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施工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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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项目施工合同
项目施工合同
项目施工合同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
四、工程范围及单价:
(一)科技活动室(按图纸施工)
(1)填方2142O,合同单价25元/O,合价53550元
(2)科技活动室主体砖混结构一层总计90O,合同单价 860元/O,合价 77400 元(含基础包干施工,阳台部分单价430元/O)。
(3)深3m,直径0.8m,基桩8颗,合同单价600元/颗,合价4800元。
(4)公厕(18平方米,男3女2,砖木带10立方化粪池),合价7500元。
五、项目工程实施期限: 年 月 日 开始动工,至 年 月 日前所有项目全部竣工
六、相关要求说明: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的水、电及材料搬运费,全部由乙方负责;2、路基调平及砂石铺好后,通知甲方相关人员进行验收;3、浇砼路面时,必须通知甲方相关人员到场监督浇砼路面;4、乙方在施工工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过程,如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概不负责;5、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道路施工图纸或在甲方指定的技术员指导下进行施工,如有工程变更增减的必须有管理人员签字双方认可的记录,凡涉及增减的工程量按报价单价结算,涉及报价及合同未界定的分项内容,由双方认可的单价结算。原定工程量不准确的按实际发生工程量和单价结算。
第二条、工程验收、结算及工程款支付
一、竣工验收:乙方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 5 天通知甲方组织竣工验收。甲方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乙方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二、工程结算:本工程采用分项单价进行结算,本合同单价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分项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
三、工程款支付:施工合同签定后,先期划拨项目启动资金(占项目投资的`20%),剩余工程款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分三次划拨。工程完工经甲方和上级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负责协调线型调整涉及用地;2、组织乙方到有关村组开展现场踏勘;3、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本合同签订后 5 天内,进场完成施工准备;2、严格按照甲方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施工;3、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4、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管理工作;5、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包括工程实体和验收档案资料等。
第四条:违约责任
一、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且向甲方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
二、合同签订后,未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按工程进度进行施工建设,如乙方不能按合同期限竣工,逾期一天,处违约金为工程总投资额的1‰(除自然天气造成不能正常施工外)。
四、施工完毕后,如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甲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整改至验收合格后支付。
第五条:附则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壹份。
甲方法人:(公章) 乙方法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篇2:施工项目合同
甲方:
乙方:
一、 甲方承包给乙方的工程项目:
1、校园围墙墙体260米长、高2.5米(总面积650平方米)。墙体粉批白水泥,包工包料,每平方米6.5元。计价4225元。
2、厕所墙内外三面加教师住平房东面墙体,总长230米、高1.8米(总面积414平方米)。拆除墙体沙灰、粉水泥砂浆、批白水泥两遍,包工包料,每平方米20元。计价8280元。
3、教室内墙200平方米,墙体分批水晶腻子,1.5米高墙体再外批油漆,包工包料,每平方10元,计价元。
4、学校西院墙修补、南北一致整平,包工料计价2300元。四项总计价:16805元(壹万陆仟捌佰零伍元)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施工的期限:合同签订后两周内施工完毕。
2、可以向甲方提出必要的施工帮助:如提供工人住宿、在学校大伙自费就餐、学校有能力提供的工具。
3、须保质保量按时完工。
三、甲方权利义务
1、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
2、有权利对不合格的施工通知乙方返工。
3、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帮助给予支持。
四、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按预算要求施工,保质保量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
五、 付款方式
工程所需款项由乙方先垫资,完工甲方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款。
六、 安全责任
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3:施工项目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知情的情况下,甲方将 拆除施工项目承包于乙方进行自主经营拆除,就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位置:石拐
二、标准:
1、 乙方在甲方指定范围内将拆除、要求标准为
2、 施工时间由甲方按工程量制定工期。即:
3、 在指定范围内所拆迁的房屋因其他原因没有搬迁或房主不允许拆除时乙方不得擅自施工,该房屋必须达到拆除条件时方可施工,否则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4、 在合同范围内承包的房屋乙方必须按标准一次性拆除,若因遗留残墙断壁或其它部分造成相关安全责任,应由乙方负责
三、费用结算:
1、合同规定范围内所拆除房屋的残值(包括木料、钢材、砖石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另付施工费用。
四、安全责任:
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所拆除的房屋通过科学的分析、论证,达到先排险、后施工的原则,进行文明、合理、合法、有序的施工。
2、施工人员必须具有三年以上的相关经验,严格要求施工人员配带安全绳、安全帽、防滑鞋,并由专业的安全人员现场监控下达到施工条件时方可施工。
3、乙方必须为施工人员办理两份以上意外伤害保险,及提供安全防护工具及警戒设施等保障措施。
4、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五、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认可后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4:施工项目合同
简称甲方
简称乙方(内墙瓷砖班组)
为适应建筑发展结合项目部具体情况,经双方商定签定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楼
2、工程地点:
3、承包形式:包工不包料、包验收合格。
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5、工程自年月年月
第二条 承包范围及单价
1、承包范围:电梯井前室公共部位地砖及饰面、墙砖粘贴以及浆缝、匀缝、维修、清洗、成品保护等,材料运输不在承包范围内。
2、承包单价:电梯井前室公共部位地砖600×600每平方米30元,饰面砖墙砖300×600每平方米30元。
第三条 付款方式
每月验收通过后支付以上经审核后的实际所完工程量价款60%,剩余工程量在12月底一次性付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项目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预算报价书【详见附件(2)】所列项目
1.4 承包方式:
1.5 工期:本工程自年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共计(以物管书面同意开工日期为准)
1.6 工程质量: 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1.7 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价款及结算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约定。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天,协调设计单位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身份证号: )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5负责配合乙方协调大厦管理方、消防、空调施工方的关系,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如因除乙方以外的责任导致工程进度过程延误,工期顺延。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2 指派 (身份证号: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纪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4 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5 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6 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但有证据证明甲方故意拖延移交工作的,乙方得以免责。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 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
4.2 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作相应的顺延。
4.3 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可能影响工期的,乙方仍应保证在约定工期内完工,工期不顺延。
4.4 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 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有关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
5.3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如甲方接到通知后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乙方没有责任;若复验不合格,乙方只对其复验及不合格工作内容的返工承担费用,其它因验收延误而导致的关联项目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且工期也予顺延。
5.4 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5.5 由于乙方原因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 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合理费用,如有证据证明甲方故意拖延验收的,自竣工之日起乙方不再对工程现场的一切设施、设备、材料和工程成品的损失承担责任。
5.7因物业大厦空调或消防等设备问题不能完成大厦验收的,甲方应单独组织乙方的验收,承认乙方的验收时间,并按合同约定办理乙方的相关结算及支付款。
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
6.1.1按合同预算书总价包干(或固定单价)。
6.1.2总价包干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但甲方单方提出更换材料或设计变更的除外(或竣工后按实际完成施工内容按实收方结算)。
6.1.3结算方式:结算时以本合同价(或竣工收方总价)加减施工过程中甲方签认变更为竣工结算价: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提出的更换材料或设计变更所签项目变更单,依据本合同装饰工程预算书【详见附件(2)】中所列双方认可的项目单价进行增减结算,若原预算没有参考单价的按双方协商签认的单价进行结算。
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结清。
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结清第三次应付款项。
6.4工程质保金5%,在质保期满1年后内无息返还,若中途发生相关质保金扣除的,仅支付剩余费用。
第七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7.1 本工程材料由乙方严格按工程预算所列项目、材质、品牌提供。因乙方材料供应不合格或所供应材料与工程预算所列材质、品牌不相符合所造成的工程质量不达标、窝工、工程延期等情况,由乙方负责将工程整改至达标并向甲方支付赔偿费,每停工一天或窝工一天或乙方整改导致工期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应赔偿金。
7.2 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第八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
8.1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8.2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
8.3 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8.4 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奖励和违约责任
9.1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全部或部份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除按本合同5.2款增加优质价款外,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
9.3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支付补偿金。甲方不按合同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项的 %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9.4 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按工程总造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9.5 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9.6 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9.8 乙方施工中如发生安全、消防、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
篇6:项目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201x-8-14
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代甲方):上海端正物业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 中扶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公司 见证方(丙方):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上海威海路167号南立面抢险工程 1.2、工程地点:上海威海路167号
1.3、承包范围:上海威海路167号南、西南立面雨篷 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1.5、工期: 30天(不包括雨天、特殊情况)
本工程自 201x年 8月 15 日开工,于 201x 年 9 月13日竣工。
1.6、工程质量:合格
1.7、合同价款:贰拾玖万肆仟捌佰贰拾贰圆整(294822.00 元)。
第2条 代甲方工作
2.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2、指派为代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
2.3、委托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 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
2.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护、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第3条 乙方工作
3.1、负责办齐乙方应办理的所有相关手续。
3.2、参加代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3.3、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并在每星期上午点前向代甲方、监理提交进度报表。
3.4、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代甲方现场交底要求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5、文明施工。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名树名木,施工中未经代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处理等工作,尤其特别注意要做到垃圾日产日清;施工现场应张贴施工告示,施工前应事先告知居民具体施工日期及有关情况,并处理好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6、在施工现场建立胸卡佩带制度,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施工场区。
3.7、代甲方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乙方根据现场情况接通水电并安装表具。水电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8、工程竣工未移交代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4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因代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2、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3、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5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施工交底、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订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并一次验收合格。
5.3、代甲方、乙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一般隐蔽工程验收乙方需提前24小时提出,中间验收需提前一周通知代甲方。代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代甲方应予承认。若代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代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5.4、由于代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代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5、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6、工程竣工后,乙方应提前通知代甲方验收,在代甲方确认具备验收条件后 30 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代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代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5.7、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 贰 年
第6条 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 3 种:
1、固定价格。
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 3、可调价格:按照现行国家有关工程计价规定计算造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和竣工结算。结算依据详见第11条。
6.2、本合同生效后,按照资金来源渠道管理要求,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进行合同款项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资金由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集中支付的(一千万以上项目),区财政局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2、本合同生效后,资金由上海市黄浦区财政局集中支付的(一千万以下项目),区财政局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3、本合同生效后,资金由代甲方直接支付的,代甲方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
篇7:项目施工合同
甲方(房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家庭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主要内容:
1、甲方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装修工程交于乙方承做。 2、工程总造价(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期共天,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5、工程凭保修单保修期:6、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 7、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
8、工程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报价单,并以报价单为准。 9、甲方提供主要材料及设备情况工艺做法。
10、本合同签定生效后,甲、乙方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将付给对方工程预算总价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
二、合同细节说明:
1、甲方工作
(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确认的施工图纸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或部分腾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并与乙方签定协议。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
(2)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理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甲方其他家庭成员对工程及乙方的意见均需通过甲方代表与乙方接触。
(3)负责协调邻里关系,保证乙方施工时间。
(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2、乙方工作:
(1)组织施工图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必要时与甲方审定并签字认可。
(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要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护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3、工期:
(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支付乙方赶工费并签订工期变更协议。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对乙方造成误工的,应付误工费
(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4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因此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费用双方协商解决。
4、工程质量及验收
(1)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的内容为依据,以《河南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工艺及验收标准(YJG32—97)》为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
(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5、变更
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代表联系,在签定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施工。凡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
6、结算
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3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并在3天内,结清尾款。
7、材料供应
(1)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必须有材料齐备表,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2)凡由乙方采购的主要材料、设备必须在材料设备表中注明品牌、规格或质量标准并经甲方签字认可,如与材料设备表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8、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或乙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
(2)乙方在施工期内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范》。 (3)由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
9、奖励和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误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甲方不按合同的约定拨付款,每拖延一天,按工程总价款1‰的支付滞纳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付款额的违1‰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费用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款的1‰,作为奖励。
(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
(6)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争议或纷纠处理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
关部门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12、附则
(1)本合同文本共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签字(章)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篇8:项目施工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筐额(大写):元(人民币)
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篇9:弱电项目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承包范围:
4. 承包方式:一次性包干,含风险,总价 (投标报价).总价款中包含设备费、辅材费、安装调试费、系统调试费、施工配合费、税金、通过安检验收费、其他政府规定费用、满足施工需要的水电等一切费用、不可预见费用。
第二条. 施工及配合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壹套完整的弱电图及相关的资料,以及现场须具备施工条件;
2)甲方提供施工期间现场的临时供电、设备材料库;
3)甲方须负责协调处理好本工程与其他工程单位之间的配合关系,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2.乙方工作
1) 工程施工严格按甲方审核的施工图及有关规定进行,若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
2) 乙方须遵守安全防范系统的施工规范,对各类线缆的敷设与设备的安装、调试、应满足工程质量;
3) 乙方委派一名工程师为乙方工程项目负责人,处理现场施工的具体技术问题及协调施工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4)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须做好对施工现场的其他管线及建筑装修等的保护工作;
5) 保证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交工前清理现场,现场清洁附和有关规定;
6) 乙方应完全按照甲方的开工通知书的工期要求如期进行。
第三条.工 期
1. 乙方施工开始之日为合同签订之日,安装工程完工为本工程竣工前一个月,并通过相关单位验收,工期为 天;
2. 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通过验收或不能投入正常使用,甲方有权要求赔偿所带来的经济损失包括客户的投诉;
3. 除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工期,若未能在约定的竣工日期内竣工,每延误一天,乙方应支付工期违约金 元。
第四条.工程质量
1. 乙方必须按期保质完成本工程,并达到验收标准,工程质量等级为优良;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并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检查;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能按照投标之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赔偿造成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3. 乙方必须确保工程系统达到本地区同期同类系统的设备可靠性、先进性和耐用性。
第五条.设备和材料
1. 乙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应以投标时要求的厂家、品牌及型号为准,具体参照投标设备及材料清单(见附件);
2. 凡乙方认为设备或材料有更适合之产品可以替代,应以书面的形式呈报甲方批准;
3. 乙方自行采购之辅材、配件在施工前应通知甲方和监理给予检验。
第六条.培训、验收、保养
1. 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乙方发出验收通知单后壹周内对工程进行验收,甲方超出期限不作验收,视为验收合格;
2. 乙方在工程完工后应甲方提供如下竣工资料:
1) 系统测试报告
2) 设备说明书资料
3) 系统竣工图
3. 乙方对本工程在无自然灾害情况下,提供壹年免费包修期(以系统移交使用之日算起)。包修期内,乙方在接受到甲方关于维护、维修电话、传真、信函要求时,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维护、维修。维护、维修的方式包括电话指导、传真说明、上门维护。包修期外,乙方保证系统终身维修服务,并酌收维修材料费。
4. 设备安装调试阶段乙方应免费对甲方指定两名运行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并能熟悉地操作方法。
第七条.付款方式
1. 本工程甲方预付工程款为 %;
2. 预埋阶段甲方不预付工程款。全面安装施工阶段,甲方按乙方每月工程完成量的 %支付工程款;
3. 工程竣工验收后支付 %;
4. 包修期满后30天内支付 %;
5. 甲方不能按期付款,应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若乙方向甲方借款,也应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第八条.设计变更及合同价款
1. 按投标时施工方案中材料设备费、施工费等其它一切费用总价风险包干,不论材料设备市场价格上升还是下跌,也不论工程质量和工程项目多计或少计,合同价款均不调整。
2.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原设计提出变更,须书面通知乙方变更的理由和要求,并经乙方同意。乙方若无正当理由应按通知进行变更。乙方须在接到甲方的设计变更通知后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 变更后的系统设计方案
2) 变更后的合同金额增减说明
3) 变更后施工进度安排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变更,须书面通知甲方变更的理由和要求,向甲方提供下列材料:
1)变更后的系统设计方案
2)变更后的合同金额增减说明
3)变更后施工进度安排
4.发生本项第1、2条款规定的变更后,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经甲方书面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施工进度:
1) 同中已有实用于变更过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 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以此为基础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 合同中没有类似和实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送甲方,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6. 除上述2、3、4条外,不论任何理由和条件,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增加工程价款的要求。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方未能按“售后服务”的承诺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甲方有权单方从工程尾款的5%扣除相应的费用;
2.凡住户投诉而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乙方承担全部的连带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包修期内设备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负责设备的更换。更换的设备包修期从更换之日算起一年。
第十条.其它条款
1. 乙方向甲方提交壹份“售后服务”承诺书,并作为合同的附件;
2. 竣工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三套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
3.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双方各持三份;
4. 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包修期满后自行解除。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年月日:
篇10:标准项目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为合格工程标准为依据, 承包人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六、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专用条款
2.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3、图纸
4、工程量清单
5、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
七.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6套.发包人应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 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 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项目负责人: 承包人委托的职权:
项目经理:
八.双方约定现场工程师工作职权: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工程师的指令、 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 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关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九.发包方的工作:
1.在开工前7日内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2.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在开工前7日内完成;
3.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在开工前7日内完成;
4.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在开工前7日内完成;
5.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十.承包人的工作:
1.在每月1日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产负责安全保卫;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2.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3.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按专用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工程部位和相应的追加合同价款,按约定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在开工前提交,工程师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十二. 工程质量检验 :
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十三.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
基础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主体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十四.安全施工与检查 :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 费用.
十五.合同价款确定与支付 :
工程取费按丙类计算,执行现行内蒙地区定额标准结合图纸和实际工程量为计算依据,参照当地的政策.法规.文件.现行材差和人工费调差.主体两层封顶后发包方支付以完工程量80%工程款,主体全部封顶后发包方支付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装修工程中期发包方支付装修工程的造价60%工程款,完工验收合格后一月内支付工程款额度达到工程总造价的95%.
十六.工程量的确认 :
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 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篇11:施工项目材料采购合同
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采购材料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采购材料的技术标准,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按部颁或行业标准执行。
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当不存在相关的国家标准、部颁或行业标准时,按甲乙双方商定技术要求执行。内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采购材料的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 本合同采购的材料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采购材料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乙方供应的材料数量由甲方在收货现场根据本合同、送货凭证与实物进行核对。误差超过______%,由甲乙双方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处理。
4. 流体性或现场难以核对数量的材料(如商品混凝土、商品砂浆等)按理论计算量加_____%的损耗系数计量。
5. 甲方发现乙方故意或屡次供货量不足,有权要求根据所核对到货材料的实际数量与乙方进行结算并支付材料采购款。散装材料(如散装水泥、砂、石、三渣、沥青混合料等)发现供货量不足情况的,甲方可以根据所抽查的单车实际数量计量全部供货量,并按此数量支付材料采购款。
第三条 采购材料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按下列约定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采购材料的交货、运输及质量证明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负责送货(运输费由 方承担);
(2)甲方自提自运(运输费由 方承担)。
3. 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交(到)货时间: 年 月 日。
6.乙方在供货时应同时向甲方提供该批次材料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质量证明资料,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验收方式
1. 验收时间:材料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的_______天/(小时)内。
2. 验收标准(质量标准):本合同及约定的标准、规范。
3. 验收单位:甲方所隶属的______________项目经理部/_______
分公司/_______________项目管理部/________________中心。
4. 验收内容: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包装(如有) 、生产厂家、质量证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复试或检测。
5. 验收方法:材料名称、品种、规格、包装(如有) 、生产厂家由指定验收单位现场相关人员目视检验;材料数量按本合同第二条约定验收;质量证明由指定验收单位现场相关人员接收并核对;复试或检测由指定验收单位现场相关人员按法律法规的规定抽样送检。
6. 在验收中发现存在与本合同约定不符或经复试检测不合格的材料,甲方有权要求退货或调换。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工期延误、返工、返修及相关方的索赔),由乙方按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赔偿。
7. 如果在验收过程中甲乙双方对验收标准发生争议,以实际的产品使用方要求为准。
第六条 材料款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款执行:
1. 合同签定后______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2. 合同签定后先付采购总额的______%预付款,供货过程中按月付清当月经验收合格供货数(扣除相同比例预付款)的_____%款项,全部材料到齐并验收合格后的_____天内付清余款。
3. 全部材料到齐并验收合格后______日付清全部款项。
4. 全部材料到齐并验收合格后在______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每月支付全
部款项的______%。
5. 全部材料到齐并验收合格后在____个月内付清全部款项,其中第一个月支付全部材料款的_____%,第二个月支付全部材料款的_____%,第三个月支付全部材料款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直至付清为止。
6.其他约定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对采购材料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应妥为保管,并在15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材料款。六个月内未通知乙方的,视为产品合乎规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当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或损坏的,不得向乙方提出异议。
3.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10天内负责处理,逾期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要求。
第八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不能按约定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的违约金。
2. 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所供应材料质量证明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将承担赔偿责任。
3. 因乙方责任致使供货时间延误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赔偿责任。每延误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_____%赔偿。
4. 乙方所交付材料的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使用,应当按实际供应材料的价格结算或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除支付给甲方本条第1款约定的违约金外,并按本条第2款约定执行。
5. 乙方因材料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相关费用。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6. 因材料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7.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约定由甲方自行造成的,甲方可拒绝提前提货。
8. 乙方逾期交货,除按本条第3款执行外,甲方仍需要该材料的,乙方应按甲方重新提出的时间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规定交货日期后的15天内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9. 乙方在采购材料的合同洽谈、履行及资金结算与支付过程中,不得向甲方有关人员施以礼金、礼品、回扣、中介费、旅游、宴请、娱乐等手段,以谋取己方利益或得到不应有的待遇。一旦出现上述行为,甲方将立即中止合同洽谈或履行,并将乙方从甲方合格供应商名录中清除。
第九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要求变更交货日期而增加乙方费用的,应酌情给以补偿。
3.甲方自提材料未按乙方通知的时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承担乙方
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的利息,并按延期付款时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指令,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双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拆。管辖法院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其它
1.按合同约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等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本合同约定的办法支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甲方必要时可以扣留乙方已送达收货地点的材料予以抵扣。
2.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期内,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合同,否则由变更或终止方承担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合同如有变更或未尽事宜的,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
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人): (委托人):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篇12:小型项目施工合同
四、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按预算要求施工,保质保量施工,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必须返工。
五、 付款方式
工程所需款项由乙方先垫资,完工甲方验收后一个月内付款。
六、 安全责任
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出现安全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八、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型项目施工合同范文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计任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建设部颁《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修订本;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建设工程批准文件,并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洽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项目规模:占地总面积为_________㎡(具体范围详见附图)。
三、项目内容:
1、景观方案意向图
1) 设计说明
2) 彩色总平面图
3) 总体鸟瞰图
4) 局部透视效果图
5) 景观意向图片
2、深化阶段
1)按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后的彩色总平面图
2)交通流线分析图
3)景观分析图
4)铺装布置平面图:反映铺装的分布区域范围
5)植物布置平面图:反映乔木、灌木、草的分布区域范围
3、施工图阶段
1) 施工图总说明
2) 总平面
3) 索引图
4) 尺寸定位图
5) 竖向设计图
6) 铺装平面图
7) 分区平、立、剖面图
8) 分区铺装详图
9) 绿化总平图
10) 苗木规格表
11) 各种小品、户外饰品布置图
12) 灯具布置图
13) 灯具选型及施工大样图
14) 施工节点大样图
15)基础及结构施工图 四、甲方提交资料及交付日期
五、乙方图纸交付日期及份数:
六、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委托设计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文件和满足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电子版底图和有关设计技术资料。
2、在设计人员进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3、甲方应协调好乙方在设计工作过程中的关系,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设计费。
七、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设计文件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设标准、技术规程、规范、定额等。
2、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向甲方交付方案图纸。
3、负责对承担的设计工作进行方案汇报,并负责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
4、在甲方确认方案图后,乙方按甲方要求,进行方案的深化设计。
八、设计费支付:
1、收费标准:___元/㎡计费。
2、设计面积:_______㎡。
3、合同价款:暂定价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__元)。设计完成后按实际设计面积结算
4、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预付乙方____万元整(¥____元)作为定金(该笔费用待设计完成后抵做设计费)。20%
(2)、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意向图三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_30%设计费即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3)、乙方提交扩初设计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再支付乙方_30%设计费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4)、乙方提交施工图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付清剩余设计费。
(5)、 设计阶段乙方往返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另支付设计费用以外的额外费用。
(6)、方案图经甲方确认后,如甲方要求乙方进行重大设计修改,甲方应向乙方额外支付该修改部分的设计成本。
九、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甲方因设计需要的勘察资料、技术资料出现误差和延期交付,有关协调工作不到位,造成乙方不能按约定期限完成设计工作,图纸交付日期顺延。
2、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完成了设计工作,甲方应按约定支付设计费。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承担总设计费万分之二的滞纳金。甲方在乙方设计过程中或设计工作完成后单方终止本合同,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设计费。
3、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4、本合同在实施中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3:基建项目施工合同
第四条:材料、设备供应
(一) 工程全部建安材料、成品、半成品及设备由 方自行采购供应至 施工工地现场(仓库)。
(二) 工程 材料及 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 场地(仓库)。
(三) 工程 设备,由______方采购供应至____________向______方交货。
(四)钢材、水泥、木材由甲方协助解决,属有价供料,供应价由双方商定,与承包金额无关。
(五)购买三大材料所需的外汇由 方负责解决;装饰材料、电梯、空调机及水电器材,如设计采用进口时,其外汇由 方负责解决,如由乙方采购时,其单价应征得甲方同意。
(六)双方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应附有原出厂证明,否则应进行试验,试验费由供料的一方负责,对已有出厂证明的材料,如一方持有异议时,应进行复验,如复验合格,其复验费由持有异议的一方负责,否则由供应方负担。
第五条: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办理土地征购、青苗等的赔偿、坟地迁移、房屋搬迁及其它障碍物拆迁(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的障碍物资料;
2. 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
3. 开工前三十天做好建筑红线图以外的“三通”和红线以内的场地平整,提供水、电源的联结点应在红线图以内距离建筑物不大于30-50米,市政管网工程为______米。并能满足施工需要;
4. 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书两套(有打桩和基础、地下室工程),道路、线路、上下水道的定位标桩、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5. 于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向乙方提供施工图______套(含设计院标准图),桩基工程质量证明书两份;
6. 由于生产和使用的需要,甲方变更设计时,应提前三十天办理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手续;
7. 提供必须的施工临时用地,办理红线外临时用地及临时占用道路许可证,并承担上述所发生的费用。因建筑物施工场地狭小,而导致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设备等的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二次搬运费用(应按实计算),由甲方承担,并按工程进度付给乙方;
8. 组织有甲、乙方和设计院参加的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做好经三方签署的会审纪要,并按施工图的份数发给乙方;
9. 审核乙方编制的工程总进度计划、工程进度月报表、并按时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10.按乙方提出的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及时组织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场并交乙方验收安装、对于有缺陷、质量不合格、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及时更换,尽可能不影响工程进度;
11.甲方应在现场组织地盘管理机构,按《市基建工程地盘管理试行办法》实施管理。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12.组织对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二) 乙方责任:
1. 施工界区内临时设施,临时道路、水、电、管线的修建安装;
2.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进场计划,并送甲方及市质量监督检验站;
3. 每月25日后四天内向甲方送月度施工计划和完成工程月报(包括形象进度、工程量和工作量),如不按时报送,甲方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
4. 按施工图纸、施工总说明、图纸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单和国家现行的《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进行施工,作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合同工期;
5. 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和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6.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附件移交甲方;
7. 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的堆放整齐,并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8. 做好对分包单位的管理(由乙方分包时),抓好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9. 在交工后一年的保修期内,发现有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造成的,其返工修理费由甲方负责;
10.凡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立即书面报告甲方或主管单位备案;
11.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包括建筑物周围2米内的和堆到2米外的余土及其它堆积物,生产和生活的临时设施除拆),并将门窗、玻璃、地面擦扫干净,厕所、厨房的下水污水道清理干净,做到工完场清;
12.在施工中,由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物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应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六条: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1. 施工中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应随时提供关于工程质量的技术资料,如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等的影印件,材料代用必须经过设计院和甲方审核同意并签证;
2. 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现场设专职质量安全检查员,做好自检记录;
3.凡隐蔽工程,经乙方自检后,应分批填制确切的隐蔽记录(即范围、数量、质量),凭表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当天组织质检,经检查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双方签字后方能进行下一个工序的施工。如果甲方接通知后4小时内仍未到现场验收,则乙方自检后确认合格,即可隐蔽,甲方代表事后必须补签手续;
4. 如确需对已经隐蔽的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由乙方承担,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者,复查费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而造成工期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5. 施工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者,要停工或罚款,返工的费用由乙方负担,停工工期不予延长;
6. 质量等级的评定应执行《深圳市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试行办法》。
第七条:施工图纸修改
1. 施工图的修改变更须经设计院和甲方代表签证方才有效,修改通知单或图纸发出的份数与设计施工图发出的份数同;
2. 修改部分的工程费用按发生时深圳市执行的材料预算价格、预算定额、取费文件规定计算。由乙方编制,甲方核实后,报有关审计部门审查,确定增减造价;
3. 若修改属工程材料费用、施工质量问题等的乙方原因,则修改后费用的增(含返工损失等)减由乙方承担,工期损失不予顺延;
4. 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问题,或严重不合理的,乙方应以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十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继续施工,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5. 施工中如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甲、乙双方办理签证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能强行施工,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的、工期应顺延;
6. 已开工工程若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合理部位、同时,赔偿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的实际损失。
第八条:工程款支付
1.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先付不少于本合同承包总金额的(工期两年的当年投资额的)25%予付款,计____________万元;
2.甲方按核实的工程进度,于收到工程月报五日内支付工程进度款;
3.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50%时,逐步按比例开始扣回予付款;
4. 工程款支付达工程总造价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而在办完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4%的款,留1%的款待保修期满后支付给乙方;
5. 若甲方拖欠预付款或工程进度款,应按本工程经办银行当时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结算拖欠工程款每超过一天,按拖欠款的万分之三罚款;
6. 确因甲方拖欠工程款而影响进度时,其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及欠款利息按有关规定均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7. 在验收过程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应当在双方验收时商定的时间内,由施工单位修好,否则,超过一天按保留价款的万分之三罚款。
第九条:工程验收
1. 乙方在竣工前十五天内,书面通知甲方作预验收检查,甲方应及时配 合;
2. 工程竣工时,乙方向甲方提交全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图及报告两套,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
3. 经验收检查工程有较大的翻修者,则以翻修合格后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4.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安全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以甲方开始使用日期为竣工日期;
5. 竣工工程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质量标准者,从验收之日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时接管,致使已验收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不得因有经济纠纷而拒绝支付。
6. 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个施工单位施工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依据。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二十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关建行或审计站审定;
7. 乙方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也应在竣工报告提交日期起15天内全部撤离,并工完场清,如工完不清场,则收取地租费每日4元/m²在余留工程款中扣回。
第十条:奖与罚
(一) 工期提前或拖延的奖罚:
1. 按合同工期竣工者、不奖不罚。
2. 按合同工期提前竣工者,每提前 天、由甲方奖给乙方 元。
3. 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一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 元。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 %,或 元,或罚款天数不封顶。
(二) 在提前或按合同工期竣工的工程,质量奖罚:
1.验收后达到 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
2.验收后达到 标准者,奖(罚)工程造价的 。
3.验收后达到 标准者,不奖不罚。
(三) 工程验收完毕后一个星期内奖励与罚款,且必须兑现,如逾期不付,则按拖延的天数和银行当时的利息率加付利息。
第十一条:其它
(一) 不论新、改、扩建工程,施工单位在易燃易爆、动力设备、高压线路、管道、密封或防震车间附近,以及临街交通要道,人行道旁施工时,必须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施工单位负责提出设施方案,并报建设单位或有关部门备案,若施工单位防护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由施工单位承担事故责任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二)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台风、地震、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等)造成的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共同对等承担;
(三) 甲、乙双方合同签定的工程,乙方不得随意转包第三者而从中渔利,工程专业需分包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经甲方对承包者资信审查,工程质量、工期乙方负责;
(四) 由甲方分包给第三者时,则应由甲方负责统一管理,安排场地,临时水、电接点,质量检查验收及各方的协作配合。影响乙方工期时,由甲方负责。
第十二条: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法律及深圳经济特区有关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补充协议,报原鉴证机关鉴证后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原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有抵触。
第十五条:在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议,经调解仍不能解决时,提交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送深圳经济特区基建合同预算审计站鉴证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清工程尾款,一年的保修期满后,自行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 份其中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副本 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审计站、经办银行各一份,均有同等效力。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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