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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地税系统 “六好 ”创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2023-04-18 07:56:40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二琰”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5篇州地税系统 “六好 ”创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后的州地税系统 “六好 ”创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希望对大家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欢迎阅读!

州地税系统 “六好 ”创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篇1:州地税系统 “六好 ”创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州地税系统 “六好 ”创建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完成我州各项地方税收工作任务,实现“领导班子好、队伍素质好、管理机制好、执法质量好、社会形象好、党风廉政建设好”的“六好”创建目标,全面推进xx地税“二次创业”进程,努力创建一个“健康、和谐、发展、平安”的xx地税。根据《xx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xx省地方税务系统“六好”创建活动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结合xx地税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思想,以省局党组提出的“二次创业”为主线,坚持“六个”统筹,狠抓“六好”创建,将各项地方税收工作全面纳入“六好”创建考核体系, 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促进xx地税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三条 本《办法》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全面提~部队伍素质,促进xx地税各项工作全面、协调、健康发展,通过实事求是、简单实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考核,促使各级地税部门及时发现和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健全激励、管理和淘汰机制,加强监督考核,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促进各级地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进一步提高总揽和驾驭地方税收工作的.能力,提高依法治税、科学管理和服务地方经济的能力,提高民主决策和贯彻落实的能力,提高发展地税事业的能力。

第四条 本《办法》以省局“六好”创建考核内容为重点,以州局制定的各个单项考核内容和考核办法为支撑,以各个单项考核结果作为“六好”创建考核的重要基础,制定和完善了尚未涉及的重要考核领域,确保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实现我州地税工作的健康、协调发展。在“六好”考核体系中,州局制定的科室对口考核办法、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和税务行政管理责任制工作考评办法,是落实本办法的配套措施和办法,考核结果同时纳入“六好”创建考核内容,各部门要认真研究,狠抓落实。

第五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各县地方税务局,州局机关各科室、稽查局、直属征收分局。

第二章  创建活动目标

第六条 实现“领导班子好”。以依法行政、科学管理和拒腐防变能力为重点,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领导水平。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州县党组班子议事规则,有效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切实改进领导班子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抢抓机遇、乘势发展,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通过加强各级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廉政建设,把各级地税部门建设成为学习型团队、服务型队伍、创新型班子、实干型集体。

第七条 实现“队伍素质好”。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管理、从严治队,切实加强地税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多渠道、多层次、多类别地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有计划地吸纳各类优秀人才,建立干部队伍素质规划,全面提高地税人员的思想素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积极营造“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舞台 ,干成事的人有地位,不干事的人被淘汰,干坏事的人被除名”的良好用人机制,激发干部队伍活力,为地税事业“二次创业”培育高素质队伍,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篇2:地税系统目标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目标管理是特定的社会组织在一定时间或时期内围绕确定预测期望目标和实现该目标开展的系统管理活动,具有预测性、科学性、量化性、目的性和可行性、可操作性等特性。其内容包括目标的预测制定、分解下达、督促检查、考核考评和成果运用,作为一种科学的领导方法和先进的管理方法,被社会广为运用,对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公共管理、行政管理等目标的实现

二是把握宏观,合理细化。在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结合实际设置下达综合目标的基础上,按业务工作分类合理细化,由相关考核部门根据综合目标相应项目制定相应的单项目标细则和评分规定,努力实现既删繁就简、又指向明确便于基层理解和操作。

三是提高量化标准,降低主观因素。对能量化的工作提出合理、科学、实际的量化指标,以量化指标完成情况衡量目标责任单位的工作实绩,避免部门人为操作或将订书订报等非业务工作纳入目标项目考核。四是综合

设置、分类管理。在实行综合目标管理的同时,根据不同目标责任单位具体工作要求的差异,个别目标内容实行分类管理、考核评定。五是鼓励创造性、开拓性开展工作。进一步细化目标奖励加分,取消单项业务工作加分类,统一设立表彰加分和批示加分、创新加分、效能评议加分类,注重获奖层次的提高,激发基层地税部门争先创优的积极性。

2、在目标运行的监控和考核上:

一是对上级下达的重点工作目标实行分片重点考核,力促重点工作等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是坚持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考核部门根据综合目标任务和相应单项目标细则,实行季度或平时不定期对目标进展情况进行考核通报,达到督导的目的。

三是健全完善目标督查通报制度。在目标责任单位定期自查上报本单位目标工作实施情况的同时,由考核部门根据日常掌握情况,对地税系统目标工作特别是重点工作进度实行综合督查通报,反映进度,分析不足,强化指导。

四是按照注重基层基础性、规范性工作和提高量化的原则,结合下基层指导督导、专项工作检查抽查等,深入基层、深入实地对基层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等目标工作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考核,以事实来说话、以量化指标的完成比例来衡量,提高目标考核的公平、公正、公开度。

五是考核部门根据目标任务相应项目和分值设置,本着职能职责原则,以定期不定期督促检查、季度考核、综合督查通报、实地监控和考核为重要依据,年终按各责任单位目标得分依据,然后制定下发年度工作目标,制定考核细则须与机关各考核单位的考核细则统一下发,单独组织考核,年终在提交审定的目标得分意见和依据;年终派出督查组抽查考核督导重点工作,收集初审目标加分依据和创新工作资料,经综合汇总后审定,再提交党组决定,以此为依据年终进行总评。

3、在目标的`激励奖惩上

一是坚持依法依规实施奖惩激励。

二是坚持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三是坚持以奖励促进工作的原则,努力通过奖励逐步改善基层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能。

四是加强目标奖惩与干部人事管理的结合,健全完善干部评价体系,以实绩定奖惩、以奖惩定岗位,让能干事的人有目标、干得成事的人有机会、干错事或不用心干事的人有惩戒。

4、在对机关部门的目标管理上

建议有关部门结合对副科级以上干部考核和对机关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考评,实施对机关部门目标管理。原则上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和年度工作要求,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市委市政府年度综合工作评价与上级领导部门单项工作评价及市局党组评定相结合,部门整体工作成效与单项重点工作成效相结合,部门业务工作与交办工作、协办工作相结合的原则,对机关部门实施目标管理,分类实行目标绩效考核奖惩。

篇3:街道办事处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街道办事处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巩固和扩大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转变工作作风,确保高效率、创造性的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赋予的经济社会各项目标任务。按照《新市区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参照《新市区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结合办事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试行)。

一、考核原则

机关、社区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应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通过建立以实绩为核心的评价标准,使工作人员的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调动机关、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为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内容规范合理、客观公正,形式民主公开、注重实绩,评估结果赏罚分明、调动极性;

二、考核的组织形式

成立目标绩效考核委员会,负责领导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书记负总责,各分管副主任及相关人员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党政办,党政办负责日常工作。

三、考核的范围

街道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均做为绩效考评的对象。(不含科级实职领导干部)

四、考核的等级及标准

(一)、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二)、获奖比例:一等奖不超过5%,二等奖不超过10%,三等奖不超过20%;

五、考核内容

街道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全年考核分数总分为1200分,每月合格分数为100分,每月考评奖100元,出勤奖300元,全年奖金按照年初新市区目标办各项奖金核发标准为依据。街道办事处各科室、社区居委会按照百分制计算。

(一)街道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社区工作者

1、出勤到岗,严格遵守上下班制度,按时到岗,坚守岗位,勤奋工作。

①上班迟到或早退每次扣5分,扣除当月考评奖5元、出勤奖10元。超过一小时以旷工全天处理,旷工一天,扣10分,扣除当月考评奖10元,出勤奖30元。累计旷工2天者,扣20分,扣发一个月出勤奖、目标奖、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半年出勤奖、目标奖、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同时年终考评为不称职。累计旷工5天者扣发全年出勤奖、全年目标奖、精神文明奖、综合治理奖。连续旷工15天,累计旷工30天者予以除名。

②病假一天,扣除当月考评奖4元,出勤奖14元。事假一天扣1分,扣除出勤奖5元,出勤奖16元。学习假一天扣1分,扣除出勤奖14元。考试假1天扣1分,扣除出勤奖10元。学习假3天内考试假1天内不扣考评奖工资,如超过的按事假对待并1天扣2分,扣除考评奖5元。休假不能顶病事假使用,病事假证明,需附在当月考勤表后。

③工作时间未请假而外出办私事者查处1次,扣10分,扣除当月出勤奖100元。工作日中午饮酒被查实的每件次扣5分,扣除当月考评奖100元。值班期间擅自离岗,无正当理由不在岗者,查实1次扣20分,出勤奖100元。无故未值班者扣20分,扣除综合治理奖1000元、出勤奖20元。出现不执行报告制度的每件次扣2分。

④上班时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等每发现1起扣20分,扣发一个月考评奖,扣除年终精神文明奖金1000元,工作时间搓麻将、打扑克等非公务活动的,每查实1起扣20分,扣发一个月考评奖,扣除年终精神文明奖1000元。

⑤非因公缺席学习会或中途擅自退会的视情况而定每次扣1分,迟到1次扣1分。妇女在怀孕、哺乳期给予照顾,哺乳期每天不得超过1个小时。根据有关规定可正常休假,但休假不得跨年度。

2、依法行政,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优质服务,高效办事。

①办事处各职能专干应加强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每月不得少于2次,少1次扣2分,扣除当月考评奖10元。由于办事处职能专干指导、协调工作不到位,从而出现工作目标未完成,则扣发办事处职能专干5分,扣除当月考评奖20元及年终目标管理奖20元。

②社区干部应及时向办事处专干反映工作情况,若由于反映不及时,工作出差错,扣2分,扣除当月考评奖10元。若社区专干工作拖拉,未完成目标任务扣社区专干5分,扣除当月考评奖20元及年终目标管理奖20元。

③由于主观原因造成工作未在期限内完成的,或工作出现差错造成一定影响的,每件扣5分,扣除当月考评奖20元及年终目标管理奖50元。工作配合协调不力,遇事推诿而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每件次扣5分,扣除当月考评奖20元及年终目标管理奖50元。越权办事、行政乱作为而发生群众投诉或受到上级批评的,工作责任性不强、作风不实、办事不公、服务态度差,被群众有效投诉或造成一定影响而有损办事处形象的,每件次扣10分,扣除当月考评奖50元及年终目标管理奖100元。

④认真执行各项办事服务制度,上班着装整洁,符合要求,挂牌上岗,办公室保持清洁卫生,不符合要求发现1次扣1分。

3、廉洁从政,严格遵守各级部门颁布的有关禁令和办事处制订的廉政制度,做到洁身自好,清政廉洁。

①执行公务时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或参加受服务对象支付的营业性场所的娱乐活动,视情节扣5-10分,扣除当月考评奖50-100元。利用职权职务之便吃、拿、卡、要等违反廉政要求的,每件次扣10分,扣发一个月考评奖。

②发生违规违法事件,被办事处查处的每件次扣10分,扣发一个月考评奖。被上级查处的每件次扣20分,扣发二个月考评奖,扣发综合治理奖1000元,并追究科室负责人与分管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扣5分,扣除当月考评奖50元,分管领导2分,扣除当月考评奖20元。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将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二)街道办事处各科室、社区居委会完成区政府、办事处年初制定各项目标任务。

1、工作有计划方案,抓落实有措施力度,善于开拓创新,绩效显著受到公认的,得50分。

2、工作有计划部署,完成任务较好,绩效较明显的,得50分。

3、工作按部就班,得过且过,缺乏主动性开创性,绩效不很明显的,扣20分。

4、绩效考评以科室为单位分层次进行,自评、科室评定和分管领导评定各占40%、30%、30%比例,最后交办事处效绩督查考评审定。

5、工作创新,乐于奉献,绩效显著,受到上级在大会上表场、各类媒体报道肯定和被评为市、区各类先进的,予以加分。

(三)、评奖标准

1、一等奖标准:工作有创新,出色完成年度各项目标考核在上级业务部门实得分98分以上或获奖第一名的。全年没有受到上级通报批评。

2、二等奖标准:较好完成年度各项目标,实得分97分以上或上级业务部门获得名次的。

3、三等奖标准:完成年度各项目标,实得分96分以上。

六、考核方法和步骤

目标绩效考核实行日常考核和年终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一)对目标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监控。对目标和办实事目标的督查,以月考核为基础;

(二)季度以自查为主,每季度末要对各自承担的实事目标、奋斗目标等各项目标执行情况进行一次认真的自查,并将自查结果于下季初8号前报送目标绩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三)半年检查与抽查相结合,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形成简要文字材料报绩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对区政府下达的目标、各业务科站所主要工作目标的半年运行情况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汇同相关人员进行重点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自查和抽查的结果作为全年目标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年终全面考核由绩效考核委员会对全体干部职工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认真考核;被考核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做好年度考核的准备工作。应按规定的考核内容进行自查,简明扼要地写出目标自查总结报告填写加分项目申报表,填写有关表格和归集整理有关资料,自查报告应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办绩效考核委员会办公室。

(五)集中会审。绩效考核委员会在单位自查和重点抽查的基础上,年终对科室和个人进行综合评定,并提出评审意见。

(六)汇总评分。按照检查评定结果及会审情况进行汇总,并根据考核比例及标难,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列、优中选取的原则,提出综合目标管理工作获奖科室名单,由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报街道党工委审定。

(七)通报结果。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委员会将最终考核结果以通报形式下发各科室。

七、加减分原则

(一)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以全年完成的实绩为依据,

(二)职位说明以外的兼职,根根工作难易程度、工作量和工作实际成果加l―5分;

(三)获奖项目加分:获国家级、自治区级先进称号和表彰的,每项加15分―10分;获市委、市政府先进称号和表彰每项加5分;获区级先进称号和表彰每项加3分,所有获奖项目的认定以奖牌、证书和通报为依据;受到街道办事处通报表彰的每人(件)次加2分;

(四)撰写经验材料、调研文章加分分别为:被省和市委、市政府(含省级报刊)采用或摘发的,每篇(条)加3分,被市级刊物刊发的(含经批淮在网站发表的)每篇加2分;信息加分:被市委、市政府有关内部刊物采用的,每篇(条)加2分,被区委、区政府有关内部刊物采用的,每篇(条)按1分加分;没有完成办事处下达的信息任务,每篇(条)按1分扣分;

(五)重点目标和政府实事附加分。承担重点目标或政府实事的科室,每完成一项加1分,有一项未完成扣1分

(六)在行风评议工作中被评为前两名的,分别加2分―1分;

(七)对完成任务好工作突出,受到上级领导肯定,但加分因素较少的科(室)经考核委员会确定,可按3―5分予以加分。

(八)因特殊原因并经主任办公会确认不能完成或经批准调低后完成目标任务,不扣分。

八、激励和约束机制

(一)综合目标考核确定为一等奖的科室,年终目标管理奖在平均奖的基础上上浮20%;目标考核确定为二等奖的科室,年终目标管理奖在平均奖的基础上上浮10%;目标考核确定为四等奖的科室取消单位负责人的'目标考核奖金,其他人员年终日标管理奖由平均奖下浮10%;上下浮动差额从目标奖总额中解决。

(二)对目标考核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四等奖的科室,科室其他成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三)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科室不予评奖:

1、采取弄虚作假、欺骗等不正当手段上报完成目标任务的。

2、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年终考核被评定为三等的单位。

4、对街道纠风工作不重视,任务不落实,检查验收不合格的。

5、被计划生育委员会行使一票否决的。

6、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四)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科室和个人降低奖励等级:

1、科室负责人成员受到责任追究或纪律处分的。

2、依照《新市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考核不合格的。

3、由于工作失误导致群众聚集上访,并造成重大影响的。

4、有《乌鲁木齐市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共服务行为规范暂行规定》第五条禁止之行为,视情节严重给予降级的。

(五)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个人,不予发放目标管理奖:

1、当年未定等级、未参加考核、经考核被评为不称职(不合格)者;

2、当年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治安处罚、刑事处罚者;

3、被组织部门诫免,并在诫免期内者;

4、年终验收确定为纠风目标任务完成不合格科室的负责人;

5、违反《乌鲁木齐市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受到责任追究的相关负责人;

6、由于个人工作过失,给街道办事处造成两千元以上经济损失;

7、民主评议群众满意率低于三分之二的干部;

8、引咎辞职的干部;

9、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

10、当年因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分者。

九、目标管理奖金发放

1、病事假、旷工人员的奖金按照《新市区考勤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区党办[]67号)有关规定执行。

2、本年度离退休和辞职人员按其实际在岗时间计发奖金。

3、调入、调出人员按其工资关系转入、转出时间计发奖金。在两个单位调动的人员,双方属于区财政拨款单位的,由其年终所在的单位计发全年奖金。

4、借调人员在所借调部门借调期达半年以上的,属区财政拨款的,由借调单位写出申请报目标办,借调期的奖金出区财政发放,借调单位有预算外资金的,从预算外资金中支付,借调期不够半年的由原单位计发奖金。

5、被纪检监察及公安、检察机关依纪、依法立案审查者,审查期间暂不发放奖金,其奖金留存街道办事处财务,待问题查实后再作处理。

6、病、事假连续超过一个月者,按实际在岗时间计发奖。

7、由单位安排外出工作或学习人员不影响奖金发放。

本《办法》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目标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解释。没有列举到的条款,经目标绩效考核委员会研究修订。

本《办法》自8月起试行。

篇4:地税系统文明单位创建现场会讲话稿

地税系统文明单位创建现场会讲话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

今天,全市地税系统文明单位创建现场会议召开,这是对我县地税工作的极大关心和支持,也是对我县各项工作的鼓舞和鞭策。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与会的各位领导和同志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对各位领导多年来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县基本情况)全县呈现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城乡面貌焕然一新、社会政治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全县地税工作也取得了较好成绩。近年来,县地税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市地税局的要求,自觉地把地税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之中,积极探索实践“经济决定税源,管理增加税收”的治税思想,坚持用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的管理促征管、抓收入,促进了地税收入的持续、均衡和良性增长,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地税系统把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作为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的重要措施来抓,大胆探索创新,通过落实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硬件建设、载体活动等措施,在队伍作风、工作规范、优质服务等方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可以说,通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地税为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地税局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同时,也得益于积极学习、借鉴兄弟县区的好经验、好做法。下一步,我们将以这次会议的召开为契机,深入学习领会会议精神,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文明创建活动取得更大的成绩,推动我县地税工作再上新水平。

最后,祝会议圆满成功!祝各位领导、同志们身体健康、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篇5:城管局党政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城管局2005年党政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城管局2005年党政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适应新形势下城管系统信息工作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全局信息工作质量,更好地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根据区委、区府、市局等上级部门关于信息工摘自文秘部落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事业单位、各中队。     二、考核内容:各单位上报的党政信息数量,上级部门的'采用情况。同时,对各单位的信息机构、网络、制度建设情况及信息员队伍建设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党政信息工作目标考核列入各单位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局成立党政信息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四、考核指标     1、基本分:局办公室、局市政科、局市容科、局绿化燃气科各80分;绿化、燃气、市政三个单位各70分;各街乡镇中队各60分;大队办公室50分。     2、好信息指标:局办公室、局市政科、局市容科、局绿化燃气科、绿化所、燃气所、市政所、大队各1篇。好信息的确定以区委、区府办信息通报为准。     3、区委、区府考核指标:局办公室、局市政科、局市容科、局绿化燃气科各15分;绿化、燃气、市政所10分;大队办公室、各直属中队各5分。     4、区纪委考核指标:各单位、各科室3分。     5、调研文章考核指标:各单位、各科室各1篇。     五、报送办法     1、按照谁报送信息谁得分的原则,一条信息多处录用可累计加分;同条信息(除跟踪报道的信息外)重复报送将视情扣分。     2、信息一般先报送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视信息内容向上级部门报送,特殊情况也可同时报送区委、区府两办信息科或上级有关部门。     3、被区级以上机关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报刊录用的信息,须附有原件报局办公室备案。     4、对突发事件类信息,必须在45分钟内同时报送局长、分管局长和局办,特别是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信息,必须以最快速度报送,对发生紧急信息迟报、漏报、瞒报等问题的单位,将视情扣分,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评比办法     年终局将根据各单位、各科室、各中队的党政信息工作情况进行评比表彰。凡达到或超过指标分,在同档次考核单位中名列前茅的,为局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对从事信息工作积极,能完成本单位党政信息考核指标的个人为局优秀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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