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问题整改的情况报告
“expiaojob”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12篇关于审计问题整改的情况报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关于审计问题整改的情况报告,欢迎参阅。
篇1: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报告
大庆榆树林油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贵公司20__年生产、产能建设中永久性占地和临时性占地发生的永征地补偿费、临时占地补偿费、油水淹地补偿费以及与油田生产占地相关的土地补偿费用支出和土地事业性收费支出进行审计。贵公司的责任是向我们提供与此相关的情况资料,并对这些资料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土地征地费用和临时占地费用支出的合理性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包括检查占地认定单,计算补偿金额、测量占地面积,观察耕地种植作物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一、基本情况:
贵公司是石油生产企业,全年因钻井、作业、采油(包括提捞)、油水管线施工以及管线、井口跑水跑油等原因,需进行永久性征地和临时性占地,跑水跑油时需对水污油污的农作物进行补偿。公司在内部管理控制方面,将与此有关的事务交由工农事务办统一负责。工农事务办依照贵公司经营管理制度汇编中《施工用地管理办法》、《施工用地及补偿标准》等相关文件处理有关事务。因此,我们对工农事务办20__年全年的土地占地认证单(占地费用支出凭证)以及工农事务办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详细审计。
贵公司20__年全部生产、产能建设用地1181336M2(1772亩)。本年永征地面积147750M2(221.62亩),其中征用井场面积7M2(60口井),通(井)路面积65207M2(约8694延长米),卸油点9463M2,供电线路线杆占地1080M2(120根杆)。临时性占地面积897700M2(1346亩),其中管线开沟地面积61147M2(管线61147延米),短地面积79215M2。水淹地面积24230M2(36.34亩)。油污地面积111657M2(167.48亩)。
根据工农事务办的认定标准计算本年应发生土地补偿费金额7,979,192.23元(根据同样的原始单据,工农事务办计算数为7,984,050.00元,计算误差4,857.77元。李蕾20__年12月30日电话提供)。内容分别如下:永久性征地费用(包括井场和通井路)2,630,306.08元(附表1);临时性用地补偿费用4,556,682.59元(附表2+3 +4),
其中:短地补偿费617,887.00元(附表3),管线开沟地补偿费723,144.16元(附表
4);水淹地补偿费5,669.82元(附表5);油污地补偿费104,113.34元(附表6);政策性补偿费415,736.60(附表7)元;协议补偿250,000.00元(附表7);行政事业性收费16,683.80元(附表7)。(以上均为未审前数)
二、审计过程中我们发现管理中存在如下问题:
1、土地补偿费计算方法有误
经我们检查询问,工农事务办上两年度计算永征地补偿费用--其中的土地补偿费时,没有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即按土地地类划分)标准补偿。贵公司管理文件汇编《施工用地及补偿标准》规定,永久征地土地补偿费按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10倍补偿。被征用的土地年产值确定标准执行绥政土发(20__)1号文件。工农事务办在以前年度计算永征地土地补偿费时,按当年地表种植作物即按青苗补偿费标准的10倍进行补偿。以文件中规定的肇东标准为例,旱地年产值0.78元/M2,一般菜田年产值3.40元/M2。本年永久征地面积147750 M2,其中菜地面积115272 M2。按以前年度的计算方法,仅征用种菜地的土地补偿费就达3,919,248.00元(115272×3.4×10)。依据肇东市土地部门划分的地类(即旱地或一般菜田)确定,油田产能建设所征土地均属旱地,应按0.78/米2计算土地补偿费。我们计算的土地补偿费金额是899,121.60元(115272×0.78×10)。两种计算方法相差3,020,126.40元(115272×(3.4-0.78)×10)。加上统征服务费差额120,805.06元(3,020,126.40×4%),共计差额3,140,931.46元。对于前述问题,工农事务办采纳了我们的意见,改变了以前年度计算方法,为贵公司节约开支3,140,931.46元。
2、临时性占地面积认定不准确
,贵公司因本年油水管线施工和管网改造,临时性占地面积897700 M2(未审数),
费用达4,556,682.59元(未审数)。审计中我们经检查发现,临时占地中管线施工占地面积土99#、土100#、土106#、土107#占地认定单面积计算有误差。经询问和实际测量,产生误差的主要原因是土地面积测量计算方法不正确。按工农事务办的一贯做法,占地面积测量时由分管的一名土地员和当地乡土地员、村负责人用米绳实地测量。这种方法用于小面积测量时一般没有误差。但是,管线施工占地情况特殊,管线一般几千米长,全靠土地员徒步测量,当地乡土地员与村负责人往往为了地方利益,在测量时作弊而土地员不能察觉,比如偷拉米绳,本应原地不动却往后行走等。以上原因导致临时占地面积虚增47765 M2,占全年临时占地面积的5%。
3、地面种植作物认定不准确
贵公司生产、产能建设永久征地和临时占地本年均发生在肇东市的所属乡镇。当地农业生产以种植玉米等大田作物为主,在土地部门的地类划分上也均属旱田。本年永久性征地147750 M2,其中菜地115272 M2,占全部面积的78%。临时性占地897700 M2(未审数),其中菜地523053 M2(未审数),占全部面积的58%。据我们测量计算,本年管线工程“榆一联至东口,榆二联至树2,榆二联至树127污水管线”工程地区,沿管线长度14500米穿越农田,管线穿越蔬菜地的长度仅有176米,占总长度的1.2%,经观察其它农田未见反证,由此判断本地区菜地面积占农作物种植面积不足2%。由于油田生产的特殊性以及当地农户抢种经济作物的实际情况,油田生产、产能建设占地中,菜田占大田的比例会有所增加。但是,我们认为,永征地78%和临时占地58%的比例不符合实际情况。经调查询问,其主要原因是占地认定处理不及时,往往是产能建设占地部门先占地,后补批临时用地手续,土地员到现场时,已经不能取得地面种植作物的第一手资料,或已经发生农户抢种经济作物的事实,给土地认证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也给企业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经我们测算,如果本年青苗补偿费按照10%菜田(田间抽样计算,榆树林油田产能建设地区种植蔬菜的面积不足2%)计算,20__年全年土地补偿费可以控制在600万元以内。
4、补偿标准适用不正确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因永征地造成的.30米以内确实无法耕种的短地按耕地的10倍补偿。土10#占地面积58×24米(2.09亩),经调查不符合按短地补偿规定,应按照临时占地补偿。
5、占地认证单项目填写不完备,编号不连续,处理现场记录不及时。
工农事务办本年加大管理力度,严格四方签认制度,对认证单实行编号管理。基础工作较以前年度有很大提高。但是我们在审计中也发现有些单据填写不完备,编号不连续。如土9#—土14#占地认证单没有生产部门经办人和施工单位经办人签字。由于油田生产的特殊性,会有四方不能同步认证的情况。但是应当尽快补签。此外,修建东382井区油水系统工程占地至20__年底才协议补偿,处理现场不及时,仅此一项就增加本年土地补偿费250,000.00元。
6、土地补偿费计算不及时。
审计中我们发现工农事务办只有在年终时才一次汇总计算全年的土地补偿费,
平时只是估算补偿金额,这样不利于平时发现占地认证方面的问题,也不利于有关领导作出相关的决策。
三、具体审计情况如下:
审计情况对比表: 面积单位(M2) 金额单位(元)
图片已关闭显示,点此查看
我们审定永征地面积147750M2(221.62亩),其中征用井场面积72000M2(60口井),通(井)路面积65207M2(约8694延米),卸油点9463M2,供电线路线杆占地1080M2(120根杆)。临时性占地面积848543M2(1273亩),其中管线开沟地面积61147M2(管线61147延长米),短地面积77823M2。水淹地面积24230M2(36.34亩),油污地面积111657M2(167.48亩)。
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们进行了审计差异调整, 调整额为754,497.70元(经工农事务办确认,附表9)。调整后本年土地补偿费用金额7,229,552.30元。其中:永久性征地费用(包括井场和通井路)2,630,306.08元(不包括测绘费);临时性用地补偿费用3,857,973.76元(其中:短地补偿费607,019.40元,管线开沟地补偿费722,606.54元);水淹地补偿费5,669.82元;油污地补偿费104,113.34元;政策性补偿费366,714.30元;协议补偿250,000.00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4,775.00元。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得到了工农事务办的积极配合,工农事务办按照要求调整了永久性征地的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仅此一项,就为公司节约土地费用开支3,140,931.46元,加上工农事务办确认的审计调减数754,497.70元,本年共减少土地
费用开支3,895,429.16元。
工农事务办本年加强了有关土地占地认定单签认方面的内部管理,强化了四方签认制度,减少了占地补偿的任意性,补偿费用较上年大幅度减少,减少幅度为14.16%。很好地完成了年初公司下达的费用指标。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1、组织工农事务办业务人员认真学习与土地补偿费用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的相关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审计中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施工用地及补偿标准》中规定,临时用地补偿统征服务费的标准是([青苗费+复垦费]×4%)。根据黑土资发[20__]36号文件精神,临时占地不属于土地包干全包工作范围,按照半包工作方式,结合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工作做法,我们认为统征服务费的标准应当修正为([青苗费+复垦费]×2%)。
2、针对临时性占地面积认定不准确的情况,我们认为,在以后年度测量管线施工长度、计算补偿面积时,应参照施工单位测量的施工管线长度进行修正。必要时结合成本效益原则,可以聘请专业测量人员使用专用测量仪器进行测量,防止由于舞弊造成的土地补偿费用损失。
3、地面种植作物认定不准确,主要与前述的突击施工与农户抢种有关。要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工农事务办加强占地认证方面的管理,主动开展工作,努力争取各方面的积极配合,并提请有关领导重视这方面的工作,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各方面协作。通过调查我们了解到工农事务办已经配备了照相和摄像器材,建议以后年度要求作到补偿金额万元以上的认证单均有照片或录像资料,极特殊情况应当有主管领导签字。
4、土地永征地和临时占地等情况应当建立相应的稽核制度。
不论永久征地还是临时占地,或者水淹、油污地,土地补偿费用的发生在各个生产、产能部门都有相关的生产记录,我们在审计过程中验证了这一点。如临时占地中的压裂占地和研究设计室提供的20__年新井压裂进度及施工顺序表核对相符。但是经询问,工农事务办本年对于本年发生的各种补偿费用没有与相关产能单位进行核对。我们认为应当设立一个有效的独立于工农事务办和生产单位的稽核岗位(比如交由内部审计部门),要求各生产、产能建设单位按月上报与占地认证有关的情况汇总表,与工农事务办月末上报的占地情况分类汇总表核对并出具汇报材料,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处理。
5、工农事务办应当按月计算土地补偿费金额,编制占地情况分类汇总表,以此作为预付肇东市土地补偿费的依据和用于及时与生产、产能建设部门相核对。
6、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土地补偿费发生具有特殊性,即先发生占地事实, 签占地认证单,年底编制付款计算单并与肇东市土地部门核对,最后跨年付款。针对这种情况,应当要求内部审计部门加强事前和事中审计。如果等付款后进行审计,即使审计出问题,也难以挽回企业的经济损失。
这份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是我们基于为贵公司服务的目的,根据审计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问题而提出的。我们是对贵公司20__年度土地补偿费用进行审计,所实施的审计范围是有限的,不可能全面了解所有的相关内部控制,审计建议中提到的问题,仅是我们注意到的,不应被视为对内部控制发表的鉴证意见,所提建议不具有强制性和公正性。
本审计报告仅提供给贵公司,在贵公司内部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签字的注册会计师及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一)土地费用开支明细表(附表1—7)
(二)土地费用审计差异汇总表(附表8)
(三)占地认证单计算表(附表9)
大庆元昇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冷雪梅
主审注册会计师: 徐哲慧
助理人员:王艳芝、包明涛
吴冬梅、张利民
中国 ● 大庆 签发日期 二O__年一月六日
篇2: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报告
我局于20__年9月3日收到《南宁市审计局审计报告--市直部门20__年度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审计》(南审行审报〔20__〕1号),该审计报告指出我局存在总体预算支出率未达标及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低两个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审计整改工作,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分析,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现将审计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第68项问题:预算支出率未达标
(一)问题具体表现:截至20__年12月31日,南宁市医疗保障局全年部门预算指标总额为720.18万元,实际预算支出金额为331.9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总体支出执行率为46.09%,预算支出率未达到全年90%以上的标准。
(二)问题产生原因:20__年我局全年安排市本级财政经费364.04万元,年底支出318.76万元,支出率为87.56%。20__年7月下达“20__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部分)”356.14万元,其中:用于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建设150万元,重点项目配套资金100万元,村医通设备购置63.18万元,上述经费涉及医保系统切换、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建设等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建设支出。此类支出受自治区医保系统切换统一部署要求及医保基金监管平台项目需要按项目建设程序报批初步设计、招标采购等影响,20__年度无法进行支出,仅支出13.14万元。由于中央下拨资金占我局20__年整体资金比重较大,造成我局预算支出率未达标。
(三)问题整改情况:问题正在整改。我局将结转至20__年度使用的“20__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42.99万元安排政府采购支出计划329万元,年底市财政支付系统将自动回收未支付项目资金。上述政府采购目前正在进行中,待完成金额支出后20__年度预算支出率将达到91.76%。今后我局将强化项目支出前期准备,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预算一经批复和下达,资金就能使用。同时加强预算执行分析,逐月梳理执行情况,对情况发生变化、执行率偏低的'项目支出,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确实无法按预算支出的,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按程序申请调整。
二、第189项问题:项目预算资金执行率低
(一)问题具体表现:20__年南宁市医疗保障局“20__年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部分)的通知(南财社201号)”预算指标总额为3561400元,当年实际支出131418元,结余3429982元,专项资金执行率低于50%。
(二)问题产生原因:20__年7月下达“20__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能力建设部分)”356.14万元,其中:用于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建设150万元,重点项目配套资金100万元,村医通设备购置63.18万元,上述经费涉及医保系统切换、医保基金监管平台建设等政府采购的信息化建设支出。此类支出受自治区医保系统切换要求及医保基金监管平台项目需要按项目建设程序报批初步设计、招标采购等影响,20__年度无法进行支出,仅支出13.14万元。
(三)问题整改情况:问题正在整改。我局将结转至20__年度使用的“20__年度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42.99万元安排政府采购支出计划329万元,年底市财政支付系统将自动回收未支付项目资金。上述政府采购目前正在进行中,待完成金额支出后20__年度该专项预算支出率将达到96.06%。今后我局将强化项目支出前期准备,提前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评审、政府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预算一经批复和下达,资金就能使用。同时加强预算执行分析,逐月梳理执行情况,对情况发生变化、执行率偏低的项目支出,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确实无法按预算支出的,及时与财政部门对接,按程序申请调整。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审计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次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已在我局互联网门户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今后我局将一如既往支持配合各级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审计、督导、巡视等监督工作,加快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各类问题整改,实现市医保机关财经管理良性运行。
篇3:[整改]09工程审计问题整改报告
[整改]09工程审计问题整改报告
会泽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会泽县09中西部新增中央预算、09无电第三批、09中西部第三批、08中西部新增中央预算等工程问题整改报告曲靖供电局:根据审计单位在09中西部新增中央预算、09无电第三批、09中西部第三批、08中西部新增中央预算等4批10kV及以下工程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我公司依据审计报告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问题一、物资管理不完善,多批项目物资混合堆放,库存物资未按项目批次进行有效分类管理,无法核实剩余物资的批次归属。整改情况:此问题存在于09中西部新增中央预、09无电第三、09中西部第三批三批工程中,因三批工程基本处于同时实施,工程物资种类多数量大,而我公司物资仓库面积小,客观上无法按项目批次进行有效分类管理。对此我公司已开展新仓库规划建设工作,在仓库没有建成前在不具备分库管理条件的情况下,我们加强对工程物资管理,严格将物资分项目批次进行库存管理,准确反映工程物资的收、发、存情况。问题二、该工程未对单项工程设立独立资金账户专款专用,工程款项的支出从不同的资金账户列支,增加了对工程资金专款专用的监管工作,同时难以准确区分工程资金利息收入的分配。整改情况:此问题存在于09中西部新增中央预、09无电第三、09中西部第三批、08中西部新增中央预算四批工程中,因工程财务管理已经上移曲靖局,我公司已无法整改,我们只能建议局里严格按照工程财务管理规定,对专项工程开设专用账户。问题三、工程户表资金尚未纳入供电局统一核算;同时户表材料在财务核算时已作进项税抵扣。整改情况:此问题存在于09中西部新增中央预、09中西部第三批、08中西部新增中央预算三批工程中,我公司已按相关管理规定,将户表资金全部上交曲靖供电局进行统一核算。问题四、该工程部分建设管理费系从大笔管理费分摊至该工程,无具体分摊依据,费用列支依据不充分。如11月基建20#凭证。整改情况:此问题存在于09中西部新增中央预算工程中,因工程财务在曲靖局,局里应经做了相应整改。问题五、1、施工合同约定“施工费以曲建招中字第360号《中标通知书》(云电建158号)中标价为准(按招标人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中标人应得部分下浮0.3%)…施工费最终决算以批复的工程结算金额为准”合同条款定义不清晰,合同最终执行价款结算按照审定的'工程结算金额,未能执行招投标条款。2、本次工程监理合同于月签订,施工合同于2009年9月5日签订,在合同尚未签订前,施工方于2009年8月10日向监理方报送《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监理方于2009年9月8日签署审查意见。同时,监理方在合同签订前对施工方案报审表、项目管理体系报审表等资料均已签章审核。3、设计单位中标通知书对价款约定为“按投标报价承诺在审定后的设计费为基础下进行下浮0.01%作为该工程设计费用的最终结算费用”,未明确是审定后的预算还是结算,条款定义不清晰。建议规范中标通知书表述的严谨性。整改情况:此问题存在于09中西部第三批工程中,针对以上问题,已经对招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作了规范处理。在以后的工程管理中,我们将加强规范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中表述的严谨性。问题六、2、该工程施工方招投标由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自行组织进行,合同系曲靖供电局与施工方签订,不符合招投标工作的相关法律规定。整改情况:此问题存在于08中西部新增中央预算工程中,由于该批工程实施时,正处于工程管理移交期间,存在问题已根据审计建议,完善了工作移交手续,招标主体与合同签订主体不一致问题已通过招投标解释条款进行了修订。以上是我公司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在下一步工程建设中,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工程管理“五制”要求,严格履行各种管理规定,确保工程合法、合规进行建设。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篇4: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报告2023
20__年2月至4月,贵局对金哲旺同志20__年1月至20__年12月任永嘉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局高度重视本次审计工作,针对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现将整改结果报告如下:
一、提高站位,切实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一是直面问题,加强组织领导。多次召开审计整改落实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金哲旺任组长的审计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计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整改要求,落实整改任务,压实整改责任,用过硬、彻底、不留尾巴的工作成效,全力以赴做好做实审计整改工作。
二是聚焦问题,细化责任落实。及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按照整改方案的总体部署,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是转化问题,达到标本兼治。要坚持问题导向,用好审计成果推动问题解决。以此次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在抓好集中整改的同时,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研究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二、多措并举,严格落实审计整改任务。
(一)政策贯彻落实未到位方面整改情况。
1.关于“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联调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截至6月20日,全县所有公立医院均已完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涉及多收费用已全部追回。
2.关于“未制定紧急就医的具体规定”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针对永嘉蛇伤专科门诊部紧急就医报销问题,我局通过多次上门服务,目前已将永嘉蛇伤专科门诊部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3.关于“软件正版化政策执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已于6月28日制作软件正版化申请表,向永嘉县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同时加强正版软件的推广使用,确保今后全员配置正版软件。
(二)内控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
1.关于“公务接待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在知晓问题后,我局迅速行动,核对公务接待报销件。目前已针对缺少的相关清单、函、审批表等材料进行整改。同时,通过组织科室人员学习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务接待工作,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2.关于“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对20__年以来涉及交通费、差旅费有关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全员对财务制度进行学习,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永嘉县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永财行〔20__〕529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医保基金支付管理不到位
1.关于“单味不予支付中药纳入医保基金结算”、“支付部分不符人员医保待遇”、“支付医院违规收费项目医保待遇”、“医保支付死亡后人员医疗费用”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主要措施:一是针对审计报告中披露的问题举一反三,发放问题清单,让医院开展自查,并于5月底至6月初陆续通知各医药机构要求足额退回违规资金。二是加强审核工作。已重新梳理内部审核标准,并加强审核组人员培训。三是深挖问题线索,严厉打击欺诈骗保,目前已行政立案7起。
(四)信息系统存在漏洞
1.关于“大病保险核算存在缺陷”、“信息系统设置调整滞后”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措施:自20__年2月1日起,我县将老旧的医保信息系统全面更换,已上线全市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经测试,大病保险费用核算均已按政策实施,人员变动分段核算计算规则已调整到位。同时,今后医保政策变动涉及的系统调整将由市局统一进行,确保全市同步完成。
(五)其他问题
1.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措施:我局已在4月19日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盘点核对,厘清底数。同时确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做好定期核对盘点。
2.关于“差旅费超预算支出”的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已整改
主要措施: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不超预算安排支出。同时,今后在编制次年预算时,要科学测算资金,精准编制预算。
三、举一反三,有效巩固审计整改成果
(一)完善制度建设。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既要治标,更要治本,通过完善内部制度建设,优化业务操作规程,强化制度执行,最大限度降低人为风险因素,切实堵住各领域各环节风险点,全面构建基金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二)加强数字赋能。加快数字化改革,持续深化部门间业务协同与信息共享,加快完善医保信息资源体系,着力提升医保治理科学化、精准化、协同化水平,推动实现监管全领域、全过程、全要素数字赋能。
(三)强化监管力量。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加快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实现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常态化。
篇5:审计存在问题整改报告2023
__人民政府:
自收到山亭区审计局对我镇同志任__镇党委书记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后,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检讨了我镇在日常财务管理上存在的的问题。虽然我镇在执行财经法规方面是严格的,但在“预(决)算执行、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部门收费”方面还存在未按财经法规去做的现象。镇主要领导和财政所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于在预(决)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虚列的财政收支、空转税收已经调整了有关预算科目;挤占截留的村级转移支付已列明计划,并逐步按计划拨付到位;通过镇经委向纳税人支付的扶持款,今后不在支付;对专项资金已单独核算,今后不在挤占挪用或直接弥补经费的不足;对农业税收的征缴,今后按税法规定的科目,按时足额上缴。
二、对于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也已作了全面的整改。已加强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把以私人名义的存款已转入单位的银行存款帐户;对库存白条进行了清理清查,公务借款,基本收回,并以做了帐务处理,个人借款以下了催款通知书,限期收回;对业务费已建立了开支制度,今后业务费严格执行开支制度,特别是从严掌握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固定资产已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健全了固定资产帐簿,并把已有的固定资产登记入帐;加强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杜绝不合理开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足额补缴入库。
三、对部门收费存在的问题,镇民政办已把违规收费所得全部上缴镇财政,并加强了对部门收费的管理,坚决杜绝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四、对停收租金的水泥厂,我镇经过调查核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了租金征收办法,保证了集体资产的增殖和收益,不断增加镇财力。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预(决)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乡镇预算,坚决杜绝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对村级的'转移支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挤占、挪用,确保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帐务处理。
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挪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预(决)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乡镇预算,坚决杜绝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对村级的转移支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挤占、挪用,确保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帐务处理。
1、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对村级的转移支付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
2、加强支出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关制度,深挖节支潜力,紧缩乡镇财政支出,建立和完善费用报销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从严控制购置费、招待费、车辆费用、奖金补贴等开支,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入帐。
3、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对镇政府和镇直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评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帐簿,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和增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根据会计法规定,结合本镇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现状,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清理制度;审核、制单、复核、记账等岗位交叉安排等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治理对策。
四是加强对镇直部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镇财政加强对预算外收费票证的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外收费票证领、销、存和登记、报告制度。收取算外资金时,必须使用省级财政机关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收取的算外资金,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坚决禁止乱收费,同时也避免了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
篇6: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报告
20xx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改情况。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7598.79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万元,已调账整改资金3807.66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 现对照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20xx年的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额较小、品目较窄,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20xx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1098.18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xx年已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财政局从20xx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444.69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20xx年12月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xx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3342.9万元,已归还2287.24万元,其中,收回
篇7:审计查出问题的处理和整改情况的报告
20xx年,市审计局依照《审计法》的规定,组织开展了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审计结束后,向市政府提交了审计结果报告,并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作了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向市政府提出了审议意见和建议,要求市政府针对查出问题抓好整改工作。
市政府对审计结果和市人大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高度重视。市长办公会对落实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李宪生市长关于“必须责成有关方面严肃整改,对不力者,应实行严肃的责任追究”的批示精神,李涛副市长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落实整改,并于4月13日召开全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通报会,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措施和结果进行了再检查、再布置,要求各单位按照李宪生市长的批示精神,进一步加大力度,建立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人。市审计局按照市政府要求,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结论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各被审计单位认真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内部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市人大常委会十分关注审计查出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忠遂和市人大财经委、预算工委多次听取市政府对查出问题整改的工作汇报,并到有关区检查整改情况。市人大预算工委还派出专人深入到被审计单位进行抽查,促进了被审计单位的整改工作。
从总的情况看,各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行动迅速、积极主动、成效明显。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已上缴财政各项资金27598.79万元,已拨付滞留的财政资金2501.35万元,已调账整改资金3807.66万元,已收回各类被挤占挪用的资金4634.82万元。制定完善相关政策和各项规定、办法12项,向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起。 现对照审计工作报告,逐一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本级预算和财政管理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中,部分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成立了预算编制审查中心,进一步完善了预算编制审查工作。在编制20xx年的预算过程中,已纠正了两个开发区的部分预算指标没有分配到项目和单位的做法,对预算支出已细化到项目;在财政工交和商贸事业费的预算分配中,已纠正了预留预算指标和采取中途追加的分配方式。
2.关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善,超预算采购现象突出的整改情况
针对部分单位在编报采购预算时,未从实际需要出发,采购预算金额较小、品目较窄,在实际采购中,中途追加较为普遍的情况,市财政局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市财政局将严格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和调整,实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3.关于新菜地开发基金预算管理不够完善、部分资金闲置的整改情况
市财政局已于20xx年11月将没有按规定上缴国库的新菜地基金4300.78万元,全部上缴国库。另外,新菜地开发基金中的“暂存款”余额1098.18万元,已按现行财务制度要求,调整了有关账目。“暂付款”257万元已得到处理,其中:市规划局借用的7万元已收回;市饲料工业公司1986年借用的100万元,由于企业改制,已根据相关政策,经有关部门批准,将此借款转为国有资本金;原汉口饭店1984年前借用的150万元,因该饭店20xx年已改制,股权全部转让,尚有部分转让款未到账,市财政局负责在转让款到账后收回借款。
(二)部门预算管理和执行方面
1.关于预算编制、批复不规范的纠正情况
市财政局对一个部门批复两本预算的情况已予以纠正。为此还制发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工作的通知》及《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xx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规定对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将二级单位和临时机构的预算并入部门预算一起下达。
市财政局从20xx年开始,已统一将预算编制细化到二级单位。
2.关于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园林系统少列事业收入444.69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9月进行了整改处理,11月向税务部门补交了相应的税款;市商业局少列世贸大厦租金收入102.19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7月31日整改作收入入账;市建委少列的各种收费285.13万元,已于20xx年12月30日并入部门的账户,实行统一管理。
市科技局已于20xx年扣除下属四个科研所重复列报预算经费235.88万元,作为项目经费重新安排使用。
3.关于部分二级单位财务收支亟待规范的纠正情况
在市建委组织专班的监督清理下,城建档案馆被挪用的档案保证金3342.9万元,已归还2287.24万元,其中,收回委托投资、质押担保及借款资金1055.5万元;收回武建集团用房产抵还300万元;通过调整单位“事业支出”和“事业基金”归还931.74万元。制定了归还档案保证金计划的有455.66万元,其中:武汉盛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万元、市城建委党校100万元、武汉北斗集团公司155.66万元。对1989年至1994年挪用档案保证金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对外投资的600万元,市政府已责成市建委组成工作专班,对该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查结果报市政府。目前商请司法机关介入调查。
另外,该馆截留收入直接转为“职工福利基金”的56.15万元、单位银行账面余额比银行实际存款少166.88万元等问题,已进行了纠正,纳入账内管理。
市建委城建档案馆收取的档案保证金,根据规定应存入市建行,在动用保证金利息时,应编制用款计划报市建委审定后执行。城建档案馆违反档案保证金管理的规定,于和20xx年将档案保证金1329.36万元存入原武汉国际租赁公司和武汉科技信托投资公司,因两公司清算,存款至今无法收回。对该馆存在的这些问题,市建委已责成有关当事人就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深刻检查,并将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追究相关责任。
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应收未收租金46.22万元,已于20xx年12月收回。
市园林局所属市动物园管理处应收未收1993年7月至20xx年12月合作经营收益590万元、水电费218.28万元、租金收入12.27万元的问题,市园林局已督促市动物园与合作方就解决方式达成意向,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三)税收征管方面
1.关于少征、漏征各项税收8141.29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为止,在市地税局的督促下,相关区局已征收入库8120.21万元,入库率99.74%。余下未入库的21.08万元,将于20xx年4月前征缴入库。
2.关于压欠力度不够,造成企业欠缴各项税款21300.41万元的纠正情况
截至目前底为止,20xx年度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2658.6万元;20xx年以前开票未入库的税款,已组织入库6710万元,清缴入库率61.05%。对余下的欠税企业,市地税局将采取纳税信用评定和“以票控税”等措施,压减陈欠税款,防止新欠发生。
3.关于调节收入进度,延压的5153.59万元企业税款,已于20xx年初全额入库
市地税局要求东西湖区地税局提高认识,规范税款征收入库,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四)科技三项费用管理使用方面
1.关于市科技局通过科技三项费用及其项目的运作,共筹集资金2712.8万元用于科技大楼建设的纠正情况
市科技局20xx年12月已撤消为承建科技大楼的某置业公司向商业银行借款500万元提供的质押担保,质押资金全部收回;到目前为止,已归还科技三项费用538万元;对三年来通过火炬投资公司以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建设的名义,转拨给市科技局用于科技大楼基本建设的1200万元问题,市科技、财政局已停止了这种做法,不再继续拨付资金。对尚未归垫的474.8万元,市科技局将采取科技大楼部分楼层出售变现的办法,确保20xx年6月底前全部归还。同时进行延伸审计后,将结果报市人大财经委员会。
2.关于科技三项费用滞拨4623.27万元问题的纠正情况
截至20xx年2月为止,市科技、财政局已拨付2063万元,其中:市科技局1063万元,市财政局1000万元。对还未拨付的资金,为避免造成新的损失,两局将择优选择项目年内拨出,对年底前仍未拨出的资金将收回预算重新安排。
3.关于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回收率低、大量贷款逾期、呆滞并造成损失的纠正情况
20xx年底,市财政、科技局应清理收回的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共5425.25万元(未收回的贷款中20xx年前的贷款4690.5万元,占应收回贷款的86.46%)。其中市财政局3520.2万元(截至20xx年末,应收回到期贷款4780.2万元,审计期间已收回贷款1260万元),市科技局1905.05万元。整改期间已收回265.7万元。两局对贷款逾期的项目进行了分类,并确立了分类清收的原则:属于项目成功、经营正常的24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822万元,要求企业列出还款计划,年内收回,做到应收尽收;属于改制、破产的52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960.05万元,按照改制企业有关政策,作出相应处理;属于经营困难、负债较重等情况的39户企业的待收资金1377.5万元,已责成市科技局积极清收并将清查结果和处理意见报市政府。 为保证上述工作能够顺利完成,对科技三项费用贷款尚未偿还的企业,新申请的项目一律不受理,已安排的新项目资金,一律予以停拨;另外,对办理了相关抵押手续的企业,通过处理抵押物的方式归垫;同时市财政、科技局已联合印发《关于催收科技项目有偿资金的通知》,与委托银行共同催收。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方面
1.关于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纠正情况
部分项目单位未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四制”规定的问题,已引起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并采取了相应措施引以为戒,防止此类现象发生。对洪山区市政总公司违规出借资质证书,非法获利31.96万元的问题,已上缴财政。
2.关于部分单位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政府已责成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了措施。其中,市蔬菜集团公司挪用转基因番茄产业化项目资金667.1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底归还了520.9万元。余下的146.2万元,将由蔬菜种子公司20xx年6月之前以项目配套设备归还。
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长江乐园建设指挥部等7个建设单位挤占工程成本的问题,已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清理,调整了有关项目建设单位的账务,挤占的工程成本已被纠正。武汉大花山生态园林有限公司、武汉森茂生态绿化有限公司挪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共计180.5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4月全部收回。
市江堤加固项目建设中汉南区、江夏区的项目建设单位挤占、挪用、截留“取土费”用于非项目支出的224.33万元,市江堤加固工程管理办公室已于20xx年11月全部整改收回。
3.关于部分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套取资金和项目间相互挤占资金的纠正情况 原市市政建设局项目资金互相扯用的问题,在该局撤销后,已由市相关部门和单位按资产管理关系,进行清算调整予以纠正。
市司法局所属戒毒劳教所将已核销的98.89万元水电增容费支出列入劳教大队扩建概算、套取资金的问题,已于20xx年2月收回。
沿河大道二期工程资金被其他项目占用110.89万元的问题,市建委经过清理,按建设项目重新调整了资金调拨。项目责任单位已采取调整相关账目的办法,使项目间相互挤占、混用资金的情况得到纠正。
4.关于层层滞拨环城森林生态工程征地补偿费的纠正情况
在市林业局的干预下,市林业发展公司及东西湖区园艺公司已于20xx年1月至2月,对滞欠的438.35万元征地补偿费全部拨付。
5.关于个别项目建设成本不实,有的甚至超付工程款的纠正情况
长江干堤汉南至白庙加固工程项目长期挂账348.19万元问题,已引起市水务局和项目建设单位的重视,决定在工程竣工和财务决算时清理、调账。江岸区解放大道下延线工程建设指挥部多计工程结算款94.2万元的问题,已于20xx年3月调减工程决算。市沿河大道改造指挥部等单位超付工程款241.8万元的问题,市建委进行了清理核实,对超拨的资金已全部收回。
(六)四个远城区财政运行状况调查方面
1.部分区存在一定的虚增财政收入的纠正情况
对蔡甸区沌口小区管委会、新洲区财政局和阳逻等4个财政所,采用列收列支、空转土地有偿出让收入等方式虚增财政收入分别为3927.2万元和627.6万元,江夏区郑店、流芳、纸坊财政所,新洲区财政局及道观等4个财政所分别空列财政性收费收入1018万元、1823.7万元等问题,已引起市、区两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市政府要求各区政府拿出具体措施坚决予以纠正,切实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蔡甸区政府制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全区土地交易资产以及分配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将所有土地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核算,从源头上避免虚增收入;江夏区政府将对执收单位的收入项目严格核算,避免将非预算内收入纳入预算内,并合理下达各乡镇行政性收费收入计划;新洲区政府通过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真实、准确反映其财政收支状况。
2.虚列财政支出的纠正情况
黄陂区财政局按预算安排,在拨付区科技局科技三项费用400万元的同时,又从区科技局收回该项资金330万元,年终按400万元列报决算,区政府已纠正了不规范的做法。在20xx年预算安排中保证了科技三项费用的资金来源,并承诺将严格按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对科技三项费用据实列支。
蔡甸区20xx年实际拨付挖潜改造资金297.2万元,年终按800万元列报决算支出,虚列支出502.8万元挂预算暂存,区政府已将502.8万元全部作为企业发展资金拨付到位。
3.对4个区的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临时性追加较为频繁的纠正情况
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区政府对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各个区都采取了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深化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的质量,增强预算的约束力。对可预见的支出一律通过年初预算安排;除突发事件、特大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外,中途一律不得追加支出;由于政策变化和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要报经区人大批准后才能执行,确保预算的严肃性。
(七)国有企业改制方面
市政府对国有企业改制工作非常重视,去年安排审计部门对市、区改制企业进行了审计调查,揭示了部分国有企业改制中存在的问题,引起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责成市国资管理部门及有关区政府研究进一步完善了国有企业改制的控制办法。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已移交司法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
1.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中南汽车修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南汽修)将4.34亩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向市土地交易中心申请挂牌转让,湖北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土地净价1135万元摘牌,但中南汽修实际只收到土地转让金400万元,低于摘牌价735万元的问题,市审计局已于20xx年9月作为案件线索向江汉区检察院移交。江汉区检察院经核查后证实:中南汽修所属汽车修配厂为集体所有制企业,20xx年底因解决改制中的资金缺口,将其青年路308号4.34亩土地以400万元转让给湖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xx年3月经职代会同意签订了转让协议。20xx年3月到10月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分4次将400万元转让费付清。20xx年4月,为办理土地的过户手续,汽车修配厂按规定将该地块在武汉市土地交易中心挂牌,挂牌价为1135万元。汽车修配厂称在土地交易中心高挂土地交易价的目的是为了避免土地被别人摘牌。江汉区检察院未发现该土地转让过程中有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行为。
2.武汉建筑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汉建筑机械厂以3000万元的价格出让69.42亩土地给某房地产公司,比土地中心摘牌价3200万元低200万元的问题。在审计查出后,该厂已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目前该厂正在依法依规追索200万元转让差额款。
武汉建筑机械厂瞒报资产总计632万元的问题。其中,瞒报下属劳动服务公司净资产447万元;未将同益大厦5间商用房合计价值185万元纳入资产评估范围。市国资经营公司于20xx年11月委托中介机构对该厂进行了全面的责任审计,督促整改,将瞒报的632万元资产已纳入账内并进行了重新评估。
3.东西湖棉纺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东西湖区政府非常重视东西湖棉纺厂的改制工作。东西湖棉纺厂在改制过程中将510.8万元的新机器设备及将原材料、产成品以3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新东棉纺织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低于市场行情284万元的问题,在审计调查事中和事后,东西湖棉纺厂清算组分别提供了东西湖区人民法院裁定书,裁定转让行为有效,促使其完善了相关法律手续。
4.武汉自动化仪表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对武汉自动化仪表厂在改制中未将欠银行利息、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负债1144万元纳入评估范围的问题,硚口区政府已按有关规定将905万元的工商银行利息作挂账处理。欠缴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等已得到全部纠正。
5.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纠正情况
对洪山商场瞒报欠税200万元的问题,洪山区政府将督促企业于20xx年6月底前将所欠的200万元税款上缴国库。
6.武汉制药机械厂改制中存在问题的纠正情况
武昌区武汉制药机械厂188名职工未领到补偿金的问题已全部解决。截至20xx年12月底,188名职工中,有95名成为新公司股东,其补偿费已作为入股资金;78名由新公司作为内退职工安置发放内退工资、交纳社保医保等;15名已支付了补偿费。
(八)其他部门财务收支方面
1.关于一些部门和单位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纠正情况
市教育局挪用教育费附加449.19万元的问题,其中,用于教研中心大楼装修379万元、弥补机关经费70.19万元。经审计公布后,市教育局非常重视,已按审计决定接受了处理,同时细化了教育费附加的预算,严格了预算管理的规定和程序。
市外经局挪用外贸专项资金36.16万元用于局机关经费开支的问题。已按程序报市财政局列入20xx年部门预算,并将挤占资金归还原渠道。
市人防办挤占人防“结建费”70万元,借给下属武汉人防工程公司,用于承揽三峡工程项目的问题。因武汉人防工程公司已改制,经省人防办批准,从省“结建费”中抵还70万元借款。
2.关于市民政局将部分抗洪救灾专项资金未实行专户管理,滞留未拨,违规存储,资金难以收回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在市政府的督促和协调下,市民政局已收回存入沌阳信托投资公司的救灾捐赠款本金540万元。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对有关涉嫌人员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延伸审计,立案查处。
3.关于公款私存、设立账外账和小金库的纠正情况
市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将门面租金收入、利息收入、“路伙费”等存放账外核算,用于发放干部职工奖金补贴等支出的问题,已将余额36万元收缴国库。
市教育局内设机构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教育人才服务中心、语言测试中心和建筑设计室的相关收支未纳入局机关统一核算,形成账外资金179.58万元的问题。市教育局已按审计决定作了账务调整,31万元罚款已上缴国库;并将教育国际交流服务中心等单位财务收支纳入了部门预算实行统一管理。
市房产信息测绘中心将单位缴纳的购房款17.71万元以个人存折方式存放的问题。该中心在审计期间主动整改,已将上述购房款转入单位账户,统一进行核算。
4.对市白蚁防治研究所违反财务制度规定,以假发票套取现金,违反财政管理规定乱支滥用等问题,市房产局取消了白蚁所设立的“规划管理费”的提取和支付,完善了财务管理的办法,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对原所长已作出免职处理。
5.关于市房产局登记发证中心、市教育局所属实验幼儿园和常青第一学校违反收支两条线的规定,预算外资金未纳入财政专户,坐收坐支共468.48万元的问题,已整改到位,按规定全部将预算外资金纳入了财政专户管理。
二、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近几年来,市政府非常重视加强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不断深化财政改革,积极推进部门预算、收支两条线、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进程,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依法理财、依法行政的观念,在建立责任政府和信用政府上狠下功夫,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从20xx年度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看,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在于:有些部门和单位对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实际工作中放松了管理,对已有的规章制度执行不力,执法不严;有些部门和单位受部门和小团体利益的驱使,在执行财经法纪上踩线越线,有法不依,甚至屡查屡犯,知法犯法;有些部门和单位没有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只讲政绩,不讲法纪,只顾眼前利益,缺乏长远考虑,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工作作风不实;另外体制上的不合理,转轨过程中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制度不完善和监督的缺位,使有些深层次的问题一时还难以解决。
通过对这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原因分析,市政府将进一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提高对财政财务管理的认识,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在宏观经济管理和运行中,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体制、规范运作、严格程序,加强审计机关对财政财务工作的制约与监督,真正实现财政资源配置权和执行权运行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三、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意见的落实情况
市政府十分重视审计工作报告中对加强本级预算管理的意见的落实,已责成市财政、审计、地方税务局等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采取了如下一些具体措施。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财政分配和预算编制管理工作
市政府高度重视部门预算和细化预算的编制工作,近年来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促进了全市部门预算的全面推开。为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管理,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透明度,市财政局从源头做起,在《关于做好20xx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要求:第一,各部门所有的收入要全面、完整地在部门预算中反映。市直各部门的非税收入管理,要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xx〕53号),做到按政策规定应收尽收,按管理规定全额缴入金库或财政专户,实事求是地编列非税收入计划。第二,市直二级单位的预算,统一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市直各种临时机构的预算,统一由其挂靠的部门审核汇总。第三,市计委、经委、建委,市科技、教育局等有预算分配职能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性质和编制程序,切实组织好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工作。
(二)关于强化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方面
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用好用活财政资金,促使财政资金发挥更大的使用效益,市财政局已制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加强和规范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在规范账户管理的基础上,拟定了《武汉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财政部门负责对专项资金的审核、分配、批复、下达和监督管理;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预算草案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的制定和管理,以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理顺财政管理关系
市政府组织市财政、审计局和市国资办于20xx年下半年联合对有关部门房产及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情况进行了调查。为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市政府办公厅在调查的基础上制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占用费征管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强化了全市“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工作。将应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资金,全部纳入财政管理,规范了非税收入管理,深化了“收支两条线”改革。
(四)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坚持依法治税
市地税局从加强管理入手,一是大力清缴欠税,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金融支付结算工具,拓宽纳税申报和税款缴库渠道。加强对收入的统计分析和预测,分析各主要税种、税目收入增长和相关经济指标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强化组织收入动态管理,切实提高税收征管水平。二是强化监督,稳步推进税收执法责任制。市地方税务局印发了《20xx年度收入目标及征管质量考核奖惩办法》,改变单一强调税收计划的考核模式,强化对税收征管质量从申报率、入库率、滞纳金加收率、登记率、(逾期申报)处罚率和欠税增减率等六项综合考核,以明确过错责任、追究程序和处理办法。三是切实加强减免缓退税管理。严格按照税法规定的管理权限、范围、程序和时限办理减免缓退税审批,不得违规越权审批。改变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人为调节税收收入进度的现象。四是制定了《市局关于对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单位扣缴税款年度调整核实征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保证税款及时完整入库。
(五)四个远城区存在的预算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比较薄弱、部分单位存在虚列财政收入等问题,已引起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为维护预决算的严肃性,真实准确的反映各区的财力状况,四个区都制定了相关加强财政管理的措施。一是发挥各区的资源优势和产业优势,向内使劲,集聚财力;二是深化改革,广辟财源;三是加强管理,科学执政;四是量入而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市委、市政府为支持四个远城区的经济发展,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区级(域)经济发展的意见》,提出了支持远城区经济发展的倾斜性政策。市政府在采取措施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同时,要求市财政局加强对区级财政规范管理的监督检查,尤其重视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加强财政财务管理,提高上级财政拨付资金的使用效益。
(六)市人大非常重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工作,已将《武汉市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监督条例》列入20xx年市人大的立法计划。为加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管力度,从组织上保证重点建设项目必审制度的推行,市政府决定由市审计局负责组建市重点项目投资审计中心,以增强审计力量,扩大审计监督的覆盖面,更好地履行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职能,努力提高政府投资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xx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纠正工作,在市人大的关心和支持下,取得一定的效果。市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支持审计部门依法审计,加大审计监督的力度,为维护财经秩序,促进深化改革,提高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为建立和谐社会、责任政府,而不懈努力。
篇8: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县审计局关于《县水利局原局长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我局高度重视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专门成立审计问题整改小组,落实人员加强“四公”经费管理并认真组织往来款项等各项遗留问题整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加强四公经费管理
我局切实加强“四公”经费监督管理,减少“四公”消费支出,县节支办核定我局“四公”经费61.10万元,截至3月底我局“四公”支出13.6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69%。
二、切实做好往来款项清理工作
(一)往来款项未清理问题。主要是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往来款挂帐时间基本上是在以前发生的,20清产核资我县已经组织进行过一次清理。根据平德会专审第038号县水利局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反映,当时县里委托德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县水利局截至12月31日的资产清查工作结果进行审计。我局为资产清查专项审计工作及时提供会计资料和资产清查相关资料。2007年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已报县国资办。
(二)当前进行清理、调整结算往来款项有5笔,具体项目如下
其他应收款
1、个人应收款中殷为东元(差旅费借款),挂帐时间11月,已经收回个人借款殷为东2000元(在行政退休人员重阳及春节慰问补贴2000元支出中),会计分录、借:事业支出-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其他2000元;贷:其他应收款-个人应收款-殷为东2000元。另外,在审计意见征求期间,我局已收回个人应收款中肖兵的个人借款5000元。
2、单位应收款中县水土保持监督所55000元(暂借款办公经费),其中挂帐时间是2月30000元、201月25000元。现县水利局和县水土保持监督所在已合并为同一帐套,已不存在应收款、应付款或上级补助收入帐务处理问题;现已经根据原会计分录内转调帐。
A、原会计分录情况
水利局帐套原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县水土保持监督所30000元
贷:银行存款30000元(202月28日暂借办公费)
借:其他应收款-县水土保持监督所25000元
贷:银行存款25000元(年1月28日暂借款)
县水保所帐套原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30000元(年2月28日暂借办公费)
贷:上级补助收入30000元(2003年3月份会计分录有误)
借:银行存款25000元(2005年1月份暂借款)
贷:其他应付款-县水利局25000元
B、内转调帐后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水保所-县水利局25000元
贷:其他应收款-单位应收款-县水土保持监督所25000元
借:事业结余-基本结余30000元
贷:其他应收款-单位应收款-县水土保持监督所30000元
3、单位应收款中德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5000元(预付审计费),其中挂帐时间2005年12月,德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已开据发票审计费5000元,我局已作支出并收回预付款。会计分录,借:事业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劳务费5000元;贷:其他应收款-单位应收款-德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5000元。
其他应付款
1、县水政监察大队8月6日向县水利局汇入暂存款350000元,在208月9日回收暂存款280000元准备购车,后因县里有规定下属单位不能购车于年8月11日又向上级单位县水利局汇出购车款280000元(此笔县水利局做其他收入)。现县水利局和县水政监察大队在20已合并为同一帐套,已不存在应收款、应付款或其他收入帐务处理问题;现已经根据原会计分录内转调帐。
A、原会计分录情况
水利局帐套原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350000元(208月6日大队汇入暂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县水政监察大队350000元
借:其他应付款-单位及个应付款-县水政监察大队280000元
贷:银行存款280000元(2006年8月9日退回暂存款)借:银行存款280000元(2006年8月11日大队汇入购车款)
贷:其他收入-其他 280000元
县水政监察大队原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县水利局350000元
贷:银行存款350000元(年8月6日汇出暂存款)
借:银行存款280000元(2006年8月9日收回暂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县水利局280000元
借:其他应收款-县水利局280000元
贷:银行存款280000元(2006年8月11日汇出购车款)
B、内转调帐后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单位及个应付款-县水政监察大队70000元
贷:其他应收款-水政大队-县水利局70000元
借:事业结余-基本结余280000元
贷:其他应收款-水政大队-县水利局280000元
2、单位应付款有工程结算多余款24747元,其中工程竣工多余款:标准堤钱仓段12994.99,标准堤肖江段8198.63,标准堤宋埠段3554.17,并正在和财政等单位对接中,已做好项目计划,预备起草财政局和水利局联合发文,准备调整安排用于三段标准堤维修养护项目。
三、加强人事管理
县水利局人员超编是历史遗留问题,以来我局加强人事管理,积极争取编制,截至年底水利局核定编制数由151人增加到的156人,并提前退休一批工作人员,实有人数由174人减少到159人,人员超编造成财政支出增加情况得到缓解了,同时我局考录工作人员都是严格按照县人力社保局核定的缺编名额内进行考录。
通过审计部门这次对我们水利局原局长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我们认识到了财务管理方面还不够严谨。针对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们在财务方面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各项财务制度,认真采纳审计部门提出的审计建议,并逐项予以整改。
加强审计督查力度、推进审计整改落实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审计整改工作会议精神,区审计局深入部分乡镇、街道开展审计督查,全力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区审计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研究部署全区审计整改落实工作。确定整改重点,突出审计报告确定的整改问题,突出十八大以来近两年审计报告反映的重要问题进行重点督促整改。建立审计整改工作督查通报制度,通报整改进度、表扬先进、曝光后进单位。推动审计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为进一步做好全区的审计整改工作,该立足埇桥区实际,采取多项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审计整改工作。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督查责任,确定谁主审、谁负责的办法,由承担的审计项目主审人员,负责整改落实工作,督促被审计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帮助被审计单位健章立制、完善内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规范整改工作,加强跟踪督察。对整改不积极、进度较慢,应付审计整改的被审计单位,我局及时向区领导提出督察建议,配合政府督察室进行专项督察,确保审计整改到位。
下一步,该局将会同组织、纪检、区政府督查办等部门对全区的审计整改工作进行检查,年底前做好向区人大报告审计结果整改情况工作。
【更多相关内容推荐】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书记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深化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支部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村级整改落实情况汇报
篇9: 审计整改报告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作关于20xx年度审计整改工作状况的报告。
今年8月25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xx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的意见,区政府及时作了工作部署,将审计整改列入区政府重点工作。区领导要求,审计结果要重在闭环整改,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要进一步加强跟踪检查、重点督查,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要继续将审计整改落实状况纳入区绩效考核资料加以推进。
区政府为了推进整改难度大及历史遗留问题的整改,制订下发了《闵行区全面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闵府办发[20xx]19号)、《闵行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街道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闵府办发[20xx]14号)、《闵行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使用状况核查工作方案》等文件,并在全区范围内重点开展往来款清理、企业清理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核查工作。
区各相关单位用心采纳审计意见和推荐,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职责。对本部门、本单位审计报告中揭示的问题,能够根据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清单;认真分析问题,查找根源,采取措施,限时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状况向社会公开。从审计整改状况看,各被审计单位完成整改工作总体状况较好,部分下属单位较多的一级预算单位对整改工作尤为重视,如:区国资委、公安局闵行分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委、莘庄工业区、江川路街道等单位均由单位主要领导召开了整改工作会议,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系统内单位的整改工作,并对下属单位的整改状况予以督办。
区审计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政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着力进行闭环管理,促进整改落实到位。制发了《20xx年全覆盖审计整改完成状况表》,在法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问题,按照问题清单,建立整改清单,做到账对号销;对法定期限内未能完成整改的问题,在调取、核对被审计单位相关资料,梳理、分析、汇总整改状况的基础上,区审计局还进一步要求其在20xx年8月至9月间,每半月报送整改善展状况,并于20xx年10月上旬再次进行了检查。现已将个别仍有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移送区政府督查室继续督办。
纳入《关于20xx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41个审计项目,共计查出问题207个,涉及管理不规范资金97858.88万元,非金额计量问题93个。截止今年9月底,已完成整改的问题79个,涉及资金30462.22万元,占总问题数的38.2%;采取建章立制今后规范的方式予以整改的问题118个,涉及资金60423.61万元,占总问题数的57%(以上两项完成整改问题数共计197个,完成率95.2%)。已采取措施着手整改但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10个,涉及资金6973.05万元,占总问题数的4.8%。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状况
(一)对街道预算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进一步加强对各街道预算管理工作的指导,并在修订完善街道预算管理办法。
(二)对部分基金预算编制欠精细化管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与区规土局、区征收中心等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对接,进一步提高政府性基金收支的准确性和合理性。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已加强与相关项目主管部门的对接,根据政府投资计划项目执行进度安排项目预算。
(三)对国有经营预算收入未按规定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问题。区财政局20xx年将参照市局标准,按当年国资经营预算收入的22%调入公共预算资金639万元。
(四)对收入预算编制缺乏管控的问题。区国资委、区财政局将透过开展国有企业经营收益的审核、审计,加强国有企业经营收益收缴管控。
(五)对未根据当年收支变化状况编制预算调整,以及提交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调整20xx年度区本级财政收支预算的报告》中,未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状况的问题。区财政局承诺从20xx年起国资经营预算如有调整项目,将按规定程序报区人大审议。
二、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状况
一是预算执行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预算编报不准确、调整不及时的问题。区房管局承诺今后专项经费预算执行的调整将在与各职责单位充分沟通的前提下,向财政申报预算调减计划,有序合理的保证专项预算执行率。江川路街道已认真分析部分下属单位预算不准确、预算执行率偏低的原因,并承诺今后编制预算时思考全面,充分摸排,避免类似现象再发生。莘庄工业区管委会修订和完善了财政支出执行进度考核办法、预算编制及调整工作的相关细则,进一步规范工作。新虹街道承诺今后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政策培训以及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
(二)对未按实列支预算费用的问题。区残联承诺今后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不跨年下拨和使用项目经费,在20xx年底结账清算时已经严格按规定执行,不虚增支出。区卫计委自20xx年起,其下属单位的制度外用工费用不再经区卫计委转拨,而由用工单位直接支付国安公司,确保预算支出真实性。江川路街道及下属单位已将挂账福利费使用完毕或按规定上缴,并承诺今后据实列支。
(三)对存量资金清理、收缴不及时的问题。公安局闵行分局已将结余的644万元世博经费上交区财政局。紫竹产研院已将市拨专款等结余资金383万元上缴区财政。区残联已完成两家关掉机构相关证件的注销手续,账户结余资金22.09万元已上缴至区财政专户;区残联已组织13个街镇上交了专项资金检查整改报告及结余清理报告,并将结余资金共计1230.65万元上缴区财政。江川路街道已将宕于民非机构的万人就业项目滚存结余资金269.72万元收缴至街道财政。莘庄工业区管委会已将宕于被补贴单位的财政补贴结余资金766.29万元收缴至管委会账户。
二是遵守法律法规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未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的问题。区卫计委及下属单位承诺今后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按规定实施采购,落实专人负责与供应商签定购销合同,采购前由专人负责询比价。
(二)对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的问题。区房管局的罚没收入1万元,新虹街道的利息收入和房租收入共计10.11万元均已上缴区财政。江川路街道已与下属公司签订33套房屋的委托租赁管理协议,今后租金收入将按协议约定上缴街道。区城管局承诺今后加强案件审核,尤其是跨年度的关联案件审核,防止跨年度案件再次出现少处罚金的状况。
三是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对公务支出经费使用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区卫计委下属古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民非组织名义购置的2辆轿车及牌照已拍卖,拍卖款已入账。公安局闵行分局已于20xx年1月起暂停向加油卡充值,今后将按需充值,有效控制主卡资金存量,避免资金闲置。区法院已于20xx年暂停对油卡进行充值,公务用车改革后根据法院实际需要编制预算,结余资金上缴区财政。区卫计委下属梅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自20xx年4月起不再预提教育培训经费,今后涉及到论文奖励费将计入人员费用。
(二)对往来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卫计委正在按照《闵行区全面开展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集中清理长期挂账资金,中心医院已将收到外单位支付的各项经费补贴款转入“其他收入”,不再挂往来款。区检察院已清理历年结存案款,并设置案款辅助明细台账。区法院根据上海市高院统一要求,已上线E号通进行专项管理。
(三)对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中心医院自20xx年7月起将古美分院账户并入医院账户统一核算。20xx年起,各相关单位均已将社保账户纳入单位会计核算体系管理。
四是内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
(一)对资金管理欠规范的问题。区体育局下属区游泳池自20xx年12月起设置现金日记账,并制定了单位现金管理办法。新虹街道加强了现金管理,建立定期盘点制度,并对短款1.2万元按规定进行帐务处理。区房管局制订了局财务管理规定,采取措施将内控制度落实到位。区房屋土地征收中心宕在账外的大走访现金余款0.28万元已上缴区财政。
(二)对物资资产管理不完善的问题。20xx年区卫计委要求肿瘤医院、第五人民医院逐步签订采购协议,并由专人定期对门诊药房进行盘点,核实库存,起到监督和复核。紫竹产研院闲置资产已清查并有效利用,要求部分资产使用单位交通大学定期报告资产使用状况。
(三)对房屋资产管理较薄弱的问题。中心医院、第五人民医院、吴泾医院正在按照《闵行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资产管理使用状况核查工作方案》集中清理无证房产、房产出租等状况,第五人民医院的1套拆除房屋已作账务处理。古美社区卫生中心已重新签订房产租赁协议,规范管理。
(四)对外投资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中心医院和第五人民医院正在按照《闵行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街道所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工作要求,集中清理投资企业状况,稳步推进该项工作。中心医院已于20xx年1月收回为其投资的民非企业君莲养老院列支的资金152.69万元,并作账务调整。
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状况
(一)对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问题。各建设单位均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规范项目开工建设程序。
(二)对资金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各建设单位均按核减后的工程审定价与相关单位结算,节约工程造价资金294.47万元。前期征地动迁包干费用垫付资金227.36万元已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多计项目动迁费用7743.65万元已作相应整改:其中涉及的红线外补偿费用、建设单位管理费等问题已作调整处理;涉及多申报的动迁费和重复申报的续借地费,城投公司已按核减后的审定价进行结算;暂予核减尚未评估而预付的征地补偿款,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按实结算。
(三)对建设管理欠规范的问题。建设项目涉及总投资超概算需调概的,已按规定向相关部门申报、办理调整概算手续。各相关单位均承诺今后将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确保工程合同签订规范、合理;将严格管理工程资料,督促监理单位对工程资料加强检查、核对,确保资料的真实合法有效。
四、专项资金审计和调查整改状况
(一)对区20xx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状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财政局在转发文件、召开专题培训会议的基础上,将继续加强对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的业务指导,使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认真细致对待该项工作,对于存量资金统计的口径进一步精准,做好盘活存量资金的工作。
(二)对区教育局20xx年度小学三年级游泳普及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绩效状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教育局、区体育局修订完善了游泳培训经费使用办法。区体育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场馆整改。游泳协会承诺在原10名巡视员的基础上再增加6―8名专业人士进行全覆盖式的巡查,对此刻培训学生实施第三方考核,并更加重视巡视结果的运用。
(三)对区推进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实施状况审计调查反映的问题。区经委按相关标准重新计算补贴资金,更改补贴申请资料并上报市替代办公室,经市替代办公室再次审核,按准确金额给予相关单位补贴。
(四)对区20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反映的问题。个别建设程序不合规的项目在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区建管委下属监督机构(原建管署)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进行了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复工。区建管委要求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目前已完成各项建设,并将相关资料送有关部门办理备案。
五、区属企业年度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整改状况
(一)对部分资金未按规定支付的问题。莘庄工业区总公司承诺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支付动迁补偿款;在捐赠事宜中,严格按照国资委关于捐赠的相关规定执行。下属航科公司自20xx年起已停止园内企业20xx年的财政扶持兑现。下属东翼公司的网络诈骗案虽已侦破,但给公司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莘庄工业区已对案件涉及人员作了处理,并集中开展了法制教育。
(二)对房屋销售定价依据不足、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委托昕城房产销售的剩余4套未售动迁房已停止销售,待重新评估后再做处理,截止20xx年8月14日,昕城房产已完成已售房屋首次结算工作,支付莘庄工业区总公司2663.49万元。莘庄工业区已将委托申莘房产代理销售房产事项作为重要事项向区国资委提出请示,要求取消申莘房产按房产销售总额的2%收取销售代理费,同意申莘房产按与第三方签订的销售协议支付销售佣金,待该事项确定后双方立即进入结算程序。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已采取措施解决空置房的现状,定期清查空置房,落实人员对空置房进行日常盘查;提请对外出租空置房,在盘活资产的同时,防止其他住户或物业的擅自占用。区国资委安排的中介机构已对闵鑫公司2处理解抵债房产进行评估,目前正在做调账处理。
(三)对公务车辆费用支出欠规范的问题。资产经营集团公司已会同辰星公司查清了车辆维修费支出的真实状况,并根据实际状况报集团公司纪委进行了处理,非公司车辆发生的修理费已追回,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并对公司班子成员做了纪律教育和群众提醒谈话。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虹信医技中心均承诺租车合同期满后不再续约。
(四)对企业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闵鑫公司经请示区国资委,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其及下属公司进行不实资产查证,目前正在逐级报批核销,收入挂账、收入直接冲抵费用等问题计划与核销的不实资产同时处理。下属上海东泾制衣有限公司挂账虚增利润事项已作调账处理。
(五)对银行账户及大额资金管理制度未有效执行的问题。至20xx年8月底,莘庄工业区总公司根据整改方案已关掉3个专户,目前尚保留21个银行帐户,并拟定方案请示区国资委,待区国资委批复后开展进一步的帐户清理。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已建立大额资金管理制度,大额资金的使用每季度上“三重一大”会议讨论。
(六)对部分工程项目管理较薄弱的问题。新虹桥国际医学中心代建的部分项目工程审价已完成,进入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过程。截止20xx年9月15日,地产经营公司已完成21个历史遗留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的编制。莘庄工业区总公司对于20xx年之前的项目,将与区财政进一步协商处理办法,20xx年之后竣工的项目,将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莘庄工业区总公司承诺今后公司各相关部门将建立工程项目台帐、财务竣工决算、项目定期结转的操作流程,自20xx年起新开工项目将加强工程基础管理,建立从项目立项至项目竣工的闭环管理制度。
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程序,是审计质量的最终反映。新常态下的审计整改已由单纯的查错纠弊,发展到宏观监督经济决策的科学性、体制机制的健全性、有效性的高度查责问效。审计整改最终能否落到实处,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健全整改机制,要建立审计执法督查制度,审计部门应会同政府督查室、纪检监察部门建立审计整改督察机制,制定审计整改职责追究制度,责成各相关单位完成整改工作,实现整改闭环管理。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篇10: 审计整改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xx年7月28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xx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就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揭示问题及整改,要求各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完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并做好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
按照区人大审议意见和区政府有关要求,区审计局进一步深化整改工作:
一是在坚持审计整改跟踪回访、审计整改检查报告、审计整改结果公告的基础上,建立问题整改“销号”制度,即审计部门建立问题清单,被审计单位列出整改清单,两份清单实现对账销号,做到“不整改不放过、不纠正不放过、不建章立制不放过”。
二是在坚持内审例会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分类指导制度,即主动下沉审计服务重心,加强片区日常指导,做到“相关政策法规深入宣传、审计业务深入督促、审计整改深入检查”。
三是继续与区人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府办、区财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审计整改专项检查、审计整改联合督查等工作,将整改状况予以通报,并列入区政府绩效考评扣分事项,推进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有关部门和单位用心采纳审计意见和推荐,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审计整改:
一是边审边改,即知即改,提升审计整改效率。如团区委团校对借用团区委团费专户核算合作办学返还等收入,未依法设账规范核算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将资金余额(91.02万元)转入专户,移交区机管局财务科规范核算。
二是建章立制,完善管理,构成整改长效机制。相关部门在抓整改的同时,全面、深入地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采购管理等内控制度,避免“常见病、多发病”的再次发生。如奉浦社区制定了《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的实施意见》,从制度上规范财政收支行为,完善政府采购程序。
三是由点及面,举一反三,扩大审计整改成效。相关单位透过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审计结果、组织培训等方式,要求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对审计披露的共性问题,认真对照自查,改善工作,真正将审计整改的成效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如针对本次审计查出的问题,区财政局用心制定新的培训计划,打造“六个一”审计整改长效机制的升级版,重点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和镇村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加强《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学习宣传。
一、区财政局组织执行区级预算、区税务局地方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范围有待扩大,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有待提高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从20xx年起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扩大到14家(涉及下属国有企业158户),收缴公共财政比例已从10%提高到15%。20xx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执行数为16252.29万元,比20xx年增加了8364.98万元,20xx年将进一步扩大编制范围,并按20%予以收缴,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2、对部分预算项目名称宽泛,有公用化倾向的问题,区财政局要求各部门在20xx年预算调整时对年初安排的所有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梳理,实行专项的分类分层分级管理,并督促预算单位今后严格按照项目预算资料和标准执行。
3、对个别企业未及时预缴土地增值税的问题,区税务局对涉及的上海兰布拉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进行了纳税辅导,该企业已于20xx年9月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55.11万元。
4、对个别企业漏缴、未及时缴纳税金的问题,相关企业已申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税合计37.46万元。
二、部门、镇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用心进行整改。截至20xx年1月末,有关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71975.46万元,正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167012.2万元,两者合计涉及金额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90%。其余问题已由相关单位承诺整改,主要是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由于当年预算已经执行,采购资金已经支出,相关单位承诺制定、完善相关办法,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具体整改状况如下:
(一)预算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5个单位未准确编报预算的问题,相关单位均承诺今后在预算编制时严格执行相关要求,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柘林镇承诺今后按照规范化工作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相关基础信息;海湾旅游区管委会承诺按《预算法》规定尽量编细编全,强化项目支出预算和项目库建设;区统计局承诺今后严格按照规定,合理编制项目预算支出;区国资委承诺今后在项目中加强研判,强化预判潜力,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
2、对4个单位未严格执行预算的问题,区教育局结合20xx年部门预算调整工作进行整改,已将无预算列支的4013.59万元资金全部调整到位;区司法局等3个单位表示今后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
3、对9个单位预算收支不完整的问题,相关单位采取修订制度、调整账户等方式进行整改。公安奉贤分局已在20xx年度部门决算中将一般业务户、监所经费账户、基建账户等账套在《关于分局20xx年财务决算状况汇报》中披露反映;区绿化市容局已将在往来科目核算的专项资金150万元调整至对应的项目支出核算,并支付给相关单位;区海洋局已将挂往来账核算的100万元资金上交财政,其余49.5万元转入单位结余资金账户。
4、对2个单位未及时上缴财政资金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即知即改,将应缴未缴款全部上缴财政国库,并表示今后加强管理。如区水务局下属水资源管理所及海塘管理所两个单位,已按规定将应缴资金1101.36万元上缴区财政。
5、对部分项目资金结余较大的问题,区人社局组织人员进行梳理,在审计期间将促进就业资金682.74万元按规定划入基金专户,于20xx年9月将剩余的结余资金1698.71万元上缴区财政。
(二)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16个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有关部门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政府采购制度,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如区民政局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并将此项规定作为机关和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的重要资料;区教育局规范了采购流程,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区发改委、区妇联承诺今后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规范采购行为。
2、对9个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相关部门透过办理资产调拨手续、完善资产卡片、实物台账等方式进行整改。曙光中学已将校园的固定资产全部入账、入库、入校园资产管理电子系统,做到账、卡、物相符;柘林镇已将民政、新寺居委会等5家单位的固定资产数据填报入资产管理系统,以确保固定资产总账与资产管理系统数据的真实完整;区司法局组织相关人员对局本部及下属部门开展了资产清查工作,对未及时作资产反映的工程款,已作相应的账务调整。
3、对8个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相关单位强化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管理水平。对部分结转资金未按规定转入结余科目的问题,区绿化市容局已将超过2年的结转资金1104.34万元上缴区财政;区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已将无依据调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项目支出中的公用经费进行了调账处理。
4、对5个单位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的问题,相关单位用心梳理往来款项,调整相关账目。海湾旅游区已对10180.72万元的往来款作账务调整,其余70153.67万元根据实际状况正在用心清理;公安奉贤分局已落实第三方对相关账目进行梳理,对往来款项作分类分批处理;区水务局按规定将往来款项作了全面清理;区国资委资产经营公司已将账面宕存的往来款250.1万元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三、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个别财务监理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古华公园公司已调减项目建安费用45.21万元,并按照最终核定的总投资额支付了工程款。
2、对建设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扣减质量违约金的问题,南桥新城公司认真核对相关数据,已扣减施工单位质量违约金21.88万元。
3、对项目超概算的问题,南桥新城公司认真分析原因,正在按相关要求调整概算。
四、民生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跟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廉租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已收回多发放的2160元,承诺今后将根据《上海市廉租住房租金配租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严格执行廉租租金发放的标准和方式。
2、对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杨王村村民委员会已将违规出售30套在建公共租赁房所得房款1429万元全部退还,并承诺在后续推进工作中严格执行《本市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区住房保障局将空置时间较长的35套廉租房房源交付区公共租赁房公司统一管理运营,目前正在办理相关移交手续。
3、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待规范的问题,区建交委承诺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区公租房公司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已纠正另行指定分包行为。
(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案件未按规定取得当事人收入证明的问题,区卫计委已补齐涉及案件的证明材料。
2、对部分分期缴纳案件第一次缴纳额不贴合规定的问题,其中5件案件由于当事人贴合“单独两孩”新政策,区卫计委已作结案处理;对剩余5件案件,区卫计委已采取电话催告方式督促当事人缴纳社会抚养费。
3、对社会抚养费基础管理信息不完整的问题,区卫计委已将涉及的376件案件全部录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管理信息”系统。
五、重点资金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产业结构调整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产业结构调整完成及政策执行有待加强的问题,
一是庄行镇、奉城镇和海港开发区的3家企业已完成调整工作,南桥镇承诺1家企业将在20xx年底前关掉完成调整,庄行镇承诺今后对列入调整企业计划的企业严格审核。
二是农发公司和工业综合开发区承诺今后不再将已动迁企业列入产调计划,并重点对三高一低企业进行调整转型。
2、对产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有待规范的问题,
一是至整改检查时为止,各镇、开发区累计补拨滞留资金416万元;其余涉及资金468.76万元承诺将在20xx年底拨付完毕。
二是南桥镇、庄行镇和柘林镇承诺今后不再将产业结构调整资金直接拨付个人。
三是相关单位用心整改,及时收回了被挪用的54.2万元专项资金。
3、对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有待提高的问题,
一是海港开发区组织了市场监督管理四团所和消防、安监等职能部门进行了检查整改,现问题企业已根据职能部门要求整改完毕。
二是区经委出台了《奉贤区产业结构调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下发各镇、开发区,进一步规范产业结构调整补助资金使用,建立完善区县推进项目的“一企一档”及年底验收资料的收集管理。
(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个别项目应招标未招标、签订的合同资料与招投标文件不符及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与投标时承诺人员不符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对施工中标在前,设计合同签订在后的问题,有关建设单位承诺今后按照《关于重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审批规定的通知》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并规范合同的签订。
3、对与未取得监理资质公司签订监理合同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对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未经备案的问题,建设单位表示今后严格要求招标代理单位规范招标代理行为。
六、企业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的问题,区奉发集团对部分应收款透过司法程序解决,针对历史债务问题,用心与相关部门协调;杭州湾经济公司已将8.75万元应收款做坏账处理,75万元应付款做收入处理。
2、对部分项目收入成本结转不配比的问题,区奉发集团已在会计核算系统内建立了工程项目收入支出结算表,透过核算流程来控制收入成本的结转。
3、对个别重大财务事项未经区国资委核准的问题,杭州湾经济公司承诺今后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区政府不断完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切实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职责人的主体职责,对重大问题亲自抓、亲自管,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区审计局将根据区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审计整改全过程动态跟踪,建立整改档案,加强审计整改“清单式”管理,加大审计公开力度,加强对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的综合分析,促使各部门和单位不断健全内部管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篇11: 审计整改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公司针对审计组审计后留下的6项整改意见,公司领导高度重视并及时召开了紧急会议,对整改项目的整改措施作了具体安排和部署。现已整改完毕,特向贵局领导作如下报告。
一、整改前我公司存在对原料乳中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检验项目不全面存在问题。(农残仅检验了六六六和DDT两项;兽残留仅检了β―内酰胺类。)
整改后公司检验室在检验农药残留方面,迅速购买了六六六、DDT、林丹、硫丹、艾氏剂、氯丹、七氯、狄氏剂等国家标准物质。在兽药残留检验方面购买了β―内酰胺类、氟喹诺酮类、磺胺类、四环素类、氯霉素类等快速检测试剂条。同时公司下达文件,对检验室的检验工作做了具体的规定。(详细资料见附件1)
二、整改前我公司乳粉浓缩车间窗户有缝隙封闭不严。
整改后我公司对乳粉浓缩车间进行了维修,封闭了窗户。(详细资料见附件2)
三、整改前乳粉包装车间包材暂存间未进行空气检测试验,包材直接放在地面上。
整改后公司下达文件及时改正,规定以后在生产过程中务必对包材暂存间进行空气检测试验,同时在包材暂存间安放了无害托盘,避免包材直接放置在地面上。(详细资料见附件3)
四、整改前公司检验室在对员工、设备进行涂抹试验时,未覆盖到成品库中所存的20xx0309这个批次的涂抹实验。
整改后公司结合实际状况(指不连续生产)并下达文件,规定以后在组织生产前,检验员务必对参与生产的员工及设备进行表面涂抹实验。报告检验结果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把这一项作为对检验员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资料。(详细资料见附件4)
五、整改前公司化验员杨晓芳没有带给学历证明。
整改后杨晓芳从家里找到大学毕业证书,同时公司带给了杨晓芳个人的培训证明以及上岗前潜力确认证明。(详见附件5)
六、整改前公司产品出厂检验记录不规范,部分结果存在换算不正确的错误。
整改后公司下达文件责令化验人员立即纠正错误。同时规定把这一项作为对化验员工资考核的一项重要资料,杜绝类似错误的再次发生。(详见附件6)
透过这次审计及整改从公司领导到员工都作了认真的思考,在全公司内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总结经验教训。决定严抓管理、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将各项工作做精做细,同时理解省市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和指导。
篇12: 审计整改报告
今年7月25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7月26日进行了分组审议,并就落实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提出了审议意见。对审计揭示的问题及整改,市政府高度重视,杨雄市长于8月12日主持召开市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专门听取关于20xx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状况的汇报,并对落实审计整改做了部署,要求对执行财政纪律不到位的问题,切实加强管理,做到越管越严;对制度本身不够完善的问题,不回避矛盾,切实研究解决。
市审计局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市政府的有关要求,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大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检查力度,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促进整改落实到位。
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执行审计决定,用心研究审计意见和推荐,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审计整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时间表,落实整改职责。相关单位对审计结果高度重视,透过召开专题会议、建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等形式,认真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和阶段性整改目标。如,市民政局将审计报告中反映的问题逐条分解,明确整改职责的归口部门,将整改工作划分为动员部署、落实整改、跟踪督查三阶段,确保整改不走过场。
二是注重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构成整改长效机制。相关单位将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加强自身管理的契机,对相关人员进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知识培训,加快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预算执行和资金使用。如,市新闻出版局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制定了多项出版物审读工作管理办法;市委党史研究室根据审计推荐,修订完善了会议申报、审批及备案制度。
三是举一反三,由点及面,逐步扩大审计整改的效应。相关单位在全系统范围内通报审计结果,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增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认识,对审计披露的共性问题,认真对照自查,改善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真正将审计整改的成效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如,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在系统内工作会议上向处级以上干部通报审计状况,开展案例教育,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进行重点案例解析,在经费管理、课题管理、合同管理等方面加以改善。
一、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市财政局组织执行市级预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未根据政策变化状况督促预算单位及时调整预算的问题,市财政局加强各项政策执行和预算执行状况跟踪,并根据新政策,督促市就业促进中心在今年年中调整市级自谋职业城镇退役士兵社会保险费的预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对公务卡制度改革实施状况监督检查措施还不完善的问题,市财政局在市级预算执行信息化系统中设置公务卡使用状况预警指标,及时提醒预算单位执行公务卡报销制度规定,并加强公务卡制度改革落实状况的考核,督促预算单位全面使用公务卡结算,提高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
(二)市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税款征收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杨浦等5个区税务分局已于今年1月至4月,将33户企业20xx年应征入库的3.04亿元税款征收入库,闵行等4个区税务分局征管的7户房地产开发企业已透过汇算清缴补缴少预缴的企业所得税。
2、对部分已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未按规定明确补税期限的问题,长宁等3个区税务分局征管的19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13户企业已将6.03亿元税款补缴入库,6户企业尚有1.8亿元税款未补缴入库,税务部门正在催报催缴中。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委托监管企业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范围的问题,市财政局正会同市国资委,对委托12个部门监管的企业进行全面梳理,逐户分析研究是否贴合规定条件,逐步完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制度。
2、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审时间较长的问题,市财政局已明确从20xx年起正式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与公共财政预算实现同步编制。市财政局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审进度。
二、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市高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原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新闻出版局、市体育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虹桥商务区管委会、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市社会工作党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级机关教育培训中心、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等17个预算主管部门及其下属单位高度重视,用心进行整改。截至今年9月底,已整改问题涉及金额4.19亿元,正处于整改程序中的问题涉及金额1.08亿元,已整改和正在整改问题涉及金额占审计查出问题总金额的71.12%;其余问题,主要是预算编报和执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问题,已由相关部门承诺整改。由于当年预算已执行、采购资金已支出,相关部门采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等措施,承诺今后将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具体整改状况如下: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专项预算编报不准确的问题,有关部门强化预算管理制度,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准确性。虹桥商务区管委会已在20xx年完整编制专项发展资金预算。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已将其他收入纳入20xx年度预算编报范围。市卫生计生委已要求市卫监所自20xx年起不再编报借用的16名工作人员的相关经费,由这些人员的编制所在单位统一编报。
2、对部分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的问题,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预算项目,加强项目支出预算的前期论证,科学合理地编制专项预算,并采取措施激活结存在预算单位的存量财政资金。市体育局结合训练需求规律,加强对训练专项预算的评审,进一步明确训练业务专项经费的具体预算资料和标准,努力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水平。市质量技监局承诺,将在以后年度有计划地将历年下拨的专项资金结余纳入各年度预算,逐步消化历年结余资金。
3、对部分项目未严格按预算执行的问题,有关单位修订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强化各层次培训,承诺今后严格按照预算执行。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承诺,将严格控制支出范围和预算标准。市体育局、市社会工作党委承诺,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
4、对部分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较差的问题,有关部门完善管理制度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的记录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属药检所加强仪器设备使用管理,汇总分析使用状况,并开展督查,提高仪器设备使用率。市新闻出版局已制定了7项有关审读工作的制度规定,强化审读经费使用的评估管理。
5、对部分会议费预算编制标准不够明确、支出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关部门严格贯彻中央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切实加强会议费等经费支出管理,以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市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进一步精简压缩会议开支,逐步完善会议费使用、会议资料留存和会务管理的相关制度。市经济信息化委要求工商外国语校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财务核算,该校已收回尚未使用的48万元资金并上缴国库。
(二)财经制度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收费收入未按规定上缴的问题,有关部门将严格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收缴规定。市血管办已将20xx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2071万元上缴市财政局。
2、对部分收入未纳入规定账户管理的问题,有关部门加强清理其他收入事项,将全部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已对出租房屋进行清理,正在与市财政局商议出租收入上缴国库事宜。
3、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问题,有关部门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细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并加强执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市民政局和市委党史研究室承诺,今后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三)财政管理改革进程中有待完善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问题,有关部门加强学习,增强规范意识,强化监督管理,要求所属单位按照规定将有关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市工商局所属单位已将73万元收入上缴国库,其余部分将在20xx年度纳入预算管理并全额上缴。
2、对部分银行账户未按规定清理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委等单位已清理银行账户9个,正在与银行沟通其余2个,并将尽快清理。
此外,对市新闻出版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虹桥商务区管委会、长兴岛开发建设管委会办公室、市社会工作党委等5个预算主管部门决算审签发现的问题,各部门用心整改,对问题金额全部按规定调整了相关账目和报表。
三、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32个项目概(预)算执行不规范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均已编制调整概算报告并上报原审批部门。其中,8个项目已获批准,涉及金额3.57亿元;14个项目正在审批过程中,涉及金额10.99亿元;6个项目对超概算和概算外项目投资进行核减,涉及金额0.5亿元;其余项目建设单位承诺今后细化概算编制,严格按概算批复执行。
2、对25个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问题,1个项目已补办相关手续,完善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24个项目的建设单位正在用心补办相关手续,承诺与有关单位用心配合,抓紧完成相关审批工作。
3、对46个项目多计项目投资及成本列支不规范的问题,被审计单位对多计或少计的项目工程结算费用、待摊和设备等投资、预留费用等,均按规定作了调账处理,涉及金额共计5.41亿元。
4、对29个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或不到位的问题,相关单位用心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题研究和学习,并建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同时承诺将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履行招标程序,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做好承发包和工程结算等工作。
5、对6个项目建成后部分设备长期闲置或产能未达预期目标的问题,建设单位均表示将举一反三,加强投资决策管理,完善决策程序和流程,确保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不断提高项目投资效益。
(二)民政信息化建设管理及应用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影响部分民政业务有效开展的问题,市民政局用心协调信息交换有关单位,梳理内部业务流程,确保及时获取并利用好数据信息。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系统已于5月30日实现了与有关信息交换单位的正常数据交换。
2、对信息化建设管理较薄弱的问题,市民政局承诺在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个别系统建设单位还专门制定了2项制度,规范政府采购和项目验收程序;市民政局并承诺,加强信息系统合同执行的监控,规范预算编报、执行和财务核算。同时,针对系统功能运用不充分,影响系统使用效益的问题,市民政局承诺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并加强应用推进的保障机制建设,在业务管理中增强信息技术应用意识。
(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及使用管理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住宅项目未及时缴纳配套费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其中,43个项目已缴纳配套费9.85亿元;19个项目属于配套费包干或免缴范围,已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缴纳了轨道交通费3.04亿元;其余22个项目正在进一步清理中。
2、对部分区统筹配套费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尚未完全理顺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已召开全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工作会议,并督促各区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及财政局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有关规定严格管理配套费,切实提高配套费的使用效率。
3、对部分配套工程项目管理尚不完善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已通知项目单位尽快补齐相关手续,并要求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要求各区在签订公建配套协议时,参照《上海市保障性住房(大型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管理导则(基地内配套)》规定,明确项目移交和接管的标准、接管单位、产权归属,加强资产及移交使用管理。
4、对本市配套费征收管理规范性文件的个别条款未及时修订的问题,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已与市相关部门联系,研究制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各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制定本辖区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并报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备案。今年审计后,金山等2个区严格按照配套费征收使用规定,不再提取管理费。
四、重点民生资金及民生工程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本市7个区(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市级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问题,松江等4个区将加强与市推进办及房管部门的沟通,按实上报、及时更新目标任务推进状况,确保完成下达的市级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
2、对资金筹集不到位、使用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青浦等3个区(县)已按规定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共计3.15亿元;金山区承诺,根据项目进度,拨付配套资金1亿元;金山等6个区(县)对土地补偿款已进行了上缴或制定了上缴计划,并承诺今后将严格按“收支两条线”规范土地补偿款管理;崇明县财政局已于今年1月将1268万元廉租住房市级补贴资金和县级建设资金,按用途分别拨付至公租房运营机构和廉租对象账户;嘉定区已将2165万元中央公共租赁住房专项资金按规定存储;3个区承诺,将按规定透过银行卡发放廉租房补贴资金。
3、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宝山等6个区(县)已办齐了17个项目所需的全部证照;金山、松江等相关区(县)承诺,今后将加强监督,严格执行建设和招投标程序,杜绝违规转包、分包;崇明等3个区(县)承诺,新建的保障房将严格按照国家套型标准建设,收购的保障房以中小户型为主,并兼顾套型标准和住户需求。
4、对部分保障性住房基础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嘉定等2个区已经着手对廉租对象的原始材料进行复核,对收入、住房面积超标,不能带给规范租赁合同或减免依据的家庭,及时做好退出管理工作;宝山等2个区已将被无偿占用的14套保障性住房清理收回。
(二)新增汽车额度拍卖收入使用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今年3月18日,上海巴士公交(集团)公司已将2684万元购车补贴款全部下拨至下属公司。
2、市交通港口局已决定,将国江路停车场新建项目的公交专项扶持资金补贴金额调整至3415万元,并收回多补贴的2164万元资金。
(三)出租车行业经营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出租车候客站建设和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市交通港口局已将推进候客站建设列为今年出租汽车行业重点工作之一,对全市候客站分布状况进行了调研,基本掌握了全市候客站分布状况及各区(县)今年推进计划。同时,开展出租车站点规划设计导则研究,研究支持出租汽车候客站建设的相关政策。
2、对中小型出租车企业车辆电调覆盖率较低的问题,市交通港口局开展专题研究,调研大型出租车企业,引导中小型出租车企业加盟电调系统,提高电调车辆覆盖率,发挥电话调度在减少出租车空驶里程、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用心作用。
(四)全民健身工程建设市级专项资金使用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全民健身工程建设未按规划实施的问题,市体育局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健全本市社区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管理的相关办法,按照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调整建设标准与要求,明确建设项目具体要求,加强对建成项目的验收把关,以杜绝上报完成项目状况不实或项目拆分等状况的发生。
2、对部分健身设施利用率不高的问题,市体育局加强开放管理的制度建设,要求收费的社区公共运动设施务必按照公益性价格标准收取,不以营利为目的,且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对闸北区一处百姓健身房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问题,已进行严肃批评并整改,目前年卡价格已统一调整为365元。对少数社区公共运动场选址在校园的状况,市体育局将进一步加强与校园的协调,争取加大开放力度,今后规划选址尽量避开校园。此外,市体育局已委托市社会体育管理中心加强对社区全民健身设施的巡查和管理,组织各街镇对所有健身设施进行巡查,对未持续完好的器材及时更新和维修。
3、对部分专项补贴资金未及时下拨的问题,市体育局已督促4个区体育局及时下拨专项补贴资金。其中,浦东新区已全额下拨60万元补贴资金,闵行和徐汇区共计279万元补贴资金正在办理拨付手续,金山区26万元补贴资金将在年底与20xx年专项补贴资金同时下拨。
五、资源环境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土地整治资金管理和土地开发利用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有关单位已上缴划拨土地收入7769万元;其余不规范资金涉及的相关区政府和单位承诺,年内归还和上缴国库,做好账务调整处理工作,并明确将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以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对土地整治项目实施进度较慢、部分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的问题,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明确,将加强项目施工现场管理,督促有关区、镇加快项目推进,并将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确保项目有效推进。
3、对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不够的问题,市规划国土资源局结合各区(县)具体问题和实际状况,进一步明确政策,在区分闲置土地构成原因的基础上,开展调查认定和处置工作。同时,市规划国土资源局成立了土地出让合同监管中心,会同各区(县)规土部门建立健全市级抽查、区级核查、乡级巡查的“三级三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已出让地块的监管制度,从源头上杜绝和防范土地闲置。
(二)本市第二批大型居住社区土地储备资金使用管理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土地储备成本列支不合规的问题,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和市土地储备中心已按市政府要求,督促各土地储备职责主体按规定规范土地储备资金使用和管理。7个基地采用原渠道归还资金、规范成本认定、制定整改计划等多种方式,对土地储备成本列支不合规的事项自行纠错。其中,已整改问题金额2.33亿元,承诺在土地储备成本清算时剔除的不予认定的成本3.44亿元,另有1.45亿元正与有关单位协调中。此外,对于超协议范围列支土地储备成本的问题,5个基地承诺在土地储备成本清算时剔除超协议范围列支的事项。
2、对于土地储备相关政策法规执行不够到位的问题,市大型居住社区土地储备工作领导小组已对职责主体进行督促,要求严格执行土地储备相关政策法规。违规出借的土地储备资金已全部收回。2个区明确今后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将经济适用房划拨用地的土地出让收入全额上缴国库。
(三)部分世界银行贷款污水、污泥及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及运营绩效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生活垃圾渗滤液的处理不贴合标准的问题,目前,渗滤液输送管道已由老港四期项目铺设至老港五期渗滤液处理厂。
2、对部分污水、污泥处理项目效益不高的问题,市水务局和市环保局会同市、区相关部门,调查梳理了全市各区(县)直排污染源现状,编制完成了污染源纳管改造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时间任务要求,推进本市直排污染源纳管工作。市水务局还会同市城投总公司加快推动本市雨、污水分流制改造,市排水公司已完成前期调查和改造方案编制工作,计划对分流制雨水泵站加装污水截流设施,减少旱天排入河道的污水。市城投总公司及下属公司将部分污水引入白龙港扩建二期的预处理系统,以解决一期项目预处理系统超负荷运行的状况。同时,市城投总公司督促下属公司会同相关单位研究完善方案,优化除磷系统运行工艺,确保出水水质到达设计排放标准。
六、重点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状况
1、对部分培训计划调整缺少报批环节的问题,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要求4县有关部门对发生变化的培训计划补办相关手续,并上报该指挥部备案。
2、对少数卫生项目未办理前期立项审批手续的问题,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要求4县政府完善卫生项目前期立项手续,并在今后援疆项目管理中规范项目前期审批手续。
3、对少数“交钥匙”项目多计工程结算问题,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多次组织相关单位召开结算工作专题会议,与2个“交钥匙”项目施工单位协调工程结算工作。目前,施工单位均已同意按审价金额进行工程结算,并正用心办理相关手续。
为进一步构成审计整改工作合力,推动落实审计整改,提高审计整改的质量和效果,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屠光绍常务副市长出席会议并对落实审计整改提出要求。总的思路是,在本市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的统筹领导下,构成审计整改合力;对一些难点问题,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同时,发挥好内部审计工作的'作用,提高被审计单位的管理水平。
【关于审计问题整改的情况报告】相关文章:
3.党费审计整改报告
4.工会审计整改报告
5.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6.巡视审计整改报告
7.财务审计整改报告
8.问题整改报告
10.审计整改报告下步打算






文档为doc格式