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一见如故杂文随笔
“虔郎鹏”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6篇我喜欢你,一见如故杂文随笔,以下是小编整理后的我喜欢你,一见如故杂文随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我喜欢你杂文随笔
我喜欢你杂文随笔
河马跟蜗牛是好朋友
河马很安静 而蜗牛很闹腾
沿着溪边走有水车的声音
面对阳光的蜗牛保持着纯真快乐
它爬呀爬 爬呀爬 爬呀爬
爬过河马的后蹄子
再爬过河马的前蹄子
慢慢的 太阳下山了
乡间的夜里特别冷
小蜗牛缩在它那小小的壳
正准备好好睡一觉的时候
河马突然发出“哞”的一声
蜗牛知道它有话要说
于是慢慢地把脑袋探了出来
其实 蜗牛很擅长当一个倾听者
河马说:“我喜欢你。”
意外之余,小蜗牛有点慌。
它一直都把河马当好朋友啊
河马很怕这样说出来会造成蜗牛的`困扰
蜗牛却很怕拒绝之后会让河马伤心难过
蜗牛愣了很久 很久
最后还是跟河马说了心里的想法
没有太多太多的话语
可蜗牛明明已经感到这段友情
正在悄悄地发生一些微妙的变化
蜗牛多希望在这之后彼此不会感到尴尬
继续成为很好的朋友
可是这样 真的没关系吗?
篇2:我喜欢你一见如故散文随笔
我喜欢你一见如故散文随笔
翻译课上老师讲了一个很有诗意的句子: I like you. I hit it off instantly. 我喜欢你,一见如故。
这句话激起了小小心里的小宇宙,她在本子上反反复复写这句话。脑海里不断涌现出他的脸。
1.
她和他算不算青梅竹马呢?小小心想,算是吧。小学时,爸妈在外地工作,爷爷奶奶身体不好,于是她被送到了外婆家上学。
她上学时,幼儿园被称为学前班。那天外婆带她去学校报到,她一个人很开心的跑在了前面。
“你叫什么名字,上几年级?”教导主任问她。“我叫小小,我也不知道上几年级。”她挠了挠头。办公室的老师和带学生去报到的家长噗嗤都笑了。
“外婆外婆,我上几年级。”外婆刚好这时踏进办公室。“这个孩子很可爱呀,几岁了,打算上几年级?”教导主任笑着问外婆。外婆永远是那么和蔼,告诉教导主任小小七岁了,打算上学前班。
就是那天,小小认识了林宇哲。那时还不懂什么叫心动,但小小看他的第一眼却怔了很久。
都说女孩应该是乖巧听话的,可小小却是一副男孩性格。爱动好玩,笑声响亮辽远。女孩子都爱下课跳绳、扔沙包,她却喜欢和男孩们一起打铁片、滚溜溜蛋。
日子久了,小小和林宇哲就混熟了。俩人一起上学,一起回家,下课一起玩游戏。她毕竟是女孩,玩游戏时,有的男孩会有意欺负下她,而他总是恰到好处的护着她。
林宇哲家是做生意的,所以他每天都会有零花钱。和大多数小孩子一样,小小特别喜欢吃辣条,他就揣着自己的`零花钱去小卖铺给小小买辣条。
小小上学前班时,她表哥上三年级,也是对她疼爱有加。表哥经常会陪她玩游戏,并把她喜欢的贴画和卡片送给她。她总是视若珍宝的带着卡片和贴画到学校,和他分享。
两个人的脑袋瓜子都特别聪明。每次考试总是他第一,她第二。老师也特别喜欢他俩,并把他们作为班里同学学习的榜样。
2.
一年级时,妈妈怀了弟弟,所以爸爸和妈妈就从外地回老家了。爸爸妈妈觉得缺席小小的太多,便把小小接回家上学了。
爸爸去接小小回家的那天,林宇哲哭了。他舍不得小小走,他乞求小小爸爸留下小小。可爸爸给小小已经找好了学校,于是安慰了林宇哲后就带小小回老家了。
那个时候还小,小小并没有太多感情上的不舍。在哪里上学,她觉得都好,每天仍旧是乐呵呵的。
开始的时候,小小每次去外婆家时还能见到林宇哲,他们一起攥着大人给的零花钱,去超市买棒冰。后来,林宇哲爸爸的生意越做越大,他们就搬家了。
那个时候,通讯设备还不是很发达,也没有人手一部手机的情况,所以很快小小和林宇哲就失去了联系。
小小开始融入新的朋友圈,适应新老师的讲课。慢慢地,林宇哲这个名字在她的脑海里开始不再那么清晰。
她不再玩那些男孩喜欢玩的游戏,开始和女孩一起跳皮筋。在老师的引导下,她喜欢上了读书,并把家里的书翻来覆去看了很多遍。她也尝试着穿曾经讨厌的裙子,并留起了长发。
很多人说岁月是一把杀猪刀,但用在小小身上,应该说岁月是检验美丽与否的催化剂。小小越来越出众,她的相貌、身材和学习让她很快闻名校园。
她的书桌上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巧克力和情书,惹得班里女生好不羡慕。巧克力她会分给班里同学,情书她会一封一封看,但从未回过。
小小这样的女孩真的很难找,虽然自己各方面都很优秀,但从不自傲。性格和小时一样开朗,乐于助人,为人处世让人如沐春风,老师和同学都特别喜欢她。
3.
如果不是在大学遇到林宇哲,她可能很久都回忆不起他了。毕竟已有十多年没有再见过。
那是一个新年晚会,她作为微博协会的会长被邀请看晚会。到晚会现场,她被晚会负责人引领到她的坐席。被邀请嘉宾的席位都有饮料和糖果,但她的席位上却多了一封信笺。
她打开,上面只有短短八个字:我喜欢你,一见如故。也许真的是有心灵感应,看到这几个字,她的第一反应是他。
是的,她没猜错。他是最后一个表演节目的,歌曲是他自己写的,《初见》。他穿了一件白色围领毛衣,一条黑色裤子,舞台灯光打在他的身上,更衬得他五官好看。他抱着吉他,专注的弹唱,那样子特别吸引人。而台下他的小迷妹们,也是声浪一波盖过一波。
后来,他们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他笑,我们有十二年没见了。她则歪着头躺在他腿上,也许这十二年我一直都在等你,虽然后来你的名字已经快被我忘掉了,但是我知道我心里就是为一个人留了一个位置。
他喜欢音乐,于是报了艺术学院。很有艺术造诣的他,写了很多歌,有一些已经出了专辑。他说,从小到现在,他追求的都实现了,如果能再遇到她,他的人生就完满了。
也许缘分这个东西,上天早就安排好了。你看,兜兜转转他们还是相遇了。在遇见之前,岁月的打磨让他们变成了更优秀的人。
他说,小小,我妈特别喜欢你,打电话总是问我什么时候带你回家吃饭。每每这时,她总是笑,不急不急,我还要再考察考察要不要娶阿姨家的儿子。他撇撇嘴,好的,那你考察吧,半响才反应过来小小用的不是“嫁”,而是“娶”。
“刘小小,你来翻译下这个句子。”老师用笔指着投影仪上的英语句子。
她站起来,“Two people in one house 一屋两人,Four seasons 三餐四季...”她的脸上慢慢绽放了一朵花。
篇3:我还是喜欢你杂文随笔
我还是喜欢你杂文随笔
一
我的朋友娜塔莉看不出你到底好在什么地方。她说你只知道打嗝、放屁、流口水、傻笑或者发出一连串让人听不懂的声音。也许这是因为她根本没有见过你可爱时的模样,话虽这么说,我仍然觉得,即使她看到了也会觉得难以接受的。
娜塔莉第一次来我家的时候,你正躺在那里睡觉,嘴里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同时还吐着口水泡泡,一道细细的口水顺着你的脸颊流下来。娜塔莉两眼直直地盯着你,仿佛你是个外星人。她不喜欢你,对此她毫不掩饰。
她第二次来的时候,你在地毯上朝她爬去,然后在她那双价格不菲的新鞋上呕吐了。我努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解释说那些东西主要是液体,很容易擦掉,但她还是花容失色了。
手拿星巴克咖啡和手提电脑,身着正装奔波于不同的会议之间,这就是娜塔莉想做的职业女性。她从没想过要有丈夫或孩子,但是如果她哪一天看到你比较乖的时候,我敢肯定她会有不同的想法。电视上出现史酷比动画片的时候,你兴奋得拍手尖叫。如果她看到你这个样子,她会和我一样喜欢上你的`。
然而实际情况是:她觉得你身上有股味道,脑袋的形状也怪异。我说你喜欢把脚趾放到嘴里,她的胃立即就有了反应;你一直贪婪地盯着我的胸部,她觉得难以接受;你甚至也用同样的目光盯着她的胸部时,她就更加难受了。我努力解释说,你是男人啊,是男人都会这样的,但她就是听不进去。
说句老实话,我觉得你在娜塔莉第一次来我们家的时候,就应该表现好一点。我知道头一天晚上你去参加了男子的狂欢派对,但我觉得你至少可以把自己挪到卧室里去,不要头戴大波浪假发、脚蹬女士高跟鞋、身穿一件印着男人屁股的T恤衫,四仰八叉地躺在沙发上。要是你穿了裤子,局面也许不会那么尴尬。娜塔莉和我坐在木头椅子上,舒舒服服地聊天,但你在一旁不断打呼,实在让人分神。后来你又含混不清地说着什么,手还到处乱摸,我想,娜塔莉有些不自在了。
二
娜塔莉走之前在我脸上吻了一下,用同情的眼光看看我,然后急匆匆地走了。她和她的私人教练有约。我脱下你脚上的高跟鞋,拿了一条毯子把你盖上,擦掉你脸上的口水。后来,你睡醒了,尖叫说头疼欲裂,你觉得一定是自己脑内有大出血了。我柔声细语地解释说,那只是因为你酒喝多了。我坐在你床边,握着你的手,轻抚你的额头,好让你安静下来。3天后,你恢复了,我语气坚定地指出了喝酒和头痛之间的关系。我说,我希望你能够吸取教训。你面露愧色,说你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了。然后,你就转身出门,喝得酩酊大醉。
我心里暗暗希望,下一次娜塔莉来玩的时候,情况会有转机。我想,如果你裤子穿得好好的,头脑也清醒,也许她会喜欢你。说句公道话,刚才说的这两点你都没有让我失望,但是,如果我是一个挑剔的人,那我还是希望你没有喝醉,没有把秽物吐到她身上。
我以为我告诉你说娜塔莉要来吃饭的时候,你会在10点钟之前从酒馆回家,但是,怎么说呢:你理所当然地和好友斯彭齐在女王酒馆偶遇,两人穿着相同的袜子,于是决定为此庆贺一番。我理解这些事情对你来说很重要,也感谢你从酒馆打了6次电话,说了一连串站不住脚的借口,但你难道就不能回来吃我为你烧的葡萄酒蘑菇酱鸡肉吗?你不但没有,反而在3个小时之后才跌跌撞撞地回家,把娜塔莉当作鲍勃,朝她爬去,亲吻她的脚。的确,像我说的那样,这件事会被遗忘,但是我觉得娜塔莉对你的喜欢程度不会因此有任何改观。
娜塔莉一走(她飞快地离开了),我就把家里收拾干净,扶你到餐桌旁坐好。我给你吃消化饼干。你紧紧抓着我的手指,想放到自己的嘴里――你把我的手指当饼干了。我本来应该大发雷霆,但一看到你嘴边满是饼干屑,朝我傻笑,我的心就软了,原谅了你。不管你这一天的表现多么糟糕,你依然是我的,我还是爱你。
三
我能理解娜塔莉为什么觉得你是个傻瓜。她很容易就能做出这样的判断。她早已拥有了她想拥有的一切。我从来就不想那诱人的经理头衔,也不要什么跑车或者豪宅。我想要的就是做个妈妈。你也许不是世界上最精细的男人,但你有一颗善良的心,有助我实现母亲梦所必备的部件。
我知道为什么生孩子对我非常重要:我想要一个人给我来照顾。一个牙牙学语、不能自主的孩子依赖我的照顾,我觉得这太神奇了!婴儿完全不能照顾自己,他们的生命完全依赖别人。他们无法控制自己的排泄功能,无法运用尚未完全发育的大脑来思考,如果没有人照顾,他们将彻底成为废物。我希望成为那个被需要的人。
娜塔莉说,我其实并不需要生孩子来助我圆梦。她说,我的梦想已经实现了。
我不知道她说这句话是什么意思。我觉得,这些职业妇女不可理喻。
篇4:我喜欢你,因为你灵魂有趣杂文随笔
我喜欢你,因为你灵魂有趣杂文随笔
1
闺蜜阿瞳是个妙不可言的女纸,我生命裡有一半奇遇都是拜她所赐。
有段时间,阿瞳迷上了相声,得空就听。
有次我去她家,她两眼放光地说,亲爱的我想说相声,你给我捧狠吧。
我当然是拒绝的。
但之后的半小时,阿瞳拉著我,各种语重心长:人生没有不可能,试过才知道行不行。虽然你长得併不像于谦,但说相声多好玩啊。过几天潘潘生日会,咱俩来一段,多激动人心啊。再说捧狠也不难,无非就是“对啊”“也是”“咳”“怎麽又扯上我了”……
于是,一周后潘潘的生日会,我俩真的说了段相声,爆笑全场。
潘潘笑得眼泪都下来了,一边抹眼泪一边跟我说:你居然还会说相声。
我也乐,说,我也没想到我居然会说相声。
虽然生平就说过那一回,但也算永生难忘了。
类似的事情特别多。
有次我和阿瞳逛街,碰上一个唱歌特别好听的马路歌手,我俩坐在他对面,听了一下午,人家去吃晚饭我们才走。
我们还去听过她一个外国朋友的演唱会,唱的都是欧洲民歌,算上我俩就十二个听众,但是我们都听得好投入好过瘾,我至今记忆犹新。
阿瞳总能探寻到各种小众又好玩的东西:搞怪的APP,胡同里的陶罐店,可以躺在院子裡看星星的云南民宿……
跟阿瞳在一起,你永远不会闷。
所以我特别享受跟她在一起的时光——那麽热情洋溢地生活,一本正经地充实著自己的人生。她的人生旅程是多姿多彩的。
前阵子聊天,我讚美她是灵魂有趣的女子。
她说:我希望老了那天,可以傲娇地告诉我的孙子们,你奶奶当年,唱摇滚,说相声,跳钢管舞,跑马拉松,穿著自己做的旗袍惊艳四方,半夜爬到山顶看星星,后来走丢了……
真是好赞啊。
人活一辈子,百八十年的长度很难改变,但宽度却是无限。
尽己所能去探寻世界的花样,去拓展生命的可能,去和喜欢的一切在一起,去给生命留下许多个闪亮的日子。这才叫活著。
2
前两天刷朋友圈,看到米姐晒了几张在印度旅行的照片,说:忙忙忙忙裡,偷一点点点点閒。
而下面一条,则是前同事伊伊发的一个特别抓狂的表情:又停水了,这日子!
特别鲜明的对比。我暗笑。
米姐是个上市公司的高管,说日理万机也不为过。但她特别会在很忙很忙的工作裡,偷一点点閒去生活。
去香港谈合作,她回酒店后会去做一个深度SPA。
在海南开会,她开完会就马上打车去最近的海滩看夕阳。
再忙,她也会出去旅行,会参加闺蜜Party,会去咖啡馆安静地看会书。
我曾问她,是不是有周密的'时间规划,比如每天列表几点几分做什麽事。
她说没有,她的时间都很机动,但只要能偷来一点空閒,她就一定要做点喜欢的事,因为她对世界的美好永远高度嚮往。
而为停水抓狂的伊伊,是我几年前的同事,她是特别保守、循规蹈矩的人,每天就是上班,买菜,回家做饭,看孩子写作业。在三十几年的人生里,没化过妆,没穿过膝盖以上的裙子,没去过西餐厅KTV。
以前我们去K歌,她永远不参加,理由永远是家裡一堆活呢。
我想不出,多重要的家务活能让她放弃所有消遣,一下班就要急急火火赶回家。
也许真正的原因,应该是她对世界没有那麽大的好奇和嚮往吧。
当然,人各有活法,我们没资格对别人的生活方式指手画脚。
可我总替伊伊亏。她错过了人生的多少美好啊。
别人都活得红彤彤,为什麽你一定要灰扑扑。
你明明可以活成红玫瑰,为什麽非要做牆上的那抹蚊子血。
你一辈子的体验,还没有别人一年多,多麽浪费。
生命是如此贵重的礼物,我们干嘛要做那种三十岁就死了,七十岁才埋的人?
3
之前有个男同事,女朋友特别漂亮,每次来单位我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她不怎麽说话,也不怎麽笑,基本是来了就坐在空位上看手机,两个小时不挪地方。
后来这个男同事结婚了,新娘不是她,远没她好看。
婚礼那天,俩人来敬酒,我们一众同事各种起哄各种闹,新娘子喜笑颜开,和陌生的我们迅速打成一片,闹作一团。
他们去泰国度蜜月回来,同事说,老婆第一天拉著他去蹦极,第二天又拉他在猴山看了一天猴子,他之前去过四次泰国,加起来都没有这次玩得high。
有女同事心比较大,直戳戳问:那你老婆和之前那个漂亮姑娘,到底哪个好?
他笑眯眯地说:当然是我老婆更好,她特别好玩。
我猜,他老婆一定也是个灵魂有趣的女纸。
长得漂亮,不如灵魂精彩。
4
有趣的人,人人喜欢。
而有趣的灵魂,简直让人迷恋。
他们的生命是彩色的,即使日子枯燥,也能活得美妙,即使天寒地冻,也怀揣热情梦想。于是,天再黑路再长,他们的眼睛,也闪烁著迷人的光芒。
所谓不疯魔不成活。真正迷恋生活的人,会如痴如醉地活著,会忘记生活的束缚和禁锢,会在忘我中,找到和成就真我。
这才是一级棒的人生。
5
其实人活一世,到最后都免不了白茫茫大地真乾淨的结局。
那麽在有限的时光裡,在明明可以五彩斑斓的生活中,我们为什麽非要活得那麽黯淡?
千万不要在黑白灰的日子裡,辜负了生命的馈赠。
你要过彩虹般绚烂的人生。
篇5:我还喜欢你,但是已经不爱了杂文随笔
我还喜欢你,但是已经不爱了杂文随笔
“后来我再也没有熬夜等你回复信息,也没有在你说一句过得不好以后就立刻赶到你身边的热情,也不会再不停地给你发信息质问你的生活。”
因为我知道,我已经没那么喜欢你了。”
01.
再次遇到X小姐时,X小姐依然是X小姐,分手对她的伤害好像已经不复存在,那个把自己灌得烂醉在大马路上嚎啕大哭的姑娘,又重新回到没心没肺的女汉子了。
半年前,X小姐被男友提出分手。那天她正跟男友计划着毕业后是回合肥还是留在北京,她刚想要说想留在北京过几年再回合肥的时候,男朋友甩开她的手扔出一句:“我觉得我们是不可能走到结婚的人,分手吧。”
那天晚上,分手的X小姐用廉价的酒把自己灌得烂醉,借着酒劲儿给男生打电话。
X小姐以为这样难过、脆弱的自己能够得到男生的担心和心疼,可是她拨出去2个电话男生都没有接,再拨第3个的时候,男生关机了。
那个甩开她的人甚至没有给她再说一句话的机会,摆明了要彻彻底底划清界限,从此以后你过得好与不好,他都不想再知道。
02.
那天夜里X小姐吐了好几次,第二天醒来时胃里还是翻江倒海,她捂着肚子扶在洗手池前,看着镜子里自己因为没有卸妆而脏兮兮的脸,突然就懊悔起来。
为了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狼狈成眼前这个样子,真是傻啊。
X小姐在酒醒的第二天,删掉了男生所有的联系方式,然后洗了一个很长的热水澡。
吹干头发的时候,她的心突然又疼了起来。就算删掉了所有的联系方式,可是关于男生那所有的数字还是像刻在她心里一样,曾经一起经历过的回忆,也并没有因为一场醉酒而削减。
那个人是X小姐曾经最爱的人,她做不到说忘就忘。但这个世界上,总有些人只能陪我们走一小段路,他们教会你如何爱、如何拥有,也教会你如何放手、如何遗忘。
对于X小姐来说,前任就是这样的一个人。
对于我们来说,其实也都一样。
看她开开心心能吃能喝的样子,我以为她已经释怀了,可刚出了饭店的门口,她就蹲在马路边抱着自己哭了起来。她说:“你快把我的.手机拿走吧,我怕我忍不住打电话给他,可是我能怎么办啊,我真的好想他。”
03.
我不知道怎么安慰她,看着她蹲在路边哭的像个小孩,我觉得那好像是每一个失去爱情的我们。
很多时候,分手对我们来说像死过了一次。我要怎么才能忘记这个已经彻彻底底活在我生命中的人?
忘记?
哪有那么容易。
只要是真的爱过,分手就像是经历了一次抽筋换骨,往后很久的时间,都是理智和感情、自尊和留恋在争高下,很久的时间,都是一个人咬着牙忍着心疼拼命在一天一天地熬。
可是,淡了的爱情就像是手中的水,你握的越紧,反而越容易消失殆尽。
所以啊,我们总要学会体面的说一声再见,然后在没有了那个人的未来里,好好爱自己。
我们都曾经失恋过,这个世界上总有太多有缘无分,太多爱而不得,你也没必要去问一句“为什么会是我?”
04.
有人说,分开后最好的状态,是你偶尔还能看到他的动态,偶尔还能听到他的消息,但无论他的故事怎样精彩怎样转折,你都能平静的略过。
但我觉得,分开后最好的状态就是我努力过好于你无关的生活,如果你有求于我,我还是会为你扑汤蹈火,我还是很喜欢你的,但是不爱了。
然后在下一次遇见的时候坦然地和你说一句:你别躲了,我已经不想你了。
这才是真的放下了,不是吗?
篇6:我总是忍不住说喜欢你杂文随笔
我总是忍不住说喜欢你杂文随笔
“你是不是还是不认同我的想法?”檬檬在屏幕那边追问着我,“我的意思不是让你不表达。而是让你用一些小暗示让他明白你的心意——如果你已经发现他不喜欢你了,那还费什么劲表白呢”檬檬是我的好朋友,这会儿正在跟我又一次阐述为什么女生能对男生不能太主动。
其实早在半年前,我们就曾经就“女生要不要主动向男生表达好感”这个话题展开过深刻而友好的交流。
那个时候,她对我说“男生是一种征服欲很强的动物,是天生的捕食者。如果你太过于主动,就会给他一种把你吃定了的感觉,满足不了他的征服欲望,自然就会对你不上心了。
所以你要做的,是要通过一些举动去吸引他,引起他的兴趣,让他主动来追求你。这样对你们的关系发展会更好。”彼时的她,拍着我的肩,说出了这番话。
在此之前,我从来没有从这个角度,想过“怎样表达自己喜欢”的问题。
一直以来,我都是一个有什么感情就一定要热热烈烈地表达出来的人。
如果我喜欢你,我就一定要告诉你,要让你明白我对你的心意。
而在她拍着我肩膀的那一瞬间,老实说,我对自己长久以来的行为,产生了一丝怀疑。
我也害怕,因为自己的过于莽撞,把我们的关系,带向一个不够好的结局。
那一次聊天后,我被这个问题困扰了很长一段时间。也找很多人问过他们的看法,大多都告诉我说他们觉得檬檬说的没错。直到有一天,我得到了这样一个回答——
“你这个年纪,恋爱就应该淳朴。喜欢就说。”
一瞬间,我坚定了。
很多时候,我们向别人寻求意见,其实并不是真的要听他们怎么想。而是想从千万个答案中,找到一个自己深深认同的,用来支持自己行为和看法。
我并不是在问他们的答案是什么,而是在找我心里最想说的那句话。
我从来就不是一个藏得住自己感情的`人。我要是对一个人有喜欢,不敞敞亮亮地表达出来,我会憋死。
因为如果不说,我会遗憾后悔。我想趁着现在还年轻,坦诚地喜欢几回。
我不想从来没有做足够多的努力,到最后得不到的时候,还要装作不在意地安慰自己说:算啦,其实我也没有那么喜欢。
“但是如果被那个男生吃定你喜欢他,利用你的真心满足来他自己的需要呢?”她问,“这种意义不大的真心付出,最后伤害的是自己也没关系吗?”
“那我就当一片真心喂了狗。”想了想,我回道,“受伤也没关系啊,年轻的时候谁不受点伤。”
我不害怕最后的结果怎样,因为我总固执地认为,好的或坏的,要胜过沉默的死去的。
我会坦诚地告诉一个人我喜欢你,但我不会因为自己喜欢得真诚,就非得要让对方给予我同等的深情以回报。
我是喜欢你,但你是自由的——对于我的喜欢,你有接受的权利,也有拒绝的自由。
甚至你弃如敝屣嫌恶厌弃,或者利用这份真心……无论什么结果,我都坦然接受。
这样,喜欢你的我也才是自由的。
终于,檬檬摊了摊手:“算啦,我不劝你啦。你呀,不撞南墙不回头。”
我对着屏幕哈哈地笑:“年轻嘛,就该撞几回南墙。而且,即使终撞南墙,这南墙也是我难以忘却的回忆。”
支持着我长久以来坦诚表达心意的,往前回想起来,可以追溯到夏天。
那年暑假,我和我妈一起参加了一个夏令营。结营的时候要求家长和孩子互相给对方写封信,说些自己的心里话。
我妈在给我的信上这样写了这样一段:
“今天在操场上,你又亲了我一下,我心里很温暖很温暖,因为你经常这样表达你对妈妈的爱。我虽然总是说你这么大个人了羞不羞,但是我心里是很喜欢你跟我这样亲密的,我想你肯定也希望我主动和你亲密些。我以后改。”
她说她很喜欢我向她表达我对她的爱,说她因为我而感到很温暖很温暖。
这让我觉得我表达出来的爱有了意义。
生命中的某些节点,你会遇到一个人,让你抑制不住地想要告诉TA:你是被人坚定地喜欢着的,你值得一些很好的东西——比如最纯净的爱慕、比如最坦诚的真心。
我们这一生,会遇到8,263,563个人;
会打招呼的,是39,778个;
会和3,619人熟悉;和275人亲近。
但最终,都会失散在人海。
我只有这一个一生,终其一生我们或许都只会相遇这一次。为什么要遮掩?
现代社会的感情,计算得太精密了。一步步地打量着我和你到了什么样的关系,我该给你多少的好,都得算准了,不能给多。
但是过于精细,会不会也让原本应该纯粹的感情,少了味道?
或许,试探保留、及时止损放在现代社会,才是更正确的、更有利的做法,但感情的动人之处,不正是在于它的不计较对错、不在乎得失吗?
不管怎样,我总觉得,大方表明、期盼、受伤、失去,要好过欲说还休、婉转低垂、遮掩计算。
你还这么年轻,干嘛要老气横秋精于算计,干嘛不让自己的感情保持着该有的纯粹和简单呢。
年轻本就是要尽情爱恨的啊。
而所谓年轻,它也从来不是指某一个具体的年龄段,而是指能够长久地拥有蓬勃的少年感和生命力,能够时刻保持去爱和被爱的能力的人。
这样的人,在说“我喜欢你”的时候,说的是:你是一个让我心动的人,而不是权衡取舍分析利弊后,觉得不错的人。
愿你我都长久年轻。
能时刻发自肺腑地说出那一声“我喜欢你”。
篇7:我喜欢你,但不想让你知道杂文随笔
我喜欢你,但不想让你知道杂文随笔
和我关系亲近的朋友都知道我喜欢刘昊然,作为一位90后老阿姨,也算有了稳居心坎的男孩。
是很骄傲的,尤其看他越来越优秀。有着超脱年龄的沉稳与眼光,同时又保有少年风貌与激起少女心的小虎牙。
但和追星不同的是,我仅仅只是把他放在心里某个位置,只会和朋友开玩笑时提起,和她们一起分享他的好作品。
电视上有那种会连续播放好几遍的广告,如果是刘昊然代言的,ok,乐在其中。
有时候觉得生活有点苦,便看看他的直男自拍或者剧照:这个男孩子啊,把粉色都穿得那么明朗帅气,能和他在同一片天空下,也是很甜的呀~
他演的余淮很像我高中时的同桌,所以这更加加深了我对他的欣赏。
那天聊天时,有人说我单身是因为眼光太高。我朋友说:她是想和刘昊然在一起呢!我哈哈大笑着说:是呢是呢!但我心里有个声音:不,我是不会让他这么好的`男孩子,和如此平凡的我在一起的。
虽然都是异想天开,但就算有奇迹出现,我也不准许。
他值得更好的。我想到这句话时,突然有点心酸。
这件事不过是饭后的一个玩笑。但发现自己配不起心中所爱时,还是有点悲凉。
每次喜欢上一个人,我都会把那个人的好罗列出来,然后就觉得自己配不上,便小心翼翼藏好那份小心思。
最可怜的是,我不想这样。但我想不出还能怎样。
我也想去拼搏,但我的手脚并不听从我的心,到底是这个地方不值得我把时间和自己扔进去,还是我太挑剔?
我知道畏缩不对,我知道临阵脱逃不妥。我讨厌我把自己过成这个模样。但我无能为力。
我一直认为我单身的原因是,我还没有成为理想中的自己,所以也遇不到理想中的他。
我总是想着,我的真命天子一定是在前方等我,我要努力,要奋斗拼搏,争取早日走上自己的那条路,他就在那条路上等我呢。
可我一点都不努力。
贪图享受一时之乐,他明明可以成为我的动力,我却总是退到一边,摆摆手说“算了算了,有些事情努力了也是没用的”。
这种还没有开始就结束的“认命”,其实是懦弱,逃避。
所以在回想过去时,好像自己并没有去争取过什么,遇到点麻烦就想躲开。
我喜欢你,不想让你知道,不是因为害怕,害羞,就是觉得如果你知道了,我就得努力做得更好,才能让你觉得,我喜欢你这件事,是值得小骄傲的。
篇8:谢谢你,曾经我喜欢的人杂文随笔
谢谢你,曾经我喜欢的人杂文随笔
在此之前,从不相信自己在某一天会被一个人的笑容所吸引,他如冬日的暖阳一般温暖;他就像是骑着白马驰骋万里闯入你心底。似乎穷尽脑海中所有词语都无法描述看见他的那一刻,内心的触动。
记得那是大一的晚上,同是一个部门的我们却因为他是长我两届的师兄,从未见过面。那天我负责联系的嘉宾,因工作耽误了行程。在场的许多师兄师姐都责备我没有再三和对方确认时间,工作落实不到位……百口难辩的我心里充满了委屈,好几次想为自己辩解,却始终是低下了头默不作声。当我察觉到眼前有个人影的时候,闭上了眼睛等待着新一轮的责备,怎知,“师妹,抬头看看我。”他说,“犯错不要紧,下次要加油!”说完,他就笑着走开了,剩我一个愣在那。
“他是谁?”
“为什么我从来都没有见过他?”
“他为什么对我那么好?”
千百个关于他的问题缠绕在我的脑海里,我渴望着,渴望着再见他一面,渴望他能给我一个微笑。
终于在一次部门联谊中遇见了他,我远远地看着,悄悄地问同行的伙伴,他是谁。然后,我又小心翼翼地离开了现场,总觉得自己太平凡,太普通了,在我尚未变优秀之前,怎么能让他认识我,记住我呢?就像所有女生一样,希望自己在他面前呈现的每一面都是完美的。
可是我又按捺不住内心的渴望,想接近他。于是我以师妹身份打着工作的旗号,有事没事地找他聊天,他似乎也看穿了我的心思,却始终把我当作师妹。不失礼貌地保持着彼此间的距离,可我兴许是激动冲昏了头脑,知道一年后我才认清了这个事实。
在这一年里,默默地喜欢着他,也许是仰慕吧,帮他追求他自己的女生。隔着屏幕,悄悄落泪却没有停止过敲打键盘的手指,把那个女生的信息一点一点地告诉他,这是我和他之间的'唯一联系。如果他们恋爱了,他不喜欢她了,我连找他聊天的借口都没有了。我不敢告诉他内心的想法,害怕一不小心就破坏了这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友谊。
后来他告诉我,他要考研暂时不会考虑爱情问题。我也顺理成章地变成了那个陪着他考研的人。每天把有趣的信息发给他,偶尔也会贪心一把,把自己的心事告诉他,却始终得不到想要的温暖。聊天窗口里满满都是自己发的信息,直到今年我考研,我才知道,别人发的微信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种负担。结束一天学习后躺在床上,花时间费心思看微信变得奢侈,但是不会你的微信似乎不太礼貌,该怎么做?
我以为自己会一直喜欢着他,追着他跑,却没想到,考研结束的那一天,我突然觉得自己不喜欢他了。他是那样的普通,在他身上找不出任何一个能让我崇拜的点,我甚至一点都不了解他,不知道他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是哪里人,几岁了。原来不喜欢一个人不是长时间的积累,而是一瞬间,没有感觉了就是没有感觉了,过往的所有都变得烟消云散,记忆也在片刻便得模糊。
篇9:我不骂你说你,并不代表我喜欢你杂文随笔
沟通,是拉进人与人关系最好的方式。网上看到一句暖心的话:“爱你,就是和你说很多的废话。”如果一个人对另一个彻底失望,失去幻想,那么可能连一句话都不想和对方说。即使这些话是指责的话,都不肯说。
1.意大利经济学者帕累托在研究大量具体的事实中发现:社会上20%的人占有80%的社会财富。经典的二八理论在客户资源管理里也显得更为突出。
这是个效率至上的年代。对于社会上层财富拥有者来说,时间就是最宝贵的财富。
一个年入五百多万的公司股东,每天的净收益达到1万多元,折算成小时,每分每秒都是人民币。如果你耽误了他的时间,就是在耽误他的金钱。
最差的业务员,就是每天在不停的发广告,对每个人都报之阳光灿烂的微笑。
可是,不好意思,你所在的公司不是公益性组织,你也不是义工。请按部就班的完成对普通客户的工作处理,请最大化的保有你的时间、激情和效率,把它留给你的VIP客户。
如何提升业绩,创造最大化的收益,首先就要从这20%的重点客户入手。
我的同事小Q,在一个非常清闲的平常的礼拜四的下午,眼睁睁看着一个重量级的VIP客户流失。
面对复杂的工作流程,小Q的工作失误,这个VIP客户全程面带微笑。
小Q以最快的时间报告主管,以加急的.速度为客户开通道,也挽回不了之前的业务员和小Q做事效率低下、整个公司运转复杂、流程繁琐的整体印象。
小Q说:“他如果骂骂我,我心里还舒服些。”
事实就是这么残酷,如果别人不喜欢你,不愿和你合作,他就只想安静地办好事情而已。连一句骂你的话都显得那么多余。
2.比不好好说话更可怕的是沉默。一个看似和谐的家庭背后,没了吵吵闹闹,并不一定就是好事。
我在社群里结交了一位全职宝妈君悦,一个化学系的211高材生。
为了孩子的教育,君悦放弃了上海月薪两万的工作,全职在家带娃。孩子3岁后,创办了她的第一所早教培训机构。
带娃的这三年里,她从来没放弃过学习,利用孩子睡觉的时间,她阅读了大量的教育学心理学的书籍,对自己的时间进行有效的管理。
君悦辞职的最初缘由就是与婆婆的无效沟通。对于一个没什么文化却要对宝宝任何事情都要指手画脚的婆婆,君悦显得无能为力。
最初,君悦还耐心和婆婆解释,但上一代人的观念总是难以转变。而孩子0~3岁又是其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刻,所以君悦决定自己亲自带娃。
君悦不再和婆婆争辩,对于婆婆错误的观念也不再指责。君悦知道,对一个固执的没有什么文化的上了年纪的人,说得再多,也是徒劳。
这个家庭里,君悦和婆婆的关系似乎是缓和了。君悦的公司上了正轨,婆婆逢人就夸赞君悦懂事能干。
君悦说:“我不是突然喜欢上了婆婆,只是她有她的立场和对事情的理解,她的观念一时间是难以改变的。我不再和她说道理,只是不想把时间浪费在无意义的事情上。”
3.网上看到一段话,这是对“不爱了”最好的解释:
爱到最后,只剩下沉默,两个人在一起,除了争吵就是无休无止的冷暴力。
吵的次数多了,最后连吵架都懒得吵了,两个人的关系就像陌生人一样,各过各的,没有共同语言,也没有什么交集。
人和人的感情是靠贴心的话语交流出来的;如果还骂你说你,代表着对我们之间的关系还有美好的期许。
篇10:喜欢你杂文随笔
喜欢你杂文随笔
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只是我喜欢不到你,所以一直没告诉你。
以前的我,喜欢你大汗淋漓运动的样子,为你投篮的利落动作着迷;
喜欢你咕噜咕噜喝汽水的样子,为你上下滚动的性感喉结暗喜;
喜欢你扶着眼镜给我讲题的样子,为你毫不犹豫写下答案的好看手指叹息。
你总是笑眯眯的看我,让我觉得故事就会发生。
分开那天,我好像失去了全世界的欢喜。
后来啊,我用尽了全身力气想念你。看着你的照片发呆,听着你的声音入睡。你发的每一则消息我都记得,你写的每一个状态我都猜测。
「今天的你会做什么?」
「今天的你要吃什么?」
「今天的你开心吗?」
「今天的你疲惫吗?」
「今天的你还熬夜吗?」
「.......」
我吞下了所有的好奇,只为这份喜欢你的心不会打扰。
不确定今天的你会如何,只是很确定每天的我都想你。
在想念你的日子里,每分每秒都带着难过,期盼,开心和不安。
难过我的平凡不能去到你身边,
期盼有一天我们的再见面,
开心你的开心,
不安你的不安。
就这样我度过了独自想念的每天每天。
再后来啊,我们终于再见面。
不出意外地,我比从前更喜欢你。
喜欢你抱着吉他唱歌给我听,而我依旧为你的好看手指着迷;
喜欢你扯开领带解开衬衫的几颗扣子,而我依旧为你的性感喉结暗喜;
喜欢你在暗黄的灯光下写字的'样子,而我依旧为你的细腻文字叹气。
喜欢你一首歌就能安慰我的伤心,喜欢你一行字就能回答我的猜测,喜欢你一句话就拯救我的低迷,喜欢你一个笑容就照亮我的所有黑暗,喜欢你一个眼神就能让我无比心安。
后来的后来,故事并没有发生,可我依然喜欢你。
我只能在每个想念你的夜晚,一个人和星空说话。
如果你喜欢我的喜欢,那最亮的那颗星星就会替我传达;如果你不喜欢我的挂念,那再亮的星星也将熄灭。
我已经很久没有看到有星星的夜晚的天空,所以按照约定,我也只好偷偷藏起我的喜欢和想念。
怎么办,你这么好,我都不忍心再喜欢你。
好气哦,你这么好,我却永远都喜欢不到你。
篇11:我喜欢杂文随笔
小时候,幻想长大。自己变成公主一样,美丽善良,众人欣羡。有个王子一样的人无私的爱着,不求回报的对自己宠爱,体贴。
有自己的事业,工作上是女强人,精明干练。生活上不愁吃喝,生活小资。拥有很多朋友,经常吃喝玩乐。
好像听起来,并没有那么难以实现。我想要的不多,但似乎一切都没有实现。
现在的我,懒惰,爱挑剔,刻薄,自私,爱发脾气,爱抱怨,朋友很少 。
现在才终于明白,坚持初心是有多么难,生活能改变一个人的脾气秉性,世界会把你逼成你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我记得小时候妈妈是个脾气很好,很温柔,热爱生活的人。她教我写字念书,我们一起唱歌,给狗狗剪毛洗澡。后来妈妈变得脾气暴躁刻薄,我一度也很害怕小心。长大后经历了种种后,很多次我认真的想过,妈妈是经历了多少次不为人知的难过和坎坷,被这个世界多少次的苛责,才会不得已变成了她也不想看到的自己。幸好,现在的妈妈幸福知足,满脸的笑容。
服务行业不好做,但各行各业都不容易。就像《北京女子图鉴》里戚薇说的那样。拒绝长大,逃避责任是你在放弃你自己。好好工作,这是所有并非天生公主成为公主最快捷也是最靠谱的方式。
一两分的努力是根本不够的,你只有付出十二分的辛苦才有可能过上想要的人生。这不是危言耸听,因为客户会在你打游戏聊天消磨时间的时候悄无声息的溜走,因为工作会在你忽视的并不重视的所有负能量处理的哪怕再微小的事情上出现你想象不到的各种问题。
我是个很粗心很懒惰的人,但是工作之后使我明白,细节决定成败。各种问题麻烦告诉我,你不能大意甚至忽视。客户的流失在鞭策我时间就是金钱,所有你消磨的舒服度过的时间都会作用在你的将来。
一个女人的失败不在于选择了一个不靠谱的男人,也不是生活在穷苦的家庭,而是既改变不了自己的现状,也给不了自己更好的选择。
想要什么样的生活,就去改变。无法改变世界,就改变自己的'内心和生活。没有谁能决定你自己的未来,没有彻彻底底的雕琢自己,那你就安逸的活在自己的温柔乡里。但大多数的我们都是痛恨这样的自己,却又过着无能为力的人生。
有个朋友这样问我,我是如何在每天经历了那么多的不如意和困难问题之后还能保持这样微笑和善良?因为她老公在她们房子装修期间忙的不像样子各种问题的时候,脾气火爆,每天生气发火。
我跟她说,因为我心大,爱忘事。因为有人教过我,睡一觉就把所有事就忘掉了,而且我的脾气和怒火只对自己发泄。我一直都在检讨自己,跟自己对话,什么样子才是我想要的。
如果说28岁,我活成了自己最不喜欢的样子,那我相信改变后的我或早或晚会过上我想要的生活。
晨钟暮鼓,听音喝茶,在一个阳光叫醒的清晨,发现爱的人相陪,喜欢的事正在完成,想要的自己在一点点实现。
篇12:我喜欢杂文随笔
生活是一望无际的大海,人便是大海的一叶小舟。大海没有风平浪静的时候,所以,人总是有欢乐也有忧愁。当无名的烦恼袭来,失意与彷徨燃烧着每一根神经。但是,朋友,别忘了守住一颗宁静的心,痛苦将不再有。
我喜欢淡淡的问候,带着真诚,让你感到喜悦温馨,忘记了许多郁闷。我喜欢淡淡的绿茶,冒着淡淡的雾气,蕴涵了淡淡的哲理,引发你去思索品味。
我喜欢人与人之间淡淡地相处,不会太累,也没有那么多顾及,淡淡的友情就像淡淡的茶香令人沉醉。我喜欢淡淡的文字,流淌着飘逸和纯真,有如潺潺清泉洗濯着疲惫的心灵;
我喜欢淡淡的流云,自由飘浮在蔚蓝的晴空,犹如我淡泊平静的人生。我喜欢在淡淡的月光下看淡淡的星星,那么一眨一眨,就像无数调皮的小眼睛。
我喜欢淡淡的颜色,不要那么绚丽鲜艳,像早春开着的淡粉色的樱桃花清清浅浅。我喜欢淡淡的话语,没有殷勤也没有心机,只那么一句淡淡的祝福就能让人感动无比。
我喜欢在淡淡的雨中闲步,任微雨润湿衣襟,看青翠的远山蒙上了一层淡淡的氤氲。我喜欢在淡淡的黄昏随意徜徉,看晚霞逝成一抹淡淡的嫣红。嘈杂的世间有多少无奈呀,城市就像一个锁人的樊笼,何不放飞淡淡的心情,走进自然,亲近山水,去感受那种淡淡的意境。
我喜欢淡淡的风,带着泥土的清香,轻轻拂过脸庞,让我的心感到宁静安详。我喜欢淡淡的雨,悄悄洒落,红了桃花,绿了柳林,一夜之间丰润了纤瘦的小河荡起了多少甜美的笑窝。
我喜欢淡淡的生活,静悄悄地走过每一天,不要留下什么印痕,我也不想被众人瞩目,我喜欢站在树下看远方淡淡的风景。
守住一颗宁静的心,你会由衷地感叹:即使我不够快乐,也不要把眉头深锁,人生本短暂,为什么还要栽培苦涩?
如果我能一直拥有这种淡淡的心情,当我老去的时候我想就不会再有遗憾和悲辛。
我发觉我一直都在向往这种淡淡的感觉,脑海里总是流淌着淡淡的思绪。
只要有一颗淡淡的平常心,就一定会有一个淡淡的却不乏味的人生。
篇13:我喜欢黑色杂文随笔
我喜欢黑色杂文随笔
黑是扑扇着翅膀拉开夜幕的小精灵,点亮了白昼,探寻着你的足迹,跟你一同把影子变得幽深绵长。
不是你最不愿意触及到的颜色,比灰少了份温柔,却多了份暖和。
跟白相依相偎,却又故作不解,白总会容纳黑,黑也总会吞噬白。
小透明般在画布上普遍的存在在黑里特别显眼,如同一道闪电向你倾诉它的阅历,低低的吼声像一个年迈的小老头。
黑是昏黄灯光下的影子,吞噬着你不愿暴露在晨暮的伤口,轻声回应你“晚安。”
黑是你神奇的思路。
是让萤火虫在你脚边成为启明星的黑,是让流星划过时得以被注意到的.黑。
是忘川河中家属放置在黑的寄托,那一盏盏小灯源于思念,又逐渐溶入遗忘。
是冬日烟火消散后少女脸上掩饰的表情。
是寻宝的少年一脸高兴地奔跑。
是当我窥探你内心深处的秘密时预感到的黑。
黑是处于羊群中你那蹩脚的温柔。
黑是坐在黎明的列车之中温暖的寂寞。
黑是车窗的剪影,“哐啷哐啷”。
黑是奢望巨大奇迹拿着宝剑瑟瑟发抖的勇者。
黑是恶龙的一个亲吻。
黑是于银屏前的座位上看着“勇者斗恶龙”的你被拖曳的影子。
黑是坐在你隔壁的爱人遮蔽住你的眼睛小心翼翼递给你品尝的温存。
篇14:我的喜欢杂文随笔
我的喜欢杂文随笔
我喜欢没有歌词的旋律,哈,说到这句话
以前和一个女孩子在微信聊天
“我喜欢一首歌的旋律,很多时候我甚至不会去歌词”
ME:“我觉得一首歌的词,才能正在明白一首歌的灵魂”
“哈哈,那我地好好听听歌词……”
尤其写文字的时候,我喜欢简单的旋律,那样自己的思绪不会被歌词带走,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我这个人比较容易被影响
我喜欢听着旋律,看着以前自己的码过的字,前几天我一直在想,我该如何继续这里的意义,我想着一些事儿,一些人,一些过去
看着已经谢了560篇文字,呵,已经那么多了,也就意味着快连续写了两年了,不容易呀,有些文字甚至写的还蛮长的
看着这些文字,当然,我自己回看也就最近的这几篇文字,我想应该不会人会从头来看一个陌生人的文字吧,甚至我自己都不会再重头去看,写过的文字,看过的书,爱过的'人,其实都是一种体验,一种生活的体验
我喜欢这么随便写写的感觉,尤其听着舒缓的音乐,手机在键盘上敲打的感觉,任意让自己的思绪漂流,随着音符随意飘着……
我不在乎自己写了什么,亦或是写了多长亦或是多短
我只是喜欢这种感觉,我很多时候向往美好,美好在心里,如何让自己有一个好的心境,这个真的很重要
也许接下来,我书写的就是一种“心境”
篇15:我喜欢的杂文随笔
我喜欢的杂文随笔
我喜欢早起,然后不紧不慢的收拾自己,换上干净舒服的衣服,吃早饭,听着喜欢的曲子,一遍又一遍也不觉厌倦。在洒满阳光的路上追逐着自己的影子,心里柔软到甜美。
我喜欢一个人逛街,最好是那种古巷,有石板路铺就的古巷,两侧是年轮走过留下痕迹的古屋,斑驳的霉菌在墙外泛起古老的花斑,一种别样的情愫流淌在心田。脚步丈量着历史的年轮,手指磨砂着墙外的肌肤,让节奏变得很慢很慢。
我喜欢在喧嚣的世界里找一个安静的角落,是一家素朴的书店,或是一家干净简约的奶茶店,亦或是一家文艺的杂货店,然后静静的发呆,什么也不去想,就这样在掌间细数时光流淌的颗粒,内心平静到微波不起。
我喜欢一个人去跑步,换上运动装,带上耳机,放着快节奏的歌,在跑步机上奔跃,喜欢汗水慢慢浮现成水珠 又汇成一条小小的细流,从我额前划过,顺着脸颊痒痒地留下,滴在衣服上,后背变了颜色的衣服向我炫耀着努力的成果。
我喜欢去逛菜市场,挑选着生活的色彩,这里的每个人都虔诚地生活着,无论是店家还是买家,醇厚的生活气息弥漫在每个摊位的上空。带着方言色彩的`吆喝亲切舒适,内心充盈美好着,便不觉得周围的嘈杂有多刺耳,像是屏蔽了干扰在自己的世界里静谧。
我喜欢一个人去吃饭,细嚼慢咽,不用为了等谁而假装消磨时间,也不用担心被谁等待而心有紧迫,匆匆吃饭而忽略食物的意义,对自己有足够的耐心和时间,让每份食物与味蕾发生触碰,它们本该美好,也应认真对待。
我喜欢捕捉黄昏的足迹,标记天空遗留的美,看晚霞染红天幕,慢慢晕染,又悄悄告别着,是梦幻的黄昏,是水墨的黄昏,又是诗意的黄昏。
我喜欢一个人呆着不被打扰,或是沉迷于一本想看的书,或是专注于一幅幼稚的手绘画,或是静享一首心动的曲子。。。在快节奏之外活在内心经营的小世界里,寂静欢喜,默然美好。
篇16:像喜欢夏天一样喜欢你杂文随笔
像喜欢夏天一样喜欢你杂文随笔
年少时的夏天,大约是16岁的样子,在母亲租住的房子里失眠,午夜洗完的长发还在滴水,赤脚走在木地板上,坐在厨房的椅子上边喝酸奶边看岩井俊二的小说《情书》,看完时正好天边泛白,我将灯关掉,从窗户看出去是一片空旷的平地,不远处有一棵很高大的树。
大概人永远会记得人生的某些片段,它根治在内心深处,平静祥和,有着真正的生命能量,不以时代变迁而不见;而我真的喜欢那个片刻——木地板、一本难求的好书、夏天、难得的独处以及远处的大树;所以后来无论生活在哪座城市,租房时我永远偏爱二楼并且窗外有树木的房间。
再久远一点,时间倒回13岁,初中二年级,家庭遭遇变故,原本的世界开始分崩离析。心中盛满破碎和痛苦,以及在情感世界里苛求尊严而不得的捉襟见肘。犹然记得那一年我变得格外沉默,也更喜欢在课堂上拿出草稿纸爬格子,我的同桌则负责提醒我老师来了以及帮我数小说写了多少字。那时初二升初三的'暑假都需要补课,家里因为担心用电脑影响学业早早就把网线拔掉了,而未成年连网吧都去不了。我则在放学之后步行一站地去一个黑网吧里上网,从书包里找出来课堂间写的草稿,一点点誊写到萌芽论坛上。在一片游戏的声音里,只有我一个人慢慢打着字。那时我们没有手机、没有电脑、甚至没什么钱能买书,只有心中对于倾诉以及分享的渴望,渴望这个世界还有人能够理解你,渴望这个世界还能有人与你同苦共甘。隔着荧光屏能对你有所回应,知道你此刻的破碎和痛苦早已无力承担。
我们忘了,忘了文字世界在最开始给你带来的快乐,只不过是茫茫人世有人能懂你这件事,确凿存在。
人生真的很像选择一个角色,进入一个房间打比赛,游戏的初衷是让你看清楚墙壁上的文字,可是对手实在太多太强大——所有人都在挣钱,所以你也得拼命努力这件事第一击就将你胖揍,还没应付自如;紧接着成家立业的焦虑紧跟其后,仿佛不在30岁之前结婚生子简直不配活下去;觉得焦头烂额,觉得无法喘息,对手实在太强大,紧密的冲击,让你忘记了墙壁上究竟写着什么字?我进入这个房间之前我的初心是什么?我还能对这个游戏乐在其中吗?
原来成年人的世界一点也不比少年的痛苦要轻松,如果一定要分出个伯仲,我想我还是给成年人投一票吧,毕竟连梦都不做了,怪可怜的。
年少的时候真的很喜欢夏天,觉得夏天充满了生命力,磅礴浓烈,大雨在夜里倾盆而下,下水道的流水声像在弹琴,梧桐树簌簌抖动仿佛悲鸣,坐在窗前听雨总是能久久不去。
5月12日。汶川地震十年了,饭否十一年了。十年前地震时我旷课刚从家里出来,走在步行街上看见很多人站在路上抬头看,进了麦当劳之后收到信息说地震了,却不知道震中是哪里。那一年我18岁,即将高考,想去杭州读大学,喜欢穿长裙。
若你今日问我觉得人生什么最可贵?我觉得是少年心最可贵,这一路我真的见够了世俗的虚伪,见够了两面三刀见够了为了利益蝇营狗苟的人生。连我自己都一度忘却了墙壁上字,几年又几年盲目地狂奔。
不是对人世及心底美好没有觉知,而是这个时代实在是太快了,周身声音实在太嘈杂,让人总是不由得怀疑自己,是否想要坚持的事情真的太儿戏了?在与他人的比较中,在前提条件的命题中,我们忘了曾经有许多事情曾经给我们带来过无条件的巨大快乐和安慰。
呵护那颗少年心,在鼓噪的现世藏着它安静前行,默默努力,怀揣着它好比藏着一个珍贵的秘密。
我像喜欢夏天一样喜欢你,因为你一直以来赋予我的强大生命力。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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