呐喊高中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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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呐喊高中读后感1000字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着。同样也是世界的名着,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国意识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沉睡中的东方巨龙,经过若许年的奋争,走到了今天,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处处勃勃生机的崛起中的中国!这是经过了几代国人的浴血奋战和不懈努力换来的成果,成果来之不易!以至于侨居海外的中华儿女也会发出长抒一口气的幸福感慨:祖国强大的感觉真好!
放眼望去,无论从世界范围的GDP排行还是从航天航空,亦或从部分领域的科技发展,中国,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发展速度和自信日趋强大和领先,做为龙的传人,中华儿女,我们更应该努力进取,把握机遇,为我们的祖国早日崛起于世界的东方,努力,再努力!
篇2:中学生《呐喊》读后感1000字
闲暇时间,又得以再读鲁迅的文集,上一次读鲁迅的作品,似乎已经是高中时代的事情了。以今日的眼光来看待,又有了不一样的感悟,在众多重温的鲁迅短文中,让我印象深刻的还是《故乡》这一篇。
鲁迅本人曾说“我的习性不太好,每不肯相信表面上的事情”,常有“疑心”。正是如此,他才能将人们最隐蔽的自我,情感与社会现实结合起来,让人对当时暗流汹涌的社会真正正视起来。《故乡》一文,通过“个人”的视角,更易带入情感,也更易让人体悟。也更让人读完《故乡》后,不禁感慨当时农民的痛苦生活的现实。
鲁迅于18第一次离开老家绍兴,又在1912月,最后一次回故乡绍兴接他的母亲等人来北京居住。文中的故事情节便是根据这段生活经历演绎而来。文章的人物体现社会是一绝。开篇的“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已经奠定了悲凉的感情基调,而我对于故乡最大的寄托在于“闰土”。“现在我的母亲提起了他,我这儿时的记忆,忽而全都闪电似的苏生过来,似乎看到了我的美丽的故乡了。”但是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闰土像一个木偶人了。就是由闰土从活泼纯真热情的青葱少年变成了麻木瑟缩,那一声“分明的叫道:‘老爷!……’”就是让我觉得我与闰土心灵不复幼时亲切的永隔,和我对世事的无奈。此时“我”内心的种种情感翻涌和悲凉就是作者对农民的处境的理解和对封建社会对人民毒害的厌恶。这样隐蔽自我的体现让人对当时社会现状感触良多。而那不失希望又是我的侄子宏儿与闰土儿子水生的交好,就像过去的我与闰土的一个轮回。在年轻人的那一个时代似乎又是有改善的契机。
正如文章的最后一段“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说的就是“希望”的有无取决于实践,消极等待,决无希望可言;努力争取,希望才能实现,这也是作者观念的最大体现。不禁让人想到现在,新中国成立后,农民的生活改善良多。在战生存线上挣扎的广大农民得以在很短的时间内基本解决了吃饭穿衣的问题。纵观历史,在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一系列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中,生产力得以解放,使新中国呈现出欣欣向荣的繁荣景象。就是在国家的努力争取和实践中,希望的以实现。而现在,国家上习近平主席提出的精准扶贫更是让广大贫困人士得以幸福生活,社会上踊跃贡献社会的青年,就像黑土麦田的联合发起人秦玥飞那般,希望就是在诸多人的行动和努力中实现,渐渐消磨悲凉,实则一幸事。而又光凭着这《故乡》和“我”真真切切的乡愁,也是让我感触良多。让我想起一篇散文所说的“乡愁不是恋物,而是自恋;它所牵挂的不是那片事实上常常显得很抽象的祖居之地,它的方向是遥远的过去,是悲悼自己的生命与韶光。”《故乡》中的“我”,悼念的不正是那逝去年少时光和与闰土的美好情谊吗?散文对乡愁的描述是“童年那美好的时光已挥手远去,他已踏上被命运抛离的注定远游他乡的不归途。”便是“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挑花相映红”的情景,一旦你回来追寻,也早已是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的伤心之地。所以,乡愁又是一种真正的绝望,一种生命里同来俱在的愁思。”
鲁迅的感伤当然也包含真正的彻悟和坚强。正如文章的最后的关于“希望”与“路”的感悟。而其中让我对这乡愁感触最深的就是:“故乡正离你越来越远,也离你越来越近”。现在的我还是“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为赋新词强说愁。”这乡愁的感悟,都是借别人之感而感,有所体悟而写下罢了。但愿人生面临“而今识尽愁滋味,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好个秋。”的时候能够识得自己心中的真正滋味,有感而发。而我的寻求在何方,也是我要一直体会,感悟和寻找的。在合上书的那一刻,我希望下一次再打开时,可以有不同的感受,看到不同的世界。
篇3:鲁迅呐喊读后感1000字优秀
鲁迅小说集《呐喊》由十三篇相互独立的小说故事组成,其中就有为我们熟知的《社戏》《故乡》《孔乙己》《阿Q正传》《**》等,这些小说以独篇为单位,描写了各式各样的主角以及他们的经历,通过不同的叙事角度呈现了那个时代的独有特色,深藏在字里行间的,则是作者对身处的昏暗时代的强烈控诉与不满。
《呐喊》以一种梦幻化的文字,摹写了市井百态形形色色的人物故事,通过这种近似于意识流与抽象化的语言描绘,作者向我们传达了自己对当时时代的理解与深入剖析的结果,言语之间充满了对旧社会的不满与悲哀,当然,作者也不是极度悲观的,特别是在《故乡》一文最后,作者以这样一段话“希望本是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极为隐晦的传达了自己对未来持有的希望与向往。 时代的思潮更迭对人们的价值观所引起的影响是巨大的,它会促使人们产生对所处世界的反思,由此促生出一大批针砭时弊的思想领航者,他们的文章就以革命者的姿态,打破旧社会对人们思想上上的枷锁,以开拓者的姿态,启迪人们的思想为新时代的到来做出调整。这种调整对时代的变迁是重要的,它处于新旧事物交替的过度阶段,是新思潮,新社会与人们的先期接洽。鲁迅的小说集《呐喊》就是产生于这个过渡阶段的优秀作品。
这篇小说集中的《孔乙己》《白光》,深刻揭示了封建社会的科举制度对文人造成的迫害,并引发的种种悲剧,《故乡》则批判了封建旧礼教对人们思想的毒害之深,最值得称道的是《阿q正传》《**》则从不同角度描写了当时的革命对下层人民生活的影响。
《阿q正传》讲述的是一个乡下智力低下的流浪汉阿q的故事,在故事中,阿Q处处受到以地主老爷为代表的封建地主阶级的压迫,最后被污蔑为革命党糊里糊涂的处以死刑。这篇小说中作者虽为立传,但却将视角完全放在阿Q的身上,通过阿Q的所见所闻所感,来表现这个光怪陆离、莫名其妙而又人心惶惶的世界。小说《**》则围绕故事主角七斤的辫子有无问题展开的一场闹剧,其大的背景就是张勋复辟。这篇小说作者以幽默风趣的语言塑造了九斤老太,六斤等特色鲜明的人物。
时代要变了,新事物要来了,对于在中国社会根深蒂固的封建主义来说,只有革命才能彻底解放人民,有革命就得有代价,那么革命对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命运不为自己掌握的“草民”来说,送引起的影响是不尽相同的,他们没有思想上的觉悟,没有彻底革命的热情,面对起起伏伏的历史潮流,他们只能持被动的态度接受,因此中国的社会变迁在他们身上的反应是最真实的。鲁迅小说集《呐喊》中的这两篇小说,就以极为真实的描写生动的刻画了革命的余波在底层人民的生活里引起的波澜。
篇4:鲁迅呐喊读后感1000字优秀
鲁迅的笔是锋利的,可以说是力透纸背,他笔下的一个个小人物映射出的都是社会中的大问题。《药》中他正是巧借华、夏二家的悲剧想要大声呐喊出的是华夏民族的悲哀,《狂人日记》、《阿q正传》、《故乡》中塑造的一个个愚昧的国民形象到今日难道就不复存在了吗?他们一直存在着,如果没有全民教育的普及,他们将一直存在着。
今天城市中有越来越多的进城打工的人,而且城市的各行各业也非常需要为我们付出努力与汗水的人们。也许我们不能改变那些农民工们的文化修养,但国家可以出资改善农民工儿女的受教育条件。只有让他们接受教育,才能提高整体的国民素质。多在山区建几所学校,让他们学习文化知识,至少知道打架动粗是野蛮的行为。国民素质不仅仅是体现在我们打造世界顶尖的高铁,创造出多高的gdp,而是表现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文明习惯,谈吐举止及文化修养。
正如鲁迅先生用笔,用心呐喊的那样,我们总有一天会改变,会理解鲁迅先生笔下的深意,会走向文明的时代。
即便用这首词来说明鲁迅先生一生的宗旨是再好不过了,他本人最重视的当是“治文艺改变精神”呐喊正是一部改变国民精神的伟大小说巨作。
除了自己主观上的原因,客观上国民的麻木,群众的不觉悟,在当时产生对于“呐喊”的不赞成也不反对。在他看来,国民以没有希望了,自己也只剩下深深的悲哀和寂寞。而勇士们奋斗到底不麻木,反应中带着无限热情在寂寞中奔驰前驱着。因此他们需要有人呐喊助威。
呐喊的意义可以说是绝对存在的。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窗户且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要不了多久就要闷死了,由于是昏睡入死的,就感觉不到死的悲哀。现在其中一个人大声嚷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着少数的不幸受到了无可挽救的临死苦楚,然而这几个人既然已经醒来,你就不能说没有逃生的希望。
可以说上述的国民精神麻木不是暂时或短期造成的,而是经过奋斗,努力后得不到逃生而产生的沮丧,悲观的惰性。就如科学界的一个著名实验——“鳄鱼攻食”。
在这个月中,我读了鲁迅写的短篇小说集——《呐喊》。这本书用夸张而生动地写作手法揭露了当时迷信的封建制度和他感受到的人们的愚昧、麻木。
在这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文章有《狂人日记》和《药》这两篇文章。《狂人日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通过一个被迫害者的自述,深刻地揭露和抨击了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生动地塑造了一个封建礼教叛逆者“狂人”的形象,号召人们起来推翻人吃人的旧制度。《药》这篇文章讲了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
这两篇文章都是写了当时的黑暗、腐败的社会。而《狂人日记》中的“我”在当时的社会影响下感到谁都想要吃“我”一般,连邻居家的狗对“我”叫时,都感到它正虎视眈眈望着“我”,想要从“我”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当要吃人肉的大哥让人来给“我”看病时,“我”也认为他是一个刽子手。《药》这篇文章中我认为康大叔是个残忍的人,他轻而易举的夺走了别人的生命,制作成了人血馒头卖给了华老栓。而华老栓是一个愚昧、麻木的人,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去买了所谓的包治百病的人血馒头。
鲁迅先生希望用自己的一声声呐喊唤醒当时麻木的人们,就算“我以我血荐轩辕”也不能挡住他的决心。
篇5:鲁迅呐喊读后感1000字优秀
呐喊!呐喊!中国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事情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社会的第一枪。
而《孔乙几》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几,是封建社会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之呼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同情他那?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样走下去。“孔乙几还欠十九个钱那!”是啊,他的债谁帮他还那?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社会对知识分子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再说说〈阿q正转〉,大家再熟悉不过了。他是鲁迅的代表作。他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你们阿q的典型形象。他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他,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后,他却向往革命。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枪毙时结束,他的死,他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命运揭示了农民在腐朽思想毒害下的人生扭曲,不得不引起人民的慷慨。
鲁迅的小说,有思想,耐人寻味,他让迷陷于封建制度的人们都清醒起来。那么生活在现代的我们该做些什么那?就让我们一起跟着鲁迅一起呐喊,呐喊吧!珍惜现在,珍惜美好的生活,为了祖国的美好明天努力努力!
鲁迅先生的代表作《呐喊》是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也是我最喜欢的作品,可以说它是中国的名著,也是世界的名著,书中收集了许多我们所熟悉、津津乐道的文章,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藤野先生》一文是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即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所看到和听到当时一幕幕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景象为背景,文中较大篇幅叙写了他的老师藤野先生如何的一丝不苟和对先生的欣赏,只是在鲁迅先生看来:学医只能医治身体上的疾病,而思想精神上的疾病不是医学所能拯救的。文章从一个侧面描述了鲁迅先生强烈爱国意识的苏醒,医学也只是治标不治本。因此他弃医从文,从此投身文学的知识宝库中。文中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依旧振聋发聩。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地离开了人世,这篇文章遗留给我们更多的是一个“精神胜利法”的渊源,读者想必也能理解“自欺欺人”是如何的要不得!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而《药》则更能够淋漓尽致地表现这一点。文中凶暴残酷的刽子手康大叔,因为小儿子小栓的痨病而拿出所有家档去买了个人血馒头的华老栓,和那些在茶店里议论纷纷的茶客,但是文中最不幸的就是因为革命而被处死,最后用自己的血作了人血馒头而牺牲的人,这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当时社会的状况,康大叔的残酷,卑鄙,仗势欺人。华老栓的愚昧,迷信,麻木,茶客们的盲从和人与人之间的势利,夏瑜的英雄气概但是完全脱离群众的革命是无法成功的。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篇6:朝花夕拾之呐喊读后感1000字
在《故乡》中主要写了鲁迅回老家变卖房屋的事情。此时的鲁迅已经二十多年没回故乡了,但正如他所说,此时的故乡毫无生气,他的心情也不大好。但鲁迅就是鲁迅,写这种回忆型文章也植入了批判封建社会的人精神的伤害。《故乡》中的这种人物就是闰土。
第二日,我便要他捕鸟。他说:“这不能。须大雪下了才好。我们沙地上,下了雪,我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我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什么都有:稻鸡,角鸡,鹁鸪,蓝背……”
我于是又很盼望下雪。
闰土又对我说:“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检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⑤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管贼么?”
“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猥,猹。月亮地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
我那时并不知道这所谓猹的是怎么一件东西——便是现在也没有知道——只是无端的觉得状如小狗而很凶猛。
“他不咬人么?”
“有胡叉呢。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倒向你奔来,反从胯下窜了。他的皮毛是油一般的滑……”
少年闰土和鲁迅如亲兄弟一般,在一起什么话都讲,什么有趣的事都说。但这二十年间,封建礼教对闰土的精神进行了摧残,让他的脑子里出现了等级制度,人人不平等,便出现了二十年后的的悲剧。
这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我这记忆上的闰土了。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
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
这是中年闰土的形象,非常穷困,身上只有一件极薄的棉衣。农民的日子越来越难过,社会的压迫,让这些本身就穷苦的农民变得更穷苦,日子更难过。的劳苦生活让那原本可爱的、充满活力的、和鲁迅称兄道弟的闰土消失了。少年闰土和中年闰土的描写形成了很大的对比,称呼从“迅哥儿”变成了“老爷”,更是让人觉得心酸,并为闰土感到悲哀。从闰土这个活生生的实例来批判封建社会对劳动人民的迫害,榨取劳动人民的血汗,封建礼教对劳动人民精神的摧残!
篇7:呐喊读后感800字高中
鲁迅,著名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鲁迅弃医从文,为的是不仅拯救人类的身体,更重要的是思想,他用独特的语言,阐述自己的观点;用犀利的文字,刺痛了一代又一代后人的心;用讽刺的手法,对封建下了封杀令,他的一切,都将成为经典,我个人非常喜欢鲁迅,实话是,我更喜欢他的文章,在他的文章中,我能看到千姿百态的人生与各种各样的情感,我能感受到鲁迅那一双炽热的眼睛,以及那渴望世人苏醒的心,这是多么强烈的感情。
在呐喊里,我以开始就上书隐了,当看到这个题目时,我的感觉就爆发出来,这题目也许是作者以及世人心中最深处的呼唤,呐喊吧,让心也炽热起来!
我深刻的感受到了鲁迅的感情,从荷中,我看到了世人的愚昧无知,他们用鲜血浇灌馒头,却以它为神圣的东西,为了治病,不惜用他人的鲜血,多么令人发指;从狂人日记里,我看到的是一副又一副的险恶的心肠,人们生活在吃人的世界,每个人都如同野兽一般,虎视眈眈,看到的尽是旧社会的麻木不仁,残忍无情;从阿Q正传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可怜的人儿,即自欺欺人地把自己当爷爷,别人是孙子,被人打到吐血,却不知悔改,虽然后来穿的衣冠楚楚,大摇大摆,却是当贼头偷别人钱得到的,多么令人叹息,无奈;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书生,被封建科举残害得如此可悲、可叹、可怜又可恨,他的迂腐,自命清高以及自高自大成为他最终的失败的原因,但是在另一方面,我做产生对他的同情,但也有善良,诚实的一面,但已经被封建科举制磨得面目全非了,在太多的故事都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不仅是对过去的了解,更是一种教育,一种教训。
书可以使我们更加成熟,而好的书更可以开我们自身的素质,鲁迅的文章,成为我精神上的一顿大餐,我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读过呐喊,我对文学更加感兴趣了,我恨不得天天泡书里,遨游在书的海洋,汲取知识的甘霖。
总之,在学习的道路上,我会以勤奋为友、书籍为伴、;艰苦为师、认真为母、坚持不懈地学习,读呐喊后,我会呐喊地,大声说:“我将向书发出呐喊,我会努力加油!”
篇8:呐喊读后感高中800字
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呐喊》是鲁迅最早出版的小说集,它成为中国现代小说的开端和成熟的标志,是中国现代小说的奠基之作和经典之作。“取材多来自病态社会的不幸的人们,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尽管,那个年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今天,我就其中的一篇来谈谈我的读书心得及看法。
如果问我在《呐喊》中最喜欢哪一篇,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孔乙己》。正如孙伏园在《鲁迅先生二三事》一书中回忆:他曾询问鲁迅在自作小说中最喜欢哪一篇,鲁迅回答是《孔乙己》它也是鲁迅自己很喜欢的作品。全篇只有三千字,却写得从容舒展。一位衣脏不洗,满口“之乎者也”的酒鬼—孔乙己,就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作者既揭示了科举制度愚弄和戕害读书人的悲剧,页鞭挞了孔乙己自身的病态性格,更痛心于麻木无聊的人们竟以观赏他人的不幸为乐的冷漠和残忍。小说着力写了酒店内外人群先后三次故意用孔乙己肉体或心灵的创伤来取笑他,折磨他的情景,而他在穷困潦倒中还在摆读书人架子,他扭曲的心灵已被封建文化所骨化。但从另一方面来说,他又是善良的,,从他对酒店小伙计和周围孩子们的态度可以看出。鲁迅先生曾经感慨颇深地说过:“造化生人,已经非常巧妙,使一个人不会感到别人的肉体上的痛苦了,我们的圣人和圣人之徒却又补了造化之缺,并且使人们不再会感到别人的精神上的痛苦。”一开始我并不是很理解鲁迅先生的这番话,但通过《孔乙己》这篇文章,以此看来孔乙己,他精神上的痛苦,怕是远过于他肉体上的痛苦的。他的长衫又脏又破,却不愿脱掉;他抗议别人污他清白,争辩窃书不能算偷;他害怕别人问他为什么捞不到半个秀才;他甚至只能把小伙计和孩子们当做可以说几句话的对象。这种种岂不是都是他的精神痛苦的表现。众人的欢乐,不正是孔乙己的悲哀吗?众人的喧闹,不正是孔乙己的寂寞吗?《孔乙己》中还让我印象深刻的是这句话“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这一句在文章中反复出现四次,极其鲜明地刻画了掌柜自私冷漠的卑劣嘴脸,也暗示了孔乙己穷得再也过不下去了。孔乙己长久没有来,掌柜只是在中秋节结账时才想起孔乙己来,想起孔乙己也只是因为他还欠十九个钱。第二次,被打折了腿的孔乙己已经惨不忍睹,可是掌柜见了孔乙己,开口便是讨账:“你还欠十九个钱呢!”这一次反复更显出掌柜冷酷无情。篇末两次反复,更是把掌柜的市侩嘴脸刻画得入木三分。
有人说,《孔乙己》中的矛盾现象非常多。曾经有学者提出一种矛盾现象:孔乙己“站着喝酒”,说明他经济拮据,买不起酒菜,进不了柜台内,不能享受“长衫顾客”的待遇,只能和“短衣帮”一起。可是他又是“短衣帮”中唯一“穿长衫”的人。而我觉得这种矛盾现象充分地说明孔乙己的特殊身份和性格特征。他贫困潦倒,地位卑下,是从长衫客中被挤出来的人,但是他不肯脱掉那件长衫,和“短衣帮”为伍,因为这件长衫是读书人身份的标志,“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封建思想在他的头脑中根深蒂固,即使无情的现实已经粉碎了他进入仕途的迷梦,但是有了这件长衫,似乎在精神上还可以得到安慰,这样他既不能爬到上层,又不肯甘居下层从事劳动,说明他是一个畸形的“多余的人”。同时这种看似矛盾的外貌特征,既表明了他的独特身份,并预示了他的悲惨命运。
有学者还提出过一个矛盾现象:文章最后一句“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中的“大约”与“的确”是矛盾的。在我看来,这句话看似矛盾实则并不矛盾。文章中的“我”一直没有再见到孔乙己,也没有得到一点关于他的确切消息,以前他遭到丁举人毒打之后,别人以为他“许是死了”,他竟没有死,又来买酒喝;现在从来没有人谈起孔乙己已死的事,“我”不忍断定孔乙己已经怎么样,所以用“大约”来表示自己的猜测。但是,又想想,在那样冷酷无情的社会里,孔乙己肯定是活不下去的,他的死去是无疑的,所以在“大约”之后,用“的确”来表示我猜测的结论。
但是近年来,关于孔乙己的真是死因是什么引发了较为激烈的争论。孔乙己因何而死?其悲剧的根源究竟是什么?曾经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我们认为孔乙己死于不合理的封建制度,是封建制度的典型代表—科举制残害了他。这一结论至今看来也不为错。但仅仅得出这一结论,我个人认为显然不能涵盖作品更为丰富的思想内容。我觉得孔乙己不仅死于“吃人”的封建等级制度,更死于“吃人”的封建等级观念。首先,鲁镇的人们头脑中弥漫着封建等级观念,使他们不以人的品格才能而是以外在的等级地位来评判人的价值,从而形成了一个势利、冷酷的人文环境。在这样的环境中,虽然孔乙己勤奋好学,知识丰富,懂得茴香豆的“茴”字有四中写法,但他得到的却是轻蔑和嘲笑。只要他不能实现“学而优则仕”的人生目标,就无法在社会和他人心目中获得人生的价值和尊严。这种等级观念所构成的人文环境,是戕害孔乙己的无形杀手,它比制度更加强烈地左右了孔乙己的人生选择。其次,孔乙己自身思想深处的等级观念也是造成他悲剧的根本原因。虽然外在的制度文化扼杀了他的生命力,但是外在的文化制度对人的限制并非是绝对的,人仍可以在现有的制度文化范围内选择自己的人生。事实上,孔乙己曾经有过“钞书”的工作,以她的学识才干来看,足以胜任,勉强糊口,至少不致沦为乞丐和盗贼。可是他轻视这一行当,因为这不是等级观念所尊崇的职业,于是不愿屈就,结果失去饭碗,无法生存。在那样的文化制度中,如果孔乙己在主观思想上越出等级观念的价值标准以谋求自身的生存与发展,或许还能活出真正的人生价值。
篇9:高中《受戒》读后感1000字
曾幻想这样一个地方,无忧无虑,无忧无扰。闲看庭前花开花落,漫观天际云卷云舒。卷帙浩繁,遨游书海明朗乾坤;舒畅精雅,畅想美妙纯真情意;平静淡然,逍遥远离世俗尘绕;意深情绵,道尽世俗哀愁难怨。
汪曾祺笔下的赵庵庄似乎披了一层这样神秘的面纱。那是一片理想的乐土,确切的说,这是一个原始的乌托邦,在庵赵庄人们的心中,和尚和种地,织席,箍桶,画画等行当没什么不同,他们都是自由平等的职业人,与世道的艰辛,人生的苦涩都无关。如小英子一家,赵大伯是田场上样样精通的好把式,不仅脾气好,身体也结实的像一颗榆树;赵大妈也是精神的出奇,她不仅家乡菜做得可口,而且剪的花样子也是众家嫁闺女的稀罕物;两个宝贝女儿更是漂亮,大英子文静,已有人家,小英子活泼,成天嘻嘻哈哈,像只喜鹊,从这家人的日子,就可看出庵赵庄芸芸众生的一斑。
至于荸荠庵里的僧侣生活就更令人向往了,完全没有一般佛门寺庙里清规的羁绊。这里的和尚只要会一点做法事的基本功如放瑜伽焰口,拜梁黄忏之类,从此就可以吃现成饭,可以赚钱,可以还俗,可以娶亲,还可以买田置地,过优哉游哉的神仙日子。庵里的老师傅终日枯坐念佛,不问世事,在那“一花一世界”里沉醉。大师父仁山是“当家的”,管着经账,租账,债账三本帐簿,平在庵里从不穿袈裟,经常是披件短僧衣,袒露着他那黄色的圆肚皮,光脚踢踏着拖鞋;其他两位师傅也是各有千秋,二师父在俗世是有家眷的,甚至每年还把他老婆接来避暑纳凉;三师父更是人不仅漂亮,有一手“飞铙”的绝活,甚至每场法事之后,村里就会有大姑娘或小媳妇蓦然失踪。最让人诧异的是他们吃肉从不瞒人,甚至过年的时候就在大殿上杀猪,这里的和尚过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祥乐时光,这哪里是一个“佛门净土”,分明就是一个现代版的“桃花源”。
而在这样的天地中,小和尚明子和农家女小英子相遇了。芦苇的清香轻衬的那块忘俗的天地,幽静寺庙中小和尚明子青涩拘谨少年的影子,农家女小英子水乡里养出来的率性天真,以及一段纯美得惊世骇俗的初恋故事,让人心甘情愿地深入深陷于那个出世的幻境,多捱一刻也好。 不似一字雕琢,不含一点轻佻,那淡淡的情愫,伴着月光下深深浅浅的脚印,一直延伸到了人的心里。
《受戒》是乡土自然清新得不容许一粒灰尘的呼吸,它把一直在其中自自在在行走、生活、哭哭笑笑、说故事的淳朴人们的美揭发出来,带着不留余地的罪恶,让读者徒然心羡怅然向往那种原始的自由和恣意。它激起的更多的是对那种迥然不同的美的遥不可及的遗憾,深沉到伤及人的自信。作为狭隘空间中的文明人,我们少有超越理性的天性,那些被称为冲动和错误,或是蒙上了不真实的色彩,所以猛然间停住脚面对一片梦般叫你心有戚戚的美的影射时,才发现有种天赋很早就被遗弃了。
如果现实中真有那么一块天地,我们又当如何?因为遗憾,所以美好。与其在沉默中破碎,不如一开始就保持一点距离,保留一份美好。不论讽刺,抑或失落,予一世淡淡年华,留与记忆,蓦然回首,发现曾有一人,站在记忆的迷彩下,笑靥如花。
篇10:高中悲惨世界读后感1000字
在这样的环境下,仍然具有着真诚与善良。我也只是在阐述,阐述着故事,而深深铭刻在心的,是冉阿让这个高大的形象。其实,很敬佩他,那是发自内心的一种对他肯定的赞美。
当时统治的社会,是那么得惨不忍睹,冉阿让被迫无奈在面包铺里偷了一块面包,却被判了五年苦役,四次越狱都得不到自由,而是十九年的苦役。冉阿让进去的时候,青春年少,出来的时候,老气横秋。这是怎样的一种社会,他是如何挨过了这么多年的折磨,苦役生活使他灵魂一面上升,一面堕落。也许,改变他的正是那个主教,他偷了主教的东西,而主教却没有责备他,还送了他东西。主教说,他赎的是冉阿让的灵魂。十九年来冉阿让第一次流下眼泪。
正是这样,那个囚犯冉阿让消失了,乐善好施的马德兰出现了。经市民推选,他成了市长。他的改变,他的坚持,却是那位主教非凡的宽厚,惊人的慈爱让他受到了巨大的震动。他的形象,在这一刻,成为了书中最为光辉的亮点。
冉阿让不断地帮助一个又一个人,可在他遭遇劫难的时候真正帮助过,关心过他的人,竟还没有寥寥数人!透过冉阿让,让我想到了泰戈尔的一句诗:“我想我将为你忧伤,还将用金色的诗歌铸成你孤寂的形象,供养在我心里。”
故事里,我看到了“寂寞”这两个字的影子,它不论何时都夹杂在里,那种压抑的感觉让我心口窒息。不是觉得冉阿让在那种美好而欢乐的气氛中逝去,不是最好的结局,而是觉得正是这样的环境才让人更加沉湎于悲痛之中。他虽然是安详平静地逝去了,可他的内心还在孤独着,寂寞着,周围的一切,都是幸福而安逸,可他毕竟还是一个人,从一开始就是一个人。心灵上的枷锁锁住的并不是观看幸福的双眼,真正封锁住的,是人内心的寂寞,把寂寞藏匿在心底,就永远都得不到了释放——
《悲惨世界》中没有提到一个“悲”字,可全书却处处被一层似有若无的悲伤笼罩着,看似平静简单的语言,却让人心头所凉,这种情感从书的`一开始就有。
是真的,寂寞才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可怕的东西,它是魔鬼手中用来交换青春的咒符。书中的冉阿让可以在自己苍老的身躯上背负起一个受伤的年轻人,穿过整个巴黎市区的下水道。那个时候,他健康得可以再活上一个六十年。他把柯赛特视为自已的女儿,让他这个,从没爱过,孤身一人,从未领略过父亲,朋友的感情的人得到了极大的安慰。柯赛特成了他生命中的唯一亮光,唯一给他过欢乐,幸福,温暖的人。可是,当柯赛特与马吕斯结婚后,他却经受不住寂寞的侵袭,在那样舒适,富足,美好的家中迅速地衰老,逝去——
真正催人老的不是无情的岁月,而是吞噬人灵魂的寂寞。
所以说,当我们用心来观察周围的人时,是不是也突然觉得该给他们送与温情与安慰。往往是在人老的时候耐不住寂寞,耐不住安静,喜欢热闹,即便是不长时间,也让他们觉得满足。卞之琳有诗:“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在楼上看你,明月装饰了你的窗子,你装饰了别人的梦。’何其不是,身在其中,自会感觉出与亲人之间的快乐,亲近于亲人,以欢笑送与他们,便是幸福。
老人需要陪伴,还是那句‘常回家看看吧”。多陪陪你身边的人,趁他们正在的光阴,努力把欢笑传染给他们。
其实,也并不是到了老的时候才会觉得寂寞,主要是那颗心,是经历的太多,痛苦的太久,才会饱受沧桑,才会越发寂寞。冉阿让不就是吗?他应该很早以前就觉得孤独了吧,只是熬到了晚年。什么叫风烛残年,这便是事实。
久而久之,我们更要好好地充实自己的生活,让生命点亮。
篇11:高中悲惨世界读后感1000字
对于《悲惨世界》我无从下手,就跟我拿起它时的心情一样,带有微微的颤栗。它分量很重。比我之前看的任何一本书都重,重的多。不止单纯的分量与体积,他写的政治,思想,革命,历史,救赎,内心的挣扎,社会的丑陋。看似都那么的沉重,似乎会觉得他应该很枯燥。然而《悲惨世界》是这个暑假迄今为止我所看过的书中让我笑得最多也是感动的最多的一本书。它是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的结合。
书中有大篇幅写评论性的和介绍背景,历史的文章,有人说看这个才是重点。我觉得不然,那些文章同剧情同样重要,两者密不可分。这些文章是给予剧情更深刻的感受,剧情则赋予这些文章更鲜活的色彩。它是一本小说,它不止是一本小说。
对《悲惨世界》有两种喜欢,一是它让人回味无穷,让人深思。读完《悲惨世界》之后好几次在房间踱步深思,有时是一上午,有时是一下午,或是一整天。甚至开学后,在放学回家的路上也在想。二是雨果所描绘的形形色色个性鲜明的人物。要说悲惨世界,我想了这么久肯定一两句是说不完的.,因此我就说几点吧。
书中让我记忆深刻的倒不是米里哀大主教对冉阿让偷盗行为的宽恕。而是当苦役犯冉阿让因投宿敲遍了每扇门并屡次碰壁时,一个老人指着米里哀大主教的矮小房子说“去敲敲那扇门吧”读到这里,我的心竟有一丝激动。就像一个人有着某种消极思想,我想要摆正他的思想,但任凭我费尽口舌都不管用,并且社会的种种现象也推翻了我的任何理论。正在这时,突然出现一个人,或者一个事件。可以向那个消极的人证明:世界还有爱还有希望。就像失明的海伦?凯勒被莎莉文老师紧紧抱住的那一瞬间。《悲惨世界》是个消极的名字,但书中的内容无不充满希望充满救赎。
那么冉阿让去敲门请求投宿,因他曾是苦役犯而被拒之门外我们应当说什么呢,我们不能怪闭门人,他同你不熟,人人都有自卫警惕的心理,这是在理的。放到现在来讲如果是我们自己,有一个做过牢的人来投宿于你,你会不会开门?我想即便是一个没有坐过牢的人也不会同意。为什么呢?因为国人的思维肯定认为这个人是坏人?为什么会觉得他肯定是坏人呢?因为现在没有好人了,为什么没有好人呢?因为社会!因为如今的社会笑贫不笑娼,笑好人不笑坏人。做好事成了耻辱,做好事的人会脸红,会被人说太假,做好事也可能被反捅一刀。就比如说司机好心扶老人反被老人诬陷的事件。其实这件事情也很复杂,当然司机是清白的这点无疑。但是说起老人,难免或许有点痴呆。她可能自己也不记得怎么摔倒的了,看到有人来扶她或许就以为她是被他撞倒的。这些都是无从证实的事情。我不是替老人说话,我想表达的是我们不能仅仅看表面,不能人云亦云。虽然说社会造就了现在的人这般思想,但也不能就只怪社会,因为社会由人组成。
不敢再自信如果我要摆正一个人消极的思想时会不会有人愿意打开一扇门,甚至那个指门人都不敢奢望了。
再浅谈一下沙威。看到有人说中国缺少沙威这种人。我反而觉得沙威这种人太多了。说中国缺沙威这种人大概是因为沙威对工作尽职尽责到无可挑剔的态度。但沙威其实可以说是个保王党人,他对上流社会的人有种过分信任。对社会最底层人士有着某种不信任甚至还有点瞧不起。从他对冉阿和芳汀的态度就可以看出。沙威太极端缺少了某种感情,他是司法界的一个傀儡。上头有命令他就不顾一切将罪犯缉拿归案,有没有罪不考虑。因此我们需要的仅仅只是沙威的某些方面,极少的一些方面。
雨果说:“只要还存在社会压迫,只要还借助于法律和习俗硬把人间变成地狱,给人类的神圣命运制造苦难;只要本世纪的三大问题:男人因穷困而道德败坏,女人因饥饿而生活堕落,儿童因黑暗而身体孱弱,还不能全部解决;只要在一些地区,还可能产生社会压迫,即从更广泛的意义来说,只要这个世界还存在愚昧和穷困,那么,这一类书籍就不是虚设无用的。”可能形式不同,但是不管哪个时代,雨果所说的这些现象,这些人从来不在少数。读读这本书,多关心时事政治,会让你成为一个善于思考的人。
篇12:小王子读后感1000字高中
看到小王子,一直以为是个童话故事,却发现是个成长的故事。
读出了爱情和童真与所谓的成熟
爱情
爱情线,小王子和玫瑰花有纯粹的爱情,对于小王子来说,是一见钟情的那种初恋小美好。文中对花蕾的描述是多么美妙啊,这朵花儿躲在绿茵茵的房间里,梳妆打扮没个完。她细心选择自己的颜色,慢腾腾地披上衣服,把花瓣一片片地装配好。这花儿不像虞美人一样,容颜憔悴就出来与世见面。连我这位读者也不禁想去看看这位姑娘的姿态。但是玫瑰花有她的骄傲和矜持,她故作姿态,可能是明明相爱,但仍做出了冷漠的姿态。等到失去和分别时,才有所懊悔。然后小王子遇见了狐狸,tame这个词听起来多么奇怪啊,狐狸爱上了小王子,希望被小王子tame。小王子不明tame的意思,狐狸解释说是建立一种关系。那么究竟是什么关系?若从字面意思理解,是驯养,驯化。但如果是这种姿态,我个人觉得可能只是初期一方对另一方的吸引过于强烈,另一方太过爱慕而不得不表现出来的顺从。但是这种状态应该无法成为恋爱的常态。但也不排除周瑜和黄盖的那种姿态。于我而言,一种比较健康的姿态应该是相互督促,相互成长的样子。双方各有所长,也有自己能被对方吸引的点,有对方倾慕的地方,以此来维持一个良好的长期关系。小王子最终没有选择狐狸,而回到了玫瑰的身边。因为小王子说,正是因为我为我的玫瑰花费了时间,才使我的花儿变得那么重要。因为有过付出,有了经营,有了感情,也有了留恋。玫瑰花能再赢回小王子,这对于玫瑰是幸运的,毕竟再美好的初恋,过于作,也会被作掉。
想到了梁实秋的那句话,很美妙不是吗?你走,我不送你。你来,无论多大风多大雨,我要去接你
成长
小王子作为一个可爱的孩子,在文中多次提到了大人真奇怪的话题。也由此引出了大人和小孩的分界线。作者开始的时候就用作画的案例提到了大人和小孩的区别。巨蟒消化一头大象的图片,大人觉得是一顶帽子大人们对任何事情,总需要人给解释得一清二楚由于大人总期许小孩能做出大人认为对的事情,小孩也在家长的自我环境中努力活成大人期望的样子,想到了莉迪亚。文中也花了几个篇章来刻画小王子和大人之间的交流。小王子拜访临近的星球,尽管国王为了保持权威,一切话术都说成命令,但是他也明白,权威首先应该建立在理性上。也说出了审判自己,比审判别人难得多。你若是能够公正地审判自己,那你就是一个真正的贤士。但是这个国王终究是无聊的。第二个星球,国王自高自大第三个星球,酒鬼,喝酒是为了忘却羞愧,羞愧来源于喝酒,陷入了一种怪圈。第四个星球,商人。很多的钱,却无法理解拥有的目的,纯粹仅限于于形式上的占有。小王子的困惑在于他拥有火山和花,但他对它们有意义,而商人占有星星,却对星星无意义。
第五个星球,点灯人,规则没有随着环境变化。但是这个点灯人和之前人不同的关键在于,他不自私。
或许大人的世界就是这样,欲望强烈,希望占有,不明自己做事情的目的仅为按部就班,自高自大,追求所谓的权威,不知变通......但可能最大的悲哀在于忙忙碌碌,碌碌无为。方向有吗?目标有吗?有了方向和目标,能坚持吗?或许这才是人与人区别的最大原因。
小王子在和大家的沟通中,经常听到别人说要做正经事?到底什么是正经事呢?是追逐所谓的名利吗?还是梦想?小王子觉得了解万物的生长规律就是正经事,而大人的正经事肯定不在此
是不是长大了就会固执己见?也不然,可能描述的是一种普遍现象,但绝对不是全部。这其中的差异在哪里?教育程度,周边环境都可能成为改变和影响因素。
但我觉得,可能很多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时间久了,就忘了自己的初心。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篇13:老人与海高中读后感1000字
放置书架上太久没看的书籍,免不了会有些许淡淡的灰尘覆着。但若只要用布轻轻一擦,便又是崭新如初。《老人与海》更是一本需要常看常新的好书。
老人,在普通人眼里,是“脆弱”“疾病”“无用”的代名词。但在那一道道被光阴划出的深刻的皱纹下,又有谁能知道在这其中蕴含着的丰富多彩的壮丽人生?美国作家海明威注意到了。在他的笔下,“老人”一词透露的则是“不甘”“坚毅”“顽强”。
想必年轻时的圣地利亚哥也是一位气宇轩昂、高大威猛的渔民吧,他也有着许多爱好:喜爱棒球,热衷于买彩票等等。但我觉得他最爱的还是大海——“老人总是拿海洋当女性看待”。圣地利亚哥并没有像其他用鲨鱼肝换来汽艇的渔民,把海洋当成一个无知无觉的被索取者。他则是真正喜爱这片蔚蓝色的汪洋大海,他不仅仅把捕鱼当成职业,更是把它当成自己最喜爱的人生追求。但时间无情,使他变得消瘦憔悴,脖颈上有很深的皱纹。“脸上有许多褐色的斑,那是太阳在热带海面上的反光所造成的皮肤癌变。”八十四个日夜,无数遍的饥饿,也无法销毁他心中的那份执着。哪怕孤身一人于大海中与鲨鱼进行生与死的较量,哪怕最后换来的却是一堆白花花的鱼骨。
命运总是喜欢跟人开玩笑,失而复得,得而又失。当你还在恼火没有买到复刻的新鞋时,有人却在一出生就先天残疾。九三年出生的程浩,本应是年轻气盛大展身手的年纪,他却只能躺在洁白刺眼的病床上用双手敲打着键盘,直到生命的尽头。二十年间,他没有下地走过路,疾病已成为生活的一部分,他已是真正向死而生的人。自称“职业病人”的他,坦然接受命运的不公,微笑面对人生的愁苦。也正是因为有着坚定的意志与对生的那一丝强烈的渴望,他引导他出版了一本又一本小说,攀越了一个又一个高峰。他曾说道:“人消除痛苦的唯一办法就是找到自己的救赎之路。”而他那些充当救赎之路的文字,有着踏过痛苦后贴近大地的力量。程浩曾说过:“真正牛逼的,不是那些可以随口拿来夸耀的事迹,而是那些在困境中依然保持微笑的凡人。”这也许就是“老人与海”精神的另一种演绎。
让我们再一次把目光聚焦到圣地亚哥老人身上。当我们再回首去看圣地利亚哥带回来的一堆白骨,难道他真的是个彻彻底底的失败者吗?我觉得并不是的,他为自己最初的那份热爱努力去拼搏、去奋斗、去追求,就已足够了。而那所谓的结局,实则并不是那么的重要了。
我特别喜欢书中圣地利亚哥所说的那句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篇14:高中钢铁读后感1000字
“为了挣脱铁环,争取归队,使你自己的生命变得有用,你是否已经尽了一切努力呢?”“是的,我似乎已经尽了一切努力了!”保尔在出版社审稿的时候,总是这样地自问自答。
每次读到这里的时候,总感觉有些可笑,毕竟一个像我一样的普通人不会干这种事。但是这样的人物描写,却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个精彩之点。
书中的保尔原先在是个乡下的野孩子,善于打架,甚至还喜欢上林务官的女儿冬妮娅。对冬妮娅外貌的初次描写,作者写道:“她穿着领子上有蓝条儿的白色的水手杉和浅灰色的短裙子,一双绣花短袜紧紧的套在晒黑了的匀称的脚上,下面穿的是棕色的皮鞋。栗色的头发编成了一条粗大的辫子。”保尔看见后也心慌意乱了。当苏哈里科将维克多介绍给冬妮娅的时候,苏哈里科更是“晕头转向”。
随着成长,保尔变成了一个坚定的布尔什维克,但是身体上的不便使他的心灵也受了一定创伤。当读者们正以为保尔要在海滨公园举枪自杀的时候,作者力挽狂澜:“朋友,这是假英雄!任何一个笨蛋都会随时杀死自己……即使生活到了实在难以忍受的地步,也要活下去,使生命变得有益于人民!”这也是“保尔精神”的一部分,通过激烈的思想斗争,使保尔锻炼自己的奋发得到了充分体现。
有读者说作者的描写太花哨,我倒觉得这在一部分上,更能将读者脑中塑造出活灵活现的一个人物。瓦西里神父,反革命领导人之一,第一篇文章对他写道:“一个穿着法衣、脖子上挂着一只沉重的十字架的、虚胖的神父,恶狠狠地盯着全班的学生。”书中出现的第一个人物就是反革命人物,表现了“炼钢”之难。身穿法衣,挂十字架,却更体现了神父的愚笨;虚胖,恶狠狠,让一个神父的形象瞬间崩塌,使读者立即感到对这个神父有讨厌之情。对旅馆老板鲍里斯·佐恩的描写也很出神入化:“他说话的时候老是伸开他那两只滚圆的短胳膊。他那对充满血丝的眼睛不住地从肃反委员会主席的脸上溜到谢廖沙的脸上,再从谢廖沙的脸上溜到某一个角落和天花板。”飘忽的眼神标志着心中的紧张和虚伪,读者脑中就显现出一个笨拙、狡诈的资产阶级人物。
更有意思的是,作者在给人物起名的时候也有亮点。例如提过的瓦西里神父,无意发现统一沙俄的人竟然也叫瓦西里(三世)。他宣称“我的意志就是神的意志”,一切问题均以专制方法解决。这是不是对像瓦西里神父一样的反动派的讽刺呢?
总之,保尔的精神能广为流传的缘故,不仅因为政治的需要,还更多地来源于其精妙的人物描写。据说当时苏联派许多文学家来修改这部作品,这也难怪为什么描写如此细腻了。苏联解体了,但是这些文学作品仍然值得我们品味其中的奥妙。
篇15:四世同堂高中读后感1000字
磕磕绊绊读完了《四世同堂》,如果我说自己被激起了什么爱国主义热情那是假的。我看了太多东西,我没办法恨,我只觉得他们可怜,只觉得悲伤。最让我难过的是书以外的东西——老舍本人。他有多么爱他的北平,仿佛那里每一条河都是他的血脉,每一掊土都是他的身体,每一阵风吹都是他的呼吸。我知道他是真恨,他写道日本人怎样糟蹋北平,汉奸怎样无耻,他恨得咬牙切齿。
他一时温柔地回忆起北平的种种传统和小买卖,一时痛心地描述北平的萧条,一时冷笑讽刺着日本人的恶劣,一时又陷在瑞宣式的矛盾里无法自拔。老舍就是所有人物的集合。是祁老人的圆熟温和,是天佑的老实沉默,是瑞宣的儒雅挣扎,是钱诗人的铮铮铁骨。一种文化到了熟烂的地步,人们就会陷入一种无法言说的分裂。北平太熟了。老舍骂的是外敌,恨的是外敌。即便对于汉奸,他不过说他们“无聊”。他费尽苦心给小说安排了一个尚为和美的结局——他仍是爱,爱北平,爱北平的老百姓。
他也相信自己这份爱,他想如果没有日本,北平人就会和和美美地过下去,祁家就会一代一代,四世同堂,甚至五世同堂。谁曾想,他就是被他所深爱的北平推向了绝路。那天老舍被打得皮开肉绽之后,已经站不起来,有人怕他当场被打死,就把他拖到附近一个派出所。几个红卫兵听说他是“反革命”,马上又进屋你踢一脚,他踹几下。我知道消息已经是晚上了,到派出所把他扶回了家。第二天,听说我离家不久,老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服,拿上一本《毛主席诗词》就出去了。走到院里,他见4岁的小孙女在那里玩,还把小孙女叫到面前,拉着孩子的小手说:“跟爷爷说再见。”老舍出门后,就一直往北走,走到太平湖(此湖今已不存,改建成地铁停车场)边,坐在那里读起了《毛主席诗词》。整整读了一天,天黑以后,他头朝下、脚朝上投进了那一汪平静的湖水。
北平沦陷了,日子还要过,大家都死了不是就怎么怎么好,死也是为了活。我开始就奇怪,为什么逃出去就是好的,留下来的就是懦弱无能。在我看来,乱世中不做违背良心的事,能够保全自身、保全家人,还能为别人多少也做些贡献,也是一种抗争。而且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容易做到的,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毕竟,绝大部分人心里都有善良,可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到最后,连瑞宣也想通了,不象以前那么矛盾了。
我说,小说写得残酷。我以为像尤桐芳心地善良,又有勇气,必会有一番作为。结果呢,就稀里糊涂地被钱诗人炸死在台上了。什么都没能做,心中怀着那么大的仇恨,什么都没做成,还不是让日本人害死的,是让大家最最敬重的钱诗人。大家说钱诗人是导师,太言过其实了。他做那些事,有多少是为了爱国,又有多少是因为仇恨。如果他没有钱仲石那么个儿子,没有冠晓荷那么个邻居,谁知道他会不会像牛教授那样啊。因为国仇家恨把他逼到了那个份上,任何人都会去反抗、去斗争。老舍也没想把他写成完人,他为了报仇害死了无辜的人,日后也必要为此而忏悔。大赤包、蓝东阳、胖菊子这些人品质低劣是罪有应得。而像冠晓荷和祁瑞丰,老舍简直都不愿意去批判他们,只说他们是无聊。他们是北京文化的极端产物,下场可算是滑稽。一心做汉奸、做特务、做日本人的走狗,最后还是叫日本人给弄死了。北京人的性格,在太平岁月是的,对谁都那么客气有礼。可是到了战争年代,却只懂得忍,逆来顺受、不敢反抗。
我不是不喜欢钱诗人,我对他就没什么感觉。但我喜欢他的一句话,大意是:到什么时候都不许灰心,因为一个人要是灰了心,就只能看到别人的不好,而看不到自己的堕落了。什么时候都要怀着希望,不能绝望。“千里刀光影,仇恨燃九城。月圆之夜人不归,花香之地无和平。一腔无声血,万缕慈母情。为雪国耻身先去,重整河山待后生。”就是要有待后生的信念。信心也是一种美德。
篇16:四世同堂高中读后感1000字
我曾以为自己瞭解日本侵华的这段歷史 但直至阅读了老舍先生的《四世同堂》 我才明白 之前的那些瞭解是多么的浅薄。老舍先生在这部作品中,用平实无华的字句和真实细腻的描写令我仿佛置身于那段中国的土地被侵略者践踏、中国人的尊严被凌辱、中国人的生活被摧残的战争岁月。作为一名中国人,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一种切肤之痛,这种痛不仅震撼了我的心灵,唤醒了我内心深处的民族意识和爱国情怀,也令我对中华民族遭受的这段屈辱的歷史有了全新的认识和深刻的思考。
再现真实的历史洗涤人类的灵魂
《四世同堂》这部作品横跨整个抗日战争时期 但是所发生的一切却不曾离开小羊圈胡同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地方。区区一个小羊圈胡同 各型各色的人物却已然代表了当时时代背景下的千千万万不同心态的中国人,整部作品实则为中国那个年代的一个缩影。在老舍的笔下 每个人物既平凡渺小 又特徵鲜明 也正因如此 他们的喜怒哀乐和人生际遇才最真实、最普遍和最有代表性。老舍先生正是通过对小羊圈胡同中各种文化层次的代表性人物 如英勇抗敌的钱老大和祁老叁 没有受过多少教育却不堪受侵略者欺压的棚匠老刘、小文、小崔、孙七 爲了飞黄腾达而沦为民族和国家罪人的大赤包、蓝东阳,只因贪恋享乐就甘心对杀害自己亲人的兇手们俯首贴耳的瑞丰、冠晓荷以及封闭自守、知足苟安的祁老人等等的精心塑造和细緻入微的刻画,一方面歌颂、弘扬了中国人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坚毅勇敢的民族气节 另一方面也鞭挞、谴责了那些出卖国家利益的民族罪人,同时也对那些苟且偷生、麻木不仁的思想进行了批评。
众所周知,日本侵略者在中国犯下了令人髮指的罪行,但是与很多作家不同的是,老舍先生并没有用一些咬牙切齿的激烈言辞痛駡他们 而是用一些举重若轻的词语,透过描述北平沦陷后广大平民的悲惨遭遇和畸形的世态,揭露日本军国主义的残暴罪行。作者对待歷史客观理性的态度和精湛纯熟的写作技巧,使这部经典着作更具真实感。
《四世同堂》可称得上是一部最底层百姓的抗日史。阅读此书,我的灵魂似乎得到了一次洗涤。作者在这部小说中,以对善、恶、美、丑的褒扬和批判警示了世人:歷史就是一面镜子,它会照射出你的灵魂。
文化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源
一个民族有一个民族的文化。文化不仅仅是一个民族或国家的特徵,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决定一个民族或国家的命运。老舍先生在揭示当时社会一些人性的丑陋和堕落的同时,也着重于从文化的层面探究何以一个有几千年歷史的泱泱大国会被欺凌的塬因。作者将中华民族遭此劫难的问题的根源指向了中国封建古老的家族思想。在封建社会的中国,家是封建礼教的堡垒,它包含了等级观念、宗法祖训、风俗习惯、伦理道德、四世同堂等诸多内容。祁老人、韵梅都是封建传统观念的受害者,连祁瑞宣这个博士,在四世同堂的大家庭裡,思想也无法衝破这个封建礼教的堡垒。老舍先生对以北京文化为代表的中国文化的深刻剖析,使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中国的传统文化中有很多值得我们传承和弘扬的部份,但是也有腐朽和落后。只有吸取其精华,摒弃其束缚人们、阻碍社会进步的糟粕,中华民族才会真正地强大起来。
维护和平是人类共同的责任
《四世同堂》完成于抗日战争结束不久的1948年,当时的老舍先生就可以超越民族的仇恨,在书中宣扬了人性中的善良和宽恕,这是我对老舍先生的由衷敬佩之处。
书中抗争精神的代表---钱先生,曾经想为孙子起名叫〞仇〝,但是最后却在面临敌人死亡威胁的时候,还是顺从了自己天性中善良和宽恕的一面,在狱中为孙子起名为〞善〝﹔刚刚经歷了丧女之痛的祁瑞宣竟然能够保护日本老人﹔那些被伤害、被侮辱了的人们放弃了本可以实行的復仇,而选择了理智和礼貌。这些人物只是平民百姓,但是他们却让我看到了人性中的美好,我为此而深受感动。老舍先生不但让我从另一个全新的角度对抗日战争、对中国以及中国人有了真切而客观的认识,也令我懂得了和平的可贵和重要。
瞭解歷史不是爲了宣扬仇恨,而是爲了让人们更加懂得珍爱和平。希望我们读完此书后都能够放下心中的那块沉重,以客观理性的态度对待歷史,以积极正面的态度发展未来。人类需要和平,维护和平应该是全人类的共同责任。
《四世同堂》是值得每一代中国人阅读的经典着作,是值得每一个中国人珍藏的民族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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