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法规培训课件
“凝望那颗星”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4篇企业法律法规培训课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企业法律法规培训课件,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篇1:企业法律法规培训课件
为了加强产品检验检测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适应产品检验检测不断发展的新形势,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学习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县政府加快推进依法行政的部署,加强产品检验检测执法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产品检验检测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产品检验检测执法形象,努力建设一支公正、廉洁、高效、文明的产品检验检测执法队伍。
二、工作目标
1.产品检验检测法制教育深入开展,实现普法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显著提高,形成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权威的良好氛围。行政执法人员全年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不少于15天(包括日常工作中的自学、讲座、案件研讨和集中培训时间),全体执法人员受训覆盖面达100%。
2.各级领导干部法律素质、业务能力、执法效能进一步提高,法治理念、服务意识、履责能力进一步增强,使产品检验检测管理、行政执法做到公正、规范、文明。
三、工作任务
1.认真抓好普法依法治理教育。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六六”普法读本、新颁布的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安排好学习和辅导。
2.举办法律文书制作讲座。
3.举办执法队员集中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并结合新的`形势要求,组织举办针对性的集中法律法规培训,并组织相关知识考试。
4.抓好在职自学。规定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的自学时间和内容;积极鼓励行政执法人员积极参加法律专业学历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
5.积极组织参加有关培训班。根据工作需要和上级有关要求,积极组织参加组织选调及本系统举办的相关培训班、进修班。
四、组织实施
1、举办执法队员集中培训班
(1)时间:每季度一次。
(2)内容:产品检验检测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政政。
(3)参加人员:中心全体执法人员。
(4)组织形式: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
2、在职自学
(1)时间要求:执法人员每月自学法律法规时间不少于4学时。
(2)学习内容:以与本职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及其他新知识为主。
五、学习培训要求
全中心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法律法规学习培训的重要性。参加培训学习的人员必须做到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深刻领会学习内容,确保学习培训工作取得实际效果,考试合格率达100%。
篇2:物业法律法规培训课件
物业法律法规培训课件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将上述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
第三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二条 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国家对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十三条 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三十四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第三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八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物业管理用房和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应当做好交接工作。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前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四十六条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物业服务企业的报告后,应当依法对违法行为予以制止或者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物业服务企业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物业服务企业雇请保安人员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应当履行职责,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八条 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由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条例和管理规约的规定,有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使用与维护
第五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五十一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五十二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
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及时恢复原状。
第五十三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
第五十四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专项维修资金收取、使用、管理的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
第五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五十六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法律责任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不移交有关资料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移交有关资料的,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予以通报,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从事物业管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罚,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委托合同价款30%以上5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委托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追回挪用的专项维修资金,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挪用数额2倍以下的罚款;物业服务企业挪用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并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以罚款;所得收益,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十六条 业主以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名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自9月1日起施行。
篇3:物业法律法规培训课件
物业法律法规培训课件
“物业服务”是专业公司或者管理人受业主委托(雇佣),为业主的不动产管理提供。分享了物业法律法规的培训课件给大家!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 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条 国家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物业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业主及业主大会
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应当代表和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十一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是,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召开。经20%以上的`业主提议,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同时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业主大会会议记录。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事项,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向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
第十七条 管理规约应当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委员会的组成和成员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十九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作出与物业管理无关的决定,不得从事与物业管理无关的活动。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二十条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自治管理职责,支持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住宅小区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告知相关的居民委员会,并认真听取居民委员会的建议。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一条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建设单位制定的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临时管理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
第二十四条 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买卖合同应当包含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二十六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二十七条 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
第二十八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二十九条 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三)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四)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篇4:通信法律法规课件
通信法律法规课件
教学设计思路
《爱护通信设施,遵守通信规范》是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教科书品德与社会四年级下册第三单元第四课内容。教材安排了“爱护通信设施”“电话机的自述”“私拆别人信件是违法行为”这些丰富的内容。很好地体现了新课程中“以人为本”的核心理念,这一课的安排,对于达到《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从小培养学生正确观察周围社会,适应社会生活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教学目标
1.知道爱护通信设施人人有责,知道打电话的礼貌,懂得私拆别人的信件是违法行为,要自觉遵守通信的基本礼貌和道德规范。
2.通过模拟打电话情景,让学生懂得日常生活中的打电话应具备的社会公德。
3.通过讨论和分析事例,培养学生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懂得和遵守通信的基本礼貌和道德规范。
教学重点:
培养学生对生活中遇到的通信道德问题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教学难点:
培养学生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懂得和遵守通信的基本礼貌和道德规范。
教学媒体
一些遭到破坏的通信设施的'照片,或学生拍的一些遭到破坏的通信设施的照片。
课时安排:
课前准备
1.收集社会上破坏和保护通信设施的正反两方面的资料或照片,
2.准备道具电话,以备表演用
3.制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投影片。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让学生拍照一些遭到破坏的通信设施的照片。
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
提问 同学们,大家回忆一下以前我们学过的通信设施有那些呢?
学生回答 略
承接 今天这节课就来让大家学习一下怎么保护这些通信设施。
二、讲授新课: 爱护通信设施
提问 刚才我们说了一些通信设施,你知道它们有什么作用吗?
学生讨论后回答。
讲述 这些公共通信设施可以方便人们之间的通信,使人们的生活更加便捷。
阅读 请同学们有感情地朗读教材P.47的小诗。
学生活动。
活动 让学生分小组调查自己学校附近的通信设施状况怎样,这些通信设施遇到了哪些问题。能拍照最好,画下来也可。调查完毕后,谈谈自己的体会。
展示 一些遭到破坏的通信设施的照片,或学生拍的一些遭到破坏的通信设施的照片。
提问 破坏公共通信设施的行为太多了,破环了之后的这些设施你还能用吗?
学生 不能。
提问 那对我们的生活又会起到什么样的影响哪?
学生 影响了我们的生活,对我们的生活造成了不便。
启发 那怎么样我们才能使这些公共的通信设施一直“人人都可用,方便我们生活”呢?
学生回答 略。
小结 对!爱护这些公共的通信设施,我们才能使这些公共的通信设施一直“人人都可用,方便我们生活”。
承接 那么,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应该怎么做呢?
学生讨论后回答。
提问 你想对你身边的朋友说什么?
学生 爱护身边的通用设施,才能方便自己,方便别人!
活动 有条件的话,利用假日组织一次维护通信设施的公益活动。
篇5:企业档案管理培训课件
第一节 认识企业人事档案
(一)企业人事档案及其内涵
企业人事档案是企业劳动、组织、人事等部门在招用、调配、培训、考核、奖惩、选拔和任用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职工个人经历、政治思想、业务技术水平、工作表现以及工作变动等情况的文件材料;
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职工的依据,是国家档案的组成部分。它主要有以下基本涵义(1)企业人事档案是企业职工个人活动的客观记录(2)企业人事档案是经过相关部门认可的真实记录(3)企业人事档案必须经过一定程序才能进入归档范围(4)企业人事档案以个人为保管单位进行管理(5)企业人事档案由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二)企业人事档案的特点
企业人事档案是诸多人事档案中的一种,它具有人事档案的一般特点,同又有其独自的特点。企业人事档案的特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人事档案的特定性(2)企业人事档案的客观性(3)企业人事档案的参考性(4)企业人事档案的保密性(5)企业人事档案的动态性
(三)企业人事档案的作用
(1)企业人事档案是确保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胜的一个重要因素
(2)企业人事档案是人力资源管理部门选才求贤的重要工具
(3)企业人事档案是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的需要
(4)企业人事档案工作是积极探索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依据
(5)企业人事档案是关系民生及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凭证
(四)企业人事档案的种类
按照企业人事档案所记载的对象划分,企业人事档案的类型大致归纳为以下两种类型:
(1)企业干部档案:企业干部档案就是企业干部的个人档案,是企业干部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工作情况的反映。
(2)企业工人档案:企业工人档案就是企业工人的个人档案,更准确地说,企业工人档案就是反映一个企业工人的个人经历、劳动态度、思想品德和业务技能等情况的个人档案。※注意区分工人档案与职工档案
第二节 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一)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实行集中统一、分级管理的原则:集中统一、分级负责管理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档案工作的组织原则和管理体制。
(2)维护企业人事档案准确、完整与安全。这是对企业人事档案工作最基本的要求。
(3)便于企业人事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的利用。这是企业人事档案工作的根本目的。企业人事档案工作的全部内容,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提供利用。
(二)企业人事档案管理模式
(1)独自管理的单轨制模式
企业干部档案和企业工人档案实行企业自行管理,企业人事档案管理是参照国家干部档案管理体制进行的,实行集中统一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企业要独自管理本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应具备一些条件:公司规模;档案管理水平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的审批。
(2)托管与自存并行的双轨制模式
员工的人事档案都寄存托管在人才交流中心,人事部门仅保存一些应聘时要求填的一张资料卡,以备日常查考之需。公司保存的只是企业人事档案的目录,其余的托管在人才中心。
(三)企业人事档案管理流程:六大流程
(四)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1)人事档案收集、归档制度
(2)人事档案检查核对制度
(3)人事档案查(借)阅制度
(4)人事档案转递制度
(5)人事档案保卫保密制度
(五)企业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1)对人事档案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2)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3)档案管理队伍薄弱
(4)人事档案管理不规范
(5)人事档案内容单一、雷同、片面
(六)企业人事档案管理中应注意的问题
被剔除的材料怎么处理?
碰到“无头档案”,怎么办?
企业人事档案保管期限怎么划分?
第三节 人力资源开发与人事档案管理改革
(一)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新趋势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
(1)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新趋势
(2)新趋势对企业人事档案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二)现阶段我国企业人事档案管理改革的基本要求
(1)树立企业从传统人事管理向人力资源管理转变的意识
(2)树立以人为中心的人力资源管理思想
(3)树立主要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观念
(三)企业人事档案管理改革的途径
(1)转变人事档案管理传统观念,树立人力资源管理新理念
(2)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3)充实人事档案的内容
(4)引进高素质人才, 加强人员培训, 提高人员素质
(5)增强服务意识, 积极主动的提供利用
(6)增强合作意识, 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
第四节 企业人事档案管理现代化
(一)企业人事档案管理现代化的必要性
(1)提高人事档案工作效率
(2)有利于人事档案原件的保存
(3)节省人事档案管理成本,节约企业资源
(4)缩短人事档案利用过程中的时间滞延
(二)企业人事档案管理数据库建设
(1)人事档案基本信息数据库
(2)人事档案材料接收数据库
(3)员工工资数据库
(4)人事档案目录数据库
(5)职务任免数据库
(6)建立其它档案数据库
(三)建立和完善企业人事档案计算机管理系统
(1)企业人事档案计算机管理系统模块
(2)建立企业人事档案管理计算机系统方法
(2)企业人事档案计算机管理工作程序
[企业档案管理培训课件]
篇6:企业创业培训课件
企业创业计划书
1.摘要
是创业计划的一到两页的概括。包括以下方面:
――本创业的宗旨及商业模式
――我们的产品及服务
――目标市场的描述和预测
――竞争优势
――资金需求、资金筹措方法、销售总汇、资产负债汇总表
――团队概述
2.公司概述
公司概述应包括公司简介、详细的产品/服务描述、专利和相关技术以及它如何满足关键的顾客需求。
3.市场调查和分析
主要是阐释以下问题:
――顾客
――市场容量和趋势
――竞争和各自的竞争优势
――估计的市场份额和销售额
――市场发展的走势
4.公司战略
阐释公司如何进行竞争,它包括三个问题
――营销计划:定价和分销,广告和提升
――规划和开发计划:开发状态和目标,困难和风险
――制造和生产计划:生产周期,设备和改进
5.总体进度安排
公司的进度安排,包括以下领域的重要书件
――收入
――收支平衡点和正现金流
――市场份额
――产品开发介绍
――主要合作伙伴
――融资
6.风险因素的分析及应对
评估一下你业务的主要风险(包括管理问题、市场状况、技术状况和财政状况),以及对所预测风险的防范。
7.管理团队
介绍公司的管理团队,其中要注意介绍各成员与管理公司有关的教育和工作背景(注意管理分工和互补);介绍领导层成员,创业顾问以及主要的投资人和持股情况。
8.财务计划
介绍公司的财务计划(如财务年度报表、资金需求、预计收入报表、资产负债预计表、现金流量表);并讨论关键的财务表现驱动因素。
一定要讨论如下几个杠杆:
――毛利和净利
――盈利能力和持久性
――固定的、可变的和半可变的成本
――达到收支平衡所需的月数
――达到正现金流所需的月数
9.假定公司能够提供的利益
这是创业计划的“卖点”,包括
――总体的资金需求
――在这一轮融资中需要的是哪一级
――如何使用这些资金
――投资人可以得到的回报,还可以讨论可能的投资人退出策略
[企业创业培训课件]
篇7:企业行政管理培训课件
企业行政管理的目标通过行政管理人员的努力,依据企业的各种规章制度使企业与员工、部门与员工、企业与部门之间、部门之间形成密切配合的关系,使整个企业在运作过程中成为一个高速并且稳定运转的整体;用合理的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最终完成公司目标发展任务。企业行政管理培训是围绕企业行政管理内容而展开的。
一、企业行政管理培训的目的:
通过行政管理培训,使受训人员了解现代企业行政管理的基础知识,明白企业行政管理人员应具备哪些素质和能力,懂得怎样处理日常行政事务,提高基层行政工作能力,提升行政风险管理技能,学会如何调整心态及自我管理,逐步成为合格的企业行政管理人员。
二、企业行政管理培训的相关内容:
相关内容部分参考了广州管理培训的相关课程资料,具体的培训内容,以培训讲师的实际上课内容为准。
① 企业行政管理规划。 1.企业行政管理组织设计及原则、行政组织的重要性和关联性。 2.企业行政管理工作计划的内容、计划制订步骤、计划的实施与总结。
② 行政人员的职业形象。 1.外在形象及服饰的重要性。 2.对行政人员的形象要求。 3.行政人员着装原则。 4.行政人员的礼仪规范。
③ 企业秘书与助理。 1.接待、电话及办公室仪礼。 2.礼仪与应对技巧。 3.秘书或助理的工作职能、岗位职责。 4.一般行事务处理、辅助管理能力、独立管理能力。
④ 办公室事务管理。 1.办公环境选址原则、内部设计。 2.企业行政办公人员的主要日常工作。 3.企业行政办公人员日常工作的特点和作用。 4.企业突发事件预防、处理。
⑤ 公文管理与写作。 1.业公文的管理原则。 2.业公文的管理:发文、处理公文、请示与审批、制作公文、整理与保存公文。3.企业公文写作的类型、行文规范及特征。 4.企业文书、书信的分类及写作方式和技巧。
⑥ 会议的组织与管理。 1.会议的作用、会议的种类、组成要素。 2.企业行业的筹备。 3.会前准备、会中事务、会议的控制、会后工作。 4.会议管理的技巧。
⑦ 企业行政管理沟通技巧。 1.沟通的作用、意义、程序。 2.内部沟通的方法和技巧。 3.沟通的原则:尊重、欣赏、换位思考、知己知彼。
⑧ 印章管理培训。 1.印章管理流程及细则。 2.印章使用范围。 3.印章使用申请、审批、登记。
[企业行政管理培训课件]
篇8: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历时三天的培训学习,让我受益匪浅。在湘潭大学这么好的学习氛围中参加的培训是我工作以来第一次参加的培训,收获的不仅是法律法规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的应用知识,更重要的是结识了更多兄弟院校的老师。
本次培训的主题是法律法规,其实在我们的日常学生管理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方面的事情,通过本次的学习,让我们的工作更好更顺利的完成。从中国海洋领土主权问题的学习,到学生权益的保障与大学治理,学生管理中的法律问题、高校在学生伤害事故中的民事责任这几个方面的学习,最重要的就是要抓住以下几个方面:
1、管理必须做到程序正当,对学生实施纪律处分是对学生的一种特殊的教育形式,对学生心理和行为等方面都会产生较大影响。为保证处理的公正性与合法性,达到预期的管理和教育目的,学校在对学生实施纪律处分时,应当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实施。这就使学校对学生违纪处理的程序更加规范。要做到程序正当就要做到听取学生的意见、作出正式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必须要当面送达。
2、要有强烈的证据意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对学生进行处分或处理的依据,是对学生行为进行评价的标准和适用处分种类的依据,包括违纪行为处分的“定性”依据和“定量”依据。在平常的日常学生管理工作中处理学生必须要有相关证据支持;相关证据必须表现为法律规定的几种形式,可以使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等。
在本次学习中,让我觉得最有意义的事情就是分组讨论。来至不同高校辅导员汇聚在一组,讨论我们作为辅导员一职的`方方面面。高校辅导员角色具有特殊性,他不仅代表学校立场教育管理学生,同时也站在学生的立场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在我们这次讨论中,提到最多的还是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比如说奖助学金的发放的问题,各位老师都说出了自己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也有处理的好的老师讲出了自己的心得,其实总结下来就前面提到的两点,一个是注意程序一个是掌握证据。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注重公平、民主,让班上绝大部分同学没有意见。还有寝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的问题、寝室卫生、查寝等问题。接下来老师比较关注的还是辅导员的地位和待遇问题,辅导员的待遇中央有精神,国家有政策,地方有法规,但很多地方总是落实不了,所以大家也想通过讨论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至于辅导员的地位问题,我认为辅导员的地位是自己给的,如果我们自己不把自己的地位看低,我们有高的学历,我们有好的办事能力,其它部门或者人是不会看低我们的,因为我们的职业是神圣的,我们也是育人,从某个方面讲我们的贡献或许更大。
另外一个是学风建设问题的讨论,普遍看来,高职院校的学风建设远不及本科院校的学风。为了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用尽心思去占个座,这是本科院校处处可见的事情,但是看看我们高职院校的教室里,就连平常上课全班所有的同学都到课都是一个困难的问题。所以,在未来的工作中,学风建设可能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
通过这次学习,不仅学到了知识还结交了不少朋友,希望不管是国家还是学校,更加重视我们辅导员的工作,多组织类似的学习班。
篇9: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人对国家法律法规的认识,我们部门对职工进行了法律法规的知识培训, 让职工能更加直观的去解读新的安全生产法的内容, 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指导方针。这次培训由公司安保部领导作为主讲。以下就是这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一、统一组织全员以新安全生产法为主要内容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 的培训,使广大职工对其有了总体的认识。在以后安全生产管理上能有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 进一步明确只有 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二、以班组为单位,组织各个岗位人员进行了有重点、分层次地专 题安全培训。
三、丰富学习形式,选择有针对性的ppt 课件,提高广大职工的学习热情。将新《安全生产法》十大亮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新旧对比表)作为重点学习材料,通过集中宣讲,播放幻灯片的形式进行深入学习。
四、利用了现场安全事故实例,来解读新安全生产法,并对职工工 作作为一个警醒。
五、对职工进行一些现场应急事故的自救知识的讲解,让职工在施 工过程中碰到一些小的事故,能够及时的进行自救处理,降低事故的人员伤亡和损失。
六、通过培训后的考试测评成绩看,培训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今后 工作中对新《安全生产法》应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职工对新安全生产活动全面的认识与了解,安全意识得到了更进一步的提高。下一步工作中, 我们将在在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新《安全生产法》的基础上,以新《安全生产法》为标准,对安全管理中的重点工作进行梳理,并严格依照新 《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布置安排工作, 确保现场施工过程安心管理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篇10: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法律法规培训记录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使广大职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技能,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从而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和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特组织此次的法律法规的管理培训。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通过安全教育,技能培训,严格操作规程来保证员工的人身安全;二是通过设备保障,事故预防来确保生产的安全。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各部负责人在工作中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 安全生产是一项大事,作为部门负责人,应该明白,如果不注意这个问题将会给与
你相关的部门及员工,带来什么不良的影响,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工伤事故只是一瞬间的事,必须高度重视。
(2) 班组长作为公司的.管理人员,应对本班组的安全工作承担管理责任,发现不安全因
素及时排出,若有员工违反操作规程一定要严加惩处,绝不给不安全因素留一丝漏洞,对于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公司进行奖励,对安全工作做得不够好的班组将进行限期整改,并作适当处罚。班组出现工伤事故,班组长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必须接受行政及经济处罚。
(3) 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不安全的因素一定要分析原因,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方
案,选择最佳方案。
(4) 安全纪律管理,班组长及管理人员要有安全意识,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
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法律法规培训记录严禁酒后上班,不得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5) 安全教育与培训的目的和作用是使公司领导和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程制度。
篇11: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法律法规培训总结
自20xx年4月份以来,我们在学校领导的组织下,通过多种形式,进行了“法律进学校”的学习。我们集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使我们又得到了一次学习的机会,下面就我个人对学法的体会谈一下学习心得。
一、学习宪法体会:
(一)、充分认识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意义。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意志,特别是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一起作为我们党和国家的指导思想,具有重大和深远的意义。这是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进入新世纪之后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治国方略过程中所取得的一项重要成就。宪法是国家的根本***,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现行宪法颁布以来进行的4次修改,此次修宪是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执政治国理念的集中体现,具有历史的进步性。
(二)、充分了解到了这次修改宪法的特点:现实性和以民为本。
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体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施行。这是举世瞩目的一件大事,更是我国广大教育工作者的一件大喜事。认真学习并研究采取指施贯彻实施《教育法》,是当前教育战线的头等大事。《教育法》是教育工作的根本***,总揽教育工作的全局,对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指导思想和教育方针等重大原则问题,以及涉及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都做了原则规定。
明确规定了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这是对我国社会主义的教育方针的最正确最全面的表述。
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它表明了教师在教育事业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进而也表明了教师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突出地位。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制度的第一部教育***,它是在总结了四十多年来我国经济建设和教育改革与发展宝贵经验,借鉴世界先进国家的教育立法的经验,分析了当代国际政治、经济、科技、教育发展的大趋势的基础上制定的。《教育法》的制定和颁布,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进一步走上全面法制的轨道。对于确保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战略地位,落实国家优先发展教育的重大决策。促进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三、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体会:
对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明白了自己的职责所在,也深感肩上担子的沉重。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
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
篇12:企业法律培训课件内容
随着法律服务市场竞争日益白热化,企业法律顾问毫无疑问已成为所有律师争相瓜分的蛋糕。如何赢得顾问单位的信赖,如何为顾问单位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先进的法律服务理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如王佳强律师所言的,律师要有管理的思维,才能更好的服务好顾问单位。
首先,了解是沟通的开始,每一个企业都有自己的行业特性,受到影响的因素也是多种多样的,存在的法律风险也是多样化的,如何通过在日常的企业管理过程中,通过寻找企业管理与法律防范相结合的契合点,才能真正满足顾问单位的实际需要,解决其在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从微观的角度出发,按不同的分类标准,企业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风险类别:(1)按照企业所需生产要素,可以分为人力资源风险、资本风险、设备运行和工艺风险、材料风险、产品风险、技术风险、信息风险、知识产权风险等;(2)按企业的主要活动或主要经营环节,可分为材料采购风险、筹资风险、投资风险、制造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收账风险、会计工作风险、安全风险、企业技术活动风险、人事活动风险、信息系统风险、企业组织变革风险;(3)按照供应链的顺序,可以分为来自供应商的风险、采购风险、生产风险、市场营销风险、来自客户的风险。每一个企业风险类型都隐含着法律风险,作为法律顾问如果能主动的参与到其中为企业在这些环节中提供法律服务,这样才能让顾问单位看到法律顾问在其中的价值。
从宏观的角度考虑,我们也可以根据企业的不同运营模式,判断企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比如有的企业是采取连锁加盟经营模式,那么其可能存在品牌抢注、品牌延伸、与加盟企业之间的利益冲突等特有的法律风险;或者我们从顾问单位企业规模的大小去判断,规模大的企业通常具有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人员流动性强的特点,在人力资源这一块可能存在更多的法律风险,规模小的企业为了企业发展可能会在企业融资这一块存在更多的融资风险,此时我们可以根据其经营模式固有的法律风险制定一套有针对性适用于企业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
其次,做好企业法律顾问也要从企业的发展角度出发为企业提前做好商标注册、看好财务报表、做好行业分析报告、查询关联企业工商档案信息、企业管理隐含的刑事犯罪法律风险防范培训讲座等工作,多角度多层次全方位为企业提供法律增值服务。
最后,我认识到了法律服务工作成果量化的重要性。法律顾问服务如何体现自己的重要性,除了通过诉讼帮企业挽回实实在在的经济损失之外,平时服务过程当中,书面化的工作报告、每个年度的工作报告是十分必要的,这样不仅能体现律师对工作严谨负责的精神,更能成为你提高法律顾问服务费用的一个事实根据。
综上所述,在过去,企业法律顾问或许只是帮企业审审合同,代理诉讼纠纷,企业家们根本体会不到法律顾问在企业发展过程当中的价值,为了减少经营成本,企业在年度财务预算中会尽可能减少法律顾问方面的预算。作为法律顾问的服务者,如果能提升服务理念,提高法律顾问的附加值,体现在企业法律顾问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我深信,企业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将赢得企业家们的信赖与支持!法律顾问服务市场也将迎来充满希望的春天。
篇13:企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计划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建设
1.健全普法考核评估机制,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市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来抓,推动国家机关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
会同教育行政部门推动落实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和列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治教育。
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和文明办,把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精神文明创建的重要指标,融入到文明县城、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2.完善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和法治宣传教育考核评价机制。
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必修课;推动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增强领导干部对法律的敬畏之心。按照上级部署推动将国家公职人员学法考法情况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
二、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3.培育法治信仰。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法律,弘扬法治精神,培育公民对法治的信仰,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
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律知识考试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推动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校)必修课。
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从小抓起,健全完善学校法制副校长工作机制,开设法治课堂,使法治意识成为自觉和习惯。
4.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举办培训班和利用__电视台、__新闻网、法治__网、__司法局网站、__手机报等平台等形式,广泛开展四中全会《决定》的宣传学习,广泛宣传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宣传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成效,宣传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新部署、新要求,宣传各乡镇各单位贯彻全会精神的新举措、新进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5.认真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化“法律进乡村”,坚持开展送法下乡和5月全县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深化“法律进学校”,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开展9月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周活动;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6.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运用新型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协调党委宣传部门和广电部门,推动落实大众传媒的普法责任,推动公益法治宣传在公共场所的延伸覆盖,增强公益法治宣传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广泛运用新型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同时,创办微信、微博等新型平台开展法治宣传,积极与用户展开互动,致力打造迅捷便民、内容丰富、即时交流的微信公众账号,进一步拉近与用户的距离,让广大用户感受到法律“触”手可及。
7.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优化成员结构,完善有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发挥讲师团在普法工作中的骨干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开展有特色、有实效的活动。
三、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8.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群众在法治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把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到乡镇、村(社区)等基层。认真抓好__县法治文化广场、__县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调解和法治文化示范带、法治教育培训中心建设,精心组织“濂溪说法”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特色文化、行业文化、乡村文化、企业文化的融合发展,丰富法治文化产品,因地制宜建设法治小广场、公园、长廊(路、街)、书屋等法治宣传阵地。
9.巩固普法阵地。继续在农村和城镇社区加快“四个一”即一个法治宣传栏、一所法制学(夜)校、一家法律书屋(阅览室)、一支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步伐。积极引导各乡镇、各部门在城镇主要街道、车站等大型公共场所设置固定的、长期性的法制宣传标牌和公益广告;充分发挥市民学校、农民夜校作用,努力形成覆盖城乡的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加强流动普法阵地建设,利用法制宣传车、巡回法庭、横幅标语、宣传挂图、流动板报等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四、深化法治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法治宣传教育成果
10.深化法治创建活动。深化法治县、法治乡镇创建活动,认真做好全市第三批“民主法治五百示范工程”创建和推荐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按照《全市“民主法治示范工程先进单位”动态管理办法》,加强对已授牌的“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民主法治示范乡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示范单位的动态管理,认真总结“民主法治五百示范工程”创建工作经验,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11.全面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贯彻落实市综治委《关于在全市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方案》(郴综委[__]20号)文件精神,在全县全面推行建立“一个行政村(社区)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满足基层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五、切实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
12.全面总结“六五”普法工作。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推广经验做法。建设法治成果展览室,全面展示我县“六五”普法成果。认真做好全省、全市、全县“六五”普法先进单位和个人的表彰推荐工作。
13.认真组织“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全县“六五”普法检查验收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总结验收工作,查漏补缺,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决议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14.积极做好“七五”普法规划调研。在对各单位、部门、行业、基层的“六五”普法总结验收过程中,注重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找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结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宣传教育的新定位、新任务和新要求,科学制订我县“七五”普法规划(草案)。
篇14:企业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____”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__大精神,以推进“法治”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全面小康、项目建设、宜居城市”等重点工作,认真落实本市和省、市统计局法制宣传工作实施意见,广泛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为加快我市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创建和谐稳定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而奋斗。
二、目标任务
(一)普法学习宣传的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普法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市统计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统计工作者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尤其是统计法制意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增强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二)普法学习宣传的主要任务是:
1.紧贴中心,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党的__大关于法治建设精神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传播依法维权、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的理念,引导他们有序表达诉求,做好有关诉讼、信访、申诉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继续加强宣传宪法和有关经济、社会发展以及与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和法律的,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
2、围绕重点,深入学习宣传以统计法为主的规范统计工作行为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持之以恒地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以法治统。
三、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做好普法宣传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制度落实是保证。
各科室、各部门领导要充分重视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经常开展督查,确保普法学习各项任务得到落实。
要建立领导和工作班子,本局仍以上年的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今年普法宣传学习教育的领导和工作班子,负责领导、协调和组织落实普法学习宣传的日常工作。自觉接受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加强与市委宣传部门、普法行政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加强对镇统计办公室普法宣传的指导,及时完成市普法办、市局交办的统计普法教育任务。
2、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镇统计办公室、本局各科室要将今年普法学习宣传工作列入本单位主要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并做到有步骤地认真组织实施。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学法不少于2次,机关全体干部全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小时(学习计划安排见附件),基层单位的宣传教育应结合统计工作进行。
3、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面小康、项目建设、宜居城市”等重点工作和本市普法宣传工作规划及省、市统计局统计工作要点开展普法学习教育活动,突出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统计法》这一重点,着力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千方百计提高基层单位和基层统计人员依法统计的法制意识,努力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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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新员工培训
7.企业培训观后感
8.企业培训合同
9.企业培训通知
10.企业培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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