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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天狼》有感高中

2024-03-15 08:01:11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香椿芽苗菜”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7篇读《天狼》有感高中,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后的读《天狼》有感高中,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天狼》有感高中

篇1: 读《天狼》有感高中

“噢噢呜呜”那是一只狼在嚎叫,它落在猎人设计好的陷阱里。嚎叫声引来了猎人,还有它那忠实的保镖――猎狗。狼挣扎着想逃跑,可无能为力,目光里露出恐惧,刚才的嚎叫也变成了伤心的呜咽。猎人毫不犹豫地举起猎(qiang)枪,瞄准狼,右手食指轻轻扣动扳机,只听“砰”一声,子弹射进了母狼的胸膛。这是刘学林的动物小说《天狼》中的一幕,人、狼、狗之间的爱恨情仇是那样荡气回肠。

然后,子弹夺去了一只狼的生命,也在另一只母狼的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那只母狼叫珍珍,她眼巴巴地看着猎人把自己的外祖母、母亲、兄弟杀害,怎能不愤恨?狼的情感不亚于人类,倔强的珍珍强压住了心中的.仇恨,把自己放逐最难捕到食物的红石滩,扑抓石壁,强化耐力;让自己置身于猛兽众多的黑森林撕咬树皮,训练自己的机警,最终它用自己的智慧把仇人杜仲(猎人)杀了。而忠诚的猎狗为了它的主人向狼复仇……读到这里,我的心里很不是味儿。人和狼之间为什么要这样呢?狼非杀不可吗?冤冤相报何时了?平心静气地想一想:狼有狼的信念,对于母狼珍珍来说,三代家族的仇恨不报,非狼也。她是那样执着,充满智慧,“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它是因为爱,对亲人的爱,对同类的爱,才对人类有了刻骨的仇恨。读完《天狼》,你能不被狼的精神所感动?此时此刻,狼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改变了。它不再邪恶,它是勇者的化身,坚强的代名词,是我学习的楷模。狼、狗、人都是平等的,都需要尊重,而人类却肆无忌惮地猎杀狼群,使狼群面临生存的危机。我们人类为什么不能给狼一块广阔的生存的领地,让它们生活在自己野性的世界里呢?为什么不能控制自己,减少对动物的伤害。我曾经目睹过这样一幕:

一天下午,我家的母狗带着自己可爱的宝宝们出去溜达。到了墙角,母子几个玩开了,一会儿在地上滚成一团;一会儿你舔舔我,我舔舔你,可高兴了!我在不远处喜滋滋地欣赏着这亲热的场面。正在这个时候,一辆摩托车风驰电掣般地驶来,小宝贝们全然不知危险正向它们逼近。狗妈妈听到引擎声,“嚯”地站起来,提起前爪往前一扑,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宝宝们。“汪――呜――”,我听见一声凄厉的狗叫,接着看到母狗被那辆摩托车撞到了墙边。我赶紧跑过去,发现母狗右侧的身体少了一大块肉,鲜血直往下流淌。它用自己的舌头舔着伤口,但还是血流不止。过了一会儿,狗妈妈抬起头来,碰碰这个,舔舔那个,好像在检查宝宝们有没有受伤,见宝宝们安然无恙,狗妈妈强忍着剧痛,哆嗦着站了起来,示意宝宝们先进屋去。它拖着受伤的身体一步一步挨进门去。在狗妈妈的身后留下了一行血迹,令人心碎。我跑到狗窝前,想为狗妈妈疗伤。眼前的场面让我惊呆:狗妈妈痛得缩成一团,狗宝宝们围在妈妈身边,张开嘴,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舔着母亲的伤口。过了好一会儿,奇迹发生了,小宝宝们的唾沫,竟然止住了狗妈妈的血……母爱子,子爱母,那位摩托车司机啊,你难道不后悔吗?这是一个多么温馨的家庭啊!你的鲁莽,伤害了一位母亲,更伤害了一个家庭。这些小狗狗们的心情,也会与《天狼》中的母狼珍珍一样:恨人类。我一边读着《天狼》,一边回想着往事,百感交集:“少一次伤害,多一份关爱!让动物们享受大自然的阳光与自由吧”。

“噢噢呜呜”,听,狼群又在呼唤,所有的动物在呼唤。这声音越来越强烈――“让动物们享受阳光与自由吧”,这呼唤穿过山林,传到了每一个人的心里……

篇2:读《天狼》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动物小说,叫《天狼》。它主要写了:一匹名叫珍珍的母狼,为了对人类杜仲进行报复,作出了许多努力。当它带着子女要去报仇时,却遇到杜仲的白狗雪玉与它的子女们的阻挠,最后,阴险狡猾的狼还是败在了狗的手下。

文中的母狼珍珍是多么地残忍啊。它在报复杜仲的过程中,杀掉杜仲之后却仍不罢休:它把杜仲的肚腹剖开,把他的五脏六腑全部掏出来,扔得遍地都是;它还把杜仲的脸皮揭下来,搭在他那被咬断的喉管上,多么可怕啊!

狼是为了报复人类的肆意捕杀才如此凶残,但我们人类,虽然与大自然无冤无仇,有时候却也做出了许多伤害自然的事情。在北极,海豹是一种珍贵的生物,人类大量捕杀它们,使它们的数量变得少之又少。可是,人们并没有罢休。最近几年,欧洲流行着一种游戏:就是将北极刚出生的小海豹放在冰面上,用棍子像打冰球那样去打小海豹,直到小海豹被打死。一时间,这种残忍的游戏吸引了越来越多的人参与。那些可怜的、还无法独自生活的小海豹,只能睁着惊恐的眼睛,望着拿着棍子的、步步紧逼的人类……北极的冰面上、海面上,堆满了小海豹的尸体,到处血迹斑斑,惨不忍睹……

《天狼》中,杜仲因为对狼的捕杀,遭到了母狼珍珍的疯狂报复,最终丢了自己的性命。人们如此残忍地对待无辜的小海豹,也必将对地球的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我们人类自己。如果我们继续执迷不悟,捕杀动物,污染环境,破坏植被……大自然将给予人类更严厉的惩罚。所以,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热爱动物,热爱大自然,保护好我们共同生活的这个地球!

篇3:读天狼有感

暑假,我迷上了《天狼》这一本书,里面引人入胜的内容深深地吸引了我。

《天狼》是一部动物小说。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了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只有爱,代表着一种责任,爱是一种无条件的付出和牺牲,爱是永无止境永不失落的。爱,虽然有时会犯错,会委屈到你,但即使错了,它也是一种爱。想想生活中的母爱吧:唠叨,烦人,似乎不了解自己,尽让我们吃尽委屈,虽然大多时还是我们的错,但就不喜欢他们!

恨他们吗?恨!但,这不是一辈子的恨。有时被父母委屈了,我当然恨,有时偷偷恨一下,难过一下。不过,这就像迎面吹来一阵风,来得快去得也快,不是吗?毕竟,这是一辈子甩不开,也是至真至贵的情啊!自己对父母有时的不满,总以为自己不喜欢他们。其实,这只是表面现象而已,除了血脉相连,在内心深处它更是存在。

总之,一切正如书的序言所言: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篇4:读天狼有感

暑假中我读的第一本书就是《天狼》,作者是刘学林,他为我们讲述了一段关于狼类和狗类和人类的爱恨情仇的故事。这段故事的情节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这本书的大意是一个来自看“鬼跳崖”监狱的警犬——雪虎,为了救已经困在监狱中的老主人——杜伯,犯下了大错,它明白,如不逃出“鬼跳崖”的话,就一定会死路一条。于是,自己就和老主人跑到一个山林中,中途分手了,他们依依不舍离开后,雪虎又在路中遇到了一只名叫珍珍的母狼。

这只母狼凶猛无比,雪虎用尽了在警学院中学到的一切,也未能打败这匹狼。最终它们打了个平手,雪虎精疲力尽,所以渐渐的晕倒在地上,幸运的是被一只叫杜仲的好心人收留下来...可是,这个名叫杜仲的猎人杀害了珍珍的母亲和外祖母,所以,珍珍为了报仇,常常在杜仲家骚扰,因为狗的职责就是保护主人家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所以,就这样一场狗与狼的大战就开始了...虽然,这本书讲的是狗与狼的战争,但是,流淌出的情感却是爱,“爱是一个很大的主题,这个世界上处处充满爱,每一个角落充满爱,说也说不完,讲也讲不尽,这本书中讲到爱的就有对子女的母爱,对主人的忠爱,对同类的关爱,对...我很喜欢这本书,不仅因为这本书告诉我一个深刻的道理:爱,是无处不在的,只有爱才能化解一切,还因为这本书完全拟人化了,把它们动物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都把它当作人写,十分贴近我们的心灵。

并且读这本书的时候就感觉融进这本书一样,越看越想往下接着看下去,也许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魅力所在吧!这本书给我留下最深刻印象,最深记忆的一个内容就是“鬼跳崖救主”,这一个故事是:“雪虎”是一名警犬,毕业后被调到“鬼跳崖”去看管犯人,在“鬼跳崖”里看管时,雪虎居然找到了失散已久的老主人杜伯。老主人在干活的时候,老是和周围人说话,说的居然还是一些关于逃跑的事,按说,雪虎作为一名警犬,应该向上报告情况。

可是它没有,可能是出自以前的养育之恩,才没有及时制止吧...一个寒风瑟瑟的雪天,雪虎的老主人——杜伯见这是一个逃跑的好时机,就撒开双腿往“鬼跳崖”外跑。雪虎发现了老主人要逃跑,作为一名警犬一定会把犯人捉回来,可是,雪虎不仅没有追捕,并且还帮助老主人一起逃跑,对于雪虎来说,逃出“鬼跳崖”并不难,可是,如果帮犯人一起逃跑的话,就一定会被定为死罪。于是雪虎就决定和老主人在一起逃跑,他们虽然轻松的跑出了“鬼跳崖”,但是,如果再被抓回来就一定会定死刑,立刻处斩...虽然这个故事很简短,但是都充分的体现了狗类的忠诚,是啊!忠诚是一种多么美好的品德啊!为了自己的老主人,不惜一切。忠诚其实也是一种爱,只是表达方式不同于其他的爱,忠诚往往表现在狗对人类的养育之恩为报答。

但是,“忠诚”也是一种人类所应该有的品质,不应该说像我们所说的那样,过河拆桥,忘恩负义...是啊,难道别人帮助了你,你就不应该忠诚回报别人,感激别人吗?希望我们能够做一个忠诚的人。希望我们能够拥有这样的高尚品质。希望在我们这个社会上处处充满爱...这就是我在“书香”暑假中读的第一本书。你又读了哪些书呢?和我共同分享一下吧!

希望我们能够一起在“书的海洋”中遨游快乐!

篇5:读天狼有感

暑假期间,我参与“暑假读一本好书”的活动,读了《天狼》这本书。书里讲述一个关于狼类、人类、狗类的遥远的故事。这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

一个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们之间发生了一系列的惊心动魄的故事,充分显示了凶恶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遥远的恨和永恒的爱,爱往往充满了仇恨。故事讲述了狗对人的爱,狗对狗的爱,狗对狼的爱,狼对狼的爱,所以,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也讲述了狗对狼的恨,狼对人的恨,为何还有狗对狼的爱呢?血杜鹃快要死时,侠客却爱上了血杜鹃,爱让血杜鹃获救,爱让侠客背叛了自己的主人和狗类。

在现实生活当中,爱要多恨要少,让我们和平共处,为何要战争?和平不是更好吗?不要自相残杀了,恩恩爱爱、互相帮助,滴水之恩涌泉相报,这不是比杀戮还要好吗?

这篇小说中的爱让我陶醉了,感谢作者刘学林。

篇6:读天狼有感

爸爸暑假里给我买点读机的时候,商场特别赠送了几本书,其中《天狼》这一本书我特别的喜欢!

《天狼》里讲的是几只狼和几只狗的故事。狼的主角原名叫珍珍,是一只母狼,后来为了激发她的孩子山妖、血杜娟、黑云、黄风这几只狼的血性,她在一块尖石头上撞瞎了自己的一只眼睛,并改名为独眼。她们和山里的杜仲一家以及他们家的狗进行了很长时间的争斗。

杜仲家的狗主角叫雪玉,原名雪虎,曾经是一只训练有素的警犬,她帮助她原来的主人杜伯逃出了鬼跳崖监狱,而她也进入了深山,成了杜仲家的家犬。她后来生了几个孩子,分别叫花脸、白脖、侠客、李逵、小斑点儿。侠客背叛爱上了仇人血杜娟后被母亲雪玉发现后杀死。而雪玉为了给主人报仇,决定杀掉母狼珍珍和她的孩子们。

狼和狗天生就是对手,它们都有着无比坚韧的意志,都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信念。仅从这两点来说,它们就特别值得我们佩服。如果我们人类都有它们这样的意志和信念的话,那就没有什么事我们做不到!

篇7: 读《天狼》有感

这是一本故事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的书。

书中讲述了一个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的故事。围绕着兰花坳里淳朴的杜仲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母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我赞赏杜仲一家人在生活很拮据的情况下收养了白狗雪玉及饲养雪玉的五个儿女,给它们搭建温暖的住所,与它们相亲相爱、情意浓浓、互相帮助、共同斗狼。

我赞美以白狗雪玉为代表的狗类对主人杜伯、杜仲一家人的忠诚,不顾个人安危,带领子女一次又一次地血战母狼独眼及它的四个儿女,保护着主人。它英勇善战、智勇双全,与主人一起战胜了独眼母狼,为主人报了仇。

我更赞赏小斑点,它因生得瘦弱、饱尝冷眼,后来更是因杜仲被害之时未能帮主人脱险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它一步三回头地无目的地走向茫茫黑夜、白茫茫的山野里。它是多么思念母亲、哥哥、姐姐们。但在母亲大战独眼母狼珍珍的关键时刻,两次拼尽全力救母,最后一次竟付出生命代价。当我读到“小斑点儿静静地躺在血泊中;血泊正在融化着它身边的积雪。小斑点儿的脖子被齐齐地切断了一半。小斑点儿的眼睛依然睁着,似乎还含着思念与委屈的目光。白狗雪玉舔着小斑点儿的眼睛,热泪止不住扑簌簌地滴落在小斑点的面颊上。小斑点儿,妈妈对不起你,妈妈委屈你了,小斑点儿,好儿子,跟妈妈回家吧,妈妈再也不会赶你走了,妈妈要永远陪伴着你,你也要永远陪着妈妈……白狗雪玉小心地叼起小斑点儿,慢慢向回走。”这时,我的泪水也扑簌簌地落到书本上,深深地被那母子情爱所感动。实事求是地说,狼类具有阴险、狡诈、残忍的本质,但作为一类动物,它们也有爱和恨。我羡慕山妖践行“苦其心志、劳其筋骨、空乏其身”的真言,它苦练、精练并创造了“左式爪”,终于成为了狼王。我们在学习中要学习山妖的精神,不达目的,永不罢休。

是啊!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篇8: 读《天狼》有感

初见《天狼》首先是被他的封面而深深吸引,它的封面并不诱人,甚至还有点吓人,一头独眼露出尖利的牙齿,狰狞的望着每一个人,剩余的那只独眼幽深哀怨,一看就是一只有故事的狼,比起旁边那些色彩缤纷的书,这本书显得是多么与众不同,我一看对简洁的书有莫名的好感,于是便一口气把它读完。

《天狼》讲述的是狼、狗与人之间的一个遥远的故事。独眼狼真真、白狗雪玉、兰花呦里的杜家人,透过错综复杂的关系被命运连在了一起。独眼狼珍珍,她的外祖母和母亲都为了夺回森林而丧命于猎人杜仲的枪口之下。珍珍背负着沉重的使命不断的历练自己,不顾生命危险,只为有朝一日报仇雪恨,甚至为了证明自己的信念尔扎下了一只眼,成了独眼狼。白狗雪玉原名雪虎,帮助老主人杜仲效忠,后杜仲入狱,他进了警犬学校,并分配到鬼跳崖监狱,帮助老主人杜伯越狱后,流浪,与黑狼珍珍恶斗后冻僵在为了逃脱城市苟扣杂税而隐居山林的杜仲一家人的门前,当了杜仲一家人的守门犬。机缘巧合,杜仲竟是杜伯的弟弟。杜仲一家人,与独眼狼几代狼积怨甚深,有了妻子菊秀,儿女杏儿小磊。后来杜仲被珍珍及他的女儿杀死,而雪玉却杀死了珍珍。故事的最后是珍珍的孩子山妖当上了狼王,至于后来,独眼狼的遗愿没有完成,其实题记便是结局。

篇9: 读《天狼》有感

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天狼》

也许,爱如“燕山雪花大如席,片片吹落轩辕台。”浪漫美丽,故事正是在这云雾山的雪景中开始。雪,戚戚而下,一狼一狗因仇恨在无情厮杀……是的,恨之切,意在于揭示爱之深,爱之永恒……

狼族与狗族有着不共戴天的血海深仇,绝情谷一地之名正是证明。恨之所,在黑狼独眼对狗,对人被仇火烧红的独眼之中,在白狗雪玉和黑狼独眼的累累血债中……然而,再大的恨也掩饰不住爱之伟大,焚不了爱之永恒!

雪玉对自己小儿子小班点儿的误解,因“恨铁不成钢”而咬耳断亲,再后来斑斑却在绝情谷救了母亲,而它,却流这委屈的泪离开这世界,雪玉,爱怜地为它合上依然充满思恋的眼睛,带它在夕阳西下中走向回家的路……

雪玉,英勇无畏,母爱是温柔细腻。斑斑,起初是一个不起眼的角色,然而在后来被赶出门却无怨无悔,它懂母亲爱它才会这么做。当然,它思恋,它委屈,它爱妈妈,以至于在后来拼命救了母亲……

只有爱,代表着一种责任,爱是一种无条件的'付出和牺牲,爱是永无止境永不失落的。爱,虽然有时会犯错,会委屈到你,但即使错了,它也是一种爱。想想生活中的母爱吧:唠叨,烦人,似乎不了解自己,尽让我们吃尽委屈,虽然大多时还是我们的错,但就不喜欢他们!

恨他们吗?恨!但,这不是一辈子的恨。有时被父母委屈了,我当然恨,有时偷偷恨一下,难过一下。不过,这就像迎面吹来一阵风,来得快去得也快,不是吗?毕竟,这是一辈子甩不开,也是至真至贵的情啊!自己对父母有时的不满,总以为自己不喜欢他们。其实,这只是表面现象而已,除了血脉相连,在内心深处它更是存在。这也是作品的主题,恨――只是存在于遥远的过去,而爱,却处于永恒的时空……

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是的,无论父母如何,都是爱的方式,不要一昧地的去顶撞,拒绝吧!现在就和他们聊聊吧!

总之,一切正如书的序言所言:爱,是这世界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

篇10: 读《天狼》有感

今年假期我看了许多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白狼荒野上的三天三夜》。这本书讲了贝克乘坐的飞机在阿拉斯加冰原上空坠机,阿尔伯伯受伤了,贝克需要克服饥饿和各种困难的挑战。比如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等等。在杳无人迹、万年冰封的阿拉斯加山脉上,贝克和缇堪尼获救的时候毫发无损,当地居民认为是狼神保护了他们。

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贝克和缇堪尼乘木筏过激流险滩的事。贝克和缇堪尼被卷入一个水底漩涡,贝克突然看到前方有一个巨大的瀑布,如果掉进去他们就会死无葬身之地。他很庆幸是漩涡救了他们。贝克借助岸边垂下的一根粗壮的树木爬上了岸,然后又把缇堪尼拉上去。他们二人脱离了险境回到了陆地上。

亲身验证的险境求生技巧,逆境求生的少年硬汉形象,让贝克成为了我心中的偶像。我要学习他能够掌握很多的求生知识,有很强的求生能力,以及坚韧的求生意志。如果有一天我也遭遇了那样的险境我也会用到书里的求生知识来解救自己、帮助别人。

篇11: 读《天狼》有感

在这个暑假里,我走进了阅读的花园,饱食着清甜的花蜜,其中,最闪亮的一朵――《天狼》,更是令我回味无穷。

《天狼》讲述的,是一个有关狼类、狗类和人类的遥远。这起伏跌宕、曲折动人、苍凉悲烈、荡气回肠。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人,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同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狗,在人的印象里,一向是最忠诚的。而狗,在狼心里,是山林的叛徒,是人类的走狗,是人类的帮凶。两代八匹狼的仇恨,黑狼独眼将它们放在了狗与人的身上,并一次又一次的复仇,黑狼独眼立誓:此仇不报,誓不为狼!在残月形绝情谷与白狗雪玉狭路相逢,一狼一狗便从此成了敌人。在绝情谷的一场激战使得雪玉身负重伤。好心的杜仲一家收留了它,细心为它疗伤,雪玉便从此效忠于杜仲一家。为了杜仲一家,雪玉又多次因与黑狼独眼交锋而受伤,并前后失去了自己的四个儿女,最后终于将独眼母狼杀死。

作者把自己隐身到各种狼、狗的身上,以狼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缔造了一个残忍无道、弱肉强食的狼世界、狗世界。

《天狼》这本书演绎了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和光辉的人性,讲述了一种永恒的爱,它凝聚着一种不可战胜的力量。爱,是这世上最伟大,最不可战胜的力量,这正是文章所揭示的主题。

篇12: 读《天狼》有感

“噢噢呜呜”那是一只狼在嚎叫,它落在猎人设计好的陷阱里。嚎叫声引来了猎人,还有它那忠实的保镖――猎狗。狼挣扎着想逃跑,可无能为力,目光里露出恐惧,刚才的嚎叫也变成了伤心的呜咽。猎人毫不犹豫地举起猎(qiang)枪,瞄准狼,右手食指轻轻扣动扳机,只听“砰”一声,子弹射进了母狼的胸膛。这是刘学林的动物小说《天狼》中的一幕,人、狼、狗之间的爱恨情仇是那样荡气回肠。

然后,子弹夺去了一只狼的生命,也在另一只母狼的心里埋下了仇恨的种子。那只母狼叫珍珍,她眼巴巴地看着猎人把自己的外祖母、母亲、兄弟杀害,怎能不愤恨?狼的情感不亚于人类,倔强的珍珍强压住了心中的仇恨,把自己放逐最难捕到食物的红石滩,扑抓石壁,强化耐力;让自己置身于猛兽众多的黑森林撕咬树皮,训练自己的机警,最终它用自己的智慧把仇人杜仲(猎人)杀了。而忠诚的猎狗为了它的主人向狼复仇……读到这里,我的心里很不是味儿。人和狼之间为什么要这样呢?狼非杀不可吗?冤冤相报何时了?平心静气地想一想:狼有狼的信念,对于母狼珍珍来说,三代家族的仇恨不报,非狼也。她是那样执着,充满智慧,“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它是因为爱,对亲人的爱,对同类的爱,才对人类有了刻骨的仇恨。读完《天狼》,你能不被狼的精神所感动?此时此刻,狼的形象在我的心目中改变了。它不再邪恶,它是勇者的化身,坚强的代名词,是我学习的楷模。狼、狗、人都是平等的,都需要尊重,而人类却肆无忌惮地猎杀狼群,使狼群面临生存的危机。我们人类为什么不能给狼一块广阔的生存的领地,让它们生活在自己野性的世界里呢?为什么不能控制自己,减少对动物的伤害。我曾经目睹过这样一幕:

一天下午,我家的母狗带着自己可爱的宝宝们出去溜达。到了墙角,母子几个玩开了,一会儿在地上滚成一团;一会儿你舔舔我,我舔舔你,可高兴了!我在不远处喜滋滋地欣赏着这亲热的场面。正在这个时候,一辆摩托车风驰电掣般地驶来,小宝贝们全然不知危险正向它们逼近。狗妈妈听到引擎声,“嚯”地站起来,提起前爪往前一扑,用自己的身体护住了宝宝们。“汪――呜――”,我听见一声凄厉的狗叫,接着看到母狗被那辆摩托车撞到了墙边。我赶紧跑过去,发现母狗右侧的身体少了一大块肉,鲜血直往下流淌。它用自己的舌头舔着伤口,但还是血流不止。过了一会儿,狗妈妈抬起头来,碰碰这个,舔舔那个,好像在检查宝宝们有没有受伤,见宝宝们安然无恙,狗妈妈强忍着剧痛,哆嗦着站了起来,示意宝宝们先进屋去。它拖着受伤的身体一步一步挨进门去。在狗妈妈的身后留下了一行血迹,令人心碎。我跑到狗窝前,想为狗妈妈疗伤。眼前的场面让我惊呆:狗妈妈痛得缩成一团,狗宝宝们围在妈妈身边,张开嘴,伸出粉红色的舌头,舔着母亲的伤口。过了好一会儿,奇迹发生了,小宝宝们的唾沫,竟然止住了狗妈妈的血……母爱子,子爱母,那位摩托车司机啊,你难道不后悔吗?这是一个多么温馨的家庭啊!你的鲁莽,伤害了一位母亲,更伤害了一个家庭。这些小狗狗们的心情,也会与《天狼》中的母狼珍珍一样:恨人类。我一边读着《天狼》,一边回想着往事,百感交集:“少一次伤害,多一份关爱!让动物们享受大自然的阳光与自由吧”。

“噢噢呜呜”,听,狼群又在呼唤,所有的动物在呼唤。这声音越来越强烈――“让动物们享受阳光与自由吧”,这呼唤穿过山林,传到了每一个人的心里……

指导老师点评:动物是人类的朋友,理应“让动物们享受阳光与自由”。这是小作者读了《天狼》后的感触。文章从狼的嚎叫引入,勾画了狼掉进猎人设置的陷进后的无助,猎人举枪射击的情景,狼与人之间的爱恨情仇就这样展开:人要杀狼,狼要报仇,而狗又忠心护主……正如小作者文中所言:冤冤相报何时了?我们人类为什么不能给狼一块广阔的生存的领地,让它们生活在自己野性的世界里呢?为什么不能控制自己,减少对动物的伤害。小作者目睹自己家母狗被摩托车撞伤,狗宝宝为母狗舔伤口止血的场面,怎不令人震撼?因此,作者发出呼吁:“少一次伤害,多一份关爱!让动物们享受大自然的阳光与自由吧”。既有“读”又有“悟”,既叙述,又说理,做到议论,叙述,抒情三结合。可谓结构严谨,匠心独运。

篇13:读《天狼》有感优秀作文

读《天狼》有感优秀作文

刘向说:“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高尔基说:“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赵恒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我说:书是甘露,滋润贫瘠的心灵;书是加油站,补充匮乏的知识;书是彩笔,丰富单调的思想;书是细雨,冲刷污浊的灵魂。《天狼》就是这样一本书,它为我的寒假生活增添了一抹亮丽的色彩。

故事发生在一个半月形的山谷。在这里,一只名为雪玉的母警犬和一头名为珍珍的母狼正进行着一场生死角逐,并从此结下了不解之缘。雪虎负伤后,精神恍惚,误打误撞,来到了一个名为杜仲的猎户的家门口,继而融入了这个温暖的家庭;而母狼珍珍并没有善罢甘休,为报家仇,它不仅自废左眼,还冒险进入了往日冤家的狼部落。老奸巨猾的珍珍不仅用超群的智慧和敏捷的身手取得了狼群的信任,还与狼王魔鬼产下了四只狼崽。与此同时,在杜仲的惊喜声中,雪玉也产下了四个孩子。阴差阳错中,母狼珍珍来到了杜仲的乡村旁的树林中,与昔日的仇敌雪玉不期而遇。仇人相见,分外眼红。战斗的枪声打响了。在一次一次的较量中,双方你来我往,不分伯仲。雪玉足智多谋,神机妙算;珍珍老奸巨猾,城府极深。小狼狗们个个身强体壮,英勇善战,双方斗得是难分难舍。最终,由于珍珍的一时疏忽,使得雪玉有机可乘,瞬间结果了珍珍的性命。却未能斩草除根,放跑了珍珍的次子山妖。山妖为报杀母之仇,励精图治,卧薪尝胆,终于当上了狼王。新一轮的战斗开始了……

放下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那壮烈的场面,激烈的拼杀还历历在目……但真正让我为之震撼的,并非激动人心的搏杀,而是那份埋藏在内心深处难以磨灭的爱!

这部小说,虽然处处漂浮着血腥味,但在小说的深处,却洋溢着刻骨铭心的爱:小斑点为了救自己的'母亲而惨死于狼爪之下,这是孩子对母亲的爱;雪玉为了救主而身负重伤,这是动物对主人的爱;侠客为了救自己的兄长而浴血搏杀,单狗战双狼,这是对兄长的爱。而最让我为之动容的,是白狗雪玉和母狼珍珍对自己孩子的爱。这种爱,严厉而又温情。说它严厉,是因为与人类爱的表现大为迥异:雪玉为了锻炼自己的孩子,强迫他们在炎炎烈日下狂奔;母狼珍珍更是将孩子处于风口浪尖上,水深火热之中;看似毫不留情,但这种爱,也不失温柔:雪玉在经历一天的战斗后,精疲力尽却仍不忘为孩子盖好草席;母狼珍珍在身负重伤时,仍不忘为自己的孩子望风,以防孩子受到危险,保证孩子们安然入睡;雪玉为了搭救自己的孩子,不惜和狗熊对峙……这种爱,超越了世间的生生死死;这种爱,散发着母性至真挚爱的光辉,惊天地,泣鬼神……

读罢小说,掩卷深思:在寒冷的冬夜,是谁,轻轻地为你盖好踢掉的被子?在明媚的早晨,是谁,早早地为你做好丰盛的早餐?又是谁,在天变化时,一次又一次的告诫你添加衣物?是谁,满怀期待地一次又一次的嘱咐你,要好好学习?又是谁,能够长久地忍让着你的倔强与任性?是母亲。母亲给了我们生命,将自己的青春无私的奉献给我们,却将皱纹和白发留给了自己。母亲的时间哪里去了?母亲的时间里,是对孩子满满的爱!

同学们,读一读《天狼》吧!让我们一起感受那刻骨铭心的母爱——那世间永恒的主题。

篇14:高中读狼王梦有感

最近我读了《狼王梦》这本书。 《狼王梦》的主人公是紫岚,她是一只母狼。生过五只小狼崽,四公一母。其中有一只公狼很早就在暴雨中死去了。紫岚为了完成黑桑想当狼王的遗愿,决定要把自己剩下的'这三只小公狼里边最优秀的培养成狼王。紫岚先培养体格最健壮的黑仔,黑仔一身黑黑的皮毛,遗传了黑桑。每一次,紫岚在喂奶的时候都叫黑仔先喝,狼有六个乳房,黑仔一个人就占三个,其他三个平均分。可因为黑仔胆子太大,在外游荡时被金雕给叼走了。紫岚悲痛欲绝。不过,她还有第二强壮的孩子,名字叫做蓝魂儿。皮肤微微发蓝。

紫岚又开始百般照顾蓝魂儿了。可是蓝魂儿因为年小无知,被捕兽夹给夹死了。两只小公狼都不幸死去,她唯一的希望就都寄托在双毛身上了。双毛经她培养,体质也倒好,就是太胆小怕事了。于是,紫岚想出了一个妙招:她自己和母狼媚媚充当国王般的角色,而双毛就当为她们服务的奴婢。双毛哪儿不好,紫岚就收拾他,有时他十全十美,紫岚也会无缘无故地打他。打是真打,根本都不像他的亲妈妈了。终有一天,双毛认识到了自己太胆小。

紫岚就让他和狼王洛戛去决斗。可是在最终关键时刻,洛戛发出了狼王尊严的声音:“嗷呜——”双毛也死于洛戛手下。那么媚媚呢?和自己最喜欢的公狼结婚,生下四只狼崽,有两只是公狼,遗传了自己和黑桑,能不能当狼王,就看他们了。紫岚现在为了保护媚媚的孩子,不顾自己已经是老狼了,和金雕决一死战。最后,也葬身在金雕爪下。

从这本书里,我看出了紫岚渴望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

篇15:读狼王梦有感800字高中

“其生若浮,其死若休;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任何一个生灵的生命,都宛若一场大梦,梦醒命绝。在梦里浮浮沉沉,尽显其生,到最后一无所有,魂归西天。

或许是上天旨意,紫岚的一生是无尽的大起大落。美好的爱情,最后的黑桑死不瞑目,没有人明白,那执着的光火来源于何处。爱情卑微地悄无声息地而又轰轰烈烈地逝去。别鹤孤鸾的紫岚,独自待在石洞里,眼中满是死寂,但生命的烛火不会就此熄灭,五只狼崽是最后的希望……在暴雨的摧残下,未得名字的刚刚出生的小狼冻死于雪地,它还没有睁开眼睛,却已经没有了呼吸。生活还要继续,为了其他四只小狼,逝去的生命成了甜美的乳汁……黑仔酷似曾经的黑桑,紫岚的溺爱,是它过度自信,最终死在金雕嘴里。一只只小狼被死神夺去了生命,紫岚愈发苍老,历尽风雨,几多无望。它将仅存的希望全押在母狼媚媚腹中的胎儿上。它的狼孙啊,请一定要成为尕玛尔草原上叱咤风云的狼王,你们的祖母再也禁不起失败的挫折。紫岚为了保护正在分娩的媚媚,保护它的狼孙,最终与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失去了黑桑以后,一直在为了培养一个狼王而努力,可天不遂狼愿,几次三番的打击,紫岚蹉跎了时光、青春与爱情,悲苦的紫岚结束了它的一生,尸骨也将会成为其他动物的食粮。紫岚,多么执着的一匹雌狼,而我去不曾有那么执着的时刻,我并不会为了一件事而放弃自己的生命,为此不择手段。在我们的生活中,这样的做法太过极端,令人难以接受。而紫岚呢,为了黑桑的遗愿,她不顾一切!世道却极具无情。生命,那是多么奢侈的东西,她却放弃了。时间,是漫长的徒刑,她忍受着那样的折磨。逝去,生命逝去,时光逝去,连仅存的温情也逝去了。紫岚悲苦地结束了一生,可没有谁会为它哭泣。天公不作美,紫岚的一生已注定凄凉。“生亦何欢,死亦何苦。”在无边的美梦中醒来吧,这儿有你的黑桑,有你的孩子,这儿是你的归宿。下一次别再那么执着坚持了,放弃了你的生命,没有谁在那条阴沉黑暗的路上等你,只有无边的深渊凝望着你的身影。

篇16:高中读狼王梦有感700字

在生活中,在学习里,每一个人都有争强好胜的心里,在狼群中也是这样,每一匹狼都有想成为狼群中的统治者的梦想——狼王。

狼王梦讲了黑桑在正准备要成为狼王的那一天却意外身亡。紫岚为了完成丈夫黑桑的狼王梦艰难地生下四只小狼仔。分别是黑仔、蓝魂儿、双毛和媚媚。紫岚依次把成为狼王的梦寄托给了黑仔、蓝魂儿和双毛,最终没有成功,当紫岚伤心的时候,媚媚因为和卡鲁鲁在一起,所以,媚媚怀下了幼崽。紫岚便把希望寄托在媚媚的幼崽身上,却被媚媚赶了出去。最后,紫岚为了保护媚媚顺利生下幼崽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在最后为了让双毛当上王位和媚媚一起喝积水,不让双毛喝,想培养他的毅力。但原本乖巧的双毛突然爆发,把紫岚的腿弄伤了。从这能体会到母爱是强大的。为自己的孩子牺牲自己。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许多。它告诉我,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也告诉我,有梦想,就应该努力去完成。紫岚为了四只狼崽的美好,用尽一切办法给予他们好的生活。她也为了自己的梦想而奋斗。

曾经也有这样两个人也为梦想奋斗。一百多年前,一位穷苦的牧羊人带着两个幼小的儿子替别人放羊为生。有一天,他们赶着羊来到一个山坡上,一群大雁鸣叫着从他们头顶飞过,并很快消失在远方。小儿子说:“我要是能做一只大雁飞起来该多好。”牧羊人沉默了一会说:“只要你们想飞,也能飞起来。”两个儿子试了试,都没能飞起来,他们用怀疑的眼神看着父亲,牧羊人说“让我飞给你们看。”于是他张开双臂,但也没能飞起来。可是,牧羊人肯定的说:“我是因为年纪大了才飞不起来,你们还小,只要不断努力,将来就一定能飞起来,去想去的地方。”他们通过不懈努力,最终飞起来了,因为他们发明了飞机,他们就是莱特兄弟。

读完狼王梦,我知道了母爱是无私的,我们应该好好孝敬母亲。还要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陈欣彤)

篇17:高中读狼王梦有感700字

在中国,狼一直都不是正面形象的代表的,一翻词典很容易就能找到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等贬义性词语,因为狼比狠多了一点就是狼了,可见狼有多么凶残。可当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狼又有了新的看法。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死去的丈夫黑桑的遗愿,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她的狼崽成为狼王,可因为种种原因,她的三个公狼崽都死了,于是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生的狼孙身上,最后,紫岚为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整本《狼王梦》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主角紫岚对于狼王梦的坚持和为之付出的努力。

在培养黑仔时,紫岚处处保护着黑仔,什么好东西都给他,使黑仔变得很自傲,都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再一次玩耍中,因为没有母狼在身边,黑仔被一只饥饿的金雕给盯上了,年幼而又自大傲慢的他并不知道来自天空的威胁,当紫岚赶到时,一切都晚了。于是,她又开始培养蓝魂儿,之前非常顺利,紫岚甚至放弃了重新配偶的机会。她对蓝魂儿进行了精英式的训练,但这让蓝魂儿缺少了团队意识,让他在捕食中鲁莽地冲上去,结果被猎人的弹簧夹夹住了,紫岚只好咬断他的喉管,将他埋在雪地里。紫岚顾不得失子的痛心,马上开始培养双毛,可是双毛的奴性已经超过了狼性,要让他当狼王的可能性不大,这点紫岚心知肚明,可她还是坚持不懈地努力着。虽然,双毛的狼性已经恢复了不少,但由于幼年时养成的自卑心理,双毛最终还是死在狼王脚下,尽管她的孩子都死了,可她还是没有灰心,又把希望寄托在了她的狼孙身上,并且拼死保护他们。

最后,结局并没有告诉我们,狼孙们到底有没有当上狼王,可是我们知道,紫岚已经尽了全力,面对失子的痛苦,面对一次次希望的落空,她都没有放弃过,一直都在努力。虽然紫岚的狼崽没有当上狼王,但她在培养过程中是多么的不屈不挠,好像没有任何困难拦得住她。

你瞧,紫岚为了养活孩子,忍痛将自己死去的孩子吃掉来喂饱其它狼崽;为了让双毛恢复狼性,她抵上了自己一条腿;为了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也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她拼死保护狼孙紫岚的坚强意志,爱子心切,难道跟人类不相像吗?很多人类也是这样,为了达到目的,不惜牺牲一切,即使是最极端的,也会去试一试。

俗话说得好:最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生活中也是这样,如果你在过程中已经尽了自己的全力,那么不管结果怎么样,你都已经成功了,因为你已经战胜了你自己!

读完《狼王梦》,我仿佛还在广阔的尕玛尔草原上,在充满着爱的梦想的石洞里,在日曲卡雪山悲愁的山脚下。一曲曲关于狼的歌在我心中回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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