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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优秀读后感:《家》读后感1200字

2022-12-19 08:43:12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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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优秀读后感:《家》读后感1200字

篇1:《家》读后感作文1200字

《家》读后感作文1200字

最近正在重读《家》这部经典著作。初一的时候只读过一半,这几天正好借着电视剧《家》的热播重读经典。

巴金的代表作是《激流》三部曲,包括《家》、《春》、《秋》三部,内容是通过一个大家庭的没落和分化来写封建宗法制度的崩溃和革命潮流在青年一代中的激荡。作者以很大的激情对封建势力进行揭露,歌颂了青年知识分子的觉醒、抗争并与这种家庭决裂。

《家》这部分以“五四”的浪潮波及到了闭塞的内地——四川成都为背景,真实地写出了高家这个很有代表性的封建大家庭腐烂,溃败的历史;用巴金老先生自己的话说:他“所要展示给读者的乃是描写过去十多年间的一幅图画”。高氏豪门外表上诗礼传家,书香门第,但掩盖在这层帷幕之后的,却是内部的相互倾轧,明争暗斗,腐朽龌龊,荒淫无耻。为了维护这个作为封建制度的支柱而又面临崩溃的家庭,以高老太爷和高克明为代表的那些卫道者,竭力奉持着礼教和家训,压制一切新的事物,甚至不惜以牺牲青年为代价。这就又加深了新与旧、当权势力与被压迫者的矛盾,并使年轻人遭受巨大的痛若。在《家》中,就有梅表姐的抑郁致死,瑞玨的悲惨命运,鸣凤的投湖悲剧,婉儿的被逼出嫁……这些青年女性的不幸遭遇,无不是封建制度以及礼教、迷信迫害的结果。作者通过这些描写,表现了深切的同情和悲愤,并向垂死的制度发出了“我控诉”的呼声。

觉新、觉民、觉慧兄弟三人的不同命运也是作品的一条主线,是始终贯串在《激流》三部曲里的人。

觉新,作者对他所花的笔墨最多,而且可以说是整个作品布局的主干。这是一个为旧制度所薰陶而失掉了反抗性格的青年人,心底里虽然有着是非和爱憎的界限,也理解夺去了他的幸福和前途、夺去了他所最爱的梅和瑞玨的是“全个礼教,全个传统,全个迷信”,但他无力挣扎,只能伤心地痛哭,忍爱着精神上的痛苦。他是旧礼教制度下的牺牲者,但同时又不自觉地扮演了一个维护者的角色。原著中作者对他是有一些批判的,大多是通过觉慧,批判他的怯弱、“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但更多的是同情和原谅。读者只有在把他当作一个牺牲者的心情下才可能产生一点惋惜;这种情绪却往往又为人物自己的行动所否定了。

觉民的性格是沉着的,也是比较定型的;作者给他安排了一个比较顺利的遭遇,使他胜利地得到爱情,跨过了逃婚的斗争。他也有改变和发展,但都是顺着一条路向前的,他自信可以掌握自己的命运。

“五四”的浪潮掀起了青年一代的热情和理想,也回深了他们对于旧的制度和生活的憎恨。

《家》中的'重要人物觉慧,便是这种受到新思潮冲击的新生的民主主义力量的代表。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他的信念很单纯,对旧势力“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他的确是“幼稚”的,对周围的一切还不能作出科学的分析,甚至感到“这旧家庭里面的一切简直是一个复杂的结”,他这直率的热烈的心是无法把它解开的。但因为“五四”时代对旧的一切表示怀疑和否定的精神,他知道这个家庭是“无可挽救的了”。他并不想对“家”寄托什么希望,而热心于交结新朋友、讨论社会问题、编辑刊物,创办阅报社等等社会活动,“夸大地把改良社会、解放人群的责任放在自己的肩上”。即使在他与鸣凤热恋的时期,他在外面也“确实忘了鸣凤”,只有回到那和沙漠一样寂寞的家里时,才“不能不因思念她而苦恼”。最后,觉慧无所顾忌地离开家而远走了。作者通过觉慧写出了革命潮流在青年中的激荡,写出了包含在旧家庭内部的新力量的成长,也通过觉慧来对觉新的“作揖主义”和别人的懦弱性格作了批判。

作品中四位女主人公不同的命运中又有着某种相同——

瑞玨,旧社会的一个女人,可以说死在封建的礼教下,也可以说是死在她对爱情的追求下。我宁愿认为她是死在对爱情追求下,也不愿认为她是死在封建的礼教下。因为最起码他追求到了她的爱情,那是有价值的死;但在那个封建思想弥漫的社会下,如果说她死于封建礼教,那并不希奇,封建礼教下死的女人还不够多么?鸣凤就是一个例子,所以说她死于封建礼教会让我觉得她的没有任何的价值。所以我更愿意说瑞玨是被爱情葬送……

巴金在回忆自己写下这些文字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我熟悉我所描写的人物和生活,因为我在那样的家庭里度过了我最初的十九年的岁月,那些人都是我当时朝夕相见的,也是我所爱过和我所恨过的。然而我并不是写我自己家庭的历史,我写了一般的官僚地主家庭的历史。我写梅,写瑞玨,写鸣凤,我心里充满了同情和悲愤。我庆幸我把自己的感情放进了我的小说,我代那许多做了不必要的牺牲的年轻女人叫出了一声:冤枉!我真不忍挖开我的回忆的坟墓,那里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令人伤心断肠的痛史。”

“青春毕竟是美丽的东西,而且这一直是我的鼓舞的泉源”……

篇2:家高中生读后感1000字

在巴金的众多小说中,由《家》、《春》、《秋》三部长篇组成的《激流三部曲》是成就很高,影响很大的一部巨制。

家,在我心中永远是最幸福最温暖的地方。当我在书架上看见《家》这本书时,我家情不自禁的取下它,对它里面的内容充满着美好的幻想。当我读的时候,才发现,它与我心中的“家”是完全不同的。

《家》里讲述了一个封建大家庭正在走向崩溃的悲欢离合。在这封建的大家庭中,到处都是封建思想的维护者,到处都是腐败的封建的思想。

封建大家庭的维护者,老一代高老太爷。他专制、冷酷、虚伪:对孙子包办婚姻,把鸣凤送给冯乐山,导致鸣凤投水自尽

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对封建思想有着醒悟的头脑。可是正当高觉新期待着朦胧爱情的时候,他父亲给了他一个晴天霹雳:“你爷爷希望有一个重孙。”于是,他渐渐转成了“作揖主义者”、“无反抗主义者”。接二连三地造成了梅、瑞钰、他的第二个孩子云儿以及他第一个孩子海臣的死。

觉慧则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封建专制的叛逆者的典型。在“五四”的浪潮下,这个年轻少爷最早醒悟过来,他不愿像他的大哥觉新那样隐忍。又正如觉新所说:“我们家需要一个叛逆者”。他大胆蔑视封建等级制度和旧礼教,支持觉民逃婚,大胆向婢女鸣凤表示纯洁的爱意,他也不怕冒犯长辈,公然揭露他们愚蠢的“捉鬼”的丑剧。又毅然从“埋葬青年理想和幸福的坟墓”中逃离。

觉民是一个略具民主主义思想的知识青年。他不满封建礼教的束缚。对于老一代为他的包办婚事时。他毅然选择了逃婚。在“五四”浪潮的影响下,他意识到必须抗争才能获得幸福。在觉慧的支持和帮助下,觉民的坚决反抗终于挫伤了高老太爷的威风,使高老太爷不得不在临终前放弃包办婚姻,从而取得自由婚姻的胜利。

在《家》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见封建大家庭的腐败。但时代在进步,人在进步,人类的思想也在进步。有问题就肯定可以克服的。在封建的的毒害下,我们也唯有反抗,用叛逆来改变强制的现状。当你取得胜利后,后来者就将以你为榜样,以你为傲,终有一天整个时代将会向你学习。

“我们要听父母的话”这句话我认为是对的。但也切不可像觉新那样,做一个“作揖主义者”、“无反抗主义者”。对于自己的幸福,我们需要自己争取。年轻人就是要拼,就是要闯。对于自己的幸福,自己不争取,自己争取来的在最有价值、最有意义,无愧于自己以及他人。

我们要像觉民和觉慧那样,在逆境中成长,在逆境中争取自己的幸福。我们都知道,时间是过得很快的,不要因为自己年轻时没努力,后悔自己没有勇气对某个人许下一个承诺,别做一个不负责的人…。

篇3:读后感1200字

读后感1200字

读后感1200字

《弗兰肯斯坦》是英国诗人雪莱的妻子玛丽雪莱在18创作的小说,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科幻小说。190多年来,这部由仅19岁的少女创作的恐怖小说,被多次改编成电影和戏剧,并被译成百余种文字广为流传。小说揭示了作者的哲学观点。她认为人具有双重性格――善与恶。长期受人嫌恶、岐视和迫-害会使人变得邪-恶而干出种种坏事,甚至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它还为英语添加了一个新的单词Frankerstein,一个最终毁了它的创造者的东西。瑞士贵族弗兰肯斯坦,曾留学德国,研究电化学和生命,发现了死亡的秘密,于是决定着手制造生命。他先从尸体中寻找材料,然后进行组装,最后借助电化学方法予以激活。但是,本来全都是由好材料制造的、高达8 英尺的怪物在被赋予了生命之后,却变得奇丑无比,弗兰肯斯坦被吓得昏了过去,醒来之后发现怪物已经失踪。

怪物刚刚诞生时还是十分热爱这个世界的,他躲藏在山里并学会了使用火,并遇到隐居在山中的一位盲爷爷和一对青年男女,由此受到感动,开始热爱人类社会。怪物白天趁青年男女外出时偷偷帮助盲爷爷打柴,并偷出书来自学了阿拉伯语和法语等各种语言,阅读了《少年维特之烦恼》等大量文学和哲学名著,于是开始渴望艺术和爱情。但他同时又十分感慨自己现在的情况,认为“撒旦才代表我目前的处境”,强烈地希望能够改变现状。于是怪物潜入这一家中,发现只有盲爷爷在家,便与之海阔天空地聊了起来;怪物说自己是一个被遗弃的可怜人,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老人安慰怪物说,他们可以成为怪物的`朋友。怪物开心得哭了起来。这时青年男女突然归来,小伙子气愤地把他打出门去。尽管凭怪物的力气,完全可以打-倒小伙子,但怪物并没有还手,只是抱着头,逃回了自己的住处。这严重地伤害了怪物的自尊心,他冷静后想到,自己与其向别人求情,还不如去找缔造者。但它刚一出现在大街上,就受到了很多人的打骂,屡屡遭到大家的厌恶和恐惧。他看到一个小女孩落水,不顾性命的将小女孩救上来,女孩的父亲却误以为他要伤害女孩,就朝他开枪。怪物终于丧失了最后一丝善良,认为这一切都来源于它的制造者。

从此阴影便开始笼罩在了弗兰肯斯坦身上。怪物遇到了弗兰肯斯坦的弟弟威廉,本来想趁他还小,不懂得恐惧时,和他交朋友。但威廉害怕怪物,拒绝与他交朋友。并告诉怪物自己的哥哥就是弗兰肯斯坦。这激起了怪物的报复欲。他杀死了威廉。怪物走到一个屋子里,发现弗兰肯斯坦家的女仆贾斯汀正在睡觉。他憎恨贾斯汀的美丽,将威廉的项链放在了贾斯汀的身上。贾斯汀作为杀害威廉的嫌犯被捕。弗兰肯斯坦回来后,发现这些都是怪物所为。他本来不担心对贾斯汀的审判,但审判却对贾斯汀非常不利。法官最终判处贾斯汀死刑。弗兰肯斯坦找到法官,告诉他一切都是怪物所为。但法官认为这是弗兰肯斯坦为救贾斯汀编出来的故事。贾斯汀被执行死刑。弗兰肯斯坦看到自己视为亲姐姐的贾斯汀临刑前没有一丝畏惧,痛悔自己造出了怪物,害了自己最亲的两个人。于是开始了对怪物的追逐,一直追到阿尔卑斯山上。在阿尔卑斯山,怪物向弗兰肯斯坦倾诉自己的遭遇。他认为自己没有受到公平的待遇,得不到异性的爱。也就得不到幸福“我要获得一切”。他要求弗兰肯斯坦再为它造一个女人,然后两人一同远离人世。

弗兰肯斯坦开始同意了。但他仍然是矛盾的,有时一连工作很多天,希望快点完工。有时又好多天不去实验室。害怕这个工程完工。在造好通电的那一刹那,他突然产生了犹豫:如果它们真的恋爱繁衍,又会给人类带来多么大的麻烦?如果女怪物也是邪-恶的,那怎么办?于是他马上毁掉了女怪物。怪物看到这一切后暴跳如雷,对人类社会和自己的前途彻底绝望。并发誓要让弗兰肯斯坦付出代价。他杀死了弗兰肯斯坦的好友,又在婚礼上杀死了弗兰肯斯坦挚爱的新娘――伊丽莎白。而这时弗兰肯斯坦也愤怒了,两人开始了互相追杀,一直追逐到北极。最终弗兰肯斯坦冻累而死,而怪物也自杀了。怪物临死前抱怨,自己想获得朋友,却总是被人们所误会。尤其是弗兰肯斯坦,拒绝为自己制造一个妻子,但却想通过结婚,从伊丽莎白那获得幸福。这不公平。但自己为自己做的邪-恶的事情后悔,并决定自杀结束一切罪恶。

这个悲伤的故事,让人感慨良多。一切悲剧的根源,就是人们的歧视。人们的歧视,将原本善良的怪物,变得邪-恶,变成魔鬼。其实世间许多悲剧,都是歧视造成的。希特勒歧视犹太人,引发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巴以冲突的根源,也在于宗教冲突引发的文化歧视。美国对黑人的歧视,使黑人民权运动至今不歇。人类如果不学会爱,不抛弃歧视,不学会在这个星球上和平共处,那弗兰肯斯坦的悲剧还会继续上演。只有人们都以宽容、理性的态度对待世界,抛弃歧视的有色眼镜,这个世界才会更加美丽。

篇4:《边城》读后感优秀1200字

这是一个静谧的雨夜,窗外是一片深邃的黑,笼住了整个世界,却遮不住连绵的雨滴声,我走进了《边城》,在这个宁静古朴的湘西小镇,我以一颗安静的心,去感受一种自然的人生。

沈从文一开篇就娓娓道来地把我们引进湘西,这样简单朴素的语言牵动着我们心灵的脚步来到一户人家,见到了书中的主人公,一个老爷爷,一个女孩子,一只黄狗。故事便来开了帷幕。女主人公翠翠的出生来自父母一段无望的爱情,她的出生是不被祝福的,她自幼与爷爷相依为命,与黄狗做伴,这样一个不完整的家庭只能靠渡船来维持清贫的生活,但是这个家庭并不象征着悲哀,书中的字里行间散发着自然的气息。这是一幅怎样的画面啊!一条温顺的小溪沿着青山顺流而下,水声与风声编织成一曲自然之歌,溪水经过田野,绕过竹海,流向唱着山歌的翠翠,“自然既长养她且教育她”,十五岁的少女便有了山水般的姿色与性情,健康,纯净,善良,同时她也怀有一份少女的朦胧感情,她也会脸红心跳,也会伤感忧郁,也会独自一人看夕阳和云彩,却永逃不出淳朴与自然,她的感情像一个粉红的梦,击碎这梦的是大老的殒命,二老的离开和爷爷的`去世,一切还未来得及开始就已消失,孤独的翠翠是否只能无力无奈地在塔边渡船,默默地等着一个人......

《边城》的文字行云流水,如同一曲古筝,使人身临其境。品读《边城》时,我仿佛已走出了城市,走进了湘西茶峒。早已看惯高楼大厦,听惯汽车笛鸣,嗅惯污浊空气的我,蓦然回首,竟然在文字里找到了久违的那一片山青水秀,那一座青石白塔,那一处小桥流水,那一声鸟鸣呢喃,这就是我一直想寻找的生命的底色啊!现在的城市,要寻一片绿地和自然已经不容易了。的确,中国有周庄,有婺源,有西递宏村,有许多著名的古城自然景点,是的,景致还在,历史还在,只是维持这份自然的民风精神已经不在了吧。自然,已被旅游产业所利用,开发自然,已成了赚取金钱的途径。或许这是不可能避免的现实需求,随着时代变迁,我们得到了很多那么失去的呢?对于真正自然的消逝,我们难道不惋惜痛心吗?《边城》中的自然环境,是一首诗,是一个梦。

《边城》的文字纯净朴素,如同一杯香茗,能够安抚人心。沈从文的正规教育仅是小学,他更多的智慧与才华是凤凰城的自然给予他的,是自然将他的文笔赋予诗意,同时他又把自然的性情赋予在他所塑造的人物身上。翠翠天真可爱,纯洁善良;爷爷慈祥和蔼,诚实老实。现实生活中恐怕这样的人已经不多了吧,生活中,学历高,城府深的人为钱为利为权为名,处心积虑,明争暗斗,尔虞我诈,我仅仅是个学生,不曾体会这其中的水深火热,但想想就觉得胆战心惊,学生时代太宝贵了,茶峒的生活环境实在让我心生羡慕之情。记得看过这样一句话:“我们失去了乡村,却从未收获城市。”城市的美好在哪呢?《边城》中的人际关系,是一支牧歌,是一个希望。

雨下一整晚,我终于合上了书本,感谢沈从文为我们还原过去的自然人生,让我们还拥有憧憬之情。就让我们对过去怀有一种感恩吧,带着这份感恩不断成长,畅想未来。记得一部电影的最后一句台词:有希望是幸福的。翠翠还有希望,她终将会收获幸福。我们何尝不是呢?人类保护自然的意识逐渐增强,世博的口号已经喊响,时代寄予自然的希望,相信会让我们收获城市,收获幸福!

篇5:高中生600字家读后感

高中生600字家读后感

“五四”的浪潮掀起了青年一代的热情和理想,也回深了他们对于旧的制度和生活的憎恨,高中生读后感:读家后的感想。《家》中的重要人物觉慧,便是这种受到新思潮冲击的新生的民主主义力量的代表。他坚决反对大哥觉新的“作揖哲学”和“无抵抗主义”,他的信念很单纯,对旧势力“不顾忌,不害怕,不妥协”。他的确是“幼稚”的,对周围的一切还不能作出科学的分析,甚至感到“这旧家庭里面的一切简直是一个复杂的结”,他这直率的热烈的心是无法把它解开的。但因为“五四”时代对旧的一切表示怀疑和否定的精神,他知道这个家庭是“无可挽救的了”。他并不想对“家”寄托什么希望,而热心于交结新朋友、讨论社会问题、编辑刊物,创办阅报社等等社会活动,“夸大地把改良社会、解放人群的责任放在自己的肩上”,读后感《高中生读后感:读家后的感想》。即使在他与鸣凤热恋的时期,他在外面也“确实忘了鸣凤”,只有回到那和沙漠一样寂寞的家里时,才“不能不因思念她而苦恼”。最后,觉慧无所顾忌地离开家而远走了。作者通过觉慧写出了革命潮流在青年中的激荡,写出了包含在旧家庭内部的新力量的成长,也通过觉慧来对觉新的“作揖主义”和别人的懦弱性格作了批判。

作品中四位女主人公不同的命运中又有着某种相同——

瑞珏,旧社会的一个女人,可以说死在封建的礼教下,也可以说是死在她对爱情的追求下。我宁愿认为她是死在对爱情追求下,也不愿认为她是死在封建的礼教下。因为最起码他追求到了她的爱情,那是有价值的死;但在那个封建思想弥漫的社会下,如果说她死于封建礼教,那并不希奇,封建礼教下死的女人还不够多么?鸣凤就是一个例子,所以说她死于封建礼教会让我觉得她的没有任何的价值。所以我更愿意说瑞珏是被爱情葬送……

巴金在回忆自己写下这些文字时,说过这样一段话:“我熟悉我所描写的人物和生活,因为我在那样的家庭里度过了我最初的十九年的岁月,那些人都是我当时朝夕相见的,也是我所爱过和我所恨过的。然而我并不是写我自己家庭的历史,我写了一般的官僚地主家庭的历史。我写梅,写瑞珏,写鸣凤,我心里充满了同情和悲愤。我庆幸我把自己的感情放进了我的小说,我代那许多做了不必要的牺牲的年轻女人叫出了一声:冤枉!我真不忍挖开我的回忆的坟墓,那里面不知道埋葬了多少令人伤心断肠的痛史。”

篇6:家读后感字

家读后感字

家读后感

《家》与《红楼梦》一样,几个年轻人的爱情问题贯穿了整部书。

觉新是《家》中最矛盾的人,他自小与梅青梅竹马,又是亲上作亲的姨表兄妹,在封建社会他们结婚是正常的事情,但就是被封建社会所应允甚至看好的这样一桩婚姻,终因钱姨妈与周氏在牌桌上的不愉悦而断送,到头来还是封建制度毁了它。然而觉新没有反抗。他在学堂成绩最好,在三兄弟中最年长,但他糊里糊涂地娶了瑞钰。他健忘,是的,只有健忘才能调和他们新青年与家庭的矛盾。于是他发现瑞钰也很爱他,但是呢,他怎么会健忘呢?当梅受屈回来,他凄凉的萧声便夜夜回荡在高公馆内。他怎么忘记那个与他一起长大的她?青年的爱情是难以忘怀的!有人说梅要是再坚持一阵子就可以与觉新结合了,但是,觉民逃婚,五叔闹剧,高老太爷死去,以及瑞钰之死,一个接一个其实可以预料,但一个比一个的偶然性更大。身处“我活着就是拖累别人”,“我只有活着回忆中”的梅又如何熬过精神上的空虚!所以正如觉慧所言,大哥是矛盾的,他爱梅却不反抗,爱瑞钰却又念着梅,觉新内心也是高家诸多谜团中的一个。但是我想,即使觉慧后来处在觉新的位置上,他又能如何呢?一开始就错了的爱情婚姻,最终必以错误结尾。封建婚姻制度或许对古代人有部分益处,但一个这样的制度必须适应社会的变化,必须适合时代的青年,否则必将酿成一场又一场的悲剧。

觉民与琴的爱情在全书中已是最顺利的了。是的,琴处于一个良好的家庭环境中,她有一个比钱姨妈开明得多的母亲,她可以上新学堂,常常能在争辩中获得胜利。又如觉民安慰梅时提到:“你从悲观方面看,所以多愁善感,琴妹从乐观方面看,便觉得一切都可为了。”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都是见识过新思想的,年龄相当而又是亲戚的琴自然容易与他们产生共鸣。难怪觉慧也曾经爱过琴。他们的爱情,在觉民逃婚的日子里充分展现。然而,觉民的逃婚真的能改变什么吗?我认为不能,它只是拖时间。试想,如果高老太爷不一气之下将要死去,这个专制的大家长怎么肯屈服?一旦觉民不被承认为高家的'人,他怎么办?当时大哥觉得无能为力,只有觉慧一人帮他。而觉慧又没有钱帮他,最多只是精神上的抚慰。全靠同学救济?不行的,他不像后来离家的觉慧,他有琴,他不能露面,他在狭小的房间里终究抑制不住自己内心的感情,他要见琴,假如高老太爷天天派人在街上搜查,他迟早会被发现的。在此,我不得不感到悲哀。那些从旧家庭中走出的新青年们,不得不依靠旧家庭的物质条件,所以新青年们在社会变革中只能起带头和宣传作用,真正重要的是上层社会自身的变革。无论怎么说,毕竟,高老太爷死了,琴也没有成为第二个梅表姐,祝福这青春的爱情。

觉慧和鸣凤的爱情呢?的确,他们互相深爱着对方,那么,鸣凤的跳湖谁来负责?第一,是这个封建没有人性的等级制度,是那些封建社会的伪君子们,它们像刽子手般剥夺了一个又一个年轻的生命。第二,我认为,这主要归咎于觉慧。在这场轰轰烈烈的斗争中,觉慧为鸣凤做了什么?实际上,除了安慰,他什么也没做。他是有责任的!他自许为“新青年”,是的,他的确新,他有与婢女的爱情,但这害了他。他说过要给自己把幸福争过来,但他又信了“应该反对恋爱,不可轻惹情丝”的荒唐话,这完完全全是矛盾的。这直接导致了他后来在最后一夜里忽视、放弃并失去鸣凤。鸣凤不在他那,不在仆婢室,凌晨时分,她能去哪?如此简单的分析他都没有做。再者,正如鸣凤所想:“他有他的前途,他有他的事业……他的存在比她的更重要。她不能让他牺牲一切来救她。”()觉慧是新青年,他要到外面参加学生活动,他要写文章批判,诅咒这一切的不合理,而鸣凤只是一个奴隶,她所有的文化仅仅来自觉慧教他的那么一点,他和她在思想上差距太远,太远了……所以我认为,这场爱情从开头就错了,觉慧就错了。觉慧太幼稚,他远没有觉新、觉民思虑周全,是的,新青年应该打破旧的,不合理的封建礼法,但这并不意味着勿头绪到处乱撞,不意味着不加思索便贸然行事,我想,这也是这场悲剧带来的最大教训了。

我常想,一本书读到什么时候才算透?我想啊,想啊,终于得到一个结论:真正的书是读不透的。当你处于不同的境遇中,感受自然不同。即便环境相同,读一遍与读几遍也完全不同。我向来这样想,读后感乃读者所发之感,感者,因人,因时,因境而变。种种万千,难以尽述,故读后感是无所谓主题的,所思,所想,所见,所闻,俱可书之,每读一书,种种问题涌上心头。

按说高老太爷在高家具有话语权,为何直到临死前才有所醒悟?即使从封建卫道士的角度看来,高家四五房已属于腐浊之至了。

全书在过年之时着墨甚重,喜庆的氛围下难以隐藏背后的斗争,而年后斗争加剧,瞬间连遇几大变故,难道这个家中,只有过年才能有所安宁,只有过年才像一个家?

正如觉新所说,自己从父亲那接过照顾几个弟妹的责任,但结果呢?他一味听从父亲,失去了爱情,被弟弟嘲讽,被各房非议。难道封建家庭这种颓势真的无法避免吗?纵然觉新调合,弟弟和封建家庭总是矛盾重重。难道新旧家庭之间的一堵墙厚不可破吗,一定要完全砸破这个旧家庭吗?难道不能在墙上打开一扇常开的门吗?

这些问题困扰着我,引导着我一次一次翻开《家》,但巴金先生对此没有答案,这或许是我写这么长一篇文章的缘故吧。

篇7:《活着》优秀读后感1200字精选读书笔记

此次阅读余华中短篇小说《活着》,我发现自己深陷其中。

开头福贵父亲的死,并未在我心里激起太大的波澜。我认为,其中很大一部分因素,是他们生活的巨大转折。造成这件事情的因由,还不是福贵无节制的嫖赌?福贵造的因,也得让他尝尝后果。但让我惊讶的是,福贵即使走回正道,生活也并没一帆风顺。他本是去给母亲请医生,却被抓充军而错过医治母亲病情的机会。儿子有庆去献血,却被活生生的抽死。本以为到这里苦难该结束了,但没想到紧接着是凤霞与家珍的死亡。到了最后,甚至福贵的女婿、外孙,都丧失了性命。亲人一个又一个的离去,使福贵不得已得一次又一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福贵遭受到的沉重的打击,也让我打心底难受。尤其是读到福贵埋怨自己老糊涂了喂了外孙那么多豆子时,我再也忍不住内心的伤痛,鼻子一酸,泪水盈满眼眶。

阅读到这里,我终于沉浸在悲痛中无法自拔。仿佛是我办了这件错事,仿佛是我自己经历了那么多的悲欢离合。我不禁埋怨起命运的不公。为什么血型对号的非得徐有庆?为什么福贵恰巧被抓过去充壮丁?凭什么苦根会被豆子撑死……难道是因为这些人注定命苦?

我无法理解,为什么作者要把福贵的生活写得如此悲惨。难道,在那个时代活着的普通百姓,注定要像福贵一样,无力去面对生活中的种种坎坷?我又一次翻开书本寻找细节,想一探究竟。这一次,我看到了自己忽略掉的信息。我一直没有注意到,老人福贵,是使用了一种很平淡的语气,去讲述完他的一生。他没有流泪抽噎,没有顾忌左右。这种平静,难道是一种对生活的麻木?百思不得其解,我翻开了作者的自序想去探究。其中有一句话,让我如梦初醒。

“活着是属于自己的态度,而不是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

原来,福贵的苦命,只是我主观去下的定义。在我的眼里,福贵是一个在残酷环境中幸存下来的人,是一个命运充满坎坷与磨难的人。但在福贵的眼里,他的人生,或许没有我想的这么糟糕。福贵的妻子,贤惠善良。福贵的儿子,机灵活泼。福贵的外孙,懂事孝顺。他的家人们,没有一个不勤劳朴实,热情善良。他的朋友们,没有一个不真心诚意地对待他。福贵之所以深刻地记着却可平静道述这些回忆,是因为有这些人的陪伴。原来即使生活再苦再累,命运再艰难困苦,家人朋友间的温情也会带来幸福,支撑活着的勇气。

所以,福贵在谈到妻子时,只有惋惜,没有痛不欲生。在谈到他的朋友时,平静又祥和。在谈到外孙的死时,面露悲凉却欣慰。就是为所有的亲人送行,他心里也会比较踏实,在晚年养一头老牛,耕作田间。也许就是像福贵这样。活着必然会经历大大小小的苦难。但是,再多的苦难也终究会化为平平淡淡,再多的苦难也不会阻止我们活着的步伐。

所以,通过这篇文章我发现,人们不会因为前途未卜而迷茫失望,而是会在一次一次跌倒和爬起中,渐渐把人生中的不幸看淡;人们不会因为坎坷与挫折而停止,而是会在信念一次比一次更加坚定的同时,再次对生活充满信心。然后,人们继续热情地活着,使一切再次变得无比美好。

篇8:《活着》优秀读后感1200字精选读书笔记

《活着》是作家余华的代表作,作者用第一人称的视角,通过和小说中主人翁——福贵聊天的方式,讲述了中国过去六十年里底层老百姓的生活遭遇。从清末明初,到国共内战,再到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家经历的一次又一次的社会变革。福贵就生活在这样的社会大环境中,他几十年里生活的变化就是中国当年历史的缩影。

福贵是地主家的少爷,年轻时因嗜赌成性输光了家业,怀有身孕的妻子也被接回了娘家。福贵在一段时间的懊悔之后成了佃农,开始重拾对生活的希望,妻子也抱着生下的儿子回来了。不久,在他去县城为母亲抓药时,半路上被国民党拉去当兵,在战场上九死一生,当他幸运归家时,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地带着两个孩子,女儿却因一场病变得又聋又哑。“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像一切又可以回到福贵离家前的情形,但是福贵的儿子意外身亡;女儿好不容易嫁了出去却因产后失血过多而亡;妻子中年病死;女婿二喜做工时被板车压死了;就连外孙子也因吃豆子撑死了。

经历了人生这么多的痛苦,当他看着亲人离自己而去时,心底就像在被刀割般地痛,割得很深,痛彻全身,鲜血都流出来了……但他却奇迹般地挺了过来,依然乐观豁达地面对人生。到风烛残年之时,还牵着一头老牛做伴过日子。

于是,我不禁想:福贵活着的理由是什么呢?家中的亲人一个个先自己而去,甚至外孙也先自己而去,活着还有什么意义呢?但他还是活着,而且活得自在,不禁想到余华在韩文版的自序中说:“‘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所以,当外孙苦根因吃了太多的豆子而撑死时,福贵虽对自己的行为有所自责,但还是接受了这样的一个事实。他对这一切死亡的看法是“有时候想想很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蹋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这样的话读着让人心酸。可是,面对这些痛苦、死亡,他又有什么办法呢?没有,没有办法挽回,那就接受。而这种接受,本身就是一种责任和担当。

活着,是一份责任,更是一种态度。我们活着不也是如此?人或许只有像福贵一样经历了生死离别,才会更加珍惜当下的生活。

暑假,哥哥突发疾病去世,我第一次对死亡有了一种恐惧。当你看着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在短短的时间内消失了,突然着了慌。生命真的这样脆弱,前一秒还有呼吸心跳,一转眼就什么都消失了,从此家里就没有了这个人,虽然房间里还处处都是他的气息,但是他却再也不会出现了,整的家庭就此变得不再完整。活着,不仅是生命的延续,更是对家人的负责,活着,是一切的前提。

每个人在生活中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当我们遇到一些困难和挫折时,是否也想起福贵,想想福贵的经历,你经历的痛苦和挫折也会成为的宝贵的财富。

我记得大学有一个老师曾经说过“任何经历都是一笔财富”,起初我还不太理解,慢慢地我理解了,失败的、痛苦的感受磨练了我们的意志,亦给了我们教训。而成功给予的是希望和喜悦。总之,各种经历才是真正的生活,是我们活着所必须经历的。

面对死亡,我们束手无策,但活着的人就应该好好珍惜自己的生命。生命来之不易,你又什么理由随意践踏,随便摧残。经历生活中的预知和未知,好好活着。

生活一直在继续,并没有所谓的幸福与不幸,遇到挫折时学会接受,学会乐观,学会抗争,也许这就是活着的最大意义。

篇9:《活着》优秀读后感1200字精选读书笔记

活着,两个普通的汉字,组成一个平淡的词语,向我们讲述了一个凄凉而又悲伤的故事。

记得儿时经常听人感叹:“活着就好”,当时还小,对于这种虽平淡却又承载太多的话语并没有多加思考,只是单纯的知道,活着是好的。直到看完了余华的《活着》,我才知道自己所理解的是有多么肤浅、片面。文中的主人公福贵,一个从整天只知道吃喝嫖赌的富家子弟,变成一个历经沧桑的老人,经历了太多太多的生离死别,看过了太多的人世事故,这中间有过多少无奈、惆怅、伤心、痛苦、绝望,我想,只有他自己知道吧。经历了解放前期、抗日战争、国内革命战争、新中国成立、大跃进时代、时代、改革开放初期的他遇到过多少困难,经历过多少坎坷,他的一生,实则是现代中国的演变史。虽然这书本只是单纯的在写他的一生,但也从侧面让我们见识了战争的残酷,新中国刚刚成立时百姓生活的艰难。

在那时,那个充满苦难的时代,福贵也是经历了人生所有的痛苦。从一个富家子弟,变的一无所有,父亲因病去世,再到后来母亲生病,去城里找郎中,却被抓去当壮丁。历经两年多从死人堆里爬回来,却被妻子告知母亲已经逝世的消息,且自己的女儿因一次高烧而变成一个聋哑人,而后妻子家珍又患上的软骨病,就在这种如此艰难的时刻,儿子又因为抽血而死,后来好不容易女儿凤霞风光嫁人了,却又因难产死在医院,死后不到三个月,妻子也撒手归西。本以为就这样了,可女婿却因意外身亡,只留下一个孙子与自己相依为命。可孙子也命苦,因为没有吃过豆子,而在吃豆子时撑死了。说起来撑死是多么可笑,但更反应了当时社会的贫苦啊!可笑又可悲。当福贵看着一个又一个致亲的人离他而去的时侯,我想,他的心是在滴血的,是在嚎啕大哭的,但他也坚强的挺过来了,依然乐观,豁达的去面对如此不平的人生,而不是去报怨命运的不公。在年过古稀之时,以一头耕牛为伴,却不显出一丝沮丧。从他的面容中,我们看不到生活多么的艰难,看不到他对世道的厌倦,有的仅仅是风尘岁月所留下的沧桑。

活着,其是只是有那么一些人抱怨活着真累,活着苦,感到迷茫。我想,这是因为他们赋予了活着更多的含义,把一个简简单单的过程复杂化了,在其中掺杂了更多的物质追求,这都是人们客观上无形中给这名词强加压力所造成的。在福贵输光了祖上留下的所有家当时,他的母亲并没有责备他,而是安慰他说:“只要活的快乐,穷也不怕”。是啊!有时侯人活着就已经是上天的眷顾了,其余的身外之物,与之相比显得已没有那么重要了。

其实,所有的功名利禄不过都是过眼云烟。生,我们带不来;死,我们亦带不走。即使你真的想去追求它,也要有这个权利,而只有活着,才能拥有追求物质的权利,享受世间一切的本钱。我想,现在一切归于平淡的福贵,正是因为得知活着的可贵,才会这么悠然的享受孤独的时光吧!或许,这也是作者想通过这本书来告诉读者,困苦生活也是一种活着的一种方式!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福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事,都要坚强的---------活着!

篇10:《活着》优秀读后感1200字精选读书笔记

我读高中的时候有个同学说,生活就是生下来活下去。当时就觉得这个说法虽然听起来很颓废,缺乏理想,但是却也很有道理。在经历过一些事之后,又回想起了余华所写的那一部著名的长篇小说《活着》,就更加觉得这话说的十分有道理,而且与生活很相符。

《活着》描写了一个在乡下采集民歌的编辑偶遇一个老人,听他讲述了自己那悲剧的一生,以及他在经历了痛苦一生之后,在年老时面对生活时的那种从容,平淡的态度。表达了生的艰难和生命的坚韧,通过一次次的死亡经历所带来的痛苦,而体现出了生的价值和意义。

文中的主人公徐富贵,绝对算不上是一个伟人,也不是一个有所作为的人,甚至都不算是一个好人。他在年轻时是地主家的少爷,行为放浪,最后还败光了自己的家产,才在生活的压力下被迫亲自劳动,但是他却是个连种田也不会的人。然后就这样开始了他人生中的种种不幸与痛苦。但是我们可以说,他是一个普通人,一个有血有肉的人。所以他是你是我是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因为他的身上有我们这些普通人的影子。总是在生活顺畅的时候及时地享受,不想过去也不想将来。但是这样总会导致未来的悲剧,当悲剧来临,我们总是感到无可奈何,只能被动地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不幸。这也许就决定了徐富贵在艺术上是一个不朽的人。

在生活中很多人都热衷于探讨生命的意义或者生活的意义。说什么为人类解放,为民族国家的富强,或者小一点的是为了自己的理想,为了实现自己的价值让自己得到社会的认可。我不敢说这有什么不对,更不能否认这一种价值观,相反,也许我自己就有这样的价值观,也正在追求着这样的价值观。但是就如罗马哲学家所说的“人只是一堆原子的聚合,死亡则是原子的解散。”人不过是大自然在无意识中因为偶然的因素才进化产生的一种对大自然来说是可有可无的生物而已。对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我们对于整个人类社会也正与人类对于整个大自然。我们所能做的仅仅是做好自己,管理好自己的生活,很可能在生活的不确定性面前,我们连自己的生活都无法控制。死亡也许是对抗苦难的没有希望没有意义的生活的好方法。但是死亡却也是比没有希望的生活更加地没有意义,而仅仅会加重生者的苦难。所以在生活的苦难面前,我们被苦难所劫持,除了忍受生活所加在我们身上的苦难,我们别无选择。我们所能选择的是如何对待苦难。落花生在《空山灵雨》中有一句话很有道理:“河蚌何曾想要创造珍珠,只不过是因为沙子无意间进入了身体,为了保护自己,就不得不花费些力气分泌些液体来将它包裹。”我想,人生中的各种苦难也算是无意间掉进我们的身体的沙子吧!

在徐富贵的身上,我们似乎看到人所能承受的苦难是没有极限的。先是被人设下赌局骗光了家产,然后被抓之后亲人又一个一个地先后失去,经历了一次又一次的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剧。这在我们看来是无法承受的痛苦,但是徐富贵却一一承受了下来,而且还在这一次次的悲剧、苦难中变得平淡,坦然地面对生活了。所谓的无法承受的生活的痛苦,也许仅仅是因为那种痛苦没有降临在我们身上而已。

篇11:巴黎圣母院优秀读后感1200字

巴黎圣母院优秀读后感1200字

丑聋人卡西莫多被巴黎圣母院的神父弗罗洛收养,做撞钟人,神父弗罗洛自从遇见美丽的吉普赛少女爱斯梅拉达后,被其美色所诱而神魂颠倒,致使卡西莫多强行掳走爱斯梅拉达,途中被骑兵上尉队长弗比斯所救,爱斯梅拉达因而爱上了弗比斯。但弗比斯生性风流,被怀恨在心的弗罗洛刺杀,但逃过一劫。弗罗洛求爱不成并嫁祸于爱斯梅拉达,令她被判死刑。行刑时,卡西莫多将爱斯梅拉达救走并藏身于圣母院中,乞丐群众为救爱斯梅拉达而冲入教堂,误与卡西莫多大战,副主教弗罗洛威胁爱斯梅拉达。爱斯梅拉达被由弗罗洛带领的军队绞杀在广场上,卡西莫多愤然将弗罗洛从教堂顶楼推落,最后卡西莫多抱着爱斯梅拉达的尸体殉情。

点评:叙述这本书的主要内容

什么是美?什么是丑?

这部小说给了最好的诠释。卡西莫多是一个孤儿,被教堂副教主弗罗洛收养。长相令人恐惧,眼睛上长了一颗比他眼球还大的瘤子,骨骼畸形成了驼背,年年丑人节的得主非他莫属,无人敢于他交流,更别说朋友。可在这张看似魔鬼,来自地狱的皮囊之下,却有着一颗质朴、纯洁、乐观的心灵。他知恩图报,他用自己最大的力量保护在自己被抽打的时候,唯一关心、帮助自己的吉普赛姑娘爱斯梅拉达,在爱斯梅拉达被教主嫁祸时,他从刑架上抢走了她,保住了爱斯梅拉达的性命,虽然最后她还是遭受了教主与队长的毒害。卡西莫多用行动建立起了对爱斯梅拉达的爱与对教会专制的反抗。卡西莫多用内心的真善美去唤起人们对内心力量的美好追求。真正的善良不用去装点,不用去突出,真正的美,是源自内心的纯正。

而弗罗洛恰恰相反,他才是一个道貌岸然的社会毒瘤,以至他最后不得善果。他拥有满腹学识,通晓宗教哲理,教会上下,可这看似品行端正的外表之下,是压抑、不择手段、心狠手辣的灵魂。他为了占有爱斯梅拉达叫卡西莫多去绑架她,为了发泄嫉妒捅刺弗比斯队长,为了得到爱斯梅拉达的爱不惜用死亡与生命威胁她。他得不到人间美好的食物与真爱,便痛恨一切美好的东西,他压抑的内心被教会的`阴暗所扭曲、破坏,一直不择手段,被自己的养子推下楼梯摔死。

点评:感想深刻,语言深邃隽永

社会这样两类人充斥着。一些贫穷的,缺乏物质条件的人,从不被自身的贫穷所笼罩,所自卑。他们所渴望的不是物质的富有,更多是内心的清洁,崇高,就算一贫如洗,也要保留内心的真善美,不被社会的诱惑和阴暗所打击、放弃道德。而有的人,借助物质上的条件,用庸俗的脂粉,华丽的新衣来掩盖内心的丑陋、卑贱,以为用豪华的姿态可以找回精神上的善良,来充实自己。可他们往往想不到,这样更容易让人发现他们内心的空虚荒芜。真正的善良不用去装点,不用去突出,真正的美,是源自内心的纯正。

我们也应该向卡西莫多那样,不要去注重外表的动人与否,而是用一个干净、高洁的心灵来展示自己,用善良与自然丰富自己的内心,用善良的心灵去做每一件事情,对待每一个人,哪怕是仇敌、陌路人。真正的善良不用去装点,不用去突出,真正的美,是源自内心的纯正。

总结全文,写出了自己内心的感悟

篇12:读后感初中优秀作文1200字

《第七天》读后感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说一些题外话。

余华被誉为当代最具苦难意识的作家,其实不管是《活着》、《兄弟》,还是《第七天》,都很好地践行着这一点。看到有人批判余华,说这三本书是在走下坡路,我不敢苟同。一个作家的风格总是在改变嘛,我看书从来不刻意去把它和其他的进行比较。喜欢一个人,就会为他改变,比如我喜欢韩寒,喜欢他青涩懵懂的《三重门》,也喜欢他现在放荡不羁的批判。另外,感觉这种苦难的书看起来好艰难,网上看到有人看的飙泪,我发现我很难做到,可能看一些悲欢离合的爱情故事什么的还有可能,但是这些苦难的,真心是没有经历多少,理解起来总是有种情感上的隔阂,只能将自己进行各种不透彻的代入。我也不知道现在这种状态对不对,不是以一种近乎病态的苦难悲观来看待问题,就是以一种异常天真格格不入的不在乎心态来对待。

《追风筝的人》读后感

我对阿富汗以及周边连年征战的国家和他们的历史毫无兴趣,对我而言,那里的人民是可怜的,那里的政府是可悲的,所以当《追风筝的人》这个故事一点一点展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并没准备好接受一个平静的,也曾春暖花开,羊肉串香飘整条街的画面,更没想到那里的孩子也可以无忧无虑的追逐风筝。

所以当身为少爷的阿米尔和他的仆人哈桑情同手足的画面一出现,所有读者不禁感叹,友谊是那么充满力量,干净而持久的。他们总是并肩而行,每当阿米尔被人欺负的时候,哈桑总是义无反顾的站出来保护,我看见他们之间有一道友谊的光芒在闪耀。

当阿米尔问哈桑为什么确定自己一定会知道被切断绳线的风筝的掉落地的时候,哈桑肯定的对阿米尔说,我就是知道,然后反问,我什么时候骗过你。阿米尔轻声说,我怎么知道有没有骗过我。哈桑发誓,为了你,我宁可啃烂泥。阿米尔进一步确定,你真的会为我啃烂泥?哈桑坚定的说,我肯定,然后又说,但是你又怎么能忍心让我啃烂泥。所以读者心中所向往的也就是我们每个人心中那个潮湿的童年印象,总是和自己最亲密的伙伴,席地而坐,互相盟誓,发誓为对方,甘愿上刀山下火海。就如同哈桑洋溢着笑脸对阿米尔说的那样:为你,千千万万遍。

然而事实上却是这样的:他是主人,他是仆人;他是普什图,他是哈扎拉;他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从他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他们的命运就被这些他们所不能理解的标签所分隔开来,尽管他们是亲密无间的朋友,尽管他们事实上拥有同一位父亲。无论是平凡的阿米尔和哈桑,还是高高在上的查希尔国王或者卡尔扎伊,都不得不接受社会为他们预定的座位——阿米尔不再是阿米尔,哈桑也不再是哈桑,他们必须戴上社会分给他们的面具。

我们少年的时候,总是意气风发,三五结伴,促膝长谈。那是在我们其乐融融的环境中构建的虚拟场景,然而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在微弱的友谊遇到挑战的时刻,只要有一方露出破绽,友谊的桥梁必然坍塌。

于是当阿米尔在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于是悲剧发生。

作者对种种苦难和暴行毫不讳言,在写作中有一种博大宽广的悲悯之心承载了这片土地和这片土地上人们的所有欢笑和悲伤。没有因为对故土的爱而回避了阿富汗社会的种种不公和鄙陋,却也没有刻意嘲讽,只是去还原并且理解在这种环境下每个人的选择,他们的恐惧,他们的快乐。这使得整本小说有了37度2的体温,甚至能听到书页里的心跳。如同流水,故事徐徐展开。然后奔腾或是呜咽,越过急滩,冲出峡谷,最后变成宽广的河流,沉静而包容。

即使是存在这样的问题,《追风筝的人》也还是一本出色的小说。主和仆、贵族和贱民、朋友和兄弟,历史和现实,种种转变都被刻画得生动而细腻。放在历史的宏大背景下,更洞见人生和人性的复杂。

谁敢真的站出来举起右手发誓,我从来没有辜负过任何一段纯粹的友谊,谁敢真的抬头挺胸说自己对朋友忠心不二。

我们总是太自信,对友谊误解,对自己的爱误解,对不可能的事信以为真。

《最好的时光在路上》读后感

常常看到有人说,旅行的意义是逃离,逃离的不是一座城,而是一段记忆。但是我觉得,旅行的意义是找寻,找寻的不是别人,而是遗失的自己。所以当看作者到说:“旅行,修行,都是找自己,都是像内心深处的远游。”特别有一种久违了的亲切感。

旅行和阅读,是自己最大的两个爱好。这一年也读了很多关于旅行的书籍,但是真正被感动和喜欢的其实很少,似乎在托尼?惠勒夫妇的《当我们旅行》和菊开那夜的《像嬉皮那样晃荡行走》之后,再也没有遇到让我“一见钟情”的旅行书了。然而在这个岁末,当这本《最好的时光在路上》拿在手,翻开书看到那些照片,一下就被深深的震撼了,再去读那些文字,心底只有一个声音:这就是我要的旅行书。它不是指南,更不是攻略,只是一个旅行者用镜头和文字记录下的最真实的心情。

我一直坚持,阅读是件很私人的事,全凭个人的感觉和喜好。而对于一个喜欢旅行的人来说,选择旅行书籍一定更为挑剔,因为更加讲究一种“共鸣”。世上那么那么多人在旅行,又有那么多人把自己的旅行经历写成书,可是却只有那么几个人是真正打动你的,因为只有他们跟你处于同一“频率”。一张照片,一行文字,一声抱怨……都能让你感觉,你们是相似的旅人。

郭子鹰作为自由摄影师,摄影的功力自然毋容置疑,书中的每一张照片几乎都可以做成明信片(随书附赠的明信片就是其中的一张照片)。难能可贵的是他的文字功底,可能是看了太多流水账般的游记,所以读到这些文字真的让我眼前一亮,就如作者的取景一样,独特而有韵味。这本书深得我心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作者对旅行目的地的选取。从蒲甘到吴哥,从喀拉拉到斯里兰卡,去土耳其坐热球,到东京赏彼岸花,去巴伦西亚参加法雅节,到意大利观活火山……每一段路,都是不走寻常路的旅程;每一个故事,是最平常的凡人凡事。

每次旅行归来最大的感触就是,虽然我们是为了某处的景而出发的,可是最后在我们的记忆里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却往往是这一路上遇到的人。那些旅行途中遇到的陌生人,不经意间在我们的人生旅途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甚至因为那些人,改变了我们对一个地方的印象。作者在这本书里用了最多笔墨书写的,也都是旅途中的人。正如他说的,旅途中遇到的人,他们在与你航迹交错的瞬间,改变、点化、充盈了你的人生。

我常常说,旅行是会上瘾的。或许是因为已经成了习惯。一个人的旅程虽然孤独,却也是最能发现自我的旅程。所以我非常同意作者的话:“好的旅行应该是孤独的,孤独的旅行能让人有更多的机会单独面对自己,向更远的远方,也向自己内心的更深处出发。”或许只有这样,才能在某个不经意的时刻,在某个未知的地方,遇到那个更好的自己。

在路上的时光,总是那么美好,那些平时生活里被我们忽视了的,遗忘了的,都慢慢浮现出来,坐在路边的咖啡馆悠悠地喝一杯咖啡,路人就是最好的风景,这样的幸福也只有在路上的时候才能体会。看到的那些景,遇到的那些人,做过的那些事,都是为我们遇到那个最好的自己做的准备。如果你觉得累了,倦了,烦了,乏了,那么就上路吧。那个更好的自己,就在某处等着你。

篇13:简爱读后感1200字

简爱读后感1200字

在那夜幕上面,明明暗暗,闪闪烁烁,像镶嵌着数不清的奇珍异宝,或在安装着算不出星光的,这景象不禁使人想起古人周庄描述天文时说过的“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

形象也正好像有神智似的,有的在天真活泼地眨眼,有的表现出一种富有诗意的朦胧。

抬起头,看着颗颗耀眼的星,恍然发现有一颗格外明亮,忽闪忽闪,旁边也伴随着一颗,好像相依相偎。哦,才想起不久前看过的《简爱》,主人公简爱和罗切斯特,那两颗爱的星……

脑海里翻着书本,淡淡地好像闻到了一缕悠悠的墨香,看到了扉页上的几行简介——

由夏洛蒂·勃朗特塑造的女主人公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家,因受其虐待而萌发反抗意识,进入劳渥德学校。毕业后,来到桑菲尔德庄园当家庭教师,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互相产生了爱慕之情。后来却发现罗切斯特早有妻室,前妻是一直被囚禁在阁楼里的疯女人。伤心之余,简·爱孤身逃离庄园,四处流浪,后因心中一直对罗切斯特念念不忘,重新又回到他身边。这时庄园已是面目全非,罗切斯特也双目失明。简·爱却毅然和他幸福的生活在一起。

看着星,脑海里回忆着,品味着,思索着,记得女主人公说过一句话:“ 当我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应该狠狠地回击……”当简受人欺负时,她始终没有过多地抱怨,而是努力挽回,并且“狠狠地回击”,这也是简·爱具有的反抗精神,也是她在舅妈里德太太家,在劳渥德学校,在桑菲尔德,在圣约翰家,始终具备的.反抗精神。也正是这种精神,是这本著作成为了英国文学史上的一个创举。夏洛蒂在写《简·爱》的时候,对她的两个妹妹说过:“我要写一个女主角给你们看,她和我是同样貌不惊人和身材矮小,然而她却要和你们所写的任何一个女主角同样能引起读者的兴趣。”是的,简长相平常,且一无所有,但在夏洛蒂的笔下,让她虽然平凡却勇敢的面对一切,成就了她的光彩夺目。夏洛蒂借简爱激励着自己的妹妹们不要因为小小的挫折而气馁,要敢于面对写作生涯不顺利的事实。并且继续努力。

在罗切斯特先生面前,简爱从不因为自己是一个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她有着自己的尊严,并且始终相信他们是平等的。她的感情是炽热的,也正因为她的正直,高尚,纯洁,和那颗没有受到世俗污染的心灵。使得罗切斯特为之震撼,并深深爱上了她。简爱对罗切斯特说过:“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跟你的也完全一样……我现在跟你说话,并不是通过习俗、惯例……而是我的精神在同你的精神说话;就像两个都经过了坟墓,我们站在上帝的眼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这,也就是简的自尊,自爱。

看着黑夜的大幕,让那两颗爱的星映入瞳孔,其中的一颗敢于向恶俗势力反抗、追求平等,让自己在夏洛蒂笔下获得了永生,让她和旁边的哪一颗耀眼的星,永远相依相偎,永远闪烁着自己的光芒。

篇14:《红楼梦》读后感1200字

《红楼梦》读后感1200字

中国有四大名著:《红楼梦》、《西游记》、《三国演义》和《水浒传》。对《红楼梦》我可是一见钟情。所以,我的最爱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是清代曹雪芹呕心沥血创造出来的一部章回体长篇小说。《红楼梦》既写了贾、王、史、薛四大家庭由盛转衰的故事,也写了贾宝玉与林黛玉的凄美爱情故事。让人们不仅被曹雪芹的文笔所惊叹!也正是因为曹雪芹的文笔独特,也让今天人们成立了一个专门研究《红楼梦》的学说红学。

《红楼梦》是以神话开头的,也解释了为何贾宝玉和林黛玉第一次见面就似曾相识的感觉。也感慨他们两个十分匹配,却因贾母等人的封建思想,让他们的美好期愿化成泡沫,也让读者对他们至死不渝的爱情感到深深的惋惜。

而贾家的生活也是贪图享乐,挥金如土。例如:在秦可卿病死的前一天,她托梦给王熙凤,叫她管理好贾家,留住钱财。她病死之后,她的公公为她办了一场轰轰烈烈的葬礼,也因不满儿子的官职太小,花重金买了一个官职。这场葬礼的盛大,甚至将王室的亲戚也前来参加,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开始,贾家的钱财已经开始敷不支出了。可是,贾家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依然饮酒作乐,而贾母也不把家产放在心上,任由王熙凤随意支出。大观园也是让贾家从盛到衰的一个重要阶段。当元春在元宵节省亲的时候,贾家为了更好地迎接元妃,特意修建了大观园,在元春省亲完毕后,贾宝玉,林黛玉等一行人便搬到大观园里去居住。在对诗饮酒作乐中,怡红夜宴也是重要的转诊点。在尤二姐惨遭王熙凤的迫害,尤三姐殉情之后,贾家又开始抄捡大观园,由此之后,贾家开始开始衰落,最后落得个家破人亡。王熙凤病死,贾母寒酸的丧礼与秦可卿的.丧礼有着强大的对比。而那些姐妹们散的散,嫁的嫁,终究没有一个好的下落。而贾家衰落的重要原因就是长辈没做好带头的作用。贾敬一生爱好道教,一心想着修道成仙,不理家事;其子贾珍无所作为;贾赫是个无耻之徒,一生爱好酒色,年纪大了却殊不知收敛,最后落得个去疆域充军;贾政虽是“一人之下,众人之上”的管理者,却只想当个归乡的农夫,一心想孝顺贾母,对子女严格要求。正是这些掌权者的疏忽,才会造就贾家的衰落,才会使得贾家被抄家,有个悲惨的结局。

如果说《红楼梦》是文学著作话,那么大观园里的文学社就是文学中的文学!贾宝玉、林黛玉等一起开了诗会,海棠会和菊花会。海棠会的主题为咏海棠,林黛玉与薛宝钗不分高低,也各有各的风格:李纨评价黛玉是“风流别致”,而宝钗是“含蓄浑厚”,风格截然不同,她们的写诗风格也与她们为人处世的风格有着密切的的联系。令人们不仅为他们的文学才华而真正的感到赞叹!而菊花会则是咏菊花,且要“花为实,人为虚”。而菊花又正好代表了女人的高尚和淡雅,可见作者是十分用心的。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若说没奇缘,今生偏又遇着他。”《红楼梦》是一部悲情小说,它跟我们诉说着封建社会对爱情的阻挡。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取“原应叹息”之意,为这些无缘无故的孩子而感到惋惜!

篇15:《国富论》读后感1200字

在刚刚过去的国庆长假中,我读了爸爸给我买的《少儿万有经典文库》系列中的《国富论》。感谢李晓鹏教授对亚当斯密生平的介绍和解读,感谢王滢女士风趣生动的插图,让我度过了一个很不平凡的假期。

亚当斯密的《国富论》成书于两百多年前工业革命的前夕,但是这本书里面阐释的思想和理论,仍然对当今社会有着重大的借鉴意义。在李晓鹏教授笔下,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理论,就像牛顿的物理学“万有引力”定律一样,给人类社会带来了巨大的贡献。

全书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亚当斯密的核心观点:人们出于利己之心,自发地进行劳动分工和交换,就可以极大地提高社会生产效率,所有社会成员都将因此而受益。在这一理论指导下的市场经济制度被多个西方国家所采用,在一定时期内也被证明是有效的。但是随着时间进入到了二十一世纪,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先后爆发了极其惨烈的金融危机,一大批银行和企业破产或被政府救助,例如著名的花旗银行也在此列。这是不是说明了亚当斯密的观点是错误的,或者是过时了?

我把疑问带给了爸爸妈妈,和他们讨论了基于利己原则的西方市场经济制度。我们共同发现的事实是: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并没有遇到过像20-年西方金融危机这样重大的打击。那这当中的原因是什么呢?是我国市场没有完全开放?是我国政府管理比较严格?还是我国政府能够预见性地应对?跟这个问题关联的疑问竟然越来越多。

这几个星期我又查阅了一些关于金融危机的文献,其中让我深为感动的有两件事:远在,中国政府面对亚洲金融危机周边国家货币大幅贬值、民不聊生的时候,坚持人民币不贬值,最大限度地减少了对亚太各个国家的进一步冲击;面对西方国家金融危机后的遍野哀鸿,我国政府推出了四万亿的经济刺激措施,极大地带动了对西方商品的需求,帮助西方国家早日走出了泥潭。

这两件事情之所以发生在中国,恐怕是源自于提倡仁爱的儒家思想。孔子在两千多年前便讲出了“已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千古名言,以我粗浅的见识,亚当斯密的论点,是不是能够改成“人们出于利己之心,兼顾利他的仁爱精神,有组织地进行劳动分工和交换,就可以极大地提高社会生产效率,所有社会成员都将因此而受益”呢?

想到这里,我不禁惊喜地发现,中国所倡导的一带一路,和沿线国家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大家共同受益、繁荣、进步,不就是仁爱精神的儒家思想在当下中国最精彩的演绎么!

篇16:红楼梦读后感1200字

在文学是史上,《红楼梦》被称为我国古代长篇小说中现实主义的高峰,其深远的社会影响并不仅仅在于它高度的思想性,更在于它无与伦比的艺术价值。

《红楼梦》以贾府为中心活动舞台,以贾宝玉与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为主要内容,通过对贾、王、史、薛为代表的封建贵族家庭由盛至衰的发展过程及豪华奢侈生活的生动叙述与描写,客观而真实地揭露出封建社会的腐朽与黑暗,并明白无误地预示了其无可挽回的覆亡趋势。

《红楼梦》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巨大的,这首先体现在典型形象的塑造上,它探索到人物灵魂的深处,描写了不同人物的精神面貌,塑造出不同的典型。这一大群性格鲜明,有血有肉,真实可信的人物形象,在读者面前展现出一道瑰丽的艺术画廊。在这一人物群中,不仅有大家闺秀,豪门公子如主人公: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作者还着力刻画了一个个聪明伶俐,可爱却位卑的丫环、女仆,如晴雯,鸳鸯、紫娟等。

不过,个人比较喜欢晴雯。可以说她是丫头里面最出色的一个吧!晴雯原是贾府世仆赖大家买来的,可以说是仆人的仆人,因贾母见她“十分伶俐标致”,于是被像小礼物一样孝敬上来。她“身为下贱”身世可怜到连家乡父母也不记得。但她却开朗倔强,心思纯正健康 , 不像林黛玉那样抑郁凄苦,更不像花袭人那样温婉卑屈。在她身上包含着一种叛逆精神,比如她对王夫人、凤姐等高居于她头上,掌握她生死大全的“主子”不屑一顾,还经常以犀利的言语直揭袭人的虚伪。几乎可以说她是大观园中一个最悲惨的牺牲者。

只因模样长得有点像林姑娘,就被骂为狐狸精,“四五日水米不曾沾牙,”就打炕上拉下来架出去了,连好些的衣服也不让带走,终于被摧残屈死。

《红楼梦》又是一部充满想象的书,它留给人们太多的奇想、遐想、神话,还来不及好好梳理,因此需要我们的智慧的信息……它使我们猜测,使我们迷惑,使我们进入了另一个世界。于是我们觉悟了:原本世界上有那么多种有待探索和发现的世界。

《红楼梦》更是一部百科全书,而且不仅是封建社会的。几乎是,我们的一切经历经验喜怒哀乐都能从《红楼梦》里找到参照,找到解释,找到依托,也找到心心相印的共振。

《红楼梦》高妙的艺术价值还在于它浸透并散发着浓郁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底蕴。比如诗词歌赋,绘画,音乐,雕刻,建筑等等艺术领域的广泛涉入,和服饰、膳食、酒令,灯谜等等民俗文化的融汇和点缀。这些艺术、民俗在文中的运用,不仅仅是增强细节的真实性,还使文章富于生命力并充满诗情画意。

《红楼梦》不愧是一部永垂不朽的巨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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