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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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六、项目费用
本项目的费用包括两项,分别是咨询服务费和差旅费,其中:
6.1项目费用的第一项为咨询服务费,咨询费用为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按照项目进度,甲方分次支付给乙方:
6.2项目费用的第二项为差旅费和食宿费用为人民币壹佰陆拾捌万元整(¥1680000.00元)按照项目进度,甲方分次支付给乙方:
顾问来往甲方的所有差旅费和食宿费用由甲方负责。
此份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贰佰陆拾捌万元整(RMB:2680000)。
七、保密
7.1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双方的内部资料、数据和其他商业信息,未经有关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用于合同之外的目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方泄露。
7.2本项目成果物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除甲方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若乙方违约,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八、违约责任
8.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项目咨询费。
8.2乙方应按项目工作计划提供阶段咨询结果。若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经甲方审核后未被认可,且经三次修改后仍未被认可,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九、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均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不放弃条款
任何一方因疏忽而未追究另一方的任何违约责任,并不意味着该方放弃了任何应有的权利。
十一、协议的完整及其他
11.1本协议及附件已构成双方当事人的全部合同意图,并取代之前就本项目所做出的一切口头或其他书面协议。
11.2本协议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11.3本协议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对此作任何修改。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书面同意后,可签定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 日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范文三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委托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项目委托单位:甲方
项目管理单位:乙方
为加强项目科学规范性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定义及解释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项目:是指**********
1.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指派,代表甲方在授权范围内行使项目建设管理权的负责人。
1.3乙方代表(或项目经理):是指由项目管理单位指派,代表项目管理单位在合同范围内行使管理权的负责人。
1.4第三方:指除甲方、乙方以外,与工程项目建设有关的任何其它单位、机构或实体。
1.5本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有关规定。
第二条 项目管理事项及项目概况
2.1 项目管理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全面负责************全部建安工程、电信、网通、有限电视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2.2项目管理内容: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为甲方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服务,包括项目规划及项目前期的准备工作;项目招标管理与设计管理;投资与合同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信息管理;竣工验收与移交管理;保修管理等。并负责实施甲方已批准的项目对内外策划和宣传工作及文化创新工作,力保甲方在旧城改造建设工作中的领先水平;对于由甲方另行委托的第三方服务单位,乙方负责协调管理其工作;完成甲方委托的其他工作(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2.3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位置:(由各项目管理公司填)
2.4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范围:乙方代表甲方负责本项目的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投资审核;协助甲方组织部分材料、设备的自行招标、询价及定价工作;配合甲方协调外部事务,如质安站、执法局、环卫环保等,但对于所有涉及到投资及对外宣传事宜的文件、资料,必须经甲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具有效力。
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对乙方的授权范围。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3.1 向乙方提出工程项目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阶段工作要求。甲方拥有对工程规模、建设方式、投资、建设标准、质量安全目标、总体进度目标和重要的阶段性目标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权;拥有对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的最终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3.3 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资产手续后,有权对乙方审核的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计。
3.4 对项目建设总规划和建设节点计划进行最终审批,并对建设项目计划和工程的实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3.5 对乙方提交的符合要求的工程资金使用计划、进度计划、计量报表、各类报告、现场签证和工作联系单等进行审核、确认;有权要求乙方上报服务过程汇总所需要的各种资料。
3.6 协调本项目内乙方与其他合同主体单位的相互工作关系。
3.7 有权检查和监督乙方的工作。
甲方根据乙方实际工作情况、月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报告,对乙方提供的项目管理服务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应与乙方进行沟通。乙方应对工作过程中的疏漏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
3.8 项目管理成果的权属
乙方递交给甲方的各类项目管理报告、函件等工作成果所有权属于甲方。
3.9 现场人员的更换
3.9.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违反工作纪律、职业道德或无法履行工作职责的项目管理人员,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9.1对需要更换的任何项目管理人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及时安排新的并经甲方认可的专业人员到位。
3.10有权对乙方的违约行为按以下方式和本合同第十一条规定,要求乙方交纳违约金。
3.10.1 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工作,每出现一次,乙方向甲方植物贰仟至伍仟元的违约金,对于给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3.10.2 乙方工作人员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第7.3条的规定到位、出勤和调整工作人员:出现开会迟到、开会通知不及时、不准确;提交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预结算及其他资料不及时、不准确等现象时,每发生一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伍佰至壹仟元的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3.10.3乙方违反本合同7.4条的规定,或者乙方屡次不能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管理工作,经批评拒不改正或改正不彻底,或因乙方责任发哦知合同目标无法实现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扣除乙方本期的项目管理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3.11 对乙方的建议和决定,甲方具有审核权和最终决策权。
3.12甲方可以根据乙方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实际情况随时调整服务内容,如调整服务内容与合同约定内容有较大出入时,应相应增加或减少项目管理服务费。
3.13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权对项目管理单位进行反监督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4.1 支持乙方的工作
4.1.1 为顺利开展项目管理服务提供所需的相关资料;
4.1.2 为乙方现场人员提供办公用房一间;
4.1.3 负责向本项目其他参建方及有关部门明确乙方的身份和管理权限,并要求参建各方为乙方工作提供支持与配合。
4.1.4 在合理的期限内对乙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而提交的任何报告、
合同、协议、信函等文件进行审批,或提出修改要求,或驳回上述文件。
4.2 甲方应按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项目管理费用。
4.3对施工过程中政府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及工程备案工作,甲方应提供文件或资料的支持。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
5.1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征得甲方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乙方有权要求设计人更正,并书面报告甲方。
5.2按照保质保量、保工期、保安全生产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审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有权对不合理方案提出质疑,并限期修改、完善。
5.3 主持项目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和项目管理工作会议。
5.4监督、审核本项目监理方发布的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5.5乙方在管理过程中如发现第三方人远工作不力,乙方报告甲方批准后有权要求第三方调换有关人员。
5.6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可代表甲方享有授权范围内的决策权。
5.8代表甲方核查承包单位工程款的使用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汇报甲方。
5.9经济签证的审核权。现场签证单应先与甲方进行沟通,然后乙方按程序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签字盖章,交跟踪审计单位审核后,甲方予以确认。
5.10各项资金拨付的审核权。乙方有权审核各种工程款、甲供材料设备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用的支付。
第六条 乙方的责任
6.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严格履行约定的义务,向甲方呈报管理工作规划及相关工作计划和建议。如因乙方管理失误,造成质量安全问题或工期延误,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6.2乙方应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教育,甲方不承担非甲方原因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
6.3乙方在项目过程中必须保证自己的工作质量,在管理过程中严格按约定或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交工作成果和甲方要求的所以资料。
6.4乙方对其在合同中承诺的全部服务,应付有全部的和不可分割的责任。如合同终止,应于合同终止14日内,办理包括第二条所列工作内容的交接,如因乙方原因每延误一日,按已付款的0.5%支付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6.5乙方除定期向甲方提交书面项目建设报告外,还应将项目管理过程中预期会影响项目管理目标实现的情况或因素,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并提出方案或建议。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应当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或虽发现问题但未能及时向甲方提出报告、建议或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甲方因此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6.6乙方要严格审查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所上报的各种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乙方应审查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的合理性,并报甲方审定。
6.7乙方应自费准备开展项目管理工作所需的各类仪器、设备、并配备足够的通讯设备,以保证乙方与甲方、跟踪审计、监理方和承包方之间正常的快捷联系(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项目经理和现场管理负责人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6.8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出各阶段的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总预算、阶段预算、已完工程量统计、阶段结算和竣工结算,其中单体工程总预算在乙方收到监理单位提交单体工程总预算后28日内审核完毕并报审计单位;月度已完工程量统计和阶段结算与当月28日审核完毕并报甲方;竣工结算于建立方提交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后28日内审核完毕并报甲方。
6.9对“四控”、“两管”工作未完成承担连带受罚权。“四控”系指成本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两管”系指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
6.10保修期内乙方应落实1人负责保修期内的工作,做到随叫随到,必要时现场联合办公。对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分析事故原因、鉴定质量缺陷、明确费用划分,组织质量最终鉴定。对有争议的质量责任,乙方协调先行质量缺陷出来并根据最终的责任界定确定费用赔偿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7.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政府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提供项目管理
服务。
7.2提供项目管理服务
7.2.1乙方应严格按照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规模和甲方要求,完成本合同中约定的项目管理服务工作。
7.2.2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上报服务过程中所需要的各种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所有上报甲方的资料(除特殊要求外)均要由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公章。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递交当月的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及下月度的项目管理工作计划,并经甲方批准后实施。
7.2.3需甲方供应或定价的原材料、设备、构配件,乙方要根据项目施工总进度考虑甲方的采购时间,必须提前40天报送供应计划;乙方还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30天报送资金使用计划。
7.2.4乙方负责对本片区(标段)的合同的起草及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审核,并保证质量。
7.2.5根据招标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相关文件,审核施工现场签证。积极配合甲方进行竣工结算的审核及结算时间、场地的安排等工作。
7.2.6根据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甲方相关人员反映、沟通,并提出自己的处理意见。
7.3项目管理人员
7.3.1乙方根据项目情况配备符合要求的项目管理人员,乙方派驻现场的人员资格须经甲方认可。乙方调换现场主要人员须经甲方认可。
7.3.2乙方派驻现场的专业工程师的服务时间,应满足工程建设中各阶段的实际工作需要,且不少于甲方工作时间。工程施工期间的节假日及夜间乙方必须安排专人值班。
7.3.3项目实施前期,乙方需派驻项目经理和相关的专业人员配合办理项目前期的有关手续、设计管理、项目发包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及文档管理等;项目开工后,除项目经理和文档管理人员外,乙方需增加一名施工管理负责人,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配置相应的专业人员,满足项目施工期间项目管理的需要。另外,根据甲方的需要,乙方需抽调1-2名德才兼备且管理能力较强的管理人员到甲方建设工程部工作。项目实施期间,乙方派驻的项目经理和合同文档管理人
员及抽调到建设工程部工作的人员必须固定。不得随意更换,其他的专业人员也许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项目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乙方派驻的项目管理人员除应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外,均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项目经理应具备国际注册的相应资质证书,技术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要求,投资控制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证书或中级预算员证书,合同文档管理人员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安全人员必须具备安全员上岗证或更高资格证书。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须将项目经理、造价管理及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人员证书放置甲方处,直至项目管理工作结束,在此期间乙方未经甲方认可同意不得将上述人员证件取回。
7.3.4项目管理人员及工作安排
项目实施期间,上述人员必须全部在现场,如果发现一人不在现场,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佰至壹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整项目管理人员,否则,每更换一名专业工程师,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捌万元;若项目经理不能履行职责,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并更换具备相应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项目经理。合同履行期间,项目管理人员不能胜任项目管理工作或其他原因,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乙方应在甲方提出要求后5日内进行更换,否则每延期一天,按每人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万元,同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7.4拒收项目管理服务费用以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7.4.1本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甲方所支付项目管理费用,是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能得到的唯一费用。乙方所有人员均不得接受与本合同有关的或与其承担的义务有关任何商业佣金、回扣或服务费等其他任何费用。
7.4.2乙方不得与本项目的监理、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和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利益关系;原来存在利益关系的,乙方应主动向甲方说明,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处理。
7.5保密
在合同期内或合同终止后2年,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和本项目有关的任何资料和信息。
7.6资料整理及移交
建立规范的文档管理体系,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工作计划和安排完成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工作内容,经甲方确认后,交甲方存档备案。
组织相关单位完成对工程竣工资料的整理汇总,达到城建档案和档案局的要求,并协助甲方移交档案资料。
项目管理工作结束,乙方需提供项目建设全过程中有关项目进度等方面的实物摄影图片一套,项目开始至竣工期间原始影像资料一套。
项目结算资料报审前10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履行情况报告、月报、现场签证、变更通知、会议记录、项目管理完整资料原件一套;项目管理工作结束后10日内提供上述资料的完整电子文档一套。
第八条 项目代表
甲方的项目代表为:******;乙方的项目代表为:*******。
双方委派的代表,代表本合同相应的当事人行使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双方的正式函件,须经项目代表签署后方为有效。双方项目代表可委派若干工作人员,负责项目的联络工作。甲方项目代表委派的工作人员有权对乙方提交的用款计划、建设进度、计量报表、各类报告、现场签证和工作联系单等涉及甲方权利义务的内天予以确认,乙方项目代表委派的工作人员无权对甲方发出的指令、通知等涉及乙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做出确认,除非该项目代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明确其委派工作人员享有上述某专项权利。
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等书面文件经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方式递交乙方,乙方人员应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的时间。甲方项目代表的指令、通知等书面文件送达乙方后立即生效,乙方应按照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执行。情况紧急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或通知,并在48小时内予以书面确认。
第九条 项目管理服务费
9.1甲方应付的费用(按费率计算)
除非另有约定,项目管理服务费用包括乙方执行和完成本合同规定的正常管理工作的费用,本合同规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合理费用、乙方生活费及办公、用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完成项目管理目标所必须的所有辅助工作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不论改辅助工作是否已在本合同列举。项目管理费用不包括甲方邮箱项目证照、各项手续办理及甲方另行委托管理方聘请的第三方服务等费用。甲方应付的项目管理费用(按费率计算)为: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审计单位审定的乙方所管辖范围全部建安工程的项目结算值(扣除总包服务费)的1.4%(项目结算值为乙方所管辖的总包单位合同结算值<扣除总包服务费>及建设单位单独签订合同的专业分包单位合同结算值的总和),该管理费为乙方完成本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包括工程保修阶段)的全部项目管理费用。
9.1.1在第10.2条款规定的完成服务时间以后,甲方要求乙方继续提供服务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继续提供服务,人员按照工作需要合理调整,并保证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乙方不得因此再向甲方收取费用。
9.1.2工期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综合考评奖励,执行甲方指定的奖罚办法及有关管理制度及流程的规定。
9.2 向乙方支付费用的方式
9.2.1根据乙方完成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原则上按五次支付乙方项目管理费。具体规定为:
第一次:本项目基础结构完成80%(基数为项目全部建安工程的基础结构建筑面积),并经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基础分部验收备案后,支付本阶段已完基础结构工程项目管理费的75%;
第二次:本项目主体结构完成90%(基数为项目全部建安工程的基础结构建筑面积),并经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主体分部验收备案后,支付本阶段已完主
体结构工程项目管理费的75%;
第三次:本项目装饰工程完成80%(基数为项目全部建安工程的基础结构建筑面积),后28日内,支付本阶段已完工程项目基础管理费的75%;
第四次:本项目建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备案证的日期为准)满半年后无质量问题并结算审计完毕,提交审计档案后28日内无息付至项目管理费用的95%;
第五次:本项目建安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以乌市市市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竣工备案证的日期为准)并交付使用满两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付至项目管理费用的100%。
如有特殊情况(比如本项目中有个别单体工程一直不具备开工条件),双方可协商解决。
乙方在各付款阶段内未完成履行管理职责或管理不力,甲方有权停止付款或推迟付款直至乙方完全履行管理职责且工作有明显的改善、提高。
9.2.2项目管理费率在合同实施期内不因市场和政策变化而变动。
9.2.3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票支付管理费,按无汇率计付。
9.3有争议的款项
如果甲方对乙方开出的付款单据中的任何款项提出异议和问题,甲方可拒绝付款;但甲方不得对其中无争议的部分,以同样理由拒绝支付。
乙方人员应及时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乙方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并对在本项目服务期内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伤害或损失负有全部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开始、完成、变更与终止
10.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10.2项目管理单位服务时间:自项目规划开始至项目保修期满结束。
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如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延期服务,具体服务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再增加服务费用。
10.3 变更
本合同须经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变更合同条款。
10.4转让
乙方不得在甲方的书面同意下以任何方式将本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交给其他单位完成。如果乙方违反本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全部项目管理服务费用,给甲方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10.5推迟或终止
10.5.1甲方的书面通知
如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本项目将被推迟或终止,乙方应在不损害项目利益的条件下尽快采取步骤结束服务,服务费按服务的实际时间和内容经双方协商确定。
10.5.2 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使乙方不能推迟实施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或部分项目管理服务,乙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后10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列明不能履行或部门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理由,服务费按已实际发生的结算。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乙方提出的关于本合同付款申请,在送达后30日内甲方认为没有异议而仍未付款,乙方可以书面通知甲方。在书面通知甲方30天内仍未付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合同终止生效日为止的服务费用,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11.2乙方违约
11.2.1乙方无故单方面解除合同,应按总项目管理服务费用总价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全额赔偿。
11.2.2由于乙方管理工作不力造成项目阶段性计划和竣工工期不能实现,乙方向甲方支付总项目管理费用的1%~5%的违约金,并承担第三方其他相关损失。
11.2.3由于乙方管理工作不力造成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乙方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并有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督促监理单位负责落实,在检查仍不合格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伍仟元的违约金,并限期整改至合格,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4乙方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检查监理方、施工当
的工作,经乙方检验合格后,甲方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抽检时,若发现质量问题,每发现一处不符合规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5 由于乙方项目管理工作未尽责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乙方承担相应连带责任,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6因乙方原因导致材料、设备计划等审核不及时、不准确、造成工程工期延误等经济损失,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7进场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性能指标不符合规定要求,而项目管理单位故意放行而造成质量问题、工程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至伍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8办理竣工验收和交付使用资产手续后,乙方对监理方上报的项目竣工结算进行审核,误差控制在5%范围之内(与甲乙双方认可的审计单位的审定值相比),误差超出±5%范围之内,按照乌价费发{}239号文的比例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1.2.9 乙方不按照甲方要求提交周报、月报、项目管理总结和项目管理报告等有关资料,或者乙方所报的资料有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行为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10乙方对其所负责的合同起草、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审核等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内容错误,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要求不准确、清单项目漏项等问题,每发生一次乙方向甲方支付贰仟元至伍仟元违约金,并在当月综合考评中酌情扣分。
11.2.11其他一般违约,按照本合同第3.10条执行。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期内产生的任何争端或分歧,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提交乌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十份,甲方八分,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托单位(盖章): 项目管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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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项目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本着诚信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就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一、服务范围
乙方为甲方的 设计和指导实施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1人力资源管理现状的调研分析
1.1.1通过标准问卷、现场访谈、资料查阅等方式对甲方进行全方位人力资源管理现状的调研诊断。
1.1.2通过系统分析,形成详细的人力资源管理现状调研分析报告。
1.2组织职位体系
1.2.1梳理并编制襄阳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组织结构。
1.2.2设计符合甲方发展战略要求的组织结构。
1.2.3编制新组织结构的部门职能、关键岗位的岗位说明书、关键岗位的职位发展矩阵。
1.2.4对新组织结构的各岗位进行人员定编。
1.3绩效管理体系
1.3.1编制绩效管理手册。
1.3.2编制各部门及关键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形成《绩效指标辞典》。
1.4薪酬福利体系
1.4.1编制薪酬福利管理手册。
1.4.2选择岗位价值评估模型,完成核心岗位的价值评估。
1.4.3设计各职族职等的宽带薪酬体系。
1.4.4对各岗位人员的薪酬数据进行重新定位。
1.5建立员工培养和发展体系
1.5.1设计满足甲方发展战略的员工素质模型。
1.5.2设计持续不断满足员工能力素质提升的培训体系。
1.6建立人力资源流程和制度
1.6.1建立人力资源系统的主要管理流程。
1.6.2建立人力资源系统的主要管理制度。
1.7咨询方案的指导实施
1.7.1对项目设计的各种方案进行广泛的培训和宣导。
1.7.2指导甲方对项目设计的各种方案进行实施。
二、项目预期目标
通过有效的组织职位体系、绩效体系、薪酬体系、人才培训体系、人力资源流程制度的健全与实施,满足甲方当前和中长期人力资源有效的开发和管理,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激发员工潜能和工作积极性、建立人才培养及输出的需求,最终实现提高甲方人力资源竞争力和长期稳定发展的目标。
三、项目时间计划
3.1本项目方案设计阶段的时间为十二个月,内容分为五大部分:
3.1.1第一部分:完成项目启动和现场诊断调研工作。
3.1.2第二部分:完成调研分析报告的发布,组织结构、职位描述和人员定编的设计工作,乙方顾问人员在甲方现场的工作时间预计为30个工作人日。
3.1.3第三部分:完成绩效管理的设计工作,乙方顾问人员在甲方现场的工作时间预计为60个工作人日。
3.1.4第四部分:员工培训体系的设计工作,乙方顾问人员在甲方现场的工作时间预计为20个工作人日。
3.1.5第五部分:完成核心流程和制度的设计工作,乙方顾问人员在甲方现场的工作时间预计为20个工作人日。
3.2本项目实施阶段的时间为十二个月,乙方派驻一名顾问常驻甲方十个月,对项目设计的各种方案进行广泛的培训和宣导,协助甲方推动咨询方案的深入实施和有效执行。
四、项目培训计划
4.1第一部分咨询工作的培训分两次实施,每次半天,培训主题为《现代组织设计与管理》和《工作分析与职位描述》。
4.2第二部分咨询工作的培训分两次实施,每次半天,绩效管理体系的培训主题为《目标绩效管理》。
4.3第三部分咨询工作的培训分二次实施,每次半天,薪酬福利体系的培训主题《如何进行岗位价值评估》。
4.4第四部分咨询工作的培训主题为《如何编制人力资源流程和制度》,时间为半天,通过培训使学员了解并掌握人力资源流程和制度的规划识别方法、编写方法等。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双方共同的义务
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规定的内容,并协商解决合作中出现的有争议的问题。
5.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为保证咨询项目工作得以顺利进行,甲方应就本项目成立独立的项目组,同时委派一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协调乙方和甲方项目组及各部门人员的沟通,并代表甲方组织进行内部研讨、审批确定咨询工作计划和工作过程中所交付的各种咨询成果。
5.2.2为保证项目按期完成,甲方应对项目进行过程中有关问题及时做出决定,对乙方交付的各种咨询方案和文本及时反馈意见。在乙方交付各种阶段性咨询方案和文本后的二周时间内,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书面的修改意见,否则视为甲方已接受该阶段的咨询成果。
5.2.3甲方应提供乙方因咨询工作需要的相关信息资料,并积极配合乙方项目顾问按计划进行培训、讨论等工作。
5.2.4甲方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履行服务时必须的独立办公室、网络、桌子、椅子、长途电话及交通便捷等。
5.3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3.1为保证咨询项目工作得以顺利进行,乙方应就本项目成立项目组,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应经过甲方项目组的认可。
5.3.2乙方应按照协议的要求,根据项目计划保质保量完成服务范围所规定的工作,按时向甲方提交合同要求的各种咨询成果及培训资料。
5.3.3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甲方对项目执行及提交成果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正。
篇3:项目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拟为全球投资商、项目方提供一个信息交流平台,并利用各方资源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
一、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a.甲方提供的项目必须为真实可靠,并已得到政府立项。
b.甲方在接受乙方的服务期间已有投资方达成协议的,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造成的后果,将由甲方负责。
c.乙方应将在接受服务之前将款项全部付清。
2.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a.乙方应严格按照服务条款进行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见附件1)。
b.原则上,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款项开始服务。
二、免责条款
a.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双方不承担责任。
b.非双方任何一方原因造成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双方不承担责任。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四、本合同未完善之处,双方本着互敬互让原则,协商解决。
五、双方有任何异议,可到所在国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甲方:_____计算机网络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
篇4:项目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诚实守信和公平公正原则,订立居间服务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居间事项
甲方现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客户开展环保类项目投资 事项,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内地相关客户信息且能够帮助甲方完成投资。现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拥有合适项目的资金需求方,协助甲方达成项目合作意向及投资意向。乙方接受该居间委托,并严格履行,已达成双方目的。
二、居间人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接受委托时,可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2、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所委托居间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找机会,并为甲方及相关相对人签订协议提供联络、协助及撮合等服务。
3、乙方在代理甲方所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4、乙方对甲方所投资项目及款项不承担任何的`担保责任。甲乙双方的关系仅为居间关系,不适用其他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
三、居间报酬
1、若乙方促成由环保项目持有方(借入资金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达成相关合作及投资意向,甲方按照实际投资额度的2%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该报酬在甲方或甲方所寻找的其他投资主体向相对人支付款项前予以支付。
2、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除应与支付外,还应以未支付款项额度为基数,以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合作资金及投资资金在相对第三方使用完毕后,仍需使用并与甲方签订续用合同的,本居间服务合同视为续展,酬金费用按照1%支付。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照本居间服务合同所确定的报酬数额的一倍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 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中所指项目合作、投资事项及款项,甲方有权直接出资或另行居间介绍其他主体介入出资,无论是由甲方直接出资或由甲方再行居间介绍其他主体介入该事项,只要乙方所介绍之客户获得相对额度的资金,皆视为甲方与乙方按照本协议所约定的居间报酬结算依据。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应对项目合作、所投资款项、操作程序的正当性及合法性承担责任。
4、本协议所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法律,合同文本以中文版为准。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5:项目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在此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双方责任,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的内容、价款、开发进度、交付方式由附录载明。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提供专人与乙方联络;提供所有需要放到网上的资料给乙方,并保证资料的合法性;按照附录要求,及时支付费用;甲方将在著作权法德范围内使用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将其复制、传播、出售或许可给第三方;甲方对本合同标的中的网页、图像享有排他的使用权。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提供专人与甲方联络;按附录要求,使用甲方资料,进行网站(程序)的开发;在附录的要求期限内完成项目,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在验收期内甲方要求下,对不合格地方进行修改;本合同标的及相关作品、程序、文件源码的版权属乙方所有。
第四条 验收:甲方可以通过任何上网的计算机访问测试网站;主页无文字拼写及图片(以甲方提供的资料为准)错误;网络程序正常运行;验收期为5天时间。
第五条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合同,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继续不履行、履行不当或者违反本合同,该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因不可抗力而无法承担责任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3天内,及时通知另一方;一方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承担责任,而造成损失的,不负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政府行为等。
第六条 保密条款:双方应严格保守在合作过程中所了解的对方的商业及技术机密,否则应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平赔偿。
第七条 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尽量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上诉至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八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补充内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6:项目服务合同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标准进行相关工作,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应遵循安全生产规定,在服务过程中,(除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或因甲方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甲方指挥安排不当出现事故由甲方负责外)所发生的人身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3.承包期间,若乙方另聘他人完成上述服务内容,则所聘服务人员的工资、劳保、福利、工伤事故等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如需变更、解除或终止,必须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视为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由违约方按合同计算的经费总额10%进行赔偿。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项目服务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依据诚实守信和公平公正原则,订立居间服务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居间事项
甲方现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客户开展环保类项目投资 事项,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内地相关客户信息且能够帮助甲方完成投资。现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拥有合适项目的资金需求方,协助甲方达成项目合作意向及投资意向。乙方接受该居间委托,并严格履行,已达成双方目的。
二、居间人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接受委托时,可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2、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所委托居间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找机会,并为甲方及相关相对人签订协议提供联络、协助及撮合等服务。
3、乙方在代理甲方所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其损失。
4、乙方对甲方所投资项目及款项不承担任何的担保责任。甲乙双方的关系仅为居间关系,不适用其他劳务关系相关约定或规定。
三、居间报酬
1、若乙方促成由环保项目持有方(借入资金意向的第三方)与甲方达成相关合作及投资意向,甲方按照实际投资额度的2%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该报酬在甲方或甲方所寻找的其他投资主体向相对人支付款项前予以支付。
2、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除应与支付外,还应以未支付款项额度为基数,以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3、本合同项下的项目合作资金及投资资金在相对第三方使用完毕后,仍需使用并与甲方签订续用合同的,本居间服务合同视为续展,酬金费用按照1%支付。
四、违约责任
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之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按照本居间服务合同所确定的报酬数额的一倍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 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约定事项
1、本协议中所指项目合作、投资事项及款项,甲方有权直接出资或另行居间介绍其他主体介入出资,无论是由甲方直接出资或由甲方再行居间介绍其他主体介入该事项,只要乙方所介绍之客户获得相对额度的资金,皆视为甲方与乙方按照本协议所约定的居间报酬结算依据。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应对项目合作、所投资款项、操作程序的正当性及合法性承担责任。
4、本协议所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法律,合同文本以中文版为准。
5、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7:项目服务合同
甲乙双方基本情况:
甲 方:
乙 方:
甲方为确保学校内外整洁清新和优良的校园环境,特将学校部分服务项目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的服务项目内容:卫生保洁及校园绿化养护
二、项目协议期限及费用支付
1.项目协议期限时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费用支付:
(1)保洁费每年按12个月支付给乙方,每月支付______元(大写: )
(2)绿化养护费每年________元,(大写: )分两次支付,每年6月和12月各付总服务费的一半。
三、服务形式、内容及要求
(一)保洁工作
1.保洁形式为学校的日常卫生保洁,保洁时间为甲方的每个工作日。
2.保洁范围:
⑴、校园内教学楼、办公楼、功能用房楼梯间及过道的垃圾清扫 ⑵、校园内各运动场所、广场、绿化带内垃圾清扫
⑶、会议室、厕所卫生打扫
⑷、寒暑假期间学校常规保洁工作
㈤、临时性的卫生打扫任务
3.保洁标准:
每日清扫保洁做到学校内的地面(含房屋过道和楼梯间)、绿化带、运动场所无零星垃圾杂物;会议室、厕所保持干净整洁。
(二)绿化养护工作
1、除草:草坪、花台内无杂草,除草后及时清理干净。
2、修补:适时对需要整形的花草进行修剪,对缺损的花草及时进行补种。做到树上无枯枝,草坪和花台内绿化全覆盖。修剪下的枝叶和枯死花草及时清理。
3、病虫害防治:要以预防为主,平时多检查,发生病虫害要及时处理,使用农药时按说明使用。尽量避免在学生上课期间喷洒农药和施肥。
4、日常管理:按季节条件和花草生长特点,适时浇水、施肥,确保花草生长茂盛。
5、寒暑假假期内可以不进行日常绿化维护,但开学前应将绿化维护好,确保开学时校园绿化的整洁美观。
6、突击管理:乙方保证随时能联系。遇甲方特殊活动或特殊要求,甲方联系乙方,乙方要在合理的规定时间内配合甲方对校园绿化进行突击维护。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之处,应责令乙方工作人员随时进行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情况对工作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2.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服务标准完成相关工作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甲方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工作用水、用电等基础设施设备。
4、甲方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工作所需的保洁及绿化养护工具,化肥、农药等。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甲方规定标准进行相关工作,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指挥,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
2.乙方应遵循安全生产规定,在服务过程中,(除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或因甲方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安全事故和因甲方指挥安排不当出现事故由甲方负责外)所发生的人身事故、责任与费用由乙方承担。
3.承包期间,若乙方另聘他人完成上述服务内容,则所聘服务人员的工资、劳保、福利、工伤事故等由乙方负责。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如需变更、解除或终止,必须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单方面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视为违约,应由违约方承担相应责任,并由违约方按合同计算的经费总额10%进行赔偿。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行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8:项目服务合同
甲乙双方基本情况:
甲 方:
乙 方:
甲方为确保学校内外整洁清新和优良的校园环境,特将学校部分服务项目承包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承包的服务项目内容:卫生保洁及校园绿化养护
二、项目协议期限及费用支付
1.项目协议期限时间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费用支付:
(1)保洁费每年按12个月支付给乙方,每月支付______元(大写: )
(2)绿化养护费每年________元,(大写: )分两次支付,每年6月和12月各付总服务费的一半。
三、服务形式、内容及要求
(一)保洁工作
1.保洁形式为学校的日常卫生保洁,保洁时间为甲方的每个工作日。
2.保洁范围:
⑴、校园内教学楼、办公楼、功能用房楼梯间及过道的垃圾清扫 ⑵、校园内各运动场所、广场、绿化带内垃圾清扫
⑶、会议室、厕所卫生打扫
⑷、寒暑假期间学校常规保洁工作
㈤、临时性的卫生打扫任务
3.保洁标准:
每日清扫保洁做到学校内的地面(含房屋过道和楼梯间)、绿化带、运动场所无零星垃圾杂物;会议室、厕所保持干净整洁。
(二)绿化养护工作
1、除草:草坪、花台内无杂草,除草后及时清理干净。
2、修补:适时对需要整形的花草进行修剪,对缺损的花草及时进行补种。做到树上无枯枝,草坪和花台内绿化全覆盖。修剪下的枝叶和枯死花草及时清理。
3、病虫害防治:要以预防为主,平时多检查,发生病虫害要及时处理,使用农药时按说明使用。尽量避免在学生上课期间喷洒农药和施肥。
4、日常管理:按季节条件和花草生长特点,适时浇水、施肥,确保花草生长茂盛。
5、寒暑假假期内可以不进行日常绿化维护,但开学前应将绿化维护好,确保开学时校园绿化的整洁美观。
6、突击管理:乙方保证随时能联系。遇甲方特殊活动或特殊要求,甲方联系乙方,乙方要在合理的规定时间内配合甲方对校园绿化进行突击维护。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有不符合标准之处,应责令乙方工作人员随时进行整改。若不及时整改,可以书面通知乙方并视情况对工作人员给予经济处罚。
2.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服务标准完成相关工作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3.甲方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工作用水、用电等基础设施设备。
4、甲方为乙方服务人员提供工作所需的保洁及绿化养护工具,化肥、农药等。
篇9:管理项目合同
签订须知
1. 该合同为某某局合同范本,原则上不得改动,如一定要进行修改,请附上《修改前后对比表》。为列入《修改前后对比表》的修改部分,视为恶意篡改,我局不予以承认。如
附件:修改前后对比表
请不要编辑版本。
2. 附上中标通知书、概算汇总表及费用计算详表
超过一百万合同需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
某区 工程
项 目 管 理 合 同
合同编号:
项 目 业 主:
建设管理单位: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项 目 业 主:
建设管理单位: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依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等,广州市某某局(以下简称业主),委托(以下简称建设管理单位)提供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经双方协
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业主委托建设管理单位组织工程管理的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某区
工程总投资:本工程总投资估算暂定为 万元。
施工工期:工程拟定于200 年 月开工,总工期初定为 个月,拟定
于200 年 月工程全面建成与投入使用,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内容:。
二、 委托服务事项及期限
业主委托建设管理单位,按本合同的约定开展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具体的
业主委托服务内容和相关职责详见本合同条款。
三、 建设管理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项目管理正常服务酬金暂定为 ,以财政部门审定的项目
建设管理费为准,由业主按合同有关条款约定的方式、时间向建设管理单位支付。
但发生合同变更或终止情形时,项目管理服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按合同有关条
款约定执行。
四、 本合同协议书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条款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
同。
五、 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构成合同的文
件被认为是互为说明的,如果在文件中出现含糊或歧义时,业主将向建设管理单
位发出必要的澄清或指示,文件的优先次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含补充协议);
2、中标通知书;
3、合同条款;
4、合同附件:
附件1、业主的要求
附件2、建设管理单位工作大纲
附件3 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目标
附件4 建设管理人员及其他投入的具体要求
5、双方确认需进入合同的其他文件。
六、 业主和建设管理单位严格保证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享有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
七、 本合同期限自签订日起始,在以下的条件均完成后终止:
1、完成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并结清所有费用款项;
2、通过财政部门的财务决算评审;
3、交付相关的工程建设与管理档案,办理完毕工程的移交工作;
4、按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期满且完成保修任务。
八、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九、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业主与建设管理单位各执壹份;副本玖份,业主执叁份,建设管理单位执叁份。
十、 本合同甲方中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为资金提供单位,只负责筹措资金。本合同签定后的有关土地开发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由本合同中其他甲方单位承担。
(以下无正文)
业主:广州市某某局 业主:广州南沙开发区土地开发中心 (公章) (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人: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建设管理单位:(公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传真:开户银行:帐号: 邮政编码:
篇10:管理项目合同
附件3
广西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合同书
为保证广西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正常开展,确保项目的完成质量,学校教务处与项目负责人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组保证按照学校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积极努力地开展项目工作,力保项目完成质量。
二、项目完成的内容要求见《广西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任务书》(附件),项目组应有计划地按任务书的要求开展工作。
三、项目组的经费使用保证严格遵守学校的财务制度,按财务要求进行报账使用。
四、项目组应按要求向学校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逾期不交或经审查不合格者,学校将终止其项目研究。
五、项目结题后,项目组应保证于本项目结束时间(6月 30日)前将结题报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论文、成果实物及其相关成果材料提交学校。
六、项目组保证项目在研究过程中应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能有违反学术道德的不良行为。
七、合同一式三份,项目负责人、学院和教务处各执一份,共同遵照执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项目负责人签字:指导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院签章:教务处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
附件
广西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
2
3
篇11:管理项目合同
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合同书
聘请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XXX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投资开发的****科技园项目的项目管理咨询顾问,提供全程管理咨询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于201X年X月日在【 】签署本合同书,以资共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科技园项目
2、项目位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3、项目建设用地:约300亩
第二条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项目管理咨询顾问,为甲方投资开发的****科技园项目提供全程管理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定位及发展战略决策规划。
2、项目投资咨询及项目可行性研究。
3、项目前期、工程施工、规划验收等全程的管理咨询服务。
4、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开发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审批手续。
5、负责处理项目开发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事宜。
6、协助甲方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薪酬设计、营销策划等。
7、其他与该项目有关的咨询服务。
第三条 乙方服务人员
乙方承诺由本人为主带领其他员工共同完成本合同书约定的服务事项,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指派其他人员协助完成服务事项。
第四条 服务年限
自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至****科技园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三十日止。
第五条 服务费、服务费的结算和支付
在乙方严格按本合同书约定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双方同意分阶段计算并按下列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给乙方服务费:
第1阶段:协助甲方于****年**月**日前,至迟于****年**月**日前完成****科技园项目设计方案行政审批工作,甲方于****科技园项目设计方案行政审批通过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2阶段:协助甲方于****年**月**日前,至迟于****年**月**日前完成****科技园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甲方于****科技园项目施工图审查通过后
【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3阶段:协助甲方于****年**月**日前,至迟于****年**月**日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甲方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4阶段:甲方于****科技园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第5阶段:甲方于****科技园项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 】元。
双方知悉并确认:
1、上述费用为乙方提供****科技园项目全程管理咨询服务的服务费用总额,除上述服务费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支付出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上述第3阶段、第4阶段和第5阶段的服务费,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之日转化为乙方购买****科技园项目房屋的预付款,房屋由甲方在****科技园项目可销售房屋中指定,房屋销售价格以甲方取得****科技园项目房屋所有权证之日为评估基准日进行评估确定。如双方最终就房屋买卖事宜无法达成一致,甲方应在房屋买卖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后十日内将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支付给乙方。(可以省去。供参考)
3、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阶段的服务费前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恪守本合同书约定,按本合同书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应恪守本合同书约定,本着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完成本合同书约定的服务内容。
第七条 保密
双方知悉并确认,在本合同书签署及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等信息,均为对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本保密条款永久有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书第五条的约定完成各阶段服务工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该阶段服务费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五日以上的,违约金标准加倍;逾期三十日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书,对乙方已经提供的本阶段的服务无需支付服务费,同时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书或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的签署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篇12:管理项目合同
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合同书
聘请方(甲方):北京新徽商联盟投资有限公司
受聘方(乙方):北京慧恒新瑞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投资开发的新时代广场项目的项目管理咨询顾问,提供全程管理咨询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于5月【 6 】日签署本合同书,以资共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时代广场
2、项目位置:湖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3、项目建设用地:约300亩
第二条 服务范围
甲方聘请乙方为项目管理咨询顾问,为甲方投资开发的新时代广场项目提供全程管理询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定位及发展战略决策规划。
2、项目投资咨询及项目可行性研究。
3、项目前期、工程施工、规划验收等全程的管理咨询服务。
4、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开发过程中政府相关部门行政审批手续。
5、负责处理项目开发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沟通事宜。
6、协助甲方完善企业管理制度,包括薪酬设计、营销策划等。
7、其他与该项目有关的咨询服务。
第三条 乙方服务人员
乙方承诺由 吴赐天本人为主带领其他员工共同完成本合同书约定的服务事项,经甲方同意,乙方可指派其他人员协助完成服务事项。
第四条 服务年限
自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至新时代广场项目通过整体验收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三十日止。
第五条 服务费、服务费的结算和支付
在乙方严格按本合同书约定提供服务的基础上,双方同意分阶段计算并按下列约定的付款条件支付给乙方服务费:
第1阶段:协助甲方于206月10日前,至迟于年6月30日前完成新时代广场项目设计方案行政审批工作,甲方于新时代广场项目设计方案行政审批通过后【2】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10000】元。
第2阶段:协助甲方于2013年05月20日前,至迟于2013年05月25日前完成新时代广场项目施工图审查工作,甲方于新时代广场项目施工图审查通过后
【2】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10000】元。
第3阶段:协助甲方于2013年06月15日前,至迟于2013年06月20日前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甲方于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2】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10000】元。
第4阶段:甲方于新时代广场项目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2】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6000】元。
第5阶段:甲方于新时代广场项目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后【2】日内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人民币【4000】元。
双方知悉并确认:
1、上述费用为乙方提供新时代广场项目全程管理咨询服务的服务费用总额,除上述服务费外,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另行支付任何费用。乙方在咨询服务过程中支付出的任何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每阶段的服务费前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法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恪守本合同书约定,按本合同书的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应恪守本合同书约定,本着诚信原则,尽最大努力完成本合同书约定的服务内容。
第七条 保密
双方知悉并确认,在本合同书签署及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口头等信息,均为对方的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均应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进行披露。本保密条款永久有效。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万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书第五条的约定完成各阶段服务工作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该阶段服务费千分之一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十五日以上的,违约金标准加倍;逾期三十日以上的.,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书,对乙方已经提供的本阶段的服务无需支付服务费,同时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书或本合同书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书的重要组成部分;
2、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书壹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的签署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篇13:管理项目合同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
工程项目名称:
委托方:
服务方: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合同
建设单位:
项目管理单位:
根据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对第二条中所明确的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并就具体事项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词语定义
1.1业主: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2项目管理单位:在协议中约定的,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相应资质的和独立法人资格的,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项目经理:企业法定代表人在管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具有相应资格的委托代理人。
1.4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5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代理单位:指受发包人的合法委托,以发包人的名义代理实施项目或项目部分内容发包工作,并具有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承包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被项目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
项目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或取得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8造价咨询单位:指业主委托的负责本工程造价咨询并取得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9工程:指业主和管理单位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10项目管理酬金:指管理单位为进行建设项目筹建、建设、联合试运转、验收总结等工作发生的管理费用。
1.11工程前期:指自工程立项起至工程设计完成止的阶段。
1.12施工准备期:自施工图设计开始起至签发开工令为止的阶段。
1.13施工实施期:自工程开工至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为止的阶段。
1.14竣工验收期:承包人按施工合同完成了项目全部任务,提出交工至发包人组织验收通过为止的阶段。
1.15造价咨询:指具有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受发包方的委托对工程项目进行造价控制的活动。
1.16施工监理:指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的监理活动。
1.17管理期限:协议书中约定的服务期限。
1.18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9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
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20图纸:指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文字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21合同关系:指发包方和承包方通过合同(协议)来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平等关系。
1.22管理关系:指管理单位按业主授予的权力对被管理单位实施的管理。
1.23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制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24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或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25工程项目总投资:指完成工程项目所发生的价款支出。主要包括土地费、设计费、勘察费、配套增容费、建安工程投资(包括设备)、二次精装修费、工程预备费等。
1.26项目建设周期:指从项目的立项至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止的全部时间。
1.27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按合同完成的项目全部任务,经验收合格,由发包人组织验收的活动。
1.28竣工结算:指承包方全部完成了协议书中约定的内容,交工之后,向发包方进行的最终工程价款结算的活动。
1.29竣工决算: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决算报表和竣工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活动。
1.30竣工备案:建设单位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有关法规向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的活动。
1.31联动试车:指新建企业或新增加生产工艺过程的扩建企业在竣工验收前,按照设计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整个车间的有负荷或无负荷联合试运行。
1.32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33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是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的要求。
1.34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35小时或天:本合同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天是休息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1.36审计:由国家规定的审计所或部门免费对工程各项费用的合法性进行审核的活动。
1.37项目管理月报:由项目管理单位按月向业主报告工程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1.39指定分包:指由发包方指定单位分包部分工程内容。
1.40竣工资料:指在协议中约定或按国家有关规定,承包方应
篇14:管理项目合同
项目管理合同
年 月 日
甲方:乙方:日期: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 与受托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书。
一、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的工程(以下筒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工程规模: 工程估算: 工期:。
二、本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件》中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⑴本合同协议书
⑵本合同专用条件及附录A;
⑶本合同通用条件;
⑷中标通知书;
⑸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⑹投标书及其附件;
⑺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或描述项目管理项目的技术性文件);
⑻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批复文件;
⑼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若存在歧义或不一致时,则按上述排列次序进行解释。
四、受托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
五、委托人向受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受托人支付报酬。
本合同自开始实施,至完成。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份。
委托人:(签章) PM:(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范围和法规
第一条 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项目”是指本协议书专用条件中指定的,并为之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项目。
2、“服务’是指PM根据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2.1“正常服务”是指附录A中列出的各项正常服务。
2.2“附加服务”是指:①委托人委托项目管理范围以外,通过双方书面协议另外增加的工作内客;②由于委托人或承包人原因,使项目管理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续时间而增加的工作。
2.3“额外服务”是指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以外,但根据协议书第二十五条的规定,PM必须履行的服务。
3、“工程”是指为完成项目所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提供给委托人的设备、设施及其它物品。
4、“委托人”是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所指的、聘用PM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5、“PM”是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中所指的、受委托人聘用提供项目管理服务的一方,及其合法继承人和允许的受让人。
6、“项目经理”是指由PM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负责人。
7、“项目经理部”是指由PM组建实施具体项目管理工作的机构。
8、“第三方”是指委托人、PM以外的其他有关当事方或法人实体。
9、“专业工作单位”是指由PM通过招标等方式选择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材料和设备供应及安装等工作,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
10、“合同”是指与本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委托的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关的委托人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合同。
11、“合同期限”是指合同有效期限,包括前期项目管理期限、实施期项目管理期限和后期项目管理期限。
12、“日”是指从任何一个子夜至下一个午夜的时间段。
13、“月”是指根据公历从一个月份中任何一天开始的一个月时间段。
14、“全过程管理的项目管理项目” 是指由PM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承担项目前期、实施期、后期所有的项目管理工作,实现项目建设的安全、工期、质量、功能、成本等管理目标。
15“建设实施阶段的项目管理项目”是指由委托PM对建设项目实施阶段实行项目管理,组织建设和实施资金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要求,在完成该项目后按规定交付使用。
第二条 建设工程委托项目管理合同适用的法律是指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专用条件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
委托人权利
第四条 委托人有选定工程总承包人,以及与其订立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 委托人有对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设计使用功能要求的认定权,以及对工程设计变更的审批权。
第六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按照其意愿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严密组织、科学管理;有权根据约定的项目管理服务内容及其内在要求,确定项目管理基本目标,制定项目管理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评价PM履行合同能力、内容、程度、质量等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 委托人有权对项目进行稽查,对违规行为提出纠正并视情实施查处。
第八条 委托人有权对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第九条 PM因其下列行为所造成建设项目出现诸如投资增加、工期延长、使用功能缺陷或工程质量不合格等现象,委托人有权要求PM赔偿损失。
(l)擅自变更建设内容;
(2)擅自扩大或缩小建设规模:
(3)擅自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
(4)工作失职或渎职。
(5)不按照委托人意愿或擅自行事。
第十条 PM调换项目经理须事先经委托人同意。
第十一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更换不称职的项目部工作人员。
第十二条 委托人有权要求PM提交项目管理工作周报、月报及项目管理服务范围内的专项的报告。对突发情况或其他非约定事宜应及时报告。
第十三条 委托人有权拒绝PM提出的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设资金或其管理报酬支付的计划或申请。
PM权利
第十四条 PM根据委托人和使用人的授权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有以下项目建设的组织、管理及协调权:
⑴ 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⑵ 选择工程分包人的建议权。
⑶ 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建议权;
⑷ 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⑸ 对建设项目各参与单位的生产作业计划进行审核、协调与管理; ⑹ 对建设项目现场安全、环境、文明施工进行管理;
⑺ 对建设项目工程、产品质量与各参与单位的服务质量进行管理;
⑻ 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PM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⑼ 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增强效益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⑽ 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凡与工程进度、造价、质量、功能、安全等有关的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并得到委托人同意。
⑾ 在向委托人报告并获得委托人同意的情况下,PM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在紧急情况下可边处臵边报告,但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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