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那个热爱生活的你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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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喜欢那个热爱生活的你随笔
一点点地慢下来,一点一滴地融入生活,幸福就已经开始了。
终于不再满心浮躁,不再奢望某个年龄段上天准备的惊喜,脚步放慢下来,目光慢下来,用心感受周围的一切。
健身,看书,练字,工作,做饭。每一天,循序渐进地做着细微的琐事,过程安静而投入,内心自由且快乐。
清晨骑着单车,去菜市场购买新鲜的蔬菜。从拐进菜市场,看到青绿可人的蔬果和忙碌的人群,眉眼就已经溢满了笑。蹲在菜摊前,拿起胡萝卜跟老板询问价格,然后,细心挑选心仪的那几颗。
菜贩是一个中年阿姨,我经常去她那里买胡萝卜,她进货来的胡萝卜模样小巧可爱,粘着泥土的芳香,很是新鲜,适合用来切丝凉拌。有时,需要找零,我通常让她送两颗小葱,零钱不用找了。
于是,早上逛完菜市场,基本上小葱之类的辅料都不用买,送的已经足够了。
菜市场旁边有一家馒头店,河南人开的。馒头做得很有劲道,价格也比较公道,1元钱能买2个。4个馒头,一天的主食解决了。
买完菜回到家,折腾一顿简单而丰富的早餐,慢悠悠地吃完,出门去上班。
午饭和晚餐,也全部亲力亲为地自己做。或面食,或小粥馒头,刚好的一人份。于是,看综艺节目,吃自己煮的饭。此时,才突然有一种人间烟火的感觉。
闲了的黄昏,带上纸袋去摘杨梅,那红扑扑的杨梅,宛如少女羞涩的脸颊,在我胳膊上的纸袋里藏躲。
把它们带回来,用清水和盐淘洗干净,控干水分。然后,烧热锅,用白糖做成简单的杨梅果酱,充当平日的小点心,以及制作酸甜的水果沙拉。
先前,直接用白糖腌制的杨梅果,冷藏之后再食用,也同样是风味十足。
小木叶说:“梦姐,你呀,终于安静下来了,以前的你不是这样的。”
是啊,以前的我才不是这样。
以前,那个姑娘太疯了,太任性了,活得太无法无天了,身上没有一丁点的烟火气。
以前,她超讨厌进厨房,沾染一身的油烟味,她不喜欢在柴米油盐之间浪费时间,也不喜欢花费时间去研究食物之美。
她宁愿整天在山河湖海之间流连忘返,用一整天的时间,泡在图书馆的某个角落,在清晨时分,穿一身干净利落的运动装,奔跑着穿越人群与花海。只是,她从来不愿把时间分出来一部分,交给生活,最简单的一粥一饭。
因为她一直觉得,那太浪费时间了。
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晴曦都说,你活得太飘了。
也许是因为年龄渐长,再度回到江南,往事历历,已经是千回百转了。终于不再那么浮躁,心一点点安静下来,开始懂得生活之美,柴米油盐的乐趣。
一盏素茶,两碟小菜,几页书香,一段清幽的音乐,生活终于变得简单,变得慢,内心萦绕着满满的喜悦感。
无意中翻到一个老友的动态,他不再写小说,也不谈及出书的.事情。在靠近河流的地方,开了一家小店,有花有草,文艺而自然。他囿于几平米的小厨房,制作各种点心吃食,每一盘食物,就像他精心完成的一部短篇。
年少时,我们谈理想,谈大千世界,谈所有好奇的远方。现在,我们谈当下的一顿饭一杯茶,谈路过的城看过的花,偶尔,谈谈那些曾经爱过,又零落天涯的人。
一切都没有改变。只不过,一颗向外的心,慢慢地往回收,看到了内心深处真正的需求。
人越长大,越靠近孤独。其实,也并非真的孤独,而是越来越了解自己,了解自己身处的这个世界。然后,换一种角度,让自己以更简单的方式,去自在生活。
因为来源于生活,所以最终,我们还要回归于生活。
在琐碎的一日三餐中,慢慢行走,感受食物的美好;在各色人物之间,怀一颗纯净的心,静看人性的复杂或单纯;在独处之间,翻几页书,听一段音乐,触摸内心或平静或喜悦的心情。
我是真的真的很喜欢,那些把日子过得如同花开的人啊!
他们健身、学习,努力生活工作;他们表达爱,追逐幸福,在黄昏时分牵手漫步。他们慢下来,在午后的草地上追逐嬉闹,玩到忘情,偷偷拥吻......
世间事,太容易变幻不定了,而拥有一颗热爱生活的心,更容易活得简单一些,活得洒脱快乐一些。
一个热爱生活,把日子过得不紧不慢、花香四溢的人,他的内心也一定是喜悦的。
如果生活也会表白,我想它一定会对那些认真生活的人说:
篇2:我就喜欢你热爱生活的样子散文随笔
我就喜欢你热爱生活的样子散文随笔
01
如果你没办法重新选择人生,那就去热爱眼下的生活吧。
认识程干,是在苏州甪直古镇。当时,我和露露正闲逛古镇,她还没拍过古装照,于是便想找一家古装摄影店拍些照片留念。
穿好汉服,刚巧陈干和他朋友进来,正巧也想挑一套服饰拍照,都是年轻人,没几句话就熟络了,索性四个人一起留念了几张。
临走时,彼此留下了联系方式,他还把用手机拍的照片发给了我。
不过,后来我还是忘记保存,把那些照片给弄丢了,只有洗出来的一张合照仍摆在家里。
无意中闲聊,我才知道程干毕业之后,就去了一家工厂做技工,工作虽并不是他最喜欢的,但也并不算太坏,跟很多人一样每天过着朝九晚六的生活。虽然仅一面之缘,但他身上不同于其他年轻人的活力让我记住了他。
他酷爱自行车,每逢休息就骑车去周边城市,一年时间就把无锡昆山苏州南京等周边城市骑完了,五一和国庆之类的小长假,别人都挤破脑袋往旅游景区钻,他却和朋友骑上单车,潇洒地去省外城市溜达,留给别人一个矫健而帅气的背影。
因为热爱骑行,他参加过不少自行车比赛,也拿过很多大大小小的奖项,但一眼望去,最吸引你的永远是他脸上的自信和温暖的笑容。
前年,他和几个朋友从江南骑行去云南,计划从云南走滇藏线去拉萨。一路上,他们且行且高歌,用顽强的意志去征服一座座大山,在寒酸的小客栈里烧烤喝酒唱歌,在杳无人烟的公路上,一行人和一辆辆单车,用快乐的身影去拥抱大自然和生活。
用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他们又返回了城市。在冰冷的钢筋水泥的房子里,在坚硬的柏油马路上,在日复一日的匆匆人海中,他们都太渺小了,但他们却用自己热爱的方式生活着,每天都活力满满,那么自信,又那么可爱。
前几日,程干发微信说他要结婚了,我嚷着说要听故事,他竟然还害羞了。
02
很喜欢在广州认识的一个姑娘。
我喜欢叫她塔塔,一名普通办公室白领,28岁,仍跟18岁的.小女生一样活泼开朗,没有一点因为年龄而带来困惑和牢骚。
她的出租屋简直是一个小型收藏馆。因为南方人普遍爱喝茶,她又有收藏茶具的习惯,所以小小的房间里竟摆放了不下五套精致茶具。
另外,她还是一个狂热的手工爱好者,各种绣品,她设计的布艺小挎包,还有市面上已经消失的布料,被整齐地叠放在一个个小匣子里。
塔塔又是一个极大方的人,每逢朋友来家中小坐,她必煮上上好的茶叶款待,她设计的各种绣花手帕,布包之类,朋友若是喜欢,也都分文不取地送给她们。因此,她有很好的人缘,但也经常会被朋友占些小便宜,她多数会一笑了之。
塔塔也很喜欢户外,我跟她去玩过一次短线路的出行,徒步15公里穿越海岸线。
在路上闲聊起来,才知道原来几个月前,她已经参加过珠海的8小时50公里的徒步,不由得对她佩服起来。
她比我大5岁,却丝毫感觉不到年龄的差距,两个人一边拍风景,一边嘻嘻哈哈地讲各种趣事,仿佛认识了很多年。
回去的路上,两个人正等红绿灯,她突然用手轻轻拂过我的脸,略带调戏地说:“你看这肤色多健康啊,没有一颗痘痘。”我愣了一下,随即大笑,一把搂过她的肩膀。
工作的闲暇之余,她喝茶做手工,每个月必然要去一趟户外。要么是登山,要么是看海,要么就是穿越羊肠小道,听风赏花看云霞满天。
问起她对男人的看法,她随口说:这种事情看缘分。
对啊,当你生活得很好的时候,另一人若出现,对你只会是锦上添花的效果。他来,无非你吃饭的时候多一副碗筷,把爱一盏茶,爱一幅手工的时间,再抽出一些时间来爱他,他不来,你依旧过着自己的日子,爱着点滴的生活。
我喜欢这样通透的姑娘,知道自己爱什么,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并且热爱也享受生活。
03
早上六点准时爬起来去跑步,吃早饭的空余,打开手机,听凉凉每日准时地读英文情诗,然后出门上班。
周末闲暇,半躺在床上看书,听欢快的小语种音乐。房顶阳光灿烂的时候,带上一本书,或者闭上眼睛,在房顶上懒洋洋地晒太阳。
黄昏时分,罗从南京出差回来,画了淡妆,去地铁站接他。
认识罗很多年,那时他失恋,找我写一篇关于他初恋的文章,就这么认识了。接他时,他还开玩笑说:我还以为你不来,不担心我是张牙舞爪的大坏蛋吗。
我笑了。
一起吃了晚饭,两个人走了几条街,他说他的工作生活,说他已经订婚的女友前不久跟游戏里一个男生跑了,我安静听着,有时也会感慨几句。
末了,他问:你一个人在这里不会孤单吗?
我笑了笑:怎么可能不孤单,不过是找了些事情打发时间。
生活是什么?不过就是各种酸甜苦辣咸,还有你不想去面对的世俗和现实,可是大多时候逃避都不能解决任何问题。既然逃避不了,不如干脆就接受它,然后做些微小的改变,让生活除了每日的腐朽和乏味之外,多出一些美好和可爱。
有人在沉重的生活和工作面前,早已丢失自我,狼狈不堪地存活着,也有人从容不迫地面对世俗压力,仍能保持自己的喜好,让心底的小欢喜,去冲淡世间的不如意。
一万个人有一万种活法,但你热爱生活的样子真的好可爱,让人不由自主的喜欢。
篇3:我喜欢你杂文随笔
我喜欢你杂文随笔
河马跟蜗牛是好朋友
河马很安静 而蜗牛很闹腾
沿着溪边走有水车的声音
面对阳光的蜗牛保持着纯真快乐
它爬呀爬 爬呀爬 爬呀爬
爬过河马的后蹄子
再爬过河马的前蹄子
慢慢的 太阳下山了
乡间的夜里特别冷
小蜗牛缩在它那小小的壳
正准备好好睡一觉的时候
河马突然发出“哞”的一声
蜗牛知道它有话要说
于是慢慢地把脑袋探了出来
其实 蜗牛很擅长当一个倾听者
河马说:“我喜欢你。”
意外之余,小蜗牛有点慌。
它一直都把河马当好朋友啊
河马很怕这样说出来会造成蜗牛的`困扰
蜗牛却很怕拒绝之后会让河马伤心难过
蜗牛愣了很久 很久
最后还是跟河马说了心里的想法
没有太多太多的话语
可蜗牛明明已经感到这段友情
正在悄悄地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
蜗牛多希望在这之后彼此不会感到尴尬
继续成为很好的朋友
可是这样 真的没关系吗?
篇4:我还是喜欢你杂文随笔
我还是喜欢你杂文随笔
一
我的朋友娜塔莉看不出你到底好在什么地方。她说你只知道打嗝、放屁、流口水、傻笑或者发出一连串让人听不懂的声音。也许这是因为她根本没有见过你可爱时的模样,话虽这么说,我仍然觉得,即使她看到了也会觉得难以接受的。
娜塔莉第一次来我家的时候,你正躺在那里睡觉,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同时还吐着口水泡泡,一道细细的口水顺着你的脸颊流下来。娜塔莉两眼直直地盯着你,仿佛你是个外星人。她不喜欢你,对此她毫不掩饰。
她第二次来的时候,你在地毯上朝她爬去,然后在她那双价格不菲的新鞋上呕吐了。我努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解释说那些东西主要是液体,很容易擦掉,但她还是花容失色了。
手拿星巴克咖啡和手提电脑,身着正装奔波于不同的会议之间,这就是娜塔莉想做的职业女性。她从没想过要有丈夫或孩子,但是如果她哪一天看到你比较乖的时候,我敢肯定她会有不同的想法。电视上出现史酷比动画片的时候,你兴奋得拍手尖叫。如果她看到你这个样子,她会和我一样喜欢上你的`。
然而实际情况是:她觉得你身上有股味道,脑袋的形状也怪异。我说你喜欢把脚趾放到嘴里,她的胃立即就有了反应;你一直贪婪地盯着我的胸部,她觉得难以接受;你甚至也用同样的目光盯着她的胸部时,她就更加难受了。我努力解释说,你是男人啊,是男人都会这样的,但她就是听不进去。
说句老实话,我觉得你在娜塔莉第一次来我们家的时候,就应该表现好一点。我知道头一天晚上你去参加了男子的狂欢派对,但我觉得你至少可以把自己挪到卧室里去,不要头戴大波浪假发、脚蹬女士高跟鞋、身穿一件印着男人屁股的T恤衫,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要是你穿了裤子,局面也许不会那么尴尬。娜塔莉和我坐在木头椅子上,舒舒服服地聊天,但你在一旁不断打呼,实在让人分神。后来你又含混不清地说着什么,手还到处乱摸,我想,娜塔莉有些不自在了。
二
娜塔莉走之前在我脸上吻了一下,用同情的眼光看看我,然后急匆匆地走了。她和她的私人教练有约。我脱下你脚上的高跟鞋,拿了一条毯子把你盖上,擦掉你脸上的口水。后来,你睡醒了,尖叫说头疼欲裂,你觉得一定是自己脑内有大出血了。我柔声细语地解释说,那只是因为你酒喝多了。我坐在你床边,握着你的手,轻抚你的额头,好让你安静下来。3天后,你恢复了,我语气坚定地指出了喝酒和头痛之间的关系。我说,我希望你能够吸取教训。你面露愧色,说你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然后,你就转身出门,喝得酩酊大醉。
我心里暗暗希望,下一次娜塔莉来玩的时候,情况会有转机。我想,如果你裤子穿得好好的,头脑也清醒,也许她会喜欢你。说句公道话,刚才说的这两点你都没有让我失望,但是,如果我是一个挑剔的人,那我还是希望你没有喝醉,没有把秽物吐到她身上。
我以为我告诉你说娜塔莉要来吃饭的时候,你会在10点钟之前从酒馆回家,但是,怎么说呢:你理所当然地和好友斯彭齐在女王酒馆偶遇,两人穿着相同的袜子,于是决定为此庆贺一番。我理解这些事情对你来说很重要,也感谢你从酒馆打了6次电话,说了一连串站不住脚的借口,但你难道就不能回来吃我为你烧的葡萄酒蘑菇酱鸡肉吗?你不但没有,反而在3个小时之后才跌跌撞撞地回家,把娜塔莉当作鲍勃,朝她爬去,亲吻她的脚。的确,像我说的那样,这件事会被遗忘,但是我觉得娜塔莉对你的喜欢程度不会因此有任何改观。
娜塔莉一走(她飞快地离开了),我就把家里收拾干净,扶你到餐桌旁坐好。我给你吃消化饼干。你紧紧抓着我的手指,想放到自己的嘴里――你把我的手指当饼干了。我本来应该大发雷霆,但一看到你嘴边满是饼干屑,朝我傻笑,我的心就软了,原谅了你。不管你这一天的表现多么糟糕,你依然是我的,我还是爱你。
三
我能理解娜塔莉为什么觉得你是个傻瓜。她很容易就能做出这样的判断。她早已拥有了她想拥有的一切。我从来就不想那诱人的经理头衔,也不要什么跑车或者豪宅。我想要的就是做个妈妈。你也许不是世界上最精细的男人,但你有一颗善良的心,有助我实现母亲梦所必备的部件。
我知道为什么生孩子对我非常重要:我想要一个人给我来照顾。一个牙牙学语、不能自主的孩子依赖我的照顾,我觉得这太神奇了!婴儿完全不能照顾自己,他们的生命完全依赖别人。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排泄功能,无法运用尚未完全发育的大脑来思考,如果没有人照顾,他们将彻底成为废物。我希望成为那个被需要的人。
娜塔莉说,我其实并不需要生孩子来助我圆梦。她说,我的梦想已经实现了。
我不知道她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觉得,这些职业妇女不可理喻。
篇5:当年喜欢你的我随笔
当年喜欢你的我随笔一则
我对他这没啥情节、不值一述的沉迷,也由于有了这些怀有相同隐秘心思的少女的参加,而悄然变得隆重起来。
今日我哭了,哭得很惨,缘由对比复杂,但有一条简略而明晰:我在这个年底俄然悲痛地发现自个离17岁现已曩昔六七年了。
我通常历来不想年纪这回事儿,由于我还年青,犯不着如此矫情。但我一看到那么多得意扬扬的大学生都在看《那些年,咱们一同追的女孩》我就泄气了。我曾经可也是这样看《蓝色大门》的。
看完这部《那些年》后发现这主要是一部拍给男生看的影片,许多东西我并不是很理解。
但我当年喜欢过的男生,却是和沈佳宜有许多类似的当地:大众情人、集多种优异特质于一身(或许是女人们的幻想也未可知)。
我有时分倒仍是会怀念起他来……
那个男生到底是怎样招引到我的呢?如今回想起来的是首次见到他的——小腿的时分,这么说实在有失文雅。但我如今还明晰地记住那个画面:他从我周围走过,我不经意看到了他健壮有力的小腿,他给我的榜首个形象即是这样运动且充满活力。那个时分我上中学。
他由于个子很高,总是坐在最终一排,也没有同桌,话不多,偶然还在班上说点笑话。钢笔字写得十分美观,据我所知家庭有些破碎。他穿着很简略,但由于身段正,穿啥都精力。
他有一次曾英豪救美,让我十分心动。
咱们班其时有个阮经天那种外型的痞痞男生,某天午后班上出了一件坏事,教师要咱们投票招供是谁干的',咱们没有《那些年》里边那么联合有礼貌,咱们纷繁投票把他招了。
这个男生得知咱们都选中他后羞愤不已,预备报复咱们。而他报复的方法即是放学的时分把门一关,拿着一块木板敲着讲台,然后大吼起来:是哪个投的老子的票,有种站出来单挑。
然后我就被他吓死了。他想找我单挑吗?
我的同桌由于不小心看到了我的投票,就安慰我说:他吓唬你的,别怕。同桌是那种很厌烦的人,啥都喜欢看我的,这种投票还要看一下。合理气氛严重为难之时,一个声响响起:哎,你快点下来吧,别站在上面犯傻了。
这一句话把冷冰冰的气氛全打散了,站在上面的男生犯难笑了笑,竟抛弃报复,走了下来。
据我所知,我中意的他如同从没在班上拉帮结派过,但一贯分缘都不错。帅哥做到这一点,阐明他做人真的不错哦。也没怎样看出来他跟谁玩得对比好,听说跟近邻的“黑皮”联系不错。
在此粗略地把咱们班的女人分红两种:喜欢他的和不好意思供认喜欢他的。
自认喜欢他的女人又可分为两种,除了我这样宛转腼腆害臊的,当然还有胆大的。我曾在午休时分亲眼目睹一个女人翻他的钱包,并声称自个发现了他两天都没有用钱。
看到这一幕我着实惊讶,这个女人素日里是那种咋咋呼呼型的,怎样看都不像会过早情窦初开,可是没有满足的好感,一个人又怎会对别人有如此大的爱好?
咱们班还有一个和我相同喜欢写作文的女人,她平常最喜欢做的工作即是痛斥他的种种不是,走路大模大样啦,自认为是啦,我其时也真就认为这位成果极好的女人对他是嗤之以鼻的,心里还疑问他也没那么高调何至于惹人厌烦呢。直到某一天,我惊讶地发现她本来和我相同是很喜欢看他打球的,某一次他打着打着脱了一件衣服,她还尖叫了。这个发现让我大长了才智。
不过我也不是个诚笃的女人,由于体面或许另外啥问题,对外界我一贯声称自个喜欢的是另一个男生。我想这样他就不会注意到我,我也能够持续安心肠喜欢他而不觉得为难了。
我的好兄弟有一次竟有幸和他成为了同桌,对此我很悲愤。而为了停息我的悲愤以及使咱们的友谊愈加有香香的滋味,兄弟决议以每天陈述他的私生活来抵偿我。而有时分她不愿说,我还要去买小饼干贿赂她。
我的好兄弟有一次给我带来了个好消息,他在英语课上对我进行了一次评估!
工作的原委是这样的:咱们的英语对话需求找一男一女上去角色扮演,英语教师点到了我和同桌,由于我的同桌是一个很帅可是很怂的男生,他对着英语书手足无措,我也有点为他着急。
大约即是这个时分,他跟我的好兄弟说,嗯,(他们两个是)美人与野兽。
篇6:原来你一直都不让我喜欢你随笔
在我还没认识你之前,其实我的生活挺简单的,早上随便豆浆油条,中午与朋友一起路边摊或者叫叫外卖,然后美美的睡个午觉,晚上躺在床上玩手机,睡前看会儿书,然后关灯睡觉。
我每天就这样简单平凡着自己的生活,直到你的出现,从此改变了我的生活,一步一步地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
每个早上,我都会考虑多带一份早餐,在你时间来不及吃早餐的时候,我能把它给你。
我会考虑中午选择与你一起去食堂吃饭,这样我就能多了解你的饮食习惯,知道你喜欢吃什么。
我会每天晚上厚脸皮找你聊天,聊作业、聊学习、聊聊生活中的琐事,可以分担你的烦恼,分享我的快乐。
我会每天在人群中集你的身影,希望你能看见,当我们擦肩而过时,我又害怕与你碰面,如果这就是距离,我觉得,这是我走过最艰难的风景。
我会在日记里写满你的名字,每一篇都与你有关,然后希望等到哪一天,我可以很骄傲地捧着日记本来到你面前说这是我爱你的点滴。
我会在你生日的`时候,偷偷给你一个惊喜,你给我推荐的电影、连续剧,我都会去看,即使很长,即使没有时间。
我一直关注你,用一切你知道或者不知道的方式。
曾经无数我会对你做的事,再我看来,其实是心甘情愿的,我愿意为你这样做,只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渐渐地你选择会拒绝我了。
从此你很按时去吃早餐;从此你会因为事多没时间为理由,不再吃食堂,选择叫外卖;从此你因为要学习所以选择放下手机,一个人自习。
而我也渐渐明白,我以为我可以走进你的世界,所以我努力在你的世界里铺满鲜花;我以为我能感动你,你就能欢迎我住进你的世界;我以为我的温柔能给你整个宇宙;我以为我能全力填满你感情的缺口。
可是,我的所有关心,你依然无动于衷。
篇7:我也喜欢那个当年喜欢着你的我
——“谢谢你喜欢我。” “我也很喜欢当年那个喜欢你的我。”
听到这样的一段对白,心里总会咯噔一下。这里面明明藏着很多时光的秘密,虽然结果并没有美好到死,可是那种时过境迁后的小波澜却抵死动人。
我们都有过那种把喜欢一个人,看做和吃饭、念书、走路一样重要的日子。自己的心里像是默默地打开了一个开关,早晨一睁眼就想到一会儿早操能不能见到他,在返回教室的拥挤人潮里准确地分辨出他的背影心跳加快,装作不经意的和闺密一起路过某间教室和他不期而遇,认真对待每一场期末考因为这决定了能和他分在一个考场,明明爱晴好灿烂却看到他爱的阴天替他高兴不止。
那个我,浑身充满了莫名其妙的动力,生活被有序地分为了看到他的和看不到他的。看不到他的时候,我和我自己的幼稚的梦想一起并肩作战;看到他的时候,我会偷偷的想,他什么时候会从我的梦想变成和我一起并肩作战的人。
那个我,把喜欢看得好郑重也固执。不愿随随便便的写信给他,信纸要精挑细选,内容要精雕细琢,写得自己也被感动,坐在半夜的房间里掉眼泪,
资料
想要探究关于他所有的世界,在他的朋友们那边一点点的收集细枝末节,还原出一个我不知道的他,然后听他爱的音乐走他走过的路,心里满溢的是欢喜。
那个我,相信一切的美好。他的声音和冷幽默相得益彰,他的沉默寡言映衬着内心的千山万水,他操场上模糊不清的身影有着别样的美感,甚至一厢情愿地将美好封存至很多年后。
好些年后,当经历了一些人事之后,我突然发现,好难找到词句来定义那样的喜欢。比暗恋要多一些,比恋情要少一些,像是一种简单的信仰,傻傻的坚守。
那种喜欢,或许一生也就只能那么一次了。
在我还是一个不善言辞,内心倔强,容易脸红,敏感惆怅的小女生的'时候,我却耗费了那么长的时间去做了一件这么巨大的毫无目的的事情。或许,相比现在的我,那个我要勇敢的多真诚的多,她更强大更无畏,更顺从自己的坦荡的内心。
那样子倾心的喜欢,也让我相信了,我有能力这样去付出,用力爱,用心爱,尊重爱的价值和意义。
我的人生并不像是热门的青春热血电影桥段,始终没能听到过有人对我说起:“谢谢你喜欢我。”只是偶然翻看那年的毕业纪念册,看到一堆记忆碎片之后的这样一段话:“以上是有关我的一些片段,和我与你的一些片段,供你源源不断的回忆。”禁不住嘴角上扬,原来他比我更早明白,回忆总是美。
后来遇到他的时候,已经像是另一个故事的开头。当我像是一个经历很多的大人,小心矜持,应对得体时,还是终究被他识破了,那副外表下面的,源自很多年前的柔软美好,已经筑起一座城堡,静候有心的人的光临。
瑕疵。完满。相聚。离开。我想说,我们终会在生命的某个转角里发现,那些被辜负的被隐匿的被埋葬的喜欢,并不是毫无意义的。
篇8:连我都不喜欢你随笔
连我都不喜欢你随笔
昨晚,很晚了,无意中看到央视一台的一个访谈节目,大意是关于《金婚》这部电视剧和关于金婚的话题。接受访谈的有三位男学者,和三位女性:很早就知道的“痞女”洪晃;赵赵是作家,可惜我没有读过她的作品;另一位叫李文,我很不喜欢她。
我这样说可能大家很纳闷,你不喜欢的人,难道大家都不喜欢吗?当然不是,我是一个女性,一个喜欢和女人交往的女性,我喜欢女人的干净整洁,喜欢她们即便五十岁了还会撒娇的憨态,喜欢她们的干练和豪气。一般我评价不错的女人,都是很优秀的女性,这点我还有自信。但是,我却很烦这个李文。并不是因为她总是持有另类的观点与人纷争,我往往也喜欢与人争执,并且个人观点也总显得不那么入格。我主要是讨厌她的神态,被请来做访谈的应该都是名女人吧?如洪晃。我并不觉得洪晃哪里不好,蛮喜欢她的个性和那一口的.小黄米牙,感觉现在的她比过去沉静了很多,女人味浓了很多。洪晃一直在笑,即便男士们的说法让她无法接受,她始终在礼貌的笑。
但是李文就不同,当别人说话的时候她表现得横眉立目,而且作出种种不屑的表情来,感觉很缺乏教养。竟然逼迫得北大教授把她叫成了“李安”,我不由欢快的看着屏幕哈哈笑了起来。这个女人让我很反感,就因为她的不礼貌。当时我就对着屏幕上的她说:“我都不喜欢你,男人肯定更加不会喜欢你!”这话讲得蛮大气,好像我是一个至关重要的人物。
刚才上网查了查李文,她居然是李敖的女儿,那么就不奇怪她的所作所为了,秉承了家风嘛,因为她的父亲就是一个把无赖做到极致的人。
这样嘲讽着李文,突然就想起来去年夏天,当我抓到自己老公与我的同事马某偷情后,马某不知用了什么谎言搬来自己的老公做她清白的证明人,她老公不停地打我电话让我理解他们,体谅他们,后来想想大概他是怕次晨我会到处宣扬他妻子的丑行吧?可惜当时我没有理解,固执地一再挂他电话,因为我根本就和他素无私交,没义务接听他的电话,何况当时心境之下,我是半个癫狂了的人,体谅不到他的苦衷。被我挂了几十次电话之后,他突然发来条信息“你这个无理的女人,是个男人都无法与你相处”,我看了怒极反笑,回敬他道“你老婆人尽可夫,我和她没有可比性”。估计他气死了,再不骚扰。
刻薄的贬损着别人,别人大概也这样看我,也未可知啊。
篇9:我喜欢你,因为你灵魂有趣杂文随笔
我喜欢你,因为你灵魂有趣杂文随笔
1
闺蜜阿瞳是个妙不可言的女纸,我生命裡有一半奇遇都是拜她所赐。
有段时间,阿瞳迷上了相声,得空就听。
有次我去她家,她两眼放光地说,亲爱的我想说相声,你给我捧狠吧。
我当然是拒绝的。
但之后的半小时,阿瞳拉著我,各种语重心长:人生没有不可能,试过才知道行不行。虽然你长得併不像于谦,但说相声多好玩啊。过几天潘潘生日会,咱俩来一段,多激动人心啊。再说捧狠也不难,无非就是“对啊”“也是”“咳”“怎麽又扯上我了”……
于是,一周后潘潘的生日会,我俩真的说了段相声,爆笑全场。
潘潘笑得眼泪都下来了,一边抹眼泪一边跟我说:你居然还会说相声。
我也乐,说,我也没想到我居然会说相声。
虽然生平就说过那一回,但也算永生难忘了。
类似的事情特别多。
有次我和阿瞳逛街,碰上一个唱歌特别好听的马路歌手,我俩坐在他对面,听了一下午,人家去吃晚饭我们才走。
我们还去听过她一个外国朋友的演唱会,唱的都是欧洲民歌,算上我俩就十二个听众,但是我们都听得好投入好过瘾,我至今记忆犹新。
阿瞳总能探寻到各种小众又好玩的东西:搞怪的APP,胡同里的陶罐店,可以躺在院子裡看星星的云南民宿……
跟阿瞳在一起,你永远不会闷。
所以我特别享受跟她在一起的时光——那麽热情洋溢地生活,一本正经地充实著自己的人生。她的人生旅程是多姿多彩的。
前阵子聊天,我讚美她是灵魂有趣的女子。
她说:我希望老了那天,可以傲娇地告诉我的孙子们,你奶奶当年,唱摇滚,说相声,跳钢管舞,跑马拉松,穿著自己做的旗袍惊艳四方,半夜爬到山顶看星星,后来走丢了……
真是好赞啊。
人活一辈子,百八十年的长度很难改变,但宽度却是无限。
尽己所能去探寻世界的花样,去拓展生命的可能,去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去给生命留下许多个闪亮的日子。这才叫活著。
2
前两天刷朋友圈,看到米姐晒了几张在印度旅行的照片,说:忙忙忙忙裡,偷一点点点点閒。
而下面一条,则是前同事伊伊发的一个特别抓狂的表情:又停水了,这日子!
特别鲜明的对比。我暗笑。
米姐是个上市公司的高管,说日理万机也不为过。但她特别会在很忙很忙的工作裡,偷一点点閒去生活。
去香港谈合作,她回酒店后会去做一个深度SPA。
在海南开会,她开完会就马上打车去最近的海滩看夕阳。
再忙,她也会出去旅行,会参加闺蜜Party,会去咖啡馆安静地看会书。
我曾问她,是不是有周密的'时间规划,比如每天列表几点几分做什麽事。
她说没有,她的时间都很机动,但只要能偷来一点空閒,她就一定要做点喜欢的事,因为她对世界的美好永远高度嚮往。
而为停水抓狂的伊伊,是我几年前的同事,她是特别保守、循规蹈矩的人,每天就是上班,买菜,回家做饭,看孩子写作业。在三十几年的人生里,没化过妆,没穿过膝盖以上的裙子,没去过西餐厅KTV。
以前我们去K歌,她永远不参加,理由永远是家裡一堆活呢。
我想不出,多重要的家务活能让她放弃所有消遣,一下班就要急急火火赶回家。
也许真正的原因,应该是她对世界没有那麽大的好奇和嚮往吧。
当然,人各有活法,我们没资格对别人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
可我总替伊伊亏。她错过了人生的多少美好啊。
别人都活得红彤彤,为什麽你一定要灰扑扑。
你明明可以活成红玫瑰,为什麽非要做牆上的那抹蚊子血。
你一辈子的体验,还没有别人一年多,多麽浪费。
生命是如此贵重的礼物,我们干嘛要做那种三十岁就死了,七十岁才埋的人?
3
之前有个男同事,女朋友特别漂亮,每次来单位我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她不怎麽说话,也不怎麽笑,基本是来了就坐在空位上看手机,两个小时不挪地方。
后来这个男同事结婚了,新娘不是她,远没她好看。
婚礼那天,俩人来敬酒,我们一众同事各种起哄各种闹,新娘子喜笑颜开,和陌生的我们迅速打成一片,闹作一团。
他们去泰国度蜜月回来,同事说,老婆第一天拉著他去蹦极,第二天又拉他在猴山看了一天猴子,他之前去过四次泰国,加起来都没有这次玩得high。
有女同事心比较大,直戳戳问:那你老婆和之前那个漂亮姑娘,到底哪个好?
他笑眯眯地说:当然是我老婆更好,她特别好玩。
我猜,他老婆一定也是个灵魂有趣的女纸。
长得漂亮,不如灵魂精彩。
4
有趣的人,人人喜欢。
而有趣的灵魂,简直让人迷恋。
他们的生命是彩色的,即使日子枯燥,也能活得美妙,即使天寒地冻,也怀揣热情梦想。于是,天再黑路再长,他们的眼睛,也闪烁著迷人的光芒。
所谓不疯魔不成活。真正迷恋生活的人,会如痴如醉地活著,会忘记生活的束缚和禁锢,会在忘我中,找到和成就真我。
这才是一级棒的人生。
5
其实人活一世,到最后都免不了白茫茫大地真乾淨的结局。
那麽在有限的时光裡,在明明可以五彩斑斓的生活中,我们为什麽非要活得那麽黯淡?
千万不要在黑白灰的日子裡,辜负了生命的馈赠。
你要过彩虹般绚烂的人生。
篇10:我想我不会喜欢你美文随笔
夜晚,又是夜晚,
我将再一次不属于我自己,
我把自己献给了黑夜,
它也将掩护我--渡过。
相识,然后不相知。
当骄傲遇上冷淡,
当火热遇上冰冷。
我该如何自处。
放弃是我最想要的结局,
可是心的波动无法控制。
这条路又将是我 一人行走。
我输了,我嫉妒,我退出。
我迷路了,
迷失在一条我本不该走上的路。
我失控了,
失控在一个我本不该遇上的人。
所以,
我们的约定只是童言无忌。
我贪心,贪心得到你所有的关注,
我贪心,贪心得到你所有的思绪。
我贪心。
我任性,
任性的放弃,
任性的.骄傲,
任性的离开,
任性的贪心。
当我的思绪紊乱,
当我的心情低落,
你却从不解释。
篇11:我喜欢了你整整一个曾经随笔
我喜欢了你整整一个曾经随笔
只是一瞬间回头却发现8月已经轰轰烈烈的在眼前了,我在26度的空调间里,看着窗外阳光明媚,枝繁叶茂,很清楚一扇门的距离就是两个世界。
依旧喜欢喝着咖啡,吃着永远不会厌的“桃干”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嚼着一些名字微笑。
买了一条又一条裙子,懒懒散散的放在衣橱里,一直喜欢那种简单而又干净的颜色,加一双小巧的鞋子,想象着城堡里那个已经不在年轻的公主。笑。
恋上这种平静的姿态,不回忆过去也不遐想未来,就现在,平静而又单纯的生活。
有点雍懒有点颓废有点迷惘但却还是喜欢上了,除去琐碎以后我们剩下的或许就只能是这样带点沧桑的风尘各奔天涯了吧。
认识了一个年龄差不多的女孩,一点小事也可以笑的花枝乱窜。很多人都感觉她很快乐,我却突然很是心疼,那样的笑背后需要多大的勇气支撑着?这个女子心里又抗着多少裹满疼痛的眼泪?
跟我一样装的那么坚强,笑的那么开朗,过的那么潇洒,只是夜里呢?灯光下看的到是只是自己疲惫不堪的伪装和麻木的寂寞而已。
很想知道,快乐会不会疼?很多人,认识很久的刚认识的都会说,要快乐,可是有谁考虑过快乐的感受呢。
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个幼儿园,满墙上都是小孩子的画,风一吹,个个都张开了翅膀一样,美丽的不像话。那些五彩缤纷的颜色,那些歪歪扭扭的字迹,那些看不懂的涂鸦,我突然笑出了声,因为真的很美好。小孩真好,远离了世界的黑暗,猜疑,陷阱,谎言,一个小小的糖果就可以满足整个快乐的心。
一直很容易相信人,六说这叫单纯,其实我心里清楚的很,这应该叫愚蠢。可还是一直学不会聪明。我说,我是一条鱼,一有风吹草动,第一个逃跑的一定是我。一直躲,躲到没有人发现的尘埃里。躲到谁也找不到的'黑暗里。沉默。
从来不会谋求什么,我看了很多很多书,有用的没用的都看过,那些良言,那些金句,偶尔也能帮到我。
曾经有个人给过我一个天堂,温暖,美丽,灿烂,快乐,那里面住着所有的美好,我一直以为只要我小心翼翼的守护着,只要我不眠不休的看护着,只要我尽心尽力的浇灌着,这里一定会春暖花开的,可是一夜秋风起,满地的落叶满目的苍老,我捂着嘴,没让自己哭出声音来。原来你给的天堂名字叫一片荒凉。
努力告诉自己,不想,不想,不想,眼泪终究还是在无人的时候碎的一塌糊涂。
ok,不想。
篇12:我还喜欢你,但是已经不爱了杂文随笔
我还喜欢你,但是已经不爱了杂文随笔
“后来我再也没有熬夜等你回复信息,也没有在你说一句过得不好以后就立刻赶到你身边的热情,也不会再不停地给你发信息质问你的生活。”
因为我知道,我已经没那么喜欢你了。”
01.
再次遇到X小姐时,X小姐依然是X小姐,分手对她的伤害好像已经不复存在,那个把自己灌得烂醉在大马路上嚎啕大哭的姑娘,又重新回到没心没肺的女汉子了。
半年前,X小姐被男友提出分手。那天她正跟男友计划着毕业后是回合肥还是留在北京,她刚想要说想留在北京过几年再回合肥的时候,男朋友甩开她的手扔出一句:“我觉得我们是不可能走到结婚的人,分手吧。”
那天晚上,分手的X小姐用廉价的酒把自己灌得烂醉,借着酒劲儿给男生打电话。
X小姐以为这样难过、脆弱的自己能够得到男生的担心和心疼,可是她拨出去2个电话男生都没有接,再拨第3个的时候,男生关机了。
那个甩开她的人甚至没有给她再说一句话的机会,摆明了要彻彻底底划清界限,从此以后你过得好与不好,他都不想再知道。
02.
那天夜里X小姐吐了好几次,第二天醒来时胃里还是翻江倒海,她捂着肚子扶在洗手池前,看着镜子里自己因为没有卸妆而脏兮兮的脸,突然就懊悔起来。
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狼狈成眼前这个样子,真是傻啊。
X小姐在酒醒的第二天,删掉了男生所有的联系方式,然后洗了一个很长的热水澡。
吹干头发的时候,她的心突然又疼了起来。就算删掉了所有的联系方式,可是关于男生那所有的数字还是像刻在她心里一样,曾经一起经历过的回忆,也并没有因为一场醉酒而削减。
那个人是X小姐曾经最爱的人,她做不到说忘就忘。但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人只能陪我们走一小段路,他们教会你如何爱、如何拥有,也教会你如何放手、如何遗忘。
对于X小姐来说,前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对于我们来说,其实也都一样。
看她开开心心能吃能喝的样子,我以为她已经释怀了,可刚出了饭店的门口,她就蹲在马路边抱着自己哭了起来。她说:“你快把我的.手机拿走吧,我怕我忍不住打电话给他,可是我能怎么办啊,我真的好想他。”
03.
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看着她蹲在路边哭的像个小孩,我觉得那好像是每一个失去爱情的我们。
很多时候,分手对我们来说像死过了一次。我要怎么才能忘记这个已经彻彻底底活在我生命中的人?
忘记?
哪有那么容易。
只要是真的爱过,分手就像是经历了一次抽筋换骨,往后很久的时间,都是理智和感情、自尊和留恋在争高下,很久的时间,都是一个人咬着牙忍着心疼拼命在一天一天地熬。
可是,淡了的爱情就像是手中的水,你握的越紧,反而越容易消失殆尽。
所以啊,我们总要学会体面的说一声再见,然后在没有了那个人的未来里,好好爱自己。
我们都曾经失恋过,这个世界上总有太多有缘无分,太多爱而不得,你也没必要去问一句“为什么会是我?”
04.
有人说,分开后最好的状态,是你偶尔还能看到他的动态,偶尔还能听到他的消息,但无论他的故事怎样精彩怎样转折,你都能平静的略过。
但我觉得,分开后最好的状态就是我努力过好于你无关的生活,如果你有求于我,我还是会为你扑汤蹈火,我还是很喜欢你的,但是不爱了。
然后在下一次遇见的时候坦然地和你说一句:你别躲了,我已经不想你了。
这才是真的放下了,不是吗?
篇13:我喜欢你的小孤独歌名随笔
我喜欢你的小孤独歌名随笔
这时候应该算是深夜吧?!
本来,我就不是一个安静的孩子,所以,也就受不了这种环境——太寂静了。
这种场景,可恶。本不该属于我的,但还是由我主宰着度过。
从来就不知道孤独是何滋味,至多也就是感到烦闷和无奈。仅此而已。
而现在……
狼狈极了。
现在这个时间11:47。家里一个人也没有,当然,是除我之外。呼!有点落寞。
想打个电话给小鱼。但是,用脚指头想都知道,她肯定在睡梦中“狂游”,我总不能随随便便就闯入她的'睡梦吧?!
所以,我就不好意思打扰了。
那就给小雪打一通吧。恩,估计她这个“贪睡宝宝”是不会醒的。更何况,人家的老爸老妈工作了一天,肯定累得够呛。我咋能半夜“私扰民宅”呢?!那多没血性。
所以,这个设想不成立。
要不就打个电话给小祥子吧。他会讲笑话,我们比较谈得来。哎,打住!这可万万使不得。若又有“谁谁谁”误会,那我岂不是百口莫辩,跳进长江也洗不清了?再者,我们也只是朋友而已,要让别人不猜疑,我看还是算了。他都生病了,我再打电话,不就要他的命?
所以,没必要,也不能够。他还得养足精神学习呢!本来,朋友嘛,就是要互相促进。
突然好想爸爸,他已经好几天不在家了。有时想和他聊聊,都没什么机会。打电话他,他关机了。
所以,没希望了。他最近一直忙工作,身体都差了,我就不能再给他添乱了。
妈妈,对,打个电话跟妈妈唠嗑儿。唉,他这几天都没什么好心情,头发都白了一大把。一定是遇上麻烦事了。
所以,还是算了。毕竟现在去超她,只能算是火上加油。 看来,有时小孤独也挺磨人的。
现在才知道,原来我是个耐不住寂寞的人。
现在才知道,生活也真的有孤独的时候。
现在才知道,人在孤独的时候才潜意识地感觉到。有些东西,平时饶在身边,自己却常常忽略;等到真的无助时,才明白,有些东西,对自己来说是一种需要,也是一种必要。
比如说友情,比如说亲情……
这个时候应该真的是深夜了。我想我该静一静,认真地回忆那些频繁出现在四周而被我忽略的美丽,美好,可爱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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