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后乐府诗的界定与分类
“Seagull”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7篇唐后乐府诗的界定与分类,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唐后乐府诗的界定与分类,一起来看看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篇1:唐后乐府诗的界定与分类
王辉斌(襄樊学院文学院,湖北襄樊441053)
摘 要:由于历史、文化、审美等多方面的原因,宋、辽、金、元、明、清六朝的“唐后乐府诗”,与传统的“汉唐乐府诗”相比,具有明显的质的变化与不同。从立题名篇的角度来看,唐后乐府诗可分为旧题乐府与新题乐府两大类,新题乐府系由即事类乐府、歌行类乐府、竹枝类乐府等所构成,应对各自的界定与类别特点进行甄别与考察。研究唐后乐府诗,不能以研究汉唐乐府诗的眼光进行审视。日本学人松浦久友提出的“非乐府歌行”说,与唐后乐府诗的实况严重不符,不能用以界定唐后的“乐府歌行”。
关键词:乐府诗;唐后乐府;旧题乐府;新题乐府;乐府歌行;竹枝乐府
中图分类号:I222. 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615202-0022-08
乐府诗是中国诗歌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乐府诗史的角度言,乐府诗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两个大的时间跨度,其一是汉唐(五代),其二为唐后。
因此,汉唐乐府诗,指的是汉朝至五代时期的乐府诗,亦即郭茂倩《乐府诗集》所收录的乐府诗;而唐后乐府诗,则是指宋、辽、金、元、明、清六朝的乐府诗。后者是一个没有总集为文本依据的乐府诗时代。由于时间阶段之不同,乐府诗的音乐特点、表现形式、诗题属性、艺术精神、审美功能,以及诗人们对乐府诗的认识等,也就自然是各有所别。以汉唐时期的乐府诗言,汉魏六朝乐府与音乐关系密切的事实,为众所周知,而李唐乐府特别是兴盛于中唐时期的新乐府,有的则因“通体离乐”而“名实全乖”[1]。
而此,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同在汉魏六朝时期的某些文人乐府诗,如鲍照的《拟行路难》18首等,是否具有音乐特性也是颇值怀疑的。郭茂倩《乐府诗集》虽然将鲍照《拟行路难》编入“杂曲歌辞”类,却又将该诗题中一个极为重要的“拟”字自行去掉,这样一来,使得本为模拟之作的《拟行路难》,一变而成为了“古辞”或者“古题”《行路难》。郭茂倩的用心虽然良苦,但其此举却并不能证实鲍照的《拟行路难》是可歌的。①而同样是《行路难》,《乐府诗集》所收卢照邻、贺兰进明、崔颢、李白、顾况、李颀、高适、张籍、韦应物、柳宗元等唐人的`同题之作,也未必就是当时诗人们配乐以唱的产物。②此则表明,汉唐时期的文人乐府特别是唐代的乐府诗,虽然并非全为“通体离乐”,但诗人们在当时主要是着眼于“诗”而不是“乐”的事实,则还是较为清楚的。
相对于汉唐乐府诗而言,唐后乐府诗更是发生了诸多方面的质的变化。即是说,由于历史的变迁等原因,而使得宋、辽、金、元、明、清诸朝的乐府诗,在音乐、体式、语言、制题等方面,都是与汉唐乐府诗存在着很大的差异的。虽然,唐后乐府诗与汉唐乐府诗之间有着极为明显的承袭关系,但唐后乐府诗较汉唐乐府诗的内容更丰富,特色更鲜明,问题更复杂,则也是事实。因此,研究唐后乐府诗,其难度自然就会更大一些,如汉唐乐府诗有《乐府诗集》为文本依据而唐后乐府诗却没有的事实,即为其中的例子之一。在《乐府诗集》中,郭茂倩着眼于音乐的角度,将汉唐乐府诗分成了12类,对于郭氏的这种分类,清人冯班于《钝吟全集》中不仅提出了非议,而且还按照歌词的产生方式,将其重新分为7类,此则表明,二人对于乐府诗分类的认识,是颇为不同的。
从立题名篇的角度言,唐后乐府诗主要是由旧题乐府与新题乐府两大类构成,而新题乐府,则又有即事类乐府、歌行类乐府、竹枝类乐府之分。本文重在对这几类乐府诗的界定与类别特点进行具体讨论。
一、有别于汉唐的旧题乐府
“旧题乐府”,又称古题乐府、古乐府,是相对于新题乐府或新乐府而言的,其最早见于中唐诗人刘猛、李余、张籍等人的乐府诗题,元稹、白居易则分别有《和刘猛古题乐府十首》《读张籍古乐府》等诗作。
元稹另有《乐府古题序》一文,以杜甫的《悲陈陶》等诗为例,阐述了古乐府与新乐府的区别。而唐人所谓的“古题乐府”,指的主要是以见存于汉魏六朝时期的一些乐府民歌与文人乐府诗题而创作的乐府诗,如《君马黄》《将进酒》《行路难》《蜀道难》《猛虎行》《陌上桑》《北上行》《燕歌行》《艳歌行》《杨叛儿》《东武吟》《陇头水》《临高台》《度关山》等。这些存在于唐以前并为唐代诗人进行创作的乐府诗题,也同样为唐后各个时期的诗人们所雅好,如“中兴四大诗人”之一的陆游即是如此。据中国书店影印本《陆放翁全集》之《剑南诗稿》的统计,陆游乐府诗所用的乐府旧题,主要有《胡无人》《公无渡河》《铜雀妓》《关山月》《前有樽酒行》《婕妤怨》《日出入行》《短歌行》《秋风曲》《长门怨》《行路难》《估客乐》《妾命薄》《古别离》《艾如张》《上之回》《乌栖曲》《采莲曲》《董逃行》《明妃曲》《将进酒》《陇头水》《荆州歌》《长干行》等24题,共35首诗。陆游的这些旧题乐府在形式上,还有一个较为明显的特点,即其大都为五言或七言的齐言体,只有《公无渡河》一诗是个例外。全诗为:大莫大于死生,亲莫亲于骨肉。河不可凭兮,非有难知;言之不从兮,继以痛哭。望云九井兮,白浪嵯峨;刳肝沥血兮,不从奈何。秋风飒飒兮,纸钱投波;从公于死兮,下饱蛟龙。
据《乐府诗集》引崔豹《古今注》,知《公无渡河》即《箜篌引》,属“相和歌辞”类之“相和六引”,其古辞主要是为“朝鲜津卒霍里子高妻丽玉作也”。
当时的情况是:“子高晨起刺船,有一白首狂夫,被发提壶,乱流而渡,其妻随而止之,不及,遂堕河而死。于是援箜篌而歌曰:‘公无渡河,公竟渡河,堕河而死,将奈公何!’声甚凄怆,曲终亦投河而死。”[2]陆游《公无渡河》题下有“闻雅安守溺死于嘉陵江,代其家人作”之注,表明其所写内容与古辞的“本事”大体一致,但由于诗人采用的是“楚辞体”,因而诗中的感情之强烈是远非古辞《公无渡河》所能相比的。
而值得注意的是,在唐后的旧题乐府即古乐府中,其“古”之所指,又并非是全为汉魏六朝时期的乐府诗题,其中最具代表性者,即为元末明初诗人杨维桢的《铁崖先生古乐府》。《铁崖先生古乐府》为杨维桢门人吴复所编,凡16卷,由“古乐府”与“复古诗”两大类组成,前者共10卷,收古乐府409首(附录诗未计其内)。而在这409首古乐府中,只有少量诗篇是沿袭旧题(含唐宋人的新乐府题)的,如《乌夜啼》《雉朝飞》《铜雀台》《秦女休行》《罗敷行》《凤凰曲》《木兰行》《上留田行》《将进酒》《焦仲妇》《独禄篇》《长门怨》《丽人行》《绿珠行》等,而如《小游仙十首》《春侠杂词八首》《冶春口号七首》《漫兴七首》《小临海曲十首》《桂水五千里二首》《海乡竹枝歌四首》《铜将军》《周铁星》《望洞庭》《五湖游》《太山高》《华山高》等,则皆非旧题与古题。即是说,被收入《铁崖先生古乐府》中的《小游仙十首》等作,由于其均属作者之“自创新题”,故在郭茂倩的《乐府诗集》中根本找不到“出处”。而在后六卷的复古诗中,又收有《宫词十二首》《去妾辞》等乐府诗。类似的情况,亦同样存在于《铁崖古乐府补》所收的112首古乐府之中。③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古乐府”(其实大部分为新乐府,说详后),主要是因为杨维桢“上法汉魏,而出入少陵、二李之间”[3]所致,亦即为其主张诗歌“宗唐复古”的必然结果。而且,这两种诗集中的古乐府,在诗体方面,均为五古、七古、五绝、七绝,而没有一首五律或者七律。此则表明,杨维桢及其门人对于古乐府的认识,乃是与郭茂倩等宋人完全不同的。所以,杨维桢《铁崖先生古乐府》中的“古”,与白居易《读张籍古乐府》中的“古”,乃是大有区别的。而此,也是唐后旧题乐府有别于汉唐旧题乐府的一个最为明显的例子。
中国大学网篇2:唐代李白与乐府诗
唐代李白与乐府诗 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渭北春天树,江东日暮云。何时一杯酒,重与细论文? ——杜甫《春日忆李白》 李白,盛唐时期人。少有逸才,飘然超世。诗酒江湖,笑傲王侯。诗文无尘气而有仙风。故世目之为“谪仙人”。 乐府诗至于李白,境界益丰。游仙诗、咏史诗、吊古诗、写景诗、抒怀诗……不一而足。读太白诗,觉有天风海雨,迎面而来。 写英雄意气,豪迈洒脱,慷慨激昂。 《侠客行》: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煊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閤下,白首太玄经。 游侠风范跃然纸上。 《古风》其十: 齐有倜傥生,鲁连特高妙。明月出海底,一朝开光曜。却秦振英声,后世仰末照。意轻千金赠,顾向平原笑。吾亦澹荡人,拂衣可同调。 此真高士也。 写儿女情长,笔致顿一转而为婉约缱绻,浅吟低唱。 《长干行》二首之一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低头向暗壁,千唤不一回。十五始展眉,愿同尘与灰。常存抱柱信,岂上望夫台。十六君远行,瞿塘滟滪堆。五月不可触,猿声天上哀。门前迟行迹,一一生绿苔。苔深不能扫,落叶秋风早。八月胡蝶来,双飞西园草。感此伤妾心,坐愁红颜老。早晚下三巴,预将书报家。相迎不道远,直至长风沙。 语淡而情何其忧深。 抒一己之怀,抑郁不平之气,悲壮忧愤之情,奔腾而出,流泻直下。 《将进酒》: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君莫停。与君歌一曲,请君为我侧耳听。钟鼓馔玉不足贵,但愿长醉不愿醒。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陈王昔时宴平乐,斗酒十千恣欢谑。主人何为言少钱,径须沽取对君酌。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 《襄阳歌》: 落日欲没岘山西,倒著接篱花下迷。襄阳小儿齐拍手,拦街争唱白铜鞮.傍人借问笑何事,笑杀山翁醉似泥。鸬鹚杓,鹦鹉杯。百年三万六千日,一日须倾三百杯。遥看汉水鸭头绿,恰似葡萄初酦醅。此江若变作春酒,垒麹便筑糟丘台。千金骏马换小妾,笑坐雕鞍歌落梅。车傍侧挂一壶酒,凤笙龙管行相催。咸阳市中叹黄犬,何如月下倾金罍。君不见晋朝羊公一片石,龟头剥落生莓苔。泪亦不能为之堕,心亦不能为之哀。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玉山自倒非人推。舒州杓,力士铛,李白与尔同死生。襄王云雨今安在,江水东流猿夜声。 使我有身后名,不如眼前一杯酒!太白真乃妙解人生滋味者。 《乌栖曲》: 姑苏台上乌栖时,吴王宫里醉西施。吴歌楚舞欢未毕,青山欲衔半边日。银箭金壶漏水多,起看秋月坠江波。东方渐高奈乐何。 《江上吟》 木兰之枻沙棠舟,玉箫金管坐两头。美酒尊中置千斛,载妓随波任去留。仙人有待乘黄鹤,海客无心随白鸥。屈平词赋悬日月,楚王台榭空山丘。兴酣落笔摇五岳,诗成笑傲凌沧洲。功名富贵若长在,汉水亦应西北流。 哀吾生之须臾,羡长江之无穷。逝者如斯不舍昼夜,此人生无可奈何之事。琼浆玉液,笙箫琴瑟,泛舟五湖,对酒当歌,诚快事哉! 描画自然山水,于清词丽句之间,亦有激情漫溢。 《关山月》: 明月出天山,苍茫云海间。长风几万里,吹度玉门关。汉下白登道,胡窥青海湾。由来征战地,不见有人还。戍客望边邑,思归多苦颜。高楼当此夜,叹息未应闲。 起句便有苍茫风雨扑面而来,起承转合间时空流转无定,视角变幻无端,意境悲凉悠远,真天籁也。 赞曰: 畸人乘真,手把芙蓉。泛彼浩劫,窅然空踪。月出东斗,好风相从。太华夜碧,人闻清钟。虚伫神素,脱然畦封。黄唐在独,落落玄宗。 ——司空图《二十四诗品·高古》 落落欲往,矫矫不群。缑山之鹤,华顶之云。高人画中,令色氤氲。御风蓬叶,泛彼无垠。如不可执,如将有闻。识者已领,期之愈分。 ——司空图《二十四诗品·飘逸》
篇3:现代汉语被动句的界定及其分类
现代汉语被动句的界定及其分类
被动句作为一种特殊的句式,历来受到人们的重视.通过对被动句进行界定 ,确定了其范围,依据被动句是否有标记词进行了分类,同时依据标志词的'语法性质对被动句进行划分,指出被动句首先可分为标志型被动句和无标志被动句,标志型被动句子可分为介标型被动句及动标型被动句两类,无标志被动句又称意念被动句,在现代汉语中占大多数.
作 者:张兴旺 ZHANG Xing-wang 作者单位:包头师范学院,文学院,内蒙古,包头,014030 刊 名:阴山学刊(社会科学版) 英文刊名:YINSHAN ACADEMIC JOURNAL 年,卷(期): 21(1) 分类号:H146 关键词:现代汉语 被动句 界定 分类 标志型被动句 介标型被动句 动标型被动句 无标志被动句篇4: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界定和分类
一、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
会计收益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当今社会,会计收益及其计量可以反映企业的主要经营成果,是企业据以纳税的基础,是投资、信贷决策及财务预测的工具,是衡量企业经营效率的手段,在我国,会计收益一词并不常用(常用的是收入、费用和利润),甚至对这一概念还有些误解。如《〈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指南》指出,企业在会计期间内增加的除所有者投资以外的经济利益通常称为收益,收益包括收入和利得。这显然是和前述的会计收益的概念是有出入的,收入和利得不与费用和损失配比,怎么得出差额呢?不是收入与相关费用的差额,则不能称为会计收益。
目前,很多会计学者都在研究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问题。实际上,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的界定、分类是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一部分,它是指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的一系列基本概念和内在联系、贯穿在其中的一系列原则。它要受到财务会计的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指引,受到资产负债表会计要素的制约,中间又贯穿着一系列会计原则,因此我们应从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层面看待此问题。
二、我国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界定、分类存在的问题
以《企业会计制度》为例,收入是指企业在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费用是指企业在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耗费;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通过分析,笔者认为我国会计规范中对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的界定、分类存在以下问题:
1.对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的规范不够全面、系统。根据传统的会计收益概念,会计收益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相关联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后的结果。由此,会计收益的确定就转化为收入与费用的计量和配比。收入从广义的角度讲,包括营业收入和利得;从狭义的角度讲,仅指营业收入。费用从广义的角度讲,包括营业费用和损失;从狭义的角度讲,仅指营业费用。从《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和《企业会计制度》对收入的界定看,强调收入是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显然是指营业收入。
对于利得,我国并未制定相关会计准则对其进行规范,仅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列举了各项营业外收入。对于成本、费用、损失,我国也未制定相关会计准则,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对成本、费用的规范异常简单,对营业外支出进行了列举。
而首尾一致、浑然一体、协调一致的概念体系在会计学科中非常重要。概念规范不完整、不系统,将不利于会计理论建设和会计实务运作。
2.对收入、费用、利润的界定不够科学。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企业的对外投资也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的行为,对外投资的收益计入了投资收益,未包含在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中。由此可见,收入定义前后内涵和外延并不一致。从收入的定义看,强调收入是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在《〈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指南》中,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收入可能表现为资产的增加,也可能表现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也可能兼而有之。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增加,也意味着资产的增加,却不能直接解释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为什么不能像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那样,指明收入是指一个主体因 销售商品或生产产品、提供劳务或从事持续的主要或中心经营活动的其他业务而形成的现金流入、其他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清偿,或兼而有之呢?使用经济利益总流入的概念,未直截了当指明收入的性质,也未指明其表现形式,容易让人联想到现金流量,会引起误解。同样的道理,费用是指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为什么不指明费用是现金流出、其他资产的耗费或债务的承担,或兼而有之呢?
我国单独给出了利润的定义——利润是企业的经营成果。对于期间收益,有两种主要的观点:一种是当期经营业绩观;一种是总括收益观。当期经营业绩观认为,在衡量期间收益时,重点在“当期”和对“经营活动”的影响上,只有那些由当期经营决策产生的活动或交易并可由管理当局控制的变动才包括在内。总括收益观强调收益应反映期间内所发生的全部借贷项目的总影响及其可比性。在这种观点下,非经营业务、非常事项、前期损益的调整,均被纳入了当期净收益,
我国利润的定义强调经营成果,似乎倾向于当期经营业绩观;从其包括的内容看,虽然不能说它体现的是总括收益观,但至少体现的是修正的总括收益观。很显然,一个定义混杂了不同的观点,似有不妥。
3.从现有会计收益的要素看,可拓展的空间非常有限。FASB共提出了十项会计要素,它们分别是资产、负债、产权、业主投资、分派业主款、全面收益、收入、费用、利得、损失。我国仅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个会计要素。从经济业务发展看,仅有六个会计要素是不够的。一方面,涉及利得、损失的业务广泛存在,我国仅对其进行列举,未对其进行界定、分类和报告,未使之上升为会计要素,是不够科学的。另一方面,FASB已正式建议企业在整套财务报表中报告企业当期的全面收益,要求企业增报第四张会计报表——全面收益表。英国要求企业增报全部已确认利得与损失表,借以反映企业的全部财务业绩。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也认可了这张表,并要求予以编制。
我国的许多会计学者也在研究全面收益,他们认为,目前在我国推行全面收益表,不仅必要而且可行。首先,在现阶段推行该表,对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 健康发展十分必要;其次,推行全面收益表有助于解决我国已出现和尚未出现的会计难题,也有助于国际协调。而要在我国增设全面收益表,势必要增设有关全面收益的会计要素。
三、对我国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重新进行界定、分类
(一)对我国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重新进行界定、分类的原则
1.与现有会计规范中的相关内容协调一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一系列会计规范,会计规范日趋完善。现在对我国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重新进行界定、分类,一定要考虑会计规范的变迁轨迹,尽可能与现有的会计规范相一致,并尽可能保持相对稳定性。
2.清晰有序。对我国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重新进行界定、分类,能否像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界定、分类那样清晰有序呢?会计工作者非常强调概念、规范的清晰有序,这样便于理解和实务操作。我国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的界定、分类,应借鉴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三个会计要素的界定、分类方法和形式,尽可能做到清晰有序。
3.与国际惯例协调一致。我国已加入WTO,会计规范应与国际惯例基本一致。但会计规范的国际化与国家化始终是一对矛盾:强调国际化,有照搬照套之嫌;强调国家化,又可能跟不上国际潮流。如何与国际惯例协调一致,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在对我国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重新进行界定、分类时,仍要吸收西方会计准则的精华,拓展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的概念空间。
(二)对我国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重新进行界定、分类的设想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我国会计收益要素应划分为收入、费用、利润、全面收益。
1.收入。指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经济利益的增加,其表现形式为现金的流入、其他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清偿,或兼而有之。具体包括:①营业收入,是企业在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它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②利得,企业由于主要经营活动以外的或偶然发生的交易所导致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2.费用。指企业在一定的期间内经济利益的减少,其表现形式为现金的流出、其他资产的耗费或承担的债务,或兼而有之。具体包括:①营业费用。企业从事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它包括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期间费用、投资损失等。②损失。企业由于主要的经营活动以外的或偶然发生的交易所导致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3.利润。指企业已确认的收入与相关费用配比后的差额,反映企业实现的主要经营成果。它包括营业利润、其他业务利润和利得与损失的净额。
4.全面收益。企业在一定的期间内来自非业主交易引起的净资产的全面变动。具体包括:①利润,定义如前所述。②其他全面收益,企业在一定的期间内确认的未实现的净资产的变动,如持有资产的市价的变动、投资价值的变动、衍生金融工具的持有损益等。
上述会计要素关系可总结为:收入-费用=利润;(营业收入+利得)-(营业费用+损失)+其他全面收益=全面收益。
篇5:《河南省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出台
近日,河南省出台了《河南省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多种措施加快处置“僵尸企业”,下面是详细内容。
今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年,去产能排在五大重点任务第一位。头炮如何打响?当务之急,就是出清“僵尸企业”。
7月19日,《河南省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出台,准确界定我省不同国企功能,坚持分类处置、因企施策,采取债务重组、产权转让、关闭破产等多种措施加快处置“僵尸企业”,有针对性地推进国企改革。
“僵尸企业”指那些已经丧失了自我发展能力和市场活力的企业。通常这些企业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连年亏损,甚至濒临倒闭。“僵尸企业”之所以“僵”而不死,主要是它们依赖非市场因素生存,靠政府补贴、银行续贷等方式获得给养。
今年以来,全省805家国有控股企业中亏损企业达到288家,亏损面约35.7%、亏损额同比增长6.6%。“我省国企亏损存在多种情况,有的是受行业周期影响,有的是政策性亏损,有的是布局不合理的问题,也有的是技术跟不上市场形势。”省国资委主任肖新明分析说。
“僵尸企业”退出,必须让市场说了算,而不是靠政府决定谁“活”谁“死”,才能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步伐。
《指导意见》指出,全省国企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其中,商业类国企以放大国有资本功能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主要包括工业、商贸类、政府投融资公司。而公益类国企,则以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和公共交通等企业。根据国企功能界定与分类不同,在改革、发展、监管、考核方面细化了相应的标准和要求。
目前,我省亟待有序出清的“僵尸企业”集中在煤炭、钢铁等行业。记者在郑煤集团了解到,该集团龙力水泥、中亚化工等13家子公司已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将通过此次国企改革,及时处置低效、无效及不良资产,最终实现全部出清。
按照我省国企改革的“路线图”,国企功能界定与分类明晰后,将通过重组整合一批、股份制改造一批、转让退出一批、剥离移交一批,收缩过长的战线和过大的摊子,解决“人往哪里去、钱从哪里来、事由谁来办”等实际问题。
国企分类涉及企业、行业、领域众多,且大部分牵涉到地方政府,利益藩篱甚多。对此,省深化国有工业企业改革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表示,遵循“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最终由各地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力争年底前实现改革大头落地。
下面是意见的全文:
篇6:《河南省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出台
省政府国资委 省财政厅 省发展改革委
(6月10日)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国资发研究〔〕170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豫发〔〕25号)精神,为准确界定我省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有针对性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现就我省国有企业(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下同)功能界定与分类提出以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
——谁出资谁分类。按照国家所有、分级代表的原则,分级推进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工作。各地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因地制宜、因企施策。在遵循国家基本分类思路、确保企业分类相对统一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因企施策,科学分类,突出重点,试点先行,不搞一刀切。根据布局结构调整和企业发展战略需要,动态调整企业功能定位和分类。企业较少的地方,可以一企一策。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定性标准主要考量企业承担的任务、运营模式、行业特点和参与市场竞争程度。定量标准主要分析企业资产、营业收入、实现利润和从业人员等核心指标占企业总额的比例。当定性标准与定量标准不一致时,优先考虑定性标准。
——坚持企业基本属性。各类国有企业的功能定位和分类虽然不同,但基本属性都是企业,均应遵循市场和企业发展规律,努力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要自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表率作用,模范履行社会责任。
二、基本类别
将全省国有企业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其中,商业类细分为商业一类和商业二类。
(一)商业类国有企业。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优胜劣汰、有序进退。
商业一类国有企业,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满足一般性市场需求,以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兼顾社会效益,注重经营绩效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主要包括工业和商贸类企业。
商业二类国有企业,主业处于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满足特定功能需求,以保障国民经济运行为主要目标,重点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主要包括政府投融资公司。
(二)公益类国有企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为主要目标,兼顾经济效益,必要的产品和服务价格可以由政府调控,主要包括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和公共交通等企业。
三、分类方法
(一)企业分类的主要依据。
1.根据政府出资组建企业时,明确的企业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设定企业类别。
2.根据企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的需求设定类别。满足一般性市场需求的是商业一类企业,满足特定功能需求的是商业二类企业,满足城乡公共需求的是公益类企业。
3.根据核心指标占比设定企业类别。结合企业战略定位和主业,选取相关业务的.资产(资本或投资)、营业收入、实现利润和从业人员四项指标作为核心指标,分别计算相关业务的四项指标占企业对应指标总额的比例,相关业务三个以上核心指标占对应指标总额的比例超过51%,则企业划入相应类别。
(二)企业跨类业务的认定。
1.跨类业务是指企业在主业以外承担或从事的其他类别的业务,跨类业务包括项目、投资和下属企业等。
2.企业承担或从事的其他类别业务的资产、营业收入等指标占企业对应指标总额的比例在10%以上,可以认定为跨类业务;未达到10%但对企业经营业绩确实有较大影响的,也可认定为跨类业务。
3.跨类业务认定范围原则上涵盖到三级企业。
(三)建立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的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要对企业的功能定位和分类进行定期评估和调整,原则上每3年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评估情况对企业分类作适当调整,特殊情况下可实时调整。
四、分类施策
(一)分类推进改革。商业类国有企业要按照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要求,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其中,商业一类国有企业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以提高经济效益和创新商业模式为导向,积极引入其他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也可以参股;加大改制上市力度,着力推进整体上市。商业二类国有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公益类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二)分类促进发展。各类企业要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快转型升级,优化产品布局,提升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优化资源配置,加大重组整合力度和研发投入,加快科技和管理创新步伐,持续推动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其中,商业一类国有企业要支持和鼓励发展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优化国有资本投向,推动国有产权流转,及时处置低效、无效及不良资产,淘汰落后过剩产能,多渠道分流安置人员,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商业二类国有企业要合理确定主业范围,重点投资发展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战略性前瞻性产业。公益类国有企业要根据承担的任务和社会发展要求,加大国有资本投入,严格限定主业范围,加强主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分类实施监管。对商业类国有企业,坚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提高国有资本回报、规范国有资本运作、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建立健全监督体制机制,依法依规实施信息公开,严格责任追究,在改革发展中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中,对商业一类国有企业,重点加强对集团公司层面的监管,落实和维护董事会依法行使重大决策、选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权利,保障经理层经营自主权,积极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对商业二类国有企业,重点加强对国有资本布局的监管,引导企业突出主业,更好地服务重大战略和重大任务。对公益类国有企业,把提供公共产品、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作为重要监管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分类定责考核。对商业类国有企业,要根据企业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责任使命,兼顾行业特点和企业经营性质,明确不同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指标要求,制定差异化考核标准,建立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相挂钩的考核制度。其中,对商业一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经营业绩指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和市场竞争能力,考核中引入行业对标机制。对商业二类国有企业,合理确定经营业绩指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的考核权重,加强对服务全省发展战略、发展前瞻性战略性产业、完成重大专项任务情况的考核,考核中引入政府主管部门评价机制。对公益类国有企业,重点考核成本控制、产品质量、服务水平、营运效率和保障能力,根据企业不同特点有区别地考核经营业绩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考核中引入社会评价机制。
科学考核企业跨类业务。对商业类国有企业承担公益性任务的,考核时剔除公益性任务对财务性考核指标的影响;对公益类国有企业从事商业性业务的,将商业性业务的效益增长情况作为增加一定比例绩效薪的依据,并视情况纳入考核。
五、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分工。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省政府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由省政府国资委负责分类工作,形成方案后报省政府批准;其他由政府有关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或进行日常管理的企业,由主管部门会同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共同做好分类工作,形成方案后报省政府批准。集团公司或一级企业根据需要,对所出资企业进行功能界定和分类。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是本地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立足当地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实际,学习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积极有序推进,确保分类科学、务实管用。
(二)完善配套措施。有关部门要制定完善与企业功能界定和分类相配套的政策措施,推进国有企业分类改革、分类发展、分类监管、分类定责、分类考核,提高改革的针对性、监管的有效性、考核评价的科学性。
(三)加强指导服务。省政府国资委、省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各地企业分类工作的指导和帮助,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确保分类工作有序推进。
篇7: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的界定和分类
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的界定和分类
一、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会计收益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在当今社会,会计收益及其计量可以反映企业的主要经营成果,是企业据以纳税的基础,是投资、信贷决策及财务预测的工具,是衡量企业经营效率的手段。在我国,会计收益一词并不常用(常用的是收入、费用和利润),甚至对这一概念还有些误解。如《〈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指南》指出,企业在会计期间内增加的除所有者投资以外的经济利益通常称为收益,收益包括收入和利得。这显然是和前述的会计收益的概念是有出入的,收入和利得不与费用和损失配比,怎么得出差额呢?不是收入与相关费用的差额,则不能称为会计收益。
目前,很多会计学者都在研究财务会计概念框架问题。实际上,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的界定、分类是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一部分,它是指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的一系列基本概念和内在联系、贯穿在其中的一系列原则。它要受到财务会计的目标、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指引,受到资产负债表会计要素的制约,中间又贯穿着一系列会计原则,因此我们应从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层面看待此问题。
二、我国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界定、分类存在的问题
以《企业会计制度》为例,收入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费用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活动中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成本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而发生的耗费;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通过分析,笔者认为我国会计规范中对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的界定、分类存在以下问题:
1.对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的规范不够全面、系统。根据传统的会计收益概念,会计收益是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相关联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后的结果。由此,会计收益的确定就转化为收入与费用的计量和配比。收入从广义的角度讲,包括营业收入和利得;从狭义的角度讲,仅指营业收入。费用从广义的角度讲,包括营业费用和损失;从狭义的角度讲,仅指营业费用。从《企业会计准则――收入》和《企业会计制度》对收入的界定看,强调收入是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显然是指营业收入。
对于利得,我国并未制定相关会计准则对其进行规范,仅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列举了各项营业外收入。对于成本、费用、损失,我国也未制定相关会计准则,在《企业会计制度》中对成本、费用的规范异常简单,对营业外支出进行了列举。而首尾一致、浑然一体、协调一致的概念体系在会计学科中非常重要。概念规范不完整、不系统,将不利于会计理论建设和会计实务运作。
2.对收入、费用、利润的界定不够科学。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企业的对外投资也属于让渡资产使用权的行为,对外投资的收益计入了投资收益,未包含在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中。由此可见,收入定义前后内涵和外延并不一致。从收入的定义看,强调收入是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在《〈企业会计准则――收入〉指南》中,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间接流入企业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收入可能表现为资产的增加,也可能表现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也可能兼而有之。现金或现金等价物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增加,也意味着资产的增加,却不能直接解释为所有者权益的增加。
为什么不能像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那样,指明收入是指一个主体因销售商品或生产产品、提供劳务或从事持续的'主要或中心经营活动的其他业务而形成的现金流入、其他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清偿,或兼而有之呢?使用经济利益总流入的概念,未直截了当指明收入的性质,也未指明其表现形式,容易让人联想到现金流量,会引起误解。同样的道理,费用是指经济利益的总流出,为什么不指明费用是现金流出、其他资产的耗费或债务的承担,或兼而有之呢?
我国单独给出了利润的定义――利润是企业的经营成果。对于期间收益,有两种主要的观点:一种是当期经营业绩观;一种是总括收益观。当期经营业绩观认为,在衡量期间收益时,重点在“当期”和对“经营活动”的影响上,只有那些由当期经营决策产生的活动或交易并可由管理当局控制的变动才包括在内。总括收益观强调收益应反映期间内所发生的全部借贷项目的总影响及其可比性。在这种观点下,非经营业务、非常事项、前期损益的调整,均被纳入了当期净收益。我国利润的定义强调经营成果,似乎倾向于当期经营业绩观;从其包括的内容看,虽然不能说它体现的是总括收益观,但至少体现的是修正的总括收益观。很显然,一个定义混杂了不同的观点,似有不妥。
3.从现有会计收益的要素看,可拓展的空间非常有限。FASB共提出了十项会计要素,它们分别是资产、负债、产权、业主投资、分派业主款、全面收益、收入、费用、利得、损失。我国仅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利润六个会计要素。从经济业务发展看,仅有六个会计要素是不够的。一方面,涉及利得、损失的业务广泛存在,我国仅对其进行列举,未对其进行界定、分类和报告,未使之上升为会计要素,是不够科学的。另一方面,FASB已正式建议企业在整套财务报表中报告企业当期的全面收益,要求企业增报第四张会计报表――全面收益表。英国要求企业增报全部已确认利得与损失表,借以反映企业的全部财务业绩。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也认可了这张表,并要求予以编制。
我国的许多会计学者也在研究全面收益,他们认为,目前在我国推行全面收益表,不仅必要而且可行。首先,在现阶段推行该表,对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十分必要;其次,推行全面收益表有助于解决我国已出现和尚未出现的会计难题,也有助于国际协调。而要在我国增设全面收益表,势必要增设有关全面收益的会计要素。
三、对我国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重新进行界定、分类
(一)对我国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重新进行界定、分类的原则
1.与现有会计规范中的相关内容协调一致。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制定了《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一系列会计规范,会计规范日趋完善。现在对我国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重新进行界定、分类,一定要考虑会计规范的变迁轨迹,尽可能与现有的会计规范相一致,并尽可能保持相对稳定性。
2.清晰有序。对我国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重新进行界定、分类,能否像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界定、分类那样清晰有序呢?会计工作者非常强调概念、规范的清晰有序,这样便于理解和实务操作。我国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的界定、分类,应借鉴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三个会计要素的界定、分类方法和形式,尽可能做到清晰有序。
3.与国际惯例协调一致。我国已加入WTO,会计规范应与国际惯例基本一致。但会计规范的国际化与国家化始终是一对矛盾:强调国际化,有照搬照套之嫌;强调国家化,又可能跟不上国际潮流。如何与国际惯例协调一致,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在对我国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重新进行界定、分类时,仍要吸收西方会计准则的精华,拓展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的概念空间。
(二)对我国会计收益及其构成要素重新进行界定、分类的
设想
根据以上分析,笔者认为,我国会计收益要素应划分为收入、费用、利润、全面收益。
1.收入。指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经济利益的增加,其表现形式为现金的流入、其他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清偿,或兼而有之。具体包括:①营业收入,是企业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它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②利得,企业由于主要经营活动以外的或偶然发生的交易所导致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2.费用。指企业在一定的期间内经济利益的减少,其表现形式为现金的流出、其他资产的耗费或承担的债务,或兼而有之。具体包括:①营业费用。企业从事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流出,它包括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期间费用、投资损失等。②损失。企业由于主要的经营活动以外的或偶然发生的交易所导致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3.利润。指企业已确认的收入与相关费用配比后的差额,反映企业实现的主要经营成果。它包括营业利润、其他业务利润和利得与损失的净额。
4.全面收益。企业在一定的期间内来自非业主交易引起的净资产的全面变动。具体包括:①利润,定义如前所述。②其他全面收益,企业在一定的期间内确认的未实现的净资产的变动,如持有资产的市价的变动、投资价值的变动、衍生金融工具的持有损益等。
上述会计要素关系可总结为:收入-费用=利润;(营业收入+利得)-(营业费用+损失)+其他全面收益=全面收益。?
来源:财务顾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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