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金申请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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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三金申请评审工作的通知
三金申请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教助中心〔〕5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校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本科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本科学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在校本科学生(含当年入学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助金额
1、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2、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可由各系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3000、4000元三档发放,但资助人数和发放金额原则上应与学校下达的指标相一致。
三、评审依据
各系根据《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和《常州大学怀德学院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暂行》文件要求,结合各系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申报和评审
2018年国家奖学金其他评审条件: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应当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的量化标准是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前10%(含10%,下同)。实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制度的高校,综合考评成绩也应作为国家奖学金考核指标,综合考评成绩排名也须在评选范围内前10%。(学院文件明确要求素质综合测评班级或专业年级排名前3%)。
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申请者必须经过2018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结合各系自身情况进行评审。
四、申报程序及材料要求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个人申请表和汇总表,请各系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申报和打印。系统需填报内容比申请表信息更为详实,请系负责老师先熟悉系统,了解统计信息内容,科学合理安排申请学生填报。
(一)国家奖学金
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递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系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盖章)上报。
《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按以下要求统一申报:
1、表格中“学制”栏按实际学制填写,“3+2项目”统一填写“2年”,入学年月统一填写“”。
2、申报表格为一张,正反两面打印,不得随意增加页数。
3、表格中“基本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本人在系统中填写,其他各项必须由学院有关部门填写。表格中除申请人、推荐人、院系领导签名必须手写外,其他必须在系统中录入,日期由系统自动生成。表格须经省资助中心审核后,由系部统一打印。
4、表格中“获奖情况”的.颁奖单位以获奖证书上的公章全称为准,排列顺序按获奖时间由先到后。获奖项目必须是大学期间(至少有一个奖项)。二年制的学生只能是—的奖项。
5、表格中“申请理由”必须以第一人称填写,内容要求全面详实,能够如实反映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
6、表格中“推荐意见”的填写应当简明扼要,必须做到理由充分,能明确体现每名申请国家奖学金学生的优秀表现和突出特点,不能千篇 一律,甚至出现雷同,字数控制在100字以内。推荐人必须是申请学生的辅导员或班主任,其他人无权推荐。
7、表格中“院系意见”必须由系部主管学生工作领导明确评价参评学生各方面表现,不得只填写“同意”、“同意推荐”等过于简单的审查意见。系部主管领导签名和系部公章必须完备,不能用系部公章代替领导签名。
8、表格中学习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按同一专业、同一年级的口径进行。
9、表格必须体现学院各级部门的意见,推荐人和学院各系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同志必须签名,不得由他人代写推荐意见或签名。表格填写完整后,必须加盖系部和学院两级公章。
10、表格上报一律使用原件,不得使用复印件。学习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其获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后附在申请表后。各系部上报的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材料,请按汇总表的名单顺序整理一式两份,不要装订成册。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须按规定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并递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系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上报。
(三)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须认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3)报所在系部。系部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上报。
五、评审要求
1、各系要通过网络、班会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师生详细了解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各项政策和评选程序,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
2、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确保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切实资助。
3、各系根据学院分配的名额,严格按照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评审要求,根据申报学生的家庭经济、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组织评审,认真组织好奖助对象的评审工作,确定拟奖助对象名单及拟资助档次,形成建议名单并在系部范围内至少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研究审定。学院将审定通过后的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省教育厅。
4、同一学生在同一学年内,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六、上报时间、方式及材料清单
国家奖学金上报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
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报截至时间:2018年10月24日。
国家助学金上报截止时间:2018年11月10日。
2018年国家奖助学金须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上报。
报送材料清单:
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两份(学院审核后由系部系统打印,手写签字、盖章),按汇总表顺序排好;
2、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 :系统导出,纸质一份(盖章);
3、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一份(学院审核后由系部系统打印,手写签字、盖章),按汇总表顺序排好;
4、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系统导出,纸质一份(盖章);
5、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一份(学院审核后由系部系统打印,手写签字、盖章),按汇总表顺序排好;
6、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系统导出,纸质一份(盖章)。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3: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30日
篇2:申请评审工程师的工作鉴定
申请评审工程师的工作鉴定
我叫XXX,XX年我从XXX学校光纤专业毕业后,于XX年X月开始在XX市通信分公司工作。我从事的是交换维护工作。于XX年XX月X日,经上级考核,我被聘任为交换维护专业的技术员。到现在,我被授予技术员职务已有5年,且其他条件也已符合评审工程师的资格。现将近几年的如下,请省级公司领导审核评定。
一、认真学习技术业务,掌握设备维护技能。
我于XX年X月份至XX年X月份在XX担任程控交换机维护工作。这也是参加工作以来走上的第一个工作岗位。其实,XX的设备维护工作是以交换设备为主的,还包括市话测量、电源、传输、油机等设备的综合维护工作。在综合维护工作中,始终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边学边用,不断提升了专业维护技能。俗话说:“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在学习专业技术理论上,采取内外结合的原则,以自学为主,以公司培训为辅,毕竟外出培训的时间是极为有限的。几年来,我一直保持了不间断的学习,并在实际工作中发挥了有效的指导作用。孔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我力诫形式主义,一直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遇到不能处理的障碍,及时请教有丰富经验的老师傅,既及时恢复了正常通信,又学到了技术本领。在几年的时间中,我先后掌握了交换机的局数据及用户数据的操作;对SDH设备的性能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电源设备的工作原理有了更加深入的`认识;对于ISDN、宽带设备及终端维护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总计为ISDN及宽带用户排除终端障碍200余次。此外,在多次大型割接中,圆满完成了上级布置的工作任务。
二、奋力进取,努力向技术管理复合型方向发展
**年10月,因工作需要,被调入县公司负责机房环境整治、交换设备维护等工作。由技术岗位转变到技术管理岗位对我提出了新的更高标准的要求,也为综合素质的提升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机会。对于综合工作,我合理规划时间,统筹安排工作,确保了各项工作不掉队。特别在机房环境整治上,我以市公司的相关要求为标准,从细节上下功夫,与建设维护部门相互协作,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历次安全检查中,市公司都给予了认可,同时也指出了不足。对此,我认真总结并及时完成了整改。有时感觉压力很大,感觉到知识不够用。于是,我利用工作之余的分分秒秒,学习了关系工作各方面的知识,随着知识与经验的积累,处理起工作来可以游刃有余了。但是,这距离多面手的要求来说,还有很大的差距。但是,我相信持续的努力总会有成效的。
三、做好本职工作,努力践行“三个代表”
现在,全国掀起了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这是党中央用党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推动党的事业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战略举措。因此,我们每一个人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长远发展的高度,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充分认识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的重大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要将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
前进的道路是漫长的,也是曲折的,但是我会勇敢的坚持下去,我相信我能继续发扬技术员的优良作风,在工程师的远航中扬帆起行,带领公司团队乘风破浪,引导公司继续稳健地前进……。
篇3:《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是什么
《通知》强调,以破“四唯”、立“新标”为突破口,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建立体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创新成效等多维度的职称评审标准。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技术推广、高质量专利、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例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减少学历、奖项等限制性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由专家推荐破格申报。同时,继续开展清理“四唯”专项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存在“四唯”做法的及时约谈整改。
《通知》提出,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探索将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支持各地围绕特色产业、重点产业链设立特色评审专业,开展专项评审。进一步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体,在县以下基层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支持国家实验室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支持科学中心、创新高地采取灵活的职称评聘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调查研究,切实采取管用有效的措施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职称评审和认定的区别
1性质不同
无论是职称认定和职称评审,都是对专业领域的一种肯定与内在价值,具有相同效力,但性质上是不同的。
职称认定:符合一定条件,提交一些基本的材料后,直接认定为某个职称;
职称评审:需要经过层层关卡审核,才能评审为某个职称。
职称认定针对比较多的是初级职称,当然也有高学历人才,例如全脂戴日制硕士、博士可以被认定为中级职称。
2要求不同
职称认定:在学历上有严格的要求:①必须是全日制的学历;②申请认定的专业必须与所修读惹迅的专业对口罪迅糟或相近,与现从事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相一致。
举个例子,如果我是“建筑学”专业毕业,申请认定的专业名字也是“建筑学”,从事建筑设计的工作,这样才比较符合专业对口的要求。
职称评审:职称评审也要符合一些基本条件,但与职称认定最大的区别是,职称评审要求的学历,不一定是全日制。只要满足申报等级所需的学历与工作年限,无论你是自考、成人高考、国家开放大学的大专、本科毕业,甚至是在职研究生毕业,也是符合基本要求的。
条件符合了,材料也准备好了,把所有资料送到相关的评委会进行审批。如果评委认为你提交的材料足以证明其能力水平,那它就会发放职称的资格。
所以相对来说,认定对于学历的要求会比评审严格一些。
3时间不同
职称认定:只要你的条件与职称认定的条件相符,一年12个月,想什么时候申请都可以,但如果今年申请失败,当年不得再进行申请。
职称评审:职称评审一年一次,且集中在每年下半年开评。
PS: 大部分毕业生初级职称可以通过职称认定来获得,但后面晋升就需要参加职称评审了。
4评价方式不同
职称认定:只需要提交电子信息和纸质资料即可。
职称评审:评审方式更加多元灵活,除了通过申请材料来评审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外,不排除一些绿色通道直接破格录取。
职称评审条件和标准
助理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高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中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助理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篇4:做好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一、进一步完善评价标准
各地要根据本地区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充分考虑不同地域、不同学段、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进一步改进完善评价标准。坚持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注重考察教师教书育人的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更加符合一线教师工作实际,切实改变过分强调学历、论文的倾向,不将论文作为限制性条件,探索以教案、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等教学成果替代论文要求。要进一步完善正高级教师评价标准,发挥正高级教师在城乡各地区的引领作用,让更多优秀教师“跳一跳能够得着”。要加大对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支持,促进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公平、更加均衡,评价标准要综合考虑乡村学校和教学点实际。对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可放宽学历要求,不作论文、职称外语(课程)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侧重考察其工作业绩,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
二、进一步创新评价机制
坚持以同行专家评审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参考工作单位考核推荐意见,探索学校、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多方评价形式。坚持采用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相结合,倡导“推门听课”、“随机抽题说课”等形式,增加基本能力素质的考核。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单独建立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进行单独评审。
三、进一步做好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
各地要按照培养和造就教育家的政策导向做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高标准严要求,树立中小学教师发展的标杆和楷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数量仍实行总量控制,由两部统一确定各地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数量(见附件)。根据中央有关部门所属高校(以下简称“部属高校”)附属中小学教师情况,部分地区正高级教师指标数量进行了适当增加。要加大对一线教师特别是农村教师的倾斜力度,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超过30%。要严格履行正高级教师评审结果备案手续,未经备案的,两部不予认可。
四、推动部属高校附属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入轨
部属高校附属中小学按照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开展教师职称评审。原则上不改变现有管理模式,行政隶属关系和人事管理权限在高校的,可由高校组织实施,也可委托地方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行政隶属关系和人事管理权限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纳入地方统一实施。
部属高校要妥善做好新旧政策衔接和人员过渡工作。现有在岗中小学教师按照现聘任的职务等级,直接过渡到改革后的职称(职务)体系。改革前评聘的正高级职称(职务),按照“老人老办法”管理,符合条件的可通过评审委员会认定取得新的中小学正高级职称。
自行组织评审的部属高校要严格按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附属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数量,不得开展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纳入地方统一实施的,在各地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内统筹安排。正高级教师评审结果通过相应主管部门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备案。
中央和国家机关、团体、军队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置的幼儿园按照国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要求开展教师职称评审。
五、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
要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公开、公示制度,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主体作用,广泛听取教师的意见建议,合理引导教师预期。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建立投诉机制,打通教师维权渠道。严格落实退休人员不得评职称的规定,防止退休前突击评定职称。严厉查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领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日常考核和聘后管理,通过岗位聘用、岗位考核、竞争上岗、解聘辞聘,建立退出机制,实现能上能下。
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是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共同的责任主体,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早部署、早开展,共同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各项工作,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年底前报两部备案。各地要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督查。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重要情况及时向两部报告。
篇5:做好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闽教师〔〕4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省属有关学校(单位):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67号)和福建省人社厅、教育厅《福建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闽人社文〔〕142号)精神,现就做好20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条件
(一)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教研、电化教育、校外教育机构等从事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具备相应教师职务任职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教师职称,其任职年限及任职条件计算时间均截止2017年8月31日。
(二)评审条件按照《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福建省幼儿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执行。坚持把师德放在中小学教师评价的首位,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教师的职业操守,师德有问题的实行“一票否决制”。
(三)继续教育要求按照省人社厅《关于认真贯彻实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闽人社文〔〕338号)规定执行,自1月1日起,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90学时,20以前仍按每年累计不少于72学时计算。
考虑到校外教育机构的工作特点,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工作量按工作日计算,每年不少于190个工作日,循环教学不作要求。业务考核可结合所从事的工作进行说课讲课和面试答辩。校外教育机构教师到农村学校开展流动青少年宫、校本课程等艺术、体育、科技类活动及课程辅导2年以上视为农村任(支)教经历。
上一次参加评审未获通过,本次评审又申报的,应有新的教育教学成果。
二、评审办法
按照福建省人社厅、教育厅《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闽人社文〔2016〕142号)执行。学校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要,组织竞争推荐。
三、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推荐名额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67号)精神,国家核定今年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评聘人数为83名,经研究,我省推荐参加评审正高级教师人数控制在100名。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评聘人数控制在800名(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其中,推荐参评正高级教师人选中,担任普通中学、中心小学以上校级领导及教研机构领导职务的人选原则上不超过30%。各地在推荐评审对象时要坚持标准、严把质量,注意推荐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真正把教育实践能力强、教学效果好、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教师推荐出来。
四、推荐评审程序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省人社厅和教育厅负责组织评审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其他等级教师职称评审由市、县(区)组织实施。省属学校(单位)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按原规定执行。坚持采用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评价方式相结合,倡导“推门听课” “随机抽题说课”等形式,增加基本能力素质考核。
(一)各地、学校(单位)应将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及任职标准条件、评审办法等文件向教师公开,组织教师申报。
(二)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人事部印制)、《福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晋升职务评审简明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申报表》等,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填写内容应与所提供的材料相一致。对伪造学历、资历、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工作量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自查实之日起,两年内不得申报。因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影响职称评审的,由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自行负责。
(三)学校(单位)要认真核实教师申报材料,填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承担教学及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汇总表》,将申报材料在学校(单位)内公示,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申报表》公示情况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日期为××年××月××日至××日),材料真实,符合×××职称申报条件,同意推荐”,同时将申报材料按隶属关系分别送县(市、区)教育局或设区市教育局、省直有关厅(局)。
(四)县(市、区)教育局和有关部门负责对所属学校(单位)申报人员的师德、履职表现、教育教学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核,推荐人选经当地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报送设区市教育局。
(五)设区市教育局组织辖区内推荐人选进行说课讲课后提交相应评委会评审;省属学校(单位)及团属青少年宫推荐人选业务考核纳入福州市统一组织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职称评审涉及教师切身利益,各地应认真学习,掌握我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政策、内容和要求,抓紧时间、合理安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年度推荐评审工作,规范评审程序,提升评审质量。进一步完善职称评审公开、公示制度,确保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充分发挥广大教师的主体作用,广泛听取教师的意见建议,合理引导教师预期。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回避制度,建立投诉机制,打通教师维权渠道。严厉查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领导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日常考核和聘后管理,通过岗位聘用、岗位考核、竞争上岗、解聘辞聘,建立退出机制,实现能上能下。
(二)各地及有关学校(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进行网上检索,登陆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 www. sapprft.gov.cn/)确认申报人员提供的刊物是否为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发行,并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标准确认是否为本专业、本学科论文。发表在非法刊物或在相应期刊上检索不到的文章不能作为论文成果。正高级教师申报人员应提供核心期刊刊物索引。
(三)省属中小学、幼儿园和教研机构请于2017年9月25日前将申报评审材料送达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申报正高级教师、小学和幼儿园高级教师评审材料请于2017年10月10日前送达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逾期未报送材料的`地区视为放弃本年度职称申报资格。各设区市教育局、省属学校(单位)报送材料的同时须提交申报人员名单汇总表及正高级教师基本情况摘要,并附电子版。
(四)评审收费按照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我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费〔〕361号)规定执行。
本《通知》及有关表格可在福建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fjedu.gov.cn)教师工作处职称申报栏下载。
附件:
1.正高级、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推荐名额控制数
2.福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支)教情况登记表
3.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说课讲课评议情况表
4.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晋升职务评审简明表
5.福建省幼儿园教师晋升职务评审简明表
6.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务申报表
7.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承担教学及担任班主任工作情况汇总表
8.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基本情况摘要
9.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人员汇总表
10.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材料要求
11.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申报人员评审材料清单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22日
篇6:做好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丽教人〔2017〕92号
根据省市有关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教学实际,现就2017年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本市教育系统中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委托评审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二、申报条件
(一)初定资格条件
具备相应有效的教师资格,经教学能力水平考核合格,并具有以下学历(学位),可到市、县(市、区)人力社保局初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一级教师资格;
2.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位取得前后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位取得后从事专业工作须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一级教师资格;
3.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二级教师资格;
4.获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经考核合格,可初定二级教师资格。
所学专业与从事的专业不一致或不相近,工作年限符合要求的,可参加相应档次的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条件
1.中小学教师职称申报条件按《丽水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标准》)规定执行。
2.中专教师、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人员职称申报条件按《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例》《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试行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实验职务试行办法》(浙人专﹝﹞147号)有关规定执行。教育管理职务评审对象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中小学校中所在岗位不能纳入其他职称系列评审的工作人员,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附件5。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但对学时(分)暂不作具体要求,普通话要求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教师资格不作要求。
3.各系列之间原则上可以转评,申报者必须以现从事的主要工作量2/3以上为准,且在此岗位一年以上方可转评,转评次年才能晋升。申报人的申报学科须与所教课程相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4.德育学科教师职称申报范围。对取得教管本科学历并承担一门学科的教学任务,且长期从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的教育教学人员(即获得过市级优秀班主任、明星班主任、师德楷模及以上荣誉称号的中层以上干部、团委书记、少先队辅导员、心理健康专职教师、德育课教师、担任以上班主任工作的教师);或取得本科学历并承担德育工作任务的在职在聘市德育新秀、德育带头人、德育名师,可参加德育学科教师职称评审。参评对象必须有育人的“典型事迹”。
篇7:《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哪些亮点
一是“立”: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探索将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支持各地围绕特色产业、重点产业链设立特色评审专业,开展专项评审。科学制定评审标准,建立体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学术影响力等多维度的职称评价指标体系。
二是“破”:合理设置论文和科研成果要求,卫生、中小学教师、工程、艺术等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评审的核心指标,不得设立论文数量硬性要求,实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制度。减少学历、奖项等限制性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要求但业绩显著的可由专家推荐破格申报。不得将科研项目、经费数量、获奖情况、论文期刊层次、头衔、称号等作为职称评审的限制性要求。
三是“评”:完善业内同行评价机制,发挥学术共同体在同行评价中的作用。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取得重大技术突破、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等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体,在基层推广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支持科学中心、创新高地采取灵活的职称评聘机制。
四是优化服务:继续简化职称评审工作流程,减少职称申报材料,加强职称信息化建设,推广电子证书,实现全国职称评审结果可查询验证。继续开展清理“四唯”专项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存在“四唯”做法的及时约谈整改。
篇8:《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哪些亮点
《通知》强调,以破“四唯”、立“新标”为突破口,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建立体现职业道德、专业能力、技术水平、创新成效等多维度的职称评审标准。实践性强的职称系列不将论文作为职称评审的主要评价指标,不得简单设立论文数量、影响因子等硬性要求。推广代表性成果制度,技术推广、高质量专利、智库成果、文艺作品、教案、病例均可作为代表性成果参加职称评审。减少学历、奖项等限制性条件,不具备规定学历但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由专家推荐破格申报。同时,继续开展清理“四唯”专项行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存在“四唯”做法的及时约谈整改。
《通知》提出,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探索将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支持各地围绕特色产业、重点产业链设立特色评审专业,开展专项评审。进一步畅通职称评审绿色通道,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以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主体,在县以下基层开展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中高级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专岗专用。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支持国家实验室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支持科学中心、创新高地采取灵活的职称评聘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加强调查研究,切实采取管用有效的措施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落细。
《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以来,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完成了27个职称系列的改革任务,构建了新的职称框架体系,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为贯彻落实党的____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我们通过调研、座谈等形式梳理情况、分析问题,研究起草了《通知》初稿,广泛征求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在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我们对《通知》稿进一步修改完善,于近期印发实施。
《通知》起草过程中主要有哪些考虑
在起草过程中主要把握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以____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____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激发专业技术人才创新活力。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根据中央最新要求,针对职称制度改革过程中的问题,尤其是针对改革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出台一个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文件。
三是坚持守正创新。巩固中央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成果,延续好的经验做法,总结各地创新实践,以破“四唯”、立“新标”为突破口,不断优化评审标准,建立多维度职称评价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破除“四唯”倾向,解决职称评审中“一刀切”、简单化等问题。
四是坚持放管服相结合。继续有序下放职称评审权限,向用人单位授予更多的职称评审自主权,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进一步优化职称评审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畅通申报渠道,优化工作流程,减少申报材料和证明材料,严肃处理职称评审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职称评审的标准
助理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中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高级职称: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高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中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助理级: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篇9:上海财经大学申请免试研究生工作通知
上海财经大学申请免试研究生工作通知
各级本科同学:
我校20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选拔工作已经启动,具体事宜及相关工作流程参见《关于做好我校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选拔工作的通知》。请仔细阅读有关事项,并按要求申报相关表格。
上海财经大学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7月1日
关于做好我校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及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和学校颁发的《上海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上财研[23]号)的要求,现将我校201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以下简称:推免候选人)选拔程序和日程安排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推免候选人的选拔工作由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研究生院组织落实,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各院(系)具体实施。各院(系)应成立由有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荐工作小组,根据《上海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上财研2013[23]号),制定本单位推免候选人选拔的具体工作细则,组织实施本院(系)推免候选人的`选拔工作。
二、基本原则
推免候选人的选拔工作依据《上海财经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各院(系)须制定本院(系)推荐候选人附加分规则,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后对学生公布。推免候选人的名额按教育部下达给我校常规推荐名额的120-130%的幅度,根据各院系应届本科毕业生基数,结合重点学科、创新平台和专项改革计划等确定。2014年各院系推免候选人名额分配见下表。
院系名称 应届毕业生总数 推免候选人名额 法学院 94 11 公共经济与管理学院 227 21 国际工商管理学院 264 23 会计学院 334 32 金融学院 303 28 经济学院 157 27 经济学院(基地班) 15 人文学院 92 8 统计与管理学院 97 11 外语系 97 8 信息管理与工程学院 198 17 应用数学系 48 4 总计 1926 190
篇10:电视剧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申报评审工作通知
电视剧精品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申报评审工作通知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电视剧精品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参评作品要反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反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历程,反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动实践;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唱响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发挥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抚慰心灵、鼓舞信心的作用;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原则,重视艺术品位,鼓励在继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借鉴外国优秀文化基础上的探索和创新,鼓励创作具有中国精神、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精品佳作。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度电视剧精品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新广电办发〔〕3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中央电视台,中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尤其是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和第十次文代会、第九次作代会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决定设立电视剧精品发展扶持专项资金。现就20剧本扶持项目申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评审标准
参评作品要反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反映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历程,反映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生动实践。
参评作品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唱响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发挥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抚慰心灵、鼓舞信心的作用。
参评作品要坚持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相统一的原则,重视艺术品位,鼓励在继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和借鉴外国优秀文化基础上的探索和创新,鼓励创作具有中国精神、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精品佳作。
二、评审原则
重点扶持原创。以增强电视剧剧本原创能力为目标,重点扶持以电视剧为第一载体的原创作品。
重点扶持现实题材。大力扶持现实题材创作,引导电视剧创作方向,提升现实题材电视剧的`思想内涵和艺术水准。
重点扶持公益题材。体现公益导向,倾斜扶持农村、少数民族、少儿、优秀传统文化等题材电视剧的创作。
三、申报资格
(一)参评项目应为已进行电视剧拍摄制作备案公示,且截至报送总局终评之日尚未获准发行的一般题材作品。重大革命和重大历史题材项目另行通知评选,不在本通知申报范围。
(二)参评项目的申报主体应为该作品拍摄制作备案公示的申报机构。
(三)参评项目应为从未获得过总局电视剧剧本扶持引导专项资金资助的作品。
(四)参评项目应提供剧本版权登记证明。
四、工作程序
(一)20电视剧精品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由总局电视剧司主办,总局发展研究中心承办。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及中央电视台、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以下简称“初评单位”)负责本地区、本系统参评项目的征集和初评工作。
(三)各初评单位负责审核申报材料,将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认真评选后报总局终评。各初评单位向总局推荐的终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电视剧取得电视剧发行许可证超过40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推荐不超过4个参评项目。
(四)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受总局委托负责除中央电视台和军队系统以外的中直序列制作机构申报项目的征集和初评工作,从中评选不超过2个项目报总局终评。
五、报送要求
初评单位在接到本通知后,应抓紧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作品征集和初评工作。报总局终评项目的申报材料一式五份及其电子版光盘应于2017年7月15日前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报送总局发展研究中心。
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作品分集大纲、作品完整剧本、编剧阐述(不少于5000字)、“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报告(不少于字)。
逾期申报或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总局不予受理。
附件:
1、2017年度电视剧精品发展扶持专项资金剧本扶持引导项目申请表
2、2017年度精品电视剧“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报表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办公厅
2017年6月9日
篇11: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6年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工作的通知
工消费函[2016]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促进印染行业转型升级和节能减排,提升印染产品质量和附加值,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工厅消费[2015]207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规定,2016年继续开展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印染企业申报工作。
2.印染企业提出公告申请,并如实填报《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通知》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等相关材料。《申请书》应按照《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通知》附件2)进行填报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企业申请材料中,涉及环保的动态情况提供2015年6月至2016年5月相关数据及证明材料,其它部分动态情况提供2015年度相关数据及证明材料。
4.省级工业主管部门按照《印染企业准入公告核查指南》(《通知》附件3)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申请资料核查及现场查验),征求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对上报企业超标排放、环境违法等情况的`意见后,出具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5.省级工业主管部门将符合准入条件要求的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6月底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联系人:纵瑞龙 010-68205662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印染企业准入公告管理工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
2016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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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工作安排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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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合同评审
10.评审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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