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学校教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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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初中学校教务管理制度
指导思想
我校家长学校工作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国家教育部、省、市教育部门有关家长学校文件精神为指针,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落实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努力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积极构建家庭、学校和社会一体化的教育体系,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奠定基础为目的,充分发挥家长学校的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家长学校教育活动,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家教观,掌握科学教育方法,努力提高广大家长的素质,真正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三结合的教育局面。
教员培训制度
1、每学期组织家长学校教员召开会议不少于2次,研究并解决家庭教育有关问题。
2、定期组织教员学习家庭教育理论,提高业务水平。
3、利用适当的机会组织教员与兄弟学校进行交流学习。
4、教员给家长学校上课次数每学期不少于2次。
5、教员总结经验写出有关论文,每学期不少于1篇。
6、积极编制家教宣传资料,及时改换家长园地等宣传栏。
家长学校常规教学制度
一、备课
1、依据《三水中学附属初中家长学校授课计划》,教学方案以《佛山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授课参考教案》为主,参阅其他材料。
2、备课时应有针对性、可行性,有完好的备课记载。
3、备课内容要细致,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内容选择要恰当。
4、合理布置备课时间,不能同正常上课时间抵触。
5、备课记载应具备授课时间、授课的请求、授课人、授课效果评价等项目。
二、上课
1、课堂是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的主要阵地,是为家长学员传授科学、正确的家教办法的主要渠道,因而,进步课堂教学质量尤为重要。
2、按学校方案布置上课。教员不准擅自停课。做好上课的各项准备,包括准备教案、材料、教材、教具、学具、演示仪器等。
3、坚持良好的教学次序,严格教员上下课的行为标准。上课准备铃响后,教员要在教室外等候上课。
4、课堂上,教员应运用普通话停止教学,应留意本人的仪表、衣着,一言一行要表现教员应有的素养微风范。女教员不准穿无袖上衣、吊带衣裙和穿拖鞋,男教员不准打赤膊、穿短裤、拖鞋进教室;上课时间不允许接手机;不允许在课堂上抽烟或做其它事情。
5、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每一堂课都要做到教学目的明白、集中,重点突出、难点打破,具有科学性、思想性、系统性。教学办法灵敏多样,教学手腕先进,态度亲切自然,倡导“笑容”教学,教学言语富于鼓励性,教学内容具有指导性,使家长学员心情酣畅地上好课,可以学习到科学的教子办法,学有所获。
6、要认真组织好家长学员的课堂纪律,课内不得让家长学员随意走动、随意讲话、抽烟或大声喧哗、打接电话。
7、课堂教学中必需以教员为主导,要面向全体家长学员,科学地布置时间,最大限度地发挥每分钟的效益。课堂上要布置足够的咨询、交流时间供家长学员沟通与交流。
三、作业布置
因家长学校学员的特殊性,教员课堂内布置作业。以咨询、交流为主,不倡导布置课外作业。
四、课外辅导
关于一些因故没能按时参与家长学校学习的学员实行课外辅导。辅导的方式可以进行电话、网路交流,也可以面对面辅导。
家长学校考勤制度
1、按时到校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事先请假,完善请假手续。
2、学中必须自始至终参加学习,不得中途换人,确保学习的连续性和完整性。
3、学员必须按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不按时参加者视为旷课。
4、学员必须按时、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考核,积极完成各项任务,对不能按时完成的视旷课一次处理。
5、对旷课学员,除教育批评外,不得评为当年优秀学员。
信息反馈制度
1、每次授课后,要进行所授效果调查(抢答或问卷)啊啊
2、认真做好家校联系的信息交流工作。
3、学员们要积极配合,将自己的.想法、意见或所求反映给教师,便于加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4、教师要推荐学习和家教好的家长作经验介绍,为全员借鉴。
5、教师对学员的意见、所求、交流、经验等要及时整理、记录并归档。
档案管理制度
1、实行专人负责专人保管(学校团委负责)
2、各项活动的宣传、文字、影像、名册、制度、计划、评比、试卷等资料,注意收集、整理和保存。
3、每年定期将各类材料汇总、编号、装订、归档。
4、家长学校的资料要单独立卷。
优秀家长评选表彰制度
为提高广大家长参与家长课程的积极性,提高家长的家庭教育水平,特制定本评选表彰制度。
优秀家长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参加评选:
1、积极参加家长课程,学年内无缺勤现象。
2、家长上课时带着家长课程教材、学习用品。
3、熟悉教材,对孩子存在的问题了解,能主动联系班主任老师解决孩子的问题。
4、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家长课程的建设,对家长课程有自己的认识。
5、学习后能主动运用所学知识对孩子进行教育并取得显著效果。
表彰:
每学年每班评选2名优秀家长,发放证书,给予表彰奖励。
家长学员学习心得撰写制度
1、每次开办家长学校,由校方印制学员学习心得记录表,发放给每位学员。
2、学员在听完课或专题讲座后,须认真填写学习心得记录表,如实把自己的想法和心得写下来,以便日后与其他家长进行书面的交流。
3、教师对学员的学习心得记录表进行汇总,对学习心得进行归类,把优秀的心得,或对学校有良好建议的内容整理出来,交与学校领导,以供参考。
4、如有学员因故未能参加家长学校培训的,教师应主动与该学员取得联系,给学员补课,并补写学习心得。
家长开放日制度
1、开办“家长学校”
学校成立了“家长学校”,重点向家长宣传家教知识,培训家教技能,同时开通我校“家校短信平台”,及时传递和解决家长关注的社会和学校教育热点,难点问题。
2、召开学校家长会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班级、年级或全校性的家长会。
3、设立教学开放周,在教学开放周任何一天,学校家长均可来校听课,评课、与老师交流,体验班级管理,学生生活等,使学校的工作客观的展现在家长面前。
4、设立家长接待日
将每月的单周的星期一设为家长接待日,设立专门的接待室,解决教育中的个案问题。
5、家长学校对“家长开放周”及“家长接待日”家长提出的问题予以核实、调研,给予答复,力求将学校建设得更好。
篇2:学校教务的管理制度
教务科是学校教学指挥管理中心,常规管理是一项系统工作,常规管理制度是建立和维护学校正常秩序的保证,是推进素质教育进程的基础。抓好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能有效的凝聚整体合力,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扎扎实实,持之以恒的促进学校的发展。严格教学常规管理,既优化了学校的育人环境,又包含教师良好素质的培养和形成,这是一项基础工作,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素质教育才能全面实施。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发挥自己的职能,制定细则,执行制度,执行计划,明确责任,统一进度,研究教材,评教评学,开展活动,掌握信息,组织考核,使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
一、教学计划管理制度
(1)教务科要及时制定教学工作计划、督促年级组、教研组制定工作计划。对年级组、教研组工作计划要检查落实。
(2)各学科备课组要有详实教学进度表,教务科随机检查教学进度
(3)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要及时上交工作总结。
二、教案检查管理制度
(1)教师教案前要有教学进度表。
(2)教师备课教案要有一周的余量。新学期开学提前备好两周的课。
(3)教务科、教研组定期检查教师教案。
(4)每次检查评选优秀教案25%左右。
三、教师集体备课管理制度
(1)教师集体备课组活动有详细记录。
(2)教师备课电子稿期末交教务科存档。
四、听课检查管理制度
(1)教师听课笔记中必须要有听课评语。并及时在管理平台填写听课评价。
(2)教务科组织教研组长对每位教师的听课笔记定期检查,并认真作好记录。
(3)学校领导每学期听课至少30节。中层干部每学期听课至少20节。教研组长每学期听课至少18节,教师每学期听课至少15节。
五、教学会议记录制度
(1)认真作好学校召开的教学工作会议记录。
(2)教研组(年级组)、备课组的教学会议及活动记录。
六、验室管理制度
(1)各实验室管理考核制度。
(2)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要有(周)计划。
(3)实验后要有实验记录。
(4)多媒体教室使用记录。
(5)计算机室、电教室、语音室使用记录。
七、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1)建立全校学生学籍册及学生素质教育手册。
(2)学籍管理员每年及时做好毕业学生升学统计表。(毕业学生总数、毕业升学率、升入一本、二本、三本人数、其它升学情况)
(3)学籍管理员每期要清理好学生转入、转出情况记录及转学证明存根。
篇3:初中学校教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本学期教务处将根据学校办学理念及工作总目标,结合本学期实际和镇教育办公室精神,继续倡导“实干就是能力,落实就是水平”和“敢说真话,敢下深水,敢于碰硬,敢于管理”的理念,苦练内功,夯实基础,伏下身子,提高教学规范管理能力与执行度,狠抓班风和学风建设,搞好我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力争再创佳绩,形成我校办学特色。
二、主要工作
教导处处室文化方面。
1、加强处室团结,避免内耗,践行“求是、创新、高效、和谐”的工作作风。
2、树立服务教学、服务教师的思想,注重情感管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尽量让每一位教师都支持理解教导处的工作,尽可能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
每个人都有优点,也有缺点,教师也一样。应蹲下身子,站在普通老师的角度思考一些问题,做到真正意义上从内心的尊重每一位教师的人格;建立博客网,把教导处的工作安排、管理措施等公布有网上,让教师们积极留言,便于收集教师们的意见与建议,为教学管理提供借鉴;教导处真诚地希望与教师交流,做到尊重老师的合理建议,积极思考教师之所需,及时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
制度建设方面。
1、完善各类教育教学管理的制度建设,加强落实,做到制度制定与有效管理的结合:完善推行公示制度,打开情面,对事不对人,实行公示制;进一步探索教学六认真的有效管理模式,改变《潮河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量化管理方案》中不实用、不宜量化操作的地方,使之更科学、合理,实用;强化集体备课制度,排课程时专门考虑,加大检查力度,不走形式,注重实效;继续推行月考制和学科联考制度,及时反馈教学信息;实行推门听课与领导听课日相结合,检查教师教学情况;建立制卷、考试制度,规范学校考纪考风;与科研室协作,规范完善教研工作、新教师的成长工作,落实教研制度,新教师的成长制度;与德育处合作,完善学生的考核、评价、奖励制度等等。
2、公布了就实施,一项一项落实,不光说不干,光布置不检查考核落实,以促进教学管理的良性运行,全面提高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
教师教学常规管理方面。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开齐开足规定课程,严格教学秩序。进一步明确初中音、体、美教学的目的的任务,初三及早抓好体考训练项目。教师必须严格按课表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调课,坚决杜绝旷课现象。有早自习和辅导课的相关教师应准时到岗到位,完成本职工作。参加业务培训和进修的教师应协调好课程并告之行政值周或教务处,确保学校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出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2、坚持教学六认真,实行集中查、分科分人抽查、联系领导平时查与推门听课制(一学年至少要听每位教师一节课),加强课堂教学管理力度,严禁无教案上课,坚决杜绝教师讲课的随意性和课堂组织失控现象,上课期间禁止随意进出,严禁接、打电话。由于明年普九迎省检,今年接县检,备课暂不作变动,不满35岁的青年教师要求详案,并要及时写好教学反思。对作业的设计和批改必须做到“四精”(精选、精讲、精练、精批)和“四必”(有发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差必补),教务处将对上述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有问题的根据《潮河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管量化理实施细则》实行扣分制管理,建立教师个人专项档案,学年折算后计入教师的年度考核,特别是要加强艺体科、信息、综合、电教室、图书室和实验室的相关教师管理。
3、实行对薄弱科、班的跟踪制,根据平时反应和学月、学科联考成绩,学校和教导处亲自督查,采取问学生、听讲课、查作业、查备课、谈心得等方式,指导帮助,改进提高。
4、加强考试管理工作(具体参见《潮河镇学校考试和管理办法》)。本学期仍实行学月考试制(如有可能实行九中片区十校联考制)和学科联考制(特别是语、数、外、八年级生物、地理、物理及初三各学科)。制定制卷、监考、阅卷、统计、分析、上报的考试制度。认真做好学月、期中、期末及各种模拟考试的命题、制卷、印刷、保管、批阅及试卷分析与抽样调查,加强质量分析。
5、规范教师的两操和中午、放学行为,要求体育教师训练学生的出操和对两操检查学生进行规范培训,为班级考核提供准确依据。
6、培训并利用好各班的'学习委员,对教师的出勤、纪律、老师听课、调课及班上其它情况进行记载,为教导处各方面的管理提供第一手资料。
7、定期召开部分学生座谈会及部分教师座谈会,及时了解各年级的教学情况,有的放矢地调整相应措施,提高教学质量。
8、工作不满五年的年轻教师和新学科教师的要求按科研室要求进行。
教研与学科组建设方面。
1、提倡务实,严格教研纪律,对违反者从严处罚。
2、由教导处、科研室共同商定教研导向,和相关负责人及教研员开好协调会,统一要求,再分学校统一和教研组自主活动制定教研计划。
3、各教研组根据工作计划认真开展工作,不搞花架子,不走形势,不走过场,学校领导层中各学科各组联系人直接下深水参与教研。
4、充分发挥年级学科组、备课组的作用,强化集体备课制度。每次活动要定时进行并上交资料,要有主题,有中心发言,并能制订出解决问题的初步方案,活动要有记录,同一备课组力求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进度,统一教学目的、要求,统一教学内容,统一重点、难点,统一主要的基本练习测试习题,从而缩小班与班之间的差距。
5、加强听课评议制度,努力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把自己培养成“复合型”教师。三年级以上教师每周听课一节,每个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三年以下年轻老师每周听课两节,每个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30节;老师相互听课由学习委员签字,杜绝不听课作假的现象,听课要有记录,做到及时、公正、客观,必须要有过程与综合评价,否则视为没听课。
6、搞好与镇内兄弟学校和县内外先进学校的教学 联动,加强教学交流,学以至用,共同提高。
篇4:初中学校管理制度
一、教室只作为学生上课、自习、考试、班级活动、教师教学活动等之用,未经许可,不可另作他用。
二、教室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可将教室擅自外借、占用或处置。
三、教室是学院的公共财产,教室使用者必须遵守教室使用规则,爱护教室内的所有公物,不可随意拿走、搬出,更不可有意损坏,违者要追究责任和予以赔偿。
四、教室按正常作息时间使用。每学期教室的使用必须有详细的使用安排表和作息时间表,一经确定后不可随意更改。因特殊情况更改的,必须有最新更改表。临时使用需到办公室办理批准手续。
五、某教室如作为某班级上课、自习和活动的主要固定场所,则该班级负有管理教室(维护公物、保持清洁、维持使用等)的责任。称为“代管”。代管班级应有教室物品的详细清单,使用过程中损耗、修理和更换的,应有完整的记录,每学期结清一次。如中途“代管”发生变更,应及时结清。
六、教室经使用后,当天必须进行清洁整理工作。属班级代管的教室,由该班级安排值日生,负责教室的清洁卫生。公共大教室、公选课教室、语音室、电化教室等由最后上课的班级安排值日生进行清扫。并有专人按课程表在早上上课前开启、晚上自习后关闭教室。
七、师生应共同遵守作息时间,并妥善使用教室用品。粉笔、擦板、抹布和其他用具应事先准备好。学生按固定座位就坐,坐姿端正,保持课桌椅安全合理使用。
八、教室内上课、自习或活动时,不得影响其他教室的正常使用。
九、保持教室清洁整齐。不得在课桌椅、墙上、门窗、角落、窗帘等处乱画乱图;不得在教室里用餐;不随地乱扔杂物;不随意挪移课桌椅、讲台等;严禁随地吐痰。
十、在规定的范围内张贴、布置教室、出墙报、黑板报,不要四处张贴;不要张贴不适当的广告、宣传品和资料等;不要使用破坏墙面的黏合剂。
十一、教室应保持安静和秩序,不得在教室里踢球、打球、剧烈运动或相互打闹、争吵、产生混乱等。
十二、严禁在教室里做危险行为;严禁爬攀门窗、摸弄电器电源、使用违禁电器、不安全地叠起桌椅爬高取物等。
十三、学生离开教室时,应将书包、书本、文具等随身带走,并自觉将废物垃圾带出或放入垃圾箱内。
十四、严禁将易燃、易爆、易腐蚀、有特殊气味、危禁物品、刀枪器械、宠物、肮脏油污和超大超重物品等带入教室;不要将贵重物品带入和寄放教室,也不要储藏其他私人东西。
十五、节约用电,上课或自习时根据需要开启电灯或风扇,最后离开教室的学生要自觉关闭门窗、电灯、风扇和各种设备。有水源的教室要随时关闭水龙头。
十六、对专用教室(电教、语音、实训室等)的使用,必须按该教室的使用规范和程序来进行;未经许可,学生不得擅自开启和使用任何设备;使用中发生问题,不得擅自修理,必须报告老师,由专业人员来处理解决。
十七、专用教室在使用前必须由教师(有使用资质)或专业人员进行检查;使用后必须按要求记录使用情况,有故障、隐患等必须及时向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及时处理解决。
十八、任何教室和专用教室的设备、仪器和物品等均不得外借;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或补办好手续。
十九、经常检查教室物品的使用情况,维护和保持良好的使用方法,对不良的使用行为,人人都有劝止和举报的权利。发现问题,立即反映,及时报修。
二十、考试期间,教室由学院统一安排用作考场,班级不再使用,并清洁后封存;考试当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当场使用的班级共同承担,每考一次做一次。
二十一、放假和考试期间,教室必须清场,所有个人和班级用品必须移出,并清点公物,以保证后续事项的顺利进行。
篇5:初中学校教研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的有效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教育科学研究所(简称教科所)是学校教育科研的管理机构,受学校校长(分管校长)的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上级教育科研部门的管理和指导。
第三条 以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提高办学质量,有利于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为教科所工作宗旨。遵循“立足教育教学实际,服务教育教学实践”的原则开展本校的教科研工作。
第四条 学校加强对教育科研工作的领导,鼓励教师积极开展科研,倡导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民主集中制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教科所是负责学校教育科研的中层管理部门,在校长或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全校科研的具体管理工作。学校教科所成员由具有一定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的教师或学校领导组成。以学科组为科研工作基层小组,学科组长为科研小组组长,全员参加。
第六条 学校教科研工作接受市教科院、教科所、区教科所等部门的业务指导。学校教科所根据工作需要到高校或科研机构聘请相关的专家或教授作为学校科研顾问,对学校的.科研工作提供指导和建议。教科所聘请校内外具有科研专长的老师作为教科所的“科研指导小组”成员,参与对学校科研课题的立项、教科研成果评选(如教师教育教学案例评选)、教师教科研成绩的评定等工作。
第七条 学校教科所的主要职能包括:
1、营建学校的科研氛围,树立教职工“科研兴教,科研兴校”的专业意识;制定本校教育科研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课题管理办法;开展学校教科研工作的计划管理、制度管理、队伍管理、过程管理、成果管理、档案管理、经费管理。
2、为学校重大教育教学改革项目提供决策咨询,并会同有关处室或教研组共同研究和制定实施计划。对各学科教学改革计划提供指导、建议,协助各教研组或个人实施计划、总结和推广教改经验。
3、制定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奖励制度和建立教师教科研业务档案,对学校集体和个人的教科研活动进行归口管理,及时汇总,形成第一手资料;评定教师年度教科研成绩。
4、负责校级教科研课题的立项评审、组织实施和鉴定工作负责或协助区级、市级和国家级课题的立项申报、组织实施和成果总结工作。负责教科研成果的交流、推广工作。
5、指导组织全校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积极申报区、市、国家级教育科研课题,积极组织、指导、鼓励教师参加各类、各级教育科研成果评选。
6、加强与市、区各级教科研部门的联系,负责校际教科研交流工作,组织与兄弟学校的教育科研交流活动,提高学校的科研交流、对话能力。
7、负责学校教科研专项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8、提高科研服务意识。努力发展并健全学校教科研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编撰工作。及时向有关课题组提供最新科研动态与情报检索,为教师从事教育科研提供咨询和指导。积极创办与教科研相关的学术论坛,多渠道、全方位提供有关教科研信息,扩大教师视野。
9、加强科研培训,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通过讲座、研讨等形式举办科研培训,不定期地聘请全上海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教育科研带头人来学校做现场报告,交流经验与想法。依托高校举办各类不同档期的专业进修班,组织教师进行专题考察学习。
10、高质量办好校刊《教育创新研究》。
第三章科研课题的组织管理
第八条 学校的课题立项立足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实际,紧跟国家、市、区有关科研动态。确立课题必须从日常教育教学实际、理论热点问题思考、教育改革和发展面临的问题、教育部门的科研规划或课题指南、教育期刊的征稿启事或选题要点出发,规范填写“文来中学教育科研项目申报表”,然后,再向上一级单位申报立项;校本课题先上报到教研组组长处,审定后交学校教科所。
第九条 校级课题的申报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学年第二学期5月份,时间为一个月。教师可根据学科教学要求、学校的工作的整体要求,结合自己工作的实践研究设想,提出课题申报。
区级课题的申报一般是在每年的6月份至8月份,教师可根据自己校级课题研究的情况申报区级课题。市级课题的申报原则从区级课题中产生,国家级课题的产生原则上从市级课题中产生。
第十条 教科所聘请由校内外教育专家、高级教师组成的评审小组,对所申请立项课题的科学性、创新性和研究价值进行审查,合格者予以立项,纳入校教科研计划并根据课题的性质提供一定数量的科研经费。同时,推荐优秀的课题申报区、市、国家级课题。
第十一条 学校教科所对所有立项的课题进行指导、帮助和支持。各课题组主持人要定期向教科所呈报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教科所负责对课题研究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课题结束时,研究人员应提交结题报告。对结题的课题,学校组织力量进行验收鉴定,或积极协助上级有关科研部门进行验收鉴定。
对课题立项后课题条件发生变化不能及时完成的,申报者应提出《延期结题申报》并提交新的课题研究方案。对课题立项后无实际进展的课题或弄虚作假的课题,校教科所有权向学校提出中止或撤销意见,并对课题负责人进行相应的批评。
第四章关于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第十二条 教师业务档案是评价教师教育科研成果的重要事实依据。学校实行教科研成果登记制度,建立教师教育科研业务档案。
分类登记的类型主要有:
(1)已经立项的校、区、市、国家级教科研课题;
(2)已经在省市、国家级等级别的正式刊物、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
(3)已经在具有省市、全国等级的正式刊号的出版社发表的论著(内容有关教育、教学专业学术等)、教材,或学校立项自编教材、讲义;
(4)学校重大教育教学科研活动评比获奖者;
(5)已被国际国内重要刊物索引或引用的文章。
第十三条 教育科研业务档案在登记的基础上建立教师科研业务档案,其存储方式是:
(1)资料方式,将主要有效材料的复印件装入有关资料袋;
(2)电子档案方式,将主要资料登记在电脑中。
第五章关于教科研基金
第十四条 为了保障教科研工作的正常开展,学校通过直接拨款或社会捐助成立教育科研专项基金。基金主要用作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和教科研工作成果奖励等。
第十五条 教科研课题研究经费使用遵循以下制度:
1、教育科研专项经费用于教育科研立项、评审、奖励和推广等,由教科所统一管理使用。课题研究单位或个人可以根据科研的实际情况,向学校科研所提出申请,教科所上报校长室,经校长室审定同意,提出资助意见。课题研究开始预拨批复金额30%—50%,课题完成并经评估合格补足剩余部分。外出学习调研,须经主管校长签字同意后才能成行,回校后凭有关正规票据报销。
2、课题经费专款专用,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经费由有关部门按规定拨发,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对学校已经申请立项的国家级、市级、区级课题进行相应的经费补助。校级课题由学校统一按标准拨发。课题研究经费必须全部用于科研项目。教科所负责检查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如课题无故终止或未履行规定的任务则追回所发费用。
第六章关于教科研工作成绩评定和成果奖励
第十六条 为了鼓励广大教师积极开展教科研工作,学校在政策上采取措施,依据教育发展需要不断修订《文来中学教师教科研成果奖励规定》,对教职工的教科研年度成果进行奖励。
第十七条 申报国家、市、区级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原则上从获得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的项目中产生。
第十八条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作为年终考核、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 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获奖的,由授奖单位收回证书、奖章和奖金,并上报学校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为鼓励各部门或组室重视教育科研,从科研要质量,以科研促效益,学校每学年评选一次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由学校予以奖励。具体标准参见“文来中学教科研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选办法”。
第二十一条 学校每年召开一次教科研工作经验交流会,组织在校科研工作中做出成绩的老师介绍经验,展示成果,在校内宣传推广。
第二十二条 对有推广价值的优秀教科研成果结集出版。
第七章关于教科研队伍建设
第二十三条 营造全校实事求是、勤奋好学、勇于创新、乐于实践、全员参与的科研风气。行政领导、教科所主任、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必须带头开展教科研工作,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理论的学习,积极投身教育科研实践,并结合实际主持一项校级以上课题研究,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科研素养和教科管理水平。
第二十四条 学校教科所应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本校科研队伍的建设,特别要积极鼓励青年教师开展教科研活动,培养形成一支有志于教育教学改革、科研意识强、科研能力强、学科齐全,具有一定影响和带头作用的、老中青相结合的科研骨干梯队。
第二十五条 做好教师的教育理论学习辅导工作,按期进行教育科研培训。每学期应由科研室组织一次校级教育科研理论及方法的培训。校级培训由教科所的教师主讲,也可邀请上级教育教学研究部门的专家作专题报告为了落实教育理论学习,学校科研室、图书室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教育科研理论书籍、杂志,供组织教师学习或教师选学。
第八章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于校长。
篇6:初中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1、白天学生上课期间,宿舍要有一名值班人员在值班室值班,职责是:接听电话、接待家长来访,防止闲杂人进入宿舍等。
2、上午学生放学进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员提前全部上班管理学生。学生午休后进入教学区(除值班人员外)其余管理人员休息。
3、下午学生放学后进入宿舍,要求管理人员全部上班。首先组织学生签到,对未到宿舍的学生查明原因,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以防学生外出。
4、晚上学生上晚自习后,宿舍管理人员要全员上班,锁好大门,随时处理学生出现的问题,并在生活区院子进行巡查,以防闲杂人进入院内,保证生活区财产安全。
5、晚9:40熄灯后,管理人员要在宿舍内外巡视,确保学生全部就寝后,公寓楼留一名管理员值班巡查,旧楼两名管理员分前半夜、后半夜进行值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学生安全。
6、宿舍值班人员对厕所的用水每天分三次开启阀门冲洗厕所,每次不得超过30分钟。分早、中、晚,其余时间关掉阀门。检查发现阀门未关,一次处罚当班人员50元罚款。
7、生活区院内灯及楼道灯由每天值班人员负责开、关,宿舍灯由管理人员统一开、关。晚上宿舍熄灯后。要保证楼梯、楼道及厕所灯亮,确保学生夜间上厕所安全。
8、双休日要求宿舍有两名管理人员值班。从周五上午学生放学后至周日下午学生到校前,主要负责双休日路远留校学生及初三补课学生的管理。
9、以上各条要求宿舍管理人员遵照执行,学校领导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值班脱岗、巡查不到位、水电管理未按制度要求办等情况,发现一次处罚值班人员或宿舍管理人员30—50元罚款。
篇7:初中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l、留校学生必须经班主任审批,行政值周员手备案,必须遵守学校制定的《假日留校学生十不准》,搞好寝室内务和卫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未经批准的留校学生不得在寝室住宿。
2、回家学生一定要整理好自己的钱物,箱子下锁,贵重物品带回家,走廊上所晾衣服收好,凡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丢失钱物的,学校概不负责。
3、全校放假时,留校学生晚上必须在寝室内休息,8:30以后不能再进出宿舍大门,个别特殊情况须进行登记,熄灯后,所有寝室都必须安静,学校进行检查扣分。晚自习时间实行锁铁门,留校生只能在教室自学。
4、锁门期间任何人不得在寝内停留,白天全校放假时间原则上不准在寝室内停留,有事进寝室须在门卫处登记,规定办事时间,办完事后应进教室自学。
5、寝室门卫和行政值班员应每晚清查未经审批而留校的学生,并登记好名单。
6、寝室门卫从周五下午到周日晚,更应加强守班巡逻检查力度,严格遵守上述规定,杜绝门卫无人失控现象,严防社会青年混入寝室,严防空寝无锁,发现闲杂人员人寝或寝门未锁应予制止并责成学生上锁,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与值周员或谢续桂同志联系。假日寝室安全纪律状况与门卫月薪挂钩,属门卫失职造成的损失应从月薪中适当赔偿。
篇8:初中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促进学生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开学初,高春芝校长在开学式上向全校师生发出“远离手机污染,回归阳光校园”的倡议,并且通过班会课,面向学生征集符合我学部实际的手机管理规定建议,经过全校师生的共同协作,特制定以下规定:
1、坚决禁止学生在校期间携带和使用手机(包含老人机)、平板、MP3、MP4等电子产品。师生之间、生生之间相互监督。如发现违纪情况及时报告政教处。一经证实扣除班级相应分数,取消该学生本年度的评优资格,记录违纪档案。按照第2条规定处置手机。
2、学校将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携带手机的学生予以纪律处分,记录违纪档案。通知家长到校填写手机扣留单,并保留手机至学期末,再由家长领回。
3、教师发现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有权将学生手机扣留,并及时送交政教处,按照第1条规定对学生进行处分,按照第2条规定处置手机。
4、住校班学生如有极特殊情况需要携带手机入校园,需提前与班主任及夜班老师报备,到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老师处保管,回家时再领取。
5、学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与家长进行沟通,可借用班主任或科任老师电话,不得以此理由私带手机。
6、教师在收缴手机的过程中,若出现学生不予配合的情况,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并记录在学生档案中,态度恶劣的通知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7、如学生回家要借助手机网络进行学习,需向家长说明情况,在家长监督下严格控制使用时间,禁止浏览与学习无关的信息。
8、每位学生要制定适合自己的学习计划和休息活动安排,严格按照计划表执行,远离手机及网络诱惑,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
全校师生必须严格执行此规定,也请各位家长予以配合,共同提高学生自我约束能力,减少“手机依赖症”,让学生走出教室,走出家门,走出虚拟世界,更多的亲近自然,充盈内心世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篇9:初中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3号)的要求,结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8月30日)中提出的“严禁学生将个人手机、平板电脑等电子产品带入课堂”的要求,为了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更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学校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之规定及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如下: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多功能电话手表以及手机附属设备(耳机、充电器、充电宝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类PAD设备等电子产品同手机对待。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班主任或政教处保管两个月,或直至学期结束,并详细登记,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办公室电话、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校内电话亭电话或值班室电话等;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
第四条,若因特殊情况确需携带手机入校的,家长请务必先与班主任联系,经班主任同意后,方可携带手机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给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假时联系家长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口头警告并扣减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级组长与政教处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警告处分并扣班级值周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年,学生填写《南通市四甲中学学生违规携带手机暂扣登记表》,家长书写承诺书,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年级组长政教处及家长分别在登记表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政教处领回。
第七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手机被暂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据《四甲中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家长将该生带回家反省2-3天,手机使用者与所有者一并同等处理。
第八条,因违规带手机入校受到处分的学生,将取消其所有评优资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公民道德素养一项不得评为优秀,综合素质评价整体为C。一旦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学校将如实记录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平台,同时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实施教育惩戒。
第九条,各班班主任加强本班学生手机管理,学校将学生违规使用手机纳入班级量化考核。在检查中,班级若出现一次性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达三人次或学期累计达六人次的,取消该班级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条,学生居家期间应科学合理地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家长监督好孩子使用手机的时间,防止沉迷和成瘾。望家长与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机使用规则,鼓励孩子进行自我管理。对于手机使用无度且不听父母规劝的学生,家长要积极与班主任联系,家校共育,帮助学生提升自律意识。
本规定自3月25日起执行。
篇10:初中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和市区教委关于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净化学生成长环境,保护和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学习氛围,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永乐店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
一、有限带入校园。原则上学生不得将个人手机带入校园。确有将手机带入校园需求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并提出书面申请,学校批准后进行备案,进校后将手机交由学校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带入课堂。校园内未经允许严禁使用手机。走读生每天离校时可取走手机,住宿生每周离校时可取走手机。
二、对于暂时保存的手机,由年级、班级安排保管。需保存一周以上的手机,由年级协调房间和存储柜集中保存。年级领导或年级组长负责监管年级手机存放情况。若学校组织外出活动确需学生带手机的,则在班主任规定的时间内归还,统一管理。
三、凡发现学生未经允许私自携带手机入校或在校期间使用手机,均视为违纪。此项纳入学生个人评优评先和班级量化管理。第一次发现,告知家长,家长在一周内取走手机,并与学校签订承诺书。第二次发现,告知家长,学校(或年级或班级)代为保存,原则上学期末由家长亲自取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若再发现,处分升级。学生在校违规使用手机所引发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和家长负责。凡是被收缴的数据线、充电器、手机,如家长在规定时间内不领走,在收藏保管过程中出现的质量损坏甚至遗失,老师和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学校为学生、家长相互沟通提供便利条件。各年级组教师办公室、学生宿舍值班室的'座机电话可供学生与家长日常沟通使用。每栋教学楼附近设置一部公用电话供学生与家长沟通使用。紧急情况下,学校全体教职工均可为学生提供电话使用。
五、若家长找学生,在不紧急的情况下,可给班主任发微信或短信留言。若特别着急的,可直接给班主任或年级领导打电话沟通。若学生在校有情况,班主任会第一时间与学生家长联系,不联系可视为平安,也请家长安心。
篇11:初中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学生的工作就是好好学习,有序生活,心要静,神要定。中学生属于未成年人,判断力、抗诱惑能力较差,携带、使用手机给学生带来诸多消极影响,沉迷于网络和游戏,消耗时间、分散注意力、睡眠不足、视力下降等等。学校坚持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的基本态度,为了保障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规范学生的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1月15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手机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赤峰红旗中学坚决禁止学生把手机带进校园,手机校园内清零,没有弹性。(如果允许个别,就会有若干个别,给管理带来极大不便,结果还是控制不住);
二、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管理,主动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定,不给学生购买、携带手机;学校与家长和学生共同签订学生不携带手机入校园的协议书留档备案;
三、为了方便学生和家长之间的联系,学校开放办公室固定电话免费使用.住宿生在住宿期间可到相应的宿舍楼值班办公室接打电话,在教学楼期间可以到本班级的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办公室接打电话,校园的南门卫、西门卫电话开放免费使用;
四、欢迎全体学生监督此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学校实行举报制度。举报电话:孙老师:xxxxxxxxxx,徐老师:xxxxxx,王老师:xxxxxxx.
五、违规携带使用手机处理办法:
1:凡带手机进入校园的,一经发现,没收封存直至本学期末由本人签字领回,同时约谈家长说明情况,对违规学生进行警示教育,提出警告;
2:对所有违规带手机的同学进行全校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进、获得奖学金的资格,相应的处分记入个人档案;
3: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力检查、发现、没收违规携带手机,政教处、安监办负责主要责任,具体责任人包括班主任、科任教师、年级部管理人员、门卫、校内保安、宿舍管理人员、体育教师等;手机一经发现,交给年级部政教主任做好记录、封存,同时通知班主任并约谈家长,政教处做相应的处分,做好过程性材料留档。
篇12:初中学校手机管理制度
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以及《淄博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虑大多数家长的建议,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特制订《山头中心学校初中部学生手机管理办法》,望全体学生及家长自觉遵守。
第一条,严禁学生携带手机以及手机附属设备(充电器、充电宝、耳机等)入校。
第二条,凡发现学生携带手机入校,无论在校园内何时何地、使用与否,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都要把该手机及其附属设备当做违纪违规工具予以收缴暂扣,并将收缴的手机及附属设备交由级部详细登记、保管,并由学生签字确认。
第三条,如果学生有急事需要联系家长,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课教师的手机;如家长有事找学生,请家长直接拨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师电话,由教师代为转告。如有急事发生,教师会主动联系家长。
第四条,如有极特殊情况,必须携带手机进校的,须经学生家长同意,书面提出申请,填写《手机入校园申请表》,学校同意后才能入校。入校后第一时间将手机上交至班主任处保管,需要使用的时候去班主任处领取,使用完毕后立即交班主任继续保管,并在放学后还给学生。
第五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一次被收缴暂扣,班主任对学生批评教育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个学期,学生填写《手机暂扣处罚单》,待至期满后,在其表现良好且无其它严重违纪的前提下,由班主任与级部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级部领取。
第六条,违规携带及使用手机,第二次被收缴暂扣,学生将被全校通报处分并扣班级考核分,手机将被暂扣一学期,学生必须填写《手机二次暂扣处罚单》,待至暂扣期满,由班主任、级部及家长分别在处罚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在家长陪同下到级部领取。
第七条,由于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问题,因此所有被收缴的充电设备一律没收。(包括手机和其它电子产品的充电器、充电线、充电宝等充电设备)。
第八条,凡是拒绝配合收缴、拒不服从教导的学生,家长将该生带回家教育,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对其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九条,如被收缴暂扣手机的学生,发生转学、休学、升学等长期离校情况,办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到级部领取手机。
第十条,学生在家使用手机,需要家长的督促和指导,家长管理好孩子的上网时间,指导孩子合理使用手机,文明上网,切实让手机成为学生进步的助推器。
篇13:初中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学校公物属集体财产,全体师生都有义务爱护公物。为切实加强学校对公物的管理与使用,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办公、学习及生活环境,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定本制度如下:
一、明确责任,各负其责
1、学校的所有教学设施、教学器材、公共用品一律由学校公物管理员负责统一造册备案,并统一管理。按办公室、处室、班级分别建账,一式两份,班级(处室)及管理员各执一份。每学期抽查、清点一次,每学年调整、盘存一次。
2、各办公室、处室的办公用品分别由办公室负责人、处室负责人签字认可并管理使用。
3、各班教室的公物由各班班主任统一使用管理。各班的多媒体设备(高亮度投影仪、多功能讲台、电脑、音响,遥控等)按教室(班级)固定,每学期初由上一任班主任,办理好移交手续。
4、体育教学用品由组长统一管理使用。
5、实验室的教学仪器由有关实验人员统一管理使用。
6、电教器材由电教中心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7、图书资料由图书馆负责人统一管理使用。
8、各专用教室器材由美术、音乐教师分别管理使用。
二、公务损坏赔偿原则
1、凡属损坏的公物,由各办公室、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填写《报修通知单》,报总务处,为保证正常的教学总务处采取“先维修后赔偿”的原则,先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维修,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凡属自然损坏的公物,后勤处做好维修记录以备案检查;凡属人为损坏的公物,个人损坏个人赔偿,集体损坏集体赔偿,查究不到损坏人的,由相关人员共同赔偿,到总务处会计处交款。
2、凡属丢失的物品一律照价赔偿。
3、低值易耗的办公用品、教学用品(如毛巾、肥皂、黑板擦等)不列入赔偿范围。
三、加强管理,定期检查,随时抽查
1、学期开始、学期结束,总务处将组织一次公物大检查,每次检查后,及时对公物的管理、使用及损坏、丢失情况予以通报。
2、总务处每天安排有关人员进行巡查,不定期进行抽查,发现公物损坏影响师生安全的,及时进行维修并通知相关班级或处室,根据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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