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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办公设施管理规定

2023-05-02 08:10:27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游一”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1篇公司办公设施管理规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公司办公设施管理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办公设施管理规定

篇1:公司办公设施管理规定

一、办公设施分类

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服务器、软件、等物品。

办公家具:包括办公桌椅、会议桌、洽谈台、文件柜等物品。

二、办公设施采购

(一)办公设施的采购,由行政部统一购买。每年年未由各部门提出下一年度购买需求,提交行政部汇总并编制下一年度办公设施购置计划和预算,经财务部复核、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会审议。

(二)根据年度办公设施购置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综合行政部与财务部会审,报总经理批准后,归口行政部购置。计划外的办公设施购置,除办理以上手续外,需特别说明购置的理由, 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三)购置、建造单项价值在 5 万元以上或总价值在 20 万元以上办公设施时,必须按招标方式进行,并报董事会备案。

三、办公设施的管理

(一)办公设施编号

1、办公设施实行编号管理,由行政部会同财务部,在办公设施交付使用的当天,进行登记并统一编号。

2、编号办法:编号形式为:公司英文标识 + 分类符号+ 计算机代码。

①办公设备编号(****-YP-XXX;包括:电脑,打印机,软件,服务器,传真机等物品)。

②办公家具编号(****-JJ-XXX;包括:办公桌椅,会议台,洽谈台, 文件柜等物品)。

(二)办公设施标牌制作

1、定制统一的办公设施牌,标牌的内容包括:公司英文标识 + 分类符号+ 计算机代码。

2、标牌的材料为即时贴,由行政部会同财务部在办公设施交付使用的当天,进行登记并贴上标牌。

四、办公设施的异动管理

(一)办公设施的租赁、出租、出借、抵押、担保、调入、调出、报废等,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部与财务部会审,由财务经理审核确认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二)办公设施的内部转移,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部与财务部会审,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按规定程序发生的办公设施异动,行政部应在手续完成后的当天作相应的登记,并填写《办公设施异动通知单》,财务部应在手续完成后的三天内根据《办公设施异动通知单》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四)涉及办理产权登记的办公设施,由行政部负责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及根据产权变动情况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五、办公设施的维修

由使用部门提出维修计划并填写《办公设施维修申请单》,经行政部与财务部会审, 500 元以下维修费用,报副总经理批准; 500 元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六、重大办公设施的原始发票复印件由行政部负责妥善保存,做好登记帐,如经批准用于抵押需提交原始发票时,应留复印件保存,并做好相应的辅助登记帐,注明抵押合同号、抵押事项、抵押期限、债权人、经办人、批准文件等主要内容,到期办妥相关手续后,及时收回原始发票专门保管。

七、因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办公设施毁损、丢失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

八、行政部与财务部应每半年对办公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对清理,清理时应做到标牌与清单相符、清单与明细帐相符、明细帐与总帐相符。对于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并在次月15 日前,将办公设施清理情况专题报告公司领导,同时对办公设施的变动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第二节 电脑管理

一、日常管理

(一)公司办公电脑的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管理由公司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

(二)公司电脑由各使用人负责保管。

二、使用需求申请

(一)硬件需求由使用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送行政部做出计划, 综合行政部经理审核,费用在 500 元以下报财务经理批准,500 元以上报总经理批准。

(二)软件需求由使用人根据工作、业务需要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送行政部做出方案,由行政部经理审核,费用在3000 元以下由报总经理批准, 费用在3000 元以上报董事会备案。重大项目按招、投标方式进行。

三、注意事项

(一)公司员工应妥善设置和保管好开机密码,不得将密码,特别是财务软件使用密码泄露他人。

(二)尽量利用公司办公网络以无纸化方式处理公文,确需打印的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无序摆放。

(三)不得在办公电脑上玩游戏,未经批准,不得将外来盘插入电脑使用。

(四)个人笔记本电脑的硬盘不得存储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凡机密文件出差时用软盘(或其他存储器)存储,并妥善保管。

(五)不得私自将公司电脑外借或交外单位人员使用。

四、违则

公司电脑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由使用人负责赔偿,特殊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公司领导,视原因酌情处理。

第三节 复印机管理

一、复印机机统一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二、复印机使用完毕后,应按“清除”按扭,将复印机恢复至初始状态,复印无效的文件应立即销毁。

三、复印资料注意节约纸张,避免浪费。

第四节 传真机管理

一、传真机统一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公司传真接收。

二、每一份收到的传真件都要按接收的部门或个人在行政部进行编号、登记,重要传真件须复印一份在行政部存档, 原件由行政部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个人领取。

三、每一份发出的传真件都要按发出的部门或个人在行政部进行编号、登记后才能发出,重要传真件须复印一份交行政部存档。

四、严禁使用传真机打电话。

五、无关人员无故不要进入传真区域, 更不准擅自翻阅甚至取拿传真件。

六、不得传真私人资料和未经批准手续先行发出传真。

七、传真机的使用注意事项(不得把下列稿件传入传真机)

1、涂改液未干或稿件有涂层;

2、稿件有皱纹、折缝或严重卷曲;

3、破裂的稿件或稿件过厚;

4、炭纸或背面有炭的稿件。

篇2:公司办公设施管理规定

一、办公设施分类

办公设备:包括打印机、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服务器、软件、等物品。

办公打印机:包括办公桌椅、会议桌、洽谈台、文件柜等物品。

二、办公设施采购

(一)办公设施的采购,由行政部统一购买。每年年未由各部门提出下一年度购买需求,提交行政部汇总并编制下一年度办公设施购置计划和预算,经财务部复核、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会审议。

(二)根据年度办公设施购置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综合行政部与财务部会审,报总经理批准后,归口行政部购置。计划外的办公设施购置,除办理以上手续外,需特别说明购置的理由, 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三)购置、建造单项价值在 5 万元以上或总价值在 20 万元以上办公设施时,必须按招标方式进行,并报董事会备案。

三、办公设施的管理

(一)办公设施编号

1、办公设施实行编号管理,由行政部会同财务部,在办公设施交付使用的当天,进行登记并统一编号。

2、编号办法:编号形式为:公司英文标识 + 分类符号+ 计算机代码。

①办公设备编号(****-yp-xxx;包括:打印机,打印机,软件,服务器,传真机等物品)。

②办公家具编号(****-jj-xxx;包括:办公桌椅,会议台,洽谈台, 文件柜等物品)。

(二)办公设施标牌制作

1、定制统一的办公设施牌,标牌的内容包括:公司英文标识 + 分类符号+ 计算机代码。

2、标牌的材料为即时贴,由行政部会同财务部在办公设施交付使用的当天,进行登记并贴上标牌。

四、办公设施的异动管理

(一)办公设施的租赁、出租、出借、抵押、担保、调入、调出、报废等,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部与财务部会审,由财务经理审核确认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

(二)办公设施的`内部转移,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部与财务部会审,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三)按规定程序发生的办公设施异动,行政部应在手续完成后的当天作相应的登记,并填写《办公设施异动通知单》,财务部应在手续完成后的三天内根据《办公设施异动通知单》作相应的帐务处理。

五、无关人员无故不要进入传真区域, 更不准擅自翻阅甚至取拿传真件。

六、不得传真私人资料和未经批准手续先行发出传真。

七、传真机的使用注意事项(不得把下列稿件传入传真机)

1、涂改液未干或稿件有涂层;

2、稿件有皱纹、折缝或严重卷曲;

3、破裂的稿件或稿件过厚;

4、炭纸或背面有炭的稿件。

篇3:公司办公设施管理规定

第一节办公设施管理一、办公设施分类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服务器、软件、等物品。办公家具:包括办公桌椅、会议桌、洽谈台、文件柜等物品。二、办公设施采购(一)办公设施的采购,由行政部统一购买。每年年未由各部门提出下一年度购买需求,提交行政部汇总并编制下一年度办公设施购置计划和预算,经财务部复核、总经理审核后,报董事会审议。(二)根据年度办公设施购置计划,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综合行政部与财务部会审,报总经理批准后,归口行政部购置。计划外的办公设施购置,除办理以上手续外,需特别说明购置的理由,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三)购置、建造单项价值在5万元以上或总价值在20万元以上办公设施时,必须按招标方式进行,并报董事会备案。三、办公设施的管理(一)办公设施编号1、办公设施实行编号管理,由行政部会同财务部,在办公设施交付使用的当天,进行登记并统一编号。2、编号办法:编号形式为:公司英文标识

分类符号

计算机代码。①办公设备编号(****-YP-XXX;包括:电脑,打印机,软件,服务器,传真机等物品)。②办公家具编号(****-JJ-XXX;包括:办公桌椅,会议台,洽谈台,文件柜等物品)。(二)办公设施标牌制作1、定制统一的办公设施牌,标牌的'内容包括:公司英文标识

分类符号

计算机代码。2、标牌的材料为即时贴,由行政部会同财务部在办公设施交付使用的当天,进行登记并贴上标牌。四、办公设施的异动管理(一)办公设施的租赁、出租、出借、抵押、担保、调入、调出、报废等,必须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部与财务部会审,由财务经理审核确认并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二)办公设施的内部转移,由使用部门或使用人提出书面报告,经行政部与财务部会审,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三)按规定程序发生的办公设施异动,行政部应在手续完成后的当天作相应的登记,并填写《办公设施异动通知单》,财务部应在手续完成后的三天内根据《办公设施异动通知单》作相应的帐务处理。(四)涉及办理产权登记的办公设施,由行政部负责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及根据产权变动情况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五、办公设施的维修由使用部门提出维修计划并填写《办公设施维修申请单》,经行政部与财务部会审,500元以下维修费用,报副总经理批准;500元以上报总经理批准。六、重大办公设施的原始发票复印件由行政部负责妥善保存,做好登记帐,如经批准用于抵押需提交原始发票时,应留复印件保存,并做好相应的辅助登记帐,注明抵押合同号、抵押事项、抵押期限、债权人、经办人、批准文件等主要内容,到期办妥相关手续后,及时收回原始发票专门保管。七、因管理或使用不当造成办公设施毁损、丢失的,由直接责任人承担直接经济损失。八、行政部与财务部应每半年对办公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对清理,清理时应做到标牌与清单相符、清单与明细帐相符、明细帐与总帐相符。对于不符的,应查明原因,并在次月15日前,将办公设施清理情况专题报告公司领导,同时对办公设施的变动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第二节电脑管理一、日常管理(一)公司办公电脑的安装、调试、维护、保养、管理由公司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二)公司电脑由各使用人负责保管。二、使用需求申请(一)硬件需求由使用人所在部门提出申请,送行政部做出计划,综合行政部经理审核,费用在500元以下报财务经理批准,500元以上报总经理批准。(二)软件需求由使用人根据工作、业务需要提出申请,由所在部门送行政部做出方案,由行政部经理审核,费用在3000元以下由报总经理批准,费用在3000元以上报董事会备案。重大项目按招、投标方式进行。三、注意事项(一)公司员工应妥善设置和保管好开机密码,不得将密码,特别是财务软件使用密码泄露他人。(二)尽量利用公司办公网络以无纸化方式处理公文,确需打印的资料,应妥善保存,不得无序摆放。(三)不得在办公电脑上玩游戏,未经批准,不得将外来盘插入电脑使用。(四)个人笔记本电脑的硬盘不得存储涉及公司机密的文件,凡机密文件出差时用软盘(或其他存储器)存储,并妥善保管。(五)不得私自将公司电脑外借或交外单位人员使用。四、违则公司电脑因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的,由使用人负责赔偿,特殊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公司领导,视原因酌情处理。第三节复印机管理一、复印机机统一由行政部负责管理。二、复印机使用完毕后,应按“清除”按扭,将复印机恢复至初始状态,复印无效的文件应立即销毁。三、复

篇4:公司办公设施管理规定

印资料注意节约纸张,避免浪费。第四节传真机管理一、传真机统一由行政部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公司传真接收。二、每一份收到的传真件都要按接收的部门或个人在行政部进行编号、登记,重要传真件须复印一份在行政部存档,原件由行政部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或个人领取。三、每一份发出的传真件都要按发出的部门或个人在行政部进行编号、登记后才能发出,重要传真件须复印一份交行政部存档。四、严禁使用传真机打电话。五、无关人员无故不要进入传真区域,更不准擅自翻阅甚至取拿传真件。六、不得传真私人资料和未经批准手续先行发出传真。七、传真机的使用注意事项(不得把下列稿件传入传真机)1、涂改液未干或稿件有涂层;2、稿件有皱纹、折缝或严重卷曲;3、破裂的稿件或稿件过厚;4、炭纸或背面有炭的稿件。[1]在百度搜索:公司办公设施管理规定

篇5: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

一、全司所有的消防设施和器材由公司安委会统一布局及全面监督管理。

二、各类消防器材的管理实行责任到人。消防器材一经使用或被损坏,由责任人及时书面报告安委会。

三、公司安委会负责全司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维修保养及更换。并负责消防培训及防火宣传等工作。

四、全司的消火栓,消防用水池是灭火时的供水系统,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品,以保证道路畅通。消防器材周围严禁堆放任何物资品,确保消防器材取用方便。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规定,消防器材必须专物专用,不得将消防器材擅自挪作他用。

六、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或擅自挪作他用的,按有关规定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报公安机关按有关法规处理。

篇6:消防器材设施管理规定

为加强校园内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管理,保证其使用有效可靠,根据有关法律、条例,制定本规定:

一、消防设施(消防栓、水龙带、水枪、消防卷帘门、防火报警及灭火装置、烟感探头、应急灯、消防安全标志等)、消防器材(各种灭火器具和消防专用装备等)是消防和扑救火灾的专用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

二、学校在各楼馆宿配备的消防设施、消防器材,要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学生宿舍、体育馆、艺术楼、科技楼、食堂等公共场所分别由各楼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以上负责管理的.人员名单报总务处备案。

三、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管理负责人应了解设施、设备的性能、特点及维护使用方法。物业要按要求定期组织进行保养、检修、补充、更换;要建立、健全档案,及时记录消防设施、器材的规格、型号、数量、有效期及配备、使用、更换、检查、检修等情况。

四、灭火器应放置通风、阴凉、干燥、显著,便于取用和扑救人员易疏散的位置。

五、任何人都不得损坏或擅自移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不能埋压,圈占消防栓。

六、对损坏或擅自移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以相应的教育批评和处分,对因上述行为影响灭火而造成灾害的,要追究有关责任者的责任。对故意破坏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七、总务部门负责对学校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监督。

篇7:安全设施管理规定

一.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危险、有害因素起到控制、预防、减少、消除作用而配备、设置的安全设施(装置、设备)始终保持正常、有效,特制定本安全设施管理制度。

二.职责范围

1. 综合办公室

1) 为公司安全设施主要监管部门,负责安全设施管理制度的制定工作。

2) 协助最高管理者,确保安全设施、设备资金的投入,参与安全设施的设置、配备确认工作。

3) 参与保证安全设施正常和有效状态的日常、定期检查工作。

2. 生产部

1) 和办公室共同负责安全设施的选型、配制工作。

2) 负责安全设施保持正常、有效状态的 日常维修、调试、点检工作。

3. 车间

1) 负责安全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2) 负责安全设施的日常点检工作。

三.安全设施定义及分类

1. 定义: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以内

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和采取的措施。

2. 分类(分三类)

1) 预防事故设施

2) 控制事故设施

3) 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四.公司现有安全设施状况(参见公司安全设施一览表)

五.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

1.安全设施的设置和采购

1)新投资建设项目

依据建设项目设立时的国家相关劳动健康、安全生产法规要求,由设计单位按国家相关设计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设计、配制,和建设项目一起进行安全设施的购入和安装。 2)非新投资建设项目随国家新标准要求或既设安全设施的修缮、更换过程中需要配制的出现的采购,由办公室、生产部、车间协同选型、采购。

2. 重要安全设施日常、定期点检、强检和确认 1) 定期点检、强检标准和责任部门(见下表)

2)公司办公室负责组织公司管理者,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设施检查,以确认公

司安全设施的正常、有效性,监督责任部门对安全设施的日常管理状况。

3. 安全设施异常情况的处置

1) 对安全设施发现有损坏需要维修、保养的,交维修班进行修复。

2)关联部门认为无效或设置不充分的安全设施,可提交办公室,经公司领导确认批准后,及时进行更新或添置。

3) 各责任部门日常工作中发现安全生产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提交责任部门领导,及时进行处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需同时提交给办公室,以便公司领导及时研究整改方案,消除安全隐患。

4) 各责任部门在日常、定期点检中发现安全设施存在异常的,应及时进行改善。

篇8:安全设施管理规定

一、安全措施和器具的管理制度

1、对所有安全设施器具必须统一造册,专人管理。

2、定期对安全设施、器具进行维护、更换,保证其随时处于安全有效的状态;

3、根据生产的情况,及时加强设施、器具的投入,不断提高安全保证水平。

二、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对所有的设备按设备的技术状况、维护状况和管理状况分为完好设备和非完好设备,并分别制定具体考核标准;

2、对所有设备都要进行润滑的“五定”管理,即定点、定质、定时、定量、定人,岗位操作及维护人员要认真执行“五定”润滑要求,并做好运行记录;

3、设备缺陷的处理要做到能排除的立即排除,不能排除的要详细记录及时逐级上报,在处理每项预防前,必须有相应的措施,明确专人负责,防止缺陷扩大。

三、设备检修制度

1、检修人员必须经安监部门专业技术知识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后,方可上岗。

2、一切检修项目应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落实检修安全防护措施。

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的设备、容器管道前,必须清洗、泄压、排爆、排毒干净,经取样分析合格,并在与其它设备相连的管道加盲板。

4、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存在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5、进入设备作业,应办理设备作业证,如设备停电后,必须在电源开关处理后挂标示牌、上锁或取下熔断丝。设备如有腐蚀性、窒息、易燃易爆有毒物的必须穿戴适用的防护用品、防毒面具,并设作业监护,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络。

6、高处作业(2米以上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固定好脚手架,并指定专人负责、专人监护。

7、检修完毕后,一切安全设备恢复正常状态,检查设备管道内有无异物、盲板抽加情况,并做好设备记录。

四、电气检修安全制度

1、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由质监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电工作业操作的人员担任。

2、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和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工具。

3、不准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或拆下熔断丝,同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经许可,不准任何人随意拿掉标牌或送电。

4、必需带电检修时,应经主管电气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和监护人员应由带电作业实践的人员担任。

5、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连接正确,保护按零或接地良好,防雷和防静电设施必须完好,每年定期检测。

6、易燃易爆场所的电气设备、线路的运行和检修必须按《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通用要求》(BG3836.1)执行。

篇9:安全设施管理规定

一、新增设备管理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科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新诗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报废、报废之前,设备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输,新设备到们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 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序、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

第十七条 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第二十二条 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生产管理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电/水/气通知单”

第二十五条 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电/水/气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生产管理部经理与总经理和各部门沟通后,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二十六条 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 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二十七条 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二十八条 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部门主管签字交生产管理部。

第二十九条 维修部门主管或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十条 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使用部门主管人员验收签字,并将通知单交回维修部门。

第三十一条 维修部门在记录簿中登记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自责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篇10:消防设备设施管理规定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城乡规划编制、修订消防规划。消防规划必须包括详尽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维护资金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

第七条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共消防设施与城市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保证公共消防设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第八条发展和改革部门应当依据消防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列入地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在审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项目时,应当审查有关公共消防设施的投资计划。

第九条城乡规划确定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预留用地,由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城乡规划、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控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条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安排年度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计划时,应当依据消防规划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建设、改造计划,统筹实施。

第十一条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按城乡规划和国家、省有关规定建设消防站,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装备和训练设施。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设消防调度指挥中心。

第十二条供水单位在进行供水管网建设、改造时,应当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统一建设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供水设施。供水管网不能满足消防用水要求的,应当进行改造或者修建消防水池等储水设施。

规划区内有江河、湖泊和水塘等天然水源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修建通向天然水源的消防车通道和取水设施。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为市政消火栓等公共消防供水设施的布局和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有关的公共消防供水设施建设、改造项目竣工后,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综合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四条公共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单位应当明确内部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工作,为公共消防设施设置消防安全标志,保证其完好有效。

供水单位根据实际配备专兼职检修人员,负责市政消火栓的安装、维修和保养。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定期对公共消防设施进行测试,及时发现故障隐患并及时通知有关单位排除。

第十五条城市街区道路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建设,保证道路宽度、间距、转弯半径、净空高度、承载力及回车场等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设置道路栏杆等障碍物的道路,应当预留消防车通道。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公共建筑、居民住宅小区的消防车通道、消防车工作场地。

室外集贸市场管理单位应当确保消防车通道不被占用。

第十六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与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通信等主管部门以及供水、供电、供气、医疗急救等市政公用企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通报有关信息。

市政公用企业和建设等单位在停电、停水以及截断通信线路、修建道路等影响公共消防设施使用的,应当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三章建筑消防设施管理

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应当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安装、配置建筑消防设施。

鼓励使用安全控制、报警、逃生等先进消防设备和产品。

第十八条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设工程竣工后,自动消防设施应当依法委托取得资格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专业技术检测,未经检测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予受理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备案抽查。

第十九条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建筑物的使用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实施维修、保养,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检测记录存档备查。

固定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和机械防烟排烟系统等技术性能较高的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应当依法委托取得资格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

第二十条建筑消防设施的使用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日常管理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一)明确建筑消防设施的管理人员及其职责;

(二)制定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检测等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

(三)定期组织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巡视检查、测试检查;

(四)组织自动消防设施的操作、管理人员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五)配备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落实消防控制室24小时两人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六)建立建筑消防设施配置、运行、检测等情况的管理档案。

第二十一条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按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检测维修,对出具的检测结果及服务质量负责,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对下级人民政府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维护和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单独或者联合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公共消防设施的设计、建设、维护、管理情况和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履行检查职责,不得收取费用,不得利用职权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

第二十五条公共消防供水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单位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建立公共消防设施档案。

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消防设施。对破坏消防设施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制止或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举报。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违反本规定的,由人民政府或者监察部门依照管理权限予以通报,责令限期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二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处分:

(一)不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的;

(二)在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问题不依法查处的;

(三)利用职权为用户、建设单位指定或者变相指定消防产品的品牌、销售单位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消防设施施工单位的;

(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四条第二款、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未备案提供技术服务的;

(二)维护管理单位未设置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安全标志的;

(三)未配备经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的;

(四)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两人值班制度的。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乡镇、农村的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自4月1日起施行。

篇11:公司办公手机使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的管理办公手机的发放、申领、使用与日常管控,合理配置通讯资源,提升集团通讯成本效率和保护公司资产的完整性,特制定此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 本规定适用于XX集团及各子公司。

3. 生效日期

・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下次规定修订发布生效日。

4. 管理原则

・ 手机配备原则:

在HR部门登记备案的正式员工(不含在试用期内的员工),每人配备一台。

手机为公司资产,对于在网24个月内的手机,员工只有使用权,无所有权。

在网时长满24个月可以免费申领新手机,同时旧手机可以归个人所有。

除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外,必须使用统一电信号码,但可以使用自己的手机。

・ 实物管理原则:

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者有对手机实物负保管责任。

・ 手机使用原则:

原则上只能用于工作用途;

在正常办公时间内应保持正常开机状态,以确保工作通话和联系。

・ 话费管理原则:

HR部门发布和修订报销标准;

实际消费高于通讯补助标准时,员工自行承担超额部分的费用,实际费用以中国电信提供的话费单据为准。

5. 管理职责

・ 集团IT部:

负责新员工入职手机的信息审核和手机调配;

负责手机选型,号码配备及开通,验机分发与回收,维修渠道管理;

负责维护企业云通讯录,监控额度,协助费用结算。

负责每季度对库存手机使用状况进行检查。

・ 办公手机用户:

遵循本规定,合理使用配发的手机,并配合话费核查;

员工不应卸载办公手机中的企业云通讯录;

不得将办公手机或号码转借他人使用;禁止使用办公手机在网上发布反动、不健康或损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言论等等;

申领办公手机后,请及时告知客户和联系人新的手机号码。

6. 管理流程

6.1. 申领

・ 统一申领:

员工在线填写办公手机申领信息,选择套餐档次和类型、手机型号和颜色、固话分机号码等,由中国电信绑定办公手机和固话分机;从电信统一拿到手机及手机卡后,通知员工领取手机和手机卡;也可以不申领办公手机只领取手机卡。

・ 日常的单次申请:

申请人在线填写办公手机申领信息,集团IT部根据登记信息和库存为员工选配适当的手机和手机卡,或向电信申请新的手机或手机卡,于10个工作日内配发给员工。

6.2. 手机发放

遵循节约原则,如仓库中有正常返还的无故障手机则当场配发,否则新的办公手机会在次月5日前发到员工手中,并于当月开通使用。

6.3. 保修

・ 报修途径:

报修热线:北京地区010-xxxxxxxx;

备用机:保修期内,员工送交无法使用的故障手机时,可临时免费领用备用机。

・ 正常损坏:

保修期及范围内(手机主机保修1年)产品由原厂提供免费维修,服务标准按原厂规定执行;

保修期及范围外维修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

・ 人为损坏:

员工现场支付维修费用,维修价格以具体情况而定。

如需借用备用机,员工需支付押金500元,押金将在退还备用机时,备用机查验无误后返还员工。

6.4. 回收

当使用人因离职等原因不再需要配备手机时,应将手机、手机卡、充电器及耳机等交回集团IT部,回收时应详细记录手机型号号码、套餐档次余量、手机串号、当月话费、手机破损程度等信息;只申领手机卡的员工只需归还手机卡。如有办公手机遗失或损坏,按原型号或同档次配置的机型赔偿。集团IT部对交回的办公手机做还原处理,清理手机中存储的相关信息及密码。

6.5. 丢失

办公手机丢失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操作:

・ 电话停机:

立即拔打电信客服电话10000号申报停机(需要用修改后的密码挂失或提供近期拨打的3个电话进行挂失),以免发生盗打。如发生盗打费用及泄密,责任由员工本人承担。

・ 补办及赔偿:

应在丢失后3个工作日内到集团IT部办理补办手续,并遵循以下赔偿原则:

手机丢失后,补办办公手机不享受优惠,必须按手机的原价重新购买。

手机配件按配件全价赔偿。

补办手机卡,SIM卡按10元补赔,IC-SIM卡按100元补赔。

《赔偿价目表》有电信每季度更新一次。

7. 手机话费管理

遵循参照通讯报销额度的管理原则

7.1. 话费额度及调整

・ 原则上,每财年末公司会调整一次办公手机的报销额度。遇员工晋升或因业务变化需要变更手机额度时,在每月20日前(遇节假日时间需向前移3个工作日)由集团IT部向电信提交修改申请,于次月生效。报销额度增加后可立即申请提高套餐,但必须在原有套餐的在网时长期满24个月后才能更换新手机。

7.2. 话费报销与查询

・ 申领办公手机后公司不再报销个人话费,办公手机每月的消费由公司统一支付,超出报销额度的部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 话费查询方法:

短信提示:每月月初电信以短信形式发出上月话费账单。

7.3. 开通国际漫游和国际长途业务

・ 各分子公司员工个人或团队的申请,必须经其所在公司级领导批准后,集团IT部方可开通;集团员工的申请直接由毛宇辉审批。员工可直接向集团IT部申请取消业务。

20xx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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