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伪标识采购合同范本
“dxbyydycl”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20篇防伪标识采购合同范本,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后的防伪标识采购合同范本,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1:防伪标识采购合同
订购合同号:_________
一、合同双方:
甲方(网络服务中心或营销机构):_________
乙方(入网企业):_________
二、合同内容:
为严格防伪标识的生产管理,为入网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树立入网企业和数码防伪系统的品牌形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特签订本《防伪标识订购合同》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防伪标识采购合同范文节选!
三、合同条款:
┌──────┬───────────────────┬──────┬───────┐
│入网企业名称│ │系统注册编号│ 年 号 │
├──────┼───────────────────┼──────┼───────┤
│企业地址 │ │电话 │ │
├──────┼────┬────┬─────────┼──────┼───────┤
│邮编 │ │联系人 │ │传真 │ │
├──────┼────┼────┼────┬────┼──────┼───┬───┤
│年预计订标量│ 万枚│本批订标│ 万枚│ 单价│ 元/枚│制版费│ 元│
├──────┼────┴────┴────┼────┼──────┴───┴───┤
│标识交货日期│ 年 月 日 │标识面积│ │
├──────┼──────────────┴────┴──────────────┤
│标识类型 │刮开式标识□ 揭起式标识□ 激光揭起□ 明码□ 服装挂卡□ 合格证□│防伪标识采购合同范文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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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艺要求│ │
├──────┴──────────────────────────────────┤
│合计金额(大写): │
├──────┬─────────┬────┬───────────────────┤
│资金结算时间│ │结算方式│ │
├──────┴─────────┴────┴───────────────────┤
│合同附则:│
│1.本《防伪标识订购合同》是双方签订的《入网协议》附件之一,仅对乙方每批订购的防伪 │
│标识的具体要求进行签订,其它条款遵照《入网协议》执行。 │
│2.标识的设计样图及生产要求(附后)作为本合同附件一起存档备案。如需要“小样”设计 │
│另行说明。│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自保管一份。 │
│4.本合同履行地:__ │
├─────────────────────────────────────────┤
│备注说明:│
│ │
│ │
├────────────────────┬────────────────────┤
│甲方开户银行: │乙方开户银行: │
│甲方银行账号: │乙方银行账号: │
│甲方税号: │乙方税号: │
│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
│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
篇2:审计报告防伪标识查询
审计报告防伪标识查询
关于对鉴证业务报告实行粘贴防伪标识管理的通知【1】
桂会协〔20xx〕4号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维护我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打击假冒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出具鉴证业务报告的行为,方便报告使用人及相关部门查询,促进会计服务市场的规范。
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工商局《关于印发广西区注册会计师行业鉴证业务报告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桂财会〔20xx〕6号)的要求,经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20xx年12 月30日三届五次常务理事会议讨论通过,定于20xx年3月1日起正式对全区事务所依法出具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包括企业年检期间出具的审计报告,下同)、验资业务报告实行粘贴防伪标识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防伪标识管理的对象和范围
凡经自治区财政厅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及分所均属于防伪标识管理的对象。
防伪标识粘贴的范围为各事务所依法出具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验资报告。
二、防伪标识的使用规定
(一)事务所对外出具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验资报告,除按《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第1502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规定应包括的要素外,应在报告正文首页右上角位置粘贴统一印制的防伪标识。
事务所出具的单个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验资报告仅配发防伪标识一个,
作为正本交由委托方办理工商年检、公司注册登记等使用,如报告一式多份(含事务所存档的),则其余副本无须粘贴防伪标识。
(二)防伪标识由我会统一编号,每个编号的防伪标识仅对应粘贴在一个审计报告或验资报告上。
(三)各事务所、分所应当建立防伪标识登记、使用、保管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同时对防伪标识的使用承担相应责任。
(四)事务所防伪标识遗失的,应立即在省级以上报刊刊登公告并同时向我会备案。
三、防伪标识的申领和发放
(一)由申领人填写《会计师事务所申领防伪标识登记表》,经我会经办人员核对申领人身份后,免费发放给各事务所、分所使用。
(二)防伪标识发放时间从20xx年2月5日起开始。
区外事务所在我区设立的分支机构和区内事务所设立的分支机构直接在我会领取。
未经登记备案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不发放防伪标识。
(三)在南宁市的事务所初次申领防伪标识数量为100个,之后领取防伪标识一个批量发放限额为50个。
南宁市以外的事务所初次申领防伪标识数量为150个,之后领取防伪标识一个批量发放限额为100个。
(四)在南宁市内的事务所防伪标识结余数量为10个时,在南宁市外的事务所防伪标识结余数量为20个时,可到我会领取下一批次防伪标识。
由各事务所对应防伪标识编号填写《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备案表》(附件一)、《验资报告备案表》(附件二),同时将纸质和电子版《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备案表》、
《验资报告备案表》(这两个备案表从区注协网站“相关下载”栏下载)及对应收取服务费用的发票存根送我会。
我会核对发票存根及备案表后,依据各事务所报送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备案表》《验资报告备案表》对应的防伪标识序号,随机抽取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作底稿,并明确送达我会(或实地抽查)时间后,发放下一批次防伪标识。
事务所领取防伪标识时间超过六个月而尚未达到领取下一批次防伪标识条件的,应按上述要求报送已使用防伪标识的相关资料。
四、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验资报告防伪标识使用的监督
(一)对不执行行业决议,出具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拒不粘贴防伪标识的事务所将根据情况给予训戒、通报批评、社会公开谴责等惩戒,并建议工商部门在一定的期限内对其出具的审计、验资报告不予采信。
(二)我会将加大对年度会计报表审计、验资业务质量检查力度,按不低于10%的比例对各事务所出具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作底稿进行抽查,重点检查是否降低标准收费,执业质量状况等内容。
五、实行防伪标识管理的相关法律关系
事务所在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验资报告上粘贴防伪标识,仅证明各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主体上的合法性和形式上的真实性。
各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内容的真实、合法,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附件请从网站“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一、会计师事务所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业务报告备案表
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业务报告备案表
三、会计师事务所申领防伪标识登记表
广西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xx年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印发《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验资报告统一使用防伪标识管理办法》的通知【2】
辽财注[20xx]998号
省直各部门,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工商局、国资委(局、办)、国税局、地税局,中央驻辽宁(沈阳、大连)监管机构,各商业银行、金融机构驻辽宁(沈阳、大连)分行、办事处,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加强诚信建设,提高全省经济信息质量,促进全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现将《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验资报告统一使用防伪标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从20xx年1月1日起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验资报告时均须粘贴统一规定的防伪标识;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社会公众应使用粘贴有防伪标识的审计、验资报告,需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辽宁省国资委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
二○xx年十二月十四日
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验资报告统一
使用防伪标识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推进诚信建设,维护社会公众利益,整治非法中介机构假冒事务所出具审计、验资等鉴证报告以及事务所对监管机构隐瞒业务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事务所业务收费和会计市场秩序,现制定《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验资报告统一使用防伪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鉴证报告,是指注册会计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鉴证对象信息发表鉴证意见的书面文件。
鉴证报告包括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审阅报告、审核报告、司法鉴证报告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省依法设立的事务所和事务所的分所以及外省来我省执业的事务所。
第四条 事务所接受委托依法执行的鉴证业务,出具的鉴证报告,均应当粘贴防伪标识,并实行备案管理。
防伪标识分为?审计报告防伪标识?和?验资报告防伪标识?两种。
审计报告防伪标识?用于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审核报告、司法鉴证报告等报告,?验资报告防伪标识?用于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第五条 政府部门、投资者和债权人及社会公众,可以登录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lncpa.org.cn,查询、验证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真伪。
第六条 对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粘贴防伪标识的规定,属于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行为。
粘贴防伪标识的鉴证报告仅证明此报告是经依法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法律责任主体仍然是事务所,辽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注协?)不承担鉴证报告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七条 省注协负责防伪标识的监制、发放、使用监督和备案管理。
防伪标识由省注协免费发放给事务所使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
为防止私印、伪造防伪标识,省注协将实行不定期的换版。
换版时,省注协应当通知各事务所和政府有关部门,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告。
第八条 事务所应当依据鉴证业务类型在致送委托人的鉴证报告正本的正文首页右上角粘贴 ?审计报告防伪标识?或?验资报告防伪标识?,在报告正文的所有页脚标注?本报告防伪标识号码为‘ххххSххххх’或‘ххххYххххх’,欢迎登录辽宁省注册会计师网站www.lncpa.org.cn查询?字样。
一枚防伪标识只能对应一份鉴证报告。
当同一文号的鉴证报告需向委托人提交多份副本时,事务所可将粘贴防伪标识的鉴证报告正本的正文首页复印使用,最后一页应为加盖事务所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原件。
事务所留存的鉴证报告副本,也应同样办理。
第九条 省内事务所到外省执业,在遵照本办法粘贴防伪标识的同时,遵守当地规定增贴当地的防伪标识。
外省事务所在辽宁省临时执行鉴证业务的,可直接到省注协领取并粘贴防伪标识。
省注协做相关登记,审核后即可发放防伪标识。
第十条 事务所在首次备案领取防伪标识时,须向省注协提交下列材料:
(一)《辽宁省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粘贴防伪标识备案申请表》;
(二)事务所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四)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签字手迹、个人名章印模等;
(五)守信承诺书(见附件)。
已按前款规定办理登记备案且经省注协审核确认无误的事务所,可填列并持《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防伪标识领取、使用、上缴情况登记簿》,到省注协申领防伪标识。
外省事务所临时领取防伪标识的应向省注协提交事务所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资格证书、业务约定书及收款发票复印件,省注协审核登记备案后发放防伪标识。
本条第一款、第三款要求提交的复印件材料,均应加盖事务所公章。
事务所有关本条第一款提交材料中的相关事项发生变更时,及时向省注协提交更新后的材料。
第十一条 事务所非首次申领防伪标识,应当提前向省注协预约,持《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防伪标识领取、使用、上缴情况登记簿》和下列材料,经省注协审核后,领取防伪标识:
(一)事务所的介绍信;
(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
(三)事务所审计报告防伪标识使用情况备案表、事务所验资报告防伪标识使用情况备案表;
(四)鉴证报告收费发票存根联原件或记账凭证联原件及复印件;
(五)省注协指定抽查的鉴证业务工作底稿。
第十二条 省注协根据事务所上年度同期业务量和业务增长情况酌情确定分批发放防伪标识的数量,但每批发放最多不超过80枚。
事务所防伪标识结余数量少于上批领取数量的20%时,可到省注协申请领取下一批防伪标识。
第十三条 事务所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省注协暂停发放防伪标识,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一)事务所因违法违规执业而受到行政、司法等部门暂停执业,在停业期间的;或受到撤销或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的;
(二)业务收费低于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基准价百分之八十的;
(三)未遵守防伪标识相关管理制度,且管理混乱,存在贩卖、转借、转让防伪标识的;
(四)未按要求完成防伪标识网上报备的;
(五)备案资料及手续不完整的;
(六)网上报备信息、报备资料、工作底稿三者之间互相不符的。
存在前款规定的第(二)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事务所,认真整改后,省注协恢复发放防伪标识。
第十四条 事务所应建立防伪标识登记、使用、保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防伪标识。
严禁贩卖、转借、转让防伪标识。
篇3:标识标牌合同
甲方:遵义天华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新概念广告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维也纳小区标识标牌 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制作
1、规格 、数量:页
2、材质:所有边框材质见附图标明(涉及不锈钢制作的必须采用长城牌的)
3、要求:所有安装、制作的标识标牌等保修3年(因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产品的损坏,其外物影响损坏、则不在保修范围内)。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处理完毕,
二:广告安装
安装地点:宁波路维也纳小区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标识标牌制作费(即合同总价款):共计人民币 20545.0元,大写:贰万零伍佰肆拾伍圆 整。
2.支付方式:
制作安装完成,经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合格后,在完工后 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款19545.00元大写:壹万玖仟伍佰肆拾伍圆 整。
后13个月内付清.
四: 工程期限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标识标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3、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
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六:关于验收
1.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标识标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 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4. 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篇4:标识标牌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揽中国石油联合生产指挥中心基地停车场车库及户外导视系统标牌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制作内容及要求
1.1甲方委托乙方依据本合同规定,制作安装符合甲方要求的标识、标牌;
1.2具体规格、数量与边框材质详见附件一《停车场车库及户外导视系统标牌制作内容及报价单》所确定内容;
1.3乙方在制作安装的标识标牌必须保证质量,保修期为三年(因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产品的损坏,外物影响损坏、则不在保修范围内)。乙方在接到通知后72小时内处理完毕;
1.4安装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市;
二、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2.1本项目制作、安装及维护总费用计人民币:壹拾陆万叁仟玖佰叁拾捌元整(¥0元 );
2.2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本合同的全额发票,甲方须在收到发票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50 %预付款,即人民币:捌万壹仟玖佰陆拾玖元整(¥ 元);
2.3乙方制作完成甲方验收成品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40%项目余款,即人民币:陆万伍仟伍佰柒拾伍元贰角整(¥ 元);
2.4安装完成并由甲方验收通过后,甲方支付乙方项目总额的 10 %项目余款,
即人民币:壹万陆仟叁佰玖拾叁元捌角整(¥ 元)。
2.5甲方以转账或电汇形式向乙方付款。
三、项目制作安装期限
3.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十五天内完成合同所定项,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雨、雪、四级以上大风)工期顺延;
3.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四、双方权利义务
4.1甲方的权利义务
4.1.1办理标识标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4.1.2有权对乙方的制作、安装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参考;
4.1.3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1.4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4.1.5甲方协调好乙方在安装过程中的现场一切事宜,不得造成乙方产生窝工和停工的损失。如情节严重,乙方有权利向乙方索要误工费;
4.1.6乙方在制作、安装及维护过程中,如发生工作人员受伤、伤病等任何安全问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2乙方的权利义务
4.2.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4.2.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沟通,并与甲方协商修改方案;
4.2.3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不仅要保证制作质量,应确保向甲方提供的制作物符合规定的品质,接受甲方的意见和建议;
4.2.4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甲方的要求及时完成有关工作;
4.2.5由于乙方制作安装错误产生的问题,乙方有责任在设计制作上进行修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违约责任:
5.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付款方式执行时,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5.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按时制作、安装标识标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5.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返工的相应损失,并承担由于制作及安装质量问题所致的一切后果;
5.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5.5如属乙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所定项,乙方须根据实际情况赔付甲方损失费用;
5.6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向甲方书面申请验收,甲方收到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组织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五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单位法人公章,并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6.2甲乙双方因故需变更或终止本合同时应提前通知对方,对本合同中的遗留问题取得一致意见,在补充条款中进行说明或签订补充协议。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
七、其他条款
7.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形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执行;
7.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纠纷,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如有争议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7.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理人(签章):
电话:
20 年 月 日
乙方: 代理人(签章): 电话: 年 月 日
篇5:标识标牌合同
甲方:醴陵泰安医院
乙
方: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醴陵泰安医院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标识标牌制作
1、规格、数量:见标识标牌甲方技术要求。
2、材质与投标时所提供小样材质相同。
3、标识标牌的颜色、规格、款式选择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完成。
二:标识标牌安装
安装地点:医院综合大楼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标识标牌合同总价款:捌万柒仟玖佰肆拾元整。
2、支付方式:
安装全部完工验收合格后二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余款。
3、规格、数量增减按照乙方预算单价表及合同扣率执行。
四: 工程期限:
1、合同工期20天,签订合同后第二天开始计算。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权力、义务:
1、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2、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3、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2)乙方权力、义务: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书面通知甲方,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在标识标牌安装期间,乙方要严把质量关,保证标识标牌的安装安全、牢固,不存在安全隐患。
4、安装标识标牌期间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5、在安装标识标牌过程中不得损坏主体工程墙面及屋顶,如有损坏乙方负责恢复。
六:关于验收
1、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必须组织
正式验收,甲方在完工后3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七:售后服务
1、楼顶不锈钢3年内不生锈,不褪色, 3年内免费维修和更换,3年以后出现问题只收取成本费用和工时费;
2、标识标牌上的颜色在6年内不褪色、不变形,若出现褪色、变形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1000元,工期顺延。
2、乙方未按合同第四条规定时间完工,每逾期一日,支付违约金1000元。
3、乙方应保证工程质量、结构牢固性、抗风力等指标达到国家标准。如未达标乙方应承担返工及相应损失.
九、此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醴陵泰安医院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电话:
xx年10月26日
篇6:标识标牌合同
甲方(加工方):
乙方(承揽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标识、标牌制作、安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标识制作概况
1.1标识制作名称:标识标牌设计、制作、安装标识制作。
1.2标识制作地点:。
第二条标识制作承包范围
2.1本标识制作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揽方负责按照加工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制作并安装标识标牌,具体位置由甲乙方现场确定;
(2)一切为正常完成施工所需的杂项和劳务,无论是否明确列示于合同文件之中。
第三条合同工期
3.1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以加工方书面通知的开工日期为准。
3.2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以及经承揽方书面同意的延长期限)。
3.3合同工期:个工作日。
第四条质量标准及材质标准
4.1按照国家及市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达到合格等级。
4.2材质标准:全部材料使用国家标准规范材料。
第五条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5.1合同总价款:元整(小写:¥元整)。
备注: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组成详见附件一:标识制作量清单。
5.2付款方式:
(1)验收完成后日内,加工方支付合同结算总价款的%,即¥元整;
(2)标识制作总价款的%作为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保金”),加工方在质保期(本合同规定为年)满以后的日内,向承揽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不计任何利息。如在质保期内存在质量问题需要维修或更换的,而承揽方未能及时响应的,直接扣除质保金支付,不足以弥补加工方损失的,由承揽方补足。
5.3加工方向承揽方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六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6.1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合同协议书;
(2)标识制作量清单(A4×1P)。
第七条标识制作的实施
7.1承揽方在标识制作实施过程中不得使用非国家标准的材料、设备或使用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如有使用,承揽方应按照加工方的要求立即更换,并且发生的材料和设备的费用由加工方在合同总价款中扣除,不予支付,如因此对标识制作实施造成延期或者其他损失的均由承揽方负责。
7.2承揽方向加工方承诺按照经加工方确认过的设计图纸进行制作和安装施工。按照约定日期竣工,并承担标识制作质量保证责任。且未经加工方同意,承揽方不得擅自将本合同标识制作向任何第三方转包或者全部分包。在标识制作实施、竣工及修补质量缺陷的过程中,承揽方应当遵守所有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标准,遵守安全施工的规定;应当采取必要和适当的措施,保持现场和标识制作的井然有序和安全可靠,以免发生安全事故,并承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当所造成事故的责任和费用;设置必要的防护与警示牌,保证邻近地区人员和财物的安全;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承揽方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财物的安全负责,如果在标识制作实施、竣工及修补质量缺陷的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导致的人员损伤、财产损失,由承揽方负责出面解决并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造成标识制作工期延误的,承揽方并应承担逾期交付标识制作的违约责任。
7.3承揽方应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执行安装标识制作,随时接受加工方委派的代表的检查查验,为检查查验提供便利条件。如果检查、检测、检验的结果表明,材料、设计或者工艺有缺陷或不符合本合同的约定,加工方有权拒收此材料、设计或工艺,承揽方应当立即修复上述缺陷并保证其符合合同文件的约定。
7.4承揽方应保证标识制作质量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如实施的标识制作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加工方可随时要求承揽方返工,承揽方应在加工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并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7.5承揽方在标识制作实施完毕后,加工方日内安排与承揽方共同进行标识制作验收。如验收不合格的,承揽方应在加工方要求的时限内完成修复工作,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给加工方造成其他损失的,承揽方并应赔偿。
7.6承揽方负责实施的标识制作通过加工方的验收且加工方同意支付费用的,不免除承揽方对于项目标识制作的质量保证责任。承揽方保证交付的标识制作符合标识制作所要求的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如标识制作出现任何质量问题,承揽方应负责修复并承担全部责任。如因承揽方实施的标识制作质量不合格导致安全事故,对于所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承揽方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如果加工方因承揽方实施的不合格的标识制作而遭受任何损失的,承揽方应向加工方进行赔偿使加工方免遭损失。
7.7如承揽方和加工方对实施的标识制作质量有争议的,双方共同委托一家质量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鉴定结论认定承揽方实施的标识制作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则鉴定费用由承揽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用由双方分担。
7.8标识设计元素由加工方提供,如涉及工业产权、知识产权、版权、使用权、肖像权等相关法律问题其责任由加工方承担,承揽方不当使用的除外。在标识制作安装完成之后,承揽方应将加工方提供的资料全部返还加工方,不得留存任何形式的复本,承揽方亦不得将加工方提供的资料内容用于本合同以外的任何用途。承揽方制作完成的标识,其知识产权以及画面载体的所有权归属于加工方所有。
7.9承揽方保证其具备完成本合同项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识制作、安装等)的资质和条件。
第八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定义: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中国法律或一般国际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不可抗力的后果:
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其他各方,并在其后的十五(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
4.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5.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如承揽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标识制作实施,每迟延一天,应向加工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5天的,加工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方承担合同总价20%违约责任。
9.2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逾期未足额付款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0.05%向收款方支付违约金,同时仍应履行付款义务。
逾期超过30天的,收款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付款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凡本合同未尽事宜发生争议时,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加工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第十二条其他
标识制作报价清单属商业机密。合同任何一方,如未获得对方书面认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合同的任何内容及相关的信息,否则守约方有权追究违约方的责任。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于年月日共同签署: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话:
传真:
合同执行负责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署时间:年月日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
电话:
传真:
合同执行负责人:
电话:
开户行:
帐号:
签署时间:年月日
篇7:四六级证书明年贴上照片,改版后将增加防伪标识.
四六级证书明年贴上照片,改版后将增加防伪标识.
沿用了的.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明年将改版。四六级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昨天透露,改版后的四六级证书最大的变化就是证书将贴上照片,同时证书将增加防伪标识。
据了解,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已经举办16年了,每年大约有600万人参加考试。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已得到了社会公认,证书已被社会广泛采纳。目前,四六级已经成为大学生就 业的一个重要砝码。同时,很多院校为了提高通过率,将英语四级证书与学位证书挂钩,未通过四级考试的学生没有学位。
四六级考试中心有关负责人昨天告诉记者,因为四六级证书的含金量高,社会上出现了假四六级证书。记者了解到,目前四六级证书还没有像学历证书那样可以上网查询辨真伪,要想辨别真伪只能到持证者所在高校或考试中心查询。
英语四六级证书将被贴上照片,结束四六级证书一直没有照片的历史,同时,改版后的四六级证书将增加防伪标识。
篇8:标识系统设计合同通用
标识系统设计合同通用模板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内容:标识系统方案、扩初、施工图设计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目录
一、合同依据
二、项目基本概况
三、制作、安装依据
四、制作、安装的进度
五、制作、安装费用及支付条款
六、双方责任
七、工程保修
八、其它约定
一 合同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1.2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项目的标识系统的制作、安装工作。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保证工程的质量、进度,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合同,且共同遵守。
二 项目基本概况
2.1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2.2项目地点:_______________
2.3建设规模:_______________
景观设计总面积_______平方米,具体以实际景观设计面积为准。
三 制作、安装依据
3.1合同所规定的内容。
3.2甲方所提供的标识系统全套施工图。
3.3本工程设计图纸的编制方法,应以《市设计文件编制标准》为标准。
3.4设计规范和规定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有关设计规范和设计规定。
3.5工程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3.6所有设计和来往文件的使用文字均为中文。
四 双方责任
4.1甲方责任
4.1.1提供标识系统的全套施工图,以作为乙方的设计依据。
4.1.2甲方应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的遗留问题。负责提供将施工水电接至乙方施工区域边缘,由乙方安装计量表具,负责施工其间的水、电费用。
4.1.3负责通至施工区域门口与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进出的需要。(乙方应在该通道上采取相应措施,保证道路的畅通,且费用自理)。
4.1.4对隐蔽工程等关键工序,甲方可请权威机构或部门进行复核或检验,复核或检验合格则甲方承担相应费用;如不合格,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及一切造成的损失。
4.1.5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及时支付建设费用。若甲方超过合同规定的日期支付乙方的建设费,应偿付逾期违约金,每逾期一天,违约金按违期的设计费的万分之五计算。
4.1.6若由于甲方的原因使工期延误,合同条款中相应的竣工日期将向后顺。
4.2乙方责任
4.2.1乙方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
4.2.2工程结束之前,乙方应保证该工程主要施工人员的稳定性、专业性;积极配合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遵守甲方工地现场管理规定。
4.2.3乙方在签订合同之前已查看了工地及周围的环境,掌握了所有与工程施工有关或对施工有影响的情况,如当地气候情况、道路、交通流量、劳动力的提供范围等。甲方将施工场地移交给乙方后,乙方有责任和义务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对施工场地上发生的一切负责,若发生非政府原因(如当地居民干扰施工),或非甲方指令而影响施工导致工期拖延及财产损失,甲方概不负责,由乙方自行消化。
4.2.4开工前乙方应对施工图纸认真核查,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及会审工作,指出图纸上任何不符施工常规或惯例之处,并做好各系统管线的综合平衡工作。如因乙方未能协调解决此类矛盾而造成工程费用增加和工期损失,乙方将承担80%的责任。乙方必须配备专职的预结算人员满足甲方的工作。
4.2.5参加各类施工协调、配合会,由于工地交叉施工引起的问题,有义务进行配合协商解决,服从甲方总协调作出的决定。
4.2.6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因乙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不力而引起的第三方事故,其责任应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而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全部赔偿。
五 制作、安装的进度
该项工程将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竣工。
六 制作、安装费用及支付条款
按照上述基本服务内容,乙方的标识设系统制作、安装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支付步骤如下:
6.1甲方支付20%的`工程款后即开始工程制作;
6.2标识制作安装完毕,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验收之日起十天内付款至结算总价的90%止(注:如甲方提出增加工程量,即多出费用由甲
方承担,并按最后结算付款)。
6.3留保修金为结算总价的5%,保修期满后按实结清。
七 工程保修
7.1工程保修金为本工程结算总价的百分之五。
7.2保修期以工程总体竣工验收,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甲方,双方在移交证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
7.3甲方代表在保修期期满之前,指示乙方重建、修补缺陷,乙方应在保修期内或保修期满后的14天内实施甲方代表指示的上述工作。
7.4如果甲方代表认为修补缺陷的必要性是由下述情况造成的,则所述的全部工作应由乙方自费完成:
7.4.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使用材料、工程设备或工艺;
7.4.2乙方负责设计的部分永久工程出现了缺陷;
7.4.3由于乙方的疏忽或者未能按照本合同规定履行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7.5乙方在合理时间内未能执行甲方代表修补缺陷的指示时,甲方有权雇佣其他单位来完成这项工作。如果这项工作按合同规定应由乙方自费完成的,则发生的费用应由乙方支付。
7.6在保修期满之前,如工程出现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甲方代表可指示乙方在甲方代表的指导下调查原因。如果这种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不属于乙方的合同责任,乙方进行这项调查的费用由甲方支付;如果这种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属于乙方的合同责任,则上述调查工作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并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自费修补这种缺陷、差失或其他毛病。
7.7乙方负责维修的质量,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六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否则,即使保修期满,也应该继续维修,相应的保修款待三个月满后支付。
7.8维修工作完成后,乙方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失,则乙方应承担相应负责。
7.9保修金返还方式:
从保修日期起算,一年期满后十五天内返还剩余保修金。
八 其它约定
双方同意,如对本合同内的工程相关事项有所争议,将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中国境内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遵守其根据中国法律所做出的裁决。
8.1本合同及合同条款如需增订、修删,必须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并按时间顺序编号,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时,应按最新的补充协议约定执行。
8.2双方约定彼此间联系方式除特殊规定外一律以传真为主,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为辅,并即时对文件作确认与签收,就其中内容须在三天内作出答复。
8.3合同执行时,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天灾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而无法履行时,可由双方协商作出决定,将本合同顺延期。
8.4甲方指定为项目负责人,乙方指定为本项目负责人,如果更换本项目之负责人,须提前一周书面以公司的名义并法人签字通知甲方,同时须征得甲方同意。
8.5通知:除本合同另有规定的外,通知以传真、电子邮件、邮局挂号、快递等方式。如通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则以发传真或电字邮件当日为通知日;如通知以邮局挂号或快递方式寄送的,则自寄送日起第二天为通知日。
8.6因履行本合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的著作版权和专利申请权等和知识产权权益给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根据设计成果申请专利的权利。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成果,包括乙方委托外聘顾问指导完成的成果。
8.7工程停建、缓建、终止合同、奖罚:
8.7.1停建:当甲方终止或中断景观工程,或乙方被通知无限期停止工作时,此工程做停建论。甲方则须支付于乙方各阶段已做出的局部或全部设计费用,乙方收清费用后,合同终止。
8.7.2缓建:如本工程在停建后于合同有效期内恢复施工,无重大修改,此工程作缓建论。乙方需继续依据合同条款提供一切设计和顾问服务,由此涉及的尚未付清之部分服务费由双方重新商定。所有因缓建而导致的任何增加工作,甲方应按实际情况给予乙方补偿。
8.7.3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在此工程进行的整个时期需努力维持一个互信的良好合作关系,在合同有效期内,除非发生不可抗拒的力量,无论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不因对方错误或过失的情况下提出终止合同,都应支付对方总设计费的10%作为补偿费用。
8.7.4奖罚:若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进度拖延或甲方无故推迟支付乙方工作酬金,则每拖延一天按设计总费用的0.3%加以扣出或补偿。
8.8本合同及合同条款中文版本一式肆份,甲乙方各贰份。本合同及合同条款自甲、乙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 承接方(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代表: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代表: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
篇9:标识标牌的合同
武汉江南名家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标识标牌承包合同书
二零零年 月 日
标识标牌工程合同书
甲方:
乙方:
一.导言
甲乙双方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安装工程管理条例》的前提下,依据政府对广告装饰行业管理的有关条例、政策、法规之规定,在甲方认可乙方《公安路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的基础上,为保护双方利益,经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二.工程信息
1. 工程地址:甲方愿意将位于 市标识标牌工程交给乙
方 ,具体信息如下:
2. 工程类别
三.工程承包形式
本工程采取:合同价款内所施工项目以乙方提交的预算为准进行包工包料的承包形式,包干结算。乙方提交的《公安路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及预算中所涉及到的主要材料样本(板)甲方审核后甲乙双方签字认可无争议。
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项目及材料不在包干范围内工程项目,结帐方式同第六条。在施工过程中涉及到乙方预算书中没有的项目,甲方不得在没有下达相应变更的情况下,要求乙方施工。结帐方式与总合同付款同步。
四.工程价款
根据《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经甲乙双方进行友好洽谈,确定本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人民币:不含税造价 元无争议。
如果工程中发生预算包干外签证,施工工程结束后一星期内根据甲方代表签署的《甲方指令装饰工程变更单》和乙方提交的《变更申请单》等凭据结算包干外的变更费用。
乙方提交的变更方案甲方不同意的,乙方不得变更;甲方发出的变更指令,在满足工期、工程造价、已经采购的材料损失的条件后,乙方必须进行变更。施工中如有增减项目,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增、减项目,甲、乙双方协商议定.没有《甲方指令装饰工程变更单》和乙方提交的《变更申请单》,施工方将不予变更。
五.工期
本工程从 年月日到年月日结束。如果施工期间发生项目增减和材料变更时工期顺延,停电累计4小时按照一天计算,甲方没有按时付款乙方可以停工,停工工期顺延。以及甲方与相关配套工程影响乙方施工的,工期顺延。
六.工程款的支付
工程款采取三期付款方式。
第一期:合同签订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 即人民币元;
第二期:工程完工,使用单位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总价65%即人民币 元; 第三期:一年保修期满后,甲方付工程总价 5%质保金即人民币 元;
七.工地负责人
甲方工地负责人: 甲方财务负责人:
乙方项目负责人: 乙方财务负责人:
八.工程的保修服务
8.1 本公司的用户,享有在保修期间内,因材料,施工工艺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在付清全部工程款的前提下,公司提供48小时快速响应服务;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害不予保修,如需维修,公司收取适当的工本费;
8.2 由甲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只承担施工部分保修责任。
九.甲方权利及义务
9.1 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水电设施和良好的.施工环境,施工及生活用水电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9.2 甲方负责协调与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并缴纳管理部门收取的各种管理费用;
9.3 甲方应派驻一名全权代表负责协调工作,甲方派驻的全权代表所签署的一切文件甲方均予以承认;
9.4 根据工程需要,甲方应派驻一名代表监督指导乙方工作,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管理。甲方派驻代表的所签署的一切文件甲方将予以承认;
9.5 甲方派驻的全权代表有义务协助乙方保障工地施工顺利进行。所有需要变更的材料和施工项目,必须由甲方全权代表提出,下达《甲方指令变更通知书》,乙方签字认可后才能变更,否则乙方不予变更。由乙方提出变更的,乙方向甲方发出《变更申请单》,甲方派驻的全权代表有义务对乙方的变更进行审核并签字确认。
十.乙方权利及义务
10.1 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应切实维护甲方利益,保护、看管好甲方的财物。不得损坏甲方的房屋设备器材;
10.2 乙方不得在现场使用非施工用途的大功率电器(生活用电除外);
10.3 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所在地的有关管理规定,爱护环境,讲究卫生,维护公司形象;
10.4 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原材料,防止碰伤、划伤;
10
.5 确保施工作业扎实、规范,质量过硬。如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十一.合同变更及终止
11.1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材料样板的变更,均需要取得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及附件。
11.2 在施工中,如需对装饰项目进行变更,应提前一星期通知对方,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如发生费用的增减,施工工期也应提前或顺延。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变更申请单》、或者不发《甲方指令变更通知书》,乙方有权中止施工并工期顺延。
11.3 在施工中,若因工程需要和其它原因更换合同中选定的材料,需经双方同意认可,并由要求更换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运输费、搬运费、退料损失费)并签字认可。
11.4 合同签订后,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则按合同价格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在施工过程要求终止合同,需对已完成的半成品和成品工程进行决算后,按上述约定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11.5 本合同执行完毕、保修期满、保修金结算完后合同失效。
十二.其它事项
12.1 《公安路建行招牌发光字及灯箱报价单》及乙方提交的材料样本等将作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均具有与合同正本同等法律效力。
12.2甲方发出的《甲方指令变更通知单》、乙方提交的《变更申请单》、《工程竣工验收单》、需要甲方确认的,甲乙双方共同签署后均具有与合同正本同等法律效力。
12.3 工程完工后壹周内,甲方应组织验收,逾期不予验收的,则视工程合格;甲方应按约定方式支付工程尾款,逾期不能支付的,则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甲方另将承担该工程总价的2%作为每天的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12.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
12.5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
十三.会签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篇10:标识标牌的合同
标识牌制作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 方: 郴州市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 方: 郴州市极限广告设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及售后维保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特就 标识牌制作 事宜达成一致,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于年1月15日在 郴州 签订本合同,以励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招牌
二、工程地点:郴州市冲口路乐仙小镇
三、工程内容及规格:
见设计资料及方案
四、工程总造价:人民币:贰万元整 (¥0.00元整)含税。
五、工程质量:
乙方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施工方案及国家行业相关工艺要求制作、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六、甲方责任:
1、负责与乙方进行效果图的签字及确认工作。
2、负责与乙方的衔接工作,并提供符合施工要求所必要的安全条件。
3、负责安装前的协调工作,保障施工场地具备安装条件。
4、甲方因上述原因而致本工程工期延误,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5、施工安装时,甲方应派人在现场作协调工作。
6、负责与市政城管等相关管理部门协调广告发布安装事宜及场地租用等相关费用。
七、乙方责任:
1、做好施工安全的防范工作,确保施工安全,有任何人员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若造成业主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保证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并做好防火安全及垃圾处理等工作。
3、负责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安排,不得造成业主设施、设备的损坏,否则乙方自行赔偿。
4、负责遵守甲方规定的作息制度,并在指定的区域内进行施工作业。
八、施工进度:
工程工期为乙方签订本合同15日内完成,如遇雨天、大风天等人力不可抗拒因素无法施工,其工期按期顺延。因乙方原因无故延期或甲方未按合同时间付款,违约方每天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工程总额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违约总金额不超过总额的百分之十。
九、工程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若因甲方不验收而拖延乙方,在完工后的一周内视同甲方已验收合格。
2、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施工,由此所致的费用和相关责任乙方承担。但因甲方原因,更改方案,由此而造成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工程维护:
1、合同期内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提供24小时的全天候响应服务。
2、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合同外因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乙方有义务调查原因,帮助甲方解决,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维修成本。
3、乙方对本单位提供的LED产品提供 壹 年质保期,质保期自制作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壹年内免费保修。壹年后收取维修成本费。
4、出现故障时,乙方接到甲方电话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解决。
十一、付款方式:
1、自本工程完工验收后七日内,甲方除留5%质保金壹年后付清。其它款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额的 95 %,即人民币 壹万玖仟元整 (¥19000.00元)。
十二、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任何一方均不应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事项对另一方有任何赔偿,终止前已有责任除外。
十三、解除合同纠纷方式: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法院及有关部门申请仲裁解决。
十四、其他: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签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经双方签字,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附件:
□ 方案
□ 效果图
□ 双方签字认可的其他工程文件及说明
4、工程维保热线: 联系人: 134 0735 6685
附件:乙方账号
12、开户行: 建设银行郴州分行郴南分理处
3、帐号:4300 1502 2700 5250 0727
甲方:郴州市中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郴州市极限广告设计中心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宁生
篇11:标识标牌的合同
标识、标牌制作与安装工程合同书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
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 XX小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事项双方签订本合同,双方需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小区标识标牌制作、安装
2、安装地点:xxx小区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承包施工
二、承包范围:
xx小区标牌标识制作、运输及安装。
三、产品、数量、价格(表中未能列尽的,可以另行附表,但须经双方盖章确认)
制作项目明细详见:①附件一:《xx一期标识标牌款式图纸》、②
附件二:《xx一期标识标牌制作报价清单》。所有材质和价格以报价单为准。
四、价格:
价格以人民币计算,货物的价格包含制作、运输、安装及发票的费用。合同
总金额(含制作、含运输、含税价、含安装等一切费用):元整(人民币大写: 元整)。该承包价不含增补部份。详见:附件二:《XX一期标识标牌制作报价清单》。
五、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服务承诺:
1、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双方确认图纸检验标准执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
甲、乙双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及行业相关工艺要求标准制作施工。
2、服务承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标识标牌质保期为壹年,一年内出现
非人为和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除外,质保期内如出现退皮、变形、脱落、
等质量问题乙方负责24小时内免费维修 (人为或甲方原因造成损坏的不
在保修范围之内)。在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的贰个
工作日(含法定节假日)内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免费维修,否则视为违约。
若乙方拖延,则甲方可另委托他人维修、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期满后维修服务仅收工本费。
六、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乙双方在交货现场清点货物,经清点
无误后乙方按甲方指定位置进行安装。
2、交货、安装时间:乙方应于
并于年 月 日前合格安装到位。
3、工程变更注意事项:
①乙方对于标牌制作工程若有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乙方接到通知后没有及时响应,而造成的工程进度的拖延,应由乙方 承担该损失。
七、验收标准、方法:
1、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合同所述和附件并经甲方签字认可材质、
尺寸、工艺;所有丝印、烤漆色按照甲方提供的色标编号为基准的验收标准执行。
2、验收方法:货到现场后甲方开始验收,对工艺和材质进行核实,验收完
成后乙方开始安装,并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八、付款方式:
1、工程结算:标识标牌制作以现场实际工程量为准,同时须有甲方签字确认。
2、付款阶段如下:
①合同签定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做为工程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
②乙方将标牌制作完成货到现场且按甲方要求指定地点安装完成,经甲方总体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65%即人民币:(¥ 元整);
③质保金:预留合同总价的5%即人民币: 角整(¥元整)。做为工程维护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后无质量问题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付清质保金(扣除乙方相关责任款项后支付)。
3、备注:预付款暂按报价总额的30%付款,如后续部分标牌有改动,后续余
款按实际总额另行核算。
九、甲方责任:
1、负责组织对标牌的验收,指定安放地点。
2、负责对乙方提供图纸审核及签字确认。
3、负责按照合同付款方式支付货款。
十、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材料的采购、供应和保管,保证采购的材料规格、品质达到合
同的要求;
2、乙方按照甲方签字认可图纸精心施工,保证质量,按时完工和交付使用;
3、乙方自备施工用的一切工具及设备;
4、乙方要认真组织并按要求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服从甲方现场指挥,维
护现场整洁,及时清运垃圾;
5、乙方确保施工作业扎实、规范、质量过硬。如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返
工费由乙方承担;
6、乙方场安装标牌标识时,施工中的施工人员自身安全及他人的安全由
乙方负责。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如乙方在制作、安装过程中违反安全要求所发生设备、人身事故,乙方负全责,甲方不负 任何直接和间接责任。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业主的财产、物品 受损,由乙方负责赔偿。
十一、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
定,否则,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合同总价的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
方,直至费用扣完为止。
3、如乙方未按合同所述中的材质、工艺、尺寸进行制作,甲方有权采取措施,
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
4、甲方和乙方应根据协议规格数量清单对货物进行核对,甲方如果发现商品
的型号、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货物受损、短缺等情况视
为违约,双方应列出清单,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概不负责。同时乙方负责于两天内补足或更换安装到位。
5、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价的5%作为
违约金支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双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按实际损失数额赔偿。
十二、解决纠纷:
1、双方如发生争议,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
1、双方确认的图纸及合同附件:合同附件均需双方盖章认可,附件一:XX
一期标识标牌款式图纸(由甲方审核签字,并作为交货验收依据之一)。应视为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正本具同等到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宜的地方,需双方协商,可订立补充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条款、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共4页,一式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合
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日期:年月日
篇12:标识标牌制作合同
甲方:南京 民医院 合同编号:
乙方:南京 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南京大厂街道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南京江北人民医院标识标牌 的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广告制作、安装
1、规格 、数量:见标识标牌制作报价附图
2、材质:所有材质见附图标明
3、要求:所有制作、安装的标识标牌保修3年(人为因素损坏则不在保修范围内)另KT板写真和胶水板写真不在质保范围内。
4、安装地点:南京江北人民医院内(甲方指定)
二、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符合国标BS EN ISO 7823-3-20xx
三、工程造价及支付方式
1、标识标牌制作费(含安装):本合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详见附件
2、支付方式:
制作安装完成,经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合格后,在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余款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验收合格日起一年后14日内付清。
四、工程期限
1、合同签订日起15个工作日内(或以甲方通知为准)。
2、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五、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办理标识标牌设置、安装所必须的报批手续及相关费用。
2、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3、向乙方提供标识标牌位置并确保此位置无管道线路、可以施工。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按本合同规定结算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费用。
乙方:
1、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在7日内制作施工并安装完毕。
2、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图纸进行制作、安装。如现场条件与施工图纸方案不符,应及时报请甲方协商修改确定。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六、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甲方接到乙方验收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组织正式验收,若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时间付款,每逾期一日,应以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将合同工期顺延。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按时制作、安装完成标识标牌,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标示标牌质量、结构牢固。如产品在质保期内损坏,乙方应在3日内修复完毕,逾期未修复,每增加一日按余款的5%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4、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停建,拆除等,均由甲方负责。乙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有权就实际施工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部分或全部的制作费。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时人协商;协商解决不成的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此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经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南京江 民医院 乙方:南京邦昵 限公司(盖章) (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公司开户行:交通银行大厂支行
公司名称:南京 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
篇13:广告标识制作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青岛市盐业职工医院社区和查体中心指示牌/发光字/显示屏的制作及安装。
二、设置地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现场测量经由甲方认可决定。
三、规格/数量/保修:
1.户外指示牌:
尺寸:总高度200cm宽度:250cm厚度:20cm 画面尺寸:250cmx100cm
制作工艺:钢结构骨架、不锈钢包边、正反两面高清高光布喷绘 价格:1800元。
2.通道标识牌:
尺寸:300cmx200cmx10cm
制作工艺:钢结构骨架、不锈钢包边、正反两面高清高光布 价格:1200元
3.东侧发光字字牌:
尺寸:350cmx310cm
制作工艺:钢结构骨架、铝塑板、亚克力发光字
铝塑板3.5x3.111平方/360元/平方3960元
吸塑亚克力发光字:60cm字x6个x390元 2340元 50cm字x6个x325元 1950元
开光电源:2台/260元 520元
价格合计:8770元
4.南侧橱窗显示屏:
尺寸:170cmx220cm
钢化玻璃:
制作工艺:户外型高亮显示屏
外罩0.8cm钢化玻璃
3.74平方3200元11968元
0.8cm钢化玻璃罩 1100元
价格合计:13068元
四、广告制作完工时限:签订合同收到甲方预付款后7个工作日内。
五、完工验收:制作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书7天内组织验收完毕,逾期视为验收合格。
六、广告版面、结构图纸设计:乙方按甲方意图设计,经由甲方认可。
七、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 万圆整(壹年)
(以上价格含 制作费、安装费、税费、)。
八、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计 元)的定金。
2.制作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一个周内,甲方付清余款,人民币 万元(计 元)。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章):
单位名称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xx年xx月xx日
篇14:广告标识制作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青岛市盐业职工医院社区和查体中心指示牌/发光字/显示屏的制作及安装。
二、设置地点:乙方根据甲方要求进行现场测量经由甲方认可决定。
三、规格/数量/保修:
1.户外指示牌:
尺寸:总高度200cm宽度:250cm厚度:20cm 画面尺寸:250cmx100cm
制作工艺:钢结构骨架、不锈钢包边、正反两面高清高光布喷绘 价格:1800元。
2.通道标识牌:
尺寸:300cmx200cmx10cm
制作工艺:钢结构骨架、不锈钢包边、正反两面高清高光布 价格:1200元
3.东侧发光字字牌:
尺寸:350cmx310cm
制作工艺:钢结构骨架、铝塑板、亚克力发光字
铝塑板3.5x3.111平方/360元/平方3960元 吸塑亚克力发光字:60cm字x6个x390元 2340元 50cm字x6个x325元 1950元 开光电源:2台/260元 520元 价格合计:8770元
4.南侧橱窗显示屏:
尺寸:170cmx220cm
钢化玻璃:
制作工艺:户外型高亮显示屏 外罩0.8cm钢化玻璃
3.74平方3200元11968元
0.8cm钢化玻璃罩 1100元
价格合计:13068元
四、广告制作完工时限:签订合同收到甲方预付款后7个工作日内。
五、完工验收:制作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书 7天内组织验收完毕,逾期视为验收合格。
六、广告版面、结构图纸设计:乙方按甲方意图设计,经由甲方认可。
七、合同价款:(大写)人民币 万圆整(壹年)
(以上价格含 制作费、安装费、税费、)。
八、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计 元)的定金。
2.制作完成后经验收合格一个周内,甲方付清余款,人民币 万元(计 元)。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 (章):
单位名称 (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年 月 日:
篇15:广告标识制作合同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重庆邦博广告有限公司地址: 重庆市南岸区亚太商谷13栋0603号电话: 023-62776899
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现就乙方承揽甲方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档案馆西永库房标识牌制作安装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制作安装形式:见附件清单;
二、制作安装尺寸:见平面设计图;
三、制作安装方式:甲方提供制作场地、电源、安装位置,乙方只负责制作及安装。
四、合同总价格:¥40000.00元 (大写:肆万元整)。
五、付款方式:
1、乙方完成制作安装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以支票或转账形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即人民币¥40000.00元 (大写:肆万元整)。
六、制作安装时间:
1、在双方合同签定后,乙方收到甲方支付定金款之日起,乙方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作安装;
2、如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延期时间。
七、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
1、向乙方提供相关位置、制作场地、电源、安装位置。
2、办理审批手续。
3、按本合同规定结算制作、安装费用。
4、有义务提供有关单位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5、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单位文化内涵。
乙方:
1、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不享有著作权。
2、乙方按照向甲方提供平面图完成制作安装。
3、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内容,位置进行制作、安装。
4、自甲方通知可以现场施工起,按甲方提供的安装地点施工、制作、安装。
八、关于验收:
乙方全部制作安装完工后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甲方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检验,查收,如果甲方在完工后2个工作日内不组织验收,乙方可视同甲方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九、违约责任:
1、如属甲方原因,造成中途停工,由甲方负责。乙方有权就实际安装情况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部分的费用。
十、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重庆市人民法院仲裁。
十一、此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其他约定
如遇甲方需要增加内容,以双方签字后的确认单(数量,内容和安装时间)为约定,其他条款等合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授权人:
法人/授权人:
日期:
日期:
篇16:广告标识制作合同
xxxx(以下简称甲方)
xx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灯箱制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内容:
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设计方案和制作明细单(参照附件)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委托的制作室内灯箱及三角桌牌产品任务。
二、制作要求:
1、乙方保证制作的产品、工艺、及材料达到技术标准。 2、乙方包工包料。
三、交货时间、运输方式、交货地点
乙方在收到首付款后对物品进行加工,于( 年 月)日前将货物 (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四、验收标准
甲方按和制作明细单验收产品,并履行验收手续。
五、合同金额:
1、经商定,制作施工费用为人民 元 (大写:)。
2、甲方自合同生效后预付乙方定金 % (即¥0元),乙方应提供实物样品供甲方确认(包含成品数量、工艺细节等因素),在成品确认后、送货前支付制作费用余款的 (即¥0元)。
六、付款方式:
1,甲方以支票方式支付合同款给乙方
2,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合法的全额发票
七、合同商定之委托制作产品的具体验收指标见附件 《标识标牌制作明细单》 ,附件与本合同共同生效。 八、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首款与尾款,如因此问题导致不能按时出货或其他后果,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货款按照合同规格延误一天支付,乙方按总货款的3‰收取甲方滞纳金。
九、乙方责任:
1、乙方根据的要求,实施工程制作,如有与方案不相符的.地方,乙
方有义务及时与甲方沟通,并得到甲方同意认可后方可制作。 2、乙方根据合同规定所需,按时按质完成标识标牌的制作,并达到甲方所指定的要求。
3、乙方所制作标识标牌如有质量问题,包括材料、尺寸、颜色不符合等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重新制作并按规定日期交货,由此所产生的重复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误工、运费等相关损失,即赔付合同金额的5%给甲方作为赔偿。
4、乙方如因自身问题导致延期交货,不得超过三天,如超期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所带来的一切损失。
5、本合同一旦签定,甲乙任一方若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则解除合同方应支付本合同金额的30%作为赔偿给被解除合同方。
十、合同签约当日生效。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此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篇17:广告标识制作合同
甲方:乙方:
(以下简称甲方、乙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规为甲方制作标识工程项目,为了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便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制作内容、工艺、质量要求
一、工程(项目)名称:昆明皮肤病医院标识系统
二、工程(项目)实施地点:人民西路皮肤病医院
三、制作内容及规格数量:相见《广告标识制作附件》
四、工艺及质量标准: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乙双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及行业相关工艺要求制作施工。
第二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负责定稿后不得随意修改,如需修改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若甲方需变更应根据改动工作量应按本合同决算相应增加或减少相关费用。
二、甲方负责乙方在施工期间提供水、电义务,并负责协调现场,确保乙方施工场地要求。
三、乙方负责严格按甲方签订的图纸及提供的样品施工,不得更改其形体、材料、颜色、文字及尺寸,若乙方自行变更,或乙方工程质量不合格,由乙方修改,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第三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工程暂定总价的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
2、乙方按合同附件的要求及暂定数量制作完毕后由甲方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乙方剩余款项________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合同,若甲方不按期付款,应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承担逾期滞纳金其他条款: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后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8:广告标识制作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公平交易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制作、安装〖 〗标识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业务名称:【 】标识系统 制作安装
二、安装地点:【 】现场
三、制作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报价表
四、制作数量:详见设计图纸及报价表
五、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甲方签字的图纸的要求,保证质量,按期完成制作安装任务。
2、甲方需为本工程的整体运行指定 为甲方工作代表:负责图纸的确认,验收意见的签署及办理合同付款手续。
3、乙方为使本工程顺利进行需指定 为乙方工作代表:负责图纸的对接、标识项目的制作及验收的跟进、后期维护事宜。
4、在乙方按本合同准时履行责任的前提下,甲方应保证按合同规定日期内完成付款手续;
5、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如期完成制作并运输到甲方现场后,甲方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验收意见,验收标准以经甲方签字确认的设计图纸的材质和制作工艺为准。乙方按合同时间如期制作完毕,其中因甲方安装条件不成熟或其他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安装的,甲方也应验收未安装的标牌并签署验收意见,视为安装工程验收合格。
6﹑工程验收合格一年内,乙方保证向甲方免费提供标识牌整体框架和标牌表面工艺的维修、维护;乙方承诺在接到甲方维修电话后,五天内派人到甲方现场进行维护工作。乙方在安装工程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标牌的毁损(如与产品质量问题有关则不计算在内),乙方另行计费修复或更换。
六、完成期限(工期 天):
样品制作甲方确认合格后批量制作、安装。标识系统制作、安装完成时间 年 月 日。
七、标识制作安装工程总价:人民币: 【¥ 元】(包括制作、安装、运输等所有费用)制作数量/单价详见合同附件付款方法:(付款前乙方提供收款收据)
1、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30%工程款,即人民币 【¥ 】。
2、在工程制作完工安装前,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价的30%,即人民币 元整 【¥ 元】。
3、安装完成后,工程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总价的35%,即人民币 元整 【¥ 0元】,
4、本工程质保期为 年,质保金为工程总价的5%。质保费用一年后支付,即人民币 元整 【¥ 元】。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设计制作内容、材质要求和安装方式(详见设计图纸)按时完成制作工作,乙方如需变更内容时,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
2、乙方每延误一天完工,乙方向甲方赔偿本合同总额的3‰损失。
3、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的前提下,甲方必须按合同中的付款办法如期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有权停止该项目运行,待甲方按合同中的付款办法向乙方支付费用后进行项目运行。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所在地的有关管理规定,维护公司形象;注意保护成品、半成品,防止碰伤、划伤。
5、乙方必须确保施工作业扎实、规范,质量过硬。如因质量原因造成的返工,返工费由乙方承担。
6、由于甲方在制作过程中要求更改已确认的制作方案导致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加损失部分的费用;
7、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如要变更或解除合同须经双方协调一致;
十、本合同有效期内因自然灾害及因国家法律政策变更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内容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四十八小时内,将相关事件、可能引发后果等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的十五天内,向另一方提交有关权威部门的证明,及本合同(包括补充协议)约定义务与责任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的报告;
十一、合同变更及终止
1、本合同包括一切,均需要取得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有关变更手续,不得随意变更合同。
2、在施工中,若因工程需要和其它原因更换合同中选定的材料,需经双方同意认可,并由要求更换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运输费、搬运费、退料损失费)并签字认可。
3、合同签订后,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则按合同价格5%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若在施工过程要求终止合同,需对已完成的半成品和成品工程进行决算后,按上述约定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4、本合同执行完毕、保修期满、保修金结算完后合同失效。
十二、本合同涉及的设计图、制作图、工程报价预算书、质保承诺书均可作为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任何一方可向施工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四、本合同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合同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19: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 购 合 同
需方(甲方):北京豫安辛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需方(甲方):北京豫安辛伏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就甲方购买乙方产品并由乙方提供相关服务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1、标的、数量、价款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合理的损耗由乙方承担)、单价、合计金额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1(《产品清单》)。
2、质量要求
2.1生产厂家、产地、注册商标
2.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产品应满足国家、行业及北京市的相关标准、规范;并符合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货物/产品出厂、安装、验收标准。
3、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合理损耗范围内的,按实际数量结算货款,超出合理损耗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收。
合理损耗的范围: 合理损耗的计算方法:
4、标的物风险转移
标的物风险自乙方将货物运至合同约定地点的交付地点交付甲方,甲方验收合格并签收后转移至甲方。
5、交付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的物单证的方式、时间、地点
5.1交付方式:乙方应于本合同标的物加工制作前与甲方进行规格与数量的确认。乙方应于指定的交货期间但不迟于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除非有书面通知)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付地点,并将货物及其附属物一并交给甲方。
5.2交付地点:
5.3货物签收:乙方运输货物到现场后,双方对到场货物共同清点,以实际签收数量作为本合同的最终结算数量。
5.4交货时间: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日期向甲方交付本合同项下全部货物。
5.5退货:因工程变更而使到场货物剩余,在货物无损的情况下乙方同意无条件按合同单价退货,并承担退货费用。
6、运输方式及达到站(港)和费用负担
包装、运输等费用含在本合同第一条所列的乙方报价中,由乙方承担。
7、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7.1交付货物时,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送货清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发现乙方提供的任何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或生产厂家与本合同的约定有不符之处或任何货物的外观存在破损,甲方有权退回货物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7.2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若发现乙方提供的任何货物与本合同规定不符、存在质量问题或缺陷,甲方应安排有关检验机构进
行检验,并有权凭有关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如有关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则相关检验费用由甲方负担;若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8、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完全符合本合同规定和国家标准。
9、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9.1本合同无预付款。
9.2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持甲方签认的收货单到甲方材料部门办理挂账手续,货款达到50万元,或下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实际到账货物价款部分的60%,剩余部分在货到3个月内结清。
9.3付款应以汇兑(信汇或电汇)方式进行,甲方将货款汇至乙方指定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账户。
9.4付款地为甲方公司财务部门。
10、违约责任
10.1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要求在交货期间内交货的,应自交货期届满之日起,每个日历天按合同总价的0.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10.2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立即给予更换或补齐,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在
15个日历天内更换或补齐完毕,且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0.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如乙方未能在上述规定期间内更换或补齐完毕的,视为乙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或交货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仍应当就违约金不足部分向甲方赔偿。
10.3若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须向甲方支付任何违约金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时,甲方有权在其应付合同价款中予以直接扣除。
10.4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自构成逾期支付之日起,每个日历天应按逾期未付的合同价款数额的0.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有权停止供应货物。
11、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篇20:采购合同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甲方所需模板木方事宜,与甲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具体条款约定如下:
一、品名、规格、数量、单价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
乙方负责送货到工地,运费及装车费由乙方负责,卸车费及工地搬运由甲方负责。
三、供货质量及时间
甲方需要的材料通知后三天内到货,如有质量问题,甲方应在三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兑现。
四、收货方式
甲方指定 为工地验收员,货到工地验收无误后,收货以签字或盖章生效。
五、付款方式:
指定账户:
用户名:开户行:
六、甲方违约责任
1、在乙方供应材料期间,甲方不得从其它供货渠道购进模板、木方(乙方不能按时按量供货除外),若有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甲方必须全部付清乙方所有材料款,如甲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乙方,则赔偿总货款的千分之五每日的违约金给乙方。
第七条:乙方违约责任:
1、如乙方没按时按量供货,甲方可以终止合,更换供货商。
2、乙方所送模板质量保证重复使用 次,如出现大面积开裂、脱皮现象,由乙方负责更换。(其中 3-5 %属于正常损耗)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期间如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以外的材料或价格发生改变,而未签订补充协议时,结算以送货收据为准,付款按本合同执行。
2、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工地连续停工十五天以上,全部货款则在停工日起三十天之内全部付清。
3、如遇争议,共同协商不好时,双方选择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九条 合同协商,解决合同
1、合同订立后,双方协商一致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或订立补充合同的,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货款结算后失效。
采购单位:供货单位: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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