常威,果然他终于忍不住爆笑了起来。

“好啊,你竟然替那个胖子做起了红娘!你为以为我不知道吗,每次进教室他都要侧着子,你们班都没有敢和他做同桌。足球联赛的时候他根本就没离开过后场,跑几步就已经累得站不起来了,常威!你还笑!”我拳打脚踢一番,发现他还在努力说服我。我的心地疼了一下。

“糖糖,你怎了?”见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看,常威才停住笑。

“这个……喂,你别走啊!”

我怕他会说出让我伤心的话来,赶紧转了楼。怎么会这样喜欢了这个家伙。如果不是发生今天的事,也许连我自己都没有发现,但面在要怎么办呢?我已经不可能像以前那样和常威相了。于是周一课之后我就躲着他,放学也早早地离开,生怕在车棚与他相遇。有的时候无意当中碰到了,常威刚想打招呼,我就跑远了。这样的子是自己不喜欢的事。

“糖糖!”终于,在小区的楼下我被常威“抓”到了。他恶狠狠地质问我。“这些子是怎么了?你干嘛躲着我?你知不知道我……”

“常威!”我甩开他的手,“是你非要做什么红娘的,我根本不会喜欢那个胖子,我喜欢的是……”

“是我?”

我红了脸,不敢去看他的眼睛。终于还是被他知道了,真没面子。

“其实我也喜欢你啊。”

“什么?”

睫重新拉起我的手:“本来连我自己都没有发现,直到你开始躲着我,再也不和我一起回家、替我加油。我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喜欢你了。”“可是……那个胖子怎么办呢?”“明天我去和他说!如果他敢纠缠你的话,我就所他打猪!”常威说这话时一副咬牙切齿的样子。我一砂扎进他的怀里,幸福死了。

篇11:我是农民散文

我是农民散文

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正在去往省城的路上。话是平凹说的,在一本叫《静水深流》的书里。一个小时前,我们的车子路过一个村庄,爱人指着它说,那是##的故乡。##是我们的朋友,开好车穿名牌有着令人艳羡的前程,想不到他是农民的儿子。想起不知谁说却被我记忆深刻的一句话:无论是谁,往上数三代,头顶都有未掉尽的高粱花子。我已经被人叫了十几年的医生,但我和平凹一样,我还是个农民。

我的肤色偏黑偏黄,是在农村长大的孩子常有的肤色,可我因为一直在外读书并没有在劳作时风吹日晒的经历,我常常因此和母亲开玩笑说,一定是她带我的时候吃土豆太多的缘故。母亲听了我的话,就会装出愠怒的`表情说,还土豆?你问问你爸,我们那时能吃到生产队落在地里的烂菜叶子都算改善生活了。我知道母亲说的是真的,七十年代普通农民的日子只能如母亲所说或更有不及者。我的肤色一直黑着黄着,我知道这和阳光和化妆品和饮食全无关系,就像欧洲人喜欢讲贵族血统一样,我是农民的孩子,我生在农村长在农村从里到外都已经打上了农民的烙印,我不想改变也无从改变。

无论是在外读书还是参加工作我最听不得这句:你看某某跟个农民似的!似乎中国人或愚昧或邋遢或顽固等等不良的习惯都是从农民衍生出来的。年轻的时候,听见这话我会和别人争的面红耳赤,也会因为这句话而疏远了过往甚密的朋友,我常常告诉我的朋友们,我就是一个农民,你看到他们身上的“毛病”我都有过或者也正有着。小时候在农村吃西瓜从来不洗的,那时在地里想吃西瓜随手一摘,伸手一磕,瓜破了掏出红红的瓜瓤大快朵颐没有什么卫生不卫生的概念。现在想来就算你想讲究卫生,人在地里劳作着,惜时如金,怎么会因为口渴先跑去几里路找个有水的地方洗洗干净再找个四平八稳的地方切开来一块一块的吃,那样的人若是生在农村一定会因为矫情饿死在荒地里。只能说不同的环境造就不一样的人生。

平凹说敏感而固执是父辈留给我们的基因。生存环境的恶劣导致了我们有着强烈的自尊和自卑,我们一面渴望改变自己生存的现状一面仇视那些看不起我们却又在有些方面的确比我们优越的人。刚参加工作是在一个矿上,矿上人欺生,刚到那里被人问得最多的一句话就是:你有背景吗?想我当时一定是憨憨傻傻地表情无辜地望着问话的人说:没有!没有背景就没有背景吧,其实这些我全不在乎,因为我从来都没有过背景不知道有背景和没背景会有什么差别。我不想被人关注也不想仰仗背景套上莫须有的光环。我勤勤恳恳工作踏踏实实做人以为这样就可以天下太平,没想到“没有背景”加上“农村出身”竟然让我成了众矢之的。那是一个曲折却并不复杂的事情,过程无需赘述,只记得事情发展到高潮其中一个当事人指着我的鼻子问我:你有背景吗?我老老实实地摇头!“没有背景就算你活该,明知你是冤枉的,但杀鸡给猴看,你就受着吧!”一向爱哭的我,听完他说的话,并没有哭,我非常冷静地看着他,我想我这辈子也不会忘记这个人这张脸和他说的那句话。我从来没想过去报复任何一个伤害我的人,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我记住他们,记住那句话,然后在我的日记本上用大大的字写上:十年后我一定要出人头地!因为我知道改变一个人对你的看法眼泪没有解释没用央求也没用,唯一有用的就是改变自己。工作八年后,我成了全院最年轻的科主任,我知道这对于别人来说,可能什么也不是,但对我来说我完成了让他们对我从俯视到平视的过程。我没有背景,一直都没有,我的孩子也同我一样没有背景,但我相信我用农民的刻苦和憨直会一样拥有精彩的人生,尽管那一半的动力来源于别人对我的歧视。

十一放假回家的时候,我还是喜欢穿着母亲做的布鞋到地里走走,有时也会带着筐顺路捡一些秋收后落在地里的粮食。我站在地中央,听着变得金黄的玉米秸在秋风的吹动下发出哗哗地响声,那声音亲切自然像是儿时母亲在摇篮边的哼唱,我知道自己还是属于这里的,走了多久,走出多远,我还是个农民。

篇12:呼唤真正农民散文

呼唤真正农民散文

今天,打滴滴快车回趟老家。一路上,风景变了貌样。

田野不见了,碧波荡荡的田野没有了!

那绿油油的麦苗,那辉黄的油菜花,那透溢清甜的蚕豆花……

她们,像我昔日的情人。转眼间,全消失的无影无踪。

田野换了新装:

一块一块,一圈一圈,一排一排……

不是一块一块的花卉,苗木,蔬菜。就是一圈一圈的作坊,仓储,小工厂。或是一排一排的雄立住房……

村庄变了模样:

一条又一条,纵横交错的宽大路面,一座又一座高架桥梁。更有那许许多多迅速庞大的村庄,一排排崭新的现代雄居。

模样全变了!田野不再是田野!土地不在生食粮!

我与滴哥,忍不住发着乡村的议论。我这位正宗的农民,也被神速的变化,弄得迷惑而迷茫。

种粮的地少了,种粮的农民也少了。可是,菜市场粮食充斥,果蔬繁多!

是袁隆平太神奇!是产粮区在高产!

我不由地打开百度,制不住地寻找粮源,领略专家对农村的金玉良言。

专家之言一:

六十年代初中国人口只有六亿多,耕地却要比现在多得多。农民有五亿多,而城市人口不到一亿……那时候粮食和农副产品都是非常欠缺的。老百姓能够吃肉都是非常稀罕的。

改革开放以后……农民大规模减少,而耕地也因为搞乡镇企业和房地产等等其他用途而大规模减少。甚至许多耕地因为生态需要而退耕还林,退耕返湖等等……可是粮食和农副产品却不见得更加稀缺,恰恰相反是越来越丰富……有人说是耕地单产大规模增加了,其实耕地单产增加毕竟是很有限的。不可能是可以无极限增加的。而且现在各地撂荒的土地也是非常多的,为什么会这样?

为什么这样?专家如是说!专家之言二:

从长远看,我国粮食安全的基础并不稳固,粮食安全还面临着很多不稳定不确定的因素。

我三天三夜,研挖了专家们的文章,加上自己的粗浅感思,不由地班门弄斧一番。

中国,将最缺一一真正的农民我预测:中国将来,最缺真正的农民!

也许我这样说,许多人会不由地笑我,甚至驳斥我。许多人会说我睁着眼晴说瞎话,是顾弄玄虚,危言耸听。

中国向来是农业大国,十几亿人口。至今,农民仍是大多数。怎么会缺真的农民呢?

所谓真正的农民是什么?

这一设问,是不是夸大其词?农民嘛,不就是生活在农村,户口在农村的人吗?

可是,你看看现实,现在许多人;即便家在乡村,户籍在农村。但他们的生活与工作,已跟农村在无多少关系。

耕田种粮,跟他们毫无半点关系。更令人疑惑的是:

许多农村人,心不在田野,志不在农村!

真正的农民,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特点。在六七十年代,在生产队时代。我认为,那时的农民,几乎都可以称为“真正的农民!”

那时的农村,真可谓“战天斗地!”

广大农村,都讲精耕细作。每个农民,几乎都是种田好手。收、割、栽、种,插、刨、挖、锄……样样会做。

既会管理,又会养护。许多人甚至深音时令,治理病虫,育优择良。

正是如此,昔日的生产队,才粮满仓,广有余粮。正是如此,我们的国家,才“深挖洞,广积粮。”唯一的缺憾,是机械化程度太低。

如果,那时社会像今天一样全面发展。工业经济,商品经济大力发展,生产队的机械程度提高,把剩余农村劳动力分化出来,有计划地保护好耕地,使一部份农民作为农田的护卫者,那多好啊!

现今,我以为。真正的农民,是对田野有着与身俱来的热爱!对栽种农作物有着天然的`赤爱!尤其对种植,培育有着丰富的知识与技能!有志于实现农业现代化的人,才是真正的新型农民!他们热爱乡村,热爱土地,把毕生的精力,用于稼禾培育,用于农作物的研发。他们会兴修水利,治理耕地,保护土地。

可是,现实是,农村出现了令人忧虑的现状。耕地不是荒芜,就是僵化,甚至被蚕食侵吞。

村民们对种田,再无热望。

村里有些谣传:“老一辈的农民都在报怨,地里似乎有鬼,年轻人都不愿下地干活。

想想也难怪他们,种地的难苦钱,要靠其发家致富,更是痴人做梦。要是哪天干农活也象大腕们那样挣钱,那都愿争做“真正的农民”也!”

哈哈!这段子诙谐,但道出现状的问题。

也许粮食的价格不能太高,也许是产品的“剪刀差。”农产品的价格与价值,出入很大。这是广泛的问题。

“民以食为天!”而粮食的生产,既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又是一个艰苦的过程。粮食种植的成本很大,而价格又不能高。解决这一矛盾,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调节,特别是政府的有力扶持。

回顾历史,那些战乱,那些人食人的事件……

如果粮不够食,如果没有粮食,那是多么可怕的事啊!中国本是人多耕地少。可是现状,许多良田被占用,许多地方已无耕地。耕地被污染,被他用……危险啊!更可忧的是,许多农民儿女,不会在耕田,不想在种田……

当粮价越来越高,当粮食依赖外援,那么,我们危矣!

我呼吁:大批真真的农民站起来。做一个爱家乡,爱种粮的真正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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