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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的优秀观后感

2024-08-14 07:58:49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lxj9902”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6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的优秀观后感,这次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的优秀观后感,供大家阅读参考,也相信能帮助到您。

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的优秀观后感

篇1: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的优秀观后感

对于余华我并不了解,但我了解他的小说。他的小说,真实而又平淡。却让人很震撼。小说没有什么扣人心弦的情节,但让你不得不一口气读下去。人物性格似乎简单,但是又如此的矛盾,有些情节可以说是很可笑,但是又觉得也许那是属于那个时代的人性。

许三观共有十二次卖血经历,除了开始和结尾的两次外,在剩余的十次卖血过程中,有七次是为了一乐,一次是为了二乐,一次是为了私情,一次是为了全家,其卖血的结果,也都基本上达到了许三观的预期效果。他的血越卖越淡,但他的生命力却越来越强盛,他的血是为家庭、为子女、为妻子而卖的,他的生命自然在他们身上得到了延续。小说的关键在于,许三观先后用七次卖血来拯救一乐,但一乐并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妻子与别人的私生子。许三观发现许一乐不是自已的亲生骨肉,由疼爱变极恨,由极恨变最爱,当中有一个醒悟的过程。

许三观最终还是摒弃所谓的人言,爱一乐如自己所出。尽管一开始不舍得用自己的卖血钱给一乐买一碗面,但结果找到一乐以后,骂骂咧咧一通,最后还是把流浪了大半天的一乐带到胜利饭店,并温和的说要带他去吃面。后来,为了治好一乐的肝炎,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

就是这样一个平凡的人,一个平凡的故事,向我们展现了当时社会底层人民的平凡的生活,和他们坚忍不拔与生活作斗争的精神。不管我们的境遇有多糟糕都不能放弃,要继续生存下去。

小说《许三观卖血记》的优秀观后感

篇2:关于《许三观卖血记》余华小说观后感

错误的世界,错误的时代,一切错误的开端,导致了人性的崩坏,若想知道一切的答案,请进入许三观的人生,了解血红色的悲哀。

《许三观卖血记》,余华作品,被译为多国语言广布出版,深受各国人民喜爱。该书讲述了改革开放前新中国的丝厂工人许三观用一生追求平等的血红色故事。为什么叫“血红色故事”?因为许三观这一生都是通过卖血来解决各种灾难,即使他显得庸俗、荒诞,卖血也不会使人同情。可是真心是可以融入血肉之中的,不信,请看下面的血红色故事。

当许三观快要步入老年时,家里又出现了灾难:许三观的长子一乐在农村进行农业生产中积劳成疾。不过这个一乐并不是许三观的亲儿子,但许三观最终坦然接受了他。既然已经坦然接受了,就应该想想救自己儿子的命啊。许三观最终还是选择去卖了血,可一卖就卖得不要命了,一路卖血的坎坷他全部忍受,即使差点将自己卖死,也不甘心将自己至亲至爱的人交给阎王爷!终于!终于!一乐,他醒来了!但是已经年迈的许三观他害怕了,他的血老到没人要了,如果家里再碰上什么麻烦该怎么办啊?即使家里的人告诉他现在家里有的是钱,可说到底他们终究不了解他呀……

也许在作者幽默文笔的欺骗下,你们觉得这类似原始煽情故事并不值得人同情。可是透过本质来看问题啊!一乐为什么会病,他真的热衷于农业生产吗?请结合改革开放前的新中国这一背景啊!这肯定是他无可奈何,他回城要看上司的脸色呀!只能这么累死累活的干啊!许三观为什么要卖血,为什么求别人买血?因为在那个病态的世界,你个低等人有什么理由抬头啊!这就是一种不平等啊!

“人”啊!就是两块石板碰在一起的汉字,谁的资本更硬,就可以将其他人的希望粉碎,利用他们的空壳来突显自己,毫不留情的践踏一切!卑微的人便像复读机一样传递者优秀人物的名言警句,人的本质呀!也许有时错误的不是自己,而是这个世界!但是破坏所有的阶层和关系,真的就能创造一个没有任何伤害的世界吗?到头来,不还是什么都没有吗?所以我只希望用融入真情的血水冲洗罪恶,将错误的现实爆裂,将错误的精神粉碎,而且并将这个错误的世界放逐之后,一个没有任何伤害的世界就应该完成了!

篇3:关于《许三观卖血记》余华小说观后感

这是一本在中国引起轰动的书,这是一本被翻译成四十多种语言的书,这就是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它有一种神奇的魔力,让你拿起来就不想放下。

这本书讲的是许三观——一个为了挑战生活的小人物。作为一个男人,为了家庭的完整,他无数次卖血。他有市井百姓的俗气,可粗鄙中也透露出善良、乐观以及很强的责任意识。整本书,没有华丽辞藻,却包含着深深情意,“屌毛出得比眉毛晚,长得倒比眉毛长”这也许是对许三观一生的写照。

他虽然是一个小人物,可他的粗俗中包含着隐藏的善良、责任感和乐观。他不像平常的市井人,他更像平民中的英雄。

他是一个善良的人。当一乐被亲生父亲何小勇赶到街上,因为想要东西吃而失魂落魄时,他却背着一乐去胜利饭店吃面条;当许玉兰被辱骂时,他把肉藏在菜下面,送给她吃;他在一乐病重时,执意卖血给一乐治病,哪怕自己有生命危险,他也没有顾忌,这个小人物身上有一股英雄气。

他还是一个有责任心的人。当许玉兰被批斗时,他却给她送饭;为了维持一个家庭的完整,他压住了怒火,接纳了一乐。虽然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可他对待一乐与自己亲生的二乐和三乐一样。这个小人物是如此追寻家庭的温暖,就像向日葵始终对着太阳的方向。

他还是一个乐观的人。大饥荒时,全家饿得下不了床时,他用嘴给一乐、二乐、三乐做了红烧肉,给许玉兰做了清炖鲫鱼,又请大家“吃”爆炒猪肝。有人说:“婚姻是掩饰的愁恨”,可对于许三观,婚姻是掩饰的善良和爱意。他真正做到了乐观,做到了“黑暗赋予了我们黑色的眼睛,我却要用它寻找光明”。

他虽然没有像刘禹锡的“自古英雄气,千秋尚凛然”;也没有奥德修斯的无畏,更没有卫青的稳重踏实,可他却在荒芜的生活中开辟了一条康庄大道。他,称得上英雄,一个小人物中的英雄。许三观无法与其它任何英雄比拟,但他有别的英雄没有的品质——真实、真切、自然。

这本书不像《荷马史诗》一样宏大,也不像《名人传》一样正气凛然。英雄,这本书中的人都称不上英雄,可许三观就是一个英雄,他无私、善良、有责任心、乐观、大度、有亲和力,就像那坚韧的杂草。

合上这本书,真的感受到就像作者余华自己评价:“这本书是一条路,一条河,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人的一生,一个不绝的回忆”。一本书,一个人,一段人生,一个时代就此落幕……

篇4:《许三观卖血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它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许三观卖血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许三观卖血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1

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许三观卖血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2

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透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必须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期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用心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简单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最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明白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第二次卖血,他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现实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用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明白,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必须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取,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明白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但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取吗?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貌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貌也变了很多,但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结局出乎我的意料,能够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叹。但是我认为只有像读者猜测的结局那样,才会让人受震撼。这个完美的结局多少冲淡了前面给我带来的震撼。或许是为了迎合些什么,又或许真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呢?

《许三观卖血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3

上大学后余华这个名字逐渐走进我的阅读视野,很多同学看过他的作品后也很有感触,都会极力推荐。余华很多人熟悉的作品就是《活着》,这也是我看他的第一本书,活着本来就是一件不简单的事,想要更好的活着,你就得更努力!这本书看过之后我会觉得过于现实和悲伤,并迷茫于自己的人生。余华眼里苦难与重复是孪生,《活着》是以“死亡”的形式出现的,而《许三观卖血记》就以“卖血”的形式出现。所以在读《许三观卖血记》的后面部分时我一直端着一颗紧张的心,害怕许三观会因为卖血而死,但很开心结局没有,他活到了六十岁,许玉兰依旧陪在他身边,三个儿子也很稳定。

在这本书中我很喜欢主人公许三观这个角色。他是一个俗世中人,但他又有违背他安身立命的纲常伦理,而我觉得正是这一点让他没有止于悲剧。当初他用钱和传宗接代的理由说服了许玉兰的父亲,拆散了当时互有好感的何小勇和许玉兰。当时我还觉得他们不会长久,可是许三观婚后对她很负责,从未抛弃过她。在她被别人写大字报举批斗时,他没有划清界限不管不顾。他为她泡脚、送饭、给她打掩护。儿子嫌弃许玉兰时,他替她解释,并大胆承认自己的过错。三个儿子中他最喜欢的就是一乐,当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时,他会骂骂咧咧,会差别对待一乐,为的是自己心中的那份尊严。可当一乐闯祸时,他还是卖血赔钱。当他狠下心不让别人看不起时,还是因为一乐的走失去找他,带他去胜利面馆吃面。仔细想想,在当时的情况下他本就自顾不暇,自私自利也不为过,但他还是让爱战胜了他所追求的平等。

许三观在生活的磨难下卖了十一次血,第十二次因为想为了吃炒猪肝和黄酒去卖血,可血头嫌弃他岁数大,不要他的血。许三观彻底崩溃哭了,这场哭的描写让我印象很深刻。他的泪水“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缝爬上快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长出去的树枝,就像渠水流进了田地,就像街道布满了城镇,泪水在他脸上织了一张网。”形象的描写让我切身的体会到了许三观的心碎和崩溃,不得不感叹余华不饰文采但却触人的描写!

余华在新序中说“我知道中国的历史和现实养育了我的写作,给了我写作时的身体、写作时的手、写作时的心跳。而文学给了我写作时的眼睛,让我在曲折的事件和惊人的现实那里,可以看到更为深入和更为持久的事物。”生活中每天都会发生各种不同的事情,而真正让人记住的可能不是事件本身,而是在文学描述下的细节。《许三观卖血记》让我感受到了每一次磨难中展现的爱与温暖。

《许三观卖血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4

余华曾说:“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是的,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当这本书以它血红色的封皮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想着血红色一定暗含着什么,当我慢慢读懂这本书的时候,我了解到了:这血红的封皮凝聚着余华日日夜夜的心血,流淌着许三观承担责任的血液,展露着在贫穷时代人们内心的无助与期盼。

许三观,社会最最普通的小人物,他善良、有责任心、疼爱孩子,尽管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但他依然对一乐付予无私的爱,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文章的开头便于卖血有关,许三观第一次与根龙、阿方卖血,不懂他们做事的道理,提出许多疑问,作为小人物的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对这个社会概况一无所知,他的内心单纯而可爱。可是随着他不断经历各种大大小小的苦难:自然灾害、革命、接受一乐不是自己孩子的事实、为了二乐卖血与队长喝酒差点丢掉性命、一乐得病等等,这些苦难这些生活的压迫使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他开始顺应这个时代,在卖血之前喝水,给李血头送礼物,向这个不平等的时代低头,在那个革命时代的中国,人们开始变了,他们由原来的朴实变得可以为利益不惜一切代价,他们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向利益的主宰低头。在当今这个和平的时代,这样的事例也会发生,人们的贪婪,人们的自私使他们想要更多的物质,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可以不折手段。人生本就是多苦难,可是人与人面对苦难的方法不同,是选择直视困难还是逃避无从所知,有些人宁愿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坚持已久的从幼年生根的那颗初心,开始顺应时代的变迁,成为行尸走肉,没有理想,没有精神的追求,只为物质的满族。

人生多苦难,人性易改变,在这个复杂的社会,我们要坚持梦想,不忘初心。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爱在一步步升华。这本书因卖血而写,又因卖不成血而结束。故事中有我们常忽略的亲情,有令人羡慕的爱情,有万分感慨的社会状况,有着那些无从感知的人的本性。

这也正如余华所说的那样:“这本书表达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开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许三观卖血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5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许三观卖血记》的优秀观后感700字

篇5:《许三观卖血记》观后感精选

这是一本辣眼睛的书。

翻开第一页,没有丝毫心理准备的,这些简练到几乎“瘦骨嶙峋”的字眼映入眼睛,让人觉出一种生活的残忍和荒诞。我没有过这样的读书经历,明明捧着一本书,却无法安放自己的视线,像一个心上忽然爬满了蚂蚁的人,忐忑慌张。

我不止一次地想起鲁迅先生。但是可惜对于先生的作品,我的认知仅限于上学时期的几篇课文,但那种辛辣犀利的文风,时时跳跃在眼前,旧时代愚昧无知的人们,任由命运践踏,无力抗争,一张一张尽是面黄肌瘦、空洞麻木的脸。

《许三观卖血记》在人物画像上一定程度延续了这样的特征,只是少了外部环境的动荡与杀戮,小人物的生活智慧被描述得轻松诙谐,可竟让人想起了孔乙己和阿Q的脸孔。

我绝没有嫌弃与责怪这本书中的所有人,历史这样发展过来,可能曾经有过无数的“许三观”、“许玉兰”、“根龙”、“阿方” ……他们真实存在着,在贫瘠的生活里积攒生存的方法,天真又愚昧,一步一步地去发现和谋划着人生,没有什么大的梦想,所有的想法就是像左邻右舍、像老人们的嘴里说的“做人”的轨迹,行进下去。男人女人、父亲儿子,这最基本的伦理需求,就是他们所要的生而为人的平等。

可生活总是有“惊喜”。

脑子不会拐弯的许三观,就在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惊喜”里,经过了混沌暴怒,坚定了人生信条。可以说在历史上的卖血大军里,许三观是幸运的,没有染上艾滋病与肝炎,没有像阿方卖血卖得败坏了身体,更不像根龙,直接卖掉了命。

我一直以为会是一个悲剧的结局,因为情节讽刺、词句荒诞,像极了一个伟大成功的喜剧。喜剧之悲,相较里外步调一致的悲剧,更能击中人的心灵。

但是余华先生给了诙谐以希望。总有出人意料的温暖抚慰读者的心,许三观与许玉兰争争吵吵半辈子,最后还是相依为命、相濡以沫。

篇6:许三观卖血记小说读后感

初识《许三观卖血记》,我的第一反应是许三观会是一个尝到卖血甜头而不断成瘾,致使最后死于非命的人,所以看整本书都有种胆战心惊的感觉,生怕许三观遭遇不测。事实上,许三观没有因为卖血死于非命,但也是当时社会的一个普通而又普遍的人物,是当时中国社会的缩影。许三观的父亲死了,母亲跟别人跑了,他和乡下的四叔最亲,他在城里的蚕丝厂上班,靠自己的劳动赚钱,只能勉强维持生计。

小说一共写到许三观卖血十一次。第一次是一天下班后许三观碰到了阿方、根龙俩人,俩人带他卖了血,赚了三十五元钱,带他第一次下馆子吃猪肝,喝黄酒。有了第一次卖血,很快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每一次卖血都反映出许三观这样的小人物式的贫穷、愚昧和内心的麻木。其中一次卖血是因为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用来还钱给方家大儿子疗伤,是贫穷和人物内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有一次卖血是为了“报答”林芬芳,因为自己强奸了她,似乎是有一种对许玉兰的报复心理在里面;还有一次卖血是因为运动后闹饥荒,家里揭不开锅,许三观带儿子们去吃面,为了吃饱肚子,却唯独不带一乐,因为他是何小勇的儿子,这再次反映了许三观的愚昧;再一次卖血是一乐、二乐去插队,许三观给了他俩一人十五元。最后几次卖血是为了给一乐治肝病,许三观一路卖血到上海,中途差点丧命。尽管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许三观还是拼尽全力去救一乐。小说在这里将许三观这一普通的底层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点,给予光环。

而最后一次卖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卖血,都是为生活所迫,然而最后一次卖血,真的只是为了一顿炒猪肝和那点黄酒么?其实不是的。试想前几次的卖血,许三观要么是为了一乐,要么是为了自己所谓的“报复”,都是身不由己。他从没有为了自己真正想要的去卖过血,或者说他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这让我觉得许三观这个人物是可悲的,又是可怜的,他的一生都没有真真正正为自己活过。

当然最后的结局还是令人欣慰的,没有让这个悲剧式的没有自我的人儿连性命也丢掉。人一旦没有了生命,那一切就不复存在了,所有他做过的事情也都没有了意义。许三观的悲喜交加的人生也折射了当时中国的社会现实,贫穷之下温饱无法解决,何谈追求,更何况是为自己而活,活出精彩。按理说,当下人们大多没有了温饱的困扰,应该考虑如何为自己而活了。可仍然有不少像许三观这样再普通不过的人被生活役使,无可奈何,无法为自己而活。他们的生活经历决定了他们仍然有着小市民的愚昧和麻木。当所有的一切都变好的时候,人却不适应了,不知道如何生活了。一个时代造就一代人,是时代造就了许三观式的一代人,他们过惯了苦日子,思想麻痹,当美好生活向他们张开双臂的时候他们却躲开了。

或许我本身就有悲天悯人的情怀,看到可怜之人会油然而生出怜悯。读许三观会有一种同情,会替他担心,怕他最后为了生存不得不榨干自己的鲜血。读他悲喜参半的一生会让我想到五爷爷。五爷爷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农民,为人厚道,四邻八舍没有不称赞他老实厚道的。因为种种原因,他一生未娶。自己孑然一身,孤苦无依。小时候的我看到他去集市上买东西吃,总担心他会被人骗;看到他吃东西吃很香,总担心他撑着。他来我家,我就各种好吃的都拿给他,我常常担心五爷爷老了自己冻死在家里。五爷爷是家里的老小,有爹妈疼有哥哥姐姐宠,而且很有学问,而且当时还是盐厂的工人。我不明白他为什么没有娶妻,最终什么都没捞着,只能回家收破烂。后来听爷爷说是因为精神上的原因,五爷爷精神很容易脆弱。五爷爷从盐厂回来后就一直靠收破烂为生,他不舍得吃不舍得穿,前前后后攒下了好几万块钱,临了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夺去了他的生命,所有关于他的一切都随着他呼吸的停止离开了。他曾经吱吱作响的铁门早已锈迹斑斑,曾经载满废纸箱的电动三轮车再也没响过。人们唏嘘感叹命运如此不公,可时间久了,也会忘记那个总是笑呵呵的老实憨厚之人。

篇7:许三观卖血记小说读后感

书的名字叫做《许三观卖血记》,故事是以许三观卖血而展开的。拿到这本书的时候,那红与黑映入眼帘,这不禁让我产生疑问,这到底是一本什么样的书?它又讲述了怎样的故事?

。“许三观说:‘你知道吗?为什么工厂停工了,商店关门了,学校不上课,你也用不着去炸油条了?为什么有人被吊在了树上,有人被关进了牛棚,有人被活活打死?你知道吗?为什么毛主席一说话,就有人把他的话变成了歌,就有人把他的话刷到了墙上、刷到了地上……因为来啦……”在林彪、江青等人的煽动下,各地造反派到处揪斗“走资派”“反动学术权威”和“牛鬼蛇神”,许多人惨遭,抄家和残酷的人身迫害。工厂、学校正常的生产学习停顿下来,社会秩序遭到严重破坏。许玉兰被,被剃成阴阳头,随随便便一张字报就可能置人于死地。我们虽没有经历过,但能感到那是一场巨大的灾难,个人崇拜极其严重。

爱情。许玉兰和许三观的爱情是非常有戏剧性的。两人都不认识,却因许三观用小笼包子、馄饨、话梅、糖果、西瓜和不正宗的“传宗接代”让许玉兰嫁给了他。当许三观为了让妻子吃上一碗阳春面而去卖了血,给妻子送饭,把肉藏在米饭下面都能看出他们之间坚贞的爱情。这种淳朴的爱让我感动。

饥荒。许三观一家人因饥荒而每天只喝两次玉米稀粥,别的时间就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的睡觉。“你们真是越来越笨了,连甜的味道都不知道了。”可见其生活之艰苦,在我们这个生活富裕的年代,人们还浪费粮食,殊不知,在那个年代,能吃一碗面,能吃一顿饱饭已经是很奢侈的了。当许三观把多的一碗粥分给三个儿子时,可以看出浓浓的父爱·。

许三观。这本书讲了许三观近四十年的故事,这四十年间遭遇了许许多多的苦难。使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个地方。一是当何小勇生死攸关的时候,许三观对一乐说:“一乐,你记住我今天说的话,做人要有良心,我也不要你以后报答我什么,只要你以后对我,就像我对我四叔一样,我就心满意足了。等我老了,死了,你想起我养过你,心里难受一下,掉几颗眼泪出来,我就很高兴了……”看到这里,我认为这正是对他内心的写照,他完全可以对一乐不负责任,但又养了一乐这么多年,最终他所要的仅仅是一份情而已。二是当一乐患肺炎病重的时候,许三观不顾生命卖了一碗又一碗的血,还差点因此丢了性命。这种父爱已超出了所有,他教导孩子正确做人,学会坚强。

读完这本书,书中的一点一滴都已深深印入我的脑海,对人性的批判,对正义的赞美,让我坚信好人有好报。付出不求回报的精神值得我们去赞扬。我希望人们可以永远保持一颗善良的心。把“做人要有良心”和“人命关天”这几个字放在心头,做一个正义的人。常对生活保持乐观、热情,不对困难、挫折低头,相信阳光总在风雨后,一定会有彩虹。用自己心中的爱去感染他人,多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让爱传递下去。正如中文版自序所写:这本书表达了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篇8:有关《许三观卖血记》精选观后感700字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有关《许三观卖血记》精选观后感700字,希望能帮到各位。

有关《许三观卖血记》精选观后感700字1

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透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必须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期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用心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简单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最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明白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第二次卖血,他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现实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用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明白,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必须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取,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明白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但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取吗?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貌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貌也变了很多,但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结局出乎我的意料,能够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叹。但是我认为只有像读者猜测的结局那样,才会让人受震撼。这个完美的结局多少冲淡了前面给我带来的震撼。或许是为了迎合些什么,又或许真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呢?

有关《许三观卖血记》精选观后感700字2

花了半天时间看完了整本书。看的过程中心情压抑着悲痛…… 书中讲述了许三观通过一次次卖血,帮助家里躲过了灾难的故事。以致书的结尾处,当又一次去卖血被拒绝,被告知自己的卖不了的时候,他害怕了,绝望的痛哭起来。担心以后家里再有灾祸,自己再也没办法了。 除了第一次和最后一次的卖血。许三观每一次都是在最绝望的时候去了医院,换来了35块钱。贴一段最后许玉兰痛斥三个儿子的话。 “想当初,自然灾害的那一年,家里只能喝玉米粥,喝得你们三个人脸上没有肉了,你们爹就去卖了血,让你们去吃了面条,你们现在都忘干净了。还有二乐在乡下插队那阵子,为了讨好二乐的队长,你们爹卖了两次血,请二乐的队长吃,给二乐的队长送礼,二乐你今天也全忘了。一乐,你今天这样说你爹,你让我伤心,你爹对你是最好的,说起来他还不是你的亲爹,可他对你是最好的,你当初到上海去治病,家里没有钱,你爹就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去卖血,卖一次血要歇三个月,你爹为了救你命,自己的命都不要了,隔三、五天就去卖一次,在松林差一点把自己卖死了,一乐你也忘了这事。你们三个儿子啊,你们的良心彼狗叼走啦......”

在那个悲剧的时代里,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我们感受不到那种生存压力的绝望。但在余华的书里却能深深的感受到。《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字里行间里,尽显悲惨,不幸,让人跟着剧情,心也沉重的透不过气。为了活下去,一次次的挣扎,一次次顽强的抵抗。 这本书除了浓厚的悲剧色彩,也能感受到掺杂在其中暖暖的爱。许三观对儿子,妻子的爱,妻子被,不顾一切去送饭,把菜藏在饭下面,一边对愚昧感到愤恨,一边体会他们的坚强与爱。儿子肝炎住院,舍命卖血,只求儿子能活下来…… 所幸故事的结尾是阳光的。经历了种.种磨难后,迎来了寒冬过后的第一缕暖阳。 在绝望中挣扎,挣扎中尽显温情。很棒的一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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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为生存而不断卖血的人的故事。

在他身上,无不闪着令人敬佩的光。读完全书,主题很明确,那个时代艰苦的生活对人们的逼迫,导致无数人被饿死,而面对生活绝境极力求生,很多人去卖血,其中就有主人公——许三观。

他为了赚钱,去卖血;他为了娶妻,去卖血;他为了买家具,去卖血;他为了还债,去卖血……

在书中,我印象深刻的有两处。在第十九章,灾荒年景,粮食十分紧缺,许多人被饿死。“到城里要饭的人越来越多,许三观和许玉兰这才真正觉得荒年已经来了。每天早晨打开屋门,就会看到巷子里睡着要饭的人,而且每天看到的面孔都不一样,那些面孔也是越来越瘦。”在这饥荒年,全家天天吃玉米稀粥,三个小孩越来越瘦。”生日第二天,许三观掰着手指数了数,一家人,已经喝了五十七天的玉米粥,他就对自己说:我要去卖血了,我要让家里的人吃上一顿好饭菜。

饥饿所带来的不仅是对肉体的吞噬,更多的是对精神上的折磨。在饥荒面前,主人公仍不屈服,恰恰相反,他在哀伤、悲愤后学着站起来面对现实。

印象最深的是第二十七章。这时一乐肝炎重病住院,需要大量资金,于是许三观付出一切代价——甚至不惜生命,一路卖血卖到上海。“一个戴口罩的护士,在许三观的胳膊上抽出四百毫升的血以后,看到许三观摇晃着站起来,他刚刚站直就倒在了地上……”为了给儿子治病,他寄托了希望,搭上了性命,由此可以看出一个父亲的伟大和他那比山还高,比海还深的无与伦比的父爱,更多的是为求继续生存表现出来的顽强意志。

许三观的人物形象代表了当时许多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人民群众,全书表达了余华对当时中国底层老百姓的同情。许三观有着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的命运作抗争的顽强意志和为家庭负责任的高尚品质。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无数处的闪光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来到这世上是上帝给予你的福份,虽然每一个人的归宿都是大地母亲的怀抱,但你要好好归划你这场生存游戏,升华你存在的意义,那么你,将会成为星空中独一无二地闪着光的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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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活着》的夯实基础,读《许三观卖血记》时心总在嗓子眼儿,“别死啊,求你挺住!”

开始,这一部从书名开始悲剧的书并没有被我报以太大希望,“死吧,死吧,死吧……余华的老调调又要来了……”。然而,在最后的书页里,只有大骂的娘,没良心的孩子还有那被斥责的爹。从青涩到成熟,从怯懦到无畏,一波三折而后归于平淡,许三观是一位父亲,一个众生相。

其实小说的剧情早已深入人心,仅“许三观卖血记”六个字足矣。而最惹人眼的,正是他卖血时的心。初识医院正值情窦初开,为自己卖血娶妻,而这也是许三观唯一为自己卸的血。之后,补贴家用,救儿扶妻,熟练的让人心疼……恍惚间,挺拔的男人驼起了背,成了卖不出血的老头儿,身边也只有曾经的“油条西施”伴着自己,再吃吃猪肝,再品品温热的黄酒……

我想,这部小说的主题必是各执己见,一人一个样,而最刺我眼的,还是关于许三观这一个男人的成长。不难发现,每个男人都有“幼稚”的一面,就像许三观在最后死皮赖脸地想再卖一次血,但没有人再愿意收。现实永远制约着这个所谓的“一家之主”,上有老下有小,大的要养老,小的要学校……在中国这“重男轻女”的思想下,这一切全都顺理成章地落在了男人的肩上。从小开始被给予厚望,以穷养为基本点,辅以大量吃苦套餐助力成长。终于,他不得不成熟,不得不严肃,变得难以触碰,难以交心……直到彻底从彩虹般灿烂的宝藏男孩化作撞沉泰坦尼克的冰山,也就是那个人见人厌的老父亲。

记得老师总提,“社会会教会你的”,它就像是催熟剂,好似多么青涩的芳华在里头都会糜烂成一滩烂泥,惨不忍睹。在现代如此,追溯过往,在那个朝九晚五的农耕时代,一个男人就是全家的命根。想来若是连饭都锄不出来,其他的更是免谈。“重男轻女”一定是活化石级别的文化糟粕,这并不代表男性会得到好处,相反的,这仅仅是两败俱伤罢了。其实,傲慢与偏见带到现实就永远多害少利,事实也永远不会停留在表面。重男轻女真的使不得啊!

当然,这不是一锤子买卖,还是有很多人付出不懈努力成功“返老还童”,他们抛下了油腻,选择了阳光,放弃了老气横秋,收获了青春潇洒……所以请各位好好留心或是回忆自己的青春,千万不要忘记自己“幼稚”的样子!

有关《许三观卖血记》精选观后感700字5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有关《许三观卖血记》精选观后感700字

篇9:读《许三观卖血记》小说读后感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顾名思义是围绕卖血而展开的一系列事件。作者余华以五六十年代为背景讲述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许三观的繁琐的一生。这一生中,有喜悦、有磨难、有伤感也有无奈。正是这平凡的事件让我了解了父母一辈的不容易与对孩子无私的爱。

故事开始于许三观遇见根龙和阿方后而走上人生中的第一次卖血。他把第一次卖的血的35元娶了许玉兰,而这过程简单却令我觉得心酸又很现实。俗语言:身体发肤授之父母。又何况是自己的血呢?许三观的行为无不体现当时时代背景的萧条,人们为了生存的无奈。21世纪的今天,又何尝不是被物质牵连呢?在许三观时代是35元,在今天却是房子和车子!许三观遇到的苦难跟我们现实生活中所遇的苦难在性质上别无两样,同样有生活的压迫,同样有病痛的灾害。

故事高潮部分,也是最令我感动的部分。许三观有三个儿子,当他知道大儿子一乐不是自己亲生的时候,这件事让许三观痛苦而又纠结。因为一乐是许三观最喜欢的一个儿子,到头来却帮别人养儿子的乌龟。但是当一乐出事的时候,许三观又不惜生命一路卖血来挽救。天下父母都一样,宁愿自己受伤而不愿意孩子吃苦。这让我想起前段时间生病的日子,爸妈又是有多担心,多心急!只是一个小小感冒发烧,他们一晚上却睡不安,三番两次跑我房间。

到故事的结尾,许三观老了之后,生活渐安,终于想为自己卖一次血了,却被告知再也不能卖血去吃雄黄酒和二两猪肝儿后大哭于街头时被三个儿子们嫌弃丢脸这一幕时。突然发现自己和他三个儿子一样,都是不了解父母到底在想些什么、需要什么。其实他们不缺钱,缺少的是我们的陪伴与了解。年少时父母陪了我们上辈子,年老时也让我们陪他们下辈子吧!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中,我看到了父母那辈生活的'心酸。那个时代的人活得很苦、很心酸,吃不饱、穿不暖,对于我来说这些是很难感受到的。对于现在的生活,我们这一代人应该要懂得珍惜,活在一个这么美好的时代,有足够的饭给你吃,吃得好、穿得暖、住得好、医疗设备先进。父亲那辈很少吃饭,经常喝稀粥或者番薯。有时甚至连番薯都没得吃,只得把剩下的番薯皮给吃了。所以他们很珍惜食物,常常警戒我们不能浪费他人的劳动成果。同时,我也看到了许三观精神。那种刚强、坚毅不拔、与不公命运做斗争的顽强毅力。他“坚毅地生存,固执地活着”.从他的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即使你所面对的境遇是多么的糟糕,你也要继续生存下去,也要活出自己!

篇10:读《许三观卖血记》小说读后感

余华是我喜欢的为数不多作者之一,他的每一本书都体现着时代的烙印和动荡年岁的影响,他的小说无论是《活着》还是《兄弟》都无一例外地描写了革命,凸显出那个时代的残忍无情,他的笔触既有温情,也有冷漠,我最害怕的就是就是他文中描写的那种人物的悲惨境遇,每次我喜欢的人物会被余华先生无情铁手给写死,让我唏嘘不已,但这本书出我意料地给了主角一个好的结局。

过于震惊的我以至于在此书完结过后都还没有反应过来,甚至于以为自己阅览了盗版书籍,还去网上搜索了好几次。

余华擅长描写小人物和底层社会的现实,看着他们拼尽全力去生存与生活,这本书没有一个人物招人讨厌的,许三观的父爱和伟大,脉脉温情,就算知道了许玉兰出轨,在后期她被批斗时还是每天风雨无阻地给她送饭,偷偷把五花肉藏在大米饭下面,在外面脚站肿了给她倒开水烫脚,把饭菜捂被窝里保温;就算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也仍然为他出头,把自己的命卖了也要为他治病,当我读到一乐因为区别对待离家出走被许三观找到,并且带他去吃面时,我内心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一个男人生活在妻子为他戴绿帽的阴影下,被街坊邻里嘲笑了那么多年,仍然能那么温柔地对待那个本不该出生的生命,这多么难得,造化弄人,这个他最喜欢的孩子偏偏不是他的孩子,多么令人唏嘘。

按照余华先生的路数,一乐生病时我心里一跳,以为这是这个家庭命运的转折点,我甚至脑子里已经构思好许三观在去上海的路上身亡,一乐病不治身亡,二乐感冒加重也死了,三乐是个有智力障碍的孩子,许玉兰艰难地活着,或者是许玉兰被批斗死,一乐,二乐上山下乡的时候也死了。所以当我看到所有人都完好无缺的时候我才会那么震惊。

当然,虽然结尾路数稍微有些改变,但余华先生的文笔还是没得说的,一如既往地优秀,文字朴实无华却能给心灵极大的震撼,使人久久地沉浸在其中无法自拔,文章里面最广为人知的估计就是荒年岁月里许三多给家人们口述的红烧肉,清蒸鲫鱼和他的炒猪肝,在我还没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就早有耳闻,那栩栩如生的描写和细致入微的刻画,体现了作者极高的功力。

许三多一生中卖了许多次血,最后他想为自己卖一次,却被告知因为年老他的血液已经失去了使用价值,被人所嘲笑却只是害怕自己再也无法在家有危险时拯救于水深火热之中,尽管儿子们已经长大,再也不需要他做些什么。

这对他来说,不知道算不算幸运。

读《许三观卖血记》小说读后感

篇11:读《许三观卖血记》小说读后感

每个人都是平凡的,平凡地工作,平凡地吃饭,平凡地睡觉。但在一些人面前,他们想用各种办法使自己高大起来,好来保护这些他们想要保护的人。

他们是父亲。

正如许三观。

许三观是个艰辛的人。”来一盘炒猪肝,来二两黄酒。黄酒要温一温。”这是许三观卖血后说的。他颤巍着迈进酒馆,扶着墙坐下,心里却高兴着。口袋里,是糊口的钱啊。许三观卖血,一辈子也不过几次,而我的父亲,起早贪黑了一生。他早早醒来,轻手轻脚下床,做早饭。天蒙蒙亮,沉寂着,他骑车出发了。后面载了昏昏欲睡的我。他中午坚持着接送我,只为了让我睡得更舒适些。这样,一天六趟,一年两干多趟,他从不叫苦。

许三观是个幽默的人。他用集市上的小吃,哄来了老婆许玉兰。“吃了我的东西,就是我的人了。“他对妻子这么说。“您女儿嫁给我,孩子还跟你们姓许,香火不会灭。”他对老丈人这么说。真让人又好气又好笑。在我家,父亲是个老顽童。他眉飞色舞地讲笑话,不时引吭高歌,惊得路人侧目。苦难被他揉成球,丢进垃圾桶。父亲回到家,总是笑嘻嘻的,对我们说一天中他所见的趣事。

许三观亦是个慈爱的人。父亲爱孩子,正如许三观爱他的一乐、二乐、三乐。然而一乐不是他的亲生儿子,许三观撇下一乐,带着一家人去胜利面馆吃面条。只吃到红薯的一乐气得离家出走,许三观找回他,背着他往家走。一乐见了明晃晃的“胜利饭店”招牌,问道,爸爸,你是要带我去吃面吗?许三观摸了摸干瘪的口袋,沉思说,是的,儿子。父亲出差,记住了我爱吃的,捎了两盒回家。我喜得蹦跳,他的一颗父亲的心,化成一汪春水。父亲十分节俭,对我的要求却是尽力满足。他看我高兴,抿了嘴笑,很欣慰。

许三观是父亲,他是世上千千万万个父亲中的一个,父亲也是“许三观”。他们都是平凡的。他们或许贫穷,或许丑陋,或许愚笨。但在内心深处,他们都是无比高大的,威武的。他们大大地张开手臂,只因身后站了小小的你。

他们都很平凡。

也很伟大。

篇12:推荐一部精彩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是中国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作品以博大的温情描绘了磨难中的人生,以激烈的故事形式表达了人在面对厄运时求生的欲望。小说中的人生充满了苦难和痛苦,却渗透了一种契诃夫式的悲悯情绪,令读者一唱三叹、回味无穷。

《许三观卖血记》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作者余华,于1960年出生在浙江杭州,后迁居浙江海盐,现定居浙江杭州。在其青春成长期间,学习了一回鲁迅先生,弃医从文。从文后先后发表了很多作品,被翻译为多种文字,畅销国内外,对社会的影响颇深,因此也获得了许许多多的奖项,享誉中外。其文学代表作有《活着》、《许三观卖血记》、《在细雨中呼喊》、《兄弟》等等。

推荐一部精彩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

《许三观卖血记》一书中的故事发生在中国解放初的五六十年代,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有着好奇心和责任心的青年,为了生活,他拼命工作,但依然无法保证生活。于是,他就去卖血,靠着卖血,他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也一次次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后来,他老了,无法卖血了,他坐着哭了,感觉人生走到了尽头……

在这部感人肺腑的小说里,没有绚烂的情节,有的只是一个简单的民间故事:一个中国家庭忍受贫穷、饥荒以及随后的文化大革命……虽然小说充满了辛酸,却也不乏幽默之处,这充分展现了余华令人惊悚而滑稽的写作风格

篇13:关于《许三观卖血记》的个人观后感

从《活着》认识了余华,于是,便慢慢地开始接触他的作品。他习惯从社会最低层的人物写起,通过朴实通俗的语言,映射出当时社会的现状。对这个故事的结局在之前就有了一定的猜测,突然有一种苍凉的感觉从心底生起,很不希望往这个方向发展。一开始就已经没有勇气再看下去了。

主人公许三观是一个积极乐观的人。他读过多少书,在一种轻松的氛围里,他平稳的生活了几十年。

卖血,给了他很多改变。第一次卖血,他终于结了婚。娶上了称心如意的老婆。虽然,他知道自己的老婆有一段历史,而且他也认为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但他用他的乐观精神,度过了之后的十年平稳生活。

然而,随着卖血的次数的增多。卖血的理由也越来越多。第二次卖血,他为了赎回别人拿走的东西。第三次,第四次。当卖血解决了许三观一次次的现实问题后,他发现这是一个十分有用但却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虽然他明知道,卖身也不能卖血。卖血就是卖命。开始的时候,还是有一定的节制,到了最后,当卖血成为唯一的选择,当卖血已经成为一种习惯时,许三观已经将一切都抛至脑后了。在他的心目中,为了家庭、为了妻子、为了儿子,明知道卖血就像吸毒一样的行为,可是不这样,他还有别的选择吗?

还有两个人,一个是根龙,一个是阿方。根龙最后卖血死掉了。许三观每次见到它们都是在卖血站。阿方的身体不好,再见面的的时候已经显得很老了。他解释是:“乡下人显老,要是城里人,四十五岁看上去就像三十多岁。”再见根龙时,阿方已经卖血把身体“败掉”了,根龙看着也很老了,而且样子全变了。根龙说:“我们乡下人辛苦,所以人显的老。”在别人看来,许三观的样子也变了很多,可是许三观自己和家人却没有发现。

结局出乎我的意料,可以说是一个完美的结局。这多少让我有些惊叹。但是我认为只有像读者猜测的结局那样,才会让人受震撼。这个完美的结局多少冲淡了前面给我带来的震撼。或许是为了迎合些什么,又或许真的时代就是这样的反映呢?

篇14:关于《许三观卖血记》的个人观后感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佳作时,心中感慨万千。受《活着》影响,读这本书之前,我便想到许三观最终一定是卖血身亡。但作者余华这次却为他安排了一个很好的结局。这本书有对于生命的思考,有时代的印记。历经大跃进、革命、改革开放三个阶段,是旧时代的缩影。我认为《许三观卖血记》虽无《兄弟》般惊涛骇浪,也不如《活着》般深沉,但它却给人不一般的会心一笑。

他是那个年代的背景里最平常的小人物,没有太多文化却无私善良。在穷困的旧中国,大部分的人只能解决自己的温饱问题,家中遇难时,他们只能想到卖血,也只能卖血,因为他们什么都没有。故事中许三观卖了八次血,为妻子,为三个儿子,从未想到过自己,精神的折磨,身体的摧残,一次又一次,许三观都将困难解决。

许三观是个真男人,是个好父亲。谈起一乐,人们都说他长得像妻子许玉兰的情人何小勇。因为这事,许三观觉得自己当了“乌龟”,他恨,他恼,他不再喜欢一乐,他也愁,为什么他最喜欢的一乐是别人的儿子。饥荒时,许三观卖血带妻子、二乐、三乐去吃面条,却唯独不带一乐去,这是他卖血的钱啊!他怎么舍得让别人家的儿子共享呢?在知道一乐无比委屈后,他心软了,带着一乐去吃面条,并且在以后的日子里,对待一乐如亲生儿子。最动人的是一乐患病时,他去筹集医药费,一路靠卖血艰难来到一乐治病的上海,而这其中的艰辛又有谁知道。他身子发虚晕倒醒来再卖,终于在上海见到思念至深的儿子,许三观就是这样散发父爱的光辉。

故事的最后,许三观想为自己卖一回血,他怀念以往卖完血后在胜利饭店吃炒猪肝,喝黄酒的时光,却发现自己的血不再有人收了,妻子许玉兰对他说:“我们现在不用卖血了,现在家里不缺钱了,你想吃什么,我就给你要什么!”

没有华丽情节,《许三观卖血》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听余华讲述一个小人物的悲欢。感叹许三观这一生坎坷的命运,面对不同逆境,他选择乐观。全书以卖血为主线,将许三观的一生勾勒出来,也让这个男人有血有肉,他隐忍善良,他人性的光芒体现出对四叔、对妻子刘玉兰、对情敌何小勇和出轨的林芬芳身上。

哭着,笑着,看完这本书,心中早已悲喜交织,这样的爱也很珍贵。世上像许三观这样的父亲真的很伟大,尽管他们平凡或卑微,但是他们也很崇高,值得我们用一整颗心去爱戴。

法国的《读书》杂志介绍说:这是一部精彩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特殊的年代,人们就有特殊的活法,那个时代困难无法想象,可许三观并不遗憾而是满足与幸福;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不感到满足呢?人有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我想,我们也该去寻找我们心底那个许三观了。

篇15:关于《许三观卖血记》的个人观后感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读《许三观卖血记》有感

余华曾说:“我觉得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是的,真实,《许三观卖血记》正是诠释了一种真实。当这本书以它血红色的封皮出现在我的眼前时,我想着血红色一定暗含着什么,当我慢慢读懂这本书的时候,我了解到了:这血红的封皮凝聚着余华日日夜夜的心血,流淌着许三观承担责任的血液,展露着在贫穷时代人们内心的无助与期盼。

许三观,社会最最普通的小人物,他善良、有责任心、疼爱孩子,尽管一乐不是他的孩子,但他依然对一乐付予无私的爱,甚至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文章的开头便于卖血有关,许三观第一次与根龙、阿方卖血,不懂他们做事的道理,提出许多疑问,作为小人物的许三观在年轻的时候对这个社会概况一无所知,他的内心单纯而可爱。可是随着他不断经历各种大大小小的苦难:自然灾害、革命、接受一乐不是自己孩子的事实、为了二乐卖血与队长喝酒差点丢掉性命、一乐得病等等,这些苦难这些生活的压迫使许三观一次又一次的卖血,他开始顺应这个时代,在卖血之前喝水,给李血头送礼物,向这个不平等的时代低头,在那个革命时代的中国,人们开始变了,他们由原来的朴实变得可以为利益不惜一切代价,他们为了自己的生存不得不向利益的主宰低头。在当今这个和平的时代,这样的事例也会发生,人们的贪婪,人们的自私使他们想要更多的物质,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可以不折手段。人生本就是多苦难,可是人与人面对苦难的方法不同,是选择直视困难还是逃避无从所知,有些人宁愿放弃自己的原则,放弃坚持已久的从幼年生根的那颗初心,开始顺应时代的变迁,成为行尸走肉,没有理想,没有精神的追求,只为物质的满族。

人生多苦难,人性易改变,在这个复杂的社会,我们要坚持梦想,不忘初心。在《许三观卖血记》中,当许三观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不是亲生儿子时,当一家人都去胜利饭店吃面条自己只能吃一个没有手掌大的地瓜时,当一乐怎么也不肯给何小勇喊魂且只认自己为爹时,爱在一步步升华。这本书因卖血而写,又因卖不成血而结束。故事中有我们常忽略的亲情,有令人羡慕的爱情,有万分感慨的社会状况,有着那些无从感知的人的本性。

这也正如余华所说的那样:“这本书表达作者对长度的迷恋,一条道路,一条河流,一条雨后的彩虹,一个绵延不绝的回忆,一首有始无终的民歌,一个人的一生。这一切犹如盘起来的一捆绳子,被叙述慢慢拉开出去,拉到了路的尽头。”

篇16:关于《许三观卖血记》的个人观后感

许三观,一个平凡之极的丝厂送茧工人,在那个**的岁月里,为了一个个理由,而这些理由的根源就是为了他的家庭能够存活下去,一次一次不得不去卖血来维持生计。当他的非亲生儿子得了肝炎去上海治病,他竟一路卖血,在短短一个月不到的时间里卖了四次血。在大冬天一个50多岁的老头用碗舀着河里冰凉的水一口气喝了八碗,卖了血后在避风的墙角晒太阳依旧瑟瑟发抖的镜头让我心酸不已。

在这一场场卖血场景的背后,我看到的是一个凡人作为父亲的义无反顾而承担的巨大责任。他用这最原始最根本的生存方式——卖血,在苦难中顽强的生存。他用卖血来抵抗生命中的苦难,丈量苦难的长度和强度,我从他的身上看到了眼泪,温情,坚强和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苦难和悲剧性的命运,活着比死去更需要勇气。在这里余华提出了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苦难和不幸无处不在,直面苦难才是最合适的解决方式,要敢于面对惨淡的人生。

如果说滚雪球层层积累的主题仿佛命运由缓至疾的敲门声,预示着某种出人意料的重大问题的逼近,那么,钟摆式的往复则意昧着一种宁静、祥和、忍耐和达观的人生态度,这就是活着。在众多苦难面前,许三观始终有一种幸福感。在胜利饭店“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酒要温一温”成为了他卖血人最大的满足与幸福。

感叹自己这辈子还是生活在好时代,没有经历粮食极其缺乏的荒年,没有饿到只能喝粥的地步,生活无论是环境还是条件都大大的进步,但也阻止不了对他的精神的欣赏,欣赏那直面苦难的担当,欣赏那种亲人间团康的氛围,欣赏那简单的快乐,是实实在在。一顿猪肝配黄酒的饱足感,几张几十块钱的富裕感,那就是满足与快乐,可以追逐的充实的满足、快乐。而现在,我们这代人的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一种是毫无念想的虚废,一种急功近利的索求,但相同的是我们已经没有人在意奋斗,当担,跨越苦难的意义,而是金钱的万能性,在金钱中生长,在金钱中灭亡。

关于《许三观卖血记》的个人观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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